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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集锦9篇

时间:2023-08-03 16:45:23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1

【关键词】征管模式,税收征管法,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模式是税务机关为了实现税收征管战略目标,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的税收征管组织机构、 征管人员、 征管形式和征管方法等要素进行有机组合所形成的规范形式, 通常表现为征收、管理、稽查的组合形式。构建税收征管模式,目的是要将极其复杂的税收征收管理用简单明了的概念予以定义、 描述和解释。 在税收征管模式的指导下, 有助于作出一个优良的制度设计方案(如《税收征管法》), 有助于归纳出解决极其复杂的税收征管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整体质效。构建税收征管模式具有三种主要用途 : 一是提供税收征管定义方面的检验标准 ; 二是建立税收征管的规范标准;三是建立税收征管活动过程的解释性框架。

一、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分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我国实行的是专管员管户制度,采用的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 职责于专管员一身的征管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先后经历了征、管、 查 “两分离” 或“三分离” 的探索。 1997年,确立了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以计算机网

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 “30字” 税收征管模式。 2003年,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征管实际工作中存在的 “淡化责任、 疏于管理” 问题, 在 “30字”模式基础上增加了 “强化管理” 四个字, 形成了 “34字”征管模式,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

现行征管模式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确立的,其内涵也是被持续改进、逐步认识的。几年来,各地积极推行并落实这一征管模式, 有利地促进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 使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现行征管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 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尽完善之处, 主要表现在:

首先, 预防风险的体制还没有形成。 国、 地税两套机构并行按行政区域设置, 管理层级多、 业务层次多, 按税种、 职能和纳税人类型设置的状况并存, 信息封闭, 职责交叉, 行政效率低下, 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形成。

其次, 征收、 管理、 稽查三者良性互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现行征管模式所设计的三者分离强调的是以信息化为依托, 不仅三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业务流程应当十分明晰, 而且, 相互之间的业务边界、 工作流和信息流也应当是明晰的, 但现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并没有体现出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根本转变。 另外, 由于征管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 使原来的定位平衡也被打破, 而新的良性互动机制却还没有及时建立起来。

第三, 信息化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建立统一规划的领域缺乏有效执行。 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不充分, 有时相互指责, 没有兼顾需要与可能, 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网上申报、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进展迟缓。 同在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的国税局、 地税局, 登记信息却不能做到一家录入、两家共享。

第四, 征管工作在具体操作中缺乏统一的规范。办税程序、 手续、 文书还不甚规范, 税务人员执法的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机构设置和相互之间组织协调并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 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目标模式设想

目标模式可以表述为: “以申报纳税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 风险管理, 规范执法, 优化服务,促进遵从”。 这一模式的设计内涵是:

1、以申报纳税为基础。 这不仅体现了申报纳税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而且也是税收征管理念的进步。 新时期税收征管的文化理念应当体现以人为本。 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遵循以人为本的税收征管文化理念, 作出以人为本的税收征管制度安排, 建设以人为本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 创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引导广大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 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 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定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 实现税收征管的最佳状态。

2.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这是指要进一步树立“信息管税”理念,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模式、方式和技术改革创新, 通过 “信息管税” 来增强宏观决策能力和加强对整个税收征管运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建立信息集中条件下完整的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分析和分发、反馈体系,提高宏观决策的质量, 加大管理和服务的力度。 正确处理征管方式与信息化相互促进、 相互依赖的互动关系, 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降低征纳成本, 为税收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规范执法。 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税,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履行职责, 公开、 公正、规范执法,保障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实施。要使税收执法权清晰化、规范化,便于执行、便于监督。要从机制上和体制上研究制约权力的具体措施,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执法权的分解、 上收和相互制约, 保障税收权力的规范行使。

4.优化服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 公正、 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 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 做到依法、 公平、 文明服务, 提高办税效率, 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促进遵从。税务机关管理的目标就是用各种可能的方法促进纳税遵从。一方面通过优质、 高效服务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促进自愿遵从;另一方面通过公正、 严格、 规范的执法来提高不遵从的成本。从而实现在自愿遵从和依法征税双方共同努力下的应收尽收。实行纳税遵从管理是现代国际税收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

参考文献: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2

【关键词】税收征管;现代化;文献综述

20世纪90年代,我国税收征管步入了从传统迈向现代的历史转折时期。税收征管现代化是当前使用频率极高的名词,但我国已有文献中对于“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定义却并不多见。米岗(2006)撰文,指出“税务管理现代化主要是指税务行政管理行为的现代化,它是一种内部结构和外部功能的综合性、阶段性的高级化。税务管理现代化是以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为基础,形成信息化支撑下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格局,以及符合一体化要求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城乡统一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在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文化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等要素支持下的以电子税务为特征的集约化的集约型税务和服务型税务。”于希信,郭凤晓(2010)认为,“现代”一词的定义应突出“反映当前历史时期下的先进性”这一基本内涵。税收征管现代化应当有别于以往历史时期,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在运行方式上满足现代税收管理要求,在管理绩效上符合时代水平的征管状态。税收征管现代化是使税收征管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也就是在税收征管的价值取向、参与主体、技术手段、管理体系以及管理成效等方面总体走向符合时展要求、达到时展前沿水平的变革过程。

税收征管现代化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对此开展研究需要涉及各种角度和诸多层面,其中既有实践性问题也有理论认识问题,既有总结性的问题也有分支性的问题。但近年来,国内针对税收征管现代化的研究大多针对某些侧面问题展开,如纳税人权利义务问题、信息化问题、税收流失问题等,税务机关在改革实践中的考察也大多基于具体改革措施的需要,如申报方式改革问题、服务问题、信息化改造中的技术平台问题等等。归纳起来,国内已有文献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对税收管理理论的研究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固和发展,税收管理研究不再仅仅作为税制研究的一个附属部分及税务部门的实践问题出现,其逐渐成为税收理论研究的一个独立内容。例如:刘志城(1992)主编的《社会主义税收理论若干问题》和王书瑶(1995)等著的《赋税导论》一书中都开始在税收理论中探讨税收管理问题;曾国祥所(2003)著的《税收管理学》一书也尝试摆脱传统税收管理研究上的局限性而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樊勇(2006)所著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系统、完整地收集各税种白1994年以来颁布的法律、部门规章,并逐一按行业、税制要素分类,在税收管理实务的系统化整理方面填补了国内税收方面书籍的空白;安福仁(2006)所著的《税收管理理论与管理战略》则从税收管理的政府属性、税收管理的理论与思想、税收管辖与行政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税收管理的属性、指导思想和实践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进行了税收管理战略的对策分析,具体内容涉及税收制度管理、税收政策管理、通货膨胀与税收管理、税收对策博弈、税收竞争、税收成本管理和税收信息管理等税收管理的各方面;谢旭人(2007)撰写的《中国税收管理》以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总结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税收管理实践,探索进一步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与效率的思路及对策。同时,大批税务管理类经典教材的出现,国家对注册税务师的严格选拔和报考热潮,分别从税收管理的教育等侧面反映出税收管理研究日益成为我国税收理论研究的重镇。

