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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7-06 07:43:05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1

1比较法在高职教学中必不可少

(1)是高等教育挖掘知识内涵与外延的方法。人们对于某一方面的知识不是停留在固定节点上的,这就要求我们挖掘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加深认识、扩大视野,而在实践应用上往往使用比较法。横向上通过对各种知识点的比较,找准知识点,把握交叉联系点,发现不同点,总结其特点;纵向上通过对知识点历史沿革的比较,进一步深化挖掘。(2)是实现高等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有人认为学校里学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实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设置与实际应用有偏差,教学与应用不能有效对接;二是学校教育过多重视理论,学生被关在理论研究的圈子里出不来;三是学校与社会相隔离,较少把精力投放到社会实践中去;四是学生走出社会后有一部分人转行做了其他事业,不满意自己在学校学的知识,过分夸大教学与实际脱离,有意识地鼓吹所学无用。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在学校期间就与社会挂钩,经过学生在实践中对理论和实际的比较,使学生发现在学校所学知识确实有它的实用性,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优势。(3)能够促进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知识都在逐渐演变发展完善,同一时间点上,当类似知识发生碰撞时就必须比较鉴别,或致相互补充到最后水融,共同发展。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循环往复相互促进,推动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4)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方法。人们认识事物都是从无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对于单个问题也不需要用尽人类所有知识,这就需要我们去比较判别,遴选自己需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积累、升华,而在此过程中就依靠我们去把握发展趋势,合理预测未来,尽量少走或者不走弯路。通过辩证比较的思维甄别和在实践中检验、比较、排除、提炼、反复比较研究实践,就能把握事物发展可能趋势,合理预测未来的发展,逐步形成新的可靠地理论知识体系,这就是运用比较法形成的创新思维。

2比较法的层次和方法论

2.1比较法的层次比较法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将本专业知识叙述清楚明白,既有条理、有深度,又能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横向比较法,将自有知识体系与平行的各科体系相比较,研究同样的课题在不同行业体系下的不同表现,评价本学科的优劣。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纵向比较法,从历史到现在以至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找出事物发展规律,对将来进行合理预测。第三个层次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建立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行业环境下,在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较高层次。

2.2比较法的方法论(1)研究出发点。首先是按照知识原样“复制”,从知识概念、定义用语、适用范围、理论层次、框架结构,到沿革释义,做到清晰可辨,理解透彻。(2)收集可信且可用的信息。在本知识点的熟练掌握之后,收集与之相关知识领域内容,加以甄别整理,逐条归类重组。要求资料全面详尽、来源广泛、具有可比性。(3)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这一过程要求我们在吸取他方知识的过程中不要离开原知识点,要围绕知识源点进行比较鉴别,比较优劣,判别哪些属于过时的,哪些属于共同带有普遍性的,哪些属于行业特殊的。(4)归纳与创新。完成比较之后进行列表归纳整理其概念及其产生背景、沿革变迁过程,解答如何运用本知识点,找出运用本知识点应注意事项,预测发展趋势方向。

3比较法的可比性

我们关注比较法就在于比较是有现实意义的,就在于其可比性。比较法实践中,要关注比较的实质内容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平行行业上、地域上、历史上、规则上、表达上、应用领域上、适用范围上等是否具有共同性和差异性,是否可以相互比较,这些都是在运用比较法进行比较的首要任务。从知识点的概念、规则、描述、释义、适用范围、界限、深度上判别可比性,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知识点的内涵到外延上判别可比性。

4比较法在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上的运用

4.1选取研究对象我们选取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比较法特点,逐步逐层进行研究。

4.2收集相关监理规范现有水利监理行业关联紧密的同类的《监理规范》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水利规范》),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还有一个是能源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以下简称《电力规范》)。

4.3分析监理规范的可比性三者都是监理规范,建设部的规范起着纲领性的作用,水利部和能源部的监理规范行业性特点比较明显,但都是在建设领域对建筑设计、建造、施工等的规范性指导,都是对监理的行为、监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和约束,不论是规范上还是功能上都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能够进行相互比较。

4.4熟练掌握《水利规范》知识水利规范主要从监理人员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等方面阐述水利工程监理的权利、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监理阶段侧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分别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编写的要点及主要内容提出了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统一了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并对规范条文予以说明。教学中我们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让学生懂得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按照这三个层次设置知识检验点。熟练掌握水利规范文本本身是对知识源的有效辨别,为以后的具体的知识点的比较创造了必要条件。

4.5横向比较三规范主要讲述从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分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大致相同,重点突出的内容又各不相同,而且责任、工作范围略有区别。《建设规范》增加并详述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监理工作,《电力规范》监理工作扩展到从协助施工招投标至缺陷责任期,把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专门明确,而且还设章节专门对监理赔偿、奖励、考核作了规定,管理上更加缜密。

4.6纵向比较监理概念引进到我们国内后被发展到了强制性监理。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应用实践,我们不仅仅熟练掌握了监理工作的理论精髓,而且做到了灵活运用,在不同行业又有其更进一步的理解。从《水利规范》讲述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结束的监理工作,到《建设规范》增加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任务,《电力规范》再加进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内容。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和第三章就专门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工作是在国家法制条件下的监理,是不断更新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纵向比较,我们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到水利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便于更加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

4.7相似比较不同监理规范对同一概念的解释和范围界定有细微区别。比如,国家施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不论哪个行业要求都一样,但对其具体工作又有细微差别。例如对待工地第一次会议,《水利规范》由总监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规范》表述为:“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电力规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进行细化,用一句话概括表述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行使业主授予的监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表述不同不同,对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责任的界定却是相同的。通过相似比较,我们能够发现尽管是同一概念,各行业对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求是不一样的。

4.8综合比较(1)监理规范内涵和外延的综合比较。《建设规范》中花大量篇幅阐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做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没有提到安全文明建设监理工作,没有提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但是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却有着方面内容,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已经为监理工作扩充了内涵和外延。《水利规范》中没有设备监造方面的论述,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正在实施运用,将来难免步入常态化工作。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都是同样被纳入工作范围。《电力规范》同样没有关于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内容的表述,明确了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而且增加了监理工作考核,实行奖惩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以考核促管理、以奖惩观实效,更重要的是考核制度实际上是将监理机构和人员纳入了业主方内部的管理体系。通过监理内容内涵与外延的综合比较,借鉴同行的经验,提供规范性的补充作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2)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对于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我们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授权来举例说明。《水利规范》可设置副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其职责范围由第3.3.4条用九条否定条文加以限制。《建设规范》可设总监代表,履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工作,同样用第3.2.4条用五条否定条文简明扼要地加以限制。《电力规范》只能在工作必要时临时授权。而且限制授权范围,对总监的要求就更严格,要求总监对监理机构的现场管理更加细致。

5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2

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经历了奠基、鼎盛、反思、重振等几个阶段,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战略管理理论丰富多彩的研究领域。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目前尚未系统地对这一理论进行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施工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大,建设工程各专业结构的稳定性日益下降,新规定的颁布,新工艺的应用,新项目的出现,给工程造价的计价活动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在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工程造价管理如何适应形势的发展,更好地引领业内执业(从业)人员的计价行为,并以此赢得工程造价管理的长久统领优势,我们有必要引进相关的管理学理论进行研究和思考,从而促使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得到新的发展。

当今社会,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战略管理研究向着“重视在变化不定的环境中,各个领域的生存与发展以及与其相关的研究方法的方向性和有效性”转化。

