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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与实践集锦9篇

时间:2023-08-09 17:25:24

社会工作与实践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1

关键词 治安工作社会化 市场机制 治安主体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Socialization of Policing

QIN Jinbiao

(Guangxi Police Academy, Nanning, Guangxi 530023)

Abstract Emphasis on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members to assum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security responsibility of consciousness, emphasizing the role of market mechanisms in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order, emphasizing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order and the principal of equality and diversity is the core concept of social security work. Rational analysis of social theory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law and order work practice, increase the breadth and depth of security work and social theory, and actively foster the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of civil society and law and order, a positive innovation in the form of security work and social expansion of policing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scale, to strengthen law and order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is an effective way to achieve law and order society.

Key words socialization of policing; market mechanism; security subject

在当今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如何破解治安工作社会化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完善其的方式与手段,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发挥社会力量在治安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形成社会治安管理合力,不断拓展社会治安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是治安工作社会化理论研究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基本理念

治安工作社会化,是指在强化公安机关在维护治安秩序中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维护社会治安,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种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自主承担部分公共安全维护工作,形成维护社会治安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合作机制,从而消解、消除社会秩序不安宁状态的工作过程。其核心是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民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范围。治安工作社会化不是一种方法,不是一种警务方式,而是一种理念。

(1)强调社会组织和成员承担治安责任义务的自觉性。治安工作社会化注重挖掘社会组织或民众所具有的实际治安功能,强调民众要以社会成员的名义并“自动化”从事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凸显社会主体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作用,让民众参与社区巡逻、参加调解等治安工作,有效发挥他们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让他们能自觉地横向联系,互相配合,构成社会的治安防控网络。

(2)强调市场机制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的作用。治安工作社会化强调要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维护社会治安的相关资源,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效率,打破公安机关“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将本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服务工作和准公共产品,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由社会组织承担,或者由公安机关组建并监督其运行。同时,将纯粹的生活服务职能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逐步减少行业许可等前置治安审批,协助重点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对行业的准入、出局及其他行为规范进行自律管理。

(3)强调维护社会治安主体的平等性与多元化。治安工作社会化强调在不可能大规模增加警力资源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已有的治安辅助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或组建更多的、新的治安防范力量。

2 治安工作社会化的理论误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治安工作社会化理论研究的误区。伴随着社会治安问题向社会问题的转化,近年来,治安工作社会化的理论研究日益受到重视,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缺乏足够的认识与研究力度。虽然理论界已经对治安工作社会化有关课题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也形成了一些正确的论断,指导着实际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研究向深度和广度的发掘、提高还显得不够,研究的综合性仍然不够。二是在理论研究中,对治安工作社会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把握不够清晰,混淆了治安工作与治安管理、警务社会化等概念的内涵。三是把治安工作社会的理论核心与公安群众工作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社区警务等同化,对这些理论进行简单的移植与简单复制,它们之间的理论差异性研究不够,因而无法有效指导实践。

(2)治安工作社会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少数基层政府和基层公安机关对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实践意义重视不够,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其次是一些公安民警认为治安主要靠执法者解决,有重法轻民的现象,低估了民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使得我国的社会治安组织的培育与发展较为滞后,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形式过于单一。再次是安保工作的市场化与专业化未能有效结合,安保工作的发展依然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与束缚。最后是把治安工作社会化泛化,出现诸如“治安承包”、“案件招标”等借治安工作社会化之名实为消极不作为的错误做法,以治安工作社会化之名把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社会化”。

3 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的途径

实践表明,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治安管理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有利于构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安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安机关+保安服务公司+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管理模式,有利于形成“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并重”的治安管理工作机制,有利于健全治安管理组织,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实现治安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化等功效。积极探寻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的途径既是理论研究的必然,也是实践的需要。

(1)加大治安工作社会化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在理论上理清社会化与专业化的关系、社会化与市场化的关系、社会化战略与社会化路径的关系,提升治安工作社会化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从而更好地指导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实践。

(2)积极培育公民社会与治安自治组织,提升城市社区与农村治安自治的能力。“社会化从形式上讲,有两个实现的形式,一是义务分担,二是市场服务。”一方面,从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推进社会的治安自治,培育公民的参与能力,激发公民社会的活力等意义上说,治安工作社会化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学会放权,将治安防范事务交由保安、治安民间组织去承担,这样做既可以减轻公安机关自己的负担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还可以有效提升社区与农村治安自治的能力。

(3)积极创新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形式与扩大治安工作社会化的规模,加强社会治安自治组织的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的复杂性要求治安工作社会化形式的多样性,可以借鉴国外准(辅助)警察、志愿救助者组织、邻里守望组织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发展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形式。同时在治安工作社会化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扩大“非官方治安任务”的规模,扩大治安自治组织的职能,积极发展与提高保安服务的质量。通过立法提高社会治安组织的法律地位,提高民间治安人员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明确他们在公共秩序管理、治安预防、定点保卫守护等方面的职能,同时将社会治安组织的经费来源与使用法制化,实现治安自治组织责任、义务与保障法制化,使治安工作社会化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康大民.论治安工作社会化[J].警官大学学报,1988(1).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2

关键词:基层统战;社区统战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基本情况

当前社区统战工作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社区统战工作在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凝聚合力等方面,效果比较明显。总体看,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广大社区统战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立足基础工作,基本上建立健全了社区范围内统战成员数据库,并分门别类、建档立簿,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夯实了统战基础管理工作。

2.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绝大多数社区都建立了统战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把社区统战工作与社区党建、社区管理、社区宣传、社区服务、创建和谐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了社区统战工作有效融入社会管理创新。

3.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各社区在充分整合社区党政资源、统战资源、社会资源,区域资源的基础上,坚持用社会化的理念积极推进社区统战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统战工作全面融入社区管理和建设方方面面。广大社区还充分利用社区各方面资源,采取结对、帮扶、共建等多种形式,有效利用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场地、设施、器械等资源条件,形成共享共创工作合力,促进了统战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当前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服务社会管理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1.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组织网络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虽然社区统战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但有的社区统战组织网络仍不健全,有的社区统战工作队伍力量短缺,大部分社区统战委员身兼数职,负责多项工作,往往疲于应付,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精力不够,社区统战干部更是严重不足。

2.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载体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近年来,社区统战工作活动载体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但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社区统战工作载体不同程度的出现明显的滞后现象,有的社区没有统战成员活动场所,甚至有的社区统战成员彼此之间基本上没有交流活动。

3.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虽然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多,但在更好的融入社区管理创新、更好服务社区管理等工作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为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4.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平台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虽然各社区在创新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上,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但社区统战活动平台不够宽阔,统战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活动不多,影响力不大,甚至有的统战成员常年不参加社会管理活动。

