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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4-08 11:30:18

绿色保险论文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1

【关键词】环境责任 责任保险 绿色保险 环境纠纷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近年来,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重点。新时期绿色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要求金融向绿色转型。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实质是将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工具,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保险的特点

纵观20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可以发现绿色保险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的特点:

低效性。近20年来,我国在多个省市积极开展了环责险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而言,绿色保险在我国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太理想。无论是制度上还是形式上具体实施与推进过程的实际成效都并不明显。

不确定性。绿色保险的收益极其复杂,它不像传统的财产险和寿险那样容易预测风险和收益的大小。究其原因,投保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较大,常常面临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非普适性。由于生产企业的类型千差万别,各类企业对环境进行污染时污染的对象不一,污染的程度也随着企业污染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保单对于企业的污染责任是不一致的,从这一层面来说绿色保险对不同的环境风险是不具有普适性的。

二、我国绿色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绿色保险的主要险种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目前我国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已通过地方性法律法规,开展环责险的试点工作。然而,当前我国绿色保险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几点:

(一)从外部来看

1.各界β躺保险的认识不足。现阶段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2016年G20峰会也将绿色金融列入了议题之列,但是社会各界关注较多的是绿色信贷和债券,关注绿色保险的却很少。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目前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绿色保险主要集中在环责险这一领域,对其他领域涉足较少;其二是由于宣传不足,我国的绿色保险实施范围仍然比较小,基本都依赖政府部门对环责险的宣传上,因此良好的社会舆论尚未形成。

2.赔偿责任机制不完善。我国对于企业污染环境的赔偿机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对企业进行责罚时往往仅限于形式上的行政责罚。法律中欠缺明确的条款规定污染责任方对受害人的赔偿问题。现有的法律仅说明了企业对环境进行破坏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未说明该如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具体赔偿多少,对于人身安全的损害又该如何作出赔偿,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将会导致企业未完全对自己的行为履行责任,即赔偿不到位,间接地将责任转移给外界,形成对环境的压力。此外,即便企业对环境造成破坏时,由于相关行政决策的限制,其赔付的数额往往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因此无法对企业构成威胁,导致企业继续对环境的破坏。

(二)从内部来看

1.产品类型单一。上文已经提到,目前我国的绿色保险产品主要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所开发的环责险险主要是针对石油钻井、船舶和天然气勘探开发造成的污染,这也是现有法律所规定的必须参保的行业。可见,目前的绿色保险产品类型过于单一,这就无法适应越来越广泛的投保需求。在现有的绿色保险产品中,尚未有针对水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核污染等其他高污染行业进行相应的绿色保险产品研发和市场投放,对企业在选择保险产品的选择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2.企业的环保意识薄弱。当前很多企业的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尤其是那些尤其是那些从事危险化学产品、石油化工产品、钢铁产品等易发生污染的企业,而这些企业又大多是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体制性缺陷往往使这些企业形成了对国家的依赖,发生污染问题时常常依靠国家来解决,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些企业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只会想到让政府解决,而不会通过自身技术的改进和风险规避的处理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实施范围狭隘。与其他的保险产品比较而言,现阶段的绿色保险实施范围仍然比较小,一般只有污染系数比较高那些的企业才会选择参保,而其他的企业往往不会考虑参保,有些企业进的生产经营尽管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却抱着侥幸的态度不投保。此外,很多保险公司在对企业进行承保时,承保的范围仅仅局限于一些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方面损害,而对于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却没有相关赔偿,这就会使得投保企业对绿色保险缺乏投保的积极性。

三、促进我国绿色保险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

为促进绿色保险在我国获得更好地发展,首先应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实施绿色保险的重要前提。针对目前缺失的对环境污染问题如何赔偿的现状,应颁布新的环境污染赔偿法律,具体规定环境污染的赔偿问题;此外,目前的法律法规应考虑增加强制保险的范围,以弥补之前的缺陷;再者,针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进一步将环责险从试点的层面上升到强制性的制度层面,加强对于环境的保护。

(二)提升对绿色保险的支持力度

目前社会各界对于绿色保险的认识仍然不足,绿色保险正处于起步的阶段。为营造良好的绿色保险发展环境,各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增加对绿色保险的支持力度。由于社会各界对于绿色保险的认识不足,各部门应加强对绿色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这一概念的认知。此外,由于目前绿色保险发展的理论研究相对较为滞后,且缺乏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没有人才的培养,就没有更先进的理论提出,为此,发展绿色保险,应注重加强对绿色保险的理论研究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开发绿色保险产品

为弥补当前绿色保险产品较为单一的缺陷,保险公司应注重对绿色产品的开发。丰富的绿色保险产品和完善的绿色产品体系是绿色保险良好发展的重要保证。丰富的绿色产品不仅有助于激发更为广发的投保需求,还能帮助完善当前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在绿色保险产品发挥作用时,能够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提供更多的保障。此外,丰富的绿色保险产品还能形成对环境多方面的保护。

(四)提升管理水平

现如今,我国政府正逐步推行绿色保险的发展,且支持的力度也有加大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的保险公司也应当顺势而为,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保险公司不仅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还应注重增加自身的风险控制,克服以往只关注市场占有率的限制和完成硬性任务的弊端,努力增强自身的实力,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还能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别涛.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J].求是,2010,(5).

[2]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日本东京海上日动中国基金资助研究课题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想”,2011.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2

关键词 保护环境 银行业 绿色信贷 低碳经济 风险管理 湖北省域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2012年2月,中国银监会了《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明确要求银行业应当从战略高度实施环境风险管理,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银行业自身发展方式转变。可见,随着绿色信贷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发展,对其风险揭示和防范成为关注的热点。在此背景下,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湖北省,能否抓住契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重目标,对湖北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影响。而由于绿色信贷本身发展历史较短,对其认识远为不足,加强对绿色信贷风险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绿色信贷的涵义与发展概况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依据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对从事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新能源利用、绿色制造、生态农业等绿色经济发展的个人与经济组织提供支持性贷款的信贷政策。它包含两方面个方面:一是严格限制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环保不达标企业提供融资;二是要大力支持绿色环保、清洁能源等行业、企业的发展。绿色信贷的实质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银行信贷活动中把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标准,合理有效地配置信贷资源,增加对环保产业和节能减排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绿色信贷源于国际公认的《赤道原则》,目前全球已有近100家国际知名银行加入《赤道原则》,绿色信贷在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国际银行业未来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近年,我国银行业也陆续开展了绿色信贷业务,例如2006年兴业银行推出我国第一种绿色信贷品种——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并创造性地引入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并且该行于2008年10月成为我国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此外,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我国许多银行也陆续跟进,先后实施绿色信贷。几年来,我国绿色信贷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末,在国家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银行业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

二、湖北省绿色信贷的发展状况、及其风险分析

近年来,湖北省域银行业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在绿色信贷发展上先试先行,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如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2006年颁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湖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10年颁布了《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以支持绿色信贷的发展。省域绿色信贷发展非常快速,其融资功能呈多样化发展,信贷品种不断增多,信贷服务不断创新。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为例,截至2011年底,,该行累计为省内10多家绿色能源企业提供了20多亿元的授信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省内多家银行纷纷实施绿色信贷,力争在新的经济领域抢占先机。一方面,为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领域和利润空间,也产生了新的风险,相比传统的银行风险,这些风险更为复杂和不同。

