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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与防治集锦9篇

时间:2023-09-21 17:59:53

气象灾害与防治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1

部分专家认为,人类活动排放大量污染物是造成霾的根本原因,霾的本质是污染,与自然灾害有着本质区别。甚至有专家提出,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会造成污染者可以“依法脱责”等问题,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

气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徐祥德则认为,霾虽是天气现象,但其造成的危害已可定义为气象灾害的一种。他表示,霾的发生、发展既有自然因素(适宜的气象条件),也有人为的影响(污染物),自然因素是内因,人为影响是外因,内因和外因相互影响、互为作用,人为影响加剧了霾的危害与影响,使其形成重污染天气。霾是一种天气现象,自古就有,气象部门一直承担着监测、预报、预警职责。工业革命前,影响霾的气溶胶粒子主要是土壤、沙尘、火山灰、岩石、海盐等自然粒子和各种燃烧灰烬物质。现阶段,霾是复杂的气象条件加人为污染造成的。

徐祥德告诉我们,气象灾害由气象因素、孕灾环境、承灾体三方面构成。气象因素如雾霾等是灾害的触发因素,孕灾环境主要指经纬度、地形地貌等,承灾体主要指人和人造设施,三者共同作用才构成气象灾害。风雨、雪霜、雾霾等天气现象不能等同于气象灾害本身。

徐祥德认为,《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依据《气象法》和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气象灾害种类定为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造成人身财产、社会功能、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严重事件,是科学合理的。

霾作为一种天气现象、气象灾害,有其历史渊源,并得到国际气象部门及我国法律政策的认可。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气象文献类书籍都有对霾观测、预报的记载,如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出版的《测候须知》(1929年)、《气象测推》(1947年)、《气象观测暂行规范》(1954年)等文献中都对霾的定义和标准等进行了记载。从国际上来看,世界气象组织(WMO)及各国和地区的气象机构都将霾列入天气现象。从法律政策上来看,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对大雾、霾等提出了明确的防御或防止措施。

不少人担心,将霾列入气象灾害是否会出现《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徐祥德认为,两者之间既不矛盾,也不冲突。霾与重污染天气既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也有外在的实质性差别,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

当前“重污染天气”是霾的特例或者人为影响加剧的结果。在具备霾产生的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人为影响已转化为主要因素,这时突出强调的是污染,是对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严重影响。这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规范的内容。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北京的立法意图是为了强化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健全本市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和城市治理能力。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现有治理的工作格局。

中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表示,《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从气象部门做好霾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予以规范,提供科学支撑,并未突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她认为,《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将环保、气象部门以往分工合作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有利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2

2013年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张集矿区、顾桥矿区、丁集矿区和国投新集集团各矿区,直接威胁矿井安全和塌陷区内的居民。

(二)山体滑坡和崩塌:主要分布在经济开发区、李冲回族乡内原采石区,以及茅仙洞风景旅游区,直接威胁附近居民、供电线路及游客、文物古迹的安全。

(三)堤坝下沉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淮河干堤和西淝河干堤部分堤段,其威胁对象和范围较广,危害较大,是防汛防灾的重要地段。

201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堤坝下沉失稳和山体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每年6—8月),尤其是暴雨时段及过后一段时间内发灾的概率大。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和长期性。

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责任落实到人,防灾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组织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尤其要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灭灾和减灾工作。

(二)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预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水情预报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三)经费保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那些可能突发成灾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进行工程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四)加强预警。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信息,并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准确性,以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3

一、转变观念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财富的相对丰裕,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新的防灾减灾理念,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自然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威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防治与减轻自然灾害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效能,已经成为评价其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国来说,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的思想。自然灾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但也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且常伴有一定的预兆。面对自然灾害,有意识和无意识大不一样,有准备和无准备大不一样,准备好和准备差大不一样。灾害防治的基本对策是预防、避让和治理。其中,预防是上策,避让和治理都要付出较高代价。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救灾思维模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被动应对自然灾害变为主动防灾减灾,把更多的资金投到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树立科学防灾减灾的思想。无论是灾前的预防还是灾后的抢险,都必须坚持依靠科学、尊重科学。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发挥科技的力量,通过科技发展来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充分应用先进科研成果和技术装备,确保各项工程、各项措施、各项工作都经得起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始终坚持尊重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开展防灾减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自觉把握自然规律,努力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

