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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文学集锦9篇

时间:2023-05-15 16:31:42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1

一、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学理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伴随着历史的转型,中国当代文坛进入了一个沸沸扬扬、纷纷扰扰的时期。特别是西方各种社会文化思潮的涌入、移植和引进,对中国当代文论的格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仅仅20年,中国学术界几乎走过了西方文论近一个世纪的学术路程。现当代西方各种文艺思潮、批评模式、文艺观念、文艺思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展示和演练,经过一定程度上的本土化过程,出现了一些发育不甚成熟的中国版。中国当代文论的结构正在发生重组与新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面临着严峻的冲击与挑战,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所谓“祛魅化”运动的磨砺和考验。然而各种理论资源和学术思想的碰撞、对话与竞争,只能给科学的文艺理论的发展提供开拓创新的动力和契机,通过承接和吸纳一切有益的、合理的思想因素,来丰富和优化自己。事实表明,经历了新变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仍然蓬勃着旺盛的生命力。这不是偶然的,是由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自身的学理优势所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具有博大的宏观性质开放的多维视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基本原理主要是从现实主义文艺现象中总结、提炼、概括出来的理论体系。强调文艺与现实的关系,以真为基础,尽可能地求得真、善、美的和谐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追求的审美理想和价值目标。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重视和尊重文本存在,运用“美学观点”、“人学观点”和“史学观点”对作家作品进行审美的、人文的和社会历史的解读,形成了一种比较严谨的理论系统。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理论是与文本包含着的审美因素、人文因素和社会历史因素有机相连的,不同于西方封闭的文本主义文论;从“美学观点”看文艺,认为美学因素作为文本的审美特性,负载着一定的人文因素和社会历史因素,有别于西方的纯粹的审美主义文论;从“人学观点”看文艺,认为作品中的人文因素是通过具有审美特性的文本表现出来的,作为历史的人与人的历史发生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与西方的那些具有疏离社会历史倾向的人本主义文论大异其趣;从“史学观点”看文艺,认为作品中的社会历史因素同样是通过具有审美特性的文本表现出来的,作为人的历史必然同历史的人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与那种“只见物不见人”的庸俗社会学、庸俗历史学和庸俗政治学划清了界限。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把对文本的美学研究、人学研究和史学研究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实现文艺学的美学精神、人文精神和历史精神的和谐统一。与此相联系,还尽可能地把对文艺的外部规律研究和对文艺的内部规律研究结合起来。我们注意到,文艺研究经常出现一种类似“轮回”、“钟摆”那样的现象。当西方文论热衷于对文艺进行内部规律研究的时候,中国文论恰好把对文艺的外部规律的研究推向了极端,以至产生庸俗社会学的弊病;当中国文论倾心于对文艺的内部规律进行研究的时候,西方文论又开始突破文本主义文论和形式主义文论的囿限,向社会、历史和人生开放,极大地拓展了文艺外部规律的研究。中国文论的研究重心发生了明显的错位。现在,当代中国的文艺理论家们又紧跟着当代西方学者的脚步,沿着文化研究的路径,从对文艺的内部研究走向对方艺的外部研究。20世纪的西方文论出现了两次重大的“转向”:一次是深入内部研究的语言转向,一次是开拓外部研究的文化转向。至于其他转向,多得难以描述。现当代西方文论总是像“走马灯”那样不断地变换着。后学们具有强烈的反超意识,总想压倒和取代他们的前辈。这个转向,那个转向,转得使人晕头转向。当然,西方文论的不断突破和更新,尽管某一领域和层面可能被片面地发展了,但毕竟深化了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体验,发现了许多新质性因素,为进一步整合和建构更加系统的文论体系提供了可资参照的丰富的有益的思想资源。

内部研究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主要表现为纯粹的文本主义文论和审美主义文论;外部研究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主要表现为各式各样的历史主义文论、新历史主义文论和各式各样的人本主义文论、新人本主义文论。西方文论的内部研究由于脱离文艺的外部规律,不同程度上躲避和逃逸历史或人文。某些历史主义文论,特别是某些科学主义文论作为对文艺的外部规律研究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往往表现出非人文化、非主体化的倾向。有的人本主义文论和新人本主义文论作为对文艺的外部规律的研究成果又往住表现出非史化的倾向,即展示出自我化、主观化、内向化、本体化、非理化、幻想化,乃至虚无化的倾向。其实,对文艺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专攻文艺的内部研究,或与外部研究的联系上,侧重对文艺进行内部规律研究,或者专攻文艺的外部研究,或与内部研究的联系上,侧重对文艺进行外部规律研究都是需要的。应当深刻揭示文艺的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的辩证关系,努力把对文艺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整合起来,建构一个更加有机的理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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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批判精神

应当强化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批判精神。马克思主义本身的性质和功能是革命的批判的。马克思恩格斯几乎所有的评论文章和政论文章都体现着和贯穿着对各种非人的和非史的社会文化思潮的批判。马克思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充满着对文化专制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充满着对异化劳动的批判;马克思的《神圣家族》通过对欧仁·苏的长篇小说《巴黎的秘密》评论,充满着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原理和基督教教义对人性的压抑、扭曲和戕害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充满着对德国的虚假和有害的意识形态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对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以纲领的形态,进行了深刻的全面的批判,……如此等等。

马克思系统地提出了异化理论和关于人的解放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通过对旧世界的革命批判,改变已经失去了历史的合理性和进步性的旧环境,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伟大构想。马克思恩格斯对建立社会的自由民主和学术的自由民主发出了深情的呼唤。马克思恩格斯对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的不同的性质、作用和功能进行了科学分析。他们认为舆论批判是必要的,但取代不了对现实的实践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被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所传承,特别是被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批判理论所发扬,随后被流行于整个当代西方的文化研究所强化,成为一直主导世界文论潮流的强势文化。我们应当以马克思恩格斯为榜样,高举批判的旗帜,对一切伪科学的、非人性的、非历史的社会文化思潮和文艺思潮进行清醒的、有选择的、有目的的鉴别和分析,使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批判的烈火中获得新生。

三、发扬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实践品格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2

人类很快就要进入21世纪。在新的世纪中哲学将朝什么方向发展?将会发生哪些重大变化?这是近年来中国和西方哲学界、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都在热烈讨论的问题。中国哲学存在的条件及其本身状况都不同于西方,它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走向必有不同于西方的特点。然而当代中国是面向世界的中国,中国的现代化运动与整个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已融为一体。因此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变化与西方哲学也必然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除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研究外,中国哲学研究还包含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哲学、学习和借鉴国外哲学等诸多方面,它们都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服务,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融为一体。因而当代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联系最突出地表现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联系,研究当代哲学走向最重要的就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走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具有世界意义,但从社会背景和理论来源来说主要是西方的产物。这一点中外哲学界都很少有争议。分歧较大的是:它与在同一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下产生的现代西方哲学究竟是什么关系?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人们往往把被教条化和僵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态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形态,并因它在基本倾向上与现代西方哲学不同而把这两种哲学完全对立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大都对现代西方哲学全盘否定;西方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总是极端敌视。双方处于对峙局面。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形势剧变,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遇到了重大挫折。许多西方学者就此宣告马克思主义“最终失败”。马克思主义学术界内部也有人在不同程度上动摇了原有的信念。这种情况的出现要求我们既要重新考察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真实所是、特别是二者的产生在西方哲学史上的真实意义;也要重新考察二者一百多年来在各自的发展中遇到的不同性质的问题和困难,二者是否能够以及怎样去克服它们?二者是否还具有、或在什么条件下还具有生命力?只有对这些问题有符合实际的认识,才能对二者的前途和当代哲学的走向作出较为准确的估计。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在哲学发展中的意义,我国哲学界过去作了相反的评价:前者是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后者是从进步向反动的转化。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已有很大改变。在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理论界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左的教条主义和僵化倾向。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现在很少再有人简单否定。除了专业队伍外,许多专事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士也对之作了大量研究,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借鉴了有关成果。然而在这方面仍有明显的不足。特别是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化的真实意义还缺乏深层的探索,而没有这样的探索,既有的成就也是不牢固的,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与以往类似的片面性。

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现在谁都反对。然而,即使在左的倾向占支配地位的时期,又有谁公开赞成呢?人们往往都是在维护马克思主义的名义、甚至动机下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们是否会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这既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更取决于他们能否以与马克思主义相一致的思维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在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中,固然有它的反对者,但也有、甚至更多的是它的拥护者,有的甚至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然而,由于他们在某些方面未能越出近代哲学的视野,或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其他方面的制约和影响,以致不自觉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的实践原则。因此,如果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理解片面,即使有最好的动机,也会背离马克思主义的

对现代西方哲学不能简单否定,现在谁都同意。可是,过去也极少有人直截了当地宣称要对之简单否定。当时人们主要也只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之进行分析批判,而这不能说错了。问题在于人们对现代西方哲学的理解远远离开了其实际所是。例如,当时大家都认为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是从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化,现代西方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唯心主义泛滥。实际上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所要求的是超越以追究世界的物质或精神本源为目标、以心物相互独立和主客完全分离为理论前提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从而除了反对唯物主义以外,也明确要求反对唯心主义。他们之反对唯物主义,并不是为了宣扬唯心主义,而是使哲学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唯物唯心之争,而转向具有自主个性的人及其所牵涉的世界,转向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这种转向并不意味着笼统地否定外部世界(自然界)自在地存在,而只是认为这个世界如果不与人发生牵涉,就不能成为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所及的对象(客观)世界。哲学应当成为研究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学问,而不应当成为超越这个界限的形而上学。因此,按照传统观点来批判现代西方哲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在一定意义上可能是批判了一些它们正好要反对或超越的东西。

究竟怎样理解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转化的真实意义?这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且带有较大敏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哲学界共同努力探索。我个人近年来对这方面的问题也曾反复思考,在《西方哲学的近现代转型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道路(论纲)》等几篇论文中发表过一些意见。其中包括了如下两点:

第一,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是西方哲学发展史上一次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等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源、本质的理论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理论特征的近代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的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现代西方哲学家企图以此摆脱近代哲学的困境,为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他们的哲学总的说来更能体现这一时期西方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的状况,因而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西方哲学由近代转向现代标志着西方哲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

第二,马克思主义在哲学上所作的变更是哲学史上最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的事件。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比现代西方哲学更加彻底全面地超越了近代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而且为西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现实的道路。这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不是简单地扬弃一切旧哲学,而是力图彻底打破它们由以出发的前提。他所关注的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他由此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主张通过实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的实践的意义的深刻揭示和全面阐释彻底地实现了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变革。

总的说来,从批判和超越以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特征、并已陷入困境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说,从建立一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以及人的自主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特征、以适应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的要求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说,现代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类似之处,可谓殊途同归。二者均属于现代哲学思维方式,具有某种程度的同质关系。

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二者相提并论,也不表示这种变更具有永恒意义。二者在社会阶级属性和理论形态上都存在着重要区别。它们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都需要进行新的变更。但二者的问题和挑战的性质不同,进行变更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这一点很少有人直接否定。重要的是要作到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阶级属性与其具体的理论形态之间的联系,否则仍然无法正确地理解和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之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正是由于他不仅是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这二者的统一使他超越了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无法避免的在

