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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体系建设集锦9篇

时间:2023-07-11 16:45:28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1

近期,__区__街道纪委根据区纪委工作安排,在全区开展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现状调研活动。在调研中发现,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着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一致。少数乡镇、街道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对惩防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软指标,不必硬性完成,没有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党委的主要工作来抓。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乡镇、街道领导负责,与己无关、高高挂起。大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开展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心存怀疑,片面地以为基层组织机构小、权力小,抓不抓惩防体系建设无关紧要;有些干部甚至把抓经济建设和抓惩防体系建设对立起来,认为基层组织人员较少,工作量大,矛盾相对突出,对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有抵触情绪和为难心理。

2.监督机制不完善。有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谨奉“多栽花少栽刺”庸俗哲学,遇到问题绕道走,尽量减少麻烦,不敢较真碰硬,在一些重要环节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有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只讲成绩、回避问题,不愿接受基层群众的民主评议,对于一些应及时公开的政务、村务以及干部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没有真正公开,导致群众监督渠道和信息不畅通,无法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村一级民主监督更是薄弱环节,党员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监督能力不足,致使一些村干部钻了空子,工作随意性大、不讲究方式方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

3.跟踪问效不彻底。基层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可操作性不强,检查考核工作时不好把握尺度,各项目标任务不能落到实处。虽然每年从上到下逐级签订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逐级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和任务,年终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但由于责任不明确,目标不具体,考核评比随意性比较大,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奖惩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奖惩措施往往是象征性的走走过场,先进典型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工作后进的集体和个人没有得到教育和鞭策,责任追究效果不明显不突出,一定程度挫伤了先进典型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二、下步改进措施:

1.着眼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督促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人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双述双评”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将述职述廉向村级“两委”延伸,接受广大党员、群众评议。对基层党员干部离任实行经济审计,发现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查处。积极建立反腐倡廉制度网络,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2

基于调查研究的综合情况,成立了研究课题组,重点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和研究指南,以“加强对基层党政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进行了研究实践,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对基层党政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较为有效的工作渠道、制度和机制。

一、以载体建设为主线,拓展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渠道

1、推进民主管理为前提

在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广大群众和教工代表大会起主体作用。民主集中制是监督制约权力的有效保证,也是权力运行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集体领导、加强对监督制约的重要形式。

普陀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不断改革教代会制度,深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授权和程序,明确教代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权力;二是充分发挥教代会四大职能,即:行政监督、规章制度起草、维权和学校文化建设等。加大了教育系统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全面实施了教代会标准化评估方案,在召开普陀区教育系统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教代会质量,拓展教代会的工作内涵;也进一步强化对转制学校和幼儿园教代会工作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单位教代会对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也是最好的防腐剂。列宁曾经指出:“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可笑的。”没有群众知情的监督不成其为真正意义的监督,更谈不上监督的有效性。校务公开是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体现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教代会制度的延伸与发展。几年来不少基层单位加大校务公开执行的力度和广度,完善公开机制,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了校务公开的有效性。

2、推进党建工作督导为策略

2005年9月,普陀区教育系统成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由党建工作专家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在设计完善《普陀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基础上,从光新学校试点开始至在系统内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督导,目前已经完成对曹杨二中、晋元高级中学、甘泉外国语中学、同济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东新中学等学校党建工作督导,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督导已经成为对基层单位党政干部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工作策略。

实践中,围绕评估体系中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特色与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开展党建工作督导。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督导的综合功能,不仅在提升基层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帮助基层单位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与及时发现和挖掘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等方面体现党建督导的作用,还通过督导,改变党建工作的随意性和软约束性,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是通过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的落实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党组织工作是否到位的同时,检查校长是否支持党的工作,特别是对校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导,对基层单位的校务公开、教代会制度等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

3、丰富教育载体为基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最好的制约。我们把培养教育干部和对干部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强化制约作为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

