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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12-13 13:28:11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分类施保、应保尽保”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资格,实现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保障对象准确合理、救助标准有高有低、保障人员有进有出、工作程序规范到位、资金发放及时足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基本内容

(一)村民小组摸底排序

对城乡低保对象由村民小组根据家庭人口、年龄状况、劳动能力、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困难程度、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摸底核对,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摸底排序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将情况上报村委会核查评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

村委会依据村民小组摸底排序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审核调查,由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深入低保对象家庭进行调查,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等证件是否真实;察看申请人住房性质、面积、新旧程度、装修程度,家庭用品配置情况,日常生活用品使用情况,家庭成员消费情况等;与家庭成员交谈,询问家庭成员生活、收入及支出情况;同时,走访群众侧面了解低保对象自保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由村两委会干部、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20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反馈村民小组,进行一榜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保对象名单附相关材料报乡镇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包村干部和民政专干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逐户进行核查,然后结合核查情况,在《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进行初审评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民政站提交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进行二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保障对象,并将相关档案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乡、村、组三级要对所有已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情况进行

核查,依照对象类别条件重新逐户核定享受保障资格和补差标准,从最困难户向次困难户依次进行摸底排序,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

一类对象为“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没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居民。

二类对象为特别困难对象。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且来源比较明确,家庭成员因灾、残、病、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水平明显低于低保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短期内难以改变现状的家庭。

三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即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难以确定,生活状况较差,以及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家庭人均收入暂时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

(四)县民政部门审批

县民政部门接到申报的相关材料后,抽调专人组成复查小组入户复查(入户率不低于50%),采取一看(看家庭住房和摆设)、二访(访左邻右舍,了解生活情况)、三问(问本人收入来源)、四查(查相关证件是否属实)、五核(核家庭收入)的方式最终核准审批。审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以户为单位签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对于不符合条件未予批准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告知不予保障原因。

(五)做好档案归类和资金发放工作

实行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采取“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的办法。以户为单位,分类建档,妥善保管。各乡镇要以清理核查工作为契机,对照要求,仔细检查,充实完善档案资料。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同时,乡、村要进一步完善“三个”记录,即《城乡低保对象调查排序记录》、《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城乡低保公示记录》。

保障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包括:

(1)《县城乡低保申请书》;(2)《县城乡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3)《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4)全家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5)户主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6)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7)单亲家庭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8)发生意外重大事故的需提供相应材料;(9)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培训工作人员,召开核查动员会,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实际核查阶段。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上总体部署,抓紧时间、落实专人,深入基层一线,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工作核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要做好档、卡、表、册等资料完善工作,并对清理核查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县政府组织工作检查组采取查看资料、入户抽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对照政策,检查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核定的低保对象是否准确,补差是否合理,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发放是否到户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精细操作、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效。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2

一)新申请低保的家庭;

二)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

三)群众有反映、意见有分歧的低保家庭。

二、听证人员

一)建立听证人员库。听证人员库的人员由村、居委会干部。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监委会代表。退休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民政信息监督员、包村干部等人员组成,人员库不少于30人。

二)组成听证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或镇包村干部担任。会前从听证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1人以上(单数)组成听证小组。

三)听证小组成员中村、居委会班子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村民代表参加听证评议。镇包村干部到现场全程指导。

四)听证小组成员与听证对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三、听证程序

一)听证公告

村、居委会在听证会议举行5日前。并通知相关人员。应将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拟听证对象进行公示。

二)召开听证会议

1宣读听证纪律。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习低保政策。

2陈述理由。由听证对象向会议陈述申请理由。对于有身残智障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或所在村民小组组长代为陈述。

3介绍情况。由村、居委会文书或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介绍听证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的调查核实情况。

4提问答疑。听证会成员就有关问题提出疑问。由听证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解释说明。

5投票表决。工作人员汇总后当场唱票。听证小组成员讨论后分头填写投票意见。

6宣布结果。由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填写听证投票汇总表。2/3以上听证会成员同意后方可视为通过听证。宣布投票结果。

三)张榜公示

听证结果在村、居委会公开栏公示5日。不提出视为同意听证结论。村、居委会受理后,对群众有异议或本人不满意的可向村、居委会提出二次听证请求。进行调查核实,重新纳入下次听证。举行二次听证的二次听证结果为最终听证结论。

