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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建设集锦9篇

时间:2023-05-30 15:13:52

新型农村建设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1

关键词:社会组织;农村社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31日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尚处于探索和实践的初级阶段,在如何转变观念观念、怎样筹集资金、如何在政策上进行扶植,环境和卫生等如何同步等多个方面仍然存在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破解。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出现的问题

(一)干部群体之间的观念模糊。政府和农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对于当前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首要问题,两个主体方认识不到位。首先,部分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存在的意义、认识的理念以及建设内涵都很模糊,存在着畏难情绪,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因地制宜地调动当地群众,工作系统性、统筹性和创造性不够。其次,当地的农民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共同参与支持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存在一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新社区建设了解不够、认识不足,不能有效地整合利用社区各种资源。

(二)筹集建设资金比较困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的匮乏。其中,最大难题是农民建房资金,最大瓶颈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庞大的资金。然而,政府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企业参与、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社会力量参与严重不足,渠道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

(三)政府扶持政策的缺失。目前,基于国家层面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没有能够衔接的相关配套设施。城乡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向城市居民倾斜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规划审批政策缺失,缺少统一的审批标准,前置条件多、审批环节多、规费收取多、运行周期长;二是建设用地政策缺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而社区建设用地受政策制约较大,现行的土地政策不能从根本上满足社区建设用地的需要;三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等还没有相应的政策保障。

(四)简单粗暴的发展模式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部分农村社区建设在垃圾污水处理方面跟不上,使得新兴农村社区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的良性发展。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流动性人口数量的加大,生产向多样化的生产活动发展。由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使得农村社区的发展屡遇瓶颈,导致出现的环境、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农村社区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的良性发展。

二、针对我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所存在问题的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得出新型农村社区建立所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强化统筹、注重结合,在探索实践中找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办法和路子。

(一)转变干群观念。一方面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影响,应当少一些干预,多一些保护,依赖其自发生成的力量来进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成立社区组织等方式,强化村民的社区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中来。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让社区观念深入民心,让村民了解社区与自己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间存在重要的关系,同时还要以村民共同利益为出发点,激发村民的政治理性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只有给村民建立起牢固的社区意识,才能通过社区治理培育村民的参与精神,才能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我们要增强村民的政治敏感,扩大社区村民的知情权,为村民参与村庄的社区化管理铺平道路。

(二)制定多方面的、全方位的发展策略。农村社区的建设一定要与当地总体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使社区建设与区域发展相互促进,同时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村镇要按照小城市的理念进行规划布局,优化资源的配置,加快村镇驻地向小城市发展,要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利用工业化、城市化积累的资源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鼓励引导大企业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在资金的筹集方面:一是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有序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二是要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积极鼓励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开展“百企联千村”的主题活动。

(三)规范新型农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在制度上,社区制度建设应以人为本,尊重社区居民的各项权利,突出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能动性与积极性,促进农村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服务。在政策扶持方面,首先要精简政策的审批流程,规范政府机关制定政策措施的方式和方法,将农村的社区建设摆在与城市社区建设同样的地位;其次,在政策的内容上,要包括土地、融资、拆迁补偿、减免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建设中面所临的问题;最后,在农民的就业及养老的政策保障上,要强化农民的主力军地位,利用“新农合”等契机,来切实解决农民在社会保障上的问题。

(四)转变社区建设发展模式。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就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中经验的缺失,造成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不平衡发展。同时,在农村社区建设追赶城市社区建设的道路上,要吸取经验教训,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导思想不应当是进行社会改造或者文明引进,而在于坚守其原本的特色,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外界力量不应当以短期利益为诱饵,从而牺牲其地方特色。而是应当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通过对节约的土地进行整理,发展家庭农场,吸引大中小企业参与农业的开发,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实行规模化的经营,逐步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相结合,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绿色家园。对于其自发形成的管理经验,上级政府应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治安问题等,上级政府应及时进行保护性的介入。

当前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已进入加速期,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大力推进,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必将出现增加趋势,如何在前期卓有成效的基础上,将农村社区管理推向深入发展,如何使得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同步,这是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新难题。笔者认为,充分发挥村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应该是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个未来的发展趋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突出社会建设的人性化和道德化趋向,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以人为本。农村社区也应成为能够使村民过上有尊严、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的地方。

主要参考文献:

[1]吴爱萍.村庄社区化管理与村民民主参与.江西社会科学,2013.9.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2

刘荣材

(广东商学院政治与教育学院,广州510320)

摘要: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社会实现根本性的变革和转型,具体而言,就是要逐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二元经济制度,转变经济生产方式,塑造现代新型农民,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制度环境。而农村社会转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归宿和目标。

关键词:农村;社会转型;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7-0044-04

引言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

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1]。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

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二、二元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前提

如果说,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制度保障的话,那么,改革二元制度则是为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提供制度前提。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经济制度,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实行一种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人的身份被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从那时起,农村人口被严格限制自由迁徙,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及土地上,并且成了一种身份制度而沿袭至今。同时,农村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长期被限制在农村,不能自由流动,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所松动,但是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二元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人口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一种制度惯性和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公民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它们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二元户籍制度决定了农民的就业等经济活动是二元的。二元就业制度安排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衍生的。它把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从制度上进行分割,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安排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现行的就业制度安排没有把农民就业纳入正式就业制度之内,不管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进城务工,都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因此,政府或国家不需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承担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各种义务(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二元就业制度设计的歧视性,使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处境极其艰难。而从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二元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后果是把农业和工业化分开,把农村及农村人口和城市化进程分开,农民的身份被固化和职业化。

与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一样,中国城乡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分割的。在国家所提供的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只能另寻出路。这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就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使其达到某种生活质量的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社会保障的对象包括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对一国内所有公民是平等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在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种二元保障体系的结构是: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而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 [2]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日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3]。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4]。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制度的转型?