寓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于日常教育管理之中,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对党政干部权力观的教育,为监督制约权力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加强党政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帮助干部牢记权力的本质和归属,树立为民掌权的自觉性,强化党员干部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教育,明确权力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结合体;在教育中要求干部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认清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引导干部脚踏实地干实事,聚精会神抓教育,一心一意谋发展,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练好“内功”上,放在提升办学质量上。随着观念的转变,干部对权力认同就会从无限转化为有限,从不自觉到自觉,最后实现向文化的转变,民主管理制度要真正执行,需要民主文化和价值观的支撑,一是增强干部的公职意识,;二是增强干部的自主意识;三是增强干部的宽容意识。

我们定期对党政干部实施系统有针对性的培训,两年来,坚持开办党政干部政治思想轮训班、干部双月讲座、新上岗干部培训、非党干部培训班、党政干部国有资产培训班等。通过推进党政干部政治思想轮训,对干部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培训;借用国家会计学院力量与资源对党政正职干部开展财务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通过双月讲座,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们通过定期举办党政班子联组专题交流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会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以及干部述职、干部考评等各项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摒弃“好人主义”和庸俗的关系学,使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渗透在日常管理中,使之成为加强党性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

4、完善多种渠道为辅助

我们还充分利用社区理事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等组织团体构建对党政干部权力多维度制约和监督的体系,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校务公开报告制度,加强家校沟通,要求基层单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工作例会,通报学校重大事件,以问卷调查、访谈、家长热线、家长信箱等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学校、学校领导、教师,民主评议学校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活动;二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强化民主监督;三是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推动学校民主管理进程。

我们还通过健全学校社区理事会、建立社区学校“双通道”工作模式、引导社区街道参与督导等形式,强化社会对学校,尤其是对基层党政干部办学的有效监督。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形成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我们逐步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运行有序的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对建立的各项制度实施规范操作,强化制度的落实与反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出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制约,靠制度监督,确保制度有效运转,取信于民。一段时间以来,在加强对基层党政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研究实践中,分步设计、推出并执行了系列制度。

1、突出“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

当前,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重点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和监督。着重强调根据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办事,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007年,区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与讨论基础,出台了《普陀区教育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并要求基层单位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2、强化指导反馈制度

我们狠抓制度的规范落实,注重过程监控,强化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指导与反馈,确保制度的执行不流于形式。

普陀区教育系统实施“机关干部联络员制度”,确保每个单位有机关联络员定期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进行督察,有效落实对不同类型学校、单位的个别指导,尤其关注区属经济部门建章立制和规范操作的落实情况,在及时反馈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调整,减少各单位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状况的不平衡现象,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在全系统认真执行和规范运作。

3、完善党风廉政制度

我们先后制定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责任制、干部经济审计、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党政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诫免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行政问责等系列制度。

对新提拔的干部或安排到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系统内推行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主要围绕婚姻、因私出国(境)、收入情况等方面定期开展申报工作;围绕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采购、基建投标等方面,安排纪检干部参与全程监督;我们还将校长经济审计的重心放在对校长绩效的考核上,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基层单位规范经济行为,提升干部的综合素养;严格实施校长负责制,划分学校内部党政工领导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实施行政工作问责制,防止行政权力泛化和侵犯到教师教学的自和其他各项权益。在民主管理模式下,权力执行必须接受三个维度的制约,即:授权、限权和监权。权力是一种强制力,基层单位的行政权力要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也要受教育局行政的监督。

4、健全干部工作制度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培养、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系列制度,把干部制约和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围绕《“十一五”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在实践中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干部任期制、岗位试用制、储备制、挂职实习制、校长职级工资制等系列干部工作制度。要求党政干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凸显目标管理,加强干部的责任意识;2006年,我们选择幼教作为试点,成功启动了干部任期制,积极探索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我们还建立了有利于树立正确导向、培育务实作风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体现干部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当前和长远、集体作用和个人作用相结合,体现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统一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不断改革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确立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绩考核这一指挥棒对引导和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从制度上创造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条件。

三、以党内制约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工作力度

1、拓展党内民主,形成制约和监督的主体力量

党员和党内生活是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主体力量和重要渠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制度首先应当体现的是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我们依照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党组织的重要决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通过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让党员在知晓的前提下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党员的权利就得不到保证,就会与党组织产生距离感,党组织的凝聚力就无法实现。党内生活应当成为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渠道。

