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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个人思想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8-06 22:44:01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1

一、充分发掘教材中的数学思想方法

数学思想方法是数学知识的精华,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思考和总结。教师首先要积极地钻研数学教材,努力寻找数学知识内部的联系,将数学知识系统化,善于发掘数学知识的内涵,形成自己独到的数学思想,并用心总结各种形式的数学方法。然后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数学思想,学会用数学方法来解决数学问题。

二、有目的有意识地灌输数学思想方法

学生数学思想和方法的习得主要依靠于教师的引导。教师要积极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仔细研究课本教材,明确数学教材中的数学思想,并用学生易懂的语言总结概括出来。此外,教师要对数学思想和方法进行细化,使得深奥的数学思想简洁易懂。数学方法也要有层次性,符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水平,确保每位学生都能理解和掌握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数学思想的灌输不仅要在课堂之上展开,还要积极在课下与学生进行生活交流,有意识地将数学思想渗入到生活的细节中,让学生感到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无处不在。这样既能够有效地引起学生的兴趣,同时也能帮助学生理解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渗透数学思想方法

教学的目标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并培养学生的运用能力。教学的方方面面都存在规律性,因此,数学教学需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遵守学生的学习规律和认知能力,有意识地分析学生的特点,有计划地培养学生一步步地掌握数学思想和方法。在学生刚接触数学知识的阶段,教师可以选用一些基本的思想方法,并借助模型和图片来解释数学思想。在学生有了一定的数学基础之后,教师可以加深数学思想方法的传授,引导学生掌握类比和转化的思想方法。在最后的升华阶段,教师可以与学生一起总结数学思想方法,如数学分类思想等。 1、反复渗透。知识的认知规律可以概括为从特殊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从低级到高级。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知识的认知规律,并结合学生的学习规律,制定全面详尽的数学学习计划,以实现数学学习的高效率。数学是一个极具思维挑战性的学科,需要学生进行大量的思考和演练。一般来说,学习知识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具有明显的反复性。学生要想真正掌握数学知识,并快速地解决数学问题,构建自己的数学思想,需要学生在头脑中建立数学敏感区,一提到数学就能想起相关的数学知识和数学思想,并立即思考出解决问题的数学方法。数学敏感性的形成离不开对数学知识的熟练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依赖于知识的反复度,反复的次数越多。对知识的掌握就越熟练。因此,学习数学千万不能急功近利,要充分地把握数学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遵循反复性原则,坚持不懈,脚踏实地,不断地强化学生的数学思维,引导学生构建有效的数学知识框架。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2

    论文关键词 孔子 明德慎罚 为政以德 德主刑辅

    一、绪论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从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开始,一直到清朝灭亡的几千年里,中国古代一直是以人治为主导的专制社会。统治稳定的维持与统治思想密切相关。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的法律思想重视秩序,提倡礼与德,建立了一套系统的,从上到下的统治机制。作为这种机制的手段之一的“德主刑辅”更是体现出这一特点。在儒学不断成为统治思想的过程中,“德主刑辅”思想也在不断为适应统治需求而发生着变更,但无论是“大德小刑”、还是“明刑弼教”都是以“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为基础的。

    二、“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渊源

    “君子以反身修德”。其实,在周代前,古人就有慎用刑罚的法律思想了,“刑主杀而德主生”。真正将“德、刑”一起来谈论并运用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文王。《尚书·康诰》中记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行,不敢侮鳏寡。庸庸、只只、威威,显民。”除此之外,左丘明也在他的《左传》中阐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到了后来,周公对文王的思想进一步丰富并加以总结,使德“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成为一个学说。所以,准确的说,周公是第一位提出“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人。

    周公认为,商朝灭亡而西周建立,是因为殷商“失德”而西周“有德”,所以上天才垂青于西周。因而周公告诫周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同时,周公发现单靠“天威”、“天罚”已不足以平息奴隶与平民的反抗,即使取得了政权,承受了“天命”,如果触怒了人民,也无法维持自己的统治。所以,周公强调要“敬德”、“保民”,以保“天命”,统治者只有得民心,才能永葆其统治。因而从“以德配天”的思想出发,他又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受这一时期主流思想的影响,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依然没有完全摆脱天命神权思想的束缚,但是却在神权法的时代渗透进了人的德性因素,凸显了德在统治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周公以“礼制”闻名。而“明德慎罚”中的“德”则是“礼治”思想的核心。为达到人人有德而遵守礼制的境界,周公以教化和刑罚为手段,使人不敢犯礼。这不仅说明了周公所言“德”的性质,也反映了周公“明德慎罚”的目的。

