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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现代性是以形式理性、个人自由为精髓,后现代性则是以实质理性为核心,对自由精神进行重塑。经济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其次,经济主体以个人和团体的形式积极参与经济运行,从而彰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再次,经济法的有效政府定位正是对现代性下有限政府观念的反思和重构。
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很少有人提起,学者更多地是对经济法的现代性给予了关注。而笔者认为,经济法却是后现代之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本文拟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内涵出发,对此进行论证。
一、经济法的现代性之误解
综合学者的观点①来看,主要是从历史起点、内在精神以及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说明经济法与传统部门法的联系与差异,以阐释经济法现代性。其基本思路是:从经济法内在和外在的特殊性出发,分析其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差异,从而得出经济法现代性的结论。然而是否可以仅仅因为与传统法律部门的“传统性”差异就冠之以现代性之名?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要分析经济法是否具有现代性,应当从什么是现代性谈起。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在今天,现代性主要是指大约从17世纪开始以来的这一段历史演变时期或这个时期的人与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或状态。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十七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的影响。②”学者宋林飞也指出,“现代性是一个历史断代的术语,是指接踵中古世纪或封建制度而来的新纪元,涉及各种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以及文化的转型。③”其次,现代性还可以从外在的社会结构层面上来理解。韦伯认为,理性化和合理性是区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关键。基于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或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区分,他认为现代性主要表现为工具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就是以形式理性为核心观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而建构起来的,因而现代性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社会规范的制度化、形式化和程序化。再次,现代性还指向贯穿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程中的,支配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历史变迁的某种内在精神。正如舍勒所指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是环境和制度的转化,而且是人自身的转化,这是一种发生在人的“灵魂和精神中的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④。随着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型,人们对自由的追求越来越彰显出来。哈贝马斯曾经这样刻画了现代性的“自由”:“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从实证观点看,这个时代深深地订上了个人自由的烙印,表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⑤”总之,现代性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有内在张力的整体性概念,理性是现代性的核心观念,自由则是其根本价值。
社会的现代性也必然会引起法的现代性,法的现代性又以现代性为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法的现代性包含了现代社会中法的共同特征,其核心要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形式理性,形式理性主张“法律主治”和对法律的绝对服从,强调法律中排除宗教和道德等实质性价值判断以及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形式上的平等,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明确分野,主张消极自由的保护和正当程序,从而对遏制国家权力扩张、捍卫私人权利和自由起到了重要而关键的作用。二是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舍却了其固有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和知识结构上的区别⑥”,从而是具有人格独立、理性自由和功利主义精神的“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社会秩序负责,并且通过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而法律则只需要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平等竞争的规则即可。三是个人自由。现代性观念体现的是一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权利本位观,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的内在气质。
从以上来看,法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和对理性精神的弘扬,这一信念直接促动了现代法治信仰和私法文化精神的形成。可以说,私法文化精神才是法的现代性观念中孕育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等价值理念的必然表现或延伸。而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融合互动的产物,并不必然属于公法或者私法,而是由于两者的互动而催生的新兴法域——社会法域的独立法律部门,因而与现代性以及法的现代性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可以说,现代性并非经济法的特性。
二、经济法的后现代性之确认
现代性的理性、自由精神对人类社会的“祛魅化”、理性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尤其是20世纪中叶之后,人类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困境和难题显示了现代性的危机,例如人类精神家园的丧失,工具理性的膨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功利主义日渐泛滥,政治系统的官僚化的形成,等等。为此,人们不得不对现代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和反思。最为突出的是后现代主义者高举批判的大旗,展开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解构,反对现代主义对基础、权威、统一的迷恋和对主体中心论的确认,强调的是破碎化、非连续性、散播性、多元性和批判性。因此,与现代性不同的是,后现代性并不是以时间为基础的概念,它不是位于日历上的处于前现代和现代之后的一个时代,而是代表了一种现代之后的精神状态,是对以知识至上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社会的精神回应。尽管后现代性在基本倾向上是持一种与理性决裂的态度,但是后现代性对现代性的批判与反思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对现代性的继承与扬弃的基础上的。这恰如台湾学者高宣扬所说的:“不管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赋予‘现代性’什么样的内容和意含,他们都以批判现代性为己任。——‘后现代’孕育于‘现代性’内部,而又不断地进行自我超越。⑦”实际上,后现代性是随着社会及其需求的变迁而发生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的转换,是人们面对现代社会日益显露出来的危机所做出的理论上的批判与反思。除去这一点以外,后现代性与现代性所具有的人文关怀和和终极指向并没有差别,都旨在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平等和幸福。因此“已被宣布为后现代性的东西,实际上并不构成现代性的断裂,而只是一种‘激进化’形式或者说‘高’形式的现代性。⑧”
后现代性同样对法学理论的变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诺尼特和塞尔兹尼克主张建立回应性法,图伯纳主张建立反应性法,从而对现代新观念下法律理念的进行反思及重建。在法学领域,后现代性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形式理性的提升——实质理性的弘扬。由于形式理性最终主张的只是一种形式平等,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后,法律的形式理性在社会现实面前愈来愈尴尬。人们愈来愈主张突破形式化的自由、平等,强化对自由和权利的实质性保护,从而出现了从形式理性走向实质理性的倾向。其二,理性经济人的反思——社会人的提出。
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随着社会变迁使得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利益、理性追求发生了扭曲和变异。社会人的假设逐渐取代经济人假设而被提出。在社会人的假设中,人是真实的人、本来的人、生活中的人,是法律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的真实基础。以此出发所进行的法律制度框架设计,才是真正体现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理性精神。其三,对个人自由的质疑——自由精神的重塑。极端个人自由的实践使得自由变成了不被剥夺的先占、利用和挥霍的权利,而“法律也随即成为‘适用于狮子和公牛’的压迫性法律⑨”。后现代性的法律思维强调以社会本位的价值信念来克服和修补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缺陷,而不是完全否认自由。实际上,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自由精神历经了由前现代社会的政治共同体自由、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自由再向社会本位自由的转向。以社会本位的自由为目标而建立的社会不再是个人主义精神、适者生存的社会,而是对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与以关怀的社会。正如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提高,法的后现代性是对于建基在现论之上的法治理论的批判,从而有助于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理论的重建。
从以上对后现代性以及法的后现代性的阐释来看,经济法的产生、成长过程正是对对现代性进行反思、重建过程的写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和形式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经济法能够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以社会自由为出发点和目标,对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抑制自由的滥用,从而有效避免和抑制自由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的不完全性等诸问题。在经济法领域,对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现为直接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更高层次、更具普遍性的社会自由。此外,实质自由是经济法自由精神的又一个侧面。经济法是国家彻底摆脱了守夜人的角色,强调国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其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职能,并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国家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经济法通过由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扭转,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为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自我的实现提供现实的条件和手段,体现了一种实质自由理念。