四、组织实施

城乡低保听证会。村、居委会主任主持。城市低保听证会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由村、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听证会时间为半年一次,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听证次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低保听证制度是县总结探索后形成的一项管理制度。保障广大群众的民利。既是做好新时期低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民主评议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也是进一步深化民主议事日制度、推进“一册两聚四会”制度的具体实践,更是深化“一关爱二落实四促进”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各镇人民政府要把落实低保听证制度作为民生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听证工作做实做细,让广大群众满意。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要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低保政策深入人心。要对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听证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低保政策的知晓率。使他熟知低保政策,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公示制度等操作规程,便于低保听证工作顺利开展。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3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要求,立足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符合全县实际的科学、规范、民主的农村低保和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及动态监管机制,健全和完善两类户档案,实施公平、公正的低保救助和扶贫开发扶持,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在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制度基础。

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试点范围

(一)总体目标

1、探索建立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村级经济状况和农户家庭情况的指标识别体系,建立科学规范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

2、建立低收入人口实名制档案系统和信息平台。根据家庭人员组成、贫困状况、项目需求、扶持情况等,分“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建立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档案系统,做到贫困户有信息卡、行政村有台账、乡镇有基本情况资料、县有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县统一、各有关部门共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3.分类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识别对象,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对识别出的低保对象,落实低保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制定有计划、分年度、扶持到户的扶贫规划,明确扶持方式、项目和资金,力争尽快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识别统计范围,建立信息档案;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收入超过扶贫标准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逐步减少扶持;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按低保程序适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的,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2、坚持科学、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以及公开公示制、民主听证制等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弄虚作假、循情舞弊行为。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在工作上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符合条件和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确定为扶持对象,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试点范围、对象规模及标准

年,试点工作在全县25个乡镇全面展开。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全县贫困人口规模为通过调查统计上报省市审核确认的21.97万贫困人口为准,各试点乡镇依据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测算,合理确定本乡镇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标准原则上以年国家正式公布的扶贫新标准农村人均收入1196元以下贫困人口为准,各乡镇不能自行确定贫困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利用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乡、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2、开展培训。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业务知识。

3、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民政、扶贫、残联、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从调查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等方面制定村级指标体系和农户指标体系,设计到户卡片和扶贫扶持户项目需求表格。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卫生状况等设置,制定村级指数计算表。指标力求简单、直观、且易于获得。指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县、乡、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家庭人口素质状况、居住情况、农户生产要素占有量、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及享受国家惠农补贴等方面设置,制定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数计算表。指标的设置一定要力求反映农户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

4、制定包村责任制方案。各乡镇制定出实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包村责任制方案,明确乡镇包村责任人,细化包村人在对象识别、建立档案及信息录入中的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分两步进行:一是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各个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为全县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召开先期试点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全面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试点乡镇开展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并根据所调查农户的项目需求,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项目。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实施步骤是:

第一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指标体系,对各乡镇所有村开展村级状况调查,填写村级指数计算表,计算出村级指标指数。将村指数按由小到大排序,确定分类临界指数,将各乡镇所有村分为最贫困、较贫困、中等、中偏上、上等5个层次,分层次确定各村识别对象规模。

第二步: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个村的被识别户,对以往建档信息中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不能遗漏。除此之外,对一般户进行调查,满足该村被确定的识别户数量。

第三步:入户识别。各乡镇根据农户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以户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户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核算和排序。将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需求情况、受扶持情况等建立详细的档案系统。五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农村“三无”人员;低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办法》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对象;扶贫低保交叉户指收入低于低保线并已纳入农村低保,但有劳动能力者;扶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者,包括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农户识别指标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低保对象是符合国家五保供养条件却未享受相关政策者;重病、残疾、智障、年老体弱者;因天灾人祸丧失劳动能力者;收入低于低保线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发式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第五步:建档立卡。对确定的民政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村一级对贫困人口登记造册,乡镇汇总、统计,以实名制将对象名册输入计算机,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上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由县扶贫部门统计、汇总后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

第六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对经规范识别的低保户,要根据农户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标准,实行低保救助。对经规范识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户实际情况落实扶助措施,符合信贷条件的,可享受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要向贫困户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子女,并在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上给予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一是检查验收。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后,要从农村贫困人口确定、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总结,进行成果应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初验,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开展。各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成绩将作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总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是总结。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县总体进度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扶贫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单位抽调专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精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搞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识别过程中的程序衔接、识别对象后期扶持的政策衔接、全县所有低保对象的管理衔接,共同促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扶贫部门要组织好调查户的排序、入户识别工作,做好贫困户信息的录入、动态管理以及专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户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民政部门要明确低保范围和标准,确定低保户,落实对低保户的救助措施。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监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等,分析提出县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的意见,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录入、管理以及识别贫困人口数据与国家有关数据的衔接等工作。残联要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三)严格工作程序。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重点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公开公示要到位。要严格执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再次返回乡镇村公示四个层面的公示程序,公示内容要包含贫困户主、家庭人口、贫困类型、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拟救助方式及标准等情况,每个公示期必须达到5天;居住分散的乡镇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准确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户调查要到位。对经村民小组推荐得票超过2/3的申请人,要组织由驻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的3人以上调查组,对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必须深入实地,入户察看和走访,确保调查核实的情况真实准确。调查组成员必须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核实结束时,调查组人员和申请人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要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个贫困对象严格审查,把好对象收入测算关、资格审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在贫困户名单之外。

