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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7 18:00:38

自然生态论文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1

关键词:自然资源物权合理限制生态补偿

一、自然资源物权和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

(一)自然资源物权的意义

自然资源,从最广泛意义上说,包括在改造自然与征服自然过程中自然界中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自然资源物权是指以自然资源为客体的物权,即权利人为满足其权益需要,对自然资源依法或依合同所享有的直接支配与排除妨碍的权利。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没有分清对土地本身的使用与开采埋藏于地下的矿藏以及采伐生长于土地之上的林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土地是承载其他自然资源的载体,其他自然资源均依赖于土地而存在。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资源是可以与土地分离或相对分离的,或者具有独立于土地的自身价值,同时由于资源本身具有稀缺性、价值性与可支配性,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尤其是从民法的角度来说,资源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而学界也一般将自然资源划分为两大部分即土地与除土地以外的其它资源(也有简称资源的)。相应地,自然资源物权亦可分为土地资源物权和与其他自然资源物权。

与一般物权不同的是,自然资源物权属于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基础物权。原因在于对自然资源的控制和支配,意味着对人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自然要素的垄断或专有。在此基础上,学界认为,自然资源物权体系是指由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基本的物权权利类型,包括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自然资源他项权利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由于自然资源可分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因此,自然资源物权体系又可分为土地资源物权体系和其他自然资源物权体系。

(二)生态补偿的意义

对于生态补偿的意义,国内外有不少定义。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对由于社会、经济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所起的缓冲和补偿作用。另一种则是将生态补偿理解为一种资源保护的经济手段,通过对损害(或保护)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受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

我们认为,生态补偿不单是为了控制生态破坏,而应该包括因自然资源的使用所造成的生态功能丧失的恢复和补偿,具体包括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对因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而损害生态功能,或导致生态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经济补偿。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社会生产不断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有限之间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它以“资源价值论”的观念重新评价生态环境资源的现实价值,运用政府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让开发、利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人们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和生存环境。

生态补偿机制调整的对象和政策制定的方向是,矫正生态环境保护或破坏行为产生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以经济激励为主要特征的环境经济政策和其他相关的制度安排。这里的环境利益是保护活动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的提高,或破坏行为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经济利益是生态服务功能的市场价值或效益。纠正后的利益关系应该是,享受因劳动付出而带来的生态服务的主体要支付费用,生产生态服务的主体应得到经济回报;相反,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主体支付费用,生态服务功能的产权人或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主体(如政府)应得到经济赔偿。

生态补偿机制涉及生态补偿的法律规范的形成、实施到产生调整社会关系效果的整个运行过程的综合原理,有系统和过程的意义。作为一种法律机制,它是从法律的各个方面的系统性联系和从法律的动态上来考察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的运行过程。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联系,即结构;二是事物在有规律的运动中发挥的作用、效应,即功能;三是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

因此,生态补偿机制可以理解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它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促使环境、资源、生态的受益方给予施益方以合理的补偿,实现索取与禀赋的相对平衡,以达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度和法规。由此可见,建立公平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不仅能直接受益于每个人,也是我们最终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

二、我国在自然资源物权受限下生态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生态补偿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研究薄弱

自然资源物权人在物权受到合理限制之下,遭受的损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难以用货币来进行衡量,而且补偿对象有时很难准确确定。如何科学准确地界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对象,成为制约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在全面实施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

1、补偿强度难以货币化。要对物权受限者进行合理科学的补偿,就必须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建的投入成本及效益进行科学的计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护和重建行为的科学性。由于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特性,很难计算出间接成本或收益,从而难以科学确定补偿强度的量化。

2、补偿者和补偿接受者问题。产权的界定是生态环境补偿的前提,只有生态环境的产权明晰了,才能确定谁补偿谁的问题。但在资源和环境领域,产权界定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许多生态环境的产权往往是模糊和虚化的,甚至是不可能清楚界定的,这样在实践中往往使生态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失去主体,导致无法清楚地确定补偿承担者和接受者。在对自然资源物权人进行补偿时,补偿承担者难以确定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3、生态补偿的内容不明确。生态补偿的内容很多,涉及面极广,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深入,需要补偿的范围还要增多。由于国家和政府对在重点保护区农民的自然资源物权有更多的限制,导致当地居民的生活问题日益显现。

(二)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建立良性投融资机制

补偿资金渠道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补偿的重点为西部部分地区,而且以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及其配套措施为主要形式;投入主要以国家为主,地方投入较少;有限的资金主要以毛毛雨的形式,分散用于各个地区,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浪费。

(三)征收和使用方式不合理

由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补偿不能完全依法进行,基本上是采取“搭车收费”的方式,收费和使用主要以部门或行业为界,部门间各自为政,行业、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不能形成合力,也没有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部门行政色彩浓,导致生态补偿不到位,补偿受益者与需要补偿者相脱节。

(四)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

缺乏有效的监督,资金的收取和利用存在很大的漏洞。目前许多证据已经证明国家用于生态建设项目而投入的巨额资金,被广泛用于部分地方和政府部门的私自渔利行为上,“暗箱操作”现象层出不穷,这就导致了权利受限者无法得到充分的补偿,并产生了高额的管理成本,从而危及到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观念上存在障碍

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比较低,“资源无价”的错误观念还未根除,广大民众对生态补偿知之甚少,许多人甚至认为征收生态补偿金是“乱收费”,这些错误观念的存在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很大障碍,也为生态补偿工作的展开带来了巨大阻力。

(六)资金筹集问题

资金积累和筹措不足,是建立补偿机制面临的一个瓶颈问题,没有充分的资金来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七)补偿强度问题

一般来说,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建的直接投入成本进行计算相对比较容易,可等同为将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或预期的状况所需支付的费用。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特性,它的保护和改善对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它的破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比较容易感受,但是很难评价到底得到多少利益或受到多少损失,并且在不同地区及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评价值和需求是不同的,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识水平也是不同的,因而很难计算出间接成本或收益,从而无法科学确定补偿的强度。

(八)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

就目前我国对该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不小的缺陷,主要有:

1、立法体系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中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未体现资源生态效益价值;有些资源保护法未将维护生态平衡作为其立法目的以及资源保护法律的有些规定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刑法》对破坏自然资源罪的规定欠缺生态效益考虑。

2、技术上的困难。征收生态补偿税需要准确确定税率,补贴需要确定补贴率,而税率和补贴率的确定都面临技术难题,政府为获取这些信息会支付较高的成本。生态补偿数额的确定应以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量和生态建设或恢复的效益量为标准,而生态影响的定量评估技术尚未充分开发、建立和普及。

我国的《防沙治沙法》、《土地承包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植树造林、草地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未对自然资源物权人的权利受到合理限制的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利益的补偿加以规定,即使有体现,约束力也不强,而法律条款之间本身存在着矛盾,更加影响了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三、自然资源物权受到合理限制下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当自然资源物权受到合理限制时,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应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一)明晰界定自然资源产权

环境产权界定应该是对环境归属、环境质量及环境侵权程度,从质和量、近期和长期、局部和整体上的权威性、可操作性的行为规定和使用约束。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规定“矿床、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意味着在我国生态环境是整个社会的财富,它在本质上不属于单一的个人或某个团体,是公共财产。但在实践中,往往因这种复杂的关系使生态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缺失。生态环境所有权的虚化现象在我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所有权的虚化直接导致产权的模糊。建议在国家和集体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分散自然资源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将因生态治理过程中发生的补偿直接分配给自然资源经营者和管理者,并且强化社会经济主体的环境产权意识,把环境资源视为环境资源资产,逐步将其划入资产领域进行有效调整,给予自然资源物权的享有者相应的产权的确定与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赋予权利人以制度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环境产权的作用和流转机制。

(二)明确补偿主体

生态补偿机制的主体是参与生态活动的各关系人(自然人和法人),它包括两类:公共主体和市场主体。[]生态补偿机制的公共主体就是政府及各类相应的机构和组织。由于生态经济的公共性,而且本文讨论的是自然资源物权受到合理限制时的补偿主体,这就决定了政府作为公共主体参与生态活动补偿的必然性和重要性。由此,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在该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即主张补偿主体行政化。具体表现为对生态治理中的受损权利人的补偿需要政府实施。从而权利人的权利将得到政府稳定而有力的保障,充分体现了补偿机制的有效性。

(三)补偿制度法制化

生态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协调,也是一种矛盾协调。利益协调可以通过经济途径、观念途径、制度途径等多条途径予以实现。利益冲突的制度协调是指针对利益关系直接进行协调,是通过对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重新定位和对人的利益行为范围的限制来实现利益协调的。从人类社会利益协调的历史来看,利益冲突的利益协调通常是以国家协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利益协调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在对社会利益冲突的制度协调中,法律制度是其中核心的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机制的协调,可以有效降低政策协调、经济协调和观念协调的主观随意性,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持利益制度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强调法律制度在生态补偿中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对于整个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补偿政策法律化”使补偿制度名副其实地成为使受损权益得到恢复和弥补的一种法律手段。

1、确立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生态补偿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所以只有明确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才能顺利实现可持续发展。确立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的产权进行严格的界定。

2、制定与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修改现有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并以此为指导,把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和生态补偿制度确立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修改环境保护单行法,对《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已确立的生态补偿制度要进一步具体化、完善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对其它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增加生态补偿制度,尤其是生态补偿要融入《环境影响评价法》中。通过这些立法措施,对自然资源物权受到合理限制的权利人的权利加以具体规定,并且给予权利受限后的有效补偿。

(四)确定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的确立是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一大难点。很多人将其归结为生态环境的功能价值的难以计量。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生态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是对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权的限制性征收的行政法律行为,生态补偿是基于这一行政行为对法人或个人生态资源财产的收益权限制的行政补偿制度。补偿标准应该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对生态效益的需求间寻求平衡点。

对于建设项目生态补偿金的确定,可以考虑与环境影响评价相结合,充分利用环评的各项数据资料,使环境影响的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同时进行,在环评阶段确定生态补偿金的数额,同时也可提高环评的准确性、科学性,还可以节省环境管理机关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赔偿与补偿只是一种相对的公平,在现有的条件下无法做到完全的公平。尽管如此,生态补偿机制也要在力求在公平公开的层面上运行,必须有科学核算生态补偿的标准体系。对补偿标准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依靠对资源环境的价值进行评估。

(五)确定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生态补偿机制应建立国家、地方、区域、行业多层次的补偿系统,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样化生态补偿方式。

1、政策补偿与技术补偿相结合。政策补偿,即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权利和机会补偿。受补偿者在授权的权限内,利用制定政策的优先权和优惠待遇,制定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促进发展并筹集资金。技术补偿,是指中央和当地政府以技术扶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的综合防治给予支持。具体内容有:补偿主体开展技术服务,提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指导,培训因自然资源受到合理限制的权利人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使他们能够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财富。

2、连续补偿与一次性补偿相结合。以目前的生态补偿政策来看,例如国家实行的退耕还林与退牧还草工程,生态环境的恢复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对于农牧民来说,退还之后失去了部分或全部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为了保障农牧民的利益,使其能维持基本的生计,在项目实施的初期阶段,至少在5~8年内,国家和地方政府要连续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偿,以推动其生产经营方式的逐步转型。而对于一些生态环境特别恶劣,退还后失去了生存条件的农牧户,应实行“生态移民”安置,其具体办法可以是一次性发给移民搬家费,再给予工作就业机会或分给承包地。

3、政府补偿和民间补偿相结合。政府补偿是由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或实物进行的补偿。这是由政府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的职责所决定的。政府补偿的实质是建立公共支付体系,其受付方为土地使用者、自然资源的经营者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资金来源广泛而稳定,包括税收、发行债券和对生态环境受益方收费,但事实上,由于政府的财力有限,有必要把政府补偿与民间补偿结合起来。民间补偿通常是指在私人之间即受益人与利益受限人之间相互商议的基础上订立的补偿方法。

(六)规范生态补偿管理

1、生态补偿必须坚持“保护者受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基本原则,即环境保护者有权利得到投资回报;环境开发者要为其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行为支付代价;环境损害者要对其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做出赔偿;环境受益者有责任和义务向提供优良生态环境的地区和人们进行适当的补偿。这里应当特别强调,对于生态治理过程中,其权利受到合理且必要限制的权利人的补偿。

2、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建立起清理、核查、勘测、统计受限权利人的自然资源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存量,并跟踪、统计自然资源产权变动情况,加速建立对该类自然资源价值的核算体系,完成生态环境资源实物及价值形态的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账户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国家环境督察制度,加强对跨地区、流域经济区以及产业间环境问题的管理,协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上游区域”和“下游区域”之间的补偿。

3、实行统一监督办法。建立财政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各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使财政生态补偿资金更好地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实施生态补偿的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补偿资金的融资方式多样化

生态补偿资金可以从以下途径进行筹集:

1、生态补偿费与生态补偿税。生态利益补偿资金,首先来源于生态环境税收;其次是依生态环境法所得的罚款、没收所得;其三是国际组织、社会各界为生态环保的捐助资金;其四是设定生态环保,建立环保基金,由统一的基金组织管理,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种生态环保基金。

2、各级财政生态专项补偿。目前进行得较多的是国家财政专项补偿,国家作为生态效益补偿的主要提供者,即作为生态补偿基金的主要来源,由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补偿生态环境利益外溢问题。但这种单一的补偿渠道离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今后要逐步建立起起国家财政补偿与区域内财政补偿及部门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建立不同层级的利益补偿系统、中央补偿系统和地方补偿系统,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央补偿资金和地方补偿资金,中央资金主要针对全局性的补偿问题,而各省、市等地方政府可以就本地区生态环境项目设立地方补偿资金,并可在补偿计划上单列出对物权受限人的补偿,设立这种多层次的补偿资金可以对地方环境保护起到刺激作用,同时形成上下多层的互动机制。同时,建议设立专家组,对各省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同时,地方设立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进度、效果进行评估。专家组还要对项目结果进行检验验收,确定资金的发放。

3、建立生态建设补偿基金。可以由国家涉农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建立“生态环境建设补偿基金”,首先由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垫底资金,在此基础上,号召有关企业、组织和个人捐赠,这既可为社会环保人士提供表达心愿的途径,又开辟了环保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4、优惠信贷[]。优惠信贷是以低息贷款的形式向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解决资金缺乏问题,鼓励当地人从事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同时贷款还可以刺激借贷人有效地使用贷款,提高行为的生态效率。

5、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将部分生态环境价值市场化,采取生态环境产权交易补偿,例如在旅游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补偿基金。

(八)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

1、重新审视现有的GDP指标核算体系,建立绿色GDP指标体系或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2、在规划时既要考虑经济增长,又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为此需建立相应科学的考核指标,明确经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有效约束不顾环境后果,不顾他人利益的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

3、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包括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恢复之间的环境补偿,资源输出与资源受惠地区之间的环境补偿等。

(九)建立生态保护价值增值的评估机制和评估机构

一方面,要加强研究和开发适用于生态资源价值的数量化技术,建立评估机制和评估机构,培训评估人员,使评估尽快掌握生态资源数量化技术,为生态补偿顺利展开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提供数量化技术保障。另一方面,建立生态资源存量的年度调查与统计制度,掌握区域生态资源存量的历史变迁和现状变化,根据人们普遍认可的生态环境状况条件和生态资源存量的合理值,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

(十)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试点工程

从目前的情况看,对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的原则为大多数人尤其是被补偿地区所赞同。但具体的补偿形式、补偿方法和补偿力度,有些人还有不同的看法,具体操作有难度。可以先逐步在若干地区、若干领域先进行试点。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2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本位;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2001803

1引言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开启了近200年的工业时代,也带来了地球资源的井喷式开采。20世纪中叶,后工业时代面临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抑制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问题。人类社会要摆脱困境,社会发展转型势在必行,转型的核心是要解决发展的生态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实践过程中,长期粗放式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导致了国内环境资源急剧恶化,产生了大量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提出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特色发展模式。这些举措都促进了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的探索与发展,本文对国内主要的狭义社会主义论、生态中心论、现代人类中心论、生态马克思主义论和生态伦理理论等5个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观点进行评述。

2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观点2.1狭义生态社会主义论:资本主义生态危机论

狭义生态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以批判和解决生态危机为宗旨,以建立和谐的绿色社会为目标,深入研究了生态危机的资本主义制度根源,强调人类应该依照生态要求规划生产,反对单纯经济增长主义[1]。狭义生态社会主义主要包括生态社会主义自然观和生态危机理论,认为人类存在是建立在人类与生物系统之间和谐、相互尊重的关系上,但人类在解决生态危机、重新认识人类对世界的态度时,不应放弃“人类尺度”,应当关注人类世界,关注现存世界。

国内狭义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初期,学者们主要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来体现其生态社会主义自然观,其中,柯自源(1977)提出“资源枯竭论”是“庸俗生态系统论”的观点,作出了世界现在面临的不是资源枯竭、生态危机,而是资本主义制度危机的狭义生态社会主义论断[2]。20世纪90年代起,许多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讨论解决生态危机的生态社会主义范式,他们的研究较多地集中于对现实资本主义生态弊端的理论批判和对绿色未来社会的理论设计。潘岳(2006)提出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国家转移经济危机的新手段,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社会公平问题[3]。郇庆治(2006)则强调了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性问题,即论证现代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本主义制度根源和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与生态可持续性原则的内在相融性[4]。

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流动快、工业发展迅猛,这对本来就有限的资源造成了的巨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资源减少和环境恶化,但回顾我国社会发展之路,发现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中国如今也不得不面临生态危机的挑战,可见社会制度并非影响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因素。随着狭义生态社会主义论弊端的凸显,现下国内与其相关的研究日益减少。

2.2生态中心论:生态本位

生态中心论是当代西方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普遍认同的理论,它以生态优先和生态本位为基本原则。强调人类应该把道德关怀的对象进一步拓展到人类之外的自然界,以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主张生物圈平等主义[5]。它主要包括生态优先论、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指人类之外的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于人类需要的内在价值和按生态规律生存下去的权利。

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在借鉴和认同西方生态中心论的基础上展开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申曙光(1994)秉承生态优先理念,认为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着眼于其哲学、科学、能源等三大现实基础。他以生态文明在国外现实中的生产实践为论据,论证了优先考虑生态效益再考虑经济效益的必要性[6]。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也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提倡和发展,曹明德(2002)主张生态本位、生态优先,人类并不具有相对其它存在物的特殊利益和权利,提倡“生物圈平等”以维护地球生态系统和谐的思想[7]。

但生态中心论遭到了现代人类中心论者的反对。白光润(2003)就曾指出,人类利用生物资源是生态系统的自然法则。人类为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生态系统的进化发展,对生态系统的必要干预是必需的,把人类混同于一般生物的纯自然主义也是对人类进化的否定[8]。正如王雨辰提及的人类中心论者对生态中心论的驳斥:一方面,任何物种总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而不会以其它物种的福利为中心,因此人类中心论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另一方面,脱离人类利益的生态运动是缺乏内在动力和不可持续的[9]。

