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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要点集锦9篇

时间:2022-02-15 19:14:33

防疫工作要点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1

婚姻登记机关要将防疫工作要求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实施预约登记制度的机关应提前告知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流程、证件材料等,尽量缩短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

2.是否开展防控知识宣教。

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

3.是否严控聚集性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各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控集体婚姻、集体颁证等聚集。

4.是否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对所有进入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监控检测,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须佩戴口罩,工位保持安全间隔。

5.是否加强登记场所安全防护。

要加强婚姻登记场所通风换气,每天对登记场所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消毒。每办理完一件登记业务后,要对接触性设备、仪器以及桌椅等物品进行单独消毒。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办公场所、档案室、配电柜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发生失火失盗等安全事故。

6.是否加强登记人员防护。

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健康码”查询、测温、人员消毒等措施并提醒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要加大电话、网络或者微信预约力度,提前与当事人确定具体办理时间,分批分段分流登记办理。合理调控登记数量,避免扎堆登记,减少人员逗留。

7.是否配备防控物资。

婚姻登记机关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防控物资,满足日常防控需要。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2

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市周边地区重大动物疫情频发,对我市形成严重威胁。我市发生的洪涝灾害,造成大量动物死亡,一些尸体随洪水漂流到下游河道及水库,腐烂的动物尸体易造成病菌滋生、扩散;同时经洪水冲刷后,土壤中大量病菌暴露出来,极易引发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我市今年动物防疫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县区、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打牢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

二、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搞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认真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各县区在秋季动物防疫中,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应免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特别是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大村大社、公路交通沿线、洪涝灾区的免疫要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群体集中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五种病的免疫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新城疫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羊痘、炭疽、狂犬病、牛出败、布病、羊梭菌性疫病等在新老疫区、重点区域开展因病设防。

(二)加强培训和动物疫苗管理工作。要采取各种手段,以村级防疫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程序和操作。要严格疫苗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库管理,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

(三)要继续抓好动物防疫示范点建设工作。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市动物防疫标准化示范点实施方案(试行)》,在春季动物防疫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集中力量,再兴办一批动物防疫示范点,真正对动物防疫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四)加强跨省调运动物监督管理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跨省调运动物申请备案制度、调运前检疫审批制度、入省境首站报告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调运动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跨区域动物的调运。上市交易和规模养殖场的畜禽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加挂动物耳标要使用识读器录入并上传秋防免疫信息。

(五)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坚持月补免日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完善村级防疫员、疫情报告员制度。对城市周围、交通沿线、河流边缘、候鸟聚区、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新老疫区,特别是洪涝灾区要进行重点监测,要特别加强活畜禽市场监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定期、定时、定点检测。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接到疫情举报要及时处置,杜绝疫情的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六)加强检疫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政府牲畜交易、屠宰和运输的规定,严禁无免疫标识的畜禽进入流通环节。要严把检疫关,确保畜禽及产品运输、屠宰、市场三个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五个省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与外省、市毗邻的重要关口,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调入调出的畜禽及产品严格检疫。

三、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一要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强化落实“双轨、三包、两挂钩”责任制(即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双向责任;各级防疫人员包村,包养殖场,包防疫技术;防疫效果与防疫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挂钩)。对防疫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畜牧兽医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动物防疫工作。各县区都要实行领导包片、抓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大县15万元,中等县10—12万元,县8万元落实防疫经费的要求,将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尽快落实,确保秋季防疫正常开展。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3

[关键词] 基层 动物防疫 服务组织 组织运行 模式

[中图分类号] S8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248-01

前言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否顺利展开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因为动物养殖创收为人们带来收入的同时也导致了一些疫病的发生,动物身上携带着大量病菌,这就给人们的安全造成了隐患,因此,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与社会都共同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了解。

1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基层动物养殖户中的许多人都缺乏防疫常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动物身上所携带的疫病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甚至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在他们当中,许多散户由于成本资金的考量,喜欢投机取巧,总是会抱着侥幸心理,以此逃避动物防疫工作,这给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第二,由于基层动物数量繁多,这就使得从事防疫工作的防疫人员不得不重复性的地进行防疫工作的操作,日积月累,防疫工作人员往往会出现厌倦疲惫心理,这就给防疫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第三,防疫体系不健全。我国自建国以来,由于起步艰难的缘故,导致基层的防疫工作很难建立成立体全面的防疫网,这就给基层防疫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第四,防疫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层次不齐,遇到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就互相推诿,无法担负起防疫的职责;第五,基层防疫工作资金缺口大,这就使得基层防疫工作的展开缺乏防疫设备,导致防疫效果低下情况的发生。只有政府部门做好监管工作,部门领导起到带头作用,才能真正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针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政府与社会也在不断地进行探讨与实践,其中,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是一种有效的防疫工作展开模式,下面,我们会对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进行具体分析。

