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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9-28 12:39:44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1

2007年的春天,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杨丽娟追星的故事,一时间,原本无人知道的杨丽娟为媒体带来了一场盛宴,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就在人们还为此唏嘘的时候,中考和高考的步伐已经悄悄逼近,于是,作为家长,我们越来越担心自己的孩子,如果我们的孩子也追星,那又该如何是好?

案例回顾:

杨丽娟事件索引

个子不高,比较羞涩,喜欢唱歌,但不敢上台表演;成绩不错,文科好过理科,有一次还得了第一名;有些要好的女同学;关心集体,每天很早就来打扫清洁,有同学推选她当学生干部。这是15年前的杨丽娟给老师的印象。

1992年夏天,初二快结束的时候,杨丽娟辍学;

1994年,父亲杨勤冀和母亲陶菊英离婚,杨丽娟“梦”到刘德华;

1995年,身为高级教师的杨勤冀提前退休,每月工资2050元。杨丽娟足不出户,世界越来越小,生活的惟一希望就是“刘德华”。杨勤冀虽然躲避了单位对他跟妻子关系的指指点点,却躲避不了邻居的议论,他也开始足不出户,陪着女儿梦刘德华。二十多岁的杨丽娟,还都是爸爸给她洗澡擦身。

2005年,陶菊英因为一次煤气中毒,被重物砸坏了腿,杨勤冀将陶菊英接回家里。陶菊英这次彻底留在了这个家,而这个家早已经只有一个目标:刘德华。一家三口彻底拧成了一股绳――“只要见到刘德华,我们一家就能好好生活了”。

2006年3月,生活困难的三口之家为了继续让女儿圆梦,杨丽娟的父亲卖肾筹措资金帮女儿赴港追星。

2006年10月,杨勤冀一家三口进京。这次不像以前那么“友好”,一向老实的杨勤冀大闹电视台,要通过镜头公开谴责刘德华的“”行为。

2007年3月4日,杨勤冀留下三箱“宝贝”:户口本、女儿小时候的照片、奖状、学生名册;自己的所有奖状;上了锁的留给女儿的东西。举家前往香港奔赴“幸福生活”。

3月25日,杨丽娟在刘德华歌迷会上第一次真正见到了刘德华。她没有得到陈述“梦境”、激发“感应”、改变命运的10分钟。

3月26日凌晨,杨勤冀留下早已写好的7页遗书,跳海自尽。

3月26日,刘德华受此事影响,工作处于半停滞状态。刘德华在日记中写道:“你不会懂得我伤悲”。其后不断有歌迷有样学样,以死相逼要跟刘德华见面。

事件链接:

大连:一名16岁的女学生因母亲不给她买其偶像张国荣的CD,上吊自杀;

温州:一个17岁的学生因没钱亲眼见到影星赵薇而服毒自尽;

广州:一歌迷在郭富城闹出“桃色新闻”后,宣布要以死来捍卫偶像的清白;

太原:某中学的5名男生模仿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中的F4,身着奇装异服结伴出入,在学校内打骂同学、辱骂老师、借钱不还、调戏女生,被师生们称为“春秋五霸”;

某校一小球迷因模仿贝克汗姆的新发型而被勒令退学;摇滚巨星科特柯宾自杀后,数位歌迷以死殉葬……

相关调查:

76.5%的中学生和小学高年级学生将演艺明星、体育明星视为心中的偶像,其中女生比例更大,约占86%。从影星到歌星,再到球星,这些“星”们在“追星族”的心中光芒闪耀,魅力无穷。他们不仅要疯狂地购买这些“星”的画册、光盘、唱片,还要收集与“星”有关的一切资料:从生辰星座、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服装品牌到恋爱情史等等。

心理探秘:

追星的三个心理关键词:

膜拜――那些被追的星,男的大多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扮演的也多是些义胆冲天、侠骨柔肠的铮铮铁汉;女的则多才多艺、光彩照人,扮演的也多是些娇媚可人、善良温柔的亭亭玉女;球星也都英姿勃勃、气质逼人,在赛场上更有翻云覆雨、左右全局之势。这些难免让正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羡慕、迷恋、崇拜甚至疯狂;

从众――在青少年当中,追星现象很普遍,致使本来没心情追星的同学,为了不被看作“落伍”,不被视为“异端”,也自觉不自觉地入了流;

时尚――“追星”,在不少青少年看来,是件时髦的事,至于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价值,不管那么多,只要“追星”就行。

我追我述:

来自中学生自己的追星调查

(其实,对于中学生的追星现象,远不及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他们早就有了自己的认识。)

“追星”是成功的动力

刘若瀑/初三学生

并非所有的追星者都不可理喻,也有把追星当成动力的。有一回一位外企公司的副总裁给我们做报告,谈起自己的成功经验时,他说要感谢那段追星的日子,感谢父母。他说,中学时代,他也是疯狂追星族的一员,有各式各样的明星剪贴簿。不同的是,每个明星的后面,都有他对这个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的分析。这是父亲教他的,父亲说:“这种分析,也是在寻找自己走向成功的道路。”于是,李小龙的正气,刘德华的拼搏,成龙的敬业等等,父亲一点一点教给他。大专毕业后,在父母的支持下,他自费进修外语,后进入外企。至于怎样进入外企,父亲教他用一位歌星出道的办法:自我推荐。于是他对考官说:“正因为我什么也不懂,所以我能在这张白纸上画出最新最美的画。如果试用期满,你发现我这张‘白纸’上还没有出现你所希望的色彩与画面,你只需说一声再见,我拔腿就走。”然而,不到三个月,他攻下了一个计算机方面的难题,于是他被录用了。目前事业如日中天的他,永远忘不了父亲对他的引导。

还有我的一个崇拜周杰伦的邻居,她追星特别疯狂,后来也考上了重点高中。据我所知,初二的暑假,她妈妈跟她认真地谈了整整一个下午,她妈妈“激将”似地说:“周杰伦是靠自己的才华和努力才获得成功的,你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和才华考入重点高中,将来读一所好大学,有出息了,才配做他的fans……”此后,她像变了个人似的,学习特别刻苦,成绩也直线上升,去年顺利考上了省重点高中。现在她继续疯狂喜欢周杰伦,但是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我认为周杰伦对她的影响是正面的。可见,父母们对待孩子的“追星”,若能与孩子取得沟通,正确引导,“追星”也未尝不能成为孩子前进的一种动力。

“追星”是因为压力太大

张朝/高二学生

我曾在同学中作过调查,很多追星的同学告诉我:追星的根本原因是学习压力过大、心灵空虚而寻求刺激。后来我带着调查结果,请省社科院的一位专家帮我分析,他认为:“处于心理断乳期的孩子们,内心敏感、恍惚,情绪波动极大,极需要情感的抚慰与思想交流。然而,学校、家庭和社会几乎都忽视了这一点。于是,他们需要平衡自己,需要诉说青春期的种种烦恼和苦涩,需要诉说内心的寂寞,需要诉说朦胧的爱情。而这时,那些以歌声唱出温馨感情和未来梦想,以舞姿带出青春活力,以演技绘出理想世界的明星们则填补了少男少女们空虚的心灵。他们成了少男少女们的精神寄托,那个为张国荣殉死的女孩就是极其典型的例子。”

“追星”是为了摆脱孤独

叶红/高一学生

我发现,很多人追星是为了摆脱孤独,使自己精神上有所寄托。对于这些,父母和老师们也许没有亲身体会,当然也不可能理解。因此,师长们应该多关注追星孩子的心理状况、情感需求。记得有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6%的被调查者认为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稳定,这个时期最容易滋生崇拜心理;25%的被调查者认为,孩子在家庭中缺少关爱,渴望在“追星”中得到心理补偿和平衡。同时,在回答“明星哪些方面带给追星族的影响最大”时,7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明星个性化的言行举止”。

还是“吹星”惹的祸

封硕/高三学生

从某种意义上说,追星走入误区,并非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吹星”惹的祸。回想起来,那些影视演员、歌手和运动员是怎样变成闪闪发光、引人注目的明星的呢?主要是那些“吹星人”帮了他们的大忙。现在的报纸、电视、杂志每天都是一些影星、歌星、体育明星的秘闻、绯闻甚至丑闻,并大炒特炒。我觉得,要避免盲目“追星”,重要的是克服片面“吹星”。

孩子“追星”,父母该怎么办?

