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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建设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7 17:58:02

理论建设论文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1

分形作为一门新兴的科学,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现阶段还主要停留在对分形的基本特性(如分维、自相似性和分形的生成等)和分形的美学特性的借鉴。具体表现为对建筑表皮设计、建筑空间布局和建筑审美评价三个方面。

1.1分形在建筑表皮设计中的运用

将分形理论应用于建筑的表皮设计是最为直接、也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容易造就出奇特的、富有美感和艺术张力的建筑及其形体,它在模仿自然形态的时候容易使人产生相应的联想和想象,同时也能够很好的与外部环境相融合,产生与环境协调的建筑形态来。分形理论的来源本来就是自然界中的奇妙复杂的事物,这些事物在自然中产生,拥有自然赋予的天然魅力。建筑的外表皮就如同自然界中的各种各样的形体的表皮一样,是表达建筑外在情感的最直接面,模仿自然形体的特征并将之附着在建筑上,既可以付之于建筑一种亲近自然的美感,与周边自然环境想协调,同时又可以增加建筑的亲和度,使人们在观赏建筑的时候既轻松又愉悦。比如东京Tod`sOmotesando大楼的外表面,采用了仿树枝分形的外墙,虽然较一般树木的尺度偏大,但是作为建筑的外墙面,白色的质感和树枝的形体给人轻松的视觉观感。此外,运用分形设计的建筑外表皮可以造成奇特的、强烈的艺术张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位于英国的康沃尔的伊甸园工程,由格里姆肖建筑设计事务所设计。它的外在形体就借鉴了水滴的形态,由一连串逐渐变大或者变小的水滴连续的沿一条曲线排列,每个形体内有不同的功能。水滴表面又有多个六边形的膜结构,内部充气,整个形体看上去晶莹剔透,具有极强的艺术美感,同时又与周边的山体环境取得和谐。

1.2分形在建筑空间布局设计上的运用

将分形理论应用于空间设计,一般的方式是模式组织,按照某种构成形式或功能要求,将空间规则有序地排列,从而形成秩序。分形的内在结构是自相似的,并构成嵌套关系。这种层级的嵌套关系从整体到局部,再到细节上得到很好的体现。而在建筑空间布局设计当中,这种嵌套关系也被广泛的利用,因为建筑本身就是由建筑形体中嵌套各种功能的大空间,大空间中嵌套小空间,小空间中分隔更小的空间,再在其中布置各种器具以供生活。而在组织空间的过程中所采用的走道式、穿套式、大厅式或者单元式等手法,正是分形理论中的反馈因素,通过组织方式反馈空间组织的合理性。大小空间的相似性和各种简单组织规则的叠加组合,就演绎出了建筑空间的复杂性。而这正是分形理论运用于建筑空间布局设计的具体体现。以日本新宿公园大厦为例,其宾馆客房与卫生间构成居住单元,再由居住单元通过走到排列组合成客房标准层,而后由多个标准层和其他功能层(如餐饮、设备等)纵向组合成酒店的立体结构,最终发挥酒店的服务功能。按照某种构成形式或功能要求,将空间规则有序地排列,从而形成秩序。分形的内在结构是自相似的,并构成嵌套关系。这种层级的嵌套关系从整体到局部,再到细节上得到很好的体现。而在建筑空间布局设计当中,这种嵌套关系也被广泛的利用,因为建筑本身就是由建筑形体中嵌套各种功能的大空间,大空间中嵌套小空间,小空间中分隔更小的空间,再在其中布置各种器具以供生活。而在组织空间的过程中所采用的走道式、穿套式、大厅式或者单元式等手法,正是分形理论中的反馈因素,通过组织方式反馈空间组织的合理性。大小空间的相似性和各种简单组织规则的叠加组合,就演绎出了建筑空间的复杂性。而这正是分形理论运用于建筑空间布局设计的具体体现。以日本新宿公园大厦为例,其宾馆客房与卫生间构成居住单元,再由居住单元通过走到排列组合成客房标准层,而后由多个标准层和其他功能层(如餐饮、设备等)纵向组合成酒店的立体结构,最终发挥酒店的服务功能。更深一层次考虑建筑在城市中的布局,其实也是与建筑空间布局相类似的。由多个不同体积、功能、表情、形体等的建筑单体排列组合成为城市的某个片区,再由多个不同大小的相似片区组成城市的区域,而后通过道路的联系等最终形成城市。分形在建筑空间布局上,乃至在城市设计与研究中的运用前景是广阔的,值得深入探讨挖掘。

1.3分形在建筑审美评价上的运用

从贝伦斯到勒•柯布西耶和密斯,现代建筑设计产生的早期还是对欧式几何的运用为主,考虑传统的结构规律和美学法则,诸如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等。而分形引入了一种新的美学概念,即“分形美学”。冒亚龙和何静堂的《分形建筑审美》一文中将其归纳为自相似的嵌套对称(如树木的年轮),分形曲线的相似美学(如鹦鹉螺的纹理),不规则自然美的属性(如沙漠表面的自然纹路)和奇异美学形式(如Mandalbrot集的分形图形)等四种,并结合建筑审美特性,提出了“分形建筑美学”的概念。无疑这是将分形运用在建筑审美上的一大开拓。这里不作赘述。

2分形建筑设计手法

将分形运用到具体建筑设计当中,需要一定的处理手法的介入,如之前提到的空间的嵌套就是其中之一。这里还要提到几个具体的运用手法,以供借鉴和参考。首先是层级并置,就是将各种大小不同、功能各异的空间通过一定的组合方式,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嵌套并置在一起,使建筑空间既自然组合又井然有序,满足功能和审美的需求。空间与空间之间可以是简单的复制链接关系,也可以是较复杂的穿插。而运用分形理论的简单原则却可以形成复杂有趣的空间组合。一个良好的例子就是A•阿尔托的沃尔夫斯堡文化中心。建筑平面的一边是由五个大小不同、方向各异的扇形空间排列在一起形成的,而这五个不同空间又统一于右侧大的扇形当中,再与其他的空间通过走道等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生动的、富于变化的建筑。其次是仿生与拟态,分形源于对自然复杂形态的思考,因此还原建筑形态于自然中的形体也是建筑设计的一个方向。但是仿生的运用也有不同的方式,比如对自然外在形态的模仿,也有对生物内在结构的模拟,或者是对生物功能的思考等等方面。例如,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斗拱结构,正是对树杈结构的仿制与模拟。相同或者相似结构的逐层叠加或生长,构成了结构上的分形特性。第三种手法被称为动态,事物本身是不断变化着的,建筑也是这样。在建筑设计中引入动态概念的设计手法,是运用分形理论于建筑中的一个突破。分形的产生是一个由简单原则到复杂结构的动态变化过程。运用动态的设计手法,能够造就奇特的建筑形体感,打破传统建筑水平式的状态而给人一种动态的存在感。当人们在建筑外部或者内部走动的时候,会发现建筑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跟随视觉在不断地变换形体,仿佛是“一个活的生物”一般。当代著名女建筑师扎哈•哈迪德的建筑就是动态建筑的代表。最后一种手法是分切,即将一个面不断地按照一定的分形结构逻辑细分,把一个规则的形体层层深入的分切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外传递和表达自相似特征的过程。这种手法多用于建筑的表皮设计当中,例如墨尔本联邦广场周边的建筑立面处理,就采用了分切的手法,使得建筑表面零而不乱,看似不同而又彼此相似。给人深刻的印象。

