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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指导监督集锦9篇

时间:2022-03-06 21:20:32

档案局指导监督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1

一、开展调研把握情况,制定规范文件指导学校档案工作开展。

我局把促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将促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列入我局工作计划,主动和区教育局联系到各学校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学校档案工作的情况,通过调研把握学校档案工作在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祥细情况,并根据我区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中小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求各学校按照规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培训,认真指导,促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开展。

几年来,为了不断提高我区各学校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我区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局针对学校档案工作的专门开展了档案业务培训,专门针对学校档案员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课程设置和教学并及时将培训情况通报到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很好的促进了档案员的业务学习,使学校档案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强。

在注重对档案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我局专门安排业务指导人员专门针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及时解决学校档案工作中的存在的各种业务问题,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我区又有7个学校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标准的认定,学校档案工作正全面向标准化迈进。

三、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力推动我区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对我区学校在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上有极大的进步,这得益于我局积极通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2

关键词:档案执法;业务指导;结合

自《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开始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双线并行的时代。20多年来,在档案行政管理一线,一直存在着如何对待与运用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的不同看法与做法。其中,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在一起的观点与做法颇受欢迎与推崇。笔者对此观点的提出演进过程及在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总结。

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佘东选在《档案管理》1995年第3期的《提高〈规定〉的执法力度》一文。他认为,加强执法队伍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中一个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把那些热爱档案事业、原则性强、素质较高的业务指导人员充实到执法检查队伍中,克服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1]从佘东选先生的表述看,将执法与业务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只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个措施,具体方法就是将“业务指导人员充实到执法检查队伍中”。这种结合实质上是人员素质上的一种结合。这在档案执法工作刚刚起步的时候,应该说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到1997年,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的认识与实践有了新内容。非常有代表性的是黄世铭先生,他认为:“为了把档案执法监督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改进和完善档案执法监督手段,具体做好五个结合,即执法监督与开展文书立卷相结合,执法监督与开展达标升级、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定期执法检查与不定期工作检查相结合,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执法监督与重点查处相结合。”[2]这就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从人员素质上的结合,扩大到与业务指导及多项属于档案业务指导范围的具体档案业务:文书立卷、达标升级、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等的结合。

黄世铭先生的这“五个结合”代表了当时及之后许多档案工作者的认识,同时,这种“结合”具有很好的实际操作性,因此,得到了许多同志,特别是从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同志的广泛认同。比如,张满飙、刘世杰、管先海三位同志在《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要双管齐下》(《中国档案》1997年第7期)一文中就写到:“将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合并进行,业务指导科也是执法监督科,让搞业务指导的人员负责执法监督,使他们既当‘档案业务指导员’,又当‘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从而把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在一起,政出一门,保证了指导与监督步调一致,使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改变了过去单一指导成效力度不够的被动局面,在平时业务指导工作中若发现违法现象,就及时依法认真查处。”持相同或相近观点的还有不少。仅在文章中,直接使用“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句子的就有许多。下表是其中部分有代表性的作者及文献。