在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进程中,不同的研究领域曾出现过多种战略管理模型。从现有的模型来看,基本上都是根据狭义的战略管理概念提出的,也就是围绕如何进行战略规划、战略实施、战略控制和战略修正而展开的,各种模型之间只是部分细节上的不同。这样的模型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如果从广义的战略管理概念来看,则似乎在适用性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广义的战略管理概念。对某一领域实施战略管理,需要以该领域的整体为管理对象,是对一个领域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在造价管理过程中,应从造价管理机构、造价文化、执业(从业)人员能力和计价规则规范四个方面去认识和研究工程造价领域的战略。

管理战略一经确定,它将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中枢,并与管理机构、规范规则、造价文化、执业人员有着指引、反馈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根据管理战略的部署,管理机构能够制定出适合国情和本地区实际的政策、办法:规范规则更具有可操作性;造价文化将能够为造价管理提供理论依托;执业人员能够充分地发挥专业能力。因此,管理战略的确定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这里所提出的造价战略管理模型只是一种新的尝试,把造价管理作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角度去探索系统单元间以及它们与系统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寻求管理、演化过程的途径,使之朝着人们期望的方向发展。利用上述模型,我们可以清楚地把握:工程造价管理,无论其存在多少问题,都可以归结为管理战略、造价文化、管理机构、规范规则、执业人员业务能力五个方面。在把握其关系的基础上。分别去探索主要问题及其联系,最终求得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一尝试对于工程造价战略管理实践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管理战略思路

战略管理,是指将日常业务决策同长期计划决策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管理业务。造价管理战略是造价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未来发展的一种整体谋划,决定着造价管理的发展方向,涉及国内通用做法与国际惯例的关系、计算规则的确定、可操作性目标的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美国著名战略学家安索夫认为,战略构造应是一个有控制、有意识的正式计划过程;高层管理者负责计划的全过程,而具体制定和实施计划的人员必须对高层管理者负责,通过目标、项目、预算的分解来实施所制订的战略计划。从我国的具体国情看,建设部在本世纪初就提出,了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管理战略思路:

第一,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要尽快研究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改变目前我国技术标准化建设滞后,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受制于人的状况,用高新技术标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以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契机,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在由政府指导价转为主要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后,要重点组织制定有关配套的法规,规范计价行为。

第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完善《强制性条文》的同时,加快标准的修订步伐,适应技术进步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制度。标准实施后,要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最多五年一次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标准复审工作。要跟踪国际标准化的动向、跟踪科学技术的发展动向,认真做好对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提高标准的采标率。

第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标准化和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技术平台。信息化手段具有传递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运行成本低的优势。标准和工程造价、实施和信息反馈,政府的服务和自身的管理。必须利用信息技术。要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化和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扩大标准的影响范围,实现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第四。要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自己培养的标准和造价管理队伍已有近100万人,要充分发挥这支专业队伍作用,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逐步形成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机制,推动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标准和工程造价工作完全由政府包办的模式必须转变。政府部门要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如:制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框架,统一计价规则。组织制定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关系密切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为满足政府投资工程需要的计价依据和建设标准,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和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等。同时,要把那些不宜由政府管理的事情如:咨询服务等,交由中介组织、协会等专业机构负责,发挥社会化优势。

第五。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确保标准和计价规范的实施。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对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检查工作,常抓不懈,严肃执法,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三、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思路的影响

造价文化是指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长期形成的共同理念、方式、操作习惯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换言之,所谓建设工程造价文化,是伴随最原始的居住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出现和发展,对其建造价格的估算而逐步发展、演变的计价过程、规则、模式和方法。造价文化既是长期传统的计价方式产物,又是现代技术影响的产物。它不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而是在传统继承上的扬弃。造价文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此,造价文化的传承就成为造价文化发展的必然途径。

造价战略根植于造价文化及其背后的社会价值观念。其形成过程是一个将造价管理系统中各种有益的因素进行整合以发挥作用的过程。造价文化的功能影响着造价管理机构,特别是影响着高层管理者的行为选择,从而影响着工程造价管理战略调整方向的选择及其组织实施,因此,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思路有着不可剥离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它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以及协调功能三个基本功能上。造价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指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引导着管理机构的决策者,特别是造价行业的战略管理者自觉地选择符合本行业长期利益的决策,并在决策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表现出符合行业利益和规则的行为;造价文化的协调功能主要指在相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引导下,造价领域各层次专业管理人员选择的行为,不仅要考虑相关的经济利益,而且必须要相互协调;造价文化的激励功能主要指工程造价执业或从业人员在计价活动中自觉地按照造价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来调整自己的计价行为。

造价文化的主流体现在要对建设工程施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要求对拟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到工程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这些主流内容,几十年来历经了多次变革,其中几次重大变革形成了中国造价文化的新特点。即是说,中国造价文化的发展不是一种并行不悖、相互隔绝的静止形态,而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发展形态。造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本身,即可充分说明这一点。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是落实建设部提出的“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求的战略举措。它为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提供了先决条件,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竞争。也有利于国内建设各方主体融人世界建筑市场。人类历史上,每一种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都是在吸纳先进文化的优秀成果之后蓬勃兴起的。工程造价文化是在悠久的历史渊源背景下形成的。要使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使造价文化发挥其功能,显示其特色,带动整个建设市场步入规范的轨道,就要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夯实工程造价战略管理的基础,为工程造价战略管理提供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通过塑造工程计价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工程计价中的规范作用,形成实施战略管理的巨大合力。

四、工程造价管理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展望

我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战略管理的。国内目前在战略管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从理论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企业多元化、以资源为基础的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知识理论、基于人本导向的企业发展战略理论、以复杂性科学为基础的系统理论、和谐管理理论等开始受到高度的重视。通过对战略管理理论发展历程的梳理,可以把握战略管理思想演进的脉络,并对工程造价管理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战略管理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主流理论基本上发源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而中国所处的环境与背景因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使得问题的选择与研究结果等方面并不完全同于西方。由此,在战略理论的研究与实践中应注意理论的适用性问题。展望我国工程造价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趋势,应该说是前景广阔的。事实上,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中。我们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出战略管理思想。在实际应用研究中,我们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特定的社会、经济与文化背景,即战略研究在中国国情背景下如何较好地实现本土化。在重视战略理论在实践中的适用性问题的同时,还要突出强调战略主体在理论运用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只有这样,才可以使研究更加有效地聚焦于我国现时的造价管理战略问题,并最终获得较理想的研究效果。

在工程造价管理面临新的建设市场环境的条件下。战略管理理论应用到造价管理将会呈现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1、制定造价管理战略的施行空间在扩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将从全国范围并考虑国际通用做法研究和制定造价管理战略,并从时间和空间角度通盘考虑,即:从时间角度着眼,管理战略不是短期行为;从空间范围看,管理战略要能使各地区具有可操作性,以获得最佳的管理整合效果。

2、造价管理战略具有高度的弹性。战略弹性是基于各地区和本地区现时造价管理办法及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经济系统对不断变化的、不确定情况的应变能力,这是战略管理弹性的主要核心部分。造价机构的现时造价管理办法及施工企业自身的应变能力决定了战略管理具有其弹性,制定的管理战略是否具有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战略弹性的幅度。