生态中心论的生态本位、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等观点冲击了自工业文明以来的人类利益优先的社会意识,但其论述在理论内涵上具有含糊性,而且没有建立在严密论证的基础上,而是诉诸直觉和体验。生态中心论者阿恩・纳斯(Arne Naes)在其“深生态学”中论述了他的“生物圈平等主义”: 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是一种直觉上清楚明白的价值公理。这种直觉方法下的研究成果难以令人信服。

2.3现代人类中心论:可持续发展观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仍坚持人类价值的本位,强调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优先地位和目的地位,但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又颇为不同,戴维・珀(David Pepper)将它定义为一种长期的集体的人类中心主义,并且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现代人类中心论主要包括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提出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基于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之间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末,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被赋予了新时代内涵的人类中心论重新回到人类发展的视野,丁立群(1997)从哲学人类学的层面上,提出人类发展应以人的最终解放为元价值,旨在建立人的完整本质和需要同自然之多维价值的全面联系[10]。进入新世纪,我国开展了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实践,俞可平(2005)认为生态文明的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前提,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而是把这些要求本身就视为发展的基本要素,其目标就是通过发展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平衡[11]。尹世杰(2004)也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现代人类中心论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观,承认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中存在着缺陷,但这决不意味着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本身存在什么问题[12]。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观也会带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诸大建(2013)提出在强化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上深化社会的循环经济发展[13]。国内持现代人类中心论的学者们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

但现代人类中心论的观点也存在着不足,虽然从生物都有其利己心来看,现代人类中心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一味从人类利益出发,不尊重自然界价值和自然界权利的行为,必将导致自然的报复,这从现在全球面临的生态困境上就可见端倪。

2.4生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论

生态马克思主义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底蕴、以生态批判为切入点的一种当代资本主义理论。我国现有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学者们从我国社会实践中汲取经验,是根据我国历史和现下实际情况所提出的独特思考模式,它主要包括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生态批判理论等。生态经济协调理论明确了人类社会发展中物质、精神和生态的协同共进,这个理论在中国社会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充实,形成了现在的“五位一体”发展理论,生态批判论从生态角度对我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在科学技术和消费主义价值观等方面展开生态批判。

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观点直到今天仍备受国内学者的认可,刘思华(2008)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以马克思主义视角对生态经济学的特点进行了探讨,提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明确人类社会需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14]。此后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建立与实践的重要性”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探讨。刘俊伟(1998)认为中国生态文明研究应当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社会实践(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社会实践主要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主客体关系)和历史唯物主义观作为生态文明发展的哲学理论基石,社会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生态文明[15]。王雨辰(2009)也一直提倡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应转向历史唯物主义范式[16],强调我们应该始终坚持用历史主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揭示生态危机的根源和实质,应当通过变革不公正的制度和生产方式,合理协调人们在自然资源占有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规范人们的实践行为来解决生态危机。此外,刘仁胜(2010)也赞同中国建设生态文明要借鉴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合理成分[17]。但有许多学者对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足也作出了中肯的评价,曾德华(2013)就认为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仍存在一些不足[18],生态马克思主义在把资本逻辑作为生态危机的主要根源时,未能深入检审资本运作的内在机制;分析生态危机的文化根源时,又未充分发掘文化的深层内涵以及生态危机所彰显的文化问题。

生态马克思主义它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角度全面分析了生态危机的根源,其中不乏深刻之处。它力图将生态运动引向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双重变革,但由于它在使用马克思哲学观点和方法论时具有一定片面性,可能会造成改革途径偏离。

2.5生态伦理理论:“人―自然”中心轴发展

生态伦理理论出于中国传统人类伦理基础,承认生物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道德地位,但它并非生态中心论,更不属于人类中心论,它超越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理论模型,构成“人―自然”中心轴系统。人与自然缺一不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一方的繁荣与发展也必定以不损害另一方利益为前提。生态伦理理论主要包括生态价值论和道德关怀论,要求人类要承认自然界拥有与人类平等的道德地位,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其他伦理主体自觉地、能动地履行道德义务、提供道德关怀。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的生态伦理学也为我国研究生态文明提供了一个独特角度。生态价值论定义了自然界价值的双重含义,狭义上是对人类需求的满足,广义上是指对地球上一切生命维持生存需要的满足,后者就是生态价值。叶平(1995)要求我们理解自然界价值和生态价值,提倡的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生态价值观,是对生态系统、生物圈的生态价值所进行的总体透视[19]。

不过,生态伦理理论把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人对自然的道德行为的终极尺度的观点引起了学界的争论。刘福森(1997)认为,人类之所以应当保护生态自然,最终是出于对人类全局的、长远的生存利益的终极关怀[20]。但余谋昌(2009)提出生态伦理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证明,出于保护自然价值的目的,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等行为的同时,也推动着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成为建设人类生态文明社会的积极力量[21]。人类在保护生态与关怀人类生存利益存在的是联动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现在生态伦理学正在逐渐渗透到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参考范式。

生态伦理理论紧密结合我国生态环境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倡环境道德研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普及化,并将成果转化为公众的精神财富,为现实生态问题的解决提供伦理基础。不过其“合乎生态规律的就是有价值的”的论述把生态规律看成唯一的价值尺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黑格尔(Georg W.F. Hegel)唯心存在主义的影响,这一观点仍存在广泛地争论。

3我国生态文明研究的发展趋势

撇开已经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狭义生态社会主义论不谈,自生态中心论与人类中心论提出伊始,它们及其拥护者之间的争论从未停息,它们都在一定程度相对正确地阐述了后工业时代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方向,并推进了生态文明的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观点的缺陷与不足也逐渐显现。新的理论不断出现,其中结合了我国生态建设实践与经验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论,以及从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出发的生态伦理理论等较受学界认同的理论也加入到论战当中。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需要,未来一段时期内,对生态文明的研究将更加深入。

感谢:本文在选题及撰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刘江宜副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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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论文范文3

关键词:主体性;生态文明;理论指导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65-02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哲学这一概念,但是他们的生态学哲学理念已经产生。资本主义大工业所带来的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急剧加深;工业发展使人们对土地疯狂掠夺,对森林植被无限破坏,使马克思和恩格斯预见到生态问题对人类产生的严重影响,预示生态哲学的发展。生态学是探讨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学术。这些关系都是阐明人与自然之间如何相处的哲学关系,生态学必然会发展到生态哲学。生态哲学是从生态学发展而来,主要是研究生态问题的哲学理论。生态哲学从人与自然关系出发,着重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探讨人、社会、技术、工具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关系是否和谐统一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改变世界、认识世界是否成功的关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就要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出发以整个物质世界为研究对象,阐明了生态哲学是按照什么样的自然规律运行,揭示了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生态破坏严重,马克思生态哲学对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生态哲学内容概述 

1.人是第一主体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里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相一致。马克思生态哲学观中人来自于自然,创造出社会,最终人与自然、社会之间是和谐统一才会保持整个生态系统正常运行。人与自然、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系统与元素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实现人类自身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与通过人的主体性很好地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相吻合,被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接纳。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本”,人是第一主体。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阐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是把人视为改造世界的主体,从人的角度来看自然界。人的利益最终实现,就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曾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1]。以人为主体,就是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协调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整体利益,不能因私而忘公,要保护生态环境,使自然界与社会都得到持续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物质大生产,物质欲望大于一切,对自然界无止境地掠夺,造成水土流失、草地退化、荒漠扩张,严重的自私自利行为给整个自然界带来了巨大伤害。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把双刃剑,它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但又携带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挑战自然界生态承载能力。于是,我们不能一味地坚持经济飞速发展,要从人类社会长久发展出发,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2.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主要特点 

马克思关于生态危机的描述为“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即使如此,马克思也不是对科学、经济和思维意识形态等社会存在的因素做简单直列式评述,而是运用经得起考验的理论来帮助人们实现对哲学的掌握,要遵循基本理论规律,按照特定的原则如:抽象到具体、个别到一般等原则进行实践。马克思运用这些原则本质地揭露资本主义利润为上的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尖锐矛盾冲突,揭示生态破坏带来的宏观与微观的后果。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一门科学,具有浓厚的科学性。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从自然科学理论出发,以自然生态规律为基础,发展生态哲学。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坚持物质第一性,从唯物主义思想出发,物质决定意识,人只要遵守自然运行规律就可以创造物质,按照自然规律开展实践活动,就可以可持续地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产资料。不然就会造成生态资源枯竭,受到自然界的恶性反馈。第三,马克思生态哲学找到了引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所在,也找到了改善生态的方法。马克思以及恩格斯都认为,资本主义掠夺式的生产是造成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原因,旧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只会给社会发展带来阻碍,寻找新生产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只有找到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才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如今,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最佳途经。第四,马克思生态哲学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有机统一。生态哲学辩证法就是物质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也是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理论基础。 

3.实践性的特征 

马克思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思想精神透露着实践观点,与实践观点存在严密的逻辑性。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批判和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直观感性批判做了深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世界存在的万物都要通过实践去了解掌握,物质生产实践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实践才能顺利地开展。实践主体性是为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基本特性。第一,马克思从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关系出发来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旧生态哲学无视实践,忽视人是实践主体性,因而不能正确阐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把实践当作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活动,人通过实践来掌握世界运行的一般规律,总结经验得出结论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认为实践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方法,人通过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使自然界产生相应效应。实践是人与自然界互相联系的媒介。实践是人作用于自然界的方式,实践产生生态问题,人也要通过实践来解决生态问题,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 

总的来说,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是以人为根本、以实践为基础、以促进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哲学理论[2]。体现了辩证法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二、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意义 

1.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我国人民发展理念的转变 

马克思生态哲学特点很好地转变了我国人民对生产、生活的发展理念,深刻改变了我国人民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旧思维。从传统发展来看生态危机的产生都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传统理念的转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我们要摒弃传统中不良的思想,要将物质生产与环境和谐放在一个整体中考虑,放在一个有机系统中进行分析研究。树立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达到不以损坏未来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实践才会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就为我们指明了道路。第一,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坚持以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指导。熟悉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掌握了以人为主体思想理论,排除了以物为本的错误思想,建立了正确价值观。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生态学是马克思生态哲学科学基础,从生态学出发把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更好地指导我们建立生态文明社会。第三,坚持马克思生态哲学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马克思生态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只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建立生态文明社会。人的实践促进了自然发展,就是掌握了正确科学理论;相反阻碍了自然发展,就是被错误的理论所误导。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所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促进生态世界、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相互和谐统一的基础,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实现真、善、美的有机统一[3]。 

2.马克思生态哲学提供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批判人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观点。他们指出环境创造并影响着人,人也通过实践活动来反作用地改造环境,人在适合于人本性的条件下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为理论指导[4]。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是实践哲学理论发展的基础。要掌握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论,就要理解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马克思生态哲学主体思想就是以人为本,维护主体利益解决生态问题,促进整体利益的发展。掌握好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更好地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打下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体现了人与自然界辩证统一的关系,它要求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掌握好全体利益,也为后代子孙利益考虑,维护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要求我们掌握自然基本规律,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生产实践活动越多对自然界认识就越丰富,掌握自然规律的能力越大就更容易创造多样性的生产活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生态文明的建设。马克思生态哲学是辩证的自然观,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通过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达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和谐统一发展,完成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向前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3.生态哲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处于严重落后状态加上传统的经济发展思想,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采用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同发展,为未来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激起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刻矛盾。因此,我们要立足国情从我国的基本情况出发,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正确的生态理论引导下做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提高了广大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勇气。以现在为代表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就是结合马克思生态哲学,把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很好地融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是指导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全面的生态理论。 

当今,经济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快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恶化问题,为了改善生态,人要掌握生态哲学理论,坚持正确理论指导,按照正确方法从事实践,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为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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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论文范文4

in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本文将首先简述美国生态文学批评的历史源流,然后在阐述其发展的三个阶段基础上,探讨美国生态文学批评意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美国生态文学批评的历史源流

生态文学批评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972年,约瑟夫·米克(JosephW.Meeker)在《生存的喜剧:文学生态学研究》(TheComedyofSurvival:StudiesinLiteraryEcology,1972)中提出“文学生态学”的概念,“对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生物主题进行研究”(注:JosephW.Meeker,TheComedyofSurvival:StudiesinLiteraryEcology,

NewYork:Scribner''''s,1972,p.9.)。1978年,威廉·鲁克特(WilliamRueckert)在其论文《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批评的实验》(“LiteratureandEcology:AnExperimentinEcocriticism”)中首先使用了ecocriticism这一批评术语,提出“把生态学以及和生态学有关的概念运用到文学研究中去”(注:WilliamRueckert,“LiteratureandEcology:AnExperimentinEcocriticism,”IowaReview9.1(Winter1978),p.71-86.)。随后,有人提出“生态诗学”(ecopoetics)、“环境文学批评”(environmentalliterarycriticism)、“绿色研究”(greenstudies),或“绿色文化研究”(greenculturalstudies)等其他术语,但大多数人倾向用ecocriticism这一提法,因为它不仅很容易被转变成ecocritical和ecocritic等形式,而且“eco”这一前缀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的关系。1985年,弗雷德利克·瓦格(FrederickO.Waage)编辑出版《讲授环境文学:资料,方法和文献资源》(TeachingEnvironmentalLiterature:Materials,Methods,Resources,1985)。该书收集了十九位讲授生态环境文学课程的教师写的“课程简介”(CourseDescriptions),“目的是要在文学领域促进人们对生态文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注:FrederickO.Waage,ed.,TeachingEnvironmentalLiterature:Materials,Methods,

Resources,NewYork:1985,p.viii.)1989年《美国自然文学创作通信》(TheAmericanNatureWritingNewsletter)得以创办使有关学者得以发表生态文学研究的短文、书评、和课堂笔记等。随后,不少人文学科的学术刊物相继开辟了生态文学批评的增刊或专刊,其中有《印地安那州评论》、《俄亥俄州评论》等美国著名的学术刊物。(注:根据彻丽尔·格罗费尔蒂的统计,自1986年至今,美国人文学科出版过20多期关于生态环境文学的专刊。具体内容请参见格罗费尔蒂和费罗姆主编的《生态批评读者:文学生态学的里程碑》,第32页。)同时,一些大学开始把生态文学列入课程,作为现当代文论的一部分,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1991年美国“现代语言学会”(ModernLanguageAssociation)上,哈罗德·费罗姆(HaroldFromm)发起并主持了名为“生态批评:文学研究的活力”(Ecocriticism:TheGreeningofLiteraryStudies)的学术讨论。1992年,“美国文学协会”专题报告会上,格伦·A·洛夫(GlenA.Love)主持了题为“美国自然作品创作:新环境,新方法”(AmericanNatureWriting:NewContexts,NewApproaches)的专题讨论。同年,“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ASLE:AssociationfortheStudyofLiteratureandEnvironment)成立,该学会的宗旨是“促进人类和自然世界关系的文学思想与文学信息的交流”,“鼓励新的自然文学创作,推动传统的和创新的研究环境文学的学术方法以及跨学科的生态环境研究。”(注:CheryllGlotfelty&HaroldFromm,ed.The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

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1993年第一届全美生态批评研究会在科罗拉多州的福特科林斯(Fort-Collis)举行。与此同时,第一份正式的生态文学研究刊物《文学与环境跨学科研究》(ISLE:InterdisciplinaryStudiesinLiteratureandEnvironment)问世。该刊物的目的是“从生态环境角度为文学艺术的批评研究提供论坛,包括生态理论、环境保护主义、自然及对自然描述的思想、人/自然两分法及其他相关的理论思想。”(注:CheryllGlotfelty&HaroldFromm,ed.The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

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一些生态文学批评的专著相继出版。1996年佐治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格罗费尔蒂和费罗姆主编的《生态批评读者:文学生态学的里程碑》(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LiteraryEcology,1996)。该书收集了26篇论文,分三个部分,分别讨论了生态学及生态文学理论、文学的生态批评和生态文学的批评。1999年洛兰·安德森(LorraineAnderson)和斯科特·斯洛维克主编的《文学与环境:自然与文化读本》(LiteratureandEnvironment:AReaderonNatureandCulture,1999)收集了长短不一的文章一百多篇,以小说、诗歌、散文、传记等不同体裁论述了人类与动物、人类与居住环境、政治与环境、经济与生态等众多主题。2000年,劳伦斯·库帕(LaurenceCoupe)主编《绿色研究读本:从浪漫主义到生态批评》(TheGreenStudiesReader:FromRomanticismtoEcocriticism,2000),从“绿色传统”、“绿色理论”和“绿色读物”三方面论述了生态文学批评的渊源与发展。1999年至2001年间出版的伦纳德·西格杰(LeonardD.Scigaj)的《持续的诗篇:四位生态诗人》(SustainablePoetry:FourAmericanEcopoets,1999)、乔纳森·巴特(JonathanBate)的《大地之歌》(TheSongoftheEarth,2000)、帕特里克·穆菲的《自然取向的文学研究之广阔领域》(FartherAfieldintheStudyofNature-OrientedLiterature,2000)、戴维·梅泽尔(DavidMazel)的《美国文学的环境主义》(AmericanLiteraryEnvironmentalism,2000)和劳伦斯·布伊尔(LawrenceBuell)的《为濒临危险的地球写作》(WritingforanEndangeredWorld:Literature,Culture,andEnvironment

intheU.S.andBeyond,2001)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除了出版生态批评的专著以外,近年来有关生态文学批评的会议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在“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的协助下,2000年6月在爱尔兰举行了议题为“环境的价值”的多学科国际学术研讨会。2002年3月“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在英国召开研讨会,讨论“生态批评的最新发展”。2002年9月,该学会的英国分会在利兹大学召开第三届年会,会议主题是“创造,文化和环境”,重点研讨生态批评、生态诗学和生态女权主义。“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第三届年会将于2003年6月在波士顿大学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海洋-城市-水池-园林”(“Sea-City-Pond-Garden”)。

