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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功能集锦9篇

时间:2023-06-14 16:36:08

绿色金融的功能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1

“绿色金融可以成为推动中国结构性改革的一项工具,以改变目前污染性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央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近日在“绿色金融体系:为可持续发展融资”研讨会上如是评价绿色金融的作用。

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积极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助力绿色发展。

马骏认为,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有望实现3000亿元,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首单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落地

继上证所《通知》仅半月有余,国内首单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已经成功发行。

4月7日,由国家开发银行主承销的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以下简称“协合风电”)2亿元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该期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6.2%,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绿色项目建设。

这是国内首单按照国际惯例,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鉴证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意味着继绿色贷款、绿色金融债之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不仅满足了企业绿色融资需求,也丰富了通过金融创新服务绿色新经济的手段。

绿色债券是近年来国际上新兴的债券品种,主要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就全球而言,近年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迅速膨胀,已经从2010年的18亿美元发展到2015年的300余亿美元。

发行人涵盖政府、多边开发机构、银行和企业等。随着债券发行人和品种逐步多样化,绿色债券投资者队伍也迅速扩大,高盛、黑石、苏黎世保险等全球知名资产管理机构、巴西和德国等中央银行,以及部分养老基金、知名企业和零售类投资者纷纷加入其中。

“顾名思义,首先钱必须投向绿色。”华创证券分析师周冠南向《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分析了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募集资金投向必须是符合监管标准的绿色项目;二是专款专用,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偿还项目贷款和补充项目营运资金等;三是信息披露严格,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负责人介绍,本期债券严格对标,以确保符合绿色标准。在项目筛选上,对照央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版)》,从项目类型、转化率及衰减率等技术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及批复、污染防治和控制、职业健康及劳工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筛选。

协合风电在国开行事先开设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归集和管理募集资金,以确保发债资金专门用于上述项目建设,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在现有普通债券信息披露基础上,按照半年频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披露频率甚至高于“一年一披露”的国际标准。

业内人士普遍将此视为继银行试水后,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落地,认为是2016年完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的良好开端。

第三方认证机制亟待建设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测,中国绿色产业的年投资资金需求在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10%至15%的绿色投资需求。这意味着,我国的绿色企业融资仍有1.7万亿至1.8万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

2015年,上交所完成发行上市的支持绿色环保行业的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共24单,融资总额2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直接投向工业节能、生物质资源回收利用、分布式能源、水力发电、林业开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绿色行业。

去年12月,央行了关于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建立了一个绿色债券市场,对银行绿色贷款进行补充。中国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绿色债券发行指导意见的国家。

进入2016年后,绿色债券在中国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2016年1月,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申请的总额达10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发行计划已经得到批准,两家银行已经发行了总额为3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

此外,青岛银行也公布了80亿元绿色金融债的发行计划。如今,有了协和风电的先导,一些非金融企业也在积极准备发行绿色债券。

在“第八届(2016年)两会绿色债券、绿色金融、绿色发展座谈会”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从雾霾治理的经济成本和政府的职能定位等角度建议,绿色交易市场亟需政府做好标准制定和严格执法。

目前来看,绿色债券融资规模、市场潜力都很大。除了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债,政策性银行绿色债券、地方债、货币市场、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都有巨大的绿色融资空间。

在环境资源越来越成为限制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条件下,企业绿色债券可能为绿色项目打开新的低成本融资渠道。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对《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分析了绿色债券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既可以加大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又可以为项目所在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进经济绿色化、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无疑是个利好。”

当下,马骏担心的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刚刚启动,缺乏专业且有经验的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和评级机构。

“如果不能保证在市场上的绿债是真正的绿债,那未来这个信用会丧失。真正的信用企业不会发绿债,融资功能就不能得到保证,所以保证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真正把所募集资金投入到绿色项目,这是非常重要的。”马骏希望看到对所有的债券都要做绿色化评级。

而事实上,在我国目前的绿色债券发行实践中,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绿色信用评级也处于探索中,绿色投资者群体也还在培育期。

“预计未来两三年内在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最终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相关的准则和实践模式将趋于标准化、具体化。”第三方认证机构代表、毕马威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何琪接受《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说。

何琪认为,第三方认证工作的规范化,将有助于提升发行人对投资者承销商和评级机构的公信力,降低发行人声誉风险,从而增强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信心,促进良性的绿色投资循环。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2

马骏:金融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提高绿色投资回报率和防范风险的基础,而专业化运行则是能力建设的关键之一。比如,专门从事绿色投资的英国绿色银行,启动了两年半,已退出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就达到10%,未来还会更高。再比如,我国的兴业银行在建立了专业化的环境金融事业部之后,不良资产率仅为0.2%。政策支持(包括对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贴息、增信、简化审批程序等)则是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的关键。市场基础设施指的是为绿色金融市场提供规范、基础信息、分析工具等,它们的功能之一是让投资者以最低的成本找到合适的绿色投资标的。法律基础设施包括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在高风险领域实现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明确贷款人的环境法律责任等,目的在于用法律手段来影响金融机构的偏好,起到抑制污染性投资、激励绿色投资的作用。

记者:除了刚才提到的绿色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直接融资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环节。近来国际上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据统计2014年的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是2013年的三倍。绿色债券的吸引力体现在哪些方面,投资者的热情能否持续,相关部门需要做哪些工作来鼓励绿色债券的发展?

马骏:绿色债券应该成为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之外的一个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重要渠道。除了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之外,绿色债券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它可以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银行的平均负债期限只有六个月,很难大量支持中长期的绿色贷款。如果可以发行五年、十年的绿色金融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提供中长期绿色贷款的能力。另外,如果能够培育出一批有绿色偏好的投资者,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便利,就可能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的便利程度。有关监管部门将会在对绿色债券的定义、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规范性意见。

记者: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为发债企业和项目进行评级,以及定量地评估投资项目的环境成本和效益。绿色评级标准应该如何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的缺失是否会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短板?

马骏:这个问题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第三方的认证和评估问题。第三方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和评估功能可由专业的研究咨询机构来承担。国外已经有七八家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和评估报告的机构。在绿债发行之前,发行主体可以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绿色债券的认证。在发行之后,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

第二是对发展绿色债券的主体或绿色债券本身进行绿色评级。目前,评级公司评级的内容主要为信用风险,未来应鼓励在评级报告中加入环境影响的分析,形成绿色评级。绿色评级里包含有关发债企业或债券所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内容,如果环境表现好就加分,差则减分。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会倾向于看这个绿色评级。如果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绿色评级,就能帮助一些绿色债券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是建立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时,应该要定量评估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的环境成本(如排放)和减排效益,比如某种清洁能源项目能比普通煤电项目减排多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进行哪些绿色投资。但是,这些评估方法、数据是十分专业的,让每个投资者和企业都去开发这样的方法和系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这样的系统也将为绿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以及各类绿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评估工具。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3

当然,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是绿色采购。绿色采购是响应政策号召,促进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手段之一。以绿色采购为调控手段可以说是促进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绿色采购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通过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积极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这是由采购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责任和政策功能。

从相关规定上看,《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不节能环保或者生产过程不环保的都不能采购。对于政府绿色采购,财政部与环保部共同协作,相继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引导和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从执行现状来看,绿色采购的意识已经逐步深入到各个领域,绿色采购金额也在不断增加。如世界银行,据了解,2010年使用世界银行贷发资金进行的绿色采购达252亿美元。在世界银行自身的采购过程中,每年有5亿美元的金额与绿色采购相关。不仅如此,世界银行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对项目提出了环境评估;在招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绿色采购条款,包括评标标准。

虽然绿色采购的执行力度和规模越来越大,但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阻碍。例如,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如何落实,绿色采购标准如何统一等问题。为此,我们只有改善大的政策环境,才能进一步要求大家提高绿色采购意识,进行绿色采购。我们认为,绿色采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采购时要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采购门槛,让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了解采购方的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去改善产品的特性及功能;二是设立绿色补贴机制,企业在研制和生产绿色产品时的成本会比以前有所提高,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就需要一套完备的鼓励政策和资金,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绿色产品;三是完善电子化采购系统,通过电子化流程,对绿色采购进行透明式监督,并最终审核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标准。