(四)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关方面关注。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和参与贫困对象识别等关键环节,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资料。二要分层次就“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实施方案等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贯彻精神不走样、具体工作有落实。三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

(五)认真落实识别后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措施,是“两项制度”的最终落脚点。在识别衔接后的帮扶措施落实上,除了要认真落实并倾斜安排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社会救助等特惠政策外,还要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扶贫互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强农普惠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大扶贫的格局。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4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依据现有政策规定,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布”的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集中时间对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再核查,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整改重点

(一)在现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坚决退出低保:

1、死亡后没有及时退出低保的;

2、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功能性机动车除外)、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的;

3、拥有2套以上住房(含2套)或别墅的;

4、拥有或租赁商业门面、店铺的;

5、拥有注册企业或公司的;

6、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7、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或有固定性工资收入,且人均收入超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坚决纠正“抽人保、拆户保、合户保”等现象。

(三)在对不符合条件而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清理的同时,对符合条件未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时间要求

本次整改从2014年9月7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整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8日——9月14日)

1、县民政局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督促各镇及时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培训业务骨干和包村干部,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学习和领会《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

2、召开村组群众会议,广泛深入宣传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宣传和梳理问题,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清理整改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

县民政局等部门和各镇要对低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和摸排,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而纳入保障范围的,要坚决彻底予以清理。各镇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总结,分别于2014年9月20日前和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各镇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行组,对各镇低保整改工作进行核查检查。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城乡低保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审计局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民宗局局长,县民政局纪检组长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5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

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

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

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

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四群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篇【二】

自秀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站所认真开展好工作,深入村组,作好民情调研。

一、村情概况

万家村辖8个村民小组,XX年末,全村总人口4652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578人。全村总耕地面积1583亩,全村经济总收入2537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5543元。

万家居委会唯一山区组白泥箐村民小组,地处街道办事处南边,距街道办各下所在地5公里,从居委会到该村民小组为水泥路面,交通方便。总人口161人。万家居委会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社区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20名,其中男性17人,女性3人。

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帮扶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之通海县委县政府加大蔬菜产业的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总经济收入高达百万元,最低仅有500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蔬菜和养殖蛋鸡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今年受干旱、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现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养殖。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1、入户调研总户数、涉及总人数: 5户,共有人20口人。

2、调研户经济来源:种植业、养殖业、务工收入。

3、调研户经济总收入:5万元

4、调研农户反映的主要存在问题:经济来源单一、收入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程度。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1是自然灾害致贫。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蓄水条件差,降雨量少,经常受旱,由于干旱已有三年没有收成,就连生活用水现在都成了问题。

2是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而引起的贫困。缺文化必然导致观念的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昌险出外经营工商业;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

3是因病、残致贫。因病、残导致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在该村,农民收入本来就少,农民家庭成员中,如果有人生大一点的病,就会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加贫困,如果是大病,只有听天由命。另外家庭成中有残疾,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根源。

4是缺劳动力致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村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部分村民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外出打工的收入远远多于农业收入,也许一个家庭有劳力外出打工,就能摆脱一个家庭的贫困。当然外出打工与外出劳动力的素质有关,素质越高,获得的劳务收入越多。

5是因建房致贫。由于生存问题,不得不建房。家庭收入少,建房后,家庭就会更加贫困。可能建房时借了一些债,后因种种原因,收入下降,而借的债又需要偿还,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1)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白泥箐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进行扶贫决策、安排扶贫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到人的生存问题这一点。建议加强水利设施,推广节水农业种养植。

(2)要重视文化扶贫。该村文化落后,农民缺文化是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文化素质低又是影响脱贫的关键因素,因此,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是扶贫一项重要工作。扶贫工作中应专门安排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对农民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文化,尤其对贫困地区农民要进行科技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行科学种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该村和其它村一样因病、残贫困的占贫困原因的人很多。现在不要说贫困人群看不了医,就连普通家庭也看病难,主要原因还是看病贵,什么手续费,门诊费,专家挂号费,治疗费等等造成老百姓不能看病。政府实施的扶贫计划,往往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的结合起来,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6