3、战略目标与各地区现行办法可能有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加之造价管理的底子不是很厚,因此国家制定的造价管理战略目标可能与某些地区的做法有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这也是情理之中的现象。但各省市(地区)的总体战略目标应与国家的战略目标一致,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磨合、适应,经过过渡期达到与国家战略目标一致的目的。

4、网络信息技术将在战略管理研究中居中心地位。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在分析研究中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把不同载体、不同区域位置的信息源以数字化形式贮存,以计算机为载体相互连接。以网络化的方式进行传输,从而达到快捷分析和利用相关资料,最终科学地制定出管理战略的目的。

5、制定战略的主体趋于多元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都将成为研究造价管理战略的主体,研究内容、形式、范围、深度由各自把握。但在战略研究过程中的测算、审定、结论、等方面要有一个程序。

6、管理战略的制定依从计价依据的指导性。各级造价管理机构、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会在计价依据的指导性原则下,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有意识地制定、变革行业规则和操作方法,并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战略的制定要考虑到这一趋向,给管理战略的实施留出相应的空间。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3

1.1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地域性——以西南山地为例

按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西南地区划为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市辖区范围;按照西南地域山地聚居的文化地理特征划分,西南地区除川、滇、黔、渝外,还应包括湘西、鄂西、陕南、桂北等山地地区。总体而论,这些地区、城市和乡村的人类聚居形态、地形地貌、气候特征以及生活习性等具有共通性。从历史上看,西南区域地方富庶,人文汇粹,城市和城镇建设的独特性构成了典型的山地人居环境聚居的形态与内容。

在城镇化进程中,西南地区集中了两种差异性特征:东部与西部的差异、山地与平原的差异。城市群集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山区经济落后,经济发展反差较大,如:重庆直辖市中心城区与三峡库区,成都平原地区与四川广大山区,昆明城市集群地区与滇西南、西北的广大山区,以及黔东南和湘西等少数民族山地聚居区域③。由于山地交通的不便与山水的阻隔,当前区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多集中反映在首位度较高的大城市地区,大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缓慢,落后的状况仍然明显,大城市与小城镇地区的建设水平的差距在加大。区域性城镇化不发达,城市、镇建设的适应性理论缺乏和技术水平落后以及人才资源匮乏是影响西南山地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一个瓶颈。西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面对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1)理论研究和积累的差异:长期以来,国家层面对山地城镇规划问题的研究缺乏足够重视,理论积累和实践总结十分有限,技术力量也很薄弱。简单地搬抄平地的做法而忽视山地条件的多样性、综合性和复杂性是山地城镇建设的普遍现象。山地城镇规划与建设理论和方法(包括书目、教材、规范、标准等)缺乏,难以适应现代山地城市、镇规划和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和理论的积累也非常薄弱。

(2)城镇化进程的“植入”作用:山地的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慢于平原地区,国家城镇化进程从东向西推进,由东部影响西部。对于经济和文化落后的地区而言,城镇化推进和影响的作用往往以“植入”的方式进行,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影响发展慢的地区。山地区域往往在尚未有足够物质和文化准备的情况下被动地接受影响,被推入现代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行列。山地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冲击,自身的文化传承和技术方式也逐步丧失。

(3)工程建设环境的差异:山地在地形、生态、气候、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和经济投入的比份(包括规划建筑创作和技术方法),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最易将解决问题的方法简单化、模式化,或者以平原方式而概论山地。重赢利而损资源,重眼前而损长远,重局部而损整体,重物质而损文化,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行为在山地城市、镇建设的过程中是文化价值观问题,也是科学技术实施的地域差异性问题。

1.2山地人居环境人才培养面对的艰巨任务

自古以来,建筑学的文化定义就包含了严格意义的地域概念。因此,在今天国际主义势强、传统文化势微的情况下,不能忽略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教育的地域内涵。教育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地区性和服务性问题、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重视培养引导城市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人才。当前,我国建筑教育的文化观和价值观正处在一个“鱼龙混杂”的时代。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东西方文化的碰撞,由于受西方强势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建筑教育出现危机,年轻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们重西方而轻国学,重现代而轻传统,缺少民族文化的根基,忽视了自己文化的重要价值和作用④,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大学院校年复一年地培养出城市规划和建筑学的大量人才,今天的学生是明天规划和建设的设计者、教育者、管理者和开发者。他(她)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文化底蕴是决定我们事业发展走向的关键;他(她)们是国家和地区建设事业的推行者,稍有不慎,他(们)们又可能成为城市建设的“破坏”者和自己本土文化的“阻断”者。因此,当建筑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年青学子缺少对自己民族、地域文化价值的整体性认同和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时,国家和地域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建筑创作、景观建设就必然面对文化的断代和丧失问题。当前我们城市和建筑创作的肤浅和紊乱与此不无关系。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需要培养适应自己地域特点、文化底蕴、技术工程方法、社会服务意识的专门性人才队伍来扎根山地的城乡建设,为山地发展做贡献。

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体系思考

2.1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定义

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是对吴良镛院士提出的“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体系在山地问题上的创新和发展,旨在探讨在山地自然环境状态下人类聚居发生和发展的特殊性和规律性,研究山地条件下人类宜居的理论与方法,针对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山地城乡建设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创新与实践方法的探索[1-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山地作为支撑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基本元素(山体、河流、复杂地形、气候、生态环境构成、植物方式等)与人居环境建设的作用关系;山地人居环境建设(城市、建筑、园林、技术支撑)的四位一体在山地复杂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新的科学含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理论建构、观点界定、技术方法路线等)。

2.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构成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山地人居环境的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较之平原形态的“人居环境”而言,彰显出“山地”构成的科学性以及学科“城市—建筑—景观—技术支撑”四位一体的内在联系。复杂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山地问题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山地聚居的生态规律性和安全性;山地聚居丰富多元的文化性以及文化的可持续性;山地建设技术支撑层面的学科交叉和可行性

2.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应包括的内容

在我国山地复杂的地形、多样的文化元素、特殊的气候等客观条件下,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内容应包括:研究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技术支撑体系“四位一体”的构成关系;研究人与用地紧张关系下的城乡建设发展和解决矛盾的途径;研究现代城市、镇建设对山地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及科学的保护、协调和维育方法;研究大规模城市化对山地历史文化和山水形态的影响和冲击,以及保护和建设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新技术应用,如GIS和地理信息图谱技术与人居环境科学理论的结合,从而形成对山地人居环境理论思维的研究创新与技术方法的拓展等。

2.4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的理论探索

2.4.1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学科支撑关系

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主干支撑学科以“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为构成基础,考虑山地问题的复杂性和技术综合性,将“技术科学”纳入学科构成框架,形成“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由于山地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与地理学科、生态学科、环境工程学科、工程技术学科等有紧密的支持关系,与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经济学科、计算机技术等有相关的学科联系。山地人居环境的研究体系由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技术层面四个层次构成,宏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镇化体系、流域人居环境、区域人居环境的生态资源保护、区域风景资源评价与规划等;中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乡统筹、山地城市控制性规划等;微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设计、地域建筑创作、山地城市、镇的历史文化保护等;技术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镇)的安全与防灾、基础设施工程、地理信息图谱技术等。

