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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01 16:22:32

中国政治论文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1

内容提要: “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以中国当下的行政法治的现实处境为出发点,对“民主”进入行政与司法过程的理论正当性与制度妥当性进行了初步的论证和建构,构成了对中国行政法的“形式法治论”的有力挑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关于行政法治的结构性理解,推动了中国行政法治新路径的探索,如理论更加精细、实践更加得当,或可实现中国行政法治的“包容性增长”并为世界行政法治的最新发展提供有益的中国经验。 引言 细数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以来的法治建设成就,行政法治领域可圈可点。自1989年颁布《行政诉讼法》以来,以“司法审查原则”为核心的中国行政法学及中国行政诉讼法制日益成熟。随后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等单行部门法为代表的行政行为法体系获得强势建构。行政行为类型化的发展又进一步支撑了行政诉讼裁判技术的完善。行政法总论部分以引自德国的“依法行政原则”为核心建构起一套严格的行政法治规范框架。建立在司法审查和依法行政这两大原则基础之上的中国行政法的“形式法治论”初具体系,得到国内行政法教科书、行政法学主要研究力量以及学术组织的肯认。然而,这一“形式法治论”是以西方严格的宪法分权框架以及消极行政权预设为前提的,此论在普及行政法一般理论并初步支撑中国行政法制度的基础性建构方面功勋卓着,但却与世界范围内公共行政的开放性与民主性的趋势以及中国自身的宪法结构渐显隔膜,日益难以合理解释并引导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 在此背景下,部分行政法学者逐步悬搁“形式法治论”的简单规范诉求,认真对待“民主”对公共行政领域以及行政诉讼领域的价值渗透和制度影响,产生了“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两种主要的回应模式。“新行政法”以行政程序法为核心展开制度建构,通过公共行政开放性和民主性的扩展,实现行政过程的自我合法化,追求政府和公众在行政治理中的再分权与合作效果,代表性着作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的《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实质法治论”以行政诉讼法为核心展开制度建构,通过司法过程的开放性与公众意见的多元参与寻找“法律共同体”的在先共识,以“共识”支撑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代表性着作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的《实质法治》。笔者认为,此两论以中国当下的行政法治的现实处境为出发点,对“民主”进入行政与司法过程的理论正当性与制度妥当性进行了初步的论证和建构,构成了对中国行政法的“形式法治论”的有力挑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关于行政法治的结构性理解,推动了中国行政法治新路径的探索,如理论更加精细、实践更加得当,或可实现中国行政法治的“包容性增长”并为世界行政法治的最新发展提供有益的中国经验。 形式法治论的魅力与虚幻 行政法的形式法治论来自于西方规范的法治国家理论。在该理论下,作为现代国家绝对性标志的主权被“科学”地划分为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从权力本性和限权思维的角度对此做出了经典化的论证,康德随之又对分权进行了逻辑证明,认为这一划分方案符合形式逻辑上的三段论,即立法权提供判断的大前提,行政权的初步裁定提供了判断的小前提,作为终局程序的司法权则得出最后的结论。在这一严格的分权框架之下,“行政权”与“司法权”都只具有执行的性质,因而属于消极权力。“无法律则无行政”一时成为时代精神。在严格的分权框架和消极行政权的预设之下,规范化的行政法治流程被美国行政法学家斯图尔特教授形象地描述为“传送带模式”,其要点在于:(1)立法权负责提供全部行政活动的明确规则;(2)行政权负责实施法律,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则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3)司法权负责对行政活动与议会法律的一致性进行审查。这样一来,在涉及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评价方面,行政权和司法权均无自主意志,议会法律被设定为唯一的准据。这样一种理想化的法治框架在西方也从未完全实现过,它表达的不过是人类经过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对于权力秩序理性化的一种理想性诉求。 理想话语掩盖不了权力实践。即使是在最接近这一严格的“形式法治论”框架的19世纪上半叶,行政领域的立法与决策活动伴随着社会冲突的加剧开始日益活跃,“司法造法”及司法裁量权在英美法系国家则是更加久远的传统和实践。随着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来临、国内矛盾的加剧与国际竞争的激烈化,国家发展的政策需求与国内秩序维持的正当性需 求日益高涨,传统的议会立法无法及时有效地加以回应,不得不频繁地通过授权法案将初次立法权和决策权赋予行政机关。至罗斯福新政时代,行政权的权能发生了结构性变迁,不再是单纯执行议会法律,而是日益自主地根据社会管理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乃至于行政司法;行政活动的规范依据也出现了新的发展,除了传统的议会立法之外,还增加了行政自主制定的若干种规范;对行政权的“授权控制”日益形式化和表面化,而所谓的司法审查也不得不在经历一场“总统包装法院”的宪法斗争之后转入程序领域。以1946年的《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为标志,美国行政法60余年的发展为我们呈现了一幅行政法领域“程序转向”和“民主回归”的制度变迁图景。 理想性构成了“形式法治论”的魅力所在,同时也是虚幻与局限所在。行政权的变化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行政法的转向则是行政法治新路径探索的最为重要的外部经验。 “民主”进入执行过程:中国学者的回应 中国行政法治在改革时代的学术与制度历程似乎在重演西方行政法的传统故事,只是进程被大大压缩。以王名扬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作为学术基础,中国行政法开始了规范化的基础性建构,其基本框架即为“形式法治论”。然而,这种预设了宪法前提的行政法治框架并不能直接嵌入中国的政治法律结构。首先,中国的宪政体制不是规范意义上的“三权分立”,而是一种“党的领导、人大主权和行政主导”相互配合、纵向分工的一种协作体系,行政权的权能结构以及司法审查的实际能力均不符合“形式法治论”的预设。其次,中国素有“行政主导”的政治文化传统,加之党政伦理对行政权的伦理性建构,中国行政权负有引导改革与整合社会的“政治化”功能。再次,作为中国政治现代化基础性环节的“民主化”难以在现有的立法过程中获得制度空间和公民参与机会,行政民主更适合作为民主转型的可控场域和模式。同时,依赖严格的议会法律和专业化的法律解释的司法过程也难以单独支撑行政判决的合法性,引发行政权监督机制本身的合法性危机。在此背景下,“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以挑战性的姿态出现并日益展现出强势的学术与制度影响。 “新行政法”以王锡锌教授2007年出版的专着《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为代表。该书一改以往讨论行政法治的传统进路,从行政程序(公共行政过程)的开放性和民主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现代行政法治的“公众参与模式”作为“新行政法”的核心。作者认为行政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关于行政活动合法性的解释框架,必须面对真实的行政与生活世界。作者提出的“公众参与模式”是一个整合性的行政法治框架,其既包含了传统行政法治诉求的议会法律控制和司法审查,同时又增加建构了以行政程序(行政过程)为中心的民主性制度体系,且以后者为核心与特色。相对于传统的“形式法治论”,“新行政法”实现了一系列的创新与突破:(1)在行政法的核心价值上增加了“民主”,并与“法治”并举;(2)在行政法的制度结构上,以行政过程为中心建构了一系列的行政公开与行政参与制度;(3)在行政法的制度功能上,不仅寻求行政法个案决定的合法化,而且寻求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司法在内的整体行政权的合法化,同时为不同利益距离上的公众提供民主讨论和表达的正式制度平台,将行政法治过程建构为有限但有效的“民主分论坛”以化解现代行政的“民主赤字”难题;(4)在行政法的主体图式上,淡化“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区分,以“程序参与人”的新概念统合行政活动中的不同主体角色,在一定意义上通过行政程序法的包容性建构实现了行政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内在化,为合作行政和公民参与奠定了一种“主体间性”的伦理基础;(5)强化行政法的“程序思维”,引导立法与司法权力在行政监督上的“程序转向”,建构一种适合现代行政权适度自主性的权力间法律关系;(6)理性识别并结构化处理了中国政治系统关于行政决策科学化的要求,将“专家、大众与政府”纳入了一个理性化的、面向具体行政目标与任务的、进行适当的知识与权力分工的决策体系之中,有利于探索一种不仅适合于中国,同时也适合于世界的现代行政决策理想图景。当然,这还只是一个初步的以行政程序法为核心的重构框架,如何做好与现有行政法制度的衔接,如何设计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民主参与的科学而理性的制度体系与实践,如何将行政决策中 的其他本土要素(比如党委、人大、政协等)进行规范转化,如何合理地配合中国政治民主与司法审查的发展进程,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公开和参与等等,都是该路径需要细致打磨处理的结构性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作为王锡锌教授同事的沈岿教授所提出的“开放反思的形式法治论”中的“开放”与“反思”的诉求与“新行政法”的核心旨趣之间也渐显呼应关系。“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任何真切关注中国行政法治进程的学者都不可能对中国大地上生动活泼的行政法治实践无动于衷,也不可能对世界行政法最新发展所体现出来的制度理性视而不见,“新行政法”正是开放的时代心胸的学术体现。近年来湖南省围绕“行政程序”展开的省域法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在探索和试验“新行政法”的若干制度要点,对此我们有理由保持进一步的关注与期待。 与对行政程序法的钟情和推进不同,也有学者从司法民主的角度提出了中国行政法的“实质法治论”,这以何海波教授的2009年出版的专着《实质法治》为代表。“实质法治”作为“形式法治”的对称,并不是在传统法治理论下的“司法审查”领域之外另辟蹊径(如“新行政法”),而是将民主价值引入司法过程,提出了一个同时容纳法治与民主要素的行政诉讼法重构框架。何海波教授提出“实质法治”的基本问题意识与他自身长期以来对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中的案件关注有关。他通过大量的案件追踪,发现法律的规则表达和法官的专业化解释并不能够为行政判决的合法性提供充分的理据,过分强调基于“专业理性”的法律人之治既不利于司法树立权威,也不利于法律与社会的沟通以及法律本身的发展。“实质法治论”据此提出了对于法律渊源和司法过程的新的理解,要点如下:(1)法律不仅仅是议会的制定法和法官自造的法,其最根本的渊源或合法性基础在于“法律共同体”的共识;(2)“法律共同体”不仅仅是法律人的集合,而是所有政治社会共同体成员的集合;(3)司法有必要在过程开放和公众讨论的基础上发现法律共同体普遍存在的共识,并将这一共识作为判决合法性的支撑要素;(4)在一个开放的司法过程中,“专家、公众和领导”具有不同的角色和责任。这一“实质法治论”的建构最初源于作者的博士论文,但随着这一学术思路的进展,已经日益超出行政法治的范畴,成为一种面向普遍司法过程的“实质司法论”。结合当下关于司法职业化/司法大众化的争论以及最高院的“人民司法”重建运动,笔者以为何海波教授的这样一种源出于行政法治关怀、渐然抵达对一般司法理论的探讨的思考路径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价值。不过,有些问题作者还未能展开更加系统深入的思考与建构,比如(1)共识的性质与范围:“共识”到底是事实还是规范,是哪一种性质的规范,其司法适用是否需要时空的“地方性要素”的限制,在先共识之外是否可能形成经过商谈产生的“新共识”,如何对待二者之关系;(2)对行政法治的完整观察与提炼:作者仅仅局限于行政诉讼的重构,但由于司法权的地位以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实际限制,进入法院的行政活动类型与数量相当有限,大量的行政活动终结于行政过程内部,仅仅讨论如何通过司法民主发现“共识”来支撑行政判决(从而也是行政活动)的合法性,显得非常单薄;(3)角色规范化与功能制度化:作者提出了司法过程的“专家、公众和领导”,但仅对于各个角色进行了初步的描述与功能区分,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层面,特别是没有和实践中已经存在的英美的陪审团制度、欧陆的参审制度、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进行比较研究和制度可能性的探讨;(4)对于共通性的决策伦理与决策结构的理论整合:其实司法决策和行政决策具有决策伦理和决策结构上的许多共性,尤其是在中国政法场景下被“人民性”普遍渗透,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的实践经验,作者之理论视野尚未从整合性的角度对此进行描述和建构;(5)新的司法理论缺乏政治理论的有力支撑:作者通过对既有司法理论的批判来建构新的司法理论,后者严格而言已经是一种司法民主理论,如果没有相对应的政治理论尤其是民主理论的支撑,在理论基础上很容易根基不牢。当然,作者最大的意图还是明确提出了对于法律实证主义和司法自主性的质疑,提醒法官在职业化司法的过程中以开放的态度容纳并理解公众意见所根植的“法律共同体”的共识,并提示这样一种开放司法哲学有利于建立司法权威的社会根基。作者从行政判决合法性的部门法困惑一步步走向对于中国司法权乃至于普遍性的司法哲学的关怀,心智敏锐然而前路还多坎坷。不过,尽管作者在“实质法治论”上日益偏离专业的行政法领域而进入一般法理学或司法哲学的领域,然而其结晶的任何理论成果仍将直接影响到中国行政 法治的制度进程--因为即使是“新行政法”也不敢断言行政程序的民主建构可以终结行政权的合法性命题并完全消解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共和化、再分权与中国行政法治的“包容性增长” 行政法领域的“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的理论探讨确实构成了对传统的“形式法治论”所立基的“依法行政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的有力挑战,通过将“民主”接纳入现代行政过程和司法过程,共同提出了行政法治的“民主化”命题,这就提供了中国行政法治“包容性增长”的可能性。在笔者看来,此二论具有更加宏观的理论与制度意义,要者有二。首先是行政法的“共和化”取向。开放参与的行政法思想来自于共和主义的理论传统,来自于共和主义关于公民德性与责任的规范性论述。二位作者在进行基础性的理论论证时所援引的卢梭、密尔、哈贝马斯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其他协商民主理论家的政治理论,在本质上属于共和主义的理论脉络。行政法“共和化”取向将意味着行政法基本过程的民主化建构,并通过这一建构实现公民的德性培养和能力提升。其次是“再分权”的结构化思想。传统分权局限于公共领域的“三权分立”及通过宪法对这一分权框架的严格守护,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权主题上则通过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区分来完成,公民参与政治的制度通道被局限于选举,整个国家政治通过精英化的代表机制展开。而“再分权”突破了这一经典理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分权上承认分权结构的实际变化,并提供基于程序合理性的规范性辩护;二是在国家与社会分权上突破与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简单对应,在行政权/司法权领域重新思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可能性及其制度机制。这样的行政法治探索尽管面对的是行政法的内部问题,但日益具有宪法上的价值与意义。 “包容性增长”是最新的政治性提法,主要集中于经济和社会领域。事实上作为与经济/社会领域频繁互动的法治领域,这一提法也具有合理性与真切性。包容的逻辑前提是开放和承认,这是对原有的规范紧缩性的结构化修正。中国行政法治“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前景就是“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为我们展示的新结构与新路径,尽管还存在诸多的理论逻辑与制度安排上的缺陷。 主要评论书目: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与制度分析的框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何海波:《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2