首先,实现农民身份转化,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主力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求逐步废除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度,构建公民社会,赋予农民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只有在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上获得平等地位和待遇,农民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才能有实质性的转变。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指出的那样:“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5]而且,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地位,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内在要求。

其次,塑造新型的现代农民。农村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首先是农民的现代化。为此,就需要把农村的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通过教育来改造人,通过教育来实现人的现代化。一方面,通过基础义务教育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现代职业技能,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此外,通过科普、文化下乡和农村文明基础工程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刘荣材.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选择:构建农民家庭产权制度[J].经济体制改革,2008,(3).

[2]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29.

[3]于金富.生产方式变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J].经济学家,2007,(4).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3

一、 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建设新农村,关键是培育新型农民,没有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只能是无本之木。农村全面发展之最深刻的内涵,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1.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素质的提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只是简单地通过建新屋、铺新路就能完成,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既有经济发展问题,又有社会进步问题;既有产业结构调整层面的内容,又有体制改革深化层面的内容;既有科技手段的运用,又有经营方式的选择。因而,需要农民不断提高素质,以适应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客观要求。只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农村的建设才能持续地进行并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轨道,快速、有效地推进,才能在低成本高效率、低能耗少污染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的“新面貌”

2.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现代文明的集聚体

农村文明靠什么来支撑?只能靠人,靠农民文明素质的提升。生活的改善,整洁的村容,只是物质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使农民成为享受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才有不竭的动力。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解决思想观念层次问题,又要解决素质能力层次问题,还要解决生产生活层次问题,一句话,生产和生活方式必须与时俱进。

新农村建设,既要确保农民“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工”等,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不断上水平、上层次。而重要的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知识素养的教育,突出进行长远观点、全局思想、法制观念的教育,重点突破小富即安、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思想,封闭保守、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随心所欲、自由散漫的传统习惯,既树立在物质方面干大事业、求大发展、创大业绩的思想,又树立在精神层面上助人为乐、开放兼容、卫生整洁、持续发展的观念,既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又树立体现现代文明的规则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良好的人际关系意识。

二、培养新型农民的举措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开展新型农民的教育活动,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敢创新、孝敬老人、遵纪守法的新一代农民。

1.创新农村教育体制,为培育新型农民提供制度保证

目前,我国“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于绝大多数县级财政无法担当起教育经费投入主体的责任,使得农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依然严重。基于此种现实,应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建立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分担的教育财政体制。即,中央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教师工资部分;省级政府承担公用经费的支出;而像校舍建设这样弹性比较大的项目,由监督距离最短的县级政府承担经费。这样,一旦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了,就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对农村进行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又能使地方政府承担得起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而无需再向农民伸手。此外,还要注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注重义务教育的民间资本开发和利用。这样,就可以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民办教育占一定比例的农村教育格局。

2.创新农村教育模式,搭建培育新型农民的广阔平台

农村中小学生辍学严重,教育程度偏低,除了教育体制方面的原因外,农村教育模式的单一化,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国农村的教育也是单一的应试教育模式,一旦升学无望,则会前功尽弃。因此,要转变单一的农村教育模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教育,使农村的学生各有所学,学有所用,各尽其才,各得其所。为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切实将农村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从单纯的应试教育转变到为国家、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上来。在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上,要用成才率而不是升学率来衡量,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新理念。其次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要求的农村教育新模式。既要考虑“升学有望”,更要考虑“致富有路”。在保证一部分学生上大学的同时,还要承担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培训任务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任务。应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在教育时间、教育场所、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管理等方面,克服单一化、集中化等简单化的做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讲求实效和高效,使农村的居民都能有“学”可上,并“学”有所获。

3.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要组织实施好“一网两工程”,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中心,组织各方面资源,形成覆盖全国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工程”,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每个县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4

【关键词】新型墙材;质量问题;村镇建设

引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集中居住的蓬勃发展,使村镇建设工程市场发展迅速,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新农村建筑中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传统墙体材料,是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改善农民居住质量的客观要求。目前,村镇建设多数仍延用传统的墙体材料(实心粘土砖),由于实心砖的导热系数大,热工性能差,既不保温又不隔热,冬冷夏热的弊端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因此,应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行建筑节能,在新农村村镇建设中应优先选用各种新型墙材。以下笔者通过分析轻质砌块的特征及质量通病进行分析。

一、新型轻质砌块的特征

1 彰显新农村村镇建设的时代特征

村镇建设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任何村镇建设从选址定点、外观造型到集合尺寸、空间围合,以及所使用的墙体材料,无一不镌刻着时代的烙印,但由于受当时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制约,作为民居所使用的墙体材料,尽管尺寸不一大小不等,但都是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的建筑材料。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镇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和记录时代的信息。因此,新型墙材彰显了新农村民居建设的时代特征。

2 体现新农村民居建设绿色节能建筑新理念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我国提出的要求。就目前我国住宅建筑市场来说,数量最大的住宅仍集中在农村,千百年来用实心粘土砖建造的风格各异、千姿白态的民居,从未形成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的概念,在造成物质资源、能量资源浪费的同时,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使农村居住聚集地的环境日益恶化,影响了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建造“绿色建筑”与建筑材料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墙体保温隔热是建筑绿色节能建筑的第一要素,新型墙体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大力提倡使用节能保温性能好的新型墙材,迅速改变农村民居节能建筑滞后的局面,最终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高度统一。

3 提升新农村村镇建设的品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在不断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同时,渴望改善自身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欲望随之越发强烈,人们对居住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从崭新的视角重新市视村镇建设,用新型墙材倾力打造房屋实用美观、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社会I义新农村,提升新农村村镇建设的品位,使农民在新农村村镇建设中,得到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带来的更多的实惠。

二、施工质量通病问题分析

1 材质问题

村镇建设采用的非承重轻质砌块主要的轻骨料为膨胀珍珠岩或煤渣等材料,由于轻质砌块容重轻,用作非承重墙体时较实心砖有较大优越性。但在施工中不能片面地追求容重的轻量,否则其材料性能则又会较实心砖差,如强度较低,吸水率较大,干缩率大,且混凝土干缩时间较长,砌块出厂后还在不断收缩。