(供稿单位:中国金融学会金融采购专业委员会)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4

从宏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从环保的角度重新调整金融经营理念、管理决策、业务流程、产品结构,将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收益、成本、风险融合于日常金融业务中,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加速进入绿色经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侧重于强调绿色金融的政策效能[1]。从微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对象、信贷条件、信贷品种上将绿色产业作为扶植重点,建立环保融资机制,通过专项融资规模、利率优惠、损失分担、低碳金融等金融激励措施,强化对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项目的倾斜性支持;通过金融工具或信贷方式的组合搭配,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体系,扩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低碳项目的融资来源,相对强调绿色金融的市场效率[2]。相应而言,绿色信贷则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扶持,对污染企业或项目投资实施限制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一)绿色金融的主要特征

绿色金融模式除了符合金融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市场定位、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战略决策等方面还具备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特征。

1.绿色金融以绿色利润为追求目标。区别于传统金融业务以项目盈利状况为最终落脚点,以“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目标的运营模式,绿色金融不以单一利润为导向而是追求“绿色利润”目标,在借贷行为或零售业务经营中更注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绿色金融通过运用利率杠杆、行业政策、绿色考核等手段,充分发挥金融在帮扶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扭转粗放经营模式上的功能,进而实现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的良性循环[3]。谋求长远经济效益与维护生态环境的统一,最终促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是绿色金融运营的目标。

2.绿色金融以生态环境为决策变量。绿色金融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突出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以特定金融体系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绿色经济。一方面,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业务筛选,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务的核算和决策之中,通过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程度的计量权衡项目的遴选。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变量纳入金融政策指引之中,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以金融杠杠的强制约束迫使企业将生产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对项目遴选的客观限制提升企业的主观环境保护意识。

3.绿色金融以绿色政策为行动指引。从金融运行的政策指引看,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是国家特定政策的简单执行,通过纯粹技术性的、辅的资金配置,以放宽或收紧、顺通或阻碍信贷的办法实施资源短缺、生态平衡、环境污染等问题并不被金融配置所涉及。随着国家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金融机构的商业化逐利动机日渐凸显,金融机构政策性被弱化。绿色金融的崛起弥补了传统政策金融的空白。绿色经济政策被融入到金融业务、金融理念与管理流程之中,将资金配置到绿色经济、环境保护之中是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最佳结合方式。

(二)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机理

金融机构将环境保护理念纳入金融服务范围,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具有资源配置、环境风险控制以及对企业和社会环境与经济行为引导方面的基本功能。在良性产业结构下,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螺旋式上升,其主要作用机制如下:

1.资金形成机制。持续的资金投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外部动力,但单纯依靠大量投资堆积所产生的高成本、低质量、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主旨相背离。绿色金融运作以有效的投资项目评估筛选机制引导资金合理流向,通过对污染产业的限制,促使“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及时退出,从而在短期内为“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业腾出大量开发资金,加速绿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2.资金导向机制。绿色金融资金导向功能主要体现为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倡导机制与矫正机制。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对资金流总量和方向的把控,为结构调整创造先决条件,通过改组“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企业,鼓励资源节约、绿色环保产业,支持绿色企业。另一方面,针对产业外部性导致的单一市场投资激励不足问题,通过利率优化、法律咨询、市场规划辅导等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激励企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反之实行惩罚性措施对授信企业或项目进行严格的绿色管理。

3.金融催化机制。绿色金融催化是整个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核动力。依据信用创造理论,信用作用不仅是通过媒介转移资本,还能通过各种金融技术手段加速资本的形成。绿色金融在信用催化作用下,选择具有明显绿色效益、时代超前性以及广泛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中资源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催化绿色产业结构体系的构建与调整。

4.校正补缺机制。绿色经济存在的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使得市场失灵现象同样不可避免的出现在资金配置上。绿色金融将国家产业政策融入到金融体系运作之中,从社会合理性、宏观效益和长期发展规划出发,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创新金融工具,支持投入大、回报期长、资金不足的绿色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于市场调节的矫正补缺作用,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后劲,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绿色金融主导经济增长的现实困境

我国绿色金融正处于起步调整阶段,绿色金融主导的经济增长遭遇到现实困境,需要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

(一)绿色支持政策重设计轻效能

近年来,绿色金融理念在国内受到高度重视,我国环保总局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推出“环保新政”,尤其是中国银监会的《绿色信贷指引》,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政策,指导金融机构明确绿色金融工作方向与重点,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但绿色金融仍未形成规模,政府的多数绿色支持文件重政策设计忽略绿色金融服务效能的推动,带有不确定性。第一,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以倡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信贷投入、限制对污染企业的授信为通常形式,原则性、综合性色彩明显,并未出台以市场利率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政策或信贷执行测评工具,多数金融机构还停留在绿色金融公益性领域阶段,并未将其纳入内部的长期发展战略。第二,国内“绿色度”统一由环保部门界定,对于企业环境污染状况识别、跟踪、监督能力不足,风险级别监测水平较低,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完善,对企业“绿色度”的测评 统计时效性较差,不能适应银行信贷审查的具体要求,影响绿色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第三,绿色金融的特性和绿色经济的外部性问题,传统的方法比较难以评估。在评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国内绿色信贷综合评价标准不一,各家金融机构关于绿色信贷数据类型多样,指标混乱,政府部门难以精确统计绿色金融质量,对绿色金融效能的实施与监控力度有限[4]。

(二)绿色产业发展重投入轻效用

新能源产业重投入轻效用,发展方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绿色产业只注重中间环节技术设备与新型材料的投入,而忽视终端市场的开发利用;企业依靠资源投入和产出数量扩张形成过度竞争;绿色产业资本和品牌的有效集中度不高;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绿色产业难以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三)绿色金融服务重风险轻成效

基于降低信息管理成本、分散风险、发现未来价值的考虑,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资产项下选择多以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项目为主,对绿色经济项目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担保品充足性要求高。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绿色融资项目存在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项目期限长,管理成本高,涉及外部性,合格担保品少,使得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的考量,金融机构持续介入的后劲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接受绿色金融理念,审慎看待绿色融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但并没有从人员组织、运行流程、信息处理等方面建立自身系统内部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全面推行绿色金融执行体系。从经济的、短期的、微观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选择也许合理有效,但从社会的、长期的、宏观的发展前景看,可能导致产业缺乏创新活力、绿色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

三、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长效机制构建的重点

(一)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架构机制

顶层设计是绿色金融改革发展的首要问题,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构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作用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

1.树立金融服务绿色价值观。筑牢绿色思想根基、摆正利益观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前提。一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指标”是其降低金融决策风险的可靠保障。通过在税收上给予金融机构绿色环保信贷优惠,促使金融机构与绿色思想、绿色经济对接,并付诸于具体的行动之上,以金融服务承担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明确市场定位,把握环境风险,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或直接补贴等措施,帮扶企业创新引进环境保护利益模式,整合环境高风险行业采用节约型、可循环或可再生的资源利用方式;反之,对环境污染的企业或项目实行惩罚性税收。最终实现金融系统与生产系统共同营造绿色金融长效利益机制。

2.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第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及法规体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项目准入标准、环境风险衡量标准、信贷成效评估标准、政策实施监督标准。确立绿色金融的法律地位、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初步构建起保障绿色产业发展和金融信贷工作顺利结合运作的配套政策与法规。第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绿色金融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统一绿色金融质量评价指标,规范评估方法,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视商业银行对环保企业或项目的支持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对支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或项目融资的给予经济处罚,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完善“绿色度”测评制度。建立企业项目环保信息库并由国家统计部门、环保部门配合纳入人行征信系统,优化绿色信息通告机制,以保障面向商业银行、投资者、企业、公众、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通报真实、及时、全面、系统。

(二)实施绿色金融市场运作机制

从运行模式特征看,绿色金融是在一般金融体系原有运行机理的基础上,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重新组合,有效地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一整套融入绿色元素的创新管理机制。准确把握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的边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套以市场机制为核心,集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为一体的管理体系,是我国绿色金融集聚长期可持续发展后劲的外在保证。

1.完善资金的市场配置运行机制。在绿色金融政策性定位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调整资金供给结构,将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资金与加入绿色元素的商业性资金同时交由市场配置,对不同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贷款规定不同的资本占比要求,实施绿色资本专业化管理。依据市场化信贷运作规律进行产品价格定价,采用价格竞争手段对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环保客户、环保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放大信贷支持绿色经济的杠杆效应,推进绿色经济市场化发展。

