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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1 17:03:20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1

对于政府而言,公众参与能够激发其社会管理的活力,提高其社会管理的能力。公众参与实现群策群力,能广聚民众智慧,善采民众之长,既能节约政府社会管理资源,又能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效能。对于民众(新居民)而言,公众参与有利于新居民利益诉求的表达和实现,有利于增强其自觉性和主人翁精神,有利于加强其对政府政策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政府与公众之间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加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既有利于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政府“善治”;同时又有利于改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②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而这些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公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要求政府决策要充分考虑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可接受程度,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性,因而公众的参与权需要得到维护。反过来,公众参与的加强可以有效推动我国基层民主化进程,也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拓展了视野。因此,在社会管理中吸纳新居民参与,将有利于满足新居民各种利益的诉求,化解新居民的相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桐乡新居民公众参与的现状

为深入了解新居民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现状,笔者在对桐乡新居民局调研的基础之上,深入社区,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桐乡新居民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一)桐乡新居民整体情况

1.新居民分布情况。根据2013年6月底全市新居民居住证发放统计情况汇总,桐乡市现有登记在册新居民440808人。全市12个镇、街道,已有7个镇、街道新居民过万,已有2个镇、街道(梧桐街道、濮院)新居民已超过本地户籍人口,出现了人口比例“倒挂”现象。2.人力资源丰富,就业以务工为主。桐乡市新居民以青壮年、男性为主,人力资源比较丰富。从就业人员分布情况看,新居民中务工人员为329057人,占88.25%;务农为687人,占0.18%;经商为25738人,占6.90%;服务为9219人,占2.47%;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人员总共有364701人,占总数的97.80%。3.新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据2013年6月底桐乡市新居民登记注册情况数据显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51%,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的占5.14%,初中学历的新居民占82.21%,初中以下学历占10.14%(见表2)。③以上数据表明,桐乡市新居民文化水平处于较低的层次。为更加深入了解新居民在公众参与的具体情况,笔者走访了桐乡新居民比较集中的几个社区,并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主要以桐乡桐庆小区、兴安小区等社区的新居民为主,笔者对部分新居民进行了访谈,并发放调查问卷。共计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1份,其中有效问卷181份,有效率为94.7%。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为:(1)性别比例:男性102人,女性79人,分别占56.3%,43.7%。(2)年龄分布:年龄在20岁以下的有21人,占11.6%;年龄在20岁~30岁之间的有77人,占42.5%;年龄在30岁~45岁之间的有70人,占38.7%;45岁以上的有13人,占7.2%。(3)被调查者在外地工作时间平均为8.1年,来桐乡工作时间平均3.2年。(4)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的15人,初中142人,高中或中技中专11人,大专及以上13人。

(三)桐乡新居民公众参与情况

当前形势下,新居民进行公共参与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村民选举、参与村级公共事务;二是在现暂住城市参加城市社区选举以及参与社区的相关公共事务。笔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的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只有28.6%被访新居民回乡参加农村的选举,而有71.4%的新居民从未参加过农村选举。新居民参与城市社区选举更少,只有11.2%的新居民参与过所在城市社区的选举。由访谈结果可知,新居民参与选举的整体状况不佳存在一些现实原因。新居民回乡参加选举的成本较大,而且回乡时间有限,这是新居民未回乡参加选举的客观原因;而与之对应的,新居民更少参与城市社区的选举则有着体制性和社会性的因素:一方面由于现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城市社区一般不会把新居民登记为选民;另一方面,受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城市社区的居民不愿与社区新居民分享自身所拥有的权力,包括选举权在内。多数新居民认为选举与自己关系不大,新居民自身的参与意识值得关注。即便曾参加过选举的新居民中也有一部分抱着“谁给好处就选谁”的态度。因此,新居民的公众参与意识淡薄令人对堪忧。新居民参与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调查显示,虽然高达54.1%的新居民从未参加过相关的公共事务,但是“想参加没有机会”以及“参加过”的占了45.9%,这说明接近半数的新居民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愿望。关于“有没有权利参加城市社区事务管理”问题,21.4%的新居民认为自己“有权参与到社区的事务管理”,32.5%的新居民认为自己“基本有权利”,只有18.0%的新居民认为自己“没有权力参与城市社区事务管理”。这说明有半数以上的新居民对参与城市社区事务管理是持积极态度的。与此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新居民很少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在问及“针对桐乡的发展,你跟政府提过相关建议”时,“从未提过”的占55.8%,“想提没机会”的占29.3%,“偶尔会提”的占12.2%,“经常会提”的只占2.7%。

三、桐乡新居民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在新居民社会管理方面,桐乡全面落实“新居民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逐渐完善积分制管理体系,各项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新居民人数众多、人员复杂,目前新居民的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新居民的公众参与意识不强

外来新居民由于自身认识、经济条件等影响,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新居民的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高达93%,这无疑导致其传统思想观念浓厚,法制观念淡薄,对于城市社区的治理持冷淡态度。同时,访谈结果显示,新居民公众参与的意识不强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对自身的不自信,作为客居他乡的外来人口,多数新居民认为自己与城里人相比地位卑微,因而人微言轻,即便提出什么建议也未必会被重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主动放弃了相关的权力。二是外来新居民本身的经济条件普遍较差,而一般情况下个体的经济地位往往决定了其政治地位,在城里人面前,他们常常是“挺不起腰板”的,说话没底气,讲话没分量,因而不去参与相关事务。三是有部分新居民认为,城市相关政策的制定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所谓“肉食者谋之”,即便让他们参与相关的讨论、会议等都不过是走走过场,摆摆形式,没有过多的实际意义。

(二)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不足

外来新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这广泛影响了新居民的就业情况,据调查结果显示,桐乡新居民中,务工人员为329057人,占16周岁以上新居民总数的88.25%;务农为687人,占0.18%;经商为25738人,占6.90%;服务为9219人,占2.47%;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人员总共有364701人,占总数的97.80%。①由上可知,新居民学历层次低下,绝大多数的新居民都在各个工厂一线工作,与城市社区居民的接触并不多,学习机会较少。因此,他们没有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没有管理城市社区的实际经验。另外,政府等公共部门也较少开展提高弱势群体参政能力方面的培训,导致新居民的相关认识有些片面,判断力以及对相关方案论证的能力有限。

(三)新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

调查发现,尽管有些新居民在桐乡务工经商已多年,但当地居民对新居民还没有普遍认同,甚至还是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们,造成了相互间的隔阂。对新居民认同的边缘化导致了新居民的社会地位边缘化,同时,由于受到户籍限制、工作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经济收入低及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影响,新居民社会地位明显低于普通市民,属于城市社会的中下阶层,缺乏向上流动的社会机制,更谈不上行使公民政治权利,参与民主生活,表达利益诉求。社会地位边缘化导致新居民长期游离于城市政治生活外,不利于他们形成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削弱了新居民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四)政府对新居民参与城市治理认识不够