1、政策法律风险。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一个完整的发展绿色信贷的规则和系统性的支持政策,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一些引导和激励绿色信贷的相关优惠政策还不到位。比如,湖北省相关的政策多以指导意见或方针为主,约束力和参照性不高。这使得银行业缺乏可以参考的统一标准及环境风险评估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也使企业经营和投资活动面临更多的难以预见的政策性风险。

2、信用风险。当银行贷款客户的业务受环保政策和要求变化影响时,由于承担环境责任而增加了企业成本甚至造成企业倒闭,便形成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此外,其它方面的环境问题也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例如:作抵押资产的土地等不动产污染、生产环境污染、信贷项目的技术风险、产品在使用中对环境产生负作用等,这些环境问题都会影响企业盈利能力,对企业产生还贷压力,威胁银行贷款安全。

3、市场风险。由于发展历史尚短,银行在支持新兴低碳行业,开拓绿色信贷市场时,存在几方面隐患:一是绿色信贷要求素质更为全面的从业人员,而目前银行员工的专业技术能力还明显不能满足需要;二是新兴低碳行业在其投资初期可能发生的投资过热、产能过剩等风险;三是绿色信贷项目的完成一般都有较长周期,使得银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市场利率和汇率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市场风险。

4、声誉风险。在实施绿色信贷时,银行要为所提供贷款或融资的公司造成的环境破坏行为承担声誉风险。同时,公众对绿色环保产品、健康生活环境的需求,不仅影响到企业产品的销售,也间接影响到银行的利益,并且公众本身也是银行的客户,绿色信贷的状况也关系到银行能否吸引更多的顾客,获得顾客忠诚,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等重大而长远的问题。

5、技术风险。绿色信贷所涉及的低碳经济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着产业标准不统一、技术水平不成熟等情况。一些现在看来可行的新兴技术有可能不久就被淘汰,使得该产业的投入产出不稳定;而且,相当多的节能减排技术尚处于应用转化阶段,在一定情况下存在应用前景难以准确评估的风险,及技术的不确定导致的信贷风险和相关中间业务的利润风险。

三、对湖北省域银行业绿色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银行业等联动和协同起来,为绿色信贷的发展创建较为完善的外部制度安排与监管机制。

1、在政策法规方面,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的法规体系,为绿色信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可结合湖北经济发展的特点、技术能力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制定相应的符合省情的环保法规,填补政策的漏洞和空白,同时,不断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补充,并通过法律法规固定下来,增强其效力和执行力,为绿色信贷的贯彻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支撑。一是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二是对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和企业贷款的银行实行责任追究和惩罚措施,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的银行实行激励政策,调动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2、在金融监管和自律方面,建立绿色信贷监管和行业自律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在各方联动的基础上,实现绿色信贷发展的他律和自律的有机统一。一是建立银行业环境信用评级,将银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表现和承担的环保责任纳入信用评级的考核内容中。二是设立由从事绿色信贷的银行共同参与组建的绿色信贷自律性行业组织,检查银行业的环保意识、环保措施和行为,监督其履行在环保方面应负的社会责任。

3、在整体布署和各方协同上,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防控信贷风险的传递和扩大。可在湖北省现有的部门联席会议基础上组建金融联席会议,由环保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多方组成,制定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各方协调与合作,树立绿色信贷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全民环保意识;减少行业隔离,摈弃地方保护,积极发展域内的绿色环保产业,使人们切实受益,营造支持绿色信贷发展的舆论氛围。

4、在信息公开上,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环保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我国自2008年5月颁布施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湖北省可依照该办法制定和实施更为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加强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的信息交流,制定出一套全面系统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评价指标,及时准确地判断企业的环保状况;二是实行绿色信息披露制,银行定期披露其绿色信贷执行情况,企业其环境绩效及社会绩效,通过社会监督促使银行、企业承担应有的环境及社会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银行业绿色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和措施,提高内部风险管理能力。

1、在银行发展战略上,进一步厘清认识,提升绿色信贷的战略定位。目前湖北省域多数银行对于绿色信贷的认识不够,重视不足,不少绿色信贷是基于短期业绩的行为,制约了绿色信贷和银行自身的长远发展,加大了经营风险。因而,银行最高决策层要把发展绿色信贷纳入中长期战略,把绿色信贷的市场占有率高、资产风险低、风险管理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确定为战略目标。银行政策部门要制订科学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为实施绿色信贷提供适合的体制和机制,并把绿色信贷制度全面、深入落实到业务操作各环节,努力防范各种信用风险、声誉风险。

2、在信用风险管理上,建立绿色信贷的评估和分类制度,严格信贷准入和风险控制。湖北省域银行业不能完全依赖外部的环境评估结论,要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和标准,对贷款企业和贷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类,并按类别和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和不同的信贷政策。一是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从源头上防范企业和项目因环保问题带来的信贷风险;二是实行绿色信贷问责制,建立绿色信贷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对信贷资产进行实时动态、全过程评价和风险监控。

3、在金融创新上,积极探索和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加强绿色信贷供给。绿色信贷还处于刚起步阶段,而潜在信贷需求空间巨大,湖北省域银行业应学习国内外银行在绿色信贷上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在积极支持当前的绿色环保项目的同时,要有前瞻性的眼光,追踪所支持行业或项目发展的趋势,不断探索、创新符合需要的绿色信贷产品,使之兼具创新性、时效性,并能有效规避免各种信贷风险。比如可借助环境保险,要求借款者以银行为受益人购买环境责任险,实施风险保护;适机进行碳减排信用和气候衍生品等金融工具的创新尝试。

4、在市场经营和拓展上,加大对相关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开拓绿色信贷市场。一方面,按照绿色信贷政策的要求,银行业要逐步压缩和退出“两高一剩”行业、环保问题企业和问题项目。另一方面,银行业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开拓潜在的绿色信贷新市场,加大对绿色经济的信贷支持,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绿色信贷的比重,为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根础。

本文是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低碳经济视野下湖北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编号2012Y03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教师)

参考文献:

[1]李瑞红.绿色信贷风险防范的策略选择.青海金融.2010.10.

[2]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课题组.绿色金融:国际经验、启示及对策.浙江金融.2011.5.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3

[关键词]绿色信贷,可持续发展,环境风险管理论文本科论文毕业论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以往过度透支环境和能源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资金是经济活动的血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社会资金融通枢纽的银行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把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资金来源,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绿色信贷及绿色信贷产品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邓聿文,2007)。国际上普遍认同的绿色信贷规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订的赤道原则,该原则适用于项目资本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这也将是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标准的蓝本。毕业论文

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采取“三重底线”的方法管理其业务,即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客户、股东、员工、供货商、社会)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贷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团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针对中低收入顾客推出的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再如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态家庭贷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为所有房屋购买交易提供免费家用能源评估及二氧化碳抵销服务,仅2005年,就成功地抵销了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2.商业建筑贷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国新资源银行(NewResourceBank)向绿色项目中商业或多用居住单元提供0.125%的贷款折扣优惠;美国富国银行(WellsFargo)为LEED认证的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开发商不必为“绿色”商业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险费。

3.房屋净值贷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团与夏普(Sharp)电气公司签订联合营销协议,向购置民用太阳能技术的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美洲银行则是根据环保房屋净值贷款申请人使用VISA卡消费金额,按一定比例捐献给环保非政府组织。毕业论文

