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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03 15:53:13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白城市 抗洪抢险经验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汛情特点

2014年白城市新开河洪水有三大特点:一是上游洪水来的急。7月7日下午13时起,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上游内蒙古兴安盟境内,突发强降雨,白音花沟、张家窑沟10小时内平均降雨80毫米,最大降雨量达166毫米,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短时间内汇集成汹涌洪水,涌入新开河。二是水量特别大。新开河属于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是10年一遇。此次洪水新开河洪峰流量达到每秒170立方米左右,相当于设计流量每秒52.8立方米的3倍多,形成了有使以来的最大洪水。三是局部灾害重。7月8日凌晨,新开河与内蒙白音花沟交汇处,团结水库引水干渠白城一侧漫堤开口,新开河岭下镇段同时漫堤,导致岭下镇镇区和部分村屯、农田等大面积受淹。

二、抗洪抢险救灾过程

新开河发生洪水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白城市积极应对、各部门紧急行动、广大军民合力抗灾,取得了灾区群众全部安全转移、无一人伤亡、无一例疫情发生的决定性胜利。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

险情发生后,巴音朝鲁书记和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及省委秘书长房俐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7月8日清晨,隋忠诚副省长亲赴一线视察灾情,慰问灾区群众,指导防汛抗洪工作,极大地鼓舞了白城人民防汛抗洪斗志。省水利厅宿政厅长、孙廷东副厅长率省防汛有关专家到现场指导防汛抢险,对抗洪抢险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白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李晋修书记和安桂武市长担任总指挥。设立了分别由市委常委及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的排查抢险、安置救助、物资保障、综合协调、医疗防疫5个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力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市长安桂武同志每天都到现场,对抗洪抢险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市防指总指挥包维国副市长一直守在前线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确保了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今年抗洪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紧急应对、措施得当

7月7日19时40分,白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汛情报告:新开河来水流量达到60-70立方米/秒。接此报告后,白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团结水库管理处:一是密切注意上游来水情况,随时报告;二是加强巡查防护,准备防汛物资;三是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将情况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进行了汇报,白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包维国副市长指示:立即通知洮儿河灌区和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区领导马上上岗到位,立即组织抢险人员、防汛物资、抢险机械到现场进行抢险,确保不死人,保障防洪安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水利局局长仲伟刚及水利局副局长陈少杰、水利局副局长、防办主任张柏良组成工作组于19点50分紧急驱车赶赴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到达现场后,经查看分析,预判来水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大。工作组要求洮儿河灌区和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区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到位,设备马上进入抢险现场,对能抢护堤段全力进行抢护,并通知洮北区做好新开河来水的防范工作。20时30分,经紧急会商,及时启动预案;22时38分,将《关于白音花沟降雨新开河水情情况的汇报》上报市政府办、应急办和省防办;23时,市委、市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迅速启动全面转移群众方案后,很快将最低洼地段的1000多名群众转移出来。由于应对及时、措施得当,为转移群众赢得了时间、为抗洪抢险把握了先机。

(三)通力协作、救助有效

汛情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第一时间全员到岗,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姜波同志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政府副秘书长孙乃玉同志一起到防办坐阵指挥,组织人员临时成立了灾情组、综合组、调度组、物资组、车辆组、研判组、后勤组7个工作小组,各组按照临时分工,立即展开与前线沟通联系,收集并上报前线雨情、水情、汛情、灾情信息,传达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调运防汛抢险物资等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快速反应,陆续组织人员赶赴一线,在前线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积极采取措施,全力进行人员转移、危险区域警戒、被困人员抢救、搭建救灾帐篷、转移人员安置、卫生防疫等抢险救援工作,有效地保证了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机制的高效有序运转,使得灾区受洪水威胁的1.5万名群众全部实现了安全转移,且做到了让所有转移群众都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病能医,灾区生活秩序有条不紊,未发生次生灾害,未发生疫情。

三、经验教训

今年白城市新开河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来之不易,在这次抗洪抢险救援工作中,有许多的宝贵经验值得我们以后在应对突发强降雨过程中予以借鉴。

(一)应对突发强降雨,做好基础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汛前,我市认真落实了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并针对部分领导变动的实际,要求各地及时对防指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另外,还督促各地落实了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正是由于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才使我们迎战这次局部暴雨过程中,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各单位职责清晰,抢险救援人员调动及时,防汛物资调运顺畅。

(二)应对突发强降雨,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预警非常关键。

虽然今年新开河这次洪水来势迅猛、成灾快,但是因为白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河水上涨的初期就及时了解到了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防汛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分析水情,并根据预测结果,紧急发电,要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区:立即做好新开河洪水影响范围内人员安全撤离准备;立即组织人员做好从白音花至入洮儿河区间内新开河河道内人员的转移;立即组织人员,全面进行巡堤查险,做好抢险准备;各级防汛责任人、包保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抗洪抢险,及时启动预案,转移受洪水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正是因为发现早、预警及时、抢险队伍救援及时、排查到位,才避免了群众因这次洪灾死亡事件的发生。

(三)因地制宜采取应对措施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非常有效。

新开河洪水进入村屯以后,很多灾区群众被困水中,由于屯区内地势高底不平,水深平均在1米左右,深处达2米多,浅处只有几十公分,冲锋舟、救生船很难达到救援位置,徒步救援又非常危险,这时我们果断决定采用大板车、铲车进行救援,由于铲车车身高、适应路况能力强、运行速度快、承载能力大,使救援速度得到了大大提高。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2

去年6月开始,我县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旱灾,全县工农业生产遭受惨重损失,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达到69.3万亩,干枯绝收面积17.08万亩;水利工程仅蓄水1050万方,较多年同期平均水平减少75%;干旱造成农村39.1万人、37.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社坛、武平等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饮水困难。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亿元。

旱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大打一场抗大旱、保饮水、防疫病、夺丰收的人民战争。全县累计投入抗旱救灾人数超过137.8万人次,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680万元;出动送水车辆1277辆次,组织送水1.375万吨;投入机电井抗旱9790眼,使用泵站397处,组织机动设施3.03万台(套);抗旱用油21吨,抗旱用电29万度,浇灌农作物面积8万亩,有效缓解了6.4万人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局面。据统计,全县共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以上。面对严峻的旱灾,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沉着应对,顽强拼搏,夺取了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回顾起赤,有五条经验值得总结和肯定:

第一,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县委、县政府在4月中旬就组织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对来势凶猛的特大旱灾,又于7月和8月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四大家”全体领导分别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重灾区展开调研,核查灾情,指挥抗旱救灾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全县组织开展了汛前大检查,现场提出处置整改意见31条,及时整改了68处安全隐患。修编完成了《*市*县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市*县抗旱应急专项预案》和重点水利工程南北两岸河堤工程防洪度汛方案;编制完成了1座中型水库、17座小㈠型水库(包括电站水库)的防洪渡汛方案;各乡镇修订完善了82座小㈡型水库防洪预案。

第二,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材料、专题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加大对防汛抗旱形势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清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全民防汛抗旱意识和参加防汛抗旱的责任感有效增强。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重点工程、县水电局与小㈠型水利工程、乡镇政府与辖区内的小㈡型水库、位置险要的山坪塘所在村社及山地灾害易发区和沿江河场镇层层签订了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第三,防范严密,措施有力。一是加强值班。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和各乡镇政府、防洪重点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处理制度,及时通报防汛抗旱信息。二是加强监测预报。把群测群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社、街道社区,全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加强隐患整改。9月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对全县水利工程开展了拉网式安全大检查,9月16日,县政府紧急召开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场工作会,专题落实病害水库整治工作,对新增病害水库和山坪塘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治。四是加强河道管理。拆除了部分河道内违规建筑物,保证了河道堤防安全。

第四,分工协作,配合紧密。在特大旱灾面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紧急行动,紧密团结,协同配合,县级各部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奔赴一线,与灾区群众并肩抗旱救灾。各乡镇党委、政府沉着应对,科学调度,组织广大群众保饮水、防疫病、抓生产,最终取得了抗旱救灾的宝贵胜利。

第五,群策群力,共抗旱魔。面对特大旱灾,全县各级各部门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领导率先垂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帮助受灾村社,出点子想办法,为受灾群众解决缺水、缺医、缺药、缺抗旱物资等困难。广大群众团结一心,迎难而上,沉着应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奋起抗击天灾。全县各个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献爱心,捐款物,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上看,责任更加重大。一是科学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尊重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抗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综合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本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更加强烈,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速。近年来,国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成立了应急办公室,颁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社会各界对水旱灾害信息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报道更加快速、详细和密集,防汛抗旱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防汛抗旱基础条件和整体能力上看,压力不断加大。一是水利工程数量严重偏少,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从我县耕地和人口拥有量来看,水利工程数量严重偏少,覆盖面严重不足,全县44万亩农田、34.4万人口处于水利工程有效范围之外,农田无法保障,人饮极其困难。二是病险工程多,水资源保障体系在水旱灾害面前显得犹为脆弱。一些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明、管理运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职责不落实,水利工程损毁严重,老化加快,效益发挥不好。三是骨干工程不足,水利网络缺少“心脏”。全县中型水库仅有1座,且渠系网络尚未完善,水利网络缺乏大型骨干工程支撑。

从气象部门预测的趋势上看,形势不容乐观。预计今年(5-9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正常,有3次左右暴雨天气,汛期总降水量650-690毫米,有伏旱发生,轻于20*年,大部分地方有一般洪涝发生。去年我县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根据大旱之后必有大洪的历史规律,今年发生水旱灾害的机率也很大。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发扬百年大旱抗灾精神,努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20*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解决全县2.73万人口饮水安全,基本保障县城和重点集镇的防洪安全,健全抗旱防洪和救灾体系。确保中型和小(一)型水库不出险,小(二)型水库不垮坝;确保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不出现人员伤亡;确保汛情预报准确及时;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汛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应急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

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应急预案制、灾情统一报告制、汛期24小时值班制、领导联系重点水库(水利工程)制、汛期指挥部成员单位带班制和全过程监督制等8项工作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搞好工作衔接,健全和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今天县政府将与各乡镇、鱼剑口、弹子台、石板水、南北两岸防护大堤等重点工程,水电局与全县小㈠型水库管理所签订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各乡镇要按照责任网络,与辖区内的小㈡型水库管理所,位置险要的山坪塘、重点工程、山地灾害易发区、沿江沿河场镇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网络;三是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责任领导要深入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督查;四是严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做到责任到位,考核逗硬。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气象、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雨情的准确测报,搞好人工增雨防雹。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搞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蓄水保水。港航部门要确保船舶、港航设施及码头物资安全。交通、电信部门要确保道路、桥梁、通讯的畅通,为防汛抗旱优先安排通道。建设、国土部门要认真做好城区村镇房屋的滑坡、防洪排涝和山地灾害监测及防治。商业、物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卫生、医疗部门要做好伤员抢救和灾后疫病防治。宣传舆论部门要抓好重要汛情、重大抢险、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计划、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防洪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上下左右联系,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当好参谋。在主汛期,指挥部要坚持领导同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汛情。驻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帮助地方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加强水库和山洪灾害等安全管理。加强各类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水库按照批准的汛限水位运行,决不允许擅自抬高水位。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完善责任制体系及防御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四)抓好预案修订完善。要认真修订完善城镇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预防预案、水库防洪调度和度汛方案、在建水利和防洪工程度汛方案及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要密切监测重点区域,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地方,汛期要搞好监测预报,做好应急方案。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预案,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五)狠抓各类工程建设。要抓紧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整治、水毁修复、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各乡镇要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督促业主抓紧施工,要求在汛前完工的项目,要按照倒计时的方式排出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在汛前完成;对汛前不能完工的,要做好汛期施工安排计划,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六)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改。4月2日至12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全县病险水库较多,渠系水毁严重,水库道路通讯不畅,部分乡镇对防汛工作认识不足,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不够。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病险工程治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大河道清障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在河道乱倒弃土、垃圾和乱建房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八)加强汛期值班和信息沟通。各乡镇要坚持防汛抗旱值班制,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旱情、灾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及时统计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采集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信息质量。要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要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切实加强抗旱水源管理,要本着“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精心组织,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抗旱用水。要根据旱情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及时修订和适时调整应急供水方案。抓紧对现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增加蓄水能力。要倡导适当调整种植结构,尽力减少干旱缺水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3

防汛抗旱工作关键在“防”,“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织牢织密防汛抗旱安全网,打有准备之仗。小编整理了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欢迎查阅。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第一,坚持“警”字当头,拧成“一股绳”

牢固树立和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守不伤人、不死人、少损失这条底线,坚持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范未然。

一是面对形势要警惕。俗话说“大疫之后有大灾”,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防汛抗旱,与气候、环境都是分不开的。从全球看,气候变化异常,突发性、极端性、不可预见性天气日益增多。从全国看,专家预测,今年我国气象水文年景总体偏差,极端事件偏多,区域性暴雨洪涝重于常年,涝重于旱。自2007年以来,淮河12年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今年发生大洪水几率持续上升。从全市看,气象部门预测我市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入、出梅时间均较常年偏晚,梅雨量较常年略少,汛期平均气温偏高,发生阶段性旱涝的可能性较大,部分地区可能有伏旱。

二是面对问题要警醒。淮南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条件复杂,洪涝干旱灾害易发、多发,且极易出现旱涝急转情况。一方面,我市防汛抗旱点多、线长、面广,地上和地下、内忧和外患、水灾和水污交织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洛河洼、石姚湾行洪堤退建还没经过大水考验,淮河支流、低洼区域、城区防洪排涝等仍有大量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且一旦淮河干流水位上涨,各支流在洪水期间无法向干流排水,便会倒灌或者漫溢两岸,形成“关门淹”。另一方面,近年各级各部门人员调整较多,部分同志没有抢大险、抗大灾的经历,要多组织培训。有的县区还存在物资更新不够及时、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还未完全到位等问题,给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带来较大压力。

三是面对责任要警觉。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统筹防汛抗旱、强化系统治理,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工作。要认真学习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等法规,按照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精心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坚决夺取今年防汛抗旱斗争的胜利。

第二,坚持“防”字着力,织牢“一张网”

防汛抗旱工作关键在“防”,“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织牢织密防汛抗旱安全网,打有准备之仗。

一要守住重点工程防线。在建工程重在抓进度。水利部门牵头,要全面掌握淮干正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九里西排涝站等在建工程进展,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汛前要倒排工期、细化方案,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汛期巡查防守责任人,明确抢险人员和物料,为工程安全度汛提供坚实保障。已建工程重在抓巡查。近年来,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先后建成投用,这些工程都没经过洪水考验,汛前要组织人员对全市近年完工的水利工程进行全面巡查,并制定相关应急度汛预案,及时处置各类隐患,确保发挥效益。谋划工程重在抓落地。水利部门牵头,做好淮干峡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江淮分水岭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谋划工作,力争早日落地。需要强调的是,河湖堤防和水库大坝开口施工工程,各类水毁工程,必须在汛前全面做好相关工程建设,满足度汛要求。