理论与现实之间脱节的局限性,能自觉地把在哲学上的变更与无产阶级的现实的革命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他的哲学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实践性。马克思在批判和超越西方近代哲学时,其所关注的不是像西方哲学家那样构建新的哲学体系,而是促进现实社会的改造,为其指明方向,提供指导。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不仅是《提纲》的结论,也可以看作是他的整个哲学的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服务。因此它不把理论当作教条,而当作行动的指南;它不恪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把它的原则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既用来指导现实生活和实践,又在现实生活和实践中受到检验;它反对并超越任何封闭、僵固的体系,自然也避免构建易于变得封闭和僵固的那种全面完整的体系,而坚持采取一种能动地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面向未来的开放的思维方式,并由此使自己的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产生以来的一百多年中,在所涉足的各个领域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无论就其理论本身或在它的指导和影响下所进行的各种现实的革命和实践活动,都取得了极其光辉和伟大的成就。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不可能没有曲折。早在马克思在世时就有人以颂扬他的名义而曲解他的理论,以致他为了与这些人划清界限曾不得不宣称“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6页。)。在往后的一百多年中,围绕着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在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还是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一直都在进行着激烈的争论,马克思的哲学也一再受到曲解。以现代西方哲学各个流派哲学家为主的非马克思主义者由于不能摆脱资产阶级的眼界,自然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尽管他们有的也力图超越西方近代哲学,甚至以某种含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把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当作哲学的新的方向。但他们却往往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西方近代哲学的超越,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则的真实意义。他们大都仍然是以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与近代唯物主义等量齐观,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提并论,把这些哲学存在的问题当作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并由此对之加以批判和攻击。例如,许多(甚至可以说是多数)有代表性的西方哲学家都竭力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二元论”、“教条主义”。其实,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早期著作中,就已非常明确地把“实践”、“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当作他的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从而从根本上超越了唯心主义和直观的唯物主义的界限,动摇了产生“二元论”、“教条主义”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往往有不同看法。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所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上的差异都会使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的眼界,从而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大都是正常的现象。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理解本身就需要考虑时期、地点、条件不同等多方面的因素。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或误解来说,情况也是多样的。最常见、也最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往往按照近代哲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它。例如,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人本主义而继承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把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唯心主义而继承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对旧唯物主义的自然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克服,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我意识理论对传统的先验主体性原则的超越以及对人的自由、实践性和历史性等的揭示,这些本来都为马克思所肯定和强调,成了他的哲学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然而它们后来被许多人忽视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因而往往带有某种自然主义、纯粹理性主义和非人的色彩,而这些正是马克思所竭力批判和超越的近代哲学固有的倾向。诸如此类对马克思哲学的偏离为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倾向所进一步发展,后者对马克思主义造成了极大损害,有时使之陷入困境甚至危机。出现这种偏离的原因各有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但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可以说是其共同特点。

显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之遇到困难,出现曲折,不是由于它本身存在内在矛盾或片面性,而是由于人们对它作了教条主义等脱离其实际所是的理解和发挥。既如此,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和曲折,就不是超越、更不是放弃马克思主义,而是由被曲解或作了片面发挥的马克思主义返回到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所以它能克服由于背离现实生活和实践而造成的各种偏向和挫折,不断修正、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使之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思想克服了种种左右倾机会主义,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光辉胜利;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批判和克服了“凡是派”等左的倾向,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紧紧适应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现实和实践,从而克服和纠正了各种背离现实和实践的左的或右的倾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总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变更并未给人们一张包治旧哲学百病的现成药方,而是指示了一条超越旧哲学、建立新哲学的现实道路,也就是使哲学与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相联的道路。人们在这条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险阻,受到各种干扰,甚至出现挫折和失败。但只要能紧紧扣住时代精神的脉搏,就仍然可以及时回到正确道路上来,在新的条件下获得新的发展。

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比,现代西方各派哲学对近代哲学的超越都很不彻底,甚至自相矛盾。它们往往以不同形式重犯、甚至发展了近代哲学的某些片面性。例如在激烈抨击其思辨形而上学倾向时,自己又以新的形态去构造同样具有片面性的某种形而上学。它们对近代哲学的理性独断和绝对主义作了可谓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批判,却又因忽视或贬低理性的作用而往往走向某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它们揭示了主客、心物等二元分立的种种弊病,特别是使人对象化和物化(异化)的弊病,强调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却由此走向了无视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总的说来,西方现代哲学各个具体流派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只是在某些方面或环节上的超越,在其他方面则可能仍然徘徊于传统哲学的框架之中。只有从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长期发展历程的角度来考察,才能谈得上它们对近代哲学的超越。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中叶就已基本实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现代西方哲学是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在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历程中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的。

正因为如此,现代西方哲学在其演化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挑战比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严重得多。人们常用“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来形容其境况,也并非毫无根据。过去的偏向在于将其强调过分,仿佛现代西方哲学从来都不能克服其矛盾和困境,从来都不能获得进步。这当然不符合实际。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哲学发生了思维方式转型意义的变更,这种变更正是通过在不同程度上克服各个流派和思潮的矛盾和困境来实现的。不过,就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具体的流派和思潮来说,由于都存在着内在矛盾,因而都不可避免地要陷入其特有的困境和危机。事实上,在现代西方哲学演化的这一百多年中,不断有哲学家惊呼所处时期的哲学陷入困境和危机,他们往往宣称自己的哲学理论的目标就是使西方哲学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然而他们同样由于内在矛盾而陷入新的困境和危机,甚至很快就被别的流派和哲学家所否定,几乎没有一个哲学流派或一种哲学理论具有长远的生命力。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未尝不可以说现代西方哲学是一种处于困境和危机之中的哲学。

这种状况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表现得更为明显。随着英美分析哲学运动之衰落与殴陆现象学存在主义运动之受到挑战,现代西方哲学由于其两种主要思潮都未能摆脱自己的困境而仿佛陷入了全面的危机,西方哲学界也普遍地由此发出了克服危机、为今后哲学的发展寻找新的出路的呼声。各种新的思潮应运而生,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要求不仅超越近代哲学,也超越现代哲学,特别是上述两种思潮及其对立,使哲学研究完全越出它们的界限。其中最为突出并被广泛炒作的要算所谓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它被一些哲学家渲染为实现了哲学上的新的变更,开辟了西方哲学的新时代,但又受到另一些哲学家的激烈非议,中国哲学界对它的看法也往往大相殊异。哲学上的后现代主义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思潮?它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究竟能起何种作用?这是我们研究当代哲学走向时必须回答的问题。笔者的意见已在其他一些地方作了较具体的论述。这里限于篇幅,仅作如下简单说明。

后现代主义哲学除了指本世纪60年代以来流行的特定思潮以外,还可以有其他各种含义。从英语Postmodernism(德法等西语类似)一词的语义说,它可以指现代“之后”或“后期”的哲学。由于“现代”(modern)通常泛指西方“现代化”(modernization)运动开始以来的整个资本主义时代(中文通常译为“近代”),因而后现代哲学实际上就是指从笛卡尔(也可上推到文艺复兴)开始的近代哲学之后或后期(后近代)的哲学。还有一些哲学家提出后现代主义只是表示一种不同于现代主义的思维

方式,而不是时间概念。同一时代的不同哲学理论有的属于现代,有的属于后现代。从西方哲学的实际发展来说,由于从19世纪中期以来先后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的思潮,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向,因而具有后现代(后近代)哲学的意义。既然后现代主义的含义不是单一的,就应当按照其不同含义来看待它们的作用。

如果后现代主义被用来泛指19世纪中期以来整个西方以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为特征的哲学,那么对它的评价就与对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大体一致。既然后者在其发展中陷入了困境、甚至危机,那么单纯给予它们一个后现代主义的新名称并不能使它们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

如果后现代主义指现代西方哲学之后的哲学,或者说本世纪60年代以后兴起的当代后现代主义,那么是否应当对它们作出不同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要看它们在理论上是否超越了现代西方哲学的范围。从一方面说,当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进行新的反思和变更的需要。他们大都对尼采以来的现代西方哲学家的理论的矛盾和缺陷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并以开辟哲学的新方向为己任。从揭露西方传统和现代哲学的缺陷和矛盾说,他们的工作是有价值的,至少能给人以启迪。他们所提出的反体系哲学和绝对一元论、反二元分立、反人类中心论、反绝对化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等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反映了现代哲学发展的一种趋势。

然而,尽管当代后现代主义者不仅要求超越近代哲学,而且要求超越现代哲学,但他们的哲学并未真正超越后者,在基本哲学思维方式上与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并无实质区别,仍然包含着后者固有的种种矛盾,不仅如此,由于他们对近代和现代哲学的批判(特别是对所谓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的批判)比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更加走向极端,具有更为强烈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非理性主义、甚至神秘主义的倾向,因而往往使现代西方哲学本来存在的矛盾更加激化。因此他们的哲学并不能适应对西方哲学发展进行新的变更的要求,也不能真正体现西方哲学的当代走向。正因为如此,尽管它在本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哲学界曾轰动一时,近几年来却因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而有冷落之势。西方哲学家们纷纷在讨论如何超越后现代主义,探索摆脱哲学困境的途径。以取代和超越以它为目标的所谓后后现代主义等思潮也由之而起。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11月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举行了一次国际性后后现代主义(AfterPostModernism。简称APM)学术讨论会。会议主题正是针对后现代主义的式微而探索哲学发展的新途径。会议的发起人、芝加哥大学的根德林(Gene.Gendlin)等人会前通过互联网络组织了几个月非常热烈的通讯讨论。人们通过互联网络或电子信箱几乎每天都可收到新的讨论信件。会后这种网络讨论至今仍在继续。参与讨论者的哲学立场互不相同,但大都是对后现代主义的那些极端性理论提出质疑。会议发起人在广泛征求与会者的意见后于1998年2月18日通过网络的关于APM会议的报告显然就体现了这种倾向。例如其中指出:

“‘我们继续批判现代性,但我们要超越某些后现代主义支派所主张的那种任意性。我们怀疑一切确定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值得一提’。这是在芝加哥举行的APM会议上93位与会者……的座右铭。”

“虽然所有的词都带有不可避免的‘形而上学’。问题显然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然而,我们能否比……以非中心化、不可确定性、断裂……作得更多一些呢?”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期是破坏逻辑的基本原理及科学的‘客观性’的时期刚刚过去。我们需要一种对科学的力量和限制的重新理解并找到使科学对象重新概念化的道路。借口科学无为并不能改变那些仍然决定着我们的社会政策和制度的那些假定和价值。而后哲学现在是、从来都是直接研究这些假定并探讨它们怎样才能可能的学科。”

“关于‘真理’和‘客观性’的一般陈述一直是含混的。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真理和客观性”。“我们不要单纯的多元论,而可以创造出‘多重真理的复合’”。

报告还从科学、文化、历史、伦理、语言等各个方面对后现代主义的相关观点提出了质疑、甚至否定。

上面摘引的这些话语都表明,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为数众多的哲学家已企图在“后后现代主义”等旗号下超越后现代主义,对当代后现代主义者的那些纯粹否定性、主观主义、

相对主义、虚无主义观点提出了质疑和挑战,克服后现代主义者的极端性和片面性,为陷于困境和危机中的西方哲学的发展寻找较为合理和健全的道路。不过他们所提出的理论并没有越出杜威、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本世纪一些著名西方哲学家早已提出的理论的范围,他们也未对自己的观点作出系统和充分的论证,多数还只是片断之见,他们彼此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所谓后后现代主义还只是一种开始显露的朦胧的倾向,谈不到已为西方哲学的发展找到了新的道路。但是,这种后后现代主义倾向的出现毕竟可以表明:当代后现代主义者所提出的哲学发展的新道路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总之,包括后现代主义、后后现代主义等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潮也许在某些方面对近代哲学及它们以前的现代哲学的缺陷有所揭示和克服。但由于它们本身都包含着内在矛盾,脱离了现实生活和实践,必将陷入新的困境并为其他流派所否定。现代西方哲学要超越其困境和矛盾,就必须超越它本身的范围。

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上述简单比较可以看出,尽管二者在超越近代哲学上殊途同归,但由于二者无论在阶级属性或理论形态上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其各自的走向也必然表现出不同特点。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3

故此,先从道义论与功利论讲起。

一、日常生活中的功利论与道义论

何为功利论、何为道义论

何谓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所谓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道义论。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恰如,弗兰克纳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功利论和道义论是支配人们行为的两种不同的道德观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支配其思想与行为的道德原则,有功利论,也有道义论。只要仔细观察、研究人的生活就不难发现这个道德真理。

例如,人们经常思考:做某件事值得不值得?做某件事合算不合算?人们也常说:“两利相衡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或者告诫朋友,不要占便宜,“占小便宜、吃大亏”。凡此种种说明人们在当下的思想与行为是在功利论道德意识支配下采取的。简言之,利益、功名支配人们的行为。

人的行为、思想,包括对未来的预测、企划,受功利论道德观念支配,这是毫无疑问的,并且是大量存在的现象。

但人的思想、行为是否完全如此呢?不是。人的思想、行为也常常受道义论的支配。

例如,人们称道:“见义勇为”是好样的!某人对他的朋友说,“您做这种事太缺德了”(如与朋友的妻子同奸)。诸如此类,说明人的思想行为是在道义论的支配下活动的。简言之,理想、信念支配人的行为。

以上是从指导人们的思想、行为上说的。我们再从评价人的思想、行为上看功利论、道义论,也是同时并存、交替使用的理论与方法。

例如,当人们议论某人做某事是“落井下石”或“火上浇油”时,显然是功利论的道德评价。

又如,当人们说:“某人居心不良,用意不善”,或“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时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道义论的评价。

不论人们意识到与否、自觉与否,两种规范伦理观同时并存,每时每刻都在支配人的思想与行为,并评价人的思想与行为,不过时而是功利论,时而是道义论而已,有时同时并用。功利论与人们的物质需要、物质生活相关。道义论则与人们的心理需要、精神生活相关。从人们的道德生活看,两种规范伦理学具有同等的价值,同等的意义。有一付楹联可作为佐证:“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人们在生活中不能脱离功利论,也不能脱离道义论,那么它们为什么会如此这般的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呢?