仅从表中的22篇文献来看,就涉及14种不同的刊物。其中,12种是档案学期刊,而且,有一半是档案学核心期刊。时间跨度从1997年到2009年共13年。文献的类型涉及领导讲话、工作纪实、经验介绍、理论探讨和问题研究等。从地域上看,涉及河南、江苏、云南、湖南、黑龙江、山东、北京、辽宁、河北、湖北、福建等多个省市。从层次上看,涉及省、市、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比如,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陆军在1999年全省档案局(馆)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将“连云港市档案局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工作相结合,通过采用《档案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形式,对违法行为及违法案件进行有效查处”,[3]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成果给予了肯定。李光泉同志在山东省2000年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临沂、德州、济南、淄博、聊城、菏泽、潍坊、烟台等市推行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执法责任制、执法年检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等。”[4]2002年,《中国档案》第8期更是以《山东档案工作的创新实践》为题,对山东省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从实际操作层面上看,2000年以后,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的结合,开始从人员素质的结合、不同部门的结合、具体业务工作的结合向档案执法的不同环节与业务指导各个环节的全面结合演进。山东苍山县档案局的刘文非、卞鸿娟就认为:“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推动档案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坚持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一方面,在执法监督过程中,通过检查指导、业务传授、说服劝导等方式克服‘法不责众’的现象,能真正提高执法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业务指导要借助于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以执法监督为保障,消除个别基层单位对业务指导不主动、不配合的消极现象。二是坚持案件处罚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目前,在档案违法案件处罚中,出现了不处罚的多,处罚的少,从轻的多,从重的少的现象。因此,要采取‘打’‘拉’结合的方式。所谓‘打’,就是对档案违法案件,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冲破一切阻力,一查到底,以维护《档案法》的尊严。‘拉’就是在业务指导中发现违背业务规范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给予纠正,拉入正道,以防范这些事件的继续演变,避免档案违法案件的发生,把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罚后,切忌一罚了之,要及时跟上指导,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业务上帮一把,指导上拉一把,使其早日走出后进行列。”[5]再如,北京市平谷区档案局“为解决业务指导力量不足的问题,区档案局法制科在主管全区档案法制和宣传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区直115个立档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6]在工作中坚持:强化制度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法规知识与业务知识的宣传相结合;法规知识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中,“一是分工明确,法制宣传科在全面负责全区档案执法工作的同时,主管区直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科负责乡镇的业务指导,同时协助执法;二是日常执法与指导同时推进,将档案的法制要求和档案的管理、开发、利用等业务要求一并量化,制定出《基层档案工作考核细则》,在日常工作中,力求做到边执法、边指导,在执法中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予以解决,在指导中要注重法制宣传,提高社会法制观念;三是联合执法与指导同时进行,重视全方位、多角度法制监督,如充分发挥档案执法联络员的作用,与他们经常沟通情况,在全区形成档案执法队伍的网络化体系等。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制监督等。特别是年终执法大检查,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法制和业务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7]

由此可见,在基层已经有些单位,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几乎完全混为一谈,淡化、模糊,甚至混淆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的职能区别与适用范围。

而两篇在《中国档案》上发表的文章,则说明这种观点与做法,已经得到了这一对全国档案工作有指导作用杂志的部分编辑的认同。从这种结合的实际效果看,在市县两级确有成效。李惠铭、王桂兰就认为这种结合的效果有三:一是执法与业务“合力”增强,力量得以集中,减少了内耗,工作效率明显增强;内容更细,将执法内容融入业务指导之中,在业务指导的同时,便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利于将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业务指导更有权威了,法制工作渗透到业务之中,有力地推进了业务建设,使业务工作有了新突破。二是减少程序。在业务指导时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简化了处理程序,同时,也防止法制和业务人员意见不一致而出现执法、指导“两张皮”的现象。三是促进指导人员学档案法,执法人员学业务。档案工作专业性很强,要求档案执法人员既要懂法,又要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知识。可以说,参与业务指导,掌握档案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档案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反之,业务人员学执法也是如此。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3

1、领导视察、调研情况:区政府黄雄区长到我局视察,视察档案库房现状以及新馆建设工作。区委副书记到我局参加新馆建设方案确定会议。区政府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馆工作。省局建设办领导到我局视察并指导建馆工作。市局阮局长等领导多次到我局调研并指导工作。

2、延平区档案局(馆)编制16人,目前在职人员9人,目前缺编7人。

3、区财政对我局的档案事业投入经费:档案卷经费6元,卷均1元。

二、档案保管、利用、编研情况

1、今年截至6月10日,我局共接待查档利用202人次,查阅档案140卷,复印750张,包括企业职工招工表、结婚证、山林权土地证等,解决了许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2、做好抢救国家重点档案前期准备工作。对需要抢救的民国档案进行清点,撰写合同书。

3、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第二阶段录入工作,上半年完成11个全宗5917卷,约10万条。

4、档案解密化控工作。对馆藏建国后档案进行解密化控工作,上半年抄写1967—1978年30个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开放目录条。

5、到期档案接收进馆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区科级以上单位发文要求做好接收到期档案前期准备工作,规定接收范围、制定接收标准。同时对各区直机关、乡镇、街道以前的永久、长期档案进行摸底调查。

6、档案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管技术股每天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控,每天2次登记库房内外温湿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开窗通风、开去湿机等调节温湿度等工作。每天1次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每周1次以上对馆藏档案进行抽样调查,检查库房内档案是否出现发霉蛀虫现象,及时记录并采取措施,上半年未发现档案有蛀虫情况。每周对库房进行一次清扫,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对馆藏部分全宗破损、霉变档案更换卷皮,对部分档案全引目录、案卷目录重编流水号。

