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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证券投资集锦9篇

时间:2023-08-17 17:51:28

金融与证券投资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1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参考文献]

[1] 阳建伟。蒋馥。行为金融:理论、模型与实践[J].上海经济研究,2001,(4)。

[2] 杨胜刚。金融噪声交易理论对传统金融理论的挑战[J].经济学动态,2001,(5)。

[3] 孙培源。基于CAPM的中国股市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2,(2)。

[4] 王永宏。中国股市“惯性策略”和“反转策略”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6)。

[5] 施东晖。中国股市微观行为:理论与实证[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2

【关键词】证券投资;实践教学模式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满足职业需求、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因此,基于职业属性的教育规律,职业院校在学校和专业、在课程设置的定位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上都应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在职业教育中将满足社会性需求和职业性需求的功能融为一体,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最大限度地掌握职业技能,力争将职业教育的效用最大化。具体到高职高专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细分方向证券投资,根据目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将重点放在培养金融理财职业人才和证券经纪上。我们将人才的专业技能需求、职业资格和学生的兴趣相结合,积极探索证券投资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力求培养适合当前资本市场需要的有用人才。

一 高职教育金融管理与实务(证券投资)专业的定位及学生定位

要适应高职高专金融专业证券投资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首先要从专业定位和学生的定位来探讨。

1.专业定位

一是培养一线生产者还是管理人才;二是策略层面的工作还是简单经验层面的工作;三是专业技能人才还是“通才”。

根据高职高专金融专业的特色,不应该比照本科院校的金融定位,把学生培养成通才,应该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来决定高职学生未来应该是个“理论够用,技术应用能力强、善于交际”的一线人才,而不是通才。并且刚入职应该是简单的经验层面的工作,慢慢地有条件发展成能够处理策略层面的工作,最终成为基层网点的管理人才。

2.学生定位

对未来的一种职业选择,如金融三大行业:银行、保险、证券。具体到证券投资专业,如经纪人、操盘手、分析师。因此学生对于自己的未来的一个职业定位,也是高职高专教学模式的一大研究方向。

二 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

根据证券业人才的几个层次需求将学生未来可能从事的岗位划分为以下三个:证券经纪人;操盘手;证券投资分析师。

1.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是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

作为证券行业的入门职位,证券经济人在行业中有很基础的作用,是从事金融市场其他岗位工作的起点,目前市场需求也非常大。因此,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业的高门槛而言,职业院校学生选择证券投资业及获得证券经纪人从业资格不能不说是一个从优的选择。学校除了讲授证券投资的理论知识外,有充分的实训教学设备条件开展仿真实训教学,并辅以适当的证券从业资格教育,培养和强化学生的从业资格能力。

2.操盘手

操盘手泛指金融市场中,在证券、期货交易中专门为投资机构从事金融工具买卖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具有熟悉各种金融工具,市场趋势分析充分,盘面把握较好,操作技术娴熟,心理稳定等特质,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捕捉金融交易的时机,熟练运用买入和抛出筹码的技巧,为证券商或委托人获取利益。

3.证券投资分析师

证券投资分析师是依法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与证券市场及证券投资相关的各种因素研究和分析工作,并向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的专业人员。其工作内容包括证券市场、各证券品种的价值及变动趋势的研究和预测,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投资者上述证券研究报告、投资价值报告等。

证券投资课程通过理论教学、课堂实验、仿真实训逐步培养学生掌握证券市场、各证券品种的价值及变动趋势的研究、分析方法,为其日后的证券投资分析工作奠定基础。

三 课程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区分普通高等教育的第二标志即是课程内涵,因此,课程设置、开发及其内容选择就成为高职教育能否持续发展的依据。

就高职高专金融管理与实务的证券投资课程而言,简单照搬普通高校金融本科的课程设置模式是不可行的。无法彰显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因此,高职高专证券投资必须是依托证券市场,选择能够使学生掌握证券市场分析和证券投资专业技能的实践教学模式,自主开发适合该专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课程。

具体而言,最理想的方式就是高职院校与券商合作,通过互相渗透,教育专家与专业实践人才相互融合开发课程,使证券投资课程既具有教学的特性,同时也强调了市场特性,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满足证券投资的职业需要。

