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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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论文

第1篇

在本体论领域,按照哲学的观点,“客观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事物。对本体论范围内的“客观存在”,哲学是用物质范畴加以概括的。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128页)与之相对立的意识范畴则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17页)可见,在本体论领域,作为客观存在的只能是物质现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人们周围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样一些观点,就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客观存在”这一命题的。作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的主观意识现象,无论是人类意识的整体,还是单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是“客观存在”本身。

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论文,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说,只有物质才是客观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识也当做“客观存在”,就会背离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导致唯心主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认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个绝对的、独立存在的“理”,这个“理”演化出形形的事物和现象。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表现。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

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所以,在认识论领域,在分析具体的认识过程时,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思想看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

第2篇

一、中国哲学的本体论缺失

早在三十年代,张东荪先生便认为“中国哲学无本体论”。这种观点随着西方学术在中国的深入传播而被一部分学者所认同,当然,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对西方哲学有较深入研究的学者。他们并不否认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而是认为哲学不等于本体论。有无本体论正是中西哲学的根本差异所在。西方哲学是本体论的传统,而中国哲学则没有本体论的内容。目前这一观点以俞宣孟、张汝伦[1]为代表。俞宣孟在《本体论研究》中,以西方哲学史为背景,对本体论的产生、发展进行了整体梳理,指出,“本体论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一种形态。从其充分发展的形态看,它是把系词‘是’以及分有‘是’的种种‘所是’(或‘是者’)作为范畴,通过逻辑的方法构造出来的先验原理体系”并进而把“本体论”归纳为如下三个最根本的特征:在“理论实质”上“本体论”是与经验世界相分离,或先于经验而独立存在的原理系统,,这种哲学应归入客观唯心主义之列。在“研究方法”上,“本体论”采用的是“逻辑的方法”,主要是形式逻辑,到了黑格尔发展为辩证逻辑的方法,但无论怎样,离开逻辑的方法就没有“本体论”。在“表现形式”上“本体论”是关于“是”的哲学,“是”是经过哲学家改造以后而成为的一个具有最高、最普遍的逻辑规定性的概念,它包容其余种种作为“所是”的逻辑规定性。Ontology因之而得以命名,即它是一门关于“是”的学问,其较适当的译名应为“是论”。[2]俞宣孟并对中国哲学传统进行考察,指出,一体和两离是中西哲学的一个根本区别。一体是中国哲学的特点,不把世界描述为分离的两个,道并不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两离是西方哲学的特点,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一个与之分离的理念世界,这个理念世界是本体论的内容。中国传统哲学中根本没有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之外再分离出另一个世界的观点,哲学从来就没有脱离我们的世界、专事概念的逻辑演绎的习惯,因此,其特点就不是“两离”而是“一体”。西方哲学的“本体论”所探讨的本体世界是超验的,与现实世界不同,是先验设定的一套概念系统,但中国哲学的特点是理事不二、体用一如,没有一个独立生活世界之外的一个超验世界。因此作者认为中国哲学虽然探讨“本体”,如“道”“、理”、“气”等,但并非本体论。只是西方哲学所称的“宇宙论”所谈论的问题。即使中国哲学承认了“道”的先在性、道作为生发万物之母,或理在气先,它同西方的本体论史现象之外独立存在的原理世界还是有根本区别的。在先不一定要割裂、分离,而本体论,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知道康德所批判的纯粹理性概念所推论的形而上学,则是在现象世界之外的。由于本体论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其原理不是从经验中概括得出的,因此,只能靠概念本身的逻辑推论;而概念的逻辑推论之所以可能,其前提还须又一套经过哲学家改造的从逻辑方面加以规定的语言。从根本上说,中国哲学根本就没有开辟出和进入过一个纯粹靠概念思辨的领域。中国哲学的概念总是于实相符的,而非分裂的概念世界。只有这种于经验世界分离的理念世界、逻辑真理、逻辑知识或绝对精神,才是作为纯粹逻辑原理的本体论。而中国哲学所讨论的仍然没有脱离经验世界的范围,构不成本体论的内容。[3]

二、中西哲学本体论的差异

俞宣孟从西方哲学传统所做的学术努力并不为传统的中国哲学学者所认同。张岱年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认为中国哲学的本根论与大化论大致相当于本体论与宇宙论:“中国古代哲学中,本根论相当于ontology,大化论相当于cosmology。“”本根论研究宇宙万事万物之本原,大化论研究由本根而有之大化历程之主要内容。”当然俞宣孟根据西方的本体论定义,认为在西方对万物本原的研究并不是本体论,而是自然哲学或宇宙论(研究万物本愿于事物的一般变化)。而本体论史以范畴的逻辑演绎表达的纯粹原理系统。张岱年先生晚年却再次重申此点:中国也有本体论,只不过于西方不同。西方本体论的主要观点认为现象与本体是两个方面,认为本体是实在的、真实的,但并不能自己表现出来,而现象是表现出来的,可是不是真实的,只是本体的表现。相反,中国大多数哲学家都是不讲本体与现象对立的,认为本体与现象是统一的,本体是实在的,现象也是实在的,并没有虚实的区别,而是一种本末、源流的不同。本就是本来就有,末就是后来才发生的、后来才衍生出来的。源就是起源,流就是后来才产生的。中国大多数哲学家认为本体是根本、是实在的,现象虽然不是根本,可也是实在的,这是中国本体论的一个特点。张先生认为有人不了解中国哲学这个特点,于是认为中国哲学没有本体论,完全是用西方的模式套中国哲学,是错误的。[4]熊十力先生称自己的哲学为本体论,反对西方本体论的体用两分。也不认为中国哲学的一体(体用一源)不是本体论,而是与西方哲学不同的本体论。熊十力的学生牟宗三则把中国的本体论称为“无执的存有论”,这种本体论是本体论与宇宙论贯通一体的本体论,而不是西方的本体论与宇宙论断裂的本体论。