关键词:政治文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作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层面,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和政治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改造社会和实现自身完善和提高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所有积极政治成果,是与先进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政治进步状态。(注:郑慧:《 政治文明 :涵义、特征与战略目标》,《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3期。)它集中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实现程度。从政治分析的角度看,政治文明是一个有着深刻内涵和丰富外延、具有相当解释力和包容力的特定范畴,它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密切相关但又相对独立,涵盖民主、法治、自由、平等、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等概念,统合政治意识或政治文化、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等层面(注:一般认为,政治文明大体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其中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纵括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政治发展的全部历史进程,甄别社会政治生活的各种不同形态以及同一政治形态的不同发展程度。从静态上看,政治文明表现为一个多层次的复合结构;从动态上看,政治文明又处于不断的演进中;从性质上看, 政治文明 既有反映人类文明共同成果的一面,又有基于各国社会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不同而呈现出的多样性或民族性的一面。本文着重从政治文明的共性和个性的结合上,探讨政治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

政治文明的共性和个性

作为人类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政治文明的交融与对话是一切政治文明生成与发展的共性,各文明因子的相互渗透、借鉴、融合、交流和影响构成了政治文明发生、发展的亮丽景观,这决定了人类政治文明应该也必然具有某些超越国界或地域的共性或曰世界性,如人民的思想和原则、法制和法治原则和成果、普选制及其产生的代议机构、以宪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民主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公民的政治参与制度、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行为规范等等。这些共性是人类 政治文明 发展的共同成果,体现了人类对政治生活规律性的深刻体认(注:这种政治规律性的认识,典型如对政治权力的认识和判断:“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Acton,Lord,Essays On Freedom and Power,The Beacon Press,1948,pp.14~15。),对世界各国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开放性。它们并非西方国家的“专利”,发展中国家当然可以借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页。)列宁曾强调要把“资本主义所积累的一切最丰富的、从历史的角度讲对我们是必然所需的全部文化、知识和技术由资本主义的工具变成社会主义的工具”(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7页。)。这一论断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凸显的今天尤为重要。对此马克思早有预见:“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一定要走向“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状态。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在《政治文明:东方与西方》一文中也认为,专制体制虽然在过去数千年中富有生命力,但作为政府管理体制对于未来的人类文明来说是不适当的。在他看来,人类 政治文明 的基础是公正、正义、互利和互信准则。(注:文特森?奥斯特罗姆:《政治文明:东方与西方》,《公共论丛》第3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81~282页。)它们构成了人类不同政治文明单元深刻沟通和互动的逻辑前提和基础。

但另一方面,文明作为以共同心灵结构为内核的人类文化群落,基本上是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中独立生长起来的,不同的文明形态有其异质性和独特的构造结构。各种文明在涓涓源头,就显现了独特的资质和禀赋。因此各文明单元(特别是政治文明)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和难以消解的。一定社会形态的国家政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具有一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原生形态。这样的原生形态是一个民族自己的创造,是国家政治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展的历史起点。后来的发展固然要对国家政权的原生形态进行扬弃,但也必定会汲取和发扬其中合理的成份,并使之形成本国 政治文明 的若干特点,从而表现出政治文明的个性或曰多样性和民族性。它们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动力。从根本上说,正是多样性、民族性才构成了开放性的必要和世界性的色彩。决定各国政治文明民族特色的因素,概言之就是各国的国情,它主要包括本国社会政治发展现阶段的具体实际,本国历史所形成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以及本国政治发展的历史连续性等几方面的内容。(注:金太军:《政治文明:历史发展与中国特色》,《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3期。)

许多着名的政治哲学家都曾强调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与一国的国民性相适应。密尔明确指出,理想上最好的代议制政府形式对进步程度愈高的国家愈适用。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文明发展(集中表现为民主化)的道路不是一种类型或模式,而是各种不同的因素在各国特定组合。“在英国,主导的因素是工业化,它促使产生民主化,许久以后又促使产生科层化。在法国,主导因素是科层化和民主化的综合,工业化则是以后才到来的,其影响力也较小。在普鲁士(德国),则是科层化和化相结合带来的现代化,民主化始终是缺乏的。”(注: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22、311页。)“民主化是相对的事物,总体的现代化。它指的是对原先在这方面或那方面‘不民主’局面的一种改革。民主化过程中的重点,一般来说,除了那些本质上有助于民主的组成部分之外,应放在那些代表特定社会的传统组合中体现不够的组成部分上。例如,在很长时间内,德国有必要加强来自基层的参与;法国有必要对行政管理加以有效的控制;英国和美国则有必要建立一套社会服务和国家干预的基本制度。在联邦制国家,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是扩大民主潜力的一个要素,而在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个要素则是地方分权和权力下放。”(注: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 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22、311页。)这就是说,不同的民主或 政治文明 发展模式与类型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各国各自的历史经验的组合相适应的。政治发展理论家亨廷顿甚至断言:“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的构成要素“也许可以在其他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注: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序第5页。)亨廷顿的看法虽有“西方优越论”的嫌疑,但也不乏真知灼见:西方的政治文明包括民主离不开特定的国情,发展中国家可以借鉴,却很难照搬。连对美国民主有精深研究并推崇备至的托克维尔也“决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惟一形式”(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62页。)。

在亚洲,主政新加坡三十年之久并取得辉煌经济成就的前总理李光耀积一生之政治经验,提出了一个带总结性的论点:“我不认为通往民主的道路只有一条,也不认为只有一种民主”。(注:转引自杨建平《法治民主:后发国家的政治选择》,《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6期。)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更明确指出:“无论革命还是建设,都要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当然,作为现代 政治文明 核心的民主不等于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在其封建专制制度的革命中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同时也给现代民主打上自己阶级的烙印,但是,现代民主毕竟是整个社会进步阶级、阶层,特别是劳动者阶级共同奋斗的成果,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现代民主外在实现于资产阶级的具体民主当中,“资产阶级民主”这一范畴除了民主的资产阶级统治性质,还有社会主义政治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现代政治文明成分,我们要摒弃的是资产阶级的具体民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注::《为把党建设成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而斗争》,《求是》1990年第13期。),要继承的则是实现这一具体民主中的现代民主规则。(注:周毅之:《通向政治文明的理论路径——邓小平在现代文明积累的视域中审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哲学思路》,《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0期。)

实践中,发展中国家在引进外国特别是西方的 政治文明 时,不能不仔细考察其特定的孕育背景,不能不认真研究其与本国国情的契合条件。任何一种政治文明都只能是一定政治生态环境的产物(注:正是对政治与其环境间的互动关系进行生态学的研究,促成了生态政治学这一政治学分支学科的兴起。),都必然受制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心理、经济结构。上述政治文明建设的共性、开放性和世界性,是指它的相互交流和影响,而不意味着彼此同一和重复;不意味着只能采取单一模式,只能走一种道路。在一些社会主义或第三世界国家不乏照搬西方政治模式而最终失败的先例。这种成长于西方土壤的政治文明模式在第三世界无不以“水土不服”而难以生根,或被改头换面成为传统政治模式的外在形式。如前苏联照搬西方推行所谓的“激进式改革”所导致的经济大幅度滑坡;非洲的某些小国效仿西方,几十甚至上百个政党争权夺利,上演了一出出“民主”闹剧,其结果更是经济的衰退和社会的动荡,这些实例都从反面证明了西方模式的非普适性。

政治文明 建设的中国特色

在中国这样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殊国情的东方大国,建设和发展政治文明,更应保持鲜明的本国特色。政治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集中表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注:关于政治文明建设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可参见李慎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经济日报》2002年12月2日。)换言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大支点和三大基本特征,共同组成了其基本结构。

首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内容和突出特色。众所周知,政党政治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是近代以来人类 政治文明 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政治文明共性的重要体现,但这并不意味政党政治只能有一种模式。一党制和多党制并不是区分民主与否的根本标准,更不是度量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惟一尺度。其实,一个国家究竟实行哪种政党制度形式,并不是由哪个党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该国的阶级性质、该国不同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中各阶级阶层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党实力的强弱、各国的民族、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规律,也顺应了中国人民盼望政治稳定、加速发展经济文化的迫切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是高度统一的。(注:李铁映:《关于民主理论的几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作为现阶段中国政治文明建设重要一环和基本途径的政治体制改革,本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并实施的改革开放总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进行改革的自觉意识。企图绕开共产党的领导或者在共产党之外另起炉灶,寻求所谓“体制外突破”,这只能是使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失去可能性。从世界范围看,政党政治与民主政治是现代 政治文明 并行不悖、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缺少一个或若干个比较成熟的政党在政治系统中的领导作用,不但政治领域的改革和政治文明的发展难以为继,而且还会造成国家和社会的混乱和失序。这已为近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所一再证明。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共产党是中国的惟一执政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及权力中心,中国的历史传统与政治文化的特殊属性(注:金太军:《论当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人文杂志》1998年第5期。)、超大规模社会的现实状况和后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处境等具体国情,都决定了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关键在共产党,政治体制改革自然也不例外。中国共产党是近代以来经过若干历史挫折而最终积累起来的最宝贵的政治资源,她不仅有七千万党员,其党员遍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集中了当代中国最杰出的人才(注:拥有6451万名党员、348万个组织的中共,集中了中国的绝大多数精英,包括多数甚至绝大多数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知识分子、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以及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而且还具有健全的网络化组织以及强大的意识形态影响力和无与伦比的号召力。特别是党的政治领导层具备深邃且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具备体悟历史发展进程、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性意识和前瞻意识,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历史地位有着深刻的理解,对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有着清醒的认识,对现有的政治体制及其弊端也有正确的分析,对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自觉意识。因此,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能力领导并切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 政治文明 建设,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包括有计划地选择改革时机, 确定改革目标,制定改革策略,有步骤地推进改革进程,并随时调控改革的规模和速度,力求避免任何突发的和不可控的事件和行为。这是保证政治体制改革获得成功的基本条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和教训证明,以执政党权威建构为基点支撑政治体系权威性,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模式,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求。(注:王俊拴:《当代中国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基本特色》,《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2期。)

其次,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权力至上、人民当家作主不仅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人民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因此,发扬人民民主是推动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的发展和完善是衡量整个国家政治制度乃至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和完善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三权分立构架下的议会制不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全权的、至上的、不可制衡的。(注:中国的全国人大的最高国家权力地位是仅就国家机构系统内部而言的,它表现的是结构;若着眼于实际的政治过程,国家的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作为惟一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它表现的是党政结构。结构与党政结构相结合,并以党政结构为核心,构成了中国政治系统的主体部分,无论是结构还是党政结构又都通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反映和代表人民(社会)的利益和愿望上取得了根本的一致,从而体现了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人民性质。)从制度和宪法规范来看,中国的人大制度更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原则,因为在这种制度下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并接受自己监督的人民代表大会来控制和支配行政和司法机构,以保证整个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它既可以避免出现代议机构变成马克思所抨击的那种无聊的“清谈馆”,又可以防止行政权因不受人民掌握而蜕变成压迫人民的“利维坦”,有利于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性根源,拓宽公民参政议政渠道,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等等。可见,从制度设计的初衷及其文本规范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一种高度民主的制度安排。从制度的实际运作来看,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中愈演愈烈的党派争拗、相互扯皮、相互掣肘,是不容否认的制度缺陷。在已经建立市场机制、形成社会自调节的发达国家,这种制度缺陷可能不会造成大的破坏;但在进行赶超型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它就足以延误发展,甚至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中国是一个具有丰富治国传统和治国经验的国家。自古以来,许多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十分重视对治国理论和和治国方法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带有浓厚东方色彩的治国之道,其中的制度性精华特别值得珍视。挖掘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性精华,剔除其人治性糟粕,既是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治国如同驾船,需要有专门的才识和技能,特别是治理像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尤其需要有高超的政治艺术。中国是一个具有丰富治国传统和治国经验的国家。自古以来,许多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十分重视对治国理论和和治国方略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带有浓厚东方色彩的治国之道。先秦着名思想家荀子在论及治国之道时指出:“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这可能是对传统的东方式治国之道的最简明、最典型的概括。尽管这种治国之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治国之道,但其中实际上也包括着人类政治文明的某些精华。

    从总体上讲,传统中国的治国之道是“以德治国”为核心的治国之道。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传统中国治国之道中也有制度性精华。比如,中国古代经典《礼记·礼运》中在谈到小康社会时,既强调了“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和“笃父子”、“睦兄弟”、“和夫妇”、“立田里”、“贤勇知”等德治的内容,同时也强调了“正君臣”、“设制度”等带有法治意义的内容。而且,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曾经形成过各具特色的政治和行政制度,正是这些制度规范和制约着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因此,深入地挖掘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性精华,既是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

    要挖掘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性精华,首先必须明了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关于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着名政治史家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从历史的角度对制度的特点作了简明的概括。书中写道:制度本属一项专门的学问。而要把握制度的精神,必须注意如下要点:第一,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若离开人事单来看制度,则制度只是一条条的条文,似乎干燥乏味,而且制度已是昨日黄花,也不必讲。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互相配合,形成一个体系,否则制度各各分裂,既不能存在,也不能推行。第三,制度虽已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某一制度的创立,决不是凭空地创立,它必有渊源,早在此制度创立之先,已有此项制度之前身,然后渐渐地创立。某一制度之消失,也决不是无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变,早在此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项制度的后影,渐渐地在变质。第四,任何一项制度之创立,必有其外在的需要,也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否则它不会存在。但任何一项制度,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时过境迁而忽视其当时的实际需要和真正的用意。第五,任何一项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以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判定。因此,要判断某一制度的得失,必须根据该制度实行时的实际情况而判定,而不能单凭后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的各种制度,也就是说必须采取“历史意见”,而不是采取“时代意见”。第六,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要重视其地域性和国别性。在这一国家、这一地区,某一制度是可行的,但并非在其他国家、其他地区也是可行的。因为制度是一种随时地而适应的,不能推之四海而皆准。①