正当我市进入主汛期、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时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年中分析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今天上午,各县(区)民政局长就各自的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下午,市局各位领导就各自分管的业务作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救灾与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我局坚持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全面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市自2009年1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87元/月,截至6月共有45999人纳入城市低保,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469万元。二是农村低保扩面提标。截至6月共有33.25万人纳入农村低保,按照月人均5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889.99万元。三是做好春节慰问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有45691名城市低保人员、349269名农村低保人员和五保户领到春节慰问费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2.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下拨75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解决灾民灾后的基本生活救助;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工作,全面启用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纵向到村委会、横向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的灾情收集连动体系;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以全国“5·12”第一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了“防灾减灾进校园”、“防灾减灾进企业”、“防灾减灾进农村”、“防灾减灾上媒体”四个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汛期前的各项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做好查灾报灾、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城乡医疗救助。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更大社会效益。资助全市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42638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852.76万元;对城乡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上半年共救助大病患者4286人,救助金额321.66万元(其中:农村3852人,救助金额245.9万元;城市434人,救助金额75.76万元)。

4.农村五保供养。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五保户16128户、16724人。其中,分散在农村供养的是15980人,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243.13万元,月人均现金补助12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44人,1至6月现金补助96.54万元。

5.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着力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上半年共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5万元。

(二)以保稳定为核心,不断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双拥工作。广泛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慰问边防、艰苦地区的连队、站(所),看望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共支付慰问金380万元。完成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准备工作。优抚工作。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三属”数据核查统计工作,完成上报残障优抚对象辅助器械需求数量统计工作,出台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下拨优抚经费1603.32万元,都按新的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到每一个重点优抚对象和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身上,没有出现因优抚政策不落实而导致的上访情况发生。安置工作。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797人,其中回农村安置562人,经审核符合安置工作254人(其中复员士官45人,转业士官42人,义务兵134人,政策性33人)。报名参加文化考试132人,全市已安置退役士兵20人,共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167523.71元。开展退役士兵培训工作,2月4日至24日,历时20天,举办退役士兵摩托车修理、烹调和计算机培训班。继续抓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

(三)以保发展为前提,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规范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村干部“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完成了全市36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4个新建社区的组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市内449.4公里的界线联检工作。全力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目前已完成八县一区的数据录入工作,预计在八月底全可完成此项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纠纷,积极配合资源主管部门调解在林改中出现的林地、林木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登记网络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8388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893对,办理涉外、涉港澳结婚登记18对,办理涉外、涉港澳离婚登记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37件;市级新登记社团5家、民非1家;县(区)级新登记社团21家、民非3家;全市共火化遗体894具,火化率达16.5%,各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和遗体墓穴236个。

(四)以落实政策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社会福利事业

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积极争取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的长寿补助落实发放。加强老年文化工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微笑列车”项目,对23名儿童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医疗救治,实施修复手术。按照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开展了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积极做好福利销售工作,今年上半年,共销售福利14170万元;每年用福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中学生50至60人,每人每年一次资助1000—5000元不等,资助金额近20万元。

总结分析上半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实效,狠抓重点。2009年,省政府将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推进敬老院建设和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列入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先后多次到省民政厅汇报工作,千方百计反映我市民政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年初以来,省民政厅向我市拨付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3838.15万元,预拨了城市低保资金397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9298万元。安排我市冬春救助资金750万元。预拨抚恤生活补助费1603.32万元。安排20*年新建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项目资金480多万元。年初以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683.17万元,安排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元旦春节慰问金。预拔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资金210万元,军休干部经费838万元。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抚恤补助标准的提高,使民政对象真正得到实惠,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了重大实效。

二是突出项目,狠抓建设。从市局到各县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努力夯实基础,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在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五年规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投入1700万元,新建*市敬老公寓1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完善附属工程;改扩建、修缮敬老院4所,其中:墨江县敬老公寓(墨江县双龙敬老院)已完工,景东县锦屏镇中心敬老院、镇沅县中心敬老院、宁洱县中心敬老院正在建设中,这些项目按既定规模全部建成后,年内将新增床位1250张。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已分别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景谷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资金1000万元、5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在建设中,景谷县救灾物资储备点前期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施工组织各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争取镇沅县、孟连县新建物资储备点项目申报工作,逐步完善全市物资储备点的合理布点,全面提升全市的应急保障和应急支援水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4.5亩、总建筑面积5*4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92万元,已于3月份正式破土动工;澜沧儿童福利院儿童食堂、镇沅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正抓紧进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正在开展,预计下半年建设开工。殡仪馆建设项目,景东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镇沅县殡仪馆新建、澜沧县殡仪馆改造、景谷县殡仪馆搬迁等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江城、西盟抓紧做好新建殡仪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突出创新,狠抓制度。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市局出台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草拟了《*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优抚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全省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由城市向农村推进。联合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初步建立了涉诉特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全省新任民政局长培训、全省25个边境县边境乡镇及藏区乡镇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和全省老龄系统行政执法暨信息统计工作培训等10多个培训班。这些制度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

