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美学研究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7 17:59:05

美学研究论文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1

首先是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亟待明确。

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电影审美现象。如果我们接受这个界定,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界定电影审美现象。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电影审美现象是一种效果现象(当然同时它也是一种等级现象)。也就是说,电影审美现象只能根据电影观众的审美接受状况来确定。

而电影审美接受只有在与电影艺术接受的区分中才能更明确地加以确定。这又涉及到对于审美与艺术的理解问题。我认为,电影审美接受可以界定为对广大观众接受起来比较顺利、而且一般来说也比较高尚的因素的接受。电影艺术接受可以界定为广大观众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而专业工作者却特别敏感的因素的带有探索性的职业性接受。在这个意义上,电影审美接受不同于电影艺术接受。但必须说明的是,电影艺术接受可以转化为电影审美接受。也就是说,电影艺术现象有可能(但不是必然)转化为电影审美现象,而电影审美现象则必定曾经是电影艺术现象。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无论是所谓的“娱乐片”,还是“艺术探索片”,都是既有审美因素,又有非审美因素,只是,这两者的两种因素的分布有很大不同。娱乐片以审美因素为主,探索片以艺术因素(较严格意义的艺术)为主。应该指出的是,影片中的比较露骨的色情因素和残忍的暴力因素、恐怖因素,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既不是审美因素,又不是艺术因素,而是非审美因素。这些因素的弱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美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艺术、非审美的因素在电影中是应该绝对地加以排斥的。

其次是电影美学的研究目的亟待明确。

电影美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对电影作品(一部或一批)进行美学分析。对电影作品作美学分析,不同于对电影作品作艺术分析。这种不同主要是着眼点的不同。其次是所针对的电影作品的断层不同。艺术分析更着眼于电影作品在专门化和创造性两个方面的贡献。美学分析更着眼于电影作品作为审美对象(或者更严格地说,电影审美形态)这一既成事实的形成规律,或者说电影作品审美效果的形成机制和规律的分析与运用。因此,美学分析比艺术分析更关心电影作品作为整体的复杂构成。在对电影作品的美学分析中,电影作品不能再被理解为只是一种简单的线性构成物,而是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具有复杂结构的多级表意生成系统。可以把这种分析称之为系统性分析。在这样的理解与分析中,电影美学的研究框架才能形成。与此同时,还应当有另一种分析,即对在电影作品的各个层面中都发挥作用的审美规律与审美原则的分析。可以把这种分析称之为规律性分析。正如法国电影理论家米特里所说:“电影美学就归结为确定一种形式由于某种内容和某种意图的关系,怎样和为什么优于另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它要在特定情况下为这些形式确立其心理学的依据。”[1]

如果说电影艺术学研究的是电影作品媒介的“特化”特征,那么,电影美学研究的就是产生电影作品效果的“普化”规律(尽管它要面对大量个别的电影作品)。也就是说,电影美学必须在同电影艺术学的区分中加以界定。

接下来是对中国电影美学如何理解的问题。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实际上讲的是古希腊的悲剧。那么,为什么亚里士多德没有把他的《诗学》称之为《古希腊诗学》?我们有什么必要在电影美学前面冠以“中国”二字呢?顾名思义,中国电影美学属于中国电影理论。那么,为什么没有人提出建立中国物理学或中国生物学呢?我们有必要提出建立中国电影理论的问题吗?这确实是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得如何,将会决定中国电影美学的研究方向。对于这样一些问题,我们也许可以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他的悲剧理论是世界性的,或者他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他比古希腊文化更高的文化存在。此外,我们还可以解释说,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比,更具有普遍性。就是说,中国的物理学家或者生物学家的研究成果一定是世界性的和世界级的。否则就谈不到任何成果,或者说不算成果,而人文科学就不同了。人文科学似乎没有那么多的普遍性。跟黑格尔同时代的一位德国著名哲学家谢林根据他对中国文化的观察,提出过一个很有趣的看法。在他看来,中国的皇帝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皇帝。其他国家的皇帝只是他自己国家的皇帝,而中国的皇帝则是整个世界的皇帝。就是说,如果那个时候,不论中国产生了什么样的理论,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就只能是世界性的理论,而不会是中国的理论。如果我们在今天仍然抱有这样一种信念的话,那么,发生于中国的电影美学(而不是中国电影美学)就应当是世界性的电影美学,也就是电影美学。是不是因为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中国人已经失去了“中国就是世界”的眼光、气魄与信念,所以才要提出建立所谓的中国电影美学呢?这种意图难道不是与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的关于中国的夜郎自大的论调恰好相反吗?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提出中国电影美学之时所必须考虑的。

法国学者是不是有人提出要建立法国电影美学呢?据我所知,至少巴赞和米特里都没有这种想法。麦茨是否有这种想法就很难说了。据我所知,麦茨甚至对于他的理论分析的适用范围都是存有疑虑的。那么,美国的电影学者是否提出了要建立美国的电影美学呢?在电影理论家当中似乎没有。但超出电影理论家以外,就很难说了。

总之,不管有还是没有,这其中肯定会有它的原因。但问题在于,是出于什么原因?或者可以这样说,建立中国电影美学的正当理由是什么?也许我们还可以这样认为,电影属于文化范围,而文化是有文化圈或者文化类型之分的。

事实上,精神分析就是如此。精神分析的发展表现出浓厚的民族风格与民族特色。比如,美国学者霍兰德在精神分析是否适用于中国的问题上,就表现得相当谨慎(尽管这种谨慎显得有点儿可笑)。更有意思的是,他对精神分析中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现象,诸如英国精神分析、法国精神分析、奥地利精神分析等等,并不是感到高兴,而是深深感到不安。他的疑问与我们前面的疑问是一样的,他说:“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英国物理学或法国生物学,甚至在人类学、心理学和语言学中,也不再存在民族风格了。只有精神分析依然被各民族所瓜分。”在他看来,精神分析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现象表明,精神分析的推动力量与其他学科的推动力量不再是一致的了。其他学科的推动力量是对真理的追求、新资料的积累和新方法的发展。而精神分析只能响应时尚。他所担心的,并不是没有美国的精神分析,而是美国所建立的只能是美国的精神分析,而不是世界性的精神分析。霍兰德的担心是不是有道理呢?

考虑到以上的问题,提出建立中国电影美学的任务,还具有充分而且正当的理由吗?我们认为,答案应当是肯定的。

理由是,第一,尽管电影是“舶来品”,但电影仍然具有强烈的民族风格与民族特色。这一点是电影文化史的一个不争的事实。美国电影不同于法国电影、日本电影和中国电影。我们所要确立的电影美学,作为一种研究框架和学术规范,显然应当以对中国电影的研究为主。第二,我们所要确立的电影美学,其思想来源,不仅应当包括当代西方文化的思想成果,而且应当包括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的思想成果。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要强调这一方面。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个方面,最主要的不是因为它是我们自己(民族自我)的,而是因为它确实是伟大的。中国文化是世界历史上最悠久、最富于生命力的一种文化,中国文化曾经有过辉煌的过去,即使是从理想主义的观点来看也是如此。

在我看来,只有这样的理由,才能保证中国电影美学研究目标的正当性。当然,这还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在近代世界确实是落伍了。那么,这是否表明中国文化本身确实有它的不足和缺陷呢?我认为,这种不足和缺陷应该是所有文化的特点(在文化问题上应当坚决反对“胜者王侯败者贼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站在更宏观的立场上来看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对中国文化的某些不足和缺陷不满,而且对西方传统理论与当论的缺陷和不足也是同样不满意的。这里没有必要掩饰我们要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西方文化和民族自我的意图。

最后是电影美学的研究框架问题。

这个问题如果不能适当地提出并得到某种解决,电影美学的群体性研究和机构性研究就根本不可能展开,电影美学研究就无任何学术规范可言(这不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草率行事)。

鉴于国内尚没有提出这样的框架,本人尝试提出一个研究框架(这一框架受惠于结构主义思想家的研究成果),以作抛砖引玉或就教于方家之用。

电影美学研究的核心目的是对电影作品进行美学分析。在这种分析中,电影作品显现为一种复杂的系统。这个系统有四个明显的要件,也许我们可以说,这个系统有四个依次递进的基本单元,即知觉单元、故事单元、思想单元和特征单元。在这四个单元的依次递进的关系中,形成了电影作品的三条表意主线:知觉——>故事——>思想——>特征。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由于这四个单元中的知觉单元与故事单元本身所具有的“超符码”表意作用,即:

知觉——————>思想

知觉——————>特征

故事——————>特征

一部电影作品便形成了三个层面、四个单元和六条线索的构成格局(这里不必举例,上述表意线索肯定是存在的)。在我即将出版的《电影学》一书的第二章(即“电影美学”一章)中把电影作品的这种系统构成图示为:

这一分析系统的复杂性在于,知觉单元(简单地说,视听单元)和故事单元本身还有复杂的构成和特征。其中,知觉单元的构成包括两个方面:影像构成和声音构成。影像包括人物造型、环境造型、文字造型和表现造型四个方面。声音包括话语、音乐和音响三个方面。故事单元的构成更灵活,也具浮动性。由于任何故事都是被讲述出来的,故事的表意功能只是通过相互关联的讲述方式和讲述内容发挥出来的。其中,讲述方式的构成包括叙述结构,讲述内容的构成包括母题。一般所说的本体论研究,主要是指对知觉单元的研究。而对故事单元的研究却可能被归结为对电影作品的文学性研究。

这一分析系统的复杂性还在于,思想单元和特征单元各有其不同于知觉单元与故事单元之处。虽然知觉单元也表达思想,但故事所表达的思想却是电影作品思想的主体。而思想是以其整体的方式来表现特征的(当然,知觉单元也参与表现特征)。思想对于特征的表现作用,要通过对思想的分类才能理解。

思想是通过故事表现的,而故事的核心却是(人物的)动作。编导者如何处理动作,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其中包含了思想):人可以采取有理据的动作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所表达的思想是“人定胜天”或“有志者事竟成”,所传递的是对人的智慧的自豪感,是对于自然的征服感;人不能采取有理据的动作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所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是不可抗拒的”或“人算不如天算”,所传递的是对人的智慧的无用感,是对于自然的臣服感;人物所采取的主要动作都不是有理据的,因而也是无目的的,所传递的是一种一切都不可理喻的思想,是对于自然的无可名状的荒诞感。编导者通过自己的故事所表达的思想可能是隐蔽的,也可能是含糊的。但是却是可以分析的,因而也是一定存在的,并且是表现特征的。这就要求我们对故事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以确定其思想与特征的关系。一般的观众与电影批评者是不作这种分析的。这是电影美学研究者的任务。

特征单元把握起来更为困难。因为特征是一个感受性事实。而感受又是需要表达的。一般说来,对于电影作品特征的表达有两种:一是非整体性表达,如我们说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是一部“纪实性”作品,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具有很强的“写意”性,等等。二是整体性表达。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类型化表达,如悲剧、喜剧、正剧、闹剧、情节剧之类,一种是个性化表达,如痛切、沉重、亢奋等等。

以上所描述的,还只是对于电影作品的系统性分析框架。由于审美现象是一种极其广泛的存在现象,并不限于电影作品,所以美学研究所发现的一般规律对于电影作品也是适用的。把这些规律运用于电影作品的分析之中也是必要的。在这方面,我已经提出了三条规律:审美的关联性规律,审美的权重性规律、审美的结构性规律(穿透率)。其中每一规律还可能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如权重性规律就包括均衡原则和极致原则两条原则。[2]关联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如何利用了人们对某些事物的关心。权重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的各种构成因素的不同重要性的综合作用。结构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的内在结构与人的内在关系。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2

一、准备。

从美学角度讲,美主要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三个主要方面。

其中又分别蕴含着诸多的子因素。语文教材的主体是例文,文章以生活为基础,丰富多彩的生活决定了文章多侧面、广角度的基本内涵。因此,必须首先深入研究教材,发掘课文中的美学主旨,进而寻找它与美育由蕴的沟通点和结合点,然后实施美育教学的基本目标。

二、施教。

在教学中,教学目标和内容的落实有赖于科学的施教程序。一般来讲,美育教学的施教程序主要表现在教与学两个方面:“析事--归纳--求真,这是教的程序。”“讨论--明理--升华”,这是学的程序。同时两者又是对应融合的。

1、析事(讨论)。所谓析事,就是教师紧紧抓住教材中相关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点拨,引发学生讨论,以使其感知美的存在,这一阶段是美育教学的感知阶段。意在让学生知其然。例如矛盾的《风景谈》,第一画面西北大沙漠“茫茫一片”、“纯然一色”,“热空气作哄哄的火响”、“驼马的枯骨泛着白光”,给人以恐怖之感,并不美。然而,当微风传来驼铃响,红旗映入眼帘中,这里便有了风景。

2、归纳(明理)。所谓归纳,就是教师在析事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得出结论性意见,明了美的真谛。这一阶段是美育教学的感悟阶段,意在让学生知其所以然。承上对《风景谈》作进一步分析,可引导学生去认识:人是美的主体,他可以使西北高原不美的沙漠变美,也可以使西北高原静态的浅层美变成动静相谊的深层美,从而深化了课文“自然是伟大的,然而人类更伟大”的主题。

3、求真(升华)。所谓求真,是指教师在析事、归纳的基础上,借助于旁证和激励等手段。谋求学生认识和升华。这一阶段是美育教学的感想阶段,意在唤起学生对美的追求。可引导学生思考:文学家为什么能兀兀穷年笔耕不辍?为什么宇航家能明知危险而笑登太空?是美的开发和创造给了他们以无穷的精神力量。从而使他们认识到要把理想美变成多彩的现实美,尚需自己的主观奋斗,进而提高他们追求美的能力。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3

梁启超是中国美学思想由古典向现代转型的重要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是中国美学思想近现代转型期的重要人物。他对“趣味”范畴的阐释和趣味美学思想的建构,在中国美学思想发展的历史图谱中,极具特色,需要我们认真解读与发掘。

梁启超关于趣味的思想与相关论述,主要集中于20世纪20年代《“知不可而为”主义与“为而不有”主义》、《趣味教育与教育趣味》、《美术与生活》、《美术与科学》、《学问之趣味》、《为学与做人》、《敬业与乐业》、《人生观与科学》、《知命与努力》、《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等专题论文、演讲稿以及给家人的书信中。本文将以这些相关文字为基本研究对象,对梁启超趣味美学思想的理论特质及其价值谈谈个人的看法。

趣味是梁启超美学思想的哲学根基。趣味主义构成了梁启超哲学观与美学观的互释,也成为梁启超美学思想的核心范畴。1922年4月10日,梁启超在直隶教育联合研究会讲演。他说:“假如有人问我:‘你信仰的是什么主义?’我便答道:‘我信仰的是趣味主义。’有人问我:‘你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柢?’我便答道:‘拿趣味做根柢。’”(1)对于趣味和人生的关系,梁启超主要两个方面来界定。其一,他认为趣味对于生活具有本体意义。即趣味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趣味。他说,为趣味而忙碌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有价值”的生活;(2)无趣“便不成生活”。(3)其二,他认为趣味对于生活具有动力意义。“生活的原动力”就来自于趣味。(4)“趣味干竭,活动便跟着停止”。(5)在梁启超看来,合理而自然的人生状态就是趣味的状态。从本体与价值、动力与功能两个方面着眼,梁启超把趣味放置在对人生具有根本意义的本体论兼价值论视阈上。那么,在人生中具有如此重要地位的趣味其具体内质又是什么?对于趣味的内质,梁启超通过对两个互为关联的问题的阐发,表达了自己的见解。首先,梁启超对无趣的生活作了界定。他认为趣味的反面就是“干瘪”与“萧索”。因此,他界定的无趣的生活有两种。一是“石缝的生活”。其特点是“挤得紧紧的,没有丝毫开拓的余地”。(6)一是“沙漠的生活”。其特点是“干透了没有一毫润泽,板死了没有一毫变化”。(7)梁启超否定了这种无趣的生活,认为这不能叫“生活”,而是人生的禁锢与退化。在这里,梁启超运用否定之否定的思维方法,通过对无趣特点的否定,而达成了对于趣味(生活)内质的两个厘定:(一)、与无趣之缺乏生气生命相较,趣味是生命的活力。(二)、与无趣之泥滞禁锢相较,趣味是创造的自由。其次,梁启超通过对趣味发生条件的探讨,进一步厘定了自身对趣味内质的界定。梁启超认为趣味是“由内发的情感和外受的环境交媾发生出来”的(8)。因此,趣味既在主体,也在客体,是主客的会通与交融。就主体言,趣味是与情感相联系的。情感作为主体心理基础,是“人类一切动作的原动力”。(9)趣味构成了生活的动力源,情感构成了趣味的动力源,这一思想链条是梁启超趣味思想的一条基本脉络。没有情感的激发,就没有趣味的萌生;没有趣味的实现,也就没有理想的生活。情感与生命活力、创造自由一起,构成了趣味内质的三大要素;其中,情感又是生命活力与创造自由的前提。情感激扬、生命活力、创造自由在趣味的发生中构成了层层递进的关系,成为趣味实现的共同前提和条件。其中,情感具有最基础最内在的意义。因此,在梁启超这里,趣味(生活)的内质表现为这样三个层次:底层——情感的激扬;中层——生命的活力;顶层——创造的自由。这三个层次互为因果,共同构筑了通向趣味之境的理想之路。简而言之,梁启超的趣味就是由情感、生命、创造的融和所呈现的生命意趣及其具体实现状态。趣味之境既是特定主体之感性达成,也是主客之间的完美契合与主体生命的最佳创化。

