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集锦9篇

时间:2023-09-20 18:19:22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 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发展的社会,一个稳定的社会。没有发展,和谐社会就会失去生机活力,失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没有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安定祥和,失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安定有序,既是和谐社会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和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前提,也是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只有抓住了安定有序这一关键环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才能顺利向前推进。事实证明,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谐社会不会自然形成,需要以完善合理的法律制度引导全社会公民遵守这个法律,社会成员才能和睦相处,社会关系才会和谐顺畅,反之,如果法律制度欠缺失当,社会成员则必然冲突频发,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而这一切美好社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的调整。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

胡锦涛总书记将和谐社会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保持社会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没有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惟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构建和谐社会,也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以及工作方式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对社团的引导、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等等。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既要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研究治本之策。如果只关注表面问题,不从根源上去化解,难免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起来瓢的现象。对于新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老思维、老观念来看待,必须用创新的思维,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我国现代化建设处于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相当复杂,既面临大好机遇,也遭遇严峻挑战。我们只有团结一心,保持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才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妥善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和谐社会才能顺利建设,社会经济才能迅速发展。

二、建立民主、完善的法律体制,坚持依法治国方针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科学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创新,标志着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突破、新飞跃。为此,中央和省委相继举办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研讨班。为了深入学习和科学运用中央、省委研讨班的理论成果,市委决定召开这次专题研讨会,**书记作了动员报告,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提出了构建“和谐**”的工作要求。下面,我就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与同志们一起探讨。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维稳工作,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维护稳定工作新的理念和丰富的内涵。

⒈维护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锦涛同志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多项指标综合构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没有终点但一定有起点,没有上限但一定有下限,起点和下限就是稳定。可以讲,有了稳定不一定有和谐,但没有稳定一定不会有和谐。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国际威望不断提高,这一切都同我们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邓小平同志说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小平同志的论断充分说明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充分证明,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从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共同结论。

⒉我市维稳工作的现实状况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在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持了全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总体形势较好。但是,我们对此不能估价过高。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维稳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新变化,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旧体制的转换、利益格局的调整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市社会治安、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和安全生产等各类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随着城镇化进程整体推进、城乡差距不断加大、改革进一步深入等,引发出来的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大量出现;因个别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滋生群众不满情绪,也引发出了一系列矛盾。这些,都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对这些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如果我们在处理上稍有不慎或拖延时机,小问题就会向大问题转化,表象问题就会向深层次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就会向全局问题转化,非对抗矛盾就会向对抗性矛盾转化,从而给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面对形势,预警性地分析潜在危害,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⒊**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对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和谐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来理解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她不仅是经济中心、文化中心,还应该是社会活动的中心。中心城市建设,其实质是发展问题。发展是基础,稳定是关键。这意味着要把**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建设成**区域中心城市,必须抓住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我们不但要铆足干劲,用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精神去推动**新一轮的新跨越新发展,主动触及一些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矛盾和冲突,还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作好化解经济发展中不稳定因素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使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在稳定和谐的基础之上。

总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来指导我们的维稳工作,用和谐社会的标准来审视我们的维稳工作,用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我们的维稳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拓展维稳工作新的视野,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用全新的理念把握我市维护稳定工作

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留下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的就是国泰民安,“忧”的就是社会稳定。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正确审视和把握维稳工作,开创维稳工作的新境界。

(一)跳出稳定看稳定,进一步拓展维稳工作的视野。做好维稳工作,并不只是处理不稳定事件、化解几个不稳定因素,更重要和最根本的在于,要认真分析不稳定因素存在的生态环境及其在社会各领域的自然表现,找准发生规律,构建有效机制,培育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不稳定因素的社会土壤。同志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就是要求我们树立“大稳定”观,把维稳工作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当前,各种不稳定因素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从经济上看,利益分配不均衡,困难群众对分配不公、不正当收入造成的差距,强烈不满。从政治上看,盲目决策、执法不公、权钱交易、作风粗暴、脱离群众等执行行为与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从文化上看,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国外意识形态领域负面因素加速渗透,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尤其是网络负面信息攻击诋毁党的政策和党的干部,而我们的正面宣传不够,致使群众思想混乱。从社会建设上看,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保障体系不完善等等,既引发一些矛盾,也给我们化解矛盾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都要跳出就不稳定事件抓稳定、就政法部门管稳定的误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制度,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努力将维护稳定寓于各项工作之中,放在各项工作之重。

(二)树立“动态稳定”的观点,创新维稳工作的思路。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不稳定事件,而是要善于从源头上找到并建立起化解不稳定因素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和谐社会意义上的稳定,应该是牢固的、长期的稳定,又具有动态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稳定工作的规律,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增强主动性、提高预见性、注重实效性。要树立“稳定工作不怕出事”的观点,关键是出了事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从深层次查找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由保稳定向创稳定转变。首先要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大多数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都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的过程。我们要在矛盾尚未激化、酿成冲突和对抗前,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先机,有效控制和妥善化解,有效降低处理问题的难度,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第二,要由注重事后处理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一定要增强防范在先的意识,把防范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决策、上项目,要充分考虑对稳定的影响;制定政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避免政策一出台就引发矛盾;抓矛盾和问题的排查调处,要抓早抓小,消除不稳定隐患。第三,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在不稳定因素的交互作用中,任何因素都有其成因、土壤和条件。维稳工作也不能只满足于解决好已经影响稳定的现实问题,息事宁人了事。必须在治标的同时,积极研究治本之策,重点抓好统筹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妥善协调利益关系等工作,落实好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以和谐的理念统筹谋划稳定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确保和谐稳定。