2、打造专业队伍,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几年来,我们着力打造专业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高素质、强管理的党政干部队伍。

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党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党支部书记不仅应具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等一般干部必备的条件,还应该具有更宽阔的胸怀和更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具有不计名利、忍辱负重的思想境界和心理品质。高素质的书记队伍为推进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提供了广泛认可与能力匹配的可能性。这就要选优配强书记队伍,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和分类指导。要求书记自身注重创造性地发挥各种非权力因素的作用,充分体现党务干部的人格魅力。努力改变少数单位把“校长负责制”等同于“校长负责”、把“法人”等同于“个人”的片面理解和做法,我们通过党政干部轮岗等措施,促进了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顺利推进。

3、加强纪律监察,强化专门机构的监督权威

我们特别注重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专门部门的建设,因为它能对权力的运行实行有权威、有力度的外部监督。以党政内部监督为例,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监督机构,在对权力监督工作中履行与行政监察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和权力;在实践中我们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威,在必要的情况下适当扩大监督制约的范围和权限,如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对重要干部任免的提议权、考核权、弹劾权和质询权等。

4、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和谐互动的干群关系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3

1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前沿阵地,事关政权基础的稳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直接涉及群众利益,事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基层工作直接影响群众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感受,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群体之中,因此,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者的执政理念事关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执政人员既是群众最接近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直接的实施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今天的网络时代,出了什么事情,一天之内地球人都会知道,且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因此对每个干部来说,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要适应在政务公开下工作,言行举止都必须经得起舆论的监督、群众的检验。

2 当前企业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

2.1 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够。当前有些人特别是个别干部,认为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少,工作性质单一,既无钱,又无权,没有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机会,没有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2 基层党支部书记对自身工作认识不够。存在着以下状况:一是支部书记对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生产轻支部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严重;二是支部书记工作应付,不敢大胆监督,面对不正常现象不敢批评指正,面对复杂局面不敢主动应对;三是支部书记原则性、责任心以及面对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2.3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整体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且有名无实、有职无权的现象严重。还有些党员干部存在着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使得基层廉政任务艰巨。

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作用的有效发挥。

3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配备好的班子。党支部书记是党的最基层组织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各项工作的带头人。随着油田改革的逐步深化,新旧体制的碰撞,思想观念的冲击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职工的思想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当前,劳务派遣工、职工、新分大学生等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职工充实到基层,改革在深化,利益调整在加剧,职工对基层党组织的依靠、信任和认同感也在日益增大,决定着对基层干部素质和能力要求也要有所提高。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为基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让那些热爱基层事业,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真抓实干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基层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生产经营建设中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突出廉政教育。教育是一项治本工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着眼实施防范,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措施。在教育内容上主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另外,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在教育形式上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职工交结班会等会议,利用传统节日、黑板报、宣传画册、短信,利用光碟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廉政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地位观、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

完善廉政制度。邓小平曾尖锐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中央的制度建设是笼统地、宏观的,而基层制度建设却是有针对性地,是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的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部分,因此,完善基层廉政制度,是夯实廉政基础的关键。为此,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严格落实队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大政方针、与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如:职称评定、评先树优以及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事项应随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便于职工了解情况,方便监督检查,从而提高基层党组织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深入开展。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4

关键词: 喀什地区基层党内民主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 G812 文献标识码: A

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根基,承载着较强的政治责任和重要的历史使命,提高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党的建设和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事业。喀什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近几年在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调动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完善基层党内民主体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新时期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提出的新课题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给新疆带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面对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任务也日益繁重,面对这些新的变化,调研中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着“三不现象”即部分党员主体意识不够强,对宪法和赋予的权利行使不充分,习惯于“同意”和“服从”,对党内的具体事务关心不够,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解不深、执行不力,不能在党内民主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员整体素质不够高,特别是农民党员,对党内民主决策程序的理解力偏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基层党内民主的贯彻执行,致使部分党内民主措施流于形式,票决制流于“纸面操作”;监督机制不完善,使部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程度与参与层面不够,在思想上顾虑、担心,行而畏之,敬而远之,监督缺乏激励机制,民主监督意识不强,监督结果透明公开不够,而造成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和不愿监督。