因此,在课程设置与开发上还应强调可操作性、应用性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可行性。课堂实验、仿真实训、社会实训“三位一体”的实践课程开发和建设在这里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的金融专业的理论教学内容与普通本科基本相似,甚至一致,只是通过在理论教学内容上从简,实践、实训环节上增加课时量来与普通本科相区别而已。而笔者认为不光是在实践实训环节,还要从基本理论课程这一块努力,开发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职业金融理论课程,如适当开发或增加具有职业特性的(如从业资格、专业道德)金融实验学、金融心理学、金融行为学、经纪人必备特性、以及维护经纪客户关系,遵守证券法律等教学内容或课程。

四 “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和建设

根据以上分析的三个角度,并从这三个角度出发,我们选择并初步建成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金融专业证券投资课程的“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即课堂实验、仿真实训、社会实践(顶岗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

1.课堂实验

课堂实践的目标是为之后的仿真实训和社会实训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它在“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中处于最基础的环节,课堂实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让学生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虽然,对于高职高专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没有本科生那么重要,但是,扎实的理论知识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高职高专学生在数学方面的基础相对薄弱,所以在阐述证券投资理论是要尽量避免数学推导,代之以比较通俗易懂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切入点的元素要与学生的生活经历、生活体验和观察理解生活现象的实际能力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讲故事的形式把理论知识和现实案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如在讲解央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时,把最近央行多次加息的动机以及它会如何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等现实题材结合起来。通过案例讲解这种形式的切入能激起学生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学习探究新知识的欲望和兴趣,使学生较快进入特定的学习氛围中。在案例教学中。讲故事是为了让故事本身来解析和印证理论知识。

(2)课堂的互动。互动的方式是多样化的,可以是提问的方式,也可是小组讨论或者辩论。教师应该先让讨论得较成熟的小组代表发言,再由各组提出本组的疑问,然后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让学生的讨论始终在主题范围之类,突出关键问题。最后,教师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引导,师生共同对所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这样,不仅使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大胆地交换各自的看法,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提高分析、判断、推理等多种思维能力;而且学生们的语言技能也得到了提高,学习潜能和创造力得到发挥;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团队精神。

2.仿真实训

仿真实训是模拟真实职业技能实际训练的简称,是指在以学校为主的状态下,按照人才培养规律与目标,对学生进行模拟真实环境的技能训练的教学过程。仿真实训的最终目的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很快适应真实环境的工作状态和技能要求。达到企业用人的需要。

仿真实训作为整个实践教学模式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它的成败决定着后续的社会实践的开展。因此,应高度重视这一环节。特别是在实训内容选择和实训模式的选择上进行特定的研究。在尊重教材的基础上,我们摒弃课本上陈旧的已经跟不上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内容,重新设置了适应市场的一些内容,以填补在当前金融市场中的理论和实践空白。例如在学习CCI这个技术指标应用时,我们选择市场上流行的分析工具CCI(84)来捕捉市场最强热点,弥补以往在对待强势股无法正确迅速入市的一个空白。在分析市盈率的时候,采用动态市盈率与资本回收时间和银行利率的对比来分析市盈率的真实含义。

在仿真实训中,我们进行了一些教学改革尝试,将某个班级定位为教改实验班,把全班分为十个投资小组,每个小组4~5人,分别仿照现实社会设立一个分析师和一个操盘手,模拟外界公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以业绩作为评价标准,每周对10个小组进行投资排名,分别设立投资奖和研究报告奖,激发学生的仿真实训热情。

3.社会实践

基于高职高专金融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的,力求学生在系统的完成在校的学习知识的同时,完成学以致用的目的。使学生能够在走入社会,熟练且有效地完成角色的转变,成为金融领域适用之才,社会实践(顶岗实习)就应运而生了。

首先,在校期间,通过与当地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联系,协助其组织相关模拟炒股大赛,使学生能够把所学知识转化为自身的技能;同时,邀请组织单位专业人士,在模拟炒股活动中开办讲座和给予指导,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提高学生的操作技巧与分析能力。

其次,建立与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友好互助关系,组织学生到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实习,通过顶岗实习,进一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提高其思考能力。

最后,学校应主动地融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的主战场,把行业、企业融入学校人才培养链的全过程,并根据学校的专业特点与相关的行业及企业进行广泛地接触和洽谈,从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在学生三年级下学期,鼓励学生走入社会,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工作和职业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 结语

“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可以有两种实现方式,在具体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交叉采用。