三、档案监督指导及法制工作情况

1、档案日常监督指导与服务工作:监督指导股上半年到梅山街道、区政协、农办、环保局、旅游局、建设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公路分局、编纂委等20多家区直各机关单位进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同时宣传档案相关法律法规等。继续推广档案数字化软件,督促各单位进行档案电子目录报送。截至6月份已经有6个单位报送了的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

2、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逐步规范与健康发展,使之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0年4月25日,延平区召开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就对档案员如何做好本级机关的档案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保护等方面如何进行监督与指导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及水南、四鹤、水东、黄墩街道办事处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了会议。会后,专门到茫荡镇、大横镇、樟湖镇3个乡镇对村级档案员进行集中培训,共52人参加了培训。

3、继续做好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上半年审核通过1个单位报送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4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管理;执法;业务指导

1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沿革

在计划经济时代,档案行政管理一直是以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是以行政命令式的档案业务指导来实现的。不可否认,指令性的业务指导行政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那时,虽然称之为“业务指导”,但这种“指导”带有指令性,这种指令性具有行政强制性,因而,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就是“命令”,必须坚决执行,档案工作和业务建设主要是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命令式的业务指导强制执行的。这并不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独有的特征,而是计划经济时代,一切行政机关共有的行政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的方式发生了改变。指令性的管理模式渐渐地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依法行政。对于这种变化,应该说档案部门还是很敏感的。在指令性管理向依法行政转变的初期,就制定颁布了《档案法》,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转变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

随着依法行政的实施,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由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依法行政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由业务指导一个部门分为业务指导和法规两个部门。但是,受传统思维和习惯的影响,这种转变基本上停留在口头和表面上,尤其在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依然大行其道。

2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档案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必须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档案行政权力和档案行政行为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因此,正确理解和行使档案行政管理法定的职能尤为重要。对县级以上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档案法》第六条作了明确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又进一步具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对这些职能可归纳为两种行政行为:一是抽象行政行为,即制定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即对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这里的“监督”,是指通过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指导”是指通过业务上的辅导、咨询、政策的阐释,使有关方面做好档案工作。[1]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具体的档案行政行为来说,“监督”指的是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指导”指的是档案行政指导,而不是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属于强制性行政行为,档案行政指导属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档案法规规定的档案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职能,还有一层含义,就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这里的“监督”,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其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的一种内部监督的法定职能。这种职能就是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它的实施是多样的,常用的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等,其中,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最重要的档案行政行为之一。但它不属于行政执法,而属于行政监督。这里的“指导”则仍是行政指导,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指导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档案法规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同级档案馆、下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的职能。

档案法规还规定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些具体的行政职能,如,对出卖、转让、赠送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等,对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处罚等,这些具体的行政职能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

3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

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是有限的,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是有边界的,超出这个范围就有违法之嫌。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就是《档案法》中规定的档案范围,《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也就是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档案范围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档案法定定义,不同于档案的学理定义,它比档案的学理定义的范围要小。二是如何确定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范围。按照《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那么,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是由国家档案局或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具有规章性质的办法与标准,明确这类档案的具体范围。如,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等,国家档案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对于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具体范围的确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规范性文件,具体划定本地区非国有档案的范围。如,《江苏省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办法》等。

由于档案行政管理的管理范围只在“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方面有效,因而,只有那些产生和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才是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范围。这个范围说明不是所有的产生档案的领域和这些领域产生的所有档案都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这个范围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使职能的前提,这个前提必须清楚。对超出这个范围而行使的档案行政行为要慎重,否则,就有违法之嫌。