2 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的分析

2.1 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建立

只有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建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才能进行展开。在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建立中,首先,我要通过工商部门来对这些服务组织进行登记,以确保这些服务组织具备合法性;其次,要确认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中的防疫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动物防疫工作素养,能够对防疫工作进行熟练地操作,以确保基层防疫工作的顺利展开;然后,与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进行合约的签订,明确他们的责任,以确保防疫工作切实展开;最后,明确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收入构成。防疫工作人员也需要日常的吃穿住行,因此,在对防疫服务组织的建设当中,必须将他们的收入来源考虑充分。才能够真正建立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

2.2 试点展开

在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广泛推展之前,政府必须对其进行试点展开工作,只有在实践中检验,才能直观清晰地得出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并对此进行及时的纠正,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运行模式,推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展开。

2.3 建设由点到面的防疫网

在试点工作完成之后,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修缮,然后才能将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进一步推广。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往往采用的是由点到面的做法,以小镇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为原点,对下属的乡村进行由点到面防疫网的建立,从而确保基层防疫工作无死角地进行,以防动物饲养者躲避动物防疫任务。由此,对村、乡、镇、区、市建立全方位的防疫网,促使基层防疫工作的稳步推进。例如,桐乡市在2012年建立了街道动物防疫服务站试点,随着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在防疫工作中的实践反馈,桐乡市政府在2013年了《桐乡市组建动物防疫服务的实施意见》办公室文件,从此展开了动物防疫服务站的全面建立工作,并于2014年年底完成了全部的建设工作,从而对桐乡市的乡村城镇进行了全方位的覆盖。

2.4 开展培训

在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运行过程当中,不断有新的组织成员加入,这就需要对新防疫员进行专业的防疫工作培训。只有防疫工作人员熟练地掌握防疫技能和方法,才能够帮助基层百姓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展开。

2.5 形成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

政府必须对这些防疫服务组织进行定期的管理及考核,并对他们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只有形成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才能及时发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序进行,为人民的生命安全降低动物疫病所造成的危害。

3 总结

基层动物防疫一直是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因此,为了有效改善这一现状,必须对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进行了解与改进,从而推动基层动物防疫的顺利展开,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为人民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金大春, 金俊杰, 王跃川,等. 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组织运行模式的新探索[J]. 中国动物检疫, 2013, 30(7):24-28.

[2]邱寒峰, 俞乾挺. 桐乡市动物防疫服务站运行模式探索[J]. 中国畜禽种业, 2015(12):9-11.

[3]胡志平.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农技服务, 2015, 32(11):141-141.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4

[关键词] 山区 动物防疫 制约因素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1.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185-01

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各样的重大动物疫病经常发生,使得动物的防疫工作得到了各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动物病疫防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并且也采取了很多不同的措施来英贵疫病,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保证了我国人们和动物的生命安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与操作中,很多地区都存在着动物防疫工作难以开展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和山区的养殖地区,因为受到经济水平、地理位置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更是难以开展。因此,笔者就从山区动物的防疫工作展开相关的论述,希望给广大读者以帮助。

一、山区动物防疫工作中的特点和难点

山区的动物防疫站因为经济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再加上地理位置比较偏远,所以开展的非常困难,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和难点。

第一,山区养殖户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治意识比较淡薄,只是一味的关心自己所能够获得的经济利益。有一些养殖户对于重大动物的疫病的一些强制性的免疫工作,包括禽流感、口蹄疫等都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这就使已经监测工作很难顺利进行。

第二,由于山区乡镇的经济情况不太好,所以畜禽存栏的规模比较小,总量也不是很多。但是山区的养殖户数量却很多,分散在很多地区,分布的面积比较广。有很多养殖户的养殖地点都比较偏远,交通非常不便利,有一些甚至只能依靠步行才能到达。

