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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集锦9篇

时间:2024-03-18 18:23:06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1

世界性的能源危机已经存在,世界各国人民都开始重视这个问题。环境污染也在逐渐加剧,为了能够获得清洁的能源,专家学者们对于新能源产业的研究步伐也逐渐加快了。光伏产业是现代新能源的代表,其发展速度相当快。我国的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而且已经发展成了一种产业链。但是市场竞争也随之加大,在竞争中情报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明显。

1 产业链下太阳能光伏企业竞争情报需求分析

1.1 光伏企业竞争情报需求分析

通过研究那些被调研过的企业可以发现,研发技术信息以及竞争对手信息是竞争情报中需求比较高的。紧跟着是关于市场动态的信息,以及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和客户的信息。当然在这当中还可以看到企业对于供应商的信息需求相对小一些。从调查研究的结果可以发现光伏企业对于竞争情报的要求与自身所处的环境与自身的状态有直接的关系。光伏企业作为一种高新类的技术性产业,所以应当都是以技术为发展核心的。因此就我国目前的光伏企业发展状态来看,光伏企业的发展水平还不是非常高。

1.2 光伏企业竞争情报获取方式分析

通过调查我国目前社会市场中所存在的光伏企业可以知道,光伏企业获取竞争情报的方式和渠道都非常的单一,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光伏企业的发展表现得过于依赖于网站。尽管网站的信息非常全面,而且具有非常快的传播速度,加之获取信息的方式快捷,不需要太大的成本。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所以网站上面所存储的信息具有很明显的公开性,这种公开性恰好降低了竞争情报的价值,利用价值明显不高。另外光伏企业在获取竞争情报的时候还喜欢利用人脉,这种人脉指的是一些从事行业信息分析的专家,或者一些杂志报纸等等,要么就会选择咨询那些经营竞争情报的商业公司或者其他。

1.3 光伏企业技术竞争情报获取方式

针对技术竞争情报的分析,光伏企业经常会选择一种比较靠谱但是成本又相对比较低的行业内专家。专家会向企业提供最为基本的行业内新的技术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光伏企业还会倾向从网站上面获得信息。当然一般的光伏企业都会充分结合这样两种渠道获得竞争情报信息。针对另外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献光伏企业利用的也相对比较多。产业链有很多种环节,每一个环节所需要的竞争情报不一样。可以看出,尽管情报不一样,但是光伏企业获取竞争情报的方式和渠道基本上是一样的。光伏企业对于竞争情报的获取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而且对于影响到企业发展的技术情报信息非常重视,很多的资金都花到了技术竞争情报上面。

2 产业链视角下光伏企业竞争情报需求特点

2.1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光伏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除了要有基本的资金成本支撑之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技术。所以在竞争情报信息当中光伏企业对于技术竞争情报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在获取信息方面主要是针对竞争情报开展的。技术当然会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是一种必然的事件。企业可以通过利用技术完善自身的发展缺陷,并在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持续发展的机会。加之现代社会技术更新非常快,所以当一个企业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持续获得新的技术,对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非常有用。企业发展技术需要通过借助于资金和研发,国家在这一方面需要积极重视,为光伏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持和政策支持。

2.2 具有相关性

相关性指的是光伏企业的竞争情报信息强度同光伏企业所处的产业链环节的特征之间具有一种很明显的关联性。比如产业链环节中,不同的环节对于竞争情报的需求强度上面表现的不一样。我国光伏企业尽管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技术上面仍然存在很多的缺陷,或者可以说是缺乏技术。尤其是在中游阶段,企业的质量不高,影响了我国光伏企业产业链的发展。竞争情报的需求与处于不同水平的企业相关。那些具有高质量的光伏企业对于技术的要求相对要高一些,但是那些还处在下游的光伏企业技术性门槛相当低。这也是决定产业链下的光伏企业对于竞争情报的需求程度不一样的表现,具有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2.3 获取信息的单一性

光伏企业获取竞争情报的方式和渠道非常单一,主要是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得。对于行业内部的相关网站的依赖程度相当高。这就很明显会影响所获得的竞争情报的价值。企业没有通过开发其他相关的竞争情报获取渠道。在获取竞争情报信息的时候总是会对某一种方式产生很大的依赖性。从这些方面来看,我国光伏企业收集信息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3 对光伏企业竞争情报工作开展的建议

3.1 建立完善的竞争情报服务体系

政府、行业、情报服务机构这三者之间的联系加强,是保证建立一个完善的竞争情报服务体系的前提条件。在建立竞争情报服务体系的时候,要确保将光伏企业对于竞争情报的需求作为了一种最为主要的对象,然后根据其具有的特征精心设计,形成一种直接有效的服务形式。竞争情报服务体系最大的作用就是为光伏企业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竞争情报服务体系可以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手段和新型技术性人才。控制好光伏企业的各个环节,针对每一个环节所需要的竞争情报信息作出相应的服务。

3.2 拓宽情报获取的渠道

通过相关调查研究数据可以知道,光伏企业的竞争情报需求主要是围绕着六个类别的,一个是竞争对手,一个是研发技术,一个是市场动态,一个是政策法规,另外两个则是客户以及供应商。拓宽竞争情报获取的方式和渠道是解决我国光伏企业目前存在问题的一个关键性的方法。除了利用专家咨询的方式和网站获取的方式之外,还可以开发出其他的渠道。比如产业链上游的企业可以将重点放在咨?专家和查阅科技文献的渠道上面。中游企业则可以通过一些商业情报数据库来获得竞争情报信息。下游企业则可以通过具有专业性的商业研究报获得竞争情报信息。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2

关键词:光伏产业 风险分析 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0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51-02

一、光伏产业概述

1839年法国学者贝克勒尔首次发现了光伏效应标志着光伏产业的诞生。1954年,伴随着第一块太阳能电池的问世,光伏产业拉开了历史的序幕。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产生阶段,1958年我国正式开始进行太阳能电池的研究,1959年成功研制实用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雏形阶段,伴随着世界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北京、浙江、河南和云南等地的一些器件厂先后开始了生产单晶硅电池。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孕育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各地开始引进国外的关键设备。这使我国的光伏产业的总产能达到4.5兆瓦,标志着我国光伏产业进入了孕育阶段,产量逐年增加。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至今)快速增长阶段,伴随着国际市场对光伏产品的大量需求,我国的光伏产业年均增长率达到了30%以上。

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在经历了蓬勃发展阶段后,进入衰退阶段。我国光伏产业在2007年之前大肆扩张,在2008年之后产能集中释放。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国外市场需求放缓,造成了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国内龙头企业纷纷破产重组,小企业也陆续停产。在欧盟实施反华光伏行动后,我国光伏电池开始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二、我国光伏产业风险分析

光伏产业发展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形成了产业发展的诸多风险。产业链上,技术的不断更新进步会产生技术风险;制造销售过程中还会因市场的不确定性产生市场风险;时局的变化会产生政策性风险。

(一)光伏产业链的利益分配与风险分布

光伏产业链从总体上可分为上、中、下游三个部分。上游包括多晶硅的提纯、制造单晶硅棒和多晶硅锭及切割生成硅片的过程,是产业附加值最高的部分;中游包括电池组件封装、配套部件的生产、形成整体的光伏组件;下游包括离网的装嵌电池模块和对电网企业的并网运行。

1.光伏产业链上游——技术与产品价格风险型。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价值中,上游硅材料的提纯和硅片的生产技术门槛最高、产品附加价值最高,属于技术风险型投资环节。由于我国大批电池片和组件生产企业的投资建设,使得多晶硅的需求激增,价格也水涨船高。中游的疯狂投资更是拉动了全球多晶硅价格暴涨。相关统计显示,仅在2009年上半年,50多家企业在全国20个省筹建、建设、扩建多晶硅生产,总规模达到了17万吨,投资总规模超1000亿元。如果能按期完成全部产能,那么这些产能要高于全世界多晶硅年需求量的两倍。当多晶硅价格暴跌时,由于国内低端生产者技术落后相对于国外企业毫无竞争力,所以只能纷纷停产整修。

2.光伏产业链中游——市场风险型。光伏产业的中游主要是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制造封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较低,产品附加值也相对较低,主要依靠出口盈利。我国众多企业纷纷投产封装电池,依靠国内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国际市场的强劲需求带动企业发展。随之产生了一大批的大型企业,它们推动着我们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之后,在国际市场需求放缓的情况下,企业竞争加剧,产业价值锐减。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就出现光伏产能过剩的情况,到2011年更是大批的中小企业倒闭。

3.光伏产业下游——市场与政策风险型。光伏系统的应用位于光伏产业的下游,包括光伏并网发电、户用光伏系统以及光伏建筑等。虽然我国是光伏生产大国,但由于使用费用高、政府补贴不足、扶持政策没有跟上等原因,光伏产品在国内的使用率却很低。截止2012年底,我国并网系统的累计安装量仅约2兆瓦,独立光伏系统的累计安装量约33兆瓦,光伏发电的累积安装量不足全球的1%。过去,光伏发电与普通电价之间差价往往由国外政府补贴,使得市场空间巨大。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来自西方国家的光伏发电的价格补贴瞬间被削减或取消了,这导致光伏发电价格升高、市场需求大量减少、市场份额下降。同时作为我国光伏产品销售最大市场的美国和欧洲,相继对我国光伏产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收取高额的惩罚性关税。这一连串的政策变动使得我国光伏产业几近灭亡。