二、对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推行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学术界与实务界都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王淑珍(1997)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选择的理论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并对实施新征管模式的途径提出对策建议;李大明(2001)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与评析,并对深化改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张炜(2001)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总体评价,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同时,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国内出现了大量的讨论税收征管改革的文章,此期间的主要论文被收录在由陈景新主编的《税收征管改革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戴海先(2007)在基于对税收征管目标的认识上,认为税收征管改革和所有的税收征管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税收征管的目标,并且改革的重点是要围绕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和实施、税源的有效监控管理、税收征管信息的采集以及属地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等方面进行;杨卫红(2008)认为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同步的,其发展方向代表着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将使纳税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支撑进一步有效,税务稽查进一步规范,税收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拓展;李汉文、莫尔学(2010)认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第三方信息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并提出了税收征管的新思路——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周海燕(2011)认为在网络经济时代下,通过基于XBRL的税务申报直通式处理(简称为STP),可以实现网络经济时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提高税收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

三、对具体税收管理措施方面的研究

我国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对具体税收管理措施方面的研究大多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种常见的研究方法,是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后提出对策建议。薛刚(2008)通过对税源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税源管理体系的建议,其中包括对税源进行专业化分类管理,拓宽税源采集信息网络并提升信息技术对税源管理的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等;赵妍(2010)认为加强个体税收管理,首先要牢固树立“税收管理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其次要严把新开业、停歇业关,严把非正常户、注销户认定,最后要强化部门协作制度,强化以票控税制度,强化科学的评税制度;孙飞(2011)在对我国税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我国税源管理工作滞后,突出问题在于:税收信息化手段落后、管理制度不科学、税源信息质量差、对违法行政处罚不利以及纳税服务和税法宣传效果不明显等结论。认为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包括处理好管事与管户、人管与机管、职能与流程的关系,打造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搭建部门信息交换平台等;何顺梅(2011)认为在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及的税种较多,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到位,税收征管力度不够,存在税收征管漏洞,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不够,稽查力度不到位,信息管税程度不高、获取信息渠道单一、部门配合缺乏力度。她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其次是将税法宣传常规化,再次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健全护税网络和信息技术化管理。

另一种常见的研究方法,是以介绍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某项具体的税收管理措施为主并对其在我国的借鉴意义进行简单评述。如孙承(2008)对美国的税务管理体制进行分析,认为美国的税收制度、税收管理和征管水平具有法制化、现代化、社会化、科学化等一系列显著特点,给我们在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深化税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等方面带来启示;邵凌云(2011)在撰文指出,我国应向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建立较为健全的税务评估机构,加大税务审计的人员配置,不要把纳税评估定位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程序,应该把纳税评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提高纳税评估的信息化程度,培养专职的纳税评估人员,在评估的操作层面,形成统一简易的操作流程。

四、对税收征管成本及税源控管的研究

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少税收额外损失以及税源控管一直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重心。

对税收征管成本及税源控管的研究内容主要散见于博士论文中和近几年的核心经济期刊中。于海峰博士的《中国现行税制税收运行成本分析》,结合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的现状和实际,从税制执行成本、税制遵从成本和税收社会成本三个方面对我国税收运行成本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控制和降低税收运行成本的对策思路;另外,刘军的《经济转型时期税收制度比较研究》和岳树民的《中国税制优化的理论分析》也各有一章专门探讨我国税收征管优化的具体策略;姜涛(2007)将重点税源作为研究对象,提出通过专业化分工,建立专业化重点税源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执法的统一性,复杂问题处理的有效性,服务的最优性等;付占奎(2007)在《完善我国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初探》一文中对我国税源监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税源监控体系的若干建议;赵岩博士的《税源管理问题研究》,分析了税源管理的现实环境和条件,并对我国税源管理活动进行实证分析和总体设计;杜剑(2008)在其博士论文中通过对税收征纳成本的概念、特点、影响因素等方面的描述与分析,借鉴国外控制税收征纳成本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在考察影响我国税收征纳成本各因素的基础上,寻求控制我国税收征纳成本的有效途径;智勐(2009)在其专著《税源管理创新研究》中对税源管理创新研究的实践基础——税源管理环境发展变化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在建立对税源管理创新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税源管理创新内在逻辑关系,分别研究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和考核创新;梁阜博士(2010)在其专著《税源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中指出税源失控的根源在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税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周克清、代云初(2011)基于省际面板数据对我国的征税成本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分析表明,人均GDP、第三产业的比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比重、教育年限、市场化指数等对征税成本具有显著影响;赵慧侠(2011)对我国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进一步加强个税的管理和征收办法,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民自觉纳税的意识是改善我国个税流失状况的有效途径。

五、简要述评

从总体情况看,1994年全面税制改革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伴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市场搏奕中各种经济利益矛盾也进一步复杂化,我国学者越来越关注税收管理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对税收管理实践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成果。就国内研究文献综合而言,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文献数量不少,但缺乏系统性。由于缺乏对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在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上还存在着混乱,没有形成一个可供进一步研究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同时,研究中对其他学科的成果不够重视,对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能很好的吸收和融合。

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基本都是围绕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来进行,研究成果更多的是作为对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或是提出改革的建议,虽然其中不乏有对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但研究的深度仍然不够,同时,研究中更多的注重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不足。

三是研究立场主要从政府、税务机关出发,从纳税人角度考虑的文献不多。在研究视角上也过多的局限于税收管理组织的本身,主要在税收征管模式、具体征管措施等方面展开,缺乏从纳税人角度、从整个税收管理系统的角度来分析问题。

对税收征管现代化总体认识的不足,会导致整个税收征管现代化体系建设方向感不强的问题,征管改革的脚步也将会踟蹰难行。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实务界及学界逐步把探索的目光从各个侧面的实践探讨转向了更具根本性、宏观性的问题。需要结合时展的特点重新反思、考察税收征管的基本内涵和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观察研究税收征管现代化活动的实践的要求,包含影响税收征管的主因素及其内在联系,是总体性、架构式的认识体系。

参考文献:

[1]米岗.关于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几点认识[J].北方经济,2006(9).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3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作为全新的贸易形式,具有交易虚拟化、全球化、隐蔽化和成本低廉等特征。电子商务活动虽然使现行税法中的某些规定不能适用或不能完全适用,但是,其并未对税收法律关系本身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完善电子商务时代的税收法律制度仍应遵循税法的基本原则,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社会政策原则。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法设计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抽象和概括,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也是对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其核心是使税收法律关系适应生产关系的要求。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网络经济的组成部分,具有交易虚拟化、全球化、隐蔽化和成本低廉等特征。虽然电子商务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使现行税法的某些规定难以适用,并形成了一些税收征管中的盲点,但其并未对生产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本身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完善电子商务时代的税收法律制度,仍然不能背离以下几项税法的基本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国家征税应有法律依据,要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税收要素法定而且明确,征税必须合法。诸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减免优惠等税收要素必须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予以规定,其具体内容也必须尽量明确,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为权利的滥用留下空间。而征税机关也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的税收要素和法定的征管程序,依法征税既是其职权,也是其职责。