三、关于深化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必须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创新组织网络,工作载体、体制机制、活动平台,从根本上化解统战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制约瓶颈,更好的发挥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1.创新组织网络,努力扩大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影响力。社区统战工作是一项对象广泛、社会性强的工作,必须从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上完善纵横交织、立体交叉的网络体系,实现社区统战工作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完善社区统战工作组织体系,社区、楼宇层层健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协调统战进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工作。

2.创新工作载体,努力增强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凝聚力。完善的工作载体是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有效抓手,必须坚持把加强基地建设作为统战工作融入和服务社会管理的切入点,通过建设统战成员教育基地、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统战部门联谊交友基地、统战理论调研基地等,不断拓展社区统战工作阵地,更好的发挥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

3.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信力。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社区统战融入和服务社会管理,必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筑牢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制度保障。积极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委员(干部)职责及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党政有关部门统战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处理突发机制和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关制度,有效推进社区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联席评价进出机制,采取上级评议、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予以评价考核,建立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违法违纪一票否定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的方法,对党外代表人士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确保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代表性和纯洁性。

4.创新活动平台,努力提高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贡献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是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必须把搭建活动平台作为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桥梁和纽带,坚持不懈的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系列活动,为统战工作服务社区管理提供广阔舞台。积极开展“非公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开通建言献策信箱、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为统战成员服务。鼓励基层商会组织非公企业“抱团取暖”,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科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融资和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统战成员服务社区,促进和谐共建,发挥各派优势,指导组建各派“同心・社会服务团”,吸引各党派成员中有技能特长的知名专家教授参加,积极开展义诊医疗、法律咨询、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实现社区统战工作深度服务社区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汪叶兵.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0).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3

关键词:社会工作 价值中立 价值干预

1.价值中立的含义

价值中立(Value free),最早源于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是”与“应该”的划分。对于“价值中立”,马克斯·韦伯强调研究的过程中放弃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观察研究分析对象,并认为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进行选择。涂尔干则认为无论是选题、观察、归纳、分析、预测、检验都须排除自己的情感、道德判断等保持价值中立立场。因此,韦伯的价值中立是分时间段进行的,涂尔干则是贯彻在整个研究中的[1]。

我国社会工作对“价值中立”的概念的定义是:社会工作者要保持价值中立就是要把价值判断暂时放到一边,即要全面地看待一个人,要看到其长处,而不仅仅是看到其弱点和问题[2]。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中的价值中立是指: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不加入自己任何的感彩和主观判断地看待案主,包括其优点及弱点,不对案主的言语和行为等进行指导、判断。在客观全面地认识基础上帮助案主解决问题,走出困难。

2.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现实性与不现实性

价值中立的现实性

价值中立被作为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和伦理守则提出来,一些临床社工视价值中立为基本的临床工作原则和伦理原则(西蒙河谷特海尔,1997)。说明其现实性。社会工作是一门实用性专业,说到现实性不可避免的是具体案例。如一男子在外有外遇,妻子知道后要与其离婚,但男子担心这样会影响到孩子的发展,要求妻子暂不离婚。其价值中立包括实务过程中和案主决定两个方面,从此案例来看,在过程中的价值中立是社工对案主要具有同理心,不能排斥案主,正如一位奉行者提出的专业实践要求“不带有个人的价值观、信仰或批判”去倾听当事人实际上在说些什么(韦伯,1999)。从决定方面看,关于是否离婚对案主整个家庭有重要影响的决定。因为案主是具有思维能力的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社工应帮助案主客观分析离婚与不离婚的利弊,让案主自己决定,这也是帮助案主提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过程。

在实务过程和案主决定过程中,社工的价值中立对建立良好专业关系、消除案主的依赖心理、提高案主的自信能力是有帮助的。

价值中立的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不现实性与价值干预

价值干预这是对价值中立的一个挑战,但如前所说,韦伯也主张阶段性的实行价值中立,并提出“价值关联” [3]。实际中,让社工保持永远的价值中立是不现实的。社会工作者是有血有肉且有思想有感情。特纳(2002)指出“在与另一个人浮动的时候不可能对其没有一系列的评判和观感,因为那些构成了我们对他人的反馈”。社会工作本是帮助他人能力提高的专业,若真要帮助他人,在遇到他人价值观或伦理道德偏离主流价值观时,是有必要提出来的,不然起不到任何帮助的效果。正如戈尔茨坦(1998)提出:社工不应该(没有一个道德取向)只关心什么有效。因此,社工不是只根据价值中立的伦理道德而进行实践,当价值中立会给当事人甚至社会带来伤害时,不应视而不见或撇开所谓的“价值中立”。社工在面对可能有自毁或其他破坏性行动或在案主已区分不出什么是发挥功能和什么是功能失调时应价值介入。这些情况暗示社工已不能再坚持所谓的“价值中立”,必须进行价值干预,把自己的价值观采用适当的方法表达出来,让案主倾听自己的建议[5],帮助案主就其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以更好的帮助案主解决问题,促进其发展。这才是社会工作真正的价值所在。因此,“价值中立”不是绝对的[4],在一定的情况下,“价值中立”具有不现实性,而“价值干预”是有必要且有意义的。

3.社会工作中价值中立与价值干预的关系

以上分析了社会工作中价值中立的现实性与不现实性,以及价值干预的必要性。可得出,在实践中价值中立不是绝对的,我们不是必须撇开我们的价值观而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反之,我们应恰当的运用价值中立和价值干预。社工助人的目的是实现其“助人自助”,所以在实践中,无论是价值中立和价值干预,社会工作者要始终坚持这一目标,在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时保持价值中立,有利于更好的客观全面地了解案主,当案主的价值观和认知出现偏离时,社会工作者要进行价值干预,将其引入正确的轨道上来[5]。

因此,价值中立与价值干预在社会工作实务中都是缺一不可的,二者相辅相成,两者需要更好的配合使其能更好的服务与案主,帮助案主解决问题,走出困境。

参考文献:

[1]黎小青.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应用.社会工作理论探索{J].2009(9)

[2]Frank M.Loewenbeng.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第七版){M].2004

[3]Christopher G.A.Bryan t,Positivism in Socia Theory and Research (London: M acM illan, 1985) P34.

[4]郑杭生. 究竟如何看待“价值中立”? — 回应《为“价值中立” 辩护》一文对我观点的批评[ J] . 社会科学研究, 2000( 3) .