二、美国生态批评发展的三个阶段

到目前为止,短短的十多年中,美国生态文学批评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研究自然与环境是怎样在文学作品中被表达的。生态批评家认为,许多作品中描写自然的一个陈旧模式是:自然要么被描绘成伊甸园般田园牧歌式的世外桃源和处女地,要么是瘴气弥漫的沼泽地或无情的荒野。生态文学批评的第二阶段把重点放在努力弘扬长期被忽视的描写自然的文学作品上,对美国描写自然的文学作品的历史、发展、成就,及其风格体裁等作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美国描写自然的作品是以描写自然为取向的非小说创作。它有着成果累累的过去和充满活力的今天。从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美国出版的描写自然的作品选集有二十多部。作为一个文学流派,它源于英国吉柏特·怀特(GilbertWhite,1720—1793)的《塞尔波纳的自然史》(ANaturalHistoryofSelbourne,1760)。这一写作传统通过亨利·索罗(HenryThoreau,1817—1862)、约翰·巴勒斯(JohnBurroughs,1837—1921)、玛丽·奥斯汀(MaryAustin,1868—1934)、艾尔多·利奥波德(AldoLeopold,1886—1948)和蕾切尔·卡森(RachelCarson,1907—1964)等延伸到了美国,其中利奥波德和卡森后来成为直接推动生态批评兴起的领先人物。利奥波德的“生态中心论”(ecocentrism)思想后来成为环境主义者的金科玉律。卡森的《寂静的春天》(SilentSpring,1963)可以说是一座丰碑,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的标志,是生态学新纪元的开始。生态文学批评的第三阶段试图创建一种生态诗学,通过强调生态系统的概念,加强生态文学批评的理论建设。生态批评发展到今天,在创建理论体系方面,已取得了不少成就,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思想。例如,“环境伦理说”(environmentalethics)或“环境哲学”(environmentalphilosophy)对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道德关系进行探讨;非人类中心说主张非人类存在物,如物种、生态系统等同样具有道德地位,指出人类对它们负有直接的义务;施韦策(Albert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论和泰勒(PaulW.Taylor)的“生命中心论”(biocentrism)将道德关心的对象扩展到整个生命界,构筑了以“尊重自然”为终极道德意念的伦理学体系;克利考特(JBairdCallicott)的主观价值论和罗尔斯顿(HolmesRolstonШ)的客观价值论,特别是奈斯(ArneNaess)等人提出的“深层生态学”(deepecology)都可以被看作是生态文学批评的理论基础。

近几年来,伦纳德·西格杰、乔纳森·巴特、帕特里克·穆菲、劳伦斯·布伊尔等从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和文论家那里吸取思想精华,运用巴赫金、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罗兰·巴特等人的批评理论来构建当代生态诗学,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持续的诗篇:四位生态诗人》一书中,西格杰批判了后结构主义语言理论对当代诗歌和文学批评的影响,认为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仅仅把批评的目标放在语言、文本和话语上,似乎文本以外就没有自然环境等其他“存在”(Being)的存在。西格杰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西方哲学中的二元论思想,强调生态诗学的理论构建应以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的思想为基础。根据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观点,存在首先是个人的存在,个人存在是一切其他存在物的根基,“在”就是“我”,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在”的结果,必须在人对外部世界事物的关系中来考察它们,否则就毫无意义,失去了确定性。西格杰认为,在今天全球高度信息化、科技化,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不平衡的形势下,生态诗学的任务首先是要面对全球环境恶化这一基本事实,要以人的生存为本。西格杰还试图从梅洛·庞蒂有关现象学的论证中探索生态诗学的理论基础。梅洛·庞蒂深受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影响,把自己的哲学称为“知觉现象学”。他指出,现象学就是对本质的研究。所谓“本质”,并不意味着哲学要把本质当作对象,只是意味着我们的存在,意味着我们需要“观念性的场所”。在梅洛·庞蒂看来,本质就是我们的体验;世界不是客观的对象,只是“我的一切思想和我的一切外观知觉的自然环境和场所”(注:蒋孔阳:《二十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32页。)。西格杰发现,梅洛·庞蒂的论点为生态批评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批评模式,即把体验的深度与世界的内在关系融会于一体,不能机械地或用理想主义的框架来理解身体与世界的关系,这就意味着生态诗学的研究要超出传统西方哲学中主观/客观二元论的思想。

乔纳森·巴特在《大地之歌》中也应用了现象学的批评原理,并多次提及海德格尔的观点,进一步完善了他在1991年发表的《浪漫主义生态学:华兹华斯和环境传统》(RomanticEcology:WordsworthandtheEnvironmentalTradition,1991)中陈述的浪漫主义生态诗学。同时,巴特还根据法国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有关论证“自然状态”的思想来探讨生态诗学的问题。巴特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论和“返于自然”的思想与“深层生态学”理论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巴特全面论述了从十八世纪到当今的小说和诗歌。他在《大地之歌》的前二章中把简·奥斯汀和托马斯·哈代、玛丽·雪莱和威廉·H·哈德孙以及伊莉莎白·毕晓普相并立,以独特的视角探讨了这些通常不被认为是“自然作家”的生态意义。(注:JonathanBate,TheSongoftheEarth,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0,p.31.)

劳伦斯·布伊尔和帕特里克·穆菲等也试图从不同方面构建生态诗学理论。布伊尔试图淡化自然与文化的界限,认为生态批评的未来应从研究自然与文化的关系着手。穆菲试图重新调整当今生态批评界的一些不平衡的做法,其中突出了美国生态批评界对美国少数裔生态作家的忽视和对国际上其他国家生态作家及生态文学经典的忽略。穆菲指出,生态批评家研讨的作品大多是像梭罗的《沃尔登或林中生活》之类的非小说作品,而涉及生态环境主题的小说作品却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边缘地位。穆菲认为,叙事小说在环境保护方面起的作用丝毫不亚于非小说作品,叙事作品应成为未来十年生态文学研究的重点。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不仅体现在纯自然作品中,而且在不少现当代小说家的叙事小说中也有明显表现。例如当代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和唐·德里罗(DonDelillo)分别在《白色噪音》(WhiteNoise,1985)和《兔子休息了》(RabbitatRest,1990)中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当代作家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德里罗的《白色噪音》除了表现当代人惧怕死亡这一主题外,还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描述,特别是通过对某一旅游景点(一旧牲口棚)、超市食品、化学毒气泄露事件的描述,表现了在后现代文化背景下的美国乃至整个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和文化在以消费为主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复制”而成为种种假象(simulacraandsimulations),并最终因发生“错位”而逐步消失。厄普代克的《兔子休息了》从侧面描写美国作为一个“后自然”(postnatural)国家,其大地所拥有的资源差不多已被消耗一空了。在小说的结尾,已五十五岁的主人公“兔子”哈利·安斯特罗姆眺望佛罗里达州一处疗养地的风景时,他透过那天堂般的外表,看到其中的衰败和污染。在这些“危险的风景”(riskscape,美国当代地理学家苏珊·卡特杜撰了这一词,来形容空气中漂浮的毒气对自然风景的侵害)中,哈利看到成排的棕榈树由于遭受干旱而枯死,看到蓝色的天空被“喷气飞机喷出的烟雾所污染”,看到“紫外线正把人体的扁平细胞烤成癌细胞”,看到“空气中弥漫的烟雾使人难以呼吸”。(注:JohnUpdike,RabbitatRest,NewYork:AlfredKnopf,1990,p.501.)如果说十九世纪的西方文学反映的是一个把自然当作医治人们精神创伤的社会,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学描写了一个把自然看成是经济源泉的社会,那么,当代美国文学作品中的自然描写所揭示的正是比尔·麦肯比(BillMckibben)所说的“后自然世界”(postnaturalworld)。在这个“后自然世界”里,人们对自然的需求仅仅是表面上的,尽管自然有时会激起人们的怀旧思想,有时会使人产生背井离乡的感觉,但它已经与实在的东西(theReal)无关。

尽管生态批评家为了创建生态诗学已经做了不懈的努力,但生态批评理论尚处在发展阶段,它还没有达到理论上的成熟,更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美国学术界认为生态批评缺乏理论基础的也大有人在。《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杂志编委玛萨·班塔斯(MarthaBantas)认为“环境研究是软性的(soft)”,它不过是“拥抱树木的玩意”(“hugthetreestuff”)。(注:LaurenceCoupe,TheGreenstudiesReader:fromRomanticismtoEcocriticism,

NewYork:Routledge,2000,p.169.)尽管此话显得过激,但多少说明一些问题。

三、生态文学批评旨在解决的问题

多年来,生态文学批评一直就文学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断提出问题并试图予以回答。生态文学批评家经常提出的问题,除了诸如作者是怎样描述大自然、作品的主题是否反映生态环境意识、人应该如何对待大自然、人在自然中处于什么位置等之外,还包括这样一些根本问题:怎样确定自然与文化的关系?当代生态文学批评研究的方向和思路是什么?生态批评是不是一门“终极的科学”?怎样把生态文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结合起来以便达到一个互补互利的结果?等等。

生态批评家们明确提出,生态批评的根本前提是:人类文化与自然世界密切相关。人类文化影响自然世界同时被自然世界影响。它研究的主题是自然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一种文学和文化批评,生态批评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文学来重审人类文化,进行文化批判,探索人类思想、文化、社会发展模式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如何导致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的危机。正如乔纳森·莱文所说,“我们的社会文化的所有方面,共同决定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独一无二的方式。不研究这些,我们就无法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只能表达一些肤浅的忧虑。……因此,在研究文学如何表现自然之外,我们还必须花更多的精力分析所有决定着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生存于自然环境里的行为的社会文化因素,并将这种分析与文学研究结合起来。”(注:转引自王诺:《生态批评:发展与渊源》,《文艺研究》,2002年第3期,第48页。)生态批评就是要“历史地揭示文化是如何影响地球生态的”(注:JonathanLevin,“OnEcocriticism(ALetter)”,PMLA114.5(Oct.1999),p.1098.)。著名生态思想研究者唐纳德·奥斯特指出,“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起因不在生态系统自身,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要度过这一危机,必须尽可能清楚地理解我们的文化对自然的影响。……研究生态与文化的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人类学家和哲学家虽然不能直接推动文化变革,但却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而这种理解恰恰是文化变革的前提。”(注:DonaldWorst,TheWealthOfNature:EnvironmentalHistoryandecologicalImagination,

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93,p.27.)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5

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传统生态思想文化、环境哲学理论、生态文明建设及对策三方面主题进行了研讨。

一、传统生态思想文化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传统思想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对传统思想文化中蕴含的生态资源的诠释与论述是本次研讨会的亮点,相关论文30篇。

卢风、盖光、余泽娜等学者探讨了传统生态思想的一般原则和基本理念。卢风认为,在当前传统思想文化合理复兴的背景下,传统思想文化能否为环境哲学研究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文化资源,能否帮助解决中国环境问题,是值得研究的论题。对于什么是“天人合一”,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卢风援引《中庸》、《易经》、《论语》、《大学》等文献关于“人性”、“终极关怀”的相关论述,指出“天人合一”是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是君子的最高追求或“终极关怀”。对于什么是“内向超越”,卢风将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做的不懈努力称为人的超越性,并对“内向超越”、“外向超越”做了对比和区分,认为改变自我就是内向超越,而改变外部生活条件就是外向超越。“天人合一”是儒家追求的最高境界。在人之超越性追求上,儒家将内向超越即德行、境界和智慧的超越放在优先地位。但儒家的内向超越又并没有封闭于自我,而是注重向自然学习,追求天人合一境界。儒家天人合一及内向超越的追求,与现代西方主客二元的世界观以及将工商、技术放在优先位置的外向超越迥然不同,因而对于反思、超越现代性具有启迪意义。

盖光认为“道生”极具“生态”智慧,这不仅是老子及道家思想的基础,也是成就中国智慧中“生态”蕴含的主要条件。他认为,“道生”是中国生态智慧的哲性基础,“道生”禀天地阴阳之气,其节奏及韵律性的生成与转换旨在促生万物生命的生态共荣。人由天地自然道化而成,人的发展,人的社会运行机制及精神文化存在,既是生态转换及“道法”的延伸,也积聚着“道生”的生态智慧。关于“道生”与“太一”的智慧逻辑,他认为“道生”与“太一”、“太极”之生相互联系,这些作为智慧性表达,内在一致且同一,区别主要在于话语表达及述者的不同。对于“道生”智慧的释解,不仅需生命肌体活动的整体参与,更含蕴精神体验性,或本身即表征精神生态特性。

余泽娜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存在一个生态伦理的实质性传统。这个传统包含道与术两个层面。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道统,在术的层面渗透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安排和生活技艺之中,渗透于法制建设、民间信仰之中,形成道、术相济的完整体系,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产生了规范有效的影响。而造成当前中国生态环境困境的重要原因恰是道统传承萎缩、道与术相分离。因此,她认为,要走出困境,推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借鉴传统的经验:既要好于道,也要进于术。

乔清举、刘魁、陈红兵、张连国、姚洪越等学者对儒家、道家、佛教思想的生态意义进行了诠释与论述。乔清举介绍了儒家生态哲学思想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生态哲学思想史”的情况。他认为儒家哲学本质上是生态哲学,其基本原则是天人合一。其所谓天的规定性“生生”,是自然的“合目的性”,儒家生态哲学要求人主动地实现与天地相贯通的本体,做到“为天地立心”,使万物尽性。对于动植物、土地、河流、山脉,儒家都有其生态哲学层面上的表述。儒家把道德共同体推及整个自然界,并从宗教、道德、政治三个层次展开对于自然的生态性认识和保护,具有整体主义的特点。在宗教层面上,儒家保留着自然之魅的观念,认为一些动植物具有神性,要求祭祀它们,祭祀土地山川,“报本反始”。在道德层面上,儒家把“仁”理解为“爱人以及物”,提出“德至禽兽”、“泽及草木”、“恩及于土”、“恩至于水”、“恩及于金石”等说法。在政治层面上,历代政权都设立官职、颁布政令、法律保护自然。通过对儒家生态哲学的论述,乔清举认为人类如果还要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去,其生存必须是生态性的;生态地存在是人类根本的存在方式。在历史上,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贞下起元,历久弥新,保持较高的水平,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儒家生态意识维持了中华民族生存地区的自然环境。发掘传统生态智慧,贡献于当今中国和世界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研究儒家生态哲学的意义所在。

刘魁对《周易》中盛德价值观进行了论述。其所说的盛德价值观,是指奉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生灵昌盛、生命永续为最高价值与最高道德的一种宇宙观与价值观,是对《周易》强调宇宙万物“生生不息”、“万物化生”、生命永续的一种概括。他认为当代人类要摆脱生态危机,建立健康的生态文明,并不在于空洞、盲目地主张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而是要端正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明确人类行为的最高价值与行为准则。

陈红兵从四个方面系统论述了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其一,“无为而治”是建立在“道法自然”思想基础上的。“法道”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批判人类中心主义观念,遵循自然、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演化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演化作用,具有现实意义;其二,从社会治理角度言,“虚无为本”体现为统治者观照自然、社会及其变化发展,制定相应法令制度的整体性思维。它要求我们今天,社会治理应改变片面的物质主义导向,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出发;其三,“因循为用”包含因时、因物、因民三方面内涵。其中,“因物”主要是指尊重和顺应事物自然本性,它要求我们今天慎用科学技术及人为手段改变事物的自然存在状态及自然本性。“因民”包括顺应百姓的自然本性、自然需求和民俗等方面。它启发我们今天不应过分强调百姓对物质利欲的追求,而应将社会安定、百姓身心的和谐放在重要位置。“因俗”则要求尊重各地民俗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对改变各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持慎重态度;其四,“名正法备”是黄老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重要方面。其可持续发展意义体现在环境法建设上,要求从协调经济――社会――自然生态整体利益出发,注重落实各级官员的环境职责。

张连国认为《庄子》的生态存在论是若有真宰、不得其朕的内在关系存在论,是万物云云、各复其根的生态系统论与自然价值论。人存在方式具有芒乎与本真的二重性。人的本真性是由现象学还原的知的本真性决定的。存在是一个以道为本根,出于道、返于道的反复循环的生态巨系统,具有无目的而潜在合目的内在生态价值。人在既以自然的方式又以人的方式原发共生中成为自然与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仅仅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真自然存在方式不是动物般的生存方式,而是无目的而合目的、合于自然生态系统缘构共生真意天机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审美存在方式。真人生态生存论是与自然和谐,与世混处。

姚洪越将佛教自然观与基督教的自然观进行了比较,认为佛教和基督教面临大自然时,根据自身的基本教义,对自然的产生、自然的属性、自然与人的关系等领域进行了各自的阐述,这些内容构成佛教和基督教自然观的基础部分;同时佛教与基督教之间还存在修炼身心与探索、改造自然,有所顾忌与勇于探索,感应论与拣选论等方面的不同,因此佛教自然观与基督教自然观指导下的人类实践效果在目的、动力、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具有根本的不同。最后提出在充分吸收和借鉴二者成败得失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关于自然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为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更加美好的未来而积极探索,不懈努力。

此外,还有学者从传统农耕文化的生态价值、中医生态思想、回族生态文化、草原文化的生态维度等不同方面,对传统生态思想文化进行了论述。

二、环境哲学理论

环境哲学理论一直是历届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年会的重要主题。本次学术研讨会提交的相关论文有35篇。这方面论文主要围绕两方面主题,一是对西方相关环境哲学理论的述评;二是对环境哲学相关论题的探讨。

郇庆治、包庆德、陈爱华、张卫等学者对西方相关环境哲学理论进行了述评。郇庆治通过对“深生态学”(deep ecology)的创立者阿恩・奈斯的深生态学相关理论和布赖恩・托卡激进的“绿色运动”、“绿色政治”的相关理论和主张,以及艾克斯利、罗伯特・古丁等相关学者的理论的阐述性分析,对于什么是生态自治主义,以及它为什么是一种生态文化理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生态自治主义更接近于一种社会政治理论,生态自治主义的任何实践层面上的实质性进展,都离不开理论基础阐释上的深入与广为传播,但作为一种社会政治性变革,终归是关涉人类关系及其利益的艰难调整,而不简单是一个理论可信性与说服力的问题。

包庆德认为莱斯作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以独特的认识论维度阐述造成全球生态危机最深刻的社会意识根源――控制自然观念。控制自然观念在客观上造成人性扭曲,同时也在现实社会中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控制自然其实质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控制,在时空维度上影响人的全面发展,制约社会进步。消除控制自然观念是建立一个较易于生存的社会,并从伦理和道德维度对人类使用科学技术的行为进行生态约束、规范和引领。当今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别需要对控制自然观念进行深度生态解读。莱斯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控制自然理论对于我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借鉴价值。

陈爱华认为,在《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一书中,福斯特通过“维护生态正义能否超越阶级倾向”的道德哲学辨识,凸显了其中蕴涵的人(环保主义者)与人(林业工人)――环境(原始森林)――资本主义(政府与企业)伦理关系的“生态伦理形态”应然与实然的生态伦理悖论和生态伦理与资本主义伦理关系的道德范式之间的冲突;通过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道德哲学反思,揭示了马尔萨斯人口论反生态正义的伦理本质。在福斯特看来,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新马尔萨斯主义都是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阶级利益及其道德观(和种族与性别道德观),因而无益于人口――生态问题真正解决。