在现代哲学家中,方东美先生对中西本体论的论述可能最为系统。他认为西方的本体论是超绝型的形而上学,根源于西方二元对立的精神分裂传统,而中国的本体论是超越型的,是非二元论的本体论,有时也称之为“超本体论”。他将西方形而上学定位为“超绝型”,认为这种型态的哲学所产生的根本问题就是二元对立的理论难题,也是它本身无法克服的根本缺陷。在他看来,二元对立的矛盾不仅贯穿于整个西方哲学史,也是西方哲学中内在的结构性矛盾,表现于西方哲学的各个方面。在本体论,本体界与现象界的两橛二分状态造成了西方二元对立的总体世界观,这也是整个西方哲学的根源性矛盾和困难。而从认识论看,这种本体论思想又以主客二分式的思想方式为根据。在人性论,则是善与恶,人性与兽性的对峙。而在自然观,自然成了人与其相互斗争的场域。他说“,我以为西方思想是充满了这种分歧性,使得所有事物含有敌意。宇宙好像是战场,在这个大战场中,实体和现象怒目相视。由于魔鬼和上帝对立,因此就一个人来说,丑恶的一面往往破坏了善良的一面。由于自然和超自然的对立,因此就自然来说,表相和实相不能一致。由于人和自然的对立,因此就个人自己来说,受拘的自我无法和超越的真我合一。这种相反对立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推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西方人不是忽视,便是误解了这种理性的和谐。虽然,很难得的,像大诗人莎士比亚,华滋华士,歌德,和雪莱等人,才智的奔放,已臻入美妙的和谐之境,但这种和谐之境,多存于诗般的梦幻中,与现实的世界正好相反。”他认为,西方人由于偏执“二分法”,以致于产生世界统一性的理论难题,它导致价值世界与事实世界的悬隔不通。

这在古希腊哲学便是法相界与形相界的上下界的“疏离”(Chorismos),在近代哲学又产生另一种隔离,即主客体,内外界的对立。方东美称这种思想为“孤立系统”,(isolatedsystem),其理论缺陷在于“孤立的思想系统对于广大和谐的宇宙全体,只能有部分的理解,而不能作完满的说明。”他指出,二元对立性乃是西方思想中普遍的深刻的内在矛盾。他说“,雅利安民族的精神分裂症表现在宗教上,就是天国与尘世的划分,在哲学理论上形成二元论,在科学理论上有所谓初性与次性的划分。可以说,整个西方的学术领域,始终都在二元对立的立场徘徊。”[5]

总而言之,“二元对立性的世界观是西洋哲学的大难题。”方先生称西方二元分裂的本体论为超绝的形而上学。而中国的本体论则是超越的本体论:“鉴于超绝形上学所蕴含的种种理论效果,中国哲人乃自辟畦径,独创典型,孕育出别具一格之形上学思想体系而与之迥乎不同者。余尝藉超越型态之形上学一辞以形容典型之中国本体论。对万物一切———无论其为何种实有、存在、生命、价值———一方面绝不视为某种超绝之对象,可离乎其余一切自然元素与变化历程而凝然独存,悄然独享某项秘密特权者,另一方面,复断乎不可将之单纯定位而局限固定于现实界或事法界,致误视为无超越趋入理想境界之可能。它摒斥了二分法为方法,更否认二元论为真理。从此派形上学之眼光看来,宇宙全体与生活于其间之个人,雍容浃化,可视为形成一大完整的建筑学式之立体结构统一,复依其中种种密切相关之基本事素为基础,据以缔造种种复杂缤纷之上层结构,由卑至高,直到盖顶石之落定为止。是故,此种超越形上学之体系正是一种即现实即理想主义(即事即理),或易言之,乃是即理想即现实主义(即理即事论)。此套形上思想之完整结构在表现一种建筑风格之统一。据一切现实经验之所与为起点,吾人得以拾级而登,层层上跻,昂首云天,向往无上理境之极诣。同时,再据观照所得之理趣,踞高临下,提其神于太虚而俯之,遂使吾人得以凭藉逐渐清晰之理念,以阐明宇宙存在之神奇奥秘,与夫人类生命之伟大成就,而曲尽其妙。惟是项澄观理境,提神而俯之秉赋,乃是睿明天授,唯上智天才始足以当之。”“典型之中国本体论,对万有一切———无论其为何种实有,存在,生命,价值———一方面绝不视为某种超绝之对象,可离乎其余一切自然元素与变化历程而凝然独存,悄然独享某种秘密特权者,另一方在复断乎不可将之单纯定位而局限固定于现实界或事法界,致被视为无超越趋入理想之可能。”

“由是派内在形上学而将究极本体析而观之,现为一体多面观———‘本体’者,即西方所习喻之‘道’也,而凡此诸多层面,实一本万殊,分别代表圆融统观清晰朗现化后之分殊观点,复次,根据此派内在形上学,宇宙太初原始阶段之本体实质乃万有一切之永恒根本。然自宇宙生命之大化流行健动不已而观之,本体抑又应感而动,元气沛发,遂通万有,弥贯一切,无乎不在,无时或已。本体实性则渗入功用历程。”“玄真本体乃具现于现象界全域,永恒法相表现为理性秩序,与时间化育历程相齐并进。本体现象,略无间阂,彻上彻下,旁通不隔。”[6]

第3篇

中国哲学本体思想下的翻译本体探究

不同的翻译学家对翻译从不同角度有着不同的认识。自从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以后,翻译研究的领域由内部转向外部,研究的视角由原文转向译文,研究的方法由规定转向描写,研究的重心由语言转向文化、认知。除了翻译界以外,越来越多的其他学科也把目光投向翻译研究,翻译的领域越来越大,翻译是什么变得越来越模糊,如翻译是科学,翻译是艺术,翻译是重写,翻译是操纵,翻译是叛逆,翻译是解释,翻译是文化行为,翻译是政治行为等不一而足。弄清翻译是什么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试图从形而上的哲学高度探讨翻译本体问题。

中国古代农耕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在人们眼里草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依靠的最根本的依靠。《诗经》的《大雅》中有“: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这里的“本”的含义是指草木的根、干。逐渐在有的典籍中,逐渐出现了用草木的根本比喻社会人事的说法。《庄子知北游》中说“: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顾;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悯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此之谓根本。”这里的根本具有天下万物根据的含义。“本”还有事物的根据、根基或主体的意思。如《论语学而》中:“君子务本”。对“本”的重视,是农耕社会中哲学研究的一个特色。“体”的最初的意义是身体,人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能近取譬”是中国先哲创建的哲学范畴和建立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所以哲学家十分关注与身体直接相关的感受和体验。所以“体”首先与人对自己的直接体验有关。《礼记大学》中说“:心微宽体胖”。《论语微子》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指身体之外“,体”还有“实体”“,形体”,“形状”“,卦形”“,卦状”的意思。《易经系辞上》有“: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本体”二字,很早就出现了,大量使用是在宋明理学中。其最初含义是“本来面目”“,本来状态”。后来“本体”的含义扩展为“根本性状”“,根本依据”“,根本源泉”等意义。唐代佛教经典《大日经》中有:“一身与二身,乃至无量身,同入本体。”这里的本体已经超越了有形的事物而进入了无形之境。到宋代“本体”已经成为哲学界普遍通用的范畴。张载在《正蒙太和》中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这里的“本体”指天下万物本来恒有的状态,具有最抽象最普遍的哲学范畴的基本属性。中国哲学中“,本体”含有“最高”“、最根本”、“最重要”的意思,指无形而永恒存在的宇宙和人生或事物的本来状态。