[5] 刘翠, 价值中立在实务中的运用 [J]. 中国社会工作, 2011(4)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4

关键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社会工作;安全教育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92-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加剧以及城市人口流动的加速,流浪儿童的数量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城市流浪儿童的生存状况极其恶劣,他们居住无定所,衣食无保障,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而经常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其负面效应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将社会工作介入到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中,运用整合的社会工作方法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救助服务,促进救助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本文通过在Z市救助管理站开展的流浪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项目为案例,介绍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过程,分析西方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在中国的本土化实践,同时对我国体制内救助机构引入社会工作实务进行反思。

一、案例背景

(一)机构基本情况

Z市救助管理站是集救助、保护、管理、教育、安置于一体的临时救助机构,承担着Z市日常救助、跨省护送和对市属八区十一县(市)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的任务。Z市救助管理站建筑面积5 45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00人。救助站内部设施齐备,不仅设有男、女、儿童、老弱四个救助管理分区,还专设了医务室、电教室、康复室、阅览室、浴室等。儿保科是救助管理站的下属科室,主要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为:1)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2)负责了解受助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状况,外出原因,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3)负责与受助儿童家人、学校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帮助其尽快返回户籍所在地。

(二)项目背景

2011年6月—9月,黑龙江工程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两名大三学生在Z市救助管理站儿保科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社会工作专业实践。

我们在Z市救助管理站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访谈的方式,分别从救助站领导、儿保科的管理人员、站内工作人员、受助儿童等层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需求评估。评估中我们了解到流浪儿童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安全感,对他人缺乏信任;二是流浪儿童对救助站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曾多次发生儿童未经允许私自离站的现象;三是流浪儿童在流浪过程中为生存所迫,学会了撒谎、欺骗,养成了较多不良习惯,如吸烟、说脏话。

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流浪儿童的生存环境恶劣,无法得到足够的安全保障,加之自身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范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弱。流浪儿童在流浪过程中多数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伤害,这也使流浪儿童逐渐形成了仇视社会,是非不分的扭曲人格,严重影响了流浪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更使之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基于上述需求评估结果,我们认为,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安全教育必不可少且应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既是其回归社会后能够健康成长的前提,也是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目标。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既可以配合救助管理站的工作目标,又能够提升流浪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因此,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被确定为此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目标。

二、服务过程

(一)项目方案设计

1.项目目标

总目标:提高流浪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回归社会后能够远离危险,健康成长。

具体目标:

(1)消除流浪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

(2)提升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

(3)补充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知识

(4)提高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自我保护能力

2.服务内容

在明确服务对象需求及项目目标后,项目组计划在救助站内,通过运用整合的社会工作方法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二)项目实施

1.初步的心理辅导

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感,对他人信任度低,对救助站存有较强抵触情绪等心理层面的问题,项目组对新入站的流浪儿童首先进行了初步的心理辅导。通过个别访谈,了解流浪儿童的情绪状况,通过以情相待来设法消除他们的疑惧心理,缓解其抵触情绪,建立初步的信任,为接下来进行的安全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实施过程中,我们尽量避免直接询问流浪儿童的家庭状况和流浪经历,而是抱着和孩子们交朋友的心态与他们交流,谈他们的兴趣爱好,以兴趣为切入点,寻找共同话题。从整个效果来看,经过第一次交流,孩子们基本消除了对我们的陌生感,工作取得了基本的信任。

2.安全教育小组

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作用非常显著。项目组通过运用小组工作,充分将小组的趣味性与孩子爱玩的天性结合在一起,对在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开设了安全教育小组。旨在提升流浪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让孩子们在寓教于乐的趣味活动中学到更多的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与安全知识,从而提高流浪儿童的自我保护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由于站内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较少且停留时间较短,因此,项目组将小组的性质确定为开放式小组以适应站内儿童的不断流动。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在计划设计之初已对站内受助儿童的数量及流动情况有了前期的了解,也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儿童数量过少(有时仅剩一人)以及频繁的流动还是给小组的顺利实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我们的学生也由于初次带领这种成员频繁流动的开放式小组而产生了较大的不适。

3.安全教育手册

由于站内受助儿童的停留时间短且停留时间不固定,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是无法实现的,为此,项目组设计了通过给儿童发放简明易懂、方便携带的安全手册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儿童文化程度低、在站停留时间短的现实问题。

安全手册由项目组针对流浪儿童的实际特点自行设计并精心制作而成,内容主要侧重于流浪儿童在返乡、回归社会、甚至是再次流浪时可能会遇到的危机情况的处理。包括:自我保护的必备素质、衣食住行的安全禁忌、紧急求救的基本方法、依法进行的自我保护、制止犯罪的必要对策等五个方面。在安全手册的封面等显著位置上,项目组还将Z市救助管理站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危急时刻的报警、求救电话印在了上面,方便儿童在必要时使用。安全手册的制作要求一定要简明易懂、图文并茂,方便儿童阅读,同时保证制作精美、方便儿童携带。

在安全手册的实际发放中,我们发现它的受欢迎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期,受助儿童将它视作礼物一样在手中不停地把玩翻看,对它充满了好奇,这也让项目组成员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4.离站欢送会

针对即将离站的流浪儿童,项目组设计了小型的离站欢送会,欢送会上流浪儿童与其他在站儿童一起重温在站期间的收获,彼此分享自己的内心感受,项目组的工作者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也为离站的儿童送上他们真挚的祝福和临别赠言,让离站儿童感受到友谊、温暖和关爱。

在受助儿童分享彼此内心感受的过程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受助儿童由最初进站时的排斥对立情绪,到此时即将离站时些许不舍的情绪变化,虽然他们在站时间很短,但这短短的几天却让他们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全、快乐与温暖。

5.社区宣传

由于救助站内的流浪未成年人人数有限,停留时间短,仅对站内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项目组还走上了街头、车站等人流较大的流浪未成年人主要活动地带去开展社区宣传。一方面,直接给街头上的流浪儿童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并尽可能地在短时间内取得流浪儿童的信任,告知其救助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游说其接受救助管理站的无偿护送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倡导社会公众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关注。通过社区宣传使我们的服务项目可以有更广泛的辐射范围。

(三)评估

在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环节,项目设计之初项目组曾考虑通过类似于基线评估的方法对流浪儿童入站时与出站前的状况进行若干对比,运用定量的方法考量项目实施效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很多受助儿童的在站时间仅有3-5天,更短的只有1天,如此短的停留时间,定量评估显然并不适用,根本无法测出效果。为此,项目组在评估方法上做出了调整,采用了定性评估方法,通过工作者的观察、主观感受、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评价等方式来进行。

通过项目工作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观察及主观感受,我们认为受助儿童首先在情绪上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入站时的封闭、对立情绪均得到了较为明显的缓解。其次,小组的开展及安全手册的发放为受助儿童补充了大量的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远离危险的常识和知识,相信对于儿童今后的生活一定能够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机构领导在谈到此次项目时说道,自项目开展以来,机构再没有发生过受助儿童未经允许私自离站的情况,大大地减轻了机构看管受助儿童的工作压力。工作人员则认为,项目中各项活动的开展让他们大开了眼界,原来救助工作可以用这么多的活动形式来做,普通的安全教育原来也可以让孩子在体验中快乐的学习。