(三)善于从利益角度预防和处理不稳定事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稳定事件的主体是群众,是老百姓。只要利益关系没有摆平,群众就会有意见。如果我们不妥善处理群众意见,小意见就会发展为大矛盾,就可能出现不稳定事件。我们要以人民利益标准来审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研究和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对利益分配的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分配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不细不实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均、群众心态不平衡、情绪不稳定等情况的出现,防止矛盾事态的激化和扩大。事件发生后,要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正确处理,合理调节,均衡群众利益。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善于从个别看到一般,从现象看到本质,把握规律,把教训转化为经验,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稳定不仅仅是个利益问题,同时也是个素质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各阶层、各方面利益的均衡和整体素质的提升,把全市人民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起来,共同推进**新发展、新跨越。

(四)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维稳工作的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工作的规范和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创新促进工作的创新。我们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推进维护稳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要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维稳应急反应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继续实施并完善《**市处置暂行办法》、《**市报送稳定信息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探索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机制。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和基层工作,防范矛盾的产生。问题和矛盾的发源地在基层。做好稳维工作,必须从基层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抓起。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职能,提高基层党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防范和化解矛盾的敏锐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熟悉群众、了解群众、贴近群众的资源优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共同体。三要抓好基层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建设。任何一个不稳定因素,都必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扯到社会的多个领域。所以,做好维稳工作,必须整体联动,进一步提升防范档次,完善防范网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防范体系。

三、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应对和处置人民内部矛盾

不稳定事件,大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成都武侯祠有副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戏;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已经出现利益分化、组织分化、意识形态分化等趋向,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显现,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认真“审势”、“深思”。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整合社会力量,协调利益关系,顺应群众意愿,理顺群众情绪,实现利益趋同,努力推进和谐**的建设进程。

⒈把握利益这个关键,分析矛盾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转型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广泛地存在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但最多的是表现于经济领域中的物质利益矛盾,它集中反映了人民内部各社会阶层、各群体如何分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物质利益成果问题。同时,随着体制转轨及社会利益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因素表现得比较明显,对此必须引起警觉,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否则可能使潜在的对抗性因素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矛盾冲突,而影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从深层次上看,利益分配问题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和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发生的以上都与物质利益直接相关。国企改革,关系职工“饭碗”;非法集资、移民、征地拆迁安置、企业干部、“森工”问题等,关系群众经济;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司法不公等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归根到底都是利益分配的问题。诱发利益分配矛盾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个别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方式不符合要求,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统筹协调发展,忽视群众利益,对群众特别是生产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关注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制定和执行政策不符合实际,有些“过期”政策没有及时调整完善,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下岗失业职工、失地无业农民、进城农民工的保障、救济、扶助措施没有跟上、群众有意见。因为改革力度和推行速度把握不好,造成利益不协调和兼顾不够;因为法制不健全诱发利益冲动,造成不合法不合理致富;因为社会趋利思想滋生,诚信意识淡薄,经济刑事犯罪等等,这些个别利益问题、局部利益问题都是诱发利益分配性矛盾的重要因素。

我们还应特别重视比较利益的问题。这已经成为不稳定事件的一个新的重要的诱因。这类产生的主要原因往往不是群众生活发生困难,而是因为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进行纵横向比较后,发现利益受损致心理失衡。一是相邻地区间就相同问题出台的政策不一致,致使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分配失衡;二是不同时间段就相同事件出台的政策不一致,致使群体间的利益分配失衡。在这些中,群众的诉求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政府在处理因比较利益引发的时缺乏有效的化解办法,往往是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发生激烈碰撞,基层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很难有所作为。如我市“三方面人员”矛盾突出的诱因就在于此。对这类情况我们也要主动思考,创新方法,寻求化解。

⒉讲究分类处置和过细工作,切忌一刀切和大而化之。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革开放稳定推进,总的形势很好,但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亟待解决。从纵向看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历史遗留的老问题。如国企改革问题、企业干部问题、退改离问题等。二是开放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和政策法规不配套产生的问题。比如,非法集资、供销社股金会、农民失地问题等等。三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比如,移民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劳动就业问题等。由此引发的呈高发多发态势,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混杂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和操纵交织在一起,一般性聚集活动与烧等严重暴力行为掺和在一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位因素。如果这些矛盾处置不当,局部问题就可能影响到全局,非对抗性问题就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无论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都要认真研究,积极主动解决。处置这类问题,总的原则是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在具体处置中,要持十分慎重的态度,采取多种手段,既要强调领导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又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要坚持疏导方针,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既要防止矛盾激化,强调慎用警力,又要对局势的变化有充分估计,备足警力,有效控制事态,既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要依法严厉处置行为,严厉打击插手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

人民是群众反应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是维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我市主体结构多元化,问题复杂化,群众上访开始呈现“四个明显、四个增多”的特点,即:向上级诉求趋势明显,越级上访增多;群体化趋势明显,集体上访增多;组织化趋势明显,非正常上访增多;突发性趋势明显,择机上访增多。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们要充分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作用,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对上访群众,要坚持“话让说完,人要劝走,事要解决”的原则,积极探索工作的新路子,变“堵”为“疏”,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⒊着力解决突出矛盾,从当前工作入手取得现实成效。影响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很多,诱因也很复杂,但只要我们找准症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就能够积小胜为大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着力于从当前工作、从现实工作抓起,特别是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抓起。最近,我们先后召开了多次维稳工作会议,对当前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研究,提出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企业改制问题。因改制企业缺乏资金导致改制工作迟缓,以及部分已改制企业职工要求落实“两保”问题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这仍然是全市不稳定因素的主要诱因。对此类问题,要分类研究,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既要考虑经济发展,也要考虑职工承受能力,维护好职工利益,妥善安置职工,促进社会稳定。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中,要高度重视评估环节,加强审计监督。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要严肃追求责任。要纠正对国有企业不分情况、不加区别地一卖了之的现象,对战备性、公益性、福利性国有资产,要坚持政府控股,公开招标拍卖股权,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二是失地农民问题。我市目前有失地农民近万人,部分失地农民反映补偿标准低,就业困难,生活难保障,要求享受养老保险、低保和失业保险。对此类问题要兑现并落实政策,关注其生活,关心其诉求,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尽力帮助解决。同时,还要做好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引导、服务,加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市本级和三区拆迁农民房屋面积万多平方米,目前仅还万平方米,未还房达万平方米,占拆迁面积的,引发农民强烈不满;高坪区青居镇部分村民因机场、电站占地补偿未到位多次集访;国道⒉省道⒈南部段沿线土地被征用后,拖欠征地款、青苗补助费、民工工资累计达千万,群众反映强烈欲以中断交通等非法手段催收欠款。这些问题中有部分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比较困难,容易引起。对此,我们要高度关注,关键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规定,坚持取用结合原则,积极研究从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和保障问题。