(一)不宜开征新税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首先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就是是否开征新税。实际上对这个新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主张对网上形成的有形交易以外的电子商务永久免税,认为对其征税将会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向;和此相对的是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于1994年提出“比特税”构想,即对网络信息按其流量征税。“比特税”方案一经提出,即遭致美国和欧盟的反对,原因是他们认为“比特税”不能区分信息流的性质而一律按流量征税,而且无法划分税收管辖权,并将导致价值高而传输信息少的交易税负轻,价值低而传输信息多的交易税负重,从而无法实现税负公平。笔者认为,经济发展是税制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开征新税的前提应是经济基础发生实质性的变革,例如,在以农业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农业税便是主要税种;进入了以私有制下的商品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后,以商品流转额和财产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取代了农业税成为主要税种。电子商务也属于商品经济范畴,和传统贸易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仍应以现行的税收制度为基础,对现行税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之适应电子商务的特征和发展规律,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财政税收的风险,也不会对现行税制产生太大的影响和冲击。例如,我国香港非凡行政区的做法便值得借鉴,其并未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法,只是要求纳税人在年度报税表内加入电子贸易一栏,申报电子贸易资料。

(二)明确各税收要素的内容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税收要素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征税对象和纳税地点的确定上。以流转税为例,网上交易的许多商品或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来传递并实现转化的,使得现行税制中作为计税依据的征税对象变得模糊不清,对此既可以视为有形商品的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可以归属为应缴营业税的播映或服务性劳务。这就需要改革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实体法,制定电子商务条件下数字化信息交易的征税对象类别的判定标准,从而消除对应税税种、适用税率的歧义。就纳税地点而言,现行增值税法律制度主要实行经营地原则,即以经营地为纳税地点,然而高度的流动性使得电子商务能够通过设于任何地点的服务器来履行劳务,难以贯彻经营地课税原则。由于间接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以消费地为纳税地不仅符合国际征税原则的趋向,而且有利于保护我国的税收利益,为此,应逐步修改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经营地原则并过渡为以消费地为纳税地点的规定,从而有效解决税收管辖权归属上产生的困惑。

二、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又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是国际公认的税法基本原则。根据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所有纳税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因此,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税收公平原则在经历了亚当·斯密的“自然正义的公平”①和瓦格纳的“社会政策公平”②理论之后,近代学者马斯格雷夫进一步将公平划分为两类,即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税收横向公平要求相同经济情况和纳税能力的主体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税收纵向公平则要求不同经济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不相等的税负。

纳税人地位应当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内容和要求。电子商务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有别于传统贸易的虚拟的贸易形式,它具有无纸化、无址化以及高流动性的特征。高流动性使得企业的迁移成本不再昂贵,企业由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不必像传统企业那样大量重置不动产和转移劳动力,若想要在低税或免税地区建立公司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往往只要在避税地安装服务器等必要的设备、建立网站并配备少量设备维护人员即可。其他为数众多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世界各地为企业服务,从而可以使纳税人通过避税地的企业避免或减少纳税义务。而电子商务的无形性和隐蔽性则让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交易信息并实施征管,使得网络空间成了纳税人轻而易举地逃避纳税义务的港湾。上述种种都导致了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主体和从事传统商务的纳税主体间的税负不公。但是税收公平原则却要求电子商务活动不能因此而享受比传统商务活动更多的优惠,也不能比传统商务更易避税或逃税。因此,为贯彻税收公平原则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改变对电子商务税收缺位的目前状况,避免造成电子商务主体和传统贸易主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税法对任何纳税人都应一视同仁,排除对不同社会组织或个人实行差别待遇,并保证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一切组织或个人无论其收入取得于本国还是外国,都要尽纳税义务。

第二,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还要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制度,首先应制定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在办理了上网交易手续之后,应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在税务登记表中填写网址、服务器所在地、EDI代码、应用软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商务计算机超级密码的钥匙备份。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其二,应建立电子发票申报制度,即以电子记录的方式完成纸质发票的功能。启用电子发票不仅可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崭新的手段。纳税人可以在线领购、开具并传递发票,实现网上纳税申报。其三,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电子化、信息化,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拓展税收征管的领域和触角,开发电子商务自动征税软件和税控装置,建立网络稽查制度,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三、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中性原则是指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要以不干预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基本出发点,即税收不应影响投资者在经济决策上对于市场组织及商业活动的选择,以确保市场的运作仅依靠市场竞争规则进行。

电子商务和传统交易在交易的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的税负也应该是一致的,从而使税收中性化。税收制度的实施不应对网络贸易产生延缓或阻碍功能,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对相关新问题的探究也才刚刚起步,而电子商务代表了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和传统贸易相比,其优势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对其税收政策的制定应避免严重阻碍或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宜采用中性的、非歧视性的税收政策,通过完善现行税制来规制并引导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不开征新税不仅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税收中性原则的体现。许多国家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制度时,也都认为应遵循税收中性原则。例如,美国于1996年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中便指出:“建议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及税务管理办法时,应遵循税收中性原则,以免阻碍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为此,对类似的经济收入在税收上应平等地对待,而不去考虑这项所得是通过网络交易还是通过传统交易取得的。”文件认为,最好的中性是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而是通过对一些概念、范畴的重新界定和对现有税制的修补来处理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新问题。而经合发组织1998年通过的有关电子商务税收新问题框架性意见的《渥太华宣言》中也强调,现行的税收原则将继续适用于电子商务课税,对于电子商务课税而言,不能采取任何新的非中性税收形式。欧盟对待电子商务税收新问题的观点是,除致力于推行现行的增值税外,不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或附加税。

根据税收中性原则,我国对电子商务不应开征新税,也不宜实行永久免税,而应该以现行税制为基础,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普及,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法,使之适用于电子商务,保证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对稳定和发展继续,并能够降低改革的财政风险,促进我国网络经济的稳步发展。

四、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税收效率原则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功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对经济发展的障碍。它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税收的行政效率是通过一定时期直接的征税成本和入库的税金之间的比率来衡量,表现为征税收益和征税成本之比。这一比率越大,税收行政效率越高。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征税对纳税人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征税必须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为最小,即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收益。简言之,就是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应尽可能确定、便利、简化和节约,以达到稽征成本最小化的目标。

虽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免去了批发、零售等中间环节,使得税收征管相对复杂,但是为了应对这一崭新的交易形式,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会运用到税收工作的实践中,使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都得到提高;凭借电子化、信息化的税收稽征工具,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也将大大降低,为提高税收效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五、社会政策原则

国家通过税法来推行各种社会政策,税收杠杆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税收不仅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工具,而且成为国家推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手段,于是税收的经济职能便体现为税法的基本原则。

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税收的社会政策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原则

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明确的是,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网络贸易,现行税基日益受到侵蚀,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保证对应税交易充分课税,使得财政收入稳定无虞;另一方面,针对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目前状况,为了使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跟上世界的脚步,应当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财政收入原则的确立,不可避免地冲击和影响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但是为了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它又是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并且有利于社会总体利益的。正如前任财政部长项怀诚在“世界经济论坛2000中国企业峰会”上所表示的:“不想放弃征税权,但又想让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更快点。”