三、工作反思

(一)要根据流浪儿童的特点灵活地设计并实施活动

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救助社会工作在我国没有太多经验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各项活动的具体设计上更要紧紧围绕流浪儿童的特点去灵活地设计并实施。如在建立专业关系阶段,工作者切不可直接询问儿童的家庭住址、流浪原因等类似容易让流浪儿童产生抵触情绪的问题,而是要以与其交朋友、聊天的方式去交往,逐渐建立信任,慢慢打开局面。再比如,针对受助儿童在站时间短、且时间不固定的特点,我们设计了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的活动,作为站内安全教育的补充和延续。主要围绕流浪儿童在返乡、回归社会、甚至是可能出现的再次流浪时,有可能会面对的危机情况处理方面的知识进行图文并茂的讲解。安全手册完全依照儿童的理解能力与审美方式进行设计与制作,同时方便儿童随身携带,因此受到了流浪儿童的欢迎。总之,各项活动内容没有模板可供参考,需要我们自己去开发并在实践中总结,但围绕流浪儿童的特点,灵活地设计与实施却是不变的原则。

(二)救助机构的流浪儿童救助理念仍然滞后

近年来,我国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投入不断增大,这使得救助机构的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进,较之过去已有了明显改善。但救助机构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所秉持的理念却仍显滞后,服务理念明显不足。

2006年民政部等中央十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儿童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于执行公务时发现的流浪、乞讨儿童,应当及时将他们护送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所有被送进救助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儿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脱离救助机构。在救助机构内,救助机构对受助对象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1]。

为了防止机构内的流浪儿童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救助管理站往往会采取一定的防范、安保措施,通过限制机构内流浪儿童的自由活动时间与空间或派专人看管的方式避免儿童“外逃”。这样一来,原本意在保护流浪儿童的救助机构实际上成了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监狱”。导致很多流浪儿童宁可在外流浪也不愿意进救助站接受救助,这种“一厢情愿”的救助方式限制了救助机构作用的有效发挥,无疑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体制内救助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必须依靠政策推动

救助站现阶段对于流浪未成年人实施的救助方法主要是临时性的生活保障及护送返家。但对于流浪儿童更为重要的心理疏导、社会适应、义务教育等更高层次的专业服务,救助站却很少涉及。这除了与站内专业人员匮乏、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有关外,激励机制的缺乏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我国现阶段的各类救助机构均属于地方民政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没有直接联系,而制度只要求机构提供上述的临时性生活保障及护送返家这种物质层面的服务。对流浪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社会适应等方面的高层次服务势必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但这种投入对于机构来说却并不会增加任何收益,因此,对于体制内的救助机构来说,没有政策层面的推动,仅有爱心是无法实现服务水平快速提升的。

(四)护送返家是否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最终目标

现阶段救助机构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的主要程序为,当流浪儿童主动或被动(被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移送)的到救助机构寻求救助时,救助机构将根据儿童提供的家庭信息,努力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若能顺利联系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则儿童将被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儿童户籍所在地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护送回家,亦可由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直接领回家,最终实现流浪儿童返家的救助目标。这种救助方法对于那些因走失、被他人拐卖、一时冲动离家出走等情况而流浪的儿童而言,不失为有效的救助方法。但现实情况是,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的流浪儿童选择流浪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家庭或社会排斥造成的。这些儿童家庭有的已经解体,无人管教他们,有的家庭存在功能障碍、缺乏温暖,甚至有的家庭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所以当我们按照政策把他们护送回家时,无异于对他们是另一种伤害。许多孩子被送回家不久又再次流浪。

因此,当儿童的生存环境并未得到解决或有效改善,导致儿童流浪的原因并未消除时,简单的将其护送回家根本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不仅造成救助机构的重复救助,对儿童的成长也会造成更多的伤害,我们今天的救助也更显得苍白无力。“实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不仅仅是让他们回家,而且要让他们得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回归”[2]。因此,以回归为导向的救助服务应取代以回家为导向的服务。这就需要更多的专业机构介入,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多方努力,各相关机构共同协调配合,建立一个能让流浪儿童真正回归社会的全新救助模式。

参考文献: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5

【关键词】社会实践;管理;机制;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深入、了解和服务社会的活动过程,其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校教育的延续,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一门让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学生、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特殊课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作为学生管理的有效途径,社会实践日益受到重视与青睐。具体的说,大学生社会实践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机制与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机制

(一)健全系统化的管理机制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应根据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的指导思想、任务以及高校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机制。社会实践活动是检验大学生能否适应社会生活的先试剂,管理机制的建设应当总体规划,分阶段推出,分步实施,做到明确思想指导下的有序建设。努力从制度上建立健全社会实践工作规范,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探索出务实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制度体系,这势必对高校的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巩固、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二)加强创新性的设计机制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社会实践活动的创新设计是紧跟时代的步伐,紧追社会的趋势。新生代的力量,生机就体现在创新上,创新性的思维,创新性的设计,创新性人才日益受到各高校、组织、单位的重视与青睐。开创工作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名牌社会实践项目,能够使社会实践活动更具有生命力。

(三)坚持项目化的运作机制

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将分散社会实践活动按项目管理的形式进行规划整合、组织实施、考核评估。根据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其他校企或社会实践团队签订社会实践项目责任书,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逐步形成一些与学生专业相吻合的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项目,达到校社共赢。高校主动加强与社会机构的联系,巩固学生社会实践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使社会实践活动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实现项目一体化。

(四)完善基地化的建设机制

完善社会实践基地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系统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和发展趋势。各高校部门要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联系,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高校应主动提供大学生实践机会,拓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不要仅仅局限于寒暑假。应不断拓展校企之间的合作,共同搞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五)构建实体化的激励机制

要做好社会实践工作,必须有一定的物质保障,这就需要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实体化的激励模式。改善高校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良性作用,学校可通过发放证书、表彰大会、认证记录、提供高层次的培训,作为大学生推优评先、就业考评等等的实际措施,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对长期从事社会实践指导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的老师,学校应在职称评定开展科研的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必要奖励,从师生方面共同达到机制的长效。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意义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综合能力

当今高校培养人才的目标和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用人标准是一致的,就是对大学生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要求。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锻炼大学生的意志,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民情,树立奉献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高校大学生实践中更好体验生活,认识自我、完善人格。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对大学生就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利用专业知识或自身特长在学期或假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和服务社会、理论联系实际的活动过程。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能让学生看到自身素质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看到知识和能力的不足,从而重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逐渐摆正个人与社会的位置。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利于帮助大学生进行正确的自我定位,更好地锻炼、认识、调整自己,合理规划职业生涯,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发现社会需要,才能在未来把知识和能力有效地运用到社会建设的事业中,实现理想就业。