3结束语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2

一、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文化理论建设应与时俱进

自2013以来,检察工作正循序渐进步入新形势下,在系列讲话中,均对检察工作相关的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检察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新形势下应进一步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找准社会发展切入点,将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全国发展战略;进一步围绕促进和谐稳定,找准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严重威胁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性犯罪;进一步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找准服务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关注民生的法律问题,切实为群众答疑解困,全面普法促进全民守法的实现;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公信力,找准服务社会发展的突破点。新形势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检察任务变得更加深入、更加重要,与此同时就需要检察文化建设的前行性起到引领检察工作的根本作用,对检察工作在政法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服务全社会意识与自我提高的要求,也就是在前期严格要求自身的基础上,完善社会法治体系也成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最小的基层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和主要载体。特别是在《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中强调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把它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主要内容要求各级检察院贯彻落实。由此可见,在新形势下中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依旧是检察体系文化建设的基础点与突破点。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应该及时把握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法治思维的建设,在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提高综合素能,以将工作效率内发性的达到更高的标准,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理论应更加深入

我国有基层检察院3200余,基层检察官11万多名,承担着80%以上的执法办案任务。近年来根据中央加强政法队伍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氛围愈发浓重,但随着法治化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发展,同时基层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应与时俱进地进一步引向深层次。政法核心价值观包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政法核心价值观一直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检察文化理论的根本之处。随着新形式下的检察工作,尤其是经历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项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更被提升为对基于政法核心价值观更高的追求,应进一步深化检察文化理论。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检察文化得到了更加深入的洗礼,可以说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是深化检察文化的一项最佳载体,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彻底巩固了检察文化的作用力———指引检察干警学习更深层的党政思想、认识自身问题、严于律己。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作风建设,聚焦“”问题,使得干警从内由外的进行了洗礼,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结束之际,基层检察单位应该将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树立的良好检察文化内涵保持热度、常温、有效地持续下去,在意识到自身不足的情况下及时更正,从而不断查缺补漏,保障政法干警自身素能良性发展,并将“自省”模式纳入检察文化理论,应该经常自我进行一定的回望总结。在“三严三实”专项活动过程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时应该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文化内涵。法律赋予了检察工作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那么对自身政治理想和信念的要求也是尤为重要的。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情操,在办案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个人的原则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将各项专项活动精神融会贯通至检察文化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专项活动是定期对政法干警的督促学习、自我检讨的过程,在洗礼的过程中寻求自我的升华,也是充盈检察文化理论的重要过程。理论的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源泉,而检察文化建设同时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李进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3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重要性

在多党合作实践中产生、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派建设与参政规律为研究方向的参政党理论,则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是一个亟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的领域和学科。为什么要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如何认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我们在学习与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参政党理论建设似乎是一个新的命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党制度形成期间,这一课题就已经提出来了,最先提出这一课题的就是新中国的缔造者。1949年8月24日,正在第一届人民政协会议筹备期间,在《人民日报》上读到中国民主建国会发言人针对美国国务院《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发表的严正声明《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当日致函民建负责人黄炎培说:“民建发言人对白皮书的声明写得极好,这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教育作用当是极大的。民建的这一类文件(生动的、积极的、有原则的、有前途的、有希望的),当使民建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8月26日,又给黄炎培写信指出:“民建此次声明,不仅是对白皮书的,而且说清了民族资产阶级所以存在发展的道理,即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

的这两封信函在中国政党合作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派理论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派思想理论建设的要求和方式,并把建立派理论的重要意义提升到建立派主动性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战略高度来认识。1994年,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著文重温的这一重要论述,感慨万千,他说:“在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参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后,重温的指示有了较之过去清醒得多、深刻得多的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派理论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他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基本性能,是一个政党能否保持和增强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这位曾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写进《宪法》作出贡献的老一代党派负责人,一直不忘的指示,长期坚持思考和研究派理论建设问题。《孙起孟文稿选编》中有7篇讲到理论建设。孙老深有体会地说:“派的理论建设并不难,其实质就是把派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使之带有条理性、结合性,上升到理论。这种理论事实上派已经在做,只是还没有把它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工作还不系统,还不够自觉,与实践本身相比还落在后面。”这一点是十分中肯的。

客观地说,真正意义上的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宣布各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把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各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派工作获得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邓小平非常重视派参政的制度化建设。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位派成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派的),专门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根据这一批示,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经与各派协商,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14号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共同行动准则。这一文件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其中最大的理论贡献是首次提出“参政党”的概念,确立了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赋予了各派“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这就为参政党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14号文件的指引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参政党建设不断加强,参政党理论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包括参政党建设,以理论创新引领多党合作事业的创新,经过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充分协商,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文件)。这两个5号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科学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对派性质、地位、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的表述,对支持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引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指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重要政治准则,这也是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准则;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各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确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我们准确认识参政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依据。两个5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是我们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应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指导原则。2006年7月10日,胡

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支持各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使他们始终成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一重要讲话,对派建设寄予厚望,为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参政党建设的核心是思想建设,思想建设的根本是理论建设。这项工作已受到各派的高度重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5月30日,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民建中央第一次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理论是指南针,理论是主心骨,理论是粘合剂,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指出:“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从参政党的性质、地位、特点出发,对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形成规律性认识。”2004年7月4日,农工党中央在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中发出了《关于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并发出了研究计划和选题,先后在上海、重庆、四川、湖北等省市建立了参政党理论研究点,以此推动对参政党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2006年10月23日,九三学社主席韩启德在九三学社理论研究和社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在新形势下完成多党合作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行动上的坚定。”他提出“参政党的政治纪律也应该是理论研究的一个课题”、“参政党理论研究必须解决学风和文风问题”。我们高兴地看到,从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2006]5号文件的热潮中,各派都加强了理论学习与理论武装,都对思想理论建设作出了安排,采取各具特色的研讨活动,以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工作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各派在学习和研究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宣传参政党理论和实践,扩大了社会影响,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9月,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民革中央编写的《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的序言中提出:“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宣传参政党的理论与实践,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了解中国的参政党,也是中国各派的一个重要任务。”《中国的参政党》一书,以参政党的独特角度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着重介绍和研究参政党的性质与政治地位、政治主张与政治优势、基本职能、作用和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内涵、途经与方法等,这本书体现了很高的政治把握能力、深厚的理论功底、鲜活的资料运用、深刻的切身感受、娴熟的语言特征,书中有很多启迪读者的精彩论述,例如关于派为什么要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十大根本理由”的论述等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在《参政党研究的力作》一文中高度评价《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称赞它是“第一部由参政党所写的系统阐述中国参政党理论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政党制度研究的空白”,可以说当之无愧。由此也说明参政党内确有理论干才,可以担当起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任,他们在研究和宣传方面的独特优势,往往是“旁观者”所不可替代的。

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一个政治性、实践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开门科研、联合攻关。2003年11月29日,作为派联合党校和理论研究基地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了政党制度研究中心,联合各派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理论特别是参政党建设理论,先后出版了《多党合作与参政党建设调研报告集》、《中国派建设理论》、《中国参政党新论》(郑宪等编著)等著述。2006年4月25日,湖北省八个派省委会与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成立了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已出版《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集(第一辑)》,目前已在筹备第二届年会和编辑出版论文集第二辑。在这样的研究中心和专委会里,各派和相关部门、理论专家密切配合、团结合作、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呈现出和谐科研的新气象。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活跃开展,正是我国宽松和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政治环境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体现。

2007年10月15日,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国内各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表达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各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真诚愿望。

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这是为全面推进执政党建设的伟大工程提出的要求。这一点,对于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参政党来说同样适用。这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重要指示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各派与共产党一样处于相同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环境,面临着同样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风险的考验,担负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任务,同样需要研究参政党参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特别要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和进步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担当起“参政为民”的重大政治责任。: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4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两个方面;协同

