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3-02-28 15:32:18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1

个人安全诚信申报承诺书范文

本人现就有关这次申报评审20**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郑重申明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都经本人逐页仔细核实过,

保证所有材料和内容都是真实的、可信的,决无虚假、伪造和剽窃的。

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二、本人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及所盖单位公章、

档案所在地公章都是本人人事档案所属直接单位,不是挂靠单位、兼职单位。

三、本人这次仅向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20xx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其它高评委同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本人个人身份属国家公务员系列 、 事业单位编制 、

企业单位性质 。

以上内容是本人的诚信承诺,如有失实、失信、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年 月 日

安全诚信申报的承诺书范文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url#)填报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内容,以及本次提交的书面材料是真实的。

二、本企业在截至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第二十一条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xx]24号)第九条所规定的行为。

三、本企业承诺在深圳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企业不少于150平方米);派驻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能够满足其主项资质等级标准的相关要求。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信息登记、并在两年内不接受本企业信息登记的处理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年 月 日

安全诚信申报承诺书怎么写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申报评审职称前,将仔细阅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并理解其内容,按要求做到:

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承诺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包括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说明原因及时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以上承诺,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2

第一条为保持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举报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诚信举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全社员工),采用书信、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联社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由诚信举报工作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全社员工),称诚信举报人。

第三条联社合规部是诚信举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辖内各分支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合规联络员,作为诚信举报工作的联络人。

第四条诚信举报工作应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诚信举报工作人员与诚信举报事项或者诚信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诚信举报工作主管部门职责

(一)接听投诉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来信等诚信举报事项;

(二)承办转办、交办的诚信举报事项;

(三)向职能部门或有关机构转办、交办、督办诚信举报事项;

(四)组织调查、落实、处理诚信举报事项;

(五)指导、监督、检查诚信举报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改意见;

(六)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七)其他职责。

第六条诚信举报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

(二)对诚信举报事项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和反馈,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保密;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诚信举报材料;

(五)其他需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三章受理范围

第七条诚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范围:

(一)对辖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检举、控告、揭发;

(二)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三)对有异议的批评、建议;

(四)其他诚信举报事项。

第八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诚信举报事项,工作人员应告知诚信举报人依照有关司法程序、行政法规办理。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九条诚信举报工作主要包括对来信、举报电话、来访的处理,其一般处理程序为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受理,对诚信举报事件的转办、交办和催办,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

第十条来信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对收到的属诚信举报工作范围内的来信,先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附件1)上进行登记,然后将信封、信件及附件装订,防止错装或丢失。

(二)阅信。仔细阅读来信,明确来信反映的内容、诚信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切实了解诚信举报人的意图,对重复来信中新的内容或要求,要重新处理。

(三)呈报与阅批。根据来信内容,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呈阅单”(附件2),呈报领导阅批。

第十一条举报电话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对接听的属诚信举报范围内的举报电话,先填写《举报电话登记表》(附件3),在“举报电话记录”(附件4)上着重了解并记录如下情况:被告人所在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单位)反映过,受理单位(部门)、时间和处理情况;举报人对原处理意见和这次举报的要求。

(二)呈报和阅批。根据举报电话内容,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呈阅单”(附件2),呈报领导阅批。

第十二条来访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群众来访,先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附件1),弄清要反映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接访。

1.控告类事项,记录“接待来访记录”(附件5),着重了解并记录:被告人所在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控告人对原处理意见和这次来访的要求;来访记录由诚信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2.申诉类事项,记录“接待来访记录”(附件6),着重了解并记录:申诉人工作单位、职务,受处分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意见;申诉理由与要求;来访记录由诚信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3.诚信举报人交来的书面材料,按处理来信的方式进行登记、阅信、呈报和阅批。

(三)处置。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做出符合政策和法规的处理:

1.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认为不需要处理的,要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动员返回。

2.对不属于诚信举报职责范围内的来访,说明情况,并告知来访者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3.对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向来访人表明已由本部门受理。

4.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紧急,需及时调查处理的,请示领导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对诚信举报事件的转办、交办、催办

(一)转办。不属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来信,转给有关部门办理。

(二)交办。属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诚信举报事项,组织力量认真调查,属于下级单位组织调查的,交由下级单位办理:

1.由本部门调查的事项,原则上在5日内查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2日。调查核实时,将证据材料保存齐全,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诚信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