第一,程序式实现形式。先课堂实验,完成后再进行仿真实训,完成后再进行社会实践(顶岗实习)。

第二,交叉混合实现形式。先进行课堂实验,在有了一定课堂实验经验的基础上马上开展仿真实训;在仿真实训中,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顶岗实习);根据社会实践结果、市场对人才的真实需求以及个人认为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尚有哪些欠缺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回校后加强相应的课堂实验和仿真实训的学习,将实践检验于理论,最后提高理论水平,从而达到再次指导实践的目的。

如此,三位一体互相渗透,互相提高,在实训过程中发现课堂实验的不足,在社会实训中检验课堂实验和仿真实训,在仿真实训中利用社会实践所学的市场理论及实践提高仿真实训能力,将仿真实训更能接近现实职业活动,最终能够胜任职业需要,从而达到高职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姜大源.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J].人大复印资料职业技术教育,2008(9)

[2]孙云志、何玉宏.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的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9)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3

关键词:金融投资;证券市场;效用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以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体系逐渐形成,其中以央行为领导核心的金融市场和以证券行业协会为领导核心的证券市场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不仅得益于以商品市场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得益于金融投资中数量和结构两方面的不断优化。因此,本文首先介绍了与证券市场效用相关的现代金融理论并对金融投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

二、现代金融理论与金融投资的界定

(一)现代金融理论

伴随第三次产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货币市场理论和证券市场理论为主的现代金融理论同样日益丰富。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至少涉及以下现代金融理论:第一,金融投资理论。金融投资归根到底是理性经济人效用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过程,因此经济个体(包括自然人)在金融投资时首先要考虑不同证券资产的组合收益以及不同投资期限的收益率,代表性的理论包括动量交易理论等。第二,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存在效用的前提为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是相互关联的,即金融投资是商品经济的概念,代表性的理论包括机会成本理论等。第三,金融工具创新。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数学在现代金融学中的不断应用,金融投资的形式——金融工具得到了绝无仅有的创新。然而,金融工具创新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二)金融投资的界定

根据现代金融理论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本文将金融投资界定为一种证券市场的微观行为,理性经济人购买、流通与销售证券市场中股票、期货、债券等无形资产的个体行为。股票投资的主要市场为上交所和深交所,期货投资的主要市场包括各行业(农业、科技产业等)、各地区且不同形式的期货市场,而债券投资品种包括政府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也就是说,金融投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方方面面,即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

三、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分析

(一)提高证券市场深度

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涉及金融投资理论、金融市场理论以及金融工具创新等理论,因此本文在合理界定金融投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首先,金融投资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深度主要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是衡量证券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由于大量货币资本和非货币资本不断进入证券市场,在理性预期的框架下理性经济人根据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必然会涌入证券市场中去,从而增加了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提高了证券市场深度。此外,由于我国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为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提供了必要基础。加之日益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机制,金融投资在证券市场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能够规避风险,最大程度的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拓展证券市场广度

金融投资不仅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根据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还包括拓展证券市场广度。证券市场广度是与证券市场深度相对应的概念,证券市场深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即总量意义,而证券市场广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类型的多样,是反映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指标。如果证券市场中交易主体类型较少或者实际参与交易的主体较为单一,那么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暗箱操作”或者“操纵市场”的概率就会提高,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反,金融投资的增加不仅能够从总量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且能够从结构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具体而言,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初期,证券市场的资金总量与交易主体不断增加。在金融投资增加的中期,其结构逐渐体现,市场交易主体的类型伴随市场竞争程度与开放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从而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提升证券市场效率

提高证券市场深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前期效用,拓展证券市场广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期效用,而后期效用则为提升证券市场效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与效率并非孤立存在的,在分析证券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加以考虑,否则会出现金融投资偏误的问题。同时,传统意义的效率是指投入——产出的关系,而证券市场效率是指证券部门对于金融发展或者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是判断证券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指标,具体评价方法包括DEA法等等。上文已经分析了金融投资增加初期和中期的效用,而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后期,随着金融投资总量的增加以及结构性的改善,证券市场对于实体经济的贡献将会大大增加。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结构性的改善对于其效率提升的作用更为重要,能够缩小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隔阂,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规避风险提供良好的市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金融理论关于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进行了很好的归纳。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已有理论,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界定金融投资的概念,并分析金融投资与证券市场的关联。同时,本文认为至少可以从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广度以及证券市场效率三个方面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从而真正发挥金融投资应有的作用。最为根本的是,金融投资的主要效用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避免证券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为促进实体经济或商品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马杰傲 单位:西南大学