(二)光伏产业的利益相关者与风险分担

1.地方政府——光伏产业的催生剂。地方政府与光伏产业之间的关系是利益相关者之间最复杂的。地方政府既是光伏产业的保驾护航人,也是将光伏产业推向深渊的始作俑者。在产业的最初阶段,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地方政绩,拉动地方GDP增长,同时提高就业率,对光伏产业的发展可谓提供了无微不至的帮助。但正是在这些政策的保护下,企业对光伏产业发展前景的预期过于乐观,盲目跟风投资,使得行业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而非理性的投资、国际市场的突变等诸多因素使其无力偿还高额的负债。对于投资者而言这里应该反思的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政府的热心也应思量其中的投资风险,因为风险承担者终归是自己。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在中央提出扶持光伏产业政策后,掌握着大量规则拟定权的地方政府凭借其可以快速拉动GDP,提高地方经济增长,提升就业率的优势迅速投资光伏产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会疏于或者根本性地忽视本地方的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长期宏观性的问题。不惜以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为代价发展光伏产业。

3.国外政府的影响。国外政府对我国的光伏产业来说既是最初的拉动者,也是最终的扼杀者。自21世纪以来,光伏产业前景远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支持光伏发电,对光伏产业进行财政补贴。但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欧洲政府纷纷下调了光伏市场的补贴。这使得占全球光伏市场八成的欧洲市场的增速大幅放缓。其中,2010年的光伏市场增速为129%,而2011年仅为42%,增幅放缓超过60%。

4.金融机构的加入与退出——金融风险导向。金融机构前期,投资在光伏企业创业初期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从2008年开始光伏产能过剩已经初现端倪,而中国各金融机构和银行并没有逐渐放缓投资,继续火上浇油,注入大量资金,导致过剩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伴随着光伏产业的衰败,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环境下,以及对光伏产业前景的悲观预测,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对光伏企业采取贷款收紧政策,不再给予新的信贷。面对迅速扩张的产能规模、下跌的产品价格、严重积压的库存,多数光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还有一大批光伏制造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现象,面临破产重组的抉择。

5.电网企业——光伏的潜在竞争者。光伏并网是把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常规电网连接起来,一起完成供电任务。在我国光伏并网所占比例极低,这是导致我国光伏市场萎靡的最直接的原因。光伏发电系统并网难的主要原因是技术,如技术标准的无章可依、技术水平对电网安全的担忧。但其根本原因则是光伏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对电网企业来说,一方面面对光伏发电的竞争,国家电网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升级电网,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会增加成本;另一方面,在市场价格竞争中,国家电网企业也会受到很大冲击。

三、光伏产业规避风险对策

(一)掌握高端核心技术

掌握了新兴产业的高端核心技术就掌握了产业的命脉。如果对该环节失控,那么就会受制于人,处于不利地位。针对这一特点,光伏产业应该重点发展产业创新能力,不能走在国外的基础上建立产业技术体系的老路,盲目追求生产力的快速扩张。减少成套设备的整体引进,结合产业的实际生产需求,对关键技术环节进行技术攻关,注重核心技术与先进科技成果的引进,通过学、仿、创的结合,对关键设备进行国产化研发,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开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获得产业控制权,增强产业链抗风险能力,以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政府考核制度与市场管理

在政绩考核方面,需要从单一的以经济总量和就业率为标准的指标向更全面和长期性的标准转变。标准应增加政府错误引导的问责制,促使地方在制定政策引导投资时可以从长远和风险角度仔细斟酌。同时,在政绩考核标准中应该将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损耗程度加入考核标准,从根本上杜绝产业内部无序混乱的竞争现象。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促进企业优化整合,令产业技术更优、污染更低、规模更大,更加具有竞争力。

(三)市场多元化

目前,我国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较多集中在供给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上,如给予研发、投资支持等。在需求方面,市场的启动、优惠电价的力度并未及时跟上。我国可以学习发达国家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方法,并结合产业的自身特点,利用政策引导、技术革新等方式,逐个突破这些制约因素,以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张,来达到产业与市场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加紧光伏并网的步伐,打破电网公司的垄断,扩展国内市场的发展,使其在竞争中不断自我完善。

(四)培养吸纳复合型人才

光伏产业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吸收和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于光伏产业人才的吸收和培养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优厚的政策福利,吸引具有丰富经验的的海外专业人才;二是从金融、证券、高等院校等专业领域吸收人才;三是根据国内的需求情况,在一些高等院校里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后备人才。

(五)分配好风险与收益

根据风险承担能力分担风险,把承担风险的大小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有效地制约个人行为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应使企业的决策始终以公司盈利为目的。这样才能保持产业持续发展,避免出现利益由管理者带走,而风险却完全由地方经济和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来承担的现象。

(六)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具体改革方式。《决定》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对光伏企业而言,随着我国逐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能与处于垄断地位国家电网进行公平的价格竞争。同时,还应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参考文献:

[1] 张嵎喆.从光伏产业困局看战略性产业培育[J].北方经济,2012(2)

[2] 傅晓.基于产业链视角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探讨[J].企业文化,2012(7)

[3] 张嵎喆,王俊沣.光伏产业困局的成因与对策[J].宏观经济理,2013(4)

[4] 陈晓洁.光伏产业困境分析及对我国发展新兴产业的启示[J].经济视角,2013(3)

[5] 耿亚新.太阳能光伏产业的理论及发展路径[J].中国软科学,2010(5)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3

【关键词】光伏产业;实证研究;国际竞争力

一、文献综述

(一)光伏产业特征的介绍

光伏产业特征:由于太阳能级的硅材料要求纯度99.99%以上,对技术和资本要求都高,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虽说拉晶炉和铸晶炉等生产设备现在已较便宜,但是因铸锭和切片环节仍需众多工艺属于技术密集型。制作电池片和组装属于加工环节,属于劳动密集型。发电系统要有太阳能电池板、充电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组等,显然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

我国的光伏企业尚德、英利绿色、晶澳、天合光能基本上在国际上都在排名前十,这可以说明我国光伏产业的具有竞争力但是很多的文献表明我国光伏产业竞争力弱。介于这个原因和我国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我们对光伏产业竞争力进行研究。

(二)文献综述

国内对光伏产业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从政策角度、产业角度等对我国光伏产业进行研究。从政策角度分析的有如下等:赵玉文(2003)指出我国的政策法规对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沈辉、舒碧芬、闻立时(2005)通过结合我国太阳能光伏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优先利用太阳能政策等方面的内容。肖庆文(2009)指出在我国技术空心化的情况下,需要需求政策鼓励从而快速实现光伏发电技术的产业化。从产业角度分析如下:周四清(2007)通过结合产业组织理论提出我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闻立时(2009)指出在金融危机下,通过提高技术可以促进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王晓宁(2009)根据我国光伏产业的产业链的状况,针对我国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王发明(2009)阐述了光伏产业全球价值链的空间分布、空间特征及治理结构最后提出了我国光伏产业升级的条件、路径和方式。赵勇强(2009)通过对国内外光伏产业的对比,提出了我国现阶段不合理的产业和市场结构、不到位的监督和引导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壁垒,并对此提出了政策建议。李晓亮、李敏、张晓阳(2010)通过钻石模型中的指标对江苏的光伏产业进行研究表明江苏的原材料自给力、产业灵活性、政策力度都较为欠缺,最后提出了建议。余中东(2010)通过对我国光伏产业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了我国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战略。虽光伏产业已有较多研究,但从产品品目研究的文献还较少,本文将通过国际评价的指标对我国的光伏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评价方法和国际竞争力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选择

根据光伏产业的产业链的情况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HS2007并结合说明产业竞争力的目的并结合了我国海关的细分编码,确定了5个6位品目编码,如下表格。

表1 HS编码和商品名称分类

品目编码 商品名称

280461 纯度超过99.99%的硅

854140 太阳能电池

854370 太阳能发电系统用控制器

902480 全自动太阳能池片强度检测机

940540 太阳能路灯

数据来源:UNcomtrade

表2 RCA

品目编码 2007 2008 2009 2010

280461 0.80 0.57 0.27 0.25

854140 2.15 3.09 2.94 3.12

854370 1.95 2.40 2.50 2.36

902480 0.10 0.15 0.19 0.16

940540 3.40 3.79 3.08 3.01

(二)指标分析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的公式如下,RCA=(X/Y)/(Xw/Yw),X是某国i产品的出口额Y指是某国全部产品的出口额Xw是全球i产品总出口额Yw是全球全部产品的总出口额。若RCA1表明某国在该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若RCA=1说明某国在该产品上具有世界平均水平。

从表2中可以看出,RCA大于1的品目有3个,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发电系统控制器、太阳能路灯都表现出较强的竞争比较优势,但是硅的RCA从07年的0.8降到10年的0.25,即我国硅材料的国际竞争力是逐步下降的,其中检测机的RCA值也显示不出比较优势。