第三,山区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基本技能相对比较低,防疫人员的年龄结构相差很大,文化水平也有很大的差距。因为年龄结构与文化水平的不同,就会直接影响到防疫工作的质量,导致有些人能够做得很好,有些人做的却比较差。除此之外,有一些村里的人对于动物的防疫工作不够重视,经常更换防疫人员,导致防疫站的培训工作不能够合理的展开。有一些参加过培训的防疫人员并没有被安排到防疫站工作,但是一些没有培训过的人却要坐防疫工作,这就导致防疫工作不能够及时的开展。

第四,山区受到了自然条件的制约,因此山区的动物以及动物产品一般很少能够流动,疫病的传播速度也比较缓慢,传播相对比较困难。因为这点原因,一些山区的政府就忽视了动物的防疫工作,并没有对防疫工作有足够的认识,缺乏足够的重视。

第五,山区的动物防疫站比较简陋,由于交通不便利,导致防疫人员的出行非常不方便,防疫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与解决,防疫工作的监管往往不到位,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就导致了防疫工作出现很多漏洞与死角。

二、山区动物防疫工作的解决措施

1.加大山区的防疫宣传力度,提高山区养殖户的防疫认识

山区的乡镇政府想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就应该首先提高当地养殖户对于动物防疫的重要性认识。各地区的政府和监管动物防疫站的相关机构应该利用好行政手段,利用电视、广播、广告等媒体,来大力宣传动物防疫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当地养殖户的科学防疫知识。尤其是需要加大《动物防疫法》以及《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条例》之类的法律文件的宣传力度,争取使当地的养殖户都能够知道相关的法律,认识到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遵纪守法,使养殖户能够自觉做好防疫工作。

2.建立健全山区的防疫人员管理制度,做好防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业务水平

第一,应该有当地的业务部门制定好防疫人员的招聘条件,实行政府的公开招聘。应该招聘一些自身身体素质比较好,能够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和爱心,对畜牧事业热爱,年龄比较适合,具有初中及以上的学历的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之后,择优选取能够胜任防疫工作的人员。政府需要和防疫人员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在没有政府批准或者是特殊情况之下,村委会不能够随意更换动物防疫人员。第二,要加强山区防疫人员对于动物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使每位防疫人员对于动物防疫都有足够的法律人士。第三,要加强防疫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以及专业技能的培训,增强防疫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第四,安排好固定的时间,争取每个月都能够进行防疫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的培训,制定严格的防疫人员例会制度,要求每位防疫人员参加讨论。通过技术与经验的交流与讨论,防疫人员既可以学到新的知识,也能够把本村飞防疫情况或者工作难点进行汇报,集思广益,使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加强防疫人员的交流工作,共同克服防疫困难,把防疫工作做到更好。

三、结语

山区动物的防疫由于受其自身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很多困难和特点,但是政府可以加大对于山区防疫经费的投入、加大山区防疫的督查力度,真正严格的做好执法工作,改善山区防疫站的办公条件。同时,也要加强对于防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每一位防疫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争取做好山区的防疫工作。

参考文献

[1]. 耿卫军.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05)

[2]. 许小成;周昌庭.动物防疫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今日畜牧兽医.2008(09)

[3]. 倪雪美.高原牧区动物防疫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中国畜禽种业.2009(01)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5

这次全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动物防疫工作要求,总结前一阶段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严防疫情,特别是重大疫病疫情的发生,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场)和畜牧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防疫有关要求,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积极开展了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并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但是,虽然我们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但总体上讲,免疫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特别是今年春季省防控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对我县的检查验收情况看,全省排位靠后,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总结前段工作,我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防疫责任落得不实,监督检查不到位,一些乡(镇)场和部门的重视不够,造成防疫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多数乡(镇)场存在漏免和补针不及时的现象。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一线防疫人员缺口较大,造成防疫时间延长,到省里检查验收时注射到动物体内的疫苗还没有产生免疫抗体,这也是今年春季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专业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我县为村级防疫队伍充实的156名公益岗位人员,年龄偏大,虽然都进行业务培训,但是总体看业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针对上述问题,下步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免疫注射,确保全面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

免疫是当前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把秋季免疫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打牢防控工作基础。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各乡(镇)场要切实组织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五项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秋季免疫从8月20日开始,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免疫任务,保证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保证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畜禽免疫档案、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免疫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