四是企业干部问题。近两年来,企业干部上访增多,不断在市内省内而且在全国串联上访,目前,全市企业干部余人,普遍对川委办号文件补助标准不满意,要求提高补助标准,个别企业干部继续与省内外串联,扬言将继续到省进京上访。对此,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要立足做好市内工作,严格按政策办事,加大政策宣传解释,落实政策一视同仁;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合情合理地个案解决,但要明确不是解决待遇问题。要千方百计防止串联聚会和大规模集访,不允许形成“维权”等非法组织。

五是“森工”问题。我市部分三州“森工”反映生活困难。营山县、蓬安县“森工”退休人员要求解决待遇低的问题,提高补助标准。对这类问题,总的原则是依国家政策办,医疗保险争取上级的支持,尽快解决;对个别特殊困难职工加强解困和救助。

六是负债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在加快**建设的过程中,有大量负债现象,适度的负债是允许的,但是那种过度负债建设,也是不稳定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过度负债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要一边发展,一边纠正,切实避免过度负债、加剧负债行为的再次发生。

同时,还有移民问题、工程欠款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组织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乡镇负债问题,这些老问题尚在解决之中,新问题又不断出现。比如,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仪器安全监管、农民负担管理、农民工工资兑现、拖欠工程款、涉法涉诉、金融证券、外资商贸连销企业经营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都需要我们重视和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初期积淀的矛盾,我们不能推诿塞责,要积极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预见,防患于未然。

四、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腐败问题是最大的不和谐、最大的不稳定。党员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如果他们不能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说不起硬话,甚至出现腐败问题,不但无法保证和谐社会的建设方向,而且还会因为损害群众利益,诱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和谐。因此,只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不稳定因素,不断理顺民情,化解民怨,才能赢得民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⒈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风廉政抓得不好,引发的问题,就是对群众利益的非法侵夺。近年来,受传统执政理念的影响,个别领导干部、形式主义、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飘浮,引发了一系列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很强烈。我们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善于换位思考,任何一项改革发展措施的出台,都要兼顾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超过群众承受能力的决策,不能出台或暂缓出台,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实惠。

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腐败分子利用权力干预资源配置,参与利益分配,非法占有社会财富,加剧社会贫富悬殊,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我们要从三方面规范干部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深化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不抓市场化配置资源,发展就没有活力,甚至直接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并坚决实施“三个转变”就是要大力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因此,我们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推行市场化配置资源,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发展。要围绕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资源转让、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中、权钱交易、、侵占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案件。二是大力整治发展软环境。严肃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汇假报、说假话,吃、拿、卡、要和政策走样、缩水等政令不畅的人和事,进一步理顺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努力保证转变政府职能与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和谐统一。三是推行“阳光作业”。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努力保证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场秩序的和谐统一。重点在土地拍卖和国有资源改革方面,推行招标拍卖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国有产权转让,无论是有形产权还是无形产权,都要进入市场公开拍卖或招标,产权转让信息必须按规定在媒体上进行公告。违反规定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的行为,一律以违纪论处。四是加强环境保护。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对个别企业无尽止地开发和掠夺资源行为,甚至是为了发展经济不惜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看在眼里,痛在心头,积压到一定程度便发展成为不稳定事件。因此,我们要严肃查处一些地方打着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的直接或间接破坏环境的人和事,重点防止产业转移和受污染转移,努力保证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大局稳定的和谐统一。

⒊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注重惩治腐败的政治社会效果。查处案件、处理干部不是最终目的,而是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处理问题时,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在案件结束后,要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要重点查处狠刹“五股歪风”、继续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

⒋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民主法治为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我们要切实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创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要求和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要时刻情系群众安危、关心群众冷暖,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以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团结。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新疆;政治稳定;关系;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161-02

一、政治稳定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政治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西部新疆地区古时候属于泛称的西域,古代西域文明同毗邻的中原农耕文明及北方草原游牧文明彼此交融共性日益增多的古代中华文明的一部分。社会的发展进步首先是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便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治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一件大事。

(一)政治稳定是实现新疆经济加快发展的前提

新疆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位居“丝绸之路”东西交通孔道,而“丝绸之路”又密切了西北地区同中央王朝之间的关系,推动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其中,政治稳定在任何时期都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前提,只有政治稳定才能加快发展经济,而经济取得的成就又巩固了新疆的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前提,在西汉新疆政治稳定时期,随着新疆与内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传播,极大地带动促进了新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前,新疆政治处于不稳定时期,国民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工业十分落后,没有一寸铁路,没有像样的工厂和矿山,一些地方粮荒不断,人民生活贫困不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新疆和平解放后,新疆政治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从实施沿边开放战略,赋予新疆等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八条优惠政策,到1996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新疆稳定发展的七号文件;从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新疆发展与稳定的意见》,到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都对新疆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新疆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二)政治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保障

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是指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现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这些突出问题和困难,归根结底要靠发展,通过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差距,实现新疆与全国早日进入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政治稳定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不稳定,个人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谈不上幸福美好的生活。稳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福祉,动乱是各族人民的共同祸害。

二、政治稳定推进新疆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智慧、道德的进步状态。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政治稳定才能推进新疆精神文明建设,而精神文明建设又能使政治更加稳定。