我们先讨论一下,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特点,然后接着再讨论人为什么会有这两种道德行为准则。

功利论与道义的特点

功利论有三个特征:一是注重思想、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不计较行为的动机,或不大注意思想端正与否、动机纯洁与否,只要有好的效果,就可以了。二是在行为前权衡,比较,计算利弊得失,不合算的事,吃亏的事不干。三是立足于个人,推衍到他人与社会。追求个人的功名利禄或幸福是根本的,为此,不得不顾及他人、社会大众的益利或幸福。

道义论同样也有三个特征。一是注意行为本身、或注意思想、动机(即行为依据的原则),不关心思想、行为的后果。二是不计算,不考虑思想与行为的后果对自己会怎么样。三是道义论不是立足于个人的利益,而是立足于全社会的人民大众的长远的或根本的利益。以上各有三个特点,这就是它们的区别。

总之,功利论带有自发的、本能的倾向,甚至不经学习,就可以掌握的;道义论则是自为的、理智的产物,要学习、锻炼才能掌握;前者是情感、欲望的道德,后者是理智、信念的道德。或者说,功利论是常人的道德,而道义论则是贤人的道德。

功利论与道义论,有区别,但也有一定的联系。功利论与道义论都根源于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前者从个人利益出发,旁及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后者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包含有个人的利益。两者都服务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提升人性。

人为什么会受这两种道德观的支配

这要从人性说起。人是自然存在者,又是社会存在者。

人作为自然存在者,人要生存,要成长,要发展,要享乐,因此人就要通过生产,解决吃、穿、住、行、娱乐、休闲等问题。这就必然要关心私人的物质利益、福利、健康、舒适、安全、幸福诸问题。因此,讲个人功利,并把功利作为一种道德观,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但是人又是社会存在者,他要生存,要成长,要发展,要快乐,要享福,所需要的物质产品、设备和相关条件,都不是单个人所能解决的,必须依赖群体、依靠社会。他必须与他人有分工,有合作的生产劳动,交换其产品,交换其经验,互通其有无。这种社会性,简言之文化性,规定了人有理想,有友情,有精神追求与寄托。因此,就需要有某种道义论存在。这也就是汉儒董仲舒所指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二、马克思主义道德论和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关系

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学者们所撰写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著作,不论是教科书,还是学术专著,几乎都没有正面回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道义论,抑或功利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我主编的《新伦理学教程》。其深层寓意,是说它是一种超越功利论与道义论之上的一种新的规范伦理学,是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综合创新。新规范伦理学,这个说法,书中是有的,但没有阐明,没有论证。今日把它补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承认前此功利论、道义论规范伦理学存在的价值,它是古已有之的人类不可或缺的两种道德论。从古至今绵延不绝,尽管它的理论形态,表现形式不断地改变,但它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它在继承功利论、道义论规范伦理学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创造了自己的新规范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哲学基础规定了它内在地包含有功利论与道义论两种理论形式。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规范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支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唯物的辩证法,又是辩证的唯物论。它认为物质、存在是第一性的东西,精神、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精神、意识是存在、物质的派生物。但它对存在、物质都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精神的东西离不开物质。一旦离开物质、精神现象将无法解释,变成虚无缥缈、神秘莫测的东西了。从这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出发、观察分析伦理、道德现象,马克思主义认为,伦理、道德现象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一种精神现象。它依附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依附于物质利益关系。恰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一书中所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这里的粗体字为原作者所知)。道德、伦理是物质利益关系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一切伦理、道德观念都是从物质利益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必然是功利论的,必然重视人们行为的物质效果,重视人民大众的利益。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也说过,马克思主义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人民大众的利益、工人阶级的利益同全人类利益相一致。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恰恰就是为工人阶级利益辩护的。

人们还记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说:“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注:《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4页。)这里讲的很清楚,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并主张功利主义是我们行为的一种指导原则。不过不是狭隘的功利主义,而是真正人民大众的功利主义就是了。

但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至关重要。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奋斗、而献身、而自我牺牲,则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体现。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中写道,共产党,除了阶级的、民族的、全人类解放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他说:“在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从刘少奇这段论述看,我们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道德观,即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是名符其实的道义论。

综上所述,可见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既是功利论、又是道义论。功利论是基础、道义论则是它的引申与升华。

从人们伦理、道德文化遗产的传承性上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必然包含有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积极成果。

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说,是工人阶级和一切劳动者利益的理论反映,同时又是人类伦理、道德文化有机构成部分。

我们知道,伦理、道德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结晶。人类文化的发展同其它事物的发展一样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人类文化史上,伦理、道德史上的一段落、一环节。它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它必然对前此伦理、道德观加以扬弃,即辩证的否定。故此,它要对功利论、道义论的规范伦理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一番审视、分析、批判、改造、继承、吸纳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不论在中国、在西方,功利论、道义论都是典型的规范伦理。

就中国而言,儒家伦理占主导地位,本质上是一种道义论,当然它也是一种德性论。而在儒家伦理中,道义论,始终是主流派。

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注:《论语·里仁》。)“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谋道不谋食。”孟子见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生亦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董仲舒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是儒家道义论伦理观最典型的表述。宋明理学,朱熹、二程“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更是极端的道义论。

功利论,先秦时代的代表人物则是墨子。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义即为利,人民大众之利。以后到了宋代,更有叶适、陈亮的功利主义思想。陈亮认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注:《止斋文集·答陈同甫》。)这就是说,道德与事功不可分,叶适也是一位功利主义者,认为道德离不开功利,离开功利无道德。

清代颜元,批判董仲舒,针锋相对地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注:《颜元集·四书正误》卷一。)

西方伦理思想,从德谟克里特、伊壁鸠鲁、鲁克莱修到英国唯物论者洛克、霍布士、亚当·斯密;法国的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德国的费尔巴哈这一派经验论哲学家的伦理学思想,几乎都是快乐主义、幸福主义、或者理性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可见,功利主义在西方渊源流长,是规范伦理学的一种传统。

道义论,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奥古斯汀、安瑟伦、托马斯·阿套那、再到康德、黑格尔,这是理性主义传统。他们的伦理观,几乎都是道义论。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就是在扬弃西方包括东方功利论和道义论规范伦理学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道德观,建立了全新的规范伦理学。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综合创新

马克思主义是怎样改造了以前的功利论与道义论

首先,它否定道义论离开物质利益空谈道德,也批判了功利论把道德立足于个人利益的偏狭性。指出道德作为一种人类精神现象是以社会物质利益为基础;否定了这个基础,道德就是一种神秘的理性,如黑格尔所言,成为绝对精神的表现或宗教伦理所谓上帝意志的体现。然而这一切都是空洞的说教,荒谬不可信。同时又指出道德成立的利益基础,是阶级的群体利益,或人类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一书中说:“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6-167页。)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道德建构的物质利益的基础是在个人或阶级集团利益与全人类利益相统一、相一致的基础上。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社会主义道德的物质利益基础,是工人阶级利益(包括工人阶级中的个人利益),又是全人类的利益。这就是它之所以是新的规范伦理学根本之所在。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既有阶级性,又有人类的共同性。

其次,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克服了历史上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缺点吸取了他们的长处。指出道义论不关心行为的效果,不计功利是片面的、错误的;而功利论不注意行为的动机,不考虑行为原则同样是片面的、错误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观,吸取道义论注重行为动机,功利论注重行为效果的优点,提出评价行为善、恶与否,既看动机,又看效果。把动机与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何止是评价,就行为发生而论,也要考虑动机与效果的一致性。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还把目的与手段纳入道德评价体系。目的制约手段,手段影响目的。这样就大大丰富了规范伦理学的评价理论并远远地超过了功利论与道义论。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扬弃了传统道义论与功利论,对其改造,整合,即综合创新。我们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是新的规范伦理学,道理就在于此。它包含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积极因素,就此而言,它既是功利论、又是道义论,然而它又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种功利论或道义论。它是功利论与道义论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说,它是人民大众的功利论,与革命道义论的统一,是对历史上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积极超越。人民大众的功利论包含有革命道义论的因素,而革命道义论又包含有人民大众功利论的成分。革命道义精神,归根到底,不能脱离人民大众的功利。换言之,道义乃是功利的化身或功利的升华。故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本质上是人民大众的功利论。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集道义论、功利论、德性论于一身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所以是一种新的规范道德论,就在于它把经过扬弃的功利论与道义论有机地统一起来。德性论、不是别的恰恰是功利论与道义论中的规范、原则、或准则的内化,成为人的一种秉性、品质(德性)、情操或习惯。须知,人们的秉性、品质、情操或习惯,都是外在的道德规范、原则、准则对人长期熏陶、习染、教育、灌输的结果。开始人们不认识,或不理解,甚至拒斥,到认识、接纳,认同以及落实行动,这是一个过程。在人们行动的反复实践中,构成了人的内在的品质、秉性、情操或习惯。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是道义论、功利论、德性论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所以是新的规范伦理学还有方法论的理由。我们知道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唯物史观,是它的方法论原则。把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应用于伦理学领域,使伦理学发生了革命的变革。

只有应用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原则,(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经济关系决定道德,而道德又有相对独立性)。才能科学地解释道德的本质,道德的起源,道德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及其发展的规律性。也只有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原则,才能全面地解释道德原则或规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关系,阶级性与全民性的关系问题,才能科学地阐释道德行为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道德选择与责任等问题。

余论:目前伦理学界或明或暗地存在一种否定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思潮。认为它过时了,或说为它不科学。这是很值得重视的理论动向。首先是否定阶级的分析方法,宣传无立场的哲学,中立的道德。其次是企图创造一种所谓象自然科学如数学、逻辑学、物理学一样的精确无误的科学伦理学,言外之意现在的伦理学不是科学。还有人拾起利己主义的道德观,改头换面后推销给社会,以为是新东西其实都是陈年旧货。还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鼓吹全球伦理,完全否定伦理、道德的历史性、民族性与阶级性。这是一种新的伦理绝对主义道德观。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4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佛学、辩证唯物论、唯心论

一、前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传入后,中国的思想文化方向和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一切传统的思想文化都必不可免地要面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由于马克思主义所固有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它自然要对包括佛教在内的传统文化发动批判,由此而引起了思想文化界的深入而持久的变革。对于这一历史变革,学者们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有一个方面似乎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和佛学的关系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可以使我们对20世纪的中国学术史、思想史、宗教史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对中国佛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未来发展也是很有意义的。从整体上说,20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倾向于对佛教进行批判,他们以辩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为主要武器,着重于揭示佛教的阶级属性、反动的社会政治作用和佛教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佛教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在僧侣和居士方面,情况比较复杂。民国时期的佛教思想家们,对马克思主义既有肯定,也有批评,有人曾试图融合马克思主义与佛教思想。1949年以后,佛教界普遍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和精神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在此前提下,一些僧侣和居士们倾向于论证佛教教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致性,为佛教争取生存地位。20世纪中国佛学的关系做了一个整体的叙述,期望能由此给我们发展21世纪的中国思想文化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马克思主义者的佛教观

此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包括两类人,一类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如瞿秋白、等;另一类是持有马克思主义观点的佛教学者,如候外庐、任继愈、方立天、范文澜、郭鹏、严北溟等。