(二)狠抓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病毒隐患。用有效的消毒药品进行消毒,是消灭传染源最有效办法。各乡镇场要组织做好畜禽养殖户、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消毒灭源,彻底消除疫情隐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饲养、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确保群众的食肉安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发挥防疫屏障作用,继续做好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运输动物的车辆要进行查证验物,严格消毒后方可放行。

(三)强化应急处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加强预备队的技术演练,一旦有疫情发生,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扩散和蔓延。同时,要认真组织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每一批次的疫苗使用说明的培训,免疫时要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发生疫苗过敏反应,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并要全面掌握二维码标识的录入和上传技术。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6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1.3.1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技术人员及技术专家组到现场进行初步诊断,调查疫源,疫情的确认须按有关规定经上级动物防疫机构确认。

(1)Ⅳ、Ⅲ级疫情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技术专家组确认,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诊断;Ⅱ级以上疫情由市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技术专家组确认。

(2)人畜共患病疫情必要时会同卫生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专家共同确认。

(3)对疑为国内从未发生过的疫病,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邀请国家权威机构和专家会诊。

1.3.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病种、危害程度、发病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Ⅰ级疫情(特别严重):下列疫情列为Ⅰ级疫情:

(1)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危害畜牧业安全生产的一类传染病在短期内呈暴发态势的,一个平均潜伏内疫情涉及2个以上相邻县的;或县内发病畜禽数量特别大的(牲畜在500头以上,家禽在5000只以上)疫情;

(2)区域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Ⅰ级疫情管理的动物疫病。

Ⅱ级疫情(严重):下列疫情列为Ⅱ级疫情:

(1)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传染病在短期内呈流行态势的,发病畜禽数量较大的(牲畜在50—500头的,家禽在500—5000只);

(2)区域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Ⅱ级疫情管理的动物疫病。

Ⅲ级疫情(较重):下列疫情列为Ⅲ级疫情:

(1)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传染病在短期内呈流行态势的,发病畜禽数量大的。

(2)本地区内从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或由变异病原体引起的动物疫病,且呈流行态势的;

(3)本地区已消灭或新发生的动物疫病;

(4)局部地方发生,有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影响的人畜共患病;

(5)呈暴发流行的其他二、三类动物疫病;

(6)区域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Ⅲ级疫情管理的动物疫病。

Ⅳ级疫情(一般):下列疫情列为Ⅳ级疫情:

(1)在Ⅲ级疫情程度以下的一类动物传染病;

(2)在Ⅲ级疫情程度以下的,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人畜共患病;

(3)县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列入Ⅳ级疫情管理的。

1.4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本预案所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呈暴发流行的、可对全县畜牧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类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以及我县尚未发现或不明病原的动物疫病所引发的疫情。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乡人民政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治工作负总责,县、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县、乡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政府负责人务必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层级联动、社会群防群治”的防治机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防治与依法管理相结合,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社会防治与专业防治相结合原则。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发动和依靠群众,动员一切防疫资源和力量,按早、快、严的灭病原则,及时开展全民防疫和高效、快速、有序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和扑灭疫情。

根据动物疫情态势的变化,疫情预防分为一般预防和紧急预防。

①一般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县农业局应根据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以及本地区疫病流行的动态制订疫病预防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督促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的稳定提高。

B、规模饲养场(户)的防疫工作,农业局督促落实规模饲养场(户)联场带户责任制,推行防疫标准化管理,促进免疫、检疫、消毒等综合防疫措施到位,提高规模场防疫管理水平。

C、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全面改善检疫设施和手段,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严格按照国家规程实行报检制,到场到厂到户检疫,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依法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D、有外源性动物、动物产品输入的乡镇,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公布的疫情通报统一组织开展对输入地动物、动物产品疫病风险评估分析,严格实施准调制度、督促屠宰场(点)、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严禁从疫区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完善公路、水路等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网络,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流通环节的防疫管理。

E、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依法配合支持农业局严格实施《动物免疫户口册》和免疫标识制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未经检疫以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交易行为,规范动物饲养、动物产品的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疫活动。

F、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动物饲养、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的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治意识,健全防疫制度,落实防疫措施,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防治氛围。

②紧急预防。紧急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在疫情发生后,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注射。

B、在疫情发生后,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C、严格落实封锁措施,关闭疫区内的牲畜交易市场,禁止疫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和流动。

D、对疫点、疫区或受威胁区进行全面消毒。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精神,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昭通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成立*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方宗辉(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陈松(县委副书记)