树立系统防灾减灾的思想。防灾减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并影响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我们应当坚持综合防治、系统防治、全面防治,积极推进并确保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协调一致。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强防灾减灾力量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制订、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重视研究不同类型自然灾害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措施的综合效用,开展灾害及其防治知识教育、宣传、培训。

二、抓住重点要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抓住要害,重点突破,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应突出抓好四种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防治。地震是地球上经常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最严重和人员伤亡最多的自然灾害,全球每年发生地震500多万次。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在全国因各类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口中,地震死亡人数占54%。作为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从开始,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实施了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能力、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抢通保通能力、水利设施抗震能力、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全民防范能力以及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过努力,以来云南省地震速报时间比以前减少了一半,改造、建成的中小学校校舍和农村民居经受住了多次地震考验,救灾工作反应也更为迅速、有序。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我国有65%的国土面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人口近3500万人。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我们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为我国受地质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云南省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大胆探索,确立了“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以及“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去年,又研究部署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10项重大举措,力争用时间,投入100亿元,解决好68个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治理问题。自以来,云南省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3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4万人,避免经济损失5亿元左右。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是指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包括暴雨洪涝、台风、干旱、大雾、沙尘暴等7大类20多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1%—3%。云南省气象灾害频繁、危害严重,最为突出的是旱涝灾害。近年来,云南省采取三类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水利投资达到“十五”时期的3倍,全省蓄水库容新增12亿立方米,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强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5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先后投资8亿多元对南盘江、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等10条重要江河或国界河流进行综合防洪治理,大大提升了江河的防洪能力。三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生物灾害防治。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某种生物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灾害事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生物灾害跨区域、跨国界传播的风险增加。云南省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与3个国家山水相连,容易遭受外来生物入侵。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云南省一直坚持把做好生物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加大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实施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拓展到全省50%的州(市)和34%的县(市)。二是建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队伍。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系统,建成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云南分中心。三是针对不同情况的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态势,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四是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可持续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编制云南口岸入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名录。

三、完善体制机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全球气候剧烈变化的大背景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双重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侧重技术管理向侧重社会管理、从侧重微观管理向侧重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完善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机制。加强专业抢险队伍、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筑应急管理后勤保障体系,加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增强群众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广泛推广“三小措施”,也就是发放“一个小本本”,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配备“一个小包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一个小演习”,提高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机制、信息机制、灾(险)情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救灾监督机制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做到科学防灾减灾。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4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县地处西部高山峡谷区,境内山高坡陡,峡谷深切,地势险峻,地层复杂,地质构造发育,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地区,是我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重点县之一。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治理难度大等特点。为此,国家、省、州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成矿所分别于2003年、2005年前后两次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与区划工作。2014年“11.22”康定地震后,我县邀请专家对本县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了详细补充区划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全县共有地灾隐患点为731处,受威胁人口达41000多人。

(二)地质灾害危害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频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威胁到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全县共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25起(其中崩塌11起,滑坡5起,泥石流9起),小规模地质灾害176起。由于应急体系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和撤离避让及时,我县成功实现章谷镇磨子沟村老党校堡堡滑坡、索断桥危岩崩塌、东谷乡二卡子泥石流、半扇门乡火龙沟泥石流6起重大地质灾害临灾或提前避险,成功避险2700余人,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特别是东谷乡“8.9”特大泥石流发生前及时准确判断险情,果断组织1521人迅速撤离,成功实现直接受威胁的651人无一人伤亡。受到中央、省、州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赏。