2.建立支持对象的市场遴选机制。建立市场竞争式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遴选机制,以优胜劣汰的竞争引导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全程参与“绿色度”测评工作,适度将绿色项目的遴选权与测定权转向市场,根据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或项目“绿色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实施对应的信贷原则与管理要求。另一方面,重点支持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广的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严格执行高污染、高排放领域信贷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污染工艺、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市场淘汰的产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3.转变绿色金融风险的共担机制。打造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各种主体风险共担的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机制。在信用担保的具体运行上,完善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并行分担机制,安排政策性支持机构承担限定比例风险,民间资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以股份形式承担风险,培养市场运行机制内生的激励约束。

(三)打造绿色金融专营运作机制

1.明确市场定位与优化客户结构。创新金融支持绿色经济服务模式,更要从信贷结构调整上寻求突破。客户结构决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与利润结构,客户结构的优化与金融理念的提升、经营模式的转变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共同促成绿色金融战略转型。首先,金融机构需要综合考察绿色经济发展态势以及金融市场发展动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服务方式以及在市场中所处的位置,有针对性地提高对绿色客户群体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打造出绿色金融商品品牌形象,确立绿色金融服务市场定位。其次,在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下,按照绿色信贷的标准优化调整信贷结构,争取充足的资本承载绿色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需求,对客户结构进行调整,夯实绿色客户基础,克服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失衡的风险。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5

长株潭城市群是中国重工业和制造业集中的老工业基地,在长期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积累和遗留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1. 大气污染严重。总体上来看,三市在湖南省主要城市中均属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之列。影响长株潭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量悬浮颗粒物。三市大气质量差的地区主要是在开发区和工业企业集中的地带,也就是说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

2. 水污染严重。长沙主要是污水排放量大,饮用水源受粪大肠菌群、氨氮和重金属的污染严重,地下水PH值常年偏低,总大肠菌群、锰污染较普遍。株洲由于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大,水质受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水质也不能达标,石油类、总磷、汞、铜、砷等污染物已经超过湘江环境容量。湘潭工业废水排放量大。

3. 土壤污染严重。由于三市工业在全省范围内相对集中,所以土壤受工业三废污染在全省最为严重。表层土壤中镉、汞和铅等元素有一定污染,它们的平均含量明显高于湖南省和全国背景值(彭新宇,2008)。其中,以株洲市的表层土壤污染最为严重。除工业三废污染外,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污染的主要因素。

4. 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是自然现象,但其产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长株潭地区各种开发建设,破坏了地表,扰乱了水系,加剧了水土流失。根据彭新宇(2008),该地区的的水土流失量高出全省的平均水平,其中人为流失面积占总流失面积的四分之三左右。可见人为因素是导致该地区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如上所述,长株潭环境污染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都与工业相关。可以说工业企业是三市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如何对工业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约束,成为该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关

键之一。

二、绿色金融及其环境保护机制

资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怎样进行融资、投资等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而投融资等都是存在于社会金融体系中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的作用,提倡绿色金融,利用绿色金融节能减排,转变长株潭地区的发展方式,更好地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一)绿色金融的概念

“绿色金融”是一个新兴概念,又称“环境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美国传统字典》提供的定义为:环境金融(绿色金融)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绿色金融是金融领域的创新,是传统金融意识和现代环保意识的融合。它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的投资取向,进而影响经济取向。它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金融,将生态观念映入金融,改变过去高能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的金融增长方式,以形成有力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惠东旭,2002)。而“两型社会”建设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正好与绿色金融的目的相配。所以,借助绿色金融的思想有利于保证“两型社会”建设快速稳步地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环保机制

我国1989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法律途径对环境进行保护,但为什么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依然很严重呢?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环保问题上的市场与政府的双失灵(熊学萍,2004)。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和浪费的使用,使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便是市场失灵,它需要政府的干预。但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且违法成本标准过低。政府的干预往往以事后处罚为主,并且会因作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政府失灵”。同时,政府制定的某些经济发展目标,如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等,使经济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而忽视质量的提高,无形之中又加重了政府和市场失灵的程度,使“生态赤字”越来越严重。

长株潭地区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工业企业导致的,属于微观问题。但是,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从宏观层面着眼,从整个经济层面乃至社会层面来加以防治,因此需要一个既具有宏观协调的功能,又能够从微观机制入手加以防范和治理,兼具宏观协调和微观防治之功效的综合治理方法,而金融手段正好具备以上特征。

同时,由于各污染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原因、形式各不相同,同时污染企业为了规避监管,逃避惩罚,往往会想出种种办法予以应对,导致政府的事前预防工作量大、覆盖面广而顾及不全,出现污染事件后又往往缺乏惩治手段,起不到很好的警戒作用。但针对这些问题,金融手段会直接切中污染企业的融资命脉,运用多种多样的金融方式和金融创新,对污染企业进行事前预防和监督。所以结合政府、社会和金融机构三者的力量,就能对污染企业起到很好的全面治理的效果。

最后,民间企业或政府部门缺乏必要的正面激励和足够的惩戒压力也是环境污染问题迟迟不能很好解决的原因之一。而金融机构一旦介入到环境污染的防治问题,就有可能形成较强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有利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更好解决。

总之,金融对于环境问题的介入导致绿色金融的产生,一方面会极大地促进和鼓励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产生极大的制约效应和经济惩罚,从而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建设“两型社会”。

三、借助绿色金融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要借助绿色金融建设“两型社会”,首先要使正确的绿色金融观念深入人心。

虽然绿色金融的倡导在中国已经历了十年的时间,但对地处我国中部的长株潭地区的影响却并不大,所以长株潭地区的金融业应加强认识,吸取以前“先破坏、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先耗竭、后节约”的发展模式的深刻教训。

下面提出借助绿色金融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长株潭地区金融业自身改革

与国内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该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规模有限。为更好地推行绿色金融,必须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新的金融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形成以区域央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区域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等银行机构为基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吴大庆,2008)。为此,还要大量建设各类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元化的渠道,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样,使得金融业通过投融资方式能影响能多的企业,更好地将环保措施推行出去,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绿色”信贷体系

首先对企业、银行、投融资公司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判体系中,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的贷款可以提高利率;对有严重污染的企业不对其贷款;对贷款之后才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停止对其贷款,并提前收回已贷的款项;而对有良好环保记录的普通企业则提供优惠贷款;对企业贷款用于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的贷款项应该予以支持等等。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能很好的引导企业走上环保之路。同时,对于银行和投融资公司来说,把环境因素考虑在风险评判体系内并不是单单为了支持国家的环保政策。从长远来看,环境友好型企业更能长期成长,盈利。而从短期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对长株潭地区的“两型社会”的重点建设,势必对该地区环保产业的投资加大,环保的总需求变大,导致环保产业产值变大,更能使银行,投融资机构对环保产业的贷款成为优质贷款。

其次对个人,要鼓励其“绿色消费”。虽然,国家为了扩大内需鼓励个人消费信贷,但是,站在环保的角度,并不是对所有消费品的信贷都一视同仁。对公众购买环保型消费品,如环保汽车、家电等,银行可联手商家推出贴息甚至免息的消费贷款鼓励其消费;但是,如果是购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则可以不予贷款从而抑制消费。

(三)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首先,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对于一些社会效益较好但却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可由银行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金融环保债券来解决。所筹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

对企业来讲,在当前环保意识还不是很强的背景下,企业可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缩小新一代能源(如生物能源,太阳能,潮汐能)的高贷款利率与普通项目的贷款利率,降低企业成本。这类债券在国外已有成功先例,如根据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2008)提供的信息,加拿大酝酿发行“绿色债券”,而2007年6月份,欧盟曾发行过“绿色”的“气候意识债券”,筹资约合15亿加元。

其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推出绿色基金。绿色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专门投资于能够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事业发展的公司股票的共同基金。

虽然从短期来看,绿色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可能不如一般的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由于这类基金的投资目标更加合理,并且能够规避环境风险,因此从长期来看总的投资收益反而有可能高于一般投资基金。国外的很多的实证研究已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类基金在国外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再次,可以开发绿色金融衍生产品。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种类是比较少的,地处中部的长株潭地区则更少。但这也说明该地区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力大。与建“两型社会”密切相关的就是绿色金融衍生产品,例如排放减少信用。排污单位通过治理污染,其实际排污量低于允许排污量,该排污单位可以向主管机构申请排放减少信用(等于实际排污量与允许排污量之间的差额)。在美国,法律已赋予排污权(排放减少信用)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地位,允许其以有价证券的方式在银行存储,并且储存的信用可以用于出售转移到其他工厂。类似的产品还有天气衍生品。国外的天气衍生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量显著增长,交易品种日益多样化,成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现在国内已经在进行有关天气衍生品和排放减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试验(魏加宁,2008),长株潭地区应加快步伐,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实际情况,开发出更多的绿色金融衍生产品。