东晋僧人道安,他在《摩诃钵罗蜜经抄序》中指出,翻译有“五失本”、“三不易”。在道安看来,佛经翻译必须要“案本”,而何为“本”,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道安认为,翻译的目的正是因为人们不通异域之言,因而需要译者传达,使其通而晓之。由此看来,这个“本”指的是经文“大意”。然而,从道安的“五失本”的表达来看,“本”又可以说是包括了内容、形式及文体风格的。一“失”指经文形式的更改;二“失”指经文文体风格的改变;三、四、五失指经文内容的删简。可见,道安对“本”的理解远远超出了他的同代人,他在对翻译之“本”的阐释中不自觉地把内容、形式、风格和意义结合了起来,认为它们都是意义的组成部分。这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先进的观点。这样,形式、风格、内容和意义的关系构成了翻译的本体论即“翻译是什么”的论题。然而受其所处时代的影响,中国哲学在没有发展到对本体有着充分认识的时候,道安没有能从正面找到翻译的本体,而是从侧面指出翻译的“五失本”“、三不易”。他不拘泥于字面形式,而且追求翻译内容、风格,抓住了翻译的“根本”,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对“根本”的重视。而近代的钱钟书先生饱读诗书,深谙中国国学之道。在中国哲学对本体有充分的认识前提下,钱钟书先生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翻译是什么即翻译的本体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化境”。

“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有人赞美这种造诣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thetransmigrationofsouls),躯壳换了一个,而精神资致依然故我。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象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从钱先生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翻译本体的理解与中国哲学中“本体”的解释不谋而合,翻译的本体就是翻译无形而永恒存在的本来状态。无论“化境”能不能达到,“化境”就是就是翻译的本来状态。在中国哲学体系下,本体是无形而永恒存在的宇宙和人生或事物的本来状态。翻译的本体是“化境”,可以说是翻译的一种理想状态,根本状态,本来状态。但从实际翻译来看,受源语和译语差别、文化知识等等因素的影响,会有道安说的“五不翻,三不易”现象,“化境”很难或者根本不能实现。“五失本,三不易”从侧面体现着翻译的本体。而说翻译是科学,翻译是艺术,翻译是重写,翻译是操纵,翻译是叛逆,翻译是解释,翻译是文化行为,翻译是政治行为等等,都是翻译本体的具体化,是本体的某个方面。

认知视域下翻译客体探究

从字对字翻译,意对意翻译,到动态对等,文本类类型,再到最佳关联,翻译的对象由最初的静态语言现象,到重视读者反应,到被视为跨文化交际行为,这体现着人类认知的不断发展,由对世界(客体)的认识,深入到主体的认识,再到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认识。翻译活动随着人类认知的发展不断拓展,翻译理论也经历了由文本为中心到读者为中心,和文化的转向,认知转向。翻译的客体大概由词、意义、意义及其语用范围、意义及其文化、意义及语篇发展到概念内容及识解能力。翻译的客体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知发展的过程,受人类认知水平的决定,也是人类认知发展的结果。翻译是不同语言之间的活动,各种语言有着不同的语法和特点,现有的翻译理论都是以某两种或几种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虽然语言不尽相同,但是语言背后的人类认知本能是一样的。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发展和认知科学的发展,在翻译理论呈现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局面下,认知视角为翻译理论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p#分页标题#e#

罗马时代的“字对字”翻译可以说是名副其实,人们用拉丁语最贴近的语法对等语替换希腊语的每一个单词。这样,罗马人阅读译文时可以把希腊原文与拉丁译文逐字对照。这与当时人们对希腊源文的崇拜、敬畏有关,也与当时的翻译范围狭窄有关。当时翻译仅仅局限于经典著作和宗教文献翻译。“字对字”的翻译方法将单个的字词作为了翻译的客体。公元前1世纪的西塞罗和公元4世纪晚期的圣哲罗姆提出了“意对意”的翻译,将“字对字”的翻译客体拓展到了意义,包括语言的风格和力量。奈达将翻译客体拓展到意义及其语用范围。奈达从语义学和语用学理论以及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理论获得启示,并借用其中的概念和术语提出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功能主义学者霍尔兹-曼塔利将翻译视为涉及文化转换的“信息传递综合体”。哈蒂姆和梅森的研究考虑到翻译的语用和意符层面,以及各类话语和话语所属不同社会的社会语言和意涵问题。认知视角下,翻译过程被视为有源语文本触发的心理场景的激活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表现或刻画该场景的目的文本的选取。翻译的客体是概念内容和识解能力。

翻译客体的不断演化,从不同侧重点强调了翻译主体指向、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某一方面,如形式、意义、文化、语篇等等。而概念内容和识解能力将这些方方面面全都涵盖起来,实现了概念内容和识解能力的译文就实现了形式、意义、文化、语篇等等方面最大程度上对源语文本的心理场景的激活。概念内容和识解能力是认知语法的两个术语,可以被借鉴到翻译理论中。概念内容由一系列的认知域组成的,识解能力是人们用不同方式描绘或构建相同场景的能力。认知学法学家兰盖克认为语法认知观必须建立在语义之上。翻译同样要建立在源言语和目的语语义的充分理解和掌握基础上。兰盖克指出意义是概念化的结果,概念化指的是心理经历的任何一个方面,包括对物质的、语言的、社会的及文化的等经历的理解。但他也强调对语义结构作完整及确定的描绘是不现实的。语言意义都是开放的,在范围上是百科全书式的,意义要依赖语境及对世界的百科知识来理解。语言的意义不是自足的或界限分明的成分。意义建立在概念化之上,建立在人类的世界知识上。意义包括语义内容及人对该语义内容的识解,而识解的方式各有不同。意义是内容和识解作用的结果。认知域给我们提供了内容,认知能力给了我们识解。一个语言表达的概念内容是由一系列的认知域提供的。认知域构成意义的基础,但它们本身却不是语言表达的意义。作为认知主体,人们可以强调不同的认知域,其结果是同样的客观事实不同的语义表达。在翻译理解原文和译文输出时,对不同认知域的强调通过识解的不同维度的侧重来实现,寻求译文最大程度上对源语文本心理场景最大的激活。