二、2015年气象气候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

(一)气候总趋势预计年平均气温正常。其中,今年冬季正常;明年春季正常;夏季正常略偏低;秋季正常略偏高。年总降水量正常。其中,今年冬季偏少,明年春季偏多,夏季正常,秋季偏少,今冬明春林区和草原高火险天气频繁。明年春季有春旱,盛夏有伏旱,雨季始终期正常,汛期有洪涝。初夏及初秋有连阴雨。另外,5~9月冰雹、雷电及短时强降水天气频繁。

(二)主要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测1.高火险天气:12月中旬和下旬、1月上旬和下旬、2月前半月、3月上旬、4月上旬后期~中旬前期林区和草原,分别有易着火、蔓延的高火险天气出现。2.干旱:春季(3~4月)有轻~中度春旱;盛夏(7~8月)有轻度伏旱。春旱接近常年,较2013年偏轻;伏旱较常年和2013年略偏重。3.雨季开始期:在5月下旬,与多年平均开始期相比较正常。4.暴雨洪涝:汛期暴雨、洪涝总次数较常年略偏多,与2013年接近。有重涝。6月中旬、6月下旬、7月上旬、9月下旬分别有较明显的暴雨、洪涝天气过程出现。5.初夏及初秋连阴雨:5月下旬、6月中旬~下旬,8月下旬及9月下旬分别有连阴雨。6.雨季结束期:在9月下旬~10月上旬,与多年平均结束期相比较正常。

三、对策建议

1.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建议有关部门提前安排部署好防火灭火工作,在“防”字上狠下功夫,尽力避免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2.牧区及畜牧部门要备足牧民防寒保暖物资及牲畜越冬度春的饲料和防治疫病的药物,严防可能出现的雪灾、冻害。

3.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从业人员冬春季要注意预防降雪、道路积雪和结冰,夏季要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4.汛期以暴雨、洪涝及短时强降水为主的灾害性天气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塌方及滑坡等灾害,且此类灾害局地性和突发性都很强,防御难度很大,建议一定要将此作为重点加以防范,同时要充分应用近年来的成功经验,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5.2014年干旱、冰雹、雷暴和霜冻也时有发生,建议采取人工增雨抗旱、人工防雹消雹和科学的防雷电、防霜冻技术,最大限度减轻其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危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除一些小规模的崩塌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分布规律不明显外,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10月)。每年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大,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发生率明显增大,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县地质灾害的防范以汛期(5~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水电开发区、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矿山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区域。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各乡镇,特别是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人口集中地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

(四)重点防范灾种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强、成灾快、防范难度大、危害性大的灾种。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成立机构,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机构和领导是关键。为更好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明确防治责任,确保领导有力,特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各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预案,完善“两卡”发放。

(三)加强宣传,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健全县、乡(镇)、村、组、监测人五级群测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及时。

(四)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映能力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险情巡视制和灾情速报制。各乡镇、各部门、企业要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单位、乡(镇)、村社要安排专人值班,对危险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监测,特别是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

(五)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汛期值班从4月15开始,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办与县防汛办实行汛期联合值班制,总带班领导为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龙德育。联合值班充分利用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省、州、县气象台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成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等工作。

(六)落实措施,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进行采矿、伐木、采石、取土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止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配合协作,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救灾、交通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互通情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要加强地质灾害治理,根据灾情规模、类型、性质、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作好防治工程设计,搞好排水、支档、排导、清淤工程治理,确保安全渡汛。