除上述金融创新外,还可推出绿色保险产品和发行绿色。

绿色保险是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它能跳出传统的“企业赚钱、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的怪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聘请专家,帮助企业预防和控制环境风险,从而实现相关各方的多赢。在国际上,绿色保险已经是一个通行保险品种,国内2008年上半年也出台了相应环境经济政策,而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另一个区域的武汉城市圈也于前不久开始实行绿色保险。长株潭三市应该加快脚步,吸取国外成熟的经验,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推出绿色保险产品,以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步伐。

是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是政府筹资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它不需要还本付息。同福利、体育、足球一样,长株潭地区可以考虑发行绿色,为生态建设投资,所筹的资金,除上交国家税收和以资金形式返还消费者及部分成本外,其余的全部用于国土绿化、建设生态工程,专款专用;同时,审计、财税、林业、监察等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保证用好所筹资金,为“两型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四)支持绿色产业企业的股票优先上市

发行股票作为上市企业的一种主要的融资手段,对还没上市的企业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如果把环境质量评估作为企业上市评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很大的市场导向作用。例如,存在严重污染的企业,即使其他指标都达到了,还是不允许上市;而在同等条件下的环保企业可以考虑优先上市;对已经上市,但出现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考虑停牌等等。同时还可以发行绿色优先股,用于专门建立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体系。这样就能在环保方面,约束所有的上市和期待上市的公司。

(五)建立相应的金融机构的监督机构

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让人们认识到金融机构监管的重要性。目前,对于国家2007年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落实较好。这就会导致污染企业即使在上述银行贷不到款,也能转移到其他银行进行贷款,达不到真正地对污染企业进行约束的目的。所以,应建立相关机构来监督金融机构的环保意识、环保措施和环保行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对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的金融机构评较高的信用评级,反之,则降低其信用等级。这样就从融资环节对金融机构施加了压力,迫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服务。

面对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央政府提出了4万亿元的经济的刺激计划,但是,截止到2008年底,就各地已公布的数据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逾10万亿元,远远超出国务院所设想的计划目标。在这种背景下,强调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四、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长株潭地区的环境现状,发现企业污染是导致该地区环境状况不佳的首要原因,然后结合新兴的绿色金融的思想,提出了该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当然,要地方政府完全凭自己的力量做到以上的措施,是不大可能的。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也要认识到,要建设好“两型社会”,单单只靠金融方面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发动全民参与到建设“两型社会”的运动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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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彭新宇,2008.长株潭城市群资源环境问题综述[EB/OL].省略/blog/pxyeco.htm

[5] 魏加宁,2008.发展“绿色金融”助力“两型社会”建设[EB/OL].cfy0510.blog.省略/blog/static/309903892008517103934260/

[6] 吴大庆,2008.构建长株潭区域金融中心促进“两型社会”建设[J].金融经济,(6):151-152

[7] 熊学萍,2004.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变的若干思考[J].生态经济,(11):62

[8] 张宗成,2008.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J].武汉金融,(4):8-11

[9]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2008.加拿大酝酿发行“绿色债券”[EB/OL].省略/information.do?method=detail&id=124672&fitem=2&item=59.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6

【关键词】绿色金融;世界经济;经济增长

一、背景

当前国际社会就保护现有的环境以及改善现有的环境形成共识,那就是全球要想进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全球所有的国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们现有的环境。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均面临着环境恶化和自然资源的下降以及全球气温升高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中国的经济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系统被破坏,自然资源下降等多方面的问题,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近年来,全球经济萎靡缺乏活力,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是绿色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我国在未来的全球经济争夺战中占领重要位置的关键性因素。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核心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以及衍生业务和健全相关机构和监管机制。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按照一般事物的发展规律,可以将绿色金融业务分为摸索期、成长期、健全期这三个阶段。构建绿色金融业务和体系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工程,目前我们能改变的且容易改变的就是宏观政策和微观经济这两个方面。目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经济问题就是在经济萎靡时如何重振经济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呈现出回缓的态势,但这是表面的,实际上这种现象是由各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实现的。2008年的经济危机波及各国,催生了绿色革命以及一系列绿色名词,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带来了生机。中国经济模式的转换将会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构建完善的金融业务对我国至关重要。绿色金融兴起于90年代,“赤道原则”的推出表明了绿色金融的正式面世。绿色金融又被称为低碳金融或者可持续金融,它的目的是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进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的发展的特点:首先它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二是它支持并投入到低碳能源的研究与开发中国,最后是利用低碳技术开展金融业务。

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中国的金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两高一限”和环保“一票否决制”等政策,从宏观上限制污染性的有关企业或工厂的存在以及发展,逐步淘汰节能功能差的公司或企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提高,中国在亚洲建立了亚洲投资银行,有许多参与,中国为相应国际上的绿色概念以及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相继提出了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丝绸之路基金等概念。目前,中国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发展趋向于可持续发展这个方向,当然推动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多发展绿色业务抑制污染工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于经济发展和环境,《决定》中强调要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来保护环境。在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曾指明中国的环境已经坏到一种程度,环境承受能力已经达到上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中国一些北方城市的PM2.5水平常年在120微克/立方米以上,远远超过国际标准25微克/立方米。中国水质有超过76%的被污染,中国如此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与高污染的工业以及大肆破坏生态环境有关。因此改善中国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不仅要采取相关政策的约束还要用经济的方式来限制发展,这些经济方式中就包括了绿色金融这个方面。这要求中国建立一套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来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目前虽然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在绿色信贷方面也有所突破并卓有成效,但是我国关于绿色金融体系的了解还停留在概念的层面,对于金融业务的发展还是很细碎,不完全。

三、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优势

绿色金融指的是通过贷款、私募投资等金融交易将社会上的资金引入环保节能和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这方面,并做出相关的政策来协助其发展。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产品已经有许多年相关的历史和经验,这些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反过来又作用于绿色投资与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此推动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国家经济模式的转型。中国如果建立了健全的绿色金融体系和业务也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作用同r也会帮助中国经济的转型,增强经济发展的潜力,有助于改善中国的财政赤字以及国家的稳定性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助于对经济模式以及能源结构的转型,提高技术发展的含金量,绿色金融业务通过融资成本的可变动性来引导社会资本流入环保节能和绿色可持续的服务行业,有助于缓解中国产业过于依赖重工业的模式,解决产业结构问题。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清洁能源和绿色出行方式就是其中的项目,改善这些方面所需要的节能技术和清洁技术都属于高科技领域,借助绿色金融的平台来发展及创新能源将会较快的提升这些领域的技术含量,在真正意义上以科技立国。发展金融业务有助于缓解解决环境问题带来的财政支出。近年来绿色产业每年需要投入的量至少为2万多亿元,但是国家能够提供的仅为其中的10%。受制于政府财政支出,我国绿色金融业务中骨架能够支持的仅为其中的10%左右,而社会将承担绝大部分的支出,如果我国的金融业务发展得不到有效的发展,那么我国亟待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将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得到足够的融资而难以完成处理污染的目标,如果我国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业务发展一定的程度,那么我国就可以利用有限的政府资金来撬动民间投资完成全民绿色的目标。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助于维护中国在国际上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因为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co2排放量的超标以致我国在国际有关环境谈判问题上一直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中国的GDP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完成绿色金融业务有助于我国在国际问题上争取更多的发言权,于杭州举行的G20峰会就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方面,它充分展示了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四、绿色金融业务理论框架

绿色金融业务的理论框架主要是增加绿色业务的投资回报率以及减少污染业务的投资回报率。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的假设前提是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价格和成本已经确定的基础上,企业通过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来确定最佳的产出,但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市场价格并不能完全确定消费者的喜好,因此企业做出的有关产品数量的决策往往会与实际有所差距,因此提高绿色清洁产品的输出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的几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提高定价,在价格方面提高投资回报同时减少对污染产品的价格补贴。第二种方法是减少清洁产品的税费,从而降低清洁产品的成本以提高清洁产品的投资回报率而对污染产品施以相反的政策。第三种方法是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社会上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意识,国家可以通过强制要求企业公开环境污染数据并进行不定时检查,建立法律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社会教育等。

第四种方法是强化消费者的绿色环保意识。整个社会占主要比重的还是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这一关要加以突破,国家或企业可以从消费者的角度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来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从而达到影响社会产业结构的最终目的,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人们并不是依据价格作为唯一的标准,消费者在经过全球环境的急剧恶化的条件下从自身做起维护环境,减少对环境污染型产品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污染型产品的消费,一旦污染型产品没有消费渠道那么污染型产品的生产就会减少,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消费者和企业一同作用,相辅相成,在环境保护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等方面将会迸l出无限的活力。