其次,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参与作用十分重视。在领域,早已有学者⑩认为,应大部分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主要关注及其对于揭示我们集体生活的潜在现实的关注,转变到从设计者即公民的观点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种较广泛的社会科学来补充理性重建的不足。这表明在领域,学者已开始关注公民参与权力的有效运用问题。实际上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如此。经济法吸收了后现代法律的主体观念,在这个领域,人们不再是消极的防御者,而是以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等身份积极参与经济运行。同时,作为单个个人的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的同时,还积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11)”,经济自治团体便是这一结合的典型形式,它是连接政治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了一种功能上的互补机制和互动结构,形成了其与政府之间、与其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原应由国家履行的经济功能,在满足社会经济多元化要求的同时,可以通过其自我保障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权力,为国家不恰当地介入私人领域设置了一道屏障,有效地维护了其成员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社会自由的实现;另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是市场主体组织化的结果,它可以通过自律机制和协调机制来有效解决各成员之间自由权利的矛盾冲突,有效地制约了市场的盲目性等缺陷,从而实现个人自由的最大化。正是在此意义上,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自治团体表明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张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
再次,从形式上看,经济法实现其立法目标的手段主要表现为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即经济法不仅确认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规定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措施,从而通过法律上制度化的途径,使政府经济权力的实际运行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权利的实现,同时又给予经济主体以自由的空间。其一是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对国家的经济权力予以确认。现代性的形式理性和个人自由的张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共物品的不可能性、信息的不对称、分配的不公平等。而这些问题是依据传统部门法理论和规范不能有效地予以解释和解决的。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经济法确认政府对市场秩序和宏观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与调节的经济权力,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其二是明确了有效政府的权力框架,从法律角度规范经济权力的行使。由于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和缺陷,例如易于产生浪费和缺乏效率、缺乏判断其干预行为的适当与否的标准、政府干预存在任意性等等。因此,需要用法律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进行规范。经济法就是在确认政府干预的同时,又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对现代性观念下的自由价值的升华与扩展。经济法要求的是建立一个负责的、有限、有效的政府,反对对经济运行的专横的威权和绝对的干预。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法以其自身的特质,充分表明其是张显实质理性和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的后现代之法。但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前文已提到,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两者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仍然是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关系,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法来说,后现代性的经济法是对其在制度实践和精神追求上的超越。因此,强调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并不是否认其作为产生于现代社会的法律一些特征,例如公开性、权威性等等。
①张守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张鸿志,蔡岱松:《经济法的现代性刍议——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②安东尼·吉登斯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
③宋林飞著:《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68页。
④舍勒著:《“谐调时代”中的人》,载舍勒:《资本主义的本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7页。
⑤哈贝马斯著:《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页。
⑥王晨:《日本契约法的现状和课题》,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2期,第46页。
⑦高宣扬著:《后现代论》,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09页。
⑨伯纳德·施瓦茨著,王军等译:《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日照烟叶色泽橘黄发亮,香气充足浓郁,大小厚度适中,燃烧性好,化学成分协调,深受客户青睐,所产烟叶已进入“中华”、“利群”、“泰山”等高档卷烟品牌配方,是“中式卷烟”不可缺少的优质原料。但随着“532”、“461”品牌战略的实施,日照“中式浓香”烟叶质量特色离重点骨干卷烟品牌发展的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烟叶生产情况看,规模化种植程度仍然不高;烟站布局多、散,人力资源优势发挥程度不够;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普惠制”,集中度不高,整体薄弱;精良技术落实不到位,烟叶质量特色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等。
2.1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烟路工程配套不够完善。由于烟田多处山区,烟地集中连片率不高,因此机耕道修建难度大,且单位长度的机耕道覆盖面积不高,全市现有机耕道覆盖率远远不能实现全覆盖。用地养地耕作模式没有真正实施推广。由于烟农自身面积有限,轮作面积小,重茬率较高,导致烟叶种植的病虫害日益加重。同时由于长期施用化肥,有机肥施用较少,一方面导致烟叶油分少,影响了烟叶内在质量;另一方面导致土壤逐年板结,土壤通透性差,地力下降。防雹增雨设施覆盖未实现100%配套。日照近几年经常遭受冰雹灾害,特别是在烟叶旺长期最容易受灾,烟叶一旦遭受雹灾,烟叶受损较大,烟农将“颗粒无收”。现全市建设防雹炮点72个,配套高炮16门,防雹覆盖率只有80%左右。
2.2规模化种植水平仍需提升
日照烟叶生产虽然近年来进行了一些组织模式的探索,但由于缺乏大面积平原带,烟草自然种植分散,加之烟农家庭生产经营模式的习惯,大面积集中种植难度较大,造成规模化种植程度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均衡。由于规模化种植程度低,规范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易统一组织实施,机械化作业进程推动较慢,与现代烟草农业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差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烟草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2.3专业化和机械化程度低
专业化分工和机械化作业是现代烟草农业特征之一。由于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边沿,地形比较复杂,交通条件相对落后,农田道路及相关设施的修建相对滞后。这些严重制约了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制约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2.4生产队伍素质不高日照经济相对发达,青壮年和知识分子均已外出打工。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均为年龄相对较大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人员。因此,基层一线生产技术人员多为从烟叶产区选拔的烟农担当技术员,基层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存在偏低现象,对新理念、新技术的理解能力低,导致先进生产技术转化利用速度慢,许多重要技术措施多凭经验取舍。2.5比较效益优势较弱“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种植烟叶2.43万hm2,收购烟叶4.87万t,投放收购资金5.98亿元,实现烟叶税1.32亿元。平均纯收入2000~3000元/hm2,相对投工较少、收入强劲的优势经济作物,比较效益优势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种烟的积极性。
3日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思路及对策
3.1总体思路及近期发展目标
总体思路:按照生态适宜、基础条件好、竞争作物少、劳动力充足、种烟比较效益相对高的要求,科学优化调整烟叶生产布局,要初步形成地域明显、生态友好、风格突出、专业化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布局相对合理、烟叶产区相对集中的田园优美的和谐发展格局。近期发展目标:利用3~5年的时间,大力实施“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上水平”的发展战略,以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一基四化”、基地单元建设和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为工作重点,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中心,扶优扶强,重点发展万亩乡镇、千亩村,做大规模化、做强产业化,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努力加快日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进程。
3.2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提高烟农积极性
建立并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加强防雹增雨体系建设,完善病虫预测预报制度,在宜烟区探索推行烟叶生产保险制度,为烟农增设风险储备基金。烟农受灾后,由评估专家组对烟田损失进行评估,按照一定比例兑付给烟农,最大程度地解除烟农的后顾之忧。
3.3加大综合投入力度,夯实烟叶生产基础
一是继续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依托水源、科学规划、注重环保、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加大对基层烟站建设的投入,本着“合理规划、相对集中、方便烟农、有利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基层烟站布局,将原来24处烟站整合为9个中心烟站,中心烟站设置农艺师,持续提升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投入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切实提升人员培训水平。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新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增加投资、科学引导、政策倾斜等举措,加快科技成果创新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益。
3.4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精益化生产服务水平