2.进出口价格比

进出口价格比(PR)是用来说明该产品的附加值的大小,公式如下PR=Pe/Pi PR,Pe是某一商品出口的单位价格,Pi指的是某一商品进口的单位价格。

表4 中PR

品目编码 2007 2008 2009 2010

280461 0.38 0.26 1.07 1.41

854140 0.67 0.36 0.36 0.24

854370 11.00 10.00 11.17 11.17

902480 16.45 183.57 19.48 9.25

940540 2.00 1.50 2.00 1.33

我们可以看出3种商品的进出口价格大于1,说明这3种商品具有高的质量和附加值,进出口价格大于5的是控制器、检测机,这些高科技的产品是值得我们国家研究和开发的,我国应该扩大这些产品出口,但检测机的质量和产品附加值处于下降的趋势,这可能是我国这些设备技术逐渐陈旧有关;太阳能电池的PR

3.国际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IMS)越大表示一个国家的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则越高。公式如下IMS=Xi/Xwi,Xi指的是该国i产品的出口总额,Xwi指的是全球i产品的出口总额

表5 中国的光伏产品IMS及其排名(括号里面的国家指的是该产品出口额最多的国家)

品目编码 2007 2008 2009 2010 2007 2008 2009 2010

280461 0.08 0.06 0.03 0.04 3 4 5 4

854140 0.23 0.31 0.31 0.49 2 1 1 1

854370 0.21 0.24 0.26 0.37 1 1 1 1

902480 0.01 0.02 0.02 0.03 13 9 9 7

940540 0.36 0.38 0.33 0.47 1 1 1 1

所考察的5种光伏产品中,经过07年到10年的发展,我国已有3种产品的IMS位于世界第一,除了太阳能电池是低质量和附加值之外,其余的2种皆为高质量和附加值的商品;硅在10年都位居世界第四位,但从IMS的值可以看出其的占有率都未达到0.1,说明前几位的国家占有世界上此产品的大部分出口,因此我国相比下实际的竞争优势不够。

三、总结与建议

(1)虽太阳能电池是在3个指标中都处于竞争优势的产品但其属于低附加值产品,这和我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主要是处在光伏产业链的组装环节有关。另外我们看到太阳能池片检测机是处于竞争劣势的,而此产品对于生产太阳能电池来说是大成本,说明我国出口多但实际盈利不大。根据数据表明截至到08年,在我国生产电池的企业有40余家,生产组件及应用企业500家以上,可见我国生产组件的企业数量之多,规模小,无自主品牌,竞争力弱。我们也可以整顿生产组件的企业,让低效率和能耗的高的企业倒闭或者被兼并,从而使我国强的企业更强增加我国的竞争优势。

(2)根据《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综述》中的成本分析表明,多晶硅约占光伏发电系统的37%,可见硅材料重要性。而我国的硅材料是低质量和附加值的商品且没有竞争优势,因为提纯硅材料的技术被欧洲、日本等所垄断。我国光伏企业与国外签订的协议是只要采用类似的工艺设计和制造流程,且不管在这一流程下进行任何改造创新都要向出让国缴纳技术转让费,所以硅提纯技术亟需发展。我国应该优化产业链的结构,加紧研究开发尽快掌握核心的提纯技术,从提高我国的出口产品的产品附加值。

(3)光伏系统所需部件发电机、控制器、逆变器、连接器等是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的。我们再根据Solarbuzz的统计的2010年的安装量排名前三位分别是德国、意大利、捷克共和国,份额分别是42.46%、20.52%、7.79%。我国光伏系统安装量排名是全球第七位,但我国所占份额不足3%,说明我国的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只处于初级的阶段,具有优势的光伏系统的产品都用来出口。这样一易受外国需求影响,而自己需求不足导致应用不足。据资料知光伏系统的安装量每增加一倍则成本下降20%,所以我国应该尽快设定技术标准和产品检验认证体系,加快光发电上网的项目审批。

参考文献:

[1]褚文博,隆涛.美国光伏产业路线图[J].新材料产业,2006(1).

[2]周四清,马超群,李林.太阳能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7).

[3]闻立时.金融风暴下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走势的思考.[J]精细与专用化学品,2009(1).

[4]肖庆文.以需求鼓励政策促进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自主创新.[J]重庆工学院学报(科学版),2009(1).

[5]李晓亮,李敏,张晓阳.基于钻石模型的江苏省光伏产业竞争力研究[J].特区经济,2010(1).

[6]王发明.全球价值链下的产业升级:以我国光伏产业为例[J].经济管理,2009.

[7]胡兴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综述[J].上海电力,2008.

[8]赵勇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近期进展、挑战和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9.

[9]余中东.中国光伏产业现状与发展战略探析[J].河北学刊,2010(9).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4

摘要:近年来,江西省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但是因为其对外依存度非常高,因此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光伏产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对应国际金融危机,很多国家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并启动了光伏产业在我国江西省的经济市场。这就为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本文主要分析了国际金融危机下光伏产业的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有关对策。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光伏产业;江西省

引言

自国家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市场大大萎缩,江西省光伏产业也出现资金链断裂、订单减少等现象。江西省光伏产业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因此在金融危机中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本文分析了国际金融危机下江西省光伏产业的现状,并提出了有关的对策。

1.江西省光伏产业的现状

江西省关顾产业从2005年开始起步,逐渐形成了以新余为主产地的生产能力。江西省光伏产业在发扎期间,建立了原料生产到太阳能配套产品的完成产量链,同时拥有了优秀人才的工作队伍,因此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大规模的经济市场竞争力。在国际金融危机下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发展从无到有,经历了很多改革,获得了位居全国首位的成就,占全球光伏产量的四分之一。

江西省为了促进光伏产业的规划实施,对光伏产业的发展给予电力保障、优先安排用地、融资等扶持措施。同时,江西省还加大了对外开发的政策,招商引资,同时还支持江西省光伏产业的结汇,使各个企业都支持光伏产业建设公用与自用的保税仓。这样可以科学有效、适时的建设光伏产业综合保税区。总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工作人员剪钉信心、应对挑战、政府坚持导向不变,因此江西省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江西省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瑕疵”:

(1)光伏产业的汇率调整,损失严重。在2008年,欧元汇率大幅度下降,贬值的速度超过美元。并且在2008年第四节度,欧元兑美元的汇率下降率超过了百分之二十。江西省光伏产业从2006年开始,为了避免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带来的汇率损失,将产品由原先的美元结算改为了欧元结算,而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欧元的贬值给江西省光伏产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2)江西省政府扶持力度还不够。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光伏产业中期处于缺乏经济竞争力,需要依赖江西省政府的扶持。光伏产业的投资与供电成本比较高,因此需要依赖优惠的价格与财税政府的扶持。但是目前,还没有指定比较完善的光伏发电扶持的政策,有待于政府制定发电上网的具体措施。但是,目前我国江西省还缺乏光伏发电、上网等项目的考验。

(3)光伏产业短期的产能过剩,组件价格直线下跌。光伏产业在美国上市之后,就有大量的政府、民间朝着光伏产业的发现发展,导致其产能就会集中爆发。但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江西省光伏产业面临着供过于求的压力,短期之内产能过剩并且其组件的价格直线下跌。因此,刚进入经济市场的江西省光伏企业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2.光伏产业的解决对策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江西省光伏产业面临着很大的机遇与挑战,从形式上分析,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研究了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为了鼓励光伏产业资源的整合,促进我国光伏产业专业化的产业配套,形成江西省光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具体措施为:

(1)政府政策。首先,江西省政府充分发挥其财税政策的作用。江西省政府应该定期进行一定资金来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的专向基金,可以采取资金投入、贷款等方式,来支持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发展。其次,江西省尽快全面启动光伏产业的市场,进一步研究与完善有关投资的财税价格。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江西省光伏产业的推广,使光伏产业的经济市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复苏。因此,尽快启动江西省光伏产业经济市场已经迫在眉睫。另外,江西省政府还应该通过收购、参与股权等的形式进入国际光伏的市场,这样可以有效扩大其江西省光伏市场的领域。江西省政府还可以支持与鼓励光伏产业向下游领域延伸,为江西省光伏产业领域提供更好的机遇。同时江西省政府还可以简化有关光伏产业的投资,外汇管理等手续,同时还应该建立光伏产业的导向资金,支持江西省光伏产业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2)金融政策。首先,建立适合江西省光伏产业的金融环境,与江西省各个政府之间密切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光伏产业在集群内建立担保机构,才能使江西省光伏产业的融资能力大大提升。其次,强化光伏产业链金融,创新信贷产品以及服务模式,与光伏产业的下游企业相互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相互结合的融资模式,同时还可以为光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另外,江西省政府还可以充分改进光伏产业的外部环境,发挥货币信息贷款政策的导向作用。同时还应该建立风险投资的机制,主要由各个政府的资金作为引导资金,鼓励、吸引资金进入江西省光伏产业的集群,从而充分发挥风险的投资体系。目前,针对江西省光伏产业推出的机遇,江西省光伏产业可以通过分析风险的投资来开辟新的发展渠道,尽快帮助江西省光伏产业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从而拓宽光伏产业的规模与经济市场。总之,金融支持的措施,可以使江西省光伏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结语

经上述论证,推进光伏产业新能源的发展不仅可以解决能源紧张的问题,还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复苏。江西省光伏产业技术得到突破,就会想信息产业一样得到迅速的发展,并且该行业的发展也会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行业。因此,光伏产业已经成为下一个经济增长的主要行业。因此江西省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光伏产业,积极通过金融对策促进江西省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推进江西省广业产业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光伏产业占领下一个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作者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5