五、国外经验借鉴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开始工业革命以及能源开发,相应企业的发展很快就带来了环境的问题以及资源枯竭问题,为了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应对日益繁复的国际环境,许多国家研究绿色金融业务,在过去的近十年间西方的这些国家在绿色金融业务开展以及产品创新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并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和经验,他们以绿色金融业务为轴点推动了经济的转型,拉动国家经济的增长。欧洲曾经通过绿色金融业务每年节约能源价值非常高,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欧洲在欧贷危机上的现状。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创造了新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经济的回缓。国际上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典型做法是赤道原,2003年6月,“赤道原则”被提出,“赤道原则”要求只有项目执行者能够证明他的提案有助于环境或者对环境没有伤害,金融机构才能对之加以融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环境污染型企业的再次进入社会的机会,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方便,也为已经存在的企业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有助于全民环保。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是英国政府全资拥有的,银行的日常运行独立于政府管理之外,英国绿色银行的建立的主要目的是调节市场失灵问题,英国绿色银行对企业加以投资的首要标准就是绿色,看项目是否是有助于环境的,对于环境保护型企业,银行也会加以扶持和帮助。许多西方的发达国家开发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绿色信贷产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环保意识,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并促进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

六、结语

近年来,全球经济呈现出萎靡的态势,复苏经济势在必行,但各国经济在不借助政府的支持下增长速度过于缓慢甚至会出现回退的情况,绿色金融业务是未来寻找经济复苏的突破点。目前全球的环境状况都很糟糕,各国的环境污染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更是涉及到全球性的问题,只有每个国家都尽可能限制环境污染问题,全球的环境污染问题才会得以改善。环境问题使得传统的许多产业逐渐要被社会所淘汰,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是重中之重也是必须要发展的业务,只有将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好,我国的经济才会与国际经济接轨,逐渐淘汰环境污染型的企业,我国的绿色金融业务已经开始发展并逐渐进入正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有外国国家进行借鉴,不过在借鉴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照搬,要在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社会的解决方案,这样才会迸发出无限的活力。总而言之,我国的绿色金融业务是前景恢弘。

参考文献:

[1]李红艳.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09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7

关键词:金融产业;功能定位;集聚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8-0040-03

一、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概况

2010年10月20日,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10月22日在廊坊召开加快推进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工作会议,标志着环首都经济圈概念正式提出并启动。2011年初调整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简称“十四县、一圈、四区、六基地”。十四县指毗邻北京的涿州、涞水、涿鹿、怀来、赤城、丰宁、滦平、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固安、兴隆等十四个县市区;一圈是指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四区是指建设高层次人才创业区、科技成果孵化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物流区;六基地是指养老、健身、休闲、观光、有机蔬菜以及宜居生活基地。绿色是指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比2010年翻两番,地区生产总值由1196亿元达到4784亿元,财政收入由200亿元达到800亿元,社会融资总量年均增速20%以上,直接融资占比达到50%以上,金融机构存贷比年均提高5%以上,城区总人口由165万人达到300万人,城镇化率由33%上升到60%。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比2015年再翻一番,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568亿元,全部财政收入达到1600亿元,城区总人口达到4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0%。

二、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理论基础及区域合作分析

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理论基础缘于都市圈理论。都市圈(megalopolis)概念最早由法国地理学家戈德曼于1957年提出,他认为都市圈的基础功能是汇集人口、资金、物资、信息、观念等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要素,主宰整个国家经济、贸易、金融、通信、文化等方面的主要活动和发展政策的制定,甚至影响全球经济活动。1988年都市圈概念被引入我国。高汝熹(1990)认为都市经济圈是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通过经济辐射和经济吸引,带动周围城市和农村,以形成统一的生产和流通经济网络。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提出“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

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1965)认为区域经济发展是一个倒U型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由发展阶段,资源丰富的区域优先得到发展,区域内部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第二阶段为被动合作阶段,区域资源聚集过剩,各经济实体差距不再扩大。又由于优势地区活动成本提高,各实体间被动寻求合作;第三阶段为充分合作阶段,区域之间贸易壁垒被打破,资源开始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地区差异逐步减小,逐渐实现一体化发展。

目前,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金融发展正处于倒U型轨道。北京是全国的金融管理核心区、资金清算中心及国内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地,聚集着全国金融业60%的金融资产。长期以来北京与周边地区的关系一直是聚集效应大于扩散效应。但是,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北京与周边地区开始出现合作意向。在河北省提出建设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同时,北京也主动提出要转变观念、加强辐射,努力打造首都经济圈,即从过去注重功能集聚特向功能疏解辐射转变,从强调外省市保障北京向主动为外省市提供服务转变,从强调服务首都向服务区域、服务全国转变,并重点在金融资本、生产服务、科技、信息等八个方面加强区域辐射。该合作发展过程可通过博弈理论作进一步分析。

模型中存在两个均衡解(合作,合作)、(不合作,不合作)。在第一阶段,如果双方均选择合作,双方收益都会达到最大。但是这一阶段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尤其是发达地区缺乏合作积极性。此时,b>a>d>e>h>g>c=f=0。理性双方为保证自己收益不为0,最后均选择不合作,达到(不合作,不合作)均衡点。2010年以来,首都经济圈发展开始步入第二阶段,合作收益逐渐增大。在博弈矩阵中,abcf值逐渐变大,degh值逐渐减小。当c>g时,无论B采取哪种策略,合作都是A的最优策略。当f>h时,无论A采取哪种策略,合作都是B的最优策略。因此,这一阶段双方均会被动的采取合作策略,而达到(合作,合作)均衡点。这也正是河北省与北京市同时提出首都经济圈建设的内在动因。

三、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金融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现实基础

经济发展,金融先行,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拉力与推力。经济协作必须以统一的、开放的金融体系为基本前提。发展壮大金融产业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具有资本积累效应与资本配置效率。金融发展可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积累,提高投融资水平,并决定着投融资的效率。二是金融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吸引优秀人才。金融通过将资金配置到生产效率最高的项目中去,提高技术进步率。同时,金融业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对人力资本的集聚效应明显。三是金融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金融业的发展直接体现为金融业的产出较大,在统计核算中不仅表现为GDP的扩大,同样表现为第三产业增长加快、比重增大、结构优化。

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内金融产业虽然存在业态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但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如《关于河北省金融支持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发展的意见》已经出台,河北省政府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3500亿元的环首都开发性金融工作协议。以廊坊为例,为促进京冀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在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化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一是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二是河北省“中国北方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A区)”在廊坊正式挂牌。主要建设外包人才培育基地、创业大厦、软件大厦、数据处理中心、呼叫转移中心、清算中心、信用卡中心、灾备中心及与其相关的高科技配套产业。现已有9个项目签约总投资500多亿元。三是打造部级金融休闲商务中心。2011年3月廊和坊金融街项目开盘,该项目定位为部级金融CBD,旨在搭建银企平台,助推金融创新,打造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和现代金融业基地。四是加快推进信贷结算一体化。京津廊跨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以及冀(廊坊)新版支票,在全国首开跨区域流通先河。2011年4月22日,国内首例跨区域的旅游金融创新产品“京津冀旅游一卡通”在廊坊首发。

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金融产业发展定位

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中,金融业具有双重属性,既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又要实现产业自身发展壮大。发展目标是以北京金融街为中心,打造环首都金融产业聚集带,最终形成京冀金融合作共同体。基于此,金融产业发展应定位于四个方面:

(一)定位于金融产业发展高地

一是以首都经济圈为依托,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创建具有区域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信息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等功能的金融卫星城市。二是建立开放的资本市场,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主体,发起各类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加快环首都银行、基金、保险、期货公司建设,不断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三是建设金融产业聚集服务区。以廊坊金融街为平台,通过为集中在京津两地的金融家提供会议、培训、休闲服务,推动金融休闲产业大发展。

(二)定位于金融资源聚集洼地

做强现有金融机构,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发挥银行业的领军作用;实施“引银入圈”的工程,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银行、证券、保险企业到经济圈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法人外资机构;加快金融人才的聚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来经济圈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定位于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金融后台是与金融机构直接经营活动相对分离,并为其提供服务与支撑的部门,如研发中心、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数据灾备中心等。近年来,金融业前后台分离已成趋势。独特的区位优势将使得环首都经济圈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外包理想之地,加快建设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有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率。