    “明德慎罚”的思想是针对统治者而提出。其思想的内涵和外延包括“明德”和“慎罚”两个角度。“明德”即是上面的明“礼德”,周礼中的“德”不仅仅包涵着道德层面的“德”,也包括在政治层面的“德”。道德层面就是要求统治者注重自身的修养,不能贪求安逸;政治层面就要求对臣民进行教化。后来孔子的“德主刑辅”中重视教化,就是在继承这个思想基础上产生的。而“慎罚”思想,并非不进行刑罚,而是要求统治者要在仔细查清案情,排除感情影响之下进行刑罚,对于犯罪要区分故意与非故意。这就是周公主张下的“慎罚”思想,周公的“慎罚”思想在孔子的发展之下成为一个辅助“德治”的手段,这使得在“德”与“刑”之间第一次有了主次之分。

    总之,周公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德”与“刑”结合起来提出了一个系统的法律思想,对后世“德”与“刑”之间的争论产生了极大影响。在此后西周延续统治时期,周穆王时制定的《吕刑》,也以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为指导,发展成了“敬刑为德”的思想。但就起后续影响来看,最重要的还是为孔子的“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三、孔子本人及其“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基础

    儒学的“儒”的原始意义是有知识习经艺者的通称,西周时儒属于官吏的一种,是专管教化的学官。

    孔子的“德主刑辅”法律思想虽然是孔子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他法律思想的核心,孔子的“礼”和“仁”相结合,才是其法律思想的出发点。也就说孔子“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基础是“礼”,这种“礼”包含着西周以来所形成的整套典章制度和风俗礼仪,是以血缘为纽带,以君臣父子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并且孔子将“礼”与“仁”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礼”。相对于周公的思想而言,这是一个创新。孔子所说的“仁”是作为一种道德观念,而这种道德观念正是“德主刑辅”中“德”的内容。因此,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是以融合“仁”的“礼”为基础的。

    四、“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内容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3

论文关键词 孔子 明德慎罚 为政以德 德主刑辅

一、绪论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从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开始,一直到清朝灭亡的几千年里,中国古代一直是以人治为主导的专制社会。统治稳定的维持与统治思想密切相关。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的法律思想重视秩序,提倡礼与德,建立了一套系统的,从上到下的统治机制。作为这种机制的手段之一的“德主刑辅”更是体现出这一特点。在儒学不断成为统治思想的过程中,“德主刑辅”思想也在不断为适应统治需求而发生着变更,但无论是“大德小刑”、还是“明刑弼教”都是以“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为基础的。

二、“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渊源

“君子以反身修德”。其实,在周代前,古人就有慎用刑罚的法律思想了,“刑主杀而德主生”。真正将“德、刑”一起来谈论并运用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文王。《尚书·康诰》中记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行,不敢侮鳏寡。庸庸、只只、威威,显民。”除此之外,左丘明也在他的《左传》中阐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到了后来,周公对文王的思想进一步丰富并加以总结,使德“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成为一个学说。所以,准确的说,周公是第一位提出“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人。

周公认为,商朝灭亡而西周建立,是因为殷商“失德”而西周“有德”,所以上天才垂青于西周。因而周公告诫周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同时,周公发现单靠“天威”、“天罚”已不足以平息奴隶与平民的反抗,即使取得了政权,承受了“天命”,如果触怒了人民,也无法维持自己的统治。所以,周公强调要“敬德”、“保民”,以保“天命”,统治者只有得民心,才能永葆其统治。因而从“以德配天”的思想出发,他又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受这一时期主流思想的影响,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依然没有完全摆脱天命神权思想的束缚,但是却在神权法的时代渗透进了人的德性因素,凸显了德在统治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周公以“礼制”闻名。而“明德慎罚”中的“德”则是“礼治”思想的核心。为达到人人有德而遵守礼制的境界,周公以教化和刑罚为手段,使人不敢犯礼。这不仅说明了周公所言“德”的性质,也反映了周公“明德慎罚”的目的。