参考文献:

[1]郑军,林钟高,彭琳.产权性质、治理环境与内部控制的治理效应——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4(02)

[2]孙一玮.浅议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J].科学中国人,2014(04)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4

关键词:融资融券业务;会计处理;证券公司

一、概述

2011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并自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亮相内地证券市场一年半的融资融券业务将由“试点”转为“常规”。

二、概述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该项业务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入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融资融券业务主要包括资金的融通和证券的交易两部分,证券公司是借出方,投资者是借入方。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融资融券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做空机制。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会上涨,而手头又无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先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证券,以此获得收益;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会下跌,而手头又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待证券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还给证券公司,以此获得差额收益。而普通的证券交易一定要有足够的资金购买证券,而且卖出的证券必须是已经持有的证券。

2)杠杆效应,即投资者可以以相对少的资金,做较大的证券交易。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只要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保证金,就能以较少的资金,买入较多的证券;也可以在没有证券的情况下,先行借入证券,扩大交易筹码。

3)双重关系。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即有资金或者证券的借贷关系,同时也存在证券委托交易的关系。在资金或者证券的借贷过程中,投资者要付给证券公司利息;在证券委托交易的过程中,投资者要付给证券公司手续费。

四、融资融券业务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

正面影响:首先,该项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资金,会给证券市场输入新鲜的资金血液,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具有明显的活跃交易的作用,对证券市场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卖空机制的引入将改变原来市场单边市的局面,有利于市场价格发现。再次,融资融券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资使投资者可以在投资中借助杠杆,而融券可以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的时候也能实现盈利。负面影响:融资融券业务既能助涨,也能助跌,使得市场的波动性被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被增大。

五、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根据财政部规定:关于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及其客户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应当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客户融入的资金,应当确认应付债务,并确认相应利息费用。关于融券业务,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不应终止确认该证券,但应确认相应利息收入;客户融入的证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确认相应利息费用。

5.1 企业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会计处理

5.1.1、企业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的处理

1)以现金作为担保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贷:银行存款

当交易结束,收回保证金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2)当以有价证券作为担保时,由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而无需进行财务处理,但需进行登记复查;如该有价证券被企业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则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其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

5.1.3、融资购入证券后,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

在证券的持有期间,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价,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直接冲减"投资收益"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手续费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5.1.4、出售证券,归还证券公司融资款后,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

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这里的投资收益可根据盈利或者亏损情况,计入借方或者贷方。

5.2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会计处理

5.2.1、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到企业投资者的担保物或者担保金时,应将其确认为一项流动负债,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某投资企业

2)为企业投资者垫付资金,购买证券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者贷款-某投资企业

贷:银行存款

3)卖出证券,收回贷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者贷款-某投资企业

4)融资期间的利息,在确认后,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已收)或者应收利息(未收)

贷:利息收入

5)为企业投资者融资或者卖出证券的手续费收入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

5.2.2、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入的担保物应作为暂存款,计入“存入保证金-某投资企业”科目进行核算。

2)融券不属于资产的转移,所以不需要不应终止确认该证券,但需要登记,以备复查,还要在本企业内部的会计报表和账簿体系中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各期损益。

3)收回的证券也只需要登记,以备复查。

4)为企业投资者进行融券买卖产生的佣金收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佣金收入

结束语

融资融券业务的正式面市,为证券公司带来利好,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获利方式,但眼下我国引入融资融券业务的时间尚短,在运行模式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时,有必要借鉴国外具有成熟市场环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1]牟海霞,蒋义宏.证券公司会计第2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愚寂沣,马勋编.融资融券实务.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01.

[3]彭冰著.中国证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09.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5

一、海外证券金融公司的运作模式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散户占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少。如本世纪50年代以前,日本证券市场散户投资者占60-70%,台湾1997年证券市场投资者中,散户仍高达90.1%。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迫切需要为证券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于是,日本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图在短期内将证券公司培养成类似于美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韩国、台湾仿照日本的体制分别设立了证券金融公司,从而在世界证券发展史上开创了证券融资的新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所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在基本业务(主要有融资融券、转融通、现金增资及承销认股融资等三大业务)方面大同小异,且都采取股份制的治理结构。但由于经济发展的路径和国情不同,其运作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1.日本模式