在新的发展条件下,如何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与村、社区民主自治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村(社区)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自治意识的同时,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逐步形成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情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使党内民主与民主自治形成良性互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新探索

喀什地区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入手,认真学习贯彻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发展基层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大事来抓,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区情对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进行探索。

(一)探索建立符合边疆实际的发挥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

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利和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党风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喀什地区对基层党务公开进行规范,明确公开内容,凡是与党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务工作都要在党内进行公开;拓展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稳妥试行党员民主听证。由下而上,层层推行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前必须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听证会,由大家进行充分论证之后,讨论决策。探索党代表长期发挥作用机制。在试点基础上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同时通过建立党代表信息员制度、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充分发挥党代表参政议政和监督行政的作用。

(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基层权利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了县委重大决策通报制度,重大工作或临时性工作部署都及时通报,通过广播、网络、电视、文件专网等载体向广大党员群众通报,并在部门之间实行了《会议纪要》进行通报,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报告及备案。

完善征询党员意见制度。县、乡、村党组织,通过群众事务咨询服务日、部门包村、常委接待日、“民主日”、入户走访制度的落实,并且在村委会都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发挥民智、集思广益。

落实重大事项党内票决制度。村级普遍实行了“四会一评”的方式,对涉及村级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事普遍实行了“一事一议”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和党员制度等,使工作有序,办事有据,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供了制度保证。

推行困难党员救助制度。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社区)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党员,喀什各地基层党组织相继建立了困难党员帮扶档案,进行经常性帮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以此激发困难党员发挥作用,体现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

(三)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党员民主素质、提高党内民主参与能力

充分发挥县、乡党校主阵地作用,采取以“党员大课堂、党务讨论会、党性辩论赛、党建培训班”等形势宣讲和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手段,立足正面教育引导,让每个党员认识到在党内每个党员在政治、人格、权利与义务上一律平等,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认真开展了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责任岗,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承诺等多种形式的载体活动,让党员“亮身份、践承诺、讲党性”,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载体活动有效发挥党员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使这些党员在为民服务中找到了归属感,也提升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亲和力。

(四)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为发展基层党内民主提供保证。

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内容、形式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完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完善定期督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督查组织机构,定期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探索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机制,通过建立“民声通道”,拉近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使群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各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2月21日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5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

这里所说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形式,是相对于由领导机关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形式而言。综观古今中外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出,人类历史上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在对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可以大体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基本类型。一种是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即通过由领导机关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一种是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方式,即通过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实行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在对其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上,都是实际采取了上述前面那样一种由领导机关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另外,原苏联、东欧等几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内部实行高度集权统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是实际采取了前面那样一种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同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在政治体制上实行所谓“三权分立”和“分权制衡”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任何一个成熟的西方法治国家和市场经济体制及民主政治体制国家在其社会管理系统内部对各个不同层级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上,都是实际采取了上述后面那样一种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方式。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所谓中国特色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体制,就是既能充分体现出以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为其主要特征和根本要求,因而确保能够充分借鉴吸收资本主义创造的属于人类共有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同时又能充分体现出中国国情和使其真正具有中国特色,因而确保能够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那样一种能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对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科学管理的权力制约方式和权力监督体制。

二、为什么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

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这是当代中国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和国际惯例的一个现实要求.