    钱穆先生的概括无疑具有某种权威性。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都是该国文化的固有组成部分,体现并反映了该文化的总体特征与演化趋势,在中国这种具有古老文明的国度里尤其如此。文明不是由某一特定职业群体或者英雄们创造的,而是由整个人类依据他们的知识、理性、观念通过社会行为的互动合力塑造的结果,作为制度文明也是如此。法国文明史家基佐说过,任何国家的制度在成为原因之前,首先是结果;这些制度本身是从特定社会状态中产生的,它们本身就依赖于“人们的文明生活方式”。对此,普列汉诺夫评价说,这是和十八世纪的观点直接对立的观点:不是用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来说明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而是相反,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本身是用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来说明的,因此这是正确得多的观点。②应该说,基佐和普列汉诺夫的观点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制度的生命力是深藏于社会环境之中的,正如拉斯基在《美国总统制》中所说:“制度是有生命力的。其奥秘并不是简单地在书本上所能阐明的。这并不是说,制度本身神秘,而是因为产生制度的环境如果发生变化,则制度本身也就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制度也可以根据运用制度的人物如何经常发生变化。”“重要的制度并非单凭一纸法律就能形成,它其实是传统、成规和惯例的结晶。这些传统、成规和惯例,虽不见于法律,却具有不亚于法律的影响力。”③对此,我们在研究制度文明时不仅要充分注意到,而且要把它具体运用到制度生成条件的分析之中。

    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政治文明中最核心的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过政治制度与社会进步不可分割的关系,他们甚至将制度的变迁视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过渡的标志之一。他们指出:“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④这里说的“国家”实际上就是指相对部落制度而言的新型政治制度。弗洛伊德也说过:“‘文明’只不过是意指人类对自然界之防卫及人际关系之调整所累积而造成的结果、制度等的总和。”⑤这也就是说,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正因为制度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所以人们在比较社会进步程度时,往往都是以制度的进步程度作为基本标尺的。我们说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什么东西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呢?毫无疑问,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说:“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⑥这就是说,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但是,如同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一样,现行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就是完善的,它也有一个由不太完善而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我们目前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显示出来。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固然要进行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建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思想教育、政治道德教育、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这些方面的建设的确十分重要;但是相对来说,政治制度方面的建设更重要。这种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旧社会向新社会转变时,政治制度的变迁是最根本的标志,这是人所周知的。在人类社会历史的长河中,政治人物的活动威武雄壮,可歌可泣,指导政治发展的理论也层出不穷,不断翻新,但真正作为历史变迁标志的却不是这些,而往往是一种新制度的建立,因为只有当新的制度建立起来后,人类社会才真正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在新社会的完善和发展过程中,政治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对此,邓小平在论及建国以来我国政治发展的经验教训时作了十分深刻的总结。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和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⑦之所以说制度带有根本性,是因为制度相对于人而言,制度的良善比之于个人的良善更有意义;之所说制度带有全面性,是因为制度是一种社会规范,一旦形成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发挥作用;之所以说制度带有稳定性,是因为制度一旦形成,不会由于个人的变动而变动,只要社会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制度就具有不可变异性;之所以说制度带有长期性,是因为制度具有稳定性,不会因为个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将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4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生态;当代建构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4―0121―06

文化生态的概念最早由美国文化人类学家J・斯图尔特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意在说明文化的进化就是文化对生态环境的“适应”过程,具体的文化形式是与具体的生态环境相融合的结果。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化生态也是与自然生态相比照而言的,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文化大系统内部各个具体文化样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方式和状态”。就其本质而言,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一定的文化,作为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所积累下来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它在形成以后又会通过对于人类文明的传承而反过来对于它的创造者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和渗透作用,发挥着对于人的“教化功能,即人创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而另一方面,从其本质上讲,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活动,是特定“社会或社会集团用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里,“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实质上就是一种文化,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文化,即政治文化、伦理文化”,而正是这种文化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载体。由此可见,无论从宏观的社会大背景,还是从微观的具体操作环境来看,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进行都不可能离开一定的文化生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指出:“文化是判断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客体的参照系,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如何,取决于它所处的文化背景”。

一、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历史审视

就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生态而言,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30、40年代所确立起来的一系列关于思想文化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其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1956年召开的党的“”进而明晰了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指导下,“谨慎地”批判继承“旧时代有益于人民的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建设的行动指南和重要特色。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局势,特别是中苏同盟关系的实际存在以及“苏联模式”对于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深刻影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生态建设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便逐渐被人们“学习苏联”的激情所淹没,以苏联文化为主体的共产主义道德文化进而成为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唯一文化语境。客观地说,当时的新中国之所以选择“苏联模式”也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在新中国诞生之时,苏联已经进行了3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辉煌成就,其所焕发出的勃勃生机毫无疑问地对新生的共和国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因此,以俄为师,深入汲取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举国上下的一致共识。其实,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志就曾经对苏联经验进行过肯定,他说:“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了中国的先进分子……走俄国人的路一这就是结论。”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在秘密访苏回国后,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进一步向全党提出了学习苏联的要求,他指出:“要学习苏联,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技术上,在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都要学习苏联。”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署以后,更是多次号召向苏联学习。其中,1950年2月,他在莫斯科演说中便强调:“苏联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重要的建设经验,将成为新中国建设的榜样”。

在等同志的倡议和推动之下,社会各阶层、国内各阶级迅速掀起了“学习苏联”的热潮,向“苏联模式”的“一边倒”也因此而成为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苏联模式对于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20世纪50年代开展的全国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工作上。经过大规模的调整活动,我国基本上改变了新中国成立前的高等教育重文轻理的状况,初步形成了科类、专业比较齐备而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然而,毋庸置疑,由于这种教育模式是以培养某一学科领域的专门人才为基本目标的,因此,一方面,在特定时期,它培养出了大批专业人才,满足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急迫需要;但另一方面,由于其在某种程度上摒弃了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基本素质为要旨的“通识教育”的基本原则,全盘否定甚至取消了被视为“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的社会学、政治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等人文学科,因此给同一时期大学生的传统道德教育乃至民族精神的培育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对此,有学者就曾评论道:“50年代初期的教学改革中……一切照搬,造成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专业划分过多、过细和过窄……对发展文科不够重视”。其结果则是,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面偏窄,广泛适应能力较差,文化道德素质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需要强调的是,在“学习苏联”的口号之下,新中国的教育事业不仅在院系设置、人才培养等具体环节上照搬苏联模式,而且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层面也是唯苏是瞻,照抄苏联思想教育的基本做法,进行简单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我们知道,对全体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是苏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20世纪20、30年代,以克鲁普斯卡娅、马卡连科为代表的苏联教育家们关于培养有文化、有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的思想观点,对苏联的青年一代曾经产生过显著的积极作用。然而,在进入斯大林时代之后,由于苏共高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等问题上理解的偏差,苏联模式日趋僵化,其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逐渐误入“左”倾教条主义的歧途,其表现就是忽视社会成员的个性差异,片面地用整齐划一的共产主义道德标准要求人们;违背人的思想转化规律,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形式主义严重;面对共产主义理想与现实生活间的巨大落差所产生的人们对于官方意识形态的怀疑与抵触,不去引导和教育,而是用激烈的阶级斗争的手段去解决,其结果是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道德困

惑,使人们对社会主义产生怀疑甚至敌意,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苏联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模式”对于我国50至70年代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产生了深刻影响,使这一时期的思想教育工作呈现出偏重于单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着眼于以社会为本位去阐明价值的意义,内容普遍空洞、抽象。其间,虽然国内思想政治教育界在中苏关系破裂以后对这种纯粹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模式”进行过反思和清算,但由于种种较为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因素的存在,其在我国的影响不仅没有被肃清,反而日益泛滥。在党的高层越来越严重的“左”的情绪的驱动下,不仅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展的旨在提高人民群众之思想觉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逐渐演变成阶级斗争性质的政治运动,而且连在60年代提出的以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为内容,以“高、大、全”和“假、虚、空”为特征的共产主义道德要求,也被“”期间培育“反传统的英雄”、“斗走资派的战士”、“反修防修的卫士”等口号式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所取代。这样,我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便不但背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否定了建国初期所形成的正确的目标和观念,而且扭曲了人性、割断了传统,其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也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消极影响。

要之,新中国建立以来,虽然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能够坚持和发扬中国革命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批判继承传统文化的基本原则,并逐渐将其上升到党和国家文化教育基本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的高度,为促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丰富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建国初期复杂的政治背景和“一边倒”的国内外政策却在某种程度上掣肘了这一原则的贯彻执行。20世纪50年代的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使人文精神之传播在高等教育领域偃旗息鼓;简单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又使“虚假”和“空洞”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代名词。而随后的60、70年代弥漫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左”的情绪的日益膨胀则更是消解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文化土壤和心理基础。思想政治教育的极端政治化倾向使人们在思想教育过程中严重忽视了思想道德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不仅无法满足人的自身心理成长的基本需求,而且无从打造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行所需的道德根基,其结果便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异化,社会道德和风气的颓废。而当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最终从这一梦魇中醒来的时候,人们对于既往思想政治教育历史的深刻反省与认真总结则为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做好了准备。

二、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现实反思

与20世纪80年代新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同时拉开的是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文化生态的全面建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踏上全方位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征程。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党和国家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了保障经济建设的正确方向,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及时而富有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口号,这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建设的重大突破。

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的是同志,他在1979年的国庆三十周年讲话中首次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时隔一月,在中国文艺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中,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再次强调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从执政党的层面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针的肯定。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根据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新的发展形势,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又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中央决议的形式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促进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党和国家领导层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分歧以及认识上的局限性,《决议》的基本精神及其实施方案并没有得到认真地贯彻。因此,这一时期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环境在总体上便仍然显得非常滞后和单薄,无法对改革开放时期所产生的种种社会现象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对于商品经济建设中急速滋生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也没能做出及时而有力的价值回应,从而最终导致“全盘西化”思潮的泛滥和1989年的波及全国的的发生,在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痛定思痛之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发出努力纠正“一手硬、一手软”的号召,并制定了加强国情教育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方案,以期推动新时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又明确地提出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要求我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思想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创造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党中央的这一定位在由十四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得到更为具体的体现。《决议》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事关我国发展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来加以肯定,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上明确提出“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特别要教育好青年、教育好后代”,以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并强调只有“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革命文化传统,积极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我们的文化事业才能健康发展,愈益繁荣”,也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既是对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进一步丰富,同时也是对“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方针的具体落实。

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分别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则是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快速推进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建设工程的新的标志。这两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不仅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做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的重要论断,而且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上升到党在新世纪之基本执政理念的高度,这就为我国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文化生态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尤为值得提出的是,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更是明确提出了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时代命题,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于21世纪新中国文化发展的深刻认识以及有效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建设工作的坚定决心。而2011年3月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的要求则不仅是这种决心的体现,而且还为我们指明了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总之,党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文化政策和方针,为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最终建构起与改革开放时代经济成分多样化和政治生活民主化趋势相适应的多元化的、丰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文化生态夯实了基础。这种文化生态以凸显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民众文化等非主流文化的密切合作”为特征,既保证了党和国家政治文化话语系统的主导地位,又体现了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文化需求,从而为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出了较为适宜的文化语境。但是,客观地说,我国目前的文化生态在总体的适宜中还存在着显见的不足,在表面的和谐中还潜伏着深层的隐忧。这种不足和隐忧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是“主导文化(即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并未形成真正的‘三足鼎立’。其中,精英文化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处于明显的弱势……而……大众文化却异军突起……全方位地渗人大众的日常生活”。而且,对于那些“道德/价值观尚未成熟的广大学生、追求时尚的男女青年而言,大众文化更是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主流文化’,对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审美趣味、生活方式等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深刻影响”。就其本质而言,作为一种“借助大众传媒传播、以获得商业利润为目的、服务于大众消费娱乐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其在我国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合理存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对于活跃民众的社会生活,排解市场经济时代激烈竞争带来的高度紧张和压抑的精神困扰更是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大众文化外在的娱乐消遣形式及其内在的追求利润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它本身的物质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对于非理性主义的狂热追捧,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很难有任何道德的坚守和对于崇高价值理想的不懈追求,更“不会去主动支持任何时代都不可缺失的人文理想”。这一点,我们从近几年影视娱乐界此起彼伏的“戏说”正统历史的风潮、喧嚣一时的“恶搞”红色经典的闹剧、层出不穷的违背社会道德的广告和光怪陆离的颠覆传统价值的“时尚”便可以看得出来。因此,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维度来说,我国当代大众文化话语霸权的客观存在及其对于主流文化的巨大冲击,已经给我们文化生态的平衡造成了显见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大众文化对于人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广泛渗透,更为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凸显了我们进一步健全和优化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历史必要性和时代紧迫性。

三、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当代建构

我们知道,我国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系统中进行的,因此,我们能否促进这一文化生态的不断优化并最终使之走向完善,以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是关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败与得失的关键性问题。就我国目前所处的国内外情势而言,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与民族性的有机统一,以及社会主义国家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具有的独特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着我们必须将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坚持和对于古今中外优秀文化资源的批判继承和创造性运用结合起来,这不仅是中国特色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得以优化的必然路径,而且电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使命。

首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我们建构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根本指南。这是由我国的基本性质和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所决定的。我们知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不仅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体现,同时也是我国当代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灵魂和精髓之所在。我们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性质和方向,从而确保我国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优化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另外,从实践的层面来说,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坚持和强调,也是我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法宝。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党的早期领导人同志就对认识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应当完结了”。到了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进而指出,我们过去之所以“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同志继续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认为“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决定着我国文化事业的性质和方向”。而党的新一代领导人同志则更进一步提出了“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要求,从而将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坚持提高到了崭新的水平,为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建构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坚持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特色,是我们建构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重要保证。这是因为,在构成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诸文化形式之中,从其本身所具有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功能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所拥有的优势无疑是最大的。这种优势一方面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积淀了丰富的道德学说,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思想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实质上就是一种传统道德教育文化,其对于“道德自觉和自身修养”的强调,对于“个体人格的完善和理想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所拥有的优势还体现在其对于中华民族基本精神的孕育上。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程中所积淀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凝聚了整个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价值取向和精神内涵,而且在促进全民族的团结、融合、统一和发展中发挥了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既体现在中华民族所特有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性格中,熔铸于我们将坚守美德与日新进取有机结合的文化自觉中,同时也彰显在家国一体、精忠报国的爱国意识中,渗透于炎黄子孙修齐治平、追求“大同”的崇高社会理想之中。因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是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成功地塑