政府为一般公众提供的制度内政治参与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包括人代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和重大问题民主讨论协商制度等。虽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政府越来越重视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些新的参与渠道,如听证会、意见征求、、互联网论坛和公众信箱等,但是能够保证参与渠道畅通的相关制度相对缺乏,所以很难保证公众参与切实得到实施。政府认为新居民不具备必要的治理经验与能力,忽视了新居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意义。由于公民的民利与户籍紧密相连,而新居民的户籍在农村,在桐乡就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种状况的直接后果是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新居民的比例过低,听证制度缺少新居民代言人,新居民的话语权并没有真正地实现。②

四、对策与建议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居民自主意识已经显著增强,而且作为社会公民的参与意识也显著提高,因而在新居民社会管理中扩展新居民的公众参与面、增强新居民的公众参与度将有利于其自身管理,同时能够节约政府管理资源。

(一)培育新居民社会管理参与意识和能力

要使新居民能够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就要正确培养其公民意识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对新居民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政府可以委托高校针对新居民开展相关教育和培训,政府负责为高校提供培训经费,并做好其他服务和监督教育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开展好新居民普法工作。就桐乡而言,要继续开展好新居民教育讲座,提升新居民文化、法律素养,同时要注重以点带面,引导基层积极开展新居民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手拉手共筑法律防线、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等为主题的新居民法制专题教育活动,推广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新居民聚集地法制教育点、法制宣传园(栏),扩大教育面,增强教育效果,切实提高新居民法制意识,提升其主体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培养其政治知识和技能,使新居民逐步融入到现代经济和政治生活之中。

(二)推进和完善新居民管理积分制

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因此,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性作用和主导作用。为此,就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设计。在政策上要主动接受和吸纳新居民,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保障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逐步形成新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共同的参与和分享机制。桐乡自2013年6月开始对新居民实施积分制管理办法,按照新居民的综合素质、实际贡献等进行积分评估,积分高的新居民可享受入学等特定公共服务和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过去因户籍限制导致的新居民权力、待遇不同于城里人的状况。接下来,应不断推进和完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新居民的政策待遇,为更多的新居民参与桐乡的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以“积极、简便、有序、有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居民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相关制度,让新居民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更有资格参与、有机会参与。

(三)拓宽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2

按照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团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三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积极适应共青团工作新常态,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

二、围绕团的根本任务,创新青少年思想引导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团的根本任务。共青团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根本任务,创新青少年思想引导,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站稳思想主阵地。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内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人生信念。二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共青团工作全过程,以道德实践为着力点,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切实增强青少年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思想状况的分析研究,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引导方式,积极开展“五爱”“三观”“三热爱”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思想教育引导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围绕党政中心,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共青团的工作主线。当前,共青团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推进改革发展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干事创业、贡献力量。一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扎实做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创业就业培训、青年见习基地建设等工作,服务青年创业就业。二是深化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行动、希望工程、志愿服务等共青团品牌工作,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社会诚信建设、生态环保实践等活动,激励青年立足岗位、创造一流,组织青年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三是大力加强青年文化建设。在校园、农村、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青年文化艺术节、才艺大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鼓励和扶持民间青年文化人才创作优秀文化产品。

四、围绕青年现实需求,扩大团的工作领域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3

1国家治理现代化:开辟社会管理创新路径之契机

所谓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两个层面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套动态化、系统化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国家治理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循。其次,要坚持从群众观点出发,走群众路线,将政府的管理工作寓于为人民的服务当中。这样一来,无疑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运用和创新国家制度来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反映当前国家治理的水平和状况「,〕。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最主要的是要处理好国家、政府和社会三者之问的关系,实现政社合作、官民协同的局面。这就要求政府从原有的管理模式中跳跃出来,实现行为方式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在此基础上扩大国家治理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真正让国家治理的成果惠泽全社会,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曰国家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媒介和方法,而国家治理能力则是国家治理整体状况的体现和反映。二者作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两大要素,是一个有机整体,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现实的可能性。

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凸显公民的主人翁地位;要创新社会管理的主体范围,实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市场治理三者的协同补位;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借助具体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机制来保证社会管理持久良性的发展;要建立科学化、综合化的评估体系,推动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沿着科学发展的方向进行。

2社会管理创新路径:问题、成绩与不足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形态都发生了重大变革:社会资源配置高度集聚,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显,各利益主体的诉求日趋多元,加之民众权利意识提升、政府公信力下降,导致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显得尤为迫切。

2.1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成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诸多显著的成绩,基本实现了社会管理从传统走向现代。

第一,促进社会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在这种情形下,政府控制资源、计划分配的管理方法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必须积极转变管理职能,打破城乡之问、区域之问、行业之问的阻隔和限制,打破原有僵化、陈旧的风气和模式,使资源极大地在社会的不同领域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兼顾效率与公平。改革开放带来经济匕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主要社会阶层开始对社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3〕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加大调节社会再分配力度,不断提高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完善包括养老、医疗、就业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在保证基本的社会公平的基础上缩减贫富差距,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为促进全社会财富的涌流创造了安定的外部环境。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及时调整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公共服务政策,逐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坚持政府为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网络,通过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扩大基础义务教育范围、提供就业惠民政策等方式让群众广泛享有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文化方面的基本需求。

2.2社会管理创新暴露的问题

随着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和信息的传递速度迅猛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也随之向纵深层面推进,现有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

(1)社会管理理念滞后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效果与社会管理理念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在某些领域和地方的社会管理理念仍然十分陈旧,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实践中仍然用“以物为本”的错误理念来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只重视经济效益增长,对社会民生建设缺乏投入,缺少常规化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模式。「通〕这就会导致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以谋求GDP数值的增长和社会的“硬件”建设为目标,忽略了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从而引发了、形式主义的作风。在这种错误的社会管理理念指导下,也许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但必定不能带来社会长足、稳定的发展。

(2)社会管理主体单一

在当下多元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下,不同社会主体的需求也千差万别,仅靠政府“包办”难以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必须扩大国家治理的主体范围,将人民群众、市场、社会组织等都纳入到国家治理的主体范围内,发展协商民主,集思广益。但在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这种单一化的管理模式不足非常明显,政府垄断话语权,权力高度集中;民情、民意的传递通道狭窄,公民缺乏有效的参与平台,很难享有灵活性和主动权;公共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治理过程呈现封闭、僵化的特点;政府、社会和公民缺乏良性的互动平台等。这些不足导致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社会管理难以实现突破和创新。