在中共早期领导人中,陈独秀等人对佛教持严厉批判的态度,不过陈独秀对佛教的批判并不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位中共领导人瞿秋白受到佛学很深的影响,他之踏上革命的道路,与佛教菩萨行思想的熏习有关,他说:“菩萨行的人生观,无常的社会观渐渐指导我一光明的路。”佛教的出世主义与诸行无常的世界观,与对现有政治社会的否定或批判结合起来,促使瞿秋白走向“俄乡”寻求新的政治社会理想。不过严格的说,佛学对瞿秋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深层次的情感方式和人生态度上,在其哲学著作中很难看到佛教思想的痕迹。

作为一代政治领袖的,同时也是一位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他的佛教观,包括三方面内容,即佛教文化论、优良传统论、与社会主义协调论,这“三论”中尽管有一些对佛教的特殊理解,但实际上是至今为止的官方佛教政策的指导思想。佛教文化论把佛教视为历史文化遗产,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良传统论进一步概括了佛教的本质和作用。主张“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其意义在于区分佛教的精华和糟粕,使精华部分服务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与社会主义协调论则旨在使佛教融入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体制。的一些具体论述很有意思,如说释迦牟尼是“从被压迫民族中产生的人”,“是代表当时在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他不当王子,出家创立佛教”。他认为“六祖的佛经《法宝坛经》就是劳动人民的”,高度评价六祖对主观能动性的发扬。他说:主张一切皆空,这是彻底的唯心论。

又如:信佛教的人和我们共产党人合作,在为众生即人民群众解除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我们再把眼光放大,要把中国、把世界搞好,佛教教义就有这个思想。

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佛学,主要是1949年以后的事情。此处所谓马克思主义当然是三十年代以后在中国哲学界日渐占据主流地位的苏联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据此研究中国佛学,以侯外庐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和任继愈的《汉唐佛教思想史论》、《中国佛教史》等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有三:第一、重视历史上的佛教和佛学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具体佛学思想的阶级属性和社会功能;第二、根据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二分法,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揭露佛教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第三、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佛教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

侯外庐等人的佛学研究体现的是其一贯的思想史研究特点。在研究僧肇时,侯外庐等人认为:僧肇揭示了运动矛盾,但他并不理解这种矛盾之本身正是思维与思维对象之间的矛盾的辩证法。

在揭示运动与不迁的矛盾时,他透露了辩证法,但由此而反对运动肯定物不迁时,他却是否定矛盾,用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否定了辩证法,形而上学的认为运动就是运动,不迁就是不迁,二者不能统一。

在研究三论宗时,他们的结论是:吉藏的二谛论在世界观上由相对主义走入虚无主义,在方法论上由相对主义达到单纯的否定;但在相对主义的形态上,又反过来不得不肯定他最终所认为虚幻的一切事物,从而为贫困的现世祝福,替封建的社会结构辩护。当这一出入宫廷“高僧”驰骋于超脱尘世的概念世界时,他的两眼却紧紧盯住统治阶级的粗鄙的俗世利益。这种二重性是以“中道”观掩饰起来,并且以极端繁琐的推理赋予自身以思辨的形态。

在研究唯识论时,他们认为:尽管把因果谈得天花乱坠,但他们所谓的因果实质上只是属于主体的一种规定,妄想把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的全部内容抽空,而归结出独立于客观世界之上的、不因物质发展而自由转变的一种意识上的因果关系。当他们把因果关系提到意识的领域内来加以探讨时,他们的因果论就完全排斥着反映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而只成为抽象形式的烦琐哲学的思辨。

唯识宗的这一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表面看来,只是一种与俗性无关的抽象、超然的形而上学,但在实质上,它不仅是荒谬的,而且是反动的。

这些论点自然是极为偏激的。但这些论点只是当时的一般思想史研究范式的必然结论,不但在佛学思想研究中如此,在儒家、道家等思想的研究中也是如此。

不过,使用这一模式研究佛学最为得心应手的应首推任继愈先生。他撰写的《汉唐佛教思想论集》是这一研究模式的代表作,曾获得的很高评价,称之为“凤毛麟角”。任继愈的研究首先总是着眼于分析佛教思想的阶级属性。在任继愈看来,无论是小乘佛教还是大乘佛教,都是在印度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他说:

它是印度的上层建筑,为印度的奴隶主阶级和印度的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他们的一切有部毗昙学和般若空宗的理论是用来麻痹印度广大人民,消灭他们的反抗意志的思想武器。

又说:佛教在中国的危害性,主要在于它实际上起了模糊阶级界限,和削弱被压迫阶级反抗意志的作用。

在评价般若学时,他认为佛教的般若学说是以“慈悲”众生的姿态向一切企图正视现实的人展开思想攻势;在评价涅槃佛性学说时,他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这一消极平等的宗教口号,是对于一切被压迫阶层的人们的鸦片烟,其反动性远远超过了它文字上的涵义,是具有实际反动的政治作用的。

任继愈认为,佛教是唯心主义的宗教体系,是通过唯心主义的理论论证以达到信仰的目的。他肯定佛教的逻辑分析和丰富的辩证法观点,认为佛教作为思想资料的仓库,大有可以发掘之处。比如佛教一开始,就用分析感觉、概念、物质属性来论证他的宗教唯心主义体系,它的论证的方法也很精致。但佛教的辩证法观点与唯心主义的体系是不相容的,因为唯心主义终归要破坏辩证法。所以佛教在哲学史上的作用,就是一个“反面教员”的作用,即“通过对佛教唯心主义的批判,促进了中国唯物主义的深化”。

与侯外庐和任继愈比较起来,范文澜对佛教的态度更为激进,可以说是一个近代反佛的极端的典型。在对佛教的总的看法上,范文澜认为,佛教及其经典、教义,都是谎话连篇,不可认真对待。他说:

各宗教中说谎话技术最高胆最大的无过于佛教。佛经里谎话连篇,任何一部佛经决不可用认真的态度对待它,只能当作一种戏论加以唾弃。如果堕入大骗局,主观上想做个虔诚守戒律的佛教徒,客观上却是宣扬戏论蠹国殃民的大害虫。

对佛教中的各宗派,范文澜也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如认为“净土宗是成佛最容易的一个法门,也是骗人最多害人最重的一个宗派”,“唯识宗更为琐碎,更是一种不值得认真对待的戏论”,“自从佛教演变出密教,佛教堕落成为以妖法惑世欺世的巫术,佛教走入绝境了”,认为华严宗“不论是偏是圆,总无非是脑里空想,口上空谈,毫无实际意义,根本是为统治阶级忠实服务的一套骗人把戏”等等。

范文澜的佛教批判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他认为,佛教对被压迫阶级说来,确实是莫大的祸害。因为“佛教强调因果报应,用以解释阶级的不平等、富贵贫贱相差悬殊的原因,对统治阶级非常有利,因而获得统治者的保护和推广。加以谎话连篇,无处不是谎话大话,胁人以地狱无穷尽之苦,诱人以富贵千万倍之报,被压迫人民不免受骗,而特别有贪心的人,更不免堕入术中,受骗至死而不能自拔,成为虔诚的不是存心骗人而实际是骗子的佛教徒。”很难说这类激进的批判言辞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和佛教的历史实际。就曾认为“佛教为被压迫的人讲话”。在我看来,有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佛教,也有代表普通人民利益的佛教,并不存在只对地主阶级服务的佛教。即使在地主阶级内部,也始终存在对佛教的不同态度。而从佛教教义来说,如果只是为特定阶级利益服务,它也就失去了“普度众生”的价值了。藏传佛教是自上而下的佛教,慧能禅宗则是平民化的佛教。范文澜无视历史的复杂性,其对佛教的彻底否定可说是思想史上的一个特例。

林镇国先生指出,“大体而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佛教遗产的整理与诠释完全根据历史唯物论的原则,认为宗教与哲学是反映经济与政治结构的上层产物,而在历史上,不论中国或印度,佛教的宗教与哲学都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这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佛教批判纲领,主导1949年后出现的中国哲学史和佛教史的编写观点,可说是无一例外。”“马克思主义的佛教批判是其整体意识形态批判之一环。对他们来说,佛教在中国历史上充当统治阶级的辩护者,主要在于提出一套唯心主义本体论,‘力图通过思辨的形式来论证一个潜伏于客观世界背后而作为客观世界的所谓本体,从而把存在的真实性虚幻化,甚至把它规定为自我意识的外化或思维的倒影。’此‘本体’在中国佛学中被称为‘真谛’、‘心’、‘识’、‘法性’等。如何证悟本体,并与本体冥合,便成为中国佛教的宗教实践目的。此实践即是主体对自己的本源(本体)的复归,因而在佛教唯心主义的本体论中,主体与本体被视为原是一体的。”

80年代以后,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佛学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极端的简单化的阶级分析渐渐失宠,更多的学者从人类认识发展史的角度总结佛教哲学的理论得失,唯物唯心的二元对立模式虽然仍在使用,但历史和思想的复杂性也得到了承认;另一方面,也有人开始吸收佛教中的某些因素,以之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资粮。以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家和哲学家冯契为例。作为一个哲学史家,冯契在《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仍然使用了唯物与唯心的模式,如认为隋唐佛学各宗派分别对“心”的各个侧面作了细致考察,以论证唯心主义,认为法相宗的“一切唯识”论与华严宗的“法界缘起”论的对立是经验论的唯心主义与唯理论的唯心主义的对立等等。作为一个哲学家,冯契的“转识成智”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吸收中国传统哲学的某些因素,建构了一个系统的智慧学说,从中明显可以看出禅宗和唯识宗的影响。这说明了佛学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构所具有的价值。我认为冯契先生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三、佛教居士与马克思主义

在20世纪中国佛学史上,有一批非常活跃的居士。居士们既是佛教的信仰者,又处身时代思潮的急流中,因缘聚会,多关注于时代思潮与佛教思想的比较融通。马克思主义作为20世纪中国的主要思想形态,不能影响到居士们的生活和信仰。尤其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随着中国革命的进展,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至一批佛教居士,调和马克思主义和佛教信仰的关系就成了居士们的当务之急。以王小徐、尤智表、温光熹、苏渊雷、陈铭枢等为代表的一批居士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总的倾向是认为佛法和马克思主义没有根本的矛盾,是可以相通的甚至统一起来的。在佛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上,居士们大致表现出三种不同的认识:第一,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不及佛法,王小徐、汤瑛等持有这种观点;第二,对马克思主义与佛学等量齐观,尤智表、苏渊雷等持有这种观点;第三,融合马克思主义与佛教思想,创立新的佛学理论体系,以温光熹、陈铭枢等为代表;第四,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佛学进行批判的继承和发展。以下分别予以叙述。

首先,科学融通佛法的著名居士王小徐,非常关心科学的进展,同时也非常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一方面,王小徐认为,佛教的基本问题即是当时社会科学界最有影响的科学方法——辩证法。佛教的世界观可以“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半偈总结,这和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及普烈汉诺夫所说“辩证法是在发生、发展、消灭上观察现象的方法”相符。另方面,黑格尔和马克思虽然是辩证法的祖宗,但他们的辩证法仍不彻底,反之,三千年前的佛教却是彻底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但着眼于知识对象的变迁,而且着眼于知识本身的变迁。马克思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改造成唯物的,应用来研究社会科学上的人,揭示了一切从前的社会科学认为不变的政治原理、经济原理、法理等也是随着人类的生活条件而变化的。但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因为马克思不能把他的原则贯彻到底。马克思主张的辩证法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之中,包含着它的必然没落的理解”,这“对于资产阶级及他们的空论的代言人”是“一种苦恼、一种恐怖”。马克思不能把这一原则应用于无产阶级和他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而且他还不惜以全世界的长期战祸为代价,来博取他的理想的辩证法的唯一例外——共产主义。

在王小徐看来,只有佛教才是彻底的辩证法。依据辩证法没有抽象的真理。然而,所有的哲学家和科学家都企图从研究对象中求出种种定律,这些定律都是抽象的,不能不违反辩证法。不但一般的哲学、科学如此,辩证法本身也不能不和它自己矛盾。这就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哲学家、科学家不能避免其辩证法不彻底的缘故。彻底的辩证法决不能用语言文字描述,决不能用意识思维,这就是佛教的“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虽不能用语言文字描写,不能用意识思维,却决不是一个空名,是可以通过无数法门的实践而获得的。只有无分别智才能把握具体的实相。