要提高烟叶生产水平,还应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精益生产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行烟农户籍化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是持续加强日照烟叶生产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烟叶质量,改善等级结构,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全市烤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三是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努力提高合作社和基地单元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局“一基一社”的建设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建设6个品牌导向型基地单元和重点打造6个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服务合作社,构建机耕、施肥、植保、烘烤等方面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进一步减轻烟农的劳动强度和减少劳动用工,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植烟效益。四是要对包线烟技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行摸底,进一步增强基层烟叶工作队伍素质,加强引导职业烟农的建设和培训,示范带动、稳定职业烟农队伍,努力提升烟叶技术员和烟农的整体素质。
3.5合理保护改善产区环境,努力发展生态烟叶
一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比如适时种植绿肥,烟地秸秆覆盖栽培,施用充分腐熟的农家肥、生物有机肥和饼肥等。二是有效解决地膜覆盖栽培带来的污染问题,改善土壤物理结构。积极探索使用秸秆、稻草等作为覆盖物的栽培技术,形成技术规范,加大推广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对不适用烟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研究。三是优化种烟环境,把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建立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烟叶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四是综合防治烟草病虫害,推广实施烟叶生产IPM生产防治技术,探索实施“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防治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提高烟叶生产的安全性。
3.6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加大创新实施力度
积极推行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紧紧围绕全面管理、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这个核心,科学整合现有生产业务流程,建立一个涵盖烟叶产购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烟叶生产全面质量管理。以科学先进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探索实施GAP生产和管理模式,完善更加符合实际的技术标准、生产标准和管理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创新实施符合日照实际的烟叶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烟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4小结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互联网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已达到了13700万人,上网计算机数已达到了5940万台;我国的域名总数也已超过410万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也随之不断地涌现,预示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
我国电子商务的前期发展主要是利用资本市场的支持而快速膨胀起来的,从表面上看市场似乎很繁荣,实际上华而不实。许多网络公司和“触网”的企业并不十分重视市场服务体系的形成,也很少考虑物流这类的现实问题,而事实上物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可以说,电子商务是信息传播的保证,而物流则是执行的保证,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对物流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电子商务与物流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物流的策略问题。
1.1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物流的内容更加丰富,同时也对物流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许多新的问题,物流业必须积极应对,加快发展,而此动力来自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1).对物流理念的影响。现代企业的竞争优势已不再是拥有物质资源的多少,而在于它能调动、协调、整合多少社会资源。企业间的竞争也成了以物流系统为依托的信息或知识联盟的竞争。另外,物流系统也由供给推动变为需求拉动,在各功能环节上极大地降低成本,包括降低采购、库存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销售和营销成本以及增加销售的机会等。
(2).对物流系统结构的影响。由于网上客户可以直接面对制造商并可获得个性化服务,故传统物流渠道中的中介将逐步淡出,组织结构将趋于分散并逐步虚拟化。由于网上时空的“零距离”特点,客户对产品可得性的心理预期加大,因此,物流系统中的港、站、库、配送中心、运输线路等设施的布局、结构和任务将面临较大的调整。另外,那些能够在网上直接传输的产品(如书报、音乐、软件等)物流隐形化,并最终被网络系统所取代。
(3).对物料采购的影响。在互联网上,企业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具有无限的选择性。这种无限的可选择性,会带来供货价格降低的好处,也将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
(4).对存货的影响。一般认为,由于电子商务增加了物流系统各环节对市场变化反应的灵敏度,可以减少库存、节约成本。但从物流的观点来看,这实际是借助于信息分配对存货在供应链中进行了重新安排,存货从结构上将沿供应链向下游企业移动。这就引出了由于上游企业减少存货而带来的相对较大的经济利益如何与下游企业一起来分享的问题。
(5).对客户服务的影响。网站的主页不仅能宣传企业和介绍产品,而且能够与客户一起就产品设计、质量、包装、改装、交付条件、售后服务等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协助客户拟定产品的可得性解决方案,帮助客户下订单。其次是对客户追踪服务的个性化,发现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的统计特征将主要依赖对客户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追踪,这要涉及到文化的、心理的、法律的等诸多方面,因此建立客户档案并追踪服务成为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
1.2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形式
在我国电子商务的实践中,目前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建立自己的配送渠道和设施,依靠自己的能力搞配送,这种方式常用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二是委托专业物流配送机构完成商品配送,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三是连锁店、邮政快递等原有配送网络搞联合、协作,共同完成物流配送,这种方式将电子商务配送与传统物流配送一体化,有利于集中使用物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网络。
对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就其物流而言,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纯网络公司;二是以阿里巴巴、亚商在线为代表的经营BtoB业务的;三是以麦网为代表的由传统邮购公司转向BtoC业务的。目前这些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涉及图书、礼品、服饰、电子产品、日用品等,它们的物流不少是委托专业物流配送机构来完成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型的网站,物流问题几乎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货物不能及时送到,或采用自行车递送等落后的送货手段,使电子商务的信誉受到极大的损害。
因此,引出了企业间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使大家达到共赢的状态,形成供应链,建立供应链管理。
2.电子商务供应链
2.1供应链的含义
供应链是指从客户订单开始,经历原材料、供给、生产、产品的配送等阶段的货物移动的整个过程。所有公司都属于供应链网络的一个部分,由于公司规模的大小、产品的类型不同,各个公司在供应链网络中的角色和状态也不同。
“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概念并不是某个人一下萌生出来的想法,它是商业在过去的30年中逐渐发展,尤其是在全球自由贸易的推动下形成的。从物流学的角度看,供应链的概念是物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知道,物流科学一形成便给这一科学领域注入了系统的思想,这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分散的功能要素集合成一个物流系统,这是物流的根本意义所在。但是有系统思想之后,又如何采取有效的系统的行动呢?。对物流各功能要素的效益背反关系的解决,是系统管理的主要目的。物流科学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方法是沿着形成物流的供应链,在各种效益背反、相互矛盾的主要功能要素环节之间,去权衡利弊,去协调关系,去寻求两条背反趋势曲线的合成曲线的最优范围,或干脆放弃全部链,去管理部分环节,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在物流系统变得更大、更复杂之后,往往不再有效。物流的“供应链”和“供应链管理”便是针对这一状况出现的新的管理思想。
2.2基于Internet的供应链
基于Internet的供应链信息系统能帮助企业优化供应链的执行、降低成本并提高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大概有以下几点:
(1).清晰的端到端的执行状态。系统组织跨越整个供应链的库存和信息以支持订单履行、生产运作和客户服务运作。即时的库存和订单状态意味着供应商能够迅速的做出正确的决策,较少错误并保证即使交付。可以把握的交付顾客不再满足仅仅只是通过一个Web产品目录获得产品介绍和产品价格信息。结合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一起,让顾客能够知道他通过网络下的订单是否有货以及何时可以交付,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2).自动化的流水作业。系统可提供给供应商和买主一个可见的连线,当买主的库存低与安全库存,系统可以自动的向供应商发出订单并将产品交付给买主。
(3).快速的应变能力。物流和配送操作并不都是类似的,系统设计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技术平台,使企业能够实行新的战略战术来提高货物的周转率,满足和发掘新的产品需求和增值服务。
2.3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商业变革
企业内部存在着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动,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流动关系。在日趋分工细化、开放合作的时代,企业仅仅依靠自己的资源参与市场竞争往往处于被动。必须把同经营过程有关的多方面纳入一个整体的供应链中,这样每个企业内部的价值链就通过供应关系联系起来,成为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网络供应链。供应链管理就是把这个供需的网络组织好。但传统的供应链管理仅仅是一个横向的集成,通过通讯介质将预先指定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客户依次联系起来,这种供应链只注重内部联系,灵活性差,仅限于点到点的集成。这样成本高、效率低,而且供应链的一个环节中断了,则整个供应链系统都不能运行。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弥补了传统供应链的不足,它不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而且延伸到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建立的是一种跨企业的协作,覆盖了从产品设计、需求预测、外协和外购、生产、分销、存储和客户服务等全过程。居于同一个供应链系统的厂商之间不再是零和,而是双赢。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供应链管理的变革。它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整合企业的上下游的产业,以中心生产厂商为核心,将产业上游供应商、产业下游商、物流运输商及服务商、零售商以及往来银行进行垂直一体化的整合,构成一个电子商务供应链网络,消除了整个供应链网络上不必要的运作和消耗,促进了供应链向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它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技术——客户关系管理(CRM),使需求方自动作业来预计需求,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给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使资源在供应链网络上合理流动来缩短交货周期、降低库存,并且通过提供自助交易等自助式服务以降低成本,提高速度和精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