二要守住重点部位防线。一是堤防。我市行洪区建设标准及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高水位时易发生险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及巡查防守、堤坝清表,结合排查出的隐患点,就近备足防汛物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已除险加固的工程,要充分做好巡堤查险及防汛抢险的准备,确保险情有效处置;尚有隐患的堤段,要抓紧落实项目资金,汛前完成隐患处置,确保大堤安全。二是城区。城建部门要完善排水防涝制度体系,加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清理畅通排涝沟渠,做好雨水管网安全运行,确保外洪能防、内涝能排、人员能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强山洪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城建、水利等部门和辖区政府要注重加强对环舜耕山、八公山等山体泄洪通道的排查整治、人员摸底、预案制定,确保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三是矿区。属地县区和采煤企业一道制定完善各类抢险应急预案,特别是封闭井口和受采煤影响发生沉降的区域,要督促管理单位做好度汛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确保汛期安全。四是沉陷区。全市沉陷区面积262.47平方公里,涉及29个乡镇、约30万人。鉴于原有水系被打乱、防洪设施毁坏严重,相关县(区)及单位要明确沉陷区防汛责任主体,密切关注采煤对地面的影响,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修复,主汛期前安全转移沉陷区危房内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五是涵闸。市水利局牵头,要加强年久失修涵闸维修养护,对安全鉴定需拆除重建的,要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尽快实施拆除重建。六是泵站。市水利局牵头,要加强市属泵站及各小型泵站的维修养护,加强对支流水系泵站排查检修、试机,确保险时可用、安全可靠。特别是新曹咀孜泵站仍只有一路临时用电,不能实现全负荷运转,应急、水利要督促供电部门加快供电线路施工。七是中小水库。水库安全度汛是今年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全市有177座中小型水库,其中152座在寿县,仅有的3座中型水库也在寿县,水利局、属地县区要严格执行调度规程,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强化蓄水管理,强化堤坝日常巡查和汛期24小时安全监测,紧盯汛限水位和洪水调度,坚决避免垮坝失事,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守住重点环节防线。一是隐患排查整改要到位。汛前市防指组织排查重点险工隐患14处,特别是潘集区上六坊堤武庙上段发生崩岸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各相关县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逐项目、逐工程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汛前必须完成整改。二是物资储备要充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抓紧补充、完善防汛物资和抢险器材,特别是按照4月中旬市防指督查后下发的工作提示单抓紧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三是预案体系要完善。围绕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加强对预案动态修编完善,抓好预测预报预警预案,增强责任心、专业性,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市水利局要加快制定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管用可行。特别是台风防御、中小水库防汛抢险运用调度、行蓄洪区人员转移、城区防洪排涝、沉陷区人员撤退转移、应急供水等应急预案,要做到措施科学可行、反应灵敏、启动顺畅、处置得力。四是人员队伍要落实。坚持巡堤查险及专业抢险相结合,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明确任务,加强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立足工矿企业与人武部门,重点抓好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尤其要发挥好老村干、老水利工作者熟悉情况的作用,分级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五是防汛抗旱要统筹。去年我市发生较为严重的旱情,给人畜饮水和农业秋种带来极大影响,今年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及蓄水保水,强化水源调度,提前做好现有田间工程、喷灌设备、电力设施的运行养护和沟渠清淤工作,防范涝旱急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城乡用水供应安全。

第三,坚持“严”字为上,做到全市“一盘棋”

防汛抗旱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要严格责任。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特别是各级指挥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了解堤坝、水库和设施状况、周边路况、责任人员情况,以及物资储备位置、品种、数量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科学有序调度。

二要严实作风。各级防指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继续发扬防汛顶着风雨走、抗旱顶着烈日走、水利重点工程多到工地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多到田头走的“四走”精神,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4

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展望来年工作。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那么你知道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吗??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防汛抗旱个人工作总结报告【5篇】,欢迎阅读!

防汛工作个人总结1今年进入汛期以来,防洪度汛形势日益严峻,且持续高温炎热天气给监理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为确保在汛期和高温天气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监理部分析__1_年度的监理项目工程度汛安全形势,进行重点部位的防汛准备和汛期施工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度汛和高温天气监理措施,现就防洪度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防洪度汛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强化防汛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做到早筹划、早安排,防汛重点突出,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防洪度汛的基本目标是: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推进各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序、顺利进展,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不发生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事故。

二、工作机制

1、强化防汛监理责任意识,明确防汛监理职责、责任范围。

在防洪度汛期间,把防洪度汛与工程施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确保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推进现场施工的有序进展。

2、涉及防洪度汛的项目,监理部都重点加强防汛度汛预案的审批,制定切合实际工作的防洪度汛值班制度,在汛期中通讯一直保持畅通,随时处理应急事务。

防洪度汛值班监理人员及联系电话书面上报业主的同时也向监理公司报送备案。

3、防汛值班监理人员在监理日志上填写有关防汛值班情况,并认真记录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处理结果等。

遇有重大问题事项,就及时向有关方面上报。

三、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指导效果

特别关注__气象台、__市气象台及工程所在地的沙河县水文气象台的气象、水情信息,及时做好对气象部门的信息的响应工作,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四、督促施工单位编报防洪度汛预案并落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督促施工单位编报__年防洪度汛预案及重点施工部位超标洪水(暴雨)应急预案。针对防汛需要,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同时针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总结,并对防汛预案进行修订与完善,为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防汛工作个人总结2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防汛指挥部防汛减灾工作要求,我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认真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经过全镇人民共同努力,我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防汛减灾各项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峨山的和谐稳定、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现将我镇今年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教育。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我镇将此工作列入了重要日程。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镇长、大调办副主任为副主任、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提高群众对防汛工作的认识,通过召开镇、村组会议,加大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针对赶山河、虎溪河、卢堰河、格子沟、团结水库和工农兵水库等防洪区段村民重点加强宣传。

二、完善制度建设,细化责任分工。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抗旱防汛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分工、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等任务。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均落实了具体人员,明确了具体责任,为我镇安全度汛切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摸排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旱、汛情况观测。

多次组织人员对防汛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惠邻8、9组内涝隐患点落实了专人监测,并落实惠邻村支书、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雨天的水域情况,一旦有险情发生,立即逐级向上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人员疏散群众、抢救财产,限度地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陈家大院容易内涝的7户群众分别落实了投亲靠友避难点,确保洪水一旦来临,能够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各村设立旱灾、汛情况观察员,由村水务员担任,负责观测本区域内旱灾和洪水发生情况,能在做好灾情及时报告同时,组织人员,迅速在现场解救伤员、疏散村民、抢救财产。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损失减到最小。

四、加强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

我镇及时制定了防汛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了一次演练。在演练中,应急分队一接到险情报告,立刻紧急集合,并迅速赶到险情发生地,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开展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医疗救助、后勤服务等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了一旦发生险情,队伍能快速反应、有序战斗、尽力量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配足配齐防汛物质,做好管、存、用工作。

及时清点了防汛物质储备情况,完备了抢险车辆、沙石石块、木桩、锄头、编织袋、雨衣、救生衣、救生绳、食物等物质储备。储存物质做到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随时取用。

六、严格防汛值班,确保讯息畅通。

根据相关要求,镇、村(社区)、相关各单位均制定了防汛值班表,落实了值班人员、健全了防汛值班制度,严格要求主要领导、值班人员等在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落实了各村(社区)具体灾情报告信息员,确保了灾情信息及时发现、迅速上报。

七、下一步防汛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更新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村(社区)防汛应急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镇机关防汛值班纪律,并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督查力度。严格要求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大汛期排查治理力度,一旦发生汛期事故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

防汛工作个人总结3今年来,防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防汛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2015年防汛工作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牢固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合理调度,坚持提前转移群众、及时抢险救灾,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201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及早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一是思想早动员。汛前加大防汛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组织培训等形式,让全县干部群众能够树立洪患意识,提高全民的防灾避灾能力,对洪涝灾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3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分管领导、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乡(镇)水利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私营水电站负责人等150多人,会上传达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2012年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是汛前早检查。20__年2月中旬,县防指充分抓住汛前有利时机,组织技术干部,由县水利局领导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汛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县重要堤防、小(2)型以上水库、重点山塘、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在3月下旬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水工程安全度汛。

三是预案早修订。3月份,县防指制定下达了全县20__年各类水库的度汛方案。同时,县、乡防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工程特性改变等因素,及时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提高各项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物资早准备。汛前,县防指制定下达了县、乡两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全县共落实了铅丝2吨、水泥50吨、编织袋5万条、块石0、5万方、沙石料1万方等防汛物资储备。

五是队伍早整训。汛前,由县人武部组织对县、乡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进行了整编,县防指组建了90多人的应急抢险队和应急救生队,各乡(镇)也分别组建了30-50人的应急小分队,并于5月中旬进行了为期7天的冲锋舟实战演练,为我县抗洪抢险救灾储备了更多的专业人员。

二、牢固落实汛期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责任制,并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洪工作的全过程。县委、政府重要领导对防汛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亲临县防办及各乡镇检查指导工作。汛前,县防指及时充实调整了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在汛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水利工作领导任乡镇防办主任。县防指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的有线电视网络,将全县各类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各类工程安全度汛。汛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多次对全县所有水库、水电站、山塘等各类水利工程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尾沙坝、危旧房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及时预警,积极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今年来,县防指多次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矿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汛会商会议,分析水情、雨情,并依托“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这个平台,建立了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根据预警系统监测,当遇有超警戒雨量时,县防办及时通过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短信群发平台向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防指责任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预警信息,村、组防汛责任人再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规定的预警方式向危险户预警信息,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四是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制定了水库安全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统一印制了《县小型水加安全员手册》发放到水库安全管理员手中,强化了对水库安全管理员巡查观测、查险、报汛、水库日常管护等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县防办和县水利局于3月12日,对全县乡(镇)防办专职人员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进行了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乡镇防办工作内容和要求,水库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水库日常巡查的要求和方法,水库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五是严肃纪律,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多次对乡(镇)防办防汛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制定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在3月全面完成了小型水库“四保障”工作,共修通上坝公路6条,建设水库管理房34座,扩降溢洪道2麻,50座小型水库全部储备了现场抢险物料。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总结回顾今年我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但是纵观全局,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乡(镇)乡镇防办虽然成立了机构,但是除水利员以外,其他工作人员均属兼职,导致乡镇防办工作人员不够稳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水利员既要负责做好防汛工作,还要参与乡镇其他中心工作,日常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一定程度影响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二是乡(镇)财政较为紧张,防汛抗旱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作所需,建议上级加大防汛抗旱专项经费的扶持力度。

在今后的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扬长避短,努力做到在思想上一丝不苟,在责任上一环不漏,在措施上一抓到底,在指挥上一着不失。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抢抓时间,狠抓落实,努力夺取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防汛工作个人总结420__年,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以防洪保安为主,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和演练,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强化落实防汛抗旱值班、各类险情的应急处置等具体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我镇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镇辖区内56个行政村,45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1147人,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大镇。镇内有_溪、大堰塘、杨柳3座水库。杨家坝、白磷岩两个在建工程和宜巴高速的等大型建设项目。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精心安排,全面部署

3月5日,我镇召开了今年第一次防汛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对我镇境内的在建工程和涉水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检查,4月15日召开了全镇防汛工作会议。会议对我镇的防汛工作作了动员、安排和部署。传达了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及上级防汛指挥部对防汛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了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防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镇直各有关部门也按照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及时对组织机构、人员调整、预案完善、防汛检查、水毁修复、清淤排涝、物资储备、抢险演练、船舶管理、信息报送、警报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周密、全面安排布置。

(二)严格执行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工作落实

做好防汛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今年,我镇防汛指挥部以落实行政_防汛减灾责任制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建立键全了防汛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执行到位。

(三)扎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1、抓好汛前大检查

从3月初至5月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全镇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汛前大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领导检查和技术人员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并加大了突击检查力度。在各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防汛办还增派力量,配合国土、交通城建、水利、安监等部门分别对全镇的水库、塘埝、沟渠、山地灾害、排水管网、涉水企业、宜巴高速工地、交通要道、船舶、险工地段和在建工程等做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度汛检查,对检查情况形成了专题检查报告。

2、抓好隐患整治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不定期督促整改到位。整改的重点是着力解决宜巴高速工地防洪情况、病险水库、河道泄洪道通畅情况、山地灾害危险区等突出问题。对因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了预案,落实了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开展了沿渡电业防洪挡墙和河道清淤工作;规范全镇河道采砂作业;另外,派出干部深入防汛重要区域,走村串户,广泛宣传,以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3、抓好防汛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防汛指挥体系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防汛责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防汛办对防汛预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并上报县防汛办。并针对罗溪河流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罗溪坝防汛抢险临时指挥点,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物资,积极有效的应对沿罗路受阻后罗溪河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可能受山洪灾害影响的村进行了普查和分析,并针对不同实际情况制定了山洪避险预案。

4、抓好防汛物资储备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努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特别是重灾时群众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粮贸、供销、供电、供水、通讯保障、医疗卫生、物资供应等部门都制定了各种应急安排措施。搞好镇防汛办和罗溪坝临时指挥点的物资储备,安排专柜专人保管。

5、抓好防汛值班

为了更好的搞好防汛值班工作,今年镇党委政府把防汛值班室从水务中心搬到镇政府,花5万多元购买相关设备和防汛救灾物资,请县气象局安装自动雨量计,大大改善了防汛值班的工作环境,增添了防汛物资储备和相关硬件设施。汛期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汛值班制,落实了防汛值班责任制和领导带班责任制。县上有关领导、县防汛办和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突击检查和电话抽查值班情况,全镇防汛值班状况良好,没有发现值班人员脱岗、带班领导无法联系的现象,相关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和迅速的处理。

(四)切实做好了防汛救灾工作。

今年7月15日22时40分至7月16日凌晨3时12分,我镇遭受了三十年一遇的暴雨袭击,是1987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其中15日晚11时至16日凌晨1时两小时间降水量达到129毫米。突如其来的暴雨导致山洪肆虐,使全镇56个村不同程度受灾,重灾村有37个,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巴巫线、双神线、沿罗线及大部分村组公路全部中断。全镇公路受损里程近200公里,大面积塌方达500余处,其中巴巫路毁坏近30公里,最为严重的是姚家滩路段,塌方40余处,塌方量达到500余方;双神线塌方2处,塌方1000余方;镇内公路(村级公路)全部受到影响,不同程度的毁坏路段近170公里,沿罗路损坏10多公里,已完全瘫痪不能通行,樟树、金斗、界河、马桑等村公路损失十分严重。罗溪通往_溪的钢混结构人行桥被冲走,在建的罗溪河吴家院子钢混桥被毁。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余元。冲走机动车13台,全镇倒房户186户472间,其中倒光户69户215间,倒间户130户257间;危房户191户1116间,其中严重危房户41户104间。罗溪坝集镇部分房屋内积水达到3米以上,房屋内冰箱等生产生活用品被山洪冲走,西边淌12组、14组、16组共10户农户房屋被淹。直接损失1800余万元。农业畜牧业企业及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也损毁严重。

7月15日晚12时镇防汛办值班人员和全体在家党政领导及镇直单位干部在镇政府集结待命。16日0时39分,沿渡河镇党委政府启动防汛应急救援预案,镇主要领导带领救灾人员分赴各受灾现场,全力指挥救援。因沿罗路中断,无法到达罗溪河现场,镇党委政府委托罗溪村书记钱坤贤代表镇党委政府进行抢险救灾。同时通知全镇56个村主职干部负责各村的抢险救灾工作,通知宜巴高速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要求他们全力转移受灾人员,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灾情之严重,前所未有,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科学救援,为灾民的安全转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安全损失。灾后全体干部积极有效的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降低灾害损失,确保灾后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缺乏资金投入,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人员培训方面还存在较大欠缺。

2、大型工程项目损毁和堵塞排洪设施严重,弃渣弃土的堆放易影响行洪安全,部分防汛预案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3、水库整修资金短缺。

近年来虽然陆续争取了一些资金对辖区内的水库进行了整修,由于资金少,整修都不彻底,至今还是空库运行。因此,请求上级加大对本镇水库整修资金的投入,排除隐患,排除忧心,让水库正常蓄水,早日发挥水库的效益。

4、防汛信息和情况收集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今年防汛信息的报送工作得到了加强和规范,重大灾害天气在镇广播电视台播出,但有线电视覆盖面有限。同时,防汛信息的监测和采集、报送、手段仍然十分落后。