2.交给基层各单位(科室)组织调查落实的,将原信件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交办单”(附件7)转给查办单位;不宜直接将原信件转给查办单位的,可将原信件的主要内容摘抄,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交办单”转给交办单位调查处理。交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查办结果报告诚信举报主管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向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诚信举报主管部门收到查办单位的处理结果报告后,在3日内做出批复。对处理正确的,予以了结;对事实不清或者不当的,退回查办单位重新处理。

(三)催办。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对交由基层各单位(部室)查办的诚信举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处理,以提高查办的质量和效率。催办可以采取带案下去、请人上来、发函催办、电话催办、实地查看等形式。

第十四条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

(一)核实完结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构成案件的按规定程序立案;反映问题失实需要澄清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不需澄清的也要及时了结。

对署名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诚信举报人,如有必要可进行回访。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调查不属实的,对诚信举报人讲明政策,讲清道理。

(二)对于上级部门及联社领导批示交办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在查结后,由查办人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诚信举报人反映情况、调查事实、调查结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签署调查人姓名,交与单位负责人审阅,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整理入档。诚信举报档案的立卷一律按“谁办理、谁立卷”,“一案一卷、单独立卷”的原则进行,管理期限为2年。立卷时包括以下材料:

(一)检举、控告类立卷必备材料:

1.原检举、控告信或来信摘要(来访登记及接访记录);

2.批转函公文或转办函底稿;

3.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4.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果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附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5.被检举、控告人对原有错误的检讨和有关组织的处理决定;

6.呈报单位的审查意见和上级的审核意见。

(二)申诉类立卷必备材料:

1.申诉原件;

2.原处理决定和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3.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如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可附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和领导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诚信举报档案的调阅。其他单位(部门)调阅诚信举报档案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并在诚信举报调阅登记簿上认真登记,除经有权人或者有权机关批准外,诚信举报档案不准带走或复印。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八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经常出现影响稳定及形象的重大诚信举报事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实行重点管理,并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诚信举报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信用社稳健发展和维护联社利益的,由联社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3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弘扬诚信道德,树立诚信形象,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2.提高企业知名度,培育我市诚信企业品牌。

二、组织管理

成立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其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用办,负责资格认定、组织评选和授牌表彰等具体工作。组织成立市诚信示范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和知名专家组成。

三、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并在全市同行业中主要经济指标处于领先地位,有广泛影响的企业皆可参加。

2.申报方式

采取各县(市、区)政府推荐和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申报要求

申报提交的资料必须详尽、真实。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参评表;申报报告;有关证照复印件;所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报告要参照各项申报条件要求,能够充分反映申报单位诚信经营的主要业绩,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打印。对重大失信行为瞒报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连续3届不得参评。

4.申报正常条件

(1)企业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和良好的个人信用。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制度;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

(3)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三年内连续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企业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连续三年没有会计账务弄虚作假行为。

(5)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获得税务部门纳税信用A级以上记录。

(6)按期偿还银行贷款、认真履行借款合同。在金融机构有良好信用记录。

(7)企业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连续三年无因恶意拖欠客户货款引起的诉讼。

(8)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9)健全本单位价格管理制度。无哄抬物价、虚假标价、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0)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兑现用工承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1)企业重视环境保护。

(12)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13)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4)通过由市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资信评估机构评估,资信等级达到A级以上者。

(15)无其它按照《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应该禁止的行为。

5.申报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企业不得进行申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2)因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财政、审计部门处理;

(3)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恶意欠贷、欠息逾期在6个月以上;

(4)依法被认定偷逃税款;

(5)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

(6)企业发生重大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

(7)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有关债务等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

(8)违反环保法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评选步骤

1.申报和初审(9月22日—10月9日)。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条件对推荐的本地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于年10月9日前,报市政府信用办。

2.管理部门审查(10月11日—10月20日)。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和自行申报的企业由评委会分行业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具体意见。

3.新闻媒体公示评议(10月25日—11月4日)。候选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社会各界可以用电话、短信或网上留言的方式对候选企业进行评议。针对社会各界反映有关候选企业的问题,评委会将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4.公开投票(10月25日—11月4日)。对候选企业,广大市民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或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投票。

5.评审委员会评议(11月6日—11月8日)。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企业基本条件、管理部门意见、群众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综合分值进行排序,评选出“市诚信示范企业”和“市诚信示范企业”提名单位。

6.公示(11月9日—11月18日)。对认定的“市诚信示范企业”和“市诚信示范企业”提名单位名单,在市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以接受社会监督。

7.表彰(11月22日)对认定的“市诚信示范企业”,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认定管理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4