3我国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策略
电子商务要能健康、快速发展,首先是要解决企业的物流配送问题。如何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物流问题,是当前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物流企业应努力学习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于我国市场状况的现代物流。(1).构建企业核心能力。物流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构建核心能力主要应从知识技能的积累,组织管理体系的完善,企业文化的培育,信息体系的建设等方面入手。对有条件的企业可进行资产重组,建立区域联盟。实现资产重组可以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建立区域联盟可以将各自独特的企业资源整合为一体,实现互补和共享,同时还能使优势企业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运作成本。
(2).应用先进的物流技术,提高企业信息化程度。信息是物流系统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诸如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EDI)、管理信息系统(MIS)、射频技术(RF)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已在国外大型物流企业中得到充分应用。先进技术的应用是物流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有力手段,才能承担起网络经济时代赋予物流配送业的历史任务。
(3).双方共同努力,降低配送价格。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来谈要解决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企业之间在配送服务价格方面的矛盾,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电子商务公司不能只考虑订单的数量,还应同时考虑配送成本,在消费者下订单时,提示消费者商品的配送范围,使配送范围相对集中。另一方面,物流配送企业应积极协作,加强管理开源节流,降低物流成本和配送服务的价格。
(4).跟踪市场节奏,建立以配送为中心的物流服务体系。配送是商品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大批量、少批次的物流配送活动逐步被小批量、多批次所取代,个性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配送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物流活动的中心环节。因此,这部分工作需要物流配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明确分工,可更多的依靠物流配送企业。当然,物流配送企业也要改变单一送货的观念,让企业人员面向市场、面向客户,协助电子商务公司完成售后服务,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内容。
(5).引进新理念,培养综合型物流人才。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必须加大对仓储业、配送中心、物流中心、批发中心以及集装箱中转站等物流设施的投入,必须引入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同时,电子商务物流涉及到贸易经济、管理学、运输学、包装学、情报学、社会学、通讯及计算机网络等学科,对物流的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员工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对物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我们理应重视物流科技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
(6).打破条块分割,使物流、商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原物资部、商业部、外贸部、交通部以及中央各部(煤炭、林业等)均有各自的物流系统。这种分散的多元化物流格局,导致专业化流通的集约化经营优势难以发挥,规模效益难以实现。由于利益冲突及信息不通畅等原因,造成余缺物资不能及时调配,大量物资滞留在流通领域,造成资金沉淀,发生大量库存费用。因此,我国应尽快着手建立集物流、商流、信息流于一体的新型物流配送中心。
结论
电子商务方便快捷的特性,使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供求信息得到更快的传达与满足,产品不断改良以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资金也得以加快流转。这一过程带给物流产业的正是无数个生意机会。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社会和经济的热点,特别是BtoC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业的支持,市场对物流配送的需求十分旺盛,物流配送正在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面对这一形势,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加强物流配送的市场宏观调控,建立全国性的物流权威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管理物流配送业和相关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上除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外,根本的是有增值流。各种资源在供应链上流动,是一个不断增值的过程,因此供应链的本质是增值链。从形式上看,客户是在购买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但实质上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价值。供应链上每一环节增值与否、增值的大小都会成为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以,要增加企业竞争力,就要求消除一切无效劳动,在供应链上每一环节做到价值增值。
以往的ERP、B2C的电子商务都只实现了本企业的供应链上的增值,而B2B的电子商务利用ERP、SCM和CRM等WEB技术,将上下游企业组成整个产业系统的供应链,并且与其他企业、产业的供应链相连接,组成了一个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供应链网络,真正做到了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在整个供应链网络的每一个过程实现最合理的增值,并且最重要的是提高企业对市场和最终顾客需求的响应速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系统的打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期间需要自身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各部分的有效运行,也需要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系统与之配套发展运行,而要保证整个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系统的稳定、高效、持续运行,是需要对应先进的IT系统的支持和发展。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打造任重而道远。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物流策略供应链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物流在电子商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日益密切的互动关系。物流是实施电子商务的根本保证,电子商务也促使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发展。B2B模式的电子商务面向企业整个供应链管理,并带来了供应链的变革,使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缩短订货周期、改善信息管理和提高决策水平,从质量、成本、响应速度和服务四方面改进企业经营,提高企业竞争力。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弥补了传统供应链的不足,它不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而且延伸到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建立的是一种跨企业的协作,覆盖了从产品设计、需求预测、外协和外购、生产、分销、存储和客户服务等全过程。居于同一个供应链系统的厂商之间不再是零和,而是双赢。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供应链管理的变革。它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整合企业的上下游的产业,以中心生产厂商为核心,将产业上游供应商、产业下游商、物流运输商及服务商、零售商以及往来银行进行垂直一体化的整合,构成一个电子商务供应链网络,消除了整个供应链网络上不必要的运作和消耗,促进了供应链向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欣兰.物流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1~32
[2]赵益华.电子商务与供应链.中国物流网,2008.1
[3]张存禄,黄培清.供应链管理,清华出版社,2006.88~92
关键词:现代农业;生态经济;发展;宣恩县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1]这对于国家重点扶贫县,“八七”扶贫攻坚县,国家农业部、湖北省农业厅定点扶贫县的宣恩山区,既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一个伟大的实践。地处鄂西南边陲的宣恩县,集老、少、边、穷于一体,山水资源丰富,生态农业特征突出,但生产条件恶劣,农业基础十分脆弱。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核心的大前提下,应突出生态经济特色,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发展山区现代农业作为繁荣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
一、突出山区特色,发展生态农业
宣恩山区,生态环境优美,物产资源丰富,素有“中国贡品之乡”之美誉,是天然的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山青水秀民富的科学有机统一,在于突出山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兴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积极发展山地现代生态有机农业。
(一)以生态经济为核心,培植现代生态产业体系
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包含农业农村经济一、二、三产业,这是与传统农业本质的区别。谋划山地现代农业,必须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思维定势,要以高效生态经济为抓手,培植现代生态有机农业产业。
1.做大生态有机农业板块,优化第一产业。坚持以特兴山、以林蓄水,依托山地生态经济资源,加速推进板块经济的基地、企业、设施、品种、品牌、标准、服务等要素的连接和整合。坚持科学规划,联片开发,提升素质,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开发,规模经营。在产业发展的布局上,应重点建设万寨—椒园—晓关“贡茶经济带”,沿209国道初步形成的“贡水白柚经济走廊”,特色中药材产业和畜牧业等生态有机板块。力争“十一五”期末,茶叶总面积发展到66667hm2;年发展商品猪35万头、商品羊8万只,家禽100万只,畜牧业总产值达4.43亿元;特色水果总面积达到8000hm2;建立2667hm2中药材GAP规范基地;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8667hm2,其色商品蔬菜生产面积达到4667hm2,总产值达到1.5亿元。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第二产业。凡是优势资源都可做成支柱产业,凡是支柱产业都要培植龙头企业,凡是龙头企业都应建设订单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引龙头、政策支持扶龙头、联合重组强龙头、创造环境壮龙头”等方式,培植一批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宣桃公司、锦合公司、万盛茶厂等茶叶加工企业;永丰食品、宏伟牧业等畜产品养殖加工企业;武陵中药材、民丰药业、汤木瓜等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松乐公司、沙坪白酒、西部食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带动烟、茶、畜、果、菜和中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体系的良好快速发展。