(三)社会实践活动是理论与实践知识有机结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社会是检验高校大学生成才的标准。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看出大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课堂知识都是理论性的东西,不具备可行性和操作性。社会实践解决了这一点,实践本身就有利于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使学生通过实践的检验,看到了课堂教学和自身知识、能力结构的缺陷,主动调整知识和能力结构,培养学生不断追求新知识的科学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增进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加强竞争力

现代大学生,主要在校园内生活,大多是从书本、媒体和与师友的接触来了解社会,对实际的国情、民情知之甚少。社会实践有利于大学生社会角色的转变,强化其角色类型的分辨能力,扮演角色的心理能力,角色的适应能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要有实战经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与社会的零距离接触,使其体会到社会的竞争力、社会生存的危机感和工作方面的紧迫感,在实践过程中找寻自身素质与社会需求的差距,逐步加强竞争力,最后实现人生价值。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6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奖助学金 大学生

一、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角度看,高校奖助学金评工作正在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教育导向和教育激励作用。具体来说,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支持。国家之所以能担负起这项巨额开支,是以我国的经济实力增强为前提的,这正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1]

2.诚信教育和公平正义感教育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追求目标。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和公平正义感问题,一度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只资助贫困生,因此出现一些学生通过不诚实手段获得贫困生资格的现象,这严重影响其人生观、道德观和公平正义观的形成。

3.感恩教育和责任教育

感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述为“仁”、“义”、“孝”。对于如今的大学生,感恩更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和健全人格的体现,是一种精神境界的追求。由于我国社会处在转型期,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心理偏差。有不少贫困生依靠社会和国家的资助完成学业,但为了虚荣心,不愿谈及受过资助,甚至缺乏感恩之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4年8月、全国学联联合下文《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文件指出切实引导和帮助大中学生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学生的普遍认可。但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问题。如很多同学都抱着“你可以申请,我为什么不可以申请”,“反正都是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这些极其不为他人考虑,只顾自身利益的思想,甚至对国家实行这种制度的感恩之心荡然无存。面对上述存在的思想问题,我们应该认真分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效措施

1.建立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相匹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

1.1感恩意识教育

高校作为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执行者,应该教育和引导每位受资助学生深刻领悟和体味感恩情怀。高校可通过课堂教学、心理咨询、座谈讨论、举办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途径,点拨学生知恩,引导学生去捕捉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恩惠。高校可通过开展发表感恩宣言、感恩演讲、写感恩家书、感恩征文等一系列活动,引发学生的认同共鸣,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感。

1.2诚信意识教育

在当今社会,诚信是我们做人做事最起码的要求。在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高校有必要建立诚信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的资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其诚信档案里作不良记录。同时,高校应通过各种方法对学生进行诚信法制教育,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诚信意识。诚信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将为公平公正地开展助学金评定,更好的利用好国家助学金打下坚实的基础。

1.3受助观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会有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并存的矛盾心理。面对这类学生,高校应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受助观念,教育引导他们正视生活上的困难,认识到困难有时候也是一种磨练。困难只是暂时的,要怀着感恩的心接受资助,将来在学有所成时回报社会。同时要树立正确的贫困观,要正确的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进行自我监督。从而有目的的调整自己的行为,追求正确的价值评价标准。

2.提高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1高校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审办法

高校应针对本校的自身特点,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评选机制基础上,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认证制度、核实制度和档案制度。第一、规范认证制度,设定统一的认定标准,成立专业化的认证机构和人员,实施动态管理。第二、建立核实制度。由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或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求证工作小组,定期通过学生生活调查、电话咨询、与学生谈话、家庭所在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第三、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制度。利用认证材料及结果,建立困难学生数据库,存储并定期更新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受助情况、奖励情况、处分情况、毕业信息等数据资料。

2.2辅导员树立正确的扶困观念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辅导员担负着把握全局的重任。从政策的宣传到贫困等级的认定,到最终的评选和发放,各个环节都在考验着辅导员的耐心和工作能力。辅导员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扶困观念,认清滥用国家助学金将是资助金的浪费,更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辅导员要意识到贫困证明不能说明问题,投票也不能说明问题,唯有深入到学生中,才能最准确的掌握学生的信息。

2.3班级组织公平的评选方法

首先,成立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尽量选取一些对同学情况比较了解、公正的同学担当,并且本身并不申请国家助学金,这样有利于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公平性。然后,根据申请同学的材料,由评定小组进行筛选。评定小组不得将认定意见透漏给第三人。再次,将筛选出来的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最后,班级内如有不同意见,可将意见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根据反馈意见做最后的监督与定夺。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7

【关键词】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 长治久安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综治工作提出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工作方针,重点从社会全局出发,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对社会的治安稳定进行全面综合治理。至今,经过国家、企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改善。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目前,社会各方的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矛盾激化的现象时常发生,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针对当前这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所呈现的特点,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制度、法律法规、行政等手段,通过宣传、协商等方法,依法依规处理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提高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从解决根本问题人手,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使社会与企业的综治工作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组织、法律和制度建设,保障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综治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开展综治工作首先要有正规化的组织结构,要使综合治理制度化,必须建立既科学又实际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综治工作的先决条件,没有规章制度综治工作就无法保障和实施。把综治工作做到科学化,必须有先进的科学理念作保障,保障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大力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治安防范体系,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抓基层、打基础,是综治工作中一项根本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三级综治委建设。整合基层各种资源,搭建基层平安建设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在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协调职能,有效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信息收集和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措施。二是大力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各种形式的治保、巡逻、普法、调解、信息等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党团员、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参与综治工作,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鼓励发展综治协管员、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新型群防群治队伍,发挥其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监管,及时分析网上斗争的规律特点,提高防范和打击能力;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减少公共事件。四是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防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基层单位为治安防范运作平台,对接友邻单位,建立和完善联动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点线面”结合、“三防”结合、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并不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为企业的治安稳定提供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的任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制”。综治的任务能否真正落实,关键在于基层,抓好基层的组织建设,是落实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综治工作就无法落到实处。因此,企业党政领导是否重视,企业部门的基层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成为综治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的关键。一旦出现问题,企业的党政领导要负主责,要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层层落实,一追到底,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企业

企业作为特殊的法律主体,必须承担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日常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通过声、屏、报、网等形式,向企业职工宣贯,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使企业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履行各自的权利和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发挥好各自的职能和作用。我们要在企业的综治工作中坚持公平正义,诚信友好的工作方法育人、处事,做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平共处。