当孩子成天沉迷于“追星”,大多数父母都束手无策。于是,整天提心吊胆,总担心孩子因“追星”影响学业,甚至误入歧途。其实,家长们大可不必“谈星色变”,只需坚持两点:

第一,要正视明星。就是要正视明星的长处和短处。目前,有不少父母总带着歧视的眼光看待演艺明星,认为他们唱唱歌演演戏,没什么了不起。因而,看见自己孩子对这些人如此崇拜,实在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还有的父母会在孩子面前故意贬低明星,两代间的隔阂因而越来越大。公正地说,大多数明星的成功不只是靠光鲜亮丽的外表,自身的实力和优良品格才是成功的关键,影帝汤姆・汉克斯、息影已久的山口百惠夫妇、已经逝去的派克,哪一个不具有成功的事业和高尚的品格?如果父母对待明星,尤其是对待子女喜欢的明星,能一分为二,以欣赏的眼光看待明星的辉煌,以宽容的心态看待他们的不足,这样既可和孩子取得沟通,又能获得孩子的信任。

第二,要理解孩子。就追星而言,大多数孩子是因为寂寞而成为“追星族”的一员,所以父母一定要抽出时间和孩子谈心,关心他们的心理需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父母要启发孩子找到明星真正值得崇拜的地方,体会他们的人格之美和成功背后的拼搏精神,快乐地“追星”。

专家观点:

解决盲目追星问题,关键是正确引导

赵勇(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在全世界,青少年追星是一个共有的现象,偶像对青少年的成长,对他们的价值、认知和行为方式起着重要作用,这并不奇怪,也并不可怕,关键是引导青少年追什么样的星。我们要引导青少年追那些为人类、为国家、为民族作出杰出贡献的明星。我们要有意识地推选文学艺术、科技、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时代明星,为这些青春偶像搭建更多的社会平台,让他们发挥在青少年教育当中现身说法的示范作用。

李梅(兰州城市学院心理专家):青少年追星,是一种渴望自我完善的表现。自我意识包括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当它们之间差距太大时,主体会体验到挫折感。追星者往往是追寻理想的自我,但是这种追逐是片面的,只看到华丽的表象,而表象底下的努力和汗水被忽略了。重要的是帮助青少年形成客观现实的自我意识,做好自我定位,以正确积极的态度对待偶像和榜样,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本刊观点:

切莫望着天上的星星,却掉进地下的坑里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2

明星偶像化――大众媒介时代不可回避的现实

谁是我们的偶像?是孔子?坡?林则徐?鲁迅???雷锋?还是陈景润?……尽管传统偶像仍被父辈们不断提起,但他们对当今青年人的影响已日渐削弱。据最近一次针对浙少年的以“大众媒介对偶像崇拜的影响”为主题的研究结果显示:超过80%的青少年选择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作为自己的偶像首选,远远高于政治人物和其他杰出人物。①而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昆明等地2710名大学生及中学生的偶像崇拜现象的调查也显示:50%的人承认有过特别喜欢及崇拜某个明星的经历,34.5%的人承认自己正在崇拜某个明星。②

显然,传统时代的偶像已被今天的明星偶像边缘化。在大众媒介无所不在的包围与浸润下,活跃在荧屏的娱乐明星,毅然挤进偶像舞台的中心,成为大众狂欢与崇拜的对象,尤其是广大青少年,他们对明星偶像趋之若鹜:偶像办演唱会,他们千里迢迢一睹风采;偶像签名售书,他们排着长队等待签名与合影。

心理学认为,偶像崇拜是个人认同他人言行及其自身价值的过程,其核心在于个人情感和自我认知需要的满足。然而,当今青少年对于明星的崇拜,往往停留在浅表性欣赏的感性层面,选择的都是一些外形趋于完美的年轻偶像派明星。这种崇拜并没有经过理性的认知与分析,充满了感性的激情与盲动,很容易产生心理学上的“晕轮效应”,即当我们看到某人身上某一方面的优点时,就觉得他各方面都很突出,处处可爱。③正是这种“晕轮效应”,让广大青少年轻易地认为,他们心中的明星偶像,不但歌唱得好、戏演得好,在做人上、道德上,理应也是值得效仿的楷模。因此,当类似陈冠希“艳照门”这样的明星丑闻出现后,首先是他们的崇拜者――广大的青少年,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这与他们原本所信奉的东西相去甚远,他们在感情上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

以明星为卖点――媒介对“偶像”的积极建构

此次“艳照门”事件之所以影响如此之大,就在于“艳照”主角多是香港一线当红明星。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受到超乎寻常的关注,特别是对于无数“粉丝”而言,他们的偶像是近乎完美的。然而,是谁塑造了这些明星?又是谁让这些明星成为近乎完美的偶像,使其拥有无数的崇拜者?――媒体!媒体不仅参与了明星的推广与传播,也积极参与了明星的“生产”与“制造”,不断地、或隐或现地宣扬“偶像崇拜”的价值观,以此来吸引眼球,引无数受众纷纷加入追星大军。

不惜版面与时间,让你认识他。在大众传媒的消费时代,不论是“真闻”、“假闻”、“绯闻”,只要是“星闻”,就能够轻易地吸引眼球,提高发行量、收视率与点击率。以明星为卖点,无疑成为大众传媒最讨巧的一种内容选择。报道的范围,从明星最近所参演的角色、新发行的唱片、新参与的慈善活动等职业动态,延伸到明星的私人生活领域,比如恋情、家庭生活、衣着服饰、个人爱好、交友习惯等,就连明星今天去逛了哪条街、剪了一个什么样的头发、戴了一个什么样的眼镜、用什么牌子的香水等无谓琐事,也成了媒体竞相追逐的“新闻大餐”。不知不觉中,受众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养”,而很多明星为了不被媒体冷落遗弃,甚至不惜主动“制造新闻”,增加上报率、出镜率,以维持并提升自己的人气。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正是不断利用它的“议程设置”与“授予地位”功能,与明星合谋,让不知名的艺人渐渐知名,让已知名的艺人更加知名,成为当红明星。

精心包装并不断强化明星的符号价值,让你崇拜他。让你认识他,把一些艺人推到明星前台,只是媒体建构偶像崇拜的浅表层面。为了眼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媒体还通过各种宣传报道精心包装并不断强化明星的符号价值,让你崇拜他。实际上,各经纪公司都在竭力挖掘受众的整体性时代需求,对明星进行精心打造与包装,以迎合这种需求,使明星成为媒介消费者心中追逐与崇拜的偶像。而包装后的“成品”,被媒体不断重复与放大,一步步获得受众的认同与喜爱。

当然,并不是每一家媒体都刻意地包装与强化明星的符号价值,但这是市场经济下大众传媒无法避免的商品化逻辑的必然结果。换言之,媒体之所以有意无意地精心包装并不断强化明星的符号化价值,是因为大众媒介时代的传媒是把偶像当作商品来生产的。④明星已成为商品生产流水线上的一部分,大众传媒生产、制造、传播偶像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收视率、收听率,进而获得广告收益。而偶像生产最大的玄机就在于对明星进行“符合受众心理期待”的符号化包装。表面上,粉丝们追逐与崇拜的是明星,但实际上,他们追逐与崇拜的是明星身上所赋予的符号价值。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大众传媒视野中的明星偶像,无论是出席记者会、颁奖典礼还是开演唱会,总是以精致的妆容、光鲜的衣着、昂贵的配饰及众多粉丝的前呼后拥下闪亮登场,风光无限。他们身上所蕴涵的时尚、前卫、现代、酷、奢侈等符号化意义不正与当今青少年追求个性、时尚、另类、物质崇拜及对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无限向往的心理相吻合吗?更何况明星们动辄就有几十万元的出场费、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巨额广告费,在媒体不断地渲染下,怎能不成为深受物质主义浸染的青少年追逐的对象?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媒体对“偶像”的无情摧毁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让明星大放异彩的是媒体!让偶像崇拜蔚然成风的是媒体!同样,借偶然事件将偶像推到道德谴责的风口浪尖,无情摧毁偶像崇拜的还是媒体!媒体的力量何其凶猛!可以让一个人被万人崇拜,也可以致人于死地。或许,摧毁几个偶像,并不是媒体的目的,媒体不过是想多赚点眼球。但是当第一个媒体开始报道后,随着其他媒体的陆续跟进,这股浪潮似乎已难以止步,于是事态日益恶化,随着偶像的坍塌,偶像崇拜也被无情摧毁。