第4篇

    一、宗教解放:剥去神圣光环的外衣

    鲍威尔认为犹太人解放是一个宗教神学问题,宗教是人类自我意识发展的不同形式,基督教是高级阶段,而犹太教则是低级阶段。犹太教具有民族狭隘性、利己性,因此受到欧洲社会的普遍排挤。犹太人想要获得政治解放,想要获得公民独立,那就必须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不但犹太人要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基督徒也得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最顽固的对立形式是宗教对立。怎样才能消除对立?使它不能成立。怎样才能使宗教对立不成立?废除宗教。只要犹太人和基督徒把他们想读对立的宗教只看作人的精神不同发展阶段,看作历史撕去的不同的蛇皮,把人本身只看作蜕皮的蛇,只要这样,他们的关系就不再是宗教关系,而只是批判的、科学的关系、人的关系。那时科学就是他们的的统一。而科学上的对立会由科学本身消除。”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的观点,他认为鲍威尔的观点是片面的。“它必须提出问题:这里指的是哪一类解放?人们所要求的解放的本质有哪些条件?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根据鲍威尔的观点犹太人想要作为公民得到解放,就得放弃犹太教,一切人都得放弃宗教。另一方面,鲍威尔认为政治上对宗教的废除就是对宗教的完全废除,这样人们就会处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之中,因此把政治解放语人类解放的关系混淆了。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政治解放是先于人类解放而发生的,是人们对宗教的批判使得国家摆脱宗教的奴役,使国家政权和人民从宗教奴役下解放出来,而宗教仅仅变成了私人领域的存在,变成了个人的信仰。政治解放的意义在于把人和神的对立变成了世俗世界内部个人和类存在的二者对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对立,而是加剧了对立,就像马克思所说完成了这些对立。宗教批判的特殊的意义在于:首先,宗教是对人间谬误所做的辩护,是用上帝的名义对人间给予的虚幻的幸福,只有驳倒了对天国的辩护,才能认识人间的谬误。宗教是人所创造的,而不是宗教创造人。人在创造了宗教之后,就跪倒在地,向神膜拜,顶礼膜拜自己所创造的东西。其次,“宗教里的苦难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即表现为现实社会里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要求抛弃关于人民处境的幻想,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通过对神学的批判,剥掉罩在人们身上的神圣外衣,从神圣形象的异化中解放出来,从颠倒的世界回到人的世界。

    二、政治解放:资产阶级的特权

    马克思的宗教批判就是为了完成政治解放。政治解放意指摆脱宗教奴役,进行资产阶级革命,从封建社会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变为资产阶级政权国家。马克思看到了政治解放的两面性:积极性与不彻底性。他认为政治解放推翻了封建专制,赞美“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政治解放同时也是同人民相异化的国家制度即统治者的权力所依据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马克思也认识到了政治解放具有的不彻底性。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人的受压迫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分裂的。公民虽然拥有政治身份,但是与市民社会成员具有本质差别。实现了政治解放的国家,即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仍然存在,而且还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宗教只是从“国教”的崇高地位下降到市民社会领域,“这种宗教从国家向社民社会的转移,说明政治解放只是摆脱了国家的基督教桎梏,而未取消人们的精神枷锁。”“人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私法领域中去,这样人就在政治上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宗教不再是国家的精神;……宗教成了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领域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精神。”政治解放的积极意义在于把人们从政教高度合一的封建宗教国家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具有了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但是在私人生活领域,金钱崇拜以及宗教崇拜仍然存在,仍然奴役着社民社会成员的灵魂。但是政治解放对现实生活中的差异、压迫却是无能为力的,只能放任自由,这就是它最不彻底的地方。

    政治解放的重要标志是人们获得人权。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权分别指市民社会的人权与及公民权两部分。公民权与人权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指的是政治权利,因此只有在与别人的相互关系中才可以行使,离开了别人的个人则没有公民权而言。因此公民权则意味着共同体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在政治共同体中它才是有本质内涵的。“和citoyen[公民]不同的这个homme[人]究竟是什么人呢?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不同于dro itsducitoyen[公民权]的人权(droitsde I’homme)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马克思在这几段话中明确将公民权与社民社会的人权做了区分。他也对自由主义的人权诸如平等、自由、安全等概念做了论述,指出了自由主义人权在孤立的原子式的状态下的虚假性。“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从事任何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的权力。每个人能够不损害他人而进行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两块田地之间的界限桩确定的一样。这里所说的是作为孤立的、退居于自身的单子的自由。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向分隔的基础上。”市民社会中的这种自由是利己主义的、自私自利的,其内涵只是财产权,只是对金钱的崇拜。“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这种自由使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自由主义的平等与自由一样,个人只是被当作孤立的单子,安全之是对个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权的保护,这些利己主义的权利根本没有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也没有认识到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未来。马克思认为:“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就是没有动摇以自私自利为根本特点的市民社会,使人二重化为拥有普遍政治权利的公民,即法人与追求私人利益的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在市民社会中,利己的个人所进行的活动,将他人作为自己的工具,同时也将自己当作自己的工具。“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作是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政治解放消除了国家的基督教性质,但是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使人二重化为公民与市民,使人们时间相互分离,相互独立,以单子式的自私自利的个人而存在。这种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正好是犹太教的世俗基础,因此,政治解放有自己的局限性,它不是为全人类谋幸福的哲学。

    三、人类解放:马克思为全人类谋幸福的政治哲学

第5篇

通读孙子兵法,发现它是1部完整的哲学体系,至少有4个层次:

第1个是理念问题。孙子对战争的理念是“慎战”,即谨慎地对待战争。引申到商业上,我们也应该先建立我们的商业理念。当代比较先进的商业理念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成就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双赢、多赢”在为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同时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这样别人才有可能帮助我们成功。

第2个是战略思想问题。首先,孙子推崇“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主张以最小的代价争得最大的收益。其次,他提倡先发制人,用兵不能被动挨打,要主动进攻。最后,他认为用兵应该速战速决,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战果。在商业上,我们也应该借鉴这种战略思想。企业目标之1就是以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取最大的利润。物流及资金,特别是资金,周转周期越短,增值的幅度就越大。还有生产率的问题,这些都涉及到时间。在某种层面上,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在知识经济大背景下以及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速战速决”应该成为我们重要的商业思想之1。