2015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设立第十个年头,成绩显著,不足也明显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应有新十年的奋斗目标,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协同,踏踏实实工作,努力实现从“起航”到“领航”的跨越。[1]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理论抽象,是关乎人类、国家、人民生活发展的理论,又来自于生动的现实生活。由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必然“顶天立地”。前者是“顶天”问题,后者是“立地”问题,两类问题尽管处在不同社会层级,但有相同的品质,有内在的联系,“天地”都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关注。针对问题,应踏踏实实工作,踏踏实实工作就是实践。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应针对问题,将问题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对象,这本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人民群众需要二者内在地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问题之多,令人忧虑;现象之多,必然令人关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应针对问题,关心问题,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生活的联系。其实,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令人忧虑。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有些高校还未建立独立的二级机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教学管理还有待规范,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还存在学科点多而不够强,学科研究面广而不够精的现象,有的学科点与思政课教学机构仍存在相分离的现象,学科研究专业属性还不够强、学科队伍建设仍缺乏后劲、学科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学科学术影响力相对较弱。”[2]还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缺乏学术属性,沿用行政方式建构封闭式的组织结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类研究会,名义上是群众性学术组织,实际上是领导者的组合,缺乏学术属性,也不能正常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不能发挥学术组织的功能。这些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类学术团体的常态。在计划与市场、政治与学术、行政领导与学术管理等分化的现代社会,这类学术组织封闭式组织结构已不能适应社会现实,不仅不能发挥学术团体的功能,而且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因素。对此,党政领导者、学术掌门等还没有自觉。我们应当在现代社会及现代科学发展环境中创建新型学术组织结构,提高学术领导能力,进而提高学术产出,使学科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实践的有力支撑。这样,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天”,那些存在是“地”,那么,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个“天”要面对社会存在这个“地”,而且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部也存在“天地”。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无论内外——面对自身,还是面对社会外部,都需要同时“顶天”即研究理论问题,踏踏实实工作做好理论建设;针对具体存在,要“立地”,践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贯彻中央去年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许多事要做,要改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不能只讲理论,还要踏踏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事,并不是只指向社会,说社会上这个不好,那个不对,在“指点江山”的时候,更要做好自己的事。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多方面的整体,包括内部与外部、学术与组织、上与下、客观与主观等“两个方面”的建设,这反映了社会转型和思想政治教育转型的总趋势。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应运用系统思维,立足“学科”的基础建设和基地建设,两个方面结合,协同推进,为学科的第二个十年做出新贡献。第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分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外部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承担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使命,要为坚持和实现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功能发挥作用。然而,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部建设,就不可能有组织基础,不可能有战斗力。从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而言,只有自己内部有力量,才能面向外部有力量。打铁要靠自身硬。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为社会作贡献,要有社会影响力,内部建设不可缺少。在当下,党和国家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部建设必须跟上,必须配套,否则,不可能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既要研究外部理论,也要研究内部理论。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理论,应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课题,开展“内部化研究”,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理论。第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分学术与组织两个方面建设。“学科的本质是学术和学理,没有学术和学理的学科,终究不是完整、完善的学科。”[3]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们,擅长于理论讨论,而组织建设往往跟不上,即很难把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现在人们总是说,当下人们遇到现代性的挑战,存在现代性的隐忧。其实,在组织化课题上已不是隐忧,而是现实难题。且不只是今天,而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难题。孙中山先生提出组织民众团结的课题,的最大难题亦是组织党国团结,而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是组织,首先把自己组织起来,形成团结的力量,然后把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把“散沙”式的民众动员起来。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首先需要把学科力量组织起来,探索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组织化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学术性的群众组织,它不应是行政化的组织,也不应是纯粹的学术平台。应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组织建设的道路,改革创新,建设有活力的学术团体。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立十年来,应当肯定成绩,但就组织建设而言,缺乏领导、管理、组织等“力量显示”。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力,体现国家(有关政府)的领导力,改变令出不行及某些地方、高校、个人自行其是,增强学术的活力和团体的管理权威。应将政治领导、学术团体与社会组织三者结合,将“高校等级”、学术贡献及能力、老中青等结合起来,建设一个坚持党政领导与开放办学科有机结合的新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团体。第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分上与下两个方面,具体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总体性概念,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这是系统总体的概念,属于宏观总括层次。国家意识形态是文化的核心,但不是文化的全部。文化有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有意识形态的职能,但总体上以思想为对象,以人的思想为目标,人需要理论指导,但人的基础在生活,在存在。生活世界才是意识形态的基础。中观维度的理论、思想、知识、概念、话语构成各种各样的文化空间,成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将上层意识形态理论与基层思想观念基础联结起来,进而有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系统整体。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不仅要研究宏观的理论,关注意识形态安全,但基础还在民众,在基层,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马克思主义有多个维度“。可以从不同维度认识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有意识形态维度的马克思主义、学术维度的马克思主义和文化维度的马克思主义。”[4(]P16-17)作为意识形态话语和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属于宏观,在国家层面;而基础在社会基层,在民众(干部群众),更多地表现为文化的维度;此外,还体现为各地各单位的中观层面的社会组织思想及行为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研究与建设各个层次的马克思主义,不能只停留于宏观一个层次,脱离民众的生存场域及话语“高谈”马克思主义。对组织力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既要有党的坚强领导,又要牢牢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从业人员,做到上下结合,全面协同,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强大力量。第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分客观建设与主观建设两个方面。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学科建设成为有世界话语权有活力的客观存在。然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学科的客观建设是为了人,也需要人的参与,因此包括主观建设。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P502)改造世界,当然包括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两个世界都要改造,两个世界需要协同推进。早在《实践论》中就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6](P296)改造客观世界包括对人的改造,但改造主观世界主要是对人性的改造,这是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关键,也是共产党人真正有力量的根本所在。这方面的改造在社会主义运动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威力。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的真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当下不断出现各种令人忧虑的事件,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阵营,也存在着各种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相违背的现象和行为,究其实质是缺乏主观世界的改造。教育者首先要教育自己,做到言行一致,才有力量说服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同样存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交替,需要不断培养优秀人才,需要加强队伍的主观世界改造,即队伍思想建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未来十年,“要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改革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价方式,重点建设好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创新基地,编写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核心教材,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7]笔者建议在重点引领下全面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所涉领域(高校),使之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阵地。笔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有信心,充满“学科自信”,但也有相当的忧虑。自信来自规律和宏观,相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命力,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必然将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而忧虑来自于具体和当下,以及具体、当下与市场经济、“轻文化”[8(]P90,186)、互联网的交织,笔者接触了一些一线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他们中有许多人缺乏信心,这么优越的政治制度及政策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社会及民众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却并不如人所意。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非常艰难,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这个理论联系实际,即“顶天立地”,防止“天地”疏离。需要踏踏实实工作,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院及队伍的建设。要提倡全社会踏踏实实工作,谁都不应有例外。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严格管理,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声誉,应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新十年的奋斗目标。

作者:孙其昂 单位: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3]顾海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从“起航”到领航[N].光明日报,2015-07-23(16).

[2]王斯敏.坚持立德树人办好马克思主义学院[N].光明日报,2014-12-22(11).