防汛工作个人总结5关屯乡北接润河镇,东接半岗镇,西、南被淮河半包围,全乡有7个行政村,8126户,33059人,总面积为59平方公里。境内有邱家湖行蓄洪区,孔、王、李三湾行洪河道,有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北副坝、润赵保庄圩、古城保庄圩,有三里电力排灌站、王集排涝站,两个保庄圩上有7个穿堤涵闸,是颍上县防汛要地。

今年5月份,乡政府就出台了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计划[关政(20__)20号],出台了关屯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关屯乡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9个指挥所,并划段包干。

6月29日以来,淮河上中游连降暴雨,河水猛涨,遭遇了54年以来的特大洪水。我乡从7月3日开始邱家湖指挥部上人防守,长1810米,由乡党委委员王文新带队,在凌圩村、古城村两防段搭庵棚14个。到7月11日下午17时,邱家湖铲堤行洪,行洪前大堤未出现任何险情。

7月5日,润赵、古城两个保庄圩指挥所成立,润赵防段长5500米,由乡党委副书记何超宇同志负责,又划分王集段(由副乡长林颍负责)、关屯段(由党委委员蔡玉贵负责)、连台段(由副乡长李先田负责);古城保庄圩防段长7400米,划分古城段(由乡党委委员吴炳负责)、三里段(由党委委员马仲成负责)、凌圩段(由党委委员卞尔玺负责)。到7月11日,润赵保庄圩外口水位27、82米,古城保庄圩外口水位27、46米,均创历史水位。在7月10日夜1时,邱家湖前线指挥所副指挥蒋灵、潘家俊、李学富到乡政府召开全体乡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会议,要求7月11日完成两个保庄圩堤顶加高任务。11时凌晨始,两个保庄圩开展了一次人类智慧与洪水的大较量活动,盛堂乡外援民工1200多人,三十铺、六十铺镇调来200名青壮劳动力,本乡上民工5000人,动用挖掘机10台,小四轮240辆,用5天时间进行了两圩堤顶加固除险工作,两圩堤顶高度超过了28、5米,加固堤防15公里,完成土方1万立方米,使用草袋2万条、塑料纺织袋6万条,确保了圩内近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邱家湖行洪今年是第15次,均在关屯乡境内切口,我乡群众为顾全大局,保护下游利益,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接到行洪命令时,有些干部、群众想不通,有思想情绪,甚至部分群众有过激行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用真情化解矛盾,及时清理湖区财产,确保按时行洪和行洪时无人员伤亡。

大汛到来,带来了大灾,邱家湖境内三个村的庄稼、树木、渔塘被洪水吞没;两个保庄圩涵闸关闭,形成内涝外洪的局面。全乡低洼地内涝绝收,截止到今日,全乡受灾面积1、2万亩,成灾面积0、9万亩,绝收面积0、69万亩,其中邱家湖绝收0、5万亩,受灾人口2、2万人,成灾人口1、5万人,因灾倒房47户107间,损坏房屋263户,538间。现仍有积水村庄凌圩村的凌圩、王庄片,连台村的油坊片,漂渔塘500亩,水毁工程8处,道路、桥梁在水面之下无法估计损失,现统计农业损失838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我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邱家湖前线指挥所的坚强领导下,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动员全乡干群,众志成城,团结拼搏,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一是成立了关屯乡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由书记、乡长何继武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制定生产救灾方案,发扬抗洪精神,完成生产救灾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好排涝,启动三里排灌站,王集排涝站泵机5台,775千瓦,现已开机1195台时,耗电28万度,抢排积水0、355亿立方米,其中三里清理开挖排排水沟1公里,排出水稻1500亩积水;三是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下拨救灾资金5万元,救灾面粉5吨,救灾大米2吨,救灾蔬菜6、5吨,接收捐赠款4万元,捐献物价值1万元的面条、瓷盆,都已分配下发。所有款物经公示、公告后发放到灾民手中,主要解决了受灾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的生活困难;四是成立了医疗小分队,设立了3个医疗点,发放救灾防病明白纸5000余

份,接受患病群众100余人,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对乡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对退水村庄逐户消毒,发放漂白粉晶片,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并开展了高温堆肥工作,把清理的杂草、淤泥粪便等堆积沤肥,保证灾后无大疫;五是稳定社会秩序,安装村村通广播大喇叭,装275千瓦扩音机7台,喇叭108个,拉开广播线路15公里。通过广播宣传党和国家的扶持政策,传播中央、国务院领导人到灾区视察的声音,了解国家对于行洪的补偿政策等,稳定了人心。目前,关屯乡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我乡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他们用实际行动实践了_,从防汛开始至今,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副书记何超宇同志负责的防段,子堤加固工程得到省、市、县领导的好评;下派干部张德是关屯村第一书记,从开始防汛那天起,没回过家一次,中间有病不下火线。全乡每一名乡、村干部都尽职尽责,通过艰苦奋斗,人人争先,不怕困难,才使得我乡两圩安然无恙,顺利通过淮河一次次洪峰。

通过小结,我乡目前存在一些难题:一是抗洪形势依然严峻,圩外口水位仍在26点左右,处在高水位,堤防长时间浸泡,险情可能随时发生;二是排涝效果差,受多次降雨影响,内涝水位长涨,绝收面积继续扩大,灾情将进一步加重;三是防汛经费紧张,11日用动用的挖掘机、小四轮费用无力承担,现在催要机械费用的不断;四是水利设施损坏严重,通过大小考验,我乡基础水利设施薄弱,内涝排水不畅,行洪区道路、桥梁损坏无法估量;五是灾后重建困难,倒房户大部分是困难户,我乡人均收入低,灾民无力建房;六是灾后防疫任务重,灾后是高温,是疫情多发期,防疫工作难度大。

沿淮人民有自强不息的精神,我们对下一步工作也充满信心。

一是不放松防汛工作,加强巡堤值班、查哨,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不收兵,责任段责任人不变,确保大堤万无一失。

二是抢排内涝,开展好生产自救,三里、王集两站继续开机排涝,7个涵闸科学调度,专人管守,及时抢排内涝,搞好补种改种,退一亩补一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是加强防病防疫,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高温堆肥工作,保证灾后无大疫。

四是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搞好灾后重建,如实报灾,由工作组核实灾情,争取扶持资金,使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5

做好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等灾害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涝防台风等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__省水法实施办法》、《__省防洪条例》、《__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__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和城区内涝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一)自然地理及水利工程概况

__镇西起__河,东至连江路,南靠福新路,北到金鸡山洞口。全镇面积11.3平方公里,辖区共有4个行政村,12个社区,户数32089户,人口9.58万人。__镇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年平均气温度16.9°C,年均降雨量1342毫米,无霜期312天,适宜亚热带、温带农作物生长。镇辖区主要河流为登云溪,河道全长10.3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0.9‰。城市内河为__河__段、凤坂二支河,东郊河、化工河。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东北三环__段、二环连江北路段,长乐中路、福新路、塔头路、三八路、通讯覆盖为100%。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共有1处,6户。共有居住人口24人。处于低洼地带共有2处、10户,共有人口25人,危房2处12户12人,地下车库35座。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暴雨主要特征

暴雨:梅雨锋和台风雨是形成我镇大面积暴雨的重要天气系统。每年4~6月为梅雨季,此时我省处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西北侧,西南暖湿气流和南下冷空气在我省上空交汇形成梅雨锋,如果副热带高压稳定少动,将形成梅雨静止锋,产生连续多次大面积暴雨,过程历时可达5~9天;每年6~10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暴雨强度大,一次强台风登陆,2~3天内暴雨中心雨量达到800mm并不罕见。直接由台风形成的暴雨历时短,暴雨笼罩范围小,一般为2~8万km2,但当台风登陆后形成的低气压若与南下的冷空气相遇,可形成大面积暴雨。

2、洪水成因及主要特征与风险

我镇地形北高南低,建成区内有多条内河,每年5—9月份为雨季。其中7-9月间为台风暴雨集中期,其特点是来势凶猛、历时短暂、雨量集中。降雨类型多为锋面雨,量多面广,在此期间,上游闽江流域也恰逢雨季,闽江水位上涨,直逼__市区,与辖区流域降水汇集,往往会造成水灾内涝。

(三)洪涝防御体系及工程措施

我镇主城区防洪工程主要系市属的登云水库。汛期来临前,各有关村(社区)及水库管理单位进行水库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水库溢洪道上的杂物,确保汛期水库排洪顺畅。

(四)重点防护对象

镇级党政机关要地;城区经济中心等重点部位;地下商场、地下配电设施、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铁路、公路等交通干道以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一)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镇农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村(社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2、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上级防汛及气象部门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警报,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传达到各有关成员单位。

(2)提出防洪防台风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执行、转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下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完成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和协调驻镇有关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2)镇效能办:负责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镇财政所:组织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应急除险加固、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镇防汛指挥部以及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市、区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用。

(4)镇

城建办: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在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恢复市政设施、城市供水工作。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查等工作。(5)镇政府办: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6)镇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7)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8)镇教育组: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9)镇园林所:负责组建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抗灾期间,做好镇辖区内树木抗台加固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的修复工作。

(10)镇城管办:负责搞好城区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通畅。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阻洪漂浮物,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清理。

(11)镇企业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企业成立防洪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和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12)区安办: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镇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洪的日常工作和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的建设、监督和管理,搞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及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4)__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5)其他镇直各部门: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防御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镇防汛办负责将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等监测、预报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及时向社会有关信息。

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行,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农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在险情发生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级别划分

1、江河洪水预警: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2、内涝预警:按降雨、闽江洪潮水影响、台风影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3、台风预警: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三)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每年汛期前召开全镇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汛期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患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汛前落实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3、工程准备。按期完成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病险工程和涉江涉河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镇防汛办负责修订完善__区__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制订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洪水调度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编制部门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主要以袋类和抢险救生物资为主;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的要求储备防汛物料;有防汛抢险任务的成员单位,按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器材;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按自保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闽江洪水预警行动

当闽江出现洪水时,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后,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跟踪闽江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洪水预警信息。

2、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和气象部门专业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将有关明传电报、天气预报传真到各村(社区)知悉,做好__区__镇暴雨内涝预警信息以及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各村(社区)及有关防汛成员单位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或物资。

3、台风灾害预警行动

镇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五)主要防御方案

(1)进入汛期,全区小(二)型以上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运行。

(2)当降雨达到五年一遇标准时(24h雨量约167mm),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对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应实施交通管制,并加强对全区内河的巡查,及时清除内河阻水漂浮物,确保内河及明渠行洪畅通。

(3)当遭遇台风强降雨,内河水位仍持续快速上涨,城区将出现严重内涝时,区政府动员令,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及时实施地下室封堵及低洼地带、危房危屋人员转移工作,并根据受淹情况适时扩大交通管制路段范围,必要时联系驻军部队增援,投入紧急抢险救生。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应急响应

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Ⅳ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

c、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检查督促水库按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运行调度,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降雨监测,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镇党委办、镇政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及时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

(4)镇气象部门做好降雨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Ⅲ级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c、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d、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内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洪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镇气象部门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镇防汛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汛情。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各乡镇(街道)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人武部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驻区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Ⅱ级响应;

b、流域面积在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c、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严重内涝;

d、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镇、武警部

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负责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镇气象部门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镇防汛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向社会暴雨、洪水等汛情信息。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各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镇民政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生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镇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Ⅰ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Ⅰ级响应;

b、小(二)型以上重要水库发生跨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驻镇部队、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并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必要时,镇党委或镇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3)必要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兵力、物资等方面支援。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继续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镇气象局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7)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8)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堤的巡堤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9)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0)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降雨过程结束以及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后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此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政府办公室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区的支持。

(3)镇区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预报我镇有较大降雨或台风将在48小时内影响我镇时,为Ⅳ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及时预测预报降雨信息,并及时报告镇防汛办。

(2)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气象及水文部门和市防汛办预测预报降雨和闽江潮位信息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调度指令。

2、Ⅲ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区防汛办、省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镇降雨量可达100mm以上;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Ⅲ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办领导带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水库泄洪调度指令。

(3)镇城管办要做好道路雨水集水口、内河阻水设施的清查、清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本系统本辖区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

3、Ⅱ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五年一遇(167mm),且降雨仍在继续;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22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Ⅱ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密预测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向社会强降雨信息。

(2)镇防汛办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暴雨内涝的发展趋势,部署重点防内涝工作和应对措施。

(4)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对全镇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和过街地道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5)各有关村(社区)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镇、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

4、Ⅰ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200mm以上;或台风12小时在泉州至宁德之间登陆时,为Ⅰ级响应。

(1)镇气象局继续加密预测预报,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暴雨内涝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3)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内涝灾情和由内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镇农口要组织各村(社区)、各水库管理单位对各自管理的水库进行巡查,各水库水位要按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调度运行。

(5)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根据受淹路段范围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疏导和受淹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

(6)各村(社区)及镇直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及时封堵地下室,转移低洼地带、棚户区的人员,有地下商场的要停止营业,转移疏散人员。

(8)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部队、武警部队投入内涝区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降雨过程减弱,预报后期无较大降雨或降雨过程结束,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把防涝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城市正常运转和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尽快恢复城区干道交通,修复城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1)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必要时成立地下室、低洼地应急排水组,调运抽水设备。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防台风应急响应

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台风生成编号,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并进入东经130°度以西,北纬17°度以上,气象部门台风消息,为Ⅳ级响应。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为Ⅲ级响应。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后,及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村(社区)加强值班,并要有领导带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及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影响是以沿海开始出现8级风或暴雨为标准)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Ⅱ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由防汛、气象、水利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3)镇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预测预报,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的手机短信。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和部署,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区域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6)必要时,镇党委办、镇政府办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7)必要时,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分头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及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9)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及救生器材。镇人武部迅速组织好军、警抢险救灾队伍,一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Ⅰ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次紧急动员与部署。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

(4)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登陆、严重影响或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抓好低洼、危房、工棚、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应急响应工作。

(6)镇城建办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辖区内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幼儿园适时停课;

③对部分区域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④报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镇党委办、镇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应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人武部协调驻镇军、警抢险救灾队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全镇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效能办对各部门、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响应结束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阶段信息。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奔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省、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镇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办。收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社区)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通讯干线中断时,利用卫星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通信部门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镇防汛办要做好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镇人武部协调驻镇部队组成的抢险突击队伍,负责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治安保障:__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一线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物资、供应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调配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

4、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6

主汛期即将来临,防汛防旱工作再一次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昨天,市委包哲东副书记专程到我们苍南检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今天,县委、县政府又专题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作进一步落实、部署,足以说明我们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对当前防汛防旱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刚才,县水利局林周良局长代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回顾了总结____年防汛防旱工作,分析了今年的防汛防旱形势,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意见和具体部署;池方岳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对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作了很好的重要讲话,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今后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确保今年防汛防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各乡镇职能部门工作千头万绪,防汛防旱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应该说,____年各乡镇、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思想统一,措施得力,经受住了百年不遇的旱灾和"9.16"特大暴雨的考验,基本实现了安全度汛,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奋斗在防汛抗灾第一线的同志们特别是水利系统的同志们在防汛防旱工作中做出的巨大努力和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但纵观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刚才池县长在讲话中进行了深刻分析,为此,全县上下必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势,对我县水旱灾害多发的特殊县情要有足够的认识,对今年发生水旱灾害的可能性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我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对我县乡镇、部门有关人员防汛防旱工作的思想认识要有审慎的评价。为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在这里,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关键在领导,领导的责任无比艰巨和重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核心,是要确保在现有防洪标准情况下不出现人为事故灾害。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过细、过细、再过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对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亲自组织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加强具体指导,把工作做细、做实。当前,要抓紧对防汛防旱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部署、检查和落实,有关领导要及时熟悉责任区内的防汛情况和特点,掌握防汛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项防汛工作,所有防汛重点部位和地段,都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在苍南广播电视报上把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布,在抓好责任制的同时,要抓紧制定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查办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有关部门要按防汛责任制的分工,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灾工作进行研究,作出安排,立足本职,认真做好一切准备。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重点抓好水利建设、水利工程优化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发展计划、财政、电力、交通、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调度工作,随时为防汛抗洪提供便利条件。气象、水文部门要做好天气、水情的预测预报,加强信息交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民政、卫生防疫、农业、公安、新闻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夺取今年抗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作出自己的贡献。总之,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尽职尽力,打好防汛防旱的总体战役。