第3个是战术思想问题。其1是“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思想,即调动别人而不被别人调动,就是掌握主动权的问题。其2是“知彼知己”的思想,这涉及信息情报的问题。其3是“避实击虚”的思想,就是主张用自己的优势去打击别人薄弱而又关键的环节。“致人而不致于人”应成为我们为人处事的信条,尤其在商战中。掌握主动权,是事业成功的关键1环。在市场竞争中,你不了解情况无所作为,情况了解得不充分你就不敢有所作为,所以要“知彼知己”。这就要求我们搞“信息战”,虽然获取信息、情报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不但要求“知彼知己”,而且要早知,信息情报要有时效性。“避实击虚”思想在商场中就表现为“集中化战略”、“差别化战略”。“集中化战略”就是把自己的优势集中到1种产品、1个市场甚至是1种工艺。“差别化战略”强调的是在对手强大实力范围外而有潜在商机处有所作为。

第4个是治军理念。这就是“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思想。就是用政治教育、物质鼓励、精神鼓励来教育军队,统1军队的思想;用严格的军纪军法管理军队,以此来统1军队的行动。“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双管齐下,互补协调,才能使全军团结1致,令行禁止,无往不胜。如果想建立这样1种“无往不胜”的商业团队,务必要贯彻“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思想,处事“刚柔相济”,待人“恩威并施”,1手“胡萝卜”,另1手“大棒”,这样整支团队既有巨大的动力又有适度的,还有什么不能攻克的呢?

第6篇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历史环境。

(2)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施蒂纳与尼采

3.施蒂纳与阿多诺

4.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7篇

论文摘要:德育所依存的是一个“人”的世界,一个充满了鲜活生命的生活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教师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传统的灌输式德育把德育过程当成是道德知识的识记过程,忽视师生之间的相互理解。要使德育摆脱这种困境,走向理解是一条出路。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与日俱增,相互理解精神已经成为民族之间和国家之间的普遍的心理需求。体现这种时代精神的理解理论探讨的日益深入为德育中理解的引入提供了契机。本课题的研究借鉴了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思想,他关心的就是人与世界最基本的状态和关系。他认为理解遍及人和世界的一切关系,理解的过程发生在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是整个人类经验的基础。从理解方面来透视学校德育的现实,我们看到理解问题被极大忽视的状况:

一、重识记轻理解。每一项道德内容都产生于人与其生活世界的特定的交往关系中,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之为“背景”。在现实德育中,这个“背景”常常被忽视,相反浮在表面的道德知识、行为表现却受到过多的重视。传统的德育让学生知道了道德是什么,却又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这是因为学生仅仅反映了道德,而没有理解道德。理解不是对老师所讲授的道德知识的识记,而是教师、学生和德育文本的视域融合。虽然各自的视域不同,但视域决不是封闭的。理解一开始,理解者的视域就进入它要理解的那个视域,随着理解的进展而不断扩大、拓宽和丰富。二、未充分正视学生的前见。这里强调的前见主要是指学生在理解之前已经具有的认知结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等。受强制性灌输习惯的影响,现行的德育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统一性和同一性的特点。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知识,它本身是具有理解性的,不同的学生对道德会产生不同的理解。理解本身具有历史性意味着两层意义:第一,理解是对历史的理解,没有历史,理解便不可能,因为人是生活在历史中的。第二,正因为理解是在历史中展开的,因而也就具有历史性。由于前见的存在,也由于每个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不同,使得不同的学生在同一德育过程中产生不同的思想觉悟。所以德育不能完全注重同一性,要因材施教。

传统解释学关注理解方法的寻找而忽视了对理解条件的思考。哲学解释学的一个重要进步就是注重理解条件的探讨:一、善待前见。伽达默尔把前见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的前见”,即历史赋予的,对理解有正价值的、人永远无法摆脱的前见。它来自人对历史文化的继承。另一类是“盲目的前见”,指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断接触吸收的、可以消除的见解和观念等,它们主要来自于人们对各种各样权威的盲目顺从。这种前见往往会妨碍学生正确理解的实现,使理解走向单一和死板。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应在克服之列。二、把握时间间距。近代方法论解释学把间距视为理解的障碍,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则强调我们与历史之间存在的时间间距不仅不是理解的障碍,反而是我们不断产生新理解和新真理的意义源泉。间距是客观存在的,从根本上说是不可克服的。在德育过程中,教师理解学生需要时间,对学生的了解过程和对各种事件的分析处理过程就是时间间距发挥作用的过程。学生理解教师同样也需要时间,这个过程可能比教师理解学生的过程更漫长。三、积极融合视界。所谓视界融合不是简单地服从或重叠,而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商谈达成的关于特定话题的共识。教育者向受教育者敞开自己的视界,受教育者做出应答。在这种相互作用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尽可能地从积极方面理解对方视界中的特殊性,同时尽可能地反思自己视界中的不合理成分,并通过清除这些不合理成分为接纳对方的合理差异腾出空间,就是视界的共同区间即实现视界融合。四、驾驭理解循环。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循环也是解释循环。强调德育文本自身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是强调德育文本有独立于环境的永恒不变的原意即文本的客观性。强调历史、社会等与德育文本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是强调文本没有原意或者原意是由读者赋予的即文本的主观性。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永远是相对的,循环永远不会消失,理解就是一个意义预期、筹划与具体的理解相互循环的进程,这说明理解是发展的、前进的,也表明理解是开放的、无限的。受教育者与德育文本的视野融合并不是在一次融合中终结,而是不断的融合,从而不断生成个体价值与意义。

参考文献:

[1]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2] 鲁洁,王蓬贤.德育新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第8篇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1]以此为依据,我国现行教科书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派别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可见,在哲学的理论体系中,哲学基本问题具有硬性的规范性作用,它是划分哲学派别的重要标准,影响着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方向和方法。鉴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哲学基本问题一直是我国哲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9篇

关键词:苏珊·朗格;艺术哲学;卡西尔;文化整体观;美学思想;理论渊源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将美学和逻辑学相区分,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已标志着美学自身的合法性,克罗齐最终完成了美学合法性的确立。在克罗齐之后,卡西尔对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等各种文化形式的本体论研究,提出美和艺术是文化的一种表现性符号形式的观点,完成了艺术符号自律性的阐释,最终确定了各种文化形式的合法性基础。卡西尔将人类文化视为多样统一的哲学理念,直接影响着苏珊·朗格整体观下符号论美学理论的构建。