张卫介绍了美国的“田野哲学”。他认为,“田野哲学”是在“新自由主义”的时代语境下关于如何进行哲学研究的元哲学层面的思考。田野哲学主张对哲学进行“去学科化”,提倡“跨学科”的研究模式和“自下而上”的研究进路,增进哲学的社会参与度。其主张和理念对于我们今天如何从事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曹孟勤、郑慧子、肖显静、曹顺仙等学者对环境哲学相关论题进行了探讨。曹孟勤教授认为,每个人在社会生活当中都拥有一个或多个社会身份,而任何一个社会身份都内在地蕴含着社会责任,承担某种社会身份就意味着担当某种社会责任。人的社会身份不仅表现在他人面前,同样也呈现于自然世界面前。人类面对大自然为自身所确认的身份不同,对自然所采取的态度和行为就不一样,所承担的责任就会有差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确认一种合理的身份,身份的合理性担保着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的正当性。

郑慧子指出,生态学与环境哲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生态学不仅是环境哲学赖以发展的思想源泉,而且还是环境哲学是否具有合理性的科学基础和根据。然而,生态学的科学性质直到目前在科学共同体中还依然处在悬疑之中,这种状况并未被环境哲学所察觉,相反,环境哲学直截了当地把这种存疑的现成性的生态学作为自己的合理性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态学的这种不确定性的科学图景使环境哲学研究不得不面对着一个自身合理性问题的重大挑战。因此,加强生态学的这一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应当被视为环境哲学研究的一个新任务和新方向。

肖显静认为对于转基因技术生物完整性损害的伦理评价,基因(型)完整性的损害是核心,转基因技术损害了生物个体基因型的完整性,改变了生物个体的表现型,引起了生物个体肉体的和精神的破坏,是伦理地可拒斥的。生物物种的完整性不同于生物个体基因(型)的完整性,它是同一物种中的所有成员所共有的基因组(DNA条形码)的完整性,代表着物种的真正本质。因此,人类对物种有直接的责任,有责任维护物种的完整性,以保持物种的特异性。转基因技术之异源转基因,违背了生物物种的完整性,在道义上是伦理地应拒斥的;转基因技术之同源转基因以及基因内修饰,基本没有损害生物物种的完整性,是伦理地可接受的。转基因技术生物完整性损害的伦理评价还要结合转基因技术应用的目的。一般而言,单纯出于人类眼前的、狭隘的、非根本的利益,而应用转基因技术,从而造成生物完整性的损害,理应受到更多的伦理拒斥。这些方面能够为政府和公众基于生物完整性概念伦理地评价转基因技术提供理论指导。

曹顺仙指出,当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的研究可谓多维度、多视野,并以不同于西方环境哲学的面貌呈现出丰富而独特的理论内涵和品格。她认为,从认识论维度而言,整体主义思维、对象性实践思维和辩证思维的“单向度”运用或综合运用都难以完整、准确地诠释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主张从自然――人――社会构成的“三维化”思维完整准确地诠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马克思、恩格斯是用“三维化”思维认识所处时代的生态环境问题,把时代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界定为社会的、人文的特别是与资本主义内在逻辑密切相关的复合性社会问题。论文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应围绕自然――人――社会的“三维化”角度进行,其终极追求是实现“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有机统一的和谐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理论的“三维化”的历史观是自然、人和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进化的生态历史观。人、社会、自然进化遵守六大规律,即自然进化规律、人进化规律和社会进化规律,以及自然、人和社会相互之间协同共进的“间性规律”即人与自然间关系演进的规律、人与社会间关系演进的规律、自然与社会间关系演进的规律。

三、现实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自十七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及对策也是本次研讨会的重要主题。国家环保部宣教司刘友宾巡视员也应邀出席了研讨会并作了发言。会议提交相关论文32篇。

关于现实生态文明建设,研讨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有宏观方面的论述,如叶平论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代特点及其理论前提,解保军论述了环境悬崖危机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的新契机,丁宪浩、周兰珍突出了公众参与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朱伯玉、白洋关于当前环保法相关议题的探讨等等;研讨内容还涉及环境宣传教育、企业绿色发展等一般话题;比较专门的议题还有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现状、汽车消费及道路交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居民低碳生活的现状、影响因素等;曹水群、董军的论文则涉到当前备受关注的邻避抗争话题。

刘友宾巡视员从文化建设维度,梳理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历程,重点对“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生态文明、新修订的环保法、生态文化等进行了解读。他指出,环境保护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文化建设是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视。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文化思想资源,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推出生态文化精品力作,是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方面。

叶平认为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生态时代”。在生态时代,人类将生活在一个广泛的与生命共同体相互促进的关系中。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是环境革命,目的是要解决人类如何生存和社会如何发展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顺应了生态时代科技――经济发展观、时代哲学观和文化观等观念的变革趋势。他认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应树立“与时俱进”的发展的观点,应树立“自然界最懂自然”的信念,学习“生物利益的自保护性”智慧,吸取大自然报复的教训;应树立有机整体论的思维方式。

解保军认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面临的“环境悬崖”状况,将促使经济与环境关系发生“哥白尼革命”式的新变化,人们将转变思维方式,倡导“环境优先”的发展范式,这样可能会比以往更好地解决经济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它将把人们从唯GDP崇拜的疯魔中唤醒,对GDP的“生态启蒙”有了新认识,“生态启蒙”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确立生态理性的思想解放运动。最后,它将促使人们发展观产生新变化,促使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期待和诉求有新提高,人们从“求温饱”、“求生存”转向“求环保”、“求生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丁宪浩认为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勾勒出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环保产业的顺利发展、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但我国的公众参与尚处“初级阶段”,环保产业的公众参与主要有监督性参与、消费性参与、投入性参与等形式,近年来社会公众三种参与形式都有所发展,给环保产业发展增添了动力。但与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公众参与还显得相对滞后,其制约因素为公众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成本偏高和参与氛围不浓。针对这些制约因素,他提出注重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的组织引导的对策。

周兰珍认为当下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在很多方面处于缺位状态,就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来看,起绝对主导作用的还是政府,而公众自身素质是导致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缺位的基础性原因,只有把生态文明内化于公众的内心,多渠道依靠特定的组织机构来引导公众的行为是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推进公众的组织建设是最佳的选择。

朱伯玉对于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诉权进行了探讨,认为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环境诉权有其实体法根基,并对环境诉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分析了其类型化。通过论述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公益诉权与环境生态诉权,他认为环境法哲学转换了我们审视环境诉权及其根基的视角。环境诉权是“环境诉讼”的诉权,而不是“有关环境的诉讼”的诉权。确定环境诉权基本内容必须正确处理环境诉权与实体环境权之间的关系。随着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司法实践的拓展,以及环境生态权诉权理论的突破,环境诉权理论之基不断得到夯实。白洋从“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分析了我国环境法治存在的机遇和挑战,指出其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6

 

20世纪90年代以来,探索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迫切关心的重大课题,成为国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它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还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广泛的讨论,尤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哲学基础、伦理学底蕴、经济学内涵等问题的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相去甚远。其中,在西方,可持续发展被生态中心论者视为人类中心论或者被人类中心论者引为同道,这就影响我国学术界,并出现了一种很流行的似乎被公认的观点,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全人类的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它的本质内涵是全面发展的人本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这种说法完全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框架,使可持续发展观变成西方近现代以人类中心论为基本内核的传统发展观在现时代的变种。因而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披上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华丽外衣,使可持续发展观充满了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它不仅否定了可持续发展观和传统发展观的本质区别,而且使可持续发展失去了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内在依据。于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根本问题:什么样的可持续发展观能够科学阐释人类文明发展与地球生态系统生存的关系,才能确证它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呢?这就很有必要对可持续发展观进行重新界定。为此,笔者提出一个新的理论假说: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生态本位理论,以此构建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因此,可持续发展不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应该是一种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从而形成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即把可持续发展理论构建成以生态为本位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这是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二、20世纪世界发展的宝贵经验与惨痛教训

 

当我们对20世纪世界文明的历史发展作一整体的鸟瞰,就不难发现,在20世纪里,世界文明发展明显地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景象:在20世纪的上半叶,人类遭受了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和世界的战争大灾难,在20世纪的后半叶,人类取得空前未有的科技和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却遭受着全球的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大灾难,这又使当今人类陷入空前未有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正因如此,才使人类逐渐地从自然界的无情惩罚中醒悟过来,引起一场全球的生态觉醒运动,这就是生态觉悟的产生与发展。它是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意识和观念的最伟大的革命。由此形成人类对世界系统存在极限的认识,发现了地球资源与环境有限性,这是20世纪头等重要的科学发现之一。

 

1、两项辉煌的成就

 

20世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生巨大变化的世纪。今日之现代生产力不仅与19世纪相比已面目全非,即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左右的时间里,人类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使世界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突出表现在20世纪下半叶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固然因素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进步,二是世界经济市场化正在形成全球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这就是著名学者汝信先生所说的20世纪人类取得的两个方面的伟大成就。

 

在工业经济时代里,发生了三次具有划时代的科技革命。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8世纪中叶,确立了以蒸汽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手工工具向大机器的转变,揭开了工业经济时代的序幕。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9世纪中叶以后,确立以电力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蒸汽动力机械化向电力动力自动化的转变,创造了辉煌的工业文明。第三次科技革命即人们常称为现代科技革命,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70年代以来,进入了人们所说高新技术革命阶段。八九十年代形成了以信息科技和生命科技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革命新高潮,进入新世纪正在迅速发展和产业化。现代科技革命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是前两次科技革命所望尘莫及的,它把工业文明推向了顶峰,使工业经济时代走到了尽头,正在迎接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跃进步,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自从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以来,就实行市场经济,只是到了战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由传统市场经济发育成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二是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之后,独联体国家和中东欧国家都陆续走上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道路,正在形成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三是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推进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除少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已走上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外,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正发展和完善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加快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因而,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在探索适应自己国家国情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使各国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能够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建立,甚至要纳入其制度框架,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世界化,或者说是加速世界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这已成为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

 

2、两大严重的灾难

 

众所周知,在20世纪上半叶,人类生存与发展曾陷入席卷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大灾难。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一书说:“到1999年,我们将把20世纪追忆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和最辉煌的时期。1.2亿百姓受戮于这个世纪的130场战争——比1990年以前的全部战争中的死亡的总和还多”。然而,值得幸庆的是,这场空前的灾难及其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出现战后经济发展繁荣时期,就标志着从世界全局来说基本被消除。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和平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人类避免世界战争是大有希望,即是说人类是不会葬身于核战争灾难之中。但是,值得高度重视的是,20世纪以来,现代科技在人类利用及其发展市场经济中产生了一种反自然的异化力量,使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在创造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却摧毁了人类自身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导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即不可持续发展危机,人类遭受着空前的生态灾难。正如美国著名科学家卡普拉在《转折点: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一书所说:现在全球生态体系和生命进化处于危险之中,处于一场大规模的生态灾难之中。我们可以肯定,人类取得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繁荣的两项伟大成就时,又使两者具有“反自然”性质,甚至可以说正在毁灭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体系。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人类即使摆脱了世界核战争威胁下的有毁灭的危险,如果处理不好“环境与发展”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难免葬身于生态灾难之中。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当今世界确实存在着威胁全人类和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全球生态危机,它是20世纪人类遭受的巨大灾难,并成为21世纪世界文明发展的最大危险。

 

3、一次最伟大的觉醒

 

自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以来,一些先知先觉的人们都在思考,人类文明会像几千年以前的世界三大文明一样突然湮灭吗?在人类进化史上的巴比伦文明、哈巴拉文明和玛雅文明,是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它们却主要毁灭于生态灾难之中。但是现代人类与玛雅人却有不同之处,就在于现代人类全面反思世界文明的发展进程尤其工业文明的发展道路,深刻认识到工业文明及传统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一条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才使“人类正走向自我毁灭”!因此,人类在生态环境问题上逐渐觉醒过来,引起了一场人类意识的伟大革命。它的根本标志就是生态意识或生态觉醒的产生和发展。这就表明,现代人类具有生态觉醒,是与玛雅人根本不同的。当今人类从未没有像今天这样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从而避免玛雅人的生态毁灭。

 

众所周知,传统意识主要是以人统治和征服自然为指导思想,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尺度,强调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立,形成人统治、主宰与征服自然的理论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唯人论”的意识。生态觉醒突破了这种理论框架,强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与和谐相处与共同生息,形成“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理论体系。所以,我们可以把生态意识定义为:人、社会和自然和谐发展关系所反映的思想、理论、感情和意志的总和。它的核心内容,就是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把世界系统看作为“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是“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识。这是人类意识的一次深刻革命,是人类对人、社会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一次伟大觉醒,是整个人类文明的觉悟。正如樊浩教授所指出的:“生态觉悟的实质不只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省,而且是对世界的合理秩序,对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对人的行为合理性的深刻反省”。因此,“20世纪人类文明的最重要、最深刻的觉悟之一,就是生态觉醒。从遍及全球的绿色运动到联合国和世界各国制定的生态伦理的规范,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理论,无不在实践和理论的层面上标志着20世纪人类文明的生态觉醒”。[1]

 

4、一个头等重要的发现

 

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人类进化史经历了两次历史性转变:一是人类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从人类完全依赖于自然、融化于自然的混沌同一性,到人与自然存在区别,并不是混沌同一性而产生自治思想。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一次划时代的飞跃。这次飞跃导致人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二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从人与自然的完全对立、相互对抗、相互毁灭乃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体完全瓦解,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生息、协同进化,乃至重建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体。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又一次划时代的飞跃。这次飞跃必将使人类创造真正的现代文明。

 

如果说,第一次飞跃,人类认识自己利用与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可以不受自然生态的限制,其行为的选择是无限度自由的话;那么,第二次飞跃正好相反,人类认识到自己的利用与改造自然的活动是被“自然界整体动态结构的生态极限所束缚的”,人类行为选择的自由必须限制在自然生态容许的限度内,即限制在地球承载力的极限之内,这是生态“绝对法则”。现代人类的这种生态觉悟,就是人类对地球存在极限的认识,以及其它将如何影响人类进化的认识,从而出现了地球有限性的客观规律,它的理性形态就是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这是20世纪人类文明的头等重要的发展,是20世纪现代科学的最大贡献。

 

在人类对地球存在极限的认识过程中,罗马俱乐部的梅都斯等人是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的先驱。1972年,罗马俱乐部的第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发表,随即掀起了所谓悲观派和乐观派对人类未来生态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大论战。乐观论者对《增长的极限》报告的激烈抨击,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不仅尖锐批判了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及其政策主张即“零度增长论”;而且全盘否定了梅多斯等人的增长极限论的理论基础即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对此,我们赞同前者,反对后者,还必须为《增长的极限》报告提出的地球有限论彻底翻案。我们认为,这个报告指出的地球有限论即有限世界系统决定了增长的极限的著名论断,是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的理论基础和基本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理论。实践证明,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的缺陷,不在于世界系统存在极限以及超越极限引起灾难性恶果;而在于这个模型的落脚点是要以停止增长的方式达到或维护全球均衡,这就是著名的“零度增长论”。地球有限论即地球的资源存量有限和环境容量有限的新观念,实质上是一种现代经济增长已临近自然生态极限的理论。它在全世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深刻动摇了地球的资源与环境无限论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为人类认识地球的有限性开辟了道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梅都斯等人是头等重要发现的先行者,是对科学做出最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有其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1] 樊浩:《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合理性》,《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三、生态本位论的立论依据

 

    1、世界发展正在迈向生态时代

 

首先,20世纪全球生态灾难唤醒了人类,教育了人类,改变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当今人类适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新趋势,创造了以生态文明为基础的现代文明,使现代文明形式正在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几百年来,人类苦心创造的工业文明发展到今天,从总体上来看,它基本上完成其历史使命,已经陷入难以自拔的重重危机之中,可以说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正在从兴盛走向衰落。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确面临着深刻的生态危机,生态形势十分严峻,但决不是表明人类文明发展已无出路。因为,在工业文明高度发展过程中,在生长着否定工业文明的因素,却为生态文明兴起开辟广阔的道路。工业文明衰败之日,正是生态文明萌芽之时。正象工业文明脱胎于农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脱胎于工业文明,它引导人类文明继续向前发展。真正的现代文明是生态文明;只有生态文明才是真正的人类文明。因此,从世界文明的形式来看时代,当今人类即将走出征服与掠夺自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工业文明时代,正在进入保护建设自然,以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共同生息与共同繁荣的生态文明时代。因此,我们所说的生态时代,就是指人、社会和自然的发展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这是人类智慧的胜利。

 

其次,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生态时代已降临中华大地。这是世界系统运行的必然进程,是人类文明历史发展的基本走向。人类进化与世界系统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时代,即蒙昧时代、征服时代、生态时代。因而生态时代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客观现实性。生态时代的现代文明,本质上是生态文明;没有生态文明,就没有真正的现代新文明。21世纪应该是生态文明发展的世纪,这正反映了世界文明在21世纪的人、社会与自然关系发展中的新特点。

 

再次,根据20世纪生态文明兴起与发展为代表的人类文明新进程的客观实际,国内外学者站在新时代的发展前沿,最充分地适应新时展的要求,提出生态时代问题。著名的后现代主义者托马斯·伯里曾把后现代文明说成是生态时代的精神,并预示人类的未来社会应当是一个追求生态文明的所谓“生态时代”。在我国,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认为,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公布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庄严宣告:“人类处于普通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标志着人类文明进入可持续发展新时代的开始,可持续发展必将成为世界系统运行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导潮流。理论与实践表明,生态文明,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三位一体的。因此,我完全可以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标志着人类文明已进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时代,可持续性的生态文明必将成为世界系统运行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导潮流。

 

2、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革命是伟大觉醒的实践标志

 

历史事实表明,整个工业文明是在人征服自然、掠夺自然、统治自然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工业革命的全面胜利,极大瓦解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体,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严重地摧毁了现代经济社会的生态基础,使当今世界系统的大部分重要的生态系统已处于崩溃状态,把人类推到与自然界全面对抗和尖锐对立的生态灾难的绝境,使人类文明走进不可持续发展的死胡同。由此决定了21世界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最根本的、最紧迫的战略任务,就是全面实现生态觉悟从思想意识的殿堂走向实践的洪流。它既是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基本标志,又是这种转变的实践基础。显而易见,重建地球生态系统在本质上是重建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这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巨大变革的伟大实践,是人类生态觉醒的实践标志,也是解决全球生态危机的关键所在。现在,让我们简略回顾一下几十年来生态革命产生与兴起的历史进程:

 

第一,从生态意识的产生到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即20世纪60年代后期掀起的反公害运动,喊出了“还我阳光”、“ 还我蓝天”、“还我清水”的强烈抗议之声,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形式投入了这场环境保护运动,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国际性潮流,并一浪高一浪地向前发展,到1972年世界环境会议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为标志,使全球环境保护运动形成高潮。它揭示了人类开展生态革命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序幕。