五、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8

[关键词]西部地区 社会工作 课内实践教学

一、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实践教学的瓶颈问题

(一)实践教学总体水平较低

作为一个实务实践本位的专业,对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强调和重视是专业教育的应有之义。[1]自社会工作专业开办以来,专业教育方面被诟病最多的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性过强,并且有西方理论脱离本土实践之虞;二是实践教学环节严重不足,既无法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学习的成果,也没有机会从实践中学到切实可行的实务知识与专业技能。[2]除去职业建设的不足,这两方面产生的最大弊病就是――学院派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并没有生产出真正适合本土需求的专业毕业生,使得社会工作发展中缺乏有效的社会工作人力资源,从而使得全社会无法从效果上认同社会工作专业,又反过来影响社工专业的发展。

社工教育届因此推动了多项教育改革对实践教学进行加强与改进。国内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时数,“800小时”作为一种专业教育注重实践的硬指标,体现于诸多大学社会工作本科教学计划之中,各种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也相应展开。

目前的西部高校社会工作实践教学主要指安排在正式课程教学时数之外的实践教学及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结合:第一是与传统本科教育中的毕业实习相结合,毕业实习往往从大三第二学期结束的暑假开始,到大四第一学期的前一个半月,加上暑假的一个半月,总共有三个月时间,除去实习安排和实结,毕业实习的实际时间有两个月,每天按8小时计,总共是8小时*60天=480小时。第二是与传统本科教育实践中的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比如“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等。[3]时间基本在半个月之内,有效时间10天,每天按8小时计,总共是8小时*10天=80小时。剩余的时间240小时则以零星的见习实习作为补充。

这两种结合基本上可以保证大多数社工专业学生以社工专业学生的身份参与实习实践,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能够见习到实务领域的事务,但最基本问题在于有效时数不足和专业效果欠缺。从专业实践教学角度来看,社会实践范围太过广泛,无法做到对社工专业有针对性的实践。这对于需要有专业督导在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训练和指导的专业实践来说,效果上是大打折扣的。

(二)课外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就课外实践教学效果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实践环节不足,内容简单。专业实践教学从机构探访、机构了解到服务见习、专业演练等有诸多方面的要求,然而目前的课外实践教学其主要形式是专业见习,最多能够完成机构探访的任务,大致了解一下实习单位及其业务范围,深入实践做不到,学生了解到的都是皮毛。目前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实习与实践教学其实是异名同实的。这就需要重新界定社工实习与社工实践教学的区别,明确二者的内涵及其操作环节与流程,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

2.与教学体制不相契合。目前高校的教学体制,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依靠学分在课程内进行,对教师的评价主要考察其教学与科研,教学方面主要以授课时数为评价基准。课外实践教学,既然是课外,由于其无法与教学评价体系挂起钩来,使得总体上流于形式,成为一种学生活动或社团活动,更多像一种第二课堂,其中的教学性大大降低,专业性之低更不言而喻。是逐步改变教学评价体制以适应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还是继续修订社工专业实践教学方案以适应目前的教学评价体制?是亟需回应和解决的现实性问题。

3.实践中的理念错位。社会工作的基本理念可以涵盖志愿精神和爱心奉献,但其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或“助”+“人自助”,[4]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也应该坚守这一点,目前的课外实践教学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一方面是由于接收实践教学的单位对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理念并没有确切的认知和理解,自然无从要求;另一方面则在于社会工作的课外实践教学中没有做到对其核心理念的贯彻。理念的错位使得课外实践教学的社会工作性演变为慈善救助、献爱心之类的志愿或爱心活动。

4.缺乏有效督导。实践教学中的督导在形式上都会配备,往往也会有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之分工,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学校督导除了对基本理论有所掌握之外,对要去实践的机构或单位的实务状况并不了解,而实践教学单位的机构督导则对社会工作理论有所空白,往往依照此前的经验和机构内共享知识与行动惯习开展督导工作,这样就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督导与考核。在暑期的实习实践过程中,专业教师介入的角色是辅导员或者指导教师,做不到专业督导的层面。有效督导的缺乏是一个历史问题,源于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舶来性,本土化程度较低,尚未培养出优秀的督导人才;同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源于社会工作职业化推进的滞后,专业督导目前没有岗位设置,自然无法实现有效督导。[5]

5.参与面受阻,参与度不高。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宏观上取决于社会工作专业自身发展的前景,有良好前景则有专业能力提升的竞争性需求,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每每号称“社工的春天”已经到来,但西部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还未见起色,所以不论从学校教育,还是实践基地接收上,参与面都不是很广泛。微观上取决于学生的参与热情,参与热情一部分来自专业学分体系的评价方式,另一部分来自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自我认同,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社会总体认同较低,有志于在社会领域有所作为的学生参与度较高,但总体比例较低。学生在实践教学方面的参与度呈两极分化状况。

6.缺乏标准化的专业评估体系。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进入的“公检法司律”等岗位相比,社会工作课外实践教学进入的机构和岗位是多元化的,每个机构和岗位的要求与标准都各不相同,如果仅从服务性来界定的话,显然范围太过广泛,专业内核无法体现。虽然这体现的是西部地区社会工作领域内部虽然分门别类但却尚未统一到社会工作专业和职业层面的现状,但面对不同的机构和岗位,结合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要求,从实践内容、环节、标准、效果等方面提炼出标准化的专业实践评估体系,的确是目前社会工作实践教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6]

总体上,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社会分化不充分,体制内的传统社会工作基本包办了所有社会事务,在传统社会工作内部虽然分门别类,但却没有统一规范,专业边界与职业内涵模糊,导致无法提供确切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的对应实践岗位和领域,而新生的社会组织在规模和类型上也很难满足社工专业实践教学的需求,因此,按照传统本科专业培养模式中的专业实习来开展社工专业的实践教学困难重重。

二、课内实践教学课程的内涵及其开展

(一)课内实践教学课程的内涵

课内实践教学是专业实践和专业教学在课程内的结合,不同于实验教学,也不同于专业实习,是指为提升锻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安排在教学计划之中的,与社会工作专业方向课相配套的,严格确保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要求和实践教学效果的实践教学课程。与课外实践教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属于专业实践活动,而前者属于实践与教学的结合,在考核体系中属于一门必修的课程,学生选择了相应的专业方向课程,就会有确保教学时数、教学内容和考核标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就教学改革的内容来说,课内实践教学目前有社区工作(个案工作与小组工作有相应的实验教学环节来确保实践教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等课程。教学时数基本在周4左右,即确保每周有半天时间能够带着所学课程的知识和问题进入到相应的实践教学基地,在学校督导和机构督导的支持下,接触了解学习掌握专业方向课的基本内容,提升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技能。课内实践教学是近年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的结果。