4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辨析

4.1档案业务指导职能辨析。档案业务指导职能是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业务指导管理模式的产物,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深入,取而代之的是档案依法行政职能。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已经寿终正寝,尤其是在档案法规已经明确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情况下,按照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最基本要求,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就不再是合法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如果还要坚持行使这种职能,就有违法之嫌了。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基本上包含了档案行政管理的所有职能,包括制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和执法等职能。依法行政下的档案业务指导实际是行政指导,其内涵缩小职能弱化,档案行政指导并不等于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指导主要是业务上的辅导、咨询和政策的阐释,对被指导单位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被指导单位没有义务必须服从档案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指导表现出来的更多是服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依然盛行,尤其是对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执法的含义的理解上。档案业务指导依旧是指令性业务指导的含义,要说有变化只是把执法的内容分了出来,而执法却被理解为单纯的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由此,也就衍生出一些错误的观念与认识。有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平行说、[2]档案执法是业务指导保障说、[3]档案业务指导是档案执法基础说,[4]硬是将档案行政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这两个不是一个历史时期的问题、不是同一性质的管理模式问题拉到一起。在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业务指导保障的思想驱使下,使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沦为保障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实施的辅助手段,使档案行政执法失去了本来面貌,失去了应有的职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从《档案法》颁布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完全实行行政职能的转变。

4.2档案行政执法职能辨析。转变职能,就是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要转到依法行政上,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执法。档案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按照行政法学的说法,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档案行政执法,就是档案行政机关为贯彻、执行法规而采取的一切行政行为,既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为贯彻、执行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即抽象行政行为。也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针对特定的人和事,而直接采取的削弱权利、加重义务的行政处理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采取的档案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狭义的档案行政执法,指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强制性行政行为。而档案界一般认为的档案行政执法,则仅指对具体违法行为的查处。此认识显然有误。

  档案行政指导必须坚持合法、准确的原则,不能把档案行政指导变成档案行政误导,档案行政指导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产生档案行政误导,造成行政相对人受损害时,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档案行政管理监督与指导职能的辨析。《档案法》中规定的“监督”和“指导”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日常行使的主要法定职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属于强制性行政行为,主要是解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做不做的问题,解决这些机构必须依法建立档案工作、归档保存应当保存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等,解决“面”上档案工作最基本的问题,是最低要求。档案行政指导属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主要是解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会不会做、做得好不好的问题。对于会不会做的问题,主要是通过业务上的辅导、咨询,提供多种档案管理方法供其选择而不能强制实行。档案行业标准基本上都是推荐性标准,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就是推荐性标准。对于做得好不好的问题,实际是解决“点”上的问题,通过如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等办法来实现,起示范引导作用,是最高的发展方向。这些都是自愿的,不能强制实行。

4.4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现象。由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实现职能转变,也没有厘清职能,造成履行职能上的一些“越位”和“缺位”现象。表现为:其一,对于民生、专门、民营企业、农村等档案工作,一方面,在档案业务指导管理模式下,对做好这些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举步维艰。另一方面,对这些档案工作,国家、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委颁布了大量的法律、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据对《法律图书馆》(law-lib.com/)的不完全统计,从《档案法》颁布至今,国家档案局颁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36部,国家档案局与各部委合颁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24部;部委颁布的行业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139部,共199部。其中,大部分是民生和专门档案范畴的。这些法律法规既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依据,也是监管的内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本应通过自己或者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等职能的方式来督促做好这些档案工作,但是,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其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本应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这种行政执法检查纠正其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并促进其依法行政的实施。但是,这方面也几乎是空白。其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同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的职责。但是,这方面的档案行政执法还几乎是空白。如果说,“局馆合一”的体制是造成对同级档案馆的档案行政执法空白的理由,那么,对下级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执法空白就没有理由了。面对如此多的空白,颇值得深思。

5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能划分的思考

要实现依法行政职能的转变,最终要落实到调整、厘清、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职能上。

5.1在现有的机构内按照依法行政的职能重新划分职责。现在,大部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都内设有业务指导和法规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最好改变名称,可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或档案指导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指导、行政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职责,主要行使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法规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负责制定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主要行使强制性的行政职能。

5.2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环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增设档案执法处(科、股),或者统称“档案执法队”,专门履行强制性的行政职能,其中,对查处违法案件没有决定处置权。法规处(科、股)则主要履行档案行政监督、审批档案执法队查处的档案违法案件、制定业务标准等职责,履行对同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部门的行政监督检查、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行政监督等职责。“档案管理指导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

5.3县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划分。由于县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人员比较少,大部分未设法规部门,面对这种情况,也只有“一套人马”行使不同性质的全部行政职能。当然,业务指导股应改名为“监督指导股”,但需要清楚地分清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职能,在一次实施行政行为时,不能实施两种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也即在实施档案行政指导时不能同时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等。否则,就有“钓鱼执法”之嫌。这只是权宜之计,长远办法,只要条件成熟,应将强制性的行政职能与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分开。

注:本文为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档案法立法思想与立法原则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07btq027

参考文献:

[1]郭树银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释解[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38.