把趣味提到生命本体的高度、放置到人生实践的具体境界中来认识,是梁启超趣味哲学的基本特点,也是其趣味与美融通的关键。在梁启超这里,谈趣味就是谈生活,就是谈生命,也就是谈美。梁启超说:人与动物不同,动物的活动是本能的,人的活动是有目的的,人只有在生活中、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趣味、实现趣味。梁启超强调:“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无所为而为’”。(10)“无所为而为”是“知不可而为”主义与“为而不有”主义的统一。“知不可而为”主义,是“做事情时候,把成功与失败的念头都撇开一边,一味埋头埋脑地去做”,甚至“明白知道他不能得着预料的效果,甚至于一无效果,但认为应该做的便热心做去”。“为而不有”主义,是“不以所有观念作标准,不因为所有观念始劳动”,是“为劳动而劳动。”梁启超指出:这两种主义“都是要把人类无聊的计较一扫而空,喜欢做便做,不必瞻前顾后。”(11)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的“无所为而为”不是“不为”,也非“不有”,而是一种“不有”之“为”。所谓“不有”是超越个体“小有”而达成纯粹之“为”的“大有”。即个体的人在投身具体生活、从事感性实践时,应将外在的功利追求与得失计较转化为内在的情感要求与生命需求,从而实现“为”与“不有”的矛盾统一。梁启超提出进入这一境界的两个前提:一是要“破妄”,即破除成败之执;二是要“去妄”,即去除得失之计。他认为,从个体感性生命而言,人生是充满缺憾充满烦恼的。因为相对于永无穷尽的宇宙而言,个体感性实践永远只是宇宙运化中的一个断片,都是有局限,不完美的。因此,人生实践从个体感性生命角度看,只需言失败,无须言成功。但是,“宇宙绝不是另外一件东西,乃是人生的活动”。(12)作为“宇宙的小断片”,(13)对个人而言,一方面,每一次感性生命实践只是宇宙运化中的一级级阶梯;另一方面,个体感性生命实践又推动了历史进步与宇宙运化,从而使自身融入到历史进化与宇宙运化的整体生命之中。因此,个体生命创化与宇宙整体运化的矛盾既是永恒的存在,又是本质的统一。从“无所为而为”的趣味主义原则出发,梁启超通向的不是纯粹的个体感味,而是有责任的趣味。他说:“我生平最受用的有两句话,一是‘责任心’,二是‘兴味’。我自己常常力求这两句话之实现与调和。”(14)有责任的趣味既是责任与趣味的统一,也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个体与众生的融通。这一美境以情感为基质,呈现了认真执着的生命追求与自由创化的人生境界的统一。其实质就是生命主体在感性个体实践中,将自身完全融入到宇宙创化的整体性旅程中,从而超越与对象的直接功利对置,超越狭隘的感性个体存在,从而体验到“和众生”、“和宇宙迸合为一”的无限“春意”。梁启超强调要“把人类计较利害的观念变为艺术的、情感的”,实现“劳动的艺术化”和“生活的艺术化”,这样的生活才算“最高尚最圆满的人生”,才算“有味的生活”。(15)

梁启超曾说:“问人类生活于什么?我便一点不迟疑答道:‘生活于趣味’”,“人若活得无趣,恐怕不活着还好些,而且勉强活也活不下去”。他又说:“‘美’是人类生活一要素——或者还是各种要素中之最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16)梁启超把趣味主义推广到了整个人生的领域。他的审美观具有鲜明的人生指向;他的人生观在本质上是审美的。由趣味出发,梁启超构筑了一个以趣味为根基、以人生为指向的具有

自身鲜明特色的趣味主义人生论美学。个体感性生命的自由创化从有责任的“趣味”出发到人生“春意”之体味,是对积极入世与自由畅神、理性追求与生命激扬融合为一的人生胜境的个性化追寻。

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把美学界定为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与鲍姆加登的美学认识论不同,康德则从哲学本体论、从美与人自身关系的意义上开拓了美学新视野。康德把人的心理要素区分为知、情与意,把世界区分为现象界与物自体。他认为,人的知只能认识现象界,不能认识物自体。物自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又在人的感觉范围之外,因而是不可知的。但人要安身立命,又渴望把握物自体,从而使生活具有坚实的根基。因此,在实践上去信仰就是跨越知性与理性、有限与无限、必然与自由、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这就为美的信仰预留了领地。康德指出,从纯粹理性的知到实践理性的意,中间还需要一个贯通的媒介,即审美判断力。它不涉及利害,却有类似实践的;不涉及概念,却需要想象力与知解力的合作;没有目的,但有合目的性;既是个别的,又可以普遍传达。康德强调审美判断在本质上是与情感相联系的价值判断,要“判别某一对象是美或不美,我们不是把(它的)表象凭借悟性连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与悟性相结合)联系于主体和它的和不。”(17)从康德始,美开始走向情感、走向个性、走向人的完善与人自身的价值。梁启超把康德誉为“近世第一大哲”,受康德影响较深。他对趣味之美的本体构想,主要就是在康德意义上的哲学美学范畴中来观照的。梁启超把情感视为趣味的内质,强调情感是趣味之美实现的基质。这种关于美的思考的情感视角与价值立场,也明显地折射着康德美学的身影。

另一位对梁启超趣味美学思想创构产生重要影响的是20世纪生命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亨利•柏格森。柏格森认为生命冲动是宇宙的本质,是最真实的存在。但生命不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而是一种心理意识现象,是一种意识或超意识的精神创造之需要。生命只有在生命冲动中,在向上喷发的自然运动中,也即创造中才产生生命形式,才显现自己。但生命冲动要受到生命自然运动的逆转,即向下坠落的物质的阻碍。生命必须洞穿这些物质的碎片,奋力为自己打开一条道路。因此,作为宇宙本质的生命冲动,虽受制于物质,但终究能战而胜之,保持其不向物质臣服、自由自在的品性,开辟出新境界。在柏格森这里,生命在本质上是一种与物质、与惰性、与机械相抗衡的东西,它总是不断创新、不断克服物质阻力、不断追求精神与意志的自由。因此,生命也就是无间断的绵延。绵延瞬息万变,每一瞬间都是新质的出现。绵延不能用理性和科学的方法来度量与认识,而只能依靠非理性的直觉。对于直觉,他有一个经典的定义:“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18)可见,直觉是一种置身于对象内部的体验。柏格森认为,直觉比理智优越的地方就在于它通过置身于“实在之内”,来真正体察“实在的那种不断变化的方向”,从而来接近绵延即生命冲动的本质。柏格森强调惟有不惜一切代价征服物质的阻碍与引诱,生命才能向上发展,才能绵延。而绵延就是美。柏格森将美与人的本体生命相联系,宏扬精神生命的活力与价值,强调美与审美在人生实践中的本体意义,重视审美中的生命体验,对20世纪西方美学思想的演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13年,《东方杂志》第10卷第1号发表了钱智修所撰写的《现今两大哲学家概略》,柏格森首次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19)并在中国知识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梁启超对柏格森心仪已

久,称其为“新派哲学巨子”。旅法期间,他特意彻夜精心准备资料,造访了这位“十年来梦寐愿见之人”。在《欧游心影录》中,梁启超对柏格森的“直觉创化论”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柏格森的学说在梁启超美学思想中打下了鲜明的烙印。他的趣味之美对情感、对生命、对创造的宏扬,对审美胜境的体认都飘忽着柏格森绵延之美的身影。当然,梁启超与柏格森又有重要的区别。在柏格森那里,生命的直觉冲动是对西方工业社会理性扩张的反抗。美在柏格森那里是医治机械理性的一剂良方。而对于梁启超来说,他既需要生命的感性冲动来激发生活的热情,又需要理性与良知来承担社会的责任。因此,他以个体生命激扬为标的的趣味追寻又是以宇宙运化的责任为前提的,呈现出试图将生命本质的肯定和生活意义的实现相统一的个性化美学思考。

中国文化中的“趣味”,主要是一个艺术学范畴,具有比较感性的实践性意蕴。它主要是指艺术鉴赏中的美感趣好。中国典籍从先秦始,就将“味”与艺术欣赏的美感特征相联系。如《论语•述而》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里一方面把“味”与欣赏音乐获得的相联系,一方面又明确指出“味”作为口腹之欲的满足不同于艺术欣赏的。魏晋时期,出现了“滋味”、“可味”、“余味”、“遗味”、“道味”、“辞味”、“义味”等诸多之味,这些“味”与直接的感官欲望相剥离,用于品评艺术给予人的美感享受。如阮籍的《乐论》第一个直接以“无味”来品鉴音乐美的一种境界。陆机的《文赋》则将“味”从乐论引入诗论之中。“趣”在魏晋时代,亦进入文论之中,其用法和含义虽比“味”要复杂得多,但以“趣”来指称艺术的美感风格则是一种重要的用法。如《晋书•王献之传》曰:“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媚趣”概括了王献之书法阴柔的美感。直接将“趣”与“味”组合在一起,用于品评诗文之美,可能以司空图为最早。司空图《与王驾评诗书》云:“右丞、苏州趣味澄瓊,若清沅之贯达。”“趣味”在这里指的是作家创作的一种美感风格,一种情趣指向。可以说,在中国传统文论中,“趣味”主要是指艺术鉴赏时的个体取向。它比较多地与具体的艺术鉴赏实践相联系,是对艺术作品美感风格与特征的一种具体感悟。

在美学史上,第一个从理论上明确提出“趣味”问题的是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休谟。在康德之前,西方美学主要问的是“美是什么”的问题。不管是古希腊人追问美的本质,还是鲍姆嘉登讨论感性认识,美学家们最终试图把握的就是客观的美的本来面貌。这一点,实质上在休谟这里也难以例外。休谟的美学主要讨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美的本质问题,另一个就是审美趣味问题。美的本质是什么,休谟认为它不是对象的一种性质,而是主体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不是我们所说的五官感觉,而是心里的情感感受,即(美)和痛感(丑)。休谟认为要寻找“客观的美”和“客观的丑”完全是徒劳的,我们只需要关注这些感觉。感觉是一种切实的经验。休谟把自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原则运用到审美的领域中。与理性主义美学家相比,休谟强调了审美中的感性状态。但他在本质上仍然没有脱离传统美学的认识论立场。因此,他的美学具有深刻的内在矛盾。这一点在关于审美趣味的讨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根据休谟的美论,美完全不在客体,而在主体。这样对于同一对象,主体的感觉如果是不同的,那么对象究竟美不美呢?这种关于感觉的趣味判断是真实的吗?由此,休谟自然地由美通向了美的趣味的问题。在休谟这里,趣味首先是一种审美能力,即审美鉴赏力或审美判断力。休谟说:“理智传达真和伪的知识,趣味产生美与丑的及善与恶的情感。”(20)理智与真相联系,“是冷静的超脱的”;趣味与情感相联系,“形成了一种新的创造”。这种新的创造在休谟看来,就是“用从内在

情感借来的色彩来渲染一切自然事物”。那么事物本来的面貌究竟是怎样的呢?休谟认为只能从经验或感觉中去判断。因此,休谟关于美或审美趣味的探讨陷入了这样的内在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承认美的个体性与差异性,另一方面休谟又并不否定客观的美的存在。只是从他的方法论立场来看,这个客观的美无从把握,所能把握的只有经验层面上的美感。休谟的美学冲击了理性主义的美学,但他并未能够彻底超越理性主义的机械论。正是在休谟的矛盾中,西方传统美学的认识论方法开始受到了怀疑。有学者认为,现代美学确立的重要标志是由“美是什么”转向“审美何以可能”?(21)这是一个由认识论向体验论的转向。在这个意义上,休谟是通向康德的一座桥梁。但是,作为休谟美学的重要范畴的趣味,虽然是一个与情感、创造联系在一起的概念,具有变化性、不确定性,却仍然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中的

概念。趣味作为审美判断,休谟通过它想揭示的仍然是美的普遍性问题,即把美还原为客观对象。所以,休谟所探讨的并不是趣味在美学中的本体性意义,而是审美趣味的标准问题。康德美学也谈到了趣味。康德把审美判断称为反思判断。反思判断不同于一般的规定判断,康德认为作为反思判断的审美判断是“从特殊出发寻求普遍”。这个特殊不是休谟意义上来自外部世界但又无从把握其本源的情感,而是能够通向普遍的情感。康德的反思判断首先是情感判断,它既不同于以概念为基础的认识判断,也不同于以善为基础的道德判断。康德主张从体验通向反思。因此,康德的反思之“思”不是对象性的,而是要让内在情感直接走出遮蔽状态而显现出来。反思是返回情感的手段。对于康德来说,物体本身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审美对象只能被审美活动创造出来。康德在谈到崇高美时就认为崇高并不是对象的崇高,而是主体自我的崇高,是主体在鉴赏活动中对自我崇高精神与人格的情感体认。情感是康德美学的旗帜,判断力是康德美学的核心。康德说:“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22)为此,康德美学超越了客观主义认识论。同时,康德美学强调审美不涉利害。审美反思也是先验反思,应该超越个人的偶然的经验,去寻求普遍的自由的声音。为此,康德美学也触及了审美判断与道德判断的分水岭,从而把审美判断直接提升到纯粹趣味判断的层面。因此,在康德美学中,趣味既是具体的审美判断,又具有形而上的批判意义。

客观地看,中国文化中艺术论的趣味论和西方文化中审美论的趣味论在梁启超的美学思想中都留下了一定的痕迹。但梁启超又在传承化合中对趣味作出了自己的界定,赋予了趣味以新的理论内涵与理论特质。

从中西艺术与美学理论史来看,趣味作为一个艺术学或审美学范畴,其最普遍的理论界定就是一个与对象的美感特征、与主体的审美心理、与主体的审美(艺术)鉴赏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范畴,也就是一种美感趣好或审美(艺术)判断力。这种趣味的理论向度主要探讨的是主体与对象间的纯审美关系。但在梁启超这里,趣味不是单纯的艺术品味,也不是单纯的审美判断。它既是一个审美的范畴,又不是一个纯审美的范畴。梁启超的趣味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生命意趣及其具体实现状态。他既将趣味与审美(人生)实践相联系,使趣味成为一个动态的实践性范畴;也将趣味与审美(生命)的本质相联系,使趣味成为一个终极的本体性范畴;还将趣味与审美(人生)的理想相联系,使趣味成为一个形上的价值性范畴。