六、工作职责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点多、面广、战线长,各相关部门要在上级防灾指挥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防灾工作的实际、部门工作职责和中央、省、州关于对防灾抢险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预报预警,对地质灾害灾情有效处置,确保防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预案对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县级联系乡领导及联系单位职责联系乡领导及联系单位必须在汛期前督促联系乡镇,做好预案编制、两卡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汛期值班等有关工作;在灾情发生后,要指导乡镇做好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县级机关职责县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政府办:加强领导,负责协调各单位,组织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等。水电开发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水电开发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和落实。发改局和安监局:重点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局:重点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安局:及时组织力量,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做好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民政局:积极组织、检查、监督各类救灾物资的到位、使用情况,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调查,上报灾情,并及时组织救灾,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确保灾区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国土局: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检查、督促各乡镇对防灾预案、防灾责任人及监测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协同各相关单位,共同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收集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如发生险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抢险救灾。住建局:重点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交通局:重点做好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应做好交通要道的监测,出现险情及时通报,同时主动全力抢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对防汛抢险物资要优先抢运不得延误,水毁公路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水务局:重点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对影响行洪安全的河道进行清障,加强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因地质灾害堵塞河道,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洪抢险,防止洪水灾情的出现。农牧科技局:若出现灾情,及时统计土地损失情况,加强灾后重建,组织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尽快恢复灾区农业生产。林业局:按国家有关政策,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防止滥砍滥伐,加强退耕还林的检查。加强灾后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卫计局:成立医疗救治小分队,充分储备必备药品,一旦发生灾情,应立即赶赴现场救治受灾群众,并做必要的灾区防疫工作。扶贫移民局:要重点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局:加强雨情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中长期天气发展趋势,做好中、长期气象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暴雨、较大强度的持续降雨资料,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做好各类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按照防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充分发挥抗灾抢险的主力军作用。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三)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职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对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活动,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不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应禁止开采、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渣石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危险区边界应设立警示标记。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将弃渣、弃土、弃石及时清运,不得随意沿沟沿坡堆放,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因工程建设或矿山开采等诱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

(四)各乡镇职责1.落实监测责任人加强预警预报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要划分出危险区、较危险区、较稳定区,圈出重点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区,在汛期对本乡(镇)危险区、较危险区进行重点监测,对辖区内所有灾害点进行监测,设立监测点,落实专人负责,并签定监测责任书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尤其是包村干部要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成因及主要诱发因素,并对其活动趋势、危险程度做出初步评价、预测,监测人员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记录,定期向乡(镇)政府汇报,发现险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乡(镇)政府在收到天气预报信息时,应及时传达到各灾害点,做好防灾准备。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坚决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了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汛期,乡(镇)、村、组、监测人四级均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防灾指令和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3.加强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结合地质灾害宣传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的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切实落实报警、抢险人员和受灾人员的疏散工作。进一步落实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将预警信号、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等地质灾害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要让村民明白卡内基本内容,确保避险疏散措施及路线简便可行,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基本保障,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若出现险情,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确定地质灾害险情发展趋势及危害性,提出针对性的防治建议,更好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4.完善机构组织做好抢险救援安置当前全县各乡(镇)、村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灾机构、组织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我县地质灾害严重,一旦发生大规模地质灾害,安置工作难度极大,各乡(镇)可视其具体情况,在民政部门的协助下共同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七、责任追究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如果出现以下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一)“漏测漏报”、责任人员不落实、险情或灾情出现后反应不迅速等,工作不得力的;

(二)未按照规定和时限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县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

(三)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地质灾害预报的;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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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年完成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统计,我市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滑坡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共24处(包括潜在滑坡5处),占58.54%;其次是崩塌,共13处(包括潜在崩塌2处),占31.7%;泥石流4处(包括潜在泥石流2处),占9.76%。

我市地质灾害点大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2002年共发现灾害点26处(其中6月份18处),占全市灾害点总数的63.41%。我市地质灾害点具条带状分布特征,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镇、*街道、*镇、*镇、*乡、*镇,共有灾害点32处,占总数的78.05%。尤以*镇和*乡最为发育。总体沿北部边界,由南东向转北东向展布。

东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乡—*镇*—*—*一带,呈北东向展布,共有7个灾害点,占17.07%。

20*年我市增加灾害点1个,诸葛镇周村采空区地面塌陷,受威胁农户19户78人,威胁资产95万元,危害程度属较大级,目前稳定性差。20*年3月18日,诸葛镇长乐村垷山发现滑坡长150米、宽度60厘米、滑动台阶高差40厘米、滑坡体积达80万立方米的地质灾害隐患一处。