3.积极发展现代农村物流,搞活第三产业。以城镇化建设为载体,用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丰富现代农业内涵。积极发展农业中介、专业服务、农村超市、连锁经营等现代农村物流新产业,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宣恩山区丰富独特的人文、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流域漂流、天然氧吧、乡村度假观光等现代旅游观光农业。
(二)以有机农业为旗帜,打造现代山地农业品牌
围绕发展山地有机农业,适应消费市场由营养型向健康型转变的潮流,实施绿色有机品牌战略,把高效生态经济开发与宣恩土家族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嫁接,整合绿色有机品牌,把山地现代农业品牌叫响做强。坚持对获绿色有机品牌认证企业的奖励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发展伍家台贡茶,“宣恩早”蜜柑,宣恩富硒火腿、贡水白柚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将其做大做强,树品牌、创名优,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三)以质量标准为抓手,创建绿色有机产业生产示范区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产品质量标准化。积极引导企业带基地、联农户,用质量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特色产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的研发制定。在已制定的黄金梨、木瓜、竹节参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加速研发实施绿色白柚、有机贡茶、中药材等特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市场,用示范促推广,带农民。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引导企业和农民,严格执行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的实施,把宣恩建成绿色有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明确发展任务,强力有序推进
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宣恩山区“三农”变革的新趋势,集中反映了建设山区现代农业的新走势。准确把握山区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深刻认识现代农业内涵,必须坚持突出山区特色,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紧扣着力点。
(一)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
现代农业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实现农业生产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转型,在转型中升级。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同业求专、同品求精、同类求特”的原则,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特色农业板块经济,以特色争市场,以规模增效益,切实解决市场狭路碰撞和效益偏低的矛盾。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因地制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广大农民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坚持差别化竞争、特色化取胜策略,着力挖掘和发挥本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增强农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
(二)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设施支撑。
1.抓好生态家园建设。以沼气池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五改三建”(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垃圾池,建致富园,建生态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2.抓好乡村道路建设。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着力抓好通村公路、通村油路和乡村客运站、候车棚及渡口建设,提高乡村公路及渡口的通畅率。同时,加大乡村公路的管护力度。实现80%的村通油路和90%的村通公路的目标。
3.抓好农田水利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搞好全县各类小型病险水库整治和小流域治理,积极改善耕地灌溉条件;着力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力度,解决好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和乡集镇的饮水安全问题。
4.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政策,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管理,建设生态良好、环境适宜的“生态宣恩”。
(三)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撑。要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1.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本领。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建好“农村科技书屋”,实施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三下乡活动,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重点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星火计划”和“温暖工程”,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务农、打工技能,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3.充分发挥农村“乡土人才”的作用。在农村,有一批拥有一技之长、实际收入较高、思想观念较新、适应市场能力较强的能工巧匠,他们在农民中认同度较高,对农民的影响更直接,引导更实在,示范更有效。因此,应充分发挥他们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科技应用的示范作用。对农村这一批人才要从政策上给予扶持、服务上给予便利、技术资格上给予确认,舆论上给予鼓励,促进他们壮大规模,增强实力,进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技能、闯市场、做实业的良好导向,带动更多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学会经营本领。
4.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权能力。大力倡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引导农民树立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创新推进机制,发展现代农业
(一)构建宣恩现代农业建设投入机制
1.发挥财政投入的主体作用,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3]要充分贯彻落实2008年4月6日副总理在宣恩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和项目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转变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机制上根本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问题。
2.加强对农业投入资金的整合。对不同渠道的资金,实行“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整体效应,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局面。从根本上杜绝分散使用、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投资效益。
3.抓好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引进资本、技术和经营人才,做强做大优势产业。
4.建立信用支农金融机制。加大对龙头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业信用担保,提高金融支农的政策效果。
5.创新投入机制。在国家政策性投入以外,本着“谁经营谁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投资,引导农户投资,广泛聚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增加农业投入。
(二)构建宣恩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和保护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全面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1.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的农业产业发展机制。按照大力推进“一主三化”战略,促进现代农业与工业化、城镇化统筹互动发展。
2.建立完善现代农民培育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劳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机耕、机收、机防队伍等农村第三产业。
3.建立完善以城带乡的现代农业帮扶机制。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建立对口帮扶以规划和发展农村产业、支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农业技术为重点,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以点带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开展科技帮扶服务。
4.建立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适应现代农业标准化、商品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采取股份制、租赁制等多种形式,推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农业大户集中,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集约经营。鼓励企业采用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办法,把生产第一车间建在农村,引导企业采取“公司+协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生产、加工、销售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格局。
(三)构建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发展机制
1.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发展。[4]目前,全县已发展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9家,带动基地8000hm2。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成果,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农业,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2.发展完善合作组织,组织农民发展。目前,宣恩县已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44个,入会会员达3万余户。按照“政府引导协会、协会引导农民”的思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茶、果、烟、菜、畜、药等主导产业,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大力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合作组织为纽带,组织千家万户的农民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分享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润。