(四)定位于金融体系创新园地

一是推进金融业态创新。加快推进产融结合,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积极开展汽车金融、物流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二是推进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壮大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由政府主导、民营资本参与的本土化股权投资基金。三是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新型担保方式,积极研发新型金融产品,积极开办新型金融业务。力争发展成为金融组织创新试验区,金融新产品研发基地、金融新业务展示中心。

五、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金融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要按照既有定位,实现建设环首都金融产业聚集带、打造京冀金融合作共同体的发展目标,必须针对区域特点,选择有效的金融产业发展路径。

目前,国际上金融产业集聚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原发型金融产业集聚模式。其前提是区域经济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专业化市场,可以为金融企业提供一系列成熟稳定的交易条件和信息,从而使金融企业最终在该地域内稳定下来。这种模式必须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孵化演变,其典型代表是伦敦。另一种是政府主导型的嵌入式金融产业集聚模式。该模式主要依赖政府的相关扶持性产业政策,由政府进行战略布局,对具有金融产业集聚潜力的城市,并给予相当宽松灵活的产业政策进行发展配套。这种模式充分把握了金融产业所具有的超前先导作用,利用其在经济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和特殊的传导机制,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刺激需求。新加坡面积仅707平方公里、人口400多万,用了二十年时间就聚集了世界上140多家大型银行,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集聚的成功例证。

由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经济金融基础较弱,不具备依靠经济发展来循序渐进完善金融体系的时间和空间,惟有依靠政府力量加快金融产业现代化进程,通过金融产业聚集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因此,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金融产业发展应借鉴新加坡经验,选择政府主导型金融产业集聚模式。充分发挥河北省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设计规划和政策支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投资,积极吸引中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形成金融产业集聚雏形,带动金融市场发展。再通过金融产业的上下游联系,促进经济跨越发展。进而催生出对金融产业的新需求,巩固集聚效果,加深集聚程度,扩大集聚规模。重点应抓好八个方面:一要建立强有力的省部级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二要科学制订高端的金融产业规划。三要全方位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四要强力打造坚实厚重的经济基础。五要制定实施非常优惠的财税扶持政策。六要建立健全高度发达的交通、通信体系。七要吸引储备充足的高素质金融人才。八要建设打造高标准的金融生态环境。

课题组组长:万重山

课题组成员:王英 高秀存 吴爱丽 张占全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8

关键词:绿色农产品 物流金融 风险控制

社会与经济进步推动了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农产品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但由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绿色农产品物流领域投资结构不合理,专用技术设施与设备力量相对薄弱,导致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环节损耗严重,物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降低其供应链体系的整体运作效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村自生型金融活动的抑制,使得支农性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削弱了绿色农产品生产及物流体系的资本运作效能(许红莲,2009)。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缘起于绿色农产品的若干特质。绿色农产品系指在无污染生态环境中种植、加工及储运,其毒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健康安全食品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基于存货的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要求融资企业将标的物农产品作为质押担保品,但由于金融机构缺乏储存该标的物的资质与能力,故需引入合格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中介来保管该标的物。

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押担保为依据向贷款方放款,以支持绿色农产品业务拓张。金融机构对质押品的风控能力直接影响其业务整体风险水平。其一,绿色农产品具有典型生鲜物流特性,与金融机构的传统担保品特质存在明显的背离。绿色农产品具有品种繁多、含水量较高、保鲜期较短、易腐烂等特点,这将显著提升其仓储及运输环节的物流损耗率,增加质押品风险。其二,绿色农产品的供应链环节较多,产销地之间的空间跨度大,任意一环的管理问题都将导致产品价值折损,给贷款企业和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其三,绿色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绿色农产品按农作物的自然生产周期进行生产,其供应量呈周期性波动,这对金融机构的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收益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风控策略设计应当紧密结合绿色农产品特点来设计,以满足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展高附加值业务,以及绿色农产品经营企业加快资产周转率与提升资本利用效率之需。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因子分析

(一)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系统风险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系统风险系指影响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产品远期市场价格的若干不确定性系统因素对金融机构实现其产品经营预期目标的影响。系统风险的诱因在物流金融业务当事人各方的掌控之外,无法通过优化风险管控措施而消除,故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影响宏观金融环境变动,提升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进而影响开展该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收益水平。其一,财政政策对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运行机制造成较大影响。绿色农产品物流对物流基础设施及储运技术能力要求较高。而物流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投资,项目具有较高外部经济效应,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为此,物流基础设施投资亟需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以有效克服项目投资的外部经济效应,但这也导致绿色农产品物流系统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性。财政实力较为雄厚的区域经济的路网及仓储设施与设备较为先进,绿色农产品市场机制较为发达,开展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所承担的系统性风险也相对较低。其二,货币政策波动对绿色农产品价格及以其为标的物的物流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造成影响,冲击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的价值评估精度,放大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系统风险。

以绿色农产品为标的的物流金融产品的利率风险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一是期限错配风险表现为金融产品风险缓释期限短于风险暴露期限,这给债务人的短期偿债能力造成较大压力,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坏账率水平。二是期限错配衍生出金融机构的利率期限结构风险影响物流金融产品收益方程参数,进而影响金融机构收益率及其物流金融产品的内在经济价值,使金融机构必须对物流金融产品做重新估价。三是基准利率风险。物流金融产品质押率及其价格的确定直接与基准利率挂钩,而基准利率的变动与该业务当事人行为不相干,从而制约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能力。

(二)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信用风险

其一,物流企业信托责任缺失诱发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承担对绿色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监控职责。但由于物流企业缺乏管理绿色农产品的专业能力,金融机构亦缺乏对物流企业行为的必要监控能力,这使得物流企业暴露信托责任风险。金融机构通常依据物流企业的数据供应来评判特定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项目的可行性;物流企业在自利动机驱动下,有可能出于业务扩张动机而与融资企业合谋欺诈金融机构,导致金融机构对项目可行性作出误判,放大金融机构风险。其二,第三方质检机构的信用缺失加大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绿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及产品品质鉴定结果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质押商品价值评估值和质押率的确定。虽然第三方之间机构的鉴定过程受抽样程序与方法规范的限制,但抽样方法的选择及鉴定程序执行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导致检测与评估结果失真。其三,绿色农产品经营企业的信用征集体系不健全增加物流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通常采用质押担保方式来规避物流金融风险,使部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但并未根除该业务风险。当质押标的物在扣除正常或非正常损耗后的残值率低于质押率时,信用水平较低的出质人将有较大激励采取放弃质押品策略以逃废债务。

(三)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操作风险

其一,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较大的风险敞口对金融机构的内控管理水平提出较高要求,但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制度不健全制约内控能力和监管能力未能与物流金融业务对内控制度的要求同步提升。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金融机构职能部门的功能不健全,缺乏针对农业与物流业的交叉产业领域的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主要表现在部门间管理职能衔接不到位,缺乏对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全局性风险控制能力。其二,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执行力相对较弱。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形成以人治型风险管理模式对制度型风险管理模式的替代效益,使得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虚置。长期性制度虚置将降低金融机构及客户企业对依靠制度建设解决交易纠纷、控制风险的信心,消解金融机构在建立风险控制的常态化机制方面的努力。其三,制度执行力弱与特定企业文化背景下的员工素质息息相关,员工素质的不稳定性增加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操作风险。宏观经济的蓬勃发展导致金融业务迅猛扩张,但员工素质未能同步提升,缺乏从事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专业素质和风险预警能力。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是金融创新业务,金融从业者应当更新知识结构,强化服务理念,以有效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控制策略

(一)规范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市场秩序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市场秩序可从如下方面加以规范。其一,健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担保法》等现行法律给物流金融市场的良性运作提供了较好的法律环境,但仍存在立法缺乏系统性,法律条款及释法文件间相互冲突,物流金融领域的立法层次较低等问题,限制了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可操作性。立法机构应理顺当前法律体系的逻辑脉络,疏通法律文件间的逻辑关联性,形成层次明晰、结构严谨的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法律体系,以规范政府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干预市场的行为,奠定物流金融市场化运作的法律基础。其二,健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领域财政资金运用的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产业,绿色农业易受国家宏观财政政策影响,并间接影响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当事人应当积极争取涉农财政资金运用的建议权,以将政府的涉农资源配置决策引向利于各利益攸关方的方向上。其三,推进利率市场化制度建设有助于激励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领域的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机构的物流金融产品定价自,丰富金融机构对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应对手段(左雪莲,2012)。利率管制制度在稳定金融机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弱化了金融机构开拓新产品的积极性。利率市场化将加剧金融机构在传统金融业务领域的竞争烈度,激励金融机构强化新产品开发能力、成本核算能力、资产定价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改善其资产运营绩效。