2.4.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认识

(1)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和探索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面对的科学问题: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立足国家和地区城市(镇)化发展的关键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2)多学科融贯的综合研究方法: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构成在一般人居环境意义上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独特性。山地自然环境作用于城市、建筑、大地景观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容,三位一体的关系更加突出,人与自然空间的构成更具有机性和依赖性;山地人文环境由于地域文化的特殊性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丰富性和多维性。山地人居环境研究从地域因素和人文环境的方面来建立理论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法。(3)宏观、中观、微观、技术支持层面的整体研究方法:对应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的学科特点,整体研究山地人居环境的理论问题,并将技术支持层面贯穿在研究工作的体系中。(4)理论探索与项目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建立在理论研究与项目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国家和地方城市建设的具体问题(图5)。

2.4.3团队近年主要拓展的理论研究工作

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自1996年成立以来,逐步成长,进行学术成果的积淀、学术视野的开拓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部、住建部、教育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的课题支持下,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逐步凝练成团队的主要理论研究方向,大致可以总结成四个方面:西南山地区域城镇化研究(宏观层面);流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中观层面);西南山地城市、镇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微观层面);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技术支持体系(技术层面)。结合团队的发展和对研究问题的逐步深入,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团队希望在“山地人居环境生态与安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学、经济学问题”、“山地地区建筑学理论创新与实践”、“山地密集人居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所拓展和突破。

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工作

3.1创新研究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1996年以来,赵万民教授带领学科团队以三峡为研究对象,将人居环境的科学理论与三峡移民安居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库区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的适宜方法与土地资源节约、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与安全、移民安居和新住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GIS信息图谱结合库区城市规划的应用、三峡地区风景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系统的研究和工程实践,代表性的理论创新专著有《三峡工程与人居环境建设》、《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西南地区流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三峡库区新人居环境建设十五年进展1994-2009》等,并在国内外发表了30多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完成了三峡地区“城镇化”、“移民与社会学问题”、“住区空间重构”、“文化空间变迁与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城市规划的GIS信息图谱应用”等研究并出版专著[4-6]。

团队主要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工作有:1997-2000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峡库区节约环境资源的城市设计方法研究”,提出“簇群”城市规划理论,成为库区规划建设的重要指导理论与实践方法;2005-2008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西南地区流域开发与人居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了从流域整体视野研究三峡库区以及相关支流的人居环境建设规律,完成了“乌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等实际问题的研究,并在库区整体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利用与保护上得到了有效应用;2008-2011年,主持“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国家重大工程移民搬迁住宅区规划设计技术标准集成与示范”,提出适应三峡后期移民住区建设的三种模式:“城市社区型”、“城乡统筹型”、“农村散居型”,建成14万平方米工程示范;2013-2016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三峡时代库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理论与方法”,将对三峡后期的人居环境建设提出“生态修复”、“工程安全”、“文化重构”的理论发展思路和实践;主持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西南山地生态安全型村镇社区与基础设计建设关键技术与示范”,将对库区村镇移民安居的生态与安全方法进行理论研究和总结示范。先后承担三峡库区多个城市的规划设计,如万州、长寿、江津、涪陵、奉节、开县等13个移民大区(县)的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为库区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支持和指导。多项成果获得全国及省部级行业奖励。

3.2三峡库区城镇搬迁规划与移民安居建设实践工程

三峡库区集中了移民安居与社会发展、复杂山地环境的城镇建设、生态敏感地区的工程与技术安全以及多民族聚居文化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等诸多现实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阶段性和特殊性矛盾集中的典型地区。近18年来,赵万民教授带领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以问题为导向,以三峡人居环境建设的紧迫任务为己任,持续探索研究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问题,先后完成了库区20个行政区中13个区(县)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课题等共计50余项,规划覆盖了70%的库区区县。在研究人口空间再分布、产业结构优化和乡民安居乐业的实体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的结构关系的基础上,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提出了库区移民搬迁集约建设的规划模式与技术方法体系,为保障百万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库区建设完成的数十项国家和地方示范工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建设效果,数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十一五”三峡库区移民住区示范工程⑤针对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后期安置住宅区建设,以长寿区为选点,提出移民安置模式与住宅区选址、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及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集成与创新。此研究完成了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地域特色、资源节约的三峡库区后期移民住宅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城市、城乡和农村三种类型的“社区移民型”、“城乡统筹型”、“散居移民型”规划建设模式;实施建成40多万平方米的安居住宅区,项目完成情况优良,被科技部选送参加了由科技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共同主办的“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2011年,北京)。(2)“社区移民型”示范工程项目的科技创新价值体现在通过研究和示范,发挥移民住宅区土地的经济效益,有效规范移民住宅建设,改善聚居环境,完善环保设施,提高移民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2年5月,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鉴定认为:示范工程户均宅基地面积比“十五”期间节约20%;农村低层住宅模块化设计率达到80%,实现节能50%;生活垃圾源头分拣分类收集率达到或超过8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示范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或超过90%、再生利用率达30%。住宅建造成本平均降低120元/m2;住宅使用成本平均降低2元/月;住宅管理与维护成本平均降低4元/月,具有可以在库区后期移民工作中推广的价值⑥(图6)。(3)“散居移民型”示范工程该项目位于重庆长寿云台镇,是三峡库区农村城镇化发展中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维育而搬迁建设的农村移民住房整治改造示范工程,其目的是提高库区农民住宅的集约化、模块化和市政设施的质量改进。项目住宅区总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总面积约0.76万平方米,共46户,平均每户占地面积145m2,建筑面积165m2。工程分为三期:一期为居住功能提升;二期为风貌特色整治;三期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图7)。

3.3探索和发展西南山地城乡规划学的理论与方法

山地问题是我国城乡规划与建设研究的弱点和难点,在西南地区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承担国家和地方等重点课题研究,凝练山地资源与环境、生态与安全、聚居与文化保护等工程和科学的关键问题,在山地城乡规划理论研究和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成长为全国和西南山地规划领域有影响力的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南山地城市(镇)规划的适应性理论与方法”核心成果获得了由三位院士组成的专家组的一致肯定,是该领域开拓性的理论研究与系列实践。

团队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南山地城市(镇)规划适应性理论与方法研究”(2008-2011)为工作核心,凝练山地城乡规划研究的理论框架,从宏观、中观、微观和技术层面对“西南山地区域城镇化”、“流域人居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技术支持体系”进行了理论建设和研究梳理,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论文30余篇,并即将出版《山地人居环境科学导论》等总结性专著。团队主编2002-2013年的《山地人居环境研究丛书》,出版28本专著,初步建立了西南山地城乡规划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山地区域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山地城市设计、地域文化和城市建设、历史古镇保护理论与方法[7]、社会学与社区发展、工程技术与新技术等,其中赵万民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共10本。主持“《第三届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重庆)”并主编论文集出版[8],在学界引起了很好的学术反响。团队将山地城乡规划建设的理论研究运用于工程实践,在西南山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承担了80余项山地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城镇和街区保护规划等设计项目,推动了城镇建设行业的科技进步。成果分别在省市、住建部评优中获奖,产生了很好的社会价值和学术影响力,其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⑦。

3.4典型案例

3.4.1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园主展馆建筑群与环境设计

2011年,学科团队完成重庆市园博园主展馆建筑群和大门入口广场等规划、建筑和景观的设计,并指导实施建设(图8-9)。项目获“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一等奖”。项目以“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为主题进行地域化建筑创作和环境设计,提出“山水生态、资源节约”的设计理念,运用生态技术、创新环保技术引领园林科技发展,提出建设低碳园林和主题建筑以及广场的设计思路和方法,高品质、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本届园博会,彰显了“山水立体园博会”的特色。