2、这是当代中国为实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同志所致力追求人民监督政府的宿愿而作出的一个必然选择

3、这是当代中国转变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实行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前提

4、这是当代中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并确保从体制上防范控制权力腐败的一个根本措施

5、这是当代中国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中心环节和关键问题

三、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既为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们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指明了基本途径和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原则。所以,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必须注意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的关系。三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间的关系。四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在学习借鉴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因此,对怎样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可以初步设计和提供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思路和三种不同类型的具体实现形式。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党内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分别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三是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基层单位党委(包括行政村一级的农村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内部人民(村民或职工)监督委员会分别作为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基层单位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以上三种思路和三种不同的具体实现形式,各具特色,分别适用于不同领域,通过它们三者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构成当代中国特色民主监督体制的一个基本框架体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真正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最关键和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尽快集中组织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即包括对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这两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工作。所以,在当前中国各级民主选举工作中,必须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尽快调整、改进和完善我国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当前特别是要尽快将重点包括乡、村长等在内的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首长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真正尽快转变为将重点包括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既有利于使我们国家各级所组织开展的民主选举工作,适当学习借鉴西方民主政体国家关于在对其社会管理系统中选举类干部对象范围的具体确定方式和原则掌握上,都是以其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作为其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的干部管理经验和成熟做法,同时也有利于使当代中国各级所组织开展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体制建设工作,都能够真正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使其真正体现出中国特色和真正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政治国情。2006年12月

附:主要参考资料

1、《论中国特色的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霍宪森,发表于中国学术论坛网

2、《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10月中国选举网

3、《民主监督一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张??海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版。

4、《论建立中国特色的横向权力监督体制》,霍宪森, 发表于2003年12月4日人民网。

5、《党委立宪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2月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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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创新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浙江武义县委县政府,村民自治网。

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要尽快从书斋走向现实一对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方法转型问题的思考》,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1月光明观察。

10、《权力授予和权力制约》,孟祥馨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2、《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是在创新民主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上下功夫》,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9月26日光明网光明观察。

13、《论中国特色的民主决策》,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11月中国机构网。

14、《我对党政职能分开改革问题的思考》,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8月中国学术论坛。

15、《时代的声音一一三个代表与党的建设》,王长江著,青岛出版社2002年6月版。

16、《邓小平政治学说研究》,郭伟、张星伟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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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西方国家权力制约论》,叶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19、《西方政治学说史》,浦兴祖、洪涛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0、(英)《政府论》,洛克著,商务印书馆1982版。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6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举措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0)03-0032-03

基层党内监督是加强基层党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首先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强化基层党内监督,有利于端正党风,有利于制约权力,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颁布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党内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这些制度的制定,有宏观上的整体思路,也有微观上的实施细则,对加强党内监督起到了根本的保证作用。

目前我们党的基层党内监督已经构建起了良好的整体框架:党委在监督中处于组织、领导地位;纪委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实施监督;内部有党员通过行使民利监督干部,外部有巡视制度从上而下监督保障。在总体上明确了领导责任、工作范围,基层党组织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层次分明,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同时,目前基层党内监督也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为:(1)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待提高。按照规定,同级党委在监督中担负组织、领导责任,而纪委则是做好党内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中,党委对纪委的领导被不适当地理解为直接领导纪委的具体监督活动,导致削弱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效果。(2)监督制度不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具体而言,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原则性强,缺乏明确具体的说明,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执行的效果也难以评价。此外基层党内监督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也存在某些真空地带,没有建立起党员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往往偏重于事后查处,监督关口没有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行为的途径和办法还不够到位。(3)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要进一步落实。在基层党组织较好地落实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应该看到有的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不够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关党务公开的明确规定。有的党组织对此项工作抓得不紧,领导不得力,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必须采取措施,强化基层党内监督。

