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集锦9篇

时间:2023-12-11 10:04:35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1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于2009年10月中下旬对全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润璞、杨绍明带队,深入长春、吉林、辽源、白山等地进行了实地视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组成人员参加了视察活动。

在视察过程中,视察组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与当地安监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消防支队等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欧亚卖场、本特勒长瑞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在视察中了解到,各地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直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使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取得了较好效果,有效防范了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但也应看到,我省安全生产领域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和改进,视察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杜凯)

关注民生共创和谐

2009―2010年冬季供热前,蛟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该市城区集中供热和小区供热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在充分肯定市政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潜在的矛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区供热质量不均衡,集中供热质量较好,小区供热做不到恒温供热。供热管线设计不合理、年久老化、跑冒滴漏、保温不好。供热服务上存在报修不畅、维修滞后、投诉难、室温鉴定难、退费难等问题。二是供热价格未能建立动态机制,价格调整滞后。三是供热企业资金短缺,储煤不足,检修改造不能及时完成。

为此,视察组针对上述问题对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一要进一步完善和编制城区供热规划。要从城区发展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区供热规划,积极支持和鼓励城区集中供热的发展,逐步取缔和淘汰小锅炉供热。二要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供热工作的调度,遇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科学合理地调度和确定城区供热开栓和停气时间。三要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落实。建立供热价格长效机制,供热价格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行听证和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坚持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强化《供热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实行分户热计量和室温调节改进工作。(张方坤)

人大代表爱心助学真情结对

“今天,热心的人大代表叔叔们向我们这些贫困学子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感到冬天里不再寒冷,你们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却胜似亲人,我们一定会加倍地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你们、回报社会……”11月17日上午,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蒋玉婷、金楠、刘晟铭等三名贫困学生双手接过捐款,眼含热泪感激地说。

龙潭区人大新吉林代表团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庆贺等人大代表一直十分关注和关怀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前不久,得知新吉林街道有个别学生由于家庭贫困,缺少御寒的衣物,而且还面临辍学的情况后,十分焦急,积极联系街道人大领导,表示愿意与贫困学生牵手结对进行捐资助学。

当日,人大代表与贫困学生牵手结对爱心助学捐赠仪式在新吉林街道举行。区人大代表、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庆贺、吉林市金龙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经理李延斌、吉林北方森林机械公司经理侯威分别与蒋玉婷、金楠、刘晟铭同学进行了对接,并将第一次资助金500元送到他们手中。

捐助仪式完成后,李延斌代表说:“今天的捐款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今后,我们将时刻牢记人大代表的责任,关心、支持龙潭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更多的贫困学子成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山指出,此次捐助活动不是简单的捐资助学,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道德风尚,营造重视教育、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王文柏)

洮南市人大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测评活动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服务意识,9―10月份,洮南市人大分别在团结街道、永康街道、福顺镇、黑水镇开展了市人大代表述职测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桐武、张晓梅分别参加了代表述职测评大会,各选区的市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共1000多人出会,10名人大代表分别在各选区述职大会上向选民述职。

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从“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向人大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情况”、“为选民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在本岗位带头奉献、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等方面,向与会选民认真地汇报了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情况。人大代表述职之后,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进行了评议,选民代表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表示满意,一致认为人大代表能够较好地履行代表职务;能够深入选区倾听百姓呼声,了解民情、民意、民需,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表达选民的心声,积极为选民办事。并对今后代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代表述职和民主测评活动,拉近了代表与选民、政府与选民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闫丽)

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 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调查

10月29日至30日,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兰春为组长的调查组,对区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进行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白良军所作的关于东昌区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深入到民主街船营社区、民强社区、光明街红星社区、西昌社区以及金厂镇和金厂村的10余户低保家庭进行了走访。

东昌区城乡低保工作起步较早,目前,城市低保对象达9363户14193人。农村低保对象1325户2660人。区民政局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实行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全面开展辅助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调查组就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就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宋丽娟李本申)

二道区人大常委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最近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义率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基层领导的汇报、观看影象资料、座谈等方式,检查了区政府在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检查组对区妇联、妇幼保健院及英俊社区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在我区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主要表现在:区政府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妇女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举办内容丰富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班,妇女儿童的文化教育权益得到保障;区妇联和街道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引导、鼓励妇女投身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妇女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建立了覆盖全区的维权工作网络和协调救助机制,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检查组同时了解到,在法律贯彻中还存在有的基层对妇女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二是建立并完善妇女工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构建维权网络。四是加大对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投入,特别是对婚检工作的投入。(王杰 史敬杰)