3.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宽销售渠道
。积极培育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依托龙头企业、运销大户和其他中介组织大力实施订单农业,形成产销链条。
(四)构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1.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衔接的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农业远程教育。强化用人单位建立和规范带薪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改革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增加农业人才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农业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农民培训的投入。要把人才开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广泛动员社会资金,建立各种农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可能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
3.健全农业人才服务体系。整合各类人才信息资源,构建农业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业行业各类机构、各类人才提供信息服务。加大政策倾斜和优惠力度,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有偿技术服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经营所得。
4.营造有利于农业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为农业人才健康成长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定期开展农村优秀人才表彰,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农业人才典型事迹,在农业系统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向优秀人才学习的良好氛围。
5.建立农业人才的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农业人才的培养。建立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有效衔接的机制,鼓励、引导和促进技能型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建立技能人才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的分配机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农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参考文献:
[1]文中平,陈耀明,徐国祥.用新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J].现代农业科技,2008,(12).
[2]刘昌勇.宣恩县绿色家园创建工作思考[J].湖北林业科技,2008,(10).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对于一个有悠久的法制历史、有深厚法律传统的国度而言,从传统到现代法治的转换尤为艰难。现代法治精神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财富,现代法治也需要从传统中不断总结,创造性地完善。
完整、圆熟的法律传统和思想体系
在世纪之交、千年更迭的特殊时刻,回顾数千年来积淀在中华文化中的法律传统,回望过去的百年中国法制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蹒跚步履,总会让人有太多的思绪和感慨。
在几千年的发展递嬗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一直保持着发展的连续性和主体的纯洁性,成为东方文化的主流,与西方文明并存于当世。在我们的文化传承中,习法、尚法、重法的精神也占有重要的位置。自古以来,“刑德”就被当作经国治民的“二柄”,以刑法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成为传统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无论在精神旨趣还是在制度、技术层面,都是环环相扣,具有明显而密切的联系性,故而后人一般都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概括地称为“中国法律传统”。这是一套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和回旋,从简单幼稚的法律幼苗发展而成的体系完整、内容全面、义理精深、风格特异的庞大法律系统,是一套以“天道”观念和阴阳学说为哲学基础、以儒家学派的主流思想为理论根据、以农业生产方式和血缘家庭家族为社会土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完整而圆熟的法律传统和法律体制。
这套法律传统,不仅以国家强制的方式积极而有效地统治着传统社会、传承着历代祖先的生活智慧和中华文明,而且也曾对封建时代的日本、朝鲜、越南及西域诸国法律文化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形成了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独树一帜的著名“中华法系”。对于今人而言,这是一笔无比丰厚的法律遗产,也是一笔精华与糟粕杂糅、让人爱恨交织的法律财富。
重视法律的作用。自秦汉至明清两千余年间,各个主要政权,在立国之初都要制定一部大而全的律典,作为国家法制的基础,并作为“祖宗成宪”垂范后世。除基本法典外,历史上还先后出现过令、科、比、格、式、典、敕、条例、指挥、故事等名目繁多、功能各有侧重的法律形式,作为成文律典的重要补充。这些法律法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规定之详细、思虑之缜密,在世界古代立法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唐朝代表性法典《唐律疏议》以其高超的立法技术、详备而完整的体系、丰富而有特色的内容,在世界上享有极为广泛的声誉,其中许多制度的设计,在千余年后的今天,读来仍是让人赞叹。清朝的传世法典《大清律例》中,就包含律文436条,条例近2000条,有效法律条文约40万字。如此规模的成文法律,足以批驳那种“中国古代是人治社会,根本没有法律可言”的论调。
强调法律、刑罚与道德教化的相互为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道德教化与法律刑罚之间关系的典型概括。儒家的政治学说是以人性性善论为基础的。孔子曾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所以只要通过适当的礼义教化,则“人皆可为尧舜”、“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就不难实现。法律刑罚的功能是相对有限的,所谓“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仁,能杀人而不能使人廉”,所以“刑罚为盛世所不能废”,亦“为盛世所不尚”。因此,治理国家应该是“导之以礼,齐之以刑”,应该“德主刑辅”。意思是治理国家、统治民众应以发扬德政、宣传教化为主要的手段和根本目的,而不能像法家主张的那样本末倒置。同时,制定法律、实施刑罚也应反映、适应礼义教化的要求,使法律成为道德仁义、纲常名教的最好载体。所以,儒家不仅主张实行“仁政”,也强调执法要“仁恕”,要审慎,要“恤刑”。过于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在实践当然容易导致泛道德主义泛滥,容易使法律沦为政治和道德的附庸和工具,这是其消极的一面。但这种理论注意到从更宽泛的角度,多方面看待和处理社会问题,无疑又有其值得参考借鉴价值。
注重家族伦理,注重维护家庭的和睦和亲情。我们的祖先认为,家庭的生命是一脉相承的整体,个人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子女的生命又是个人生命的延续。所以我们把家庭亲情称为“骨肉之亲”,兄弟关系称为“手足之情”。在这种情形之下,一遇到与亲情伦理有关的问题,考虑的、注重的东西,就和常人大不相同了。传统法律制度,很自然地被深深地烙上了这种印痕,“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伦理特性也就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最为鲜明的特征。在各朝法律特别儒家化以后的法律中,有关处理亲属、家族成员间杀伤、侵犯、奸盗、婚姻、田宅及子孙不孝、违反教令等伦理性条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处理这些亲属间纠纷的原则,向来是儒家所宣扬的尊卑、亲疏观念,完全是一套不同于常人的评判标准。这些伦理性规则中,充斥着相当浓厚的尊卑、亲疏、名分等色彩,含有明显的父子、夫妻、尊卑长幼间不平等的成分,但是其中也包含有维护家庭和睦、强调家庭成员间相互扶助,特别子孙对父祖、卑幼对尊长的尊敬、抚养的义务。这些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表现。
注重调解、调处,强调息讼、和息纷争。“和谐”是中国社会的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包含了我们祖先关于社会和人生的高超智慧,对传统社会司法诉讼、解决纷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直接提出“无讼”的理想,就是主张每个人都应该尽量克制自己的欲望,大家相互忍让、体谅,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去过自己应该过的生活,就不会发生争讼;即使有了争讼,也可以相互妥协,和睦相处。在漫长的传统社会里,“无讼”被士大夫阶层视为一种终极的理想和目标,逐渐设计和形成了一套关于“贱讼”、“息讼”、调解和调处的特殊制度。这些制度的消极面在于过于强调“息讼”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但对缓和社会矛盾、降低社会成本、消除滥讼现象、达成社会的整体和谐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毕竟是在农耕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套观念和体制,其中天然地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结构性的缺陷。由于这些缺失是根本性的和结构性的,所以在社会进步的历史洪流中,必然会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的精神羁绊。
从传统到现代法制的转换
以来,在内忧外患之中,中国法律制度一直处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艰难转换过程中。传统法律中的许多有益的营养成分,已经潜移默化地存在于现代社会。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消极落后的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间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传统法律中的身份观念、等级观念,与现代社会的平等观念、权利观念相冲突。中国的传统法律强调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贵贱、尊卑、亲疏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各朝法律无一例外地规定了臣民、子孙等“卑幼”对于君父、官贵等“尊长”的绝对服从的义务,绝少涉及现代社会所关注的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法律应以大多数人的意志为依归,应该是造福天下苍生的“公器”,而不应是少数人强权的工具;法律应以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为原则,而不应因种族、身份、阶级或经济地位的不同而差别对待;法律应该以促进大多数人的幸福、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而不应以限制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为目的。经过一个世纪的社会革命,我们已经从制度上铲除了不平等的封建专制体制,在保障公民个人的平等和权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在今天的社会中,国家为推进现代法治的种种努力,仍然经常被传统阻力消减。