一、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监督重点

1.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是维护党内正常秩序、实行党内民主的基本制度之一。没有制度,党内监督就没有判断和鉴别是非的标准,监督当然也就无法进行。因此,要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完善基层党内监督制度,应着重围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正确运用权力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情况等重要领域展开。具体而言,应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包括党的各级常委会向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上级党委向下级派驻巡视组或巡视员的制度等。二是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等报告制度,包括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等。三是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配套制度,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以及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包括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工作机制等。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基层党内监督工作,有部门组织实施,有部门检查督促,使各项重要的党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紧紧抓住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这个重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要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一把手”的用权行为。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的合理分权。对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程序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坚决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二是要实行上级、同级、下级对“一把手”同时监督的机制。加强上级监督,上级党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对干部的监督职责。“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要求,教育其正确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早打招呼,严肃批评指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着重听取干部、群众对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及时将群众反映和考核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实向“一把手”反馈,早打预防针,警钟长鸣。上级党委、纪委还要通过与下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一把手”当好班长,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加强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确实加强“一把手”的民主考核,鼓励、保护党代表的监督权,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切实起到对“一把手”监督的作用。三是要大力落实干部交流、考核、问责等举措,使“一把手”队伍在动态中优化。对考核不合格的坚决调整,对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一把手”,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依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在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同时,还要处理好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对“一把手”实施监督时,既要达到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护好基层主要领导干部干事业、搞改革、抓管理、促和谐、谋发展的积极性,不能束缚住“一把手”的手脚,影响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更不能“听到风就是雨”,不深入调查,不重证据,主观臆断,妄下结论。基层纪委务必做到对领导干部监督与支持、监督与信任、监督与提高的有机统一。

“一把手”自身也要正确对待党内监督,要将监督看作是党员、群众和组织对自己工作的鞭策、促进,是对自己党性、素质、能力、修养全方位的高标准严要求,是组织上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对自己开展工作,带好班子,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科学发展,必将起到十分有益的提升作用。

二、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构的作用

1.赋予纪委充分的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对于权力的监督制约,必须通过具有权威的权力来进行,因此要实施和加强党内监督,就应扩大基层纪委的监督权限,包括: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在进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过程中有“参议权”;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所辖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赋予纪委对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的现象有“干预权”;赋予纪委对违法线索有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赋予纪委对本单位本部门同级领导干部有约见、约访权。扭转目前纪检部门责任与权力不相适应的状况。

2.进一步理顺纪委与同级党委的关系。目前纪委的领导体制实施的是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在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下,处理好同级党委和纪委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纪委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的关键。

一方面,对于党委来说,党委对纪委的领导要体现有关规定的精神,更多地在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把好关。同时,党委对于纪委依据和党内法规行使的立案权、调查权、建议权等,应予充分的放权,要在原则问题上做纪委的坚强后盾,保证纪委能够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对于纪委来说,一定要努力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在重大问题上向党委主动报告,认真听取党委的指导意见。同时,纪委自身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勇于承担责任,有效行使职权,在教育、预防、惩处等方面发挥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

对于上级纪委来说,也要加大对下级纪委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上级纪委要指导检查下级纪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派人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上级纪委领导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的制度等,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倾听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评价反映,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使党内监督更富实效。

三、营造党内监督的良好氛围

1.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与强化党内监督有机结合。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内民主的保障,是防止和消除任何有悖党内民主的不良现象的有力措施。邓小平早在1956年党的上就指出:“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1]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通过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使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以及党的肌体细胞活跃起来,才能使党内监督真正取得实效。

要通过加强党的基层民主建设来强化党内监督,一是完善基层党代表大会制度。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的广泛性。扩大党代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二是重视发挥党委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发挥全委会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逐步健全党委委员和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保障委员和党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三是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这一精神,明确划分重大问题和日常事务的界限,建立和完善党委的工作规划、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确保重大问题经由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能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互相监督,真正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地防止个人专权,减少工作失误。四是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组织监督。要通过组织生活、党务公开等形式,组织党员参加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质询等,积极推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把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接受监督。

2.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所以我们要实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科学把握和充分运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统一目标、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就基层单位、部门而言,派监督是党外监督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但是,派监督还明显存在“协商有余,监督不够”的现象,存在监督范围窄、监督形式和手段少、渠道不畅、知情权不够等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派监督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理顺。比如,有的基层党组织设立了由派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可监督员们普遍反映对党内事务不知情,没有监督的舞台,监督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所以,要发挥派的监督作用,一是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派的知情权,可以采用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向党外人士公开党内事务,通报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同时,重要决策的有关会议要请派参加,进一步扩大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二是要建立派意见、建议的采纳和反馈机制。要切实保障派的意见、建议、批评等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受阻滞和过滤,对能采纳的要充分予以采纳,不能采纳的也要回复,形成派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派监督制度。明确派监督的范围、内容以及监督的形式和方法;明确派监督的职责和权力;明确对基层党组织接受监督和对监督做出反馈的责任。只有健全了监督制度,建立了派监督的长效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派的党外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7