(一)政治稳定为新疆科学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科学不仅作为一种物质的力量推动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且作为一种精神的进步推动着精神的进步。科学文化是对人类文化进行研究过程中所思考的一个新概念。它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科学实践中所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包括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的理性精神,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的严谨态度,勇于怀疑、敢于批判的无畏品质,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等。五十年来新疆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国家教育扶持政策正在逐步向边疆地区农牧民倾斜。就拿阿不都拉来说,过去他和大多数跟随父母游牧的孩子们一样,每年只能利用两个多月的空闲时间到乡里的临时教学点学习;现在,他的学生们都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用上了现代化的电脑。50年前,新疆很少有人能够听到广播,现在已经拥有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10座,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已超过90%。以上所取得的成就正是说明了政治稳定为新疆科学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政治稳定推进新疆科学文化的建设,而新疆科学文化的建设又进一步巩固了新疆的政治稳定。

(二)政治稳定为新疆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新疆思想道德建设,集中体现着新疆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是发展新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理想信念密切相关,我们在理想信念教育中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稳定为新疆的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而思想道德建设又推进了新疆的稳定。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稳定的政治环境,只有政治稳定才能推进新疆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取得显著成绩。因此,政治稳定对新疆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治稳定促进新疆和谐社会的构建

所谓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它不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社会状态。和谐的社会状态,有其内在的本质属性,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丰富的科学内涵。在新疆这样特殊的环境下,只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才能促进新疆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 政治稳定促进新疆人与自然的和谐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占全国的7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的80%以上,每年新增荒漠化面积占全国的90%以上。2000年以来,国家在西部地区相继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大踏步发展,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毁灭人类,在对自然界的肆意开发和掠夺中,人类在不断吞噬自然的躯体的同时,也遭受到自然的屡屡报复,这种无节制的行为危及的不仅仅是自然,更是人类自身。现在,痛定思痛之下,我们要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宣传者和实践者,一切遵循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来办事。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今天我们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点,已不是对过去“小桥流水人家”式的田园生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建立在现代文明的基础之上的自然观念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二)政治稳定促进新疆人与社会的和谐

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既有独立的自我,但同时又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和谐。首先,人与社会的和谐要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财富为基础,贫穷的社会是不可能使人与社会产生和谐。《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得明白,“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协调性。”只有政治稳定,才能去发展生产力,才能去协调各方面的发展。所以说,政治稳定促进新疆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人与社会的和谐必然会加快新疆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政治稳定促进新疆人与人的和谐

在新疆这个特殊的地区,要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就首先要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倡导“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三个离不开”思想生动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历史。中国众多的民族起于多源,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和周边的少数民族,以中原地区为核心,汇聚成为统一、稳固的中华民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构建新疆的和谐社会。政治稳定与和谐社会相辅相成,政治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而和谐社会是政治稳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维护政治稳定是构建新疆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只有保持和谐社会,保持经济发展的活力,才能使政治稳定的基础更牢固。新疆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保持政治稳定,才能发展新疆经济,才能促进新疆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促进新疆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政治稳定对新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林.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112-118.

[2]熊黑钢,韩茜.新疆绿洲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328-329.

[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宣传教育材料[Z].乌鲁木齐:新疆出版社,2009.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4

论文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执政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创建和谐校园是构件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的安全稳定是和谐校园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是和谐校园的基本要求。没有安全稳定,和谐校园就失去安定祥和,失去赖以生存的校园基础。

高校是社会的细胞,高校的安全稳定是高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创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高校保卫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维护安全稳定的重任。

1.安全稳定是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和群体,是人类文明传播的摇篮,是知识分子聚集的场所,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有利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因此,要想从根本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实现把学校建成“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校园的奋斗目标,就必须大力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各项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措施,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学校的长久安全。如果学校案(事)件和安全事故不断,师生安全无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就难以顺利进行,就事必影响了高校传播知识、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等工能的实现。历史上许多事例都已证明,高校安全稳定将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更多的人才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和谐校园与安全稳定的关系

2.1安全稳定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前提和基础校园建设,就必须保持校园的安定有序。安全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前提。没有改革,学校的事业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辉煌的成就;没有发展,学校就不可能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竞争环境中生存;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进行。要想发展,必须有安全和稳定的局面;要想有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就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校园安全稳定的局面。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结构趋于合理,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于校园的长期安全稳定分不开。所以说,安全稳定是和谐校园的前提和基础。

2.2和谐校园是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目标

和谐校园包涵的内容十分丰富,在诸多要素中,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都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休戚相关。和谐是稳定的最高境界,和谐校园必定是安全稳定的校园。因此,高校的稳定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不是一潭死水的“稳定”,而是以生机勃勃的和谐校园为目标,构建安全稳定有序的局面。高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其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起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和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消除消极因素,理顺心气,为高校安全稳定奠基“人脉”基础,实现校园人际关系的和谐。

2.3和谐校园是高校维护安全稳定的必然结果

在和谐与不和谐的诸多矛盾因素中,稳定因素处于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和谐校园的构建,一方面说明维护稳定工作取得了喜人成就,另一方面又将进一步推动维护稳定工作向纵深发展。如此循环往复,将促使校园迈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新天地。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创建和谐校园打好基础

3.1抓好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法律知识教育

随着高校的扩招、合并和发展,以及高校的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校内人员的数量成倍增加,其来源、结构、素质日趋复杂,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让大家都能充分地认识到:安全稳定是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等各项活动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学校中一项全面的、整体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在教育学习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典型案例和学生身边的事情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校园中减少和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3.2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的保卫队伍

保卫部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高校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专业队伍,是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力量。高校保卫部门的领导、干部和队员要高度重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政治、法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知识,而且要认真学习维护稳定、治安防范、防火灭火等专业知识,努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充分发挥保卫组织为学校安全稳定、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3.3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和谐社会建设;有效途径;探索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1-0083-04