目前,我市的光伏产业已初具规模,尤其在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的组件方面,*的企业已抢得先机,优势较为明显。现已集聚了奥瑞特科技有限公司、博硕光电设备有限公司、鑫美源工贸有限公司等近20家光伏设备生产厂家,其中绝大多数厂家分布在海港区。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设备“层压机”,产量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二,其他还有一些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如:电池板组框机、玻璃、焊带、电池板接线盒、EVA胶片等多个厂家。

客观说,*光伏产业起始于2000年成立的奥瑞特科技有限公司。近几年,在市、区的重点扶持下,企业得到了快速提升,产品远销欧美等数十个国家,陆续向光伏行业提供900多台各型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设备,位居国内同行业龙头地位。中国光伏前30家企业中,有27家使用奥瑞特设备。最近四年,企业每年实现产值翻一番。企业的快速成长,也带动了我市光伏装备制造业的整体发展,目前以奥瑞特科技有限公司、博硕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太阳电池组件封装设备制造业,已在我国光伏产业占据了一定位置,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可以说目前全国光伏产业封装设备的主要基地就在*,并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太阳电池组件封装设备制造业产业链已具雏形。2008年,全市光伏企业年总产值达2.5亿元,根据整个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及未来对装备的需求,仅现有品种年递增将超过50%。

二、我市光伏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却也并不尽如人意,整个光伏产业基本上还是处于“幼稚期”。正确认识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把挑战转化成机遇,是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我市光伏产业目前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产业规模不够大,企业竞争力不强。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多数企业散、小、乱,在全国的知名度还不够高,整体实力不强,规范化水平不高,产品单一,品牌零乱,产品附加值低。同时,光伏产业又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三高”——高投入、高产出、高回报是重要的产业特征,稳定的资金链是支撑企业正常运转的“生命线”。目前受大环境影响,在国际市场硅料、硅片和组件价格大幅下跌,资本市场骤然变冷时,多数光伏企业资金回笼难、流动资金短缺,资金链高度紧张,使企业发展陷入困境。

二是产业链发展不平衡。“腰板不硬”是我市光伏产业的一大弱点。在光伏产业链中,产业结构明显呈现金字塔形,最上游是高纯度硅料生产,技术含量最高,利润最大,价格约占太阳能电池成本的70%以上;其次才是电池片、电池组件等环节,越往下游技术和资金门槛越低,利润越薄,竞争力弱,受市场冲击就越大。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我市既没有上游产品做支撑,下游应用产品开发基本也是空白,上、下游产业链的缺失,成为制约我市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光伏企业间缺乏沟通与协调。目前企业间的沟通、交流、合作不多,市内各设备生产厂家基本上各自为战,为了抢占市场,相互之间不能在技术上沟通,一味在价格或降低设备的性能方面进行竞争。而且没有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各家生产的设备规格不统一,用户在使用、配套消耗品选择、工艺系统配备等方面感到不便,甚至影响到标准工艺的推广应用和最终产品的质量。由于企业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协作与配套体系,使有限资源难以集中使用形成发展合力,无法形成产业集群的吸引力和整体竞争力。

四是产业扶持政策不到位。与先发地区比,我市对光伏产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特别是对光伏产业爆发式增长态势及巨大的发展空间缺乏应有认识。在全市范围内认识、了解、研究光伏产业的人不多,既没有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也没有在企业界引起共鸣。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差距明显,在光伏产业的政策、布局、人才和资金等方面还没有配套齐全,形成合力。

五是科技支撑能力弱。虽然我市光伏设备制造能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像奥瑞特一样能够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很强研发能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企业还太少。目前在光伏企业中也只有奥瑞特被河北省科技厅认定为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大多数企业为近年成立的小型企业,自身处于艰难发展之中,无力投入资金研发,创新能力极其有限。由于自主研发能力跟不上,导致企业在科技创新水平,技术攻关能力上明显不足,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成为产业链中的“短板”。

六是光伏产业人才短缺。我市有众多的光伏生产企业,显然要求有一大批科技人才支撑,但由于我市尚无太阳能开发应用专业,适用型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严重短缺,众多企业基本上是高薪聘请外地专家、高薪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加之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光伏企业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一些小企业为了生产,甚至相互“挖人”,有一技之长的工程技术人员频繁“跳槽”的也不在少数。

(二)当前我市光伏产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方面,金融危机给光伏产业的非理性成长踩了一脚“急刹车”,同时给管理者和投资者注射了一针“清醒剂”。业内人士开始认识到,不进行产业规划,不扼制盲目投资,不引导结构调整,不重视技术研发,不加强人才培养,光伏产业就永远“长不大”。目前,中国光伏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和战略布局阶段,主要板块和重点城市都面临洗牌压力,国内34个省市都在抢占光伏产业制高点,明确提出发展光伏产业,大上光伏项目,把光伏产业作为新的主导产业,竞争十分激烈。今后一段时期,光伏产业面临结构调整的严峻考验,产业整合趋势将加快,具备资金、技术、品牌以及管理优势的企业在未来几年将主导市场,而以代工、配套服务为主的中小企业将面临市场转型甚至被淘汰的危险。

另一方面,近三年中国光伏产业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2008年中国光伏产业产值已达1600亿元。今年3月23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鼓励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这两个文件被称为“太阳能屋顶计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二是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离网式发电。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最高给予20元/瓦的补贴。4月15日国务院《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光伏产业被列入其中,而中科院的“太阳能行动计划”也早已启动。同时,在我国高达4万亿元的投资中,节能环保行业占据重要角色,这些投资都为太阳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遇。依据欧美国家的经验,一旦政府出台对商业化太阳能光伏利用的补贴,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将启动,太阳能光伏产业每年将呈现100%的爆发式增长。

*是国内光伏设备重要的生产基地,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份额。从近几年国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情况看,2006年销售额为5.97亿元;2007年销售额为10.35亿元;2008年销售额为17.66亿元;2009年在各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光伏设备产业的市场需求会依然强劲,也将继续保持较高速的增长。当前,如果我市能够抢前一步,抓住机遇,以打造“国内光伏设备生产基地”为突破口,同时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就能逐步跻身光伏产业梯队前列。

三、先进地区发展光伏产业的启示及思考

通过调研,突出感到,有些光伏产业发展走在前列的地区,太阳能资源并不占优势,光伏产业起步也不比*早,但他们光伏产业的发展步伐、太阳能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过*。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市加快发展光伏产业有诸多启示。

必须善于抢抓发展先机。可以说,资源优势不是经济优势,也不可能自然转化为发展优势,就看是否善于从国家发展全局和宏观政策中发现机遇,抓住机遇。我市在光伏装备制造方面已经有了先发优势,应该敏锐把握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充分认识加快光伏产业发展和太阳能应用步伐对我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增加社会就业、改善和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诸方面的重大意义,感悟到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和广泛应用将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抢抓发展先机,占领发展高地,培育壮大光伏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战略格局中确立一席之地。

必须注重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发展较早,但目前全市却没有一个光伏组件生产厂家,值得深思。要真正做大做强我市光伏产业,必须重视和研究产业自身特点,在光伏产业发展之初,就把分散的产业节点联成产业链,使各链条有序衔接,同类相关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最终形成产业集群。同时加强与省内外光伏企业的合作交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和“补链式”专业招商,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聚度,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固支撑。

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一个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离不开政府积极有力的扶持和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力互动是朝阳产业加速发展的希望所在。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刚刚起步,虽然有些优势,但若政府支持的力度不足,强度不够,也难以在强手如林的光伏产业领域争取到发展先机,也就难有作为。要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利用规划、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给予强有力的组织指导,有效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进来,增强企业增加投资、加快发展的信心,形成促进光伏产业做大做强的合力,培育形成优势产业。

我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地带,有发展光伏产业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如若借鉴先进地区发展光伏产业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发展趋势的分析与把握,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给予扶持,以积极的姿态加以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就能在未来国内市场中占得先机。

四、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发展我市光伏产业应坚持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按照产业环节实施“适时突破材料、发展电池组件、壮大装备制造、有序试点应用”,依托我市光伏产业的基础和优势,强化项目引进,打通产业链,形成区域产业集群优势,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强化政府推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在海港区建立光伏产业园,为我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平台。由于我市80%的光伏生产企业集聚在海港区,要立足海港区现有基础,建立产业园实现产业集聚,短期内形成区域产业集群优势,有利于抢占国内光伏产业制高点。二是出台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对入驻产业园的光伏企业在投资、用地、税费等方面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目前海港区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光伏产业基地的若干政策规定》,但由于市、区管理权限不同,在用地、税费等方面存在一些局限,建议在光伏产业政策制定上要实现市、区联动,市、区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切实提出对光伏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整体发展。三是设立光伏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扶持光伏产业发展。市财政从每年增加的财力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统筹设立光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成立协调机构,强化对光伏产业发展的组织引导。光伏产业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联动要求高,而且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离不开统一、高效、科学的组织引导。由于我市光伏产业尚无统一高效的组织机构,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合力不足,已经较大程度地影响到太阳能光伏这一朝阳产业的加速发展。建议考虑实行由市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光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光伏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组织机构“光伏产业发展办公室”,加强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制定;跟踪、关注光伏产业发展动态;引导市内外投资者来我市对光伏产业进行投资。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分工负责、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增强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合力和动力。