[4]孙其昂,黄世虎.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15.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5

1.一般资料

我院于2009年开始与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医院面试选拔,组建驻点教学班。从学院的2007-2012级高护专业学生中,每年组建一个驻点教学班,每班学生24-31人,年龄18-22岁。医院具备承担临床护理教学能力,开放床位1020张,有内、外、妇、儿等30多个业务科室,具备学生临床见习和实习条件。

2.方法

(1)通过双向选择,组建驻点教学班:

学院在高职护理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中进行宣传发动,医院再到学院向学生作医院情况介绍,学生与医院进行双向选择,组建医院驻点教学班。

(2)选拔授课老师,组建教学班子:

医院理论教学老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教学工作,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经验;护理老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医疗老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热爱带教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大专学历且工作5年以上的护师或以上职称,为临床护理骨干,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每个科室选拔2-4人,负责学生在第二学年理论期间本科室的临床见习和第三学年的临床护理实习带教。

(3)教学方法:

第一学年,学生在学院完成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英语、计算机等)、医学基础课程(人体解剖、生理、生物化学、药理、病理、病原生物及免疫、健康评估等)学习。第二学年,医院根据学院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医院完成护理学临床专业课程的教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危重症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护理管理学、临床营养、护患沟通、护理伦理等的学习。授课老师将理论教学与临床见习紧密联系,内、外、妇、儿科护理学一个系统的理论课授完,由授课老师选择典型病例进行床边教学。同时授课老师将该病例作为科内护理人员个案护理查房的病例准备,再组织学生和科内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生理、病理、临床表现、护理诊断、护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讨论,学生通过课堂理论知识的学习,再到临床患者的观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同时,制订基础护理操作临床见习计划表,将常用的基础护理操作、专科护理操作根据各专科特点分解到各科室进行临床见习带教。第三学年,学生进入临床实习。根据学院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计划、实纲的要求,在医院各科室进行轮转实习;学生在各科室实习期间由具备带教资格的老师进行带教。带教老师与实习学生每日进行问答互动,出科时进行双向评价。同时,在整个实习轮转期间医院安排带教老师一对一全程跟踪带教,关心指导学生在各科室的实习情况。

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我院36位老师参与教学自我评价,在院校合作办学与护理学科建设结合后,教学老师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责任意识、沟通交流能力、为人师表意识、课件制作能力、理论知识水平、教学重点的把握、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力、操作示范能力、教学活动能力、授课互动能力均明显提高。实施驻点办班后,护理人员考试合格率及护理质量提高,与驻点办班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三、讨论

1.参与教学后老师的自我评价较高

教师在理论授课前须进行备课、制作课件,备课阶段需要全面掌握教学大纲的设置,熟知教材内容及相关知识体系;还须掌握最新的护理理念和专业知识,才有能力给学生提供丰富的知识和娴熟的技能,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自身的教学水平。同时,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开展一些活动,如教学评比活动,邀请学院的专职教授参与现场点评,学院老师来院上公开课,使老师们的授课技巧也得到了提高。通过办班,培养了一批护理骨干,使她们的语言表达能力、理论知识水平等得到了提高。在医院每年新招护理人员进临床后必须纳入规范化培训,驻点班老师是护士规范化培训各阶段中进行理论教学与操作培训的骨干成员,他们的授课技巧在此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为医院培养护理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护理学科发展得到了提升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6

文艺学的学科建设,是中国文艺理论界进入2l世纪以来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不少学者对文艺学学科的发展前景持乐观和自信的态度,但更多的学者是对文艺理论的问题和危机的反思,对其发展充满忧患意识。的确,如何解决中国文艺理论的某些概念、范畴和方法与当下文艺实践脱节的问题?如何有效地把中国传统文论的资源转化为当代文论建设的因素?如何确立中国本土的问题意识,在中国语境下合理地吸收利用外国文论资源?如何在注意文艺学学科的本质特征、学科内涵的同时,重视文艺学学科创新扩容、多元互动的发展趋势?以上种种问题,我们觉得,更新文学观念,在文艺学学科建设中树立问题意识、问性意识、共生意识、发展意识,对我们解决这些问题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意识

文艺学的“问题”,是指文艺学所面临和尚待解决的课题或矛盾。文艺学的“问题意识”,就是能察觉、认识到文艺学的这些课题或矛盾,并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世纪之交的社会文化生活在急剧变化。电子媒质是继纸媒质后的又一次媒介革命;精英文学日见萎缩,文学进一步泛化到大众文化中;图像一跃而成为文化生活的中心,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审美趣味、阅读习惯。与这些变化相应的是文学以及人们的文学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文学观念与现实的文学实践相去甚远,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社会实践向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和问题群,我们应当认识和承认这些问题,积极参与和回应这些问题。社会的转型与文学实践的巨大变化,促使当代的文艺学必须从变革着的文学实践出发,分析新现象、研究新问题,在理论上不断创新扩容,使之适应时展和社会需要。如果文艺理论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脱离了文学实践,文艺理论就会失去它的生机和活力,成为空中楼阁式的、僵化而无用的东西。文艺学面对当下的文学艺术实践,许多问题凸现出来了。现在人们的文化生活重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对文学的需求更偏重于娱乐和情感需求,还有的崇拜自然本能,追求感官刺激。在巨大的感官冲击下,在文学艺术审美生成的日益消解中,如何将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与大众文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如何用人文精神来支撑我们的精神家园?如何体现对人的生存处境、对家园邦国命运的关怀?这是文艺学正面临和尚待解决的课题。文艺学应该以专业为依托,积极地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目前,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问题”显得更为复杂。对于文艺学来说,“中国近百年来都始终笼罩在西方主义的阴影下,没有自己的理论话语体系”。对于西方理论,我们更多的是简单介绍,随意嫁接,却没有学会或没有完全学会提出文艺理论的中国问题,并将其提升为中外共享的智慧。当然,借鉴国外的理论资源是必要的,如无数前驱对马克思主义的追寻,如20世纪西方文论对我国文论的丰富和启示。但问题是,借鉴国外的理论资源不是照搬新名词、新术语,或用外国的理论来分析我们的文学现象,而应该是一种对话交锋,是一种创造性的借鉴和接受。

在与外国理论的对话交锋中,如果我们一味地追踪西方世界的理论潮流,提不出自己的问题,没有自己的见解,就很难通过创造性地借鉴和接受他人的理论,来达到丰富、充实和推动中国文化和文论发展的目的。文艺理论从何而来?如何进行古今对话,实现古今贯通?这是文艺学学科建设中需要面对和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文艺理论源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实践。当一定时期的文学经验凝固下来,转化为概念、范畴和相关的方法,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的时候,这种理论同时也就获得了超越时代和民族的价值。中国的古代文论正是这样。中国古代文论不但有属于我们民族的东西,还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中外共享的智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文学理论作为一门理论学科,并不完全依附于所谓当下文学经验,它还有着自身内在的发展、运作规律和规则。”]中国古代文论是中国历代文论家依据不同的时代课题与人生问题,探讨文学创作的经验,追寻文学的终极意义熔铸而成的。它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演变,表现了各种不同的文学批评方法,以及具有民族传统和东方特色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在今天的文艺学学科建设中,我们应该把中国古代文论传统作为一个重要对象。

二间性意识

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多种学科之间、不同种类的文化之间、各个民族或国家之间,都存在着极为丰富多样的对话与交流。而在文学实践中,作者与世界、作者与文本、作者与读者之间也存在着对话与交流。这种对话交流形成了一种主体间性,即“主体一主体”的交互主体性,它包含着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否定、相互协调、相互交流。我们在文艺学学科建设中需要和寻找的正是这种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是现代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主体之间的对话、交往关系。

主体间性理论不是从主客关系而是从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来规定存在,认为世界不是与我无关的客体,而是与自我一样的主体。从这一理论出发,来探讨文学的主体间性,可以实现方法论上的根本变革。文学的主体间性表明,文艺活动不再是对于社会生活的反映或者认识,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其中,创作活动乃是艺术家与所描绘的对象或者人物之间的相互交流,而接受活动则是读者以作品为中介与作者之间的对话交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表现为作家与生活之间的关系。