党的十七大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说:社会“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和谐社会是对机体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爱护机体,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我国是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农业大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状况对于国家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粮食安全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和谐与否,事关科学发展理念的落实,事关全国亿万百姓的安康福祉。因此,持续关注并深入研究和谐社会建设,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推进这项建设迈上新台阶,是一项社会要求迫切、群众期盼强烈、影响未来深远的意义重大的课题。

当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在各种形式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被调查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归纳整理。目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城乡、阶层、区域、行业收入的差距过大,贫富悬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二是城乡不同的体制和制度使城乡矛盾突显。三是利益矛盾给社会带来的压力过大,易酿成突发的、区域性的(如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贫困问题、安全生产、劳资关系、公平失衡等)。四是干群关系紧张,盼官与仇官的矛盾心态有一定普遍性。五是公平正义的历史性、体制性和社会性缺失,助长了一些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仇富、仇社会的心理成为酿就社会危机的导火线,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六是物价上涨过快,工资增长过慢,社会保障滞后,体制政策公平度偏低及其他衍生性因素的存在,社会动摇的潜在风险增大。七是转型期道德失范具有一定普遍性,人文环境缺失,唯我、唯利的膨胀私欲使传统美德受到挑战,重建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行为规范体系刻不容缓。八是社会管理粗放,合理不科学、虽全面但不健康已成为阻碍科学发展的态势凸显。九是城乡人口单向流动而不能互动,使本已有的“城市病”雪上加霜。十是贫困、疾病、失业等社会群体面过大,推动适度普惠的社会保障制度步履艰难,人们对制度的优越感降低,非主流思潮挑战核心价值体系,主流意识形态构建任重道远。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认为,和谐社会建设,应当围绕民生想问题,围绕改革理思路,围绕发展做文章。在指导思想上,以改革促建设,以建设保服务,以服务促发展,以发展求和谐;在着眼点上,把标准放在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这一群体上考察和谐;在战略谋划上,立足于长治久安,标本兼治,把握突出重点与兼顾大局的关系、立足当前与考虑长远的关系、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关系;在基本原则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工作重心上,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完善公平正义体制机制,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基本稳定,改善社会管理方式,催生社会活力;在重点突破上,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民生民心,改变政务作风,强化干部责任,提高领导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必须科学运作,统筹谋划。笔者根据调查情况,拟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如下途径。

一、注重质量谋效益,以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

发展是和谐的基础。我国这些年取得的显著成就和社会和谐的局面,都是快速发展的结果,推进社会和谐必须在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实现,需要丰厚的物质基础作支撑。这其中,高度注重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坚持统筹协调,增加GDP的含金量,是确保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之要。

1.注重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问卷调查中,79.4%的被调查者认为“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应重点做的工作是‘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表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上实现提升和跨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依赖性强、创新含量低、技术水平落后、比较优势不明显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在未来发展中,我们要改变过去一味跟别人拼总量、比速度的发展战略,避免为了进入世界经济实力第一方阵而盲目求大求高求快,坚持“好”字当头,坚持“重在提升”,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更加注重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通过调整布局、工业提升、科技创新、整合重组、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等措施,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在调查问卷关于“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问题的回答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城乡面貌反差太大”、“区域发展差距大”和“贫富差距过大”。总体来看,这三种不和谐因素都是发展失衡的具体体现。从城乡情况来看,我国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农民收入低,农村发展慢;从区域情况看,“南快北慢、东富西穷”是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典型写照;从阶层情况看,社会建设的滞后和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逐年加大,弱势群体问题凸显,社会矛盾激化。因此,未来的发展应“重在统筹”,校正重城市、轻农村,重发达地区、轻落后地区,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重物质财富创造、轻财富合理分配等片面的发展取向,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特别是要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工夫,实现同步提升,均衡发展。三是确保GDP与民众幸福感同步增长。离开了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但是,单凭经济发展,没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没有民生状况的大幅度改善和人的多样化需求的满足,矛盾和问题也许会越来越多。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经济总量居世界前列。然而,面对快速增长的数据,百姓的社会满意度和幸福感并没有得到同步提高,有些群体还出现了不升反降的情况,一部分民众甚至发出“我们要GDP,更要幸福感”的呼声。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民生,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和谐。人民的福祉不仅是追求GDP增长,更重要的是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心态的“健康指数”。因此,加快经济效益向民生效益的实际转化,把经济发展成果尽快惠及民生,实现经济发展与百姓幸福感的统一,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二、政治民主重共享,以公平正义推社会和谐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在调查问卷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应重点做哪些工作”问题的回答中,排第二位的就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占67.4%,第一位是经济发展)。这说明,经济发展与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经济越发展,越要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实力“蛋糕”越大,公平正义越重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仅要通过发展,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更要通过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完善以“共享”为导向的社会政策。社会和谐与否跟政策公平有紧密关系。公平的政策能够有效消除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在问卷调查中,30.7%的被调查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应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公平”。这说明,人们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利益失衡和政策导向感觉较强烈。改革成果不能惠及多数人,与政策不公有着割不断的联系,甚至是因政策不公导致不和谐事例时有发生。因此,在公共政策的设计与安排上要坚持“共享”的价值取向,充分考虑社会整体结构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做到利益分配和制衡公平公正;在社会保障性政策的制定与选择上,要向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倾斜,确保这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利。