(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原则

就目前而言,我国还是电子商务的进口国,无法照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而是应该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收的税制模式。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对国际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为国际经济贸易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环境和更加规范的秩序。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将会影响各国家对货物和劳务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跨国投资等新问题的基本态度。只有合理分配税收利益,才能为国际经济交流和合作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因此,我们应该在维护国家税收的前提下,尊重国际税收惯例,制定互惠互利的税收政策,从而实现对国际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

参考文献:

[美施奈德.电子商务[M.成栋,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美特班,等.电子商务管理视角[M.严建援,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3周刚志.论公共财政和国家—税法学探究文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刘剑文.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刘剑文.财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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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20xx年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人所得税要有大的起色,必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和处罚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不允许姑息迁就和搞下不为例。实践证明,执法手段越强硬,税收违法行为就越少;法律制裁越严厉,偷税投机心理就越小,对个人所得税而言,莫不如此。(二)、实行部门联合治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实施联合治税新机制,可以从根本上把住个人所得税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无极针对税收征管现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国地税、财政、审计、工商、医疗、城建等部门联席会议,今年3月初在县财政局成立了税源管理科。在目前国地税不能微机联网的情况下,由国税和 地税基层单位每月3日对全县所有纳税户分一般纳税人、国地共管户、地税单管户三类,逐户、逐月填报上月纳税、停复业、新办登记等情况,数据统一集中到财政局税源管理科,根据采集到的国、地税数据进行数据对比,对那些已纳增值税未纳城建税、在国税办理登记而未在地税登记的纳税人一一列出,取得较好效果。该局从今年初开始实现联合治税后,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13户,新增办证91户,清理税款95.5万元。(三)、实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双轨制当前推行自行申报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高收入阶层中选择一些纳税意识强、条件好、素质高的对象,推行自行申报,以积累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申报制,使国家干部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源泉扣缴力度,落实和强化代扣代缴的责任机制。要在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代扣代缴的法律约束力。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经济的的重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一是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无极县地税局针对所管辖区面积大、户数多、分步分散等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段管片管责任制》,建立《税源户籍簿》,做到每户的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等情况在户籍簿上有登记、有记录,特别是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建立了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按月填报重点税源监控表和登记征收台帐,每季填报重点税源变更统计表,对税源的变化做到适时监控,随时掌握其变化情况。二是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户的管理。该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负责,征管科牵头,税政、监察、稽查等科室参加的双定户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定工作会议,由管理部门提交新开业户应纳税款额,既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业户的管理,又推行公开办税,从而强化了税源控管力度。三是创新和改进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皮革、建筑、砖瓦窑等10个行业税收专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截止到今年七月份,该局农村个人所得税税收入库××万元,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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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2004年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

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

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

(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人所得税要有大的起色,必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和处罚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不允许姑息迁就和搞下不为例。实践证明,执法手段越强硬,税收违法行为就越少;法律制裁越严厉,偷税投机心理就越小,对个人所得税而言,莫不如此。

(二)、实行部门联合治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实施联合治税新机制,可以从根本上把住个人所得税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无极针对税收征管现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国地税、财政、审计、工商、医疗、城建等部门联席会议,今年3月初在县财政局成立了税源管理科。在目前国地税不能微机联网的情况下,由国税和地税基层单位每月3日对全县所有纳税户分一般纳税人、国地共管户、地税单管户三类,逐户、逐月填报上月纳税、停复业、新办登记等情况,数据统一集中到财政局税源管理科,根据采集到的国、地税数据进行数据对比,对那些已纳增值税未纳城建税、在国税办理登记而未在地税登记的纳税人一一列出,取得较好效果。该局从今年初开始实现联合治税后,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13户,新增办证91户,清理税款95.5万元。

(三)、实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双轨制

当前推行自行申报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高收入阶层中选择一些纳税意识强、条件好、素质高的对象,推行自行申报,以积累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申报制,使国家干部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源泉扣缴力度,落实和强化代扣代缴的责任机制。要在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代扣代缴的法律约束力。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经济的的重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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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收 征管 制度 建立 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6.11.075

国家实施税务征收的这样一个过程,它其实是把社会上的各个经济组织以及个人所属的部分社会资源转变成由国家来进行支配的一种特定的活动。税收的征管工作在我们国家现行的经济体制中所占据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是我们国家整个税收征管活动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国家实现税收管理伟大目标,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切切实实、真实的税收收入的一种有效的实施手段,同时这也是我们国家不断贯彻产业政策,监督并指导每一个纳税人积极主动地去履行纳税这项义务的基本工作,税收征管对于税收作用的发挥,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国计民生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责任重大,意义非凡,我国税收征管人员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

1 税收征管制度的基本概述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自古以来都对公民争取一定的税务,是对社会资源的再次合理分配,同时也是我们国家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合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对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不合理滞后的税收征管制度则会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给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所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有效的、符合时代特色的税收征管制度,逐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使得税收征管工作得以高效、有序的开展,税收服务水平快速提高,是我国国家不断实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

1.1 税收征管的基本概念

那么,何谓税收征管呢?有人认为,所谓税收征管,它指的就是国家税征收机关等相关部门,根据税收征管等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税务征收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管理以及检查等相应的工作的总称。简单的来讲,所谓税收征管就是相关部门对税款进行征收和管理等工作。而税收征管,它又被叫做税收稽征管理,从广义上来理解,税收征管还包括国家内部一系列的税款征收的管理监控、税务稽征、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税务的执行等等。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个类别,其中一个类别是以税务主管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职能为主,例如对违法的纳税人,包括组织或个体等进行行政处罚;另外一种类别则是税收征管等相关部门的内部管理行为,例如一定条件或需求背景下的税收审计和统计以及税收计划等管理行为。

1.2 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主要组成因素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我国税收征管逐渐形成了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其主要是以申报纳税以及服务质量的优化作为基础,将计算机网络作为依托,对税款进行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不断加强管理的这样一个新的模式,主要有管理、征收以及稽查这三个环节。将申报纳税以及服务水平的不断优化作为基础,这就表示纳税人有自主进行税务机关或进行申报的选择的权利。这种现代化的纳税申报模式对于税收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税收成本的降低等,具有促进作用。把计算机网络作为依托,这就表示我们要充分的将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有效利用起来,利用其加强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将信息化与专业化进行完美有机的结合。在我们国家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中,集中征收,它指的其实就是国家税务主管等相关机构需要集中对纳税人所申报的各项纳税资料以及对其进行税款的征收等一系列活动,进行受理以及审核。重点稽查,它主要指的是国家税务机构通过科学的方法,有效地选择检查对象,集中人力和物力,深入挖掘违法纳税行为并对其给予严厉的打击。强化管理则是新时期我国对于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它要求在税收征管的具体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加强税源等相关的工作,促进税收工作得以高效、平稳、有序、健康的开展。

2 制约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因素

虽然,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缺陷,制约我国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因素,还有许多,情况依然不容乐观,笔者结合我国现代税收征管现状,简要对制约我国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和完善的主要因素做了简要概括,具体如下:

首先,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缺陷。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关于税收的基本法,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并没有得到明确规定,这就使得我国的税收活动没有《宪法》这个法律最高准则的指导,使得税收立法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得以产生;其二,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层级比较低,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主要体现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行政法以及规章制度占了很大的比例,而出自全国人大的税务立法则相应较少,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中,只有个人所得税等极少数是以法律的形式所规定的,而其它的大多数税种都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的,这就导致了税收立法缺失权威性;其三,我国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税法颁布以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其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当中举步维艰。

其次,我国当前税务审计制度还不够完善。税收审计的相关概念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涵义以及外延,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税收审计范围在分工方面出现一定的交错,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没有科学有效合理的稽查制度以及纳税申报机制,这使得税收的成本得到提高,造成了税收征管效率的下降。

另外,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机制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一,我国税收征管机关或部门对与税收相关的信息的整合管理不到位,能力略显不足。这主要在于当今时代纳税人收入呈现多元化发展,征税与纳税者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税收征管的具体过程当中,税务机关或部门不能够准确把握纳税人的具体信息,这就使得税务机关处于信息劣势的处境,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税务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没有完整系统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这就造成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具体信息的缺失;其二,税收征管能力相对较弱,内外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主要在于我国当前税收征管人员综合素质整体偏低,还不到现代税收征管的要求,税务机关内部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效率较低,并且外部监督管理缺乏,造成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3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的有效途径

3.1 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税收法律制度,明确税务机关相关职责,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以及公开化是我国现代税收征管建立和完善的有力保障。首先,我们要加快税收相关基本法律的出台,提高税收立法层级。税收基本法是我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税收相关法律体系法人必要前提,而目前我国正缺乏这样一部税收基本法,只有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才能使得我国税收征管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从法律层面上得以解决。其次,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应该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只有公正、严格的执法,才能使得税收法律的效力和功能得以发挥。一方面,税收机构要加强对税收征管的执法监督,建立切实可行的纳税服务评估机制;另一方面,要使得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另外,要对税收征管的处罚机制进行有效的完善。税务机构要切实做好对纳税违法行为的处罚,捍卫处罚机制的威慑力,保障税收征管工作有效开展。

3.2 推进纳税服务制度化建设

纳税服务是做好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基础,推进纳税服务制度化建设是构建我国良好税收环境的有力保障,是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在具体的税收工作实践当中一定要以纳税人为中心,依法治税,构建多元化、人性化的税收服务体系。首先,我们要加大对正确的税收观念的宣传,使人们对于税收有更加深入与正确的了解;其次,我们要建立专门的税收服务机构,严把制度关,加强创新管理,不断提升我国税收服务质量;再次,我们还要建立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方式,稳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加快税收工作效率,努力降低税收成本;最后,我们要从根本上提高税收服务,不仅要加快制度建立和完善,创新纳税申报机制,还要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注重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3.3 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进程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渗透社会的各行各业,税收征管当然也离不开信息化,加快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我国税收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税收成本的重要手段。首先,我们要构建标准化的电子数据采集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模式,统一数据指标以及数据采集的标准,并制定相应的规范,加强管理,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其次,我们要建立科学的电子决策支持系统,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做好数据整理与分析,为税务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再次,我们还要加强电子监督,构建严密的税务监督系统,多方采集与税务有关的数据与信息,并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形成严密、完善、健全的监督体系;最后,我们还要建立多元化的、快捷的电子纳税服务w系,提高涉税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税收工作得以良好有序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彭天乐.论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D].湖南大学,2012.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7

按照这一思想,今年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是: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从我区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税收收入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我区地方经济发展缓慢与政府加快经济建设需要更大的财力支撑的矛盾进一步加大;二是重点税源企业的发展仍然处于低迷状态,使重点税源持续增长与税收计划增长不一致的矛盾日益显漏。三是我区下岗职工日益增加,增加财政救助资金、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加大再就业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矛盾日益突出。所以,××年的收入工作不仅面临严峻的挑战,而且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加大。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今年收入工作的有力条件:一是政府继续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必将出现新一轮的房地产开发热,仅此一项预计增加税金万元;二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生产步入良型循环,效益日益好转。只要我们全体干部深入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聚精会神、一心一意把组织收入工作做实做细,税收收入任务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一是加强税源管理,落实税收计划。计征科要对全区税源分布情况、增收因素、减收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对影响全局收入的重点税源企业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针对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欠税、资金运用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办法,做到一厂一策,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按××年税收计划基数,将税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征收、稽查、执行等部门,并将收入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欠税和外埠施工队伍的管理监控执行科要完善对欠税企业的税源监控办法,加强对欠税企业的资金、资产的监控,认真贯彻执行新《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的要求,严格缓缴税款的审批,加大滞纳金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压缩陈欠,尽可能地杜绝新欠。实行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税企业定期在向社会公告,用社会舆论的压力督触欠税企业及时缴纳欠税。对外埠施工队伍要进行注册税务登记建立施工档案。加强同质检站、规划局、建设局等与建筑施工环节有关的部门日的联系,依靠各方面力量收集各种信息,把所有的外埠施工队伍全部纳入日常管理,要管到位、征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管理中央与地方的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调整为:,而且新办企业所得税纳入国税局征管,所以我们要加强对税务登记的源头控管,三月底前要对全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彻底摸清我们征管的家底,建立企业登记台帐。加强注销企业和废业企业的管理,对新办企业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鉴定,防止企业翻牌新建,造成税源流失。五月底前要完成未建帐股份、私营企业的所得税的核定工作。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不断扩大代扣代缴面,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狠抓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促进社保费征缴工作实现新突破。

今年,我们的社保费征缴计划预计万元,尽管我们在社保费征收过程中存在征收职能不到位、执法手段不硬、缴费单位意识淡薄等困难和矛盾,但完成社保费收入任务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所以对于社保费征缴工作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做好,只能做好,而且要把社保费征缴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社保费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认识,取得社会舆论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调动参保企业和人员缴费的积极性。二是规范征收程序。从社保费的基础抓起,建立一套从申报、征收、核算到上解费金全面的、完整的、符合实际的征收管理程序,使社保费的征缴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三是规范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社保费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逐步规范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规范费源管理。要深入缴费单位进行费源调查,建立缴费单位和个人征管基础资料库,对全区费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占社保费收入%的缴费单位实行专人、专户的重点管理。有效运用加收滞纳金、处罚等手段,加大征收力度。

(三)、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目的,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现代税收管理需要有坚实的税收征管基础、高效的税收征管质量为保障。为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今年我们要以“总结经验、夯实基础、整体推进、专题突破”为原则,全面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个体税收的管理。对个体纳税人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分等量化、科学双定”的原则,制定不同行业合理的最低定额标准,在按街道、行业、规模等指标进行修正,来完善个体工商户的定额管理。实行“定缴双公开”,定期公布个体业户的定额和缴税情况,接受纳税人监督,有效制止“人情税”和“关系税”。全面推行个体税收的征管考核和征管质量“七率”考核,加大催报催缴力度,提高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

二是完善地域管理制度。地域户籍管理制度自年实施以来,对我们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征管中,黑户、漏征漏管户、假停业户、逾期未申报户还大量存在,说明我们目前的地域管理工作还不能有效解决“疏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方法,着重解决漏征漏管户清理中出现科室衔接不协调,黑户、假停业户打击力度不够、逾期未申报户催缴不及时,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要制定与地域管理配套的处罚奖励办法,落实责任、双向考核,以激励机制推动地域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