四是突出责任,完善机制。在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总结20*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与各县(区)民政局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自身建设等14个项目纳入了目标管理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阳光民政”建设,在局机关设立了实施四项制度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络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定期向社会通报民政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组织重大决策听证,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民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快“数字民政”建设,创新民政工作手段。加快全市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民政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不断提升民政管理信息化和民政信息公开化水平。加强“法制民政”建设,开展民政依法行政依据梳理,制定民政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局机关还对现行的学习工作和服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廉洁民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监察力度,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20*年的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优抚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执法监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满意民政”工程。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份开展以来,按照规定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并于7月7日转入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三阶段,即“整改落实”阶段。局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习调研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检查思想理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工作成效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初步查找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按照“五个共识”,努力做到“四个提高”、建好“五型班子”,打造“满意民政”的工作思路,更好地集中了群众智慧,反映了群众意愿,得到了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认可。总的来看,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务实创新,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制约科学发展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晰;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突出宣传,强化舆论。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建立完善新闻会、在线访谈等制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及民政内部刊物、民政信息刊物等宣传平台和宣传阵地,努力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强化社会舆论,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截至6月30日,局机关共在各种媒体上稿50余条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新闻上稿率有所增加,尤其是头版头条、重要新闻数量增多,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各界了解民政、信任民政、支持民政、参与民政打牢了舆论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上半年,国家和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各项政策措施效果明显,经济运行呈现出企稳回升、逐步走向好的态势,但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金融危机对经济波及的连带性、影响的严重性、冲击的滞后性和恢复的艰巨性依然突出,民生保障压力很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

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着眼于困难群众”,这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职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民政部在大幅度增加城乡低保资金、优抚资金的基础上,将我省重点烈士陵园改扩建、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养老服务业、救灾仓库建设、社区建设、儿童福利院建设、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等一批项目列入了中央拉动内需项目。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这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又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目前,全国各地的民政部门呈现出只争朝夕、你追我赶的良好势头。所有这一切,一方面,给我们增加了紧迫感,是对我们的严重挑战;另一方面,又使我们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为我们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奋勇向前、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而从我市民政工作的现状看。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受到了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工作进度不够理想,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城市低保人数与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差距,农村低保覆盖面较低,城乡低保配套资金落实存在种种困难,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大、救助面不广。敬老院建设、救灾仓库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殡仪馆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启动不及时、进展缓慢。民政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制度不健全,部分县未按要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制约着工作的发展。二是民政工作规划相对滞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事业等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长远规划;致使当前争取拉动内需项目缺乏超前考虑、缺乏可行的项目。三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所承担的民政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手段落后;一些民政干部创新意识、开拓进取精神不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强,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数字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宣传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地方和业务部门对民政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民政宣传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大,形式、内容单一,效果不明显,与民政工作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将有利于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能否把握好、利用好机遇,变挑战为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政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和抢抓机遇的能力。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强化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协调意识和宣传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强化机遇意识。机遇好比发展的金钥匙,抓住了机遇,就抢到了发展的先机,就能加速事物的发展过程、加快目标的实现进程。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赢得主动、取得先机的关键所在,也是关系到一项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凡是抓住机遇的,就可以加快发展,改变面貌;反之,错失机遇,就会处于被动,沦为落后。能否抓住机遇,对于民政事业发展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民政事业的发展历程中,也有许多把握机遇、赢得发展的成功范例。比如,改革开放初期,需要国家供养的“三无”人员多,而全国的社会福利设施普遍不足、年久失修,国家财政又十分困难,这本来是民政工作的困境,但民政部的老领导在困境中寻找机遇,开启了新中国福利的先河,开拓了一条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出现了大量需要救助的下岗、失业人员,民政部的老领导及时抓住机遇,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转型,为今天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政部及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确立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明确了“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汶川特大地震,是国家和民族的巨大灾难,救灾任务异常艰巨,民政部门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但各级民政部门变压力为动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不仅出色完成了艰巨任务,而且极大地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有力地推动了救灾、救助和慈善等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上半年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经有了良好开局,下半年,要紧密结合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继续抢抓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力争再有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各级扩大内需的建设规划之中。

二是要强化创新意识。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深化改革、靠体制创新,以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来赢得各项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就是灵魂、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工作的各个领域,不断提出新思路、新理念,不断出台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形象和社会效应。我们一定要按照本地区发展战略的要求,突出特色,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市民政工作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模式、展示新趋势。