2011江苏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手续办理流程⑴提交网上预报名号,打印考生信息校核单,考生进行核对。⑵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⑶交纳报名考试费。⑷对考生本人进行电子摄像。⑸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签名确认。⑹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并签名。⑺考生收取《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留存部分(背面附特别提醒)⑻上交确认单后,才全部完成确认手续,切勿在上交确认单之前离开确认现场。现场确认时需要出具哪些材料?⑴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下同);⑵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医学类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确认时须出具本人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⑷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还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⑸申请免试或加分录取的考生,必须递交在报名网上下载打印的《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或《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按表上的要求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确认点接受并初审,省直辖市招考部门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方可最终确定。⑹面向艰苦行业试行推荐考核择优入学的试点单位,集体报名时必须递交《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考生登记表》并出具推荐考生的相关材料。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其中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确认点接受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经过验核的复印件交市招考部门,由各市集中整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 ⑻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⑼考生只有上交确认单之后,才全部完成了确认手续,切勿在上交确认单之前离开确认现场。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5

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员: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3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3122464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楚雄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企业荣誉记录:重大奖励,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资料,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荣誉记录。2、企业不良记录:偷、逃、骗、抗税,制假、贩假、安全事故,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利用合同诈骗等违法情况,以及具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记录。3、有关数据计算以2002年为报告期。

附件:考察变量的说明与计算

对指标每一个参考变量都设计具体的计算方法或公式。根据参考变量的要求来收集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计算方法或公式进行处理,得到基本数据。以下是部分参考变量举例说明:

(1)维持人才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员工流动率。

员工流动率的计算公式是:

员工流动率=年离职人数/((年初雇用人数+年末雇用人数)/2)×100%

通常认为员工流动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好,它的合理范围应该为5%-10%。偏离这一范围越远,说明公司公司维持员工的能力越弱。

(2)与获利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这些考察变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利率=年净利润/年销售收入×100%

资产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权益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权益总额+年末权益总额)/2)×100%

这几个比率的值越高,说明公司的获利能力也越强。

(3)与对国家社会贡献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社会贡献率、向教育慈善机构捐款额。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越大。

其中社会贡献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社会贡献率=企业年社会贡献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x100%

式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是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及有关费用和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表示企业每一单位资产对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

(4)与企业整体形象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罚项支出比率。

企业美誉度是指公众对企业的认同,可以以每百人中对企业表示认同的人数来衡量。此处我们以第一轮问卷调查中所得到的企业得票率数据来衡量。

品牌价值是指权威机构对公司品牌价值的评定结果。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高,说明企业的整体形象越好。

罚项支出比率罚项的计算公式如下:

支出比率=年罚项支出总额/企业年收入总额×100%

罚项支出总额指企业支付的各种罚金、罚款、罚息、滞纳金、赔偿费、诉讼费等。通常这一比率越高,企业形象受到的负面影响也越大。

(5)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是否依靠IT技术建立起自己的SCM、ERP、CRM系统以及系统运行状况如何。SCM系统指(6)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系统,(7)ERP系统指(8)企业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9)CRM系统是指(10)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1)与技术创新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研发投入率和授权专利数。

研发投入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研发投入率=企业年研发投入总额/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x100%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6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称评定申报方案资料,欢迎参阅。

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二、时间安排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20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其中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见附件2)确定后对外公布。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三、有关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渝人社发〔2015〕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分别按市教委职改办、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工程技术市社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才中心)实行网上申报,采取“线上审核、线下签报”方式,系统开放时间及网报端口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才中心另行通知;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经济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实行网上申报,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供后期存档使用。申报个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10月20日00:00以后登录xx市xxx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xxxx进行用户注册。专技人才平台操作手册及2020年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另行通知。自主评审、授权评审的单位,按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受限于以下程序。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xx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档案在xx的由存档机构、档案不在xx的由工作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推荐报送。

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xx、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在我市参保1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的(提供1年以上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档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本人承诺业绩材料真实,由人事机构审核公示推荐上报。

(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应由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4),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填写《xx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3),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经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核同意。高校破格申报的人员,不再送主管部门审核,经单位审核后,直接按上述渠道送评委会审核受理。

2﹒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有关单位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材料要求参见《xx市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在封面上粘贴《xx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

(1)《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7)、《xx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8);

(2)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xx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区县人事机构负责所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9),送同级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分别在《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签章,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并按系列(专业)填写《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对经审核合格的,分别在《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签章,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受理。