传统的“驭民工具论”与现代法治精神大相径庭。在中国历史上,连以最重视法律而著名的法家学派,也都把法律刑罚当成君主治国安邦、驾驭臣民的利器、私器。《管子?任法篇》就说:“有生法者,有守法者,有法法者。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法者庶民也。”也就是说,法律是君主的意志的体现,由官吏去实施。对于老百姓而言,法律只不过是许许多多应该无条件遵守、服从的规则,根本没有任何选择和置喙的余地。这种狭隘的“工具论”,正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专制性和落后性的重要表现。遗憾的是,虽然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变迁,在社会各阶层中,包括在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把法律简单地看成是政府施政工具的观念,仍有很深的影响。可以说,这种片面的“工具论”如不能转变,将是实现现代法治的重大障碍。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质量;效益;公信度; 可持续发展
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虽然经过了“中期评估”和“总结性评 估”,摸索出一些经验,得到有关专家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可。但是,由于是一种全新的教育 模式,需要完善的环节还很多,可探索的空间仍然很大,只有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真 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继续摸索规律,更好的把握方向,使全新的教育模式更加贴近 事物本质,符合远程教育规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笔者以为,广播电视大学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应该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处理好电大全局与电大个体的关系,共建和谐电大
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的广播电视大学与普通大学不同,是一个学科齐全、功 能完备、特色突出、面向基层的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实行中央电大和省、市、县电大(工作 站)四级管理,形成了覆盖全国城乡的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其中的任何一所学校都是这个庞 大体系的一小部分,脱离了这个体系就不能姓“电”,也不能称其为“大学”。因此。无论 哪一级电大,都应该增强系统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是一个整体,就一定要有“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只有不断强化这个系统,才能增强抵御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 风浪的能力。无论哪一级电大,处理问题都应该树立全局观念,绝不可只顾局部利益,而忽 视全局利益,更不能损害全局利益。
强调全局意识的目的,是为了使各级电大更好的发展,而不是束缚手脚,制约发展。中 国人口多,地域广,各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差异很大。因此,我们在强调增强全局意识的 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地域的差异性。不能因为是一个系统就统得过死,要给地方电大充分发 挥个性和特长的空间。在教学模式上,鼓励因地制宜,不搞“千人一面”;在政策制定上, 坚持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电大的办学积极性,扩大地方电大 的办学自,鼓励地方电大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办出个性,办出特色。作为开放教育龙头的 中央电大,最大限度的强化服务功能,尤其应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电大的扶持力度,使广播 电视大学系统走上和谐发展的道路。
二、处理好规模与质量的关系,走渐进发展之路
广播电视大学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实现了三次飞跃。尤其是“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 育”试点以来,经过“中期评估”和“总结性评估”,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远程开放教育 模式,受到学习者的认同。“总结性评估”的结束,标志着开放教育由试点转入常规,一种 崭新的教育模式进入了国民教育体系,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目前,全国在校生已达260万人。笔者以为,在试点和起步时期,规模是非常重要的, 没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探索成功的试验。现在,已经从试点转向常规,规 模已达到了一定程度。适当稳定规模,把工作重点放在人才质量上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落实 科学发展观,首要的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问题。没有数量也就无从谈质量,而没有质 量的数量是极其可怕的数量。因此,遵循科学规律,杜绝盲目扩张,是清醒而又明智之举。 应该 坚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规模。规模要依据师资、设备、校舍、社会需求等综合 条件而定,走渐进发展之路是最佳的选择。
三、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维护广播电视大学的社会公信度
我国的教育具有社会公益事业的属性,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是高等院校的责 任和使命。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如果以市场经济为理由,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就会使教育脱离本质属性,教育教学活动就会变成商品化。教育教学活 动一旦商品化,就会危害社会,贻误子孙。我们不能排除一些单位存在为追求经济效益,而 不惜损害广播电视大学声誉的不良倾向。
中央电大校长道凯同志在全国电大书记校长会上指出:“招生规模问题已经解决,质量 、结构和声誉问题需要更加重视”。声誉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声誉是一种特质的广告。声誉 不好,生存难保。维护电大的声誉,电大人都有责任。首先从维护社会效益做起,具体的就 是抓细节,抓服务,抓质量,抓品牌,经过长期的打造过程,赢得社会各界良好的口碑,增 强社会的公信度。当然,我们强调社会效益,并不是否定经济效益,教育也有成本有投入, 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可忽略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是有本质 区别的。它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实现的经济效益,有了这种效益增长,将为进一步提 高社会效益,提供更加充实的经济实力。
四、处理好教学资源供与求的关系,真正发挥好终身学习平台的作用
远程开放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于“网络”,广播电视大学的自身优势也在于“ 网络”,“网络”是广播电视大学的中枢神经。“网络”的功能发挥得越好,电大的优势越 明显。现在,我们已经实现了从广播、电视直接授课到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相结合 的多样化教学活动的转变;从文字教材为主到文字、音像、课件(cai)、网络课堂、教学 包等多种媒体综合利用的转变,使学习者的学习不再受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在教学领 域内,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但是,目前教学资源的数量不足、 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突 出。因此,资源建设仍然是电大教学活动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共 建的方式,统筹规划,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使网络汇聚更优质、更丰富的学习资源,为学 生提供更体贴、更周到的服务。
五、处理好长远规划与现实工作的关系,实现广播电视大学的可持续发展
论文内容摘要:现代设计的大环境中,传统的装饰艺术文化有被忽视的趋势。传统的装饰基础教学课时大幅度压缩,减少了引导性的训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设计的创作源泉。传统装饰基础课是创作的根源,是从具象到半抽象再到设计的过渡,是对同一物象进行多种变化可能的探索,是从对物象进行重新构想,或简洁或繁复,它的设计创新的系统方法,也能够和现代设计中思维的形式训练结合,它的扩散性思维和多元化造型手法对创意产业也起着一定的影响。
在制造业迅速发展的当今时代,国内的设计教育呈飞速发展趋势,社会经济需要设计教育的大步跟上,创造本土品牌需要设计教育合理结合传统设计教育与现代观感的设计教育。我们在赞叹速度带来的各种丰富便利时,也应该感受到面临的某些问题与困难,中国的设计教育至今还是处在发展探索阶段,尚未真正定型与成熟。在现在各种文化互相交融、影响的全球环境中,作为发展中的中国,怎样在吸收国外先进设计艺术教育的同时,发扬本土设计艺术,在日渐成熟的现代设计领域里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这是培养未来优秀设计师所应思考的问题。中国历史悠久,人文内涵丰富,东方文化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有其自己独特的民族审美情趣,抛弃原有的艺术文化,那显然是不明智的,我们应在学习西方设计知识的同时,融会贯通,发展国内设计艺术,在现代感中体现中国的文化韵味和民族根基。近些年来,传统的装饰艺术文化有被忽视的趋势,从以往的“工艺美术”教育到现在的包豪斯教育体系,传统的装饰基础教学课时大幅度压缩,学院和学生为了尽快进行专业实践,专业设计课有提早进入低年级阶段班级的现象,这个调整有合理的一面,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传统装饰基础课程来说,相应地裁剪这些课程的教学时间,一方面会使设计思维的形成少了引导性的训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设计的创作源泉。WWW.133229.COM另一方面,学生接触到工业设计所带来的抽象思维设计,也可以通过传统装饰艺术课程,得到更好的多元化创作,结合本土文化进行适合现代视觉观念的优秀设计。
一、传统装饰基础课是创作的根源,是具象到半抽象到设计的过渡
传统装饰基础是对具体的物象中体悟,是对原有物象进行再创造,是连接具象与抽象设计的纽带,它既具有现实自然形态丰富的一面,又具有创作中形成的或繁琐或简洁的风格,把作者的观念暗寓其中,有其丰富的艺术魅力。在装饰基础的训练中,通过对植物、动物、人物、风景等抽象的变形,相应地拓宽设计思路,掌握具象事物的最重要特征,掌握具象与抽象之间的思维链接,运用现代的设计形式,进行图像化的形式设计,使设计更加贴近生活,具有人性化的一面。装饰基础课需要运用提炼、概括等手段,把生活中的形象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创造艺术形象。如果缺少了从自然形态到创作这一环,相应地就减弱了对事物的深入观察。毕加索对“牛”的一系列形象探索,也是在对具象事物的观察和形式构造的探索中创作,“牛”的系列形象展示了从具象、半抽象到抽象的多种变体。康德在他的著作《判断力批判》中的一段话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自然只有在貌似艺术的时候才显得美,艺术也只有使人知其为艺术而又貌似自然才显得美。”可见,对自然形象的探索一直以来是形式美感的需要。
有的人认为传统无法跟上现代设计的思维,其实现代艺术设计的理念在传统装饰艺术中也一样存在,清代的笪重光说:“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这其实就是构成艺术美。“一以当十”、“似与不似之间”,这些传统装饰基础中常用的手法一样用于现在的构成设计中。装饰基础课程的训练内容来源于生活,对设计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快节奏生活的到来,西方简洁主义的艺术冲击,工业化产品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着设计,设计是为市场和社会服务,和经济、生活紧密相连,脱离生活只讲究形式的设计难免让人感觉华丽的虚构,一个脱离了本土文化的设计无特色可言,一个没有自己特色的设计也无优势可言,装饰基础课程的削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传统装饰艺术的熏陶,在设计教育中,我们现在不是寻求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模式只会使设计的路子走得越来越窄,豪无创新的可能,只有发展自己的特色,掌握基础设计步骤,结合现代设计的理念,在加强交流中取长补短,在熟悉本国的传统艺术设计中比较外来先进文化,才能拓宽思路,一方面继续提升本国的传统设计,一方面在激烈竞争中为本国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香港著名平面设计师靳埭强创作了大量文化招贴。他在《2007全国设计伦理教育论坛》上的发言中认为,美的原则有三条:立意——意念先行,以形取神;创新——承先启后,破旧立新;活用——适身合用,灵活生动。只有勇于吸收,才能发展,只有敢于继承、善于交融才能最终真正成为自己文化的主人。
二、装饰基础的多元造型手法对创意产业的影响
创意产业是一个经济名词,早在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罗默(p.romer)就曾撰文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装饰基础课作为创作的基础训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对各种材质的表现,对各种传统装饰艺术的多元化造型手法进行研究,在图形设计、色彩感觉、构图设想、材质应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探索的可能,这有利于发散性思维的培养,而创意需要有这种发散性思维,这能启发在思考中释放自己的个性才能,从各个方面进行探索,在探索中找到更切实的表现方式,更好地在现代设计中把握创新。