过度关注,使明星丑闻家喻户晓,偶像旗帜幡然倒地。从新闻选择的价值标准看,“艳照门”事件,具备“显著性”,可以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但如果过度关注,则会适得其反。事件本身是明星的私人生活,它并不直接牵涉公众利益,真相的挖掘也未必能促进社会的真善美。过度炒作,无论对明星本人,还是广大受众,都会带来极坏的影响,同时,也让媒体自身背上了“幸灾乐祸、无情杀手”的骂名。

然而,此次“艳照门”事件影响范围如此之广,恰恰是因为媒体的“过度关注”。虽然最早刊载照片的是网络,但如果不是传统媒体的持续介入,“艳照门”事件不至于在短短几天内就成为几乎家喻户晓的社会话题。就在第一张照片惊现网络的第二天,香港颇有影响的《苹果日报》、《太阳日报》等报纸,就纷纷在头版以大幅版面刊登照片,只在艺人敏感部位打上马赛克,视觉上非常刺激。此后,“艳照门”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占据报纸头条,各大媒体不惜以显著位置刊发相关报道及图片,为读者进行“细致的解释”和“热情的引导”。类似《“艳照门”新增女星特征》的报道层出不穷,而各大网站则推出专题,事无巨细地追踪事件的最新进展,按照时间顺序画出人物关系图。为挖掘猛料,还在各种场合对当事人穷追不舍。

以倾向性、性报道不断误导受众,煽动负面社会情绪。此次“艳照门”事件中,媒体的报道一开始就缺乏理性、有失公允,充满了倾向性、猎奇性报道,恶意受众的窥私欲望,并误导受众对事实的判断。首先是在用词的选择上,就暴露了很多媒体对此事的倾向性。比如香港媒体大多选用“”一词来定性此事,“”与“艳照”、“床照”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中的倾向性已不言自明,由此我们也可看出香港媒体对此事的初步态度。另外,在新闻角度的选择上、意见的表达上,媒体的倾向性、性也非常明显。比如事件刚一发生,就有媒体刊发了诸如“盘点坏小子陈冠希的十大绯闻女友”、“陈冠希一贯言行出位”等具有鲜明倾向性的报道,并配发大量相关图片,毫不吝啬地进行细节渲染,竭力强化当事明星的“道德堕落”与“”形象,进一步煽动社会的负面情绪。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不到媒体应有的文化品位,也看不到媒体应有的理性引导。实际上,“艳照门”事件发生后,媒体应该更多地关注如何对受众进行正面的、积极的引导,帮助广大受众树立正确的偶像观,避免偶像崇拜的“晕轮效应”,并尊重个人隐私,而不是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反思

“艳照门”事件的帷幕还没有最终拉上,但从此事各方面的表现来看,有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首先,是“偶像观念”需要被重塑。正如香港一位学者所言:“艳照门”事件的发生,彻底打破了偶像崇拜的畸形神话,香港人已经到了告别偶像,寻找榜样的时候。明星虽然被媒体包装打造成“偶像”,但他们也是普通人,并不一定是道德楷模,我们可以喜欢某位明星的表演,可以钦佩他们对艺术的敬业精神,但没有必要过多地把他们当成“偶像”来崇拜。其次,是明星的自律。明星由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然成为社会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不可能不对公众产生影响,所以,明星应该比普通人更加注重个人的行为规范与道德操守。同时,因为他们已经从“公众人物”的身份上获得了高额的代言、广告、演出费等个人收益,所以也理应承担“公众人物”相应的社会责任。生活上的自律是最基本的要求。再次,是媒体的自律。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广告利润等,是商业化大潮下媒体不可回避的经济选择,但新闻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同样不能回避其社会责任。从成熟商业媒体的发展模式看,《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美国3%的严肃媒体发行量并不及一些大众化煽情报纸,但这3%的严肃媒体却占据了美国40%的广告份额。可见,注意力不等于影响力。从媒体的长远发展来看,真正做大的媒体必定是有影响力的媒体,而有影响力的媒体,必定是自律的、理性的、负责的。

注释:

①章洁、方建移:《从偏执追星看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浙少年偶像崇拜的调查》,《当代传播》,2007(5)。

②③吴长青:《追星与偶像崇拜》,《中学语文教学》,2004(9)。

④赵华、曹青:《青年偶像崇拜的媒介批判》,《新闻窗》,2007(4)。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3

【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要依法追责】两高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虽然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但代言明星如果兼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者身份而制作、虚假广告,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

【剧毒农药种姜 一年抽查不了几次】潍坊峡山区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自己根本不吃。一位自称做加工出口姜生意的老板称,检测都是自己送样品,找几斤合格的姜去检验,就可以拿到农药残留合格的检测报告。与出口姜的严格管理不同,内销姜一年抽查不了几次,内销商和农户,对这种抽查都不太担心。

詹国枢

【莫吃街头玉米】一网友以自己要卖煮玉米为借口,向街边小卖店老板“讨教”玉米“久煮不坏”原因,老板说:“我们在小店外摆个炉子卖煮玉米的,都知道要往锅里放玉米香精。这样可以让玉米保持香味,不管在锅内煮多长时间,玉米都不会馊掉,能卖更长的时间。”詹评:听见没,别吃了!

中国新闻周刊

【暗访成都消毒餐具企业:环境脏乱】四川成都城乡结合部,消毒餐具加工厂环境脏乱、污迹斑斑、垃圾遍地、苍蝇飞舞,餐具卫生安全堪忧。这些厂子的生产营利模式是:先采购餐具,简单清洗包装,收取餐具押金后,交给餐馆使用。之后,回收、清洗、包装,再给餐馆……

人民日报

【青海:牛肉拉面每年“拉出”20多亿】牛肉拉面源于我国西北,如今已遍布全国。据介绍,一碗正宗的牛肉拉面,需要三遍过水,手工揉拉,再配上30多种天然配料。仅青海省的回族、撒拉族群众在全国就开办了近3万家牛肉拉面馆,年总收入超过20亿元。青海人在东南亚开的牛肉拉面馆近500家。晚餐来碗拉面?

人民日报

【如何识别毒生姜】基本是三步骤:一闻,二尝,三看。 一闻:主要是检查姜的表面有没有异味或硫磺味; 二尝:轻尝姜的味道,姜味不浓或味道改变的要慎买; 三看:生姜的颜色,正常的姜较干,颜色发暗,“硫磺姜”较为水嫩,呈浅黄色,用手搓一下,姜皮很容易剥落。快来学学!

新京报

【无锡特大制售假羊肉案嫌犯:用狐狸肉代替羊肉】据央视新闻消息,犯罪嫌疑人卫某称,制假原料主要来自山东等地的狐狸养殖户,他们只需要狐狸的毛皮,剩下的狐狸肉就被不法分子廉价卖给制假团伙,加工成味道相似的假羊肉。此外,警方也在调查该团伙是否用老鼠肉冒充羊肉。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4

藏品失窃

叶星生自13岁随父母进藏,后来从事民间艺术的创作与收藏。他收藏的民俗和宗教两大类藏品包容了远古文明、民俗用具、服饰艺术、唐卡艺术等10个系列。在叶星生的藏品中,最为珍贵的是内容丰富的历代唐卡。

7月2日,叶星生在北京同仁医院做白内障切除手术。7月3日晚上,在医院陪了他一天的助手回到叶星生的工作室后,给他打电话说有人把锁眼堵住了,工作室的门打不开。叶星生叫助手不要着急,实在不行可以请开锁公司的人帮忙。半个多小时后,叶星生听到了电话里助手惊恐的叫声:要命了!太惨了!工作室被洗劫了!从医院赶回藏学研究中心工作室的叶星生看到屋内一片狼藉,墙壁上的唐卡框被砸碎,唐卡被偷走;所有的房门洞开,存放文物的铁皮柜子全被撬开,所有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没带走的唐卡和佛像扔了一地。更令他悲愤的是,为了携带方便,这伙强盗竟撕掉了唐卡的轴和边沿。那一刻,叶星生痛不欲生。这些唐卡和佛像在他心里比命还重要:“我的心脏像被撕裂一样,心被掏空了!”