三是要强化协调意识。2009年是大事较多的一年,各种社会风险和矛盾叠加,政治敏感时段集中。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的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构建“大民政”的理念,更加重视建立与民生和社会建设规律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更加重视城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民生问题的整体解决、社会建设的统筹发展,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抓手,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民政与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投资等各方面政策,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发展长远规划,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民政为民的职责变为党政领导的决策,把民政工作的任务变成党委、政府的部署。要借省、市两级加大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老村干部生活补助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取得他们支持配合,力争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盘子,纳入拉动内需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争取、汇报、协调,同时,要狠抓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支出任务。

四是要强化宣传意识。民政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大民政、打造强势民政,需要大宣传和强势宣传;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履行保障民生的职责,离不开宣传;民政工作要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配合、社会各界的参与,需要广泛深入的宣传;民政工作地位的提升、形象的塑造、社会影响面的扩大,更需要大力的宣传。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切实强化宣传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政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制订长远规划,落实宣传工作人员、经费和相关的设施设备,确保民政宣传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经费保障、有设备操作。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等平台,紧紧抓住重大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制度建立、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典型推广、重大灾情发生、重点工作推进等时机,集中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地宣传,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整体思路和部署安排,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确保重点,统筹兼顾,认认真真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刚才前面几位市局领导就各自分管的业务作了具体要求,他们都讲得很好、很实在,我完全同意,各县(区)、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地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重复前面几位领导讲过的内容,下半年,我们重点是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上半年,我市发生了旱灾、滑坡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但灾害发生持续时间不长,灾害范围不广,灾害损失较近几年同期相比出现少有的下降趋势,没有发生过一起人员死伤的自然灾害事件。虽然,我市上半年灾情不算严重,但发生重特灾害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全市地形地貌多样、复杂,人的活动、气候的影响等都有可能诱发重特大灾害。同时,由于我市广大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环境和自救能力弱,灾后的救助工作范围,承担工作压力大,救灾救济工作面临艰巨考验。因此,要继续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建立和完善救灾志愿服务动员、救灾资金投入和救灾联动机制,推进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后24小时内得到及时救助。抓紧建设救灾物资仓库,充实物资储备,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力争年内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目前已进入主汛期,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重特大灾情发生后,各县(区)要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灾情、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第一线、第一时间开展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后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社会和谐。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必须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高度重视低保调标工作,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市完成了城市低保提标(由157元提高到187元)、农村低保临时补助(补差由30元增加到50元)、五保供养提标(由60元提高到80元)的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困难群众生活改善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县(区)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保证提标后的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坚持分类施保,把好低保对象申请审批关口,建立定期核查低保家庭收入制度,鼓励低保对象自我发展、积极就业、走出低保,做到“有进有出”,真正把生活困难的人纳进来,把生活改善的人转出去,让低保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配套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要做好各项救助制度的完善、衔接、落实,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尤其要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要针对救助力度不大、救助面不广的问题,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制定出台《*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也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三)以宣传舆论为重点,扎实推进民政宣传工作。

民政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根本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增强效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坏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一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民政工作已经从为中心工作服务转变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地位的这种深刻变化,大力宣传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根本职责任务,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在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二是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在做好经常性、长期性宣传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通过宣传,实现、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依法保障水平,推进民政法制化进程。三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民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群众性,要通过向社会宣传民政,使民政走向社会,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民政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许多辉煌的成就,创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取得的成就,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要大力宣传创造积累的先进经验,以发挥经验示范、舆论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步伐。五是要大力宣传民政战线的先进典型。通过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样板和示范作用,鼓舞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士气,激励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把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四)以基础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

当前,在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新形势下,各县(区)要抓住机遇,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我市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缺口资金较大,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以“霞光计划”、“蓝天计划”、“明天计划”为依托,重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救灾储备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殡仪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下半年,要全面完成景东县锦屏镇中心敬老院、镇沅县中心敬老院、宁洱县中心敬老院3个养老服务设施;*救灾物资储备库、景谷救灾物资储备点2个救灾储备设施;*市儿童福利院、*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澜沧儿童福利院儿童食堂、镇沅县社会福利中心4个社会福利设施;景东县殡仪馆、镇沅县殡仪馆、澜沧县殡仪馆、景谷县殡仪馆4个殡仪服务设施等各项民生项目的预定工程任务。

(五)以目标管理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圆满收官。

二、排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少数享受低保兜底扶贫的贫困户,由于政策和子女购车购房等原因,被依规退出低保后,有返贫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因子女购房购车等原因已经退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开展一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出现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脱贫监测户;2、开展德治与法治扶贫,引导、督促贫困户子女签订家庭老人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3、对因病因灾造成贫困户家庭临时生活困难并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4、加强动态管理,对已退出低保但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纳入。5、对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根据《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脱贫攻坚期内,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关于低保公示不到位、长期末端公示不能坚持的问题。