一、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以提升城乡居民对基层服务的依从度为重点,强化政策措施的有效激励作用,加强能力建设,扩大服务供给,努力提高基层首诊比例。

1、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基本设备更新添置,切实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2016年,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全面正常开展。

2、大力推进基层契约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启动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覆盖面,以村卫生室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覆盖面达50%。强化签约医生的主体责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诊疗服务有机结合,提供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服务,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受益率和获得感。对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可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合理额外报酬。

3、提高基层机构建管水平。积极开展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年内力争建成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3-5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1个、省示范村卫生室3-5个。

4、推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5%。落实村卫生室定额补偿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每个乡村医生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安排定额补偿,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积极探索工伤保险。

二、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增强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感受度为重点,强化服务对象健康管理的导向作用,做细做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规范程度。

1、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不低于45元,推动项目资金在基层特别是村级的落实。

2、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市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和项目考核专家库,加强督导和培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统一基本台帐。定期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下基层服务和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3、建立项目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一些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干预性研究,探索更有效的项目组织管理和服务模式,及时推广基层好的做法与经验。

4、推进防治工作融合。以电子健康档案应用为载体,改进服务方式,促使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与重kk点人群个性化健康管理相结合,增进项目实施效果。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扩大项目实施社会影响力。

5、改进绩效考核方法。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按照规定标准设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实行按月预拨、打卡发放、季度考核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部分,主要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做好省级、部级考核迎查工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址建设和乡镇规范化防保组(所)建设,全面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配备,把年轻、专业性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防保队伍中。市疾控中心在加大对基层人员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各项培训项目,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监测评价、信息管理、业务指导等核心能力。

3、建立健全“医、防、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疾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职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疟疾、艾滋病、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的“三位一体”建设。各医疗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疾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重大传染病等防控工作

完善结核病、艾滋病、疟疾、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健全疾控机构、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狠抓血吸虫病防治,完善监测体系,落实标本兼治,深化联防联控,年内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艾滋病防治方面,保持全人群检测覆盖率达10%以上,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强化青年学生、男性同性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试点,努力降低肺结核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及时、有效应对输入性疟疾疫情,年内通过消除疟疾省级考核评估。强化麻风病疫情监测,及早发现新病例,预防和减少畸残发生。继续做好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的监测、控制工作,巩固丝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成果。

五、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在医疗机构推行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年部署、季调度、月评估、周分析,做好霍乱、人禽流感、出血热、登革热、流感、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范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输入。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逐步建立病原学监测网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

六、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的相关规定文件,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提高预防接种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达标率100%,建制乡镇数字化接种门诊建成率达到85%,已建成的数字化接种门诊达标率90%以上,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预防接种门诊。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将一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常规免疫程序,完成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换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确保以乡镇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推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工作,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鉴定、补偿和善后处置工作。完善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

七、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口腔卫生工作

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完善居民死因监测、肿瘤登记、营养与慢性病相关监测制度,提高监测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健康建设,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第二阶段行动,加强人群合理膳食指导,会同盐务局继续开展全民减盐行动。抓好慢性病防治重点项目,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在重点人群试点癌症、心脑血管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进一步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如期完成第四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继续做好学生常见疾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以及学校环境卫生监测。

八、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患者检出率和管理率,患者检出率要达到3.8‰,在册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专业人员培训,落实转岗培训和增加执业范围培训任务。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方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患者住院治疗、居家管理、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加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工作,着力推行“四帮一”管理模式。

九、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网络。推进卫生监督分所规范运行,加强村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提高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规范监督执法信息报告,加强监督执法现场检测设备的应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数据信息作用,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内部常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打造卫生监督复合型人才。

十、突出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是组织实施省、市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二是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城区美容美发场所达到100%。三是组织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户次率不低于200%,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一是组织实施省、市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情况。二是组织开展辖区内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户次率不低于200%,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与抽检工作,分析饮用水卫生状况,保障市民饮水健康。