开展课内实践教学主要有如下考虑:

1.弥补目前专业实习实践的不足。目前实践教学首要的问题是教学时数,时数不能保证则其他一切都是空谈,要保证教学时数,就需要有比较刚性化的教学安排和机制设置,课内实践教学是一种尝试。其次是实践教学的内容,专业见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这五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具体有何区别,不论在理论上如何说的清楚,在实践中可能都存在边界模糊的现实操作,因此,实践教学的内容如果不进行框定,恐怕就会沦为专业见习和社会实践的混同体,消弭了实践教学的专业性。再次,目前实践教学督导方面的空缺很大[7],主要是对督导的概念和内涵还没有建立统一认知,只是停留在带队和指导层面,课内专业实践可以确保理论课任课教师作为学校督导,相应的部门负责人作为机构督导,在身份划定上更进了一步,下一步可以继续细化督导的职责和内容。

2.与传统的教学评价机制相衔接

在实践教学的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阻力在于教学评价机制方面。传统的学院式专业教学,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他为辅,课程评价以“理论教学(上课)―知识考核(考试)”为主要方式,教学机制上主要也以上课任务量、修读学生人数、教改论文等评价教师,这些与实践教学的要求相去甚远,这就导致总体上教师由于“吃力不讨好”而不愿意开展实践教学。要衔接这两者,就需要在实践教学和传统教学机制之间做出改变,目前的做法是将实践教学基本纳入课程评价体系,然后探索如何使二者更好融合,激发教师对实践教学的兴趣和动力。

3.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实践

针对性在此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针对相应的课程,开设相应的课内实践教学,比如“矫正社会工作”,开设的实践教学就得去社区司法所观摩社区矫正、进入社区直接接触矫正工作等;其二,根据所学的进度,开展相应的实践教学内容,即有计划地针对理论学习的进度、专业实践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实践教学进度。

4.社会工作办学院地合作的机制创新

实践教学的微观逻辑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学活动,宏观上则涉及社会工作办学的理念问题,即应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与传统社会工作领域的接触,有针对性地发展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关的社会工作专业方向课程,以及发展与特色方向课程向契合的实践教学基地。

5.为社会工作本土专业化提供经验支持和理论来源

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化,其实不仅仅是把一个专业介绍到本土来,而是要在本土开展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分化,或者说从公共服务中发展出专业精神、专业理念、专业技术以及专业评价体系来。这种专业究竟从何而来?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来自实践。课内实践教学在这一点上勾连了学院的“理念社工”和传统的“经验社工”,[8]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带入实践基地进行检验和验证,将实践基地的具体情况带回课堂,同时学习实践基地的做法和理论并进行反思与修正,这两个过程融合所产生的东西就是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化与本土化的内核。

(二)如何开展课内实践教学

1.建立与特色方向有关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实务部门和高校的专业教育的连接点,课内实践教学的此首要之义是应当建立与学校办学特色一致或相关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西部地区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基地还处于粗放式建设阶段,从建设范围上来看,往往能够签协议接纳实习实践学生的就可以作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在设置和规划上,建立与办学特色相关的实践教学基地,既是一种专业发展的选择,也会促成特色专业进一步与实务部门结合产生更为贴近实际和有效的教学成果。

2.开设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关的课内实践教学课程

第二步在于如何设置课内实践教学课程。目前很多西部高校的社会工作教育还处于普适型培养阶段,虽然有了特色发展的理念,但落实效果并不显著,每个学校有自己的总体特色,也有其既定的师资构成,同时还有深嵌在教学过程中的思维传统,对于社会工作教育来说,以上因素会自然延伸至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相关课程的开设上。课内实践教学总体上应该开设与该校社会工作专业办学特色相关的专业方向课程,比如政法类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就可以侧重司法社会工作或矫正社会工作来开展课内实践教学课程;师范类院校则可以开设学校社会工作课内实践教学课程等等。

3.实践教学基地与学校专业教育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

实践教学采用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相结合的“双督导制”。其问题在于不同机构或单位的评价方式不同,而作为实践教学又是从学校方面延伸出去的教学活动,因此应当以学校为主体,将专业实践教学与学校教育联系起来。可以采用聘用制,将实践教学基地的机构督导聘为学校的督导,使之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单位或机构员工,有单位或机构的相关工作要求,有作为学校的外聘督导,能够在教学环节上给予学生相应的督导。

4.严格设置和把控专业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

课内实践教学是否能够有效开展,需要把学生带入实践教学基地,还需要设置和把控好专业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9]比如实践教学总体规划、各阶段时间节点及流程、督导规程、实践日志、实践教学考核、实践基地评估等等环节都需要进行细致设计,并且按照规范流程执行。

三、目前课内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反思

(一)学校方面

1.督导与教材缺乏

首先是师资问题,社会工作专业师资一直是近年来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短板,课内实践教学的师资则是短板中的短板。实践教学的师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督导的缺乏。一方面是督导数量的缺乏,目前西部地区受到此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和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限制,社会工作专业师资大多刚刚从高校毕业,刚刚走上专业社工的教育岗位,才开始进入理论教学环节,能够从事实践教学督导工作的师资数量不充足;另一方面是督导的专业性欠缺,如果勉强配备了实践教学督导,由于受教育者并未受过系统的督导训练,甚至此前在自己的受教育阶段也没有安排此种实践教学环节,如何督导就成为一个空白的、有待开发和创新的领域。高校传统专业(诸如法学)的实践环节往往采用的是“带学徒”的方式进行专业督导,社会工作需要的督导方式在西部地区的社工实践基地内部尚未达成共识,此前的传统方式于是成为一种路径依赖。由于机构督导本身也缺乏理想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性,所以目前在机构督导方面,也主要以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教材建设的问题紧跟其后,课内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新尝试,教育理念、教学方式、师资、教材等都需要做出重新调整和改进。目前的西部地区社会工作教育仍然主要偏重理论教学,体现在教材建设上就是没有实践类教材,社会工作教育从其服务地方社会的角度来说,在实践方面除了体现普适的专业性之外,应该体现一定的本地性和当地性,这对实践教学的教材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2.教学机制欠缺

如前所述,高校的教学体制机制在实践教学开展方面存在一定的壁垒。开设课内实践教学就是为了在教学机制上改善这一障碍。从教学场域上来说,院校式的教学基本上发生在校园内教室内,教学资源、场地、条件都可以保证,同时教学监控与管理也可以正常进行,确保教学的规范性。实践教学则主要发生在实践基地,这对目前的教学机制来说有些鞭长莫及,院校式的教学模式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的教学流程,而目前的课内实践教学则是参照这种模式建立的,二者之间存在融合与一致性问题。课内实践教学的基本逻辑是,学校督导带领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机构督导负责学生在实践基地的教学指导和专业问询,学生携带问题返校后再向学校督导反馈实践中的问题,由学校督导予以最终解答,并给出专业意见。目前教学机制上最显著的问题在于:课内实践教学所要达到的教学效果如何通过目前的教学评价机制来实现。