2.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各社会阶层的收入都有了提高,但阶层间收入提高的幅度差别过大,农民收入增加最慢。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差已超过国际公认的造成社会矛盾可能激化的“警戒线”。收入分配不公、结构不合理、贫富悬殊,已经对社会和谐构成严峻挑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深化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对初次分配格局进行大的调整,让普通劳动者获得更高的报酬与收益;对再分配要加大力度,让不同群体能够通过再分配的环节获得收入的调剂或补偿;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划定工资封顶额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进一步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从对近年来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分析和对基层干部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很多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都与民意表达渠道不畅有直接关系。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畅通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削减社会不满情绪的“泄洪闸”。推进社会和谐建设,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利益诉求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使社会各阶层的要求、意见都能及时反映到决策层。事实上,好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容纳冲突并化解冲突。现在大量举国震惊的公共事件案例都反映出社会冲突的背后是利益表达、民意诉求方式的机制缺失。其中最为典型的两个极端办法,即强硬式的“以势压制”和迁就式的“以利补利”是造成目前事件频发的罪魁祸首。这两个思路背后所反映出的前提,就是对民意表达诉求,思想上是“堵”、制度上是“限”。其中的症结就是正常利益表达的出口不畅。再进一步讲,就是利益表达实现方式的机制缺失。从大量的研究成果中不难看出,发展民主政治,首先要让权利人民主起来,而这就需要有利益表达的制度作平台,用体制构建规则。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的机制问题,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方式,或若是怕乱,一味迁就不合法的利益诉求行为,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加不安定。因此,公民社会就要让民主公民化,让公民变得更民主,这是社会公正的题中之义;同时,在思维意识上,权力者也应当明白,正常利益的表达,不会导致社会不稳,相反可以遏制社会失范,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而当下,党和政府亟待要去做的,就是要承认利益表达方式的合法性,使利益表达的途径、渠道更多样、更有效、更有序、更健康。要在信息获取、沟通协商、权益诉求、调解仲裁等环节上建立均衡机制系统。致力于搭建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使多元化社会中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事实证明,像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都是公众利益诉求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制度,应该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

三、提高素质建道德,以文化建设求社会和谐

社会是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文化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规范,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文化建设无疑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基石。当前精神贫困、伦理沉沦、灵魂迷失,新生活的诱惑与旧心态的禁忌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文化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刻不容缓。

1.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形成和谐的价值理念,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价值引领作用,它以价值追求为实践指向,以行为规范为基本形式,能为人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选择提供一种价值支撑和价值导向,能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形成全社会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合力。笔者认为,加强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深入持久、创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二是要着眼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教育,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引导公民做责任公民。三是要着眼于促进人际和谐,广泛倡导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行为,在舆论上打造声势,在环境上营造氛围,形成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2.发挥道德示范作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强固社会和谐的道德支撑。从有益社会、有益他人、有益环境入手,加强公益文化建设。倡导个人公益行为,强制企业公益履约责任,规范社会组织公益行为,打击虚伪公益,弘扬健康公益。从敬业、乐业、勤业、精业入手,强化职业道德。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官德修养。着眼于制度建设,着力于舆论监督,着重于党性教育,着意于个人修养,培养一心为民的品格,做践行宗旨的表率;培养求真务实的品格,做真抓实干的表率;培养大度宽容的品格,做团结共事的表率;培养清正廉洁的品格,做严于律己的表率。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从体制构建和制度规约上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尤其是在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方面,要进行有效的教育,特别是要在认识上正确处理、坚持宗旨与实现宗旨的关系、党性要求与现实需求的关系、理论应然与实践实然的关系,扼制消极行为,惩治渎职行为,严惩腐败行为。

3.发挥文化的导向作用,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和谐的思想舆论阵地。当前,在多元价值体系下,坚持正确的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抵制低俗文化渲染,反对腐朽落后文化,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健康、积极、向上的轨道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新闻报道职业规范,坚决打击虚假、人情、金钱、交易报道,引进必要的法治机制,建立对不实、不适报道的责任追查机制。新闻自由不等于放任自流,加强领导,规范导向,弘扬主旋律,真正使舆论宣传成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公平正义、愉悦大众身心的文化高地。

四、完善社保促事业,以改善民生稳社会和谐

民生问题关系群众冷暖,关乎人心向背,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抓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保等民生问题,就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1.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公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当前,要稳定已有和谐局面,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情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应首先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立足国情,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实力,适度提高社保标准,使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第二,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使社会保障能够普惠到更多的人。第三,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问题,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我们现阶段既要坚持城乡有别,社会保障分步施行,逐步发展,又要本着所有劳动者都能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的原则,着眼长远,做好城乡社会保障的衔接,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接轨。

2.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着力解决民生重点难点问题,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生问题涉及面广,公共诉求增长迅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集中精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重点难点问题,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一是切实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应以高校毕业生、失业者、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4050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吸纳就业的能力,做好就业援助工作。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支付转移制度和政策,重点是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支持,从制度和法制上治理教育腐败。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为重点,加大住房调控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解决好房地产市场虚假泡沫现象,打击房屋的囤积居奇、倒买倒卖等违法活动,实现家家住有所居。四是扩大健全卫生服务网络。以建立健全全国、省、市、县、乡(镇)、村(居)多级卫生服务网络为重点,逐年提升、建设、改造一批医院、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全覆盖,促进卫生服务功能全面升级。

3.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形成正确导向,确保改善民生取得明显成效。民生问题的落实关键在考核。因此,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围,有效引导他们高度重视民生,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一是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与改善程度具体量化为一些指标,使民生问题的解决有具体可操作的标准,有推动各部门执行和抓落实的保障;使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二是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的方式和方法,将定性与定量、主观努力与客观效果、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要强,引领、导向作用要明显。

五、立足综合搞治理,以平安建设保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是安定有序。保持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秩序,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政府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谋划和部署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建立完善统揽社会稳定的平安建设工作新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立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基本任务和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平安,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按照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应当自觉地把各种不稳定、不平安的现象上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的问题的高度去认识,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着力实现维护稳定与促进和谐的统一,努力打造外在稳定、内在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对社会实施有效的必要的管控,又要协调好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维护社会成员、社会组织的当前利益,又要保障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和谐相处。

2.优化政策措施,注重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当前,社会的急剧变迁、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正影响各种社会群体,各方力量都想左右政府的决策,因此,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上,要把住政策出台关。特别是和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的出台,既要算经济账,又要算社会稳定账,要谨慎从事,反复论证。尤其是当前基层矛盾和问题非常突出,各种政法、治安资源的配置要重心向下,从源头上构筑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基础防线,提高基层政府对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现、处理、控制能力,防止由单个问题产生的矛盾演变为综合性的社会矛盾,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构筑坚实的政策保障。

――――――――――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刘云山.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N].人民日报,2007-10-15.