整改措施:1、县民政局制定《县城乡低保末端公示工作指南》(见附件4-1);2、各乡镇民政业务承办人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512411);3、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4、县民政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开展乡镇低保末端公示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并进行结果通报和督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保持低保公示常态化。

(三)关于乡镇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不规范、动态管理资料未及时归档的问题。

整改措施:1、县民政局制定《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指南》(见附件4-2);2、县民政局为全县21个乡镇统一配备低保工作专用档案柜;3、按照低保档案管理要求,各乡镇做到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4、县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并定期进行结果通报和督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保持档案规范管理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民政局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简称“民政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同),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乡镇结合本辖区的问题,成立整改专班,明确责任和整改目标,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8

正当全乡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全乡农业农村工作之际,范副主席携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及全乡1万2千多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乡位于××县南部,距县城17公里。北靠上帕镇,东临兰坪县,南接子里甲乡,西与缅甸毗邻。境内山高坡陡,平均坡度为30度以上。国土面积为274.3平方公里,边境线长8.25公里。共有6个村委会、48个自然村、86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傈僳族、怒族、白族等少数民族。20xx年全乡年末总户数为3221户,总人口为12607人(其中农业户2842户、农业人口11941人);共有耕地面积12246.6亩(其中水田2135亩),人均耕地面积1.03亩;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14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48元,粮食总产量达418.91万公斤,人均有粮350.82公斤;年内牲畜出栏2232头(只)。由于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群众思想文化素质总体较低等诸多因素制约,我乡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是典型的集边疆、贫困、山区、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

近年来,在州、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农村低保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动态管理和提高标准为中心,不断加强调研,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了全乡农村低保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就全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的监督及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乡多次召开专题会,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研究。为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民政助理为副组长,民政办、扶贫办和社会保障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乡民政办设立了低保办公室,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同时,各村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民政办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及核实上报等工作,村委会负责低保户的申请、核实,初步形成了三级联动、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二)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为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操作和管理,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力度,我乡制定了《××乡人民政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严把农村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关,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随着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管理逐步规范,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一是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对提出申请农村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人口、人均收入、家庭主要劳动能力的身体状况等,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表》,明确责任并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做到不重、不漏;二是坚持三榜公布制度。即村委会受理农村低保申请后,在7天内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取证,集体讨论认为符合保障条件的,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将申请表签署意见等相关材料,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接到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给予审批,并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村委会将发放金额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补助金额。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让群众知情放心。对有异议的,重新审核,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建档立卡,严格审批。建立了农村低保家庭备案制度,对农村低保户的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年龄等都做了详细登记,同时实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按季走访,按季审批。四是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发放。每季上旬,民政办将全乡各村已保的对象分别统计报送县民政局,民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农村信用社,再由乡民政办领取负责发放。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始终遵循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管理,完善了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符合农村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二)分类施保,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

20xx年全乡农村低保受益2862人, 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68.688万元(每 人每月40元);7月起又提升到每人每月50元并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指标1998人,7—12月农村低保受益达2862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45.8万元。20xx年全乡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20户4860人,已发放1至3月份低保资金72.9万元。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学生、因残、因病丧失主要劳动能力和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群众公认的生活常年贫困家庭及人均年收入在693元以下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保证。通过不断努力探索,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已步入正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让部分低收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乡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面窄标准低。从目前纳入低保的人数来看,我乡仍有许多需要低保而未纳入低保范围内的居民。20xx年我乡农业人口11941人,按照693元的温饱标准,目前只纳入4860人,全乡还有4590人的贫困人口需纳入农村低保,要实现“应保尽保”目标差距还很大。同时,农村低保标准偏低。目前我乡农村低保标准的月平均水平仅为50元,随着近年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低保资金更显不足。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9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城乡低保标准,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进行收入核查(即年度核查),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公示和民主评议,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注销,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二)基本原则: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

二、提高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是按照能够维持我县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衣、食、住、行等费用确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须品价格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原低保标准10%的幅度提高。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现行的2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至现行的150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提标后,按照城市每人每月15元,农村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增加补助金,但绝不是能简单地人均增加,要在收入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在城乡低保一、二类对象中增加。

三、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按照新的保障标准重点在现有城乡低保对象中进行,通过年度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予以清退,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对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的粮食救助对象进行核查认定。并严格执行“凡申请必查家庭收入”原则,对新申请纳入城乡低保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入户核查。