4.汽车贷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银行的清洁空气汽车贷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亚MECU银行的goGreen汽车贷款,是世界公认的成功的绿色金融产品,也是澳大利亚第一个要求贷款者种树以吸收私家汽车排放的贷款,此项贷款产品自推出以来,该银行的车贷增长了45%。

5.运输贷款(FleetLoan)。如美洲银行的小企业管理快速贷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审批流程,向货车公司提供无抵押兼优惠条款,支持其投资节油技术,帮助其购买节油率达15%的SmartWay升级套装(SmartWayUpgradekits)。

6.绿色信用卡。如欧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气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该银行每年按信用卡购买能源密集型产品或服务的金额捐献一定的比例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再如英国巴克莱银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该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提供折扣及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润的50%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

7.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如爱尔兰银行对“转废为能项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资,给予长达25年的贷款支持,只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废物处理合同并承诺支持合同范围外废物的处理。

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已是大势所趋

1.推行绿色信贷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商业银行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业银行根据持续期、规模、剩余额度和风险等要素进行资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审贷体系使其在风险衡量和定价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因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投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和项目,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以帮助企业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为重点,使企业努力达到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自觉地进行无害环境的实践,增强控制风险的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毕业论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摆脱过去长期困扰的贷款“呆账”、“死账”的阴影。

2.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

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天灾水灾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为3000亿美元(UNEP,2000)。这些数据揭示,环境破坏不仅直接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甚至可能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和生存。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由于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银行业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推行绿色信贷,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就为商业银行通过保险和衍生金融市场等转移环境风险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3.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

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或产品)的收益具体表现在:扩大市场份额;利润增长;吸引顾客并获得顾客忠诚;高员工满意度及保留率;声誉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体的正面关注;环保意识和收益;获得更多的经营许可;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等(UNEPFI,2007)。实证研究亦表明,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检验了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如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可持续资产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对58个产业的2006年可持续年报披露的可持续风险与机会进行分析亦支持了这一观点。SAM提出,商业银行从环境生态或社会议题的风险与机会(如气候变迁对企业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将极大地增强竞争优势。

4.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益相关者环境关注的重要举措。

商业银行将环境因素纳入贷款决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政策和环保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来自利益相关者——如NGO、股东和员工的压力。例如,美国银行之所以成为最早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是由于1980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法案颁布实施以来,一些银行甚至因此而破产。

5.推行绿色信贷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营运规范。

20世纪90年代早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计划项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强调要把环境因素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求银行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于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而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金融公司倡导的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更是为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框架,包括不同类型项目的风险分类,还列示了与环境评估流程、监控和后续指导相关的议题。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汇丰等在内的56家金融机构成为赤道原则金融机构(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简称“EPFIs”),这些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

三、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内在要求

为应对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出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银行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duediligence)的基础。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或内在要求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相应的环境信贷政策

环境信贷政策通常由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制定,并作为银行员工及顾客的工具和指导信号长期存在。完善的环境信贷政策将有助于:①为员工及顾客提供商业银行关于环境风险及有关环境议题的清晰指南;②向员工及顾客阐明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特定的程序、毕业论文承担哪些责任来实现其经营目标;③确保与环境风险相关的贷款以一贯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为与环境风险相关的银行业绩的评价提供明晰的标准。

很显然,银行环境信贷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时还应考虑环境风险敞口、人力资源限制和市场限制,并对以下问题作出回答:银行现有的贷款及投资组合在哪些领域暴露于环境风险之下?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贷款的风险敞口是否具有较大的差异?环境风险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资源、需要对他们进行哪些培训?银行环境信贷的主要竞争者有哪些?环境信贷产品价格及质量层面的竞争程度如何?环境风险调查及转移成本是否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竞争地位?哪些细分市场的顾客对交易成本的增加更为敏感?等等。

(二)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环境及社会风险可分为三类:①直接风险(directrisk),指的是银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责任(如借款人破产)。②间接风险(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可能影响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③名誉风险,反映的是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有助于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继而改进银行的经营绩效。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辨识、评价、控制、转移和监测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过程,不仅适用于单笔贷款,而且适用于集合贷款和投资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敞口最小化的同时,对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提供足够的保护。商业银行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时,必须重点关注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环境风险的级数(严重程度)、环境风险影响的持续期、环境风险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转性、环境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影响(即特定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否有助于环境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关立法特别是环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可分为环境及社会风险识别、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及转移、环境风险监测等。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

1.贷款项目按环境与社会标准进行分类过滤。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发起时,EPFIs应当参照IFC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将贷款项目分为A、B、C三类,分别代表环境或社会层面的高、中、低风险。A级及B级的贷款申请者必须完成社会及环境评估,且在与当地利益相关者磋商后,须备妥环境管理企划书,说明如何减少或监测项目在环境与社会方面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往往会结合具体情况,按贷款项目环境风险高低进行分类(如加拿大皇家银行将贷款划分为三类,参见表1),不同环境风险类别的授信项目,其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研究及外部专家认证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项目落入表内所列的范畴,则贷款申请将提交至地区分行或总行,视具体情况请外部咨询人员进行评估。对于I类项目,银行有选择地请外部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II类项目需请外部专家提出行业的具体风险;III类项目则需请资深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调查。

2.贷款项目进行环境及社会评估。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的环境及社会评估应针对以下项目:社会及环境条件基准评估;更符合环保及社会责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虑;东道国法律法规及适用的国际协定及协议的要求;人权和社会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护(包括风险、影响及保障个人使用项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遗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变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护区域中的濒危物种与敏感性的生态系统);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使用(包括通过恰当的独立认证体系认证的可持续资源管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灾害评估与管理;劳工问题(包括四项核心劳工标准)、职业健康和安全;防火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影响;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对社区和弱势群体的影响;对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体系和价值观的影响;现有项目、建议项目及未来预期项目累计影响;项目设计、评估及执行中受影响方的协商和参与;能源的有效生产、运输及使用;污染预防、减废、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商业银行根据这些项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贷款提交、贷款审批或贷款发放。图1为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BDC)的环境评估决策树。毕业论文

3.借助环境保险及金融衍生品转移贷款风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保险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为环境风险的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商业银行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保险政策实施风险保护:一是要求顾客考察使其免于环境责任的保险;二是要求顾客以银行为受益人,购买环境责任险;三是以第一方保险将商业银行全部贷款组合的环境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四是要求环境顾问掌握专业保险赔付知识。除保险市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亦为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4.进行动态的环境风险监控。

由于在贷款持续期间或投资期间,环境风险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违反环保法规及贷款约定,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贷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动态监控。贷款环境风险监控对象包括单笔贷款和整体贷款组合,监控方法包括口头询问、信息披露以及对项目或场地的实地考察等。

四、我国银行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举措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例如,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加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FI);兴业银行因在能效融资产品开发和推广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活动中“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然而,也必须看到,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初步制定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指导意见,但我国银行业在实施绿色信贷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识、积累经验。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环境恶化与个别地方政府官员腐败、法规执行不力、缺乏公众透明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广绿色信贷,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顺利推广、实施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为实施绿色信贷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国际经验来看,毕业论文商业银行要发展成为可持续银行一般需经过四个阶段:防御阶段、预防阶段、进攻阶段以及可持续银行阶段(Jeucken,2001)。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还处于防御阶段,对环境风险的认识还有待加强。而要从防御阶段逐步推进至可持续银行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至少要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准备:一是战略准备,要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确定环境目标,确立标竿和报告制度,明确决策者必要的沟通职能。二是政策准备,要结合实际制定商业银行的环境信贷政策,编制环境风险管理方案,用以指导信贷活动及其他业务。三是人才准备(包括内部人才准备和外部人才准备),由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并没有特别储备,因而需要加大引进此类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准备则是需要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四是组织机构准备,从职能和公司治理方面为绿色信贷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调查显示,许多银行均设立了环境部门,并开发了环境友好产品,如英国合作金融服务(CFS)设立了道德政策部门(EthicalPolicyUnit),并赋予该部门业务否决权;再如瑞士信贷银行建立了环境执行委员会(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监督、记录绿色信贷业务,并就与环境相关的议题提出战略对策建议。五是产品准备,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融入环境及社会责任理念,而且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如弹性、友好度、便于个人管理、捆绑或低风险等等,这些特征均应成为绿色信贷产品设计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