[2]艾鸿举.强化档案执法监督 完善档案业务指导[j].辽宁档案,1993(11).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5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我区档案工作基础差,起步晚,为改变落后局面,我局以档案新馆建设为契机,从软、硬两方面抓起,努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年来,我局认真学习十六届七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定期开展主题发言活动,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为切实抓好档案干部的素质教育,提高我区档案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我局先后印发有关文件,6次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促使档案工作人员知识化、专业化,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区行政中心区指挥部,确保区档案馆新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争取多方支持,完善馆内设备的配置,争取把新馆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新型档案馆。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继续输入已归档文件的目录,部分文件实现全文扫描。认真维护*区档案网,及时更新信息,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快捷、便利地查询有关资料,进一步提高了档案工作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二)积极宣传档案工作,努力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为认真贯彻省档案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档案管理意识,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档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档案法》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运用报纸、电子屏、手机、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在全区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风气。二是积极参加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订购《中国档案报》知识竞赛试题,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我们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试卷》300份,收回了268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做好五五普法读书活动,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向基层分发《档案‘五五’普法基础读本》50本,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发《卞烽煜——新时期档案工作者的先进代表》15本,《无悔今生》45本,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认真做好档案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把征订报刊杂志做为档案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动各部门、单位积极征订,截止月底,我区共征订《浙江档案》75份,《中国档案》2份,《中国档案报》2份,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三)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档案职能部门的作用

我局克服人员少的困难,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一是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努力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对区工商局、地税局、卫生局、民政局等6家单位进行多次上门服务,为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二是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档案规范管理。我局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采取上门了解、主动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各镇(村)及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3月份,我们确定条件相对较好的蒲州汤家桥村、下埠村,永中前街村,鼓励村书记、主任创行政村示范档案室,9月份,蒲州汤家桥村档案室被省档案局表彰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12月份,蒲州街道下埠村档案室和永中街道前街村档案室被市档案局表彰为“*市行政村示范档案室”。三是加强对社会保障领域档案的监督指导,确保社会保障领域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由于我区档案新馆正在建设之中,我区社会保障档案、最低生活保障档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分别存放在区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因此我们加大了对民政局、社保局、卫生局的监督指导力度,通过不断的检查、指导、监督,基本确保了我区社会保障领域档案完整与安全保管。

(四)积极提供档案利用,为全区的各项工作服务。

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局共接待查阅档案资料约137人次,282卷册。能够随时、迅速、准确的提供有关资料,查阅、复印档案履行登记手续,阅后要求及时归还,保证档案不受损坏,使档案信息资源在我区的各项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并全面、及时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通过规范化管理,使目前入库的档案都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馆机构设置还不够合理。我市各县(市、区)的档案局都为当地正科级事业单位,而我区档案局目前仍为区委、区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随着我区区域的扩大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档案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作为管理全区档案工作机构的本局,已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6

[关键词]档案;行政执法;问题

[作者简介]黄媚,现供职于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广西玉林537000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5―0156―03

档案行政执法是维护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发展的基础,是保护人类活动真实历史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重要依据的举措。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防止档案违法行为。档案事业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如何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使档案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这是广大档案工作者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为此,笔者在这里就档案行政执法谈几点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档案行政执法主要存在的问题

1987年国家颁布实施《档案法》,全国各地档案行政部门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对依法管理档案和发展档案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体上看,档案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近年来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以玉林市为例,从2002年至2006年,共开展三次全市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其中,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档案局联合开展一次;市法制办和市档案局联合开展一次;另一次是由市档案局组织各县(市)区档案局交叉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档案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按规定归档和移交档案