有些文物系无价孤品

案发后,经清点,叶星生列出了被盗唐卡的清单,初步统计被盗唐卡有200余幅,材质多为布绘、织锦及刺绣。各朝代佛像约30尊,材质为鎏金、合金和黄铜等,其他的还包括部分首饰珠宝、一尊嘎当大佛塔等。叶星生称其中有些是孤品绝品,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些丢失的唐卡和佛像很大一部分,是近3年来为藏学研究中心藏文化博物馆向民间征集和借来的;另一部分是他为赴台展览借的唐卡60余幅;还有一部分是他为11月19目在北京首博举办的“叶星生抢救、保护民间文化成果展”而专门从运来的珍贵藏品。文物丢失后,叶星生被巨大的压力笼罩着。因为他借用的一些唐卡和佛像,都是依靠个人信誉在民间打了70多万元的欠条和大量的借条,现在这些藏品丢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些友人交代?怎么向国家交代?

盗贼蓄谋已久

7月4日凌晨,叶星生到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报案,北京警方高度重视,正式列入北京的特大刑事案件。警方组成了数十人的“703重大刑事案件”专案组,经过3天通宵达旦地排查,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一位叫“小李”的人身上。

叶星生说,大概三四个月前,他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此人说,他是上海的一个唐卡爱好者,手里有些唐卡,想请叶星生鉴定一下。叶星生一向对年轻人,尤其是热爱藏文化的收藏爱好者极为热情。但这次,因工作太忙,他几次推脱,最后在“小李”的执意请求下,而且表示只占用十分钟时间,叶星生终于同意了。

“小李”来了,30来岁,小平头戴着眼镜,挺儒雅的样子。他带来了3幅大些的唐卡和5幅小些的唐卡。叶星生看后告诉他,3幅大些的都是晚清时期的,品相不好,收购的价钱也高了点。当时“小李”很谦恭,一直站着,目不斜视,连坐都不敢坐。这次鉴定时间前后只用了10分钟。

过了一个月,“小李”又带了3幅唐卡过来,其中1幅是以高价收购的赝品,这让叶很同情。“小李”说自己在一家上海会计事务所做会计工作,在北京有办事处,为了有更多的机会向叶老师求教,他争取调到北京办事处工作。并希望能给他半天时间,来进行认真学习。叶星生最后同意了。

6月初,“小李”第三次来了。叶星生拿出了自己收藏的20幅唐卡让“小李”自己去辨别真伪。但“小李”在“学习”的过程中,他的一个小动作引起叶的警觉。他将自己的唐卡故意放在叶的唐卡上面,有可能在卷唐卡时,将叶的唐卡同时卷走。在下午5点左右,“小李”出去了一趟,说是去拿他的唐卡要对比一下。后来叶星生才知道他偷拿了自己的报废钥匙,而且以极快的速度与楼下的同伙配了5把,前后不到半个小时。

6月下旬,叶星生因病住院,接到“小李”的多次电话:他的朋友也有唐卡收藏,想请叶老师鉴定。叶星生告诉他自己住院了,要是想鉴定,只能到医院。“小李”没来医院,也没再来电话。后来就发生了失窃案。

警方10天内破案

7月11日,在警方锁定嫌疑人后,作为画家,叶星生画下了记忆中小李的样子。他画了两张,一张没戴眼镜,一张戴了眼镜。其中没戴眼镜的那张在电脑上加了眼镜,和锁定的嫌疑人照片几乎完全一样。

7月13日,北京市警方给叶星生送来了破案通知书,告诉他盗窃藏品的5名犯罪嫌疑人除一人逃往国外,其他的都已经被抓回来。除被“小李”带到加拿大的20幅唐卡,其余被盗走的192幅唐卡和50种佛像都被追回。那20幅唐卡已经被中国警方通过其在加拿大的亲属勒令送交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据警方介绍,“小李”真名叫惠慧,是一位定居加拿大的上海籍华人,在国外就很关注国内的文化市场及文化名人,并通过互联网查询了数位国内收藏大家,叶星生便是他锁定的目标。当“小李”知道叶星生住院后,伙同亲戚朋友从上海开车到北京,并花近2万元专门从杭州请来开锁专家,打开了叶星生工作室的防盗门和装唐卡、佛像的箱柜,实施盗窃。

启示和反思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5

一、变强硬推行为全民参与,用宣教增进共识

平安意识淡薄是平安创建的最大隐患,广大人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我们依靠的根本力量。我们坚持从宣传发动入手,改变过去强硬推行为全民参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平安意识、参与意识和共建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创安知晓率达96%,参与面达95%以上。一是建设宣教阵地,引导群众参与。以县城为核心、以农村为主体、以社区为重点,在营仪、营广等五条出境干道公路建设了“百里平安建设宣传长廊”,安装墙标、路碑和巨幅广告等600多处;在县城大街小巷设立固定宣传广告1100多处。二是评选“平安之星”,激励群众参与。每年开展一次“十星级平安家庭”、“平安之星”建设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先进,教育和激励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参与,主动创星;近两年共评出“八星”以上家庭22万户、“平安之星”60名。三是“平安资讯”,提示群众参与。通过移动、联通、网通等,每周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1-2条平安建设短信;每月向广大群众发送一次平安建设资讯,随时提醒群众参与共建活动。四是开展“专题教育”,警醒群众参与。在县乡广播电视台(站)定期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专题警示片;每月召开一次平安建设分析会,剖析典型案例,警醒干部群众。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教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要我平安”为“我要平安”和“共建平安、共享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变突击作战为综合治理,用联动夯实基础

平安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参与,群防群治。我们变突击作战为综合治理,狠抓社会治安综治治理,构建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一是机构设置联动。县乡(镇)村和部门层层设立综治办公室和调解委员会,企业、学校等建立了治安联防队;53个乡镇和12个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行民警派驻制或民警赶场制,基层一线民警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二是社会防控联动。大力开展城区万人巡夜、中心集镇千人巡夜、企业学校等专人巡夜活动;对县城千余个商业店铺实行治安承包,建立15个联动防范小组;组建覆盖城乡的义务“110”队伍300多个,奖励平安建设举报有功人员300多人次,发放奖金60多万元。三是警民、警企、警政共育共建联动。强化部门协作意识,大力推进政法部门与学校、企业、机关的共创共建活动,定期交流通报情况,联合整治各种隐患,确保学校、企业、机关安全稳定。四是毗邻地区联动。整合村社之间、乡镇之间、邻县之间治安防范资源,签订联防公约,每月召开一次边际联席会议,构建了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的边际联防网络。

三、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用真情化解矛盾

坚持把干部下访听民情、解民难、帮民富作为平安建设的切入点,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用真情化解矛盾,把平安建设成果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一是推行“三访”。即干部下访、干部导访、干部代访。大力推行我县城南镇干部下访寻问题解决的做法,乡镇干部每周到村社(社区)排查问题不少于2天,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1件;对寻回的问题实行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跟踪,限期解决。要求首问干部就是上访群众的导访员、服务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进行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对不属本单位、本辖区管理处置职责范围的问题,由首问干部主动代表人到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反映情况、协调处理,并及时将代访结果回复当事人。通过“三访”,不仅降低了成本,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信赖和支持。二是落实“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案(事)件,分别由相关县级领导、县级部门、乡镇和具体责任人包案包干限时处理;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不稳定因素,成立调处工作推进组,采取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调处方案的办法,一对一调处到位,让群众息诉息访。三是做到“三严”。即对问题故意回避、“推拖躲绕”的从严追究,对不主动开展下访的从严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从严追究。近年来,因矛盾调处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和事达30多件(次),15人次受到警示谈话,8名干部被免职。