——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我市现有光伏企业都在迅速扩大产能,另外还有不少企业准备投资光伏领域,企业发展光伏产业的积极性高涨,但处于各自为战的境况,缺乏统一的引导。我市应尽快制定《*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多听专家和企业意见。重点对光伏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保障措施作出明确的具有前瞻性的谋划,对太阳能推广应用的重点、目标、步骤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统一各方面的行动,促进部门分工职责的落实。这对加强行业管理,引导产业集约化发展,降低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同时能够引导企业找准定位,正确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相互合作,完善产业分工,形成发展合力。

——注重产业的有序衔接,形成合理的产业链。目前,我市在光伏组件的组装设备(层压机)和组装材料(光伏焊带)方面已形成规模,具有国内知名度。但在硅材料、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终端应用产品及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方面还很薄弱,几乎没有企业在做。当前应着力破解产业链难题,根据我市情况,努力保持住光伏产业中游占据的优势地位,在产业结构上以做强中游为核心,加强与省内上游生产企业合作,在材料方面适时寻求突破,并注重下游产品的开发应用。可按照“适时突破材料、壮大电池组件、发展装备制造、有序试点应用”的思路,有针对性地打造更趋合理的光伏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同时,注重把握市内光伏产业的前后衔接及合理配套,引导企业投资相关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作到资源共享,前道扶后道或后道扶前道,实现产能、效益最大化,避免造成恶性竞争。

——培育强势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国内光伏设备生产基地。由于太阳能电池封装设备的制造是集机械、电子、真空、加热系统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其生产过程必然形成紧密联结的产业链,其规模化的分工协作,构筑了各资源、技术、成本等优势的区域产业集群,其大规模的发展必然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从先发省市经验看,也是紧紧抓住龙头企业,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支持,产业带动效果显著。无锡通过扶持尚德新能源、邢台扶持晶龙集团、保定扶持英利新能源等,均在本地形成百亿产值的光伏产业群。在我市现有光伏企业中,奥瑞特、博硕两家企业已在国内光伏能源设备制造方面取得了较大优势,具备了较强龙头带动能力。所以,我市应积极扶持这两家企业做大做强,通过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发展光伏产业和相关产品,拓展、延长光伏产业链,实现增量推动,提升产业水平,培育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光伏产业发展优势。

——加大对光伏产业的宣传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要加大对光伏产业发展和产品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光伏产业发展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共识,增强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机遇意识,创造加速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同时,在产品推广应用方面,要因地制宜,重点推进,注重成效。结合城市三年大变样和新农村建设,适当加快我市太阳能路灯、交通指挥灯、广告灯箱、太阳能广场照明、建筑亮化美化工程太阳能源的推广应用,加速新建公用设施和住宅小区太阳能集热采暖建筑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引导对既有建筑实施应用改造,形成太阳能应用的示范效应,进而带动全市城乡太阳能的规模应用,使太阳能应用成为节能减排、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6

关键词: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特许招投标;不对称管制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1)11-0098-07

发展前景的强烈预期与各级政府鼓励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光伏发电产业的迅猛发展。2007年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最大光伏产品制造国,2009年中国光伏产品达4382MW,占全球产量的47%,比2007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然而与最大的光伏产品制造国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截至20.10年底我国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仅有25.62万千瓦,只占全国9.6亿千瓦电力总装机容量的0.03%。而根据欧洲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EPIA)统计数据,2009年全球太阳能新增装机容量达64亿千瓦,全球太阳能装机总容量超过了200亿千瓦。与此对应的是,限于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滞后,目前我国95%以上光伏产品出口。

光伏产品高产量和光伏发电低比例的巨大反差造成了我国能源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诸多矛盾:未能有效地通过发展光伏产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从根本上背离了我国发展光伏产业的初衷;光伏产品大量出口极易遭致国际贸易摩擦,不利于我国光伏企业做大做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重心应转移至下游光伏产品应用环节,其中光伏发电,尤其是光伏并网发电应成为重中之重。对于我国光伏发电产业来说,必须梳理和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光伏发电环节为什么能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获得强有力推进,而在光伏制品第一大国的我国发展却为何如此缓慢?本文将从上网电价这一电力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出发,剖析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特许招投标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提出该项制度设计中引入不对称管制的必要性与操作思路。

一、文献回顾

光伏发电产业是近十年才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领域,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对光伏发电产业的相关研究日益增多,但主要集中于该产业的发展现状、问题瓶颈、政策扶持、产业链分析等方面。孟宪淦(2007)从产业链、产能、发展方向、光伏市场四个方面介绍了台湾地区光伏发电产业状况。王晓刚、邓丽荣(2008)回顾了多晶硅生产技术的现状和最新进展,指出冶金法将成为更具发展潜力的工艺技术,其发展重点是低成本高效率提纯方法的进步。宇文旭(2009)在分析光伏产业链与国际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光伏产业的规模与制约因素。赵优珍(2010)阐述了国际金融背景下全球新能源发展的新动向,探讨了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王茂洋、王林(2009)从光伏发电产业生态网络的测度以及构建的影响因素两个基本问题着手,探索影响因素与产业生态网络之间的作用关系。王发明(2009)论述了光伏发电产业全球价值链的空间分布、空间特征和治理结构,分析了我国光伏产业升级的条件、路径和方式。文嫣(2009)分析了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硅材料提炼环节毛利率最高,达40%以上,而组件封装环节的毛利率不足10%,另两个环节居于两者之间。

从以上有关光伏发电产业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中发现,已有研究集中在对该产业的现状、问题的探讨,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政策建议,这些研究成果显然为包括本文在内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强有力支持。目前学术界针对光伏产业下游并网发电环节的研究还极其稀少,而针对这一环节出现的诸如上网电价的形成机制、政府管制等问题的研究,将对我国光伏发电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改进提供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础和决策参考。

二、特许招投标制度与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标杆电价

全国按接受太阳光辐射量大小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辐射总量高于5000MJ/m2的有一、二、三类地区,是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因此,从宏观上来说,我国有太阳能开发和利用的天然优势。当前,光伏发电在国内的应用主要集中于农村电气化和离网型光伏产品。根据国际经验看,要大规模开发利用太阳能,大力建设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将是关键途径,而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顺利运营不外乎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电网公司愿意收购光伏电力;二是项目开发商获得的售电收入足以弥补包括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在内的经济成本。

第一个条件的满足显然取决于国家电网企业自身的利益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考虑到近年来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的实际状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但“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也就是说,在保障电网安全的条件下,国家电网企业应该无条件地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电力。由于光伏发电与电网安全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涉及技术层面问题,在此不做过多探讨,只是假设“光伏发电项目生产电力并网不会产生危及电网安全问题”,为后续探讨奠定基础。扫除并网技术层面障碍后,影响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心因素是成本与收益问题,其中上网电价又是“核心的核心”。

《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可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传统电力(比如火电、水电等)价格部分是经过电网平摊后由全体电力消费者共同承担。当光伏并网发电比例还处于较低水平时,明显偏高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不会显著提高终端电力用户的消费价格。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光伏发电比例的上升,较高的光伏上网电价将会对终端电力产生压力,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因此,从长期来看,如何形成科学合理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对于整个电力产业乃至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怎样的上网电价是合理的?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按照标杆电价由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上网电价不同,光伏发电目前还缺乏标杆电价,不可能采取这一模式确定上网电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发电成本因选址差异而不同。光照强度等空间地理因素对光伏发电成本具有重大影响,不同选址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这给以成本核算为基础形成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制造了障碍。(2)技术效率还能为发电成本下降提供较大空间。近几年来,国际上太阳能电池产品正在由第一代晶体太阳能电池向第二代薄膜太阳能电池过渡,而后者的硅材料用量比前者少得多,其生产成本也就显著低于前者。另一方面,国际上技术领先光伏电池生产商的光电转化率已经达

到22%,比我国的17%要高5个百分点左右。这也可从德国光伏发电实践中得到了印证。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德国核定的可再生能源所发电上网价格,每年会按照一定比例递减。光伏发电因技术进步相对较快,每年的价格递减率在8%到10%之间;海上风电为5%;其他仅为在1%左右。因此,随着我国光伏设备制造技术和光电转化技术的改进,技术效率将为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提供可观的空间。(3)光伏发电产业上游供应环节的成本特性为发电成本提供了变数。光伏发电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发电设备价格对其成本有显著影响,而近几年来作为光伏电池生产最重要原材料的多晶硅却经历了“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多晶硅价格从2002年的10-20美元,公斤上涨到2007年末的400美元/公斤,2008年市场现货价格更是一度高达450美元/公斤;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多晶硅价格从2009年四季度开始一路下滑,跌至100美元/公斤以下,下降幅度超过80%。显然,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将通过产业链传导到终端发电环节,造成光伏电力的成本波动。综上所述,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光伏发电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其成本核算的困难,目前还不太可能完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以成本核算为基础制定上网标杆电价,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发电主体竞争来确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正因如此,在光伏发电市场上引入特许招投标制度对于我国现阶段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三、我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特许招投标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仅占总装机容量的万分之三,较世界上先行国家有巨大差距。然而尽管如此,我国还是在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融资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其中实施特许招投标制度是这些尝试中的重要内容,为我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分析提供了初步样本。