日本早在1927年就设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随后又成立了8家,1956年4月合并为3家,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大阪证券金融公司,这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日本要求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日元,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两者的出资额约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约有60%。在业务方面,主要有对证券商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以及对证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以后的发展中,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逐渐有所扩充,如日本建立了一种补充性质的借贷交易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在信用交易操作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不过,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由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

2.台湾模式

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后增为4家,即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要求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4亿元。台湾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时,实收资本为4亿元,由光华投资公司、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证券交易所分别按47%、16%、16%、16%和5%的比率出资,还从11家银行和金融组织获得总额为50亿元新台币贷款。这四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体现在其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于是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3.韩国模式

韩国最早的证券融资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为止韩国证券融资唯一专门机构,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韩国要求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定资本额不得少于20亿韩元,与日本类似,其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而不同的是韩国证券融资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靠吸收特定存款。韩国证券法规定,经过特准,证券融资公司可以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其它证券机构、以及财政部条例指定的其它机构的货币存款。证券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回购款项的一部分转存证券金融公司。除此之外,证券融资公司还可以充当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托存的基金的管理者。据此,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把对证券公司的贷款额度与其在融资公司的存款数量联系起来。到1995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2860亿韩元,其中存款39520亿韩元,占总资产54.24%,为证券金融公司第一大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债券为30400亿韩元,占总资产41.72%。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融资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为维持证券市场发放贷款并向证券包销商发放包销贷款;通过股票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证券市场交易的结算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贷款作为担保的资金或证券;通过包销商,向从公开销售的新的或已发行的证券中购股投资的投资者的贷款;在总统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债务证券的交易;进行证券的安全保管;除此之外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其它业务。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是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同政府的关系也最为直接,除担负着为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经营任务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

从理论上分析,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本质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证券信用的滥用,以控制证券市场过度的投机。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疑问:与日本比较,为什么美国不需要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呢?其中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者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的信用经济发展历史时间长,信用主体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内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达,投资者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来说,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信用缺乏。为激活股市,发挥其为企业筹资的功能,设立金融公司可从金融上支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从而促进本国(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实证明,证券金融公司在这些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及其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比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活跃证券市场以及打击地下信用行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金融公司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证明,由证券金融公司按严格的条件集中办理证券融资,贯彻了银行证券分业管理的原则,更能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意图,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便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证券金融公司成为联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载体。从国际金融的角度看,不论是混业管理还是分业管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都是一体的,而不是分割的。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资金供应者,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头寸、贴现和抵押限额等条件的变化,中央银行可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量进行调控,从而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上融合。

1.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我国券商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且融资渠道又过于狭窄的现实已经成为制约其经营创新和业务开拓的最大障碍。加入WTO后,国内证券业面对国际资本的冲击,若不改变目前的约束条件,融资不畅的现实势必将把国内券商逼上绝路。在海外,欧美国家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路子。相比较而言,我国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人机制还远未形成,当前提出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设想,可以说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应对激烈的国际资本竞争以解决券商运营资金巨大缺口的现实需要。我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借鉴韩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

(一)设立试点

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在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时,可暂先设立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待成熟后再成立两家,不宜多。这样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运作效率,也可较好地控制放大的风险。设立地可选择上海、深圳、北京。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

(二)立法先行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正确定位

证券金融公司在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过程中扮演着过渡性的角色,它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措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资格设限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发起单位首先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主管机关,日本为大藏省证券局,韩国为财政部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台湾为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五)先资后券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

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按先资后券步骤实施。即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只能向有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要严格评估和控制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待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后,放开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2.建立健全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可以使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证券市场新的风险。因此,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的现实情况,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监管体系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组成的监管体系。

(二)融资融券资格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考虑允许那些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且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由于融资融

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放大市场风险,故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低,与早期的台湾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在设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时,可较多地参照台湾的管理办法,注重对各个级别的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同时,对美国、日本的成功之处,也要有选择地学习参照。具体措施包括:①明确界定可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的资格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是影响信用交易风险水平的重要因素,并非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故应由证券交易所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可考虑规定用来作融资交易或抵押的股票其流通股本在8000万股以上,股东人数在3000人以上,且有一定交易规模;规定融券用的证券其流通股本在1亿股以上,股东人数在4000人以上。同时,交易所还应根据股票的市场表现和公司的情况随时调整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股票名单。②控制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 目的是为了防止股票过度融资融券导致风险增加。可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③比例管理证券机构信用额度包括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额度管理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来实现:一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二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6倍;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5%。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同样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实施:一是规定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与其资本净值的最高倍率,台湾规定为250%,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远不及台湾,可考虑将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证券公司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0%和5%。④动态管理市场整体信用额度 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融资保证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现阶段我国这两个比率可考虑设定在60%和30%。融券保证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可分别定在70%和30%。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6