(3)社会管理机制僵化

是否建立科学长效的社会管理机制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因素,是决定社会管理效果的核心所在。新时期,虽然提出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但长期以来政府全权管理社会的状态的单一机制却未能“因时制宜”地进行调整。因此,出现了一些领域中行政管制过多,但在某些领域则出现管理“真空”的现象,在行政管制中,政出多门的现象尤其严重。「5〕导致民众对政府缺乏信任、对社会事务态度冷漠。显然,这是由于我国目前一元化的政府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多元化的社会发展造成的,如何建立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社会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格局,是当前的一个迫切任务。

(4)社会管理评估失衡

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状况如何是评估一个政府绩效的重要标志,但很多时候变得“一维化”。近年来,政府部门在借鉴西方绩效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尝试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部分地区仍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评价政府社会管理的权威性指标,即使在评估体系中设立了多项指标,但在实际评估和考量绩效时仍旧以经济绩效为单一衡量指标。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求所谓的“高业绩”,在社会管理方面重经济发展轻社会服务,重物质文明轻精神文明,甚至一些地区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暂时发展,使绩效评估体系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意义。

3社会管理创新路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推进:共进与互动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创新社会管理路径的过程,二者互为前提,互为动力。在创新社会管理路径的过程中,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从而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3.1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实现人本化

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出发点。而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归根到底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把重视人本身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同志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6〕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是中共中央从时展的高度、社会发展的程度和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为改善当前社会治理的现状而提出来的。因此,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突出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和途径,确保党和政府能够关注民生、了解民意,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把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基本方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动力。

3.2创新社会管理主体创新,实现多元化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4

对于法院管理创新这一概念,国内理论界目前的观点还存在着一些分歧,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认为法院管理创新的概念内容包括:培养创新观念是法院管理创新的前提,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是法院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种手段,创新从作风、管理体制、行政体制的角度入手进行法院管理创新,解放思想,有选择性的借鉴西方各级法院管理创新成果,努力建设新型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法院。第二种主要认为法院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强调法院管理创新是一个具有层次结构的体系,是从多方面创新之间的关联性出发,构造出不同层面的法院管理创新体系,不同的管理层次包括管理的人员、审判方法与手段为一层次,运行机制作为一个单独层次,其他层次主要为组织机构、行政体制、政治体制、社会治理结构、法院管理的系统哲学、社会假设基础等,法院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体系,这些层次之间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必须要全面的推进法院管理创新,而不是从单一层面推进法院管理创新。第三种认为法院管理创新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行政环境与行政任务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包含行政方式、行政作风、行政职能、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变化。第四种主要是指法院管理创新就仅仅是指探索法院行政方式的全新模式,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创造性改革。这些不同的观点虽然都在表达各自所强调的重点略有差别,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有很多的共同之处,大都注意到了意识、体制、方式方法和目的的基本内容上。所以综合以上观点,我认为,法院管理创新主要是在现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法院在行政系统、行政环境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根据现在法院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从而重新整合这些管理要素,在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观念职能等方面进行全新的具有实践意义的调整,以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从而达到法院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法院管理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所要面临的问题

面对当前社会的全新局势,我党提出以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及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的三项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执法在三项重点工作中起到基本保障的作用,同时公正廉洁执法也是对我们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载体,同时也是我们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在这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中,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三项重点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值得我们人民法院更加关注的,同时也是我们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首先,我们要对司法权与社会管理这两者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从传统意义上来讲,社会管理的概念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社会政策与法律规范来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和规范。而司法权则的主体则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纠纷当事人,法院依照法律对纠纷当事人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并且以此来维护法律价值的一种终局性权力。以传统的意义上来说司法权只是一种判断的权力,它并不直接参与到社会管理上来,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们会发现不论从国家的产生极其功能出发还是从司法权的属性及其作用这一宏观视角出发,归根结底司法权本身就是为了国家实施社会管理而存在的一种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司法权本身就具有公共权力的属性,也正是由于这种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不能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超然于党派、超然于政治,更加不可能超然于生活。或许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司法权的配置与权限范围的大小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是我国乃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正是这一基本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乃是我党重要的执政权,我党领导人民与管理国家事务正是通过人民司法的方式来实现的,所以司法权不仅要满足基本属性同时还要服务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现在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由传统社会向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主体、理念、方式及方法也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仅如此,我们的社会生活也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而产生了多元、多变、多样的“三多”现象,这对我们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也是十分严峻的。面对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政权的一部分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也理应有所作为。其次,法院管理的创新也应在认清我们国家处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特点的前提下进行。第一,我国社会管理的最大创新就是由原来的“单位管理”向全新的“社会管理”的转变,一些新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社会阶层也在我国的这一特殊时期出现,原先人们都是“单位人”,他们的生老病死都由单位包办,但是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在人们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消失。

第二,社会的治安治理也从以前的“单一治理”向着“综合治理”转变,社会治安的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也随着人口大量流动导致的单位管理越来越弱化而呈现出来,高科技犯罪作为科技发展过程中新兴的一种犯罪模式也对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提出新的挑战。

第三,网络虚拟社会从以前的“边缘化”慢慢向着“主流”发展,公众意见的表达也随着虚拟社会的发展变得空前活跃,并且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了维持网络正常的、规范的发展,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也势在必行。最后,法院必须认识到法院的角色的多重性,正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的角色定位是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的必备条件。法院不仅仅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同时法院还担负着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保障、为社会确立行动规则的行为导向、推动社会公共政策实施的“保障者”、“引领者”、“推动者”的多重角色。“参与者”是指社会管理的首要目的是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实现秩序的稳定,虽然不同国家对法院功能的设置不同,但是解决纠纷是法院唯一共同目的,保持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为民众表达利益提供了一条重要渠道。“保障者”是社会管理最主要的主体政府,而法院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是通过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来实现的。“引导者”是指社会管理最主要的两个途径就是制定社会政策和行为规范,将各种不同的社会行为引导或者纳入预定的轨道中来,以此来避免社会的混乱与动荡,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政府这一管理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和决策的稳定性。“推动者”是指公共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司法的推动,这种推动主要从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途径是通过个案的裁判来实现的,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是司法政策的方式来实现的。

三、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的定位分析

法院管理创新的意义只有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中才能得到体现,从根本上来说法院管理创新还是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正确认识法院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是尤为关键的。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主要从职能性和功能性这两个大的方面来体现的。从功能方面进行分析,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从结构上构建严格的社会管理体系,由原来的粗放型和松散型管理向全新的精细化和系统化管理进行转变,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全面覆盖。人民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正确的界定好自己的功能定位,不仅要积极有为又要坚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具体操作起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以调控社会秩序为首要目的的前提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人民法院通过手中的审判权对事实进行判断,以事实来化解矛盾纠纷,并且做到对已经被破坏的社会管理的修复,通过这个过程对社会的正常秩序进行守护,这不仅是法院最基本的定位,也是法院最直接的定位。

第二,通过司法审查对社会管理进行监督。现代的司法与传统司法最显著的不同点就体现在它不仅仅在私法领域引得了更多人关注,在规范公民与政府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这一公法领域同样也引得了更多人的关注。同时,人民法院由于司法审查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创立而获得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