作家与生活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分离和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间相互作用和交流对话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不是站在生活之外去客观地观察和认识生活,而是把事物也看作有生命的主体,与其建立起一种平等的对话交流关系,“我听过我的身体进入到那些事物中间去[3_,它们也像肉体化的主体一样与我共同存在”。“在一片森林里,有好几次我觉得不是我在注视森林。有那么几天,我觉得是那些树木在看着我,在对我说话。”中国古代的艺术家们也曾多次描绘过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亲相融、和谐统一的密切关系。显然,在艺术家眼里,人与自然之间,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人来源于自然,在本质上同于自然,因而人和自然之间是天然地可以相通的,是一种真正的相互作用和对话交流的关系。事实上,作家在创作中所描绘的从来都不仅仅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而是自己与事物之间所建立起的这种主体间的对话交流关系,这是与以往我们对于艺术活动总是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统一来加以解释是完全不同的。

文学作为主体间性活动,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转变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进入了真实的存在。在文学作品中,文学形象“不仅仅是作者议论所表现的客体,而且是直抒己见的主体”。这个主体不是与我无关,而是与我息息相通的另一个自我。文学活动是自我主体与文学形象间的对话、交流,在这种对话交流中,自我主体以最大的诚挚和最深切的同情对待文学形象,倾听文学形象的述说;同时自我主体也向文学形象敞开了心扉,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在这里,文学形象与自我主体是同等地位的主体存在,主体之间始终贯彻着平等的对话、交往精神。

艺术接受也是一种主体间的交往活动,读者不仅要和作品中所表现的人的世界进行交流,更重要的是读者可以以作品为中介,与作者建立起精神上的对话交往关系。文学不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产物。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是作者创造出来的,它饱含着作者的情感,蕴含着作者的倾向,这使得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自然而然地会发生某种情绪上的反应,或欣喜、或愤怒、或悲哀、或惊骇、或振奋……读者与作者作

为两个主体,以作品为中介在进行着文学经验的交流、沟通,从而形成了某种共识。因为,文学经验不仅仅是个体的,而且是社会的,是社会互动的结果。如果我们理解了文学活动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我们也就容易理解文学活动是一种主体间的交往对话活动。 三共生意识

文艺学学科不可能有一种非此即彼的绝对真理,也不可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结构。文艺学学科自身的建设,文艺学学科与其它学科的关系,都应当凸现出一种交往对话、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共生共荣的思维。

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曾被当作一元的、绝对的真理,其他的文艺理论流派都一一遭到批判、排斥。这一思维方式一旦形成定式,就会成为教条式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认为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就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这完全是一种只讲对抗不讲互动、只讲斗争不讲融合的思维模式。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马克思主义文论就是从西方古典美学、特别是德国古典美学中吸收了有益的成分并在同它们的对话交锋中得到确立并超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科学性、指导性,体系性是毋容置疑的,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可能代替全部文艺理论。文艺理论中还有许许多多问题,被古人和今人讨论着,而当下文学艺术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更是他们不可能涉足,也难以预见的。我们发现,20世纪8O年代以来传人我国的各种外国的文论学派有许多新的主张与独特的见解,这是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所看不到的。这些理论的引入,大大地开阔了我们的学科视野,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理论语言,文艺理论也从封闭走向了开放,从一元走向了多元,从对立走向了互动。

文艺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不是一种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对话、交往、互动的关系,特别是在当代文艺学学科发展中,文艺学的跨学科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文艺学学科不可能孤立地就文学谈文学,文艺学学科总是与哲学、语言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艺术学甚至自然科学相联系。如产生于2O世纪中期以后的当代文化批评,其思想资源除了马克思主义以外,还包括2O世纪各种文学与其他人文科学的成果。近些年来兴起的生态批评也是跨学科的。宣扬美学上的形式主义或是学科上的自足性是成不了生态批评家的。生态批评特别从科学研究、人文地理、发展心理学、社会人类学、哲学(伦理学、认识论、现象学)、史学、宗教以及性别、种族研究中借鉴阐释模型。文艺学的跨学科方法说明,文艺学学科的知识形态不只是一个学科自足性的概念,而是一个既与学科的知识谱系密切相关、又包含和融汇着其他学科的特定的思想、观念、理论与方法的多元知识系统。

四发展意识

文艺学的生命价值在于它的实践性、开放性、多元性,从根本上说,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发展意识。西方文论在发展。2O世纪被称为“批评的世纪”,这一世纪,西方文论得到了惊人的发展,这种发展态势表现为:一是流派繁多,数十个文论学派此起彼伏,异常活跃,远远超过了l9世纪西方文论的流派数量;二是批评新潮不断迭起,交替的频率越来越快。一般说来,当代西方文论一个流派从创立到衰落不过二三十年,繁荣时期的周期更短,以至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文论流派“各领三五年”的景象;三是多个流派之间既有尖锐的冲突交锋,又相互交叉、渗透和吸收,呈现十分复杂的关系,不少文论家同时成为两个甚至几个流派的代表人物,一个流派中也可能同时吸纳几个流派的文论家。正因为这些,2O世纪西方文论才得以繁荣,才得以快速发展。

中国文论也在发展。二三十年代传人我国的马列文论,近十多年来吸引我国不少学者注意的文艺心理学、文艺符号学、叙述学、文学本体论、原型批评、文学接受理论等等,它们既使我国传统文艺理论得到了更新、发展,又拓宽了文艺理论研究的道路,文艺理论出现了交往对话、开放多元的新局面。我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同样受到新观念、新方法的激活而使其深邃的内涵得到多方面的发展。

更重要的是世纪之交发生了从语言论到文化的转向,给文艺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营养。影视与网络的发展,使文艺的传播变得快捷而方便,而大众文化的发展,则对传统精英文化提出了强劲的挑战,并使许多边缘化群体和个人参与到文学艺术之中,而文化诗学则以它的政治学旨趣、跨学科方法、实践性品格、边缘化立场和批判性精神,给文艺学的发展增添了十分强有力的新视角和新方法。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7

论文摘要:现实社会生活中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理论要求与社会实践相脱节,难以导向和规范现实社会生活。必须从理论建设和理论创新的层面进行思考和探索,尤其应解决好个人与集体、奉献与索取、道德导向与道德规范、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关系,实现构建社会主义信用社会的要求。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但现有的理论研究中,或者只看到社会经济生活中诚信缺失的表面现象,或者只注重对具体信用制度和行为规范的设计,缺乏从社会理论体系和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析。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社会,必须从理论建设的层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以此达到洞观症结、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理论滞后——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单从表面上看,目前社会生活中的信用缺失,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本质和缺乏社会规范所致。而深入思考就不难发现:理论滞后是社会信用丢失的思想根源,社会诚信缺失是理论空缺的必然表现。换言之,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理论要求不适应现实社会生活需要,导致道德生活与经济生活相脱节,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相分离,难以对现实社会生活以有效的导向和规范。

人们的活动和行为,都要受到思想意识的支配和驱使。在社会生活中,任何利益存在都必须以道德存在为基础,否则这种利益或者就不能够存在,或者成为不道德的行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是以社会和集体的形式进行的,每个劳动者都是联合劳动中的一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于社会和集体的利益。这与无私奉献的价值观和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道德规范是一致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人”,必然要提出自己的个人的利益要求。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道德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利益要求,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联系,在观念形态上,保证社会生活的健康有序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仍停留在纯粹计划经济的年代,缺乏对个人利益的正确反映,体现不出已经变化了的现实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必然造成劳动者的两难选择,形成社会信用缺失的内在根源和外在条件:在经济生活中,允许个人利益存在,在道德生活中,却没有个人利益存在的空间;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现实生活需要,又促使人们必须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就必然造成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两张皮”,说的做不到,做的不能说,使劳动者失去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权利,找不到获取个人利益的正确途径和手段,只能以眼前的现实利益为追求,以功利主义作为行为准则。而社会的道德准则,既难以对这种现象以科学导向,更难以进行有效规范。由此使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得不到遏制和纠正,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的无序和失范,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经济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屡见不鲜,进而引发社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诚信失却和信用危机。