“明德慎罚”的思想是针对统治者而提出。其思想的内涵和外延包括“明德”和“慎罚”两个角度。“明德”即是上面的明“礼德”,周礼中的“德”不仅仅包涵着道德层面的“德”,也包括在政治层面的“德”。道德层面就是要求统治者注重自身的修养,不能贪求安逸;政治层面就要求对臣民进行教化。后来孔子的“德主刑辅”中重视教化,就是在继承这个思想基础上产生的。而“慎罚”思想,并非不进行刑罚,而是要求统治者要在仔细查清案情,排除感情影响之下进行刑罚,对于犯罪要区分故意与非故意。这就是周公主张下的“慎罚”思想,周公的“慎罚”思想在孔子的发展之下成为一个辅助“德治”的手段,这使得在“德”与“刑”之间第一次有了主次之分。

总之,周公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德”与“刑”结合起来提出了一个系统的法律思想,对后世“德”与“刑”之间的争论产生了极大影响。在此后西周延续统治时期,周穆王时制定的《吕刑》,也以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为指导,发展成了“敬刑为德”的思想。但就起后续影响来看,最重要的还是为孔子的“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三、孔子本人及其“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基础

儒学的“儒”的原始意义是有知识习经艺者的通称,西周时儒属于官吏的一种,是专管教化的学官。

孔子的“德主刑辅”法律思想虽然是孔子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他法律思想的核心,孔子的“礼”和“仁”相结合,才是其法律思想的出发点。也就说孔子“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基础是“礼”,这种“礼”包含着西周以来所形成的整套典章制度和风俗礼仪,是以血缘为纽带,以君臣父子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并且孔子将“礼”与“仁”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礼”。相对于周公的思想而言,这是一个创新。孔子所说的“仁”是作为一种道德观念,而这种道德观念正是“德主刑辅”中“德”的内容。因此,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是以融合“仁”的“礼”为基础的。

四、“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内容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4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养社会关系

1.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律师的实习工作总结九月十日入律所实习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著述为文,当作总结。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如何准备立案

1.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写律师法律文书

(1)写状

a、民事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状。这写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词

要多看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去法院立案。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5

福建律师事务所 黄顺舟律师

自行业内开展漳州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工作以来,本人按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司法局、律协的相关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律师执业规范等育材料,对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

总体来讲,本人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司法局、律协的领导、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立足本职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通过律所组织的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白了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通过学习“三个规定”,即:2015年3月,中办、国办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更加明白把握住执业的底线,对律师行业应当坚守的原则更加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今后与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公安等接触应当遵守的原则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本人通过学习和反思,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1、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算握的理论知如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律师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算握。

2、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本人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能唯利是图,在承办收费案件的同时,应当积极承办一些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些法律服务。接下来应当更为积极、更多的承办一些法律援助案件。

3、学习不够,每次除了参加律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只是通过看文件,看报纸,看文章,看电视等方式了解一些,并未专业的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

本人认为,存在问题之根源,实际上是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是,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及法治思想,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的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导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看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6

年党建工作总结

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坚持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全年各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支部整体素质显著增强

年,我们继续按照创建“四型”(即“学习型、民主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认真抓好总支及支部的学习,坚持年初订计划,月度有安排,并根据常委会议题安排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适时调整学习内容。通过开展扎实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突出党内条规的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党员的自律意识。今年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通过学习,使大家对权利义务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突出宪法学习和周年纪念活动,有效地促进“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年,又值现行宪法作重要修正,我们在人大机关开展“学习宪法活动月”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年”活动,召开动员会议,开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赛,进行总结交流;我们还在全市范围开展系列活动,加大了对人大制度和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促进了全市学宪法、知人大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突出相关法律的针对性学习,提高了学习和监督的实效。法律如浩瀚大海,学习必须重视针对性。我们注意结合每次常委会议题安排,突出监督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和相关法律研读,使法律学习与执法检查、视察活动有机结合,提高了学习实效,推动了法律监督实践。如年初禽流感时期,常委会安排了《传染病防治法》的专题讲座,等等。各支部还结合组成工委工作实际和监督实践,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如《专利法》、《规划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等等。

四是突出廉洁自律教育,时时提醒党员干部“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借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之东风,我们从月起连续安排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攻读原文相结合版权所有,我们还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好干部评比活动和学习廉政好干部先进事迹等,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促使大家自觉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慎欲、慎权、慎独、慎微”的良好风范。

二、思路创新,主动求变,机关党建工作创特色

年,我们在广泛听取分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足,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求变,让党建工作、党建活动主动服从、服务和融入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之中,寻找相互之间的结合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密切结合,使党内学习与人大学习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今年,我们除围绕常委会议题着眼内容的结合外,还注意让更多的普通党员接受高层次的理论熏陶和知识传授。在常委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时,适度安排普通党员参加听课,不少同志听课后感到非常解渴,深受启迪。