四、工作步骤

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和培训、入户核查和上报数据、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三个阶段完成。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月22日—2月26日)。各乡镇要以这次提标和城乡低保年度核查为契机,对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要深入村(社区)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认真检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申请受理、评议、审核、公示、审批程序等“三个环节,十个步骤”确定低保对象;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操作、骗保及平均发放低保金等现象;是否实行“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动态管理”;是否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低保档案是否健全及规范等情况。同时,各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召开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城乡低保政策培训。同时,成立县人民政府将调整充实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督查组(另行文),乡镇也要成立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安排部署年度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入户核查和上报数据阶段(2月27日—3月25日)。

1.入户核查阶段(2月27日—3月10日)。各乡镇组建的工作组要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财产状况、收支情况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保证2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国家干部,入户率100%,并规范填写入户核查表。一是要用黑(或篮)笔填写;二是除有“—”标记的地方不填外,无内容的要填“0”;三是不得出现逻辑错误;四是被调查人、入户调查乡(镇)、村(社区)干部必须分别在表上签字,不得代签。

2.民主评议阶段(3月11日—3月18日)。由村(社区)城乡低保评议小组按照《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召开评议会时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收集档案资料,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后报乡镇社会事务办。

3.乡镇审核阶段(3月19日—3月23日)。乡镇社会事务办汇总村(社区)调查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及低保对象中符合粮食救助的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召开评审会议、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要将上报名单录入低保信息系统。

4.上报数据阶段(3月24日—3月25日)。乡镇社会事务办将张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的调查数据,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审核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张榜公示复印件(或照片)报送县救助局。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1.审核阶段(3月26日—3月27日)。县救助局负责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第一、第二环节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县民政局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

2.审批阶段(3月28日—3月31日)。召开县评审会议进行审批,确定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补助金额和需粮食救助人数、数量。

3.资金发放阶段(4月份)。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实行完成一个乡镇,审批一个乡镇,兑现一个乡镇的办法)将提标后的补助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评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社会事务办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操作程序

(一)组织培训及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提标及年度核查工作相关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家庭收入核查。各乡镇组建工作组逐户对低保对象家庭进行收入核查。入户核查时需把握几方面:一是入户调查组必须有两人以上,并确保有一名国家干部,家庭收入核查时必须做到“一户一表”,内容真实可靠,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家庭收入核查务必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切实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特别是有劳动力、收入易发生变化的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三是按照省政府要求,60岁以上老年人已领取城乡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的,其养老金不计算为低保口径的家庭收入,但要计算为统计口径家庭收入。

(三)民主评议及张榜公示。入户核查工作结束后,村(社区)委会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并委派人员参与和监督)召开城乡低保民主评议会议。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及成员由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一般由村支“两委”组成人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其中群众代表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并保证每个村民组都有代表进入。评议会议必须有80%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评议结果必须有三分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为有效。民主评议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入户调查人员逐户介绍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和调查核实后的收入情况;二是参会人员酝酿讨论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三是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并现场宣布民主评议结果;四是将民主评议结果在村(社区)委会公开栏和村(社区)民聚居地公示3天以上。

(四)审核审批确定城乡低保对象。各乡镇对各村(社区)委会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后确定的低保对象,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复核,召开城乡低保审核小组会议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并在政务公开栏、各村公开栏、居民聚居地公示3天以上。县民政局汇总各乡镇上报情况,对各个环节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和抽查。召开县级评审委员会议进行评审,作出审批决定,委托乡镇在各乡镇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委会公开栏、居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保障待遇并进行提标。

(五)资金筹集和发放。由县民政局按照确定的保障人数和补助水平测算出资金所需总量,并按照省、市、县规定的资金配套比例筹集县级配套资金,继续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六)规范建立档案。各乡镇和村委会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规范建立城乡低保档案。乡(镇)社会事务办审批类档案包括:低保保障待遇申请书(家庭基本情况申报表),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低保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低保保障待遇调整(注销)表,不予批准及停发或调整低保保障待遇书面通知,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等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村民委员会农村低保档案包括:农村低保相关政策法规,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家庭花名册,农村低保工作统计表,村农村低保“民主评困”会议记录,“三榜公示”的档案记录,农村低保记录和调查处理记录,按文书档案要求整理归档。与农村低保业务相关图片、声像资料,按年度整理归档,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各乡镇要将确定后的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微机,建立低保电子台账,及时更新城乡低保信息数据库。

(七)强化动态管理。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低保工作人员要不定期地对低保家庭进行走访,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及收入状况变化情况,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低保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并及时完善变动手续和电子档案,使城乡低保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时间紧迫,涉及人数多,各乡镇一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工作议事日程,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细操作,狠抓落实,把年度核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