汤瑛《与某居士论其所撰六祖唯物辩证法》中说:“佛法赅世出世间法,唯物辩证法亦世间善法之一,其法有助于‘现象论’之思维,却未能尽‘本体论’之极致,不然八地以上境界,试辨取看?五取蕴空,既无能证之心,亦无所证之法,与么时,且道矛盾统一定律,量质转变定律,否定之否定定律,正反合等,向甚处安排?”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辩证法是自然、人类社会及思维的一般法则,或发展法则的科学,……辩证法的思维,乃在运动之流上——发生、存在、发展、消灭,——去把握事物,而非事物之静止状态中;乃在一切存在物,错综广泛的连系中观察现象,而非把现象作各各孤立的,彼此不相干的,固定的去观察。”汤瑛对此说:“观这一段,则恩氏对事物之见地,与佛氏生住异灭的见地并无不同。发生不是‘生’么?存在不是‘住’么?发展不是‘异’么?消灭不是‘灭’么?恩氏所谓‘从连系中观察现象’,‘非把现象当作各各孤立的’,‘非彼此不相关的’,‘非固定的’,与佛氏‘诸法因缘生’‘法不孤起’‘诸法相即’‘诸行无常’的见地,亦无不同。”“所异者,恩氏只盘旋于见分相分之间‘去把握事物’,佛氏则更否定见相二分,去进求自证分,证自证分,直契本体,然后由体起用,立德立言,广度群有,或乘愿再来,现哲学家身,现科学家身,显共产党身而为说法,佛氏以本分潜德济人,功成固不必显我也。然则佛氏恩氏,由于造诣有别,其成就自有本末、大小、隐显、真幻之殊,昭然若揭日月而行。”

第二,尤智表、苏渊雷等人以唯物辩证法和佛教辩证法互相发明。尤智表在《佛法中之辩证法》中说,哲学家中只懂得玄学和机械唯物论,而不懂得辩证法唯物史观的,便不能了解佛法。惟有懂得相对论和辩证法的才能真正了解佛法的。因为佛法中的般若,相当于科学中的相对论和哲学中的辩证法,乃是解释宇宙人生活泼泼的动态的最好方法。懂得辩证法,才懂得一切主义学说,都不过是某一时代在某种环境中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定法。尤智表说:“依照现代科学中的相对论,物质并没有绝对的真常不变的实体。再依照现代哲学中最进步的辩证唯物史观来说,一切思想学说,都不过某一时代经济环境中反映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那里有固定不变的学说?所以我说佛的教理并不和现代进步的科学哲学冲突。现代进步的科学和哲学正在替佛法做透彻的注解。真能懂得相对论和辩证法的,读起《金刚经》来,一定能深切的体味这无上甚深微妙法。”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和国家工具,都是佛法中所谓对治悉檀,并不是脱离了现实的对象而订立的玄学理论。

苏渊雷在《大乘佛法与新唯物论》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佛学做了系统的比较。他认为,佛以一大事因缘而出世;马恩哲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救世度人的弘愿,观变历物的方法,牺牲奋斗的精神上,二者可说有最大的一致。平等、自由、解放、幸福,一切都以大众利益为归趋,而以自我批评为手段,法法相望,事理无碍,所以二者相助相成,相容相摄,都是时代所必需的。他从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三方法,说明佛法与马恩哲学的相通性与一致点:

就世界观而言,马恩哲学的世界观,有根本二义:一是辩证法,一是唯物论,合成辩证的唯物论。在方法论上,马恩哲学采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去除了其神秘的外衣,对于世界本质的理解,则采取费尔巴哈的唯物论而更尽一层。概言之,辩证法是在事物的“关联”、“过程”、“变化”及“矛盾发展”中发现其规律,所以能破除“孤立”、“片段”、“固定”及“单调循环”的弊病。这与佛法所阐明的“依他”、“缘起”、“四相”、“八不”旨义并无区别。事不孤立,法无单起,无明之与矛盾,生灭之与变化,无尽缘起之与矛盾发展,也是同样的意思。唯物论主张“客观世界可认识”,“主观反映有抉择”,“见之实践为真理”,这些与大乘佛法的不否认客观存在,而仅以主观执着为虚妄的见解,可谓是殊途同归。苏渊雷说:

观念为物质的反映而非其根源,思想是物质运动之最高的形态,故龟毛兔角,初非实有,镜花水月,终成虚幻。佛法主张一切法因缘生,唯识所现,故转依发展,非主客一致、能所相应不为功。俗有非有,真空不空,此正与现象与本质、感觉与理性辨证的发展,马恩哲学所谓从现象中求本质,由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与佛法所标从有为法到无为法,从如幻证真相,深为契合。

就社会观而言,马克思主义以打破阶级,消灭人剥削人制度为职志,所以主张“服务大众”、“劳动创造”,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与佛的“阶级平等观”,“众生一子想”,以及“一日不劳作,一日不得食”的严格的僧伽制度,在精神上没有不同。世俗之人每每非难佛家不事生产,这其实不过是末流之弊,真正的佛法,并不妨碍生产活动。如百丈禅师的不劳不食,慧能六祖的舂米,黄打铁的过炉边生活,均不妨碍其为第一流的思想家。苏渊雷提出,如何使僧徒参加生产,建立清规,不致贻人口实,实在是当务之急。

就人生观而言,马克思主义重视理论建设,以获取精神批判的武器,所谓“无革命的理论,即无革命的行动”;又主张从工作中检讨,向大众学习,严守纪律,服从组织,牺牲奋斗,以冀建筑地上的乐园。这与佛家的悲智为学、摧邪显正、勇猛精进、大雄无畏的精神,亲近大众、不离众生、舍身说教、入狱度人的作风,堪相比美。在苏渊雷看来,共产主义者人格的高尚,愿力的宏大,显示出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度,真是大乘的根器。

第三,温光熹、陈铭枢等人尝试把马克思主义和佛法相结合,建立新佛学体系。温光熹在《做什么》和《社会主义的社会还要不要佛法》、《怎样搞通我们的思想问题》、《世界文化大势与佛学前途》等文中曾系统地表述过他的“新佛法”。所谓新佛法,就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的佛法,是发扬农禅精神配合社会生产的佛法,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的、大众的、民族的佛法。温光熹认为,佛法也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佛法必然从旧佛法过渡到新佛法。而新佛法能否成立的关键就是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温光熹从三个方面说明了这一点。(一)新佛法与唯物哲学。温光熹认为,佛法不但不是西洋式的唯心论,而且具有现代辩证唯物论的精神。佛法“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心”、“识”,并不是西洋唯心论所谈的心、意志、观念等等,而是总括了心与物的一个代名词。西洋的唯心论只是当得唯识论的第六意识(至多到第七识的见分),而唯物论是前五识,佛法上的心是第八阿赖耶识,包藏一切有情世间器世间,乃前七识之根源;转识成智之后便是圆满妙心。而且佛法也承认“心本无生因境有”,实际上是既不偏于物,也不偏于心。(二)新佛法与阶级斗争。新佛法也讲阶级,而且是站在大多数被压迫阶级的立场向少数的暴力斗争。但是佛法站在阶级立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是方便契机的说法。佛法的理想终归是消灭阶级而走向人类社会的统一。(三)新佛法与社会。新佛法是实践的佛法,它不但合于现代新文化的思想体系,而且要深入群众、把握活生生的现实。“向社会广大的人民群众底生活改善和改革去做”。佛法是依存于大众的,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 “佛法要摆在山门外、社会内,要以广大的、贫苦的人民大众为对象;而不可以作为有闲阶级的享受品、消遣品,甚至阻碍历史进化的辩证唯物的旧范畴的宗教东西。”(《做什么》)

一代名将陈铭枢,也是一位有深刻独到见地的佛学家。他在五十年代初,连续发表《佛学底基本要义和研究它的方法与实践它的规律》、《我的禅观》、《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佛学理论体系》、《论佛家实践底两种绝对意义》等文章。

陈铭枢自称“是以辩证唯物论——新哲学的方法论去研究佛学的倡导者”。(陈铭枢《法喜集》,《现代佛学》第一卷第三期)他一方面极力论证佛学之非唯心论,一方面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实践佛学。其要义有三:(一)佛学是从实践中来的,是说明人生从“感性”而“理性”而进而达到“觉性”的实践的理论。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佛学的基本理论体系是:有心与无心底统一、有我与无我底统一、心与我底统一、相对与绝对底统一、烦恼与菩提底统一、由无本体和对立统一说到同一。(二)佛法实践的最伟大最彻底的表现就是“菩萨行”。菩萨行完全忘我(无我)为人,视群众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生命,所以站在菩萨行立场来作一个马列主义战士,是很自然的。凡是一个正知正见的佛教徒,同时绝无条件的是个百分之百的马列主义者。这完全是从自觉的认识和实践,而适应世间的真理底立场来说的话。(三)佛法在世间,坏世间相、离开现实便非佛法。佛法只是说教,为解决人的生死问题,没有详细地为改造现实世界而创立社会经济政治法制等发展的理论而解决人生活问题。但前者既不能离开后者,(离开便非佛法)并且佛法更要积极的极端的适应(随顺)后者。对后者的理论和规律的说明在近代实际上只有马克思主义。“唯有马列主义才能彻底解决全人类康乐平等的真正生活。”陈枢铭同时指出,马列主义具有改造世界为真善美的权威,却不应据为独有之教,因为真理只是一,是普遍性,是发到无终的永恒性,是汇合一切的真理性。

四、佛教僧侣与马克思主义

缁众佛学同样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就整个20世纪而言,僧侣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回应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年代到1949年。此一阶段,僧侣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思考尚未受到意识形态的控制,既有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一面,也有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相比而言,后一方面更多一些。这一方面的代表人物是太虚大师。20年代,与国际上的佛教社会主义运动相呼应,随着社会主义思潮和马克思主义在国内的传播,佛学界也受到影响。思想敏锐的太虚是佛门中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做出反应的人。作于1920年的《唐代禅宗与社会思潮》即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太虚在文中以“反信教的学术精神”,“反玄学的实证精神”,“反因袭的创化精神”等,说明禅宗与学术思潮;以“虚无主义的精神”,“布尔塞维克主义的精神”、“德谟克拉西主义的精神”,说明禅宗与社会思潮。其中所谓“布尔塞维克主义的精神”指的是“马克司之国家的社会集产主义,而又特重劳工神圣主义”,百丈禅师所开创的丛林清规体现了这种精神。

太虚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包括对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批评。关于唯物辩证法,太虚认为与佛法有相通之处。唯物论以物质为客观的实在,以意识为物质头脑的产物,认为离开物质而独立的意识是不存在的。“此虽与唯识论的理论相反,而与佛法中明因缘生灭或缘生性空之理论不一定冲突,以并非执最后之极微或原子等为唯物,而但以现变实事为唯物故。”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意义与佛法中的众缘所生无实自性的意思是相似的;质量互变规律也与佛法对因、缘的说明相合,太虚曰:“所谓由质到量,因立则缘从也;所谓由量到质者,缘强则因变也。”太虚以为,“这种辩证法的世界观,要算西洋哲学中最能说明现变实事的了”,但“辩证法在演变的世界中发挥其矛盾对立的冲突性,主张争斗”,故只是病理性的。

比较起来,太虚对唯物史观批评更多。他认为唯物史观仅根据经济原因解释社会历史,是“不知事物之完全之底细”,因为依佛法来讲,一切事物都是众缘所成,社会的变化不可能仅由经济因素决定。马克思虽然将辩证法引入社会理论,却从物质经济上将社会分成对立阶级,通过无产阶级对资本家的斗争,最终达到无私产社会,其起点和终点都不是辩证法的。只有依佛法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观点,来分析人生社会,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人生中的诸种矛盾和问题。

除太虚以外,也有佛门中人通过发掘佛法中的社会主义思想,来融摄马克思主义。岭东佛学院的寄尘著文指出,佛陀创教,就是反对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并建立和合的僧团。佛陀教导慈悲对治残忍,正见对治邪说,无畏纠正妥洽,利和调和经济,并要僧伽以和合为义,等等,这就是佛陀的社会主义。因此,马克思后来提倡的社会主义,并非马克思独创,在佛法中早已有之。