四、变隐患排查为经常监管,用制度确保落实

平安建设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需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为此,我们从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入手,在完善制度、碰硬落实上狠下苦功,努力使平安建设常态化、经常化。一是机构网络化。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8条维稳工作线和15条安全生产执法线,负责对全县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县53个乡镇设置54个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组织600多名乡镇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在28个有船乡镇、34个码头修建管船站,公开招聘37名管船员,异地任职,每年轮换,确保船舶监管到位。二是人员专职化。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1-2名工作人员专抓安全工作,对专职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实行单位内每年轮换一次;组织、纪检、目标管理等部门每半年对专职领导、专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不称职人员就地免职。三是排查经常化。建立定期排查隐患制度,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和部门每半月一次、县上每月一次;实行定期挂牌通报制,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登记造册,通报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时处理。四是监督常态化。坚持安全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问责追究制、倒查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酿成事故的责任主体给予严肃处理。去年,全县有9个乡镇、1个县级部门共26名干部受到警示谈话,7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6

近年来,商家越来越重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各类广告铺天盖地,充斥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名人、明星代言的产品包罗万象,小到洗发水,大到汽车、楼盘,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庭清洁用具等应有尽有。从目前市场状况来看,商家以名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诱导消费心理,销售商品,获取利益;名人、明星不但可以从中获取价值不等的物质回报,而且还可以增加曝光率,提升知名度。这样,商家和名星实现了双赢,吃亏的只有消费者。

镜头回放之一:电视画面上,著名影视演员×××告诉观众:“如果您还没去过新兴医院,请不要放弃要孩子的希望。”画外传来了著名歌星×××曾经为奥运健儿送行那动听悦耳的歌声。

北京新兴医院聘请著名演员×××、歌手×××作为形象代言人,炮制出这则由明星演绎的“送子观音”的神话,就是巧妙地利用了消费者对广告的信任源于相信明星形象这一辨识误区。无疑,该医院的宣传策略是非常成功的,上亿元的广告铺天盖地,加上×××、×××的形象代言,使这家医院一夜暴富,两年之内大火特火了起来。广告在全国各地电视台铺天盖地滚动播出,赢得了众多观众的信任。天南地北的不孕不育者,千里迢迢来到新兴医院,不惜巨资,圆“观音送子”的美梦。2005年初,由×××、×××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的电视广告被列为虚假广告而禁播。据悉,北京新兴医院曾被卫生部多次查处,早在2002年的一次检查中,卫生部就发现该医院药房是用很大的秤像称粮食一样称草药,中药房连最基本的戥子都没有。而号称“送子观音”的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副主任高雅儒,曾是北京一家企业医院的主任医师,只学过西医,根本没有学过中医。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以虚构故事情节电视短片形式的广告一律停播。北京新兴医院有关负责人被北京市工商局紧急召见,被责令立即停止制作和播放违法广告。

镜头回放之二:电视画面上,我国某奥运飞人在赛场上奋勇跨栏、激情跳跃的英姿,一群白鸽从他的双手中展翅飞向蓝天。这时,响起画外音:“鹤舞白沙,我心飞翔”。

这则由体育明星代言的电视广告,因其创意之独到、画面之美妙而被亿万观众所熟悉,尤其是“奥运飞人”的飞翔手势,大大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深深地打动着人们的激情。由此看来,生产厂家选中的明星作代言人确实是高明之举。然而,2005年11月,《新京报》、《南方晨报》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说,这则制作精美的广告,因属于烟草广告用语,已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违禁播报内容。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曾经是用作烟草广告中的,通过上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这句话是属于烟草广告语,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这类广告语不能在大众媒体上、使用,因而责令中央及北京媒体予以停播。该负责人表示,白沙集团的广告有很多版本,只有“鹤舞白沙,我心飞翔”8个字用在一起才不能用在大众媒体广告中,单独说“鹤舞白沙”或“我心飞翔”则不违法。该广告代言人以“我绝不会再代言烟草广告”表明自己后悔为“白沙”代言。他说:“我自己从不抽烟,所以也不知道有一个香烟牌子叫‘白沙’。当时来和我谈的是‘白沙文化传播公司’,而我看中的是那句广告词‘我心飞翔’,觉得很适合自己,才接受了合同。”对此,生产厂家也有自己的说法:该代言人是“白沙文化”的代言人,不代言具体品牌。他做的白沙企业形象广告,屏幕上的署名是白沙文化传播公司,不是长沙卷烟厂,与烟草没有任何关联,从法律上讲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另外,白沙集团不单单经营烟草,像金融、物流、药业等都有涉足。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制定出明确细化的规定来禁止变相烟草广告,因此,据《新京报》报道,有专家认为,“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句广告语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白沙烟,不管广告是否出现实际的烟草产品,它都在客观上起到了宣传烟草的作用。准确地说,“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类广告语是在打烟草广告的“球”。

镜头回放之三:电视画面上,某戴帽子的喜剧明星跟不戴帽子的他感叹道:“最近有点心有余力不足了。”不戴帽子的他神秘兮兮地说:“我给你弄点蚁力神吧。”下面就是二人的对话:“蚁力神,好使吗?”“谁用谁知道”。

应该说,由这位喜剧明星代言的“蚁力神”保健品广告创意独到,影响力较大,深受广大消费者信任,该产品在全国各大药店销售也好。2005年11月2日,“蚁力神”系列产品却在美国遭到封杀。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于当日向全国销费者发出警告,建议不要购买或服用“蚁力神”牌产品。原因是:该产品以“膳食补充剂”的名义推广和销售,而事实上,产品含有处方成分的“昔多芬”,该成分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伟哥(万艾可)”成分相同。而“昔多芬”如果与某些含硝酸盐类的处方药(如硝酸甘油)或违禁物质(如硝酸戊酯)相互作用,可能导致血压显著降低至一个不安全的水平。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

有记者曾就有关情况向卫生部门、生产厂家、医药商店等进行查证,得知该品牌胶囊在市场上销售量较大,销路很好,消费者反应该产品具有较明显的抗疲劳保健效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称,很多消费者都以为“蚁力神”是药,其实它并非药品,而是“膳食补充剂”,只能称之为“保健食品”。北京广安门同仁堂药店销售人员说,它是不属于药品,但在药店卖得特别好。至于消费者所关心的“蚁力神”的副作用,北京医院的专家指出,“昔多芬”是一种化学药品,主治阳萎,其药理作用非常明显,因会导致心脏病等患者的不良反应,所以,在处方药中,医生开药时通常会非常谨慎。“蚁力神”产品的生产厂家――辽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表示,“蚁力神”品牌产品是保健食品,是经过国家卫生部等主管部门检验后批准上市的,绝对不含有所谓的“昔多芬”西药成分。

镜头回放之四:电视画面上,老影星××告诉观众:“过去腰酸、背痛、腿抽筋,自从服用了哈药六厂的盖中盖,我腰不酸,背不疼了,一口气上5楼,一点不费劲。”

2005年6月被叫停的“盖中盖”药品电视广告,虽然不见了踪影,但一提起“盖中盖”,人们就很快想起了著名老演员××说的“高钙片,水果味”这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语。据有关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盖中盖”的电视广告就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黑名单。哈药六厂最初有人找××代言“盖中盖”药品广告时,曾被他一口回绝。是厂家来人硬要留下几盒让其夫妇先服用。××只吃了两盒感觉胃部不舒服,就停吃了。可他老伴感觉服用效果不错。两个月后,厂里来人。××如实相告,想推掉代言广告一事,但来人说既然您老伴吃的确实很好,也说明有效果。××心想对方是国营单位,各种手续齐全,于是才接受了厂家的邀请。由于××代言“盖中盖”极具说服力,后来厂家又请出另一位影视明星为其代言。连环式的明星效应,地毯式的广告轰炸,使得“盖中盖”名声大振,销量大增。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狂热的补钙高潮,男女老幼闻名而动,纷纷解囊,厂家、商家日进斗金,大发横财。其间,“盖中盖”电视广告曾被责令修改并补拍过。遍及大江南北的补钙高潮一直持续到2005年5月下旬,直到有关方面认定此药品广告系违法广告而再次被叫停时,××的形象才淡出亿万观众的视野。后来,这位率真的老影星感叹道:“补钙补得我都怕了!我那小孙子起先看见广告,就问过我:‘爷爷,你贫不贫呢?’我说:‘那怎么办,人家给钱了。’”很多老年观众看到××提着鸟笼子、药篮子,“一口气上五楼,一点不费劲”,羡慕不已,一致认定是“盖中盖”药品产生的神奇疗效。而现实又是怎样呢?曾经试后就根本不吃“盖中盖”的××幽默地说:“别说提着东西了,现在不提鸟笼子、菜篮子,空手也爬不动楼了。”2005年10月,在南京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上,××向媒体记者表明了态度,他以后不会再代言这种高钙片,所有药品类广告他也再不会去拍:“药品广告、医疗器械,这些是半点虚假不得的,还有酒,事关人命,这些广告必须完全真实。”