应该承认,把审美当作人的一种生存状况,一种人生境界,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一大特色。中国传统美学最关注的问题不是美为何物,而是审美对于人生有何意义,是人的生存如何实现审美化的问题。因此,中国美学精神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人生美学精神。追求美也就是追求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统一。中国传统美学充满了温暖的人生关怀,表现为审美、艺术与人的生存发展的密切联系。但中国传统美学主要引入善作为美的准则,它所张扬的人生境界首先是人的伦理理性生命的实现。审美的人生视野在西方人本主义美学中亦有自己的理解与阐释。如席勒认为:“美对我们是一种对象”,“同时又是我们主体的一种状态”;“美是形式,我们可以观照它,同时美又是生命,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23)把美从静止的被观赏的“对象”与“形式”,充盈为满含生机的“主体的一种状态”与富有灵性的一种“生命”姿态,实际上也就是将美推向人生与生命的具体境界。个体生命的完满不仅在于理性、道德的完善与实现,也在于情感的丰沛与润泽。这种对美的人性视角,不仅体现了对人的主体生命完善(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的关注,也潜隐着对主体生命解放与激扬的期待。而以柏格森为代表的生命哲学,则进一步强化了个体生命的解放与激扬在人生中的本质意义。柏格森把生命的冲动与本能视为生命的本质。感性生命活动即直觉成为了美的表征。可以说,无论是中国传统美学,还是西方近现代美学,美与人的生命与生存的关系都是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作为一个始终“关注现实的理想主义者”,梁启超从当时国凋民蔽的民族现实出发,既吸收了中国传统美学的审美生存精神,又吸收了西方近代美学的审美完善理念,还吸纳了柏格森美学的审美生命理念,试图将审美的人生指向、人性理想和生命理念在康德审美价值哲学的基本视点上糅合为一。美不仅是审美境界的实现与个体生命的完善,更在于这种实现与完善的本质在于生命活力的张扬。同时,这种生命的活力不是中国传统美学中主要以伦理来规范的理性生命,也不是柏格森意义上主要以直觉来范畴的本能生命,而是融理性(责任)与感性(情感)为一体的富有创造激情与价值追求的个性生命。

从美学思想史来看,梁启超关于趣味的美学思考实际上已经隐含了对于现代美学学科本性的某种审思。这种审思包含了这样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一,美学究竟是一门怎样的学科(与自然科学和一般社会科学相比)?二,美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提供普遍知识规律还是寻思人生意义人文智慧)?对于这两个问题的领悟,不仅是现代美学学科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传统美学向现代美学转型的必经之旅。前一个问题划定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的基本外延;后一个问题确立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的根本内质。不审思这两个问题,就无法超越传统美学的混沌状态。尽管梁启超的趣味之思并非完全成熟与圆满,但他不仅创造性地承续了中国传统美学的人生意境,也富有个性地凸现了对西方近现代美学学科启蒙意向与人文走向的敏锐呼应。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4

关键词:道禅意象意境

1943年3月,宗白华先生在《时与潮文艺》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一文。这篇文章区别于中国美学史上对于“意境”的零碎提及和简单判断,真正赋予了它作为中国美学核心范畴的地位。但是,宗白华先生所谈的意境,由于被“艺术”一词限定,这使他言及的“意境之诞生”问题像穿了一件理论的紧身衣,缺乏哲学的视野和历史发生的深度追问。本文认为,对意境这一凝结了中国人哲学智慧和历史经验的美学范畴,除了唯美的、艺术分析的路子之外,哲学的观照和历史成因的分析同样是重要的:它重点涉及意境的哲学发生问题,从意象向意境、境界过渡中出现的理论内涵的变异问题,佛教(禅宗)在意境理论形成中的作用问题,以及哲学本体与美学本体的划界问题。

一.意境的哲学发生

什么是意境?关于这个问题,自王国维始,对它的定义就没有断绝过。但主导性的意见依然存在,即境由心造。从这种关于意境的基本定位看,如果说中国古典美学的意境理论来自哲学的促动,那么,研究中国哲学如何发现并界定人的心灵,就成为意境研究的一项正本清源的工作。一般而言,中国美学的意境理论肇始于道家,成熟于禅宗。道家的本无之论和禅宗的空观是意境诞生的哲学前提,而意境的生成则直接依赖道禅的空、无本体向“一体之心”的内化。那么,这种内化的途径是什么,或者说,道禅如何通过心的发现而促成了意境的生成呢?下面尝试论之:

首先,在中国古典哲学中,道与佛禅通过对世界本体的追问,分别发现了空、无,并以此作为世界的本相。即老子所谓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P223),《金刚经》所谓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2](P10)。这里,道家的以无为本,佛禅的以空为宗,简单地讲,就是“有”的根源是“没有”,“是”的本质是“非是”。显然,当哲学的本体之思最终以对本体的否定为结局时,这种语义逻辑上的矛盾将使任何进一步的追问都无法进行下去。在这种背景下,道与禅共同选择了“向后转”,即由思考对象世界转入思考作为思考者的人自身。它们共同体认到,对世界本原的追问虽然以空无作结,但这个世界毕竟还留下了思想者本人可以作为思想的凭借。于是,哲学本体论的内化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佛、道作为对象性本体的问题,也就转换为万法唯识、三界唯心、“一心定而万物服”[3](P405)的问题。这种转变,在道家那里表现为庄子对心斋、坐忘的强调,在禅宗那里表现为以无念、净心作为悟道的法门。

庄禅哲学的向内转导致了对心的发现,但问题并没有就此止步。从逻辑上讲,一种将对象世界推入空幻之境的哲学,必然也会对心的实存性产生质疑,因为人心既思考世界,它自身又在世界之中。由此看来,佛禅所谓的“三界唯心”,表面上是一种肯定,但它马上又会被“本来无一物”这一更彻底的判断否定。至此,外部世界与人内在心灵的关系,就成了以空对空,以净对净的关系。而这种澄清宇宙万里尘埃、荡涤心中一切执着与识见的空无,正是禅宗所开启的表里皆白、的空寂之境。

从以上分析看,道与禅(尤其是“教外别传”的禅宗)作为一种否定的认识论,它没有给任何东西的实存留下余地。这种“空空如也”的“空”,不仅为美学意义上的意境划定了边界,而且决定了意境必然趋于空寂辽远的本质。但同时必须看到,佛禅在由理性的思辨得出心物皆空的结论时,它无法回避一个基本的事实,即:虽然包括心在内的一切存在都是“假有性空”,但这种“空观”却来自主体心灵的悟证。也就是说,一方面讲心即是空,另一方面,心又必然以其觉解能力完成对自身空幻本质的认识和发现。面对这种心之体与心之用的矛盾,一种可行的解释依然是存在的,即:我们必须把心在逻辑上被否定的必然与它牢笼万有、纳万象于胸的实然分开,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的理论合理性与目视眼观之物的现实性分开,否则,我们就会面临下面这种让人尴尬的情况——佛禅说一切实有皆空幻,但人撞在石头上却痛得要命;佛禅说即心即空,但这痛的感觉却是真实得让人无法回避的致命体验。至此我们当能理解,南禅的慧能为什么一方面坚定地提出非心非佛,另一方面又一再强调即心即佛。可以认为,即心即佛是存在的实然,非心非佛则是理论的必然,它们分别言及了同一问题的两个层面。同时,即使“非心非佛”这一命题本身,也是来自慧能心灵的证悟,而非与人无关的天赋真理。至此,在对象本体和心本体之间,心的存在就成了决定一切存在的存在,这也是人们将禅门之法称为心法的根本原因。

上面,虽然我们依靠逻辑分析,对禅宗围绕心所产生的体与用的矛盾进行了揭示,但揭示矛盾并不等于解决矛盾,因为心和现象世界在本质意义上的空性与其在经验层面的现实性,依然是不可调和的难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从六朝开始影响中国的大乘佛教中观哲学和后来的禅宗,采取了互证互显、取其中道的方法。即慧能所谓“以明显暗,以暗显明。来去相因,取中道义”[2](P186)。这种方法虽然是面对逻辑的悖论不得不采取的折中之举,但却为美学意境的生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这是因为,意境虽然以哲学层面的空无为背景,但作为一个美学范畴,它又离不开心的灵动和形象的支撑,又需要心与境的互渗和互证。关于意境这种既虚且实、既空且相的特点,慧能下面的讲法是有启发意义的,即:“心体无滞,即是般若”[2](P84),“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执空,即长无明。”[2](P185)这种在有无、空色之间游移的中道观,意味着禅心是无常住的,禅境是亦虚亦实的。它开启的精神之境既表现出鸢飞鱼跃的灵动之相,又表现为虚实的相生或有无的相成。而这,正是意境的特点。

但同时必须看到,在道家和禅宗中,由于空无被规定为心的本性,这意味着悟道和悟禅的心灵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理之心或情感之心,而是一种超越性的精神之心。要实现这种超越,首先要完成的就是心灵的清淤工作。即老子所言的“涤除玄鉴”,庄子所言的“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禅宗所言的“住心观净”等。他们认为,通过对私欲和迷识的清洗,人空旷的心灵不仅可以备于天地之美,纳万有于胸中,而且可以和对象世界空无的本性相互吐纳,相互映照。也就是说,要想“观道”,必先“澄怀”;只有“澄怀”,才能“味象”。同时,在道禅哲学中,这种心灵的空旷不是虚无,不是无边的黑暗或黑格尔所谓的“不可钻入的幽深”[4](P127),而是虚室生白,因空而明。如《庄子•天道》云:“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3](P403)显然,这种人与世界互照的境界,既是精神境界,也是天地境界。

对道家和禅宗而言,由于世界的真身是“体自空寂”的,所以,只有这种空明之心所观照的相才是世界的本相。同时,由于心灵只有处于空旷状态才能避免将主体意志强加于世界,所以,这种心灵所映照的必然是世界最高的真实。关于这种既诗意又真实、既心灵又自然的审美意境的开显过程,我们可以参照禅宗如下一则公案来认识:

吉州青原维信禅师,上堂:“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大众,这三般见解,是同是别?有人缁素得出,许汝亲见老僧。”[5](P1136)

在这则公案中,人对世界的发现被分为三层,第一是目视眼观层面的,世界为人的感官呈现,被人以经验性的方式指认;第二是知识、经义层面的,禅的哲学为人提供了一个“是其所非是”、“有其所非有”的颠倒世界观,以此为切入点,人的“正法眼藏”必然为经义遮蔽,以至将存在视为非存在;第三个层面是将心重新还给心,将世界重新还给世界。使被经义主宰的心回归到摆脱一切执迷与妄见的本心,以此反观或映照的世界又回到了它的本来形象。从这种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维信禅师第一次和第三次对山水的观照指向的对象一样,但第三次由于己经过了空明之心的过滤与淘洗,所见的山水才可能是山水的本来面目。唐司空图曾录戴容州句云:“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前也。”[6](P316)这里的“蓝田日暖,良玉生烟”是日常所见的景色吗?不是;是现实中毫无根据的天外之景吗?也不是。显然,它是被高蹈的心灵过滤掉一切芜杂之后的自然新形象,是自然以其洁净之身向心灵呈现的真纯之美。这种真纯之美与空明之心共同构成的有意味的心灵景观,就是美学意义上的意境。

二.意境的历史生成

在中国古典哲学和美学中,意象、意境、境界是三个密切联系的范畴。就中国哲学的原创性而言,意象可以说是它给予美学的贡献,但如前所言,意象真正成为一个美学或诗学范畴却需要完成由对象向心灵的转换。意境是中西(印度)合璧的产物,没有佛教及后来的禅宗由“空”引伸出来的“境”,中国美学就不可能由意象接着讲到意境。境界是意境的外化,是要将一个关乎美和艺术的范畴推向关涉人生的所有领域。下面,我们简要描述中国美学从物象、意象、意境到境界的发展过程:

中国哲学是从“观物取象”开始的。《易传•系辞》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7](P257)但是在中国哲学,尤其是道家哲学中,物不是毫无内蕴的客观存在,而是自然生命之气的凝聚,是具有伟大的创化功能的道的载体。面对这种包蕴着无限生命意味的自然对象,我们要想达到对它的深度领悟和全面理解,单单靠观其表象明显是不够的,还必须参悟其内在隐匿的意义。在这种背景下,《易传•系辞》就没有仅将哲学的任务停留在获得对象世界的抽象形式上,而是以此作为把握事物内在本质的手段。即所谓“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7](P250)

从以上分析看,意象理论在中国的出现,可溯源于《易传》的“立象以尽意”。这在中国美学界几成公论。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易传》中的意象是一个物性论范畴。它所谓的“意”是物意而非心意,所谓的意象是对象自身形与质的结合,而不涉及人的精神。比较言之,中国美学是以心象规定意象的,这明显与《易传》不同。也就是说,《易传》中的意象是一个哲学认识论问题,而非美学问题。以此确立意象的美学理论源头,明显是由望文生义导致的误判。

但是,意,从这个字的内在结构来看,它又和人的主体精神有关。许慎《说文解字》云:“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8](P447)以此为基础的意象,应该是一个在主体与对象之间建构关系的范畴。在中国先秦哲学家中,老子没有使用过“意”字,《论语》中“意”出现过一次,《孟子》中出现两处,《庄子》中出现60余次。从他们对“意”字的使用看,这个概念更多地是指涉人的心意、心志。但在先秦,有意识地通过主体之意与客体之象的链接,即从美学角度使用意象的,却没有见到。这种状况,加上从《易传》到王弼《周易略例》所形成的对意象进行物性论定位的主导性意见,就很难说中国在汉魏以前有美学意义上的意象理论。意象作为心象,即作为美学概念出现,应该是佛教东传,甚至禅门心法确立之后的事情。

但是,中国哲学自先秦开始的以“意”指称主体精神的倾向,却为意象作为“心象”存在的可能性埋下了伏笔。如《庄子•秋水》云:“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3](P472)从这句话看,庄子的“意”明显是心灵性的,而物象的内在意蕴,则被他称为“物之精”。可以认为,正是沿着这种主观化的路径,中国古典哲学的意象论具有了与强调心本体的禅宗对接的可能,并在与主体构建关系的过程中转变成一个美学范畴。与此一致,中国的诗学、画学理论对志、情、想象、意的重视,也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意象理论的向内转。如《尚书》中的“诗言志”,《诗经》的“赋、比、兴”,孔子的“兴、观、群、怨”,陆机的“诗缘情而绮靡”,刘勰的“神思”,宗炳的“澄怀味象”,等等,都强调了艺术一方面是形象的表达,另一方面又必然以人的内在精神为根基的特征。在这里,如果说对象事物的存在是有意味的形式,那么,这种对象性的意味则需要人的品味、体验。当这种体验使之内化为心灵的形式后,表达心志、吟咏性情与品味对象事物的内在意蕴便没有了本质的区别。由此,区分物意与心意、自然与心灵又似乎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自然及其隐匿的意义最终一并被纳入到了涵盖万有的主体心灵之中。

禅宗将世间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心的问题,以人的内在性为基底重构世界。这种转向,既把中国自先秦开始的哲学向内转的倾向推向了新境,同时也使意象这一范畴摆脱了立于物象还是心象的纠缠,彻底成为一种承载主体心意的形象。关于禅门心法对中国意象理论的影响,我们可以参照以禅喻诗的严羽对唐代诗歌的评价。他在《沧浪诗话》中讲道:“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9](P78)严羽对唐代诗歌的评价明显有其片面性,但这段话却很好地说明了禅宗从唐代介入中国文学艺术之后,意象已经由依托于对象本体,转而依托于心本体。他所说的“空中之音,相中之色,镜中之象”,根本不可能是对自然物象内在意蕴的品味,而只可能是将自然内化于心中,然后从心中二度呈现的心象。这种意象传达的意味也不再是自然对象本身的意味,而是一种将万物纳于胸中的心灵的意味。

关于主体对对象事物及其意蕴的包容,我们可以参照王明阳“心外无物”的观点,他的心学也正因此被后人讥为禅学——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10](P107-108)