2 设计构造问题

设计图在非承重轻质砌块墙体在设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没有较全面的针对性预防措施和技术交底措施,会存在以下问题:

①、门窗洞及预留洞边等部位是应力集中区,无采取有效的拉结加强措施时,会由于撞击振动容易开裂,

②、后砌填充围护结构当墙体的尺寸与砌块规格不配时,难以用砌块完全填满,造成砌体与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梁板柱连接部位孔隙过大容易开裂,

③、墙面开洞、安装管线等会引起墙体变形开裂。

④、墙厚过小及砌筑砂浆强度过低,会使墙体刚度不足也容易开裂,

⑤、厨卫等易与水接触墙面未考虑防排水及泛水和滴水等构造措施使墙体渗漏。

3 砌筑施工问题

在各种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村施工队伍在轻质砖砌块的砌筑过程中仍按老的施工经验进行施工;没有制定有关技术规程进行知识更新和实施,这是造成砌筑施工中质量通病的一个主要的因素。轻质砖砌块有如下特点:

①砌块与实心砖不同,随意砍凿砌筑,用不同材料混淆,使用龄期不足的砌块等,墙体容易开裂,

②砌块与混凝土柱连接处及施工留洞后填塞部位无加拉结钢筋,

③砌块砌筑时含水量过大或雨期施工淋湿砌块,墙体亦会因收缩开裂,

④砌块无错缝搭砌,灰缝砂浆不饱满,一次性砌筑高度过大等均容易引起墙体开裂。

⑤墙体孔洞预留及开槽等处理不当,削弱了墙体强度,填补不好时亦会引起局部开裂。

4 墙面抹灰问题

砌块墙体在抹灰装饰分项工程和外墙装饰分项工程的施工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①、当砌块墙面基层处理不当,饰面砖粘贴方法不当时抹灰饰面层易起鼓开裂甚至脱落而造成渗漏。

②、厨卫间墙体在抹灰层处理不当也易造成渗漏的因素。

③、开洞槽埋管线后,填塞及抹灰面层处理不当往往引起局部开裂;

④、在抹灰装饰阶段,外墙面的处理不当更易造成墙面的开裂和渗漏;

三、防治措施

(1)为了避免墙体出现沿砌块本身或沿灰缝走向开裂、发霉等现象,在采购轻质砖时,主要是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求材料员选择较有信誉的大型厂家,二是要求采购员提前向厂家定货以保证轻质砖的生产龄期,三是要求厂家严格按设计要求生产、严格质量认证、严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砌块进入施工现场。

(2)由于设计考虑不周而致,若施工队伍在施工时仍按粘结砖的施工经验和方法处理上述问题时必然会造成墙体开裂渗漏等通病现象。至于在防治措施方面,应以建筑设计为龙头,设计者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容易裂漏部位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对砌体与混凝土梁柱的连接均有专门拉结加固措施及防水、隔热、隔声等措施,对外墙建议用加挂防裂钢网,增设防水层等以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要求。

(3)按以往常规实心砖的施工经验和方法砌筑砌块,容易造成墙体开裂。因此对各种材质的轻质砌块必须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层层落实,不断更新现场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对新材料的应用知识和操作技能,精心施工才能避免墙体的施工质量通病。

按有关标准和规定,上述因素造成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重点在砌块的砌筑及洞口处理。严格按不同砌块控制上墙时含水率,强调锚固钢筋要展平砌人水平灰缝,对不同材料控制不同的日砌高度,对洞边空心砌块填实及加设边框等处理以确保墙体整体性。

(4)墙面抹灰方面

1)砌块墙面在抹灰前应采用界面剂或1:1:1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刷涂喷浆对轻质砖砌块墙面基层进行处理,同时,还应在混凝土梁柱面与砖墙交界处内外墙两侧加钉300mm宽、网眼10-12 mm的钢丝网一道,沿缝居中,用@150 mm射钉射紧,完成上述基层后再进行抹灰工序;

2)应按设计进行防水措施的处理,厨卫墙体的抹灰施工时1.8m以下内抹灰加入适量防水粉;

3)在抹灰施工前应在不同材料的接合部、新旧砌体连接处及开槽位置、抹灰层钉上钢丝网或加防裂网布可减小抹灰层的开裂;

4)在抹灰装饰阶段施工中,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治:A、外墙内侧的配电箱、线盒安装时必须检查到位,凡墙体伤裂形成盲缝的,必须将伤裂的砖体拆除清洗干净,另外砌筑密实。对已安装的线盒、箱体、单向管路的空隙孔洞,必须用1:2水泥砂浆填塞捣实。严禁用碎砖、余渣填塞,大于200×200mm的孔洞要求用细石混凝土填堵,检查使用小棒敲击发出哑声,则撬开返工,另补密实。B、外墙面的爬架孔洞、临时用脚手架穿墙孔洞,在挂网、抹灰之前,用大于孔洞1-2mm的冲击钻对准孔洞钻拉,清除孔洞内塑料管及杂物,再于孔洞外侧凿出大于孔洞直径1倍以上,深度20mm的喇叭口,水冲冼干净后以1:2防水砂浆加入膨胀剂填塞全孔洞至浆溢出抹平,迎水面做成凸圆形,涂抹防水涂膜后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5

综观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我们发现有不少新提法、新概念。这些崭新的表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表述,格外引人注目。

在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首创的概念,曾经很多年前就有这个提法,在现阶段重提这个概念,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何以见得?以农村卫生为例,足可说明这一点。