三是规范稽查管理。案件审理科在月底前,制定税务文书使用标准,按标准严格进行稽查文书质量考核。在稽查选案上,严格选案程序,避免重复检查,注重事前排摸,有的放矢,提高选案中标率。在稽查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从重从严的原则,对列入重点稽查的对象,要查必彻底、罚必严厉,对一般行业的偷税者,至少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以上的罚款;对严重的偷税行为,则至少处以倍以上的罚款,以此严肃税收法纪,依法打击严重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增强了地税稽查的威慑力。稽查审理上,加强检查差错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稽查案例等指标的考核,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达到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四是理顺税收征管程序。按照规范化管理中职能化、专业化、标准化、数量化、簿记化、电算化的要求,从新编写税收征管程序。建立贯穿税务计划、决策、控制、组织和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一整套科学、合理、严密的管理程序和规范制度,要涵盖从部门到个人,从作风到行为,从业务到行政等一系列税务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每个部门、个人的行为和每项工作都能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五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要保证征管资料采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每个纳税人的征管资料要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生产经营等情况,做到户户齐全。征管资料的归档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做到系统、完整、真实、易查,资料的保管要做到档案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加强税收缴款书的填开、票证使用的审核,要明确责任,对审核不认真,出现级次混淆、串库的,要直接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四、以现代科技和征管网络为依托,着力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局的总体要求,今年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是:重点抓应用,全面抓规范,适度拓展,稳步发展。为加快我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我们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计算机应用普及要达标。分局成立计算机普及应用考核小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计算机应用,月日前进行计算机技能等级考试,岁以上干部要学会使用一种中文输入法,学会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学会网上浏览下载公文,学会使用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岁以下干部要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掌握文字、表格处理软件,熟练操作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二是要提高现行税收征管软件的应用水平。广域网税收征管系统推行一年多,我们还有部分模块没有应用,一些影响到征管质量考核的数据没有及时录入,今年要把各个模块和各个功能菜单全部应用到位,把各种征收、管理、稽查数据全部录入到系统中,尤其是稽查模块和票证模块,确保市局考核无差错三是建立税务公文网络浏览系统。办公室要依托局域网系统建立公文浏览网站,各科室利用计算机在局域网内浏览、下载公文,实现公文批阅、浏览、督办的网络化。四是做好网上报税的推广工作今年要逐步实现所有重点税源企业都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税银联网结算的申报缴税方式,进而实现企业会计报告涉税信息的网上传输录入和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分析的自动化,为稽查选案提供科学依据。五是搞好社保费软件的应用。要应用社保费征管软件实现社保费申报、缴税、核算、报表的电算化。

(五)、以依法治税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手段

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的灵魂,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培养纳税意识,改善征纳关系,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创新税收征管手段,不断推动依法治税进程。

一是创新税法宣传的形式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力度要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每一个空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集中抓好树立地税形象和普及地税知识的宣传,重点宣传地税机关的职能、作用、征收的税种及相关地税知识。在宣传形式上不要局限于发传单、搞培训等,要有创新,要把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真正落到实处,营造一个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二是创新稽查方法和手段强化税收稽查的效能。传统就帐论帐的稽查方法对资金体外循环,多头建户等偷税手段已经不适应,这就需要稽查人员针对股份制会计制度的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新经济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稽查方法和手段,打击日益复杂的偷税和避税行为。分局要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稽查一、二、三科要对所负责的行业的典型偷税案件进行归纳总结,在分析会进行交流,促进全局稽查质量的提高。

三是创新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一个规范又切合实际的系统的、科学完善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税收执法权进行全面的分解对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操作程序、处理时限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对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杜绝了执法权力监控的“真空”。为确保执法检查不流于形式,要实行执法责任连带追究制要建立执法过错追究档案,对检查人员敷衍应付、隐瞒问题,一经查实,由检查人员承担全部执法过错责任从而有效保证检查考核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今年,我们在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统一布置的专项稽查任务外,还要根据我区实际,选择若干个社会反响强烈,税收征管比较薄弱的行业进行专项稽查,开展对娱乐业、餐饮业、广告业、邮电通讯器材经营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专项稽查。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对集贸市场内收入高、利润大行业定额调整的力度,减少税款的流失。

五是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管理。要加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发票制假造假行为,打击虚开、代开、串用发票的行为。要严格发票代开制度,代开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进行,对以前代开发票的机关要进行清理回收。加强对饮食业有奖发票的宣传,要加大对拒开发票纳税人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要停止对其发售发票。

(六)、以队伍素质的提高为动力,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治税先治己,没有一支素质高、作风优良的队伍,要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是很难的。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对我们税务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年,我们要从“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新观念出发,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现代培训模式和制度体系,把教育培训和奖励激励机制挂钩,适当拉开各类人员的收入档次,以有效地激励竞争机制促进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发展型人才。领导班子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并经常性地进行探讨和交流,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努力学习税收政策法规、高科技知识,做业务上的明白人不断增强班子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严格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开好每一次民主生活会,使班子成员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

二是加强科、所长的管理意识,倡导团队精神。要今年强化中层干部最新的经济、法律、科技和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中层干部理大事、搞协调、抓落实的综合能力。为转变科所长重业务、轻管理的观念,对科室建设的考核时,实行个人积分与科室积分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办法个人考核积分制度,即将个人平时各项考核结果以积分的形式进行累计,以全年累计结果作为创优评先、提拔任免的硬指标,科室积分由个人积分进行累计,以结果作为评选文明科室,发放各种奖励的指标。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年的基础上,要分层次、有步骤的开展税收征管法和细则的培训,开展稽查实务培训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培训,通过背诵征管法比赛,开展“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活动,努力培养更多的高层次的税政、法律、征收方面的人才。

四是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继续开展争创“文明名税干标兵”、“最佳征收员”、“最佳税务员”、“最佳征收窗口”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征文比赛、书画展、摄影展、篮球赛、乒乓球赛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五是端正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双评”工作虽然获得的了四连冠,但我们为纳税人服好务的思想不能丢,要更加牢固树立经营意识、环境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克服本位思想,关心经济发展大环境,把着眼点放在提高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上来,坚持在服务中严格执法、在执法中开展服务,逐步把为纳税人的服务延伸到征管查三个环节,贯穿于征管的全过程。

六是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每日工作手册制度,使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落实情况、备忘事项等实现量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加强对个人、岗位和部门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的考评,改变工作拖沓,时限不明、目标不清的作风,鼓励干部争创突出政绩,从而提高全局整体行政工作效率。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8

一、不断探索,全省地税系统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认真清理漏征漏管,规范定额核定程序,试行征管示范一条街,推行电子评税,强化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截止年底,全省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63.96万户,全年缴纳地方税收27.9亿元,分别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长41%和65%。