自主评审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无需再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评委会组建单位受理材料

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以及评委会核准备案的评委抽取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委会人数的2/3。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评委会核准备案机构报送《评审情况报告》、《xx市职称评审表决情况表》(附件10)、《xx市职称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11)。

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于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同步公示。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分别报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自主评审、授权评审),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评委会备案部门予以备案,报确认职称文件和证书办理编号记录。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须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完善《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机构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四、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进行处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高评委组建单位印发当年职称申报评审通知须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报xx局(职改办)同步在xx局(职改办)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今年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采用国家和我市现行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可按就低原则,由申报人自主选择按国家最新文件或我市现行文件执行,申报业绩条件须按照我市现行的细化条件执行。

今年我市新增评审正高级职称但尚未印发全市申报评审条件的(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推广研究员,正高级统计师),以国家已印发的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为申报依据。

(三)根据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2号)精神,清理职称评审中的“四唯”做法,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民营企业人才、基层人才的限制条件,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分别通过“学信网”、“学位网”查验,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查验。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六)申报人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xx月xx日。

(七)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经历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可提前1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人员倾斜,疫情防控中的业绩贡献列入职称评审加分项。岗位倾斜政策仅享受一次(无论是否通过评审)。

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发明电10号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确定。

(九)根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精神,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者,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职称。具体申报事宜,将在我市表彰奖励文件印发后,另行通知。

(十)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十一)按照《xx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可凭职业资格证书(无需换发职称证书)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十二)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下半年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仍可通过下半年的正常渠道进行职称申报,申报材料报相应序列或专业评委会受理。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渝委办发〔2012〕30号)精神,援藏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规定免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减免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在藏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报告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对待。除国家“以考代评”、“考评结合”、xx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国家和xx市实施评审指标总量控制的序列和专业外,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可提前2年(援藏期为1.5年)或3年(援藏期为3年),学历放宽到大专;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提前1年。

(十三)脱贫攻坚人员纳入正常申报渠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9〕115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十四)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纳入正常申报渠道。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0〕32号)执行。企业到院校兼职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教师(实验、研究)系列职称,学历、技能等级、取得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年限及可申报评审的职称级别,参照《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执行,其他业绩成果仍按照《xx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执行。

(十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范围和标准。

受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委托,承担评委会工作的市属企业、驻渝单位,按照市财政局、xx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宗综〔2018〕76号)规定,统一使用xx局申领的非税收入票据;区县属企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按同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十六)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领取、办理和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1. 确认职称资格文件下发后,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填写《职称证书领取、办理登记表》(附件12,以下简称《登记表》),纸质件、excel格式电子件一并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领取空白职称证书。

2. 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领取空白职称证书后,按照《登记表》信息填制职称证书上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高级证书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加盖钢印;中、初级证书送职称核准部门加盖钢印。签章完备后发放至评审通过人员。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7