大安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近日,大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肖金荣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视察组,对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大安项目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的方式进行,听取了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的汇报,并围绕进一步加大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大安项目区工程建设力度进行了座谈讨论。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大安项目区工程是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骨干工程之一,是当年省委书记王珉、韩长赋省长重点关注的重点工程。市政府把这一项工程作为全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天字号”工程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省水务投资集团和省国土厅共同推进工程建设。目前大安灌区和土地整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视察组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土地开发整理及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于连昌)

落实代表建议保障农村水泥路养护资金

农村水泥路修护问题已成为制约一些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因质量问题、车辆超载、管护不到位等原因,致使一些路段严重破损,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交通运输,但由于缺少资金,使这项工作始终不能落实到位。桦甸市人大代表曾多次提出“农村水泥路修护应纳入市级财政专项投资建设”的建议。针对农村水泥路修护是一项民生民利工作的实际情况,桦甸市人大常委会把此项建议作为一条重要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形成了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养护模式。今年5月,市政府召开了常务工作会议,决定每年将用于交通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23.98万元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使这项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现在桦甸的农村水泥路养护真正有了资金保障。(孙立军王岱巍)

柳河县委书记到人大常委会调研

11月9日,刚刚上任的柳河县县委书记经希军到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勇、副主任邱谟成等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经希军说,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点产业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保护资源等方面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仅2006年以来,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视察、检查、调查近40余次,形成的调研报告有深度,有分量,很有借鉴意义。

就今后的工作,经希军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勇挑重担。发展是我县的第一要务,是县委、县政府的第一使命,更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扣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为县委决策出谋划策,提供详实依据,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经希军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利用自身联系面广、群众基础好、号召力强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桥梁纽带和引导监督作用,努力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切实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得更紧,把发展的活力凝集得更强,把发展的潜力挖掘得更大。经希军强调,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与县委的绝对统一,人大常委会要对政府工作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找准难点,突出重点,切实把握合力发展的共同点和结合点。按照县委的意图、人民的意志,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会上刘勇主任、冷教鹏副主任还就我县的畜牧业发展、保护矿产资源、人才使用、观念转变、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企业家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建议。(崔秀军)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2

现在,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把地方立法作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需要和可能结合、充分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3件,通过初审待进一步审议的法规2件;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4件;审查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报备的规章7件。

注重统筹兼顾,保障协调发展。常委会根据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了《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条例针对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多种复杂矛盾,以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为着眼点,以解决城乡规划管理割裂、乡村规划管理薄弱和规划执行不力等问题为重点,明确和细化了有关规定,强化了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针对我省草原退化和荒漠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实际,常委会及时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以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草原保护和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草原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生建设。就业是民生之本,针对我省就业难问题,常委会制定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从统筹协调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重视技能培训、扶持创业、援助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立项要把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作为重要评估内容,条例还规范了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保障。计划生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为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常委会修订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合法生育二胎的间隔规定,就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孕期免费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重要修改完善,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更加具体可行。

重视防灾避险,维护公共安全。这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难点问题。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了《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监督检查、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事项予以科学规范,以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总结我省抗震减灾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强化了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救援措施,提高了学校、医院和公共场所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明确了城乡建筑抗震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支持灾后重建的工作要求。

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立法程序。为了保证法规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常委会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一年来,先后10次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征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430条;全年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42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06场,深入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对修改完善法规起到了重要作用。凡涉及调整利益关系的立法,常委会都组织召开有关协调会和论证会,科学设定权利义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的个别法规案,不急于交付表决,认真进行协调和修改完善。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法规起草中的主导作用,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起草工作外,去年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有4件是由有关委员会组织起草的。

(二)认真审议决定重要事项,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常委会把推动中央和省委应对金融危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抓大事,先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

审议决定计划财政保增长的重点投向。先后听取审议了2009年全省及省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报告、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报告,批准了2008年省本级决算,作出了关于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3亿元的决定和关于批准追加2009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15.12亿元的决定。这对保增长、调结构、保民生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债券资金和追加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中央投资需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灾后重建和民生工程起到了促进和监督作用。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常委会把“三农”工作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重点,听取审议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相对滞后,集约化、产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创新农业发展思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农业投入机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等具体意见。常委会充分肯定了政府把农村饮水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经过上下共同努力,2009年全省解决了258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赴省内外进行调研考察,就完善我省实施意见提出有关建议。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就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划,统筹“一区四基地”产业布局,制定区域特殊政策等问题提出建议,以加快西咸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快速起动,扎实推进。