按规定,各单位当年成形的文件资料应在次年6月份归档完毕;对国家规定的应立卷归档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各有关单位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在本单位保管满10年后,定期向本地方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从玉林市开展的三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少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违反《档案法》的规定,应归档的档案资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有长期不建立档案和不开展档案工作的行为。市直机关有2%的单位文件资料长期不整理归档,档案行政部门每次检查都向这几家单位发限制整改通知书,而这些单位总是应付了事;县直机关有5%的单位档案和档案工作长期处于不整理归档和无人管理的状态;不移交档案、不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市直机关单位占10%,县机关单位占20%。

(二)档案文件资料收集不齐全

在检查中,不难看出,应归档文件资料收集不齐全,即立档单位在自己开展职能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形成了的文件资料没有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这种情况的存在是普遍的,如全市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能收集95%以上进行整理归档的单位占10%;能收集到90%以上进行归档整理占30%;能收集到80%以上的占80%;有相当部分单位存在着历年积存下来应归档而零散的和领导手上掌握的文件资料收集不起来归档的现象。特别是专门档案没有收集整理归档,如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基建图纸等。档案文件资料收集不齐全,这样发展下去,将造成地方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欠缺的后果,将严重漏失应进馆的档案。

(三)档案保管条件差。安全隐患多

一些单位、部门档案保管无专室,保管条件与“三铁八防”的要求相关很远,严重威胁着档案的安全;档案乱堆乱放,档案尘埃满地。虽然大部分单位有档案室,但多是与杂物混在一起,有的甚至屋顶漏雨。

(四)档案工作得不到重视、管理混乱

一直以来,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缺乏全面的认识,不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功能、作用、性质、地位及内涵;有关领导和部门也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经检查,发现还有一些单位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目标管理责任制,也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也没有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谁都可以随便直接利用档案。

(五)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低

由于档案人员变换频繁,一些单位领导往往不考虑档案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随便安排人员来应付工作,致使许多档案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培训,没有业务基础知识,这就使得档案工作人员素质与新时期档案工作要求很不相适应。

(六)档案事业经费投入少。不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

部分县(市)区政府及少数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也没有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如在检查中,发现博白县档案馆已经连续好几年没有列入县财政的经费预算,办公经费都由档案馆(局)自己解决,档案馆建设没人关心、过问,这就严重影响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影响档案行政执法的主要因素

从检查得到的结果看,玉林市档案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反映了行政执法工作仍处于弱势阶段,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要求不协调。档案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表面上的因素,也有内在的根源。笔者认为,长期影响着档案行政执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档案和档案工作意识淡薄、档案法制观念不强。是档案工作得不到明确落实的关键因素

长期以来,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缺乏全面的认识。尽管档案部门积极、努力地通过媒体、板报、标语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了《档案法》,但大多数单位领导认为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工作无关,只是档案行政部门的事。由于有这种因素的存在,导致了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工作一知半解或全然不知。

(二)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变换频繁。是影响档案工作正常开展的直接因素

在开展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有这样的情况,即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都是配备兼职档案员。这些兼职档案员在单位兼职事务太多,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档案业务基础知识差、档案业务水平偏低,导致了归档不按时、所整理的档案归档质量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和工作正常开展。

(三)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是影响档案业务建设和执法不力的主要因素

从近年的几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来看,如果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不力,那么档案业务建设将很难开展。尤其是对于多数单位档案业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即使已在检查中明确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

书,但由于档案行政部门人员过少,过后无人抓监督、抓落实,也就无法追究责任。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了档案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有指导、无监督。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实施,使得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只能是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监督整改措施不了了之,最终仍然未能督促受检单位如期整改,直接影响档案法制建设的前进步伐。

(四)档案工作得不到重视,档案工作人员干劲不足,是影响档案工作的消极因素

档案工作是一项既要投入,而眼前经济利益又不明显的工作。这往往导致相关领导对档案工作存在着偏见,即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实际工作中,档案人员工作做得不少,领导就是看不见,在档案工作方面的投入,总是得不到相关领导的支持,这就大大打击了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造成档案工作人员有消极心理,干劲不足,成为影响档案工作欠活力的因素。

三、解决档案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办法

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档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事业步入法制轨道,使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相应的办法。