年以来,市局积极探索,主动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指导、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协税护税工作网络,成立个体工商税收征管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个体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全过程服务。市通过对个体税收实行社会化管理,既缓解了地税部门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提高了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同时得到了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纳税人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税收和社会效益。市局推行国地联合征管,取得初步成效。市南谯区、琅琊区从年10月份起开展了个体及零散税收委托工作,当地政府负责组建协管中心、协管站,聘请人员,经地税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为地税部门税款。委托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参与个体税收管理的力量和积极性,建立健全了协税护税网络,有效堵塞征管漏洞,自实施以来入库的个体税收与同期相比增长了49.14%。其他地方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也各具特色,比如:市、县局严格执行个体税收定额核定程序、市局示范一条街等做法,也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二、审识度势,增强对新形势下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

今天,大家通过现场观摩,听取市局、区政府有关情况介绍,对市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大家也结合自己的所思所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很多务实的意见和建议,对这项工作达成了共识,认为创新个体税收征管、推行社会化管理的做法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趋势、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形势、符合全省地税系统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一)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是落实税收管理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年初,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税收科学发展的关键期、税收职能作用的凸显期、管理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向全系统发出了“服务安徽加速崛起,推进管理转型升级”的动员令。春训动员会议上,省局汪建国局长强调,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不单是指地税工作哪一方面的转型升级,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个体税收覆盖范围广、影响面大,个体税收管理质量好坏,直接决定着税收管理整体水平,也影响着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个体税收征管要摆脱长期以来面临的征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困境,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依靠相关部门的鼎力配合,从过去的地税部门“单兵作战”变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作战”,节约征管资源,把个体税收管住、管好、服务好,实现管理的转型升级。

(二)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是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加快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变,省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我们要落实风险管理理念,根据税源风险特点,按照规模、行业等因素对税源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和涉税事项,实现管理资源效益最大化。讲专业化管理,分类分级是基础,个体税收就是一大类,推进税源专业化,就是要从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起步。

个体工商户税源零散、规模小,虽然我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依然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是地方税管理的难点之一。据统计,年我省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占全部税务登记户数73%,但其缴纳的税款只占全部地税收入的4.3%,有的市,如、铜陵,税款只占1%,合肥、淮北、等,只占2-3%左右,比例最大的市也只有12%。全省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员3000余人,占全部税收管理员的四成左右,有的市,如亳州接近80%、阜阳、等地也有70%左右。总体上说,全省不足6%的税源占用了四成的征管人力资源,或者说我们四成的税收管理员只收了不到6%的税收。显然,这是不成比例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和制约了其他税源管理。未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源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管理力量不可能大量增加,这些矛盾和问题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要向科学管理要人力、向信息化要人力、向提升素质要人力。在这种形势下,积极借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力量,开展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一方面可以针对个体税收的特点,与其他部门共同形成管理合力,推行专业化的管理措施,改变过去落后的、粗放的管理方式,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大大减轻基层个体税收管理的工作压力,将更多地资源投入到风险更大的税源管理中。如:市局在推行社会化管理后,管理个体户的税收管理员只占全部税收管理员8%,节约的管理力量就加强了其他税源的管理。所以,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既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本身的重要内容,也为税源专业化管理向其他领域进一步深入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需要。实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可以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内控机制的作用。吸收政府、机关部门、社会力量参与到税收管理,既形成了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又推动了公开公平执法。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如管核分离、国地联合、集中核定、集体审议、电子评税等,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地防止了地税部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的形象。对于参与社会化管理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由于只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个体户信息采集与登记、清理漏征漏管户、日常巡查、催报催缴、发票发售等,而定额核定、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纳税人利益、执法风险大的环节,仍由地税部门执行,规避了协作部门和人员执法风险。

三、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关键要求

“回顾历史长河的长度越长,展望未来就会展望得越远”。我们知道,个体税收管理是税务部门的老话题、老课题,特别是过去也做过协税护税工作。今天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看似历史的重复,但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包括立足点和工作目标不同、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不同、税务机关执法的严格程度不同、服务的优化程度不同、协作的范围不同、信息化的应用不同、工作的成效不同等。比如:从立足点和工作目标说,过去开展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目标很简单、很直接,就是为了、防治漏征漏管、提高税负、增加地方税收入。现在我们抓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主要立足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负公平、防范廉政风险、节约征管资源。从工作的成效来说,过去搞个体税收委托等社会化管理,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主要是增加地方税收入方面。但同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很多地方地税部门基本放弃了税收管理权限,只关心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委托单位组织收入过程不关心,导致出现程序违法、摊派税款、提前征收税款的现象,一些单位和个人乘机谋取私利,损害纳税户利益,严重败坏了地税部门形象。最终,很多地方不得不中止了这项工作。今天,我们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注重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强化信息化支撑,就是为了防止出现以上问题。总之,新形势下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绝对不是对历史的简单重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优质服务是基础。立足于为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为全民创业服务,充分利用社会化管理的平台和网络,和协作部门一起,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和其他服务。通过国地税联合征管、税务和其他部门联合协作,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办税、办事负担。利用信息共享、集中管理、统一执法的条件,进一步公平个体工商户税负。只有这样,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才能让纳税人满意,才能让党委政府放心。

建立机制是前提。社会化管理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配合,涉及各部门、各单位、众多的个体户等,在实际运行中会有很多矛盾和问题,这些不是地税部门单凭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就能解决好的。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的首要前提。因此,地税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机制,以机制来保障工作运行,以机制来推动工作深入。

税务主导是关键。在发挥其他部门管理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业务优势,保持税务部门在个体税收管理工作中的执法主体地位。要规范运作社会化管理各个环节,包括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催报催缴、税款征收、日常巡查、税法宣传、税收检查、涉税处罚等。要规范处理税务部门和协作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坚持把握税务部门关键执法权,如:定额核定权、检查权、处罚权等。

防范风险是重点。加大税务部门执法风险、廉政风险防范力度,在个体税收管理的重要风险点,如定额核定环节,要严格规范程序,积极创新制度,主动引入其他熟悉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的部门参与核定工作,如行业协会、社区委等,全过程接受纳税人监督,最终核定结果应经集体审议,保证定额核定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注重防范参与社会化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执法风险,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约,切忌一托了之、不管不问。

信息技术是支撑。逐步探索建立国、地税联合征管信息平台、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个体税收征管信息与社会化管理信息高度共享,达到社会化管理实时化、动态化,不断提高个体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范文9

1993年12月中旬,中央政府颁下一纸《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原专司税收征管的一个税务机构划分为国税和地税。国、地税自此分家,各奔前程。

自从国、地税分设之后,经过10多年的运转,两套征管机构的矛盾在逐日堆积。从事地方税务征管工作的人士说,他们所致力的事务,是与同级国家税务征管机构进行“抢税”斗争。

在中部省份江西,地级市上饶市的地方税务局税政二科的汤哲荣这样说道:“地税局是竞争不过国税局的,我们是弱势群体。”

捡芝麻和抱西瓜

地税之困,首先表现在地税的日管层面,即税种多、税额小;税源零散,不稳定;征收成本过高。上饶市地税局的徐志刚局长表示,地税征管比之于国税征管,一个是捡芝麻,一个是抱西瓜。