二、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对我市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3~5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强对流和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属降水集中期;6~8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有降水集中期,9月份比常年略偏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有降雨量多、台风频繁的特点。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松散的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大都未采取护坡和排水措施)以及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道路(挖方路基段大都未采取护坡措施)是滑坡易发区;公路边坡、露天采场等处易引发岩质崩滑;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水可能诱发泥石流的发生。

三、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镇*潜在崩塌、*桥村*潜在滑坡、*街道*潜在滑坡、*镇*滑坡、*乡*、*村潜在泥石流、*乡*—*等7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今年的防治重点。

另外,要以人为本,对危害程度虽然为一般级(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受威胁资产小于100万),但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在汛期雨季期间,落实监测人和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人员受到威胁的,参照重点隐患点的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加强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区群众的抗灾救灾意识。

(二)全面贯彻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乡、街道及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对上述重点隐患点制定具体的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报市府办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镇乡、街道要加快受灾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已落实建房用地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汛期前搬入新居;尚未落实搬迁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尽快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解决*村的搬迁用地,以便尽早对*乡山口村潜在泥石流进行搬迁避让和全面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加大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各有关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其余地质灾害点,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也要注意监测,落实监测责任人,及时收集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与气象局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点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6

一、全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全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x

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咸水入侵、砂土液化和地下水不合理开采形成的大面积降落漏斗三种地质灾害,三种灾害的特征是隐蔽性强,不易被人们重视和发现。年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及威胁对象

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冬季寒冷干燥、夏季(6—8月)降水多且集中,气温高。这种气候特点决定了地区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一般为6月到9月的汛期。由于雨季土壤含水量增大,容易诱发砂土液化。在砂土液化区内,地震、人工振动(如车辆高速行驶、桩机的振动施工及其它高能振动)、汛期高水位的湍流,都会产生液化的后果,引起地面的不均匀沉降,导致地面开裂、建筑物倾斜、道路塌方、河堤管涌等。因此,在地区应特别注意加强对砂土液化灾害的监测与防治。

二、年全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年春季(3—5月)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季降水量为90—110毫米(历年值为97.3毫米),雨量分布不均。预计季平均气温偏高,为9.6—10.0℃(历年值为9.2℃),但回暖不稳定,季内可能有阶段性低温。

预计年夏季降水量总趋势为正常偏少,平均气温总趋势为正常偏高。

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重点预防区为:京—沈高速公路、盘—海—营高速公路、秦—沈铁路、沟—海铁路两侧,海岸防潮堤。在防汛期间,这些地段重型车辆要减速行驶,周围要避免进行震动施工,防止因高能震动所引发的砂土液化对公路造成的破坏。在汛期,必须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随着城化水平的提高,工程经济活动的增多,重要建设工程和地下空间的开发等,都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对本地区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切实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预测、预警和预报;加强工程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二)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划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确定本年度重点监测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对重点防护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须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2.坚持“三查”制度

各县(区)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对潜在危害要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3.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为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1)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公布值班电话,做到值班人员到位,不漏岗,不误时。

(2)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和报告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地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国土资厅发〔〕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办发〔〕号)规定,迅速将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上报国土资源局。

(3)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主动避灾抗灾,各地应急指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灾害灾情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灾情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的范围内(村、社区或广场)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警示及治理

对于经勘查查证确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要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有效的治理。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由各地方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对人为因素引发的,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依法告知并敦促责任人及时治理。同时,各地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给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密切配合,尽早安排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在年汛期,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正式。在加强对由降雨为主要因素诱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气象预报预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测功能,提高对人为诱发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的监控力度,使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全面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使政府及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