三、要树立全局观念,实施统一指挥

在防汛防旱过程中,全县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相互支持。要始终保持防汛工作政令畅通。在水情调度、物资分配、抢险救灾等防汛调度重大问题上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乡镇必须

严格执行。下一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服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县直属各部门要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这是一条严肃的纪律,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对拒不执行调度方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查处。

四、要以临战的姿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要求,检查落实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7

在全*进入主汛期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一届*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暨2008年防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过去五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分析今年防汛抗洪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防汛抗洪工作,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新胜利。刚才,*水利局胡琦龙局长汇报了*年的汛情、灾情、去年汛期结束以来的工作情况,*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文局、*民政局负责同志分别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作了汇报发言,并就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过去五年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

*年以来的五年,是我*防汛抗旱工作极不平凡的五年,全*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导致的水旱灾害十分突出。一是区域性强降水过程引发的山洪灾害发生频繁,损失严重。据统计,五年来全*5县市共有55.37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118人,房屋倒塌20023间;农作物受灾47.11千公顷次,成灾26.82千公顷次,绝收7.16千公顷次,因灾减收粮食60021吨;大牲畜死亡5126头,水产养殖损失1.57千公顷、产量5980吨;毁坏三级以上公路路基路面90.9公里;主要江河堤防决口53处、长5.01公里,损坏489处、长39.01公里,主要江河护岸损坏337处;损坏骨干沟渠137处,损坏水电站12座,损坏骨干输电线路35.41公里、通信线路193公里。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6亿元。特别是*年发生的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7·5”、“7·20”特大洪涝泥石流灾害,直接经济损失6.68亿元,占五年总损失的81.9%。二是冬春降雨偏少,年年受旱。据统计,五年来全*共有127.99千公顷次农作物受旱。其中:受灾95.41千公顷次,成灾57.37千公顷次,绝收3.17千公顷次;旱灾损失粮食3.13万吨、经济作物价值1.11亿元。尤其是2005年发生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50年一遇特大春夏干旱,共损失粮食产量1.71万吨、经济作物价值0.63亿元,分别占五年旱灾总损失的54.6%和56.8%。同时干旱影响也由以往以影响农业为主逐步扩大到影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干旱期间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严重的洪旱灾情,*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正确指挥、果断决策,各级各部门紧急动员、团结协作,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奋力抢险,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广泛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成功地抗御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洪旱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确保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防汛抗旱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防汛抗旱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亲赴一线察看灾情、慰问群众、指导工作。*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层层分兵把口,部署周密,指挥有力,调度科学,靠前指挥,争取了防汛抗旱的主动权,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二是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五年来,我*继续加大了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全*水利工程完成投资约8.5亿元,累计新筑堤防35.73公里,加高培厚堤防117.53公里,新建堤防护岸35.98公里,疏浚河道125.44公里;开工建设大(二)型、中型水库各一座,新建小型水源工程444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1255件,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座等。这一大批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在*年“7·5”、“7·20”洪灾期间,我*库塘没垮一库一坝,主要江河堤防都发挥了较好的防洪作用,有效保护了沿江、沿河两岸人员和财产的防洪安全,防洪效益显著。

三是应急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五年来,全*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制定和落实了各类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得到健全和完善,应对突发性洪旱灾害的能力明显提高。气象、水文站网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完善,自动化程度明显提高,增强了预测预报能力,特别是德宏高密度自动雨量站网的建设,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雨情信息支持,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判断汛情、灾情和指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各级实施防洪调度和人员安全转移赢得了主动,减灾效益显著。

四是防汛抗旱的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洪旱灾情发生后,*县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组成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确保了应对突发水旱灾害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全*各行各业紧急动员,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地投入抗灾救灾。特别是人民和武警部队官兵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五年来,全*累计投入抗灾救灾人力约153万人次、资金3205万元,累计挽回粮食损失1.56万吨,其它财产损失1.29亿元。

五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得到进一步贯彻。我*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从防御设施建设、安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机制、提前疏散转移、易地搬迁安置等方面认真做好危险地区群众生命安全的保障工作,有效减少了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过去五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防汛抗旱责任制仍不落实,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防御能力还比较低,水库、水电站防洪管理仍有死角,防汛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迎接新挑战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强调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等。这些都与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相关,是党中央对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生态文明进步,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大为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抓好落实。

当前,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今后一个时期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增长态势,加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力度,这些都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对于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防汛抗旱工作非常重要。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防汛抗旱工作的首位,但是,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对人民的生命和生活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因此,防汛抗旱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把防洪保生命安全、抗旱保供水安全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对防洪调度决策、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现有防汛抗旱工程体系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近几年来,我*加大了大江大河防洪工程治理、水源、灌溉、节水工程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的力度,但中小河流、小水库标准低、隐患多、水利化程度低、供水保障率不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仍然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防洪抗旱能力还远远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是气候异常,极端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近年来,暴雨和高温等极端天气不断增多,洪涝、干旱、台风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出现频率与强度明显上升,对全球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局部暴雨、超强大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测预报和监测水平,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防汛抗旱管理能力弱。由于长年资金投入少、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诸多因素,我*防汛抗旱部门防灾抗灾能力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水文气象预测预报、信息传输、应急反应、预案可操作性、综合协调、灾情评估、抗洪抗旱抢险技术装备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五是随着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的普及,当今社会信息传播十分迅速,新闻媒体对汛情、旱情、灾情的快速、详细、密集报道,公众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高度关注,既扩大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也增加了防汛抗旱工作的透明度,使之能够得到更多的监督和评价,必然对传统的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少洪涝和干旱损失,维护良好生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做好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依法防控,规范防控程序和防控行为,切实把防汛抗旱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坚持科学防控,遵循客观规律,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综合防控,落实领导责任制,有效组织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五是坚持主动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预案体系,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成效;六是坚持人水和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洪水风险和水资源条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总之,我们要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入分析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要事来部署,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来实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高我*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我国举办奥运会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目前已进入了主汛期,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掌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下一阶段,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制订和落实责任制是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核心,是《防洪法》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是我们防汛抗旱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的整体效能。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部门负责同志要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防汛抗洪的重任,要将行政首长责任制真正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不论是防洪工程建设还是汛前准备,不论是防汛检查还是抢险队伍组织,不论是物资储备还是防洪调度,不论是人员转移安置还是抢险救灾,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挂帅必出征、出征必作战、作战必务实。同时要不断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监督机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因、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抓好以水库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防汛任务的工程设施的运行和建设管理,对病险水库、江河险工险段、水毁修复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在建水电开发工程等重点地区和工程要加强监测巡查,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到防御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抢险有方案、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特别要落实好人员避洪方案,做到细化到户,落实到人。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水库安全度汛不仅关系到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更关系到水库下游城镇、乡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水库的防汛安全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认真贯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以及调度运用计划等,切实加强各类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库工程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汛限水位运行,决不许擅自抬高水位,病险水库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抗灾合力

*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一盘棋的思想,在*防指的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下,加强联系,强化协作,团结一心,当好*委、*政府的参谋,切实担负起全*防汛抗旱的大任。对*防指布置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调令,各成员单位要带头执行,积极完成,不能讲条件、摆客观,更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战机。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及天气趋势的监测预报,尤其是局地强降雨的监测预报,加强会商,及时通报给*和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监测、预报工作,提高预报精度,增长预见期,重要汛情出现后,要及时加大监测和预报力量,做好滚动预报,为洪水调度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水利部门要加强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科学调度,及时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指导;抓好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监测,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启动防灾预案,督促落实临灾应急措施;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和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工作;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高等级公路、交通枢纽干道和危险路段的巡查,及时排出灾害隐患,对出现的灾情要及时组织抢修,确保运输畅通;农业部门要针对洪涝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抗洪抢险救灾资金;人民、武警部队要充分发挥抢险救灾的突击队作用,支援地方搞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其他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本部门所辖位于洪水风险区的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制订防御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把防灾避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县市防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

(四)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一是要切实落实防御山洪灾害责任制。要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特别抓好基层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制落实到乡、村和具体责任人。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有关部门要对山洪灾害多发区进行认真勘察,确定防御重点,抓紧修订、完善和细化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抓紧落实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要加强山洪灾害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各级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山洪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工具向公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实时监测信息,提前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群众。四是要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的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五)切实做好救灾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做好救灾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既要抓抗洪,又要抓救灾;既要抓防汛,又要抓生产。要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让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洁净的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医。特别要搞好卫生防疫和医疗巡查,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同时,要采取措施,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对已经绝收的农田要及时改种和补种。对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资金,要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督促检查。

(六)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8

1.1编制目的

完善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减灾体系,促进三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5号)、《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2006〕16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风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热带风暴、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首要任务,防汛与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把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三防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三防工作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1.4.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三防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三防工作负总责。

1.4.4广泛动员,协同应对。按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5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三防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2.1省三防总指挥部

省防总由省人民政府分管三防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和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卫生厅、环保局、海洋渔业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水文局、海事局,民航中南管理局,省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省物资集团,广州铁路集团,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省防总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省的三防工作,负责拟订全省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制订大江大河洪水防御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全省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订和实施防御水旱风灾害预案;督促指导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清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三防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检查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使用和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省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省防总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防办),挂靠省水利厅,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省防总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省防总的相关会议,督促落实省防总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全省三防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各地三防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省防总的日常工作。

2.2各级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

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三防指挥部,在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三防工作。三防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驻地、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以及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其办事机构挂靠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3.1.1.1省气象局及属下的各级气象局和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省气象局负责全省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防总及相关部门。

各地气象部门负责本地区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和报告。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150毫米时,每12小时所在区域未来24小时或12小时降雨预报;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200毫米时,每6小时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的降雨预报;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250毫米以上时,每3小时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的降雨预报。预测结果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3.1.1.2省水文局及属下的水文分局和水文站负责江河流域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24小时超过100毫米时,须立即将资料报送同级三防指挥部门。

江河汛情按下列要求报送:

(1)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

预测的洪水标准水情的报告和预报时限

小于5年一遇每12小时或2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一次洪水预报

5年~10年一遇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一次洪水预报

10年~20年一遇每8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20年~50年一遇每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50年一遇以上每两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2)西江(广东境内)、北江、东江、韩江支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流域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

预测的洪水标准水情的报告和预报时限

小于5年一遇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和洪水预报

5年~10年一遇每12小时或6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

10年~20年一遇每6小时或3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预测的洪水标准水情的报告和预报时限

20年~50年一遇每3小时或两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50年一遇以上每3小时或1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3)流域面积小于20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

预测的洪水标准水情的报告和预报时限

小于5年一遇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

5年~10年一遇每12小时或6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每6小时或3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

10年~20年一遇每3小时或两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

20年~50年一遇每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每12小时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50年一遇以上每3小时或1小时(流域较小或情况变化较快时)报告一次水情

3.1.2工程信息

3.1.2.1堤防信息(1)主要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的堤防及其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发生洪水地区的市三防指挥部应在每天20时前向省防总报告工程防守和出险情况;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出现重大险情的,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堤防或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除险情况、抢护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

3.1.2.2水库工程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按照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水库防洪预案及时向下游预警信息,迅速处置险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险情情况、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3.1.3.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3.2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于重大灾情,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应在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省防总,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1.4旱情信息

3.1.4.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1.4.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应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3.2预警报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2.1.1组织准备。构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监测网络,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2.1.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2.1.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以及防御热带气旋预案等;研究制订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以及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对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3.2.1.4物资准备。按照不低于国家防汛物资储备的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及抢险物资和设备。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物资和设备,以备急需。

3.2.1.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3.2.1.6防汛抗旱检查。各地应在汛前、汛后或预报旱情时,开展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

3.2.1.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工程监管,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排涝、防旱的项目,依法查处。

3.2.2江河洪水预警

3.2.2.1各级水文部门负责洪水的预报监测工作。当监测发现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未来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2.2.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2.2.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3.2.3干旱灾害预警

3.2.3.1各级气象、水文、农业部门负责干旱灾害的预报监测工作。依据江河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主要指标,并考虑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参考指标,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判定。

3.2.3.2省水文局负责于每月的3日、13日、23日向省防总上报《工程蓄水情况统计表》、各主要取水口的取水量及水质状况;每月5日前报送主要站点的地下水水位、主要断面的水质状况,并以旬月简报形式分析干旱形势;遇特殊情况应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2.3.3省气象局负责全省降雨情况预测、监测工作。每日上午向省三防办报告过去24小时全省各主要雨量站降雨量和未来24小时降雨预测情况,每周向省三防办报告未来10日的降雨量预测。

3.2.3.4各县级以上市区、城镇因供水水库蓄水量减少、江河来水量减少、咸潮、污染以及因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等因素可能出现城市干旱时,供水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3.2.3.5对出现的旱情,省防总应及时召集水利、气象、水文、供水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研究旱情的发展趋势,确定干旱的等级,研究防旱抗旱措施。

3.2.4热带气旋预警

3.2.4.1气象部门负责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各级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以天气报告或重大气象信息快报等形式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三防指挥部报告热带气旋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并根据情况向社会热带气旋预警信号以及热带气旋消息、热带气旋警报、热带气旋紧急警报和热带气旋解除警报。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台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和海浪预报工作;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水情及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工作。相关情况应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3.2.4.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热带气旋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热带气旋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3.2.4.3可能遭受热带气旋袭击或受热带气旋影响地区的,三防指挥部门应加强值班,密切跟踪热带气旋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3.2.4.4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提前做好沿海养殖人员、海上作业人员以及居住在低洼地、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3.2.5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6山洪灾害预警

3.2.6.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区,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预警预报。

3.2.6.2对可能出现山洪灾害的地区,当地三防指挥部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2.6.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遇灾害性天气时应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转移,并报本地三防指挥部门组织抗灾救灾。

3.2.7蓄滞洪区预警

3.2.7.1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蓄滞洪区人员安全转移预案,报有审批权的三防指挥部门审批。

3.2.7.2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

3.2.7.3因防汛工作需启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应迅速启动预警系统,广泛进行宣传,并按照安全转移方案实施人员转移。

3.2.8报警、接警、处警工作省气象局及其属下的气象局和气象观测台站,省水文局及其属下的水文分局和水文监测站,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是广东省洪水、干旱、热带气旋灾害的报警部门,负责对水旱风灾害的监测和报警。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级防汛抗旱防风报警的接警。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洪水、干旱、热带气旋灾害预警后,应根据预警级别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并通知本级三防指挥部门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相应准备措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3.3.1.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等各类风险图。

3.3.1.2三防指挥部门应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方案

3.3.2.1防御洪水方案

(1)省防总组织编制和修订东江、北江、韩江防御洪水方案,西江(广东境内)防御洪水方案由省水利厅按照珠江流域防洪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和修订。各市应组织编制和修订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

(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应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三防指挥部门审批。

3.3.2.2抗旱方案各地级以上市、县三防指挥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的防旱抗旱预案。城市供水部门要制订突况下确保供水的应急预案。

3.3.2.3防御热带气旋方案对有防御热带气旋任务的城市以及可能遭受热带气旋影响的重要堤围和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有关部门应制订防御热带气旋预案,经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三防指挥部门批准后实施。

3.4预警级别及

3.4.1洪水预警级别划分及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等4个级别,均由省防总统一。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预警级别。

3.4.1.1Ⅰ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预警: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以及珠江三角洲等某一流域发生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西、北江同时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武江、浈江、梅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九洲江、练江等多个流域发生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北江大堤、省十大堤围、顺德第一联围等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

(4)大型水库及国家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

3.4.1.2Ⅱ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预警: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以及珠江三角洲等某一流域发生50年至100年一遇洪水;西、北江同时发生20年至50年一遇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武江、浈江、梅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九洲江、练江等多个流域发生50年至100年一遇洪水;

(3)保护县城以上城市或333333公顷(5万亩)耕地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

(4)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

3.4.1.3Ⅲ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预警: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以及珠江三角洲等某一流域发生20年至50年一遇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罗定江、贺江、武江、浈江、连江、绥江、潭江、增江、梅江、汀江、九洲江、练江等多个流域发生20年至50年一遇洪水;

(3)保护中心城镇或666667公顷(1万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

(4)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坝。

3.4.1.4Ⅳ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预警:

(1)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以及珠江三角洲等流域发生5年至20年一遇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罗定江、贺江、武江、浈江、连江、绥江、潭江、增江、梅江、汀江、九洲江、练江等流域发生10年至20年一遇洪水;

(3)防护范围达33333公顷(5000亩)以上耕地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引起溃堤;

(4)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垮坝。

3.4.2干旱预警级别划分及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江河月平均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4个主要指标,并参考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参考指标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旱灾害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省防总根据会商结果,报经省防总领导同意,必要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干旱预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预警级别。

3.4.2.1Ⅰ级预警主要指标:全省较大面积连续9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7%;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0%;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40%以上。

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9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8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30%。

3.4.2.2Ⅱ级预警主要指标:全省较大面积连续7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5%;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30%至40%.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75%;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5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40%。

3.4.2.3Ⅲ级预警主要指标:全省较大面积连续5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0%;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32%;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比大于20%.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85%;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6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3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50%.