第二阶段,是五十年代。此一阶段,佛门中人也积极投入到学习马列主义的运动中去。各地纷纷举办僧尼学习班。《现代佛学》第一卷第三期上载有《北京市佛教徒学习会僧尼学习班的学结》和《长沙市佛教徒学习会学习计划》。北京市佛教徒学习会的目的有三:一、学习马列主义及思想。二、实行佛教“济世无我”的积极精神,建立劳动观点,服务人民。三、肃清封建迷信的思想,争取佛教的光明,辅助社会进化,完成人间乐土。这显然是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思想。

巨赞法师在《更好地发扬优良文化传统》一文中说:我希望佛教徒以及其他宗教徒徒努力学习科学和马列主义,以便把保存在宗教里面的宝贵资料发掘出来,并把发现的问题加以解决,贡献于全人类,使它也成为推动人类文化进步的一种力量。同时希望马克思主义者尊重这样的努力,并在必要的时候予以支持与协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宗教问题。

他还号召四众弟子认真学习的《实践论》,视之为对过去思想斗战的宝论,视之为降魔的慧剑。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论分析佛教的唯心论,主张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巨赞的观点既有迫于当时政治压力、维护佛教生存的一面,也有主动适应社会生活新变化的一面。随着左倾思潮的发展,佛教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与适应的历史进程最终终止了。

第三阶段是八十年代以后。此一阶段,佛教和佛学研究逐步恢复了生机,马克思主义在佛学研究中的影响反而越来越薄弱。佛教界对马克思主义少有回应者。笔者所见,只有兰州的多识活佛对马克思主义有所回应。多识认为,“佛教的哲学观点不全是唯心主义”。他坚决反对“宗教是一种颠倒了世界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哲学唯心主义也是颠倒了的世界观,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这同宗教唯心主义世界观是一致的”,“哲学唯心主义以抽象的理论体系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般的则是以盲目信仰超自然力量的非理性感情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念的”等等说法。多识活佛指出,佛教哲学共分分别派、经论派、唯识派、中观派等四大派别。分别、经论二派属于小乘哲学,唯识、中观属于大乘哲学。根据物质和精神哪个是第一性这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划分标准,在佛教哲学中除唯识论的世界观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外,其余各派的认识论、世界观都属于唯物主义,而中观论属于辩证唯物主义。

除了唯识派以外的其他各派,无一例外地承认“识生于境,无境便无识”(《菩提心经》)。意思是说,主观意识是客观事物引起的,若无客观事物,便无主观认识。小乘分别派和经论派都认为,主观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识如“镜子”,反映客观事物,佛的圆镜智由此而来。在反映的方式上,分别派和经论派各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心识对客观对象直接接触,后者认为直接认识的对象是五官识中形成的形象。佛家哲学都认为,认识的形成,必具三因,一是外因(认识对象);二是先前识(意识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意识续流,不能中断,一中断,现时意识就无法产生,故认识必须有先前识);三是主官识(如形色的主官识是眼识,声音的主官识是听识等等)。“无境识不生”这句话说明两个问题:首先,主观意识的来源是客观事物;其次,意识的存在表现在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上,无反映就无法确认有识。

五、结语

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批判佛教,还是站在佛教立场上为佛教辩护并吸收马克思主义的某些方面,是马克思主义与佛教关系中的两个方面。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与佛教未必没有相似之处,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实际上即蕴涵了佛教“缘生性空”的反实体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与佛教哲学的辩证思维也有相似之处。20世纪中国佛学研究的一大成果是对佛家辩证思维精神的揭示,这应该说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影响的结果。而佛家实践精神的发扬,应该说也有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在。这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与佛教关系时应着重把握的一点。但是,马克思主义和佛教在根本精神是大异其趣的,前者是世俗的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其目的在于建立合理的世间社会秩序,而后者的目的显然在于出世间的宗教解脱。马克思主义者对佛教的批判,虽然带有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印记,但从佛教在历史中的展开来说,这种批判也有其合理性。我觉得今天的佛教在某种层次上向着更注重社会实践和更加理性化的方向发展,马克思主义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注释:

1、何建明博士的《略论近代中国佛教对东西方哲学的“回应”》(《中国哲学史》1998年第3期)一文对三、四十年代佛学对马克思主义的“回应”做过一些描述。

2、《瞿秋白文集》第一卷22棗23页。

3、徐荪铭《世纪佛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3页。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5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

马克思主义作为政治学科中的主要教学内容,一直以来都得到人们的重视,能够有效转变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有的时候还能够转变人的思维,使人的精神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上。文艺政治学作为一门研究政治的学科,实现其教学能在一定程度上让政治学专业学生深入了解到文艺及文艺、政治及文艺对政治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是基于马克思恩格斯文艺政治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并且到目前为止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故必须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适应这一趋势。

1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探索

1.1特点

1.1.1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把政治现象理解为一种客观的、按一定规律发展的社会现象,同时又把它看成是一种受各种物质条件制约的,反映一定经济基础状况的相对独立的现象。

1.1.2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把对政治现象的研究与人类的彻底解放密切结合起来,完全是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利益服务的。

1.1.3革命性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这种改造世界的思想赋予马克思主义政治学革命性的特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公开宣布废除私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

1.1.4实践性

体现在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原则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不是抽象的教条,而是科学考察历史和社会的结果,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的理论总结。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对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它的实践性还体现在通过具体的实践来检验和完善自己的理论与学说。

1.1.5发展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它不是从静态层面上研究各种政治现象,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来透视和把握政治现象,用发展的观点分析和判断一切政治现象。

1.2内容

1.2.1唯物论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考察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基础,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第二,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第三,识是人脑的机能,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印象,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

1.2.2辩证法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

1.2.3人与社会发展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表现。

2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策略

积极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创新,因为思想政治课是我们政治专业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的重要途径,创新是提高其学习效率的必然措施。

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实现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与人文理论知识的融合性学习,以同时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素养及人文素养,进而提高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综合素质,为我们以后的政治学学习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要合理使用隐性学习法、艺术学习法与动力学习法,其中隐性学习法也被称之为扩散性思维学习法,即通过一个重点知识学习联系到其他理论知识,以此来实现更多知识的学习,如“唯物论”学习,就可以直接联系到其他相关知识点的学习,历史唯物论、发展唯物论和辩证统一唯物论等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都可以通过“唯物论”知识学习联想到,最终实现这些相关知识的学习;艺术学习法,是指通过具有艺术性方法实现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如可以通过结构图、示意图等来将比较抽象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专业知识展现出来,使我们更加形象、更加具体和更加直接的了解所学的知识,并掌握理论知识的应用原理及方法;动力学习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动力来实现学习,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学习中不断制定自己学习的目标,如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交际能力及综合能力等,以此作为学习的动力,最终推动自己更加努力的去学习马克思主义文艺学。

3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必定会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及相关政治学知识,马克思主义文艺政治学就是政治学专业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教学的内容之一。所以作为政治学专业学生的我们,要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对马克思主x文艺政治学的学习,并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创新来提高该们学科的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6

 

关键词: 文化公共性;合法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与市场社会背景下人类一系列生存问题的突出,不同文化与价值观 念的激烈的冲突、碰撞,中国哲学进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法性”问题,逐渐进入到 学术界反思的视野,并正在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一问题,因其直接牵涉 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合理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范式的有效性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 学科存在与研究的必要性等许多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因而成为当前真正发展并从实质上推 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 确立对“中国问题”总体性反思的深刻的自性意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 研究的理论旨趣

围绕此一主题,国内许多学者以鲜明的“问题意识”,敏锐地觉察到了当前马克思主义 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值得关注、值得深思的核心的、深层的理论问题。多数论者在这一问题上 的基本逻辑和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缘起于21世纪初,对马克思主义哲 学的多种理解、对立出现了凸显的理论现象。在这种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法 性”问题,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面对“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等国际性理论思潮, 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失语和缺位”,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则出现了“极不正常”的“喧嚣 和骚动”;二是在基本理论资源“多元化”的条件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需要的 ”“某种统一的、主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合法性”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合法性”问题并非今日才凸显,其论者也不知凡几。我 们认为,作为一个新的理论“阐释符号”、“解读路标”和范式,作为一种把握问题的特殊 方式,合法性叙事象征着一种必不可少的价值立场,它以“追问”的方式寻求对于某种价值 存在的积极、有效的辩护力量。合法性概念所蕴涵的“反思”式叙事以及对于“认同感” 和“尊严感”的价值诉求,从“检讨”和“建构”两重维度上提供了一个现代性语境下分 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化危机的有效诠释视域。深而言之,“合法性”问题由于关涉到对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主题、功能、特征及其发展形态等的深度反思、审视和新的理解,因 而,构成现代文化深刻的主体性转向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新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 性研究中的一个带有总体性的关键问题,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 度和境界。

伽达默尔曾面对西方实证科学的发展,讨论“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而且坚持认为 这是一个专属于西方文化的问题。显然,今天的场景要复杂得多。“合法性”问题在中国马 克思主义哲学界是全面呈现的:文本诠释的合法性,“名称”和内容界定的合法性,存在形 态的合法性,研究方式的合法性,对现实问题解释上的合法性等等。据此,我们认为,以“ 西方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资源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固然重要,但这样的 思考显然很不全面,只是仅仅顾及了“理论根据”的西方参照方面,而没有把握准“合法性 ”问题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现实脉络。

深化此一问题的研究需要我们对合法性问题的缘由——内涵、背景之理解、论述,以及 如何化解“合法性研究危机”的应对之策等问题的研究,必须超越初步的现象“描述性层次 ”,真正触及这一问题的“内里”。

为了将这一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入研究者 的视野:“合法性”问题的哲学内涵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前提 (理论资源)及其当代危机都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 问题的实质?从根本上化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法性”危机的真实的、有效的路径是 什么?

二、 学理性澄明与实践基础寻索: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探索历程

任何学术性问题的思考,都有其具体而特殊的语境,“合法性”问题亦然。合法性概念 本是20世纪社会学和政治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在思想史上,马克斯•韦伯被公认是第一次对 “合法性”问题做出了系统的探讨,并由此引起了包括李普塞、帕森斯、伊斯顿、阿尔蒙德 、 阿尔都塞、约翰•基恩等在内的一大批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的广泛关注。作为一种持续的理 论智识性的努力的结果,合法性概念的内涵被一步步向纵深拓展。

韦伯有关“合法性”问题深刻洞见的获得基于其社会思想史的研究成果。韦伯发现由 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它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养对其存在 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有了这种合法性,这个社会活动系统中 的人们就会服从来自这个系统上层的命令。[1]如此,合法性的概念具有了两重 含义:一方面,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的问题;另 一方面,对命令者来说, 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 。韦伯对合法性问题的兴趣主要是围绕官僚制的系统研究展开的,他之所以会把大量精力用 于官僚制的研究上,绝不是出于一般性的学术兴趣,而是要寻找统治合法化的最有效途径。 所以,究其根本,韦伯的理论并不是一种管理理论,而是一种以科学化、技术化的面目出现 的统治术。

韦伯合法性概念的理论局限是显而易见的。不难发现,他有关合法性问题的认识,采取 的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态度,即把合法性问题看作是被统治者对于一种政治秩序的是否赞同、 认可,把合法性观念、信仰视为与利益、与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无关的孤立因素,而对于合法 性自身却无须进行追问。如此,合法性作为统治的前提就是不需要前提的,统治如何获 得合法性,只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合法性主要意味着赢得社会公众的同意或忠 诚,至于其他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标准则不在考虑之列。所以,在合法性的问题上就没有什么 真理和正义可言,只要公众对政权支持和忠诚,就有了合法性,不管这个政权是什么性质的 ,以及通过什么手段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忠诚。