〔3〕刘云山.建设和谐文化 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N].人民日报,2006-10-24.

〔4〕刘云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建设[N].时事报,2006-11-08.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新时期 社会稳定 稳定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步发展,都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一切都是空谈。正确处理社会稳定和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关系,是我们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胜利的有力武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认真探索和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社会稳定,怎样实现社会稳定的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稳定观的重要思想,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稳定观。

新时期的社会稳定观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是“指人类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是在人们自觉地干预、控制和调节下实现的社会生活的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①社会稳定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新的领导集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认真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深刻把握社会稳定的规律,逐渐形成了新型的社会稳定观,从多个方面论述了如何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和谐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和最终目标。社会稳定是当代中国的利益问题,属于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范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和谐、社会稳定与中国前途命运的内在联系。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为社会稳定提供理论保证,和谐社会的实践活动是对社会稳定观理论的检验。新时期的社会稳定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科学理论,进而保证安定团结和平的局面。和谐社会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性,社会稳定观本身就是关于社会协调的科学理论,协调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社会和谐的提出从宏观上为社会稳定观提供了理论指导,“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②,这些要求的提出极大地丰富了新时期社会稳定观的内容,为社会稳定的实现指明了方向。

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是社会稳定的有力保证。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稳定机制,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巨大任务,也是对我们党的重大考验。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她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为立足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新时期的社会稳定观就是坚持党的核心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党的事业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程中,始终坚持稳定大于一切,把国家的和谐、人民生活的安定当做自己的首要任务。

经济稳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经济稳定是指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包括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经济体制的和谐有序,经济发展政策的科学连贯等多个方面。经济建设是我国各项工作的中心,经济的稳定关系整个社会的稳定。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避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大起大落,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其他事业的有序发展,才有利于全面小康的实现。在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保持经济稳定显得更为重要;十七大提出“促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主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注重把握经济各项工作的规律性,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9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切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保持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政策的预见性、针对性,审时度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把国家的经济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些都充实了社会经济稳定观的内容。

政治稳定是实现社会稳定最集中体现。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首要目标。政治稳定是指国家政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主要包括国家的稳定,政治制度稳定,政治生活稳定有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按照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国家政治的稳定十分注重政治生活的稳定有序,注重国家大政方针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更要把国家政局是否稳定,能否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看成是我国改革发展、政局稳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升华了政治稳定的内容。“稳定压倒一切”是新时期政治稳定的理论先导,使“社会稳定”有了合理定位、提升了其科学内涵,明确了党员干部的稳定政绩观,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稳定的地位。坚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动摇”就是要坚持国家的大政方针不动摇,保证我国基本经济和政治制度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方向;“不懈怠”是要求我们的政治工作要以民生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扎扎实实搞建设,保证国家政治生活的安定有序;所谓“不折腾”,是对搞好我国和团结统一提出的具体要求,维护国家的稳定,保证各族人民以及港澳台的团结统一,形成和谐的民族关系。

文化稳定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文化稳定代表着广大民众对社会有机体主流价值观的认同,是指社会成员的思想情绪和对社会的满意度,包括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公民道德取向,社会成员心理承受力等方面。新时期文化稳定的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是我国在全球文化交流交锋的形势下维护文化安全、坚定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保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文化稳定的保证;践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文化稳定的首要内容;当前文化稳定还涉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总之,维护文化稳定是党的思想旗帜,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理论内容,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新时期的社会稳定观的两个重大关系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坚持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③,在200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稳定和发展同样重要,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没有改革,什么事业也不会成功;没有发展,什么功绩也不会取得,要始终坚持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保障社会稳定。要始终从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调整的关键时期出发,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挑战,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局面。

正确处理保民生与稳定的关系。2005年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些思想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2009年1月的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提出了“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全力以赴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加大力度保稳定”,正确的保民生、保稳定的关系,有利于我们科学的把握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律。保障民生是归宿,维护稳定是前提。社会稳定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结合点;保障民生是各项事业的归宿,“当前我们要牢牢抓住保民生这个根本的归宿,千方百计抓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现实民生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让经济增长的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④;加大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是民生实现的前提,以稳定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平衡。

总之,新时期的社会稳定观内容丰富,是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定观的科学总结,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的学说,正确把握了社会稳定的规律,为今后社会稳定的构建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注释

①宋士昌:《马克思主义社会稳定理论与实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页。

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ews.省略/politics/2006-10/18/content_5218639.htm ,2006年10月18日。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7

关键词:和谐社会;矛盾和问题;途径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13-02

一、正视“矛盾凸显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

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社会矛盾。其表现形式也具有时代特征。一是新型社会矛盾主体日趋多元化。二是新型社会矛盾表现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错综复杂及分化组合,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呈现了新的特点:群体性增强,如集体访、越级访、择机上访等;对抗性增强,当事人情绪越来越激烈,对抗的程度加剧;突发性增强,很多矛盾纠纷从发生到激化只有短短的时间,一触即发。且新型社会矛盾内容错综复杂,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这些矛盾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正视目前社会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矛盾不仅无处不在,而且无时不有;且各个时间、空间和条件下的具体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态又是不同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只有正视矛盾、准确把握矛盾、积极化解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和谐的干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信任前提

和谐社会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这种和谐又突出反映在干群关系的和谐上。干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和重要内容,和谐社会的深层问题是干群关系问题。只有解决好了这一问题,和谐社会的构建才会有扎实牢固的基础,才具有相应的完整性,才能营造一种真正的和谐氛围,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全面发展,使我们能更好地放手解决和处理其他社会矛盾。