(六)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和险点应急工程治理正常进行,尤其搞好重要灾害危险点监测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各(县)区在安排年度防汛经费时,要明确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经费数额,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七)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群策群防工作部署,发挥基层国土所的作用,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防灾能力,使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真正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控制源头,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城建设及建设用地,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和其它工程建设,包括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在选址时不能仓促上马,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对危害性较大、工程治理不达标的危险点,要限期险区居民搬迁;属异变、临界级险区居民,汛期应异地居住避让,力求发生灾害时无人员伤亡。地质灾害易发区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免建在地质灾害隐患区,成为新的隐患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评估工作质量。对于不执行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要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7

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80起,其中大型3起,中型55起,小型122起;从灾害类型划分,共发生滑坡99处,崩塌11处,泥石流67处,地裂缝3处;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在灾害成因看,发生地质灾害均为自然因素引发,其中降雪和冻土消融引占1.67%,降雨引起占98.33%,集中发生于主汛期6——9月。

从灾损情况看,以暴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最为严重,共发生地质灾害113起,同时导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58处,给、等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不发育的北部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起伏大,地表切割强烈,岩层破碎,土地贫瘠,抗冲蚀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我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

经专业单位排查,在地震前,全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06处,地震后增至2745处,年特大暴洪灾害后新增558处。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的重要隐患点3303处,有42.6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5.5%,威胁资产51.68亿元。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共有30.9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489亿元。

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威胁人口密集区,严重威胁城区和集镇、村庄安全,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威胁生命线工程,主要威胁212国道、江武公路等大部分的省道及县乡道路;三是威胁重要设施,威胁对象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大型基础设施等。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年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市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天气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将继续增多,进入汛期,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雨或长时间大范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预测全市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年全市在建、新建扩大内需项目、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特别是在建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及周边(包括砖瓦厂、采石厂、采砂场、废弃矿点等),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10月。5月即进入汛期,10月中旬汛期基本结束。

6—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稍滞后于降雨的特点。

2—4月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北部雪冻较严重县部分黄土区域已发生几起小型滑坡、崩塌灾害。

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五、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建立完善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以往排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大、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要作为排查巡查的重点,及时掌握隐患点的现状,检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务、水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期间,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强化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衔接,确保预报信息及时传送给有关部门、防灾人员和群众。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实施,力争及早建成运行,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精细化和准确度,实现预警预报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区要依据市政府修订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配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装备,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对重要区域和山区分散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预案,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能及时应对。威胁人员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临灾避险,在汛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等群测群防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完成9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恢复重建、20个专业监测点和2个监测预警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装备,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五)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受地质地理条件、专业技术力量、汛期降雨、征地补偿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相对缓慢,目前只有不到80%项目竣工,还有20%以上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各县区特别是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做到既要抓建设进度,又要抓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法规范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此外,有关县区要加快、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等县区同时要抓紧做好暴洪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开展评估备案工作的,一律不得审批建设用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对矿山开采、公路和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对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依法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工作,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

(七)进一步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基础。一是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详细调查成果,会同建设、水务、水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个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城镇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三是结合灾后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业监测点和预警示范区等项目实施,加快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以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四是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各级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国土资源、教育、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水保、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保、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及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中,要搞好与各专项规划实施的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要加强与水务、水保、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及应急处置。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费用和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8

一、*年我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市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三面临海,北部为丘陵,南部和北半部为玄武岩台地,中部和沿海为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湿热多雨,夏季多台风,雷暴雨。沿海局部地区分布膨胀性土层和软弱土层,为低震级地震多发影响区,新构造活动相对较强。脆弱的地质条件决定我市是广东省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各种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砂化、风暴潮、港口淤积、水库淤积和矿山地质灾害等,而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是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复杂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孕育了自然地质灾害,人类强烈的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各种条件的不良组合,造就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范围广、类型多的特点。