(一)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作用

档案行政执法是否得到落实,就看档案执法监督指导起不起作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系统,充分发挥人大、权力执行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的主导作用,实行多层次、多方位、严而有序、相互制约的有效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加强监督权;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这样,不但能保证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规范本单位的档案管理,而且还能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总之,只有充分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才能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和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是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必要措施和主要手段。各机关、各部门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必须明确相关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档案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保障档案执法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还要建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各有关机关和部门既要相互监督,又要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促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严肃档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工作条例》既然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就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来维护和确保档案工作应有的法律、法规地位,坚决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工作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依规治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档案事业法制化建设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档案工作领导。依法依规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还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依法依规治理档案工作,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确保档案工作步入正常发展轨道。

(五)加强培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素质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7

一、年工作总结

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弥渡县档案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团结干事,不断促进全县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和谐弥渡服务。

(一)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

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树立起宣传意识,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局馆的职能、办事程序。依托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载体宣传档案部门,在向各种媒体报送信息条。在监督指导中加强宣传工作,年内利用到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的时间,向各单位领导、专兼职档案人员宣传《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余份。

在督促检查中,对极少数不能按期立卷归档,不能按期向档案馆移交,或存在档案违法行为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及时指出其档案违法行为,并作责令限期整改的要求。通过对这些有轻微档案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深入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扩大了档案法的影响,增强了各级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月份,派出人参加州档案局和州法制局联合举办的档案执法人员培训班,实现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过档案行政执法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年检制度,抓实全县各单位年归档文件整理的监督指导。

、档案业务指导实行年度检查与日常业务指导结合。在监督指导中讲解档案业务知识,一季度集中时间到各单位进行指导,日常不定期地到各单位检查。在归档过程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档案整理的每一个细小技术环节,亲自帮助整理归档,做出示范,搞出样本,使基层档案工作者对档案整理技术看得到,摸得着。经过反复地跑,反复地督促,全县的档案工作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专兼职档案人员普遍熟悉了归档程序,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年度归档率达到%。年内重点加强了对民政档案和公证档案的督促指导。

、分批完成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实现档案资源的前端控制。

在年初,在加强年归档文件整理指导时,就要求各部门抓紧编制本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局成立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领导小组,实行三级审核,即分组审核、股室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月底完成了审批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把通过审批的单位分批进行公示。

(三)开展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活动。

年月,中共中央总书记、xx、xx主席总书记同志就学习刘义权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全国档案工作者学习刘义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年,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档案局开展了“学时代楷模刘义权、在本职岗位作贡献”活动,进一步把学习刘义权同志的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认真地学习了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档案工作者的重要使命,把中央领导人的关怀和激励化为动力,增强了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收看了刘义权事迹报告会,召开学习刘义权事迹座谈会,开展大讨论,明确努力方向,以刘义权为榜样,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县档案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地区县市级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机遇,积极做好我县档案馆建设的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在月日,主动邀请省州档案局长到弥渡指导工作,实地查看了新建弥渡县档案馆的规划用地。在年编制的《弥渡县档案馆建设依据材料》的基础上,编制了《弥渡县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力争把弥渡县档案馆建设纳入第一批的建设项目。

(五)档案馆业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1、档案接收、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年共接收档案卷。档案馆还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查阅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查阅者满意而归。共接待查阅利用者人次,提供利用档案卷次,摘抄复制页。档案为落实政策、编史修志、解决山林权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档案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实行小时值班,年初投放了防虫防霉药物,日常做好库内温湿度监测记录、调节,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到位,确保了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安全与有效保护。

3、档案抢救工作有序开展。积极申报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争取到了国家和省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补助经费万元用于馆藏卷民国档案的抢救保护。

4、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督促各部门及时向档案馆移交政府公开信息,对各部门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并定期向县法制局反馈报送情况。汇编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本,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完成了弥渡县有档案工作以来的大事记编撰工作。

4、第四次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根据《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规定,对应开放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应开放档案个全宗,卷,件。

(五)抓实扶贫挂钩工作。

今年由局长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到挂钩村委会,在百年一遇的旱灾发生时,双肩挑,成为抗旱工作队员,同时加派了一名抗旱工作队员。资助了挂钩村委会元的抗旱工作经费。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在助残日期间,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捐款元,看望慰问了挂钩村委会户残疾人。

(八)存在问题。

年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不足,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档案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一些工作的深入开展,档案事业发展要求与无钱办事矛盾十分突出。

2、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少数部门领导对档案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的档案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3、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现代化管理设备较少,现代化管理人才缺乏,阻碍了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年工作计划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的工作计划。