一、符号整体观

苏珊·朗格整体论美学思想资源极其丰富,但对其产生深刻广泛影响的莫过于卡西尔的文化哲学整体观。朗格曾诚恳而谦卑地说过:“是卡西尔——虽然他本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美学家——在其广博的没有偏见的对符号形式的研究中,开凿出这座建筑的拱心石;至于我,则将要把这块拱心石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以连接并支撑我们迄今所曾建造的工程。”[1](P.477)这里的“拱心石”是人们所熟知的,即卡西尔的符号论。但一直被人们所忽略的问题是,这“适当的位置”在朗格艺术哲学理论构建中到底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其实这“适当的位置”就是朗格从她的老师卡西尔那儿秉承过来的文化哲学理念——现代科学整体观。朗格如同卡西尔一样,将现代科学整体观作为自己理论构建的哲学基石,而卡西尔的符号论只是朗格美学理论展开的关键词。作为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遵循康德的“批判哲学”路径,继承并发展了康德的图式论思想,构建了在20世纪产生重大影响的符号文化哲学体系。“图式”是康德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它是起沟通联结作用的一种认知的形式结构。它是一种“把知性概念在其运用中限制于其上的感性的这种形式的和纯粹的条件”[2](P.140),正因“图式”这一感性条件,纯粹知性概念才得以运用。但在现代科学整体观的影响下,卡西尔已经不满足康德的“图式”思想,认为康德的“图式”缺乏一种伸展性,只是囿于自然科学的狭义范围。卡西尔试图将康德的“图式”扩展为能说明人类诸种文化的“符号形式”。卡西尔认为,人类文化所创造的一切符号形式,无论是神话(宗教)的、艺术的还是历史的,都和自然科学所描述的世界图景同样是真实的,并非实证的才是科学的。卡西尔以符号的独特视角为起点,切入人类文化的各个扇面,通过对各类人类文化基本特征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人是符号的动物”的著名论断。那么,“符号”在卡西尔的理论中又作何解释呢?卡西尔告诉我们:“所有在某种形式上或在其他方面能为知觉所揭示出意义的一切现象都是符号,尤其是当知觉作为对某些事物的描绘或作为意义的体现、并对意义作出揭示之时,更是如此。”[3](P.109)这样,符号不仅能像康德的图式那样在科学认知中起中介作用,构想自然界的景观,而且也能在人类文化诸形式中显现出人应有的世界。神话(宗教)、艺术、历史与科学等都是人类文化打开的不同扇面,各自体现了文化本原性的赋形力量。由此我们可知,人的本质力量是通过符号活动得以对象化的,文化的符号形式展示了人自身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历史过程。卡西尔对符号论的研究方法尽管是分析的,但他的人类文化观则是以整体论统摄的。卡西尔认为,虽然人类文化形式的符号极其丰富而且多变,但只要我们坚守整体观就能对诸文化形式进行整体的把握。因为“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4](P.107)在此,卡西尔运用现代科学整体观,把具有抽象化的图式与功能在于象征某种意义的符号统一了起来,把康德哲学中只有在科学范围内才具有的“真实性”扩大到了人类全部文化领域,以独特的符号形式作为文化哲学的逻辑起点,阐释了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卡西尔试图用符号整体统一诸文化形式的构想,为朗格研究艺术哲学夯实了整体观的哲学基础。可是,朗格并没有沿着卡西尔的逻辑路线将艺术哲学理论建构于符号的理性方面,而是从符号的原始功能入手进入到符号的感性方面。卡西尔用分析的方法对思维逻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诸文化符号形式分为逻辑符号和非逻辑符号两大类。朗格通过细致的考察,认为卡西尔关于符号两分法中的非逻辑符号可以置换为表现性符号。即所有的符号都存在传达形式的问题,作为艺术的传达形式不宜使用“非逻辑符号”这一概念,因为它过于宽泛,没有揭示出艺术独特的本质特征。符号应分为推理性符号和表现性符号,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整体论语境下给艺术一个自足的空间。推理性符号将我们导向“外部的客观现实”的描述,帮助人类探索外部世界发展的模式;而作为表现性符号则将我们导向“内部的主观现实”,使我们内在的主观情感显现为感性的世界,体验情感发生的全过程,本真地把握生命的生成运动。朗格在其艺术哲学的研究过程中,自觉地将科学与人文两大文化形式进行整体性观照。朗格的看法是,艺术虽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以抽象思维方式为主,但它在根本性上与自然科学达成一致。两者因文化的历史发展曾作暂时的揖别,但最终它们将会在人类文化发展的某一个契合点上再次携手共进。艺术家相对的原则是艺术这个有机的整体,如同科学理论构建中整体性诉求一样。在艺术作品中,人的生命力彰显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艺术的形式是作为一个整体性符号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其中每一个符号都不能脱离整体而存在:二是艺术的各符号之间保持自足的契合,不能假借“创造”之名,随意地割裂。否则,生命形式只能是一种碎片化的人为拼凑。因为艺术遵循的是符号构形,借助直觉思维“言说”着推理性符号不能言说的东西。艺术的符号形式之所以能够传达出我们的情感世界,正是这一符号形式与我们的情感世界有着逻辑类似性的缘故。“艺术形式与我们的感觉、理智和情感生活所具有的动态形式是同构的形式。……以至于在人们看来,符号与符号表现的意义似乎就是同一种东西。”[5](P.24)艺术就是通过感性赋形将我们情感世界显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形式,这种形式不仅是一种逻辑的形式,更是一种生命的形式。朗格进一步指出,不管是推理性符号还是表现性符号,都存在着非理性的直觉。直觉是新的思想产生和释放的过程,是一种比思想更深刻的思想。直觉思维在人类思维活动中占据着本源性地位,直觉思维渗透在人类的一切符号活动和文化形式之中,是一种不须经过推理过程而达到对现实把握的特殊认识,凡是文理相通的人无不具有高度的直觉能力。表现性符号中的直觉不是可供理性思维的概念,而是具体的感性表现形式。在艺术具体的感性表现形式中,艺术所创造的符号无疑是一种虚幻意象。这就意味着艺术的虚幻意象是一种具体的抽象,是思维外在传达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它如同科学中的直觉一样,引导艺术家越过逻辑思维的理性制约,而直达创造之物的内在本真。艺术直觉形式不是对各种形式要素的机械组合,而是依照艺术家的最终目的荷载意义。像舞蹈,它的符号形式绝不是实体的人的物理运动与组合,而是虚构出来的表现生命力的一种自由的创造,是人的一种纯粹的直觉表现形式,它连接着我们整个的生命运动,让我们从不可分割的文化整体意象中感知生命的意义。