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自2010年3月31日正式开启以来,经历了业务由试点转向常规、标的证券由90只扩充到285只的过程。目前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6月底,融资融券余额高达604亿元,约为2010年底的4.7倍。但是目前融资融券交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融资融券交易对放大市场交易量的贡献还比较有限,融资和融券的结构失衡问题还比较突出,券商依靠自有资金和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限制亟待放宽。为了拓宽融资融券的资券渠道,更好地满足市场的融资融券需求,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势在必行,是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2011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此后中国证监会在《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方法》中对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业务规则、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拉开了我国转融通业务推出的序幕。

证券金融公司的双重角色定位

一方面,该公司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基本的业务职能和业务范围,即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等;另一方面,它担当转融通业务的主体和融资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扮演着我国融资融券市场乃至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承担着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切实引入做空机制、加强对融资融券市场的集中调控、进一步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等重要职责。

转融通的业务主体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测和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控制风险。具体来说:

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证券金融公司作为集中授信模式下融资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展转融通业务是其首要和共同的职能。一方面,证券金融公司除自有资金或证券外,可以通过业务平台融入融资担保和抵缴证券,也可以从银行、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或证券;另一方面,当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可以以一定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并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归还。通过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可以大大解决目前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遇到的资券不足这一现实问题。

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由于证券信用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和高风险的性质,证券金融公司采用集中授信方式,一方面通过建立证券公司信用评估机制、转融通业务合同和保证金制度,确定和调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比例,以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制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监控规则,对于市场交易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危急市场稳定的异常情况,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业务规则和合同约定,暂停全部或部分转融通业务并进行公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金融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

监测和分析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市场交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是防范和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证融资融券市场规范稳健运行的有效方法之一。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向证券金融公司报送融资融券市场交易数据,同时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建立融资融券信息共享机制。在掌握齐全、准确、翔实的市场交易数据的基础上,由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和专业、深入的分析,无疑是对融资融券市场监管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融资融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

在政府主导型证券制度下,由于证券市场欠发达,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较低,不得不借助于“看得见的手”,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短期内迅速建立证券市场制度框架,以降低信息与资本的搜寻成本。证券金融公司作为现阶段融资融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在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发展进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切实引入做空机制。通过国外现有相关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证券信用交易对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证券信用交易中保证金比例等的制定和调整对股票价格、市场的投机性和流动性等都可能产生影响。可见,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引导市场发展方向: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7

【关键词】融资融券 定价 风险控制

一、融资融券概论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融资就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融资融券交易与大家熟悉的普通证券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暗含做空机制,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则必须有足额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这意味着股价下跌时也能获利,改变了单边市场状况。

2.具备杠杆效应,普通的股票交易必须支付全额价格,但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交易。

3.改变了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在融资融券制度下,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不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须将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者融券卖出的资金交给证券公司作为担保。

二、融资融券的历史进程

2006年1月6日,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次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出,券商将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早在1993、1994年,券商就开始为客户提供“透支”服务。在当时机构自我约束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券商违规融资、挪用资金、重仓庄股,客户不顾风险借国债之名炒股,众多券商身陷亏损黑洞。1996年,证监会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

新《证券法》已经删除了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性条款,这为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而近日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并对融资融券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

三、我国引入融资融券交易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证券市场基本制度的完善。在我国资本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技术条件逐步完善的今天,市场只允许作多的单边机制,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在运作中处于一种非协调非对称的跛行状态,经常只能通过外部力量的干预(政府干预)才能恢复其稳定态,缺乏做空机制成为资本市场的重大缺陷。

2.有利于证券业的规范经营和资产重组。目前我国券商多而小、布局不甚合理,融资融券业务为券商拓展业务模式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那些内控机制达标、资产质量优秀的券商将会率先获得推出该业务的资格并迅速吸引客户,整个经纪业务市场将面临客户资源的重新整合。

3.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方式后,整个金融市场结构将会发生变化:货币市场、证券市场、金融机构融资市场三个市场有机联系与贯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对接,资金能够顺畅良性循环,降低银行和证券行业系统性风险,提高资金市场的运作效率。