(二)健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征信机制

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风险与债务人及担保人信用水平的相关度较高,健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征信机制有助于控制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风险暴露几率。其一,健全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动态信息采集与分析处理机制,以取代对农产品经营机构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传统静态征信信息采集与分析机制。鉴于上述企业多为非上市公司,缺乏公开渠道以获取全面财务信息,这构成金融机构与征信对象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许红莲,2010)。金融机构可在合同中确认对征信对象的财务稽核权,运用单向财务透明的方式有效掌控征信对象企业财务信息的异动,以消除由信息不对称性所引致的风险。其二,金融机构应聘用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对征信对象企业做信用评估,以提升信用评估系统的公正性。信用评估机构应尽量采用基于财务报表的客观数据,建构客观的评价准则数据库,设计信用评估模型,生成信用评估报告,用以分析债务人偿债能力。其三,建立横跨金融系统与行政监管系统的征信信息开放平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及跨系统的客户信用信息共享。绿色农产品物流业务本身具有跨行业及跨区域的特点,其风险诱因具有复杂性及动态性;而我国各级行政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主动交流其所掌握的企业资信信息的。金融机构需打破当前封闭式征信体系,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建立跨部门的征信信息共享平台,以提升其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三)完善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操作管理

其一,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规范组织内岗位职责,完善金融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可以定位为对组织内部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务范围及责权利界限的一种系统性制度安排,其目标是以实现组织内部友好分工协作关系的建立,降低组织内部因分权所造成的组织冲突。在设计内部组织结构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慎考虑风控管理者的集权水平、部门化及专业化水平、管理层级及管理幅度、命令链及正规化等关键要素对风控效果的影响,以分工明确、功能稳定、适度弹性为原则优化各组织设计要素,提升金融机构的综合风控能力。其二,金融机构应完善外部业务衔接环节的组织设计,强化与绿色农产品经营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就业务衔接工作的沟通交流,消除业务衔接操作风险(杨维霞,2010)。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对农产品经营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日常业务的监控机制建设,敦促各方优化业务流程,缩短供应链,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强化出库环节的印鉴比对工作,以有效降低操作过程中的仓单问题。其三,金融机构应当关注员工素质提升对控制操作风险的积极作用。经济总量扩张引致金融创新业务扩张,但员工素质未能同步提升。绿色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对金融从业者提出更新知识结构,强化服务理念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偏重一线员工的素质提升,鼓励一线管理者结合绿色农产品经营与物流环节的特质,创新管理模式;激励优秀金融人才采用轮岗的方式下基层工作,协助基层员工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基层风控能力和预警水平。

参考文献:

1.许红莲.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运作模式设计[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1)

2.左雪莲.农产品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构建与选择[J].商业时代,2012(28)

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9

关键词:绿色技术;创业投资;民间资本;市场驱动

近年来,世界气候变化问题和能源问题日益严重,国际社会对于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开发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以新能源为核心的绿色技术产业应运而生。绿色技术(Greenteeh)即清洁技术,狭义上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环境友好型新材料、绿色农业、节能等,从广义上讲,只要是能够减低污染,减少对自然资源损耗的技术、产品、服务,都可以统称为绿色技术。在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政府的政策支持不仅要关注绿色税收体系建设,而且要全面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张伟(2009)从广义环境金融视角,指出开展环境投融资活动必须突破狭义环境的束缚,进入所有环境友好型产业领域。这就意味着,环境投融资活动不仅涉及环境末端治理,而且也要覆盖绿色技术产业。但是,绿色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兼高收益特点,决定了传统金融(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难以对其提供主要的融资支持,而创业投资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开辟了第三条资本途径,为绿色技术产业提供了重要资本支持渠道。

1 创业投资与绿色技术产业相适应的特征

1.1 创业投资与绿色技术创新在“高风险、高收益”方面的一致性

创业投资是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危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成思危,1999)。按照“竞争陛经济”“把参与者引向最有效的市场解决方法”的“自动安排”,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基金组织或其他相应渠道,或者进入普通投资领域,成为“普通资本”;或者选择高风险、高回报的创业投资领域,经由创业投资的操作成为“创业资本”。社会资金选择成为创业资本正是资本逐利本性之所在。绿色技术创新在起步设计阶段往往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下高风险的隐性产品,但一旦开发成功,将会带来十倍甚至百倍的回报。因此,绿色技术创新高风险下蕴含的高预期收益成为创业投资进入的关键。

1.2 创业投资与绿色技术产业在市场驱动方面的一致性

经济学家一致认为,市场力量驱动下的经济活动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从创业资本或天使资本的筹集、创业基金治理结构的组建,到创业资本投资流向的选择和创业企业的运作,再到创业资本退出的实现,创业投资无不是在市场机制的主导下完成的。而绿色技术产业经过多年的积累性发展,其适用性和经济性已经达到与市场接轨程度,推进绿色技术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开始形成。在市场化原则下,创业投资与绿色技术产业相结合可以避免政府干预下效率的损失或无效以及相应的道德风险。

1.3 创业投资与绿色技术产业在运作周期方面的一致性

传统的组织结构与一般企业的生命周期相适应,而创业投资企业与技术创新活动的周期(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相适应(吕炜,2002)。与传统的环境保护产业相比,绿色技术产业更注重“前端治理”和过程控制,而且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周期性特点。创业投资在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和退出期等不同时期的资本运动和投资策略与绿色技术产业在构思、确定、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阶段的创新活动是相适应的,创业投资可以根据绿色技术产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对其提供有差别的资金和管理支持。

2 创业投资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人们普遍认为,与传统的银行、股市融资方式相比,创业投资良好的融资绩效主要体现在创业投资家在投资过程中更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sahlman,1988)。Chan(1983)认为由于创业投资家具有行业和技术的经验,消除了逆向选择问题,创造了创业企业融资的市场。而青木昌彦(1997)指出,创业投资者真正的作用在于信息协调和公司治理,这可分为三个阶段:①事前监控阶段;②事中监督阶段;③事后监督阶段。具体来说,创业投资主要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支持来促进绿色技术产业的发展。

2.3 创业投资为绿色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资金是技术创新不可或缺的因素,创新项目的低成功率和高私人收益特征使得银行和内部资本市场在对创新项目的融资上不可避免地会遭遇预算软约束问题,创业投资能够通过限制融资量和分阶段融资等手段,形成预算硬约束,避免了银行和内部资本市场遇到的问题(Gebhardt,2000,2006)。在绿色技术尚未形成完整含义产品之前,其投资对象更多是预期收益的构想和创意,体现技术的无形资产和管理的智能劳动,有形物质投入的缺乏以及产品尚未成型,难以符合商业银行为求得资产安全性和盈利性须支付质押或抵押的信贷条件,也不能够满足资本市场须达到一定净资产规模后实现股权转让即上市流通的基本要求,因此,传统金融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都难以对绿色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支持。当然,政府财政也能为绿色技术研发(R&D)提供资金支持,但是随着我国财政功能向公共财政转变,若过度向企业技术创新投资,会减弱财政对公共部门的支持,而且还会弱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自觉性,使企业处于被动局面(葛建新,2002)。因此,解决绿色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问题,创业投资是最佳选择。

2.2 创业投资为绿色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管理支持

一个活跃的创业投资行业拥有大量富有经验的投资家,这可以大大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因而提高均衡状态下的技术创新率(Keuschning,2004)。天使基金和创业投资之所以在创业投资市场上同时存在并将其他竞争者逐出市场,是因为这两者都具有在风险管理上的比较优势(Fiet,James Owen,1991)。创业投资对绿色技术产业的管理支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监督和治理作用。创业投资家通过占据创业企业的董事会席位或非正式地监督,引导和要求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并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通过设计保护条款,理性界定创业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关系,来防止企业家以投资家的损失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专业化。Thomson,RichardCharles(1993)认为创业资本家不仅将股本资金注入企业家的公司,而且将自己的专家技术也注入其中。创业投资家对企业进行监控的前提是创业投资家具有对项目质量较全面的了解从而决定投资行