(二)商业银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着力,构建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由于国资部门仍未完全实现公司化,股东本身对于长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关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管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基于这一背景,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里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另外,绿色信贷评估涉及面广,评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从短期来看,银行对企业竖立绿色屏障时,也就意味着有可能丧失部分优质客源。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要求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通常的办法就是降低利率、优惠贷款,加之从现有的经济利益角度来考量,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盈利。鉴于此,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毕业论文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的推行扫清地方保护主义障碍

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以各种方式对银行进行信贷资源的争夺并试图转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干预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而导致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同时,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促成商业银行与各级地方政府就共同环保事项或流域性事务进行结盟或签署环保协议,形成书面契约约束。

(四)加强与环境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与互动,营造良好的绿色信贷实施环境

首先,环保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毕业论文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以法治贷”意识;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机制,加上环保专业性强,银行信息搜集成本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4

关键词: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社会责任

2007 年7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标志着“绿色信贷”的开展。“绿色信贷”以金融监管的手段从源头治理,商业银行依照产业政策对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放宽对以加强治污为目的的企业贷款,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扶持力度,从而节省行政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提高环境保护效率。

一、  “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必要性

    1、实施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对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 因此,无论是申请贷款的企业,还是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都应承担起其自身应负的社会责任。

2. 实施绿色信贷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

虽然国家加大了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控力度,但高耗能产业的增速总体依然偏快。由此可见,在环境保护部可以采用的行政手段中,“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这两种最严厉的措施能够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因此,有必要引入绿色信贷这种经济手段来对“两高”等污染企业的迅速扩张加以有效控制。

3. 实施绿色信贷有助于加强银行环境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风险控制在其经营过程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与企业的环境状况之间的密切关系越来越引起银行界和学术界的关注。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环境责任问题日益显现,企业滥用贷款造成环境破坏给银行带来直接或间接的风险不容忽视。

二、“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 缺乏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详细规定

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但是,不论是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还是金融法律法规,都缺乏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对其自身的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在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中,仅仅在第五条提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规定虽然肯定企业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但缺乏实际内容,仅具宣示意义,无可操作性,亦非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质性条文。

    2. 缺乏绿色信贷法律制度保障

    在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制度中,缺乏保障绿色信贷实施的相关规定。虽然2005 年12 月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23 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2007 年7 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部分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三、 “绿色信贷”机制建设的基本对策

    1、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的理念,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

要确立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提高对环保的认同度。

2、制定绿色信贷管理指南,建立信贷环保标准审批机制

借鉴赤道原则的有关条款,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同时,还应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作用, 建立一套基于环保要求的产业指导名录,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要根据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大趋势以及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退出标准及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3、积极支持绿色产品创新,建立绿色信贷产品供给机制

    当前,我国银行应抓住国家环保政策扶持力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不断加大的有利时机, 积极培育信贷业务增长点,努力拓展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再生能源以及环保服务等新型融资市场。通过与政府组织、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融资。

4、制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银行内部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包含识别、评估、控制、减缓和监督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商业银行要全面掌握企业的环保信息,缺乏专业的环保技术,信息搜集成本高,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以法治贷”意识;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

参考文献:

[1] 夏光.论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J].环境保护,2007(06).

[2] 彭金玉、夏少敏.银行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3(12).

[3] 程卫红.评述信贷配给论[J].金融研究,2003(11).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5

关键词:绿色风险 建设项目施工 风险管理 绿色施工

一、背景和意义

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殃及全球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为患、生态环境退化等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威胁。人类面临着三大难题,即环境的持续恶化,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濒临耗竭,以及全球性的能源危机。这些风险因与绿色相关,又称为绿色风险。绿色风险问题日益受到全球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认识到企业要能长足发展,必须正视、重视绿色风险,以赢得未来发展的机遇。因此,正确认识绿色风险,掌握绿色风险的防范、应对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建设项目施工由于范围广、规模大、周期长,消耗的资源非常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非常显著,所以,全面认识和恰当评价建设施工项目给环境、资源所造成的绿色风险,既是防治环境污染、减缓资源能耗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二、绿色风险特点

1.普遍性。我们知道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既有如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之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也有如战争、罢工、政策变化等社会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对人类社会发展功不可没,但其对可持续发展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却也是不容忽视的。绿色风险即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无论是自然因素还是人类活动都有可能导致绿色风险的发生。因此,绿色风险是普遍存在的。

2.必然性。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建设项目活动,而建设项目施工对人类可持续发展造成的损失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绿色风险具有必然性。

3.可变性。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风险源、风险受体、风险载体的变化,风险也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与自然环境、资源、能源等进行着交互性影响。而这些要素均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因此,绿色风险也是变化的。

三、绿色风险的防范

1.正确识别绿色风险

识别建设项目施工绿色风险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步:

(1)风险源的认识。风险源是导致风险发生的事物。建设项目施工绿色风险主要有建筑材料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消耗的能源和资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消耗辅助资源和能源及产生的环境污染的数量级路径;资源、环境和能源临界承载力的变化等。

(2)绿色风险承险体的识别。绿色风险承险体是指遭受绿色风险损失的事物。如人、资源、能源及自然环境。

(3)风险载体的识别。风险载体是指将风险源的能量或作用传递到风险受体使其蒙受损失的事物,如有毒的气体通过空气传播到人体。

2.科学进行绿色风险预测

为了减轻绿色风险,需要对施工项目未来时期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危险性进行预测,主要应针对对环境、资源、能源可能造成损害的强度、损失指数进行预测。

3.绿色施工应对绿色风险

坚持绿色施工是化解绿色风险最关键的方法。目前全国各地基本开始着手建设和实施《绿色施工管理规范》,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扬尘污染控制。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等等。

(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如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处理施工废弃物;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等。

(3)水土污染控制。如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等。

(4)噪声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光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环境影响控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等等。

参考文献:

[1]肖海林.中国企业开展绿色营销的微观动力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5).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6

[关键词]绿色建筑;保险机制;质量

1研究背景

自我国2012年4月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以来,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在土地规划条件中明确了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和等级,我国绿色建筑面积激增。而在我国绿色建筑面积逐年增多的同时,运行项目少、高星级项目少、绿色建筑运行效果达不到预期等问题逐渐显现。我国于2014年起实施的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和运行两个阶段,设计标识的审核验收往往变成了对工程设计文件的验收,导致各参建单位放松对建筑技术应用及落实的监管和控制,使得绿色建筑停留在图纸上,运行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在2019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以下简称“《新国标》”)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概念、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取消了之前“设计标识”的评价,仅在建筑通过“评价”,即建筑投入运行一年(相当于之前的“运行标识”)达标后颁发标识。在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指导思想下,如何确保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新国标陆续在各地全面实行,标准中增加了关于建筑类保险的得分要求,对保险机制在绿色建筑产业中的作用予以了肯定。新国标中涉及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为确保绿色建筑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性能责任险”,保障建设方的投资安全,目前仅在北京有一例试点应用;另一种是用于解决建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结构、设备等问题的“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IDI”),为建筑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绿色建筑现阶段问题分析