此外,还有:

美加净护手霜广告。某女影视明星代言的美加净手霜广告中有:“妈妈,长大了我要娶你做老婆”,广大消费者对这句带有“”倾向的广告语反响强烈,要求电视台停播这条“不健康”的广告,还对代言明星提出声讨。

某奶粉广告。2007年8月,某影视明星夫妇二人合拍的某品牌奶粉广告中,有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女星说:“第一次当父母,真希望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他……”男星答:“你看他的聪明劲,绝对遗传了我的基因。”许多消费者认为,从小男孩的年龄上看,不应是他俩出生不久的儿子,因而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某榨菜广告。2007年5月,某艺术家代言一款榨菜广告。电视画面上,他手拿榨菜,夸道:“××榨菜,我爷爷的爷爷都说好!”。这则广告引起了观众的反感,甚至对内容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该榨菜产于四川,而代言人的祖籍是河北唐山。那个年代交通不便、物流不畅,他爷爷的爷爷如何吃到巴蜀榨菜。再有,从“爷爷的爷爷”到代言人起码要100多年,每代人都对下一代人说“××榨菜好吃”不现实。

某白酒广告。2007年,某影视明星代言白酒广告。广告里,平时滴酒不沾的他(该代言人承认自己不喝酒)变成了品酒专家,被网友批为“晚节不保”。

明星代言广告:让我爱你不容易

在2007年的3・15晚会上,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因为涉嫌虚假广告而被点名批评,晚会上播放了央视记者对该产品的调查结果,有消费者投诉服用该茶后并没有起到如同广告里宣称的效果。此外,节目还披露了对外售价为29元的该茶成本仅6元,而郭德纲代言的价码更是高达200万元。节目播出后,北京各城区的该产品被工商执法人员撤下货架。网上对郭德纲的声讨顿时风起云涌,此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社会名人、明星做广告的关注。

目前,公众对明星代言广告应承担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91.8%的人对虚假代言广告表示“愤怒”;67.7%的人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24%的人认为“应承担全部责任”,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仅占3.6%。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专业委员会主任段鹏副教授认为,商家选择知名人士做品牌代言人,看中的是他们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大批名人的追随者相信他们的偶像,在同类商品面前,他们更相信名人代言的产品。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

1.广告法律制度不完善。1995年颁布实施的《广告法》至今已13年了。用13年前的法律为准绳,调整现在的社会关系,在某些方面显得不够有力。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虚假广告的责任构成主体主要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对虚假广告代言者的法律责任却没有提及,不便于执法者操作。广告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缺乏相关的广告审查制度,如广告内容备案制度、广告经营单位的年检制度等基本制度还存在欠缺,从而未能及时有效地遏制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事件的一再发生。

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知名律师李美柯说,国外的法律规定,代言人必须对代言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代言明星必须是该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

2.明星代言广告所得收益与所承担责任不成比例。“明星争相代言品牌形象,因为这比干好他们的本行简单、容易、划算得多,用别人的钱,露自己的脸”,相关人士这样指出。明星为产品代言少则几万,多则上百万。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有巨大利益,还没有风险,明星们何乐而不为?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创意好,一个广告可能带来好几亿的效益。再说,虚假广告的含金量低,成本自然是低得可怜。”

所谓代言,就是替不会说话的产品表达信息。明星为某一产品代言,其实就是给这个产品担保,表明此产品经明星使用或鉴定后具有广告内容中所说的效果,进而利用明星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增加对产品的信任度。然而,道德劝谕的力量无法遏制利益的诱惑,虚假广告屡屡出现,是因为明星们与广告商结成了利益集团,部分明星的诚信出现了滑坡。到目前为止,在虚假广告纠纷中,极少追究明星本人的法律责任。即使该虚假广告产生的不良影响使得某些明星遭到谴责,但由于“不怕有人骂,就怕没人理”的想法作祟,使得某些明星把虚假广告招致的负面评价作为一种特殊的炒作方式而显得不以为然。

3.个别媒体把关不严。在这场声势浩大的“造牌”运动中,许多企业都认定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模式――明星代言+央视广告。一个企业老总深有体会地说:“如果你有两三千万,不打中央电视台广告就很吃亏,央视是具有领袖旗帜的媒体。”由于目前我国新闻媒体的收入来源主要还是广告,有些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往往丧失社会责任心,无视广告的真实与否,放宽广告的审核标准,使得此类广告大行其道。在有些媒体正在曝光甚至早已曝光过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还在一些电视台肆无忌惮地播放,这种行为只能招来公众对其所作所为嗤之以鼻。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与有关部门对媒体不能有效及时进行监管分不开的。

4.来自消费者自身的原因。一是一些消费者缺乏理性自主的消费观念。明星代言的广告能马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传播效果很好。如果做代言的明星是消费者喜欢的明星,一些消费者就会把对明星的喜欢不知不觉地转移到其所代言的产品上,更容易选择购买该产品,特别是一些明星的狂热“粉丝”,就更容易受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蒙蔽,从而给自己带来财产甚至是身心上的损失。二是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有待加强。我国消费者舆论监督主动性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据有关调查表明,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采取投诉、举报广告等做法的人不到1/4,大部分消费者面对此类虚假广告只是“不了了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此类广告的蔓延。三是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被骗。消费者对某一产品的认知主要来自于广告和媒体的宣传。一种产品的特点和性能,只有厂家是最了解的。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没有专业知识,处于被动地位。这时,很多厂家、商家利用明星代言,欺骗消费者。许多价格名不符实的商品一旦打上了“明星”的招牌,身价便一路走高。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不良影响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在短时间内引起更多人的注意,给媒体和客户带来经济利益,但最终既损害社会,又损害媒体与客户,可谓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代言某一产品,消费者就不自觉地把对明星的好感转移到商品上来,这就是知名度转移现象。”江苏省社科院叶克林教授认为。“消费者就像很善良的羊似的,经常看到头羊往哪走的时候就盲目地跟着往哪走。”虚假广告本身就为害不浅、令人防不胜防,早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再加上明星本人的特殊社会责任感召作用和影响力,从而对虚假广告的肆虐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引起更大的不良影响。

1.危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作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在蒙蔽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在侵害着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由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要么言过其实,要么其产品根本就是伪劣产品,这样的产品仗着自身的广告宣传优势进入市场,势必会造成“劣胜优汰”的反竞争规律的现象产生,破坏正常的市场运转机制。

2.损害媒体自身的信誉。如果一家媒体不顾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带来的危害,只看到眼前的一些经济利益,它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可谓是“饮鸩止渴”。当消费者在受到此类广告蒙蔽遭受经济甚至更为严重的损失后,看到这些媒体还在大张旗鼓地播放此类虚假广告,对该媒体的信任就会一落千丈,媒体一旦失去其对公众的公信力,它的生存环境只会更加恶劣,生存价值也将不复存在了。

3.广告客户最终将受到损害。假的可能骗得了一时,可骗不了一世,迟早有一天会暴露出本来面目,到时这些明星代言的产品将失去市场并为广大消费者所唾弃,这样的企业必定会陷入困境,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4.明星的声誉和形象受到损害。当消费者出于对明星的信任购买了其代言的产品发现上当后,各路媒体还在没完没了地播放其代言的广告,消费者对这些明星的失望、愤怒可想而知。明星们有今天的影响力,主要还是源于社会大众的肯定,一旦丧失大众的信任与支持,负面影响将难以挽回。

明星代言广告:整治之路又远又长

1.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更严重的是给社会心理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个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在全民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现象无疑成了一种不和谐音。要禁止这种不良现象的一再发生,需要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各方形成合力去抵制这种现象,净化广告市场。