我国严格意义上的光伏发电特许招投标项目共有14个,分别是2009年的甘肃敦煌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2010年位于陕西榆林等地区的13个共28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详见表1)。

上述特许招投标的14个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有以下几个特点:(1)不同地点的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存在较大差异。2010年的13个项目是在同一时间(第二轮价格标开标日为2010年8月16日)进行的,最低的中标上网电价为0.7288元/千瓦时(青海共和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而中标上网电价最高的为新疆和田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达0.9907元/千瓦时,是最低上网电价的1.36倍,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光伏发电成本与项目选址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2)上网电价随时间推移呈现下降趋势。2009年甘肃敦煌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中标上网电价为1.09元/千瓦时,是2010年特许招投标项目中同样来自甘肃的三个项目中标电价的1.32倍(甘肃白银)、1.40倍(甘肃金昌)、1.35倍(甘肃武威)。如果与2008年审批的上海市崇明岛1兆瓦项目和内蒙古鄂尔多斯225千瓦项目所核定的4元,千瓦时比较,2010年项目的上网电价更是有了大幅度的降低。这说明近三年来,我国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成本有了质的下降,为太阳能商业化运作奠定了初步基础。(3)中标企业的上网电价均显著低于当时的单位成本。地面光伏发电站成本主要由光伏组件、逆变和输配电、电站建设安装、土地等组成,其中光伏组件的成本占了主要部分,而多晶硅又是光伏组件的主要原材料,约占光伏电池成本的70%左右。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开标的2010年7月、8月,光伏发电组件价格上涨了15%左右,光伏发电项目要确保盈亏平衡,电价水平起码要保持在1.15元/千瓦时。这与实际招标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几乎所有项目均有一半企业的报价低于1元/千瓦时,而最终中标上网电价只相当于盈亏平衡价格的86.4%~63.4%,被业内和政府主管部门称为“跳楼价”。这一价格落差不仅大大出乎决策者的预料,也使得通过特许招投标形式确定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计划落空。

目前特许招投标的14个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均来自于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其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标了第二批13个项目中的7个,占53.8%。国有发电集团中标的原因除了资源、资金、技术等优势外,明显低于民营企业的上网电价报价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见表2)。表2数据显示,民营企业上网电价报价平均为1.151元/千瓦时,国企平均报价(1.007元/千瓦时)是前者的0.875倍。同时,2010年特许招投标的13个项目,除了新疆和田20兆瓦项目中民企略低于国企报价外,其余12个项目均是国企显著低于民企,在甘肃武威20兆瓦项目中,国企平均报价仅为民企的63.6%。

对于同一选址的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按照招投标时点的技术条件和光伏组件价格计算的固定平均成本、可变平均成本分别假设为AFC0(q)、AVCo(q),则平均总成本为AC0(q),其中q为发电量,固定成本核算时考虑了机会成本。考虑到光伏发电还存在较高技术效率提升空间,预期平均总成本为:

ACπ(q)=AC0(q)×a(t)其中a(t)∈(0,1],是反映光伏发电产业技术效率的折算系数,随着时间t的推移和技术进步,a(t)逐步下降。

2010年3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实施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节能减排考核是否完成,不仅为国有发电企业在“资产保值增值”外设立了第二个考核的刚性指标,而且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又有可能通过“新的火电项目”能否通过审批等渠道反作用于资产盈利性考核指标。因此,与民营企业纯市场回报率考量不同,国有发电集团的节能减排考核将激励其采取降低报价来获得光伏发电项目,加之国有发电集团拥有民企无法获得的资金实力和稳定收入来源,显著加大了通过交叉补贴的途径实施这种激励的可能性。如果把来自于光伏发电外的交叉补贴看成是光伏发电成本的一种下降,则国有发电企业的光伏发电预期总平均成本为:

ACS-π(q)=AC0(q)×a(t)×β(t)

其中β(t)∈(0,1],表示国有发电企业节能减排考核所促发的上网电价下调的折算系数,其大小与节能减排考核的严厉程度成反比。

图1把不同条件下光伏并网发电招投标上网电价底线分别用AC0(q)、ACπ(q)、ACS-π(q)曲线表示出来。根据特许招投标一般的制度设计,当市场信息足够充分时,中标价格将等于参与投标的企业中成本最低企业的平均成本,即上述三条曲线上的A、B、C三点所代表的成本,上述三个点的排列顺序与前文中光伏发电当前成本、民营企业上网电价报价、国有发电集团上网电价报价相一致。

四、引入不对称管制的必要性及其管制路径

节能减排指标考核促使国有发电集团在光伏发电项目招投标中报出比民营企业更低的上网电价,

如果这种低价来自于国有企业更高的生产效率,则低价表明的是资源有效配置。然而,从实践中看,国有发电集团进入光伏发电领域尽管拥有协同效应,但经营绩效和节能减排的双重考核扭曲了其经营决策,进而导致资源误配。更重要的是,国有发电集团在光伏发电领域的“跑马圈地”极大地影响了民营光伏企业的长远发展。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近10年来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光伏产业中获得了巨大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像无锡尚德、英利能源、浙江正泰、江西赛维等实力强大的民营企业。然而从产业链角度看,民营光伏企业主要扎堆于电池生产、组件封装等资金和技术门槛低、劳动力比较密集的环节。㈣随着德国、西班牙等欧美国家光伏发电补贴退出政策的实施,95%依赖于出口的光伏产业必将受到严重冲击。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国内市场显然是我国光伏民营企业的出路,不仅如此,光伏组件生产环节的民营企业还应实施前向一体化战略,进入光伏发电领域,培育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安装、运营能力。

光伏并网发电领域显然不同于民营企业担纲主角的纺织、服装、家电等完全竞争性领域,其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较高的进入壁垒,特许招投标制度就是这种进入壁垒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民企与国企之间在成本上的非对称性显著地对民营企业进入光伏并网发电领域形成了挤出效应,不利于我国民营企业建设、运营光伏发电能力的提升,长期来看必将对我国光伏产业的整体提升造成伤害。因此,国有企业凌驾于民营企业之上的这种无形壁垒应该得到清除,还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民营光伏企业与国有发电集团之间是一种不对称竞争关系,导致了没有一个民营企业在现有的14个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招投标项目中中标。因此,为了有效贯彻《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光伏并网发电领域,提升我国光伏产业长远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形成真正反映真实发电成本的标杆电价,有必要在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特许招投标制度中引入不对称管制。其管制措施具体包括:

(1)降低竞标门槛以提高民营企业参与的积极性。2010年第二批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竞标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每个标需缴纳500万元保证金,抵押时长14个月;二是必须有10%的项目资本金,在后续融资方案中保证有30%的自有资金。要达到这两个要求,竞标企业在每个项目中至少得持有1.33亿元自有资金。这样的资金门槛对于五大发电集团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对于民营企业却是巨大的资金压力,构成了难以逾越的竞标壁垒。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通过一些制度安排(比如与诚信记录挂钩调整保证金额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竞标的资金门槛。

(2)设立光伏发电专项资金对中标民营企业给予补贴。由于国有发电集团存在交叉补贴行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上网电价报价将低于民营企业报价,虽然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这种交叉补贴实施一定程度管制,但可以预见的是,这种管制将面临高额成本。作为对民营光伏企业的鼓励扶持措施,国家可以从电力销售总额或者财政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成立光伏发电专项基金,用于民营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补贴力度可以以弥补与国有发电集团报价落差为基准,考虑到光伏发电的技术效率,单位电量补贴额应该遵循逐年递减原则,如第t年补贴额为上一年额度乘以―个小于1的倍数。

(3)预留部分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仅限于民营光伏企业竞标。民营光伏企业竞标价格更能反映光伏发电的市场状况和成本性状,其中标价格更能作为标杆电价发挥示范作用。预留部分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仅限于民营光伏企业竞标,将直接把国有发电集团排除出竞标范围,是一种具有直接效果的不对称管制措施。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7

【关键词】新能源产业;光伏产业;博弈关系

一、光伏产业技术突破中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的演化博弈关系分析

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围绕光伏产业技术突破展开的博弈,合作与竞争并存。当前,由于巨大的环境和资源等压力,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备受重视,各个地方的政府都想率先发展本地光伏产业,一些利好与产业发展的政策会随着光伏产业的发展而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因此,地方政府在一定层面上希望本地光伏企业不断致力于技术突破。而对于光伏企业来说,实现企业核心技术突破不可避免地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光伏企业具备和地方政府合作的动机。

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围绕技术突破展开的竞争也十分普遍,为此展开的博弈也十分复杂。从理性人和当前的政绩考评来说,短期内产生巨大的政绩效应是地方政府最为青睐的,而光伏产业技术突破由于诸多原因仍需时日,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的“默认性期待”,地方政府希望光伏企业在辖区内创造更多的税收和吸纳就业,而这两点在不进行技术突破的情况下短期内均能得到满足。对于光伏企业而言,因为光伏产品使用需要一定的年限才能看出好坏,而一些地方项目的上马,产品不合格等造成政府政绩下降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政府也希望企业有所突破,很多企业长达十几年的项目在获得好几任政府班子的支持后仍然在打球,因此,光伏企业如果不能从理性人的角度真正潜心产业技术研发的话,我国光伏产业技术突破仍会止步不前。