2.1绿色建筑投资增大,融资难度提高

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经验,绿色建筑星级越高,前期投入的建设成本越多。新国标实施后,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进一步提高,相比于传统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的实际增量成本在20元/㎡左右,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实际增量成本约为50元/㎡左右,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通常会超过100元/㎡。而融资始终是各类建设项目的一大难题,实施绿色建筑技术的增量成本提高了项目初期的投资,致使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2.2投资回收期长,难以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

对于公共建筑来说,绿色建筑的收益依靠在运营期节约能源消费,扣除通货膨胀等影响,增量成本的回收期在3~10年不等。对于居住建筑来说,投资成本的回收全部依靠出售房屋所得利润,商品房出售后,建筑的所有权易主,绿色建筑带来的能源节约收益不属于开发商,而在各地政府限价及市场约束下,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带来的额外收益十分有限,消费者对绿色建筑“节能、舒适”的卖点并不买账,绿色建筑的销售没有明显优势。绿色建筑的实施缺乏市场动力。

2.3绿色建筑市场欠规范,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当前绿色建筑市场上的各参与单位水平参差不齐,绿色建筑技术大多停留在图纸上,实际使用的技术的落地又缺少相应验收环节,导致绿色建筑运行效果不佳,绿色建筑技术的价值难以体现。对建筑运营者和使用者来说,增加新的设备和技术也意味增加后期运维过程中的工作量甚至是问题隐患。使绿色建筑成为仅为了满足规划要求而制作的高成本、低效果甚至无效果的空壳。综上所述,制约绿色建筑发展的问源于高投入成本是否能带来高品质建筑的不确定性。绿色建筑要高质量发展,除了依靠新国标的实行,还需要解决建设单位投资融资难和售后的问题。

3保险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

3.1融资增信

融资困难是目前限制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因素。绿色建筑具有开发周期长、工作量大和资金密集等特征。建设项目的融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缺少连贯性政策、金融单位缺乏绿色建筑专业知识等问题。因此,购买保险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为开发商增信,降低融资成本。

3.2多方监管

不论是IDI还是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保险公司都需要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监控。保险公司与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独立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产业链之外,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对项目实施监管,从而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从一元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多阶段风险防控,确保建筑质量。

3.3促进销售

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交付阶段,绿色建筑性能责任险可保障建筑达到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保单可作为绿色建筑运行效果的保障;在建筑的使用阶段,IDI使得保险公司成为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的维护及修缮。建设方可出示保单作为绿色建筑“维修保障”的证明,增强绿色建筑在销售市场上的竞争力。

3.4保费激励机制

根据实践经验,保险公司首先会根据面积核定基准保险费后,参考各参与单位的资质、建筑用途、投保人/被保险人历史损失经验衡量其风险水平,确定相应系数,最后相乘来确定最终的保险费。除去投保产生的第三方监管外,参建各方也能自觉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出险索赔,抬高保费,增强行业竞争力。秉持发挥绿色建筑运营保险“奖优罚劣”的原则,确定费率调整方案,对改善绿色建筑运营效果发挥积极作用。

4对绿色建筑引入保险机制的建议

绿色建筑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多方合作,挖掘其市场动力外,还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帮助。具体建议如下:一是建议将高星级绿建项目验收达标后的现金奖励改为项目初期凭绿色建筑性能责任险保单作为绿建达标的“保证书”,将奖励资金用于前期贷款的贴息,降低开发商在资金方面的压力。二是建议将IDI和绿色建筑性能责任险保单列为政保合作类的保险产品,由政府对此类险种进行推荐并核定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是否具备足够的资质,督促保险机构不断完善绿色建筑风控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履行好隐患排查和风险提示的职责。三是建议全面推行以IDI取代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政策,避免在工程保修期内保险公司和施工单位推诿责任。政府部门应对临近保险期限发生的报损和修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以防保险公司在脱离责任主体职位之际对修复工作草草了事,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四是建议未来为绿色建筑量身定做更多金融类产品,如职业责任险,并延长产品的有效期限。通过保险精准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建立市场信用体系,提高建筑行业生态环境。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7

【关键词】 寿险 绿色营销 风险管理

自我国于1992年引进寿险之后,我国大部分寿险公司依然采用的是国外的旧的营销方式,虽然这些营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寿险业的进步与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环境以及经济和技术等环境也在发生一系列变化,现有营销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我国寿险公司对寿险营销进行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纵观国内保险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寿险的绿色营销创新进行研究的非常少,而对寿险公司绿色营销创新的风险管理进行研究的目前还没有,本文基于此对我国寿险公司绿色营销创新进行探讨。

一、寿险绿色营销与影响因素

1、营销与寿险绿色营销

在市场中,营销是将社会需求与企业功能紧密相连的枢纽,而对营销的概念在世界上有许多不同解释,目前普遍被人们所认可的观点是著名市场学家权威菲利・科特勒博士对营销所下的定义: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自由地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而所谓的绿色营销是一种能对社会需求以及预期进行有效识别,并且为企业带来利益以及永续经营的一种营销过程。在绿色营销之中,企业在对外营销过程之中,营销策略应当与社会之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符合,在注重企业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更应当注重社会利益同生态环境之间的互相协调。

2、寿险营销的影响因素

(1)内部因素

包括公司产品、市场定位和公司规模。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营销到销售效果,而准确的市场定位会成为进入新市场的优势。寿险公司的规模也是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寿险的营销。通常情况下,那些大型寿险公司会有较多的资源供公司所使用,也就促使大型公司在市场之中拥有更多的产品,更多的产品也就意味着更多的客户群。而小型公司则在其他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例如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相对较强,因为信息在小型寿险公司中传递相对较快。

(2)外部因素

包括竞争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对寿险销售有着明显的影响,竞争越激烈的市场,寿险产品销售越困难,反之相对容易;经济因素包含了市场的经济状况、居民收入、物价水平等一系列因素,这些因素影响了消费者购买寿险产品的决定;技术因素对寿险营销的影响主要是费率厘定、条款设计方面;寿险是受到监管最为严格的保险业务之一,法律因素对寿险营销影响较大。

二、我国寿险公司营销的发展问题

1、寿险产品理念不明确

营销从理念以及精神的角度来说,都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客户对寿险产品的需求。在当今寿险企业之中,各大寿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性,缺少拥有特色的寿险产品,并且寿险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仍然停留在通过费率进行竞争这种较低层次中,这种竞争方式会使寿险企业之间产生较大的内耗,并且很难促进寿险企业通过市场竞争作为公司的发展动力与目的。现如今,市场经济以及寿险行业的发展都在要求寿险公司将寿险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之中要将需求作为产品的导向,寿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应当对目标市场进行充足的调研,进而在根据结果对寿险产品进行相应的细分,从中选出与公司自身相适应的市场,做出正确的市场定位。在寿险影响过程中,通过使用多种组合营销的方式,提升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不将客户作为营销中心点的营销将不利于寿险公司的品牌提升,也同样无法培养高忠诚度的客户群,同时也会造就寿险企业之间营销方式的雷同。