3.4.2西南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学科团队完成西南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和研究项目近20个,有代表性的项目如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保护规划、眉山三苏祠周边环境调控规划等;编制完成重庆市12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规划,编写出版历史城镇保护书籍10部;探索研究关于山地历史城镇保护的理论与方法、建设实施的设计方法、历史城镇保护的管理模式等,有效推动了重庆市6个部级历史城镇(龙潭、安居、宁厂、丰盛、松溉、走马)的申报工作,为西南山地历史文化城镇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做出了有价值的理论研究与实践。(1)重庆酉阳县龚滩镇淹没整体迁建工程(项目研究并实施)龚滩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位列重庆市十大历史文化名镇之首。因三峡工程和乌江彭水电站的建设,整个古镇被淹。为了保护古镇风貌和建筑环境,赵万民教授作为专家,与重庆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委会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一道,共同呼吁,几经努力争取,古镇得以整体搬迁和复建。龚滩镇的整体迁建选址位于阿蓬江与乌江交汇处、百里乌江画廊的起点,迁建规划设计指导思想为“保护历史真实性、保持风貌的原真性、维持生活的延续性、让移民安居乐业”。规划面积为8.2hm2,新址建设中巧妙结合地形,构成三条随山就势的主街,恢复了山地古镇的原真性,延续了原龚滩古镇山地风貌的历史特色。为保护珍贵的历史遗存,规划对大部分古建筑进行了完整测绘以便整体移至新址。赵万民学科团队于2000年完成了古镇测绘,2004年完成搬迁规划设计,在地方政府、重庆市文物局、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下,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完成迁建(图10-11)。(2)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11年,学科团队对大足石刻景区进行了提档升级规划与设计工作,并对景区相关配套设施、环境风貌、陈列展馆等进行了规划、景观和建筑“三位一体”的设计。通过对景区现状的综合评价、景点分布及规划游览路线的组织,设计提出了“分区规划”策略,将景区分为核心保护展示区、博物馆展示设计参观区、旅游接待服务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等,对每个功能区提出相应的规划策略,重点对大足石刻博物馆、研究院等建筑进行设计和实施,对孔雀园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礼佛朝圣道路以及相关仿古建筑和基础设施进行施工建设(图12-13)。

4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科学思路

文章讨论了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对山地人居环境科学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些工作,这些工作是对我国人居环境科学在山地城乡建设中进行的探索和发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给我国城乡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新的目标和新的高度,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是其重要的内容也是我国城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山地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瓶颈和难点,国家在山地城乡建设方面缺乏理论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突发灾害应对(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三峡移民(社会、工程和安全稳定等)、环保和生态工程(滇池治理、三江源生态修复等)、山地城镇化(面对突如其来的城乡建设,土地节约、生态环境维育等)等都是亟待研究和实践的重要课题。当前,山地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如不合理的建设遍及山区、以平原方式概论山地、生态和资源破坏严重、地域文化加速丢失、千城一面等。因此需要从国家和区域层面综合、系统地与其他科学和工程领域协同作战的理论研究体系和战略目标计划,形成学科团队和有准备的高端人才队伍集群,来应对国家层面的长久战略发展和科技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4

——⒈⒉⒊齐步走,建设企业文化见成效

进入企业文化建设误区的企业需要“正步走”,尽快走出误区;

准备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需要“正步走”,一开始就走对;

希望完善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需要“正步走”,将会又快又稳。

企业文化建设自世纪年代引入我国以后,在一些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是许多企业因为没有形成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思想和观念、意识,没能采取适应、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法,导致这些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还有的走入了误区。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呢?

笔者结合多次指导大型国营施工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养殖、种植企业、粮食加工企业、股份制化工企业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研究、总结出了“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的观念与方法。所谓“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是借用部队军人训练正步走时常用的“⒈⒉⒊”口令。

学习“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主要意义有两点:一、可以准确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正确观念、思想,并以这种”正步走“(规范性)的观念、思想作为建设企业文化的正确指导;二、可以依循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律,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规范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的企业文化建设。

经实践运用,证明了这种观念与方法具有实效性,《中国企业报》年月日发表的“和威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推陈出新”文章,对本人应用这种思路和方法指导的案例给予了很高评价。

“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中的“⒈⒉⒊”分别代表:“一化、二划、三画、四话”。

一化:潜移默化(首先是潜、移:企业文化建设一定是在企业成立之日起就有潜在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一定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一定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树立这一观念说明了企业文化建设一定要立足与于企业实际,一方面要依靠企业的全体员工这一主体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又要作为客体来研究和训练、提升,同时说明了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性、过程性、阶段性,也说明了一定需要规划和策划。其次是默、化:⒈领导的榜样力量时刻默默地影响着周围员工,需要及时有效发现和产生默默的榜样和典型,显现并用好榜样的力量;⒉企业文化建设的牵引力和推动力须与员工自我发展的源动力默契结合;⒊企业文化中的组成部分是不能分割开来的,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尤须默契结合;⒋优良的企业文化能化作企业的生产力,劣质的落后的企业文化阻碍企业发展;)

二划:规划:

⒈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如何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企业文化发展规划一定要服务和服从与企业发展战略,建设企业文化的发展规划是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是促进其他系统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纽带。

⒉企业文化规划一定要有机地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拟订企业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同时也是促进员工制定和实施员工职业规划的方向和平台。

策划:建设企业文化一定需要策划,但策划不一定能造就企业文化,有时不合适宜的策划会损害企业文化的建设,所以选择策划人,选用策划方案,一定要慎重。

举例:潍坊富瑞德化学品有限公司“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团队训练”活动的成功运作案例。包括如何从企业文化的角度产生旅游人员?如何从体现企业文化、进行企业文化培育的目的出发来设计旅游景点?如何从培育企业文化、团队训练的角度来设计旅游过程中的项目或节目;如何在旅游景点设计合影;如何在整套活动过程中大做代表企业的“旗帜”的文章,如何帮助员工通过活动接受企业文化的洗礼和提升自己,等等)

三画:企业环境(绿色管理、定置管理、艺术手法等方法的运用);徽标(建立企业识别系统须注意的问题);书法、摄影、幽默画(如何从建设企业文化的角度来用好这些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表现手法;图画幽默图画是生动活泼反映理念的灵活方式,这种图画可以由员工来画,可以通过总结员工的语言请他人来画,书法、摄影、山水画也可“托志”而反映企业精神)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5

关键词: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V211.1 文献标识码: 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一)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的是在建设活动前,调查、预测和评定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制定出解决措施,并按法定程序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主要的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仅要予以经济评价,还要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通过评价环境影响,能提供依据给建设项目的选址,以防因为布局不合理给环境造成无法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将周围环境的现状调查清楚,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进行预测,有针对性的提出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能够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了基本项目审批程序。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对评价单位提出了资质要求。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全面详细明确的规定。1999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了规定。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04年,人事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通常是限于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建议或联邦的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国,除了城市规划一定要作环境影响评价外,其他项目依据规模和性质分为不同的三类:一定要作正式影响评价的大型项目,比如以建设城市、工业、开发资源为目的的造地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超过600万法郎的有关项目等;需要作简单影响说明的中型项目,如已批准的矿山调查项目,500千瓦以下的水利发电设备等;可免除影响评价的项目,即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非常小的建设项目。法国政府在1977年公布的1141号政令附则中,详细列举了三类不同项目的名单。在立法上这比使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这样笼统的概念明确得多。