如果这种从佛教到禅宗,再延续到陆王心学的“心外无物”之论是成立的,那么所谓的意象当然只可能是心象。但必须看到,当具有内在无限性的心灵为意象提供根据时,意象这一范畴明显已经变得狭窄。这是因为,人“心量广大,犹如虚空,无有边畔”[2](P82),它不可能只呈现单一的形象,而是要包容整个的世界;它的显象不可能指向单个的意象,而是要呈现出心灵妙运的万千气象。在这中间,单个意象的勾连形成了一个意象的网络或意象的群体。这个以中空的心灵为背景的意象网络所呈现的景观,即是意境。如前所言,意象这一范畴原本属于哲学,后在向心灵内化的过程中才成为一个美学问题。与此相类,意境这个进一步开人胸襟的范畴,其中的“境”也在中国固有学术传统中找不到根据。在中国先秦至两汉哲学中,境不是一个哲学概念,更与美学无关,而是与自然或人文地理联系在一起。如庄子所谓“足迹接乎诸侯之境”,[3](P330)“愿以境内累矣”[3](P486),等等。偶尔也有从人的存在状态讲“境”的,如庄子在《逍遥游》中有“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之说,但与作为精神范畴的“境”在意义上也沾不上边。与此相对,由印度东传的佛教则将“境”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不但用它指称人的生存境况或主体精神扩展的空间,而且鲜明地提出了“境由心造”、“境随心转”的主张。这为“境”最终成为一个美学或诗学范畴提供了重要的切入点。

陈望衡先生在其《中国古典美学史》中指出:“‘境’的理论与佛学关系非常密切,佛经如《华严经》、《法界体性经》、《入楞伽经》、《无量寿佛经》、《如来庄严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经》都出现‘境’、‘境界’、‘法境’等概念。佛教对‘境’的理解对中华美学中‘境’、‘意境’、‘境界’这些美学范畴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11](P3)进而言之,佛教发展到“即心即佛”的禅宗以后,对“境”的使用不但密度更高,而且更直接地被作为一种心灵存在状态来使用。比如在《六祖坛经》(曹溪本)中,“境”出现21处,“境界”出现3处,而且均与“心”、“情”、“念”、“性”等表达主观心理状态的词对用。人的审美和艺术创造活动是一种心灵的活动,禅宗专从心灵的角度谈“境”,这使它更近于艺术,并必然会因此成为艺术创造和美学建构的重要理论命题。

事实也是如此。在禅宗对中国美学、诗学构成主导性影响的唐宋时期,意境理论对文学艺术形成了覆盖性影响。像唐代对意境理论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人物,如王维、刘禹锡、皎然、司空图等,他们不是贩依佛门、与禅师多有交往,就是本身即为禅门居士、寺院僧人。其中,刘禹锡有“境生于象外”之说,这种观点明显涉及到意境对意象的超越性。司空图则有“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旨,韵外之致”以及“思与境偕”的讲法,这是意境范畴的奠基性理论。其中的第一句,触及到了意境引人从有限走向无限的本质特性,也非常形象地讲清了意境的内部构成问题,即:它是由无限的景、象构成的意象网络;第二句强调了意境“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内蕴,说明景与象的无限是主体心灵无限的象征,或者说,正是心灵的无限使意境一言难尽,余韵悠长。第三句所讲的“思与境偕”,人们一般据此将意境解释为主观之思与客观之境的协调与融合,这是不对的。因为这里的“境”本身就是一个精神范畴,主体之思与它的和谐,只不过是在意境中有理性的融入而已。严羽在对唐诗的评鉴中曾经说过:“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9](P79)这种理在境中又无迹可求的化境,正是“思与境偕”的本意。

有宋一代是以禅喻诗的时代,从主体心灵谈意境,从有限的意象导入对无限之境的眺望和追怀,是这一时期意境理论的总体特征。关于心灵空间对意境形成的决定作用,坡有诗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9](P35)黄庭坚云:“夫心能不牵于外物,则其天守全,万物森然,出于一镜……故余谓臻欲得妙于笔,当得妙于心。”[9](P46)到了江西诗派的方回,这位深受禅学思想影响的诗人兼理论家讲的更直接。他说:“心即境也,治其境而不于其心,则迹与人境远,而心未尝不近;治其心而不于其境,则迹与人境近,而心未尝不远。”[9](P92)同时,这承载万境、作为意境决定者的心灵,虽然以空无的形态出现,但“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具有内在的无限丰富性。如方回所言:“释氏虽枯槁其形,寂灭其情,活泼泼处,一口吸尽四大海水可也。”[9](P96)可以认为,正是这种心灵世界的无限丰富性和无限包容性,使意境的发于心源成为可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意象与意境,虽然我们总是在字面上轻而易举地将这两个范畴联系在一起,但意象在其原初意义上,却是一个认识论或物性论的范畴。如果没有中国道家哲学“向内转”留下的遗绪,如果没有禅宗坚定地将一切关于对象世界的思考转换为心灵的问题,那么,它成为一个美学或诗学范畴的可能性是殊可怀疑的。从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也可以看到,作为认知范畴的意象虽然起源很早,并从《易传》到魏晋玄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但它对这一漫长时间区间内的中国文学艺术并没有形成什么影响。在这一阶段,文学艺术基本上是强调托物言志、感物起情的,居于主流性的文学形象是情象而非意象。只是后来禅宗将人们对物意的追逼转换为对心意的省察,并因此使意象变成心象时,它才真正开始成为美学范畴,并对中国艺术形成影响。但是,当我们从心象的角度理解意象时,心的无限与具体形象的狭隘又构成了极大的不对称,这样,作为心象存在的意象又必然会被意境这个更具包容性的范畴取代。由此看来,有的美学史家认为意象是中国美学的核心,明显是建立在将两种不同性质的意象进行了混淆的基础上的,是将意象作为哲学认识论存在的漫长历史混同于后世作为心性论存在的历史。这种望文生义的判断是站不住脚的。

与此相对,意境这一范畴作为庄禅合流的产物,它因坚定地站在心学本体论的基础上而具有了坚实的内在根基,因具有涵纳万有的气度而与自然万象相接引,并以此为背景实现了两者的合和交融。同时,它对内接着意象,对外连着境界,既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它既为中国古典时代的艺术实践所印证,又鲜明地保持着哲学品格。所以,它才是中国美学的核心范畴。至于境界,它作为中国古典美学核心范畴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将中国古典美学界定为艺术哲学还是人生哲学。如果界定为前者,意境无疑对艺术更有描述性;如果界定为后者,境界无疑在艺术之外还包容着审美的人生。

三.哲学本体与美本体

至此可以认定,如果说无与空构成了中国庄禅哲学的对象性本体,一体之心构成了这种哲学的内在根据,那么,由此衍生的与物混同又超然物外的美学本体就是意境。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哲学的本体论混同于美学的本体论,就是因为遗忘了艺术自身的本质特性和存在规律,没有看到它既因心又造境,既立意又显象的和合特质。

关于这种建立在庄禅心学背景下的意境,宗白华先生曾说过:“艺术家以心灵映射万象,代山川而产言,他所表现的是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成就一个鸢飞鱼跃,活泼玲珑,渊然而深的灵境;这灵境就是构成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意境’。”[12](P151)可以认为,这是我们至今能看到的关于意境作为美学本体的最好表述。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假托樊志厚所作的《<人间词乙稿>序》及《人间词话》中也曾谈到意境。他对意境的规定有如下三条,即:“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9](P454)从这种规定看,王国维的意境与其说是美学的,还不如说是文艺学的;与其说是文艺学的,还不如说是文章学的。后人一般据此认为,王国维所讲的意境就是情景交融。这种认识,与宗白华相比,当然不能算深明之论。

当然,我们说意境是庄禅美学和艺术的本体,也就意味着它和庄禅哲学的本体论尚有距离,艺术和美自身的特质决定了它和宗教、哲学对世界本体的认识不一样。从宗教的角度看,庄子讲“神鬼神帝,生天生地”,佛教奉释迦牟尼为佛祖,这种创世的神灵或赋予世界意义的神性人物可视为宗教意义上的本体。从哲学的角度看,老庄之道以及进一步发展出的“无”这一范畴,大乘佛教和禅宗通过将佛祖悬置而发展出的“空”这一概念,是哲学的本体。至于美学,它要求人的主体精神的介入,要求这种主体精神通过形象进行显现,并进一步以心为镜达到对形象的映射和反观,这样,它的本体则必然要求哲学本体向现象层面的适度下降,成为一种既入世又超脱、既居尘又出尘、既妙有又空无、既无常又变现的独特存在。而意境作为美学的本体,也正是在宗教、哲学之后的第三个层面确立了自己的位置。

从以上分析看,虽然意境的提出受到了佛、道、禅的影响,但它作为美的本体,仍然与前者不在一个层面。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境”在佛教和禅宗中是一个负面的概念。像佛教所讲的六根、六识、六境,都是由于尘缘未了而需要超越的对象。从慧能的《坛经》中也可以看到,境总是因为使人心有所系而被否定,禅悟的目的不是立境,而是破境。如其中讲道:“著境即烦恼,离境即菩提”[2](P86),“迷人于境上有念,念上便起邪见”[2](P111),“不染万境而真性常自在”[2](P112),等等。慧能之所以要求修禅者要离境或破镜,无非因为他不是在讲美学,而是在讲宗教。从宗教和哲学的层面讲,“境”上还有一个更高的范畴——空。

由此可以认为,美学正是在与宗教、哲学的区别中找到了自己的独特规定。就意境而论,它是入世而超脱,不是离世而解脱;它的天堂不在彼岸,而在居尘出尘之间。贾岛《寻隐者不遇》诗云:“松下问童子,言诗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首诗很好地说明了诗人与僧人面对彼岸世界的不同姿态:诗人对那作为“不知处”存在的彼岸或无限的纵深,是立于此在而眺望彼在,虽抱有几多羡慕、几多怅惘,但他并不真心希望追随僧人的足迹,在空无世界隐迹。唐刘商诗云:“虚空无处听,仿佛似琉璃。诗境何人到,禅心又过诗。”[13](P3458)这里所讲的禅心对诗境的超越,正是道家和禅宗的空无对美学意境的超越,也是对哲学本体与美本体之间差别的明解。这种不断的超越,使我们有机会在两种本体之间进行明晰的划界。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钟明.金刚经•坛经[M].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3]崔大华.庄子歧解[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

[4]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5]普济.五灯会元,卷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97.

[6]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7]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8]王贵元.说文解字校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

[9]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下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1]陈望衡.中国古典美学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5

关键词音乐美学;处所;对象性客观化;意向性客观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

问题的提出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是一个贯常的用法,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含义似乎无须深究,然本文将以对它的深究开始。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可析义为二:一是指在中国研究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MusicinChina);二是指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ChineseMusic)。

第一种含义表明研究发生的处所,即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其次表明了所研究的学科性质是音乐美学而不是音乐中别的什么学;至于是关于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中国的音乐美学却未道明。第二种含义体现为所研究的对象,即,是关于中国的音乐美学而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

关于美学研究,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如下一席话:“美学这个名称及其内涵源出于欧洲思想,源出于哲学。所以美学研究对东方思想来说终究是格格不入的。[1]”这一席话显然是对东方人研究美学的诘难。然而本文在此不打算讨论这个诘难对于我们的意义,只是想就这个诘难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以明确我们研究的任务。根据这段话的意思来看待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会发现,哪怕是在中国这个处所,我们也只能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因为中国从未有过Aesthetics这个东西。那么怎样研究呢?因此,方法论的探讨就成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这段话来看待第二种情况,问题同样是明显的,那就是中国没有过美学,现在一定要研究一个中国的音乐美学,那么,怎样克服海德格尔所说的“格格不入”呢?也就是说,同样存在怎样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境况,那就是在我们着手研究和著述之前,都离不开先要对方法论进行探讨,这意味着,对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因此对于前者,即处所,我们要问,是按照西方人的路数去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及其历史呢,还是别有他法?也就是说,处所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一种规定性。如果有规定性,它是怎样的?对于后者,即对象,我们要问,你是先学习并研究了西方的音乐美学再来研究中国的还是径直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根据海德格尔的意思,显然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明白了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其历史是怎样的,我们才可能获得一种启示,知道怎样去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及其历史,以克服格格不入。那么,西方音乐美学史是怎样的呢?因此,关于对象的考察,就将落实在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历史上。这样一来,不管是处所还是对象,其问题都落在了关于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上了。因此,本文只考察处所对我们的研究的规定性就够了,因为,它已经包含了对于对象考察的内容。

从处所引出的方法论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所谓“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研究音乐美学”涉及的处所一词,我并非仅仅指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这种地理概念上的中国,而是指有着儒道思想传统,又受到西方文明深刻影响的文化含义上的中国,即在文化这个处所上来使用中国这个概念,也就是着重其心灵性方面。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曾在国土上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流浪,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这就是耶和华上帝。我们中华民族在国土上没有流浪,但在精神上我们却在流浪,以达一个多世纪。当下我们的存在就像一个梯子,四处寻找可以靠的“墙”。这并不是说,我们心中是空的,恰恰相反,我们心里的东西太多,太杂,以至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堵墙是可以靠的。这就是我们的“处所”——一个处处无家,处处家的“处所”。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处所”进行着学术研究。显然,对于这样一种处所,首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奠基。用什么奠基?怎样奠基?靠政治家的演说主张,靠科学家的技术发明,还是靠商人的经营管理,都不是,而是靠文人的学术研究。音乐美学就是这样一种人文学术,因此,我们是从音乐学术的角度来为心灵性的文化中国这个处所奠基。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学术研究的大前提。

但由于这个处所一方面承续着传统的一些因素;一方面又承续着近代以来诸多学者对传统文化-学术的批判所形成的历史境遇,以及他们对西方文化与学术的解释性、选择性引入所业已造就的传统(这就是以现代白话文为基础形成起来的过渡性质的文化范式);还有当代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浪潮,以及由此激起的浮躁不安的市侩心态对学术研究的强大影响,这些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没有岛屿与陆地的澎湃的海洋,因此,我们的学术本身也是未确定的,同样存在一个奠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研究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来考察,以达到为中国的音乐美学奠基的目的。

首先,在文化中国这个处所里,实际存在着两种美学,一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另一种是中国的音乐美学(不管海德格尔如何诘难,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处所的历史事实了),这就是说,在我们的认识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存在着两种艺术旨趣全然不同的音乐美学。那么,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联系地分别来研究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美学呢?问题就出在这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离开中国的问题意识去独立的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或按西方学者的路子研究西方的学问;也不可能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来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这首先是由我们的任务决定的:我们当下的任务就是要在反思的层次上与我们传统的文化建立起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方面不仅仅是要借助我们的理性,将它作为一个知识对象,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上认识它;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在一种自我文化延续的同一性关系中继承之(无庸讳言,经过“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异在的文化,古代汉语对于我们,就像英语对于我们的关系一样,例如,大学里晋升专业职称,或者是考英语等西语,或者是考古代汉语,必择其一;至于作为传统文化的内容的东西,早已是肝胆楚越了)。就后一方面来说,传统文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供我们观看的客体,而就是作为文化的我们的血肉之躯。为了实现这种反思性的继承,就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作为保证,使我们能将中国古代文人对音乐的思考从传统的非形式化状态抽绎出来给予一种能够反映现代中国人存在状况的规范化形式,因此,这个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一种能够反映思维的主体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当下,这个理性的形式就正是西方的那个音乐美学。这意味着,这个任务本身内含着一种规定性,即必须有一个理性的形式作为范畴,否则,传统文化之于我们仍将不可思议。因此,在我们的意识里面,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开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领悟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对于我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在我们面前就有两个对象,即西方的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怎样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呢?确切地说,这二者在一种什么样的规定性中与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学者发生关系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问题。