一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我们将自然联系到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就会认识到其所指是:第一、以往简单地强调工业化、城市化,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第二、以往比较注重农业生产,而农村社会文化和农民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基于两个判断:第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特征还非常明显,要达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第二,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最直接的成果是国力大大增强。以前财政所占gdp的比重很低,而现在占到了将近20%。去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6000多亿人民币,一年免掉农民农业税几百亿,今后我们的财政收入还会继续增长。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政府有能力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公共品的投入,应该如农村的基础设施一样,主要由公共财政来承担,以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等建设等。农民即使生活在农村,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他们安居乐业,就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全可能的。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集中体现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二是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所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这是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所谓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就是强调把公共服务的职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扩大公共服务对农村覆盖的范围。这是因为,当前城乡差距不仅仅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更大的差距是公共服务的差距。要缩小城乡差距首先要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尤其是体制性因素导致的公共服务的差距。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要由政府提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而不能任由市场去调节。这一点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定势,它已经定下来,不仅是承诺了将来要让所有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而且也进一步追加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投资的规模。今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相应增加补助;目标是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时间提前了两年,提示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提速”。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包括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在内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付诸行动。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6

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存在互动作用的机理,二者需要协调推进。运用SWOT分析法对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了系统地、全面地分析,认为独特区位、资源、政策优势有助于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从理论上分析了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三方面的机制。结合廊坊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符合廊坊市的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路径与对策。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部分,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城镇化的发展能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过来,新农村建设的向前推进必然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使部分农民向城市转移,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加快。针对廊坊各县(市)的区位优势开创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之路,对廊坊各县(市)加快实现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SWOT分析

1.1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优势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河北省省委、省政府把握河北区域发展的重大机遇,廊坊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精神,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好机遇,大力发展廊坊。廊坊占据全省环首都13个县中的近半数,正处在北京最佳拓展方向,尽享省内优惠政策和北京外溢资源[1]。廊沧、密涿、京台等高速与廊坊市域内密集发达的公路共同构建全市域的交通网络。廊涿干渠全面试水,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发展制约。这些天时地利的好时机为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动提供了现实基础。廊坊市的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城镇化建设方面,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呈现出从传统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镇型社会转变的趋势。“三区合一”推进城乡互动、产城融合,形成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打造环京津特色示范小城镇[2]。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如三河市展现城郊型农村改造,借势新机场建设,突出打造韩村镇示范片区;南三县结合廊南森林湿地开发,建设生态田园美丽乡村示范带等[3],实现城乡互动、产业互动。

1.2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劣势廊坊市城镇化发展迅速但区域发展不均衡。2014年廊坊市城镇化率约为53%,三河市城镇化率为54.5%,高于全市城镇化水平,而永清县城镇化率为38%,明显低于全市水平。廊坊市域内呈现城镇经济功能低端化、经济结构同质化的特征,产业结构不合理,城镇化的质量偏低。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通不顺畅。资金易出难进、土地流转不畅、信息不能有效传播等。这些瓶颈因素都不利于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不利于城乡统筹。

1.3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机遇近几年,从中央到省再到市都不断提出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廊坊市充分发挥地处京津之间的区位优势,把推进高品位、生态园林式的具有廊坊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作为重要支柱力量支撑廊坊市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生态园林、集约高效的农村新型城镇发展框架。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机遇加速构建环京津最具特色的生态田园美丽村镇。

1.4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挑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全市相当一部分村没有大型的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化生产设施,部分村与村之间的路网不发达,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经营。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较弱,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如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方面等方面城乡差距较大。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

2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机制实现

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目的是以城乡居民共享基本公共权益的平等化和文明幸福生活,在此基础上使城乡要素顺畅流通,达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1建立新型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带动机制由于城镇化是产业集聚和人口聚集的结果,所以新型城镇化是以产业为支撑、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带动机制。通过新型城镇化的市场辐射、工业辐射、科技辐射、文化辐射,带动农业生产、科技、经营的现代化,将城市居民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向农村居民渗透,整体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2.2全面创新与全民创业的驱动机制推进全面创新,把创新战略全面贯穿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不断激发体制机制的新优势,因地制宜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同时把中心镇作为农民创业的载体,以创业促进就业,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提供强大的推动力[4]。

2.3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置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城镇在公共服务中的以城带乡的中心作用。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障方面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配置机制[5]。

3廊坊市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路径与对策

3.1合理规划,构建新型城乡空间格局立足廊坊市的区域特点、经济水平和城乡发展现状,做好城乡统筹,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使城市的一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延伸到农村,带动农村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调整《廊坊城乡统筹规划》等部分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2以产业聚集为支撑,加快产城融合依托廊坊独特的“双环”区位优势,按照“高端发展,绿色崛起,奋力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战略方向,做大做强以“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为代表的园区经济,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会展旅游、休闲观光等高吸附力、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通过产业立镇,做大做强支柱,提升产业集聚区形态、功能和特色,实施城、镇、村融合和产城融合,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提供平台。

3.3做大做强中心镇,构造城乡互促互进的载体将中心镇培育成现代小城市的重大创新战略,通过把一批特色产业支撑作用强、人口承载潜力大的中心镇培育成现代小城市,走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的道路。如建设环北京、环天津两大城镇带,选择部分重点中心镇,出台政策,放权发展,特别是燕郊、胜芳等中心镇,将其建设成为高标准的现代化小城市。

3.4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让生产要素顺畅流动政府可通过调控土地、资金、人力、信息等要素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政策。以市场为导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好宅基地确权发证,实现土地可流转、可置换、可抵押。致力于建立以专业化、规模化的家庭经营为基础,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将科技成果推广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形成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6]。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政策。鼓励国有银行放宽对城镇企业、个人作坊等的借贷金融政策。加快建设民间投融资实体,鼓励筹建农业保险公司,通过开展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提高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大户籍社保政策。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居住证制度。有关部门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在城镇居住、务工、入学、教育、医保、养老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大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四是建立城乡信息流动的平台。通过建立城乡互动的信息网络,加强城乡之间人才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信息化建设的优惠政策,通过会展、电子商务等方式向广大城镇和农村提供信息服务,目前廊坊的9.26农交会、广交会等是一个很好的零距离信息交流的平台,建立廊坊市城乡信息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最大程度上促进城乡信息的及时、准确地顺畅流动。

3.5治理和保护环境,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一方面,保护城镇自然保护区、大气及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另一方面,要治理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统筹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努力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参考文献:

[1]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2012-1-4)[2015-1-10].