、密切结合,使党内活动与工作考察互为补充,扩大收益。党内活动方式相对单一,是多年来难以解决的难题。今年,我们拓宽思路,借助组织外出考察活动结合安排党员活动,如有的支部在赴外地考察学习的同时,参观伟人故里,瞻仰革命圣地,使大家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受到了更为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

、密切结合,使党的工作与人大工作互为推动,共谋双赢。年我们从制定工作意见到月度工作安排,从部署行政工作到考核党建工作,都积极思考相互结合的问题。对于中心工作,我们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考核党建工作,不仅注意考核“”落实情况,更注意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年,我们根据创“五好”党组织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调动总支、分支部两个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组织建设呈现新局面。年初,根据机关有关人事变动情况,总支委员会及时研究,对一、二、五等研三个分支部成员提出了调整充实的方案,相关支部及时召开党员会议进行增补,保证支部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两名预备党员,培养人及所在支部始终坚持跟踪教育培养,在接近预备期满时及时组织对他们的转正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他们的转正申请向总支委员会报告,总支委员会及时进行研究,所在分支部适时讨论,对他们预备期中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中肯地提出批评与建议。一支部还十分重视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养,请他们汇报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以及怎样积极创造条件向组织靠拢,党员人人发言,对他们提出表扬、批评、建议,指出努力方向、充分发挥分支部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活动安排时,注意根据人大机关的特点,工作分工主次有序,活动安排有分有合,学习组织采取集中辅导、分支部讨论和总支大会交流,或布置学习内容由各支部自行选择学习方式、自主选择学习时间,从而较好地调动了分支部在人大党建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了党建工作时间、人员和效果的“三落实”。

、坚持“”制度,全面建设“五好”党组织。我们在去年全面启动争创先进支部活动的基础上,对照市级机关工委创建“五好”党组织的要求,及时作出部署。下半年,采用集中调阅支部活动记录的形式,检查“”落实情况,完善规范活动记录,推动工作开展,使创建“五好”党组织工作在新的平台上展开。党费收缴工作,全面执行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党建理论研讨、机关廉政建设、贫困帮扶工作,都取得新的突破。总支纪检委员亲自撰写的“学条例谈体会话廉政”征文《用制度制约权力势在必行》在××日报“廉政”专+发表。

四、重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活跃了机关文体生活

年初,总支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对工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并将工会活动安排和党总支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计划同时下发;今年机关工会组织了贤内助外出参观考察,还与检察院、法院、供电等部门举行了联谊活动和文体竞赛活动。

回顾一年来的总支工作,我们感到虽然成绩是主要的,但工作中仍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如何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如何推广本机关分支部的好的做法,如何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在创建“四型”机关中更多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

年党建工作意见

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从严治党,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知识能力建设、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市人大机关党建工作,为完成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全年各项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学习,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把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抓好思想作风和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和勤政为民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组织要始终不懈、持之以恒地组织广大党员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年度要有周密计划,月度要有具体安排;要继续创新学习方法,逐步规范组织专题学习、邀请专家讲课、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学习实效;要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党的意识、党内民主意识、党员执政意识、党员权利意识,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强化人大监督的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对党员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与此同时,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党员的健康成长,要在感情上贴近,事业上帮助,政治上关心。党总支和各支部的负责同志要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准确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尊重每一个党员,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多做凝聚人心、鼓舞人心、振奋人心的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继续加强有计划和针对性的培养,条件具备时及时通过支部会议讨论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的纯洁性和严肃性。非中共党员较多的二支部,要加强对非党人士的教育引导,要注意对先进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有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的,要适时做好培养工作。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7

进入新世纪,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理论体系的研究也开始向学理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万美容教授所著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研究》一书中,提出了用系统科学方法来建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基本想法。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体系结构有以下观点:两层次说。这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研究教育对象,获取教育信息的方法。它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决策等。另一类是对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有直接指导意义的方法,即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法,是教育者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教育对象的实践性的教育方法。三层次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有三个层次: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具体的科学方法,这三个层次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四层次说。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按适用范围分为四个层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操作方法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运用艺术和技巧,这四个层次,有各自的作用、特点、适用范围,各个层次之间相互密切联系,并且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建构不仅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觉养成科学的精神气质与运用科学的方法,而且更重要的必须在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遵守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的客观规律,用学科中思想与行为的发展规律来判断和裁决,究竟哪些方法应该弘扬,哪些方法应该舍弃,哪些方法应该发展更新,有效地进行体系的构建。要体现科学的精神与运用科学的方法,合理准确具有严密科学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不仅有利于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与价值,而且还会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二)整体性原则准确把握整体与部分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建构的重要前提。整体是部分及部分之间关系的总和,离开整体不能认识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视角不能专注局限于具体方法及步骤的研究上,还必须从宏观上把握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建构应遵循整体性的原则,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是由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基于某种目的而按一定的程序组成的一个综合体,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组成、结构、性质、功能以及多样性的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