“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危害极大,已经侵蚀到社会诚信体系。虽然所代言的虚假广告屡遭投诉,但名人、明星几乎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这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表现。建议尽快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行为,填补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使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青海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程苏说。

程苏认为,公众对名人、明星的信任和追捧,使他们成了广告商的宠儿。因此,名人、明星代言广告必须对公众负责。在很多人眼里,对产品的信任几乎等同于对名人、明星的信任,代言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大家最直接的感受是“被自己信赖的人骗了”。名人、明星在广告中的作用是劝告、说服受众去认同并购买某种商品。因此,他们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对商品的功能、产地、质量等影响消费者判断的因素进行审查,必须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等。

“美国的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是‘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意思就是明星们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美国遥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事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列为知名度高却被普遍讨厌的人物。”程苏说,国外对名人、明星代言广告有严格的规定。《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7条对代言、推荐或证明某产品或服务广告作了明确规定,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必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为企业及产品充当代言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由于广告法规对广告内容及形式都有严格、详尽的规定,因此明星代言广告惹出法律纠纷的情况并不常见。相关部门将夸大产品效果的广告视为商业欺诈,处罚相当严厉,不仅要巨额赔偿,而且涉案人将不能继续从事该行业,如果是名人将永远出局。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泰安市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也认为,明星代言广告本身无可厚非,但应该明确代言广告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风险性,明星既然从代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明星的广告代言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调整和约束。宋文新代表建议修改《广告法》,填补法律空白,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增加明星代言责任的内容,名人、明星代言虚假欺诈广告,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认为,目前我国的广告立法过于粗糙、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我国每年有大量药品投放市场,宏观、概括性的规定难免会给监管部门的事前监督造成困难;事后惩处时,大量消费者已经上当受骗,因为广告法中的惩罚措施偏轻、机制不完善,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他说,“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该有一套追究机制,如要求他在广告的媒体上道歉、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等。”

2.名人、明星应自重,增强社会责任感。名人、明星由于自身不懈奋斗,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肯定和喜爱,他们的名气来自于社会和民众,是十分不易的,应当珍惜的。名人、明星在代言广告时,首先应考虑的是社会责任。在利益面前,一定要明辨是非,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与商家应该是正常的“合作”,而不该是谁给钱多就给谁吆喝,明知有问题,还合着伙来误导、欺骗消费者。因为这已不是“厚道不厚道”的道德问题,而是触及了“合法不合法”的法律底线。否则,拿自己的名气当儿戏,看似赚得盆满钵满,转眼间就会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被公众所抛弃。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7

关键词:明星;连带责任;权利与义务

1明星与经营者的劳务合同

本文所考究的明星广告仅含商业广告,非商业广告不在讨论的范畴。一般而言,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基于此,本文中提及的“明星广告”是指,明星(在文艺、娱乐、体育行业和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行为涉及公众的兴趣和娱乐生活的“自愿的公众人物”)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服务,由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向其支付费用的商业广告。

论文百事通明星广告涉及的法律关系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与明星,标的是明星的介绍行为。

明星与其代言的广告商,无论是否有书面的协议,都属于劳务合同关系。明星广告因为与明星的形象、信誉、声望、公众的兴趣和信赖密切联系,与其他广告相比,更易被受众关注和认可。对广告主来说,明星广告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明星而言,在广告中摆几个姿势,说几句赞美语,除了赚来数额不菲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带来诸如“混个脸熟”等星级效应。从表象上看,明星广告对广告主和明星可谓双赢,以致明星广告铺天盖地,数不胜数。如在某电视台晚上黄金时间段,短短半个小时内,就有张国立代言的九芝堂“六味地黄丸”、倪萍代言的“21金维他”、徐帆代言的“花红药液”、斯琴高娃代言的“双汇鲜肉”等广告连续播出。可见,在现代生活中,明星广告的广度之大和数量之多。

广告商基于明星效应给予明星的劳务费用高者可以达到上千万,如此高的报酬,也应当尽相应的义务!

法理上权利与义务显然具有二重关系:一方面是一个人的权利与他人的义务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一个人的权利与他自己的义务的关系。

从“权利是权利主体必须且应该从义务主体那里得到的利益,义务是义务主体必须且应该给付给权利主体的利益”来看,权利与义务实为同一种利益,它对于获得者是权利,对于付出者则是义务。因此,一方有什么权利,他方便有什么义务;一方有什么义务,他方便有什么权利。一个人的权利与他的义务具有双重关系:一方面是他所享有的权利与他所负有的义务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他所行使的权利与他所履行的义务的关系。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他所负有的义务,显然不是他自己能够自由选择的,而是社会分配给他的。不言而喻,社会分配给一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即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相等才是公平的、应该的;如果不相等,则不论权利多于义务还是义务多于权利,都是不公平的、不应该的。

明星艺人担任商家的形象代言人,或者担任商品代言人,在代言活动中明知是虚假的广告宣传仍然进行代言,其获得了高额的利益,而让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消费者仅仅依购买合同向生产经营者求偿是不合理的、极其不公平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因此明星艺人要和企业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2明星应对公众消费者担保法律义务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具有在文艺、娱乐、体育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兴趣;同时明星和大众传媒联系密切,其代言行为具有集中公众注意力,在受众中迅速形成强大的认同感与说服力,消费引导力。

对于明星代言广告,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调(4332人参加中显示),如果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了某品牌,0.6%的人表示“无论是否需要都会追着买”,30.0%的人表示“在需要买这类产品时会优先考虑”。而另据央视《东方时空》的调查(3298人参加),47.2%的人表示“在选购同类产品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名人代言的产品”。可见明星的代言有其极大公众影响力。

而明星代言是以其公众影响力,受大众的爱戴与信赖标识经营者的产品。明星的这一代言行为也与消费者形成默示的保证合同。明星有义务向消费者保证其无虚假代言,产品符合国家质量的标准,与广告代言词元出入。

有明星说代言行为属于表演,勿需对虚假代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果真如此的话,明星代言广告将要加上“此广告纯属虚构”,我想请其代言产品的厂商、经营者估计是绝对不会同意。因为这样一来,本来是希望利用明星的“证言”向消费者传递“我一明星都使用了,你们还不相信么?”引导消费的效果绝对大打折扣,凭什么几分钟的广告需要花上几十万元,百万元呢!还不如找一演技好的,效果也不比“此广告纯属虚构”差。

明星此一代言行为客观上说属于一种“证言”,以其公众影响力,信赖来保证代言产品的效用。

在现代市场营销中,对于买方市场的受众(消费者)来说,都希望获得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但产品和服务是否高品质是需要考核的。由于考核需要费用(有时甚至是巨额的),而且并非每个产品和服务都适合于事前考核,所以人们会选用另外一些间接的指标进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寄托了公众的信赖和爱戴,明星广告就成了受众(消费者)考核的重要指标。

公众是明星的支持者、扶持者和爱戴者,公众的支持、扶持和爱戴使“明星”成为明星,被纳入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视野,获得代言广告的资格。公众的支持、扶持和爱戴,亦使明星获得巨额的代言广告报酬。简而言之,公众的支持、和爱戴是明星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源泉和基础。且明星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兴趣,因此,公众对明星享有监督权和知情权(知情权指最大限度地从明星那儿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对明星的行为享有最大限度知悉的权利)。

因此,从根本上说,明星广告代言费的有无及多少,来源取决于公众的支持和爱戴。公众的支持和爱戴使人成为明星,使明星获得巨额报酬。从经济学上的付出和所得平衡原则、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明星在代言广告法律关系中,是否应该对公众有所回报,是否对公众承担一定的义务呢?无疑,答案是肯定的。

明星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于明星来说责任是否过大呢?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8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禁烧范围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秸秆禁烧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夏秋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三)禁烧范围。我县全部辖区,重点是济菏高速公路两侧区域,105国道和220国道两侧区域,南水北调(段)干渠两侧区域,县城驻地周边区域,各镇政府驻地周边区域等。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引导。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0月30日)。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夏收期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秋收期间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人员进驻所监管辖区,开展禁烧执法监察工作,发现焚烧问题及时处理。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1月份)。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根据《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补暂行办法》,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于11月底统一对各镇(街道)禁烧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交运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政府督查室、考评办、广播电视台、农机局、公路局、黄河河务局、环卫绿化管护中心等部门组成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下设现场执法监察组、综合工作组、宣传报导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人员从相关部门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