3.学生的参与度不高

课内实践教学在学生参与度上的问题可做两分:其一,比照此前的专业实习实践和社会实践,学生有了更多机会进入社会、了解相关机构或单位,对学生而言是一种专业上的“进入”,因此学生比较有积极性,这一点在实践教学的“机构探访”阶段体现尤为突出。其二,一旦进入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由于实践基地本身专业性的问题、需求摩擦问题,以及缺乏督导等问题,使得学生在后面的实践教学过程中,表现出相当的懈怠,参与度不高,整体效果也随之降低。

(二)实践基地方面

1.实践基地本身的建设现状

课内实践教学需要选择与办学特色和培养方向相关的社会工作类机构作为实践教学基地,但从西部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现状来看,目前这还只是一种建构性需求。西部地区社会工作类机构偏少,新成立的机构更多地停留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概念层面,尚未达到“专业社会工作组织”的内涵要求上。实践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不一,规范化、专业性建设还有待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强调的是实务和务实,主要以“做事”为主(行政方式),而非“以社会工作的方式提供服务”为主。因此可以说,虽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政策已经惠及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但总体上社会工作的专业机构建设及分化还远没有达到可以承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实践教学的需求的程度。传统的社会工作部门则专业性推进在西部地区还处在观望状态,实践教学过程中更多地让学生接触到的是“实际是什么样的”,而不是“专业应该是什么样的”。

2.实践基地与高校教育的需求摩擦

课内实践教学是从高校社会工作教育这个点上延伸出去的教学活动,从高校和实践基地来看,双方视角并不一致,高校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效果为基本需求,而实践基地要配合高校教学工作,就有自己的需求。具体来说,传统社会工作类部门,比如民政、司法、社区等,需求在于有学生和老师参加到自己的工作中来,能够“区校联建”、“院地合作”,做出相应的新政绩;新成立的社会服务组织的需求则在于既可以通过高校的社工专业学生来推动服务项目的完成,也可以通过高校的教育活动为本组织提供一些培训和宣传。实践教学过程中诸多需求上的摩擦使得课内实践教学也是一种外联式的合作教学活动,这样一来,专业性则体现在了资源整合和关系协调上,但回过头来看,这也成为一种社会工作的范例。

(三)反思与讨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

社会工作及社工教育界一直强调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10]其中最内核的是专业化,最关键的职业化,最终的要求是本土化。所以在探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之前是要回答“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问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出现,是社会分化与分工的体现,意味着面向不特定有需要帮助的人的服务走向专门化和分工技术化。因此,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本身并不是专业知识和技巧的移植,而是专业理念、专业精神的参照,以此来推进中国社会服务的分化分工和专业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也因此不应当以“向外取经”为主而不观照当地的、本土的分化分工和专业发展。毋宁说,社会工作教育主要提供的是一种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向导,这一向导将舶来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当地社会实践相结合,最终旨在培养出具有本地化、当地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呢?需要能够从实践教学中展开和践行社工理念,尝试社工技巧,验证社工专业知识,更重要的在于,在实践中提炼和总结中国社会工作实践的本土需求、本土特色和专业内核,最终为“未完成”的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提供新的内容。

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青年项目《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困境及推进策略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2YJC840029。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2014年教改项目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柳拯:《本土化:建构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必由之路》[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

[2]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2011~2012)》[C],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2页。

[3]张省、王丽娟、孙长勇:《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社会工作》2008年第12期下。

[4]顾东辉:《“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解读》,《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24期。

[5]杨柳:《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模式的本土化探讨》,《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1年05期。

[6]高春凤:《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综述》,《社会工作》,2011年04期。

[7]陈诚惠:《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实习的问题及其对策》,《社会工作》2010年05期。

[8]任文启:《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中的五大问题》,《社会工作》2012年07期。

[9]刘爽、唐晓英、曾辉:《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大庆社会科学》2010年04期。

社会工作与实践范文9

一、认真学习,提高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

我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开展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明确了高职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提高了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增强了责任心与紧迫感,切实指导好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一是明确社会实践是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高职学生从小学、中学到高职,基本是从书本到书本,缺乏丰富生动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要丰富高职学生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就要靠社会实践,把书本知识和实际知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要鼓励高职学生深入到基层一线,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增长自己才干,为以后就业创业打下扎实基础。

二是要通过社会实践,提高高职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业务技能。使高职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增强爱国、团队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个人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能够正确面对人生、面对社会现实,增强遭遇挫折的承受能力,树立学习、工作、生活信心。在社会实践中,高职学生能够提高运用英语的能力,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技能,适应将来就业创业的需要。

二、制定计划,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稳妥有序进行

为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稳妥有序进行,取得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我每年调查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那些是成功的经验,那些不足问题需要改进提高,在此基础上,制定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计划做到“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活动主题、方法步骤、分类指导”五个明确,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努力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措施有力、务求实效,体现各自特色,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提高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当前高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有的怕麻烦,有的怕辛苦,不大愿意到基层去跟人民群众结合。为此,我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向高职学生说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不进行社会实践,不可能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技能和社会工作经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每一位高职学生学习生涯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是对自己学习所掌握知识的检验,也是将来走上正式工作岗位前的预习,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还对高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培训。我教的高职学生是英语专业,一般参加外贸企业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高职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尊重实践单位的各位领导和师傅,要有组织纪律性,认真虚心学习,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社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从事英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要认真学习实践单位各位领导和师傅们的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与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四、严格要求,指导学生写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方案

为确保高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功,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前,我指导每个学生要写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方案。计划方案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着重要说明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自己的知识应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吃苦奉献精神,特别是要做到能与人合作,善于理解沟通,能灵活处理和解决问题。我对学生写好的计划方案进行认真批改,并把学生写得好的计划方案作为范本,让全体学生学习借鉴,提高每个学生计划方案的质量与可行性,为学生顺利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五、认真辅导,提高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效

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我始终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碰到问题,可以随时与我电话联系,我给他们以认真的辅导。对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时给予表扬,鼓励他们继续努力;碰到困难和挫折,及时安慰。我还经常到实践单位,了解学生的实践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与问题。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普遍学会了用英语熟练操作、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我学习、创新革新的能力,同时对实践单位的部门设置、岗位规划、工作流程、员工素质和能力需求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有的学生由于良好的工作表现和熟练的工作技能,毕业后顺利进入实践单位工作,甚至有的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就与实践单位提前签订就业协议。

六、认真总结,指导学生写好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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