2、人定位模糊

我国的保险业务是1992年才开始引入,随着保险业务的引入,寿险业务更是被广大寿险公司虽推销,其中人对寿险业务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而在个人寿险之中,人也是寿险营销的唯一渠道,而个人寿险业务销售在当时也被称之为“业务员”、“个人寿险人”等各类称呼。直到1997年后,我国才颁布专门的法律称之为“个人人”。但是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个人人”的定位依然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委托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掺杂。从目前寿险业务来看,寿险公司与人应当是委托的关系,但是从目前我国寿险的营销以及寿险业务政策上来说,二者存在着劳动雇佣关系,寿险公司对人从目前来看是实施半员工的管理方式,这种委托与劳动关系共存的现象使得人在法律定位与现实状态有着很大的矛盾。

3、经营管理的粗放

因个人人的队伍能迅速为寿险公司带来更多的保费,因此目前我国各大寿险公司基本都是以跑马站位的方式进行营销,这种快速增加人员的方式也成为目前我国寿险公司营销的主要手段之一。而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筛选较弱,并且对个人人的培训不足,致使人的业务素质不高,一些人并不注重通过保持自身专业的形象而进行客户以及机关单位的接触,这种缺少专业形象的接触很大程度上会为客户带来困扰,而使用人才战术以及关系战术的寿险营销也很容易使人的形象遭受损失,同样的给寿险公司带来很大的声誉破坏。另外由于寿险公司对营销人员通常都有业绩方面的要求,这也造成了营销人员在寿险的营销过程之中过多注重寿险保单的成交以及保费的收取,忽略了寿险应当对客户进行认真讲解的责任,对各项寿险之中的解释也较为含糊,对一些赔偿进行过大的渲染和解读,对风险往往却忽视,从而诱导客户进行投保。这种缺少公平性的保单往往会致使客户与寿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人们对寿险公司的不满情绪越来越多,从而为寿险的营销带来困难。

三、对寿险绿色营销创新的建议

从上一章我国寿险营销的问题之中可以看出,营销方式的不当是造成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发展不良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寿险营销进行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如今倡导绿色理念的社会中,对寿险业务进行绿色营销方面的创新是社会的需求,同时也是寿险公司今后发展的方向,本章节将从三方面对寿险公司绿色营销的创新做出论述。

1、理念上的绿色营销

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文化一样,绿色营销的理念就是应当注重将寿险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与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明确客户需求与寿险公司社会责任的一种文化,绿色营销不但能进一步提升员工对寿险公司的认同,明确奋斗目标,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寿险公司员工彼此与客户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所以寿险公司建立绿色营销理念就需要尽快的培养出具有认同感的企业文化。

首先,应当确定绿色经营的理念。想要培养企业文化,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要就是经营理念的形成。所谓的经营理念指的是寿险公司在成立之初的目的。经营理念不但是对经营目标以及营销策略的制定,同时清晰的经营理念对目标客户群的认识也具有很大的帮助,理念越清晰,那么寿险公司的定位也就越清晰。所谓的定位也可称之为寿险公司在客户中的形象。

其次,要明确经营目标。所谓的经营目标是指对寿险公司努力方向的一种描述。经营目标不但是对经营理念的承接,同时也是寿险公司经营策略的明确依据。寿险公司只有在拥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后,才能有效的将寿险公司比较抽象的经营理念具体化。例如,将“热爱生命”作为寿险公司的经营理念,那么也就意味着寿险公司的定位是:一是客户满意经营,二是具有强大的专业精神,三是塑造优良的口碑。

最后,是经营策略以及经营战术和技巧。这些都是需要依靠寿险公司的经营理念而制定的。

2、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

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需要将市场需求作为寿险产品创新的导向。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前提就是社会与市场之中缺少被满足的风险保障需求,并且这种需求能够被寿险业务所满足。另外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对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从而形成寿险业务的增长点。所以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应当将市场需求作为导向。

其次,产品的绿色创新应当关注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寿险公司通过对寿险的绿色产品进行创新是寿险公司追求利益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市场上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所以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稳定社会的功能。商业保险对我国的保障体系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这也就决定了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应当进一步符合我国群众的要求,更应当注重产品的社会效益。所以如何将寿险公司的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结合,从而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点是寿险产品绿色创新必须解决的问题。

再次,寿险产品的创新要符合我国法律以及道德要求。寿险产品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在对寿险产品进行绿色创新之中就要求对寿险产品的内容要与我国法律与道德标准相适应。法律不支持以及与道德标准不符的产品不能当作创新的内容。

3、营销体系的绿色创新

(1)发展保险经纪人

所谓的保险经纪人指的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企业签订保险合同而提供的一种中介服务,并且保险经纪人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在经济相对发达国家之中,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却是一种较为稀缺的类型,并且保险经纪人的发展水平也有极大的差距,这种现象不但不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同时也与我国经济的发展不相符。保险经纪人同人相比,无论是在业务水平方面,还是在寿险售后阶段,保险经纪人都有着强大的优势。首先,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有着严格的审查制度。从现阶段我国对保险经纪人的要求来看,都要求从事保险经纪职业的人员必须拥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对在保险经纪公司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除需要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外,还需要接受过高等教育,同时对工作经验有着一定的要求。可以说保险经纪人是保险行业的专家。其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之内,如果有赔偿或者投保双方想要对保单内容进行更改时,都可委托保险经纪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办理,并且当其中有事项纠纷时,保险经纪人可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建议。所以,保险经纪人是对保险业务的全方位服务。

(2)大力推进网络寿险

根据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在未来的十年之内,各类商业保险的30%以上将在互联网上进行。互联网为寿险公司提供的是建立一种公司与客户之间真正共同与联系的环境,并进一步帮助寿险公司发掘客户的特殊需求,同时也能促使寿险公司及时有效的提供针对,提升寿险公司的工作效率。从实际角度来说,寿险的网络营销具有以下两方面优势。

一方面,寿险合同的标准化使得寿险适用于网络营销。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费率都是经过保险精算师科学计算后给出的,保险合同也是经由众多法律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的。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不同的是保险合同本身是一种要式合同,当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客户通常对保险合同中的内容与费率只有两个选项,即拒绝与接受。而当今网络数字化决定了这种交易方式被人们所愿意接受。

另一方面,网络营销方式相比于传统的一对一销售,网络更具有互动性,并且可通过网络发掘更多的首先客户,通过网络营销也可以为那些只能购买小额寿险的客户给予应有的重视,这也是对寿险业务的一种范围扩大。

四、寿险公司绿色营销创新的风险管理

从寿险产品的设计到寿险产品的营销中,包含了对市场的调查研究以及对客户的需求分析和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其中蕴含了众多风险。寿险公司应当在绿色营销的创新之中注重对风险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对风险的处理能力。

1、产品绿色创新的风险管理

由于寿险产品的绿色创新过程之中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因此有可能导致寿险产品设计存在一些不足从而使得营销不如人意。例如寿险产品的理念过于超前而导致目标客户群难以接受,从而影响寿险公司难以达到预定的目标。所以寿险公司应当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相应的目标客户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确定客户对寿险产品的需求以及购买能力,及时的了解客户对寿险产品的需求。根据调查的结果,寿险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再通过试销的方式来对产品进行考察。