(三)逻辑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建构必须重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结构,按方法论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来建构,用科学的逻辑力量切实增强其方法体系的整体效应。一方面从纵向考虑,构建从古到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历史发展的体系;另一方面要从横向入手,即研究同时代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现代方法体系。这样必然能推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学科化。

(四)联系性原则事物是普遍联系,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相互联系的,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任何一个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孤立存在的。同时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继承和发扬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条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不断发展的,现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在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通过对以往方法的不断辩证否定、去粗取精而发展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能脱离自己的传统根基,科学合理的体系结构是方法论体系整体功能最大化的根本性前提。

(五)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是指科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它不是单一陈述的堆积,尽管堆积中的每个陈述都很正确。系统性是一门科学所具有的最一般特性。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要成为一门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就必须具备系统性。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建构要呈现出某一确定整齐的结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除了有一般、特殊和个别的层次结构之外,还有各种方法之间纵向和横向的内在联系问题,即方法论的体系结构问题,主要包括纵向发展结构和横向体系结构。这就是说,方法论系统的各要素都呈现出有规律的运动状态,既要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整体运动方式及规律的发展,又要体现出某一时刻方法发展的状态及效果。

(六)实用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建构要坚持实用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任何时候和条件下都要运用的基本方法、一般情况下运用的通用方法、特殊情况下运用的特殊方法和复杂情况下运用的综合方法。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建构不仅要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运用规律的研究,而且能够直接帮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寻求和确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有效方法,并在这一过程中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的规律性,从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遵循原则构建的意义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8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活动以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报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高瞻远瞩、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把十七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我要通过这次活动,我觉得我在思想认识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促进社会稳定。要深刻领会关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意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做到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人民。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公务人员。

第二、要强化全局意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法制宣传。法律、法规与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只有大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规范社会秩序,才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培养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减少法盲,真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同时要切实做好人民纠纷的调解工作,要尽自己的全力,把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化解,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我要坚持以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镇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按照年初区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做为一位基层司法人员,应该要时刻绷紧“平安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职能,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时期维稳、重点人员防控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奥运会的平安进行。

二、强化学习意识

作为一名刚毕业工作不久的基层工作者,我必须要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新知识,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发挥好自己的特长,才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我要自觉地向实践学习,自觉了解实践,尊重实践,总结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另外,要善于理论创新。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的同时,善于做“结合”的文章。运用所学知识不是照抄照搬,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从中不断总结新鲜经验,不断完善知识体系,从而不断使自身的理论水平得以提高和升华。

三、增强工作能力

在司法所,我主要负责矫正安帮和法制宣传工作,同时也是信息员和档案员,我要继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工作能力,认真做好[:请记住我站域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每月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同时对档案进行有效规范的整理,对档案做到安全、保密、便于查找。

四、树立良好形象

我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提高道德素质,在日

法律个人思想总结范文9

[关键词]唐太宗;贞观律

唐太宗统治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达到的一个鼎盛时期,是封建法制比较健全完善时期。唐朝的经济和社会的高度发展,是政治、文化及法律发展的物质条件。同样,法律思想的发展也为唐朝的繁荣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唐太宗的法律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思想在中国古代由来已久,经两汉的充实和发展,到唐代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唐朝在唐高祖李渊建国前历经了多年的战乱,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朝短暂的统一,社会一直处在动荡阶段,这确是法律思想繁荣的时期,在这阶段产生了“五刑”、“十恶”、“八议”等制度,为后来唐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唐太宗深得古今史学家们的同声赞誉,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显著的印迹。其实他也堪称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恩格斯说:“主要人物是一定的阶级和倾向的代表,因而也是他们时代的一定思想的代表。”(1)唐太宗正是这样一位思想代表。