 

第二,环保运动向广度扩展到生态运动迅速席卷全球,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世界生态环境运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危机的全球征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交织一起,直至整个大自然危机,已成为笼罩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魔影,直接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的生存。人类需要进行一场生态革命(即环境革命)来拯救人类自身的命运和地球的存亡。于是全人类为进行这场生态革命采取全球范围的共同行动,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建设自然;从个人到家庭,从各种社会组织、各个政党和各国政府乃至全世界,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表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与重视,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发表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为标志,人类全球生态环境运动达到新高潮。它反映了人类正在进行生态革命告别工业文明时代,用可持续发展战略迎接生态文明时代的来临。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生态运动,又叫绿色运动。它向广度与深度扩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渗透与融合,有力推动着重建地球生态系统。当前,绿色文明浪潮正在世界各国蓬勃发展,几乎覆盖了世界系统运动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极大地冲击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继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后的生态革命高潮在21世纪必然到来,将推进人类由征服、掠夺到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大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现实道路。

 

第四,生态革命的主要任务和根本目标,就是阻止工业文明发展对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基础的根本性破坏,医治现代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污染给自然生态系统留下的创伤,并保持生物圈的完整性,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再生产,创建生态健全的适宜于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确保现代文明发展对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可见,生态革命的任务和目标是双重的,它既是拯救人类的革命,又是拯救地球的革命,也是重建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与和谐发展的革命。这是一场彻底的人与自然发展关系的革命实践,是世界系统的全方位、最深层的巨大变革之一。

 

3、世界系统是人、社会和自然相互融合的有机统一体

 

生态革命重建这种有机整体,是还给客观世界以本来面目。因此,无论就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还是现代生态意识,把人、社会和自然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是符合客观世界实际的。

 

首先,世界系统本来就是人与其它生命形式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人类并不是分离或高于其它非人自然存在的特殊存在。人类与其它非人自然存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结论。它告诉我们,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生态环境——地球生物圈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地球生态系统具有相互依存的有机性,即世界系统中人、社会和自然都是有机的生命体,存在着广泛而普遍的内在联系,人与非人自然的一切有机生命体,不仅是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而且是由周围环境的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二是地球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即这是一个由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在现实世界系统中,脱离开自然的社会同脱离开社会的自然一样,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而,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存在完全脱离社会因素的纯自然规律,也不存在完全脱离自然因素的纯社会规律。这就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一。相应地,人类文明历史是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统一,两个方面是密切相联的、相互制约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其次,世界文明发展到今天,随着工业文明高度发展,人类实践活动的广泛与深化,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和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已经完全相互交织与相互融合而浑为一体。今天,在现实世界系统中,把它区分为自然界和社会只有相对意义,而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交织和相互融合比它们之间的相互区别更为重要。因此,当今维系人类生命和非人自然生命形式的这个濒临失衡的球体上,客观存在的只是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当今人类进行的生态革命,就是重塑和实现人、社会和自然有机整体,达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高度整合、整体优化、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再次,人的两重性是世界系统成为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体的根本原因。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首先是自然的人,属于自然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存在于自然界,成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但是,人这种生命物种,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生物,而是一种社会性的生物,有智慧的生物,是社会的生命物种,成为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因此,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与其它生命物种不同,就是人生活在两个世界: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世界。人是自然与社会的存在物,这是人区别于非人类生命物种的根本之点。前者是人的自然生态特征,是反映人的自然属性;后者是人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反映人的社会属性。“人就是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有机统一体。正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才构成了人的本质。这两种属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同时发挥作用的。这两种属性是人的两重性,没有自然属性,或者没有社会属性,都使人不成其为人”。[1]人的两重性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人及其它实践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一是人及其实践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关系,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两方面的关系没有逻辑先后和时间先后的区分,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是分离存在的,而是有机统一的。这就是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整体。

 

    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世界文明发展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人、社会与自然应该成为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统一整体。这正是人的两重性在人类生存活动与发展行为的实践中表现为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才使自然生态演替进化和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相互交织与相互融合成为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

 

    现在,我们可以对前面的论述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当今,世界系统实际运行的概念模型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这个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的运行与发展客观上要求以生态为本位。生态本位是以生态觉悟与生态意识为思想先导、以地球有限性和人、社会与自然有机统一体为客观依据、以生态革命及绿色文明浪潮为实践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它是生态文明的理论表现,是生态时代的必然逻辑。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生态本位论是世界文明发展进入生态时代的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发展观和实现观。

[1] 刘思华著:《理论生态经济学若干问题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四、生态本位论的几个理论支柱

 

    1、自然生态价值理论

 

至今,在我国仍有一些人类中心主义论者,按照西方近代伦理学和哲学传统理论,从主(人)客(自然)体价值关系模式出发,在总体上把价值规定为客观对主体的意义,武断的将价值的来源完全归于人的主体性,人是唯一的价值主体。因而他们主张把价值范畴严格地限定在人的世界的范围,极力反对把它扩展到自然界,否认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价值,尤其是完全否定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我称之为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与此相反,生态伦理学和生态哲学论者认为,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现时代,迫使我们必须超越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不仅要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非人自然的价值,主张把价值范畴由人的世界范围扩展到非人自然的世界范围,涵盖整个自在世界即整个世界系统;尤其是要承认非人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建立完整的自然生态价值理论。自然价值论的代表人物、美国杰出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指出:“在实践中,环境理论学的根本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在理论上,它的根本要求是确定意义深远的价值理论,以此为它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1]在我国出版的论著中,如余谋昌的《生态学哲学》、《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余正荣的《生态智慧论》、林娅的《环境哲学概论》等著作,都论证了自然界的价值,肯定非人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笔者赞同。在此仅强调三点.

 

    首先,按照生态学的观点,不仅有“以人为主体的生态”,还有“以生物为主体的生态”,它包括以生物个体为主体的生态,以生物群落为主体的生态,以生物圈全部生物为主体的生态。在这里,很明显,主体不具有唯一性,不仅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是主体,其它所有的生命物种也是主体,世界系统的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都是主体。人类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世界系统唯一的主体,即人类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世界系统唯一的价值主体。事实上,不仅仅人这种生命物种是价值主体,其它所有的生命物种也是价值主体,世界系统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都是价值主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坚持人与自然的统一性,事实和价值的统一性,建立起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整体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动摇甚至扬弃了人在整个世界系统中的先验的、唯一的主体地位,消除了人在世界中优先的价值地位和先验的价值合理性,从而否定了任何价值主体独霸权。

 

    其次,罗尔斯顿认为,自然的价值是自然的性质,是由自然系统的结构决定的一种性质,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地具有的属性。自然价值是以和谐的生态关系或自然关系表现时,我们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分析:一是人类的层次,是人与环境关系的价值,这就是自然界具有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即作为人的工具价值。这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是它的外在价值。一是从生物的层次,是生物与非生物的生态关系的价值,即自然界本身、生命与自然界的生存,具有以它自身为尺度的价值,它不依于评价主体,内在地存在于生态系统之中,这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在世界系统运行过程中,与人类生命形式一样,非人类生命形式利用地球生态资源,地球基本生态过程的健全、健康、安全和正常运转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这是因为,“在生物圈的时空范围内,各种植物、各种动物、各种微生物与自然环境编成目的——手段的立体交*网络,保持着生物圈的生态平衡。它们只有内在的目的性和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2]可见,自然生态价值论的核心是:肯定自然的自身价值,承认非人类生物的内在价值,目前,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有了共识。

 

    再次,我们超越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不仅要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而且要承认自然的整体价值。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把价值范畴扩展到自组织系统,价值则是自组织系统的本质特性。地球生物圈作为一种自组织系统是只有整体的价值的。因此,地球生态系统所具有的不仅仅是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它更具有系统价值。这个价值并不完全体现在物种个体价值上,也不是部分价值的总和,而是一种高于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系统价值,这就是地球生物圈的整体价值。它是自然生态价值论的精华。生态价值观所追求和确论的价值合理性,本质上是地球生态系统整体的合理性,并认为它是合理性价值的主体,生态价值合理性存在于地球生态系统整体之中。不言而喻,生态价值观确实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价值观,生态本位正是建立在这种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

 

    2、自然生态权利理论

 

    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学在自然生态价值的理论框架内,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这实际上不仅是肯定自然界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也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整体利益的生态伦理的合法性依据。因此,生态价值观把人类对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所负有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建立在地球生态系统所具有的这种客观价值的基础上,承认、关注和尊重非人类生物和地球生态系统按生态规律可持续生存的权利。

 

    环境伦理学其革命性变革的重要表现就在于,它突破了传统理论学把伦理关系严格地限定在人的世界的范围内,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纳入伦理关系的范围,扩展到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用道德伦理规范来调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发展关系。在这里,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1)深层生态学的一个基本伦理规范,就是每一种非人类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若无充足理由人类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它生命。(2)动物权利论认为,动物和人一样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权利的基础是“天赋价值”,这种价值赋予了它们一种道德权利,即获得尊重的权利。(3)生物平等主义认为,所有的生命物种都是平等的,都拥有同等的天赋价值。具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因而,人类必须把所有的生命物种都视为有同等的天赋价值和相同的道德地位的实体。(4)生态整体主义认为,环境伦理学必须是整体主义的,即它不仅要承认存在于自然系统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而且要把生命物种本身和生态系统这类生态整体视为拥有直接的道德地位的实体,人类不仅要尊重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其它生命物种;而且要尊重这个共同体本身。

 

在我国,生态(环境)伦理学提出的自然界的权利包含三层涵义:[3] 

 

    首先,自然界的权利是一种自然性,是指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持续生存,这就是说,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都是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成员,可以而且应当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具有合法存在的权利。其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相关性在生命世界以生存表现出来。任何一种生命物种的生存,既是它自身的存在,又是为其他生命物种的生存提供条件,为其他的生命物种而存在。生存是所有的生命物种的目的,我们必须承认不仅仅人是目的,而且要承认其它生命物种也是目的。为了生存必须具有权利,与此同时,一种生命物种的生存是作为其它生命物种的存在条件,为其它生命物种的生存服务,这是它的义务。这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则是生存的基本规律。它要求人类的实践活动不得违背这种生存的基本规律。再次,自然界的权利平等性,这是指地球生物圈中的各种生命物种都具有自己的特定的生态位发挥着特定的作用,正是所有生命物种的相互作用和综合作用,创造和维持地球生态系统适宜生命生存的条件,维持地球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及其它的稳定性和整体性。因此,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所有生命物种生存的权利只有平等性,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都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

 

    我们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来考察现代人类的生存意识与实践活动,可以概括出两点结论:一是现代人类迄今的生存与发展,部分地是以非人类生命物种存在状态的破坏甚至毁灭为巨大代价,导致的生态灾难不仅加速生物灭绝过程,而且使人类自身的生存处于困境之中;二是现代人类要持续生存与发展,又必须以非人类生命物种的充分存在和地球生物圈共同体的完整与健康为基本条件。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都指出所有生命物种生存的道德问题。可以肯定地说,从工业文明时代向生态文明时代转变开始,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权利的问题就不再是纯自然性的问题,而是具有社会性。它客观要求现代人类道德进化到一个新阶段,即把道德权利观念扩展到非人类生命物种和整个地球生态系统。这是现代人类整体的道德觉悟的新进展。

 

    与人类生存的权利一样,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的权利也是权力和利益的统一,即自然界的生存权力和生物利益的统一。所谓生态权力,是指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破坏自然生态而遭到自然界的无情惩罚的现象,它是地球生态系统存在着的一种对人类行为的制约、选择甚至强制的力量。所谓生物利益,是生物的生存或繁衍必需满足的那些物质和生态需要及其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所必须满足的那些物质和生态需要。它是基于所有生物及生物共同体固有的价值和内在需要,体现并保持在生态活动过程中。[4]传统伦理学只是承认和关心人类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而不承认和关心其它生命物种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更不承认和关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生态伦理学不仅重视和关心人类的生存权力与利益,而且确认和关心非人类生物的生存权力与利益,及其地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权力与利益。

 

    这里人类与非人类生物权力的根本区别是,人类的权力是事先人为设定的,并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中形成的行为规则和价值准则,是人们在自觉能动地去履行这种权力。而自然生态权力是自然生态系统运行的内在固有机制,并成为生物圈共同体的活动规范,它是一种自然反射力量。因此,自然生态权力在本质上是自然生态规律发生作用的一种对人类破坏自然生态行为的制约或强制力量,即自动限制力量。这种自然生态权力实现形式又往往是“后发制人”,并表现为一种总的较长的趋势,逐渐显露这种权力的“威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否认自然生态权力,无异于否认自然生态规律,这就与自然界事实不符。所以,我们确认自然界的权力和利益,是完全符合世界系统运行的客观事实的,并不意味着非人类生命物种同人类一样具有独立的意志和行动的能力,更不意味着否定了人类的在经济社会系统运行中的主体地位。当然,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主体能力的实现,必须尊重与维护其它生命物种和自然界的存在权利,保障它们的利益,承担对它们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是人类实践活动要以生态为本位的一个根本之点。

 

    3、实践选择两重性理论

 

    自然生态价值论和自然生态权利论,无论从理论选择还是从实践选择,必须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人类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既是为满足人类生物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实现其人类自身的利益(包括人类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是为了满足非人类生物生存发展的需要,实现其非人类生物的存在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这就是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的、终极的价值尺度,我们称之为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实践选择两重性的理论,实际地宣告了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的认识史和实践史的终结,必将开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与协同进化的认识史和实践史的新篇章。

 

    第一,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的思想观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居于统治地位。这突出表现在,西方近现代确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发展观,普遍地存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于现代人们的精神世界,支配着现代人类的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形成把人当作万事万物存在的唯一目的和终极尺度的思维定势。以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作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不自觉地把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放在实践活动过程的绝对优先地位,使工业文明发展完全走上了一条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人类生存发展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指导下,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必然选择。当今,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进行全面与深刻地反思,由此产生的遍及世界的生态运动与绿色文明浪潮。在迎接生态文明时代到来之际,人类中心论者坚持包括生态革命的伟大实践在内的人类实践选择是唯一的、终极的价值尺度,仍然只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并声称这种人类中心主义是不可超越的“绝对真理”。对此,正如一些批评者所指出的:“说人类中心主义不可超越,只能算是一种独断论的现代神话。”我要补充一句,说现代人类实践选择仍是单向的终极价值尺度不可超越的,只能算是远离现实世界系统的现代童话。工业革命以来的几百年间,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表明,现代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都应该服从作为世界系统的“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必须首先着眼于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和安全,既要满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这两方面的关系,在现代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是分离存在的,而是同时发生,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构成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目的的两重性。因此,两重目的与终极价值尺度,才构成现代人类实践的本性。只承认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一种终极目的,而否定另一种终极目的,都不可能真正认识现代人类实践的本性。

 

    第二,当人类中心主义受到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严重挑战的时候,出现了一种扬弃传统的人类征服、掠夺和主宰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被称之为弱化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它开始承认非人类生命物种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但是,它在现代人类实践选择仍然坚持单向的终极价值尺度,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自然本身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人类的利益与需要既是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的根本依据,也是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尺度。因此,他们主张把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放到首位的同时,也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的利益。这就是说,从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出发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解决现今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摆脱生态危机。这是一种错误的实践选择,也是一个实践方向的错误:(1)20世纪生态灾难使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更加明显和十分突出;同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唯人论”不仅抹杀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而且否定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因此,在21世纪的生态文明时代,自然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同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相比,至少是同等重要,并行不悖的,在某种情况下和某种意义上,比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更为重要、更为基础,应当放到优先地位。(2)人类只是从自己一种生命物种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在实践活动中就会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限制在与自己直接的生存环境的范围,往往会忽视甚至不考虑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环境,不顾地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利益,无视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忽视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共同利益的客观需要。这样,不仅不能解决现今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摆脱生态危机,反而事与愿违,最终既保护不了人类自身,也保护不了自然自身。(3)我们要特别强调的,当人类的需要与利益同非人类生物的需要与利益发生严重冲突时,这种单向的实践选择的价值尺度,就很自然地为了人类的需要与利益而牺牲非人类生物的需要与利益,往往会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终只能是继续重蹈工业生态时代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巨大代价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牺牲生态环境来维持人类生存发展,是没有出路的。

 

    第三,上述说明,单向的实践选择的终极尺度,是不能有效地保护人类直接的生存环境,尤其是不能真正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与安全,不符合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目的的两重性。由于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完整、健康与安全,包含着人类的利益和直接的生存环境的稳定、健康与安全,这就决定了人类必须从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需要与利益出发来维护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整个地球生物圈的共同需要。这样做才能最终达到既实现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自然本身的目的。

 

第四,人类实践活动终极目的的两重性,是由人的两重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全球生态灾难的恶果确实是落在人类自身身上,但它会使人的自然属性与生态因素比以往任何时期显得更为突出、更加重要。因而,现代人的两重性互相依存越来越紧密,不仅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发展,要越来越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而且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也要受到整个生态系统的障碍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人作为自然的人,自己是一种生命物种,是整个地球生物圈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它在这个生物共同体中生活必须遵守生物圈的活动规范,按照生物生存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实现非人类生命物种及整个地球生物圈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人作为社会的人,则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它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生存必须遵守人类社会经济的行为规范,按照人类生存的基本规律,去实现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以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以,严格地说,现代人的两重性,决定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对于生态本位理论来说,既要研究社会经济意义上的人,它把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类实践选择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又要研究自然生态意义上的人,它把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类实践选择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因此,判别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理性,不仅仅以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取向为依据,还必须以非人类生命物种及整个生物圈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取向为依据加以权衡,这种双向实践选择是有机统一的,形成以现代人的两重性为基础的人类实践选择两重性理论,从而为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1] h·罗尔斯顿:《自然界的价值和对自然界的义务》,叶平译,《国外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2] p.w.taylor, respect for nature, princeton, new jersey, 1986.9.