2、网络绿色营销的风险管理

首先,网络营销存在的网络安全等问题,从我国2009年11月份申银万国证券的技术故障可以看出,如果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对于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营销就会瘫痪,因此寿险公司应当建立一套有效的网络风险监控系统,当出现网络等问题时,应当启动相应的风险与应急预案。其次,在网络营销的效果中,因网络是具有很大的虚拟性质,因此寿险的网络营销的针对性较弱,并且网络营销很难激发网民对寿险的购买欲望,从而影响预期营销目标。所以寿险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网络营销评价机制,从而选取正确的寿险网络营销方式,指向合理的网络营销目标。

3、寿险绿色营销创新的法律与监管的风险管理

寿险产品的各种绿色营销创新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且在法律的监督下进行的,如果在寿险产品的营销过程之中产生侵权以及违规现象,那么寿险产品的营销创新必然要面对法律与监管风险,从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如今在我国法治社会的要求下,没有及时的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从而导致寿险产品营销创新之中存在风险的问题变得凸显。所以寿险公司在营销的绿色创新之中应当注重对法律与监管风险的防范,通过在公司内部成立内控体系,并且以设立法律顾问的方式,解决寿险产品绿色营销过程之中的法律问题。

4、寿险绿色营销人才的风险管理

寿险营销管理人才的缺失、人员流动性过大、绩效考核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制约着寿险绿色营销创新的重要因素。即使在发达国家,寿险的营销也存在着各种的人才问题。所以我国寿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寿险产品营销队伍,通过对营销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与建立等机制,进一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寿险营销队伍。另外还应当对寿险公司营销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使寿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有序。

【参考文献】

[1] 李雪松:浅析保险营销环境对保险营销策略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2(9).

[2] 谭军、刘力臻:保险公司营销渠道资源整合与创新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10).

[3] 何士宏:保险业运营模式变革和优化的路径与趋势[J].中国保险,2008(12).

[4] 唐庚荣、万君康:寿险公司流程改造风险及管控[J].企业家天地,2008(10).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8

关键字:绿色建筑、施工方案、风险管理、模糊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S73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1992年,在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与会者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绿色建筑”的概念[1]。由此对于绿色建筑的研究体系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践推广,成为当今世界建筑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对绿色建筑的引进和研究起步较晚,很多有关绿色建筑风险管理的问题有待探索和解决。,而且绿色建筑一旦出了问题,则很难补救,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本文试图从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构建一个客观、普适的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的风险评价模型。

二、绿色施工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首先,由于我国已经有绿色建筑、奥运工程绿色施工等方面的评价标准,所以,在建立绿色施工评价指标时,应尽量与已有的评价标准相协调.其次,我们认为企业管理体系仅仅是一个手段,是否绿色施工的关键应该看施工企业的实际表现,是否在施工中实现了“绿色”.所以,应当更注重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中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等所体现出来的施工的“绿色性”。工程施工涉及的地域广泛,各地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可能有较大差别.为使绿色施工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需考虑到工程施工的这种特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的《奥运工程绿色施工指南》并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即采用专家筛选法,对评价指标进行调整,然后通过主成分分析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选择内涵丰富又相对直观、易于操作的评价指标,最终确定绿色施工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共分2级,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共17个一级指标的含义较为简单明了,下面仅就二级指标进行阐释.

施工临时用地选址是指临时设施布置时应当尽量避免占用良地,减少临时占用对后续土地利用的影响;施工临时用地面积是通过节地型施工组织设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施工能耗定额计量是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中能源利用率;施工设备满负荷运转是通过采取恰当的施工组织减少机械无用功,避免造成能源损失;节能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是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能源使用结构是尽量采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循环材料使用是指充分利用旧料和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作为临时设施和周转性机具材料;就地取材是指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进行施工,减少运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绿色建材使用是根据国家对绿色建材的相关规定选用建筑材料。

三、绿色建筑施工风险管理理论及方法综述

1972年,罗森布朗在其出版的《风险管理案例研究》中则提出,风险管理是处理纯粹风险和决定最佳管理技术的一种方法。1983年通过的 “101条风险管理准则”成为了各国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这也标志着风险管理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1984年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制定的《PMBOOK》将项目风险管理作为全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有我国才接触到关风险管理方面的书籍。郭仲伟教授《风险分析与决策》一书,标志着我国风险研究正式步入自主研究阶段。 在实际项目的风险管理中,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目前在项目中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有:访谈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绘制风险管理流程图法、现场考察法、参考统计记录法、外部咨询法等。前期预测和识别是项目风险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绿色建筑风险系统模型,对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找出该项目的关键风险,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找到方向。常用的分析分析方法有:故障树分析法、外推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

四、绿色建筑施工方案中的风险和风险识别

由于传统施工模式的思维习惯影响, 以及缺乏绿色施工经验, 人们往往会忽略绿色这一主题,这种偏离“绿色”目标的不确定性便是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的风险。因此, 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策划中的风险可以定义为对影响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包含了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 本文把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的风险因素划分为以下几方面: 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等。

五、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的风险评价模型

1、评价指标构建思路

为了避免人们的主观臆断,本文将模糊综合评价法应用于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风险的判定,使风险评定工作数据化、程序化, 从而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

2、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是指某一单项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比重,具有权衡比较不同评价指标间差异程度的作用。根据本文指标的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进行指标权重的确定。

3、评价方法应用步骤

绿色建筑施工方案风险评价步骤:

(1)U={u1,u2,u3,u4,u5,u6}={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u1={u11,u12,u13,u14,u15}={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2)建立权重集:根据每一层中各个因素的重要程度,通过采用专家打分法,分别给每一因素赋予相应的权数,就得到了各因素相应的权重集。如第一层次的权重集A=(a1,a2,a3,a4,a5,a6),第二层权重集:A1=(a11,a12,a13,a14,a15)

(3)确定评语集:不论评价指标有多少级,评语集只有1个。将风险程度设定为五级: 低风险V1; 较低风险V2,中等风险V3, 较高风险V4, 高风险V5。五个风险评定等级构成V={V1, V2, V3, V4, V5}。

(4)建立各因素的评分隶属度函数和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由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房地产行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对施工方案中的每一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经统计即可得到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式子中的n为各子集中所含的二级指标数,rij表示指标因素i(i=1,2,...,n )对评价等级j(j=1~5)的隶属度。二级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Bi=AiRi,其中Ai=(ai1,ai2,ai3,ai4,ai5),i=1~6。

(5)进行一级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进行模糊综合运算,B=AR, 其中A=(a1,a2,a3,a4,a5),R=[B1,B2,B3,B4,B5]T

(6)得出评价结论:由B中元素的大小,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得出绿色建筑施工方案风险的综合评价结论。项目策划人员在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要给于关注, 采取对应措施提高策划质量。

六、结束语

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问题相对比较复杂,需要各种措施的有效配合。企业的施工成本、社会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干扰程度都与绿色施工方案的优劣有很大的关系。由于绿色施工方案中存在风险,风险概念的引入, 可以使策划者的头脑中树立风险意识, 提高施工方案策划的科学性, 使项目更好的实现绿色目标, 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将模糊综合评价法引入绿色施工方案策划中, 从而能够更好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对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郭捷.《项目风险管理》[M].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绿色保险论文范文9