于尔根•哈贝马斯不满意韦伯的合法性理论,指出:“在今天,社会科学家对合法化问题的 处 理,大多进入了m•韦伯的‘影响领域’。一种统治规则的合法性乃是那些隶属于该统治的 人对其合法性的相信来衡量的”[2]206。在合法性问题上,哈贝马斯一方面坚持认 为“合法性”(legit imation)问题必须有明确的指涉、界定,认为:“不能随随便便地使用合法性概念,只有 政治制度才拥有或者失去合法性;只有它才需要合法性”,“合法性的意思是说,同一种政 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被承认是正确的和合理的要求,对自身要有很好的论证。合 法性就是一个合法的制度赢得承认。合法性就是承认一个政治制度的尊严性。”[3] 271-272从而“合法性是一种有战斗性的价值要求,这种要求的事实上的承认,决定着统 治制度的稳固性”[3]271;另一方面,哈贝 马斯合法性 理论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则是提供价值判断的标准。我们看到他在思考韦伯以来的理 论在合法性问题上的失误时写道:“每一种一般的证明理论在与合法性统治的历史形式相联 系时,都特殊地保留着某种抽象性。如果人们把哲学推论式的证明标准强加在传统社会上, 人们就是在一种历史的‘不公正的’方式中行为着。那么,是否有这样一种替代物,它一方 面取代了一般理论的历史不公正性,另一方面又取代了仅仅是历史解释的无标准性呢?我所 看到的唯一有希望的方案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它能结构性地澄清各种不同证明水平的、具有 历史可观察性的序列,而且能够把这一序列作为一个发展的、逻辑的联结加以重建”。 [2]212-213也就是说,哈贝马斯所关注的是在合法性的概念中是否掩盖了人类历史上的 不公正,以及会不会继续掩盖新生成的不公正。

卢卡奇对合法性问题也有与哈贝马斯相近的解释:“……合法性和非法性的概念对马克思 主义思想来说是什么意思呢?这个问题必然导致有组织的权利的一般问题,法律和国家的 问题,最后是意识形态的问题。”[4]344显然,按照这种理解,合法性问题本质上指称的是一个“身份问题”、一个主体对某种 存在合理性的认同问题。与此相联系,有关合法性问题的危机就可相应地被理解为“身份危 机问题”、主体认同危机问题。

将“合法性”叙事范式运用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当前处境的分析,其合理性意义和启发性 功能等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合法性”对于今日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 应该以什么方式,在何种意义上言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明确这一点很重 要,这是我们走进“合法性”、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问题时首先要廓清的理论前提。

首先,“合法性”所指向的是被质疑对象自身存在的正当性根据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合 法性的危机和追问,即意味着对因根据被冲击、动摇甚至丧失所造成 的认同危机等现象的一种人文关切。于哲学而论,思想史上无论是传统的西方哲学还是中 国古典哲学,两者都有一个久远的历史发展历程,都有专属自己的研究主题、思维逻辑和“ 学统”,拥有着足以使这种哲学自身得以成立的“合法性”根据。[5]当代中国马 克思主义存在 的合法性根据,似乎本不应成为一个问题。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过程, 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文化或思想史事件,它在20世纪的中国大地扎根、开花、发芽、结果, 是与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变迁、变革联系在一起的。准确地说,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艰难曲 折的历程结合在一起的。最终,这种理论学说作为现当代中国社会思想文化的绝对主流, 不仅变成了一种制度安排形式——社会主义新制度的指导思想的基本依据,而且极大地改变 、影响了中国民众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甚至心理结构和精神气质与风貌,并逐渐实际地 融入到一个伟大而悠久的古老民族的血脉之中,已经并正在不断地改写、引导着一个民族谋 求复兴、走向文明历程的历史。

其次,“合法性”追问意识的产生,体现的是对学科自身存在合理性的一种清醒反思意 识,是学科研究主体“学科自主性意识”觉醒的表现。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 ”的理解和争论,一开始主要是通过反思其理论主题、存在形态和根本属性、功能等问题而 展开的。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物质、劳动(实践)、人等,有“辩证唯物主 义”(物质本体论)与“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之争,产生了实践哲学、主体性哲 学、生存哲学、价值哲学、文化哲学等多种哲学形态。这些理论成果,无疑可以视为当代中 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在特殊历史时期精心阐释并严肃论证马克思主义的“合法性”问 题所做的努力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主题和形态等的研究,始终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 “属性”问题的争论。众所周知,在哲学原理的教科书中,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已经说得很清 楚了,即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和研究如果循 此逻辑,似乎不应该出现“合法性”危机问题。但问题恰恰是由对属性理解引起的分歧。20世纪8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就曾出现过 “主体性”问题讨论的热潮。“主体性”问题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 ”讨论的开端。以此为契机,马克思主义哲学于是在与多种属性的联系中被思考、规定,典 型的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性”与“现实性”(时代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代性 ”与“后现代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在场性”与“出 场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与“民族性”,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性”、 “文化性”,等等。在这方面,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界贡献了相当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此 不赘述。应该说,上述任何一种思考,作为一种群体的理论自觉和学术努力,虽然并没有运 用“合法性”的字眼,但就其潜隐的逻辑预设而论,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合法性”问题,因 而也都是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研究而展开的。

合法性的确立不是意识形态话语霸权的产物,而是“对话”的结果。当下情况下,从 文化“公共性”视角介入,或许是直面并化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合法性困境的一个重要 的学理性内容选择。长期以来,这个视角一直处于被遮蔽状态。近年来,许多学者开始对此 有所觉悟。

三、 “文化公共性”的诠释视野:在走近普通民众“真的现实”、“真的生活” 的过程中确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之根

“文化公共性”作为20世纪思想的普遍特质,体现着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新视角和精神实 质,有其特定的涵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象上以立足于人的现世和现实的生存、 生活世界,以进步人类的文明程度的提高为最高理论着眼点;在内容体系上,主要是通过 反思既往社会中(含资产阶级社会)公共生活制度设计理念和意识形态形式的虚假性、抽象 性和欺骗性的本质,真正确立实践内在蕴涵着的公共性品质,深刻揭示人类社会历史本然性 的 公共价值的演进方向;在功能指向上,则是围绕着未来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形态的“人的自由 全面发展”的目标,着重关心的是作为新社会的主体、创造者,并主导未来社会演进方向的 无产阶级的前途和命运。

中国共产党人是最为坚定和忠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信仰者和实践者。从20世纪初 叶开始,以毛泽东同志为杰出代表,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我们勾画的“公共性社 会”的美好理想,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以自己的艰苦卓绝革命和建设事业坚定地实践着 以中华民族和当代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位的文化公共性信仰和信念,并为之增 加了全新的内容,创造性地丰富和完善着这一信念,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公共性理 想美、美好社会的建设模式。在中国社会革命和建设史上,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和实 践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一波三折,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曲折复杂阶段,相应地产生 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存在和发展的不同的理论表现形态:政治本位的理解与“意识形 态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本位的理解与“现代性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甚至提 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化”的口号);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化公共性”理解与“公 共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关于社会发展方向和前进目标的“文化公共性”理解,是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 志 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结合全球化、 市场经济社会的新的历史背景、时代精神特点和人类活动实践形式的新变化,在新的历史时 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特质所做的创造性的新诠释。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的新界定、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论、“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新的理论创造 和构想[6],无不表现着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进行新的理论探 索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对于繁荣、发展、深化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推动马克思主义理 论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那么,这种种理论创新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哲学发展史上,对于马克思主义 哲学“合法性”意义的揭示,在知识论、价值论意义上的学术贡献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 界并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概括、回答和应有的总结。从“文化公共性”信念的生成来看,“合法性”问题的研究之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 义是多方面的:

一是澄明理论合法性与“实践思维方法”智慧之间的内在融通关系,在对当代中国实践经 验的创新性理论表达中,确立应有的鲜明“学术个性”和自主性。

合法性首先表现为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遗产的一种态度的真诚性。马克思主义经典 作家曾明确指出:自己的理论“是方法,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在合法性问题上, 我们需要一种卢卡奇式的追问:“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卢卡奇 指出,这个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无论在无产阶级圈子中还是在资产阶级圈子中都已成为反复 讨论的对象。“然而在学术界,对任何信仰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表白报以冷嘲热讽已逐渐开始 成为一种时髦。”“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 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 的正统仅指方法。它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信念,即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 方法只能按其创始人奠定的方向发展、扩大和深化。”[4]47-48

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的研究,始终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同时进行的。脱离 这一背景,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就无法落致实处。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 ,这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品性和“真精神”所决定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去“解 释”世界,而 是要运用正确的理论、观念,指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去“改变世界”、创造新世界。

二是在走近普通民众的“真的现实”、“真的生活”的过程中,回归“合法性”生成和存 在的实践之根。

近年来学术界有一句心照不宣的流行话语:“政治淡出,学术凸显”。显然,这尤其是 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的。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只具有政治方面的功能,它根 本就不是什么学问,因而它不仅不应该在当代中国哲学建设中居于指导地位,甚至也没有资 格在当代中国哲学中占据一席之地。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所谓的“学术性诉求”所诉求的“学术性”到底是指 什么呢?他们所诉求的“学术性”,说到底就是一种不仅无关乎政治而且也无关乎现实的、 空洞无物的学术的自我规定性;他们所谓的“学术性诉求”,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成为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取消论者所津津乐道的那种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的纯逻辑 推演式的学问,成为一种对现实生活世界毫不关心的、走着纯粹思想自我构成道路的智力游 戏。“这样一种‘学术性诉求’,实际上是一种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完全相悖谬的、纯 形式主义的追求。由于一开始就陷入了缺乏自己的原则和立场的形式主义的泥潭,马克思主 义哲学研究中所谓的‘学术性诉求’其实不过是一种‘学术包装’。”[7]

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生机之源和合法性之本,是 马克思主义哲学获得合法性解释的惟一正当的理由。著名思想家以赛亚•伯林正确地指认了 这一点:“……正像全世界都知道的,马克思让自己认同于一股社会力量,没有财产的工人 这一伟大的国际主义阶级,他能够以它的名义吼出自己的诅咒,他的著作将武装这个阶级, 使它取得必然的胜利。因为在他看来,这种胜利是由他真心相信的东西所承诺的:行动的理 性、建立一个和谐、合理的有机社会、结束使人类的言行受到扭曲的自我毁灭的斗争——一 句话,它就是无产阶级。”[8]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 的合法性问题,就其关键之点而言,实质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立场的认同。

由对合法性问题的思考,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必须是坚持“实践旨趣”, 走入“人的生存与生活世界”,这是在新的以及更长的历史时期,摆脱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的合法性危机的必由之路。

在中国社会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实践情境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法性问题,已经不 是一个单纯的“理论哲学”问题,而是一个内蕴更为丰富的具体的“实践哲学”问题,是一 个在实践中确立我们应有的理论自信、自觉和自省的问题。

三是直面“全球化”时代文化多元化、价值相对化之复杂的历史性现实,以马克思所倡 导的“世界公民”的胸襟和气度,在实现马克思宏伟而高远的哲学理想中,形成这一哲学的 开放性和世界性视野——新的“合法性”。

合法性危机透射出的,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普遍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 论信念”坚定性的动摇和情感的危机。它提醒我们,必须正视马克思主义哲学被“边缘化” 以及自我边缘化的现实。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包罗万象的理论,不是什么都能解释,什么都 去评判,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造成更为深刻的边缘化问题。

在这方面,当代西方一些并非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却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姿态和勇气 。1993年4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思想与社会中心举办了一次大型国际学术讨论会,会 议的议题是“马克思主义向何处去?”雅克•德里达所做的题为《马克思的幽灵》的演讲特 别引人 注 目,其中的一段话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和体味:“不去阅读且反复阅读和讨论马克思——可以 说也包括其他人——而且是超越学者式的‘阅读’和‘讨论’,将永远都是一个错误,而且 越来越成为一个错误,一个理论的、哲学的和政治的责任方面的错误。当教条的机器和‘马 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机构(国家、政党、党支部、工会和作为理论产物的其他方面)全都 处在消失的过程中时,我们便不再有任何理由、其实只是借口,可以为逃脱这种责任辩解。 没有这种责任感,也就不会有将来。不能没有马克思,没有马克思,没有对马克思的记忆, 没有马克思的遗产,也就没有将来:无论如何得有个马克思,得有他的才华,至少得有他的 某种精神。”[9]

我们不应缺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真理的那份执著、对人类命运的殷殷情怀,对未来美 好社会的无比坚定的信仰。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有自己明确的时代主题。无论是从当下还是 长远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思考所需要的,是在深刻的反思中对理论创新 契机的探寻。这是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危机的必由之路。无疑,我们需要的是真正中 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的基本立场,需要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立足当代继承前人的理论态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就 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源泉,以实现和发展最 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努力奉献出无愧于这个时代的新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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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3] 于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2000.