这就引出第二个任务,并且成为完成第一个任务的前提,即深入而透彻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我这里所说的西方音乐美学并不是指作为原理或概论的西方音乐美学,而是首先作为历史的西方音乐美学。在此,我强调致力于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而不是西方音乐美学原理的研究,那是因为,对西方音乐美学学科规范的把握必须从其问题的历史中获得(实际上,西方音乐美学史所包含的是西方历史上不断产生的各个学者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这是说美学史实际上是由美学的理论组成的,离开了对历史的研究也就无从研究什么音乐美学理论,因为,所谓音乐美学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音乐实践以及问题的演变而产生的);只有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能获得一种眼光:从比较的思维立场把握中国古代乐论的问题及其历史。不深入了解西方音乐美学的问题史,同样也不会把握中国的音乐美学的问题史。从此,我们可以引出两个规训:第一个是,学科的规范离开了问题史是空洞的,没有学科规范的问题史则是混乱的。第二个是,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我们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将是盲目的,离开中国音乐美学问题意识的音乐美学将是无意义的。因此,通过以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意识来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就不能仅仅流于对材料的搜集、说明和介绍,而是要在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个他者中发现或揭示那能够映现我们这些非西方学者本己的文化意识、学术历史以及任务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地产生,以至于它在本质上隶属于中国,而不属于西方,尽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西方音乐美学史。这样在中学与西学之间必然构成了一种双向性,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这种互文本性历史研究,既使得我们当下的学术不同于我们古代的学术,又把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区别开来(尽管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故,这个在中西学之间形成起来的互文本性就将成为一个真实的基础,使我们现代学术以及文化走向独立和成熟,也只有在这个由我们自己依据我们的历史境遇建立起来的、并反映这个历史境遇的本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束一个多世纪以来发生在我们的心灵及文化层次上的漂泊和流浪。

显然,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和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是同一个任务的两个必然组成部分,研究一个必须研究另一个:知其一者,一无所知,亦一无所成。企图将两者分割开来是不完整的,因为背离了中国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文化与学术的历史必然性,即比较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这是中国学者的天命。

其次,既然我们提出首先必须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史,并由此能获得一种眼光来研究中国古代的乐论并形成中国现代的音乐美学,那么,接下来怎样研究就成为一个绕不过的问题。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再次面对西方,与西学对话,回答西方学者的挑战。美学上的这个挑战,严厉者莫过于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美学诘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关于东方学者研究美学的那段话。因此,我们必须回答,所谓“源于欧洲哲学中的美学”对于“东方思想”是否格格不入。

海德格尔的这个诘难虽然从西方的立场看旨在否定东方研究Aesthetics的可能性,但从东方而言,从知识学的立场、以学科化的方式来研究中国关于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却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进程,而恰好代表这种学科化思维方式的是西方学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的文化归属这种性质,它必须要进入到西方世界在现代因其经济扩张延伸开来的、对他国的文化侵入所引起的中国这个非西方国家的现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把握,才能获得一种恰当的把握。这就是说,海德格尔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单从美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及其文化归属的特性来看;另一个是从西方的现代化所引动的全球现代化运动的一体化进程来看。如果从后者出发,作为西方文明中的美学,就会脱离它对西方文明的那种专属性质,与受影响的文化国家、并因其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对现代化路向的选择而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那些非西方国家将要按照一种异于其传统的文化形式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即学术范式,并且这个新的学术范式对这个文化国家而言不是别的,就正是其在渊源有自的历史长河中某个阶段的标记,以把自己的历史划分不同的阶段,这就像佛教对于中国学术及其文化的关系一样。所以,面对这个诘难,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使用了美学(Aesthetics)这个名称,而在于我们怎样进行美学研究。显然,海德格尔仅仅从前一个方面看问题,即仅仅从美学对于西学的从属关系,而没有从西方文化对世界的关系。但是,这并非说海德格尔的诘难没有意义,相反,意义重大,这就是,它是一种警示,警示我们不要把别人的东西误作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不要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这意味着我们研究西方音乐美学不能简单地将其具体的学科的概念、问题及其理论运用到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上来,否则将是格格不入;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其学科化的思维方式,以之来研究中国的类似理论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即东方的AestheticsofMusic。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其学科形式从其具体的理论中分离出来,在中国音乐这个对象上建立我们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我把这样取法西学叫做: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从学术的历史来看,怎样学习并研究西方,自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现代学术研究领域挥之不去的基础问题,它就是中西体用关系。实际上,体用关系因不同的角度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按照上述主张,被借来制造中国钥匙的方法即学科化思维方式作为手段相对于中国音乐这个对象,或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是“用”,而中国音乐及乐论就是“体”。反过来说,当中国古代乐论以西方学科化思维方式建立起现代的作为知识学的“音乐美学”之后,它就不再是“用”,而成了“体”,因为我们学术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规范我们思维的东西不再是传统的,而是现代的,即西方的学科化思维方式。当乐论被音乐美学取代后,就不仅仅是名称的区别,而是理论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概念思维方式的区别。所以名称并无关宏旨,重要的是实质。

方法论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就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一对概念包含的方法论原则源自西学。“自上而下”是指哲学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意谓心理学的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在这里我们主要指哲学的研究和艺术学的研究。前者研究着重思辨性,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概念到事实,从普遍到特殊;而后者着重经验性,强调从个别到一般,从事实到概念,从特殊到普遍,确切地说着重从音乐的材料和技术的可能性来探讨音乐的美学问题。自上而下的研究往往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概念考察,在西方和中国古代大多是大哲学家们从满足其体系的内在要求的所为,其学说在体系的一贯性上能体现出见解的深刻和思想的深邃,例如,柏拉图、黑格尔、叔本华、老子、庄子等。而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则往往是一种美丽的陷井,弄得我们胡言乱语而不自知。这里,我并非反对作“自上而下”的研究,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谨慎为之。

讨论这一对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上而下的研究,即哲学的美学往往与具体的艺术发展并不对应。如果我们仅仅延续哲学美学的话语去研究西方的音乐艺术,就会掩盖许多重要的差别,使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环节及其意义以作为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参照。例如,当康德极其精炼地说,“如果为了鉴别某物美与不美,我们不是借助理解力将其表象联系于客体以求知(cognition),而是凭借想象力联系于主体及其和不。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aesthetical)。[2]”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之间的区别,显明了美的主观性质(情感)和非认知性质时,而古典主义音乐正处在它的兴盛时期,其抽象性和严格的技术性恰恰要求一种客观的态度,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充分予以鉴赏(因而在音乐艺术中,出现了非常鲜明和严格的划分,这就是内行与外行两种人的区别,以至于黑格尔在讨论音乐美学问题时也不得不首先声明,对自己由于不熟悉音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预先作道歉[3])。这一点由后来作为音乐批评家的汉斯立克点破,他看到了音乐美的特殊性,强调必须从音乐艺术的材料和技术来看待音乐的美,坚决反对将个体主观情感体验作为音乐美的依据,认为情感不能作为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也就是说,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将表象联系客体以求知(谛听音乐的形式),然后求美,情感激动只有从这种美中产生出来,在汉斯立克看来才不至于是病态的;这就是他所谓观照或幻想力的思索。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汉斯立克坚决反对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强调应该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引出适合它的方法。因此,评价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如果我们不是将他的思考与西方哲学美学的传统及其历史联系起来考察,就会难以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这就提醒我们,不管是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我们既不能脱离具体的艺术史研究美学,也不能无视一般美学史研究具体的艺术。同时也表明,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一种美学来解释它。第二个例子关涉中世纪音乐美学的研究。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第一,西方艺术音乐起源中世纪;第二,在中世纪,音乐是为宗教服务的工具。我们一般也都从这个思想史的角度把握中世纪的音乐美学体系,也就是说,我们都是从“自上而下”的立场看待中世纪美学。但是,如果我们,尤其作为非西方学者,站在中国问题意识的角度从“自下而上”的观点来观照其音乐艺术以及所蕴涵的美学,就会发现,西方音乐艺术中区别于中国“意向性客观化”美学意识的“对象性客观化”正开始于中世纪的奥尔伽农。在单声音乐形态,音乐纯然被歌词所控制,当奥尔伽农产生后,控制音乐及其进行的就不再是歌词一个因素,多了一个,这就是“乐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关系;这里的协和不再是古希腊传统的横向的先后关系,而是纵向的同时性关系,同时,它不再依赖数-理性的方法来研究,而是从听觉来判定协和与不协和。这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艺术音乐的“技术性”问题凸现出来。这个技术问题,中世纪的作曲家和理论家们皆在感性的审美关系上来运思,它就必然逐渐摆脱了古代的音乐美学研究的范式,即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思维,从听觉的感官反应及其效果来评价和确定协和与不协和音程,这意味着音程的协和与不协和反映的是听觉的规律,而不是数学的规律。那么,协和作为一种效果就具备两种含义,即技术性和审美性。这也表明它的美学性质是通过其技术规则来反映的,皆源自听觉与声音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亦形成一种特定的美感,我称之为“技术性美感”,以区别于中国的“意向性美感”),西方的艺术音乐正是开始于这样一种对象性客观化原理。另外,音乐原来那种被决定的地位,现在因为它找到了自己的基础,开始有了独立性,并且随着声部的增加,乐音之间的关系便越显复杂,它必然会引出一系列的技术规则;随着这些技术规则的增多,音乐的独立性亦日渐突出。因此,歌词与音乐之间遂滋生出一种紧张关系:原来由歌词决定音乐的那种情况,现在由于处理乐音技术的出现及其独立性的趋向,乐音的规则也开始要求支配音乐进行的权力,这样一来,音乐势必要摆脱歌词的制约,独立地向着感官审美的方向发展。因此,当我们说,西方艺术音乐缘起于中世纪宗教音乐时,这种普泛的说法实际上掩盖着一种东西,因为,它仅仅从音乐的技术形态只说出了西方音乐形式上的先后关系,但,是什么原因使之产生出这种关系,让我们说出那个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象性客观化”审美意识,它是一个深藏于西方音乐史背后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是按照西方人研究西方音乐的思路无法揭示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从中国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即从西方的一般美学和一般音乐史所不可能运思的地方下手,才可能通透西方音乐及其美学,与此同时,也通透了我们自己的音乐及其美学。这就表明,从我们中国学者的“处所”作考察,我们的研究就会走出一种新的路子:一种不同于西方范式的“西学”,就像西方人的“汉学”一样。因此,作为研究而言,我们不能走西方人研究他们自己学术的路子,否则我们只能重复别人的话,——这样地拾人牙慧,只能是废话。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反映出我们这个独特的“处所”的历史-文化演变轨迹,从我们现代人的存在的本质对学术的要求获得其不竭的生命力,我们的研究工作才会映现出与身俱来的真实性,不至流于虚妄;我们的存在亦不至于如浮萍,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我所谓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不认识这个前提,我们的研究就会是盲目的。把握住这个前提,我们的学术研究就会开出一个光明的天地。

[1]海德格尔.从一次关于语言的对话而来[A].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C]下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006.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6

关键词: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视觉动力

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被认为是现代两个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美学流派之一。虽然在阿恩海姆以前,格式塔心理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把格式塔心理学的许多基本原理运用于艺术研究,但使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大放异彩的却是阿恩海姆,他被公认为是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无论从中国,还是国外来看,可以说阿恩海姆对视知觉形式的研究,已经成了美学和艺术理论的重要资源。

一、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介绍、评述,主要是把他当作格式塔心理学的形式理论在艺术领域的阐释者来对待的,而没有注意到其美学思想已经将视觉完形形式理论“动力化”了,因此,对其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国内的一般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研究大都建立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和《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1969)这两部著作上。在对《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理解上,大多数学者主要关注视知觉的“完形”倾向,而没有对视知觉形式动力进行深入的研究。一般对《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这部著作也只是关注视觉与思维的问题,而没有从视知觉形式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意义这个角度来审视。尽管国内有的学者对阿恩海姆“张力”理论给予了充分关注,但没有发现他在1974年再版的《艺术与视知觉》中已用“动力”代替了“张力”的核心概念的情况。因此,国内学者一般在论述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时,大都谈的是他的“张力论”,而不是“动力论”。

美国天普大学教授IanVerstegen在“Arnheim,GestaltandArt”一书中,对知觉动力理论在绘画、哑剧、音乐以及诗歌等艺术门类中的具体体现进行了探讨,但没有从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这个角度对阿恩海姆艺术理论进行研究。

二、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

阿恩海姆在7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几乎一直在从事把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艺术领域这项工作。他使格式塔学派这门新兴的心理学在艺术领域的阐释变得完善和丰富起来。

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他的研究重心也发生过改变,主要呈现为三个阶段。简单地说,第一阶段是从柏林大学到《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出版,他的研究重心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之间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此间,“力”已经作为核心概念进入其中,他已经清楚地认为每一个视知觉形式都是一个“力”的式样,但他更多地是在分析式样中的“力”。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一书中。第二阶段是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出版后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段,他把研究重心放在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本质上,着重探讨了视知觉具有思维的性质,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1969年出版的《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一书就是这种思想的集中反映。在这本书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作用,“力”或“动力”在视觉思维中的创造和内在机制。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他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和著作中,主要有《形状的动力》(论文,1966)、《建筑形式的视觉动力》(1977)、修订版的《艺术与视知觉》(1974)以及《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1982/1988)等。

三、“力”的理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地位

尽管阿恩海姆美学理论研究重心有上述的转变,但这三个主要阶段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即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因为在阿恩海姆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之上的,而知觉又存在着“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式样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力”的概念构成了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基石。

阿恩海姆在著作中主要使用过四种“力”的概念,即“forces”、“tensions”、“dynamics”和“power”。“forces”是“力”,指的是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1]。“tensions”是“张力”,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有强度但没有方向。“dynamics”是“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directedtension),它的载体是矢量(vectors)[2]。“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3]而“power”的意思是“力量”,主要是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他在《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这部著作题目中的“力量”用的就是“power”。虽然“力”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但在其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力”的概念却有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一阶段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阿恩海姆在他的成名作——《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有这样一段富有深意的表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住: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正如一个活的有机体不可以用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法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4]由此看来,“力”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从此段文本中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

第二,只有在是“力的式样”的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阿恩海姆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开始构建他的艺术理论大厦的。阿恩海姆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主要把视知觉形式揭示为“力”的式样。同时,它们又都具有“完形”性质。从而为他的美学思想大厦奠定了基础。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二阶段侧重于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性质,也即着重探讨是否存在知觉层面上的思维问题。因此,视知觉中的“力”的作用和功能,也就更多地与视知觉层面的思维关联在了一起。在阿恩海姆看来,视觉思维其实是一种直觉认识。在这部著作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视知觉形式动力就是一种思维活动,从而论述了视觉具有思维功能并描述了视觉思维机制。同时,《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的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完形倾向,在《视觉思维》一书中越来越多地被凝缩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成了全书探索的理论核心。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三阶段侧重于探讨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体现和表现。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阿恩海姆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在1974年《艺术与视知觉》修订版中,阿恩海姆作了这样的表述:“非常明显,如果对我们所见的东西仅从尺寸大小、形状、波长以及速度来描述,就不会公正地对待我们的所见。形状、颜色以及事件等的动力属性已经被证明是一切视觉经验不可分离的方面。如果承认这样的动力是直接及普遍地存在,我们不仅可以把自然物体及人工制品描述得更为完善,而且我们也明确地得到了通向探询‘表现’之路。”[5]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三个阶段在揭示视知觉完形形式的建构过程中,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因此可以说,“力”的理论构成了阿恩海姆完形形式理论的基石。而且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他越来越强化了“力”在视知觉完形形式建构中的作用,并使视知觉完形过程“动力化”了。也就是说,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由此看来,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更多地将格式塔发展为一种动力建构机制。

四、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核心概念的转变

阿恩海姆在195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他主要使用的是“forces”(“力”)和“tension”(“张力”),并给予了“张力”以核心地位。系统地阐述了形状、色彩、位置、空间和光线等知觉范畴中所包含的种种能够创造张力的性质,并以“张力”为主题作为书中重要一章。可见,他把“张力”放在了理论核心位置上。而在1974版《艺术与视知觉》中,却把第9章的标题“张力”换成了“动力”,而且“dynamic(动态的、动力的)”以及“dynamics(动力)”在书中俯拾皆是。“张力”的理论核心位置让给了“动力”。