3.4.2.4Ⅳ级预警主要指标:全省较大面积连续3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7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40%;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比大于15%.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75%;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4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2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60%。

3.4.2.5在作物关键生长期连续无透雨日相应干旱等级指标上调一级。出现连续三个中度干旱年时第三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出现连续两个重度干旱年时第二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

3.4.3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及

3.4.3.1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热带气旋的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分四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其中,Ⅰ级、Ⅱ级、Ⅲ级统称为警报,Ⅳ级称为消息。

Ⅰ级预警:热带气旋特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台风(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以上)将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省海面或陆地。

Ⅱ级预警:热带气旋紧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省海面或陆地。

Ⅲ级预警:热带气旋警报阶段,指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袭击或严重影响预报责任区时警报;(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在严重影响责任区(注:严重影响的定义是指责任区有大于或等于8级风或者大于或等于大暴雨级别的降雨),以及热带低压离广东省较近,风力接近或达到8级(国家气象中心还未编号为热带风暴),并预计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时也要警报。

Ⅳ级预警:热带气旋消息阶段,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移入南海海面,在未来72小时内,有可能在广东省沿海登陆。具体如下:

(1)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气旋造成南海14°N以北海域出现大于或等于6级大风,或南海14°N以北海域已有热带低压活动;

(2)已热带气旋警报,但热带气旋移向、移速改变,影响程度减轻,未来48小时内预报责任区内风力小于8级(但大于或等于6级);

(3)热带气旋已登陆或远离广东,但责任区内仍受热带气旋影响,有6级至7级风或有暴雨。

3.4.3.2热带气旋预警信号及热带气旋预警信号分5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热带气旋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后,各新闻媒体应及时向公众公布,并解释相关信号的含义。

4先期处置

洪水、干旱、热带气旋灾害或险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

4.1江河洪水

4.1.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三防指挥部门应按照防洪预案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动用部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工作。

4.1.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三防指挥部门以及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工作方案,实施防洪工程调度、水库拦洪错峰调节以及泄洪、抢排、清障、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及启动分洪河道和蓄滞洪区等防洪措施。

4.1.3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三防指挥部门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三防指挥部门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以及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门爆破准备。

4.2渍涝灾害

当出现轻度的渍涝灾害时,当地三防指挥部门要及时实施水利工程调度和排涝工作,必要时可报请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统筹协调。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加大防洪的压力。

4.3山洪灾害

4.3.1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可能致险的数量或观测山体有滑动趋势时,当地三防指挥部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出警报,视情作出紧急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决定;转移决定作出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照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3.2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以及人为意外事故的发生。

4.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受影响人员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出现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小(一)型以上水库垮坝的地方三防指挥部门应立即向省防总报告。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水旱风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5.1.2省政府和省防总负责全省性重大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有调度权限的单位负责,必要时由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直接调度。省防总各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总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5.1.3对广东省内跨区域发生的水旱风灾害可能影响临近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三防指挥部门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三防指挥部门或人民政府通报情况。

5.1.4水旱风灾害发生后,由当地三防指挥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情况。发生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时,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可特事特办。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5对因水旱风灾害衍生的疾病、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三防指挥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处置和救护,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5.1.6进入汛期和旱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5.2应急响应启动

5.2.1按洪涝、旱灾、风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省防总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处置工作。

5.2.2洪水、干旱、热带气旋Ⅰ级预警启动后,经省防总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紧急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洪、防风或紧急抗旱期。

5.2.3洪水、干旱、热带气旋Ⅱ级预警启动后,省防总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2.4洪水、干旱、热带气旋Ⅲ级预警启动后,省防总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2.5洪水、干旱、热带气旋Ⅳ级预警启动后,省防总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3指挥和协调

5.3.1防洪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5.3.1.1防洪Ⅰ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由省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必要时由省委、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省防总各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汛情发展趋势,明确防洪工作重点,视情启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全面部署防汛应急工作。同时,省防总应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地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中央单位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的工作;

(5)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必要时通过省委、省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省防总设立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水文气象组、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卫生保障组、灾情统计组、资料综合组、防汛值勤组等12个临时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1。

事发地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防总或省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3.1.2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省防总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视情启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御重大洪水方案,对防汛应急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省防总应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地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4)督促指导有关地区部署做好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省防总视情设立宣传报道组、水文气象组、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卫生保障组、灾情统计组、资料综合组、防汛值勤组等11个临时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1.事发地地级以上市成立由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防总或省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5.3.1.3防洪Ⅲ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省防总有关成员、专家参加,加强工作指导和汛情研判工作。同时,省防总应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督促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4)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省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省防总设立宣传报道组、水文气象组、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等4个临时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在省防总的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2。

事发地地级以上市成立由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防总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5.3.1.4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三防办负责同志在岗带班,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技术人员会商汛情,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加强对各地三防指挥部门的工作指导,掌握相关信息,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防总和省应急办。省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9.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防洪指挥工作;按照预案落实相应防洪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防总。

灾情发生地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加强值班,加强汛情监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5.3.2抗旱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5.3.2.1抗旱Ⅰ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组织会商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工作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同时做好下列工作:

(1)实施广东省跨地域调水,开展大型水利工程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时向国家防总,必要时报请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开展跨流域调水;

(2)派遣专家和工作组到旱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复产工作;

(3)按规定程序向中央或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抗旱资金,帮助灾区筹措抗旱经费;

(4)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5)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受旱地区的地级以上市成立由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抗旱工作组,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组织人力、财力、物力实施抗旱,全面开展节水、调水、救灾、增雨等抗旱工作。

城乡供水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严格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建立用水需求报告制度,每日向当地三防指挥部门报告用水情况;大型水库要严格执行省防总的水源调度指令,中型水库的水源由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门调度,紧急时可动用水库死库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旱情,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灾区驻地、武警部队积极帮助旱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维持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全力投入防旱抗旱工作。

5.3.2.2抗旱Ⅱ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同时,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广东省跨地域调水的准备,视情开展人工增雨活动;

(2)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3)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受旱地区党委、政府要加强三防指挥部的组织力量,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积极开展节水、调水、救灾、增雨等抗旱工作。

城乡供水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每7日向当地三防指挥部门报告用水需求和计划。

大型水库的水源调度要严格执行省防总的调度指令,中型水库的水源由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门调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旱情、农时,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灾区驻地、武警部队积极帮助旱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5.3.2.3抗旱Ⅲ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广东省跨地域调水及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适时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受旱地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计划,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旱抗旱工作情况。

城乡供水管理部门要做好供水计划,适度控制高耗水行业的用水,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和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按当地三防指挥部门的要求报告用水需求和计划。

大中型水库要做好防旱抗旱的用水计划,控制发电用水。

各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5.3.2.4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抗旱指挥工作,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研究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方案,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

省三防办应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报告省应急办。

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加强值班,加强旱情监视,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并将情况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5.3.3防风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5.3.3.1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强台风紧急会议,必要时由省委、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省防总各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对防风应急工作进行部署,指挥、协调各地开展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省防总应做好下列工作:

(1)报请省人民政府立即发出紧急通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防御强台风的工作要求;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对因台风导致洪涝灾害的,根据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视情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洪应急响应。

(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4。

受台风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地区的地级以上市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防风应急指挥部,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责任和各项防风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服从省防总的统一调度指挥,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工作,尤其要按照应急预案台账的要求,尽快转移危险地带人员;驻粤、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随时准备投入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5.3.3.2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总指挥主持召开防风紧急会商会议,省防总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作出防风应急工作部署,指挥、协调各地开展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省防总应做好下列工作:

(1)适时派出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对因台风导致洪涝灾害的,根据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视情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洪应急响应。

(3)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4。可能受台风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防风应急指挥部,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确保责任人和各项防风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服从省防总的统一调度指挥,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工作,尤其要按照应急预案台账的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驻粤、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随时准备投入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5.3.3.3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防总副总指挥主持召开防风紧急会商,部署防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防风负责人上岗带班。省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防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5。

可能受台风正面袭击或影响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和防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各级三防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工作,服从省防总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风任务。

5.3.3.4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省三防办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适时组织省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研判,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防总主要领导和省应急办。

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省防总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9.6。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防风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风措施。

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加强值班,加强汛情、风情监测;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风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5.4信息报送和处理

5.4.1汛情、工情、旱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同级共享。

5.4.2防汛抗旱防风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5.4.3属一般性质的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三防指挥部门办公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协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三防指挥部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上报。

5.4.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水旱风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4.5全省性三防信息由省三防办统一审核,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门负责审核和本地区范围的三防信息。

5.4.6省三防办收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应急办和国家防总,并及时续报。

5.4.7突发水旱风事件涉及或影响到广东省行政区域外其他地区,需向相关省(市、区)通报的,应尽快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通报,必要时报请国务院通报协调。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5应急结束

5.5.1防汛应急响应结束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

5.5.2防旱应急响应结束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综合分析旱情形势,形成相应预警应急方案的解除结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

5.5.3防风应急响应结束防风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宣告防风应急响应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技术保障

6.1.1三防指挥信息系统按照“统一、高效、共享”的原则,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三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省的水、雨情自动采集系统;建立大江大河洪水调度系统,优化防洪调度方案;建立省与地方三防指挥系统异地会商系统。加强水文、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御水旱风灾害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来源,辅助指挥决策支持。

6.1.2通信保障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三防工作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水旱风灾害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部门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或架设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新闻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水旱风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

6.1.3公共通信网络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手机短信服务和无线电通信等,是水旱风灾害预测预警服务的辅助系统。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利用广东省电子政务网,补充、完善现有三防通信专网,建立三防指挥系统通信分系统,实现省、市各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互连,公网和专网互为备用,确保通信畅通。

6.1.4联络保障由省三防办负责建立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及成员单位、抢险救灾参与单位、工程管理责任人以及相关单位专家信息库,明确单位值班电话、传真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及通信方式,印发至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并报省应急办备案。省三防办负责信息库的建立及核实、更新。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2.1.1对重要水利工程的险工险段,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出现险情后,应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各项抢险工作。

6.2.1.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为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单位,应确保各类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同时,应制订管辖范围防洪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落实责任,及时补充、更换,确保防洪抢险装备的数量、质量。

6.2.2应急队伍保障

6.2.2.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抗旱工作的义务。

6.2.2.2防汛抢险队伍。各级重点防洪地区组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各类专业应急队伍是本系统归口灾种的主要应急处置队伍,当发生归口处置的自然灾害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抢险救灾工作;公安、消防、卫生、市政、电力专业抢险队伍是本地区自然灾害的基本专业抢险队伍,当出现自然灾害时要快速赶赴灾害现场。

驻粤、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道)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先期处置队伍和救援补充力量。

省防总要加强防洪抢险机动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确保紧急抢险需要。

6.2.2.3调配防洪机动抢险队伍程序:本级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负责调动;上级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批准;同级其他区域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协商调动。省三防指挥部门有权对各级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抢险队伍实施调动。

6.2.2.4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交通运输保障

6.2.3.1交通运输保障主要由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指挥。遇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省防总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协调,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2.3.2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人员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对防洪抢险人员、防洪救灾物资运输给予优先通行以及对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进行调配。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航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畅通;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上救助工作和河道封航的监管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各级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御水旱风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2.4医疗防疫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主要由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指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救治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各级地方医疗急救网络是院前急救的骨干力量;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医疗卫生救护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组建省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救援,并指导和协助当地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全省各级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发生水旱风灾害的卫生应急预案,掌握和及时评估医疗救治资源、救治能力、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等信息,统一调配各类资源,检查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6.2.5治安保障治安维护主要由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制订防御水旱风灾害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灾区、抢险工地和重点水利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6.2.6物资保障

6.2.6.1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省经贸委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6.2.6.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防洪重点地区,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留成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储备救灾物资的科技含量。

省防总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有关规定,在全省重点地区规划、建设省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并按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省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省防汛储备物资,不足时调用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的防汛储备物资,必要时由省防总向国家防总提请防汛抢险物资的援助。防汛物资的调划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抢险急需,必要时也可依法向社会征用抢险救灾物资。

6.2.6.3干旱重点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负责调用。

全省各大中城市,尤其是缺水城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应急后备水源的建设力度,建立应急供水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6.2.7资金保障处置水旱风自然灾害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事权与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灾影响较大的欠发达地区,根据实际受灾情况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请求,由省给予适当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三防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足额到位。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评估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受灾地区、集体、个人进行捐赠和援助。

6.2.8社会动员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应根据灾情的发展,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在抗击严重灾害期间,各级三防指挥部门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灾救灾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供电保障广东电网公司负责提供防御水旱风灾害需要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群众。

遇紧急情况时,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妥善安置灾民。学校、剧院、礼堂、会议厅等公共场所可作为临时避险场所,由民政、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港口、海洋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负责紧急避风港的规划和建设。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6.3.1公众信息交流

6.3.1.1三防工作涉及的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洪等信息实行分级制度。一般信息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重大信息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后。

6.3.1.2对本地区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者山区出现暴雨山洪时,应由本地区的三防指挥部门统一汛情通报。

6.3.1.3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各类灾害抢险、避险及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大力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教育,培养节约用水意识。

6.3.1.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防洪抢险、避险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并在学校开设的防灾课程中增加三防应急处置和自救的相关内容。

6.3.2培训

6.3.2.1坚持和完善对各级领导、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进行三防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将工程抢险、防御热带气旋知识和防洪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列为培训内容。

6.3.2.2按分级负责原则,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

6.3.2.3驻粤部队加强抗洪抢险培训,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和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与协作。

6.3.3演习

6.3.3.1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防御水旱风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3.3.2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3.3.3演习内容应主要包括针对特定灾情采取的各项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方法。

7善后与重建

特别重大、重大水旱风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由灾害发生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较大、一般水旱风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省的相关做法进行。

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7.1救灾救济

7.1.1灾后救灾救济工作由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防总或省救灾指挥部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7.1.2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核实汇总灾情,做好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赈灾募捐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汇报相关救灾工作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置意见。