就税种数量来看,地税税种有12个,假使将一些中央、省、市法定的税费项目计算在内,要多于国税税种。但实际情况是,这些税种税基比较小,且不易控制。比如车船税和普通营业税的征收,税源零星分散,税金从几十元到百元不等,征收成本很高,有时甚至需要委托多部门、代管,衍生出无数繁琐环节。

地税系统目前流传着某种虽然不无极端、却很是能够反映一些实际问题的普遍看法,即“易征税种都划给国税,难征税种都留给了地税”。

据介绍,早先并不存在此种分化。1994年机构分设之初,属于地税的固定税种达到17个,现在则剩下12个,最终被砍掉或停征的、税收金额比较大的都是地方税种。而已有的或新开征的税种,国税往往涉足其间,与地税共分,有一些征收简便而高效的税种则直接划归国税。

如个人所得税中,个人银行储蓄利息所得是由国税征收的,这些税收不需国税部门出动一兵一卒,银行系统会自动将储户利息所得扣除提交国税;在营业税中,像餐饮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等征缴棘手的普通营业税,目前全部由地税征收,商品的购销、批发和零售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则由国税改征增值税。工业、商业领域里那些可以开出“大票”的行业税收都在国税名下。某地税官员说,几乎哪个税额大就划哪个给国税,而这通常只需要财政部一个文件搞掂。

以上饶为例,去年该市的地税总收入是19.5537亿,国税收入总量则达到26.0139亿,国税的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9亿、2.4090亿和2.1187亿;而在地税的主体税种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达到3亿元之外,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加在一块儿也就2亿元,不过是国税征管的增值税总额的一个零头。

与收入相比,地税征管的运行成本进一步放大。上饶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叶灵发告诉记者,人力成本投入与税收总量是不成比例的。在上饶地税,目前负责一线税务征收的人员有700人,仅在农村从事一线征管的人员就有325人,占总人员的56%,农村基层分局52个,占了全市地税管理机构的70%。

征管分歧

最大的分歧之一,出现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上。

分税制改革初期,企业所得税并非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种。当时的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企业收入所得归国税机构征管,地方企业收入所得归地税机构征管,两不相碍。

2001年末,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2002年起实施企业所得税收人分享改革。在中央企业收入所得仍由国税征管的前提下,决定由地方和国家共享地方企业收入所得。通知称,自2002年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一名地税官员说,这样的决定使国地税的征管分歧一直不断。据介绍,中央下发了6个关于企业所得税界定标准的解释文件,试图对国税和地税如何征缴企业所得税、税源归属等问题进行划分,但表述并不明晰、文本内容也有矛盾。

地税方面认为新办企业是从无到有,如果是老企业出资办新企业,这是投资、属关联企业,不应由国税征管。上饶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的葛洪表示,企业的机构分设和业务衍生,均不能算是新办企业行为,所得税也不由国税征缴。但国地税双方为此常是各有理。

根据国税总局文件的表述,新设企业的母公司或股东原来缴纳地税的,则新企业的所得收入仍由地税征收。为了弄清很多外来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在原始注册地到底是缴纳地税还是缴纳国税,葛洪还需要挤出一些时间到外省去调查取证,以便确保这些企业的税源不至于“外流”。

上饶国税局征收管理科一名人士则指责地税在搞不正当竞争。他说,按照国家的新政策,2002年后凡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所得税要由国税局征收,但地税局控制了这些领域的发票。当纳税人去开发票时,地税局会向纳税人施压,“明确要求他们到地税缴交所得税,但本来是国税局征的税。”

据悉,在上饶国地税最近一次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谈判过程中,他们甚至动用律师来解读税总的文件,只差进入司法程序了。而在邻近的一个地级市,最近因为同样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矛盾酿出暴力事端。当地国税局不仅将自己措词强硬的宣传条幅挂到地税局门口,而且还出动当地公安局的经侦队伍,将两家在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一并抓拿。这威慑到很多开发商,转而纷纷跑到国税局去缴交所得税。

面对此种情况,当地一名分管财税的常务副市长曾在协调会上向征收双方提议,既然企业所得税是共享税,能否由纳税人自愿向任何一方征收机构缴纳?不论由谁征收,最终都要进入金库,由系统自动划分分成比例。但是国税局方面拒绝接纳这一提议。

葛洪说,如果由纳税人自愿,出于一站式办事需要,纳税人将全部进入地税局,至少在房开企业领域会是这样,因为房开企业除企业所得税外,所有税目都是由地税局征收的。

规章“代替”立法

一名地税官员称,目前两套征管机构存在的矛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这导致分税制运转紊乱。按照分税制的最初设计目标,国税与地税有着明确的征收划分,井水、河水本不互犯。

上饶市税政二科汤哲荣说,作为一名税务行政管理人员,自己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政策变化如此之快。当年各有所属的税种,转眼间已被卸成几段,由两个机构交叉征管,争夺之势日后可能更甚。

而地税部门反映最强烈的,在于税种划分上没有上升到立法的高度,也即这种财政集权不是通过法制化来实现的,因此随意性很大。按照分税制规定,中央主导税权,只有中央具备税种设立权力。在税种设立时会启动法律程序,但在具体划分过程中,则由财税部门通过自己的行政性文件加以具体界

定。这容易造成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争税的情况。一名地方税务官员说,“在划分税源上,中央不立法,法律程序也不走,财政部一纸文件,很多税源就归了国税。”

这名官员称,由于部门意志的介入,一种分化伴随着分税制出现,即地税局的企业所得税存量变得有限,2002年以前的企业有一些可能会破产、改制或关闭;国税局的企业所得税增量则是无限的,新办企业将会越来越多。与中央税系的不断扩张相比,地方税系迟迟得不到建立。

此外,记者采访的数名地税官员还都表示,分税不一定要分机构,机构一多,职能混淆、机构重复和多头管理的弊端就会出现。本质而言,这是违反税收征管的简便和效率原则的。鉴于机构重复设置的低效和不公平,国内学界也有两套征收机构早晚要合并的意见。

上饶市地税局征管科叶灵发介绍说,仅一个机构的建设成本,分税后就比分税前增加一倍。近3年来上饶地税局出于信息化建设需要,从市到县投入1648万元建设一套信息征管系统,国税方面也同样如此。如果机构设置不重叠,这些成本是可以省掉的。国、地税合并就能够节省征管运行、建设成本,大大降低公众供养政府行政机构的负担。

而机构的合并不意味着分税制改革失败或倒退。叶灵发说,一套征收机构同样可以确保分税效率,当所有税种由一个机构征缴,入库之时系统会自动将中央和地方分成划开。在这方面,发达的信息化建设减少了人为因素干预,完全不必顾虑地方截留问题。

如果不能合并的话,地方税务官员建议,为了避免就企业所得税征收“打架”,中央政府有必要考虑实行按主体税种征收的划分办法,重新改革税收征管机制,原则为主体税种归谁征收,那么企业所得税就归谁征收。

比如,目前地税的三大主体税种分别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普通营业税,这些主体税种的票据都是地税管理,企业缴税的时候地税可以同时将所得税一并扣除,达成以票扣税的目的。而国税局在征缴主体税种如增值税时,也可以将企业所得税一并扣除,不会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