谢全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段剑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佑奇(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成员:唐兴普(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荣昌华(经贸局局长)

王帮灿(环保局局长)

孙朝荣(财政局局长)

刘永贵(交通局局长)

唐国彪(农业局局长)

保杰跃(建设局局长)

黎方富(林业局局长)

安永强(民政局局长)

郭发和(卫生局局长)

李彬(公安局局长)

林岳(武装部部长)

钟世伟(工商局局长)

高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山(广电局局长)

李盛华(政府办副主任)

姚志(发改局副局长)

朱廷炳(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朝平(疾控中心主任)

夏举昆(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疫情乡镇(乡镇长)

指挥长方宗辉负责指挥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陈松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副指挥长谢全明负责指挥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

副指挥长段剑新负责人感染疫病的防控工作。

副指挥长余佑奇负责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封锁和安全维稳工作。

领导组成员若遇人员变动,则由相应职务人员补充,不再另发文。

2.1.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部门:(1)指导有关部门参与人员搞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4)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平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动物的扑杀、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染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的饲养和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11)负责疫情防治的有关宣传工作;(12)做好疫情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一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县指挥部和市级疫情办报告,并及时向卫生等部门通报;(1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畜共患病人群感染的防治工作;(1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及时报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到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部门:(1)负责关闭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做好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2)协助农业部门查处违法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活动:(3)协助商业部门做好定点屠宰场(点)的管理工作;(4)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贸部门:(1)负责做好定点屠宰加工(厂、点)的管理工作,监督定点屠宰加工(厂、点)禁止收购或屠宰未经检疫畜禽及病、死、毒等有害动物;(2)负责查处非法屠宰加工活动。协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定点屠宰加工(厂、点)对病、死、毒等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3)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部门:(1)负责监督宾馆、饭店、集体饮食单位和其他畜产品使用、加工单位在畜产品采购、储备及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工作;(2)负责做好人畜共患病人群感染的动态监测与救治工作及案件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人畜共患病在人群中流行;(3)协助农业部门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违法经营活动、搞好疫点、疫区环境消毒工作;(4)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安部门:(1)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2)负责查处妨碍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行政执法的案件;(3)协助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搞好监督检查工作;(4)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强制扑杀工作;(5)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航管部门:(1)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封锁区设立动物检疫消毒站;(2)监督各运输单位和个人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承运动物及其产品,严格做好运载工具的消毒;(3)协助做好公路、水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以及检疫检查工作;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调运,确保安全、快速;(4)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部门:(1)负责制定对疫病防治的补助政策,并及时拨付疫病防治所需的疫苗、扑杀、检测、消毒、处理等经费;(2)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3)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改部门:(1)负责做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2)制定疫病防治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3)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行职责,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查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部门:(1)负责犬猫等宠物的限制饲养管理及饲养许可证发放;(2)对遗弃、走失和被没收的犬只,及应扑杀的病犬猫等,实行统一处理;(3)协助农业部门做好有关动物免疫、执法管理与扑杀工作;(4)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警部门:组织指挥部队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扑杀的治安维护工作。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疫点、疫区内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职责:启动乡级应急预案,负责疫情处置的相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和卫生局作为日常管理机构,由农业局局长和卫生局局长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做好调查研究,掌握防治工作动态,制定防治工作计划;

(3)向指挥部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领导关于疫病防治工作指示;

(4)负责提出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所需物资储备,计划并加以落实;

(5)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的宣传活动。

2.3应急处理机构

2.3.1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等单位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现场调查,临床诊断、疫点基本情况调查;

(2)按农业部规范采集病料和血清样品(包括送省级实验室和留样两部分);

(3)实验室血清学及病原学(PCR)诊断、送国家参考实验室检验样品的准备;

(4)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现场临床诊断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实验室诊断报告;

(5)对疫点提出暂时隔离、封锁、消毒等防疫措施,制订封锁、扑灭疫情技术实施方案;

(6)指导当地动物防疫部门调查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和疫区外5公里范围强制免疫区的详细情况,并将调查报告、疫区范围内的分布图提交省指挥部办公室。

(7)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8)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和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9)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防疫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农业局局长担任,由发改、民政、卫生、交通、农业部门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经费;

(2)审核防疫物资储备方案;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包括交通工具调配、装备物资采购和分配、人员保健、防护装备、医药供给、紧急防疫物资计划和采购供应、派员送病料到国家有关参考实验室等。