为的丰富专业知识(Raphael Amit,1998),只有这样,才能提供诸如战略咨询与指导、高级管理人员选用和再融资安排等方面的管理支持。三是提高声誉。创业投资对企业声誉的提升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向外界传达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的真正信号(Davila A.,2003);其次是有助于企业与其他拥有互补资源或能力的企业展开合作(Bertoni F.,2005);再次是有利于树立银行对企业的信心、吸引潜在顾客(FriedV.H.,1995)。四是创新商业模式。在新经济条件下,商业模式是自主创新的微观基础。在商业模式的引导下,可以保证自主创新的顺利实现,而技术也只有找到满足市场需求的结合点,才能发挥最大价值(王德禄,2007)。创业投资介入绿色技术产业,能帮助创业企业家实现从商业计划到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的一系列探索,包括经营策略的试验、实践,新技术的研发,各类技术的整合和其他商务资源的配置等等。

3 我国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我国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发展现状

近年来,绿色技术领域的创业投资呈持续式增长。据北美绿色技术投资协会统计,仅2006年第三季度绿色技术领域的创投资金达到9.44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10%,占全部创投资金的14%。中国的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也势头迅猛,2008年已经成为第三大创投领域。自2006年以来,VC/PE对中国大陆绿色技术市场的投资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2008年年间,中国绿色技术市场投资年均增长率为67.0%。投资案例从2007年的20笔激增到2008年的55笔;投资金额从2006年的4.67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5.90亿美元,2008年投资额达到13.00亿美元,同比增长120.3%,是2006年投资额的178.7%,2009年的投资额有望超过20亿美元。另外,绿色技术投资占总创业投资的比重从2007年的18.18%上升到2008年的30.88%,绿色技术产业有望成为国内第一大创投领域。

3.2 我国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3.2.1 投资结构不平衡第一是绿色技术投资行业分布不平衡。2006~2008年,中国绿色技术行业投资覆盖的9个一级行业中,新能源和水(污水)处理的投资额占了总投资的82%,为19.33亿美元。此不平衡可归因于新能源开发和水处理领域的政策倾斜和二者具备达到成熟市场开发的经济性。第二是绿色技术投资地域分布不平衡。在2006―2008年年年间总共97个绿色技术投资项目分布在全国18个省级地区,其中,江苏和北京的投资数为35个,占到总数的36.1%,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鲜有投资,甚至为零。笔者认为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东部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以及较高市场化程度使其具备良好的绿色技术创新的经济基础。一是东部地区具有的较高区域创新效率推动了区域创新活动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池仁勇等,2004);二是东、西部不同经济发展政策导致的东、西部制度性差异、观念差异、资本及人力等要素丰裕程度的差异(王晓鸿,2008),造成经济基础的差异。

3.2.2投资主体错位从国外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创业投资的主体是机构、LP(有限合伙人)基金和个人,政府投资所占比例很小;而中国(大陆)的创业投资机构主要以政府出资或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出资组建,民间资本和机构投资者还未能成为主流。这种政府主导的创业资本进入绿色技术产业,不仅使绿色技术产业的发展过度依赖政策支持,而且还会产生许多弊病,如难以形成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经常受到行政干预,难以进行商业运作,缺乏效率等。

3.2.3 产业集群度不高 波特(1990)在其《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集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①通过靠近专业的物质投入和信息、设施互补等提高生产率;②可以改善激励(incentives)和绩效的评估;③在提高创新率和创新成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④降低新企业形成的障碍,营造提高生产率的环境。在产业集群中,创新的主要特点体现为通过组织间的互动实现知识的产生、传递和积累的过程,这种新的特点被称之为网络式创新(steinle&Schiel,2002)。一方面,我国绿色技术产业刚刚起步,产业链条配置的明显不足阻碍了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很多创业投资机构的进入;另一方面,我国的创业投资业尚未形成集群性的组织形式,难以发挥象硅谷等创业投资网络产业集群通过创新分工以降低成本的优势,难以营造创新的人文环境,组建人才聚集平台和完备的中介组织体系。

3.2.4 政策环境不完善立法工作的滞后严重制约着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的发展。目前,《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已获通过,将有效推动美国国内以新能源为主的绿色技术产业的发展,而中国绿色技术产业法规以引导性的《办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居多,政策效果和作用强度未知。而且利用创业投资促进绿色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难以营造持续稳健的创业环境。税收政策的不合理也阻碍了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的发展。虽然我国从2009年开始逐步施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但是绿色技术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比一般产业要高,新进固定资产税款扣减额相对较少,使绿色技术产业负担相对较重。另外,国家虽然对高新技术企业已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如享受15%的所得税率),但是仍对有限责任公司制下创业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进行双重征税,加重了投资者负担。

4 促进我国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探讨

4.1 优化绿色技术产业结构,打造绿色技术创业投资集群

4.1.1 促进绿色技术创业投资的产业均衡和地区均衡促进绿色技术创业投资的产业均衡,是要在保持对新能源和水处理投资的基础上,引导创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废物处理、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资。一是发挥政策引导和宣传作用,鼓励先进技术研发和创新;二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加大商业开发力度;三是增强公民的绿色消费意识,开发绿色技术产品需求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业投资的地区均衡,除了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外,要充分利用各地方高校和科研单位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必要时把地方绿色技术产业发展纳入地方产业发展纲要和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给予绿色技术创业投资发展的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

4.1.2 打造绿色技术创业投资集群产业集群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理论界认为,区位因素形成的外生比较优势和集聚因素形成的内生比较优势是共同决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报酬递增”(克鲁格曼,1990)的集聚因素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影响尤为显著。我国的绿色技术创业

投资集群发展,一方面通过出台种种优惠政策,如地方所得税优惠、土地使用价格优惠、提供奖励政策等,协助某些地区建立利用创业投资发展绿色技术的区位优势;另一方面重视集聚因素,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绿色技术产业的集聚来增强区域对创业投资的凝聚力。

4.2 转变投资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

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达程度越高的国家绿色技术产业市场化程度越高。目前我国的很多创业投资公司具有政府背景,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模式运作效率等方面严重滞后。适宜的创业投资融资主体应该是政府引导下广泛参与的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为促进创业投资对绿色技术产业的支持,建议在创业投资基金团队的治理结构中设立绿色执行董事,专职于环境投资,特别是绿色技术领域的投资。

创业投资基金是创业投资市场化的体现,一方面为民间资本的介入和收益分配提供了渠道,另一方面利用国内外同领域的广泛资源,给创业企业带来增值服务。我国应将基金重点投资在境内从事新能源开发与使用、清洁生产服务、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包括种子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的创业企业。采取国际通行的创业投资管理方式,准确调查后科学地选择投资项目,成功经营后选择退出以取得回报。

4.3 设立创业投资绿色引导基金,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直接参与创业投资会过分重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弱化经济效益和效率驱动,因此,其作用应该体现在引导和激励上。为促进绿色技术产业创业投资的发展,可以考虑设立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绿色引导基金。绿色引导基金的作用体现在:一是有利于克服绿色技术创新上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绿色引导基金通过对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运作,可以防止市场的盲目投资和扩张而产生的“市场失灵”。二是能发挥绿色技术创业投资的杠杆作用。通过绿色引导基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和管理团队的投资基金相结合,可以产生十几倍甚至数十倍的资金放大功效。建议将绿色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加以规范和考核。

4.4 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4.4.1 法律环境一方面,尽快制定创业投资促进绿色技术产业发展法案,完善现有的《公司法》等法律,为绿色技术产业创业资本的供给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目前,在创业投资机构组织形式中已占到24.58%(2008年数据)的有限合伙制,虽然在避免双重征税和激励机制上具有很多优点,但仍面临着“退出渠道不畅”、“无法真正享受税收优惠”等主要障碍,需要有关法律进行完善。另一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绿色技术作为一种独特的知识形态,如果不从制度上进行产权界定,会产生“搭便车”现象,而我国目前的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尤其是知识产权投资的规定方面存在着盲区,导致民间对知识生产和知识创新缺乏有效激励。因此,实现对绿色技术创新者的激励相容,必须从法律层面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4.4.2 政策环境首先,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国外对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较大,如新加坡政府规定,创业投资最初5―10年免税;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私人创业投资,对创业投资的60%免除征税,仅对其余40%按照50%征收所得税。为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我国应加大绿色创业投资的税收减免力度。其次,提供政府采购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水污染处理、空气环保等绿色技术产品,政府应该采取优先采购的政策,并以信贷方式积极支持绿色技术创业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再次,提供融资政策。鼓励现有的政策性银行,通过政策引导现有的商业银行,为绿色技术产业的投资提供政府优惠利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