就当前而言,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新闻媒体报道较多的,是因干群关系失调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干群关系缺乏和谐,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群众对身边的领导和干部失去了依靠感和信任感。在群众心里领导和干部不再是自己的贴心人、领路人,从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干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因此,干群矛盾是当前社会矛盾中比较突出的矛盾。

干群关系,从深层来讲就是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关键在于各级干部。各级干部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能否自觉做到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决定这一问题成败的关键和基础。一切工作要以群众为本,处处想到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的重要方针政策。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谋求利益得实惠。做到这一切,干群关系就一定能和谐。

三、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心工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而解决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大工程。民生问题作为社会系统工程,范围相当广泛,除了个人的收入水平外,还包括就业、住房、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公共设施、交通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吃饭问题、就业问题、上学问题、就医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公共安全问题等。因此,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有系统的思想和完善的制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表达民意,珍惜民力,维护民利,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各种突发事件,增强社会整合能力、危机化解能力,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有效地减少社会危机发生。

民生工程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其内容主要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民生工程的实施不仅是为群众舒心解忧,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而且其本身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内涵,是集经济社会发展等多元目标为一体的科学的、辩证的战略体系。

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中国老百姓的共同期盼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8

曾庆红同志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指出,“老干部工作既属于党的建设范畴,也属于社会建设范畴。因此,做好老干部工作,既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如何正确认识构建和谐社会与老干部工作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首先,重视老干部工作,体现社会和谐。老干部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经过了艰苦斗争的磨练,是新中国的奠基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改革开放的开拓者、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者,他们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宝贵的政治智慧。尊重老干部,就是尊重我们党和中国革命的历史;爱护老干部,就是爱护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广大老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劳累了一辈子,理应得到很好的关心照顾。让他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是党和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

其次,做好老干部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加强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加快社会各项事业,需要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需要激发全社会的生机与活力。老干部是一个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都十分广泛的特殊群体,做好老干部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大量出现,一些矛盾波及到老干部队伍。如果老干部队伍不和谐不稳定,极易引发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老干部队伍和谐稳定了,力所能及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就能够促进全社会的稳定。因此,要把老干部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既要解决好关系老干部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把老干部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真正使老干部成为和谐社会的受益者;又要找准老干部工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调动老干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自觉性。

再次,发挥老干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老干部群体人才荟萃,在他们当中,有的曾经担任过党和国家各级领导职务,有的是某领域造诣颇深的专家学者,还有的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者和实干家。老干部退下来以后,同社会各界接触的机会更多,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更直接,可以通过他们把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传递下去,同时把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反映上来,使之成为畅通社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的一条重要渠道。老干部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可以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和咨询点拨,帮助基层干部增强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推动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组织凝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老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心和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广大老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和共同任务。老干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应该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实践中找准科学定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范文9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246-02

    构建和谐社会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提出的重要执政理念,一时间,建设和谐社会的呼声响彻大江南北,和谐社会成了最热门的话题,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社会各阶层纷纷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阐释和谐社会。而笔者认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部署。当前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呢?

    (1)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2)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明晰的产权关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两大层次。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在此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确保生产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职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协商协调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巩固职工队伍与社会政治的稳定。

    2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和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使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与之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措施和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体的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标准体系、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等相配套劳动关系的调整法律、法规体系的颁布、实施和建立,以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组成的部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劳动关系矛盾调整处理纳入了法律的轨道,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这些制度改革和机制的形成,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保持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必须看到,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老龄化等多重社会变迁交织,用人单位主体多元化,用工和就业主体多样化,劳动关系柔性化、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分层化日趋明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我国劳动关系问题具有突出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以及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为劳动关系调整带来巨大的挑战。“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的逐步形成,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所处弱势就业地位,劳动合同签定率不高,劳动者权益易受到侵害,劳动保障监察乏力和劳动争议频发,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这说明,我国劳动关系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亟待研究解决,影响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有:

    (1)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尽管企业普遍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一些劳动合同不是在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国有企业集体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非国有企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难度较大,很不利于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障碍。

    (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当前工资支付立法层次低,对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操作性不强;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在立法方面还基本上是空白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制约了加强和改善政府驾驭行政能力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实施合同不够规范。如国有改制企业改制后签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并且由于转制过程中缺少制约和监督机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集资款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转制企业还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等等。而中小企业则体现为劳动合同签定率不高,有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存在用工歧视、“霸王条款”,尤其是女工和未成年工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甚至很多企业经营者以就业的压力强迫职工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还随意克扣和拖欠工人工资,工作环境恶劣,设施简陋,工伤事故严重,欠缴或拒缴社会保险,随意辞退和解雇工人,甚至体罚工人、侮辱人格和尊严。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与思考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制的原则,从政策完善、法律规范、体制变革和观念变化上下功夫,抓住机遇,认真对待,科学决策。

    3.1从认识上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充分说明党在发展理念上,对于人的问题、对于劳动者的问题、对于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问题的高度重视与理论自觉。一般来讲,体制改革、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利益关系调整导致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只有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3.2要转变职能,进一步提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做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使政府从矛盾的旋涡中超脱出来,建立起顺畅、高效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发展经济,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互利互惠机制。同时要深化改革,消除劳动领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破除身份、行业等非公平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劳动就业的指导和管理,真正建立起统一、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机制。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对国企改制必须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在保证改制进程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利益,防止造成劳动关系矛盾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3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走法治之路。近年来,我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社会保险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正在制定中,这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很好的法治条件。但是,针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还需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建设,履行好执法责任,加强劳动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劳动纠纷中,要当好“裁判员”,公正、平等、合法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3.4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责任的最后体现。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和员工是共生、共赢和共长的关系。企业对员工负责,员工才会对企业负责。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员工的就业稳定,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为其提供增长才干的机会,帮助和促进员工实现个人发展。

    3.5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