有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规定得比较广泛。瑞典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都须事先得到批准,对其中使用较大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的项目,则要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环境质量法》规定,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二、比较分析

(一)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正是其立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最初的一部试行法和一个管理办法,发展到如今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一系列的配套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都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规定。其中《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反观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还没有完善。《水法》是当前唯一的涉及水资源论证的法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是目前提到水资源论证的唯一行政法规,还都不是专门针对水资源论证制度的立法,规定较为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就是水利部制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限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足。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还被质疑存在违法嫌疑。

(二)评价论证范围和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在不断的扩充,从1981 年“基本建设项目”到1986 年“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1997 年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有辐射环境影响的“设备购置”活动也列入评价范围,2002 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把评价范围扩展到规划,2009 年国务院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参与综合决策。当前,环保行业人士又开始对政策和战略类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充和深化。(1)从报告章节内容看,从最初的污染达标排放管理到强调环境容量分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于环境风险防范,评价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强调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稳定性评价较为注重,还对经济领域的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境经济损益进行评价,每部分内容都要求设立专章进行分析评价。对环保领域、经济领域、规划布局领域、社会稳定领域等的环保相关问题全面综合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参与政府综合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依据。(2)从环境要素看,从最初的三废控制(水、气、渣),到生物和生态,到物理污染噪声和电磁辐射,近些年又对地下水和土壤有了较多的关注,评价内容也在逐渐的扩展。(3)从评价时段看,要求评价规划设计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和退役阶段全过程的环境影响。(4)从项目实施过程看,要求从原材料的产地到产品的最终报废处理进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评价。

水资源论证的范围就比较窄,差不多限于需要取用“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对取用雨水、污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自来水的项目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对不取水然而却对水资源影响风险很大的项目,比如穿过水库的输油管道,岩溶地区垃圾填埋场和尾矿库,穿过含水层的隧道等,存在监管盲区。规划的水资源论证才开始试点。

水资源论证内容基本停留在“以河论河”、“以水论水”的模式上,关注点还在水量够不够及怎样保证供水这一问题上,目光还停留在对自然水循环系统的索取上,而还欠缺对社会水循环过程控制和水生态系统保护的论证分析。如对工艺过程和水平衡的耦合、工艺设备先进性和取用水合理性、工艺水循环过程中水量耗散和水质衰变、已掌控水资源的挖潜、水资源跟踪监测机构和制度建设、施工过程的水生态影响和补偿等,论证都很薄弱。

(三)跟踪监管

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规划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比较重视。在规划设计阶段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编制,建设施工过程中实施环境监理,试生产过程实施环境监测和“三同时制度”检查,工程竣工阶段要进行环保验收,之后还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核设施等特殊项目还得进行退役后环境影响评价。

水资源论证制度重审批轻监管,基本停留在审查审批阶段,没有实质性规定后续的跟踪监督管理。2011 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始探索论证后评估工作。

(四)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它对于公众参与比较重视。20世90年代开始,公众参与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实行,之后渐渐对公众参与范围进行了扩大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都从法律角度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2006年,原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

(五)立法体系的建立

第一,在促进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的时候,对于《水法》相关规定的修改是不能忽视的,《水法》有关规定应当作整个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体系的统领。在《水法》中应设立明确的水资源论证制度,提出“水资源论证”的定义和内涵; 对于水资源论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也要做规定,要是由《水法》对其适用范围(如建设项目和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法律定位得到提升,使适用范围狭窄的问题从跟上得到解决。

第二,制定推动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的专门行政法规。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有关的行政法规应该对下列事项明确作出规定:首先是明确应该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虽然《水法》能够对水资源论证制度适用于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进行规划,然而规划的具体种类、识别根据等具体管理问题还是要由行政法规进行具体明确的;其次是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的基本程序,包括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审查审批、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及其和之有关的水资源论证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再次是对于违反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应该建立水资源论证管理规章体系并加以完善。可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范围内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水资源论证管理的相关措施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与水资源论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的立法重点在于创设制度和搭建体系,而相关规章体系的核心应是管理措施和程序,比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审批程序,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等。

三、结束语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为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之处。为确实发挥水资源论证制度作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要抓手的作用,就应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理顺审批管理体制;健全水资源论证立法体系;

扩展论证范围,深化论证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6

一、选准热点,积极争取,有计划地开展建设立法工作。

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省会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各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需求越来越迫切,在国家大法尚不能全面覆盖城市建设各个方面的情况下,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市城市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添补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律空白,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建的当务之急,也是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机构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因此,我局高度重视建设立法工作,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选准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热点问题,或更有利于贯彻上位法在具体实践中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区分轻重缓急,制定了我局的五年立法计划;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与市人大、市法制办联系,加强沟通,主动汇报在某个工作方面立法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取得市人大、市法制办的理解与支持,力争每年都有1—2个课题列入全市的立法计划。从2000年到现在,我局起草的《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石家庄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5个政府规章先后出台,为我市城市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础。

二、周密安排,科学论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是一项艰苦、复杂、细致的工作。每一个法规和政府规章都是在一定时期内,调整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和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责、权、利的强制性文件,这就要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具有公正性、适度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为此,在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前提下,我们首先严格目标考核,做到立法任务责任到单位、到处室、到人员。每一项草案专门成立起草小组,由主管局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负责督办协调。对纳入立法计划的课题在立法经费上予以重点倾斜,调整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业务熟练、文字功底扎实的精干人员到起草小组。其次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广泛听取相关部门、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及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在2000年,组织起草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由于采用货币安置取代以往实物安置的做法,在历经两年的起草过程中,先后到外地系统考察调研3次,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座谈会10多次,召开由建设部、北京、天津、南京、重庆等城市以及省内有关拆迁、法律方面的专家论证会3次,并在《石家庄日报》上全文刊登草案征求意见,并在市内4个不同性质的拆迁项目中进行试点,认真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既要保障绝大多数市民的切身利益,又要符合立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石家庄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于2000年6月1日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后,适应市场经济,采用住宅住宅货币补偿,房屋拆迁立法走到了全省前列,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得到建设部及省、市的高度评价。2001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以后,我们立即着手对我市正在施行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文件,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在我市大规划实施旧城改造的情况下,年平均拆迁腾地1500亩,没有发生一起拆迁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省会城市建设。第三,起草立法草案一定要有全局意识,不能只站在本部门的职能上考虑问题,更不能只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搞条块分割。今年在起草《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时,开始我们只是从建设局的职能范围内考虑,把管理范围界定在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内。但施工扬尘不止是这些工地产生的,更多的是在道路整修、街边绿地建设以及临建拆迁等工程中产生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调整了思路,把凡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全部纳入了草案调整范围,不仅对施工单位,而且对建设单位、执法监督单位都明确了权利、责任和义务,对举报或投诉扬尘污染查证属实的还设立了奖励条款,不但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还把过去分散管理的条条块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2004年12月30日的市长常务会上,一次性原则通过,即将颁布实施。第四,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办事。按照立法程序办事是确保高质量立法的根本的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始终积极主动地配合市人大法工委或市法制办按程序进行调研、论证、修改,以使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早日出台,发挥其在社会活动管理中的法律效力。在《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草案上报到市人大法工委后,按照立法程序,要再次听取排灰企业、用灰企业、储灰场地周边群众等多方的意见,要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要听取市人大法工委委员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我们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报送相关资料、组织专家论证会,不厌其烦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从起草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先后修改15稿,花费8个月的时间。该项地方性法规出台后,经过执法部门的努力工作,我市的粉煤灰使用量逐年增加,今年的使用量达125万吨,储灰量逐年减少,现在比立法前减少近三分之一,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机动灵活,拾漏补缺,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7