四、我国引入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风险分析

1.体制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创造虚拟供求的功能,并通过银行信贷融资,扩大银行的信用规模,可能出现如下情况:一方面,造成通胀的压力,虚拟资本的增长比一般信贷引起信用扩张的乘数效应更为复杂,从而不利于当局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另一方面,虚拟供求有可能使证券价格严重脱离实际价值,形成泡沫。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一方因倒闭或其他原因不能履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必须解决的风险,虽然各国对信用交易都要求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但仍存在交易对手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变量变动而带来的风险。我国股市目前还不够成熟,股市波动性强,投资者还不够理性,而且还存在着股价操纵等行为,由于融资融券杠杆化的作用,突然的急速上涨和下跌很可能造成投资者巨大的损失。

五、融资融券的风险管理

1.监管层的风险管理

首先,对券商介入融资融券业务要设置严格的门槛。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既需要与投资者打交通,又少不了与其他金融机构打交道,这其中会有利益上的冲突与纠纷,也会放大金融风险,因此,监管层必须对其严格把关。

其次,对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要设置适当的门槛。考虑到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对投资者设置门槛是必要的,但这种门槛设置不能太高,否则融资融券政策就成了方便少数人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政策。

最后,适当放宽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投资对象或标的,拓宽投资者的选择空间。

2.券商的风险管理

融资融券将使券商经纪业务的内容更加丰富,证券交易量增大,券商的佣金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可以说,融资融券业务是券商的巨大“利好”,但券商万不可忽视其中的风险。如果券商是自己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那券商是在自营,与一般投资者并无本质区别。不过,券商如果大量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负债经营的话,一定要注意财务风险,以免陷于财务困境而难以自拔。

如果券商是为市场里的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作为债权人的投资者,券商要做好处理“呆账坏账”的准备。为此,券商应建立一套完整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如确定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容忍度,评估风险管理的效果。

3.投资者的风险管理

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使用得当,可以赢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反之,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投资损失,这就要求投资者要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和较好的控制风险能力。因为在投资过程中想准确把握时机是非常难的。国内证券界人士也表示,融券交易虽然意味着可实施做空,但具体操作较难把握,一般不要以不确切的不利消息作为做空的理由。而且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很可能碰到陷阱。在做空某只股票时,需要提防这只股票的庄家行为。

参考文献:

[1]毛建林,罗涛.关于我国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现实思考[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8

倘若启动融资融券,将为市场输入资金,提高市场流动性,对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尤其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融资融券业务有效提高流动性,放大资金使用效率。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机构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融资、融券。其中,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两会期间对“融资融券业务今年有希望推出”的表态,把已停歇一年多对融资融券的猜想,再次推到市场话题的中心,市场关于中信、海通和中投等3家券商即将成为融资融券业务首批试点企业的猜测,加重了股票市场对融资融券即将推出的预期。

倘若启动融资融券,将为市场输入资金,提高市场流动性,对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尤其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融资融券业务有效提高流动性,放大资金使用效率。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从对股市成交量影响来看,引入融资融券这种信用交易机制,可以增加股市资金流通性,对提升现货交易量有所帮助。根据我国台湾1991年至2000年融资融券量与股市成交量相关性关系表明,融资融券量与股市成交量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对当前我国A股市场引入融资融券能够进一步刺激交易量上升。

然而,随着信用交易规模逐步发展和扩大,在股市资金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已成为一种主要资金渠道。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信用交易资金量在市场中占有很大比例。拓展证券公司业务空间,推进券商产品创新和盈利模式多元化转型。鉴于融资融券,尤其是融券卖空机制,是以后实施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础,融资融券业务推行不仅可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证券公司融资框架,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发展经历证明,融资融券者往往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对市场机会的把握,信息的快速反应,和对股价的合理定位,都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融资融券者成为价格发行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在我国证券制度还有待于完善,如果融资融券推出,市场伴随着信用交易量扩大,融资融券者将活跃市场交易且强化价值发现功能。

融资融券是指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融资是指在市场持续走强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融券是指投资者可以在市场持续下跌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即可。这样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获利方式,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有在市场上涨的时候才能够获利。这种双向交易机制建立,加上机构博弈时代到来,也有效降低了单边投机市场走势出现的概率,维护市场稳定提供更多的投资手段。