二、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围绕产业技术突破的演化博弈研究

1.损益变量的选取与设定

地方政府:S1为上级政府为支持地方政府开展技术研l给予的直接资金投入等固定类财政收益。S2为上级政府为支持地方政府开展技术突破而给予的间接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等,如产业园区的用地规划审批、税收减免等非固定类财政收益,此类收益在企业选择技术突破后获得。G1为短期内当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带动经济发展而获得的政绩奖励等短期政绩收益。G2为中长期内当地光伏企业转型升级后带动经济发展而获得的政绩奖励等中长期政绩收益。C1为地方政府给予光伏企业扶持性资金投入。C2为地方政府激励光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核心技术突破的激励性投入。

光伏企业:A1为光伏企业日常经营获得的固定收益。A2为发展光伏企业从地方政府处获得的扶持性财政补贴。A3为光伏企业进行核心技术突破获得的激励性财政补贴。B1为光伏企业通过技术突破获得的产业增值收益,B1=?棕B0,不确定性因素为?棕(恶性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发生导致失败),B0为产业增值收益的理想最大值。?棕?缀(0,1)。C3为光伏企业进行技术突破投入的成本,C3=?姿C0,?姿为技术创新深度?姿?缀(0,1),C0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最大投入。C4为光伏企业正常生产,不进行技术突破产生的机会损失。

2.支付函数的构建

当地方政府和光伏企业均选择合作策略。地方政府和光伏企业专注于长期收益,获取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是双方的动力,地方政府的收益为:S1+S2+G2-C1-C2,光伏企业的收益为:A1+A2+A3+B1-C3。

当地方政府选择合作策略,光伏企业选择不合作策略时。地方政府一厢情愿般的对企业技术突破进行投入,而光伏企业技术突破动力不足,选择维持现有的技术现状,其中,光伏企业可能获得双向收益,不但获得了政府的支持,而且无须进行投入。此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S1+G1-C1-C2,光伏企业获得收益为:A1+A2+A3-C4。

当地方政府选择不合作策略,光伏企业选择合作策略时。光伏企业对于技术突破是积极的的,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难以到位,所以光伏企业可谓是“吃力不讨好”。此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S1+G1-C1,光伏企业的收益为:A1+A2-C3-C4。

当地方政府和光伏企业均选择不合作策略时。各自都处于投入最小化的模式。此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S1+G1-C1,光伏企业的收益为:A1+A2-C4。

双方的收益支付矩阵如下表所示:

3.政策建议

首先,在产业链环节的进入上,鼓励企业按照市场需求选择。无论是地方政府的直接扶持还是上级政府的间接鼓励,种种类型的财政补贴只会让光伏企业在环节进入上左思右想,畏首畏尾,一方面担心自己进入的环节得不到更多的补贴,另一方面担心进入环节的后续发展,如地方政府的人才政策、科研投入等均会影响企业的自主选择,地方政府应当放开以财政补贴为定向指导的做法,让企业在市场的指导下自由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其次,以财政补贴作为产业干预手段同样会对光伏加工制造企业的相关产业产生消极影响。光伏产业的发展除了制造光伏产品的加工企业,还需要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如智力支持企业、装备制造企业、销售型企业等。政府对于直接的加工企业扶持力度过大,将会使与光伏产业发展配套的相关企业渐渐殒灭。因此,政府应当减少对于光伏产品加工制造的企业补贴,让与之相关的企业在市场的培育下成长。

本文项目:本研究由江苏大学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资助。

参考文献:

[1]罗思平,于永达.技术转移、“海归”与企业技术创新――基于中国光伏产业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12.

[2]柳卸林,高伟,吕萍,程鹏.从光伏产业看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2.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8

关键词:转型升级;光伏产业;政府救助

一、引言

近年来,依托太阳能开发利用而形成的光伏产业已经成为继IT行业后又一爆炸式发展的行业。截至目前,全球光伏太阳能并网发电30余万千瓦/年,已经成为继水能、风能之后的第三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前景十分广阔。自2003年起我国光伏产业链条逐步形成并取得了快速发展,产能、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其中90%以上产品出口至国外,也就是产品生产在国内、光伏应用在国外,这与世界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西方发达国家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需要大量的太阳能电池及电池组件,而这给我国光伏产品生产带来了契机,在劳动力成本低及政府补贴的刺激下,全国各地纷纷以战略新兴产业的名义上马光伏项目。我国光伏产业的重点集中在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及出口上,而不是大面积的光伏应用。在2011年欧债危机与欧美“双反”的情况下(近期由于中欧达成光伏产品出口承诺,出口量会出现反弹),严重依赖出口模式的光伏产业受到严重影响,光伏企业大面积停工甚至破产。基于此,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尽可能支持光伏企业走出低谷。截至目前,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光伏产业走向基本达成一致:转型支持国内光伏发电产业。在这一背景下,本文以东营光伏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营光伏)为案例,在我国整个光伏产业快速增长的大环境下,通过对东营光伏发展历程的回顾,重点分析太阳能光伏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其发展规律中政府与市场的激励相容机制,通过对政府救助模式规范性与实证性的分析,探求我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着力点及行为边界。

二、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困境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末,我国共有光伏企业达460多家,其中硅片生产商69家,组件生产商349家,电池组件企业42家。目前我国光伏产业链已比较完备。

(一)多晶硅产量快速增长,但核心技术缺乏,高纯度多晶硅依赖进口。硅材料是整个光伏产业的基础,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没有硅材料的提纯、生产就不会有光伏产业。从2005年至2011年,我国多晶硅产量从80吨猛增至7.9万吨,增长了986.5倍,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15.6%。虽然我国多晶硅产量快速增长,但是由于生产技术落后,产品质量相对较差,每年仍需从国外进口大量高纯度多晶硅。

(二)光伏电池产量居世界之首,出口多、应用少。太阳能光伏电池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核心部分,光伏电池生产也是光伏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补贴政策刺激下,德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光伏应用市场大幅扩张,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猛增,对太阳能电池需求猛增。受此因素推动,我国太阳能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到2012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达到20.5GW占世界产量的39.04%,光伏电池产量连续7年居世界第一,是全球名副其实的光伏电池制造中心。与我国巨大的太阳能电池产量相比,我国的光伏装机容量却很小,2012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约为20GW,而国内装机量只有5000MW,仅相当于国内产量的10%,超过90%的太阳能电池要出口到欧洲、美国、日本等光伏应用国家。

(三)传统模式受困,光伏应用扶持政策力度小、企业难以形成有效预期。对比国内外光伏发展政策,我国光伏政策不足之处:第一,虽然我国于2011年7月24日了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规定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每千瓦1元,此外,根据项目核准时间和地点的不同,部分情况实行每千瓦时1.15元。但是该政策并没有规定此标杆上网电价实施的年限,不能给国内光伏市场投资者一个获取投资收益的预期。其次,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光照条件差异巨大,单一水平的电价无法推动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最后,对于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项目的并网规定,该政策都没有涉及。业内担心光伏电站有可能出现类似风电那样无法并网的情况。第三,缺乏国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缺乏技术扶持和光伏人才培养政策。

国外光伏产业、光伏发电市场的成功经验可归纳为: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大力支持技术创新以及市场支撑政策的实施。尤其是德国的法律环境、日本的技术支持、美国的市场支撑,都有效地促进了该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进程。

三、东营光伏政府救助产业转型案例

东营光伏(简称东营光伏)于2005年在东营成立,注册资金4亿元,公司目前涉足太阳能级硅棒生产、电池片制造、光伏组件封装和光伏系统集成等多个光伏产业环节,2008年在欧交所创业板alternext市场成功上市,成为第三家在alternext上市的中国企业。东营光伏的发展模式与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模式一致:政府支持―依赖出口―规模扩张―出口受限―产业转型。

(一)企业出口扩张阶段

东营光伏在政策刺激、当地政府支持下,积极出口光伏组建以满足国外光伏应用市场,无论是光伏组件生产还是出口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是遭受欧债危机以及欧盟双反,从2011年开始出口创汇以及电池产量出现明显下降。东营光伏在积极出口创汇的同时,由于光伏产业的主要市场是欧美发达国家,光伏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最大,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滑,同时2010年以及2011年,包括德国在内的多个国家下调对于光伏产品的补贴措施。2011年11月,美国商务部展开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先后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和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产品90%出口欧美市场的东营光伏受到重创。根据东营光伏年报显示,2011年其收入为2.12亿欧元,同比2010年2.6亿欧元有所下跌,而运营利润为2710万欧元,同比前一年的2956万欧元也已下降。2011年的净利润则为负数。随着市场需求的大幅下降,东营光伏几条生产线仅在零星生产,而产品也只能经过台湾企业再销往欧美市场,这也使得本来就不高的利润进一步被压缩。最终使得东营光伏面临退市清算的可能。