社会的信用缺失不仅表现在经济生活领域,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渗透到社会的管理机关,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当中。其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打着集体主义的旗号,以计划经济的手段去实现个人利益’,“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屡禁不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滋生泛滥。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导向,不仅难以对此进行惩戒和规范,而且为其提供了冠冕堂皇的庇护和借口。社会信用制度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反过来成为信用缺失的制造者和实施者,导致社会管理权力嬗变,对社会信用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见,社会诚信危机和信用失却,虽然表现形式各异,实施主体不同,根源都在于理论建设的滞后和空缺。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问题,是建设信用社会所必须首先解决的基本问题。

二、理论创新——构建信用社会的基础工程

建设信用社会,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必然大力实施理论创新,尽快实现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与实践要求的统一,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统一,为信用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我们所建设的信用社会,是社会主义的信用社会,在表现形式和本质内涵上,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形态的内容和规定。因此信用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不能脱离开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仅仅表现为一般信用社会建设的要求。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按照同志关于正确回答“四个如何”的要求,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弄清楚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发展进程,而“不能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上,或者停留在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认识上,或者停留在那些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正确的思想上”,使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始终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

信用社会建设离不开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然而,理论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没有对于传统理论认识的发展和突破,信用制度建设就失去了必要的遵循,制度创新同样成为不可能。例如,法律规定是社会规范中最具强制性的力量,但如果失去道德支撑,社会法律不仅难以得到科学制定,制定出来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必须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作保障,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保证信用社会的建设和运行。

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应当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特别应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但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思想体系基础上,与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有着根本不同。缺乏科学的态度,简单照抄照搬,必然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只有通过理论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相一致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理论体系,才能够做到事半功倍,达到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的目的。

三、实事求是——信用社会建设理论创新的准则

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涉及到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马列主义的理论的勇气,敢于触及复杂和敏感问题,尤其应在以下四个问题的研究上实现突破。

一是科学界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集体利益必然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在总体上必须服从于集体利益。但在市场经济中,个人和集体都表现为相对独立的社会利益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还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正确界定二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和集体利益之上,也不能以社会和集体利益随意否定个人利益。只要个人利益符合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要求,限定在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应当予以承认和保护。从而为正确处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思想基础。

二是科学理解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追求和争取自己的利益,既是实现自身生存发展所必然要求的,也是社会生产关系所规定的。这样一种社会行为,表现在思想观念上,显然具有索取的性质。这种索取与个人对社会的奉献,不是绝对对立和水火不相容的,只要加以科学规范,同样可以是统一和一致的。一个劳动者只要为社会提供自己的劳动,按照社会分配原则去争取自己的利益,就是正当的和无可非议的,在这种个人利益索取中,自然包含有对社会奉献的性质。这也是“公和私相结合”、“公中有私”、“私应该为公”、“公还要为私”的道理只有科学理解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才能使劳动者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个人利益获取的途径和手段,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规范,提供坚实的理论保证。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8

关键词:城市林业法律制度林业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林业的概念最早是由加拿大多伦多大学ErikJorgensen提出来的,他认为:城市林业不只是对城市树木的管理,更是对受城市居民影响和利用的林地的管理。①《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林业手册》中把城市林业定义为:“城市林业是林业的一个专业化分支,是对树木和森林进行培育和管理,以对城市居民的心理健康、社会福利和经济繁荣发挥作用的一项高尚事业。”②1967年第九次国际林业大会上首次公布了城市林业的概念。30余年来,城市林业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逐渐被人们重视与认识,国内外的林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城市林业作了多角度研究,并给城市林业下了不同的定义。我国的林业工作者在城市林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对城市林业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定义:城市林业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是建设、经营和利用城市森林的事业。城市森林是指城市范围内与城市关系密切的,以树木为主体,包括花草、野生动物、微生物组成的生物群落及其中的建筑设施。③

城市林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多学科的共同研究和实践,更需要理论研究的创新和指导,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笔者认为,在诸多的因素中,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无疑是非常必须的前提性要件,但一种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涉及的问题也非常复杂,本文只想对此作一些最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城市林业建设的现状

我国城市林业工作者不仅探索城市林业的理论,还结合我国的国情、林情,在实践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林业发展通路。1988年,长春市在国内第一个提出了建设“森林城”的规划。此后,北京、天津、广州、深圳都先后进行了城市林业的规划。1995年在广东的中山市进行城市林业总体规划试点,1996年在广州、东莞、珠海试点,1997年在南海、深圳、潮州等10个城市铺开,探索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开展这一工作的做法,为广东省城市林业的全面展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一些城市在这些规划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就拿长春市而言:在600万长春市民的积极参与下,“森林城”建设规划的第一阶段任务已超额完成,长春市区绿化面积达到了4573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7.3平方米,居全国大城市之首;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7.3%,位居全国前列,整座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99年主席在西安市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山川秀美工程,大搞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植树造林、城市绿

〖作者简介:陶信平,男,副教授,长安大学法学系主任。主要从事民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教学与研究。〗

化,经过五年的建设,以西安为代表的西部地区,在城市林业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提出或正在提出城市林业建设规划,城市林业建设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主题之一。

我国城市林业建设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首先是城市林业的概念和观念尚未受到应有的理解和重视。由于对城市林业内涵、作用和功能甚至对城市林业的概念的认识不足,导致城市林业的观念在城市发展建设规划中没有得到重视和体现,规划建绿还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形成解决城市问题方法的落后和偏废;资金投入不足或投入不当;城市林地和绿地经常成为城市建设蚕食的对象,遭受人为破坏。其次,城市人均林地和绿地面积少,按国际和环境生态组织的要求,城市绿地达到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最为理想。而我国目前城市人均绿地水平离此标准距离尚远。我国城市林业与发达国家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发展水平还很落后,许多城市基本上处于一大片钢筋混凝土的包围之中。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这种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严重的阻碍了城市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其三,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布局,城市绿化地与林木的比例,绿化树种的选择、搭配,城市立体林业的开发建设,工业区与居民区隔离防护林带的建设布局,林木防止大气噪音污染等功能的发挥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迫切需要科技的全面介入和有力支撑。其四,城市郊区的建设没有纳入城市林业建设的整体规划,导致城市林业建设城乡失衡和城乡矛盾冲突。以往对城郊乡村的林业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由于经济建设发展的迫切需求,许多林地被开山采石,严重毁坏山体和植被,对城市整体建设和绿化造成严重危害。其五是城市林业建设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不能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科学的发展模式。

上述问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制约了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都应当引起学者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二、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思考

如前所述,虽然我国城市林业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我国城市林业建设只有近二十年的发展,并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城市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城市林业建设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在于至今没有制定直接规范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所以,重视并加快研究和制订有关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城市林业建设加以统一的规范和引导是当前国家立法机关应予重视的一个问题。下面将从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理念、城市林业建设自身的内部法律关系、城市林业建设与我国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关系等方面作一些初步分析:

(一)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理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原理和信念,或价值观。一种制度在建构和设计中内在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哲学基础,即这种制度的理念;它是一系列价值选择的结果,指向某种特定的目标。理念通常应该体现为具体的制度,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贯彻始终,并能够得到验证。法律理念即指导法律制度设计和法律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也是基于不同的价值观(意识形态或文化传统)对法律的功能、性质和应然模式的系统思考。法理念作为一种哲学属于一种实践理性。虽然一国的法律制度具有相对一致的法律理念,但不同的法律部门和法律制度也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法律理念存在。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理念也就是指导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制度设计及其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基本的价值观。在构建这一理念的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城市林业建设的时代特色,要突出其多样性和综合性。具体说来,城市林业建设法律理念可以表述为:规范和保护并重,生态与产业共优。这是由城市林业建设的自身特点和现代法律的价值所决定的。城市林业建设必须走法制化道路,不仅要依法规范城市林业建设所有的环节和过程,而且要特别强调对已有的生态系统和将有的生态的保护,强调规范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同时,城市林业建设还应当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有效益观念,不仅要创建优良的城市生态环境,也应当将生态建设与生态产业结合起来,使城市林业建设走上既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有非常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展道路。城市林业建设的特点在于其功能的多样性:一般认为,城市林业建设具有环境生态功能、康乐游憩功能、美化功能和经济生产功能。现代法律的价值在于追求实现社会公平与财富的最大化。法律在规范城市林业建设时,应尽可能协调好各方利益,尽力解决各方面出现的问题,使城市林业建设既能实现速度和会公平,又能达到效益最大。由此看来,我国目前其他有关林业的法律理念相对于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理念,显得单一而狭窄,不利于林业资源效用的充分发挥。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理念的确立可能会是我国林业法律理念革新的开端。

(二)城市林业建设法律要素

与其他任何法律关系一样,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必然由该法律关系的要素组成,下面对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作一简单分析。

1、城市林业建设主体

在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主体:其一、城市林业建设的立法主体。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城市林业建设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国务院可以制定有关的行政法规;较大的市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法规来规范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在城市林业建设中,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对本市的城市林业建设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为城市林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同时,城市政府的规划部门也应积极将有关规划报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批准,使其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其二、城市建设的执行主体。城市林业建设执行主体,是指城市林业该由谁来投资建设,谁来实施城市林业的建设活动?其主体主要有三方面:政府、集体、个人。城市林业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应以政府实施为主。城市政府对本市的林业建设从规划、筹资到具体实施都应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对于城市森林、园林的建设,公共场所的绿化、城市通路、街道两旁的绿化更应以政府为执行主体。集体,主要是指城市林业建设的非国家团体组织,在城市林业建设中要发挥有关部门、单位、社区的作用,落实责任制,一些小区绿化、单位大院绿化等应由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社区负责,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个人,是城市林业建设活动的具体实施者,须尽其法定义务,《森林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要求所有满11周岁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这就使植树造林从一种人们自愿参加的美化环境的活动,转变为人人都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为全民造林创造了条件。

其三、城市林业建设的经营管理主体。城市林业建设该由谁来经营管理?城市林业建设中的城区林业建设由于主要由当地政府投资,而且城市林业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部份,理应由政府中的城市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和管理。同时应当将市场机制引入城市林业建设,将经营和管理相结合,实行谁建设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复合体制,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因此,城市林业建设的经营管理主体应是多元的,城市环境保护部门、社区管理部门、生活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其他有关单位也应对城市内部或小区内部林业建设或绿化区域进行管理和经营;而城市近郊和中远郊林带则应由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尤其是中远郊森林带还牵涉到国家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所以其经营管理应由专业性的林业部门从整体上进行规划和经营管理,并且还要加强各个林业带之间的协调。在城市林业建设中,城市规划部门应加强与林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促进城市的城区、近郊和中远郊林业建设的综合发展。

其四、城市林业建设监督主体。城市立业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都应该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同样,对城市林业建设也应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形成高效合理的监督机制,促进城市林业建设良性发展。目前,我国城市林业建设监督的问题在于,政府集管理者和监督者于一身,根本不能实施真正的有效的监督。这样的监督机制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从权利义务相对应和权力制约与平衡的理念出发,城市林业建设的监督主要有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几种主要方式。立法监督是指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的监督,这是最具权威的监督方式;行政监督是指城市林业建设的执行主体、管理主体之间即其相平行的行政部门的监督,比如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公众监督是指城市林业建设离不开所有市民的参与和监督;市民既是建设者,同时也是监督者。此外,媒体舆论对城市林业建设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鼓励市民和媒体进行监督,才是城市林业建设监督的长久之计。因为市民才是城市林业建设的最大利害关系人,他们有权利,而且也十分乐意作为城市林业建设监督的主体。媒体舆论监督是现代社会的特色和必然要求。媒体担当城市林业建设的监督主体不仅是由其行业性质和特征决定的,还是基于市民的需要和其本身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披露有关信息,反映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动向或存在问题,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决策和执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报道有关消息引导市民关注城市林业建设,促进整个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市民和媒体的监督作用是持续的、长久的,而且关注的范围比较广,内容比较细。所以,在城市林业建设监督中,不仅要强调有关立法的、行政的监督机制,还应重视市民和媒体的作用。

2、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笔者认为,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在城市林业建设活动中所实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监督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与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不同。行政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是多元的,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不是。

3、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城市林业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城市林业建设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面分别简述之:

(1)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本届中央政府提出“执政为民”,“请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在城市林业建设活动中,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城市林业建设进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管理,调动其他主体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协调相关单位和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建设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些职能对行政主体来说,即是权力又是义务。从根本上说,政府在城市林业建设中主要是义务主体。因为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应以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政府的权力不仅来源于人民,而且是为实现其义务为前提的。但在实际中,政府滥用权力,挤占城市绿地、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和植被等屡见不鲜。而且政府的决策不民主、不科学,主观臆断的成份很大。如广州在选择树种时就决策不当,其城市建设用树――木棉的飘絮不利呼吸病人健康。如中山市每年用于绿化养护费高达3000万元,而3万余hm2林地财政一年投入的费用不过300多万元。城市林业建设的技术性很强,涉及的学科比较多。政府在决策时,应多听专家和市民的意见,不应独断专行。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城区、近郊和中远郊林带进行整体规划,这才方为“民本”政府的本色。

(2)集体的权利和义务

集体包括部门、单位和社区。由于部门和单位实行的是责任制,所以仍应侧重义务。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一个良好的绿化环境,不仅可以使员工获得绿化效益,有利其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能体现部门和单位的实力,有利其业务的开展。城市发展的未来在社区,社区的绿化是主动的、积极的。现代市民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甚至不惜花钱买绿化。在英国,商人们普遍认为“绿化就是高价格房地产”。很多住户就是冲着社区的绿化而购买住房。这种基于市民需要的绿化建设,才是城市林业建设的根本之计。明确社区林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其发展的前提。权利:社区的居民有享受绿化成果的权利;有切实、完整的共同所有绿化建设成果的权利;有防止他人破坏绿化成果的权利等。义务:支付绿化建设费和按期支付绿化维护费。但在实际中,侵犯居民权利的事例比比皆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建设绿地;建设的绿地不符合合同规定;物业公司擅自破坏绿地,以作他用等。社区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社区林业建设是城市林业建设的一个重要部份。要切实保护社区居民的林业权利,这样才能使社区林业建设具有持续的动力。

(3)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的义务是法定义务,我国“九五”造林绿化目标确定:到2000年,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要从当时的82%提高到90%,即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要从当时的5亿人次增加到5.5亿人次。个人在履行义务后,理应具有权利:享受林业建设成果的权利、排除他人侵害城市林业的权利、监督政府城市林业建设的权利等。我国正在向“市民社会”转化,个人的权利得到尊重,义务得到履行,是今后城市林业建设得到顺利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城市林业建设的相关法律体系