[3] 余谋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4] 叶平;《生态权力观和生态利益观探讨》,《哲学动态》1995年第3期。

五、生态本位论的基本框架

 

    应该说,生态本位论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基础是构成生态本位论的总体框架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就能够勾画出生态本位本身的清晰图象。

 

    1、生态本位论的基本内涵

 

    所谓生态本位论,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地球生物圈共同体是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体,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现实形态表现为世界系统是“生态——经济——社会”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不仅人类物种是存在主体,而且其它生命物种也是存在主体。这就是说,不仅仅人类物种是价值主体,其它生命物种也是价值主体,而且地球生物圈整体还是价值主体。二是在世界系统中非人类物种并非仅为人的存在而存在,它是具有独立于社会的世界的价值、利益、权力及运行目的和生存力量的道德地位的实体;任何生态系统都是价值和权利存在的一个基本单元,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有机的生命体,没有它地球生物圈共同体就不可能生存。三是地球生物圈整体比个体更为重要,它作为独立的整体价值和所有生命物种的利益共同体,一方面拥有独立的生存发展权利,一方面负有对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持续生存发展应尽的义务。

 

    这个生态本位论的内涵与外延,强调了以下几点:

 

    第一,生态本位的价值观,是以地球生物圈的整体性为价值的本位,追求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合理性,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的整体价值观。现代人类一切实践活动都要服从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整体利益,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

 

    第二,生态本位的发展观,是地球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基础的本位,追求保持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的完整性和健康发展,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观。它强调自然界是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基础,现代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要以生态发展为根本,只有与自然生态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第三,生态本位的实现观,是地球生物圈的自然生态阈限为限度的本位,追求人类实践活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是一种保护世界系统运行的生态合理性的现实现。它特别关注现代人类各种实践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强调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实践活动应当给予鼓励,反之则应当给予抛弃,维持自然生态在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优先地位。

 

    第四,生态本位作为实践选择两重性的理论表现,充分地表达了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性理论,正确地揭示了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规律性,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优化、高度整合、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可见,生态本位论实质上是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论。这就扔弃了人类物种在世界系统中的先验的、绝对主宰地位,比其它生命物种先天优越,消解了人类物种在世界系统中的优先的价值地位和先验的价值合理性,从而宣告了“唯人论”即人类自我为中心论的价值观、发展观和实现观的终结。

 

    2、生态本位论的主要观点

 

    (1)生态基础论。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生存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是工业革命在创建工业文明的过程中极大破坏了它的生态基础,违背了这个客观规律,由此受到自然生态规律的无情惩罚,迫使人类进行深刻反思,才认识到自然生态不仅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发展的基础,而且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础。这是因为世界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自然界,它是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相互融合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它必须服从自然界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在这个有机整体中,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经济各系统的基础,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现代人类实践活动中,自然生态系统是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因此,现代人类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自然生态为基础,必须以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与生态资源的持久、稳定的供给能力为基础,使现代人类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绝对建立在生态基础上。” [1]并确保这种基础受到绝对保护和健康发展,使其能够稳定地支撑现代人类持续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生态决定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论从人与自然的统一的观点看待客观世界认为,人类社会产生之后,自然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就应该是统一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2]与此相应地,人类社会发展是生态环境决定作用与社会经济决定作用的统一。这里所说的生态环境决定作用是指在社会生存、社会生产及其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不是对社会性质、社会制度、社会形态的演变的直接决定作用。早在1980年新版的前苏联《政治经济学》一书就明确指出:过去“谁都不谈社会生产的‘生态因素’,它曾是微不足道的,如今‘生态因素’不依我们的愿望为转移地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强大要素,不仅如此,已经到了生态因素变成‘生态决定因素’,不能简单地不负责任地对待它的时候了”。[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随着生态时代的到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必须考虑到生态环境改变对社会经济的决定作用。”[4] 

 

    (3)生态内因论。长期以来,反生态环境决定论的传统理论,把生态环境从现实的世界系统中分割开来,与人类经济社会完全孤立地考察,把生态环境仅仅看成是一种社会的世界的外在力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外在因素,于是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或世界的发展史就好象是互不相干的东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工业经济时代的二三百年,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东方经济学,先是经济增长理论,后是经济发展理论,都把生态环境看作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外在变量,是生产力发展的外部条件,这就是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生态环境外因论”。20世纪的生态灾难,尤其80年代以来世界系统生产力运行与发展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不仅是现代生产力运行的外部环境,而且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因素,成为现代生产力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关系,环境变化和生态影响将日益决定现代经济发展的模式、道路和方向,使得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力量。[5]这就是“生态环境内因论”。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确定,为把生态环境内化为独立的现代经济发展要素提供了客观经济框架,21世纪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将会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4)生态优先论。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提出了自然界对人类的优先地位的光辉思想。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既表现在自然界对于人及其意识的先在性上,也表现在人的生存对自然界本质的依赖性上,更突出地表现在人对自然界及其物质的固有规律性的遵循上。”而“人的目的的每一次实现恰恰都是人遵从了自然及其规律”。[6]因此,生态应该也必须优先,这是生态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过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今人类文明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生态优先已经正在成为现代人类实践活动中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过程。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生态优先规律不仅是(或应该是)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而且也是(或应该是)人类处理与自然关系的最高法则。[7]因此,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首先遵循生态优先规律;一切经济社会活动都要根据生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构建自己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

 

    (5)生态利益最高论。从广义来讲,生态利益是几个方面构成的:①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的外现形式的生物利益,它是生命物种本身固有价值和内在需要的体现;②生态系统的工具价值的外观形式的生态利益,它主要是指生态系统中满足人类生态需要的一定数量的自然生态成果,是为整个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态消费资料的外在价值的体现;③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外观形式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生物圈的整体利益。可见,广义的生态利益包括了人类的生存利益,是人类的最高利益。因此,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就应当把生态利益放在首位,一切社会经济决策也应当把生态利益置于首位,并具有否决权。这就逻辑地和现实地要求我们把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放在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地位,实现生态优先发展。

 

    (6)生态第一生产力论。如前所述,地球生态系统是整个世界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就在于它不仅孕育了世界系统生产力本身,而且决定着生产力系统能否继续存在和以什么状态存在及其以什么方式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是生产力之母,即它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这同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实际上是社会生产力论。它只是对社会经济系统而言的,不涉及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以及自然生态系统和整个世界系统的相互关系。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概括近百年来,特别是现代科技革命以来现代经济发展的实际,从现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决定现代生产力水平的第一位的原因,越来越成为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位变革作用的事实,提出“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现在,我们从生态是生产力之母的意义上,依据当前整个世界系统运行的实际状况,把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从社会经济系统扩展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明确提出“生态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的新观念,确立生态系统的第一生产力地位,这就为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现代生产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认识工具。

 

    (7)生态伦理论。这是一种以生态原则为伦理原则的生态本位观念。它所追求和确证的道德合理性,本质上是生态合理性,并以生态合理性构建现代伦理精神和伦理价值标准。因此,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真正含义,就是现代人类伦理精神和伦理价值标准的生态合理性,即现代人类道德的生态化趋势,尤其是要树立人类正确的生态善恶观、提高生态觉悟、养成生态良心、尊重生态道德、申张生态正义、履行生态义务。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核心问题,就是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也必须承认和尊重非人类物种和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存在权利,维护非人类物种的生存利益及其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把伦理关系的范围即道德对象的范围从社会的世界扩展到自然的世界的所有生物及其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建立起人类和自然界所有生物及它们的整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的统一。所以,生态伦理不仅反映了人与社会的对话,更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对话,是现代人类伦理精神和道德进化向生态文明时代迈进的必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发展伦理观到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飞跃。

 

    (8)生态建设根本论。21世纪人类文明建设,在本质上是生态文明建设。现代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都应该按照生态优先规律,发展生态第一生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这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是21世纪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之本。因此,生态本位论在其现实性上,就必然提出生态环境建设是21世纪世界系统运行的根本目标和人类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在我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生产力,解决和发展生态生产力,这将是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最根本的、最突出的任务之一。现在,我们可以说,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巨大代价的时代,已经开始转向大规模生态建设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与协调发展的历史时期。在21世纪初期,我国生态环境正在迎来建国以来第一个建设高潮,使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这一伟大实践已经证明必将继续证明,生态本位论是有坚实的实践基础的。

 

    3、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

 

    生态本位论是与人类自我本位论相对而言的。在工业文明时代的几百年间,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观念占居统治地位,人类实践活动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本位。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所有生物都是以保存自身物种为目的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自我中心主义是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自然本质。人类实践活动以自我为本位,确实是符合所有生命物种都是以自我为本位的自然法则的。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以往人类中心论是一种“唯人论”的自我实现过程,当今已经走到了尽头。这是因为,第一,支撑这种人类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自我本位论,确实使工业文明从兴盛走向衰落,把现代人类引进不可持续发展的死胡同。因此,从世界范围的总体上看,20世纪末期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历史终结,现代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文明时代,它实际上宣告了以人类为中心的自我本位的实践史和认识史的终结。第二,当今的客观世界现实是,由于工业文明的高度发达,人类自身拥有的物质力量和技术手段,已经没有哪一个生命物种能够威胁作为一个强大物种的人类生存;反之,人类倒几乎可以灭绝任何一个生物物种,正如阿·托夫勒所指出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创造出这种手段,能够不仅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毁灭整个地球。[8] “第三,生态灾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非人类生命物种灭绝。当今,在世界范围内,生物物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着。有关资料表明,自200年前的工业革命开始后,生物物种每4年一个物种被灭绝;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地球生态环境遭受人类活动的巨大破坏,生物的灭绝速度达到每4天一个物种灭绝。而到了90年代则加快到每4个小时一个物种灭绝。21世纪第一个地球日(4月22日)那天,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向世人敲响了新世纪的警钟:钟表的时针每走一个数字就有一个历经千万年进化的生物从地球上永远消失。据科学家估计,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近代物种的丧失速度比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比形成速度快100万倍。现在,物种的丧失速度由大致每天一个物种加快到每小时一个种,生物物种灭绝的速度已经到了惊人程度。这使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完整性受到极大威胁。人们越来越担心一些关键物种的灭绝可能会使整个地球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无法维持。总之,历史与现实表明,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用生态本位代替自我本位,这是历史的必然。如果说,过去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奉行自我本位的发展观和实现观,是符合所有生命物种都是以自我为本位的自然法则;那么,完全可以说,现在生态文明时代,人类选择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和实现观,不仅更是符合这个自然法则;而且完全符合现实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客观要求,体现了人类物种和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

 

    当今世界系统运行的现实和逻辑正在确证,生态本位的实质是以生态合理性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构建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以生态世界观和生态价值观为理论基础的生态合理性,是鲜明地体现生态文明时代的生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观和实现观,这是生态本位的理论合理性。这已在前面作过论证,在此不再详述。以生态革命和生态建设及绿色文明浪潮为实践基础的生态合理性,是如实地反映生态文明时代人类的实践的本性,这是生态本位的实践合理性。在这里,我们还要强调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生态本位论要求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按照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去实现整个世界系统运行的生态合理性,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全方位的生态化,也就是内在要求经济、科技、文教、政治、社会活动的生态化,从而满足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生态发展的需要,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共同繁荣的至高境界。

 

    作为一种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生态本位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还在于即它能够实现生态伦理立场的理论选择与实践选择的有机统一。从理论选择上看,生态本位吸取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本性的合理内核,扬弃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反自然的本质;从实践选择上看,生态本位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重视协调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重视协调的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扬弃了前者的“唯人论”的倾向,不仅没有否定人类的主体性,而且恰当地肯定了人类的伟大能动作用,证明人类在现阶段已经在与自然的对话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给自己有了明智而合理的规定,“把自己当作自然界中的一员,与之和谐相处。如果说,哥白尼发现了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在文明史上具有伟大的变革意义,那么,我们现在也应该承认,认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界的中心,同样具有伟大的变革意义。”[9] 

 

[1]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译本第16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页。

[3] 刘思华主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第191页、第192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 同上注

[5] 刘思华主编:《绿色经济论》第二章,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6] 林娅:《环境哲学概论》第2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o年版。

[7] 刘长明:《生态是生产力论——兼论生态优先规律》,《中文史哲》2000年第3期。

[8] 阿·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第175-176页,三联书店1983年版。

[9] 曲格平:《我们需要一场变革》第239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六、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

 

    1、生态本位论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在联系

 

    由上可知,生态本位论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的理论合理性是实现了从人类中心论到非人类中心论的飞跃,向着生态中心论作了某些倾斜;它的实践合理性是实现了非人类中心论向可持续发展论的飞跃,是对生态中心论的实践选择的科学扬弃。这样,生态本位论就囊括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优点,克服了两者的缺陷,还给当今世界系统以本来面目,形成了一种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相统一的生态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发展观由工业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向生态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的历史性飞跃,是一种划时代的全新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它与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成份,对两者的优点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并能够克服两者伦理立场上理论选择与实践选择对立的现象,从而确证了生态伦理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的有机统一。 

 

    生态本位论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在联系不仅在于它们都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辩证否定和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辩证综合;最根本的则在于,可持续发展观揭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要求尊重和维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权力,要求保护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相互共存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因此,可持续发展观主张现代人类的生存发展行为应该也必须在一定的“生态规范”下进行,追求各种实践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上说,可持续发展观在本质上也是以生态合理性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的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即是一种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这与作为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生态本位论是完全一致的。

 

    2、可持续发展观与传统发展观的根本区别

 

    很明显,从时代的特征来看,一个是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一个是工业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从两者的基本内涵来看,一个是生态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一个是自我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它们的本质不同,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西方生态中心论者将可持续发展观视为人类中心主义或者被人类中心主义者引为同道,这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及本质特征的。其实,可持续发展恰恰是对人的自我中心论的辩证否定。何中华先生指出:“整个西方近现代文化就是以这种人的自我中心论为基本取向展开的,无论是对自然的驾驭和支配,还是对异族文明的征服和同化,都体现这一主旋律。它构成了传统发展观的基本内核。然而,正是这种旧发展观使经济和社会在发展的可持续性方面遇到了深刻危机。在某种意义上,可持续发展观的建立恰恰是基于对人的自我中心论的辩证扬弃而实现的。”[1]因此,把以人的自我中心论为基本取向即以自我为本位,说成是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内核,是与可持续发展观背道而驰的。只有以生态合理性为根本理念的生态本位,才是构成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内核与本质特征。

 

    尽管布氏在《我们共同的未来》著名报告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确实有某种含糊性,因而使人们有向人类中心论倾斜之嫌,对它的理解也是众说纷法。现在,在国际国内从不同角度对可持续发展这个新概念进行表达,据不完全统计近200种说法。尽管有着众多的表述,但其宗旨始终围绕着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生产、更新能力及其维护其完整性,使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合理性问题。我们从全球具有较大影响的几大类可持续发展定义来看,都强调了生态合理性这个关键的核心问题。例如,着重从自然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是从整个人类生存生活的生物圈的立场出发,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寻求一种最佳的生态系统以支持生态的完整性和人类整体生存生活愿望的实现,并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得以持续”;着重从社会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认为“在生存于不超出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社会的生活品质,”并强调人类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要与地球承载能力保持平衡等;着重从科技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认为“可持续发展就是建立极少产生废料和污染物的工艺或技术系统”;着重从经济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达,认为“自然资本不变前提下的经济发展,或今天的资源使用不能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是“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世界自然资源基础的经济发展。” [2]可见,可持续发展观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它规定了现今人类不仅需要与子孙后代共享地球资源环境,而且要与其它生命物种共享地球资源环境。因此,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含义,可以表达为,在满足当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能力;在满足人类自身物质需要的同时,不损害非人类生命物种满足其生存发展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是对自我本位的传统发展观的科学扬弃,充分体现了生态本位论的实践选择两重性原理,与以往一切发展观相比是质的飞跃,使人类对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进入一个新阶段。

 

    3、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协调机制

 

    唯物辩证历史观告诉我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两条生命线。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就是这两种关系即两对矛盾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从而构成现实世界系统的矛盾运动的过程。然而,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认识和处理现实世界系统中这两大基本关系时,都各持一端:前者坚持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单一性,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而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解决,尤其否认自然的内在价值与整体价值,及其人类物种与其它生命物种之间道德关系的客观性,必然是单一的协调机制。后者仅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看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平等性,却未深入思考隐藏在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恰恰是现实世界系统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及其存在着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忽视协调人与人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也是单一的协调机制。正是由于它们各方的缺陷,就造成理论上与实践上的偏颇。

 

    可持续发展思想与战略的深邃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上述偏颇,深刻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和谐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肯定了给人与人以公平的生存发展权利和给人与自然以公平的生存发展权利,是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优先考虑的两个根本问题;从而确证了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构建了同时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这两对矛盾的双重协调机制,使两对矛盾的协调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并达到完满的统一。

 

    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矛盾运动发展到当代,突出表现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并存交织,直至整个大自然危机差点造成人类“自掘坟墓”的悲剧。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更加凸现,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以成为当今现实现世界系统运行最大的实际问题,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矛盾,乃是包括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物种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因此,当我们把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协调机制纳入生态本位论的基本框架,在处理现实世界系统中两大基本关系时,不仅仅只是肯定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对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更重要是要承认处理好后者的关系对协调好前者的关系也只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与人的关系具有更基础的作用,离开了这一点,就偏离了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现实世界已充分表明,现代人类的前途与命运还要取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这就必然要求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以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为根本目标,去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把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置于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之上。所以,完整准确地把握人与自然、人与人两对矛盾的双重协调机制,处理好现实世界系统中两大基本关系,“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着眼,从人与人的关系着手。要以整个人类同自然界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为前提,去协调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并通过解决这种关系问题来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3]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和谐统一的协调发展关系,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马克思语),已成为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是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最高目标。

 

    4、确立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是一场彻底的思想文化革命

 

    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当今世界安身立命问题。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现代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的最根本错误,就只是从自身一个物种的利益出发,用牺牲其它生物的利益及其所有生物的共同利益即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来实现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利益。这种错误在20世纪下半叶达到了高峰,给世界系统带来了深重的生态危机(包括资源与环境危机)。因此,理性思考应当作出的回答:当代全球生态危机是现代人类生存的危机,也是现代人类存在方式的危机;更深层次的它还是整个工业文明的危机,在本质上乃是一种文化危机,准确地说,是工业文明思想文化危机。所以,我们应当承认,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以人类对自己的终极价值尺度为核心的思想文化的深层价值体系,确实是当代全球生态危机的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思想根源。陈中立先生谈到海德格尔、金岳霖两位大哲学家不赞成人类中心论时指出:“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之所以会走到如此地步,是由于许多世纪以来,西方人的思想一直活动在人类中心论的框架内,活动在主客两极化的框架内。” [4] 

 