中国质量诚信网

“质量诚信”标志推广函各生产企业:目前,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大肆泛滥,给消费者带来巨大伤害的同时,也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造成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如何重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是每一个生产企业在品牌塑造和市场销售过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中国质量诚信网()是一个集质量诚信监督与专业质量服务于一体的网络互动平台,依托各级质监部门和权威检测机构,对市场上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监测、反馈、,并为企业提供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为了重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帮助正规生产企业更好地实现销售,中国质量诚信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质量诚信”标志,利用道德舆论的力量来标识、证明质量诚信产品,在促进生产企业诚信自律的同时,也促进消费者对“质量诚信”产品的信任和购买。打造质量诚信品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质量诚信网愿意与所有诚信自律的生产企业一起,共筑一片质量诚信的品牌天空!中国质量诚信网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院4号楼526室咨询电话:0571-8514259685142597传真:0571-85142598联系人:陈洪涛手机号码:13588402405一、“质量诚信”标志是个什么性质的标志?“质量诚信”标志不是技术或品质认证,而是代表着生产企业发自内心对消费者的一种质量承诺,使用这个标志,就意味着企业对全社会做出了一种承诺,并同时把自己置于了道德舆论的监督之下。“质量诚信”标志本身不具备任何行政意义上的权威性,其权威性来自于所有使用这个标志的企业诚信自律、最终让消费者信任附有“质量诚信”标志的产品。而如果企业在使用“质量诚信”标志的时候出现了任何不诚信的行为,将意味着这个企业及其产品将失信于全社会、失信于所有的消费者,也就意味着将失去品牌和市场。中国质量诚信网作为“质量诚信”标志的管理方,将运用社会监督、新闻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手段,构建一个强大的道德舆论监督环境,利用道德舆论的力量来标识、证明质量诚信产品,同时对任何有辱于这个标志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及时曝光、处理并取消其使用资格,确保“质量诚信”标志成为中国市场上的一块“金字招牌”。二、企业使用“质量诚信”标志有什么好处?可以促进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三、申请使用“质量诚信”标志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本标志: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生产型企业);2、具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3、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能够在产品质量方面做到诚信自律。四、企业如何申请使用“质量诚信”标志?1、提出申请:登陆下载《申请表》,据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传真即可);2、资格审核:中国质量诚信网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以电话的形式告知审核结果;3、签订协议: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登陆下载《标志使用协议》,填好相关内容并盖章后传真给中国质量诚信网;中国质量诚信网确认无误后盖章传回申请单位;4、缴纳费用:已经签订协议的申请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标志管理费汇至中国质量诚信网指定账户,并及时通知查收;协议自中国质量诚信网收到汇款之日起生效;5、授权:中国质量诚信网将在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授权证书》,申请单位收到《授权证书》之后即可使用“质量诚信”标志;6、网站信息录入:中国质量诚信网将在发出《授权证书》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信息录入,供消费者查询和展示。五、“质量诚信”标志的授权使用方式有几种?中国质量诚信网提供三种授权使用方式供企业选择:1、委托印制:企业可以将包装物或标签(限纸质)委托中国质量诚信网印制,价格、质量与企业现使用包装物或标签价格、质量一致(所交标志管理费可以抵扣印刷费。企业提供原设计稿或样本);2、贴标:购买中国质量诚信网印好的激光防伪“质量诚信”标志贴在包装物或标签上(所交标志管理费可以抵扣标志购买款项);3、自行印制:企业在获得授权之后,可索取“质量诚信”标志图案,自行印在外包装物或标签上。六、企业获得授权之后,是否其所有产品都可使用“质量诚信”标志?可以。但是限于申请表上注明、经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并经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加盟单位滥用“质量诚信”标志,中国质量诚信网保留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取消其使用资格的权利。谢谢阅读!详情请登陆中国质量诚信网中国质量诚信网www.315bb,com标志使用申请表申请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商标详细地址邮编单位详细资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信箱加盟产品系列产品名称生产标准号条码号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申请须知:1、申请前,请认证阅读《质量诚信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一经提交本申请表,即视为接受该办法的管理和约束;2、申请时,需与本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①企业的 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简介;②产品简介以及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③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售后服务措施的承诺书或承诺词;④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等颁发或授予的有关质量信誉方面的各种荣誉证书、证明等复印件,便于宣传。3、考虑到网上效果,产品以及相关的广告资料请同时提供电子文件至E-mail:;4、字迹要求清楚工整,如表格中申请单位无此内容,请划斜线表示。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8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20xx年即将翻过,真是时不我待!由于领导的信任,我有幸在三月中旬调入企划部来,自从进入企划管理部以来,在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努力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思想信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作如下总结:

一、资质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但在朱科长的关心和帮助下,使我很快就转变了思想,进入了工作角色。

四月份完成了湖北省第九届“守合同重信用”材料整理及申报工作,完成了院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换证及年检工作。并对全院各类资质进行了一次清理,按资质证件的使用范畴及用途重新分类,制作成相应的电子明细表,便于借阅人员查看,对日常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用进行了登记、维护管理工作。

五月份协助深圳分院、黄冈分院、珠海分院在当地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完成了当月的合同管理统计工作;协助院办等部门,收集整理20xx年院施工的重庆万州草街子地质灾害防治施工项目原始资料;以及各分支机构投标使用资质借用归还登记管理工作。

六月份完成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单位” 牌匾、证书申领工作。协助各分支机构项目投标工作,做出谋划策之功效,如:南宁分院参加南宁艺术馆工程勘察项目投标,荆州分院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粉喷桩检测项目投标等工作。按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和武汉勘察设计协会的要求,将我院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武汉勘察设计》网站,建武汉勘察设计网络数据库。完成1-6月份半年度合同统计工作,以及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

七月份协助xxx科长顺利完成了地质勘察资质(固体矿产勘察、水工环、液体矿产勘察)三个甲级资申报工作,这也是我第一次参与资质维护管理工作,实现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丰富了我的工作经验,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并已为我院取得了三个甲级资质。完成了我院《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工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好的结果,我院被评为武汉市28家工程勘察设计诚信单位之一。