造了中华民族的特质,并形成了数千年一以贯之的民族精神。可喜的是,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我们党以中央决议的形式,正式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一道作为我国当代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加以明确,从而在意识形态领域赋予以民族精神为灵魂的中国传统文化以主流文化的地位,这是我国当代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优化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建构新时期中国特色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

再次,坚持与古今中外文化相结合为形式,是我们建构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基本思路。自人类进入上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以交通、信息、通讯、传媒等为载体的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个新的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在资讯空前丰富、人际交流日益便捷的新时代,任何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特别是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人类文化的多元发展趋势日渐明朗的形势下,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建构工作也要在确保主流、凸显特色的前提下,以促进古今中外多种文化形态的和谐共生、互补互促为基本考量来展开工作。我们知道,新中国目前正在奔向现代化的伟大历史征程中奋力向前迈进,对于新时代的文化生态建设来说,一方面,经济、社会、政治的现代化进程推动着文化生态的变革与重组;而另一方面,文化生态的积极变化又能够引导和保障我国的现代化大业健康而有序地顺利推进。从本质上说,文化生态作为一种具有现实影响力的文化系统,其在社会宏观领域即表现为一种文化国力,表征着国家的软实力;而在个体的微观方面则表现为一定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权利,展示着个人的精神风貌。因此,我们在文化生态的优化工作中,就不能仅仅局限于从片面的、功利化的、单向度的视角出发来对文化生态环境进行孤立而静态地观照,而是应该意识到文化生态对于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普遍利益的影响和制约。对于我国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开放政策的继续推进,我们正在大踏步地走向世界。在如此宏阔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条件下,我们自然应该以自身所拥有的多样性的文化资源为立足点,通过对于古今中外各种文化形态的有机整合来逐渐走上多元化的文化发展之路,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与思想营养。与此同时,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开放性的国内外环境,加之其本身所特有的多渠道的形成发展机制、竞争式的人才塑造模式和其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执著追求,也决定了我们必然会以多元文化发展道路作为建构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基本思路。

要而言之,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之文化生态的建构,不仅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特色,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且还要坚持以历史的眼光、开放的视野对待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化形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批判继承、为我所用的原则,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一切能促进文化生态和谐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方式,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点,在扬弃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从而为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和人文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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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范文5

【摘 要 题】民国史研究

【关 键 词】军阀政治/传统文化/威权主义

【正 文】

阀,根据《说文解字》解释,即阀阅,仕宦人家自序功状而树立在门外的柱子,在左曰阀,在右曰阅。也指自己的功绩仕履。义与攻伐的伐相通,当通作伐。(注:李恩江、贾玉民主编:《说文解字》,喀什维吾尔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109页。) 可见军阀者,是以军之武力攻伐他人,而获得自身利益的主体。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军阀”一词最早载于《新唐书·郭虔?传》所记:“郭虔?,齐州历城人,开元初,录军阀,累迁右骁卫将军兼北庭都护、金山道副大总管。”(注:《新唐书》卷一三三。)遍观中国历史,社会总是在乱与治的交替中螺旋式上升发展,统一与割据互为因果。军阀政治既是统一的中央专制集权制度的对立面,又是它的派生物。(注:赵学聪著:《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的形成及其影响》,载《重庆师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3期。)在政权更迭的过渡阶段,总会产生不同于传统政治力量的政权形式,即军阀政治。它一般是指,一个武装力量或武装力量集团掌握政权,用武力维持自己的统治的政治形式。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论述了军阀政治的特征,他认为:“军阀之为政,以刚强自喜,而结果也,必陷于优柔而自亡,外强中干,上刚而下柔,是其征也。”(注: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五册,第23卷,民国印本。)陈志让在其所撰写的《中国军阀派系诠释》一文中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军阀的定义及其特征:“他们之成为军阀,就是因为他们非儒家之士,也非民族主义者。他们那种自私自利不顾他人的心理往往是胜过他们对国家或王室的忠心。这是现代中国的军阀在历史上的特质。从逐渐衰退的儒家文化观点来看,军阀是无节操、之徒,从不断蓬勃发展的民族主义观点来看,他们是落伍的。因为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之中许多人的行为都是毫无操守可言,而且每每不合时宜,因而易被认为是军阀。”(注:陈志让著:《中国近代史论集》第五辑,载《中国军阀派系诠释》,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23-24页。)

综观这些论述,从传统文化核心内容的“忠”、“孝”角度来说,军阀的确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因为一个政权、一个王朝的覆灭,不是毁于下层人民的起义就是遭到军阀们的夺权而被逼让位。在这种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下,军阀政治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拥兵、割据和武治。但是仅仅从割据状态下的表面特征去分析军阀政治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够深刻的。

军阀产生——军阀混战——催生新政权,成为军阀政治登上历史舞台的一般顺序表,在这样一种顺序下所隐藏的因素并不只是军阀们自私自利和“不忠不孝”那么简单。应该说,军阀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本身就是伴随着中央专制集权而产生的,军阀政治是中央专制集权的派生物,二者属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否则,在集权衰微之际,军阀们燃起遍地狼烟的现象就无法解释了。传统中央集权主义是一种权力分配模式,在模式下的分权规则就是单一的效忠体系,当中央权威不再时,军阀们便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以下将从探寻中国传统文化根源的角度,分析军阀政治的产生与发展,并揭示其迅速被统一所取代的发展必然性。

一、大一统专制的文化中心主义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源于中原文化,其密集型耕种农业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尤其是黄河的泛滥客观上需要整个流域的合作治理,而诞生在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传统文化在一开始就朝着大一统的方向演进。

在远古时代,为了保证本氏族在竞争中的生存地位,各氏族不得不扩展自己的地域、增加人口数量以保证在一处或一时生计困难时,不至于全部遭受灭顶之灾。当遭遇外来利益集团的威胁时,分散的部落就被组织起来,形成部落联盟以对抗外敌。自周以降,松散的诸侯国之间的联合已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北方游牧部族的入侵威胁最终导致秦王朝的统一。这些是形成大一统专制文化的客观因素。此外,中国位于东亚大陆,其西部是雄伟的青藏高原,北部则是不适合农耕劳作的荒漠和草原。这些地理条件的限制,导致了农耕文明在相对独立的空间里发展,兼并与反兼并,统一与反统一一直是发展的主线。中央集权成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权力分配模式的最佳选择。

中国式的一元化权力结构要求政权与意识都归于一元,《墨子》中《尚同》篇这样论述归于一元的必要性:

子墨子言曰:“古言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其意思是说,如果没有一个政权统一的思想,人与人之间就会“离散不能相和合”。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就必须设立一个以一人为首脑的官僚体系,通过上下有序的大一统政权结构来治理国家。而上本身是代表绝对真理的,下层百姓除了服从中央权威以外别无选择,否则将会有灾难。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凑凑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这里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功能讲得再清楚不过了,不过这种理想状态却难以实现。中央的政令只能通过官僚集团去实施,受管理的老百姓也就只能服从这些具体实施者们。大一统并没有带来管理的全面与直接,而是滋长了地方威权主义。

另一方面,在大一统模式下,各中央政权的取得和巩固缺乏合法性证明,其表现为政权合法性的根据是不能实证的,而且更多地来源于祥瑞等事件来对政权的合法性进行合法性评价。政权更迭被“阴阳五行说”解释成为相生相克,(注:周朝被认为是火德治天下,而秦则是以水德而克之。) 但是这种解释一般经不起推敲。当新旧政权交替时,新政权总是以“天命所归”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夏商之世,统治者正是用“天用剿绝其命”、“恭行天之罚”(注:《尚书·甘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注:《尚书·汤誓》。) 等“天意”来作为活动的依据。西周建立以后,运用“天道”观念来论证其统治的合理性,利用神权观念来增强统治的效能。(注: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36页。)

在这样一种缺乏合法性证明的不稳定的政权体系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上下层之间必然出现人身依附关系,各种政治力量也基于此发展自己的派系力量。从个体角度来说,中央的力量并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安全与利益,当中央政权失去权威时,各种政治力量就必然依靠自身的实力来维系自己的地位。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构建政权体系必须建立在各种政治力量的拥护之上,这种上下之间的关系是十分脆弱和不稳定的。例如,东汉末年以镇压黄巾起义起家的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本为朝廷重臣的李世民、唐末藩镇镇守的安禄山;以及清末民初的大小军阀,他们无一不是靠人身依附关系发展自己的力量。从军阀内部的角度来说,效忠只是在军阀集团内部进行,而军人并不对中央集权的最高统治者效忠。这种特殊的文化背景,导致了特殊的权力结构。大一统的文化在造就统一的同时,也孕育着分裂割据的不稳定因素。

中国的农耕文明造就了有序的家庭协作和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在一开始就走在了其他东亚文明的前列,社会结构在一种良好有序的状态下简单地循环发展,它将社会矛盾巧妙地在社会底层加以消融。

因此这种先进文明给这一区域中的居住者带来了优越的生活,也带来了一种天然的自我封闭情绪,不大愿意去用新的方式改造社会结构,也没有契机让外来文化取代本土文化。在这些极具韧性的文化根源的作用下,加上在漫长的发展道路上,中华文化圈向外辐射文明的特点,使它逐渐成为整个中原民族的文化中心主义。进而导致每个政治力量都把统一和强权专制作为终极目标,认为只有在大一统的状态下,才能有效地分配和使用权力,那些“大盗窃国”者不过是由单个的权力追求者转化而来。

鲁迅先生对这种民族性格做了深刻的阐述:“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自大’,都是‘合群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后,不能再见振技改进的原因。”(注:《青年杂志》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9页。)儒家理论在吸收了其他学派观点之后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理论观念,让社会的各个因素都能良好有序地运作,不愿意轻易去打破它,因循守旧的传统让自己无法容忍其他文化的冲击。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对中原的统治历来被视之为非正统,这就意味着非中原华夏正统的文化在国人看来都是外来的蛮夷文化,自然更没有理由去加以正确对待,并与之交流了。

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十分坚韧的特性,那就是不论统治阶层自己起源于何处,最终不得不被中国固有的传统所同化,用传统的方式去管理国家。

众所周知,中华文化圈是一个包含有多种文化因素的复杂综合体,但是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它的形成与发展就不难看出其在实质上具有强烈的排它性。北方的游牧文明与中原地区的农耕文明始终难以融合,几千年的资源争夺导致文明冲突不断,但冲突的结果却无一例外地被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所同化,因为不论是谁来管理这个国家就必须采取诞生于农耕文明的儒家传统治国方式。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表明了在这个国家只能由某一个权力代表来统治,如同前面论述的道理一样,一旦这个权力代表无法行使其权威来有效地管理国家,那么军阀们就要粉墨登场了。他们不断地利用自己的实力巩固地盘,提高自己在军阀政治游戏中的竞争筹码,到了一定的时候必然发展到相互兼并,最终由一个新的强势群体来完成统一。这样一个割据到统一的循环就形成了,而在完成这个过程的同时又在酝酿下一个新的循环,发展到一定阶段又将出现统一走向割据的状态。

二、传统伦理道德观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伦理道德观,它在中国历史上从未间断,保持着两千多年的延续。儒家所提倡的纲常学说,其核心在于不同地位之间要保持绝对的不对等关系。子对父,妻对夫,臣对君,均要树立牢固的服从理念,中国人以家国天下为己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家庭为纽带的,从而使家长制管理模式从单个家庭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中国的家庭模式很容易产生专制主义。……有些学者指出,为了治理黄河,修建排水和灌溉系统,需要大量人力的协作,这也是中国产生集权政体的一个原因。(注:费正清著:《中国:传统与变迁》,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第33、34页。)国家有一个受之于“天命”的家长,其他人是这个大家庭中的成员,森严的等级制度保证家长的意志能够向下传达并加以实行,自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有个颇为好听的名字——父母官,但是“父母”之意的真正内涵是下对上负责,百姓要像服从自己的家长一样绝对服从地方官员,而各级官员又绝对效忠于君主的统治,这就是“君父”一词的由来。但是高高在上的家长在拥有极大的主宰权的同时,对下不过是体恤下情,施舍一点“恩典”罢了。

严格的等级制度犹如家庭中父亲与子女的关系,不可擅自变更与破坏,更加谈不上背叛了,这样整个国家自上而下进行着良好有序的管理和运行。对上级命令的遵从表面上是依靠制度的约束,但究其根源则是源于对个人的敬畏和服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制度遭到破坏的时候,统治者还能拥有权威。

在等级制度下,传统道德中忠君关系的具体体现在上下级之间的服从上。一般认为,战国时代为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时期。由军功逐渐取代世袭身份,政治体制也由贵族制向官僚制转化。皇权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阶层,总是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官。(注: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2页。)因此,官僚集团内部以及官僚和受管理的百姓之间是一种具体而直接的服从关系,而官僚与皇权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信念,一个传统的忠诚理念在维系,这种效忠关系是间接的和非具体的。向上尽忠的传统伦理规则远不如直接的上下级服从关系来得有效,在皇权强大时,中央的威慑足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转。同时应当注意到,这种伦理规则在政权建立和巩固阶段,主要依赖于对军事实力的巩固,依赖于军队对国家的效忠。问题在于,军队首先是效忠和服从长官,然后才是向国家效忠。军权成为掌握政权的柱石,成为各个政权力量依靠的对象,军事集团的首领也就会因为地位的重要性而逐渐转变成为军阀了。

“军而成阀,总是成串成团,单独存在不能称阀,它上有源,下有根,上上下下自成系统。系统内下级要服从效忠上级”。(注:来新夏著:《关于军阀史研究》,载《西南军阀史研究丛刊》(三),第4页。)在古代军队中讲求“爱兵如子”的上下级关系,只有这样才可以“将士用命”发挥战斗力。近代军阀政治的鼻祖曾国藩就是深晓个中道理的人物。曾国藩在对士兵训练方面特别注重把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同尊卑等级观念融合在一起,将军法与家规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用父子、兄弟、师生、友朋、同乡等亲谊关系掩饰、调剂以至弥补上下尊卑之间的关系,极大地减少了湘军内部将帅之间、士兵之间的摩擦和抵触情绪,使士兵或下级易于尊敬官长、服从官长、维护官长,为官长出生入死、卖命捐躯也在所不惜。(注:刘江船著:《论民初军阀割据的文化原因》,载《民国档案》1994年第3期。)由此可见,在传统文化模式下要获得军队的效忠,就必须用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去影响和束缚军队。同样的道理,一旦军阀成为了政权的掌握者,它也必然用这种传统的模式去构建政权体系。由军而成阀,进而主宰政局形成军阀政治就顺势而成了。