[4] 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m].杜章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 葛荣晋.试评儒家的生态哲学思想及其价值[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 02,4(1):3-6.

[6] 袁祖社.公共性信念养成:和谐社会的实践哲学基础及其人文价值追求[j].陕西 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5(3):77-83.

[7] 汪信砚.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三个误区[n].湖北日报,2005-06-07(3).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7

论文摘要:作为系统研究爱文化和大学文化的首部著作,《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爱”的学说,而且也拓展了当前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的研究视阂,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民族化和大众化,而这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作为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成果,由王少安教授、周玉清教授撰写的《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人民出版社2008年2月出版),从整体上系统考察了大爱精神这一范畴,深人探讨了大爱精神的思想渊源和理论依据,着重阐明大爱精神与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关系,并在着力联系当代中国大学文化建设实际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一个基本观点,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社会主义大爱精神旗帜,努力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崭新篇章。本书的问世,不仅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爱”的学说,而且也拓展了当前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的研究视I’7,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民族化和大众化,而这同样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研究,特别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人本观科学解读大爱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爱”的学说思想。

自古以来,诸多思想家都以不同的意识形式和理解方式去尝试着解读人类“爱”的内涵,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思想观点。然而,由于他们或是受唯心主义、或是受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都没有科学地阐明爱的内涵与本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才使得人类关于爱的认识具有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人们才得以形成对爱是什么这一历久弥新的命题的正确解答。对于爱的内涵这一基本问题,《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进行了详尽地说明,认为爱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人道精神,是指人们的一种意识趋向和表达,既是人的一种心理的精神的状态,又是人的一种行为方式。该书作者强调,从心理的层面来看,爱体现着一种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精神;从行为的层面来看,爱就是一种无私奉献和履行责任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该书又把大爱定义为“人对人的自身价值、前途和命运的自觉持久的关爱精神和高度负责行为的统一”,是主体对客体在行为上的高度负责。这样一来,长期困惑于人们头脑中的什么是爱,什么是大爱的基本问题就显得明晰起来了。随之,该书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的基础上,科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以马克思主义人本观来科学解读大爱精神,以倡导和弘扬大爱精神、建设大学大爱文化为主线,全面、深人、系统地揭示了当代社会主义大学大爱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根本目标、主要任务和方法原则。尽管该书对于大爱精神的阐述是围绕建设大学大爱文化这一主题来进行的,但它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爱与大爱、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解读,却有着广泛的意义和价值,不但从一个崭新的视角为当代大学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而且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从根本上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爱”的学说思想,为广大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继续深人探讨和考察这一命题提供了思想依据和方法论指导。

第二,《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研究,特别是其对大学文化建设的导向作用的论证,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的研究体系,进而从理论上为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说明。

思想理论教育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党的政治优势。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缘于其承载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如何面对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念多元、科学精神缺失以及理想信念弱化等现实问题,推动学校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创新,以增强其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已成为一个函需解答的重大课题。转贴于 然而,《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对于大爱精神、大学文化等基本范畴的研究,既涉及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又囊括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实践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反思,此外,还包含着对当前如何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的有益启迪,并系统回答了在面对社会转型期中价值更新对高等教育形成影响和冲击的复杂形势下,如何充分弘扬大爱精神,进行社会主义大学大爱文化建设,进而开创新时期思想理论教育新局面的重大问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该书在把大爱视为大学教育的本质,把大爱精神看做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教育观同大学教育的特殊性的紧密结合,把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同弘扬大爱精神的大学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同弘扬大爱精神的高校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进而使得大爱精神成为大学文化和大学教育的理论标志。因此,可以说,研究大爱精神和大学大爱文化建设是一个综合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它能够从以上所述的几个方面充实和完善当前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研究体系,为实现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提供一条健康的发展轨道,不断增强思想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三,《大爱精神与大学文化建设》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研究,带动了马克思主义同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既为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研究本身的深化注人了新的动力和理念,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民族化、大众化和时代化。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8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实现;原则

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本性和实践品格的要求。只有扎根于社会实践,倾听实践的呼声,汲取实践的智慧,接受实践的检验,周而复始,才能不断开拓创新。哲学研究的根据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唯物辩证法作为现实的哲学,要求对民族、国家和人类前途命运的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局限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从纯粹概念出发去构建林林总总的哲学体系,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路。

一、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结论和问题域是可以被超越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总体上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的思考方式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究竟“说了些什么”,更要研究马克思是“怎么说出来的”,研究马克思面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方法,而不是拘泥于他的种种结论。因为时代已经变迁,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拘泥于马克思所涉及的那些具体问题和具体语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之中,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依然蓬勃地活在现代社会里,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一支强劲的影响力和支配力,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藏于文本之中,因此,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我们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经典文本尽管不可能给我们直接提供针对现代社会发展现实情境的理论,但它提供了蕴涵着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宝藏。脱离文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就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全面而透彻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与其他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开来,挖掘那些蕴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极具价值却未具体展开的论述,澄清以往甚至现在被误读的思想。展开马克思文本研究需要做到:

(一)坚持历史性原则。杜绝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

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对于把握文本的本真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要求我们一定要努力贯彻历史性原则。对于我们而言,要想真正按照历史性原则研究马克思文本,就要通晓马克思文本所形成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历史。阿尔都塞提出,要真正历史地进入到马克思自身的问题与思想深处,回到马克思当年思考与提出革命性理论的具体语境中去,研究马克思如何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襁褓中挣脱出来、走向现实的科学的视野,必须承认真实历史对意识形态本身的影响,而不能内在目的论式地研究马克思。在研究中,要防止主观地把自己的思想粘贴到马克思身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进程中,存在过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粘贴现象”,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误解和扭曲。只有坚持历史性原则,尽力杜绝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文本,我们才能避免走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死路,才可能真正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本真思想。

(二)采用“问题对话一视域融合”的解读模式

伽达默尔指出:“我们可以这样来规定处境概念,即它表现了一种限制视觉可能性的立足点。因此视域(Horizont)概念本质上就属于处境概念……谁具有视域,谁就知道按照近和远、大和小去正确评价这个视域内的一切东西的意义。因此,诠释学处境的作用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我们面对流传物而向自己提出的问题赢得一种正确的问题视域。”赢得“问题视域”是在更普遍性意义上理解文本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解释者必须重视“问题视域”的存在,努力赢得问题视域,融汇自己的问题视域和所要理解的文本的问题视域,实现与马克思文本的对话,诠释出文本的鲜活意义,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效应用于社会实践的领域。显然,“问题对话——视域融合”解读模式比起极具针对性、指向性的带着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的文本解读拥有较为宽广的视界、较为宏大的问题容量和因此产生的较高的回答社会实践提问的效率,这对于我们成功应对当前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问题与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将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结合起来

有人认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已失去了理论价值,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实践有机统一的关系。背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使社会主义事业终归瓦解。我们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选择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的,我们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建构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我们的事业才获得成功。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世界观和生成性思维,其基本精神是回归现实生活,哲学的创新更要以回归现实生活为依据。不断地制造“新”名词、“新”概念不是哲学的创新,只有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中国现实、深刻反思中国问题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根本出路。我们应当从正在研究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新的挖掘、新的研究、新的阐释和新的运用。离开了现实问题的关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孤立的抽象的研究、解释,并把自己的诠释说成“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这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作风。

文本研究的对象是文本的理论,但研究的指向却是现实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问题非常广泛,哪些问题需要密切关注、迫切说明是由时代的主题、社会实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的。我们主张在研究当代现实特别是当代中国实践的新问题中,通过对崭新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现当代科学成就的提炼,实现哲学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对时代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凝炼出富于建设性、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才能在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的互动中成功地发展自身。

同一文本、同一理论,由于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解读者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可能大不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深刻内涵往往会通过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与调整而得到进一步的揭示。而研究视野和视角的调整和切换,主要依据是对现实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关注与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不仅要关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应该胸怀世界,充分考虑到当代世界的变化、当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以及国外哲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和提出的新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和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吸纳人类新的优秀文化成果,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三、寻求文本研究与现实研究的互动与平衡

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张:其一,主张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回到马克思,重新理解马克思;其二,主张面向当代社会实践,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凸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这两种主张都是形而上学地理解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把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分别看成纯文本的学理探讨和无根的现实关切,背离了两方面研究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辩证关系。简单地“回到马克思”,导致马克思主义研究被限定在文本之中,容易诱发新的本本主义,丧失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现实精神。只有准确而深刻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的变化实际,才能对现存的众多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社会变化的理论成果来,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因此,保持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之间合理的互动,寻求二者之间平衡点,把“回到马克思”与“回到现实中来”结合起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创新的正确途径。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需要注意的原则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是针对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形态之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说的。坚持哲学的开放性就必须走出哲学,又返回哲学,进而发展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仅应当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为基础,而且应当在与自由主义理论的对立与互动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与自由主义实现对立与互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任何意识形态,除了它具有的维护特定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辩护功能(价值—信仰层面)以外,它还具有知识的功能(认知一解释层面)与实施(目标一策略层面)的功能,从而同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

(二)强化哲学的现实品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克服危机、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的本真关系。哲学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不应逃避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要成为那种徘徊于概念和范畴问的纯逻辑推演式的学问,也不能沦为那种对现实生活世界漠不关心的、踏上纯粹思想自我构造道路的文字游戏。必须突破那种对学术的纯形式主义理解,特别是要扫除将学术与政治、学术与现实对立的陋识,注重从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的现实、特别是从全球化和中国现代化的实践中获取真正的资源,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脱离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思想的闪电”偏离“人民园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可能永葆其生命的活力。真正的哲学不是游离于现实之外的遐想,它是在思维中被把握住的它的时代,哲学研究则是时代的使命和工作。哲学对于现实是一种要投入更要超越的关系,假如我们能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这样那样的新问题作出有力的回答,并对实践予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的哲学就一定能走出窘境。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范文9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创新

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基础,要在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将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结合起来,寻求文本研究与现实研究的互动与平衡。哲学创新要注意开放性和批判性的原则。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结论和问题域是可以被超越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总体上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的思考方式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究竟“说了些什么”,更要研究马克思是“怎么说出来的”,研究马克思面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方法,而不是拘泥于他的种种结论。因为时代已经变迁,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拘泥于马克思所涉及的那些具体问题和具体语境。经典文本尽管不可能给我们直接提供针对现代社会发展现实情境的理论,但它提供了蕴涵着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宝藏。脱离文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就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全面而透彻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与其他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开来,挖掘那些蕴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极具价值却未具体展开的论述,澄清以往甚至现在被误读的思想。

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对于把握文本的本真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要求我们一定要努力贯彻历史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进程中,存在过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粘贴现象”,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误解和扭曲。只有坚持历史性原则,尽力杜绝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文本,我们才能避免走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死路,才可能真正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本真思想。

我们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选择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的,我们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建构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我们的事业才获得成功。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世界观和生成性思维,其基本精神是回归现实生活,哲学的创新更要以回归现实生活为依据。

文本研究的对象是文本的理论,但研究的指向却是现实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问题非常广泛,哪些问题需要密切关注、迫切说明是由时代的主题、社会实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的。我们主张在研究当代现实特别是当代中国实践的新问题中,通过对崭新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现当代科学成就的提炼,实现哲学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对时代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凝炼出富于建设性、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才能在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的互动中成功地发展自身。

同一文本、同一理论,由于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解读者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可能大不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深刻内涵往往会通过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与调整而得到进一步的揭示。而研究视野和视角的调整和切换,主要依据是对现实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关注与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不仅要关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应该胸怀世界,充分考虑到当代世界的变化、当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以及国外哲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和提出的新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和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吸纳人类新的优秀文化成果,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

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张:其一,主张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回到马克思,重新理解马克思;其二,主张面向当代社会实践,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凸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这两种主张都是形而上学地理解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把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分别看成纯文本的学理探讨和无根的现实关切,背离了两方面研究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辩证关系。简单地“回到马克思”,导致马克思主义研究被限定在文本之中,容易诱发新的本本主义,丧失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现实精神。只有准确而深刻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的变化实际,才能对现存的众多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社会变化的理论成果来,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因此,保持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之间合理的互动,寻求二者之间平衡点,把“回到马克思”与“回到现实中来”结合起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创新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