贞观年间,唐太宗领导下的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方法上,总结并吸取了前朝的历史教训,尤其是隋文帝晚年时期“持法尤峻,喜怒不常,过于杀戮”,严重的破坏当时的法制,隋场帝更是“益肆淫刑”,最终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隋朝只有短暂的37年而灭亡的历史悲剧。而到了唐太宗时期,他摒弃了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两家各持一端的偏见,综合汉代以来运用礼刑结合进行统治的经验。他认为德礼与刑罚不是对立的,不能使二者统一的关系分裂,“为国之道,必须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2)“抚之以仁义”就是实行以仁义作为主的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是作为巩固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示之以威信”就是还要实施刑罚。两者相结合,实现移风易俗,由乱至治,唐太宗把推行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放在他思想重要的位置上,实际上就是通过立法,发展教育事业,推行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运动,这是也他治国成功的因素之一。但是在推行道德教化的同时还必须施刑罚,这就是“示之以威信”。唐太宗在思想上做到了真正认识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礼、刑兼治的法律思想。

二、《贞观律》的制定

唐太宗特别重视法律的编纂,为了巩固唐朝的统治,能够做到有法律可以参考,他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重臣制定了《贞观律》。从《贞观律》的内容来看体现了很多唐太宗轻刑宽缓的思想。在唐朝的多部法典中《贞观律》是最为重要的,他是唐朝法律的定本,后世的法律都是效仿《贞观律》的内容为蓝本的。《贞观律》中废除了“兄弟分居,连坐俱死”的规定。当时的同州有个人叫做房强的人,他的弟弟在岷州企图谋反,后来被抓住以谋反罪判处了死刑,按照唐朝的法律房强也要受到株连需要一并处死。但是,唐太宗考虑到谋反罪是区分不同情况的,不应该使用连坐这样的重刑。应该根据犯法的轻重区分是兴师动众的造反,还是因言犯法这两种情形。因此在旧唐书中记载:刑典仍用,盖风化未洽之咎。愚人何罪,而肆重刑乎?更彰朕之不德也。用刑之道,当审事理之轻重,然后加之以刑罚。何有不察其本而一概加诛,非所以恤刑重人命也……(3)贞观初年,魏征等大臣认为律令规定的死刑太过严苛,建议用断其右趾来替代死罪,唐太宗认为用断右趾的方式来作为减死的惩罚仍然太重了,只是徒增犯人的痛苦,就没有同意。经过大臣的讨论最后创设了加役流刑,大大减少了被执行死刑的人员,是较为合适的手段。(4)

贞观法制和以往历代的法制一样,也制定了许多维护封建特权、等级制度的条文,在诉讼和量刑上根据不同等级作出不同的判决,以及耽待尊者、贵者的司法特权。如《唐律》有“八议”的规定,使官僚贵族享有减刑、抵罪、赎罪等特权。所谓“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无非是皇亲国戚、官僚、地主等,他们犯罪,从而议之,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官越大,赦免机会就越多。唐太宗法律思想以及贞观法制的阶级实质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和特权的。

三、唐太宗法律思想形成的原因

唐太宗的切身经历和隋亡的教训,是理解唐太宗法律思想和贞观法制的关键所在。其次,唐太宗继承了前人的法律思想和善于总结历代帝王的安邦治国之道,吸取了许多间接经验,从前人的思想文库中吸取了许多有益的东西。他“存百姓”重仁义教化的思想就继承和发挥了孟子“民贵”、“仁政”的民本思想。(5)

因此,唐太宗思想是继承前人的思想总结,历代帝王的成败得失经验,即“鉴前代成败事,以为元龟”(6)。在此基础上,以儒家思想为主,再借鉴多种思想于一体从而形成唐太宗自己的法律思想。再次,唐太宗敢于正视现实,并且重视考察社会的现状。在治理国家的实践中获得了直接经验。他刚登基不久,面对社会动乱后经济颓废和人心叵测的社会风气,为了治理国家、守住帝业而“克己自励”,君臣上下遵法、守法、严格执法。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他们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中,而正是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中得来的”(7)。唐太宗法律思想之花,在治国的实践中培育开放,终于结出了“贞观之治”的硕果,为盛唐在封建社会中的繁荣拉开了帷幕。

参考文献:

[1]《全唐文》,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版

[2]《旧唐书》,中华书局出版社,1975年版

[3]曾宪义:《中国法制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资治通鉴》,中华书局出版社,1956年版。

[6]《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343页。

(2)《贞观政要》卷五,《论仁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149页。

(3)《旧唐书》卷三十,中华书局出版社,1975年版

(4)参见曾宪义:《中国法制史》,14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5)参见《全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