关键词:绿色金融;监管;风险

1国内绿色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著名绿色金融专家马塞尔•杰肯认为,商业银行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分为抗拒、规避、积极和可持续发展四个阶段。在抗拒和规避阶段中,商业银行都认为给环保项目放贷必然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而随着保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商业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不得不规避环境风险的策略,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处在规避阶段。在积极和可持续发展阶段,环境保护企业的获利能力大大增强,商业银行从环境保护的行为中发现更多商机。因此,商业银行更积极的开展环境友好业务,只有少数发达国家达到了这一水平。

1.1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且环境法律执法不严,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缺少一套与我国国情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也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自2007年以来,相关部门颁布了绿色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多以指导意见为主,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没有具体的严格管控。其次,奖惩内容不够明确,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因而容易滋生执法不严,甚至是有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需要有意保护那些地方纳税大户和经济支柱的污染企业。金融机构迫于政府压力,也会为污染企业进行绿色信贷。

1.2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系统亟待完善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发展绿色金融,银行将面临较大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将影响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使部分地方金融市场存在“不环保,不绿色”的现象。由于地方政府出于短期政绩考虑的地方保护思维,目前我国地方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很多企业环境违法没有查处。商业银行也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来披露污染行业的贷款数据,因此商业银行往往可能趋利避害的披露。也许是环保评估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够,或者是银行自身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没有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评估标准。存在不少企业隐瞒或虚报环境信息以逃避责任。依靠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环保信息是远远不够的,不仅仅是范围上,在深度上也是不够的。

1.3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不适应市场高水平高层次以及我国国情的创新。虽然国内有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绿色基金,部分省市通过实施绿色信贷授信计划,新增授信“环保一票否决制”,试点碳市场基金,试点绿色保险等措施支持了环保行业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现在许多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产品都是针对节能产品制造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或是节能减排项目的项目融资。实际上,这与之前的传统金融产品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也就是把原来的客户划分到绿色金融范畴。当然银行的高杠杆经营特征使他们更加关注贷款的安全性。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目前还不具备给绿色产业发展各个阶段的跟踪和评测,使商业银行的创新动力不够,因此其更愿意在传统领域经营。此外,国内拥有完善的针对绿色金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金融机构很少,这也导致多数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意识不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更加关注的是借款人或投资人的经济实力以及是否拥有政府批文或环评报告,而没有关注其节能收益。

2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

2.1美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美国的绿色金融发展特色主要表现为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金融政策。法律方面,20世纪70年代以来,多部与环境保护和绿色信贷相关的法律文件界定了政府、企业和银行在绿色金融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为绿色金融发展打下了基础。因此,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政府、企业和银行都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例如,1980年颁布的《超级基金法案》,是一部专注金融的法律,明确了商业银行在环境保护中应承担的事前事后责任。事前是指企业只有在保证项目不对环境产生有害威胁的前提下,才可能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事后是指如果项目取得信贷资金后,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那么商业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严格的规定使美国企业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许多国际一流的商业银行,都制订了详细而周密的环境保护计划,涵盖了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为环保计划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金融政策方面,美国允许各种不同的项目或者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可以自由交易的同时还能被当做标准金融工具,比如碳现货、碳期货、碳期权和掉期交易等。这样一来增加了金融创新,丰富了金融投资产品,使金融市场更加繁荣。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美国主要商业银行,都已参与到碳交易的市场中。

2.2英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英国是低碳经济的创始国。与美国类似,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益成熟和完善。根据英国环境保护法律,污染企业可能会面临巨额罚单,同时如果商业银行贷款给了污染项目也会面临监管部门的罚单。因此,英国银行在审核信贷风险时,都给予环保以更多的权重。此外,英国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激励政策为环境保护政策护航。如政府融资担保政策,主要是大力支持清洁项目和绿色生态环保企业,即使这些企业经营实力弱,还款能力弱,但都可以得到政府的融资担保服务。并且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获得最高7.5万英镑的低息信贷资金,而这八成是政府担保的。这样政府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绿色金融方式,为保护环境提供最直接最有力的支持。在发放这类信贷资金之前,严格审核企业的类型成为了关键,英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把污染型企业剔除在信贷发放资金之外。这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

2.3日本绿色金融的发展

日本是发达经济体,在绿色金融方面也走在世界前列。1993年,日本通产省(通产省作为日本行政机构主体的内阁,由三部分组成。主要分类方式与大多国家相似。其中,通产省是通商产业省的简称,主管工商、贸易管理外汇汇兑和负责度量衡管理事务)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与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各类财政投资和贷款,总量达到了9700亿日元,比1992年翻了近一倍。为了支持减轻环境污染,促进企业投资环保产业,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于2004年开始,实施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2006年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在原来环境评级融资业务基础上,引入了“促进实现京都议定书目标”的新评分项。2007年,在环境省的支持下,日本政策银行再次推出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日本通过其政策投资银行支持促进环境友好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持环保功能,同时给绿色信贷的繁荣构建了一个宽广的平台。此外,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如与商业银行共享政策投资银行关于企业环境评级报告,从而调动商业银行支持环境友好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协助商业银行规避相关风险,采取奖惩并重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

3国外成功经验对国内的启示

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起步早,在治理环境,构架嫩绿色金融体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我国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积极学习借鉴相关先进经验。

3.1推动绿色金融立法,同时加大执法力度

十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尤其是处在抗拒和回避阶段的中国。目前商业银行很少能从绿色金融领域看到可观的、易于风险管控的项目,因此银行在该领域经营是受政府压力的结果,缺少积极性。纵观美国、英国和日本他们都十分重视绿色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政府监管部门、银行和企业的相关责任。具体来说,在国家立法框架下,各省、市、自治区立法机关应制定适合自己的地方法律法规,促进本地区绿色金融的发展。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促使企业金融机构自觉推行绿色金融。

3.2完善绿色金融政策监督体系

监管部门应该首先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明确绿色金融监管的方向和细则。地方政府需要从长远和全局考虑,克服短期思维,不能只顾政绩,要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同时一行三会还应当完善投诉监督机制,建立绿色信贷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环境违法后果直接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挂钩。还需要构建社会公众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

3.3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需要构建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行业监管部门、环保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互通。同时在信息收集方面还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政府、银行和关联企业之外的第三方评估和反馈功能。在保证信息充分可靠的前提下进行高效率的共享,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经营的不确定性风险。

3.4引导金融机构

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金融的创新要把绿水青山的内含收益和污染的内含成本显性化,重新裁定资金的价格权重安排,进到资金流入到节能环保、生态情节的绿色产业中去。发挥货币政策定向微调的功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如给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支绿的再贷款、绿色量化宽松、绿色评估框架等含有绿色因素的货币政策。

3.5加强绿色金融市场建设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主要还是以商业贷款为主,融资结构单一可持续性也相对较低。实际上绿色金融的市场缺口依然很大,我们应该从证券市场发力。建设绿色债券市场,建立发行绿色债券企业的强制性披露政策,明确界定绿色投资的定义和标准,通过政府、第三方机构债券发行人确保债券绿色,还可以进行信用增级。此外,还可以为绿色资产的抵押担保和绿色信贷证券化开辟绿色通道。让绿色成为实实在在的实惠,从而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4结语

如今绿色金融的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商业银行抓住机遇仍然能够大有作为。本文通过分析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历程和优势,结合目前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建议。接下来需要研究的工作还有很多,如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如何更绿色,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如何构建更加具体详细的评价指标来给“绿色”定义,如何发展符合国情的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如碳金融市场等。为实现更绿水青山的中国梦,还需要广大学者给予关注和研究,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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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金平,江春,彭祎.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以湖北省为例[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