第三,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的方式来整合社会资源。近年来人民法院处理的案件不仅在数量上有了一个持续的增长在处理的难度上也越来越大,采取不同的渠道、方式和方法来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并且将一部分社会矛盾还给社会来处理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从职能方面进行分析,法院不仅要充当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还要充当各种利益冲突与利益要求的平衡者,在社会秩序面前法院更应充当维护者。

四、结语

在现代国家中,法院管理的较色越来越重,法院在履行传统意义上解决纠纷职能的同时还要对社会秩序进行调控以及对权力实施进行制约,更为重要的是法院还起到了制定社会政策的职能。

第一,法院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还要兼顾对社会稳定的维护。法院维护社会稳定是通过对刑事犯罪的惩治,打击和抑制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动的方式来进行的。

第二,法院制约行政的职能是通过实施司法审查来实现的。当其他机关以行使国家权力进行活动时法院对其活动进行审查,同时对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且对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的补救措施。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农村社会管理;管理主体;管理体制;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6-0006-04

“社会管理”一词在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是在1993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重点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 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2002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2002年到2011年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到社会管理,可见,社会管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学术界集中对A社会管理进行研究也是近十年的事情,所取得的成果,给社会管理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一、农村社会管理研究现状

在中国知网CNKI上以“题名: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截止2012年3月27日,显示4 549条记录,其士论文6条,硕士论文59条,会议论文287条,期刊论文4 197条;2000年后的记录总数4 383条,其士论文6条,硕士论文59条,会议论文286条,期刊论文4 032条。

以“关键词: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显示10 168条记录,其士论文20条,硕士论文425条,会议论文624条,期刊论文9 099条;2000年后的记录总数为9 339条,其士论文20条,硕士论文425条,会议论文616条,期刊论文8 278条。

以“题名:农村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显示124条记录,其士论文0条,硕士论文3条,会议论文10条,期刊论文111条;2000年后的记录总数为120条,其士论文0条,硕士论文3条,会议论文10条,期刊论文107条。

以“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显示59条记录,其士论文0条,硕士论文1条,会议论文5条,期刊论文53条;2000年后的记录总数为49条,其士论文0条,硕士论文1条,会议论文5条,期刊论文43条。

以“题名:乡村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显示7条记录,且全部为期刊论文;2000年后的记录总数为6条,全部为期刊论文。

以“关键词:乡村社会管理,时间1979~2012”年查询,显示3条记录,且全部为期刊论文;2000年的记录结果也完全一样。

从上面研究情况可见,以题名“农村社会管理”查询的研究成果数量(124条)仅占社会管理研究成果数量(4 549条)的2.7%;以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查询的研究成果数量(59条)仅占社会管理研究成果数量(10168条)的0.5%。

二、农村社会管理研究综述

国内对农村社会管理进行研究起步较晚,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农村社会管理主体方面

钟涨宝、狄金华(2011)[1]认为,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困境表现在:管理主体单一,管理机制陈旧,管理理念落后,社会管理应对危机的能力不足;因此提出应从农村社会组织、法治建设、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增强管理风险应对危机能力等方面改进农村社会管理。

张翠娥、万江红(2011)[2]从国家与社会的视角出发, 通过解读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探讨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的演变后指出, 改革开放以前是依附性组织与单一化主体;改革开放到新农村建设前是自治性组织与多元化主体;新农村建设以来是合法性组织与社会化主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元化,自主性不断增强,是国家意志贯彻和公民自我管理契合的良好平台,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功能也逐渐凸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 也是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形成和完善、管理理念逐渐以人为本、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化的过程。

阳信生(2008)[3]、曹海林(2009)[4]、焦存朝(2010)[5]认为,现阶段农村社会管理主体单一,管理职责不清,权责不符,应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2.农村社会管理权力配置方面

马军卫(2011)[6]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侧重管理制度的创新),强调权力的多元化和资源配置主体的多元化。

曹海林(2009)[7]认为,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制状况与社会的特定权力结构紧密相关,乡村权力资源配置模式的多元主体参与型转变必然要求农村基层社会组织重构,强调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的权力结构、资源配置模式的多元化。

3.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

姜裕富(2011)[8]从国家、精英和公众三者间对资源配置的关系切入,探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演变历史:乡绅管理制度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结合案例分析了兼具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倡国家、社会、公众参与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

侯志阳、孙琼如(2011)[9]运用国家与农村的关系理论对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与农村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认为传统自然村落时期、时期、村民自治时期、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时期,国家与农村分别具有不同的关系,并对这几个不同时期农村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了考察,提出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复合体,形成公共服务供给力,并对具体操作途径进行了分析,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胡维维、吴晓燕(2011)[10]、黄羽新(2011)[11]、蒲实、廖祖君(2011)[12]认为,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的载体,是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平台,应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邵书龙(2010)[13]认为,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城市和农村相分隔的二元式管理。他对该模式之由来、发展路径和变迁趋势进行了剖析,并与苏联农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对比, 认为中国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不仅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下其变迁方向亦另有独自路径。前期为完成工业化,国家建立起以计划经济、统购统销、集体制、二元户籍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后期则在城市化进程下,建立起以准市场经济、承包制与村社制、低价征地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

郭泽保(2009)[14]分析了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第一阶段(1949~1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成立, 是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初创阶段;第二阶段(1959~1979)是体制下的“政社合一”农村社会管理阶段;第三阶段(1980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 是“乡政村治”的农村社会管理阶段。指出了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权责不清,体制摩擦,村自治组织机制障碍,农民缺乏参与意识。提出了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构想:依法整合乡村关系, 实现“乡政村治”良性互动;有效协调“两委”关系, 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维护农民的民利;扩大社会管理的主体, 培养农民参与意识。

张国祥(2008 )[15]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角度研究这一问题: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最根本的是实现从行政管制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的转变。将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探索社区公共管理、社区自治、社区服务、文化组织功能,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功能;党和政府要从宏观引导和公共服务着手,农村社区要从民主治理和社区服务着手,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

谢雯、黄新宇(2011 )[16]研究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百年变迁,认为从1911到1949 年是以伦理整合为主导的时期;从1949到1978 年是以政治整合为主导的时期;从1978 年至今,是以市场整合为主导的时期。指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面临的现实困境:一是经济飞速发展,但农民人均收入仍较低;二是村民自治全面实施,但农民权益保障仍不足;三是农村文化逐步发展,但农民精神生活质量不高;四是城乡自由流动频繁,但农村发展后劲不足。指出农村社会管理的策略选择:一是多元化融合,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主体创新;二是一体化互动,消除城乡发展差距;三是法治与德治并举,构建双重整合载体。