城市林业建设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从法律规范体系来看,大而言之,它是属于环境资源法的范畴,小而言之,它可以归属于森林法的调整范围。但是,仅依森林法是不能充分规范和调整城市林业建设的所有活动的,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环境资源法的大视角来考察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因而,城市林业建设法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城市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污染防治法》、《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种子法》、《水土保持法》及环境资源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我国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体系。下面简要分析几个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1、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以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环境保护法是在上个世纪后期随着环境科学及环境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综合性的部门法。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十分广泛,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为环境要素和整个地球的生物圈;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也包括国家乃至全人类,甚至包括尚未出生的后代人;环境保护法调整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以及人文资源的保护等等,其适用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等。⑤严格说,城市林业建设法应包含于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一个新兴内容,因此,因在环境保护法的框架内设立具体的城市林业建设法制度。

2、与《森林法》的关系

城市林业建设作为林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法律、法规必然与我国林业建设的基本法――《森林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森林法》是整体,城市林业建设法律、法规是部份。由于城市林业建设法律、法规不具备作为独立法律体系的条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去制定一部“城市林业建设法”。城市林业建设法律、法规可以纳入《森林法》中,在《森林法》中设专章加以规定。

3、与《防沙治沙法》的关系

城市林业不仅是城区园林绿化,还应包括近郊林果带和中远郊森林带等。城市林业建设中的近郊林果带和中远郊森林带建设,可以为城市建立生态屏障。尤其是中远郊森林带,更可以作为城市的防护林。目前我国有两大防护林建设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地区的防沙治沙问题和其他区域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主要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实际上,这些既是城市林业建设,也是防沙治沙建设的一部份。所以,有关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要考虑与《防沙治沙法》进行协调。

4、与《种子法》的关系

城市树种的选择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城市树种的选择既要考虑城市景观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立地条件和树种的适应性与忍耐性。从景观的角度出发应改变目前绿叶树种多,赏花树种少的现状,利用树木营造一个赏心悦目的城市。就城市的立地条件而言,由于城市下垫面的不透水性,土壤石块瓦砾杂质多,环境污染严重,城市树木的生境要比山区恶劣得多,影响城市树种的生命力及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因此,应根据城市的特点和污染类型,选择生命力强的抗性树种。《种子法》是我国种子行业的基本法,尤其是其林业部份,对城市林业建设的树种选择,有巨大的指导意义。《种子法》的基本精神就是促进种子行业的发展、推广种子科技。树种选择是城市林业建设的关键,理应加强与《种子法》的协调。

城市林业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城市是人类今后居住的主要场所。所以,制定法律、法规对城市林业建设加以规范和引导,是十分重要和有意义的。在《森林法》修订时,可以考虑加入“城市林业建设”部分。这样不但可以使新《森林法》体系更完备、更科学,而且也必将大大促进我国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广仁孙富《林业法规与行政执法》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版

2、涂慧萍颜文希《关于城市林业几个问题的思考》《世界林业研究》2001年第5期

3、张贤良《沿海城市林业建设与总体布局》《林业资源管理》2001年第3期

理论建设论文范文9

下文是主题园建设论文,如下: 主题园建设论文 一、前言 主题园(ThemePark)是一种以游乐为目标的拟态环境塑造,或称之为模拟景观的呈现*1。它是从游乐园(AmusementPark)演变而来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赋予游乐形态以某种主题,围绕既定主题来营造游乐的内容与形式,园内所有的色彩、造型、植栽等都为主题服务,成为游客易于辨认的特质和游园的线索。 主题园是一个非日常的舞台化世界。美国迪斯尼乐园(Disneyland)最早开创了这种形式并带动了它全世界的普及,而我国于1989年开幕的深圳“锦绣中华”,则创建了一个汇集我国风光名胜并具传统特质的“小人国”,标志着我国主题园发展的起点并成为一个成功的代表。目前国内主题园建设方兴未艾反响热烈,然而却多基于商业的观点和目的,忽略了许多历史背景及文化传统内涵的承载,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也多粗糙和缺陷,长此下去势必会渐渐失去其魅力。 主题园不仅仅是一种游乐方式和商业手段,它还是一种文化形态,因为它具有解释文化的功能。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文化特点来发展这种在西方背景下产生的文化形态,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二、主题园的产生及发展 1、游乐园的兴衰 游乐园是主题园的前身,它的形式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罗马时代的集市杂耍,在当时的目的是通过音乐、舞蹈、魔术表演、游戏等手段来营造热闹气氛、娱悦公众及吸引顾客。这种吸引人的媒介随着贸易形态的转变,逐渐演变成专门的户外游乐场地。17世纪初,欧洲兴起了以绿地、广场、花园与设施组合再配以背景音乐、表演和展览活动的娱乐花园(PleasureGarden),这可称为游乐园的雏形。它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加入了一些机械游具,至1937年的维也纳世界博览会,其中展示的乘驰(Rides)及多种机械娱乐设施使得世界各地的游客为之一惊,随后各地纷纷效仿,使气氛温和轻松的娱乐花园最终转变成了以机械游具为特色,追求喧哗刺激的游乐园。 游乐园理念很快由欧洲传到美国,1845年在纽约市辟建的VauxhauGarden是美国游乐园的起点标志。随着19世纪末机械及工艺技术的突飞猛进,机械工业大举进军娱乐业,使游乐园彻底抛弃了表演和游人自娱的形式,转而完全依赖机械设施来满足游人对刺激的需求。尤其是1893年的GeorgeW.GaleFerris所发明的大转盘(FerrisWheel)在芝加哥纪念哥伦布的博览会上使用后,更刺激了游乐园朝设置大型、惊险性机械具方向发展。美国成为世界游乐园发展的先峰,新的游乐园如雨后春笋般到处成立,1910~1930年是机械游乐园的黄金时代,30年虽遭经济大萧条(ThegreatDepression)的影响,大多数游乐园仍能支撑下来。 真正的导致游乐危机是二战后的科技发展和经济繁荣。随着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的游憩偏好也发生了改变,一部分人开始厌倦被动的机械游乐方式。而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导致了交通形式的改变,私家车拥有量的增多使人们可以到离家更远的地方去娱乐度假。游乐园的游人量开始急剧下降,游乐园主为了保持赢利只好减少设备更新及管理的人事费用,甚至停开机械、缩短营业时间,由此造成的恶性循环更使游乐园的品质下降,其竞争力开始不如其它娱乐行业如电影院、溜冰场、等。同时,随着城市不断向外扩展,地价及相应税收的上涨也使许多游乐园主纷纷把原位于市郊的游乐园改建为购物中心或住宅,以期获得更高利润。到了50年代中期,美国只剩下极少数的游乐园还在苦撑中经营。 2、主题园的兴起 游乐园的衰落并不意味着人们对娱乐需求的放弃,只不过他们需要一种全新的、与时代相符合的娱乐形态。电影动画师沃尔特•迪斯尼(Waltdisney)顺应时代潮流,以其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主题园这种形式,这是他所构想的一种能让人暂时忘却日常生活的烦闷枯燥、工作压力以及污浊环境而沉浸于梦幻的奇妙世界。他花了几年时间规划这种让身心放松的乐土并终于把构想变成了现实,1955年成功地在加利福亚州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主题园——迪斯尼乐园,他将以往制作动画电影所运用的色彩、魔幻、刺激、娱乐、惊栗和游乐园的特性相融合,使游乐园形态以一种戏剧性、舞台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用主题情节暗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