从图形设计上来说,装饰基础研究的是从现实物象中提炼、概括,是对物象经过细致的观察了解,在观察中寻找切入点,从这些不同的切入点可以得出不同的思维结果,再通过多元化的造型手法,作多方位的图形设计变形,这就要求对观察对象无论从内部还是外部,都进行剖析深入,再进行延展,激发联想,而创意行为就是在这种过程中产生。创意行为需要突破普通的习惯性思维,必须有深入的观察,作多方位的思维,才能有合理的异于常人的创意。创意并非是无物可据,无形自来,创意行为的思维训练中,观察是创造性技法之一,没有形象性就没有审美,也就没有艺术可言,创意的行为起始于设计的初步,装饰基础设计的这种仔细观察多方位思考的发散性思维有助于创意的迸发。
从色彩感觉来说,装饰基础包括研究各种色彩对人类情感的作用,而各种场所、日用品、大到城市建筑色彩的整体规划,都同色彩研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人类对色彩的喜恶,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作为创意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色彩感觉,那就忽略了人类的感情。装饰基础研究的是人类在生活中积累的各种图形财富,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代表性色彩,这对掌握不同人群的色彩感情有着很好的探索。
构图设想是一切造型艺术的重要一环,装饰基础设计所涉及的图形中,无论对单独的图形还是绘于各种材质上组合的图形等,都对构图作了细致的考虑。在现阶段的装饰基础课程中,并非是要抱着原有的传统内容不放,而是力求在符合现代设计思维的创作中设想,所思考的内容可以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把传统的精华融合于现代设计中,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产业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它强调用全新的思维逻辑方式融入现有产业实现价值创新,分析具象造型艺术构图设想的三个必要环节——观察、研究自然;抽象、概括自然;引申、表现自然。这三个环节都是在发展的模式下进行,根据现有的内容通过构图设想进行新的思维来实现创新。
艺术的实用性是传统装饰艺术固有的内容,各种图形在材质应用上达到新的视觉感受。装饰基础设计来源于现实中的物象,通过一定的装饰手法对现有的物象进行设计变形,再通过各种材质表现,使图形在材质上达到观赏效果。在设计过程中,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并对图形作适合于某种材质的考虑。装饰基础设计在材质应用的练习上对装饰艺术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作用,也唯有在实用的基础上才能有所突破。在当今创意时代,具有特色化、个性化、艺术化的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材质上的应用教学,无疑使装饰基础设计能够尝试更好地与现代产业接轨。通过装饰基础的模拟教学,把设计与技术、文化、产品和市场融为一体,这样既有利于传统艺术产业的延伸,又可以为现有的产业拓展发展空间,使创意产业成为可能。
设计归根结底是为经济服务,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迫使设计教育切实了解市场所需,只有跟市场结合,具有特色的个性化产品,才有可能闯出自己的市场,才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找到我们的定位,传统的装饰艺术才会有更广阔的发展,使装饰艺术真正成为一种创意产业。
系统的设计思维方法的训练,关注美感设计,包括对生活形态的理解、设计管理、战略和产品计划方面的研究。装饰基础设计是从生活形态中,通过观察事物内部外部结构,进行多种思维变化创作,它是界于抽象与具象之间的思维训练方式,是对同一物体进行多种变化可能的探索,是对物象进行重新构想,或简洁或繁复,它的设计创新的系统方法,也能够和现代设计中思维的形式训练结合。
当然传统装饰基础课从现代设计观中来看,思路上也有陈旧的一面,以往有重技法轻创新、重平面效果轻材质塑造等的现象,我们只有在现代设计教育的大环境中完善装饰基础,才能让传统装饰艺术更上一个台面。
参考文献:
[1]李砚祖:“建构新的设计教育体系,发展中国的艺术设计教育”,《2001’清华国际工业设计论坛暨全国工业设计教学讨论会论文集》,北京,2001。
[2]蔡军:“设计·策略·教育——中国工业设计的思考”,《美术观察》,1998.8。
[3]过伟敏:《走向系统设计》,江西美术出版社,南昌,2005。
关键词: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适用问题
仲裁是一种既古老又崭新的法律制度。说其古老,它远在公元前六世纪就已产生。在跨国贸易发展的初期,由于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法和教会法不能适应跨国贸易的发展,所以,商人们就试图脱离国家的控制,自治地确立跨国贸易的规则,即商人法,在国家法院体制外由商人自身组织的法庭、仲裁庭来解决其争议,而仲裁庭适用的是自治性的商人法规范;说其崭新,它已日益发展成为现代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工具。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的概念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由于往往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也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解决争议依据不同国家的实体法或程序法,适用后也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因此法律适用问题不仅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所遵守的规则、仲裁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以及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及其承认和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何种法律来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规则和仲裁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基于国际商事仲裁本身高度自治性的特点,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的突出特点就是仲裁当事人具有更大的自主性来行使意思自治,可以选择仲裁协议所适用的法律、仲裁程序法、仲裁实体法,而不必拘泥于仲裁地法律的限制。
二、现代各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的立法模式
1.在仲裁法中明确规定法律适用规则
尽管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并非所有国家都制定专门的仲裁法对具有高度自治色彩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作出立法规定,即使是专门制定仲裁法的国家,在仲裁法中规定法律适用规则的国家也为数不多。当然,也有部分国家在仲裁法中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其中有的国家的仲裁法仅规定仲裁程序法的适用规则,有的国家的仲裁法除仲裁程序法以外,还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仲裁实体法的适用规则。
2.在国际私法中专门规定仲裁的法律适用规则
有些国家在本国的国际私法中专门规定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规则。如 1988年颁布、198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不但在第 9 章债法部分详尽规定了合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等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而且另辟专章,在第 12 章“国际仲裁”中系统规定了国际商事仲裁事项,其中第 178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第 182 条规定了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规则,第187 条则规定了仲裁裁决适用实体法的规则。这种法律适用的“双轨制”规定显示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别于国际民事诉讼。
3.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仲裁的法律适用规则
一部分国家未制定单行的仲裁法,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制度作出规定。如经修订于 199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德国《民事诉讼法》第十编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则具有独立的体系,共分十章,其中第 1042 条第 3 款规定了仲裁程序法的适用规则,第 1051 条规定了仲裁实体法的适用规则。除了国内立法以外,一些重要的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公约、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大都就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详尽的规定。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适用的多样性以及法律规定的分散性,无疑使其比国际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更为繁复。
三、法律适用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几乎是全球性的、以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解决标的的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是其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适用问题贯穿整个国际商事仲裁的始终,仲裁程序规则和仲裁中实体问题的处理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和可仲裁事项都涉及到而且离不开法律适用的问题。适用不同的冲突规则,或者直接适用不同的准据法,都可能会导致对于一个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作出迥然不同的仲裁裁决。
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应是公平、效率和便利的平衡。在全球经济日益一体化的今天,国际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国际商事争议的发生势必相应增多,客观上要求一种既方便争议当事人,又能公平、高效地解决争议的机制,以尽快疏通因争议导致的国际商事交往的阻滞,保证国际商事交往在公平、高效的轨道上顺畅、健康地运行。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机制,正是以其公平、效率和便利的平衡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在具体的仲裁制度中体现出来。法律适用是以国际商事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相关制度构架合理,会使国际商事仲裁更好地发挥它的优势;但是如果法律适用规则缺乏或者构架不合理(如过多限制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权),则会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发展道路上的阻碍和羁绊。因为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并没有消除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所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仅不会削弱国际私法的地位和作用,相反,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所产生的大量的国际民商事纠纷正是需要由国际私法来加以调整和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出现反而比过去更加频繁。
四、结语
综上,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由于国际统一实体法和程序法不断发展,这样就使得各国因立法不同而产生的法律冲突现象自然地减少。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古老却又有着顽强生命力和巨大吸引力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其全球通行性和统一化本身就是不同于国际民商事诉讼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正是这种制度的魅力所在。因此,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的统一化趋势自呈现以来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