7.1.3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本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资金支持。

7.1.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救治伤病人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经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7.1.5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投入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7.1.6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7.1.7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7.1.8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御地质灾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7.1.9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

7.1.10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署灾后渔业生产自救,做好恢复海洋与渔业生产工作。

7.1.11各级新闻单位负责组织救灾工作的报道。

7.2恢复重建

7.2.1特别重大、重大水旱风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需要省人民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省防总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较大、一般水旱风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7.2.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3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影响防洪安全、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工程应尽快修复。对防汛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

7.2.4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对防洪抢险期间征用的个人和集体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指挥部门核定,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7.2.5蓄滞洪区补偿。蓄滞洪区运用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7.3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

鼓励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和物资。

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安排社会救济资金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应随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4保险

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科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减灾基础建设等工作。

发生水旱风灾害后,对家庭或企业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并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理赔。

7.5调查和总结

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每年应组织专家对当年水旱风灾害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规律进行分析,对三防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7.6责任和奖惩

水旱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抢险救灾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防洪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防洪应急预案:是有防洪任务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订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等方案的统称。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订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5年-10年一遇洪水。

中等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10年-20年一遇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20年-50年一遇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洪水。

8.1.4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8.1.5城市干旱:因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包括受咸潮影响)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包括受咸潮影响)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包括受咸潮影响)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包括受咸潮影响)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8.1.6紧急防洪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门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洪期。在紧急防洪期,省三防指挥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流域、市(区)防汛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洪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动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三防指挥部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8.1.7热带气旋: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8级至9级时称为热带风暴,达到10级至11级时称为强热带风暴,达到12级至13级时称为台风,达到14级至15级时称为强台风,达到16级或以上时称为超强台风。

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主要来源于强风、风暴潮、暴雨和洪水。

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

8.1.8白色台风信号:表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蓝色台风信号:表示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

黄色台风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

橙色台风信号:表示未来12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

红色台风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或者已达12级或以上并可能持续。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防总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国家防总备案。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备案。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省三防办备案。

本预案由省防总负责解释。省三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预案评估每3年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予以修订完善。地方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对本级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主动进行评估,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并组织修订工作,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修订后的防汛抗旱预案按程序上报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防洪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9.1.1省防总设立以下应急临时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省应急办为组长单位,省水利厅为副组长单位(Ⅱ级应急响应时不需设立)。

宣传报道组:省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省水利厅为副组长单位。

水文气象组:省水文局、气象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省水利厅牵头负责,省有关部门参与。

防洪调度组: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担任组长,省三防办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省防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资金保障组: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省有关部门参与。

物资保障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经贸委、物资集团等有关单位参与。

卫生保障组:省卫生厅牵头负责,省有关单位参与。

通信保障组: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参与。

灾情统计组:省三防办为组长单位,省民政厅为副组长单位。

资料综合组:省三防办牵头负责。

防汛值勤组:省三防办牵头负责。

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

9.1.2各部门职责分工

9.1.2.1省应急办

(1)负责全省防洪Ⅰ级应急响应指挥的综合协调工作。

(2)督促指导省防总有关单位做好全省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9.1.2.2省三防办

(1)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国家防总、省应急办报告,并通报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2)执行省防总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省防总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3)负责省防总领导与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

9.1.2.3省军区

(1)应省防总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请求,协调部署驻粤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指定时间内赴指定地点部署就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每日20时前向省防总通报各部队投入兵力、部署和运作情况。

(3)根据省防总的申请,按有关规定向上级请示调用海空军的飞机、舰船。

9.1.2.4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省抗洪抢险救灾宣传报道。

9.1.2.5省水利厅

(1)协助省防总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

(2)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

(3)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

(4)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每日20时前向省防总报告。

9.1.2.6省水文局

(1)滚动预报发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预报结果。

(2)每两小时报告一次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

(3)每4小时对最新的洪水水情作出综合分析。

(4)参与三防指挥部门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

9.1.2.7省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

9.1.2.8省武警总队

(1)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必要时组织预备队增援重灾区,协助地方政府救援受困群众。

(3)每日20时前向省防总通报投入兵力和运作情况。

9.1.2.9省交通厅

(1)指导、协调灾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

(2)根据省防总的部署,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

(3)指导、协调各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9.1.2.10省海事局

(1)组织、指导各地海事部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2)按省防总的指令,及时实施有关河道的封航工作。

9.1.2.11省公安厅

(1)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2)警务飞行队紧急待命。

(3)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公安机关保障运载抢险队伍、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4)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9.1.2.12省财政厅

(1)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省级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2)必要时会同其他部门向财政部等中央有关部委报告灾情,争取中央支持。

9.1.2.13省民政厅

(1)组织协调各地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地方住、有水喝、有衣服穿,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2)收集、核实有关灾情,并及时向省防总汇报。

9.1.2.14省卫生厅

(1)及时组织省级医疗防疫队伍赶赴重灾区和抗洪抢险一线救治伤病人员,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2)指导、协调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开展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9.1.2.15省国土资源厅

(1)对山洪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指导。

(2)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及时向省防总报告。

(3)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转移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

9.1.2.16省经贸委

(1)协调电力部门保障防洪抢险所需电力的供应。

(2)根据省防总的指令,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抢险物资。

9.1.2.17省建设厅

(1)组织、协调受灾地区建设部门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2)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建设部门组织危房排查和人员的撤离。

9.1.2.18省通信管理局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省与地级以上市和重要县(市、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信。

9.1.2.19省教育厅指挥、协调受灾地区教育部门组织洪区及危险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

9.1.2.20省发展改革委

(1)根据省防总的指令,牵头负责防汛抢险物资保障工作。

(2)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9.1.2.21省信息产业厅

(1)保障三防重要业务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加强无线电频率干扰防范并及时查处出现的频率干扰。

(2)在有需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以应对三防突发事件对通信保障的需求。

9.1.2.22粤电集团公司

(1)加强所辖工程的巡查防护,及时向省防总报告险情。

(2)执行省防总下达的调度指令,按省防总的要求报告水库的运行情况。

9.1.2.2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按省防总的指令提供相关站点潮位资料。

9.1.2.24民航中南管理局

(1)保障各有关航空设施的防洪安全。

(2)根据省防总的指令,保障抗洪指挥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9.1.2.25省级新闻单位

(1)省电视台、电台收到省政府的Ⅰ级应急响应或紧急防洪令后3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收到省防总的Ⅱ级应急响应后1小时内向公众播发。

(2)及时播发有关暴雨洪水警报。

(3)播发省防总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

(4)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9.1.2.26广东电网公司负责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9.1.2.27广铁集团公司

(1)保障洪区沿线铁路的安全。

(2)根据指挥部的部署,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

(3)加强洪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省防总、省应急办报告险情、灾情及隐患。

9.1.2.28省物资集团根据省防总的指令,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抢险物资。

9.2防洪Ⅲ级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9.2.1省防总设立如下应急临时工作小组:宣传报道组:省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省水利厅为副组长单位。

水文气象组:省水文局、气象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省水利厅牵头负责,省有关单位参与。

防洪调度组: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担任组长,省三防办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省防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参与。

9.2.2各部门职责分工

9.2.2.1省三防办

(1)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国家防总、省应急办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做好上传下达,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3)负责指挥部领导与各小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

9.2.2.2省水利厅

(1)协助省防总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

(2)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

(3)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

(4)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每日20时向省防总报告。

9.2.2.3省水文局

(1)滚动预报发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预报结果。

(2)及时报送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

(3)对最新的水情作出综合分析。

(4)参与三防指挥部门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

9.2.2.4省气象局每6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

9.2.2.5省交通厅

(1)指导、协调受灾地区交通部门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

(2)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9.2.2.6省海事局

(1)指导、协调受灾地区海事部门负责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2)按省防总的指令,及时实施有关河道的封航工作。

9.2.2.7省民政厅指导协调各地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9.2.2.8省卫生厅视情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队伍赶赴抗洪抢险一线、灾区救治伤病人员,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9.2.2.9省教育厅指挥、协调受灾地区教育部门安全转移洪区及危险地区师生。

9.2.2.10省国土资源厅

(1)对山洪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指导。

(2)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及时向省防总报告。

(3)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转移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

9.2.2.11省建设厅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建设部门排查危房及撤离转移有关人员。

9.2.2.12广东电网公司负责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

其余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9.3防洪Ⅳ级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9.3.1省三防办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国家防总、省应急办报告,并通报省防总有关单位。

9.3.2省水利厅协助省防总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

9.3.3省水文局及时报送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对江河洪水及时作出预报。

9.3.4省气象局及时报告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

9.3.5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山洪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指导。

其余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9.4防风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9.4.1省三防办

(1)密切注视和掌握风情、水雨情、潮情和灾情,及时向国家防总、省应急办报告,并通报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2)执行省防总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省防总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3)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商,提出防御台风措施以及调度意见和建议。

9.4.2省气象局每小时向省防总、应急办报告热带气旋趋势,分析热带气旋、暴雨对广东省的影响,派技术骨干到省防总会商。

9.4.3省水文局和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继续做好沿海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省防总。

9.4.4省水利厅严密监视全省各大水库、江海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向省防总及省人民政府报告。

9.4.5省海洋渔业局督促、指导各地海洋渔业部门检查归港船只锚固情况,确保海上油气平台作业人员、渔排作业人员安全转移。

9.4.6省建设厅督促、指导各地及时转移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到安全地带。

9.4.7省公安厅

(1)督促、指导各地维护治安秩序,责成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并及时疏散人群。

(2)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公安机关保障运载抢险队伍、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9.4.8省教育厅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做好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御台风安全工作。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指导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9.4.9省民政厅督促、指导各地安排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

9.4.10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人员安全转移的组织工作。

9.4.11省卫生厅督促、指导各地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4.12省农业厅督促、指导各地继续视情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9.4.13民航中南管理局

(1)组织做好飞机安全加固或转移工作。

(2)根据省防总的指令,保障救灾指挥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9.4.14广铁集团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对受台风影响地区铁路沿线的巡查。

9.4.15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部署电力系统防御热带气旋工作,优先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粤电集团做好所管大型水库防洪安全工作。

9.4.16省海事局做好海上救捞准备工作。

9.5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各部门职责分工

9.5.1省三防办

(1)密切注视和掌握风情、水雨情、潮情和灾情,及时报告国家防总、省应急办,并通报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2)执行省防总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省防总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3)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商,提出防御台风措施和调度意见和建议。

9.5.2省气象局继续对热带气旋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省防总和省应急办,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省防总会商。

9.5.3省水文局和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做好沿海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报告省防总。

9.5.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将热带气旋可能明显影响地区的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

9.5.5省海洋渔业局督促、指导各地海洋渔业部门立即通知并敦促出海船只回港或在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归港船只锚固情况;敦促沿海各地的滩涂养殖户做好网箱加固和渔排作业人员安全转移准备工作;通知并敦促海上油气平台和渔排上的作业人员及时转移避风。

9.5.6省农业厅督促、指导各地视情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9.5.7省建设厅督促、指导各地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在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手脚架、广告牌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工作;组织危房排查工作和协助人员转移。

9.5.8省教育厅督促、指导各地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省政府令第105号),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9.5.9省民政厅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临时避险场所使用及有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9.5.10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监控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准备工作。

9.5.11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防风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9.5.12广铁集团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对受台风影响地区铁路沿线的巡查。

9.5.13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部署电力系统防御热带气旋工作,优先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粤电集团做好所管大型水库防洪安全工作。

9.5.14省海事局做好海上救捞准备工作。

9.6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9.6.1省三防办

(1)有关负责同志带班,加强24小时值班,全天候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注意热带气旋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部门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种准备,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防总和省应急办,并通报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

9.6.2省气象局对热带气旋的发展趋势,包括其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进行会商分析,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防总和省应急办。

9.6.3省海洋渔业局督促、指导各地海洋渔业部门通知并敦促出海船只准备回港或在就近港口避风;敦促沿海各地的滩涂养殖户做好网箱加固和渔排作业人员安全转移准备工作;通知并敦促海上油气平台和渔排上的作业人员做好转移避风的准备工作。

9.6.4省建设厅督促、指导各地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手脚架、广告牌等进行安全检查。

防疫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范文9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防汛旱应急预案》、邯郸市有关水利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提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防洪安全和城市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时,保证防洪工程安全运用,经济社会秩序基本不受影响;遇超标准洪水和特大干旱时,要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向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高度,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防汛抗旱。

(三)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安全、多蓄水”的防汛方针,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水平。城乡统筹,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

(四)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

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防洪、依法抗旱,规范防汛抗旱行为。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供水工程设施、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做到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主管水利的副书任副政委,分管农业的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人武部长、政府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武部、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促进局、县网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社、县民营发展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报社、县国土资源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会、科协、妇联、共青团为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本县防汛抗旱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编制落实重要河道、重点蓄滞洪区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领导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宣传部:负责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协调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监察及违纪人员的处理。

县人武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民兵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管理,加强对所辖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组织水毁工程的修复,掌握分析并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工程险情,为县领导指挥调度当好参谋助手,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城区的沥涝水排除。

县文化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师生与校舍的度汛安全。

县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等的审查报批,并协调安排资金和物资。

县财政局:积极筹措防汛抗旱资金,与水利部门协商确定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

县工业促进局:负责工业企业安全度汛,协调安排好各企业的防汛救灾物资和资金。

县网通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度汛安全,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变电站安全运行,供电设施良好,保障排水泵站等防洪工程设施启动用电和抗洪抢险、排除沥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交通局:组织交通设施防洪抢险,保障汛期公路畅通,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物资、设备的及时运送,为紧急抢险和安全撤离人员及时提供车辆、救生艇等交通运输工具。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县防汛部门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撤离避险。严厉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测报雨情,特别对汛期灾害性天气,要提前作出较为准确的预报,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的灾情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群众转移、避险和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国汛[1992]9号文规定,汛洪涝灾情民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的生产恢复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各基层粮站安全度汛,保障灾区群众粮油及必要食品的供应。

县社:负责各基层社安全度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

县商业局:负责防汛物品的供应。

县民营发展局:负责民营企业的安全度汛,组织各企业开展抢险自救。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的卫生防疫,组建医疗小分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报社等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一切宣传工具,搞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批等工作。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加强《水法》、《防洪法》的宣传,增强水利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

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工矿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汛期不出现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工会、科协、妇联、共青团:协助县委、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为抗洪救灾献计出力。

(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防汛抗旱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全县雨情、水情、旱情、工作、灾情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并落实全县防洪抗旱预案;指导、督促各乡镇、有关单位制订和实施各类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检查各乡镇建立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分负责制、技术参谋责任制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

防汛预案

一、基本概况

*县地处河北省南部邯郸市东部,黑龙港流域南端,隶属邯郸市管辖。全县整体地形由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地貌呈东北向西南方向狭长带状,长达50公里,东西宽约15公里。海拔高度40-53.9米之间,最大高差13.9米,最高点为双庙乡崔营,最低点为东张孟乡大屯,地面平均坡度1/40000,总面积320平方公里,共辖5乡2镇169个行政村,总人口24.5万,总耕地面积37万亩。

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45.7毫米,年内降水分配不均,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内,降水年际间变化较大,最大降水年份1963年,降水量1071.8毫米,最小降水年份1986年,降水量200.0毫米,两者相比5:1,差871.8毫米。

我县属于黑龙港流域,老沙河水系上游,境内没有天然河流,主要排水骨干渠道有东风渠、王封干、沙东干、西支渠、无名渠、东风二排支、王封干东支七条,总长94.3公里,控制除涝面积291平方公里。