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一个开放的学术研究领域,对于这一对象进行研究所形成的学科,存在着如何对其学科名称进行定义的问题。当前,随着国内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司法工作的不断发展,许多来自法学领域和工程管理领域的学者,针对工程建设法律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国内学界大多从整体上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法学专题展开科研和课程教学,并且出版和发表了为数不少的专著、教材及论文,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这说明,我国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研究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学科,已经在实践中建立并发展起来了。国内学界通常把“建设法规”、“工程建设法”、“建筑法规”、“建设法学”等当作该学科的称谓,并且大都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不加区别地纳入到所谓的“建设法规体系”当中,对于工程建设所涉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包括法理、立法和司法等领域),从总体上看,对于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规范体系的部门法性质、体系结构及其作为部门法在整个法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等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尚未切实地深入开展研究并取得共识。因此,就难以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法律教育、立法和司法实践给予科学的理论指导。就此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新兴法律学科定名为“工程法学”。之所以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因为“工程法学”一词能够全面指称“建设法规”、“工程建设法”、“建筑法规”、“建设法学”等称谓所蕴含的研究对象,能够全面涵盖各种类型工程建设活动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部门和法律问题,不仅在语义认同上具有独特优势,而且极其精炼概括,便于进行学术思维、交流和表达,并有利于学术研究的空间拓展。“工程法学”的称谓,既可以指称工程合同等实体法部门,也可以指称招标投标等程序法部门;既可以指称工程项目涉法问题的微观研究,也可以指称工程建设涉法问题的宏观研究;既可以指称工程建设的立法研究,也可以指称工程建设的司法研究;既可以指称工程建设的当前法律研究,也可以指称工程建设法律制度及思想的历史研究。

二、工程法律规范体系与工程法学的关系

工程法律规范体系与工程法学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基础理论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工程法律规范体系与工程法学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发展规律是工程法学的研究对象。随着人类社会工程建设活动的日益发展,各国在立法上逐渐形成了比较发达的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工程建设法律事务,因此,对于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学术研究活动也随之逐渐发展起来。如果没有形成比较发达的工程法律规范体系以及大量的工程建设法律事务,工程法学也就失去了研究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不存在的。因此,可以说没有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就不会有工程建设法学形成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其次,工程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可以为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的立法以及工程建设领域里的司法实践,提供了科学理论上的指导。对于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发展规律研究的开展和深入,有助于制定科学的工程建设领域的立法规划,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立法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司法水平。工程法律规范体系与工程法学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程法律规范体系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按照法律程序制定或认可的立法活动成果,而工程法学是人们从事法律学术研究的产物。一般来说,工程建设法学只具有学术指导意义而没有强制约束的效果;二是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工程建设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工程法学则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即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发展规律等;三是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工程法学则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有待发展的新兴法学学科。

三、“工程经济法学”的课程定义

从人类社会工程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工程法学的定义及其体系结构,存在着广阔的研究空间,需要不断深入研究。在经济法部门视角之下,开展对于工程法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一直以来,国内学界大多将工程建设领域所涉及的法律和法规笼统地当作一个法律部门展开科研和教学,工程建设领域所涉及的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等部门法内容未能形成有机统一的学科教研内容体系。相关课程和教材所使用的名称也各不相同,诸如“建设法规”、“建筑法规”、“建筑法”及“建设法”等,更突出的是,在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各门法规教学课程之间,大都各自独立开展,内容重复、冲突及互不衔接的问题比较普遍。总的看来,各个教研单位大多局限于工程项目微观管理的范围之内,而较少有人从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视角下开展对于工程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笔者曾经在《经济法视角下的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一文当中明确提出: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行为,直接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安全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自古以来就受到各国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普遍通过多个法律部门对其进行调整。工程建设活动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对工程建设活动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体系的研究,可以从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部门法的视角下进行。因此,笔者认为,从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视野下开展对于工程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按照国内经济法学界的一般理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有着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干预、控制和管理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对于调整这一特定经济关系所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完整体系即是经济法部门。对于工程建设活动而言,其本质属性应当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既包括了生产,也包括了消费、分配等),并且,这种经济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自然要受到国家的协调、干预、控制和管理。因此,在经济法这一部门法视角下,认识、研究乃至组织工程建设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规范的教学科研,有着充分必要的学理及实践基础。在经济法部门的研究视角下,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是由工程建设主体法、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法、工程建设宏观调控法和工程建设涉外管理法等多层次、多门类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法整体。从这个角度而言,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构成了经济法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可以说,工程经济法构成了经济法部门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同时,工程经济法学也可以被认为是工程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正是基于这种理解,笔者主张将在经济法部门的研究视角下,对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发展规律等内容进行专门研究所形成的法律学科,定义为“工程经济法学”。

四、工程经济法学的课程内容体系

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即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一门工程法学课程的教学讲述对象,并且,这门课程教学内容的体系机构也必然决定于这一法律部门调整对象所适用的法律规范的体系结构。结合国内经济法学界的一般观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我国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主体法、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法、工程建设宏观调控法和工程建设涉外管理法等内容。其调整对象应当主要分别包括工程建设主体资质与资格管理、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工程建设涉外管理等内容。当然有必要指出,随着工程经济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其调整对象的范围还存在着比较广阔的拓展空间。因此,从构建“工程经济法学”的教学内容体系的需要出发,笔者认为,应当将该门课程教学内容的体系结构归纳为:工程经济法概论、工程建设主体法律制度、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工程建设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工程建设涉外管理制度。

(一)工程经济法概论的课程内容

工程经济法概论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经济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工程经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工程经济法的部门法地位和作用、工程经济法的体系结构等内容。

(二)工程建设主体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

这部分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行为主体即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获取、变更、终止主体资质与资格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主体包括工程建设的企业单位主体和工程建设的专门从业人员主体两大类。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主体法律制度对于这两类行为主体的规制和调整,分别体现在工程建设资质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资格制度两个方面,前者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开发等资质管理制度,后者则包括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资格管理制度。

(三)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

这部分的课程内容包括了国家对于工程建设市场经营和竞争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工程建设发包承包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合同法律制度、工程建设领域里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制度、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法律制度等。

(四)工程建设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

这部分的课程内容应当包括,国家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总体调节和控制所适用的各种法律规范,诸如工程统计法、工程规划与计划法、工程投资与金融法、工程价格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税法等内容。

(五)工程建设涉外管理律制度的课程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8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the guarantee system of 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resource is very urgent, which need theory, institu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search. The research should focus on the resource quality problems, top desig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sues from the posi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archives resources system. The integral theory and method system will build around the resource quality, systematically study the theory, system and technical problems of the guarantee system.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Resource Quality; Guarantee System

1 研究背景

建设工程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主要构成,资源建设是其核心议题,保障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完整与安全是资源建设的基本目标。资源建设需要一系列的保障性手段,即资源保障体系。笔者曾就区域性档案信息资源保障体系进行了前期探索[1]。根据已有研究,本文所关注的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指依据工程项目建设和档案管理要求,由建设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各参建主体共同参与建设的保障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完整和安全的综合管理体系。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十分紧迫。