(二)光伏发电转型阶段

在东营光伏依赖出口促进发展的同时,积极进军光伏发电市场,尤其是在受到金融危机及欧美双反的情况下,从积极出口到积极建设光伏电站,东营光伏走出了一条成功转型之路:从光伏组件出口到光伏电站建设。东营光伏于2009年进入光伏发电市场,第一个发电站是总投资4600万元的960KWp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在当时是山东省内规模最大、也是首家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东营光伏发电站的建设一方面是为了应对未来市场的波动,另一方面也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当地政府将以960K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先导,发展与光伏发电产业配套的服务业和相关产业,促进光伏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拓展产业集聚空间,形成有东营特色的光伏产业链及衍生的光伏产品生产与检测设备、原辅材料制造产业基地。随着政府支持光伏发电市场政策的出台以及欧美双反政策的实施,我国光伏发电市场开始大规模启动。

2010年东营光伏7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并网仪式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东营光伏7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由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承建,是山东省首批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之一。工程总投资2.25亿元,年发电量为948万kWh。该工程环保效益显著,年可节省标准煤3309吨,减排二氧化硫102吨,减排氮氧混合物32吨,减排二氧化碳9000吨,减排可吸入颗粒4吨,减排灰渣1015吨。东营光伏7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创造了多项“第一”。在规模上,它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晶体硅并网电站;在产品上,它在国内光伏电站中第一个使用200W高效能电池组件;在工程施工上,它是全国第一个使用地锚式结构作为工程基础的光伏电站;在建设标准上,这也是国内第一个以欧洲标准建设的光伏电站。被列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中国光伏集团东营7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自2010年12月29日并网发电以来,已累计发电124万千瓦时,日均发电2.6万千瓦时。该项目设计年均可向电网输送948万千瓦时的清洁电能。

(三)当地政府托管阶段

为了保护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当地政府紧急出台相关方案,将东营光伏进行托管,2012年11月5日,东营光伏宣布公司所有权重组计划,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组建的公开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光伏接下来将进行所有权重组计划来加强公司的发展。另外,东营光伏因为目前的光伏行业危机正在经受着严重的资金流问题和子公司东营光伏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及履行其他承诺,因此相应来说东营光伏必须尽快找到其他融资措施。鉴于此,由东营市政府控制的公司提出了购买东营光伏50.38%的股份,东营光伏是中国光伏卢森堡的一个全资子公司也是公司的唯一资产,购买对价是1000万美金。经与东营光伏管理层的协商,东营光伏董事会认为该协议可以接受并且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股东和雇员的利益。东营光伏董事会因此建议在2012年11月5号召集股东会来对此给予批准。其东营光伏的股份交易也将在该信息发出后下一天进行复牌。将50.38%股权转让给东营市政府后,东营光伏依托当地资源积极进行业务转型,转向国内市场,将业务重点转向独立电站的生产和建设,在其战略部署中光伏发电业务占将到公司营业额的40%。东营光伏的选择,正是目前陷入全行业困境的山东光伏企业的共同选择。在东营光伏之前,包括力诺光伏、华瀚光伏等,都已转向光伏电站的建设。2012年11月9日,东营光伏(东营光伏)正式通过了将50.38%股权转让给东营市国资控股企业的决定,这也标志着继江西赛维之外,政府直接出手光伏“救市”又添一例。鉴于行业内外交困的现状,目前整个光伏业“国进的态势”已经十分明显,而东营光伏“依赖出口―转战国内―国资控股―建光伏电站”的自救路径,在国内光伏行业尤其具有代表性。

东营市政府雪中送炭注入的1000万美元,将使东营光伏获得更多的资金流动性,并通过电站项目增加产业多样性,在行业大萧条背景下保持盈利和增长。而就在东营光伏宣布转向光伏电站建设,并希望这一业务能占到公司营业额40%份额前1个月,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了补贴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补贴计划,这一总补贴额度超过700亿元的庞大计划,意在通过扩大内需,解决目前光伏企业存在的出口难和产能过剩问题。2013年随着10MW并网光伏电站的启动,东营光伏政府救助后的转型之路正式启动。

四、案例分析及结论

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前景已形成全球共识,回顾德国、日本等国光伏应用的过程,政府扶持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相比传统化石能源发电,光伏发电成本高昂,严重制约着光伏应用市场的扩大,进而限制了太阳能电池市场规模的扩张。从产业政策上来看,由于光伏产业还处于生命周期中的初创期,因此对产业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必须依靠政府产业政策弥补高成本、技术不成熟的不足。而当前我国光伏产业扶持政策还十分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光伏市场的扩大,进而造成我国大量太阳能电池产量不得不出口国外。我国光伏电池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状况,使得我国光伏产业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大。

结论一:东营光伏在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支持以及国外光伏应用市场需求扩大的拉动下迅速发展成为当地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柱企业;但是发展靠出口、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缓慢的现状使得其发展受制于国外市场,这种产品生产在国内、应用在国外的发展模式并不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真正发展。

结论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往往存在目标函数不一致的情况。在我国光伏行业出口受阻、大量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紧急出台光伏发电政策,启动国内市场的同时真正促进光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应用。许多企业的生存发展交由市场决定,但是在政策落实中,地方政府出于考虑财政税收、人员就业、银行贷款质量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积极对光伏企业进行救市,东营光伏仅是其中一个例子,大多地方政府采取了类似政策,选择支柱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支持,尽量不被破产清算。

光伏产业链发展分析范文9

关键词 欧盟 对华反倾销 光伏产业 影响 策略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识码:A

2011年,我国从欧盟进口7.64亿美元的多晶硅、3.6亿美元进口银浆、180亿元生产设备,这不但为欧盟带来了30万人的就业机会,还使欧盟上下游产业得到了更好地发展。若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受到制约,欧盟也必然会受到连带影响,欧盟对话反倾销显然不是明智之举。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分析了欧盟对华反倾销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影响,并提出了欧盟能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一、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影响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贸易战展开,我国的光伏企业的对外贸易收到的影响定然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经济转型遇挫,光伏产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对我国的经济转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旦遭遇欧盟的反倾销,我国经济转型战略将受到遏制,这样我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将受到很大影响。其二,实体经济外移,在欧盟反倾销背景下,被迫到海外建厂,这样不但增加了光伏企业的生存成本,而且造成我国大量的经济损失,大量企业员工将面临失业的风险。其三,失去竞争优势,我国处于光伏产业链条的底端,主要负责制造和加工,而价格优势是我国在国际上的主要竞争优势,一旦欧盟开展光伏反倾销,我国的光伏企业的竞争优势不再,将很难有所发展。

二、欧盟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识到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影响,为此,就需要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来改善我国光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具体来说,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府调控。

为了改善光伏企业在欧盟反倾销中的被动局面,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具体来说,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监控出口数量和价格,中国出口数量激增是导致反倾销案件的主要原因,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反倾销,政府应该加强对出口数量和价格的监控,调整国内产能。其二,争取公平待遇,我国是世贸组织成员国,为此应该利用WTO争取到更多的平等待遇。其三,加强国际合作,与国外政府建立合作机制,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其四,管理产品口,调整企业出口优惠和鼓励政策,惩治低价倾销企业。

(二)提升应诉能力。

企业是反倾销的主体,为此提升企业的应诉能力就成为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重要的策略。具体来说,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善用“公共利益”原则,仅仅在价格上构成倾销是不够的,还需要证明反倾销措施的采用有利于欧盟的共同利益。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1992年,中国出口的松香被葡萄牙企业申请反倾销调查,价格上显示倾销幅度为17.4%,对产业造成了损害。然而到了1994 年 2 月,因为认定采取反倾销措施不符合欧盟共同利益,导致这项调查终止。其二,积极应诉反倾销诉讼,这主要是因为欧盟的反倾销法对于那些不合作的公司,往往根据可获得的信息进行裁决,这样就使企业处于不利的位置,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如果企业拒绝接受调查或明显地阻碍调查,无疑将会对自身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积极应诉是减少损失的最优选择。其三,重视行政复议,针对欧委会的原判,企业可以通过行政复审来将其。当最终反倾销税被征后,企业可以证明在调查期内已经签署数量较大且不可撤销合同,出口的产品和被征税企业没有关联,这样可以要求进行新出口商复审,通过这样的措施免征反倾销税。在征收一年后,若是相关证据充足,也可以要求对最终反倾销税进行临时复审。

(三)落实行业指导。

在欧盟反倾销对华立案调查后,很多行业协会都会找寻会员,积极应对反倾销诉讼,并指导企业进行各项调查和抗辩。然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欧盟委员会对企业实施的反倾销税率可能存在差异,为此企业的实际利益诉讼可能并不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行业协会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争取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总结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虽然会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出口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欧盟光伏产业的上下游发展也将因此受到制约,欧盟低碳战略的推进也将受到阻碍。贸易战的发生,不但影响双方太阳能电池企业合作,还会损失双方的利益。当前的光伏产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产业链条,各国优势互补,实际上是利益共同体。中国的优势是规模和制造,而欧盟在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等方面存在优势,可以说中国的光伏产业对欧盟设备的生产和出口、原材料的销售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贸易战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欧盟反倾销的策略,希望对我国的光伏企业有所帮助。

(作者:英国赫特福德郡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职称:助理翻译,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公司法)

参考文献:

[1]侯建华.临近初裁欧盟相关石材产业为何悄然撤诉?――由欧盟“花岗石反倾销案”引发的思考[J]. 石材,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