(3)协调、监管防疫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及资金使用;

2.3.3疫区封锁及社会治安维护组。组长由一名政府领导担任,由公安、武警、民兵、工商管理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设立封锁点,禁止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外出,对过往车辆、人、畜消毒;

(2)关闭疫区及受威胁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3)维护疫区社会治安。

2.3.4疫情扑杀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农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商、商务、农业、林业、卫生、城建、交通部门及疫情乡镇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染疫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

(2)病害动物、产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3)疫点、疫区的消毒;

(4)疫情的监测、免疫带的建立。

2.3.5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县乡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县乡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制定疫情监测计划;会同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

3.2预警

县乡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的预警。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兽医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报告形式

县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可疑疫情时,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必须向农业局报告,农业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出发赶赴现场(必要时通报卫生部门)进步初步确认,经临床诊断为可疑疫情情况后,报告县疫情指挥部同意,于2小时内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未经许可,禁上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散布疫情信息。

3.3.3报告内容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种类、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病理变化;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输入性疫情要报告调出地、调出时间、准调证及检疫证出证机构和检疫员姓名以及调入的运输线路,并附检疫证等相关证件的传真或复印件);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3.3.4公布疫情

县级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公布疫情,未经指挥部授权,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

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乡镇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防护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受威胁区的应急行动

根据发生疫情乡镇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入。

(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5)按规定做好公路、水运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2.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特别注意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要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

4.2.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1)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Ⅰ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市政府或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3)Ⅱ、Ⅲ、Ⅳ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或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农业局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理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5.2奖励

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

县、乡人民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或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灾害补偿

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其牲畜或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由财政局会同农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5.5抚恤和补助

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从事防检、扑灭疫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督促指导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并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

5.7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商业部门要立即启用储备畜禽产品,以保证疫区市场供应。

宣传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工作宣传的方针政策,密切配合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疫情发生期间的对内对外动物防疫宣传工作,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农业局要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防治、监测、诊断、疫情报告、防疫监督等有关人员以及应急队伍的技术培训;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防治人患传染病应急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业务水平。

6.2应急领导保障

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重大事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好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团体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6.3应急体系建设保障

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加强重大动物疫病指挥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系以及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屏障、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疫情信息报告传送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设置,加强和整合各极动物防疫监督和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的力量,增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

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区域性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要争取省市扶持建立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维持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能对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及时、有效、规范地处理,防止疫源扩散。

6.4应急经费投入保障

县政府按有关规定将应由地方负担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包括:发病动物的扑杀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经费、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消毒药物及防护物资储备经费、防疫监督工作经费、公路检查站监督检查经费、疫情监测监控经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持经费等各项专项经费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金。所需经费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动物饲养和消费量以及每年的防疫工作任务提出计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防疫工作需要。

7附则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7

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毒不断变异重组,感染力日趋增强,污染面不断扩大,加之我省周边地区疫情频发,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和发生风险较大,其防控难度也进一步加大,我市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更加繁重。为了进一步做好年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扎实开展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部署,以及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和防控工作要求,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防疫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定点联系制以及跟踪督察制,要按照季节性防控与常年性防控相结合的免疫工作程序,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免疫方案,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同时,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并指导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做好免疫记录。

(二)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区、县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动物实验室建设,要求人员到位、规章制度上墙,使动物实验室具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快速监测和疫病诊断的能力。乡级要重点建立疫情测报点,使其具备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收集上报、病料采送的能力。各区、县农牧部门要切实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及时补免,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三)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

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特别是规模场(户)防疫员的培训、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动物防疫工作要求,以提高村级防疫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为主要内容,培养一批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基层动物防疫人才,全面提升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四)加强调运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管

对异地调运的畜禽,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重防指办[]1号文件精神执行,从月日起各地要停止奶牛、种牛调运审批,暂停奶牛和种牛调运,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暂停出具奶牛、种牛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此前已出具检疫合格证准予调运的奶牛及种牛,到达目的地后,必须进行A型口蹄疫抗体检测,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补免。其他畜禽调运要严格执行农业部、省政府关于动物调运监管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同时,各地要坚持“动物产品检疫公示制”和外埠入境产品报检制,合理报检点布局,切实加大“查、堵、处”监督力度,形成“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监结合”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消除疫病疫情隐患。