(一)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在档案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不断丰富档案工作服务大局。

(二)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档案干部的培训教育。年内举办一次全县的大规模的档案业务培训。

(三)根据档案工作“六项工程”建设的要求,积极做好档案室星级达标认定工作。

(四)围绕依法治档,完善档案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执法检查和归档文件整理监督指导力度。

(五)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云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资金,配置设备,加强各种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8

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执业)档案”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区局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执法(执业)档案是将执法(执业)主体的执法(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执业)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执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范围和内容

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建立履行法定职能档案(有关科室)和执业档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范围:

㈠单位执法(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科室(宣教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法律服务科)、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一个单位一本档案。

㈡个人“执法档案”、“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律师执业档案按照已建立的诚信档案继续使用,并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主要内容:

单位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执法(执业)职责范围;

2、执法(执业)具体岗位;

3、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4、执法(执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二)执法(执业)情况

5、履行职责情况;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检查情况,明察暗访情况,投诉控告、涉案及查处情况,执法守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导、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个人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

2、学历;

3、执法(执业)资格及岗位;

4、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二)执法(执业)情况

5、执法(执业)数量;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案卷评查、执法(执业)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及涉案、执法遵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17、依据执法(执业)档案考核结果及单位认定结论做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

以上各项,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变通或合并。

三、方式方法

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

㈠本局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㈡本局负责各科(处、所、中心)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区局各有关科室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主动请求市局各对口部门指导和监督。

㈢各司法所负责本所和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㈣区属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律师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㈤公证处负责本单位执业档案和所属公证员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中心及工作人员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㈦区属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㈧政工科负责本局局长及副局长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

㈨在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司法行政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要求

5月份全部建立起执法(执业)档案。从6月1日起按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时将相关材料载入档案。

档案应及时记录。记录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建好执法(执业)档案,是规范我区司法行政系执法(执业)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档案局指导监督范文9

一、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加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把反映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基本职能、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档案全部归档。及时帮助新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规范建立档案,及时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重大活动建档工作。接收撤并乡镇的档案资料进馆,做好进馆档案的整理、编号上架和输入微机工作。与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县民政局等单位协调,争取接收准生证明、出生证明、地名等档案进馆。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断增加已公开现行文件存量;完善先摸人物档案资料数据库建设;做好“和圣”文化、黄石公研究和传统民间艺术“平阴鱼鼓”、“加鼓通”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继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县档案馆将以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进程,把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县财政资金支持下,争取年内将馆藏婚姻档案、招工档案、知青档案等重要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处理,为“十二五”期间建成数字化档案馆奠定良好基础。县城建档案馆和各基层档案室也要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民生档案数据库和网络建设,探索县档案馆、城建档案馆与各基层档案室档案资源共享利用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档案安全工作

一是既要对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又要对各专业档案馆、各基层档案室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不出问题。二是与有关建筑设计单位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档案馆新馆在设计方面符合安全要求。三是探索进行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四是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年内进行一次安全演练。五是加强对所有拟开放和公布档案及档案目录、上网信息的审核鉴定,严防把不宜公开的档案信息公开出去;加强对电子文件存储、传输、利用等各环节以及计算机系统等各方面的保密防范,严防失泄密。

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搞好档案服务

一是继续为“三重”工作搞好服务。深入“三重”工作各指挥部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线,加大档案业务指导服务力度,确保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档全归档。二是抓好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建档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企业的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扩大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重点加强对新落户企业的档案工作指导力度,年内新完成2到3家民营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的建档工作。三是抓好村“两委”换届档案工作。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保证换届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规范。

五、进一步强化民生档案工作

重点加强对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税务、民政、社会保障、农业、交通、住房等重要涉民部门民生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继续深化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的监督指导,对现存的伤残人员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整理。进一步规范社保、低保、教育、招工就业、工商税务、公证等档案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档案工作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抓好村级档案工作,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建成3至5个样板村。二是协调林业部门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指导帮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搞好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三是配合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及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继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建档范围,突出抓好特色品牌农产品建档工作。

七、进一步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热情地为查档者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平阴档案信息网开展更加广泛的网上利用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三是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四是积极参与配合各级各单位开展的建党91周年庆祝活动,主动提供档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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