三、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存在

中国所处东亚大陆的气候条件适合农业文明的产生,以家庭协作为生产方式的小农经济成为在中国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社会结构和国家组成。

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各组织,对那些与土地相联系的村落组织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传统农业在组织经济活动时,一般以村或族为单位组成经济活动团体,这些团体逐渐发展成行会、行帮,这些组织主要是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组成,如父子、夫妻、兄弟、师徒、乡邻等,其他组织在组成结构和管理模式上也大致以此为基础。奉系军阀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军人,他起于草莽、啸聚狂徒,或称之为“东北王”,或称之为“枭雄”。想当年少年无赖,食不果腹,后来却统治整个东北,并曾一度把持北京中央政权。成功之道何在?善于钻营机巧,善于结拜笼络。在张做土匪时,与许多绿林兄弟结成患难之交,如张景惠、汤玉麟、张作相、冯德至、孙大虎、汲金纯等。张正是在不断地结拜兄弟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势力得到充实。因为他们是结拜兄弟,所以在创业时是同生死共患难。及至后来办军事学校培养了一批军事人才,如姜登选、韩春霖、杨宇霆、许兰州、郭松龄等,张对他们是私授以军政职权,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誓死效忠。对内、对外,张还用结秦晋之好、受义子等方式来缓和内外矛盾,招揽人才。(注:《论民初军阀割据的文化原因》,刘江船文。)一个严密的宗社集团建立起来了。

反过来,军事集团以宗法组织体系为核心,传统的宗法组织为了生存也必须依附于这些军事集团。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导致皇权不过是一个遥远的利益主体,中央政权稳固时尚且如此,到了中央政权衰微之时就更加脆弱了。这些村落组织自然而然地成为军阀们财力与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军阀也利用了小农经济下的传统组织体系。

对于国家来说,好比是由许多小村庄组成的庞大村落,在一般状况下这些村庄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但到了单个村庄无法完成的事件发生的时候,就必须有国家来组织,例如:战争、洪水、干旱等。国家不需要这些老百姓平时自己组织成一个个的团体,相反是严格禁止这样做的,因为民间团体的存在必然会威胁到政权的巩固。“连伍制度”自商君相秦以来就成为巩固基层政权的有效政策,统治者们希望能最大化地使用农民的力量,同时又能有效防范农民的反抗。千百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正因为农民依附于这种脆弱的小农经济,这种局面一旦被破坏,同时国家又没有救济的功能,国家便无法有效控制基层农民,广大农民在失去生存基础之后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铤而走险”了。他们加入军队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生存。齐锡生先生在考察了民国初年中国社会的状况之后分析,“无家可归的农民和城市失业工人,一般都乐于当兵,因为它不需要特殊的技术。愈来愈严重的人口——土地比率失调,农村耕作缺乏技术革命,贫乏的市场和极不健全的信用系统,以及运输工具的原始,都造成了有70%-80%人口居住在中国严重贫困的农业地区,大量的失业和半失业状况,遍及农村。农业中国的贫穷和社会萧条,使军队比其他职业对农民更有吸引力。”(注:齐锡生著:《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杨云若、萧延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1页。)

另一方面,在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闭式模式下,以家庭为单元的生产单位保持了它的稳定性,同时也不需要与社会其他阶层发生更多的关系。作为单个的农民来说,他只会服从家长的管理,上升到整个村落,则服从宗法制的管理。族长的权力是由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所赋予的,因此当社会动荡,安逸的田园生活被打破的时候,农民所畏惧和服从的只有能保证他们安全的强权了。军阀在形成割据政权的同时,往往又成为封建大地主,或者依赖封建大地主。这块土地上的农民自然成为了他们的经济来源和兵源,而农民为了生存下去,也不得不依靠这些地方强权,这就是产生威权主义的根源。

那么位于统治地位顶层的君主呢?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各代的政权将自己的合法性建立在“天命”之上,那么这样一种理由同样可以为取而代之者使用。握有军事实力的军阀,设计设法证明自己也获“天命”,那么这种不可证实的“天命”就随着实力的扩充而变迁了。

事实上真正的政权基础是建立在那些中下层土地所有者的效忠之上,他们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以根据自己向国家申报土地的多少来缴纳赋税,而国家最高统治者根本就无从具体知晓自己究竟掌握多少经济资源,因为在历史上全面丈量国家土地的活动从未真正彻底地进行过,那么中央对于地方的管辖能力就是十分有限的了。

再来看看这些中间阶层。他们需要将自己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而这种企图又被“门第”、“出身”等等因素限制了,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无法成为权力金字塔的顶层人士。隋唐以后一条新通道便逐渐成为社会上下沟通的主流途径,这便是惹得天下俊杰尽折腰的“科举取士”。这是一条中下层人士通向权力顶峰的艰辛之路,国家太平时期少了建功立业的机会,只有通过层层选的,受到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熏陶的人才,才能胜任管理百姓的工作。他们来自于基层,和底层的各种社会力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不仅仅是代表君主的管理者,更是国家和百姓之间的调和剂。此外,出于对地方利益的维护,士大夫乡绅阶层在国家的允许下建立私人武装。在中央权力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和威慑之时,这些地方武装在名义上是保卫中央政权,而实质上只是保障自身的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二分法在他们的脑海中既然是不存在的,而后者的明朗化又在军事化的局面下出现,于是造就了两种可能性:退守则为武装割据,进取则逐鹿中原,问鼎天下。

因此,对造成“天下大治”的局面的瓦解来说,地方乡绅势力的军事化与农民的军事化所扮演的角色是平行的。(注:[美]孙隆基著:《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327页。)军权在农民起义的压力下不得不逐渐下移,地方势力因掌握军权而不断去中央化。清末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席卷长江、黄河流域,作为经制武装的八旗、绿营却一击而溃,清廷只得听任曾国藩等地方督抚各募勇营,湘军、淮军等地方性武装乘势而起。……就地筹饷,使兵权和饷权都掌握在带兵统帅手中,饷源的转变引起军权的转移,(注:久玉林著:《中国近代军阀政治探源》,载《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1期。)军队开始由地方供给和掌握。光绪年间担任兵部尚书的徐寿衡说:“我兵部惟知绿营兵数,若其勇营练军,各督抚自为之,吾兵部安得之。”康有为感叹道:“夫以兵部尚书而无知全国兵数,况于调遣训练乎?”(注:康有为:《康南海文集》,第4册。)

到了中央政权无法用财政税收和军事控制来保持国家稳定的时候,这些良好的秩序就被彻底打乱了。小农经济的特点导致各地方为维护自己区域的利益而各自为政,地方主义的分离倾向显现,通过科举考试达到权力顶层的努力变得没有任何意义。1905年清廷废除实行了几千年的科举制度,它彻底中断了这些中间阶层的传统仕途之路。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a·柯拜所说:“1905年废除科举考试极为重要,因为从此切断了传统教育同做官发迹之间的纽带,多少世纪以来人们正是依靠这一纽带才取得高官厚禄的,科举考试废除了,但是一时却没有新的现成的做官发迹的途径来填补这个空白。”(注:《他曾经是的亲信——郭汝瑰回忆录摘录》,载《人物》1987年第1期,第35页。)既然无法找到代表自身利益的中央权力的代表,那么这些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就不得不靠自己来维护。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就是导致东汉末年豪强纷起、军阀林立的主要原因。“百姓流亡,盗贼并起”,(注:《后汉书·陈宠传子忠附传》。)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使得中央政权无法继续对国家进行有效控制,不得不“诏令天下”由各地豪强地主自己组建军队镇压黄巾起义。曹操便是利用镇压起义的契机扩充自己的实力,如被其收至麾下的“收宗族宾客,家兵数百人”的任峻;“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口”的李典等。中小地主阶级采用割据自保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军阀政治的形成。

社会中下层组织与国家决策层之间的联系,还与治国方略有密切联系。“德主刑辅”是历代的主要国策,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主张用“教化”来消除,认为用刑罚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显然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深刻的性格。在这种背景下,中间阶层将上层的意志传达给下层,在监督老百姓的同时他们也会让上层知道政策的执行情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上》);“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这些儒家名言,也就是“民为国本”的思想其实就是中间阶层为巩固社会秩序而提醒上层统治者的。但是仅仅依靠上层统治阶级自身的约束只能是空想,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只会扩充中间阶层的势力。国家可以掌握的税收在不断减少,而投靠地方豪强以求自保的农民在不断增加。反过来,国家的赋税收入在逐年减少,土地兼并现象不能遏止。针对各种弊端进行的改革往往会遭到来自这些中间阶层的抵制,而如果不改革国家就无法维持运转。“由于当时人口过多,农民的人均耕地已大大低于从前。此外,相当多的农民托籍大户巨族而无需交纳赋税,因此其他农民的赋税负担就大大加重了。国库收入减少了,朝廷制度亦开始随之败坏。从公元前22年起各地便爆发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注:《中国:传统与变迁》,费正清书,第85页。)最终新的秩序在中央与地方的尖锐对立下,在旧有的秩序上重新构建。

总而言之,在中国历史上的政权稳定时期和更迭时期,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封闭式生产模式始终占主导地位,相对独立的生产单元造成个体的分散,下层农民容易受到地方势力的左右。适应这种模式的生产关系导致了社会阶层的相对孤立和分化,这在客观上为军阀政治的产生提供了天然的滋生土壤。地方分离主义来源于宗法体制的相对独立性,威权主义思想使得法律成为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广大农民所关心的切身利益在社会动荡之际只能依靠地方势力的保护,他们提供的资源自然成为军阀们的战略资源。军阀政治成为不时出现的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就不足为奇了。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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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现代企业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将人性化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一般来说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首先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工作相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其次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起来。再次,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高度融合,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去,实现时刻牢记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隐性化,即在企业工作中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贯穿其中。

1.2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遵循的原则

既然是思想政治工作必然涉及到员工思想和员工态度的问题,因此对员工思想情感和个人生活的适当关怀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对员工实行关心原则,做到对员工的物质和精神层次的双重关怀。其次,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还要做到对员工的尊重,不仅尊重员工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尊重员工的生活等。另外,对员工的信任也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只有对员工有着足够的信任才能使员工充分发挥他们的价值。最后在思想政治工作对员工要进行适当的激励,这样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

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对我国经济贡献十分突出。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身份导致国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缺乏健全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贡献中的特殊地位,使得我国国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缺乏相应的工作体系,尤其是对员工思想素质教育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健全的体系。这导致在国有企业中员工不能齐心协力,在公司遇到困境面前不能团结一致的进行解决,严重缺乏企业凝聚力。甚至有些企业在员工思想工作上完全不予理睬,企业文化严重缺失,导致国有企业出现各种腐败现象。所以,在当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缺乏完整健全的体系和制度。

2.2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分配不明确

国有企业除了缺乏健全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以外,在有些企业即使有思想政治工作,但是由于责任分配不明确,责任归属模糊,依然导致很多企业在有些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将责任归属到个人,从而导致惩罚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现代企业尤其是我国国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的人本责任制度,实现人管人,人治人,责任明确到人,惩处负责人等制度。

2.3思想政治工作惩罚不明确

思想政治工作必然涉及到员工对企业文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因此,加强对员工行为公正合理的惩处是保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方面。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严重的惩处不明确的情况,尤其是对不同层级的员工存在不同的奖惩制度,存在严重的不公正现象。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关系企业综合形象和整体素质的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实行公正的奖惩制度十分必要。

3.如何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实施人性化管理

3.1努力形成企业人本管理的舆论导向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以员工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关系到国有企业内部稳定和企业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方面,只有企业全体员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能创造更加优秀的业绩,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因此,固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本管理思想的宣传,坚持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重视对员工利益的维护。在全体员工中形成人本管理的理念,真正实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同时,在国有企业中要特别注意和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等。利用科学的管理制度使全体员工自觉的遵循为企业发展发挥自己的力量的意志。因此,树立人本管理思想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是保证国有企业顺利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企业内部团结稳定的重要手段。

3.2实行目标管理,促进人本管理责任到位

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意图在于人本管理思想,即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以人为本是企业管理关键。人本管理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与整个而企业的思想素质联系在一起。根据目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国有企业有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也有一部分专业的思想工作人员进行维护,但是由于对人本管理实施不到位,管理目标不明确等现象。因此,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强调人本管理能有效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完成,能改变当前存在的口号多,文件多而落实不到位的状况,又能改变人本管理的工作由于无明确标准而难以将责任归咎与个人的情况。同时,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实行人本管理,能促进员工工作的目标化,使员工在工作有更加的工作目标,从而为实现企业的整体利益创造价值。3.3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人性化管理离不开优秀的企业文化的熏陶。因为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灵魂的体现,也是企业价值的体现,对企业价值和企业宗旨有一定的反应。优秀的企业文化必将对企业员工产生积极的效应,从而对企业效益产生正面影响。国有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建立适合企业的企业文化必须能突出企业的整体气质和个性,这样才能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大的竞争力。另外,合适的企业文化更加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文化也离不开企业的社会目标,树立正确的企业目标也能对企业员工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员工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同时,将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在一起能最大限度发挥人性化管理的影响力,真正提高国有企业的人文素养。

4.结语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7

关键词:权治政治 法治政治 宪法政治 中国宪政理念转换

宪政,也称为"立宪政治"、"宪治政治"或"宪法政治"。国内学者对"宪政"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如民主政治说、分权限权说、法治统治说、国家权力合法性说、人权保障说、政治自由说和多元主义说等。具体分析,可以看到,这些"宪政"概念的观点往往具有表象性和片面性。从宪政的构成要素来看,美国学者汤普森指出,"汉密尔顿是从政治方面看待宪政的典型,而布莱克斯通则是从法律方面看待宪政的典型。"1也就是说,宪政包括了政治与法律两个方面。实际上,宪政应该由人、法律与政治三个要素所构成,首先,宪政具有人本性,体现人的政治主体性(人权、民主、自由),其次,宪政要坚持(公正的)法律规则(宪法规则)的至上性和权威性,即"宪政就是宪法政治,以宪法治理国家。"2最后,宪政应该是一种法治政治(而非权治政治)或者说宪法政治,即是说,它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3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宪政,就是指坚持以人为本的、奉行宪法规则至上性的法治政治。具体而言,宪政是"国家依据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宪法进行治理,以实现一系列民主原则与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厉行法治为基本保证,以充分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制度。"4总之,宪政即是宪法政治,也就是以宪而治的法治政治,这种法治政治谋求人的主体性与政治的规则性的统一并最终体现在宪法规则之中。