(五)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禽流感、口蹄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抓好应急预备队伍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严格处置。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是我市畜牧兽医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增强全市畜牧兽医管理力度,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区、县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免疫标识识读器接收、运行工作以及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帮助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管理体系,确实全面做好我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七)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各区、县要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官方兽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官方兽医培训,提高官方兽医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动物防疫的有利时机,重点抓好县级、村级冷链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并进一步整合兽医科技资源,积极开展动物防疫综合研究和服务,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技术保障。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要求各地要对猪、牛、羊、鸡等易感动物全面实施免疫,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自查和查漏补缺工作。应免动物的免疫密度要求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求是: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90%以上,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省上规定的要求。

(二)结合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动物免疫证和畜禽标识工作,动物免疫证必须100%入户;同时,也要全面实施畜禽标识管理,出栏畜禽100%要有畜禽标识。

(三)各地年动物防疫专项经费投入要比年有所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报酬要达到1000元/人以上(不包括中央的660元/人),基本达到我省平均水平。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8

【关键词】生猪;繁殖源头;免疫

动物防疫工作中一切不确定因素的发生,各种复杂环节带来的工作难度,每位兽医防疫人员都是亲身经历的见证者。为此,我们经常思考和探索,力求寻找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突破点和切入点。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摸索,我们认为在生猪繁殖源头开展防疫活动是解决防疫难和经费紧张的关键举措。

1 当前生猪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 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农户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道路崎岖,防疫面广,涉及战线太长;(2)防疫工作量大,防疫人员多,人工费用高,且工作效率低;(3)农户圈舍条件较差,注射难,挂标更难;(4)养殖户文化水平较低,对防疫的认识不一样,总有极少数农户不接受防疫;(5)防疫工作经费紧张,防疫员生活补助偏低,其调度难;(6)兽医站到村组联络协调防疫工作难;(7)防疫反应、死亡补偿等事故调解处理难。

1.2 防疫工作中存在问题

(1)分散免疫中大猪较多,防疫反应和死亡较多,农户对防疫工作容易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而且死亡补偿难以按市场标准兑付,开支压力相当大;(2)因经费紧张,兽医站与防疫员经常为报酬问题讨价还价;(3)防疫中除了防疫员工资、防疫反应和死亡补偿外,还有培训、药品、器械、消毒等费用,费用相当紧张,每年都有很大缺口,长此下去兽医站将难以生存;(4)分散免疫还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抗体检测达标难。

2 应对措施

2.1 生猪繁殖源头的概念与免疫对象

生猪繁殖源头,是指具有繁殖能力已投入生产使用的种公猪、种母猪,及由此种公母猪繁殖的已达到60日龄的仔猪。

2.2 生猪繁殖源头抓免疫的佐证资料

根据相关资料和实际查证:常规免疫病种中,猪瘟免疫期为6~12个月,口蹄疫免疫期为6个月,蓝耳病免疫期为6个月;仔猪入栏至出栏只需3~5个月时间,这期间80%的生猪在出栏时仍在免疫期内,约20%的生猪超出5个月出栏,可定时补防,口蹄疫和蓝耳病的补防应激反应很少。

饲养种猪的农户疾病阅历多一些,对动物防疫的认知度比较高,防疫工作比较好开展,对猪瘟、蓝耳、水肿等疫病都能做到自主免疫。而其他养猪农户则不同,经见到的疾病少一些,再者中大猪防疫反应多一点,而且养猪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久而久之,对防疫的认识就模糊了,不管村干部、兽医防疫员怎么开导、动员都不为所动,因此其工作难度的根源就产生了。

2.3 生猪繁殖源头开展免疫的具体步骤

(1)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工作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各级职责任务,执行动物防疫工作单项考核管理制度,做到指导常态化、培训常态化、督促常态化、检查常态化和考核常态化。

(2)兽医和防疫人员以种猪头数落实防疫责任,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落实防疫任务,务必做到产仔信息准确、防疫信息灵通、防疫档案整洁清楚和完整无误。

(3)加强检疫监督,认真查处,避免生猪进入市场流通或异地交易。认真进行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可疑疫情立即上报,并及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建议当地政府把种猪户动物防疫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将国家政策补助、种猪保险、政府政策倾斜和扶持等优惠政策与动物防疫密切挂钩。