    工业文明思想文化是以对自然的征服,统治和占有来实现人类自身利益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它的历史功绩是猛烈地冲击了古代以自然为神,迷信自然,畏惧自然、乞求自然的消极自然观,使人是自然的附属物变为自然的主人,创造了辉煌的工业文明。这是人类进化史上一次重大的飞跃。如此同时,这种理念与价值取向也是以人为尺度征服、统治与占有自然的理性立场的合法性依据。它视自然为敌,把自然界看作征服、掠夺、主宰的对象,是人类的附属物,促使人类对自然疯狂地掠夺、无节制地榨取,无限度地占有,以毁灭地球生态系统来换取工业文明的高度发达,它成为20世纪人类支配自己行为的“铁定”法则。这样,工业文明思想文化使人与自然相互关系演变采取了一种相互对抗、相互毁灭的历史形式。正如余谋昌先生所指出的:“不论是哲学、宗教、教育和科学,还是经济学和社会物质生产,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和出发点,这就是把人和自然分开,主张为了人的利益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和主宰自然,为人类统治自然指明道路和提供手段。整个现代文明(确切地说,是整个工业文明——引者注)是在人统治自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因此,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摒弃了把人类当作至高无上的生命物种,*征服、统治和占有自然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的理念与价值取向;它揭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要求人类必须尊重和维护自然的价值和权利;它强调人存在于自然之内,既不是自然的奴隶,也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自然之子、自然之友,人类作为“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组织者和受托管理人,与自然是共存共荣的伙伴,人与自然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因此,自然必须从是人类的附属物恢复其母亲的地位,人类必须由自然的主宰转变成为“地球村”的普通成员,从而建立起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必将会创造比工业文明更加辉煌灿烂的生态文明。这是人类进化史上又一次重大的飞跃,在其现实性上真正促使这个飞跃,则是人类历史发展以来世界系统的全方位的巨大变革,是一场彻底的现代人类思想文化的伟大革命。

 

    通常所说的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也就是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这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基本观念与主流,也是工业文明价值观、发展观与实现观的认识根据。因而,工业文明思想文化是以本客体分割、人与自然分离的二元对立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哲学基础,这也是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和实现观的哲学基础。它不仅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人而且统治了整个人类几个世纪,直至今日仍占据一些人的头脑,以致成为他们的思维趋势和行为习惯。与此同时,他们还认为主客二分是不可超越的惟一真理,人与自然二元论就是永恒法则。客观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是如此吗?不是。对于主客二分理论同世界上所有学说一样,不能看作是亘古不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极终真理。正如玻尔在总结全部思想文化史的历史教训时曾经深刻指出的,“相信只有一种真正而且自己掌握着这个真理,这是世界上一切罪恶的最深刻的根源。” [6] “当今人类文明正处于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时代转变,人类必然面临着思维模式的转换,即是超越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彻底抛弃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论的思维趋势,建立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思维模式,从而建构主客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生态时代和现实世界系统赋予当今人类的历史使命,是确立生态本位论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关键所在。

 

    推进这场深刻的思想文化革命,就必须从哲学思想的层面上变革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它主要是以主体与客体的分割与对立、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抗的两极来观察世界。这种主客两极的思维模式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认为人是站在自然界以外,从其对立面来认识和作用于自然;只有人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是自然的征服者、统治者和主宰者;而自然仅仅作为一种纯客观存在,是人的世界(即社会的世界)的外在物,从而把自然的世界这部分世界系统删除了,剩下的只是人的世界即半边世界系统。所以,主客二元对立论可以称之为半边世界系统论。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就还给世界系统以本来面目,把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有机协调地整合成为完整的世界系统,即“生态——经济——社会”的有机统一整体。

 

    在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新世界观和方法论看来,客观世界系统本来就是人类物种和其它各种生命形式存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人类并不是分离或高于其它自然存在的特殊存在。人类与其它自然存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结论。因此,在生态经济社会有机统一整体中,主体与客体是相通的,是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发展的。主体与客体是随着世界系统的变化,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的。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的统一。这是客观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辩证法。可见,确立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实质上宣告了以人为惟一主体、以主客对立为思维模式、以自我为本位的传统价值观、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终结。

 

    综上所述,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现,是对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的革命性变革。它规定人类必须以重建地球生态系统而达到维护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其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利益:它倡导人类实践活动应当在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并在促进地球生物圈的健康和繁荣的基础上,实现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与利益。这是生态本位论的可持续发展观所追求的“双赢”的发展轨迹与最终目的,是21世纪人类实践选择的双重终极价值尺度的必然趋势。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只有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才是既能维护地球生态环境安全与健康,又能使人类社会经济得以可持续发展的两全之策,全人类共同努力认真实践这种发展战略,就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健康与繁荣的绿色新世界!人类实践活动实现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的最高层次含义就在于此。

 

 

主要参考文献:

1、樊浩:《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合理性》,《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2、《刘思华选集》,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余谋昌:《生态学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林娅:《环境哲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余正荣:《生态智慧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6年版。

6、纳什著,杨通讲译:《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青岛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7、叶平:《生态权力观和生态利益观探讨》,《哲学动态》1995年第3期。

 

[1] 何中华:《可持续发展观及其哲学意蕴》,《哲学研究》1996年第9期。

[2] 刘思华主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第38页至 4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 柳树滋:《大自然观》第322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 陈中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思维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年第2期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7

关键词:生态文明理论 辩证唯物主义 自然规律

党的十报告独立成篇、系统论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次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主体布局,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传承与创新,是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还严峻的形势下做出的科学判断和重大抉择。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可以理解为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形态,是在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基础上发展的更高阶段的文明形态。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是建立在对中国国情的准确把握,在应对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可持续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概括、总结和完善而逐步形成的理论体系,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真理指导下逐步形成的理论体系,中国生态文明理论的形成具有独特的哲学基础。

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是在长期对我国生态演变自然规律的自觉认识和尊重的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提出的。尊重自然,就是强调自然与人处于对等的地位,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既不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不能够违背自然规律,也不能无限夸大自然对人的控制性,认为自然规律是神秘的、不可认识和利用的。而是以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为前提,尊重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追求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谓世界观,是人们对于自身、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或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作用的一个统一体。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理论,必须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既不照搬照抄西方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也不脱离中国实际,打造“空中楼阁”,要辩证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既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又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按客观规律办事,又要尊重自然,要对自然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要用全面和系统的眼光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系列科学方法。

人民对生态文明理论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是对自然规律由自发到自觉认识、由被动适应到自动利用的认识过程。在农业文明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人们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完全依赖自然,对自然界的认识也只停留在直观、经验的程度,盲目崇拜自然,敬畏自然,机械地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虽然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开始了大面积开荒屯田等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过程,引l了自然界以干旱、涝灾、山洪、风沙等形式对人类进行的回馈,但总体而言,并没有对人类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这个阶段,只是人对自然规律的自发认识和运用阶段,人们处于只是被动地依赖自然、畏惧自然、受自然规律支配的自发阶段。在这个时期,人们对自然的破坏非常微弱,处于能够顺应自然、但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解放都处于萌芽时期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肯定阶段。在工业文明时期,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巨大解放,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能力被迅速释放,极大地刺激了人征服自然的欲望,扩张了人改造自然的能力,人开始对自然资源、能源过度性地开发。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创造和增加,人的能力和作用被无限膨胀,认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征服自然,甚至认为可以利用各种科技手段来改变自然规律,达到任意支配自然的目的。这个阶段是人片面夸大自身能力、违背自然规律的阶段,成为人类征服自然、背离自然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阶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经过否定实现的。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两次否定,即由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事物的这种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否定之否定阶段既是前一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地从肯定到否定,又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生态文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地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充分顺应和利用自然规律,遵循人、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以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阶段,处于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的自觉时期,要求适应自然,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实现了对自然规律由自觉到自觉到自觉认识,由被动适应到主动利用的质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过程,是以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为前提的。对事物的认识,尽管曲折、反复,如果认识主体尊重实践的检验,善于总结历史经验,还是可以逐步获得真理性认识的。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为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提供了认识论的指导。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为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提供了认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认识和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对立统一关系。认识和实践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各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把它们的不同作用片面地夸大,使之绝对化,是不正确的。不管是在农业文明时期,还是在工业文明时期,认识与实践相背离,认识严重脱离实践,导致人在自然面前要么妄自菲薄,要么妄自尊大。生态文明理论则要求把认识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求顺应自然,一方面强调人类在活动中要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另一方面,人在按照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达到认识与实践的高度统一。

任何实践都是在既有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人类社会之所以高于自然界,是因为人类具有在认识指导下的实践能力,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当人们的认识水平还很低下时,实践活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而当人们的视野扩大、认识水平提高、逐步深入并理解了更多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之后,实践活动也就大大地提高了它的科学性和水平。工业文明时期,由于人们片面夸大人在自然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产生了严重的资源危机、环境危机和人口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这是由于认识与实践出现了严重偏差,出现了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的发展造成的,导致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面对这样的形势,只有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才能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从明确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到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再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实践和认识上的不断深化。因此,在生态问题上,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在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正确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解决生态问题。

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基础上的。价值观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价值由事物所具有的客观属性和人们对事物的主观需要两个因素构成。前者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后者是构成价值的主体条件。价值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唯心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抽掉了价值的客观基础,把价值的主体方面无限夸大,使之绝对化,这是完全错误的。人类中心主义把人视为自然界的最高主宰,把人的利益和需求作为衡量自然万物的根本价值尺度,疯狂地进行毁灭性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人类对自然破坏能力的逐步加,对大自然不计后果的开发和掠夺,导致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引发严重的生态问题。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8

[论文摘 要]生态批评的提出和建构在最为根本的意义上是在当下人与自然关系语境下介入人的问题思考的一种理论努力。其理论基石是“生态中心”原则,这是一种生态存在论审美观。它的提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人们价值观念的一种转型,但也有可能造成美学中“人”的光彩的暗淡甚至是缺失。生态批评的学理基础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生态批评的提出

生态批评是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一种文学批评理论。在70年代初出版的《生存的戏剧:文学生态学研究》一书中,美国学者约瑟夫·密克尔提出“文学生态学”(literary ecology)这一术语,主张应当探讨文学所揭示的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要细致并真诚地审视和发掘文学对人类行为和自然环境的影响。1978年,威廉·鲁克尔特在《爱荷华州评论》第9期上发表题为《文学与生态学:一次生态批评的试验》的文章,首次使用了“生态批评”(ecocriticiam)这一概念,认为应该把生态以及和生态有关的概念运用到文学研究中去。此后。生态批评迅速发展,并引起了学术界广泛关注。到90年代,生态批评逐步成为了文学批评理论中的显学。

目前,学术界对生态批评概念的界定所广泛采用的是美国文学与环境教授彻丽尔·格罗费尔蒂下的定义,“生态批评是研究文学与物理环境之间关系的学问,……按地球中心的方法人手来研究文学”。前者可以看作是对生态批评对象的界定,以文学和物理环境(自然)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后者则意在说明研究的方法,“以地球为中心来研究文学”可以理解为站在地球生态的立场上来研究文学,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创作更多的生态文学作品,唤起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从而建构一种更为合理的生态理念。

生态批评产生于后现代语境之中,属于后现代批评理论,受到解构主义思潮的影响,它挑战、揭露、批判“逻各斯中心主义”,消解中心,颠覆传统。生态批评攻击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表现为“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是近代以来西方主流哲学文化价值观,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之一。它以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为前提,主张人是自然的主宰、世界的中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自然是人类统治、驾驭的对象,自然界作为“他者”没有任何“内在”价值。“人才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和承担者”。这是一种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它将人在世界中的地位极度拔高,过分强调人的主体性,严重扭曲了人与自然合理的生态存在关系。这种价值观在人类生产力水平不高、人类的生活活动还不足以对自然构成巨大威胁的历史时期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于是,近代文艺复兴以来,出现了培根的“命令自然”、笛卡儿的“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以及康德的“人是自然的立法者”等等“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突出表述,这也表明了近代“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形成。

然而,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制造灿烂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饱尝着现代科技文明带来的苦果。对此,人们不禁感到困惑,人类拥有比以前更为强大的科技力量,但面对当下困境却束手无策,人类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生存?人与自然到底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生存关系之中?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生态生存理念?文学是人学,理应思考当下人与自然关系语境下人的问题,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可以认为,生态批评的提出和建构在最为根本的意义上正是出于这样的理论努力。它旨在挖掘并揭示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揭示人类的思想、文化、科技、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发展模式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的恶劣态度和竭泽而渔式的行为,导致环境的恶化和生态危机。从根本上来说,生态批评主要是一种生态危机现实迫切需要的思想批评,是以生态整体观、系统观、动态平衡观作为主导思想的,以文学作品为媒介的文化批评。应该说,这样的一种批评形态和方法展现出了一种全新的文学批评视角,它拓宽了文学研究的领域,将自然纳入文学批评的范畴,使得自然的地位、特性和价值得到了张扬和突显。

二、生态中心主义——作为生态批评理论基石的生态存在论审美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人来源于自然,与自然万物有着起源上的一致性和依存性。于是,在历史上就有一种天人合一、人与万物同生、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思想,主张田园式的回归自然的生存哲学。但人与自然万物又不是等同的,不是一个层次的生命存在体。人类文明的历史往往又是一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历史,这是与人类为了维护和满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自然物种在不断消失,自然资源在不断枯竭,甚至,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威胁。那么,如前所说,人类与自然之间到底应该构建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和方式呢?越来越多的理论研究者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在这样的理论语境中,“生态中心主义”思想被提出。作为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反拨,它被认为是一种全新的价值理念,是对传统价值观的一次超越。

需要认识的问题是,“生态中心”原则中最重要的是对“生态平等”原则的理解。当然,“生态平等”只是一种相对的平等,而不是人与万物处于一种绝对的平等地位,是万物所具有的在“生物环链”中的平等以及在“生物环链”之中所享有的生存发展的权力,同样,人类也享有自己在“生物环链”中的吃穿住行等生存发展的平等权利。因而,它倡导的是一种生命相对平等价值观。自然万物的生命存在都应得到尊重,人与自然不仅有冲突、斗争的一面,更有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面。人与自然应遵循“普遍共生”与“生态自我”的原则。“生态中心”原则试图用这种生命的对等性实现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这种价值理念明显有别于传统的主客二分、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主体性哲学价值观。主体性哲学突显人的主体地位,将人与自然相分离,认为人是一切价值的核心,一切价值的裁判者。而“生态中心”理念认为人只是“生态环链”中的一个环节,人与自然理应和合与共地生存。

这种生态存在论审美价值观构成了生态批评理论的基石,“将这种生态存在论审美观运用于文学艺术的批评实践即是著名的生态批评”。

三、对“生态中心”原则的反思

“生态中心”原则提出之后也遭到了许多批评和质疑。有论者指出,由“人类中心”到“生态中心”的切换必然会导致美学中“人”的缺失;而且,这一转换也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彻底转型,在“生态中心”理念中人类自身的利益和价值依然是考虑的最终目标,不管怎么表述,这一点还是掩盖不了的。人们之所以用“生态中心”代替“人类中心”是认识到了人类一贯对待自然的态度已经对人类自身的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必须对人类自身所奉行的价值观念和对待自然的行为进行反思。但“生态中心”仍然是一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因为它依然明晰地意识到人与周围环境的区别,并且分别构成了问题的两极。只不过以往的哲学观凸显了“人”这一极的重要性,而如今强调的则是另一极——整体的生态系统(包括人在内)而已。这种生态理念突出了人与自然万物(生态系统)的相互依赖性和起源上的元差别性,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人的主观能动性,造成了人在自然中地位的暗淡和缺失。

自然生态论文范文9

一、时代拷问:生态时代的精神与哲学

刘福森教授开门见山独创性地提出,生态哲学的真谛是时代的精神,打破一贯式的“欧洲中心论”哲学观,他将哲学与民族文化、时代特征、现实生活相结合,提出哲学应该是人类思想对那个特殊时代的某种特殊反思方式,而不是形而上的“一般哲W”。结合现实世界生态危机大背景,刘福森教授提出了生态哲学是时代精神的显现。

“欧洲中心论”的哲学观认为,凡是不以西方的知识论、实体论的范式存在的非形而上学的思想或观念都不是哲学,在他们看来,只有一种哲学,那就是欧洲的知识论的、实体论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其他形式的哲学都不是哲学。针对这种情况,刘福森教授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的民族性、哲学与现实、哲学与时代几个角度深入剖析了哲学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只是“一般哲学”,而是有着“特定”立场的、与民族文化紧密相关的、以生活世界为根源的、与时俱进的有个性的“特殊哲学”。刘福森教授强调,没有超越特定时代的“一般哲学”的存在,也没有古今适用的一般“哲学知识”。因此“什么是哲学”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哲学有“立场”,它不是科学、不是知识,哲学的评价尺度更不是现世的。对此,他从哲学与文化的关系入手,提出“哲学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科学以具体事物为标准,而社科人文则是以人为中心。哲学是文化价值观的来源,是一个民族文化系统得以形成的原因。从人文与哲学的关系分析中,强调哲学不同于科学,它是不以知识论、实体论的逻辑分析为对象,如中国哲学的“人生境界”的追求,所超越的不是对外部对象的认知,而是对自我人生的终极关怀。即使是哲学的具体社会功能,也应该与时代以及特定现实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刘福森教授看来,哲学是“特定时代的特殊哲学”,应该与时代相契合。再者,哲学的社会功用评价最终根源于特定时代现实生活世界中人的行动的精神需要。哲学家之所以能够成为时代的精神代表,并不是因为他们远离现实生活和脱离时代的议题,相反是因为他们以自己的抽象的哲学理解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生存主题。当今时代的哲学需要重新定位“立场”,生态危机的时代议题迫切希望人与自然紧张的关系得到改善。换而言之,人类的观念亟须从物质丰饶中享受凡人幸福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现代社会对前代社会的超越不容置疑。诚如刘福森教授所言,没有脱离现实生活和现时代的“一般哲学”,任何哲学都是在一定时代产生 ,并随着这一时代的消亡而失去其社会功能, 从而被新的哲学所取代 。任何现实的哲学都是仅仅属于它所在时代的有个性的 “特殊哲学 ”,而不能成为超越于时代之上的 “一般哲学”, 因而研究当今时代针对生态问题的“特殊哲学”是与时俱进的。显然,生态哲学不是把“一般哲学”应用于具体生态问题时所产生的一个应用学科,而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一般世界观,是生态文明时代的新哲学。诚然,当今社会需要一种新的哲学观,它迎合生态危机的需求,同时又是一种突破“一般哲学”的“特殊哲学”观。

时代性是哲学的重要特性之一。刘福森教授分析道,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只有符合时代要求的哲学,并且是思想对时代进行把握了的哲学才是有用的哲学。“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1近代以后的西方工业文明造就了现代性哲学,而在生态文明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生态哲学将是对时代把握的最新哲学。时代文明的变换昭示着哲学思维的进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在刘福森教授看来,任何哲学都是思想对时代的把握, 离开具体的时代条件谈论哲学,都是无意义的,因而任何哲学都是时代的产物 ,是思维对时代具体情况的把握,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由此,刘福森教授推演出,生态哲学是未来时代的时代精神,是活生生的能动的精神,与时代问题的处理联系紧密。哲学的研究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 根据时代的发展需要弘扬适合于本时代的新观念 ,批判落后于时代的陈旧的哲学观念。生态哲学就是这种不断变化发展的存在,它是迎合时代的精神;事实上,每个时代的现实问题仍需与其相匹配哲学的指引。现在,西方工业文明已经陷入了空前危机中,表现为生态环境危机和资源危机,而实际上是人类的生存危机,旧时代文明正在呼吁新的时代精神的到来――生态精神的文明。刘福森教授认为:“生态哲学就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是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与逻辑所构想起来的新时代的哲学。它是生态文明的‘活的灵魂’,是一种不同于西方近代传统哲学的新哲学。”2他认为,超越西方传统的“进步”观,人类需要第二次启蒙,寻找“生态”和“人道”二者和谐共处之路,迎合新时代的时代精神,生态哲学应然而生。因为,每一个特定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时代哲学,而这种哲学只属于它所在的时代的精华,只有专属于特定时代的个性哲学,而生态哲学就是对当今时代的把握,就是当今急切需要的时代精神。