4.农村社会管理基层组织方面

张学东、李红霞(2011)[17]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河北省76个农村进行了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两方面的调查,认为当前农村存在社会组织匮乏、社会事务单边处理等问题。农村居民与村干部期望社会管理的改进途径是:加强组织建设,促进管理优化;提升管理能力,规范社会治理;推动和谐发展,实现农村善治。

陈晓莉(2011)[18]研究了在多元化治理模式下农村社会管理面临治理主体结构失衡、功能模糊、关系失调和行为失范等问题,认为这些问题极大地限制了农村社会管理的进步和发展。建议从共同治理理念和现实国情出发,建立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面对多元治理主体间的离散和冲突, 农村党组织应通过对多元治理主体价值观念、组织结构、利益结构的有效整合, 实现党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的领导地位。

沈金华(2005)[19]、曹海林(2009)[20]探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路径:稳妥发展社会政治组织、加快发展经济中介组织、规范发展文化组织(扶持先进文化组织、弘扬传统文化组织、包容风俗组织、清除非法落后文化组织)、逐步改革乡镇政府组织。

5.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方面

汪锦军(2011、2012)[21][22]认为,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是政府介入模式。政府介入能力和社会自治能力两个变量在此模式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以这两个变量为划分依据,在理论模型上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分为:利益劫取型(政府介入能力与社会自治能力都弱)、行政主导型(政府介入能力强而社会自治能力弱)、合作共治型(政府介入能力与社会自治能力都强)和自主治理型(政府介入能力弱而社会自治能力强)。中央曾强调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村社会管理的合理模式,但基于现在社会自身的发展还相对弱小、而政府力量强大的现实,提出了吸纳增效模式:社会管理应在政府主导下,通过一定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使社会具有自我管理的发展空间,党、政府、社会、公众多方参与。

刘嘉(2011)[23]提出了构建与城乡统筹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四网三线两链一弓”。织好四网:管理主体、管理手段和方式、规范体系、体制机制;抓住三线:人才建设、矛盾化解、权益和利益维护;筑牢两链:社会管理资金投入链、乡镇企业对农村社会管理的服务链;拉满一弓:落实工作责任。

三、农村社会管理研究述评

当前学术界对社会管理的研究大多是在城市或是整个社会层面,缺乏对农村社会管理整体、系统的研究。

据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华中师大政治学研究院出了一批农村治理的书,比如《岳村政治》等,但这些研究强调得更多的是政治治理,而针对现阶段的农村社会管理则研究甚少。近年来,在国内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学术界对农村社会管理进行了不同层面的研究,但相关的研究文献资料还不多,目前还没有一本农村社会管理的专著,从发表的文章看也没有全面系统的对农村社会管理进行专门研究的文章。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三篇相关的硕士论文从管理体制、社区管理、老龄人口管理角度对农村社会管理进行了研究。曹海林、郭泽保、邵书龙、张国祥、谢雯等学者从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体制、权力配置等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这为农村社会管理研究提供了参考。目前主要缺乏对农村宗族势力、精英富人团体、村委集体腐败、村民公共精神缺失等现象对农村社会管理产生的影响的研究,这为今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提供了很大的研究空间。

参考文献:

[1]钟涨宝,狄金华.社会转型与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2):7;13.

[2]张翠娥, 万江红.社会组织发展与农村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基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的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2):14;7.

[3]阳信生.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缺陷与政府对策[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36;41.

[4][7][20]曹海林.乡村和谐发展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理性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9,(04):72;76.

[5]焦存朝.主体视阈下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升问题的思考[J].学理论,2010,(15):76;77.

[6]马军卫.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20;22.

[8]姜裕富.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J].湖北社会科学,2011,(9):50;52.

[9]侯志阳, 孙琼如.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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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胡维维, 吴晓燕.农村社会管理与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建设[J].新疆财经,2011,(1):60;63.

[11]黄羽新.论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郊区农村的社会管理[J].广西社会科学,2011,(6) :108;111.

[12]蒲实,廖祖君.高度关注城市近郊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难题[J].农村经济,2011,(7):11;13.

[13]邵书龙.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由来、发展及变迁逻辑[J].江汉论坛,2010,(9):5;10.

[14]郭泽保.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基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的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3):42;46.

[15]张国祥.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思考——以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管理[J].社会主义研究,2008,(6):101;105.

[16]谢雯,黄新宇.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变迁与新识[J].求索,2011,(11):92;93.

[17]张学东,李红霞.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策略——基于河北省76个农村的调查与分析[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95~96.

[18]陈晓莉.农村社会管理中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整合功能[J].理论探讨,2011,(3):134;138.

[19]沈金华.中国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J].发展研究,2005,(11):38;40.

[21]汪锦军.论行政主导模式下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角色[J].行政管理改革,2012,(1):60;64.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6

关键词:C理论;高校;社团管理;创新

高校学生社团是由高校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爱好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高校学生社团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时代和社团的快速发展,传统社团管理模式遇到了活动形式单一、缺乏有效的社团管理模式及创新性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因此,研究高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新的有效的社团管理模式,成为了新时期的重要课题。

1高校社团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1社团没有准确的定位,发展具有盲目性

很多社团对自身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缺乏短期的发展规划和长久的发展规划。社团在筹建之初,负责人大多有简单的想法和简单的组织框架,而缺乏规划和最终的目标;每一届负责人身为大学生,自身阅历有限,而且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没有充足的时间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做战略规划。同时社团缺少人才培养机制,容易出现“人才断层”现象,对社团长久发展不利。

1.2社团工作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吸引力

高校社团数量很多,但是社团日常的活动和大型的活动却很少,而且从形式上看比较单调,对内部成员和学校其他学生没有吸引力。学校里很多大一新生怀着热情加入社团,但是加入社团一段时间后参与活动的频率就少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团活动单一无聊的特征。

1.3社团干部责任心不够,主动参与程度不高

很多社团干部都是“三分钟热度”,刚开始运营的时候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积极性消减,对社团活动变得懈怠。而且有些人留在社团是出于功利的目的,比如可以加综合测评的分数,这一类人的责任心不够,对社团危害很大。

1.4管理和机制不规范

管理方面,主要是社团的整体协调、监控方面不完善。对社团的活动、换届等事情监督存在难度;机制方面,主要是社团需要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社团的服务理念、组织运转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监督和规矩。没有一个完整机制的社团是不会长久的。

2C理论

2.1C理论的概念

C理论是成中英先生提出的一套新的管理哲学。所谓“C”指的是中国(China)的《易经》(Change)的创造性(Creativity)。这套管理哲学是以中国的文化历史经验为背景,以中国哲学思想为基础,对于现代管理问题所作的思考和回答。它结合了东西方两大管理思想体系的长处,是一套能够为现代人(包括东方人和西方人)所接受的新的管理科学。