*年我市降雨量1461mm,属正常。全市地质灾害共发生地质灾害17起11多处,50多户200多人的生命安全和近9000多万元财产构成威胁。

截止*年止,全市通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发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达1万余人,潜在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是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其中:1、廉江市塘蓬镇普龙圩垭村北西侧约100米,受威胁对象:鱼塘面积900平方米,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25万。2、廉江市石岭镇龙湾大垌村东约5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协人口5人,房屋2间,农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65万。3、廉江市石城镇丹樟村北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万。4、廉江市栏塘村南侧陈子强石场北侧,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5人,房屋2间,农田1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55万。5、廉江市三叉村北侧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10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20万。6、廉江市新民镇上坡仔村西侧约6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10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20万。7、廉江市新民镇羊角岭村北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10万元。8、廉江市新民镇金村东南侧约100米,受威胁人口5人,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55万元。9、廉江市新民镇山涧村南侧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3人,房屋1间,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40万。10、廉江市新民镇大路坡村北侧约5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万。11、廉江市石城镇薯地坡村清建岭水库下游,受威胁对象:农田100多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20万。12、廉江市安铺镇茅坡村北东侧约2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协人口不详,房屋无,农田2公顷。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0万。13、湖光岩风景旅游区白衣庵景点,受威胁对象:尼姑5人,佛像、游客和管理人员等,坡脚的白衣庵、楼房各一幢,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50万。14、赤坎区赤坎糖厂西侧水库边,受威胁对象:楼房一幢,厂房一幢,新建围墙70米(已崩塌过),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36万元。15、平岭北大沙沟新殡仪馆南侧,受威胁对象:建筑物、人员、并造成水库淤积,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60万元。16、湖光岩风景区大茶壶景点西侧,受威胁对象:环湖公路、景点、建筑物和游客,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2.4万元。17、东海岛东简镇石板灯桩SW公路边,受威胁对象:破坏道路,阻塞交通,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11.63万元。硇州岛淡水镇那洞村东部海岸,受威胁对象:水产养殖、防风林、房屋、管理人员。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3.2万元。18、*市第一技工学校运动场西侧,受威胁对象:道路、来往车辆、三间猪舍、一幢房屋、农田。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8.5万元。19、雷州市英利镇英峰岭239.6高地侧,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超过5人,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50万元。20、徐闻县海安镇良田仔村东南侧,受威胁对象:林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20万元。21、霞山区观海长廊航标处后面,受威胁对象:该楼房、附近的十楼幢楼房以及住户,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150万元。22、廉江市鹤地水库第一溢道堤坝,受威胁象:下游居民及农田,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较大。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方向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

各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和交通等有关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建立24小时临值报警制度和明确主要责任人,做好平时演练和群防群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地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需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质灾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单位认定,并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责任单位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快步伐,搞好编制规划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提前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分布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本单位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工作,编制县(市)级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必备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四)落实规划,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清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避灾抗灾。各地应急指挥系统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土资发〔*〕69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作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的建设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县、镇(乡)四级之间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积极推动汛期预警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各地在汛期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力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并做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月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矿产资源法》颁发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的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三、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应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土资源、城建、交通、水利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当地县、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并组织检查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汛期前,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火、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年,我市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治因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其它时段重点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在分析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确定雷州半岛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区:1、*市区、廉江的高桥-营仔、徐闻的和安-海安。2、*市辖区、遂溪县、雷州市、徐闻县等地,由于以玄武岩台地、*组台地、北海组平原为主,常受风暴袭击,在干旱产生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本防治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是指规模较大、危害中等以上,可能造成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根据市省水文队*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报告,我市自八十年代以来,共发生严重地质灾害100多宗,死伤11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10多亿元。目前,发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达1万余人,潜在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因此,所在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汛期前按照各自分工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发放防灾明白卡;汛期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测和24小时值班,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五、*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结合我市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地质背景条件分析,我市地质灾害诱发条件仍以降雨为主,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年*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域及气象水文分析,预计*年*市汛期总降雨量较去年有大幅度上升,部分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人类工程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从我市城镇规划、交通干线及重点矿区分布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因旧城区、山区农村建屋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缺乏排水设施、边坡不合理开挖和加载等问题,因此,我市旧城区、山区农村地质灾害发生将较为频繁。交通工程建设和矿山灾害隐患次之。