从宪政的规则性来看,宪政的政治基础应该是法律规则主治的法治政治,而非权力至上的权治政治。法治政治的法律规则性是以宪法为元规则的,即是说,宪政是以宪法为根本行为准则的法治政治,法治政治的最高形式是"宪法政治"。虽然不能将"法治政治"等同于"宪法政治",但是,"宪法政治"与"法治政治"在基本目标和本质属性上却是一致的。如果说法治政治是规则政治,以规则为本位,那么,宪法政治就是最高层次的规则政治。正如布伦南和布坎南所说,"我们始终把'宪法'视为一套规则,或一套社会制度,个人在其中从事活动和相互交往。把这些规则比作一种博弈规则可能是有用的。一场博弈可以通过其规则来加以描述--这些规则亦即该项博弈的宪法",5这种宪政是制度中的重中之重,它是生成制度的制度,是规则的规则,是元制度、元规则。6

这种规则至上的法治政治是西方宪政的文化传统基础。对于中国来说,宪政则是舶来品。虽然法治与宪政的推行已经走过一段路程,但是,中国的宪政理念、宪政实践和宪政制度还非常落后,而且在宪政之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其最大的阻碍在于,权治政治文化在中国至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还没有确立法治政治的文化理念。因此,中国走向宪政文明的现实之路径,就必然是推进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的文化转型,同时,进行相应的宪政制度建设。

一、法治政治是对权治政治的否定

1.权治政治是权力至上的政治

以人的强力性(动物性)为本位的政治是强力政治,权治政治则是强力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权力至上的政治,或者是权力本位的政治。萨托利认为,"政治现实主义是以被称为纯政治的特殊的政治和政策行为的形式来体现自身。在较晚近的时代,纯政治又获得了Machtpolitik(权力政治)的名称。纯政治或权力政治一般是指那种不管理想,只以权势、欺诈的无情地运用权力为基础的政治。人们普遍认为,这就是政治现实主义所提倡的政治和政策。"7

在权治政治学者看来,政治的本质与核心是强力或权力。一般认为,这种权治政治观在西方开始于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第一次把政治问题看成是纯粹的权力问题,他"把权力作为政治的核心,从而使政治学初具独立性",8他反对古代思想家把道德的良善作为政治追求的目标,认为国家的根本问题就是统治权,政治就是权力,统治者应以夺取权力和保持权力为目的。可见,权治政治观的核心,就是肯定并倡导政治的权力本质或政治的强力特性,认为权力与政治之间具有本质的相关性,权力是政治的,政治就是权力的。政治生活就是人类权力性的社会生存方式。这种权力至上的权治政治观,是对人自身所作的动物式的强力本性的确认,同时,也是人类实际存在的权治政治现象的现实主义反映。

"权治政治"的思想不同于"政治权力"的思想,只有在人的强力性和权力现象的基础上信仰强力的天然合理性,在价值上追求权治政治的,才是权治政治的思想。如在古希腊的智者学派中,有的智者把所谓的"自然"(或者人的本性)等同于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强权即公理。9古罗马的波利比认为,人类最初和禽兽一样合聚在一起。这时,权力的限度完全由体力大小决定,体力强大和有勇气的人自然地统率着体力弱小和胆怯的人,这种权力是专制主义的。后来随着家庭观念的形成和社会关系的发展,人们便产生了拥戴君主的心理和义务观念,从而导致君主制的产生。君主为了保护其地位便凭借暴力,这就变成暴君政体。10 布丹从家庭的父权中引伸出国家的主权,并认为,国家象家庭一样,依靠权力中心,才能运行不殆。这个权力中心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集团,他们必须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权力就是国家主权,父亲在家庭中的绝对的支配地位和支配性权力,据此,他强调国家的形成过程主要是通过战争与征服而完成的,即他强调国家中的暴力的一面。11斯宾诺莎也主张"强权政治论",他认为,人的自然权利的大小和他的力量有关,人有多大的力量就能满足多大的欲望,也就有多大的权利。即权力就是权利,或曰"强权就是公理"、"力之所及理之所致"。每个人有一定的权力来寻求他的个人利益,这些权力就是人的自然权利。即使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文明社会的国家,也"必须借助人类的恐惧之心管理社会"。霍布斯认为,"人的权势普遍讲来就是一个人取得某种未来具体利益的现有手段"。因为人的"永无休止的权势欲",人与人之间必然为生存而相互争斗,彼此争斗实际上已经成为人的天性。据此,他所建构的国家也是"伟大的利维坦(Leviathan)的诞生"12。尼采在"强力意志"(权力意志)基础上对"超人"和"强权政治"的论述,更是明确地认为,权力意志是万物的起源,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发生作用的唯一动力,世界就是强者和弱者较量权力的斗争,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各种能力和各种意志争权夺势的结果,强者永远靠牺牲、镇压、兼并弱者而生存,因此,权力意志是"弃弱就强",少数强者应支配和统治多数弱者,而弱者理应俯首听命于强者,这是生命意志的自然规律。如此等等,在这种权治政治或强权政治思想基础的建立的政治体系,就是权治政治制度。

2.弱肉强食是权治政治的基本特性

综观权治政治的观念,可以说,权治政治观就是强力的政治观,在他们看来,权力至上的权治政治,其本质特性就是强力性,这种强力对于人类政治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弱肉强食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普遍准则。这种强力性,可以从权治政治信奉者的思想中看出来。

(1)人的强力本性源于动物的强力本能。强力特性不是人所独有的,恰好相反,动物群体生活的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动物群体依靠体力的强弱决定在群体中的地位和生存关系。动物暴力性在人类身上的遗留就是人的动物本性即强力性。托马斯?莫尔说:"战争是唯一适宜于野兽的活动,然而任何一种野兽都不像人那样频繁地进行战争。"13"马基雅维利曾经指出,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律,二是暴力。前者是合乎人性的方法,后者则是兽性的体现。但是,马基雅维利认为,在人的身上兽性的成分太多,因此,君主要获得并维持自己的统治,便不能不同时具备狐狸的智慧和狮子的勇敢。"14可见,马基雅维利肯定了暴力是人的动物本性,而且他更相信暴力的社会作用,把秩序更多地寄托于政治上的强力与权谋。因此,权治政治观不仅相信动物的暴力性或强力本能以及人的权力特性,更在于他们相信暴力或权力作为人类政治生活准则的天然合理性,推崇权力至上的政治。

对于动物的暴力性或强力本能,以及动物群体内"强力政治"的情况,动物学家认为,动物的等级行为实际上就是动物群体社会关系的表现,是社会、政治地位确立的基本方式。动物的攻击性即强力特性是确立动物"政治统治"地位的方式。"在对欧洲大陆的猴子进行研究之后,人类学家伍德·沃什伯恩和精神病学家戴维·汉伯格一致认为,在同一群猴子中,攻击性在进食、繁殖及确定统治地位方面都起重要的作用。一个群体里最健壮、最富有攻击性的雄性,最初通过显示其攻击性夺得统治地位。"根据动物心理学家伯尼·莱博尤夫的研究,"每年交配季节到来之前,一对对雄象海豹互相拉开架势为争夺统治地位而凶猛地血战一场。最强壮、最富有攻击性和最敏捷的雄性象海豹,在同伴中不仅居第一号统治地位,而且是头号'交配者'。"15

人虽然是具有人性的高等动物,但人依然是动物,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在进化过程中,人"继承"了动物的强力性或强力基因,而且这种兽性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恩格斯在这方面有论述)。由此也可以说,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具有强力本性,必然以强力为中轴而过政治生活。这就是权治政治观的逻辑。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埃利奥特·阿伦森,在《社会性动物》一书中,肯定了人类具有攻击性。他说,"从广义的范围看,人类已显示出自己是一种特别具有攻击性的物种。"所谓攻击性行为,是指"旨在导致他人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有意识行为。"16阿伦森最后说,"我们可以总结出,虽然攻击的本能成分确实存在于人类身上,但是攻击并不完全是由本能所致。许多例子清楚地表明,环境和社会事件能够导致攻击性行为。更重要的是,我们知道,在人类身上,这种攻击性行为可以被环境和社会因素所改变。简而言之,攻击性行为是可能被减少的。"17人的暴力攻击既源于本能(内因),但又需要外因的作用。人承继了动物的强力本能,但人类却发展的强力能力,人类越进化,人类的强力特性往往比动物表现更明显,强力能力也比动物更为强大。

(2)权治政治的强力性本源于人的强力本性。根据权治政治观,权力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政治性就是人的权力(强力)特性,权治政治就是人的强力本性的逻辑生成和现实表现。马克思指出,"马基雅维利、康帕内拉等都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他们都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出国家的自然规律。"18不过,马基雅维利的"人"是权力人,具有强力本性的人。这种"权力人"的"人性分析模式"肯定,"人是权力的动物。人类社会无不贯穿着权力关系",19"追求权力是人类的本性之一",20而且,政治是强者(主体)强制、征服弱者(客体),弱者服从强者而形成的政治统治。因此,强力生成的政治,就是强力本位或权力至上的政治。强力政治论者在看到人所具有的动物性强力本能的同时,崇尚强力,认为强力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成的当然方式与路径,强调用强力来调整人类社会政治关系。从这里可以看到强力政治生成论者与规则政治生成论者的根本区别。强力人政治本体论的主要代表有君权神授论和父权论者如菲尔麦、暴力论者如杜林、强力意志论者如尼采和上述的冲突论者等。如狄骥所说,"在人类的一切大小社会中,我们如看到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具有强加于他人的一种强制权力,我们就应当说已有一种政治权力,一个国家存在了。"21具体地说,政治国家是社会"自然分化"的产物,因为,社会的事实是,一部分社会成员可以用物质的强制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的社会成员。发号施令的人便是统治者,而那些成为他们发号施令的对象并被迫服从一种强制权力的人就是被统治者。这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分化就形成了政治权力。任何国家都是由强制权力构成的,只要证明某个共同体内存在一种强制的权力,就可以说已经有政治国家了。斯宾塞甚至把存在于生物界的生存竞争直接搬到了人类社会,他根据生存竞争原则,认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不仅在生物界,而且在人类社会中也起支配作用,同时,他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说成是进化的一条规律,他强调按照社会进化论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他甚至主张对所谓无适应能力的人进行残酷的镇压乃至战争,这是实现社会"自然选择"的最好手段。

(3)政治应该是一种强力现象或权力活动。一般而论,"权治政治"学者都有意无意地认为,人类为了协调生存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就自然或本能地想到"权力",并通过权力构建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过社会和政治生活。因此可以说,在"权治政治"学者那里,"权力欲"是人的自然天性或本能欲望,有学人说,"什么使人与人相互'关联'呢?除了天然的血缘和地缘之外,组成'社会'的基本纽带是'权力'(power),权力左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权力是社会的核心",并且,"权力源于社会,作用于社会,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纽带。"22因此,"由权力来连接社会是天然和永恒的。没有权力就没有社会,没有社会也就无所谓权力","凡群体生活的动物都构成社会,也都受权力关系的制约。"23由于"无政府的社会必然是弱肉强食的社会,是受丛林法则支配的社会。政府是人类阐明的曙光。在一定的地理和人群范围内建立政府乃是人类文明的第一步。最初的人类文明意味着人们把使用暴力的权利转让给了政府,只有政府才能行使暴力。"24正是如此,政治国家在本质上就是暴力,而非对暴力的规范或消除,另有学人说,"所以,从本质上说,国家不是以和平的形式消除暴力而是用暴力的形式消除暴力的一种政治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来说,它是依靠暴力来维持的一种政治组织,它的产生所真正体现的是利用暴力对暴力实行垄断;而就此而论,国家是借助和平的方式消除暴力的手段这一论点,就只不过是社会契约论者虚幻的想像罢了。"25

3.法治政治则是法律主治的政治26

简单地说,"法治政治"可以理解为法治下的政治或奉行法律至上的政治。具体而言,所谓法治政治,就是通过法律规则的选择与运用以建立社会秩序,分配社会利益的公共治理活动。正如布坎南所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的社会相互作用的全部过程,包括经济是当然具有'政治性的',因为所有的行为都被包围着它的法律所制约,而法律本身又必须在政治行为中找到最终起源,或至少受到基本的强制力量的支持。......或许可以预料的是,政治和法律之间划分的界线是难以维系的,不论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如此。"27根据这种"法治政治"观念,法与政治具有内在的相关性,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性现象,是人类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行为规范,而政治是一种社会规则性活动,是选择和运用法律规则的活动。法治政治具有规则性,法治政治是以法律规则为本位的政治。同时,法治政治还内含了人本性。即是说,法治政治的规则性也就是法治政治的人本性,法治政治通过对规则性的确认与张扬,也就是对人的政治本性和人的政治主体性的肯定和推崇。因此,法治政治提供了政治人本性实现的平台。法治政治所体现的"以人为本",具体表现为对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和公正等人的政治主体价值和主体利益的追求。