2.2C理论的必要性

(1)社团管理方面,存在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极端的现象。一方面,学校及其下属管理社团的组织如社团学生联合会等强调科学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而忽视了人文管理;另一方面,具体的社团负责人因其阅历的局限性、社团自身的特点,只注重或者说过分注重人文管理,忽视了科学管理。C理论将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相结合,既避免了只讲科学管理对人性的破坏,又避免了人文管理自身的不科学性。(2)C理论符合学生社团自身存在的特点。总体上来讲学生社团是以人为核心,以兴趣为基点自发形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它具有成立的自发性、运行的自主性和成员的群众性等特点。这些因素注定了学生社团要强调“人”这一要素。西方那种科学管理模式忽视了人的主观情感,这并不符合社团的特点,而人文管理缺乏科学性,不利于社团的长久良性发展。因此,作为两者结合的C理论便适合学生社团管理。

3C理论视角下对社团管理创新策略

C理论的管理模型借用中国古代哲学著作《易经》中“五行”的思想,将金、木、水、火、土“五行”与现代管理的领导、创新、应变、人事、决策一一对应,并借用五行相生相克的思想阐述C理论的管理,C理论认为这五者的和谐会使管理进入良性状态。以C理论管理模型为核心,社团管理策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见图1)。

3.1从决策(土)角度,学校和社团要有决策意识一方面,学校和社团自身的决策要有长远性,即要有规划;另一方面,其决策要依据外部的反馈及时调整。C理论强调,土(决策)代表厚实稳定,它居于中心的地位,有无穷的包含力,发挥出金木水火这四种功能。决策作为一种原始的创造力和根源,是学生社团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学生社团的管理如果缺乏决策,其发展将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而如果不随形势及时调整方向,那么同样会严重影响社团发展。

3.2从领导(金)角度,学生社团在选拔管理层时要注重人的品质金代表刚毅坚忍、刚柔并济,正如领导人应有的特质,一个好的领导管理人才,就应该像金,既忠诚,又有智慧去判断,有弹性去变通。一个有责任心、敢做敢当的社团负责人往往会使一个濒临“死亡”的学生社团起死回生,这体现出核心领导的关键作用。3.3从应变(水)角度,学生社团管理层要掌握外部和内部的变化,以提高竞争力“水”具有变化性,万物变动不拘,而我们要知道这种变化,适应这种变化,控制这种变化。许多学生社团往往不注意变化,结果就是影响社团发展,使社团错失发展机遇。

3.4从人事(火)角度,社团要有培养人才的意识,社团内部要有有效的沟通机制培养人才,对社团的发展至关重要,要将人的潜能挖掘出来,要善于用人。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会让社团运转更加快捷、流畅,如果管理层内部沟通存在问题、管理层与执行层沟通存在问题而不解决,这将导致社团陷入“内耗”。一个社团,有凝聚力,人与人之间和谐,才能像火一样繁荣、旺盛。

3.5从创新(木)角度,社团应改进其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社团举办活动要勇于创新改进社团内部存在的不足,有利于自身的进步。社团活动往往吸引力不够,这需要社团多思考、多分析学生的兴趣爱好,形成自身的特色活动。

4结语

社团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创新必须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科学的管理和指导社团,确保社团全方位健康发展,而C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科学的理论可以作为参考。本文针对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模式创新的研究,希望能为相关研究者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献

[1]成中英.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罗妍妍.新时期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模式创新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0.

[3]罗慧.激励视角下的高校社团管理创新研究[J].学生工作,2016(02).

[4]张茜茜.德育视角下高校社团管理与创新探讨[J].平安校园,2015(06).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7

>> 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社会工作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析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构的实践与思考 民族地区多元自治社会管理体制的建构 乡村文化对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管理的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留级生教育管理体系的构建 民族地区民办学校管理与特色的创新思考 民族地区高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综合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与构建 民族地区创新体系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 用辩证的观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 解构官僚制:我国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的路径选择 战略视域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思考与体系建构 对边疆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考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的战略意义 技工匮乏――社会管理体系的偏差 建立社会管理体系的难点和突破 网络社会管理体系构建的研究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以社区平安稳定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3]甘南州政府办.甘南概况[EB/OL]. (2008-10-26) ..

[4]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宗教[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146.

[5]束锡红,王艳艳.甘南牧区汉藏民族关系与和谐社会构建调研[EB/OL]. (2011-07-18).http:///content/2011-07/18/content_4870225.htm.

[6]陈戍国.周礼·仪礼·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6:403.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8

近日,忙于科技部的一个科技与经济关系的课题研究时,听科技部的领导提到,部里正在组织学习乔布斯;同时也提到在中国,尤其是国企,缺少类似乔氏这样的顶尖创新人才。不禁想到:中国整体上,尤其是国企,在最顶层的科技方面整体落后于国际先进国家,其哲学层面的原因何在呢?

这不禁又让我想起近年一直徘徊在头脑中的李约瑟难题。半个世纪前,英国的李约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有杰出之科学成就,何以近代科学崛起于西方而不是中国?”这就是著名的“李约瑟难题”,也称“中国难题”。如何能够破解掉李约瑟难题呢?我们可以从创新精神、道家创新哲学入手分析,寻求国企创新不足的破解之道。

创新是什么?

创新的原义有三层含义:更新、创造新的东西和改变。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创新成为了个人、企业、产业、国家、社会的主旋律。对于企业家来说,从事“创新性的破坏”工作的动机,不一定出自个人发财致富的欲望,最突出的动机来自于“个人实现”的心理,即“企业家精神”。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精神”包括建立私人王国、对胜利的热情、创造的喜悦、坚强的意志等方面。对于企业来说,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管理创新)是创新的重要内容。

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的核心科学研究,是新的思想观念和公理体系的产生,其直接结果是新的概念范畴和理论学说的产生,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技术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和价值实现,其直接结果是推动技术进步与应用创新的创新双螺旋互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技术创新反过来为知识创新和管理创新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技术创新是社会发展的“硬件”。

管理创新主要指微观管理层面上的创新,其核心内容是科技引领的管理变革,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所有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推动社会的进步。管理创新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微观与宏观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履行社会责任、信息化建设、软实力建设是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其中,战略转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从产业的角度来说,创新是不仅与高科技产业有关,而且它能应用于任何行业的任何部分。同样的,创新不仅仅是原创的“巨大理论”或由此带来的最终产品或服务。更准确的定义是把创新看作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转化为新产品、新服务或由于采用新方法带来的产业生产力的提高。新的时代,企业经营战略逐渐转向知识管理;文化管理转向了精神治理;领导哲学实际上是一种创新理念精神从个体领导者向整个企业内外部传递的过程。