气象灾害与防治范文9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和威胁对象与范围

1、根据《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我镇2014年度汛期防范的地质灾害点为5处,高陡边坡47处。

2、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村宅后滑坡,村房前滑坡,村宅后滑坡,村宅后不稳定斜坡,村不稳定斜坡,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主要分村、等14个村。

3、根据地质灾害的规模及存在威胁程度划分,我镇为一般级地质灾害点为5处,潜在的地质灾害危害点较大的为村、村、村、村,目前我镇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为6户25人,受威胁的资产27万元。

4、对未列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虽然隐患相对较小,也应列入村(居)级防范。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

①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诱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部位上的人员及房屋财产等安全,一般危害范围以50-200㎡左右为主,部份影响宽度可达20-30m、影响长轴距离可达50-60m。②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诱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影响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

③对于部份沟谷所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份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诱发的潜在滑坡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威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份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后危害性往往较为严重。

二、本年度重点防范时段和高发区预测

(一)2014年度气象预报和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2014年气候趋势预报,预计2014年平均气温正常~略高,降水正常~略少。春季气温略高,春雨略少;汛期降水略多;7~9月降水略少;年高温日数接近常年。各季节预报如下:

1、春季(3~4月)春季降水410~430毫米,正常~略少。

2、雨季(5~6月)

预计雨季开始日期为4月底至5月初,正常;结束于6月下旬中前期,正常~略早;雨季雨量580~680毫米,正常~略多;其中5月正常~略少(200~250毫米)、6月偏多(380~480毫米)。降水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月中旬中期和6月下旬前期。

3、7~9月趋势:预计7~9月总雨量350-400毫米,正常~略多,其中7月正常~略少、8月正常~略多、9月正常~略少。

4、台风:预计2014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个数6~8个,接近常年,各月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3个、9月1~2个、10月及以后1~2个。

5、秋季(10~11月):预计10~11月雨量110-130毫米,正常~略多。

主要气象灾害:雨季降水集中期比较明显,局部村将发生洪涝灾害。

根据上述气象资料及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2014年度本区地质灾害防灾主汛期期为5-7月,该时段雨季降雨比较集中,存在强度降雨和范围降雨,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村和水利、公路、建设、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

(二)2014年地质灾害高发区预测

根据2014年我县降雨趋势预报和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区内地质环境条件,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常年,潜在的易发区域主要应为我镇村、村、裴墩村、村、村一带。

本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局部小规模滑坡、崩塌灾害为主,需要重点关注的是部份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此外,被列入重大级和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范围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尤其是村宅后滑坡、村宅前滑坡的灾点,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应予以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协调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地质灾害防治及责任制

(1)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行政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各行政村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2)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建设站:在进行镇、村规划充分考虑遭受成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公路站:加强对交通沿线边坡的检查和维护,对易发区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

(5)水利工作站: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引水涵渠,应进行除险加固。

(6)中心小学和中学:根据学校的周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检查、整改,并组织学生进行避险演练。

(7)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

四、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防治条例》镇政府组织国土、建设、水利、公路、中心小学、中学等部门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灾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工作等方面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各村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

2、实施灾害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遇有台风或暴风雨袭击或当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所报达到3组以上时,除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镇政府已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镇应急民兵分队组成。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Ⅰ级、Ⅱ级地质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Ⅴ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其中Ⅰ—Ⅱ级可不予,Ⅲ—Ⅴ级应向社会,对Ⅲ—Ⅴ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①Ⅱ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镇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各村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

②Ⅳ、Ⅴ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镇防灾指挥机构及各行政村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要做好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村委会应按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避让。

4、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要求:发生地质灾害,各行政村应在1小时内报镇政府。

2、报告内容:地质灾害报告内容主要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人员是否存伤亡,财产损失等,已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设

1、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清除易滑坡物、挖设排水沟、改水渗透、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

2、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4、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积极宣传。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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