上述七条骨干排水渠道设计排水能力为十年遇三日降雨200毫米一日排出。

由于多种原因,支渠及其以下渠道毁坏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排泄洪水的能力。因此,全县防汛工作还存有不少隐患,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为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度讯安全,确保不因洪涝灾害影响县域经济稳步发展,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水利保证。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县委、县政府指挥调度全县力量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下设置办公室,是处理日常有关防汛与抗旱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均在县水利局。

防汛工作严格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长对全县防汛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对本乡镇、本单位防汛工作负责。

正常情况下的一般防汛业务工作,由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在市防办指导下开展工作。进入紧急防汛期或即将进入紧急防汛期的非常情况下,全县党政军民、各行各业的广大干部群众都要以防汛为中心,一切服从于防汛,一切服务于防汛,服从县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县防指领导成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现场指挥。

二、指挥调度

(一)汛情调度指挥

1、进入主汛期后,气象部门要密切注视天气动态,及时准确地做好雨情的预报,预计我县即将发生重大汛情时,要向县防指主要领导和防办当面详细汇报,并做出精密慎重的动态分析,提出指挥决策建设。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情况和指挥部的决策,提出搞好防汛抢险方案,为防指领导当好参谋助手。电力部门要搞好线路检修,保证照明用电。商业供销部门要积极联系货源,保证一切所需防汛物料供应。财政局要积极筹措防汛抗旱资金,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必需的防汛经费。石油部门要搞好用油储备,保证汛期用油。电信部门保证通讯畅通,遇有故障要及时排除。

2、当已经发生重大汛情时,县防指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迅速向全县人民《汛期通报》,县防指发出动员令,动员全县人民投身到防汛抢险斗争中来。

3、为加强县防指对防汛抢险第一线的领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设8个临时指挥部:即县城临时指挥部、南阳堡乡临时指挥部、南韩村乡临时指挥部、平固店镇临时指挥部和东张孟乡临时指挥部,统一在县防指领导下开展防汛工作。乡镇临时指挥部由包乡县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包乡单位“一把手”坐阵乡镇政府指挥,在县城防汛抢险临时指挥部设在县建设局,由政府主抓城建的领导、建设局局长坐阵指挥。

4、各临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大的厂矿企业,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要有领导干部带班,要明确专人测报雨情,遇有雨情于次日8点前及时向县防办汇报,遇有灾害性降雨,要每2个小时为一时段上报一次,值班电话:2521468、2521522。

5、各临时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加强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通讯联络以电话为主。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单位“一把手”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通。各乡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名单、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防汛预案及时报县防办(水利局)。电信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必要时可利用公安系统通讯专线进行防汛指挥。

6、汛情紧急时,根据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要加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力量,以便全面掌握雨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统计报告,为县防指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并认真负责地传达县防指领导的调度指令,各临时指挥部的调度决策,如水利与防洪工程调度、抗洪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调度,重要灾情的对外宣传报道,均应通过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县防指的名义予以传达或。各临时指挥部应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联系,在未与县防指沟通的情况下,一般不应单独重大决策指令,以避免信息不灵,多头指挥。

(二)抢险队伍调度指挥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县武装部负责全县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培训和统一调度指挥。各临时指挥部都要组建人数不少于100人的常备抢险队伍1支,预备队2支,预备队员人数不低于400人。基于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要在搞好基本军事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带头搞好防汛抢险演练。各大的厂矿企业、中小学校和单位也要组建各自的抢险队伍,搞好实战演练,遇有险情能够及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胜。抢险队伍原则上负责本区的防汛抢险,紧急情况下要服从县防指的统一调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要把防汛组织、物料、抢险队伍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医疗救护调度指挥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卫生防疫站、县医疗和各乡镇卫生院要组建不少于50人的汛期医疗救护队,备救护车8辆,落实好各种医疗器械和必备药品,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区群众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物资调度指挥

各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防汛物料,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管护。汛情严重时,民政局、粮食局、供销社、交通局组成物资调动组,在县防指领导下,负责草袋、麻袋、纺织袋、桩木等抗洪抢险物资和食品、药品、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送及汛后的结算和清退。

(五)信息宣传调度指挥

进入汛期后,广播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个人和重要事项。汛情严重时,县委宣传部及县广播电视局组成信息宣传组,开辟宣传专栏,负责汛情、水情的通报传递。

(六)灾情统计调度指挥

县民政局要制定防减灾预案,一旦出现灾情,县统计局、民政局要搞好灾情统计。特殊情况时可组成灾情调查统计小组,负责洪涝灾后的灾情统计,并以县防指和县统计局的名义上报或对外。

(七)安全保卫调度指挥

各级公安、武警部门要认真维护好汛期的社会秩序。大汛成灾时,公安、武警部门要抽调专人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灾区人员和贵重物资转移、防汛物资分配和水事纠纷调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三、农村排水除涝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水利工程现状,农村排水除涝预案如下:

(一)机井度汛预案

我县共有各类机井5800多眼,其中深井400多眼。为保证汛期机井安全,需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以下度汛方案:

1、各乡镇在汛前要抽调专人和村两委干部,搞好汛前机井检查,摸清现有机井的防护措施和存在问题,并登记造册。

2、对查出的问题,各乡、镇、村要根据机井权属,逐一明确专人,抬高井台,打制井盖,加强防护,真正做到人井对口,有条件的乡镇也可统一制做井盖,一旦大雨到来,要立即加盖。

3、大雨到来时来不及抬高井台或加盖的机井,应采取应急措施,用铁锅等物件盖上井口,四周打上土坝挡水,真正做到井井有人管护,眼采取措施,保证汛期不毁一眼井。

(二)侯固赛蓄水闸防汛预案

东风渠侯固寨大闸是我县唯一的蓄水闸,汛期对我县县城及其周边村庄的防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多年来干旱,计划汛期采取“排浊蓄清”的措施,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尽量蓄水。因此,采取以下防汛方案:

1、筹措资金派专人进行维修加固,搞好养护工作,做到闸门启闭自如。

2、汛期由主管局长、闸所所长负责大闸安全,固定专人昼夜看护,发生大的降雨时,要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水情,准备启闸放水。

3、汛期渠内水位经常保持在不发生事故的状态(深度1-2米)保证做到积水及时排泄,畅通无阻。

(三)乡镇排水除涝重点及应急预案

1、双庙乡

双庙乡地势较洼易涝的村庄有魏家洼(蔡庄村北)、冯营、军营等村。主要排水渠道有东风二排支、油坊排支、14支和冯刘渠。汛前检查存在3个问题:

(1)油坊排支主要担负刘庄、油坊以西、邯大路南沥水和辛庄、柳林、双庙、南高曲等村庄和耕地沥水排泄,入东风二排支。该渠柳林至双庙段被填平,刘庄、油坊及邯大路以南、乡政府以东沥水无法下泄,若有大汛将严重威胁油坊、辛庄和柳林3个村的安全。汛前双庙乡应及时疏通,来不及疏通的应明确专人严密观察,遇有水情沿老河道路线强行疏通过水。

(2)14支排水主要担负马虎庄、新镇、吕庄、东风二排支以北沥水排泄。该渠曲魏公路段被填平,应与魏县协商解决。同时,马虎庄村应重点防护老三支、大寨分干(成安县)沥水,保证村北14支渠畅通。此处由于地势较低,历次大汛都有雨水冲入农室事件,双庙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责成马虎庄村民于主汛期前将14支疏通,并明确专人严密观察。

(3)冯刘渠主要担负14支渠以北,冯刘渠以南,朱宋固、史宋固、杨宋固以东,军营以西的村庄和耕地沥水排泄。该渠因造纸厂排污淤积而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严重危害到上述村庄及单庄、军营、南贺庄的安全。同时,该渠也是县城防护的第一道防线。该渠中段部分还可,上部和下部纸厂处淤积,汛期上述几个宋固应组织人员作好泄水准备,纸厂应组织专人清淤渠道,以便沥水畅通下泄至东风渠。

2、*镇

*镇地势低洼易涝村庄有大马庄、西河堡、西韩村。主要排水渠道有西关排支、单庄排支、阴庄排支及东风渠。主要问题:

(1)西关排支主要担负杨村排支沥水下泄及大马庄、申立、苏庄以北和西关南、西关、新城、纪家寨等村庄、耕地沥水排泄,入东风渠。该渠在人民路改造中被截断。上游部分渠段也被填平,遇有大汛沿线村庄沥水无法下泄。遇有大汛时,上述县城周边村庄应将沥水排入县城地下排水管网,距县城较远的村庄应将汤渠疏通,坑塘联网,利用天然坑塘拦蓄沥水。

(2)单庄排支担负单庄、南贺庄和卢董村排水任务。因修南环路部分渠段被毁,影响汛期排涝。同时,该渠也是保护县城的第二道防线。上述三村汛期应组织专门防汛抢捡队伍,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利用南环路边沟进行排水,确保房屋不冲毁,主汛期不伤亡人,农田不受灾。

(3)西韩村西排支承担阴庄、兰村、西孟固、西韩村和成安县路固等村沥水下泄任务。该渠部分渠段平除,在与肥乡交界地段也不畅,不能顺利排入东风三排支,这将给西韩村造成直接危害。上述村庄应组织专门防汛抢险队伍,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作好度汛抗灾准备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坑塘、沟渠拦水。

(4)东风渠董村段西岸南北有300米,东西有50米左右被毁坏,遇上有上游来水很可能行成洪水倒流入农田的事件。上段问题*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责令该村采取断然措施进行复堤,确保县城防汛安全。

3、十里铺乡

十里铺乡易涝村庄为油村、前后堤和金安村。主要问题:

(1)油村排支主要担负北小留村北、油村村南和西南沥水排泄入王封干。因南寺郎固段平除,油村以下沥水无法排泄,会给油村造成危害,汛前应予以疏通。

(2)堤上排支重点是保证前、后堤村庄的安全,入王封干。因该渠控制南张固、小张固、秦庄三村和肥馆公路以南村庄及耕地沥水下渠,现该渠已平除,上述三村沥水可顺自然地势流到前堤,给前、后堤造成严重威胁,80年代前,后堤曾因此被淹。大汛时应强行疏通排水。

(3)王封干东支金安村东部分渠道被平除,使北小留、杜村和泊头沥水下泄受阻,给泊头、金安村造成威胁。汛期应组织人员疏通。

(4)田庄排支被平除,挡住了入王封干渠的通道。由于地势西高东低,田庄村沥水无法排入东风渠,必要时可动用抽水设备排入东风渠。

4、南阳堡乡

南阳堡乡易涝村庄为王庄、贤店。主要问题:

(1)大寨排支主要在王庄村东以下渠段已部分被平除,影响王庄、胡堡、大寨、张庄沥水排泄入王封干。汛期应组织人员严密注视,遇有沥水及时排泄。

(2)西支渠上游张庄村以南,包括南堡、刘村、高庄、贤店渠段已被平除,影响这些村庄的行洪。南阳堡乡防指汛前应组织专人搞好疏通。

5、南韩村乡

南韩村乡易涝地为南张村、周固寨、大未庄、小未庄、主要问题:

(1)老十五支南张村东入老沙河的渠段被平除,影响南张村及以西村庄的沥水排泄。主汛前应修复。

(2)李庄西排支被平毁,应将周固寨至王封干段修复,确保南韩村北和北韩村的沥水畅通排入王封干。

6、平固店镇

平固店易涝村庄为清漳、丁村、西里村、东营、西营、王庄、平南街、苗辛寨、主要问题:

(1)清漳收费站西五孔桥处是南堡乡李白庄以北耕地和清漳村西耕地沥水排泄通道,同时又是肥乡东风渠以东,309国道以南村庄、耕地沥水排泄必经之处,现该处去年已修了三条涵管,应保证309南沟畅通排水。特别是穿路涵管和连接线过水涵管。

(2)吴北排支丁村西南至王封干渠已被平除。主汛期前应组织专人修复。

(3)常寨排支平固店镇建有违章建筑物。主汛期前应彻底清除。

7、东张孟乡

东张孟乡易涝村庄为烟屯、东张孟、大屯、苏庄、张洞。主要问题:

(1)无名渠烟屯段需疏通。

(2)309国道南沟苏庄、张洞段需疏通。

上述七个乡镇存在的问题,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度汛措施和应急措施,要组织专人疏通渠道,利用现有坑塘拦水蓄水,做到“沟渠联网,坑塘疏通”,使农田、村庄不受淹,沟通不堵塞,坑塘能缓洪。确定来不及疏通的,要明确专人严密监测,组织专人防汛抢险,要做到“工防”不够“人防”补,确保万无一失。

四、县城防汛预案

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确保县城安全度汛是我县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城防汛工作由建设局在县防指领导下实施,具体预案如下:

(一)县城总面积7.5平方公里,承担排泄沥水任务的有人民路和工农路两条东西向地下主管道,直接排入东风渠。

(二)落实责任

1、汛前建设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城防汛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地下排水管道搞好汛前检查和清淤,确保主汛期排水畅通。

2、县建设局要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织,其他副职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搞好县城防汛工作。同时,要坚持汛期昼夜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建设局汛前要组织100人的防洪抢险队伍,搞好实战演练,备足各种防汛抢险物资和器具,遇有雨情昼夜巡逻,及时排除县城积水。

4、对县城主要保护对象,如供水、供电、医院、学校、仓储等单位,要明确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5、要全力保证县城安全。大汛成灾时由于地势原因西南沥水会顺势而下直至县城,为保护县城安全,可采取二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冯刘渠以南积水由冯刘渠排入东风渠,不让积水顺地势流向县城。此项任务由县防指指挥双庙乡实施。第二道防线将西南沥水利用单庄排支(南环路边沟)直接排入东风渠。此项任务由县防指指挥*镇实施。上述二条渠道必须在汛前由所在双庙乡、*镇把毁坏部分全部按标准恢复起来,保证汛期西南积水不进入县城。

抗旱预案

一、基本资料

(一)自然地理特征

*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隶属邯郸市,地处东径113°25′至113°25′115°30′,北纬36°02′至37°00′之间。面积320平方公里。南与魏县接壤,北与曲周相邻,西与成安、肥乡交界,东与馆陶、大名毗连。

全县处于黄河、漳河冲积沉积而成的扇形平原的中下部,属山前平原。地形主要由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东西较窄,平均宽度约12公里,全长约36公里,海拔高度为40-53.9米之间,最大高差13.9米,最高点在双庙乡崔营,最低点在东张孟乡大屯,地面平均坡度1/4000.