[2]马江水,王龙江.关于推进廊坊特色城镇化的对策研究[N].廊坊日报,2013-12-19.

[3]尚超.廊坊市加强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片区花开新景.网易[EB/OL].(2015-4-19)[2015-6-20].

[4]顾益康.加快中心镇向小城市的大碟变[N].浙江日报,2010-10-18(7).

[5]袁海平,顾益康.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J].浙江经济,2010,(22):25-27.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7

关键词:外向型农业;新农村;WTO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117-04

作者简介:范良成(1980- ),男,湖北黄冈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发展外向型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为了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以及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拉大等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适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到2005年底,中国农民数量仍多达7.4544亿,且素质不高,这种状况决定了很难大规模地将其引入非农产业。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出路在农业本身,应该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入手,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来解决新农村建设问题,而发展外向型农业正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

1.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发展外向型农业

外向型农业:是指一国或地区面向国际市场,借助于国际分工来实现再生产的农业。其发展的出发点、立足点不是国内市场,而是国际市场,同国际市场进行广泛的生产要素和最终产品的双向交流,借助于国际市场来完成再生产的循环活动;并建立起同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相适应的生产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形成符合国际规范、有利于双向交流的农业运行机制和宏观管理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鉴于我国农业的现状,新农村的建设只能从农业本身出发来寻求解决办法,即只能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来推进新农村建设,但由于国内市场的潜力已基本挖掘出来了,因此发展农业生产只有借助于国际市场来寻求突破,即发展外向型农业。发展外向型农业的优点在于:能积极参与两个市场,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证。而且改革开放近30年的经济发展实践给我们以启示:农业作为一个产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农业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2.发展外向型农业有利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展开

外向型农业,既适应了外向型经济发展和科技快速发展的需要,又能积极引进国外的新品种、新工艺和新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一方面把我国的农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外资,可以弥补农业资本投入严重不足的缺陷,推进我国农业快速发展。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对农业自身发展有益,它能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概括地说,发展外向型农业符合新农村建设的经济目标,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是保证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好举措。

二、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制约因素

1.农业结构不合理

自从1985年开始实行“双轨制”,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就逐步由完全计划控制向市场经济过渡,但是由于大多数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所以价格变化能刺激生产较快增长或下降,因而需求相应的变化幅度小于生产变化的幅度。由于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时滞,如果没有较好的信息支持系统,农业的生产结构问题将会长期存在而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调整。

迄今为止,由于我国农业实行的仍是分散经营制度,没有适度的协调农业生产,导致农业的产品结构不合理,且很多农户的农业生产与市场基本脱节,农产品生产没有较好的追随市场的需求,因此比例失调且波动较大;技术结构偏低,农业中的技术应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虽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业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其弊端日益凸现,主要表现是统分结合的生产规模划分不合理,导致农户生产过于分散,既不能很好地应对国内市场的变化,也无法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而农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生产基本上是适度规模经营,这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荷兰从1989年起农产品出口稳居世界第二,1996年农产品净出口更是高达166.44亿美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其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方式制约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2.对农业的支持不足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所以农业是绝对的弱质产业。改革开放以后,农业虽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现实,农业依然受到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其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农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这个特性决定了农产品的生产具有较强的刚性,转产的速度较慢,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2)农业生产规模小。农户分散经营,生产的成本高、集约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3)产品的附加值低。全国农产品与加工产品产值之比1∶0.9,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3的水平,而且农产品加工的程度、包装的精美程度都不如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如日本从中国进口魔芋粉2000元/吨,但加工后返销中国市场增值到20万元/吨。故我国这几年出口的农产品在全部农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而且产品附加值较低导致农民收入增加有限。

长期以来,农村的资金积累就不足,现在却出现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这就使得农业依然非常脆弱,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等方面,这样以来就使农业的发展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无法从国内筹集到资金;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业的脆弱性而导致吸引外资的难度加大(表1)。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3.农村市场化建设严重滞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使广大农民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但是这种土地经营制度却带来了分散经营的缺陷,加上现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农民的小农意识浓厚,阻碍了农产品市场的发育。而且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长期被分割。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村虽然比城市先行一步,但是配套的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却没有跟上,导致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仍处于不同的部门管辖之下。同时,由于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所以也阻碍了农村市场化建设的进程,更阻碍了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4.农产品出口支持体系不健全

WTO的《农业协议》规定: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政府负担而不转嫁给消费者,没有或者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对农业生产的一般的政策性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直接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被称为“绿箱”(Green Box Measure)措施。属于该类措施的补贴被认为是绿色补贴,可以免除削减义务。“黄箱”政策(Yellow Box Measure)是除“绿箱”政策以外的、会产生贸易扭曲效应的政策,《农业协议》要求各国用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简称AMS)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对属于“黄箱”政策范围内的,要做出减让承诺,逐步予以削减。还有一些补贴与农产品限产有关,不须承担削减义务,被称为“蓝箱”政策(Blue Box Measure)。按此规定,在“绿箱”政策范围内,我国对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推广支持还有很大的空间。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每年用于农业科研的经费支持力度,一般为农业GDP的0.6%左右,就是世界上20个最不发达国家每年用于农业科研的经费支持力度平均也达到0.4%左右。而世界各国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经费的支持力度,一般为本国用于农业科研经费支持力度的3倍之多。而我国每年用于农业科研及推广的费用不但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还缺少6项与收入支持有关的政策,占了“绿箱”支持的50%,因而补贴手段不健全。这可能是我国长期处于工业化前期阶段,资金短缺,财力不足的国情所致。