3、学校卫生监督。组织实施省、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建立学校卫生工作沟通协调、部门联动机制。

4、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组织实施省、市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使用水质化学处理剂的水厂。对辖区内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放射卫生监督。组织实施省、市放射诊疗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督促有放射诊疗行为的医疗机构建立防护管理制度、落实放射卫生防护措施、完善放射工作场所警示灯及警示标识、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等工作。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覆盖率达100%,户次率不低于200%。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8

两年多来,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虽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新的体系下,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必须从思想认识、职能定位,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等方面去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自身建设,进而从根本上转变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生产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工作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基石,随着动物卫生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推进,基层所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快职能转变,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深化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动物卫生体制改革之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任务是每年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亲自搞免疫注射,重点任务是收取防疫费。当前,在新的动物卫生体系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费用已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基层所传统的“催费要款”的职能消失,防疫注射由各村防疫员承担。各所职能为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乡镇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各基层所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思考定位,有计划地干些什么和怎么干,有效地盘活人力资源,促进各所干部职能、职责的转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必然选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镇是关键,重点在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政府行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并非清闲了,而是更加繁重了,对此各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都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实现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的和谐发展,迫切需要基层所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加速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努力建设一个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动物卫生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从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监督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三)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更是完善畜牧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随着畜牧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畜牧业合作组织充分涌现,“公司协会农户”、“基地协会农户”等新的畜牧业生产模式,给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那种搞畜牧业生产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发展需要。因此,各所都转变了传统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职能,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信息服务工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作用新晨

动物卫生体制改革后,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县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六大方面22项工作职能,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调整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在畜牧业生产建设中找准坐标,发挥作用。

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范文9

着力构筑纵横相间的体制机制网络,真正把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排除在外,做到工作有抓手、有依据、有底气,构筑纵横相间的体制机制网络。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发挥谈心谈话的提醒和警示作用,建立健全问责相关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为重点,突出监督成果的运用,坚持“再检查、再监督”原则,围绕权力本身和权力人开展监督。纪委要对党政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处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各处室、单位要对职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引向纵深。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大纪检监察和审计的部门联动力度,在资产经营、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努力做到严肃监督、严肃整改、严肃问责。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全员知晓,全员执行,,提升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依托当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面推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乌兰察布电业局在执行规范化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抓基层建设,建立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面面沟通协调搞配合的格局。指导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建立标准统一、符合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资料,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鼓励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夯实工作基础,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惩防体系切实开展权力运行风险评估,制定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突出对各级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特别要突出对人、财、物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核心岗位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监控。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项目审批、物质采购、招投标、资金运作、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努力促进权力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运行。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树立“意识不到风险,找不出风险点”就是最大的风险的意识,全力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要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做到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具体实施中,一是针对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界定岗位责任,厘清责任边界,梳理权力目录,查找岗位和流程的风险点,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针对风险防控、日常工作自主长期开展监督检查,制作标准化格式的台账,纪委加强周期性专项检查,并列入企业业绩考核。惩防体系建设要把监督和惩处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监督主体上,把纪委履行的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聚焦点;在监督方法上,强调监督要从完善监督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综合发力,由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监督拓展为体系、制度、机制上的监督;在监督对象上要抓住关键少数,出台措施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企业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充分认清形势,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在行动上更加自觉起来,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党组织书记要明责担责,纪委书记、委员要明责担责,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明责担责,班子成员也要明责担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担在肩上,落在实处,真正把“一岗双责”履行到位,落实到位。“两个责任”推动落实过程中,机关部门、基层班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清晰展现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果。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升华为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制度机制,实现落实“两个责任”的程序化、制度化。依托“乌电大讲堂”、“基层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筹兼顾地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促进廉洁从业,努力发挥宣教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基础作用。机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到位、学习到位、措施到位和监督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以上率下,把落实“两个责任”向基层全面推开。基层班组要转变党风廉政建设与我无关的传统观念,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中,推动基层党组织综合应用监督执纪问责成果,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进而形成上下齐心、共同担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严肃执纪问责,抓好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