第一,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2015年全国新开工施工项目48万余个,2016年为61万余个,随之而来的是建设工程档案的巨大增量,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问题凸显。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高发态势,维护建设工程档案的凭证价值尤为重要。

第三,由于近年来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频发,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普遍关切,随着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实施,建设工程档案的社会关注度大幅提升。

第四,自21世?o初美国安然公司假账事件被披露和塞班斯法案颁布以来,发达国家对上市公司文件的法律监管日趋严格,虽然存在管理体制局限和国家意义上档案资源体系概念缺失的现象,但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仍备受重视,国内不少企业也建立了参照塞班斯法案的内控体系。

第五,根据笔者实际调查,目前工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归档范围不准确、原材和技术资料不真实、签章手续不规范、竣工图编制不准确、整理时未遵循文件资料的有机联系,传真件和伪蓝图归档等现象突出,系统解决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问题迫在眉睫。

在这种背景下,学术研究和相关实践应加强对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的关注度。本文从研究现状、认知体系和内容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以期作为后续研究的参考。

2 研究现状

2.1 关于国家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相关研究。目前学界关于国家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专门研究较少,在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研究中有一定涉及。

一是在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研究方面。傅华认为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应加强理论建设,改善资源流向不合理、资源不完整等问题[3]。刘国能[4]论述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及其优化的意义。安小米[5]、薛匡勇[6]、李宝玲[7]、曹航和杨智勇[8]等学者研究了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整合与共享的顶层设计、整合模式、协同创新机制等问题。

二是在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方面。近年来,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研究热度较高,如张美芳、王良城认为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管理安全、维护安全和开发利用安全[9]。张照余认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须立足主动防御的理念,实施全面系统的防护策略[10]。

三是在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研究方面。何振、周伟认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技术、法制、人才等内容[11]。吴慰慈、李富玲认为可从制约因素、体系定位、组织建设和资源建设,构建区域性信息资源的保障体系[12]。霍国庆、李天琪和张晓东认为应从共性信息资源需求入手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资源保障体系[13]。

2.2 关于科技档案管理的相关研究。黄世?础⒗罾蚍治隽丝萍嘉南仔畔⒆试幢U咸逑到ㄉ柚械男畔⒖煽啃院椭?识产权问题,提出了技术和法律上的保障措施[14]。苏玲认为应加强科技档案资源建设的内容质量和案卷质量,采取超前控制、归档控制和反馈控制等措施[15]。徐拥军、牛力认为科技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涉及法规遵从、标准化等内容[16]。张斌、徐拥军认为应在树立新科技档案观,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体系,理顺主体权责关系,建立纳入机制,建立档案验收和审计制度,明确所有权,推进管理标准化等方面提升科技档案管理质量[17]。

2.3 关于建设工程档案的相关研究。一是关于建设工程档案与工程质量关系的研究。周福霞、王磊认为工程档案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对象,档案管理应融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18]。郭蕊认为工程档案在质量控制、工程维修、改建扩建、违章建筑查处和项目审计稽查方面的价值会越发显著[19]。

二是关于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存在问题与对策的研究。刘宏认为应从标准化建设方面提升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质量[20]。王宝茹认为应对建设工程档案建立全过程控制机制[21]。赵蓉认为目前建设工程档案存在完整性、成套性差,技术资料不真实,签章手续不到位和竣工图编制不准确等问题,应加强宣传培训,健全体制,加强监理监督检查,准确编制竣工图,严把档案质量关[22]。杨妮认为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应减弱由于参建单位多,专业素质差异大以及建设周期长,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连续性不够等原因造成的不利影响[23]。杨芳分析了建设工程档案质量控制措施从保证金到“两书一证”和行政执法的发展过程[24]。

三是关于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问题研究。廖玉玲认为云计算在工程档案管理中具有应用优势,可依托建设工程档案云,建立基于云计算的建设工程档案全过程监管模式[25]。罗广国认为全面实施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是保障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质量的方法之一[26]。张颜认为根据近年来政府相应标准规范,归档文件范围及其质量要求已经涉及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问题,建设工程档案有全面电子化的发展趋势[27]。

综上所述,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研究迫在眉睫,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但仍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实践需求迫切,理论研究明显不足。较之建设工程档案的巨大增量、重要意义和存在问题,学界并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围绕资源体系的多数研究仍以管理类文档为主,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专门论述较为缺乏,近十年内建设工程档案领域的部级科研课题和博士论文数量很少,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亟待深入。

第二,规范标准缺失,制度研究亟待推进。面对建筑保证金制度取消、城建档案馆行政职能削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监管弱化和有关建设工程档案标准不协调等现象,在顶层设计上探索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管控协调的政策规范研究不足。

第三,信息技术应用滞后,信息化研究急需跟进。已有研究侧重于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施工环节中工程资料的组织设计,对多参建主体、跨信息平台环境下建设工程文件形成和运动规律的探索相对滞后,未来应立足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背景,更加全面系统地考察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建设的信息化问题。

3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研究的认知体系

3.1 确立宏观认知。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存在于“社会需求―档案实践―档案产品”的宏观系统中[28],是建设工程领域社会需求在档案资源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各种保障手段应积极响应保障建设工程档案资源质量的现实需求,把握建设工程文件形成规律与建设工程档案资源质量的内在关系,确立国家管控统筹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重要理念,明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参建主体的权责关系和角色定位,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嵌入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融合技术、协同发展。宏观认知的核心是从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站位关切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建设的质量、顶层设计和信息化问题。

3.2 建立微观思路。根据“价值维度―形态维度―信息维度”的档案系统微观结构[29],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应由体现体系建设导向的价值维度、体现体系内档案属性要求的形态维度和体现体系内信息运动规律的信息维度构成,它们分别对应理论研究、档案质量研究以及制度和技术研究――这也正是基于目前研究现状的合理选择。

研究过程应以理论体系建设研究,回应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问题的实践关切;以资源质量研究,夯实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质量基础;以制度研究,明确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体制机制和业务规范;以技术研究,促进信息技术在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上的深入应用,加快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建设的信息化步伐。

4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研究的内容设计

4.1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理论研究。包括分析国家建设工程档案实践的现状与?势,总结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科技档案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的新理念、新模式,分析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核心概念和逻辑线索,明确包括资源质量、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应用等在内的保障体系基本内容等。研究目的是构建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理论体系。

4.2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质量问题研究。包括分析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的组织设计和文件形成背景,考察建设工程文件在各参建主体之间的流转,揭示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规律,分析影响档案完整与安全的要素及质量问题。研究目的是夯实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质量基础。

4.3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政策研究。包括分析当前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所涉及的管理体制问题,研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城建档案馆、综合档案馆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管理中的角色,探索国家管控统筹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资源管控的主导权。在此基础上,研究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管控协调机制,发展动力机制和共建共享机制。研究目的是完成对国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顶层设计的构想。

4.4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标准规范研究。包括梳理现有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分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同类标准规范的差异及其成因,如关于立卷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表述差异、保管期限的设定差异、归档工程文件的种类与数量差异等问题,根据合理的管控协调机制,明确标准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及有关内容。研究目的是完善国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程序与规则。

4.5 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信息化研究。包括分析基于建设产品和建设过程的信息模型和信息管理、虚拟建筑、可视化应用等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趋势,探索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的方向和路径,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推进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的平台建设,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背景下的融合发展。研究目的是解决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在数字时代的实现形式。

5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范文9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

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 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