WTO的《农业协议》还规定:AMS中的微量允许标准构成了“黄箱”政策中对特定农产品或者非特定农产品支持的上限,发达国家是5%,发展中国家是10%,超过部分必须削减,低于上限可以免除削减义务,中国加入WTO承诺的微量允许标准是8.5%。如果按照我国承诺的“微量允许标准”计算,以1995年为基期,我国用于“黄箱”特定产品的支持仅为459亿元,占特定产品支持总额911亿元的50.4%,即特定产品的支持率仅为50.4%;非特定产品补贴约为1793.6亿元,尚有大约1004.3亿元的利用空间,非特定产品支持率约为64.1%。由此可见,中国每年可用于农业的AMS特殊待遇空间还很大。这也说明了我们没有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中的“绿箱”、“黄箱”、“蓝箱”等政策,健全农产品出口支持体系以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出口。

三、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

1.积极探索农业生产组织,优化外向型农业发展所需的制度环境

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组织形式,但是缺陷也很明显: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效率低,无法与发达国家的大农业竞争。因此,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方式,构建合理的耕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探索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走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道路,增强外向型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由于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长期被分割,这是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制度障碍,因此应加快农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被分割的局面。同时,还应努力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农村市场化建设的进程。

2.充分利用WTO的《农业协议》相关条款,加大对外向型农业的支持力度

外向型农业是一种规则经济,必须遵守WTO规则和市场规则,按规则办事,才能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确保其健康发展。WTO的《农业协议》规定:政府对农业科研、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病虫害控制、市场促销、基础设施服务、结构调整和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自然灾害救济等方面的GBM支持政策都可免予减让,而这些方面的保护与支持恰恰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所迫切需要的。因此,我国应在WTO的农业框架所允许的范围内,加速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实用技术的研发,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是发展优质、高效外向型农业的基础,加速科技进步,加快技术更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首先,实现由以量取胜到以质取胜的转变是我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出口的农产品质量如果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最终会被国际市场所淘汰。其次,应强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手段,最大限度地挖掘其出口潜力,进一步占领国际市场。第三,应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广泛开展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目标的各种形式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消化吸收技术的能力;同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和转化率,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四,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设施、服务设施等,逐步优化外向型农业的发展环境。农业基础设施是稳定和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的抗灾能力,强化农产品的转化增值和抵御国内外市场风险的能力。

3.根据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逐步调整贸易模式和出口商品结构

根据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只有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才能获得真正的比较利益。我国农业资源相对有限,在WTO框架下,应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引导有限的农业资源向农产品出口部门转移,才能实现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的产出水平。而且比较优势是相对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不同国家之间发生转换,因此,一方面我国应根据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现状,充分发挥现有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又应遵循比较优势的变化规律,适时发展更具比较优势的资本、技术密集型农产品贸易。尽管在短期内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更明显,但是从长期看来,这种农产品贸易模式终将被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的贸易模式所淘汰。因此,在我国农产品的贸易战略上,应该从目前的劳动密集型出口模式逐步转向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贸易模式。在农产品的贸易结构方面,应积极发展密集使用资本和技术等高级要素的经济作物以及花卉、水果等农产品,逐步缩减粮食、棉花、油料等“大路货”的出口,提高农产品的出口效益。

4.拉长外向型农业的价值链,大力拓展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

拓展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是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途径之一,不搞深加工的农产品出口,出口就永远只能停留在低附加值阶段,获得的贸易利益也是比较少的。据权威测算: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品占其总产量的90%以上,加工转化后的产值增加2-3倍,而我国农产品加工品仅占其总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我国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因配套的加工业发展滞后而严重影响了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因此,今后应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促进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发挥,加大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国家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实行封闭运行和科学管理;采取多种合作形式,组建大型的农产品企业集团,按照国际标准和国际市场的要求组织生产,产品专供出口;同时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这样,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市场经济[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

[2]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经营制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

[3]刘力,蒙慧.WTO与中国农业发展对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4]石广生.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世界贸易组织与农业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6]童万亨.加入WTO与沿海地区发展出口创汇农业[J].福州:福建论坛,2000(10).

[7]方志权.浅谈入世与上海创汇农业发展[J].农业现代化研究,第22卷(6).

[8]宫希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选择[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5(11).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8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新型农村社区 城镇化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概况

1978年,我国实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基本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力得到了巨大释放。1983年,学者费孝通提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以小城镇为主,以大中小城市为辅”,依靠发展小城镇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我国逐步出台了建设小城镇、鼓励人口向小城镇转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等一系列城镇化政策。1980-1999年,我国建制镇的数量从不足3000个增长到19249个,人口规模从5693万增长到37637万。由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水平低,产业集聚程度低,其人口增长主要依靠扩张小城镇数量完成,而不是依靠提高城镇品质完成的。

20世纪90年代,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受限。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粗放经营的乡镇企业面临资金短缺和市场约束增强,其经营机制优势减退,大量乡镇企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吸纳的劳动力也逐年减少,小城镇发展趋于停滞。未扣除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平均年增长率只有2.8%。20世纪末以来,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大城市转移。出口贸易和固定资产投资推动了大城市的快速发展,而政策支持和利益趋动则推动劳动力和资本等经济要素持续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集中。以30个特大城市的市区人口增长为例,1989-1997年,年均增长21.19%,1997-2007年,年均增长翻了一番,达42.6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达到2.6亿的规模,为我国城市发展以及城镇化做出较大贡献的同时,对农村与农业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一)农村主要劳动力流失

近年来,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正发生着从剩余劳动力到主要劳动力的演变,转移到城市的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精英和有能力的人,造成了农村主要劳动力的流失。第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增长快,规模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转移劳动力数量为1.17亿,到2012年末,转移劳动力数量达到2.63亿人,增长125%,约占农村户籍人口总量的28.5%。第二,农村转移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显示,16-30岁占39%,31-50岁占26.7%,50岁以上占14.3%。“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务农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50多岁的老年人成为农村的主要劳动力。据中国老龄科学中心的调查(2012),我国农村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比重分别为:60-64岁,62.7%;65-69岁,47.6%;70-74岁,29.2%。农业生产出现了劳动力替代现象,即在农业生产中以农业机械和化肥农药的增加替代劳动力投入的减少,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机械化,但化肥替代有机肥和除草剂替代除草作业则加剧了农村土地的污染,影响到农产品的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农村出现“空心化”