(5)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经常开展对去势人员、养殖户特别是种猪户的养殖、防疫、疫病防治等专业知识的培训,逐步落实养殖户自主免疫、去势人员协助防疫、兽医和防疫人员补防的新型防疫模式。

(6)因地制宜地制定免疫程序:①种公猪免疫程序;②种母猪免疫程序;③乳仔猪免疫程序(22~60d内完成免疫)。 2.4 生猪繁殖源头抓免疫实际效果

2009~2012年,试验户(阳官3组张霞、陈金华、周有富,阳官4组何世兴、刘忠华、刘忠贵)6户能繁母猪6头,母猪配种前均进行了猪瘟、蓝耳和口蹄疫免疫;种公猪(站职工李小强所喂养)1年2次进行3病预防;所产仔猪在24d时预防猪瘟,32d去势时接种蓝耳病疫苗,出售前57d接种口蹄疫疫苗,连续4年防疫操作程序相同,共计预防仔猪518头,因病死亡1头,其他原因死亡2头;在免疫期内(即130~160d)出栏478头,抽检血样96头,抗体检测合格91头,猪瘟、口蹄疫病弱抗3头,猪瘟弱抗、口蹄疫无抗2头,出栏数占存栏92.8%;161~251d出栏37头,抽血检测抗体,合格24头,不合格13头。

2.5 生猪繁殖源头抓免疫的实际意义

(1)加强了种公猪、种母猪免疫,提高了仔猪免疫和免疫应激能力。

(2)解决了防疫中的困难:①集中、聚点防疫,节省了分散免疫所消耗的时间和费用;②仔猪易保定,注射、挂标难的问题迎刃而解;③防疫反应少,解决了春秋季防疫反应、死亡多、补偿费用处理难的问题;④防疫职责分明,解决了防疫工作层面协调难和防疫联络工作受阻的问题;⑤缓解了防疫经费压力,解决了防疫工作中防疫员难以调度的问题;⑥100%的免疫密度,解决了分散免疫漏防多和抗体难达标的问题;⑦避免了分散免疫中认识差的农户不接受动物防疫的问题。

(3)解决了防疫经费短缺的问题:①减少了防疫员生活补助开支;②解决了分散免疫反应、死亡多、补偿费用高的问题;③解决了分散免疫消毒药物、器械、补助费用等开支项目繁多的问题。3 思考

秋季开展动物防疫的最大优点是气候适宜、动物疫情相对稳定。但分散免疫的最大缺陷是:防疫员经常走家串户,疲于奔波,防疫员往往为防疫1头猪而在农户家的猪舍里追着猪走几十圈,山区农户猪圈卫生条件较差,防疫员经常弄得面目全非;兽医站为了降低反应死亡,要求防疫员防疫时仔细检查,严防疫苗反应事故发生,并把疫苗反应死亡直接与防疫补助挂钩,防疫员因此在工作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有的虽防疫密度达标但抗体检测不达标,有谎报防疫密度的可能;山区路途偏远,冷藏箱冰块融化,防疫员无法及时更换,导致冷藏箱内温度升高,引起疫苗效价降低,导致抗体难以达标。

防疫工作要点范文9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事处主任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固定电话,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处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报、上报等工作。

二、保障体系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所有成员和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和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协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科学地、有序地防控。

三、明确职责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其主要工作是:

兽医站:

1、兽医站卫生防疫人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做控制扑灭前期工作。

2、加大对疫情的监测,确定疫点,疫区范围面积,准确掌握疫点、疫区易感动物数量和已感动物数量。

3、及时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染动物实行紧急疫苗接种。

4、监督指导疫区已感染动物的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

5、开展对疫区内外的群众进行科普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

1、负责疫区和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

2、发现有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协同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对疫点、疫区内人群易感染的场所进行消毒灭源工作。

财政所:

1、安排一定资金做好消毒药品、防护器械、紧急疫苗接种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前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拨足够的应急防控经费,为快速控制疫情,消灭疫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派出所: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内感染动物的捕杀和强制检疫、消毒、隔离等工作。

2、加强疫点、疫区内社会治安工作。

民政所: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灾工作。

四、成立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和各行政村(居)干部组成。服从上一级和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应急队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灭疫情的前期工作。

五、宣传教育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及疫区村(居)干部要及时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动员群众积极协助配合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尽早、尽快的控制疫情、扑灭疫情,绝不允许私藏感染病畜,遗留后患,如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严肃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