古老的道家元典《道德经》中出现了大量的“生”字,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等等,不一而足。老子为什么讲这么多“生”?他的“生”与现代社会有什么关系?与管理哲学有什么关系?胡孚琛先生的《21世纪的新道学文化战略》,其中提到:道学文化的精要在哪里?究而论之,道学在本体论上强调一个“生”字,主张宇宙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世界观上突出一个“化”字,即认为事物按照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律时时处于变化之中,强与弱、祸与福都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生和化就是道学的本体论和世界观。“生化原理”的“生”有“生成、生长、生命、生存、创造等意义;”“化”有“变化、发展、转化、进化”等内容,表明宇宙、人类由道生成,并处在不停的“变化”之中,最终会转化至“中和”之道境。

原来,我们道家的“生”,有生成和创造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找创新之源,应该从哲学入手,才能彻悟其理。

生成论、构成论与创新哲学

人类对于自然的演进,从古至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宇宙构成论,一种是宇宙生成论。所谓“构成论”,即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原因,是由于其组成的原子、因素的不断分离和组合,世界的本质就是原子在虚空中的不断变化着的结合。离开其构成的原子、因素,不会有事物的变化发展;而要搞清变化发展,就要搞清其构成的原子、因素。所谓“生成论”,就是认为事物发展变化是一个自身产生和破灭不断演化的过程。强调自组织、不可逆性和整体把握。它特别重视探讨条件和性状、开放和交换、氤氲和显现、过程和阶段、演化和推进等等。

总体上说,西方哲学是一种构成论的宇宙观,认为宇宙万物由原子或基本粒子所构成,如泰利斯的水本原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本原说、赫拉克利特的火本原说等。而中国哲学,以儒道两家为主,陈静先生提到:“儒家的宇宙构成理论是一套空间形态的理论。空间统摄一切性质,使宇宙构成的理论最终成为大一统政治制度的理论表述。道家的宇宙生成理论是一套时间形态的理论,时间开展为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起始和终点被表达为时间的‘初’和‘今’,它们也指示着两种不同的状态。”。“大一统”思想下的中国,实质上是实行一种儒家为主导的、以政治为核心的构成论思想,形成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空间层级关系,从而维持了两千多年的政治统治。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9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路径选择 长沙市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国计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要从秩序管理、现场管理、应急管理、舆情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方面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以规范的秩序管理保障社会管理创新、以有效的现场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灵敏的应急管理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以科学的舆情管理引导社会管理创新、以严密的治安管理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从而使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以规范秩序管理保障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需要规范的秩序管理来支撑,“规范”是行政执法部门社会管理创新的永恒主题。秩序管理包括市场经济秩序、交通秩序、教育秩序、医疗卫生秩序等方面的秩序管理。规范秩序管理,是优化法治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保障。应从源头规范、主体规范和行为规范三方面来规范秩序管理从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

(一)抓规范性文件管理以促源头规范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和部门社会管理的依据,是社会管理机构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行动指南。制定和实施规范性文件,可确保社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堵塞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为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近年来长沙市创建了邀请专家论证审查、法制机构提前介入等审查新模式;全面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的“四级政府,三级备案”制度,大力推进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被国务院法制办指定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示范单位”;做好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确立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打破了红头文件“终身制”。近三年,长沙市本级共计有319件政府各类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无一例因合法性问题被上级部门撤销或者纠正。

(二)抓社会管理队伍建设以促主体规范

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要抓落实,而落实最终还是要有人去执行。制定了规范的文件,接下来就要有规范的队伍去执行。由此而言,抓好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对于社会管理创新起决定性作用。主体规范就是要健全社会管理队伍主体资格和社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告社会管理主体和社会管理人员资格。长沙市近三年来共计培训行政管理人员4031人次,发放执法证件3818本。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自市领导到基层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逐级培训。各级领导和社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

(三)抓社会管理监督以促行为规范

为了保证社会管理的主体自觉按照规范性文件严格自律、照章办事,确保社会管理有序进行,必须加强对社会管理的监督。要规范行政行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监督。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建设管用、完善、精细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依靠制度规范加强社会管理,做到每项制度有人执行落实,违反制度有人承担责任,提高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近年来,长沙市执法监督部门认真实施《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了对行政管理行为的专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接受媒体监督;逐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执法监督各项举措的多管齐下,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长沙市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有效的现场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现场管理原是企业管理中的专业术语,现场不仅是企业管理活动的缩影,还是企业精神文明的窗口。企业的现场管理能力体现着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低,职工的精神面貌、各种思想和作风都在现场反映出来。企业现场管理的原理运用到社会管理领域,把容易诱发公共安全事件、易滋生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列为现场管理的重点对象加以监控管理。按照“以阵地为基础、以信息为导向、以管控为手段、以防范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创建阵地管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从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的现场管理至少应包括现场调查、检查督导、阵地管控等几个环节。

(一)深入现场调查获取一手资料

加强现场管理关键是要深入现场调查以获取直接材料。现场能提供大量的信息,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要想获得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只有到现场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现场是社会活动的第一线,是问题萌芽、产生的场所,在出现问题时,如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任其恶化,有可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要加强对全市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确定调点,有的放矢。大致说来,容易诱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行业主要有餐饮、交通、商场、宾馆、烟花爆竹生产、加油站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场所主要有酒吧、网吧、歌舞厅、洗浴按摩场所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深入这些行业或场所进行调查,发现安全隐患,加强现场管理。

(二)建立健全专项检查督导制度

现场管理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检查,包含了专业管理各项检查,一般是由管理部门牵头,各专业管理人员参加的现场检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员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以提高专项检查标准执行的统一性、检查形式的一致性、评价体系的系统性,并对检查人员加强管理,增强“社会管理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实施专项检查标准分类考核程序,把专项检查考核内容分成两大板块,即公共考核板块和专业考核板块,对不同性质的被检查对象采取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实施分类检查、统一计分、集中点评;注重总结分析,及时反馈信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在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单位现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薄弱环节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总结、分析、评价,并及时与其进行交流,从更深层面推动基层单位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多渠道提升阵地管控能力

管理人员根据目前社会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相关的原因,把问题按责任分解到有关管理环节和专业中去,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阵地管控的重点;或者可根据日常现场检查督导所反映的具有倾向性现场问题,把制订相关的查改措施以及应达到的现场管理标准作为阵地管控的重点。通过采取公开管理控制、不定时巡查控制、依靠群众控制、公秘结合控制、依靠业主控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行业管理部门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对重点管控对象开展阵地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获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报信息,提升阵地控制能力。