随着青壮年劳动力逐渐退出农业和农村,转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农村出现了空心化。大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无所依靠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导致农村的养老、教育、医疗、安全等问题无法保障。农民的大量外出,还引发了农村房屋闲置,建设用地浪费与耕地资源减少并存等问题。当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拉大,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差距愈发显著,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农民就会从农村流向城市。如果城乡差异持续扩大而不是缩小,农民会涌入大城市,追求城市生活。当农村主要劳动力流入城市,同时在城市落户无望时,农民的各种诉求益发得不到满足。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必要性

(一)新型农村社区是均等城乡公共资源的抓手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城镇化,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化,让更多的农民分享城市文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不是简单的在农村社区建造房屋与农民入住,更是相应资源的公平分配,生活环境的改善与生活品质的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强调集中投入,据点建设,纠正了过去分散的“撒胡椒面”式的财政补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新型农村社区配置与城市均等的公共资源,改善农村社区的医疗服务、教育条件和基础设施,延伸城市服务,让农民不用远离家门,就能过上城市生活,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

(二)新型农村社区是分流农村转移人口的载体

现实表明,农村转移人口完全集中到大城市是不现实的,城镇化需要合理有序的人口分流。对于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一是落户城市,二是吸引回流。进城打工时间较长、工作和居所相对稳定的人口,宜稳步、有序地安排其在大城市落户;落户困难的人口,采取“双转移”的办法,引导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城镇转移,带动劳动力转移。对于还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引导其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实现就地城镇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减少了农民的大规模、远距离迁移,对缓解大城市人口拥堵起到分流作用,将推动城镇体系良性发展。

(三)新型农村社区是城镇化的微观基础

新型农村社区将城镇体系延伸到农村,社区成为城镇化的微观基础。首先,农业是城镇化的第一推动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进而推动了城镇化进程。第二,城镇体系中,新型农村社区是级别最低的要素集聚区,当城市文明和城市公共服务从大城市延伸到新型农村社区,当后者拥有了与城市均等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就业岗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将会从集中过渡到分散,既避免了大城市出现“城市病”,又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资本与技术,促进城镇化品质的提高。

(四)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农业是城镇化的原始动力。与传统农业不同,现代农业要求机械化耕作和产业化经营,要求集中耕地和增加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向技术要效益,向规模要效益,传统的包产到户式的农业生产格局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农民集中居住、复垦土地增加耕地面积,通过耕地流转,将耕地集中到职业农民手中,奠定规模农业和机械农业的基础。规模经济及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使农业再投入的资源更为充足,助推现代农业良性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经验与面临问题

(一)建设经验

1.整合村落,实现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整合乡村空间资源,减少自然村落,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向中心村镇延伸,有利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整治,节约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成本,提高其使用效率,方便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降低维护成本,更大程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2.政府参与,提供村民住房补贴。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优先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负责道路硬化、社区绿化,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兴建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小学。以安置房价格向村民提供新建住房,并给予农民结余土地指标款、人口补助款和老房拆迁补助款等多项补贴。

3.集中耕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近年来,尽管免收农业税、种粮直补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农业政策相继出台,仍解决不了农业相对收益低的问题,农业发展要向规模、向技术要效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腾出土地,复垦农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耕地面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耕地集中,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原有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中,减少了农户的环节,形成公司+基地的模式,为企业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面临问题

一是农民保障的问题。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土地租金是否能支撑生活;农民在农转非中如何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有些地方让农民通过“两置换”进入城市,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用财产换社保对农民是否公平。二是农民就业的问题。借助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解决了农业问题,仍不能解决农民就业的问题。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农村经济发展缺少必要的项目支撑,农民就业岗位不足,大多数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三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问题。土地流转方面,土地流转价格连年上涨,土地流转期限短,土地流转难度大;农业保险方面,我国在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上有保险,而经济作物、养殖等缺乏农业保险,规模农业的风险暴露在外;农业贷款方面,农民贷款难、融资难,集体土地和其上建造的房屋不可以做抵押品,农业种植和养殖的高风险性等,导致农民没有办法获得较大额度的贷款。四是农村文明传承的问题。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不是城市社区的复制,更不是消灭农村,而是保留农业的传承文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避免出现翻版的微型城市,导致传统聚居模式的改变和农村传统文化的消亡。

对策与建议

(一)保障民生,夯实社区建设基础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是农民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更是农民生存方式、就业和生产方式的改变。第一,满足农民教育、医疗诉求,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同质化,让农民得到与市民均等的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投入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第二,完善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显现,传统的养老体系存在养老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显著矛盾。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土地流转,将增加农民的土地出让回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日益短缺的养老保障。

(二)促进农民就业与增收,实现城镇化转型

首先,发展非农产业,提供就业岗位。在现有农村非农产业的基础上,引进技术、整合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建设村民创业园,配合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的产业政策,有序引进二次产业,形成地域垂直分工态势。第二,实施岗前培训,保障农民就业。各级政府投入相应的资金,引导社会办学力量,对就业农民进行岗前培训,推动农民的职业转换,保障就业安置有序进行。第三,规范土地确权与流转,让土地成为农民的资本性财产。土地确权实现了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土地流转则是在耕地成为农民资本性财产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用地进入市场,使土地转化为资本,发展了土地的价值,也给农民带来了收入。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城镇化,获得资本收入,而不是一次性补偿。

(三)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推动土地流转与集中,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法规,促进农民的承包地集中发包,打破了以往的土地分片经营、小规模生产的状态,奠定了规模生产的基础,帮助农民获得合理的土地出让回报。培养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农业除了对土地有规模上的要求外,还对资本、农民的技术与管理、产品的营销等都有较高要求,因此,规模农业需要职业农民,要求培养会决策、懂投资、会经营、懂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的大农业。