(二)落实禁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市级督查、区县检查、乡镇监管、村居落实的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实行划片包干负责制,分片分组包干指导监督所负责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对分管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负责及时处置秸秆焚烧和责任追究工作。各村书记、主任做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四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以村两委为成员,分片包干,对田块逐户、逐田登记造册,明确分工,责任到到户、到田块,督促所包片秸秆不焚烧。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和各镇(街道)要采取召开会议、利用村镇广播、张贴县政府禁烧通告、禁烧标语、发放宣传纸、田间安置禁烧警示牌、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出动宣传车和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范文9

一丝不苟 追求最好

“刘校长虽然不是事必躬亲,但只要学校实施某项举措,她都会组织教师进行多次调研,认真思考措施的可行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到每一个细节。她总是一丝不苟,追求最好。”红星小学林红老师如是说。

2013年10月1日至7日,由于学校要整体翻新改建,红星小学暂时搬往设在南宁市沛鸿小学的临时教学区。为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刘李平全天候值班,领着全体教师一丝不苟地把每一项工作做好。在临时教学区里,消防设备安装在了墙棱边,但考虑到学生容易被墙棱角刮伤,她便组织教师开会商议,购买了泡沫将墙棱裹起来;临时教学区门口位于江北大道上,交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她便开会讨论,推行“错峰放学制”,制定《家长守则》《学生守则》,组织家长、学生进行学习,加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并按年级划分家长接送区域,还与南宁市交警支队联合在重要路口设置红绿灯……搬到临时教学区后,由于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该校得到了青秀区教育局领导的高度赞扬。

刘李平的一丝不苟,体现在注重细节、追求最好上。1993年,她在南宁市民主路小学任教时,就表现出了这种品质。她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把它做到最好,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别人在休闲娱乐时,她则埋头书堆,从叶圣陶到赫尔巴特,从国内外文学名著到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书籍,都有所涉猎,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她的专业技能得到了迅速提升,在学校新老教师中崭露头角,获得学校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被学校任命为教研室主任。

刘李平并没有因为成绩而自满,仍然一丝不苟地工作和学习,秉持着“只有努力做到最好,才无愧于己”的信念,向下一个“最好”进发。

在南宁市东葛路小学担任副校长期间,刘李平一丝不苟的品质同样赢得了同事的赞誉。直到现在,当时与她共事的教师依然亲切地称呼她“刘副”,该校一位教师说:“刘副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她在指导我们备课、上课、做课题研究的时候,总能关注到我们的每个细节。当我们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她总会给我们提供最细致、到位的帮助和关键性的指导意见,帮助我们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

2007年,在刘李平的主导下,东葛路小学申报了“多元智能理论视野下,创建特色学校的教育行动研究”课题,并由她主持课题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在课题开始之初,研究的进展虽然步履维艰,但在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还是顺利进入了冲刺阶段。正当课题组成员准备松一口气时,刘李平却丝毫没有松懈。相反,她每天都工作到深夜,拿着初步成型的论文认真研读,对每一个观点,甚至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认真推敲、思考。在研读中,她发现并订正了许多“硬伤”。2009年,该课题顺利结题,课题成果集《多元智能特色学校建设与研究》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获得了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研究成果著述类特等奖、南宁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比二等奖。

一丝不苟,追求最好。多年来,刘李平一直把这样的态度渗透到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现在,虽然她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追求最好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歇。

勤学善思 走向成功

红星小学是一所老学校,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教育教学观念过于传统、教育教学氛围严谨有余而活泼不足等问题。如何使这所老学校焕发出新活力?这是刘李平进入红星小学后开始思考的问题。她认真学习目前国际上较为前沿的学校发展规划(SDP)理论和技术,借鉴其他学校成功办学的经验,结合南宁市教育局提出的“文化立校”理念,在与本校教师多次研讨后,最终将校园文化取名为“红星文化”。

为提炼“红星文化”的核心内涵,刘李平创新工作方式:首先,组织领导班子编制调查问卷,对学校全体教师、3-6年级学生以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让各方畅谈自己对红星小学历史的理解和未来的展望;其次,组织教师举办校园文化建设主题分享活动,让教师们以年级组为单位,以诗歌朗诵、小品演绎、快板说书等形式,生动讲述自己与红星小学的故事。通过这些方式,该校提炼出了“和谐、团结、自信、进取”的“红星文化”核心内涵。

刘李平还以创建南宁市“洒扫应对”主题教育示范学校为契机,带领全校师生开展了“闪亮星娃 雏鹰起飞”星级示范班和个性星娃评比活动,一时间,校园里涌现了许多“小明星”:学生胡锦程是一名游泳健将,2012年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青少年蹼泳锦标赛获得了多个奖项,成了红星小学的“游泳之星”;李星怡、韦天琪一个爱画画,一个爱编故事,她们把发生在生活和校园中有趣的事情编成一个个故事,并绘成漫画,至今,她们已经共同创作了多本漫画书,成了红星小学的“漫画之星”。此外,还有“体操之星”“舞蹈之星”“写作之星”……

2012年5月,刘李平在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综合改革实验”项目“校长发展论坛”上作了关于“红星文化”建设的工作汇报,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南宁日报》等媒体对该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进行了多次报道。

在提炼校园文化的同时,刘李平积极对课堂改革进行探索。她告诉记者:“我刚到红星小学不久,就有老师向我反映,说不会上课了。”这引发了刘李平的深思。当时,红星小学正运用“合作课堂”模式进行教学,但“传统课堂有没有优点”“如何将传统课堂与合作课堂进行糅合,去芜存真”等问题一直纠缠着她。为了寻找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刘李平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之余,深入到教师、学生、家长中进行调研,并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渐渐地,她发现,传统课堂与合作课堂的分歧在于“教师在课堂上扮演何种角色”,而共同的地方则是“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成长”。

“教育是农业,不是工业。”在谈及课堂改革时,刘李平借用叶圣陶的名言解释自己对课改的看法。她认为,课堂是生成的,在课堂上要充分体现教师和学生二者的互动性和主动性,不能因为强调学生的主动性而忽略了教师的主动性。

2011年下半年,刘李平组织教师对合作课堂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对有效教学改革与试验进行了重新定位:汲取合作课堂与传统课堂二者的精华,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年段、教学内容、课型等状况,最终提炼出了别具特色的“星动课堂”理念。

“星动课堂”的核心是:教师和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双主体,通过教师的主导作用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在课程整合与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注意生生间、师生间、师生与文本、师生与多媒体、课内与课外、小课堂与大社会等全方位的互动;注重营造快乐、平等、宽容、批判、创新的课堂文化,由学生兴趣切入生成灵动的课堂。简而言之,“星动课堂”就是“主动、互动、灵动”的课堂,没有一套固定不变的模式和流程,是在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二者主动性的基础上,试图打造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和方法,还应当是启迪智慧和思想、润泽生命和灵魂的富有灵性的课堂。

经过不断反思、总结、凝练、提升,“星动课堂”已初显成效。该校的语文教师邬省川告诉记者:“‘星动课堂’让教师和学生真正得到了解放,二者的主动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老师教起来轻松,学生学起来快乐。”

2012年5月,红星小学的“星动课堂”研究成果作为南宁市的课改典型之一,在南宁市的课改经验观摩会上作了展示,刘李平还代表学校作了专题发言;2012年12月,该校面向南宁市进行了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的优秀“星动课例”展示,均获得与会专家及同行的高度认可。2013年3月,该校的《“星动课堂”教学模式及其建构的实证研究》获批为南宁市“十二五”规划A类课题。

凭着一丝不苟、勤学善思的品质,刘李平赢得到了师生的尊敬。这种尊敬,不仅因为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还因为她毫无保留地帮助年轻教师成长。四年级语文教师卜新颖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她准备参加全区心理辅导现场课比赛,赛前,刘李平一次又一次地认真对她进行指导,并给她加油鼓劲。最后,卜新颖在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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