历史上由于受黄、漳两河的影响,特别是漳河的多次决口和改道,造成该县微地貌的多种类型。主要地貌类型有故河道、自然堤缓岗、准缓岗、二坡地、低平地和各种类型的洼地等。

1、故河道缓岗与准缓岗:

黄河故道在与馆陶县交界处经过。在故河道西侧,从韩村乡的潘寨村到东张孟乡的南寺头东,形成了大面积的高出地面的沙带,海拔42-43.5米,高出附近地面1-1.5米左右,平均宽度2800米左右,面积约3000-350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0.65%。是全县境内沙丘最多变化最为明显的一条故河道缓岗。

黄河故河道在全县境内主要有三条:(1)从魏县经我县十里铺乡的杜村、泊头进入大名县境内。在故河道南侧形成沙带,海拔47米,高出附近地面0.5-1米左右,平均宽度800-1000米。(2)从成安县进入我县*镇东孟固一带,经县城、十里铺、南韩村、袁村、唐庄直到平固店镇境内。在故河道两侧,从东孟固到南韩村北部形成海拔46-52米,宽1400-2200米,长约41公里,高出附近地面1-1.2米的自然堤缓岗,从南韩村到平固店境内形成宽800-1000米的准缓岗。(3)从肥乡县进入我县东贤店,经南阳堡、清漳、临河堡直到平固店镇西部出县境。从东贤店到清漳形成海拔45-47.5米,高出附近地面1-2米,平均宽度1000-1500米的自然缓岗;从清漳北形成微高出地面,平均宽度800-1000米左右的准缓岗。

2、二坡地:

二坡地主要分布在故河道两侧,与故河道平行。它面积分布广,海拔高度变化大,最窄的只有300-400米,最宽的有3000-4000米,在我县东张孟、蒋庄和双庙一带分布着二坡地类型。

3、低平地和洼地

低平地和洼地均处于故河道两侧的二坡地下缘。从县城以北经南堡乡南部到南韩村西部形成较大面积的低平地类型,海拔高程46-48米,平均宽度1600-1800米左右。

洼地类型有河间洼地、旁河洼地和扇缘洼地。河间洼地分布在故河道之间,全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从双庙乡蔡庄、李高曲经过;一条从新镇、军营经南寺郎固到十里铺东部,海拔47.5米左右。

旁河洼地在故河道附近,分布在胡堡、屯子堡一带,海拔45.5米-46米,低于附近地面0.5米。

扇缘洼地分布在故河道末端,缓岗两侧,地势相对低潮,是全县大片洼地中面积最大的一种地貌类型。主要分布在南韩村乡北部、平固店镇大部、东张孟乡西北部,面积4-5万亩,海拔42.5-45.2米左右。

我县土壤有两大类(褐土和潮土),五个亚类、七个土属、三十九个土种,面积40848.22亩,其中褐土类面积155741.82亩,占全县土壤面积的38.13%;潮土类面积252736.4亩,占全县土壤面积的61.87%。

土壤母质均为黄河、漳河河流充积物,土壤表层质地变化根据河流的沉积规律:“紧沙、慢淤、不紧不慢两合土”,土壤质地呈有规律的变化。全县耕层以壤质为主,占全县总土壤面积的75.84%。

植被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但由于农业生产历史悠久,不同土壤早已被开发耕种,自然植被群落已被农作物所代替。目前,尚能见到的自然植被是田间杂草和一些旱生灌丛。

县内乔木大都是人工种植,主要用材林柳、杨、桐、槐、榆、椿等,经济林木有苹果、梨、桃、杏、枣等。

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谷子、甘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花生、蔬菜瓜果主要有大葱、白菜、茄子、黄瓜、辣椒、大蒜、豆角等。

*县因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变率大,造成十年九旱的气候特点。旱情有春旱、初夏旱、伏旱、秋旱四种。除旱灾外,我县涝灾发生情况大至为夏涝平均6年一遇,秋涝平均3年一遇,比夏涝的出现机率高1倍。风灾,大风平均每年14.8次,最多年份1969年出现74次,最多1个月出现15次(1969年4月),最少年份是1989年,没有出现一次大风。强度六级风多,七级风次之,八九级风少见。曾出现过瞬间最大风速27.0米/秒的十级狂风。雹灾,冰雹出现频率为22.2%,有4年出现5次冰雹现象。最早出现在5月下旬,最晚结束在9月中旬,多数年份出现在6月份,一般午后17时左右出现,最大冰雹直径8厘米。虫害,解放以前各种虫害频繁发生,尤其是蝗灾,几乎连年不断,平均每3年大发生一次,重者造成绝收。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70年代,*县已成为摘去蝗区帽子的县之一。其他虫害,如:蚜虫害、棉铃虫害、粘虫害、蝗虫害、红蜘蛛害、麦叶蜂害、蟋蟀害等,已能基本控制。震灾从1502年至1976年有地震记录12次,其中,民国26年(1937年)8月1日、2日荷泽7级地震波及本县,部分房屋受损。1966年3月8日凌晨5点30分邢台7.2级地震波及本县,倒塌房屋243间,受伤8人。3月22日下午4点15分,22分邢台地震又波及本县,部分房屋发生裂缝。

*县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是地下水超采和水环境恶化。地下水(包括深、浅层)连年超采,造成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1、全县浅层地下水位每年平均下降1.5米,形成了一个以*镇大马庄村为中心面积约50K㎡的地下水位漏斗;2、由于浅层淡水区严重超采水位下降,致使咸水侧向补给,咸水区面积扩大,由原来60-70年代的32K㎡扩大到108.65K㎡,占到全县总面积的34%,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地表水资源严重匮乏,没有外来水源,现有水利工程所蓄地表水污染严重,双庙乡、*镇部分村庄污染情况最为典型,臭味弥漫,若不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二)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县地处邯郸市东部,全县总人口为24.86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919万人,农村人口23.274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66%。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002年为152301万元,年均递增10.4%,其中第一产业为34.62万元,第二产业78325万元,第三产业为399.4万元,分别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22.4%、51.4%和26.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2年为6131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551元,年均递增5.2%,全县种植以粮食(小麦、玉米)和经济作物(棉花、油料、蔬菜)为主,复种指数为1.65,粮食总产量14.751万吨,经济作物产量为1.3966万吨。

(三)气象水文及水资源资料

*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暖,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雨热同季,干旱同期。四季气候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火热多雨,秋季晴朗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日照指数为2602小时,日平均7.1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9%。多年平均气温13℃,多年平均风速2.6m/s,春季风速最大为3.9m/s.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2.7mm,50%保证率516.7mm,75%保证率415.5mm。受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影响,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降水量(6-9月)约占年降水量的75%,冬季为少雨季节(12-2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3.67%,有的月份甚至为零;春季占全年降水量的13.43%;秋季占17.2。一月份属全年降水量最少的月份,多年平均为3.32mm,占全年降水总量的0.63%。降水量年际变化很大,据统计1963年降水量最大为1071.8mm,1992年降水量最小仅为225.0mm,极值比4.8:1.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E601型)为1200mm(20cm蒸发器为1852.9mm)。蒸发量年内变化显著,以12月份最小,多年平均值为24.5mm,6月份最大,多年平均值为210.5mm。全县平均干旱指数为2.23,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500mm。

*县在古黄河、漳河多年流经全县的情况下,洪流的冲积和河流的沉积构成了现在地层。境内广泛分布着埋深不等的故河道,在河床相和牛轭湖相及决口的大溜处形成了厚度不等、层次复杂的含水层。河漫滩与河间地带沙层少,淡水相对不足或因径流不畅等原因形成咸水。全县地下水分布一般上层为淡水,中间为咸水,下层为深层淡水。深层淡水顶板埋深在125-145m之间。由于第四纪埋深厚度较大,沙层较丰富,深层地下水储藏量和开采量有很大的调节余地。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690万m3,地下水资源量2762万m3.

(四)历史干旱资料

*县春旱大多数年份都有发生,有“十年九春旱”之说。只有个别年份旱象不太严重或基本上无旱象,因为冬小麦在(10-2月份)需水量60mm,(3-5月份)需水量140mm,而3月-5月份正是降雨稀少的季节。初夏旱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发生,机率占44.4%。伏旱发生于7月中旬至8月上旬的干旱,机率占50%,但出现规律不明显。秋旱发生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机率较低,占22.2%,有时也会出现连续几年的秋旱。因为夏玉米在6月份需水量为40mm,7月份需水量为80mm,8月份需水量为110mm,9月上中旬为40mm,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故夏旱、伏旱、秋旱(统称秋作期秋旱)时有发生。

*县重大旱灾录

1306年(元大德十年),亢旱。

1428年(明宣德三年),自去秋至本年春不雨,麦无收。

1640年(明崇祯十三年),大旱,无麦。

1778年(清乾隆四十三年),连续二年大旱,农历五月始得雨。

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秋,大旱,庄稼未收。

1869年(清同治八年)秋,大旱,民饥。

1920年(民国9年),亢旱,。

1925年(民国14年),连续2年大旱。

1942年(民国32年),自去秋末至是年秋初持续严重干旱,夏季基本绝收,特大灾荒。

1960年,自去秋至是年7月未下透雨,干旱严重,庄稼普遍减产。

1965年,自去冬至是年春末下一次透雨,干旱严重。

1978年秋,大旱。全县19.9万亩农田不同程度的减产或绝收。

1979年秋,大旱,受灾面积42600亩。

1980年,持续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全县受灾面积152113亩,成灾面积143520亩。

1981年,持续干旱,人畜吃水困难。全县小麦成灾面积123600亩。1982年,冬至夏大旱,全县小麦受灾面积13.2万亩。成灾面积12.2万亩。

1983年,秋旱,全县受灾害面积191700亩,成灾面积16600亩。

1984年,春旱,全县成灾面积44638亩。

1985年,春旱,小麦受灾面积49670亩,成灾面积20370亩。

1986年,严格旱灾,地下水位下降。全县成灾面积19.2万亩。7月干旱高温。全县33.5万亩秋季作物普遍受灾。严重减产的有11万亩,基本绝收的有10.5万亩。

二、水利工程现状

(一)目前已有蓄水工程:东风渠蓄水闸和地表坑塘蓄水二部分,分别介绍如下:

1、东风渠蓄水:有侯固寨蓄水闸一座,控制流域面积412平方公里,蓄水容积可达200万立方米。

2、坑塘蓄水:经统计全县各乡共有坑塘644个,总容积为128.8万立方米。

(二)引水工程

我县属民有渠灌区。从1960年开始引水。主要引水渠道有老三支,三支渠和三分干渠,县内全长43.7公里。现仅有老三支能部分引水。

(三)防洪排涝工程

我县骨干排水渠道有以下几条:

1、东风渠:在县境内长10公里,过水能力247秒立方米,担负双庙乡、*镇约90.3平方公里排水任务。

2、王封干:排水渠始于南寺郎固、经铺上、吴村、韩村、平固店入曲周,全长20公里,控制除涝面积118平方公里。

3、西支渠:始于南堡,经北吴村、平固店入曲周,控制除涝面积31.3平方公里。、

4、沙东干:在东张孟乡境内长6.5公里,控制南寺郎固、铺上、韩村、蒋庄、东张孟等村排水任务。

5、东张二排支:在双庙乡境内,全长9公里,控制排涝面积17平方公里。

6、东分支渠:全县8.3公里,控制南寺郎固、铺上、南韩村等村庄的14平方公里排涝任务。

(四)机井工程

我县现有机井5906眼,配套机井5879眼,机井平均密度23.63眼/平方公里.机井分布不均衡,其中:双庙乡713眼、*镇967眼、十里铺乡1100、南韩村乡875眼、南阳堡乡778眼、平固店镇1252眼、东张孟乡280眼。双庙乡机井密度14.8眼/平方公里、*镇机井密度19.1眼/平方公里、十里铺乡机井密度23.1眼/平方公里、南阳堡乡机井密谋25.6眼/平方公里、南韩村乡机井密度6.6眼/平方公里、平固店镇机井密谋2.6眼/平方公里、东张孟乡机井5.7眼/平方公里。由于农业开发重点已移至东张孟乡,所以农田灌溉条件近期有望改观。

三、用水需求

*县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及生态用水现状选2002年为现状年。2002年全县总用水量6607万m3。其中工业用水量480万m3,占总用水量的7.3%。城镇生活用水140万m3,占总用水量的2.1%,农业用水5382万m3,占总用水量的81.4%,农村人畜用水605万m3,占总用水量的9.2%。

四、干旱风险评估

(一)抗旱工程体系。抗旱工程主要依靠地下水,2002年全县现有机井5810眼,开采地下水总量为6607万m3,抗旱水源应急保障能力较强。但长远来看,我县地下资源采补严格不平衡,特别是深层灌水的超采更不利于补充,仅靠超量开采地下水来保障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引用外来水源,搞好雨洪资源利用,以丰补枯。大搞节水工程,发展咸淡混浇。目前我县已有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左右,且发展迅速。

(二)抗旱非工程体系。成立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服务站和乡镇抗旱服务组织,已逐步趋于完善,群众抗旱自救意识由于实行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中央一号文等惠农措施而增强。

五、抗旱工程措施

(二)轻度干旱。全县7个乡镇要设立7个旱情检测点,明确专人与旱情部门定期联系,搞好旱情检测和土壤墒情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向县抗旱办搞好反馈。

水利部门抽调专门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小组,配合各乡镇水利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好技术指导,因地制宜的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对大田作物推广管道灌溉和喷灌,对果树和大棚蔬菜等经济效益高的作物推广应用微灌技术。同时加大节水工程的建设实施力度,扩大节水灌溉面积,保护水环境,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定额两大指标控制的节水工程。全民动员倡导节约用水、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持续利用。

对全县抗旱水源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类型、数量及分布做到心中有数,加大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对抗旱水源的应急供水能力、供水量、供水区域、供水线路逐一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以备应急。对新打更新机井、河道清淤等应急水源工程加大建设力度。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发动,教育群众按照先地表后地下的用水原则开展抗旱,同时,要千方百记开辟水源,尽力拦蓄天上水,要利用每年讯期降雨较多的优越,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同时搞好蓄水工作,以丰补枯,充分利用全县现有坑塘、渠道、闸涵等工程,沟渠联网。坑塘疏通,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多蓄水,力争水源工程向长远性、系统性转移,要通过对雨水、地表水的综合开发利用,优化配置,保护宝贵的地下水源。

(二)中度干旱。对于持续干旱,气象部门要准时对水情、降雨、气温、风力等数据进行详细观测,及时准确做好预报工作,水利部门以一周时间为统计周期,收集整理数据资料,对旱情、土壤墒情,制订旱情变化曲线,同时,利用宣传媒体及时通报旱情信息。

密切注视水量供求变化,供水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工业、后高效农业”的总体供水思路,综合考虑城镇居民利益和一、二、三产业的均衡发展,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应急供水预案。

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站内部管理,改善经营方式,提升抗旱服务组织的整体服务水平,搞好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实现抗旱服务组织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吸纳农户参与,多方面争取资金购置抗旱机具,增强抗旱能力,形成抗旱服务网络。做好各项抗旱准备工作。下属抗旱服务站和井队充分发挥抗旱主力军作用,全天24小时值班,开通抗旱服务专线。

抗旱服务小分队确保抗旱季节要维修机泵到井台,抗旱浇地到田间,赊销机泵到农业,打井修井到地头。

(三)严重干旱。全县在现有防汛抗旱指挥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抗旱指挥部人员,由县委书记任抗旱指挥部政委、县长任指挥长,主抓农业的副县长为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水利、电力、物资、交通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担任,指挥部下设抗旱办公室,由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处理日常抗旱事务,各乡镇要仿照县指挥架子组建相应的指挥组织,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正副组长的村级抗旱领导小组,各级抗旱组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长对全县抗旱工作负总责,各乡镇长对全辖区抗旱工作和上级指令负全责,要采取一切相应措施,协调好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

水利、农业、民政、气象等有关部分,定期召开碰头会,对所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随时掌握旱情的发展趋势,并通过电视台及时做好旱情、灾情的通报工作。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电力部门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全力支持抗旱工作,石油物资部门要备足抗旱用油和物资;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发放小额资金贷款;宣传部门和电视台要开设抗旱专栏,做好抗旱典型报告和灾情的快报传递,鼓励群众“千盆万罐”搞抗旱,千方百计保丰收。

在严重干旱情况下,应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重要工矿、企业用水。(1)对于城镇生活用水,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应采取严厉的节水和限制措施,并通过一定的水价调整,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供需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最低生活用水,基本生活用水和高消费生活用水不高档次,采取不同的水价政策和限时限量措施。(2)工业和第三产业用水优先保证发电通讯、医院等城镇生命线用水,其次,再根据单位用水的经济效益和在区域生活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确定优先次序。(3)城镇环境和公共用水应根据区位和景观效应确定优先次序。充分利用中水,一律采用节水设备、淘汰不适应本地区气候、土壤及供水的植物,在干旱缺水时重点保证城镇中心区的重要绿地,一般绿地采用耐旱植物只提供关键时期灌水以保证其成活,在严重干旱缺水时,重点绿地只保证关键期浇水,公共用水和生活用水一律强制采用节水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