哲学是时代的精华,代表着每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传统“欧洲中心主义”的哲学不能一成不变地适用于每个民族、每个时代,刘福森教授甚至从中国哲学的境界论的角度,批判了以这种“一般哲学”代替每个时代每个具体现实生活的“特殊哲学”的方式,提出哲学必须是契合具体的时代和现实条件的时代精神。在当下生态危机的21世纪,生态哲学就是应对的哲学,针对现代性不可持续且充满破坏的哲学而产生。然而,生态哲学不仅是要凸显价值性,而且还要阐发一种不同于现代性哲学的自然观和知识论,刘福森教授的历史主义哲学观,针对现代性哲学而提出生态文明的哲学,具有启发意义,但是将哲学与科学分开对立,似乎预设了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哲学有立场而科学却没有,隐含着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事实上,正是在现代性哲学与科学分离情况下,间接导致了人类欲望的膨胀,过度依赖科学而不去追逐精神的指导,其结果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破坏、生态危机的日益紧逼。

二、生态文明与生态哲学

卢风教授阐释了一种社会化的整体性思维建构,对现代性哲学提出挑战,结合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对整体主义环境哲学进行科学的完善。他认为现代文明是工业的文明,其结果就是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我们的时代亟需要一种新的生态文明来将其取代,而生态文明的时代中所需要的就是生态哲学的指导。

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视域来看,文明是指一个民族或若干民族组成的族群的整体性社会组织和生产――生活方式。它往往包含着三个维度:器物、制度和观念。卢风教授认为,器物代表一个文明的物质基础,何种生产力水平直接关乎文明的发展,制度是一个文明的未来图景,如生活理想、价值追求甚至世界图景。而观念是文明的灵魂。人类与其他动植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有观念或精神,指导人类去实践,观念创新则技术和制度不断创新,任何一种文明都内含着丰富的观念思想,而哲学则是一切观念精神的最高范畴与概括。文明随时代变化而不同,哲学亦如是。“哲学与它的时代是不可分的。……哲学并不是站在它的时代以外,它就是它的时代的实质性的知识。”1可以说,时代性决定了文明与哲学的实际视域,时代问题需要何N哲学,这种哲学就会应然而生。

然而,现代性的哲学是理性泛滥的哲学。关于现代性的批判,卢风教授首先分析了它的指导思想,也就是现代文明的哲学内核。现代文明是一种以理性为内核被统治阶级所信仰的文明,经过启蒙精神的鼓舞,这种理性迫使人不断地向大自然进军,在满足人类自身需求而攫取资源的同时,放纵了人性,无度,使人性变得贪婪。可以不客气地说,现代工业文明的特征就是不可持续,在器物维度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的生产方式;而与之相应的现代性指导哲学更是表现出与自然对立分裂的趋势,也就是说,现代文明的哲学是对自然破坏的、不可持续的、展露人望的哲学。

对此,卢风教授具体分析了现代文明的主流意识形态,包括物理主义自然观、独断理性主义知识论(科学观)、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反自然主义价值论、人类中心主义道德观和物质主义价值观(人生观和幸福观)。现代性思想貌似周密,其实包含着极端的畸形发展思维。不扬弃现代性哲学思维,就无法揭示现代文明的致命弊端和“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可持续和潜在危险,更无法为生态文明提供有利的借鉴。如物理主义自然观认为大自然只是物理实在的简单累加,可以用计算主义方式来对待一切,甚至使人认为能够凭借理性去彻底地认知外部世界。现代性文明是以理性为导向,科技万能和物质主义为特征的不可持续的文明;它强调社会物质方面的增长,要求人们大量消费。波德里亚曾将现代性社会指控为消费社会,即从以生产型社会进入到由消费为主导的社会,为了让物品的消费促进生产,不断给人家造成需求的假象,尽管不是生活必须品,但是在舆论和广告的掩饰下,给人们的消费观造成了扭曲,让人们不断地去消费。于是,消费就成了不必要的浪费。“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1

现代性文明,是不平等的文明,人类为了自我的利益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其他大地存在物,如猎杀一部分动物来满足人类的欲望;可以说,人类的这种不平等、局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发展方式,潜在地建构了社会的不平等的等级划分。现代文明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的同时,也让人迷失在了物质丰饶之中,导致现代人的狂妄、贪婪,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科技过分依赖的理念甚至变成了人走向自由的哲学,但实质是与自然对立敌对的哲学。其实,自然(人平等的在其中)是终极的本体,它包容一切,人应该心存敬畏,不应该僭越自称“上帝”,即使在自然的世界中,人类的理性让其拥有了比其他存在物更多的权利,也仅仅只是暗示着人类比其他自然物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显然,我们的时代急切需要出现一种新的可持续的哲学来指引生态文明的发展。

卢风教授认为,生态哲学正是这种新的可持续的哲学,它是生态文明的核心观念,是未来时代的时代精神。只有生态哲学的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人们才会开始去改变器物及其制度方面的追求,不再无限制地去攫取自然资源。对此,卢风教授对生态哲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如果说现代性理论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合理性作了“合法”的辩护,那么生态哲学可以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可行性进行周密的论证。提倡生成论自然观和谦逊理性主义知识论,人类才会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有了共同体主义政治哲学、自然主义价值论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道德观,我们才能明白,人类社会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很小一部分(包括各种系统),无论是经济圈、生物圈、政治圈以及人类的伦理道德方面,人类文明必须与地球的一切协同共生。树立了超越物质主义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幸福观,我们会发现,物质丰饶的享受仅仅只是人生的子部分,对内寻求境界的提升会让我们得到更多的满足感。这些对重构生态哲学为理论指导的生态文明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

对生态哲学的分析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应该是绿色的文明,它呼吁人们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诚如卢风教授所强调,人类理性只能去发现和用以指导有意义的人生规划,用以指导有节制的改造环境、制造产品、创造财富,而不是企图去发现自然奥秘的全部。生态文明呼吁人们适度追求物质财富,鼓励人们对内进行精神方面的追求,即追求非物质方面,让人从中超越出来,以追求德行与境界的方式追求无限,在适度向外用功的同时,对内修身,加强对哲学生态思想的追逐,以此来改善自由放纵的心态,让人类明白,尽管在地球生物圈中,人类享有比其他生物更多的权利,但在此同时却负有更高的责任。在未来的生态文明中,生态哲学定然要求理性为自然而服务,它进步的关键在于抑制人类的物质贪欲。

从社会性整体建构上研究生态哲学,卢风教授深入剖析了现代性哲学及其带来的各种利弊,尝试消解“主体―客体”和“事实―价值”的截然二分,并结合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对整体主义环境哲学进行科学的完善,与以往哲学纯形而上的理论研究不同,卢风教授的生态文明及其哲学分析是以现实性的中西方理论比较为切入点,为后来研究者开拓了视野。同时,卢风教授呼吁人类明白,理性应该确保知识进步而不僭越,并在价值观上认识到事实与价值的相互渗透的重要性,厘清科学导向。在实践中,人类对地球上的其他存在者承担相应道德责任,使个人与生态共同体处于有序互动关系之中,同时走出文化贫乏,走出物质财富孤单增长,以一种正确的生活之道去超越物质主义的价值观、生活观和幸福观,如此,生态文明才能为“大地”中的一切事物带来希望和光明。卢风教授的这些观点,无疑是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的。

三、关于生态哲学本体的思考

曹孟勤教授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试图找寻生态世界本体论的理论支撑,扬弃主奴式的本体论承诺,提出建构人与自然世界一体化的哲学,即哲学本身生态化,从征服自然的自由走向生态自由,实现人与自然主奴关系的终结,是生态哲学的时代使命。

(一)哲学本身生态化――人与自然本质统一的生态本体论探究

曹孟勤教授认为,生态哲学的建构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平等的关系为核心,从人与自然整体上来建构一种对立统一的平等关系,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西方哲学的潜在传统思维),就是哲学本身的生态化。

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需要建构一种人与自然世界一体的哲学,使哲学本身生态化。为了与当前的生态哲学区别开来,曹孟勤教授将哲学本身的生态化称为哲学生态学。哲学视域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生态化不是指人作为自然界的普通成员与其他生物个体共同构成地球生态系统,而是指人作为自然界的对立面,直接与自然界构成生态系统。这种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不是生态哲学所推崇的消解的整体观,生态哲学虽然强调整体性,但是整体决定个体,整体的价值大于甚至优先于个体的价值,主奴关系结构仍然没有在其哲学中得到消解,或者说又退回到古希腊的自然中心主义哲学之中。曹孟勤教授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都是属于主奴的自然关系,或者人屈从自然,或者自然被人不断征服,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必须在更高的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中得到升华,那就是人与自然平等对立,这种对立平等的关系是有生态概念作为导向的,其目的是为了终结人与自然分裂的趋势,将人与自然世界建构成一体不分的整体,以此来终结西方传统哲学中所暗含的主奴关系。可以通俗地说,以建立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哲学来终结传统哲学中的主奴关系哲学,就是哲学本身的生态化。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中得出,迎合现今时代危机的哲学必然与生态问题紧密相关,其关系论也应以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整体关系为中心。整体观是生态哲学思考的出发点,其实,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并不会贬低人类的主体性和尊严,自然本是大全,万物之源,不同于具体的自然物,它具有化生万物的特质,人类只有意识到这点才会心存敬畏,自然永远充满着神秘,永远充满着包容,人类不应以征服的态度去对待自然。再者,地球作为人类甚至一切存在者的共同生活世界,不仅人类有道德伦理上的地位,作为其他动植物也应该与人类等同对待,这和生物中心主义的观点不同,它要求人与自然辨证同一,如曹孟勤教授强调,人即自然,自然即人。显然,作为生态哲学的重大变革,人与自然的这种对立平等的本体论建构给我们提供了生态哲学发展的新思路。

在目前的生态哲学的研究中,无论是主张以人为本体还是强调以自然为本体来进行生态研究,都欠缺整体性观点,是片面的研究方式。超越这种片面的思维的关键就在于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生态伦理本体。正是由于这种生态本体是人同自然界的本质一体化,人为中心即自然为中心,自然为中心即是人为中心,于是就消解了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对立,成为两者之上的新的生态伦理本体。

曹孟勤教授从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结构出发,分析得出人与自然关系的传统内在结构是主奴关系。主奴关系式的哲学视域使人类将自然看作与自身对立的东西,内在包含着一种主奴征服与被征服的异化生态关系,要么人被自然所统治,形成敬畏自然的奴仆心态,要么人类以主人的视角对自然进行任意践踏,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它都不是一种平等互动的良性状态,更不是人与自然的正当合理关系,随之而来的本体也是有所倾向。人类需要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建构一种人与自然一体化的哲学,即哲学本身生态化,作为对当代生态危机的回应,消除从古希腊就开始的本体论承诺所带来的潜含的主奴式生态关系,对传统理性工具思维进行人道化的生态超越。从何种向度入手研究,曹孟勤教授提出,重新建构人与自然生态关系不能以“一与多”的思维模式去理解人与自然,这样只会使人类将自然视为取之不尽的资源宝库,无所顾忌地去向自然索取。再者,将自然理解为“一”,而人则是“杂多”中的一员,贬低了人的地位的同时,也异化了自然。而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辩证思维模式给予我们启示,人与自然应该是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换而言之,哲学的生态学认为人与自然是对立平等关系,从整体上建立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人和自然处在平等对立的关系上,但这种整体关系不是说人是主体的普通成员,而是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超越传统以人和以自然为单一本体的片面性,从整体上来进行探究本体,得出人与自然辩证同一,人即自然和自然即人。

(二)生态自由思想的创造性精髓(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是人的生态自由)

关于生态自由思想,曹孟勤教授也有其独特的认识。他认为,生态自由是一种人在其中的整体性自由,我们不能孤立地原子式地进行研究,只有以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方式去探索,才能澄明生态自由的本质。

曹孟勤教授认为,要达到真正的生态自由,必须人自由,物亦自由。人与自然同一就在整体上消解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使人与自然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与自然同一消解了两者的对立,人也就克服了外物对人的束缚;没有他者的物役,人便能独立自主地安排自身活动,从而达成了自身的自由。“只有没有外在于我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对方时,我才能说是自由。”1但仅仅只是祛除人自身的限制,是终究不能克服自然本身或者自然整体与人的对立。在整体的向度上,人不仅在自然面前赢得自由,而且也应该让自然万物获得自由。曹孟勤教授强调,所谓让自然万物获得自由,即是指让自然万物按照其自身的自然本性而存在,在人获得“自由”,对自然无所畏惧、肆意破坏的情况中,改变人类对待自然的工具性态度,做自然忠诚的看护者,找到自然物本身的美和自由,而不是单纯的有用性。

人c自然的统一构成了世界的整体,从中生成的精神也就是生态精神,从中生成的自由亦为生态自由。曹孟勤教授提出,人与自然统一,人只有在生态整体中与他者进行物质交换,并保持人与自然之间平衡才能实现生态自由,那么,自然界所表现的是人生命本质的对象,具有表现和确证人类自我的价值,人表现为自然,自然也就表现为人,保护自然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那么,作为自然的人,也就担负着保护自然的责任,关怀万物,就是这种自由的内在要求。可以说,人的自由在于人对自然的看护,看护好自然才能有人的自由。在生态自由的关系建构中,人在其中是扮演着自然的守护者的角色,为自然界承担着道德责任,事实上,生态自由(人与物都自由)本身就蕴含让万物竞自由的生态道德责任。再者,伦理的原初意义中就包含着人对自然的看护,真正的自由是人与自然一体的自由,人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是在看护自己的自由,因为自然界就是人的对象性的存在,毫无疑问,只有在这种人德(人守护自然)与天德(自然关爱万物)相统一的情况下,才可成己成物,在看护自然的同时得到自由。自由在于人对自然的看护,看护好自然就有人的自由,从征服自然的自由走向生态自由,人的自由就是自然的自由,自然的自由就是人的自由,人要真正实现两者的自由,必须对自然进行看护。

曹孟勤教授开辟了一条研究生态哲学的新路径,拨开西方传统的人与自然的主奴关系迷雾,创造性地提出人与自然本质性的统一及哲学生态学,从而实现主奴关系式哲学的终结。在生态哲学的研究中,人的研究是与自然的整体建构息息相关的,曹孟勤教授面对生态整体主义伦理学的局限性,充分利用黑格尔统一理论和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科学论证了人与自然达到 “人即自然,自然即人”的整体融合,从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更高境界中去找寻生态哲学的本体论理论支撑,对生态哲学进行大胆研究尝试,为人类走出现代性以征服自然的自由之境提供了与众不同的理论借鉴。

四、反思“自然”:态势哲学新解

生态哲学是针对现今主导性哲学――现代性哲学而产生的批判哲学,尽管与发展了三个世纪的现代性哲学比起来,生态哲学还尚显稚嫩,但是其强大的兼容性,汇通着中外哲学精华。谢阳举教授就从老子哲学中汲取“自然”,以此来阐发态势哲学的观点,增加生态哲学的理论厚度。“自然”一词首见于老子的《道德经》,尽管只是出现了寥寥五次,但其意义之重大,预示着中华文化开始思考与环境关系问题,寻求与生态系统的高度和谐,考证“自然”有利于丰富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点,为哲学生态化、生态哲学中国化提供更实在的理论权威支持。

谢阳举教授认为,老子的“自然”不等于自然界,而是指一种正常、恒定、动态平衡的态势。在老子看来,世界和事物的本质就是事态或态势,“有”、“无”就是其用来表示事物及其状态、动态转变的特点,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存在”与“虚无”,“有”“无”更倾向于事物发展的一体两面,昭显这世界的流动性和事物的不确定性。再者,在老子的哲学话语中,说事物“自然”,等于说事物表现如常态,以合理、健康、稳恒的状态存在着、发展着。“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16章)王弼注曰:“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将“常”解释为复命,从整体意义上来看,更接近正常、恒常的状态和趋势。可以说,“自然”就是一种如其所是的恒常态势。

从对老子的“自然”的分析,谢阳举教授认为老子的哲学是一种态势哲学,具有存在和事物变化方面的意义,“有、无”描绘了事物运动变化中的两种趋势,表现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趋势以及运动发展过程中充满张力的状态。那么,态势哲学的意义是什么?谢阳举教授对此回答:“超越是自然之实践环节的关键。”1由于人类群体的特殊性,在事物交往过程中所体现的复杂性,老子哲学中抽象出“有为”和“无为”这对概念来总括人类的活动行为。然而,“有为”并不绝对地与“无为”对立,老子提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是彻底的无为而有为,可以说,无为中包含着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自然优先的体现,自然是无为的,同时又是无不为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成了人和自然的常态。“老子的取向是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自然是统一‘有为’和‘无为’的理想概念,也是行之有效的实践原则。”1在实践上,“无为而无不为”就成了事物的常态特征。老子哲学内含着对自然友好的意思,无论人还是自然,都是“有无”两面的运动。从“无为无不为”的释义中可以得出,尊重自然的最佳态势的本质就是尊重自然态。占有、自恃、主宰等都是破坏自然所规定的态势与平衡的,皆为外在强加于自然状态之上,事事皆有自己的规律,即“无为而有为”。

谢阳举教授“自然”的“无为而有为”观点,为生态发展观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谢阳举教授认为,我们今天的哲学是人为的哲学,庸俗狭隘的人本主义立场,将自然置于有限中,我们要坚定地站在客观整体的角度上,依赖人内在价值、关注自然世界本身、对自我进行超越、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超越,既不否定人性化,也不过度依赖外在力量,以自然态势的方法来进行反思和超越,将人的有限性融入到大自然的无限中来寻找存在的意义。再者,对于中国传统的境界式的哲学,谢阳举教授的观点无疑是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将道的自然态势哲学引入自然生态中,以境界式的演化方式来分析自然的发展,这与当代刚性的生态哲学理论研究不同,不是一种直接的论断,更多的是用一种开源的方式给当代生态哲学的研究学者进行心灵上的洗涤,我们的世界是否只是工具的泛滥、人的理性的过度发展、科学地位的无限提高,还是在于我们思维态势和行为定势的自然化?这就值得后来者进行下一步的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