二、形式整体观

卡西尔将符号视作其文化哲学的支撑概念,但符号何以认知?在卡西尔看来,我们认知符号的途径便是形式。如果没有符号形式的有效传达,就连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定律和关系都是不可思议的。卡西尔在谈论艺术时指出,艺术是感性的符号形式创造,这种形式不是别的形式乃是一种生命的形式。“生命形式”这个概念是卡西尔在他的三卷本《符号形式哲学》中首次提出来的,虽然卡西尔在这部著作中对艺术没有进行具体地阐述,但是有关艺术本质的问题,卡西尔显然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哲学把握。当卡西尔文化哲学理论形成体系并发展成熟时,这一问题便在他晚期的《人论》中得到了具体集中的探讨。卡西尔通过康德的《论德国建筑》以佐证自己关于艺术是生命形式创造的观点:“艺术早在其成为美之前,就已经是构形的了,……人有一种构形的本性,一旦他的生存变得安定之后,这种本性立刻就活跃起来。”[4](P.21-222)卡西尔主张,包括科学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都是人类精神自由创造活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些形式体现了人类精神创造的不同力量、结构和组织原则,共同构造了人的经验世界。因此,只有通过对各种文化形式的特殊结构和规则的深入研究,才能揭示人的完整的精神结构。艺术形式并不是牛顿式的机械排列,倒是诸矛盾张力经由作家的整体观照而获得的内在和谐。即便我们否定艺术创作的整体和谐预设,但我们在接受艺术文本时仍然会运用整体观念。把艺术仅仅视作一种自足的语词存在,显然是狭隘的、不合适的。我们所要做的是,寻找各独立存在的外在联系与内在关联,从整体的语境中指称存在的角色并赋予其语义。当一部作品离开了其存在的整体语境时,它什么也不能被指称,只是一堆无法显现意义的孤立符号。卡西尔的艺术形式整体观直接影响着朗格对现代美学思潮的反思。朗格认为,符号不仅是世界的表征,也是人类能动把握世界的有效方法。人类的经验材料通过直觉赋予形式,直觉将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虽然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是对艺术本质一次尝试性的解释,但其解释的意义显得缺乏逻辑的清晰度,且带有神秘主义的玄惑。朗格在借鉴传统美学理论时,以综合发展的眼光从符号整体论角度对艺术作了新的界定。朗格在其1953年出版的《情感与形式》中明确地指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 [1](P.51)因为“艺术品本质上是一种表现情感的形式,它们所表现的正是人类情感的本质。”[5](P.7)朗格借用现代物理科学中“场”的理论构想,在艺术研究中创造了一个“艺术场”的概念。物理学中的“场”是指一个限定的域,是一种整体的存在。场中的每个部分的性质都由场的整体性质决定,但场的整体性质并非其各个部分性质简单相加或算术总和。从艺术哲学角度理解,“艺术场”是指文本与一切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朗格认为,近代科学有碍于这种个性的平衡发展,因为它过于偏重知识的分析和追求公式化的材料。虽然科学的抽象化是必然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科学的抽象总有自身的限度,科学理论是看不见的,它需要形象化的外在传达。即便是所谓的抽象的符号,也需要一种形象化的陈述。艺术如同其它文化形式都是符号的表征,只是各种文化形式的构成方式不同而已。我们要想更好地认识艺术的本质,就不能只是在艺术这个圈子里转悠。我们不但要走进去,还要能走出来,看看艺术生存的环境是什么样。艺术哲学应具备现代科学整体观,像克罗齐的表现直觉说只是一种单纯的心理学表现,其实艺术符号的表现除此之外,同时还存在着逻辑的表现。因为艺术并不是情感本身,只有当情感与形式形成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艺术才是我们可以观赏的特殊符号形式。而这种特殊符号形式的获得,无疑离不开艺术的抽象原则。当美学不能给艺术存在形式一个合法性的描述,就意味着它丧失了描述和被描述之间的内在逻辑与外在逻辑的一致性。为了让美学研究具有辨证的有效性,必须将艺术这一文化存在从复杂的文化背景中抽绎出纯粹的自足的形式,同时还得将其放回生成的文化语境之中。而以往各种流行的美学理论并不符合描述合法性条件的要求,且他们的研究范围是狭隘的,研究的方式方法是封闭的。朗格如同她的老师卡西尔一样有着很好的自然科学基础,对格式塔心理学是相当谙熟的。朗格从该理论完形概念入手,在其《情感与形式》中为我们进行了极为细致的逻辑梳理。朗格指出,艺术家的创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起初往往是捕捉到一个由整体文化长期蕴育而成的“意念”。艺术家在“意念”指导下逐步对物理世界进行处理和心灵世界的转化,随着艺术家的想象力的不断展开而得以造型,从而将艺术中的符号表现为整体性的艺术符号。艺术家“面对着造成其各种不同功能的影响,它似乎坚持着自己最初的目的,并从自己真正的主干中创造出变型,而不是用别的什么东西简单地取代它”[1](P.141)。这就像音乐基质具有结构有机统一性似的,无论是音调和谐、节奏重复,还是旋律进行,乐句起止,作为整体艺术的符号无疑要遵从音乐基质的有机形式。这种艺术符号形式恰似生命原动力的血脉,让各艺术中的符号彼此关联着,共同形成一个承载着生命力推动的合力,使艺术品的表现性形式臻于完形。一个真正具备创造能力的音乐家从不机械地单一地处理音乐符号,而是将每一符号的选择始终把握在整体音乐的形式构成之中,让独立的音乐符号与其它每一音乐符号达成一种毕达哥拉斯式的内在和谐。对于艺术自足来说,艺术是自洽的、封闭的。但对于人类整体文化构成来说,它又是开放着的。因为“具有有机联系和生命节奏的抽象形式只不过是整个情感表现的小小组成部分,而且自始至终都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于这个大的整体之中”[5](P.171)。在这个裂变的时代,艺术企图以破碎的意象昭示被遮蔽的世界。但它已无力揭去面纱,获得神谕。它只能放弃终极意义追求,让意义无限推迟出场。而朗格在卡西尔艺术整体论影响下所建构的符号论美学,让差异之物走向历史的前台,从生活的碎片之中发现其意义总体性的可能,完成了艺术范式的重大转换,在有关后现代艺术的一片喧哗声中,为我们作出了艺术重构的超越性回答。