4.法治政治是对政治的强力性和权治政治的否定

法治政治观对人的规则性和政治的法律规则性的倡导,实际上就是对政治的强力性和权治政治的否定。

仔细观察,在西方政治文化中,"权治政治"和"法治政治"是相互对立的两种政治思维方式和两种政治治理形式。法治政治学者之所以认为人类需要法治政治,就是为了消除强力政治或权治政治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因此,法治政治的对立面是权治政治,而不是人治。或者说,人治政治与权治政治,实际上就是以权力和权力的拥有者为本位的政治治理方式,其表现形式是"人治政治",但其实质则是"权治政治"。因此,法治政治在政治模式上是反对权治政治的。如果说强力是一种政治,那么这种政治是动物的政治,是兽性政治,而非人的政治,与此相反,人的政治应该是符合人性的规则政治。在古希腊人看来,"人的本质是理性的,人与人之间可以通过讨论来达成一致与同意,威压与暴力都不可能导致合理的政治,"28即强力或暴力,不能成为政治生活方式,因此,"奴役状态,就是非自由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无法展示其自由的本质,这是一种强制状态,是一种非政治状态。"在希腊人看来,"言说以及在言说中体现出来的人的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也是希腊人区别于野蛮人的本质特征。'人'的交往,以言而不以力。政治是自由人的活动,它的本质在于以言作为本质的活动方式,而不是暴力。言说的方式在城邦政治中体现为广场上的演说、法庭中的论辩、会饮时的明智的对话、投票、竞技和悲剧竞赛等这样一些以公共规则为规范的竞说、竞赛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人体现了他的自由。政治就是让人展现其自由本质的领域。"29可见,人的理性本质,在于人根据"公共规则"而活动,并以此展现其自由本质。因此,城邦政治就是实现人的理性的规则性活动。由此也奠定了西方法治政治的反强权、反暴政、反权治政治的文化传统。近代启蒙思想家基于自然法和契约论,更是坚定的法治政治论者并以此反对权治政治。洛克认为,通过赤裸裸的暴力建立的政权与国家的本质是相对立的。因此,只有在人民自由表达意志的基础上,通过契约和协议建立的政权才是合法的政权。30卢梭提出,政治的形成不能源于强力而是人们的约定,他说,"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31

当然,法治政治对权治政治的否定,并不意味着法治政治就忽视或否定权力的存在及其在政治中的作用,而是否定其作为政治现象对于以人为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对于权力,法治政治的基本态度是反对作为政治模式的"权治政治",同时,利用权力的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相信权力和权力拥有者,更谈不上崇拜或迷恋。因此,在法治政治下,强调对权力进行分解,并且对权力及其拥有者进行双重制约,一是以权制权。二是依法制权,即法治政治强调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的规则性,主张依法制约政治权力、政治权威,推行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在权力与法律规则发生矛盾冲突时,强调法律规则的至上性。

法治政治之所以既要利用权力又要制约权力,是因为,法治政治学者也相信,人是自然属性(动物性)与社会属性(人类性)的统一体,人具有兽性(动物性)即强力本能与人性即规则理性双重性。但同时又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就是法治政治(规则本位的政治)不断抵制和战胜权治政治(权力本位的政治)的过程。法治政治首先是承认人的强力性并授予政治机关进行合法地利用。可以说,"在一定的地理和人群范围内建立政府乃是人类文明的第一步。最初的人类文明意味着人们把使用暴力的权利转让给了政府,只有政府才能行使暴力。"32而在法治政治下,权力必然是具有合法性的影响力即权威。这种"权威产生于规则(或产生于统治rule)。一个官方机构有权威,是因为它由一系列规则构成,而且这些规则使它的权力具体化。一个官方地位有权威,是因为它按规则占据了这个位置。"33因此,有学者认为,"法治的根本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对公共(政治)权力的限制或者控制。这里的要害不是否认权力,权力始终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是承认权力,但是运用法律限制权力。"34因此,法治政治是一种"限权政治"。

二、权治政治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

在中国,一般都将"人治"与"法治"作为一对概念来看待和使用,即认为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治存在的理由是为了消除人治,35而且,认为中西方政治文化的差别就是"人治"与"法治"的差别。但实际上,这只是形式上的表现。如上所述,法治政治与权治政治是相互对立的,因此,从实质上来看,中西方政治文化之间应该是"权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差别,因为,"'人治国家'中的'人'并不是指民众意义上的'人',而是拥有国家权力的人。人治国家实际上是在没有法律约束下的'权治国家'。"36 权治政治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在我国的存在,可以从三个方面追述其原因。(1)中国古典政治思想的主流是王权主义的权治政治观。在我国,自古形成的血族政治和权治政治的传统根深蒂固,封建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官"本位文化,也就是"权"本位的文化。这是权治政治存在的文化根源。(2)从前苏联所引入的"列宁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被片面的或僵化的理解为阶级的、国家和革命的政治观,将马克思主义简单地等同于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理论。这是权治政治存在的思想根源。(3)由于新中国是通过武装斗争和暴力夺权而建立的,这种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与暴力革命的成功经验的延续,就成了权治政治存在的实践根源。

正因为如此,我国的一些政治学者至今仍然有意无意地坚持和倡导权治政治观,如有人对权治政治作了如下的具有代表性的表述,他说,"从政治与政治权力的关系来看,政治具有一种特殊的权力本质。政治状态与非政治状态的根本区别在于:政治状态建立起了一种普遍的、正规的、用来对社会进行组织管理、调节控制的政治组织与设施──公共权力,而非政治状态则完全没有这样的政治组织。政治状态愈是成熟,公共权力便愈是发达,国家是最发达的公共权力,因而国家社会是最成熟的政治社会。公共权力不仅是政治状态与自然状态的根本区别之所在,而且是政治社会全部政治生活的核心。"37可以说,"权力是社会生活的普遍法则。权力是一种最普遍的社会现象,而且是一切形式的意志统一,社会结合、社会协作,社会的组织、管理等等社会事务的根本动因。正如物理现象背后总是隐藏着'力'的作用,总有某个'动力'一样,社会现象的背后也总隐藏着权力的作用。"因此,"在政治世界中,离开了政治权力,简直就无政治可言。因为政治是依靠公共权力对社会进行组织管理、调节控制的社会生活领域。不研究权力,不把握权力的实质,不了解权力运作的基本方式和基本规律,不了解政治世界最基本的权力关系,就不可能有科学的政治学。"38

与这种权治政治观相共存的是在我国现今的政治社会存在的权治政治现象。如普遍存在的权力崇拜或强力崇拜;社会暴力行为的延展;社会关系的权力等级制;权本位的社会利益分配方式;权法关系上的权力至上;权力寻租与金权政治;经济领域的"仕场经济";文化领域的"权力决定真理";体育领域的"暴力足球"等等。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权治政治观与权治政治行为互为因果,如果不作出理性的对策,是有走向霍布斯式的"人与人战争"的自然状态或者动物式"弱肉强食"生存状态的危险的,果真如此,那么,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法治与宪政。要避免这种权治政治的危险,可以说,法治政治与宪法政治是有效的政治药方,而且,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的政治转型,正是现今中国走向宪政文明的必由之路。

三、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转型的中国之路

如果从推动政治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发展重心来看,中国的政治发展经过了"暴力革命主导型政治发展"时期和"体制改革主导型政治发展"时期,现在正进入"制度建设主导型政治发展"时期。因此,以制度创新为导向的政治制度文明的建设反映了中国政治发展重心的战略转移,它实际上也是中国走向宪政文明,实现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文化转型的基本路径。

所谓"暴力革命主导型政治发展",就是强调通过政治革命包括暴力革命、武装斗争推翻旧的政治结构,推动政治发展的方式。这种政治发展方式崇尚"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主要通过明确敌友的阶级斗争、大规模发动群众的群众运动、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等形式展开政治变革活动。这个时期着重争夺国家政权并"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和政治制度。因此,健全的制度、规则和法治在这个时期的不适合的。所谓"体制改革主导型政治发展",则是用局部的、渐进的改革(或改良)的手段破除旧的体制、制度机制,以谋求政治发展的方式。改革对于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应该是"破旧立新"的过程,它可以是法治的形式,也可以是通过人治和政策以及群众自主实践的形式。所谓"制度建设主导型政治发展",则是在已有的政治体系下,为了更好地进行政治治理而着重于新的制度建设,并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新的秩序,以调整新的、多元化的利益关系。为此,就要强调法治国家和宪政建设,推行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政治文明。当然,这三个发展时期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政治发展的三个时期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制度问题,只不过各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手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才出现前后相继的三个发展阶段。

中国历代政权的变更都是通过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暴力革命实现的。近现代的中国史实际上就是一部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在列宁的"阶级政治"理论和"暴力革命"思想指导下,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经过长期的革命建立了新中国,推动了中国政治形态的发展。然而,在建立的新政权后,中国共产党仍长期坚持抓革命促发展的思想,结果导致了"文化大革命"。

基于历史的教训,中国进入了体制改革时期。在政治改革方面,政治领导人已经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定、修改了新宪法,提出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要求,进行了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以及干部人事制度等具有制度的改革。但改革在实际上往往偏重于"破旧",即主要致力于改变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行政体制。不过,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开始萌生了中国制度建设的思想。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中肯定了制度对于政治生活所具有的全面性、决定性的意义,认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9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因此,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他还认为,"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40所以,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41从邓小平以制度视角观察、分析社会政治生活来看,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是一种政治制度理论,其政治哲学也是一种政治制度哲学。"42在这种政治制度哲学指导下,提出了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政治发展任务。特别是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政治方略,要求将"发展民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制度建设主导型政治发展"的新时期。之后。江泽民也多次强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43中共"十六大"将"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并列起来,这表明,党不仅要改革僵化的、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而且,要着手进行新的政治体制和制度的建设。这是中国政治发展重心从"破旧"转到"立新"的表现,这也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44

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制度取向,不仅是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社会的迫切需要。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一套法律制度的保障;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法律化、制度化;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必须搞法治、遵守规则;新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新规则体系;腐败问题的预防和处置的更权威、有效的措施还是法治和制度;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日渐提高,法治观念日渐增强,等等。这些因素都强烈地呼唤中国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政治纲领中也明确地提出了政党政治基础转变的现实需要和执政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这对于中国进入"制度建设主导型政治发展"的新时期具有直接的、决定性意义。首先,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阶级性政党"转变成"人民性政党"。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不仅是阶级性政党,更是人民性政党。其次,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革命性政党"转变为"执政性政党"。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于是,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要求,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整个工作中,因为,"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而且,中共"十六大"顺利完成了新老交替,推进了权力更迭的制度化水平,也开始了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依法执政的政治实践,如2004年的修宪对中国政治的宪政化就有重要意义。

虽然如此,也还不能说中国已经实现了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的政治文化转型,实际上,这只能说仅仅是一种开始。要真正摒弃权治政治,走向法治政治与宪法政治,还必须沿着此路径作更多的努力,推进宪政理念创新和政治制度的建设,如(1)树立法治政治与宪法政治的政治文化。从根本上抛弃权治政治的"权力至上"观念与"弱肉强食"的行为方式,确立法治政治的"法律主治"的观念与"公平分利"的行为方式。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政的神圣性,完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增强人们的宪法和宪政意识。(2)在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推行"两院制人大体制"。这有助于实现执政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实现"政治法治化",即实现执政理念、体制和方式的转变,使中国共产党真正能够在法治政治和宪法政治下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同时,这也有助于重新构建规范政治权力的宪政制度,健全对政治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3)构建宪政意义上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在现有《国家公务员法》的基础上,从宪政的视角改进公务员的角色定位,健全公务员制度的政治功能与机制,强化公务员的权利保障与责任追究机制,划分公务员的职责类型,确立业务类公务员的利益中立制度等。(4)确立"政治法"的法律部门,加强政治法律体系建设。一般而言,"政治法"包括政治主体法、政治关系法、政治行为法和政治程序法。45其中,政治法中最根本的就是宪法,宪法政治是以宪法为最根本行为规则的法治政治。按照詹宁斯的说法,作为"政治法"的"宪法所意指的是规定政府的主要机构的组成、权力和运作方式的规则以及政府机构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一般原则的文件。"46可见,宪法是首要的政治法,在宪法之外还包括其它规范政治关系的法律。在中国,要推进法治政治和宪法政治,首先就有必要将"政治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进行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同时,需要建立健全限制政治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的政治法律体系。并且,还要就政治主体、政治关系、政治行为和政治程序等方面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特别是《政党法》、《执政法》、《新闻法》以及规范行政行为、政务信息公开和公民政治参与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很多需要制订或完善。(5)健全公民利益博弈的政治协调机制。在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方面,中国走过了"政治主导型利益博弈"和"政治参与型利益博弈"阶段,现在需要实行"政治协调型利益博弈"的政治机制,以此推进人权与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和真实实现。这也是适应社会和谐所需要的政治建设工作。

注释:

1 〔美〕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导言"第1页。

2 张庆福著:《宪法与宪政》,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第286页。

3 李龙等著:《宪法学基本范畴论》,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

4 李步云著:《走向法治》,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5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著:《宪政经济学》(《征税权--财政宪法的分析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6 引自盛洪著《布坎南〈宪政经济学〉中文版序》,《南方周末》2003年11月13日《阅读版》。

7 乔?萨托利著:《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1-42页。

8 张桂林著:《西方政治哲学--从古希腊到当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

9 唐士其著:《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

10 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66页。

11 唐士其著:《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

12 霍布斯著:《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2、132页。

13 托马斯?莫尔著:《乌托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页。

14 唐士其著:《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页。

15 埃利奥特·阿伦森著:《社会性动物》,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页。

16 同上,第252、253页。

17 同上,第258-259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8页。

19 吕元礼等著:《权力与个性》,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1页。

20 黎鸣著:《中国人性分析报告》,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40页。

21 狄骥著:《宪法论》(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69页。

22 潘维著:《法治与"民主迷信"--一个法治主义者眼中的中国现代化和世界秩序》,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347页

23 同上,第348页。

24 同上,第349页。

25 欧阳英著:《论"主导力量"在国家起源中的地位和作用--兼评历史上有关国家起源学说》,《对话中的政治哲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26 对于法治政治及其规则性等方面的详细论述,可以参见刘俊祥著《法治政治与规则政治》,《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年第4期。

27 〔美〕布坎南等著:《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通向非歧视性民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1页。

28 浦兴祖等:《西方政治学说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1页

29 同上,第38页。

30 马啸原著:《西方政治思想史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67页。

31 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页。

32 潘维著:《法治与"民主迷信"--一个法治主义者眼中的中国现代化和世界秩序》,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349页。

33 李小兵著:《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主流》,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第207页。

34 吴玉章著:《法治的层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35 20世纪80年代前期,中国学者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时,也曾提到"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但遗憾的是没有把讨论继续深入下去。如果我们透过现象追寻本质,从"人治"与"法治"分歧必然要进到"权治"与"法治"论争,并逻辑地转为"权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讨论。

36 卓泽渊著:《法治国家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37 罗予超著:《政治哲学论纲》,《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41页。