八至九月份协助并完成了测绘资质年检工作,新的测绘资质也已领取,并对我院地灾类(勘察、施工、评估、设计)资质复审材料进行整理工作。

十至十二月份完成了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危险性评估四个甲级资质复审材料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已由国土资源部审批过两项地灾施工和地灾评估甲级资质,还将等待另两项资质审批。完成了报送局企业指导处《单位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信息表》资料。完成了上报湖北省建筑行业十强申报工作。

二、合同管理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方面工作情况

在合同管理方面对当年所签订的合同xxx多份合同进行了编号、盖章登记,合同项目顾客评审表进行分类,并在oa系统上对所签订合同进行了电子数据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08年每月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对于各单位情况不同对合同管理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催收归档工作,使其我院合同归档率占xxx%以上,有效防止了因合同原因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对于分支机构服务方面也是任劳任怨只有各分支机构有快件过来,都会想尽办法为其办理,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他们寄邮回去,以不耽误对方工作为目的,从不因个人问题而延误工作。

完成了08年度省、市勘察协会会费上缴工作。

三、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

1、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

2、还需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作为企划经营部,平日多与各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协调服务管理工作。为了我院目标,各部门紧密协作,减少内耗,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利用集体的力量提高了我院整体作战能力。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9

一、“西繁东育”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县畜牧局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未进行认真核实。对畜棚建设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建设用地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未进行调查,未进行实地查看仅凭申报材料就予以审批实施;畜棚建设时未派人跟踪监督,致使畜棚规模缩水进而发生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现象;畜棚验收不严格,流于形式,该局在验收畜棚竣工或使用情况时提前通知项目实施人,致使在验收项目过程中,申报人自己未建畜棚而将他人畜棚指给验收单位或申报人虽建有畜棚但未进行育肥项目,在项目验收前一天将他人的牛羊借用圈在自建的畜棚内使得验收通过从而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畜牧局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操作规定对畜棚建设项目申请人分阶段拨付国家扶持资金,而是凭借项目申报审批材料一次性拨付建设资金。

2.项目申报材料缺乏真实性。部分工作人员未实地调查项目申报人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对申报人申请的项目申报资料没有进行逐一审核,也未对项目可行性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从而很难判断申报人是否真实实施该项目或利用该项目套取国家扶持资金另作他用;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中部分为复印件(如项目贷款凭证),且复印件无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加上相关工作人员无视有关操作程序,仅凭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就审核通过拨付国家扶持资金,从而为部分申报人伪造有关资料冒领国家财政扶持资金提供了便利。

3.审批手续不规范。申报人提交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后,该局既未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逐级审查、审批申报人实施该项目的可行性,申报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也未指定专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工作人员坐堂审核。甚至有的项目仅凭一张领导签字就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4.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甚至不作为。项目经省级立项审批下达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畜牧局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此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分阶段拨付国家财政扶持资金,但部分工作人员责任不明确,单人承办操作,个人自由权幅过大,客观上也表现出“一把手”说了算的状况。致使有些申报材料上既无有关项目负责人的审批签名,又无财务人员的审核签名的情况下将资金领取。

二、针对“西繁东育”项目中的职务犯罪隐患执法检察建议

县畜牧局根据我院的检察建议,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改,着重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即《循化县养殖业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循化县养殖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循化县养殖业贴息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一系列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设立了“财政扶持资金报账专户”且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报账制管理操作规程》,确保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并对每个项目实施户建立了诚信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整改使我县“西繁东育”项目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1.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西繁东育”工程有序、公开、公正开展。对农牧户及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伪性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此项目申领扶持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增强监督力度,严格把关,有效防止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及单人承办操作。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畜牧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严防截留、侵占和挪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的规章制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要本着具体、系统和便于操作考核的原则,针对“西繁东育”工程财政扶持资金申领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廉洁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专款专用,使扶持资金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全面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科学配置权力,明确项目建设中各环节的权限,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监督制约的权力体系。定期调换重点岗位人员,杜绝“默契”交易。对重要岗位如项目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换,避免有关人员在长期的对内、对外合作过程中达成共识与默契,形成隐藏较深暗箱操作行为,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建立健全畜棚建设相关操作规程。对于畜棚建设首先要确认其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而后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建设畜棚条件,在建设过程中要派专人对其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财务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分阶段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每个项目建立诚信档案,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导,对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及生产管理运营情况进行信誉等级评定,遏制弄虚作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