三、文化整体观20世纪后半叶的后现代文化似乎君临天下,在其碎片化的热炒声中忽略了德国哲学卡西尔文化哲学对当下文化运动的特殊贡献。卡西尔和德国古典哲学家一样,都将目光聚焦于人类精神的自我认识。但与德国古典哲学家不同的是,卡西尔并没有将理性归结为人类精神唯一的决定因素。卡西尔认为,人类精神是一个兼容情感、直觉和思维在内的有机整体,理性与非理性都是人性整体构成的必要部分,不能简单地将它们中的一项化约为另一项的支配物,语言、艺术、宗教、科学等都是人类整体文化演化过程中的不同存在形式。各种文化形式都开启了一个簇新的地平线,展示了人性发展历史的新视面。虽然各种文化形式都有其特殊品性与结构,但从功能方面看,各文化形式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任何理论都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预设与构想,同样,“一个文化哲学是从这样的假设出发的:人类文化的世界并不是杂乱纷离的事实之单纯集结。它试图把这些事实理解为一种体系,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4](P.348)哲学是万科之母,尽管科学实证主义极力悬置哲学在科学中应有的话语权,但科学发展史告诉我们,所有伟大的科学家都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哲学并不是对单纯的事实搜集,从中归纳出逻辑的结果,而是试图把这些杂乱的事实理解为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于这整体之中对世界进行根本性的追问。卡西尔的文化哲学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它的出发点和它的工作前提体现在这种信念上:各种各样表面上四散开的射线都可以被聚拢来并且引向一个共同的焦点。在这里事实被化为各种形式,而这些形式本身则被假定为具有一种内在的统一性。”[4](P.348)在卡西尔看来,人类文化是有机体的整体,它处于永恒的创造过程之中。构成我们生活的不只是原初的物质或客观实体,而是由性质与关系构成的符号“有机体”。世界的实在性在于它的符号构建,符号就是世界,世界就是符号。有机体的根本特征是符号的构建活动,而这一构建过程是有机体各元素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创生过程。卡西尔在《符号形式哲学》中明确地指出,我们既不能形而上学地描述人的突出特征,也不能靠物理科学揭示人的本性。要想真实地界定人的本性,只能从人的“劳作”入手。“劳作”既是人的起点,同时又是人的终点。正是人类的生产活动所生成的体系,划定了“人性”的圆周。历史不是既成不变的“事实”,它是具有生成性的“事件”,而历史的生成性全在于人的创造性。尽管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不同群体各自的创造对象不同,但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它总是离不开形而上学总体性的预设,因文化功能的统一性必然地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人类的一切文化形式都是这个圆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所见到的是已经打开的扇面,还存在着被遮蔽或正在逐渐打开的扇面,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文化的一个有机整体。正如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所说的那样,当人们审视上帝的作品是否完美时,不应该只将一个造物孤立起来看,而应该把上帝所有的造物都合起来看。只有当我们以有机整体的文化哲学视野瞭望这个世界时,我们才能真正展示人性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最终展现出一部人类精神文化生成的整个发展史。卡西尔秉承自古希腊已来的世界和谐统一的科学哲学思想,坚持整体论,反对机械论和破碎观,寻找各种文化最大的内在统一性。他用发展开放的眼光告诉我们,在开放的世界中,我们必须把一般实在的性质和特殊意识的性质作为一个结合的整体来理解,且这个整体是处于运动和展开的无限过程之中的。虽然卡西尔的文化整体论为朗格符号论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石,但这并不意味着朗格的符号学美学只是对卡西尔文化整体观的具体阐释。卡西尔的符号论只是对神话、宗教、艺术、历史和科学的性质进行了哲学界定,但并没有进入到诸文化的深层结构。而朗格则将符号论作为自己美学理论展开的关键词嵌入艺术的各个层面,为我们研究艺术哲学开辟出广阔的视界。朗格告诉我们,符号绝不是意义的本身,它只是象征着意义。符号与其意义的关系在原始先民的神话思维方式中是融为一体的。在他们的眼中,符号并不代表对象,符号本身即是对象。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已经将符号与其所象征的对象进行有意识地区分。我们应避免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做法,将符号的内在意义抽空纯化为一种物理的记号,使符号与其所传达的意义完全成为一种外化的关系。其实,科学家的心理意象也是创造性科学思维中的重要环节,所不同的是,艺术家头脑中形成的意象,必须以主观情感去感受物象,而科学家的心理意象,既可用实际观察到的对象来构造,也可以从科学理论的传达物之中获得。朗格的美学理论虽然像其老师卡西尔重视艺术的抽象特性和理性认识作用,但其理论所坚守的核心是,艺术是人类情感生命形式的表现。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符号的构成形式有自己极强的特殊性,它在感性直观的形式中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活生生”的审美王国。艺术符号具有文化遗传属性,在一定的社会语境里,不但可融通共享,还可传达出普遍的文化意义。艺术创作一方面是艺术符号自在性的组织和构成过程,另一方面又是人的“劳作”世界的符号化过程。譬如,一首诗既是一个独立自足的文本世界,同时又是人类整体文化打开的一个扇面。因为“诗化语言保持了一种奇异的萌发力和创造力,与人类精神的不息的创造力相呼应。它激活那沉睡的活力,焕发出蛰伏在无意识深处的结构性的力。它给予孤立于即成文化中柔弱的个体以创造者的位置。诗化语言在于利用这自然之力即无意识的语言形式把意识的语码或文化的单元重新结构。”[6]这就是说,艺术形式以其有机整体性开辟着生命的新境界,构建人最高的真实存在方式。艺术创造的目的就是呈现一个完整的感性文化世界,这个世界因其内在组织的功能统一性而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艺术世界具有不可穷尽的特殊意义,在向人类展示着新的文化天地的同时,扩大和提升了我们的生存空间。朗格以其文化整体观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哲学景观,虽然朗格本人并没有用“后现代”这个词,但她却是以科学与人文想融合的当代思想谈论现代艺术的。朗格是赞誉现代世界的,但她也清楚地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局限性,并指出要修正与超越它。朗格发现在现代社会开始之时,在艺术哲学中反理性主义就已经初现端倪,理性的作用更多地受到限制。但朗格在坚守传统的过程中同时守望未来,不仅要求重建个性原则,而且还要求重新形成作为整体的知识有机体概念。朗格把自己所处的时代看作是一个辩证发展的文化大综合时代的开端,并把自己看作是其中的一员参与有关艺术本质的对话。

参考文献:

[1][美]苏珊·朗格著,刘大基等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德]康德著,邓晓芒.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符号形式的哲学(第1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23.

[4][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5][美]苏珊·朗格著,滕守尧译.艺术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6]耿占春.隐喻[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206.

Theoretical Relation between Susan Langer's Aesthetic Thought and

Integration Overview of Cassirer's Cultural Philosophy

WANG Zhi-de

(School of Liberal Arts, Huaihai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Lianyungang, Jiangsu 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