推出融资融券,无疑给参与相关中介机构(券商),提供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如在香港券商融资融券所带来利息收入是券商经纪收入中最主要一块。因此融资融券一旦推出,券商板块利好最为直接。在这一业务中,由于投资者融资和融券有证券担保,券商赚取利息收入风险几乎为零。利率大概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持平或稍高,保守估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利润率会超过6%。除直接利息收入外,融资融券业务会进一步刺激交投量活跃,从而提高券商经纪业务收入。

显然,这一业务推出,对券商行业整体发展无疑是一个特大利好,与此同时,也加速券商分化格局。由于融资融券本身许可证制度和规则,首先,目前我国最有可能采取将是许可证制度,而这一制度无疑将使得规模实力较好的券商能够优先开展这一业务,中小券商则只能望而兴叹;其次,融资融券的规模和券商本身净资本是紧密相关,这就决定净资本大券商能够提供更大的融资额,这将促使很多机构等大客户考虑到自身融资融券需求而逐步流向大券商。以上两点将促使券商之间发生分化,券商行业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将出现。

自2007年11月以来,沪深300指数跌幅37%。就沪深300成份股,也包括上证50成份股将是券商乐于接受的抵押品,成分股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增持的品种,这就会为这一板块吸引大量资金流入。在向投资者提供融券业务之前,券商必须事先购买一定量的股票,但也须承受股票下跌的风险。为将风险降到最低,券商会选择下跌空间较小、股价波动较小、业绩比较稳定的股票长期持有。经过长时间调整已处于平稳期,长期业绩稳定的大盘蓝筹股,可能最先进入券商的股票池。融资融券业务对大盘蓝筹股,特别是占沪深300最大权重的银行股形成间接利好。这次沪深300指数中的银行股跌幅较深,市场将更倾向于增持银行股,银行股占据沪深300板块单一最大权重,会直接受益这一联动,而在业务层面,银行股也将受益。

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9

【论文关键词】证券公司;专业融资模式;借鉴

1专业化融资模式特点

专业化证券融资模式,是日本、台湾等地区早期社会信用薄弱、分业经营等背景下形成的。这种模式主要特点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存在,证券金融公司是一种为有价证券发行、流通和信用交易结算提供资金和证券借贷的专业机构,主要目的是疏通分业经营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资金流动,同时通过垄断融资融券业务控制信用交易规模,防止金融风险。

1.1专业化融资机构特点

证券金融公司一般采用股份制形式,股东大多是商业银行、交易所等各类金融机构,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和企业;除自有注册资本外,债务资金来源主要从货币市场融取,包括发行商业票据,吸收特定存款,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向银行贷款等。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展信用交易转融资融券。在机制设计上,日本实行单轨制,即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然后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融券,投资者不能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证券商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融资,但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融券;这些金融机构如需借出证券,需要先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单轨制特点是融资融券活动传递链单一化,机制上比较容易理顺,但垄断性较高。台湾采用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双轨制”结构中,部分获得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直接对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既为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模式有利于业务朝多元化发展,但机制较烦琐。除信用交易业务外,证券金融公司还为证券公司证券承销、新股发行等业务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及为证券公司并购、项目融资等业务提供过桥贷款等。

1.2风险管理模式

在风险管理上,专业化模式主要通过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进行管理。日本大藏省负责批准和审核证券金融公司成立条件和资格,并制定初始保证金等具体规则;证券交易所主要制定相关规章,对融资融券保证金比率进行动态监控。此外,监管机构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严格规定,如证券商不得在保证金规定比率之下对客户融资,不得将投资人保证金挪为己用;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财务信用状况对各证券公司分配不同信用业务额度等。相比之下,台湾证券公司更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控制,如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充足率为2.5%左右;而台湾要求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达到8%,并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总额与其资本净值最高倍率为250%,规定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6倍,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l5%等。

2专业融资模式市场效应和借鉴

专业化融资模式产生,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资金借贷上分隔开,贯彻了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原则;同时证券金融公司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使资金得到更高层次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形成;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协调和控制信用交易乘数效应,如在市场偏软时,可以增加资券供给,以活跃市场;当市场泡沫过多时,可以减少资券供给,以稳定市场。

公司大量临时资金需求,支持证券公司新投资银行业务拓展。当然垄断交易也会损害效率,随着市场逐步成熟,证券融资模式职能也逐渐转变。目前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主要在转融券业务中占主导地位;台湾证券金融公司更多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逐步变成了市场化融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