(四)传承农村文明,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新型农村社区进一步推动了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分类集中,让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与产业化,非农业集中在城镇与社区,更有利于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冲突,减少或避免产业对环境的污染。新型农村社区应承接传统的乡村文明,拥有现代的城市文明,田园风光旖旎,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达到城乡共同繁荣。

参考文献:

1.陈喜梅.基于城市偏向对策的研究[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2)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9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035-0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经济也得到很大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未突破,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农村社会建设相对落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1]。

由于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开始阶段,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农村社区建设,展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村社区。通过对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在分析济宁市新型社区农村建设的现状,揭示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提出实施建议。

一、济宁市新型社区农村建设的现状

随着济宁市经济的发展,农村城镇化滞后的问题逐渐突出:一是一些村庄建设新房不拆旧房,造成土地大量闲置和资源浪费;二是农民绝大部分积蓄用在了住房建设上,增加了农民负担;三是住房重复建设,农村大体10年左右就要建一轮新房;四是村庄规模小,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造成居住环境差和基础设施难配套。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济宁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乡村文明、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方针,进行了积极探索。

近几年来,济宁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措施,多方筹集涉农资金,全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并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实践与探索。兖州市新兖镇、汶上县和梁山县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效,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兖州市新兖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兖州市作为山东省较早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县级市之一,启动了新型农村社区项目24个,合并涉及村庄95个,已启动65个村庄,建成住宅246幢8 027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以满足农民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也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新的平台。不仅设立投资机构,同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金村社区作为五大万人社区之一,基本实现了“五化十通”。“五化”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十通”即通路、水、电、气、暖、排污、公交、电话、宽带、有限电视。该县明确利益主体是农民,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满意,利用产业实现依托发展。新兖镇的太阳吴村中心社区是产业带动的典型,该社区是由当地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太阳纸业与吴村合作建成的。

(二)汶上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汶上县作为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示范县,其社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坚持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进行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汇聚广大群众的智慧,统筹城乡推进[2]。该县不仅在社区设警务室以改善居住治安环境,同时,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党性教育展馆,利用产业进社区增加村民就业渠道。目前,汶上县发展社区产业项目50多个,成立股份合作社16个,实施土地托管6万多亩,流转土地8 000多亩,3万多农民群众实现就近多元化就业[3]。

(三)梁山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梁山县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为契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积极稳健地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坚持合理规划,积极稳步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县共规划63个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开工建设13个。不仅社区建设坚持公开透明,扩大社区服务功能,同时还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梁山县按照城乡一体、镇村一体、全域一体的规划思路,将全县672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73个社区、120个基层村。

兖州市新兖镇、汶上县和梁山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要求,各自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侧重点则不同(如表1)。

数据来源:通过山东新闻网和济宁新闻网等资料搜集

由此可知,兖州市新兖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在产业带动基础上,通过合村并点,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汶上县主要是因地制宜地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汶上县通过实际情况建设不同的新型农村社区,更好地促进了济宁市的新农村建设。梁山县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着力于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土地瓶颈,在新型农村社区内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识和本领,从而更好地解决农村社会管理难题。

二、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干部群众认识不高,拆迁工作方式不合适

喻屯镇邵庄寺村是济宁市中区最偏远的村庄,由于村干部对村民住房拆迁的思想工作没做足,工作方式不正确。例如,在邵庄寺村拆迁中,乡镇干部的工作方式是先敲门,如果村民不开,他们就嗖地一下爬上墙头;在村民签协议书时,捂着协议书的内容先让村民签字摁手印,然后再把协议书给村民,村民不理解为什么要拆迁,使一些村民误认为当地干部在拆迁过程中得到了好处。这样,部分农民只是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概念有模糊认识,把新农村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

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近几年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些急于求成,建设速度过快,这样得到的社会效果未必好。而且有的乡镇规划社区多、投资力度大、进展速度快、社会效果好,也有部分镇工作进展缓慢,导致乡镇发展不平衡。多数社区是从城中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园中村、压煤搬迁村等率先启动的,而边远村庄和经济条件薄弱村庄的社区建设尚未破题。

(三)社区建设成本逐步增加,农户住房资金不足

目前资金仍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大制约瓶颈。一些乡镇资金筹措渠道还比较单一,融资难度大,资金到位慢,乡镇资金压力相当大,造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深层推进有很大难度。在新型社区的村民住房上,很多贫困户、孤寡老人在自我资金的制约力上受影响较大。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者,也是最大受益者。因此,在建设中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搞好典型带动,用新的思想理念指导新型社区建设。走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大拆大建的误区,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新型社区的建设[4]。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凝聚力。

(二)坚持规划先行,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使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计划、乡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等有机结合。不搞“”,充分考虑农村各地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型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改造,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社区,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建立科学管理机制,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在新型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探索实行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的新模式。积极探索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有机统一的“三合一”的社区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5]。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现代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的转型[6]。抓好村容村貌整治,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堆、污水乱流、杂物乱放、违章乱建的问题,改善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发展乡村游创造条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农村危房改造、合村并点、旧村改造等房屋建设为重要内容。但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绝不仅指新楼建设,它不是简单的人口聚集,也不是简单的居住环境的改善,而是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让农民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7]。本文以相关理论和实践为指导,对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和社区建设中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要点,从不同社区模式、社区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方面,通过对三个地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分析,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提出了实施建议。本文对新兖镇、汶上县和梁山县三个地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作了初步研究,在研究内容和结论方面难免有失偏颇,对规划实施的认识尚浅,有待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 张远.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2:4-7.

[2] 精心搞好资金运作 扎实推进农房建设[Z].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

[3] 刘长春,张伟光,苏醒.(汶上县)新社区新生活[EB/OL].济宁市政府公众服务门户,2012.

[4] 王东阳.统筹城乡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7-9.

[5] 汤慧铃.新型农村社区改革试点的经验与问题探微[J].人民论坛,2013(总第3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