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说:“我个人认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动觉感觉。换言之,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6]以及,“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直觉的观照能力或是通过清晰的分析步骤去理解一件艺术品,就必须首先分析那种将作品的主题建立起来、并指出作品存在的理由的紧张力式样。”[7]

在1974年版本中,他却是这样说的:“视觉经验是动力(dynamic),这个主题将贯穿于整部书中。人和动物所感知的不只是物体的排列、颜色、形状、运动或大小,而首先可能是具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8]而且,阿恩海姆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9]。

从上面两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认为“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而在1974年版本中,强调的是视知觉首先经验的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是,阿恩海姆在197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因此可以得出,“动力”已取代“张力”成了他“力”的理论的核心概念。

五、核心概念的转变原因及其深远意义

阿恩海姆后来为什么用“动力”取代了“张力”核心概念呢?为什么阿恩海姆这么强调“动力”呢?因为“动力”具有深刻意义,它关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

关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条件,苏珊·朗格有过精彩论述:“总之,要想使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的形式,它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换言之,它那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10]

我们可以用苏珊·朗格在这里所陈述的思想,来揭示阿恩海姆之所以强调“动力”的重要意义。在阿恩海姆看来,苏珊·朗格上述四个关于形式成为生命形式的条件都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也就是说,阿恩海姆强调视知觉形式形成中的“动力”,实际上是想确立一种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以便艺术的“有意味的形式”能够在(视)知觉内部来完成或生成。“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知觉力的活动来确定的。”[11]“在一件艺术品中,不仅需要包含着极其丰富多彩的动力关系,而且这样一些关系还能在静止和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平衡。这种特殊的平衡,早先曾被人们作为一幅画的内容或主题看待,而我却认为,只有意识到这些视觉力的式样是如何反映内容的,才有助于评价一幅绘画的卓越艺术性。”[12]可见,只有“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或活动,即动力,才能使视觉艺术成为生命形式,艺术形式也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我们一般都把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把握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完形理论”,把视知觉完形形式的生成归于视知觉的完形倾向之下。但是,我们综观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整个历程以及对其理论核心概念转变的分析可以看出,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那么也就意味着“动力”是“完形”的动力机制,视知觉形式动力的本质就是“完形力”或“格式塔力”。

很显然,阿恩海姆并没有因为强调“力”或“动力”而放弃“完形”、“完形倾向”等概念。实际上,在阿恩海姆的文本中,“动力”和“完形”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里交互阐释的意味。说“动力”,其实是指“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说“完形”则是在说此“动力”所成就的形式。也就是说,“视知觉形式动力”一方面是视知觉形式生成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又体现其达成的形式,即“力的式样”。同时,在视知觉形式动力作用下,意义、表现等在形式创造中所必须具备的东西也都得以产生。由此看来,学界通常认为阿恩海姆建构其美学理论的基石是视知觉“完形倾向”的理解,应该作一个偏转,即他的“完形倾向”其实应该是视知觉形式动力,从而使我们对之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

参考文献:

[1][2]RudolfArnheim:ThePowerofTheCenter:AStudyofCompositionintheVisionArts(TheNewVersion),Berkeleyand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229,226.

[3][5][8][9][11][12]RudolfArnheim:ArtandVisualPerception(TheNewVersion),Berkeley&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4,416,444,11,416,16,41。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7

日本著名美学家今道友信曾说:“所谓方法就是逻辑程序的体系,没有它就不会有对学问的探讨。”[2]在美学研究方面,宗白华是十分重视方法的运用,他虽然没有很系统地阐述自己关于美学研究方法的理论,但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等文章中都谈到了美学研究的方法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中国美学。

在美学研究界,宗白华既是比较方法的实践者,又是比较方法的倡导者。他多次提出要在比较中总结中国美学的特色、规律,发现其与西方美学的不同之处。在1961年的一个戏曲座谈会上,宗白华提出:“美学研究应该结合艺术进行,对各种艺术现象,应作比较研究。”[3]二十几年后,宗白华在《寄语》中再次指出:“研究中国美学不能只谈诗文,要把眼光放宽些,放远些,注意到音乐、建筑、舞蹈等等,探索它们是否有共同的趋向、特点,从中总结出中国自己民族艺术的共同规律来。”[4]可见,对各种艺术现象作比较研究,是宗白华一贯的主张。

宗白华的这一观点,是基于对中国各艺术门类、中国艺术发展史的特点全面、深刻了解的基础之上。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宗白华谈到了中国美学史的特点。在宗白华看来,中国的绘画、戏剧、音乐、书法、建筑等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水乳交融的天然联系,又有着各自的独特性,中国美学史、艺术史就是一部各艺术门类相互影响交流的互动发展史。

同时,宗白华的美学研究方法论体现出一种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意识。他指出,艺术与哲学、技术等也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中国美学的研究,不能局限于艺术领域之中,要与哲学、技术等联系起来,结合哲学、文学等批评著作进行比较研究,这样,既可清晰地认识到它们各自的特性,又能发现它们相同或相通之处,这对把握中国艺术特性和发展规律无

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宗白华的这些认识是他研究美学的经验之谈。在跨学科的美学研究中,宗白华起步较早,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写了许多这方面的文章,如:《美学与艺术略谈》《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哲学与艺术——希腊哲学家的艺术理论》《近代技术底精神价值》[5]《技术与艺术——在复旦大学文史地学会演讲》[6]等等。从这些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宗白华在美学研究中有着强烈的跨学科的比较意识,加之在音乐、美术、绘画、数学、建筑、诗歌、雕塑等方面的深厚修养,所以才在美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宗白华的美学研究方法论不但体现出跨学科的文化意识,而且也具有跨文化的意识。宗白华多次强调,研究中国美学,要与西方美学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发现中西美学的联系和区别,但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中国美学,要在中西美学的比较研究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1980年12月,宗白华在高校美学教师进修班上,作了《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的讲话,提出的第一点意见就是“要从比较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宗白华认为:“中国美学有悠久的历史,材料丰富,成就很高,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同时也要了解西方的美学。要在比较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7]在《寄语》中言:“研究中国美学,还要把中国的美学理论与欧洲、与印度的美学理论相比较,从比较中可以见出中国美学的特殊性。”[8]又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进一步指出“在美学研究中,一方面要开发中国美学的特质,另一方面也要同西方美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9]此外,在《漫话中国美学》中,也提出要研究西方哲学、美学,找出中外美学思想之不同特点的看法。

美学研究既要有比较的意识,又要有进行比较的基础条件,这也是中西比较研究能否有真正突破的一个关键。为此,宗白华指出:“无论搞中国的还是搞西方文化的研究,都要认真学习外语,这是日后从事深入研究的舟楫。”[10]

宗白华提出对中外美学进行比较研究,是从中西方艺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中西方文化发展历程中,存在着相互交流,彼此影响的事实,这决定了它们有同而不同的质素在内。宗白华曾言:“中国的艺术,如人体画方面,受到希腊艺术间接的影响,那是通过丝绸之路从印度、波斯等国传进来的。中国的石刻,也受到印度的影响。但中国有自己的特点。中国重线条,古代画就用线条来勾画人物。在石刻中也如此,汉石刻,注意线条传神,不像希腊那样立体化。西洋的透视学在明代就传入中国,但在中国并不受重视,甚至受抵制。中国的画同书法、诗结合得尤为密切。中国的毛笔灵巧得很。这个工具,对于中国艺术与美学思想的发展来说,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这是中国所特有的。研究中国美学就不能不注意它和外国美学的区别。”[11]

其次,宗白华的这一主张也是总结自己的研究经验和中国美学研究实际的结果。宗白华曾说:“我留学前也写过一些有关中国美学的文章,但浮浅得很。后来学习了研究了西方哲学和美学,回过头来再搞中国的东西,似乎进展就快一点了。”[12]宗白华于1919年至1920年在德国留学,学习美学、哲学、历史,这种双重文化学术背景促成了宗白华跨文化的视野和比较的意识,也决定了他在研究中西方美学时,采用科学的比较研究方法。在中国美学研究界,宗白华是较早地运用比较方法研究中西美学的人,在这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早在30年代,宗白华就写了《中西画法所表现的空间意识》和《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60年代,写了《中西戏剧比较及其它》《形上学——中西哲学之比较》等,这些文章对中西方的绘画、戏剧、哲学等进行了比较研究,其研究方法、视野及成果至今为学者们所称道。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学术界在中外美学思想的比较研究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远远不够,所以,宗白华提出“这方面的研究还要深入做下去”[13]。从自己的研究实践以及中国美学研究的实际情况中,宗白华认识到比较对中国美学研究的重要性,所以大力提倡这种方法。宗白华重视中外美学的比较研究,这种理路体现出一种跨文化的学术视野,亦反映出其比较开放的学术研究思想,这对认识中国美学的特色,深入中国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宗白华不仅重视将古代各种文艺理论结合起来研究,而且亦大力提倡将这些理论的研究与主体对艺术品的审美实践结合起来,与出土实物进行比对,理论修养和感性认识相结合。这是宗白华美学研究方法论的又一重要特点。

研究美学史的人,往往习惯于钻到历史资料堆里寻绎观点、理论,忽视对出土实物的研究,理论很丰富,但较少有感性的认识。宗白华提出:“美学研究不能脱离艺术,不能脱离

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不能脱离‘看’和‘听’。”[14]看来,研究美学,有理论武装之外,还要有感性认识,要在欣赏中领悟美的内蕴,在看和听的过程中体味美的意境。

研究中国美学史,不但要掌握古代丰富的美学史料、理论,而且要与流传下来的工艺美术品等实物结合起来,要时时关注考古动态,研究出土文物。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宗白华说:“仅仅限于文字,我们对于这些古代思想家的美学思想往往了解得不具体、不深刻,我们应该结合古代的工艺品、美术品来研究。例如,结合汉代壁画和古代建筑来理解汉朝人的赋,结合发掘出来的编钟来理解古代的乐律,结合楚墓中极其艳丽的图案来理解《楚辞》的美,等等。”[15]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也谈到这一点:“搞美学的尤其要重视实物研究,要有感性认识为基础。研究中国美学史如果同文物考古结合起来,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研究美学史离不开历史资料,尤其不能缺少考古发现。”[16]

宗白华阐述了这种结合的意义和必要性。他说:“大量的出土文物器具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新鲜的古代艺术形象,可以同原有的古代文献资料互相印证,启发或加深我们对原有文献资料的认识。”“这种结合研究之所以是必要的,一方面是因为古代劳动人民创造工艺品时不单表现了高度技巧,而且表现了他们的艺术构思和美的理想(表现了工匠自己的美学思想)。像马克思所说,他们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另方面是因为古代哲学家的思想,无论在表面上看来是多么虚幻(如庄子),但严格讲起来都是对当时现实社会、对当时的实际的工艺品、美术品的批评。因此脱离当时的工艺美术的实际材料,就很难透彻理解他们的真实思想。”[17]

从宗白华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通过对出土文物的研究,可以认识当时工艺技术的发展水平。因此,对出土的工艺品,可以从技术的层面去考察,以此了解古代工匠的技艺。第二,从艺术品可直观古代人民的艺术构思,体察他们的审美意识和世界观。第三,更具体、透彻地了解古代哲学家、思想家等人的美学思想。众所周知,中国的文艺批评以感悟式为主,批评术语往往难以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准确理解批评者的思想,如果在理论研究基础上,证之以实物,增强感性认识,将史料和实物相印证,不但对古代批评术语的现代阐释有益,而且对古代审美思想的理解有很大帮助,可以深化我们的理论研究。我们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研究中国美感的特点、发展规律,发现中国美学的特点、美学发展史的规律。而将理论与实物结合起来研究,对达到这一研究目的是有推动作用的。此外,通过工艺美术品这些实物可以研究当时的社会文化。古代的铜器、玉器、瓷器、漆器等都体现着中国人对美的感受,而且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生活的多方面。在《艺术与中国社会》中,宗白华说,铜器、玉器“艺术上的形体之美,式样之美,花纹之美,色泽之美,铭文之美,集合了画家书家雕塑家的设计与模型,由冶铸家的技巧,而终于在圆满的器形上,表出民族的宇宙意识(天地境界),生命情调,以至政治的权威,社会的亲和力。”[18]很显然,这是从文化的角度来谈美学研究。在宗白华看来,工艺美术品反映了社会文化百态,表现了方方面面的东西,包含着深厚的文化、美学意蕴,从这些实物不但可以研究古代人民的审美意识,研究画家、哲人等的美学思想和理想,还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生活、礼仪制度、民族意识、生命情调、政治权威、社会亲和力等多方面的情况。宗白华以物观人、观社会,体现出他浓厚的文化研究的意识。

宗白华不仅重视史料与实物的结合,而且还主张从表演艺术、艺人的艺术思想中,考察中国美学思想的特点。他说,研究中国美学史,“应当多多研究中国戏剧。……研究中国美学史的人应当打破过去的一些成见,而从中国极为丰富的艺术成就和艺人的艺术思想里,去考察中国美学思想的特点。这不仅是为了理解我们自己的文学艺术遗产,同时也将对世界的美学探讨作出贡献。”[19]“研究戏曲只看书,单从理论出发不行,必须从艺术上,生活上一代代传下来才行,中间断了线就很麻烦。”[20]宗白华先生的这些意见,对美学研究的确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是一种“行为”的艺术,它积淀着中国深厚的文化意蕴,体现了中国人的美学理想。而艺人、戏剧表演家,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亦有不少独特的美学观点,他们对戏剧美学的体验是那些满足于书本的美学理论研究者无法企及的。所以,要总结中国美学的特点,总结中国艺术发展规律,不研究戏剧,不研究艺人的思想,那是不全面的,有缺憾的美学研究。

此外,宗白华提出“搞美学的人应打开眼界,多看看,对各种流派不要轻易地下结论。”“搞艺术批评的人要尽量宽容些。搞美学研究,也需要从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要让作品

在社会上多经一些人看看。这对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发展是会有好处的。”“中国美学的发展,也只有‘百家争鸣’,大家用认真的科学的态度对待问题,联系实际,好好讨论、研究,才

可望取得更大的成果。”[21]这些意见,对美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某种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在根本上是对一种研究视点的确立,而这种确立又是一种美学观的反映。”[22]那么,方法论也应是一种研究视野、思维方式、美学观等反映。从我们对宗白华这些观点的分析,可以看出,宗白华是以总体性与综合性的眼光来审视美学研究的,这是对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的认同,实质上也是一种文化视野的体现。

美学研究离不开艺术,而艺术是艺术家对世界感受的体现,这牵涉到人与世界,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哲学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人与自然、人道与天道的关系。在这种意义上,美学研究必然与哲学发生关系。而中国哲学在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基本是“天人合一”,物我浑融的观点,体现出中国哲学的整体认知模式。这种思维方式,对中国文学、艺术及学术研究等都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古代诗书画互参互证的学术传统,即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反映。现在,学术研究提倡文化的视野,提出跨学科的整合研究,这显然是对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的继承与发展。宗白华主张将文艺批评与哲学、文学、各种工艺美术品等实物以及艺人等联系起来研究美学,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认同,也体现出开阔的研究视野。这些观点,对现代美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可以说,在传统美学研究与现代美学研究中,宗白华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宗白华的这些主张,体现出美学研究方法多元化的特点。他提倡将各艺术门类、中外美学进行比较研究,从实质上讲就是一种跨学科、跨文化、跨国度、跨历史的研究理路。把理论的研究与主体对艺术品的审美实践结合起来,将历史文献资料与出土实物相比对,重视戏剧,研究艺术家美学思想等等这些研究方法,也体现出宗白华主张从多个角度来研究美学的意识。这是一种科学的方法论意识,是其在美学研究方法论上的自觉,也是他建构科学、合理的美学研究方法论的体现。

宗白华美学研究方法论与其研究实践是相辅相成的,他在美学研究方面的许多成果至今仍为人们所推崇,这也证明了他关于美学研究方法理论及其实践的正确性。“由于文艺学与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与复杂,方法问题显得格外重要。”[23]宗白华关于美学研究的方法论以及他的研究方法,对现代美学研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范式作用,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注 释:

[1]杨存昌:《论美学研究的方法》,《枣庄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第57页。

[2]今道友信:《美学方法叙说》,《美学文艺学方法论续集》,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377页。

[3]宗白华:《中西戏剧比较及其他》,《中国美学史论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98页。

[4][8][12][14][20]宗白华:《寄语》,《艺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78、379、379、378、378页。

[5][6]参见邹士方:《宗白华评传》,香港新闻出版社1989年,第205、208页。

[7][10][11][13][21]宗白华:《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中国美学史论集》,第1、8、2、2、5~6页。

[9][16]宗白华:《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国美学史论集》,第7、7页。

[15][17]宗白华:《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3、32和33~34页。

[18]宗白华:《艺术与中国社会》,《艺境》,第206~207页。

[19]宗白华:《漫话中国美学》,《中国美学史论集》,第11页。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8

关键词:视觉艺术风格视觉艺术形式心理形式视觉范式

一、视觉艺术风格与视觉艺术形式的涵义

“视觉艺术风格”与“视觉艺术形式”是视觉艺术的两个基本概念。在深入研究视觉艺术的形成和转换的基本原因之前,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的涵义有一个了解。

“视觉艺术形式”涵义源于哲学“形式”概念。形式(form)是一事物的构成和组织方式,也是事物的结构和关系。西方哲学史上和艺术史上对于“形式”的经典划分最早是由柏拉图做出的,柏拉图将形式分为内形式和外形式两种:内形式即理式、共相,而外形式则是内形式所对应的外界,即殊相、现实。视觉形式是指目之所见的形式,即外形式,也就是可见、可感的形式。从构成因素上讲,视觉形式是一系列由点、线和色彩、肌理、笔触等构成的空间关系。视觉形式的对于视觉艺术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视觉形式,视觉艺术可以作为直观的表象呈现在人们面前。

与视觉艺术形式相比,“视觉艺术风格”一词更倾向于气质性和精神性的表现。视觉艺术的“风格”(style),是视觉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来具有独特性的精神面貌。风格不同于一般的艺术特色或制作个性,它是通过艺术品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更为内在和深刻的、从而也更为本质地反映出特定时代或民族的艺术家的个人思想观念、审美理想、精神实质等内在特性的外部印记。风格的形成是时代、民族或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上摆脱了各种模式化教条的束缚,从而形式具有特定个性和较为成熟稳固的创作倾向的反映,它是艺术家或艺术创作趋于或达到成熟的基本标志。[1](P228-229)而从艺术创作本体上讲,艺术风格的形成实际上表现了一种人与世界的存在关系,风格的变化也预示着人与世界存在关系的变化,意味着人类一种感觉领域的消退和另一种感觉领域的打开。艺术风格在与世界的构成关系中一般展现为抽象的个人风格、民族风格和时代风格,这种抽象风格通过视觉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各种工艺品等艺术风格而得以具体化。

比较而言,视觉艺术形式是实体性的、实证性的存在,是视觉艺术展现的整体的结构,它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视觉艺术风格则是视觉艺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集中体现,是视觉艺术形式的整体结构之上表露的情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前者是形而下的、单一的,是物质基础;后者是形而上的、相当于上层建筑,具有更多的文化内涵,往往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精神的体现;后者通过前者而表现出来。如在诗词中,格律声色,指的是形式,我们看得见、讲得出;而它的神理气味,则是风格,需要我们用心去细细品味。

维奥赖特·勒·迪克在谈到风格与形式的关系时认为,风格的逻辑内聚力“就是像古典的先辈们一样透过现象看到真实的和自然的原理”,这些伟大的风格就像是一个庞大的演绎体系,其中的每一种形式都来源于建筑师所采用的中心原理。从这一意义来说,风格“是一种自发的形式的扩散”,“一旦某一群艺术家和手工艺人完全受到了这种逻辑原理的影响——各种形式都是人们通过这些逻辑原理从物品的效用中推导出来的——这种风格就会在所有手工制造物,从最普通的罐子到最高级的纪念碑中表现出来。”[2](p339)

但是,在艺术哲学或艺术史的某些著作中,艺术形式和艺术风格一般并不做严格的区分。如李格尔在《风格问题》一书在论述几何风格的形成时,就将风格和形式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他说:“最终线条自身成为一种艺术形式,……结果,直线就变成了三角形、方形、菱形、之字图案等。而曲线则产生了圆形、波状形、螺旋线。这些都是我们在平面几何中熟悉的形状。在艺术史上,它们被统称为几何图案。结果,完全或者主要以采用这些图案为基础的风格被称为几何风格”。[3](p8)如果我们严格按照风格和形式各自的概念来使用的话,李氏这里所说的“几何风格”基本上应该由“几何形式”来代替。同样,德国艺术史家沃尔夫林的《艺术风格学》,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称为一部“视觉形式学”,风格与形式也并未做严格区分。因此可以说,除却对于艺术风格或艺术形式进行一种专门的美学研究,二者基本上可以混同使用。

二、视觉艺术风格和视觉艺术形式转换的原因

艺术史家贡布里希曾指出,对于艺术风格发展变化原因的考察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其一,历时方面;其二,共时方面。历时方面的考察是指对风格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行的研究,包括创作主体所处的时代传统,他们从前人那里学习了什么以及他们对后人有什么样的影响,等等;共时方面的考察则是根据某种艺术特有的手段来对艺术风格传统进行的研究,特别是对某一部落、某一民族或某一历史时期所有艺术活动作为集体精神的表现而进行共时性分析。比较而言,前者是一种外在式的考察,后者是一种内在式的考察;前者与后者在艺术风格形成和转换过程中的相互制约关系如图所示。以下分述之。

(一)视觉艺术风格形成和转换的外在因素

在艺术风格研究的思想史上,法国哲学家丹纳首倡一种艺术形成的外在式研究。在《艺术哲学》中,他明确阐述了艺术风格的形成与“时代”、“环境”及“种族”三因素之间的制约关系。在他看来,“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4](p46)丹纳的这种研究既是对在他之前艺术风格形成原因的总结,同时也为后来的艺术风格发展特征所不断证实。我们看到,由于民族、地域和时代的差异,艺术风格的确呈现不同的面貌特征。如在建筑柱式上,多立克粗犷严肃、科林斯细柔优美;在设计形式上,古典主义重装饰、轻功能,现代主义者则重功能、轻装饰,而包豪斯设计则重表现,突出形式美;如此等等。

实际上,丹纳的这种看法也有其人类学依据。从艺术的起源来说,艺术是人社会实践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人所属的民族、所生存的环境以及所处的时代。因此,每一种艺术的形成与风格特征都是特定民族、环境和时代精神的折射,并深深打上它们的烙印。从艺术的创造来说,艺术品不仅仅是个人的创造,而且还是文化的外显性产物,即艺术品经由个体创造而表征着特定的文化属性。人是符号的动物,人的成长本质上是一个由自然的人变成社会的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定的文化圈(地域或民族)会将自身的文化特性“强加”在个人身上,使个人不仅成为一个社会的存在者,而且成为一个文化存在者。个人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无不打上与群体的其他成员相似的文化烙印。设若这个人恰好是一个艺术家的话,那么他很可能会通过某一艺术形式或风格来对这种群体文化意识加以自觉或不自觉的表现。艺术的文化风格属性由此产生。在原始时代的原始艺术中,这种艺术形式或风格是平面的和二维的,普遍具有对称性、重复性和节奏性等特征。这种形式或风格的呈现,是原始人对外部环境认识的结果。原始人长期处于自然的无秩序环境中,心理上对秩序和安定有着强烈的渴望和追求,因而,“他们自己创造了用几何和立体形状表达的绝对符号。他们对生命感到迷惑和震惊,于是,在无生命中找到避难所,因为生命永远不息的躁动得以消退,一种持续的稳定感产生出来。”[5](p18)到了农业时代,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人类的手工制品和主要工艺艺术品也呈现出多样化的风格特征,具有很强的装饰性:或精雕细刻,或错金镂彩,或镶金嵌银。受农业文化影响,这时期视觉艺术在总体上传达了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植物纹为代表性装饰纹样,工艺品在视觉形式上追求一种与自然物一样的自然形式美。中世纪的艺术与基督教裹缠在一起,因而出现了表现基督崇高精神的哥特式建筑风格。哥特式建筑强调空灵、高耸、纤瘦,重视光线的射入,利用高侧窗层的玻璃窗的美来吸引人们的目光;多彩的光线以一种神秘的光辉充盈着中庭,创造出一个有巨大威力信仰的意象。特别是尖峭的拱券,造成了一种上扬的动感旋律——通过高、直、尖的象征手段体现了宗教弃绝尘寰、接近天国、由物质向非物质上升的观念。德国的科隆教堂、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以及意大利的米兰大教堂等都是其中的代表。这种新的建筑形式有别于过去历史上任何时期的艺术形式,明显地具有时代文化特征。

同样,艺术史家沃尔夫林通过比较哥特式风格和文艺复兴风格,也得出了时代精神对艺术风格的影响强大的结论。他说,“哥特式的举止肌肉僵直、动作刻板;什么都是尖利的,没有一点松弛。也没有一点柔软。在这种最明确的形式之中,处处都表现出一种意志。哥特式的鼻梁是消瘦俊美的,一切笨重的形式,一切宽阔和平静的东西都已消失。人物是细长的,好像踮着脚。与此相反,文艺复兴时期则表现的宽松大方了,形式的每一部分都充满了生气,无论形式是在运动中还是处于静止状态。”[6](p344)

我们还可以从艺术发展史上的其他一些代表性艺术风格,如巴洛克风格、维多利亚风格以及欧洲后来出现的“工艺美术运动”所倡导的新风格中得出同样的结论。十七世纪的巴洛克时期,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封建统治者与资产阶级勾结,疯狂掠夺海外成为巨富,他们在生活上追求豪华奢靡,不再满足肃穆沉静而要求华贵生动。时代特征反映在教堂与宫殿建筑和装饰等艺术形式上,就是他们将建筑、雕刻及绘画融合在一起,在运用直线的同时强调线形滚动变化的造型特点,通过冗繁的装饰达到华美的视觉效果。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由于实行对外扩张,国力强盛,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生活富足,人民对未来充满希望,人们普遍追求艺术上的繁琐装饰,在工艺设计上大量采用中东和伊斯兰的形式语汇,并将其无限制地用于服装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和版面设计上。矫揉造作之风一时颇为盛行。然而,随着工业化在西方各国的纵深发展,人们开始厌弃这种华而不实的设计风格,“工艺美术运动”和“新艺术运动”于是产生,它提倡美术和技术相结合,反对维多利亚艺术的繁冗主张,这就又推进了艺术风格与时代特征的紧密结合。

不单是西方视觉艺术的风格和形式具有明显的时代、社会及民族特征,中国的视觉艺术之风格与形式也同样如此。举例来说,汉代艺术的深厚博大,追求艺术形式的崇高、雄浑造型——这与秦统一后使得汉代经济和文化空前繁荣有关。唐代艺术具有富丽而丰满的风格特征,既与隋代的统一疆域有关——隋的统一为唐代经济繁荣打下了基础;又与唐代社会的开放发达有关——唐代丝绸之路的开通,亚洲各国交往频繁,为唐代艺术吸取大量异域艺术风格形式提供了可能,使唐代艺术容易进入高度成熟的阶段。

当然,由环境、时代、民族等外部因素制约着的艺术形式与风格虽然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但仍然会呈现出一些共性特征。因为“每一种风格不仅凭借一定的形式因素——构架和轮廓的样式等——来确定自己,而且这些因素的每一种当中都表达了某种特定的整体取向,或眼睛的某种精神性倾向”,而且,“被决定者和决定者,它们都包含着一个民族的全部世界观点的基础”[7](p109-110)如果我们单从一个民族或国家的艺术发展情况来看,尽管其处于不同时代,因而艺术风格存在着较大差异,但若将其与其他国家的艺术相比,它们在整体上却有更多的“家族相似性”。如古希腊的艺术风格历经古风时期、古典时期、希腊化时期,各时期的特点有着明显的差别。但是,古希腊艺术风格在整体上表现出强调多样性和基于自然主义数学规律相统一的共同特征。之所以有这种共同性,可能是由于存在着“民族的感觉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形式感与精神的和道德的要素发生着直接关系”之故。[8](p8)

(二)视觉艺术风格形成和转换的内在因素

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艺术思想史和艺术心理学研究的长足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艺术风格形成原因的“种族时代说”解释模式并不能涵盖所有的艺术现象,特别是对于现代艺术中出现的一些新的艺术风格,这种解释模式往往不具有丝毫的阐释效力。由此,人们自然会推想:一种艺术之所以具有这样的风格而不具有那样的风格,一种艺术风格之所以转换成另一种艺术风格,除了受制于环境、时代及民族等外部因素外,一定还有其内在的、更深层次的原因。视觉艺术的思想史研究首先帮助人们认清了这个原因。

视觉艺术思想史的研究表明,视觉艺术风格的形成和转换在根本上受制于其内在发展规律及逻辑演化规则,艺术史家李格尔曾将这一“规则”概括为“艺术意志”。李氏通过考察后期罗马工艺风格特征,认为晚期罗马时代建筑、雕塑、绘画和装饰艺术显示出共同的形式发展趋向和目标。这种“趋向和目标”即为“形式意志”。“形式意志”的本质为“艺术意志”,即人之生存世界观。李格尔认为,这种艺术意志的特性总是由某一特定时期的世界观所决定的,这种世界观不仅寓含在宗教、哲学、科学中,而且也可以存在于政府组织和法律形式中,因而,“艺术意志”或“形式意志”就十分类似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把历史视为“绝对观念”自我发展过程的体现,并把这个过程中的每个阶段视为某个特定民族发展的辨证过程的一步。一个民族的艺术同该民族的哲学、宗教、法律、道德科学技术一样,总是能反映“绝对精神”发展所处的阶段,所有这一切方面都能表明一种共同的东西,即时代的本质。所以,就如沃尔夫林所说,“解释一种风格不外乎意味着,将该种风格置于其一般的历史背景里,并证明它与当时其余的‘喉舌’发生了一致的‘声音’。”[9](p95)而李格尔的“艺术意志”论虽然是一个唯心主义的解释模式,但由于其紧紧抓住了艺术是人类精神的崇高表现这一基本艺术事实,所以它实际上达到了“种族时代说”解释模式所不曾有的认识高度,为我们从艺术风格的视角探讨人类精神的逻辑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同时,这种理论也为人们进行艺术心理学的风格转化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

现代艺术心理学的研究揭示,艺术意志或形式意志最终来源于人的思想、情感和意志。卡西尔指出,“‘人性’是‘形式’得以产生、发展和繁荣的绝对普遍的媒介。”[11](p110)人性即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质、基本属性,它是人类在长期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并以社会遗传的方式一代又一代积淀而成的人之基本特性。人性不是抽象的、静止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它作为各个历史时代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抽象,反映了人类的共性。这是哲学、社会学视野中人性的基本概念。然而,对于决定艺术风格或形式的人性问题又必须从心理学角度、从人类的深层意识和无意识中得到解释。这种解释对于把握作为人类精神反映的艺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精神分析学家荣格指出,人的心理结构中最深、也最隐秘的部分是在个体无意识之下潜藏着的集体无意识,这种无意识是单个个体所无法意识到的,但它却积聚着人类历史以来的几乎所有的经验和情感能量,而个体无意识只是潜藏在意识下面的一个心理层次。以此分析,艺术家在画面上的自觉表现往往构成了画面的主题和社会内容,而形式的选择则源于一种无意识的把握。其所以如此,概由于画家“集体无意识”左右的结果。苏珊·朗格说,“我们叫做‘音乐’的音调结构,与人类的情感形式——增强与减弱、流动与休止、冲突与解决、以及加速、抑止、极度兴奋、平缓和微妙的激发,梦的消失等等形式——在逻辑上有着惊人的一致。……这是一种感觉的样式或逻辑形式。……音乐是情感生活的音调摹写。”[12](p35)