三、以灵敏的应急管理完善社会管理创新

应急管理工作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事关党和政府执政水平的高低,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长沙市的实际,借鉴近几年来国际国内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创新应急管理应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健全应急预案机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件(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好有关计划或方案。应急预案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作明确规定,要形成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具体说来,一是要完善预案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不同的责任主体,构建长沙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基层(区、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做到全域覆盖。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各级各类预案,不漏一个层次、不掉一个单位、不差一个类别,做到预案全域覆盖。三是加强预案管理。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提高预案质量;加强预案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化预案系统;开展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与实用性,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演练一次;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完善信息报告机制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应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一是加快应急综合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新建平台要遵循总体技术要求,已建平台要依据统一标准通过改造或采用转换等技术实现互联互通。目前,长沙市应急综合平台建设已经启动,“十二五”期间主要是加快各区县(市)应急综合平台、市直专业部门应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二是规范报送程序和时限。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别和级别制订统一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限,做到既简便快捷,又杜绝漏报、误报和迟报。三是规范报送内容。信息报告内容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信息来源、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统一规范;预警信息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进行规范,确保信息报送准确无误。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是快速、高效控制突发事件的重中之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应急管理主体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有序应对,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快速有效控制。一是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长沙市正在建设应急综合平台,该平台具有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功能。该系统采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先进的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即是一个高效率的指挥调度中心。二是依法完善处置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各自的责任和工作实际,对各类不同的突发事件,从救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制订一些具有共性的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当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有计划地组建综合性和专业性的训练有素、反应灵敏、专业化程度高和富有战斗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另一方面注重号召社会组织和公众等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通过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健全基层应急志愿者应招及培训工作,强化社会公众危机意识和应急技能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等,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性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自觉性和配合政府一致行动的协调性。

四、以科学的舆情管理引导社会管理创新

随着互联网、3G手机的快速普及,网民数量与日俱增,网络已成为社会舆论的快速传播器和高倍放大镜。经过网络炒作,小事情会变成大问题,经济问题会变成政治问题,局部问题会变成全局问题。网络炒作带来的负面舆论在相互感染、相互混淆后煽动蛊惑性增强,反过来影响现实社会,影响社会稳定。网络时代,任何现实“小问题”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借助网络“催化”、“发酵”,演变为网上“大事件”,给社会管理带来阻力。因此,我们要顺应网络时代的潮流,抓住网络时代的特点,利用好网络,创新网络管理办法,构建科学的舆情管理机制,使之成为我们加强社会管理的得力载体。

(一)理性认识网络规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互联网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灵丹妙药,而是一把“双刃剑”。舆论引导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应充分运用所掌握的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及行政命令,通报社会动态;褒奖对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秩序作出贡献和模范遵守法律道德,对社会、对他人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弘扬新时代新风尚、新观念;谴责、批评、鞭笞社会不正之风和丑恶现象,树立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荣辱观和道德观,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制意识、道德水准、思想觉悟和自我约束能力,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把握舆情发展规律,加强舆论苗头管理

舆情发展有它的规律性,一般说来,网络舆论形成热点都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过滤和转移”阶段,即网络舆论形成以后没有太多炒作热点,大部分会被过滤或者被新的舆论所代替。其次是“放大和共振”阶段,即网络舆论在发展中如果形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联姻”的局面,就会被“滚雪球”般地迅速放大、立体放大。再次是“高潮和雪崩”阶段,即较大的网络舆论要经过一个以上的高潮、形成数个高峰,而一旦舆论升级、媒体追逐,就会造成“雪崩”,引发网下行动,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基于此,在网络舆论的初始阶段就要积极应对,通过迅速回应和澄清事实来避免放大共振,尤其要避免出现高峰和雪崩。[1]为了应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管理部门要坚持苗头管理,要以善于同虚拟人沟通、交流为原则,建立一支数字化虚拟信息员队伍,以普通网民的身份直接在论坛、网站、博客上参与热点问题讨论,做好舆论引导和治安信息收集工作,通过工作的前置,察觉由网络引起的各类敏感性事件的苗头。要由党委、政府建立权威的辟谣网站,开辟热点事件最新消息手机短信服务,抓住网络热点问题处置的2至4小时黄金时间,及时信息,澄清事情真相,抓住工作主动权,防止谣言扩散造成恶劣影响。

(三)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形成舆论处置合力

相对而言,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及其公职人员,极易成为网络热点和炒作焦点。从长沙市近年来的情况看,有“四类话题”是网民炒作的敏感话题:一是涉“官”、涉“腐”、涉“权”的事件,如天心区规划局的财产公示事件,开福区房产局的“日记门”事件,此类事件最易引发舆论热潮;二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件,主要是日常的维权事件,此类事件所占比例较高;三是涉及公共安全、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的事件,如长沙市2009年的浏阳镉污染事件;四是涉及民族主义、、中外关系、伦理道德的事件。妥善处理好这些网络敏感问题,关键要健全舆情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网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长沙电信、长沙移动、长沙联通等为成员单位的全市网络宣传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应对网络舆情。二是建立处置机制。形成覆盖全市、反应迅速、快捷畅通的舆情报送、传导和反馈与处置体系,提高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置能力。三是建立约束机制。以网络问政、网络发言人、网上平台为依托,对网民诉求形成交办、反馈、回复、互动的制度规范,落实责任主体,提高应对水平,形成网络新闻管理的强大合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

五、以严密的治安管理强化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治安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影响社会稳定、引发治安问题的因素还大量存在。长沙市现有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与建设“平安长沙”的总体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构筑“技防”、“人防”、“物防”环环紧扣的严密的治安管理体系,推进“平安长沙”建设,确保社会安全平稳运行。

(一)全面推进“技防”

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对主要道路和广场、车站、码头、出城口、治安卡口等重点部位的电子监控全覆盖。推进市、区县、街道(派出所)三级监控平网,整合政府和其他组织监控资源,完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网络。整合各方力量,加强虚拟社会管理,构建网上与网下相结合、虚拟与现实相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各类技防设施建设,力争三年内全市主要街道路面、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技防覆盖率达100%,五星级技防乡镇(街道)创建达标率达100%,居民小区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老小区安防改造达100%,农村小技防入户率达100%,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全时监控、全面设防的现代安防体系。不断加强技防运用管理,通过技防设施现场抓获和提供线索破案占总数40%以上。

(二)大力加强“人防”

充实基层一线警力,健全立体化、联动化、网络化治安防控警务模式,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遵循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原则,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创新社区管理社会化模式,探索治安防范承包制。壮大见义勇为基金,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医疗救助、抚恤安置等工作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强化对市区巡防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加强区域之间、警种之间、专业巡防与社会面群防群治力量之间的协作配合,大力开展武装巡逻、车巡、步巡、综合巡防。

(三)积极改善“物防”

深化治安巡防站点建设,在市区和县(市)城镇建立完善治安巡防站点,整合公安、武警、保安以及社会防范力量,构筑区域联动、规范管理、专群结合、实体运作的城镇治安巡防新格局。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按照“小站点、大战略”的思路,加强巡防阵地建设,推广治安巡防站和综治维稳工作点建设,依托巡防站开展“网格化”巡逻,建立巡警巡防人员、视频监控和治安巡防站“三位一体”的街面防控机制,形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

参考文献: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J].求是,2011(9).

2.黄兴国.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N].人民日报,2011-4-19.

3.丁元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与方向[J].开放导报,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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