38 同上,第42页。

39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

40 同上,第322、333页。

41 同上,第336页。

42 杨百成著:《邓小平视野中的制度问题--一种社会政治分析框架》,《邓小平理论》,2001年第5期,第35页

43 参见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和中共"十六大"报告。

44 中共"十六大"提出政治文明建设,表明"中国开始准备接受在国际社会具有普遍性治理的模式,因为文明是普适的。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更加认识到国家靠人治不行了,靠偶然性、力量对比关系来治理不行了,要把国家治理纳入制度框架。"参见《南方周末》2003年3月13日的专家访谈《宪政之路:从尊重宪法开始》。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8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政治文化,路径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指导下,以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民主、参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基 本内容,植根于中国优秀的政治文化传统,扬弃吸收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民主性精 华,从而形成的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心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不断发展,这一政治文化已初具雏形,更加完备的形态正在建设之中。科学发展观作为新 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 本观点,是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和政治主张,对于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建设起 着积极的导引作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历史和现实背景 

 在政党政治时代,国家要保持经济增长、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能否建立起先进的政治 文化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执政党要大力挖掘社会的有效合理价值,建立起使绝大多数社会成 员都能自觉履行的认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从而实现集体行动的协调与合作。从中国共产党在 全国执政50多年的历史来看,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中国社会变革的强大理论武器,不仅从根 本上扭转了近代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历史,而且彻底改变了两千年中国封建****的政治局面, 使中国从一个经济、政治、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发展成一个初具工业体系、人民当家作主 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作为一种主导意识形态,毛泽东思想引导人们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 ,成为精神的富有者,为新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由阶级 斗争政治观向经济建设政治观的转变,将民众的政治情感由激越导向理性,把政治评价由理 想转为现实,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构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提出,更加准确地概括了社会主义政治文化 价值取向的基本内涵,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政治认同感,调动了人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积极性。 

 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政治价值观出现了过分注重物的因素而忽视人的需求, 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公平等偏向,因而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面对这些问题,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世界发展趋势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了新的发展观——科 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反映了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发展 问题的新认识,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要求。它以辩证唯物主义 的求真务实观、历史唯物主义的民本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全面发展观,为构建全体社会成员共 同信仰的政治价值新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以人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现代民主国家的本质都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之上的。欧洲资 产阶级在埋葬封建制度的同时,将确立人的价值的****思想、人道主义输入了社会生活 的方方面面。相比之下,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系中,封建官吏 管理民众的主要手段是愚民、驭民、牧民。他们信奉“民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国家意识、服从意识比较强,而平等意识、自主意识 和参政意识相对弱。尽管古代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提倡过“以民为本”,但它是 建立在“君本”基础之上的。就其实质而言,只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正如陈独 秀所论:“以古时之民本主义,是所谓蒙马以虎皮耳。”〔2〕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之后,整个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劳苦大众在政治生活中得到了前 所未有的重视。但政治文化作为一种不同于政治制度的政治现象,具有一种相对稳定性,其 变动速率往往与政治制度的变动不同步,从而导致了中国人在拥有法定的政治平等权之后,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政治平等却是举步维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以人为本” 的政治理念逐步有所认识和强调,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3〕,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中民主因素在不 断增强。 

 新世纪新阶段,作为科学发展观重要原则的“以人为本”,已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理念 和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原则体现在中国特色政治文化构建中,必然要涉及到人与人之 间的政治关系问题——公民权利的平等问题。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其根本利益之所在,是确 立“以人为本”价值目标的根本依据。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是普遍和平等的,是每 个人所应有的利益诉求。******总书记明确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 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 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 前进。”〔5〕这里,是将“权利公平”放到了首位。可见,讲“以人为本”,在政 治上第一位的应是“以人的权利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 化,就是要塑造人人平等的政治心态和均等参与的政治氛围,从而达到政治地位的平等化, 让每个公民都能充分享受政治自由这一权利。 

 三、统筹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持续20多年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经济上的空前繁荣。但经济繁荣并不 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由于市场给人们提供的机会以及对市场机会把握的不同 ,加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因素的影响,所以使社会群体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时出现 了两大差异:一是区域差异,一是城乡差异。试看下面几组数据,上海与贵州人均GDP相对 差距1978年为9.1倍,到1997年扩大为11.1倍,到2002年更扩大为12.9倍。城镇居民与农村 家庭人均纯收入(指现价)相对差距1978年为2.36倍,1998年为2.51倍,2002年又扩大为3.1 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1978年为2.68倍,到2002年扩大到3.29倍。1999年省 级区域中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山西之比为2.52:1,城市中人均收入最高的深圳的 与 最低的西宁之比为4.31:1(以上数据参见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利益的得失必然 会 引发人们政治心理的变化,进而使得人们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倾向都发生变化,使 政治文化中本来就存在的多元交织局面更加复杂化。据调查资料显示,1989年在回答“政治是少数人争权夺利还是管理人民大众的事”时, 6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后者,20.9%的选择了前者,对政治的消极评价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 而略呈上升趋势,随年龄增长而下降,与职业的社会声誉成正比〔6〕。

      1991年北京 市民对政治形势较为满意的只占28.4%,到1995年上升到41.6%〔7〕。1995年乡镇政 权换届选举中的选民,只有58.9%的被调查者是“精心选择自己所信赖的人”,其余多是随 大流或应付〔8〕。2000年河南农民中有70%的以上对党的基本路线持积极肯定态度, 有86.4%的认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符合我国国情,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农民情 况发现:经济状况好的对党的政策赞成率高,反之就低,甚至有36.3%的贫困农民认为“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实质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9〕 。2001年上海市高校师生中有81%的教师 和77%的学生赞成“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同意 “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只有54%的教师和48%的学生〔10〕。2002年深 圳居民在“现行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之间是否适应”的问题上,有43.4%的被调查者认为“ 不太适应”或“不适应”,民营企业创业人员中持这一观点的高达58.9%〔11〕。从 以上不同年份、不 同地域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参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各种成分,因利益分配的 不同而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前者是讲“为谁发展” ,解决的是发展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后者是讲“怎么样发展”,揭示的是经济社会和生态 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是要造福于全体人民的。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途 径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 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中,前两个“统筹” 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现阶段制约中国发展的瓶颈在农村和西部,这两个问 题处理好了,中国的广大地域和绝大多数人口就安定了,社会发展就获得了一个稳定的基础 。 

 四、和谐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新世纪的前20年,中国的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战略机遇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 ,必然对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政治文化根深蒂固的社会产生更为强大的冲击,更易引发新旧政 治文化更替过程中文化的功能紊乱,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这就要求执政 党及时地提供一种能为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并以此在多元价值 之间保持合理张力,抑制各种价值观之间的紧张,在包容的基础上达成更多的共识,维护社 会的稳定和发展。当然,在一个社会中,不同的个体因条件、经历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政治态 度、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价值观,但在所有这些个体的“合力”作用下,总会形成一 个全社会能基本认同的政治文化即主导政治价值。 

 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 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作为当代中国的主导政治价值,这些理论通过对政治系统进行合理 性、合法性的解释和说明,为当代中国社会成员提供了政治文化精神与政治智慧的动力支持 。同时,还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人们进行系统、深入和切实的理论知识教育和思想政治 教育,使人民大众对国家政治统治体系、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的理想、目标、意识、原则和 规则等广泛地采取社会政治认同态度,从而保证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政令贯彻的畅通,以 实现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科学发展观本身的价值取向就是构建和谐社 会,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题中应有之义。这里的“和谐”,是指不同事物之间 协调、均衡、有序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社会和谐、政治稳 定的目标,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协调社会系统运行的效率与公平,缓解社会风险与 贫富差距拉大后部分社会成员产生的相对剥夺感和边缘化,缓和社会心理危机,扩大对主流 政治文化认同感。同时,通过吸取传统政治文化和西方政治文化的精华,以“和而不同”原 则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多样化进程,在共生共长、相辅相成的基础上,进一 步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把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汇成一股容纳百川的精神合力 ,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注释: 

〔1〕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81. 

 〔2〕陈独秀.独秀文存:(二)〔C〕.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328.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 

 〔4〕******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53. 

 〔5〕******.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N〕.人民日报,2005-06-27. 

 〔6〕张明澍.中国“政治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8-21. 

 〔7〕辛岩.1995年北京市民社会心态调查〔J〕.民意,1996,(3). 

 〔8〕张兴杰,吴钢.迈向理性:中国政治年报(1999年)〔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 1999.179. 

 〔9〕王景花.当代农民思想政治意识状况的调查分析〔J〕.思想政治教育,2000,(11). 

中国政治论文范文9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发挥着重要的思想道德教育功能。大众必须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新审视,扬长避短,加以合理利用,有效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一旦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便可以使其获得更加自主和灵活的发展空间,因此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要充分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1994年,中共中央颁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要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要发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要对当代大学生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2006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其中也非常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可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对大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1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

1.1传统文化的内涵文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既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有时代特征。中国文化既包括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又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对于传统文化的内涵,笔者比较推崇杜超老师的观点。杜超老师在《中国传统文化导论》一书中说:所谓传统文化,是以中华民族为创造主体,于清晚期以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稳定结构的,世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创造的文明成果,包含了丰富的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

1.2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的精华

1.2.1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丰富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自古就具有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纵观中国历史,爱国主义就像一根红线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之中。从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范仲淹的“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不体现了中华儿女爱国忧国,以天下为己任的伟大精神。因此,在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教育。

1.2.2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着现代社会所倡导的道德价值观念《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美德”,要求公民奉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这些在当代社会大力弘扬的“诚实守信、自强不息、与人为善”等价值观念其实一直都蕴含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孔子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墨子说“俭节则吕,淫佚则亡”;孟子提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周易》中也指出:“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无不要求以和谐为主导思想。

1.2.3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大量激励个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内容自强不息的思想,从中华民族产生之时就已产生,其最早的理论代表作当推《周易》。《周易》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对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精神的集中概括和生动写照,影响着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为曾经在黑暗中的中国人点亮一盏明灯。中国古人崇拜的“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神话故事体现了坚忍不拔、奋斗不息的精神。孑l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李白有云:“天生我才必有用”。这些自强不息、坚忍不拔、顽强奋斗乐观向上的诗句素材都是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宝贵资源。

1.3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

1.3.1崇古守旧崇古守旧表现在人的思想上温顺保守,容易满足,不思进取和革新。这是中国人比较显著人格特征,同时也是传统文化思想的缺陷所在。这种对上古社会的推崇,造成了中华民族心理上的循古、好古、崇古的习惯,厚古薄今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阻碍着人们的创造活动,影响人们的创新进取精神。

1.3.2纲常礼教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进程中,三纲五常是最重要的道德原则,这条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封建统治集团的利益绝对高于个人的利益,个人在国家社稷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价值、尊严、个性等等都是某种偶然性的东西,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是封建社会的伦理思想。这种封建的纲常礼教在两千多年来束缚人们思想和行为,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沉重枷锁。

1.3.3重情轻理重情轻理是“天人合一”影响下所形成的思维方式。中国自古以来人们追求的是融于自然,与自然合二为一,而不是像西方那样征服自然,因此,中国人不需要发展精确的思维去了解、认知自然,并令自然为己所用。所以,中国的“天人合一”则造就了中国重情轻理、缺乏科学理性的局面。中国人由于缺乏抽象的理论探索和严格的逻辑推理,因此,相应的也就缺乏科学的知识和理性的精神,更多的中国人看重的是对人生大智慧的领悟,却缺乏对细微事物的彻底了解,对许多事情不是通过客观的分析,这反映在人格特征上就是笼统无知和情绪化。

2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2.1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重要资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否真正发挥自己的优势,“其关键环节在于能否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营养,使其在自身内容的建构上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文化品位和文化精神,以保持与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目标相一致”。中国传统文化有价值的部分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着积极的影响。

第一,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树立远大理想。我国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与西方国家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外来文化进入到中国,致使部分国人出现信仰危机,民族意识有所淡薄,因此,在现阶段更要加强爱国主义精神教育。通过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以民族英雄为榜样,继承爱国主义传统,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努力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的富强繁荣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继承传统诚信观,诚信立人。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信条和优良传统。挖掘、践行、弘扬传统诚信道德,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启迪价值。要教育学生言行相符,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现代社会,言行一致和责任义务教育是诚信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建立艰苦奋斗、健康积极的人生态度。大学生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着眼于人才的培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大量自强不息的人物形象和人物事迹,是教育当代大学生顽强奋斗、百折不挠、乐观向上最好的教育资源,这不仅可以教育当代大学生坚定信念、自强不息,还可以教育当代大学生学生在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在面对成功时能胜而不骄,能妥善解决在现实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如感情挫折、就业困难等问题。

2.2正确认识传统文化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消极影响

2.2.1阻碍大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崇古守旧”的传统文化思想压抑了人们创新精神的发展;“中庸之道”则要求人们看待问题不要走极端,执其中而求其平。大学生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容易变得没有个性特征,无创造精神。与现代创新教育所追求的培养创新精神、个性张扬、塑造独立人格的教育目标相左。

2.2.2不利于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植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代表,而儒家文化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伦理政治型文化,道德价值具有至上性,而且传统伦理反映的都是一种义务观念,而忽视了人的权利,从而导致中国传统文化的权利观念严重缺失。中国传统文化重视重视做人、人际关系,是将人放在传统伦理规范中来考虑的。不是肯定个人价值,而是肯定个人对社会对他人的意义。这固然有利于培养人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意识,但却忽视了人本身的权利,从而对培育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产生了消极影响。

2.2.3不利于大学生竞争意识的培育“中国传统文化,在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指导下,十分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和息争,固然有利于人际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但由于片面强调和谐而排斥竞争,“压抑了个性的发展,助长了不求进取、反对冒尖、无所作为的保守心理,导致了民族性格中竞争与开拓意识的匮乏”。无疑。“无欲无求”不利于当代大学生的竞争意识培育。

3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3.1走以传统文化为底蕴的思想政治教育路子把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走以传统文化为底蕴的思想政治教育路子,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一方面能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和说服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广泛实现。此外,传统文化的覆盖面广大,能影响到每一位大学生,这就扩大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度,使其作用能在最大范围内得到全面实现。

3.2用优秀的古典文学滋养大学生的心灵世界中国优秀的古典文学,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坚强、大度和乐观可以说是它的根本,也是历代文人对待人生的积极态度。古典诗词文可以陶冶学生的情趣,欣赏古代优秀文人的诗词文,其高风亮节的人格精神能够感染学生。同时,古典诗词文又可以使人以诗意的眼光去观察生活并感受生活的多姿多彩,引导人们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使其热爱祖国大好河山。因此,配合思想政治教育而开设古典诗词文的教育内容,并使之深入学生心灵,成为其人格精神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