因此,艺术意志一方面是一种有着独立目的趋向的形式意志,与人的特定心理感觉如触觉和视觉有关;另一方面又同特定时代人们的世界观联系在一起。这使得艺术意志在性质上或多或少地与文化或文明发生关联,呈现出一种人类一般精神意义上的自觉和目的的趋向,艺术作品隐含着一个时代人们知觉方式的秘密。[10](p111)所以,一种艺术风格的形成,抛开其时代精神不论,最终都要归结为艺术家的创造——即艺术家的创造本能和创造冲动的原因上来,此二者才是艺术意志的真正内涵,才是艺术风格演变的最原始的推动力。

至此可以说,视觉形式是一系列由线、色彩、肌理、笔触等构成的空间关系,这种关系是依照人的心理形式而组织起来的,而视觉形式与人的情感形式及心理形式则有着逻辑上的一致性。人的情感形式通过视觉形式而呈现出来,从而为人类的感官所把握。视觉形式之所以发生变化,其内在原因也在于人的心理形式或情感形式的改变。人的心理形式是由人的情感、认识、理性等多种要素所构成的,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积淀”的成果。因此,艺术的形式或心理的形式,不是什么神秘难解的东西,它就植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中,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人性的历史展开。“人性不是自然性(动物),也不是社会性(神或机器)而是‘自然的人化’,即动物性生理基础上的感知等等各种功能的人化。它们仍然是感性的、个体的、心理的,具有偶然性于其中。但有历史来作为理性的根基。这就是心理形式,也即区别于动物的心理本体。……这人性——心理本体是经由文化,首先就是那种以语言为基础的巫术-图腾-礼仪活动,即所谓人类的原始文化所构建所塑造,所形成的。”[13](p475)

通过艺术风格转换原因的分析,也使我们获得了对于艺术创造意义的全新理解。艺术创造的本质在于艺术家通过艺术形式来把握世界,这种把握不是对世界的简单描摹,而是艺术家通过感性创造活动来对宇宙、历史及人生进行的深度阐释与意义重建。艺术形式或艺术风格则是这种阐释或创造活动的感性显现。正因为如此,通过艺术形式,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艺术家的个性心理与文化修养,还可以看到艺术家对于社会、政治及历史的认识和理解,看到艺术家对于宇宙、世界和人生的体验和感悟,甚至看到艺术家所处的整个时代的精神状况。时代过去了,艺术风格转化了,而艺术却并没有消亡——艺术通过一批批优秀的艺术作品得以保存——由此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命题:艺术是什么?海德格尔说:“艺术是自行置入作品中的真理”,艺术“是对作品中真理的创造性保藏”,“艺术是人的创造和保藏。”[14](p256、292、307)在今天看来,海氏的这些说法似都不为过;它启示我们:在科技理性昌明的今天,人类仍有一份心灵的净土在养育着什么,人类仍有一双清亮的眼睛在凝视着什么,人类仍有一份执着的真诚在呼唤着什么……

三、视觉艺术风格转换的实质:视觉范式的转换

视觉艺术风格的变换本质上是一种视觉范式的改变。“范式”一词是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的概念,原本用来解释科学革命发生的依据,后来被运用到多数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递变的原因解释中。所谓范式,按照库恩的看法,“就是一组共有的方法、标准、解释方式或理论,或者说是一种共有的知识体”。在库恩看来,所谓科学中的革命,就是从一种范式向另外一种范式的转换。他认为,科学形势中出现的危机使得范式的更新成为必然,革命就是一组科学信念的转换——即“范式”的转换。[15](p26)换言之,范式的转换就是一种信念的转换。正如科学活动领域里的每一个重大的突破几乎都是范式的转换一样。新的艺术风格的转变本质上也是一种思维模式和解释范式的变化,是一种视觉范式的转变,转变的结果是艺术新形式、新风格的出现。沃尔夫林在《艺术风格学》中,曾用五对概念概括了艺术史的发展规律,即:从线描到图绘的发展;从平面到纵深的发展;从封闭式到开放式的发展;从多样性到同一性的发展;主题的绝对的清晰和相对的清晰。这五对概念实际上就是五种艺术范式,五种概念的演变也就是五种视觉范式的演变。

在传统上,知识以信念和知觉、理性和天启为基础。新科学不再把所有这些作为理解大自然的手段,而是把经验——实验和批判性观察——作为知识的基础和对知识最终的检验。这样,新的方法把知识建立一个全新的基础之上。[16](p100)同样,艺术范式的转变意味着我们从一种看世界的方式转变为另一种看世界的方式。从前,如古典时期,艺术得以成立在于它是如实地建立在透视、还原、自然主义的基础上。而现代艺术则建立在平面化、打破透视的基础之上。视觉形式的呈现,并非照相机一样原封不动的再现,而是主体心理的投射。希尔德布兰特把这种“虚的”意象唤做“感性空间”,意指“视觉”的空间,认为“视觉可以建构空间”;通过“建造方法”可以说明呈现和描绘这种空间形式的系统构造。[17](p86)这种“视觉建构空间”的原理是“画家没有纯真之眼”的一个证据。所谓“建造”,也就是通过主体的力量来组织和安排艺术作品。创作主体的感觉、认识,甚至世界观和人生观都通过艺术作品呈现出来,而这种呈现是经过构建的格式塔的呈现,即整体直观的呈现。艺术成为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成为主体内心思想和情感的投射,而非对自然事物的简单描摹。歌德说,就我们能够通过可见可感的形式所获得的知识而论,“风格”乃植根于知识之深层,植根于事物的本质之中。[18](p70)如同哲学的每一次转向都在人类的认识模式中有其深刻根源一样,每一次艺术风格转向也都可以从人的思维方式的变化中找到根源。

结语

对于视觉艺术风格形成及转换规律的考察,实际上又是一种对于人的视觉观感方式变化规律的考察。视觉形式本质上是一种语言,它同人类其他语言一样,是一种符号性、关系性和结构性的存在。洪堡曾多次指出,“每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特定的、根本的思维取向和表象都是用一种语言类型表达出来的。”[19](p108)因此,对艺术史风格或形式变化原则的研究不仅应从历史的、环境的及民族的等外在的因素进行考察,更重要的是要从艺术自身发展演变的内在的逻辑方面、从人的心理结构和艺术范式的转换要素中去探寻。通过这种探寻,使我们可以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获得对于人类认识能力和认识方式发展演化规律的基本把握,这种把握反过来也会对人类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

[2]、[6]、(英)E·H·贡布里希.秩序感——装饰艺术的心理学研究[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87.

[3](德)阿洛瓦.里格尔.风格问题——装饰艺术史的基础[M],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

[4](法)丹纳.艺术哲学[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5](德)沃林格尔.哥特形式论[M].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

[7]、[11]、[18]、[19](德)恩斯特·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8](德)沃尔夫林.艺术风格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9](英)E·H·贡布里希.论风格[M].载入: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希文选[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

[10]张坚:《视觉形式的生命》,[M]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

[12]、[17](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13]李泽厚.李泽厚哲学文存(下)[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9

关键词音乐美学;实践形态;理性;感性;形式;现代

音乐学作为一个学科,从1885年奎多.阿德勒的《音乐学的领域、方法及目标》出版才基本成形。音乐美学的名称,最早出现在舒巴尔特死后出版的《论音乐美学思想》一书。真正的音乐美学著作的出现是在19世纪下半叶。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的本质和规律的基础学科,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也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它作为一个系统,不仅仅是美学与音乐相加的结果,它的本质的特点是音乐的特点和美学思考的相互渗透。

音乐的使用价值在于它能满足人的精神需要,日月轮回,历史是发展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历史背景,文化氛围,因而人在精神上的需要不是一个定值,不同的历史时代对文化的要求也不同,因而孕育了丰富的艺术,在音乐方面也就形成一定的音乐美学。西方实践形态的音乐美学主要表现在:理性主义美学、感性主义美学、形式美学、现代美学等。

一、理性主义美学

文艺复兴以来,在音乐领域中作为人文主义而兴起的,首先就是理性主义思潮,这一思潮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古典乐派的作曲家们,广义的包括巴赫,亨德尔以来的古典乐派,狭义古典乐派专指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等。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初即法国1789年革命前后,他们的思想观念受到文艺复兴时自由、平等、博爱、争取人权思潮的影响,作曲家们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思想倾向首先是尊重人权,反对神权,反对君权神受,虽然西方的音乐多源于教会,但宗教题材只是外衣,人文主义才是内容,禁欲主义不准人表达感情,而巴赫的音乐就是要表现喜、怒、哀、乐,他的作品常常闪烁着人文主义的思想光芒,深刻的反映了在使德国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三十年战争,处于封建割据局面和贫穷落后状况下的德国人民感到痛苦压抑,期望和平统一的心态,他把人作为音乐的主人,不追求彼岸世界进入天堂,而是追求今生今世的幸福,他们要求个性解放,争取自由,争取更美好的生活。在个性解放上不仅在于内容方面,也表现在艺术的个人独创性,在艺术上是个划时代的特征,维也纳乐派活在个性意识觉醒的时代,例如海顿,18世纪70至80年代德国的狂飙运动,是对因循守旧的习惯势力的猛烈冲击。海顿在狂飙思潮的影响下,作品中出现了强烈的感情表现,例如第44(1772)、45(1773)49(1768)和52交响曲作品的规模较大,主题的气息比较宽广,快乐章常从威风凛凛的全奏开始,象是在大声疾呼,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侧重于感情的表达,乐观、风趣,轻松是他音乐的个性特点。而贝多芬则以英雄性与戏剧性见长。贝多芬从青年时代开始就具有自由平等的民主思想,1789—1794年的法国革命激起了他的满腔热血,最初,他把拿破仑当作摧毁专制制度,实现共和理想的英雄,写了一部《拿破仑.波拿巴大交响曲》后改为《英雄交响曲》。第五交响曲(1808)称为《命运交响曲》,因为贝多芬对他的朋友兴德勒提到开头四个音符时曾说:“命运就是这样敲门的”。这部作品是人民群众向专制暴政进行英勇搏斗的战斗和凯歌,表达了通过斗争,获得胜利的光辉思想,它最代表法国革命的叛逆精神,他集崇高与平易,豪放与优美,粗犷与细致,热情与理智,英雄与诗人,悲剧性格与乐观精神,深刻心理体验与哲理思考于一身,达到了那个时代的高峰。正是他的精神和音乐鼓舞了一个时代的人们,也将一直鼓舞着一个又一个时代的人。虽然现实社会与和平与发展为主题,已不在有炮火和硝烟,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可以新的音乐发展内容,也就是音乐美学的延续性。

二、感性主义美学

无论是那破仑的热政及其发动战争的侵略,还是封建王朝的复辟,都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过去人们曾经寄予极大信赖的理性,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种信仰危机面前,人们自然转向于在感情上发泄对现实的不满。由于进入了一个苦闷的时代,就导致了人文主义的另一个阶段,对自由、平等、博爱的向往没有改变,但浪漫乐派的作曲家们崇尚感情,并表现在他们的音乐实践之中,从内容与形式的协调走向了内容突破形式,表达功能压倒结构功能,为表达感情需要可以突破的,音乐语言从清晰走向了复杂化,突破了稳定特征功能性和声逐渐以色彩性技法代替,例如,法国作曲家埃克托尔.柏辽子(1803--1869)他的一部规模最大的交响曲《罗密欧与朱丽叶》戏剧交响曲。全曲按戏剧情节构思,分为三部分,分别描写械斗、幽会和坟墓三个场面。他把人声(独唱和合唱)加进了这部交响曲,把声乐、器乐和戏剧熔于一炉,他是浪漫乐派作曲家中创作标题音乐的健将,他的交响曲包蕴着烂漫主义音乐的各种特征;内容是自传性的,强调个人的自我表现;随机应变,充分发挥交响乐队中各种乐器的表现性能,以满足抒情写景的技术要求,除这以外它还强调现实性,客观性走向了强调精神性,主体性。浪漫乐派比古典乐派更强调揭示内心世界,更具体地发展个人自传性抒情性,幻想性,历史题材,神话题材与借古喻今得到很大的发展;在那个时期的一个重要历史特点就是民族战争频繁,民族矛盾尖锐化,民族解放运动高涨,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因而从重视民族性走向了突出民族性,并且追求音乐的社会功利性;他们追求个性解放,群众性与艺术独特性结合,提倡音乐作品的标题性与综合艺术,因而感情美学是理性主义美学在某一特定时代的特殊表现。

三、形式美学

1892—1894年,印象派诞生,德彪西与印象派的画家莫奈等人是好朋友,再一方面受到以波德莱尔、魏尔伦和马拉梅为代表的印象之一诗歌的启发,印象主义诗歌力图用扑逆迷离的语言暗示隐藏在现实世界背后的理想世界,印象主义音乐和印象主义诗歌一样,不是用组织严密,条理清晰的音乐语言表达意,而是用恍恍惚惚、松松散散的音乐氛围来暗示和象征,它强调内容美学转向了形式美学,它音乐的独创性,艺术性,形式美,主要表现在要求音乐去表现足迹,芳香等等。从现象就是本质,就导致了题材就是内容,因而我们不能用古典乐派和浪漫乐派的观念来理解印象主义作品,例如印象主义特征在拉威尔的早期作品中比较明显,他的《水之游戏》和德彪西《意象》第一集中《水中倒影》都是描写水的印象主义的钢琴珍品。在德彪西的前面,拉威尔的创作比德彪西广阔得多,他除描写自然景物的作品外,还有如《鹅妈妈》组曲一类的童话题材作品;印象主义者认为创造形式美满足审美追求才是艺术目标的,所以印象派的音乐是冷静的。强调审美的“静观”态度,并且,他们认为艺术创造必须求新,否则没什么意义,印象派把听觉与视觉之间的通感或统觉推向了极端。

四、现代美学

历史上的每一个新乐派的兴起,往往都是从旧乐派中孕育出来的,艺术具有继承性,也在继承的基础发展形成新的艺术形态,现代音乐是一个不断变迁的概念,而且不是一个乐派的概念,而是一个时代的概念,勋伯格是新维也纳乐派的代表,他把12音体系把不同音高的音编排成12音列,是序列主义音乐的滥触,1928年韦伯恩在《室内乐队交响曲》中把编排12音序列所依据的音乐要素,从音高扩大到音色,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序列主义音乐进一步向整体序列发展,编排序列所依据的音乐要素扩大到把音高、时值、节奏、速度、力度、密度、音量、音色、起音、音区分布都包括在内,如布莱兹在为两架钢琴创作的《结构I》中用音群技术处理《时值和力度的模式》中的12音音高序列,其中组成整体序列的是一群群有共同特性的音;20世纪50年代,凯奇发明了偶然音乐或机遇音乐,他认为生活就是音乐;在前卫派看来,判别艺术的价值,主要不是看创作的结果如何,而在于“意念”的独创性,他们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审美追求:新、怪、曲、难,这都是在探索过程中的实践形态的具体特点。

艺术——从人类社会实践之中萌芽,就进入了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从音乐、舞蹈、劳动三位一体到今天种类繁多,体裁各异的艺术形式,都显示了艺术发展嬗变的轨迹,纵观艺术的发展史时,最突出的印象应该是: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艺术,“时代交移,质文代变,”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文学,艺术在内容、形式、风格诸多方面都会发生相应变化,在小的方面来描述这样的变化,正如我以上谈到的实践形态的音乐美学,从理性主义美学到感情美学到形式美学,再到现实美学,这样的发展过程,但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点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因为艺术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和革新性,每一时代都必须接受前一时代遗留下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作为自己发展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前一时代留下来的物质和精神遗产又对新的时生一定影响,从而使新的一代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性质。

生无涯,固艺也无涯,每一个时代孕育着不同的音乐美,因而,我们要继承和发展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成果,创建适应当代需求的新文化,以人民大众的历史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让艺术的长河奔流不息。

参考文献

[1]周畅.音乐与美学[M].京华出版社,2001.

[2]王朝闻.美学概论[M].人民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