高度重视就业和廉租房建设工作。常委会针对就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了当前全省就业工作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重视支持就业和再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搞好职业教育,要通过大力培育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为推动安居工程建设,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廉租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和监察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廉租房,使安居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积极促进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为了推动解决法院民事案件判决执行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对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法大力协助和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决议将对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关于节能减排情况等报告。

(三)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

常委会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督办和视察等活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到位、更具实效。

视察重大项目建设。为发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去年4月,常委会组织对全省4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2户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项目运作,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保持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强劲增势,充分发挥大企业在保增长中的骨干作用。

检查“民生工程”。实施“民生工程”是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就“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再次进行了跟踪督查。并把项目监督与预算支出监督相结合,督促有关方面加大民生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使人民群众尽早受益,让广大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了促进《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去年常委会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条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建议抓紧做好秦岭地区开发和保护各项规划的编制,尽快完善实施条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秦岭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整顿和管理,进一步加快陕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常委会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法律学习宣传不到位、监管体制改革步伐缓慢、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工作保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要求,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切实做好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252件(次),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110件(次),重点督办38件(次)。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将群众反映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通过处理案件和重点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执法调研、立法评估和专题调研,对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行跟踪落实,为常委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认真做好代表和任免工作,积极开展内外交流

一是突出重点,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常委会把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作为代表活动的主要形式,先后两次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视察和调研报告。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制度,全年共有5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在陕全国人大代表9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800多人(次)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二是拓宽渠道,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坚持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分工联系走访了230多名基层省人大代表,了解代表的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结束之后,都及时将情况向代表进行书面通报。建立了代表电子邮箱和短信平台,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常委会的工作信息。三是加强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推进办理工作公开化。加强对重点建议的会办督办,促进所提问题的解决。截止本次会议之前,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4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会议已印发各位代表。四是创新思路,提高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继续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圆满完成了本届新任省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计划。为487名省人大代表选配律师,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认真办理代表来信,热情接待代表来访,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认真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

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全年接待外国国会、议会议长和部长级代表团15批150人次,组织了4批代表团出访交流。同时,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交往交流,增进了解,相互学习,不断改进工作。

常委会重视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重新确定了渭南市、榆林市和咸阳市杨陵区人大代表名额,组织召开了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研究乡镇人大换届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五)强化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一年来,常委会以代表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努力搞好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常委会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坚持常委会专题学习讲座制度和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在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前,先组织学习中央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摘要在报纸上刊登并上网公布,增强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常委会审议意见在转送“一府两院”前,先经主任会议讨论,“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由委员会审查后向主任会议报告,提高了审议意见的质量和办理实效。通过这些措施,调动了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提高了常委会工作质量,增强了办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完善了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出席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改进了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方式,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文件认真把关,并提前印送组成人员审阅,便于组成人员准备审议意见。制定和修订了精简文件等20多项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了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主题内容的“四型”机关建设活动。在加强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同时,组织机关厅处级干部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了专题培训。加强了机构建设,成立了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法工委备案审查处。按照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精减文件和会议,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整合常委会机关宣传力量,加强了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机关在干部队伍建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立法还比较薄弱;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需加大;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效率还须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去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总结纪念活动。3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个主题,把我省地方人大工作融入到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具体实践中来。3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地方立法一定要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监督工作一定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30年的实践也昭示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应当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和期望!30年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中共陕西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社会各界人士和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也饱含着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的智慧、辛劳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2010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重点,加强立法和监督,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一五”规划任务、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坚持立改废并重,集中清理我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和听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二)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主线,强化监督职能。在推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09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方面,重点组织开展对节约能源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力量就编制全省“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交通事业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扶贫开发工作、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我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决议、决定。

(三)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做好人事代表工作。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和监督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完善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和答复问效机制。搞好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的组织服务,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鼓励支持代表通过接待群众、参加等途径,了解并传递社情民意,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常委会的工作中得到及时反映。依法履行任免职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3

再过十天,就是2019年了。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全市9个县(市、区)的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城建环保工委的同志聚在一起,总结回顾今年工作,谋划研讨明年工作思路,非常有必要,也非常有意义。刚才,祝维伟主任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今年工作情况和明年初步工作安排,我完全赞同。9个县(市、区)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交流了许多好的经验,提出了2019年的工作思路,同时对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听后,我深受启发。对于大家在会上介绍的人大工作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提出的一些合理建议和想法,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要认真归纳梳理,好好研究,吸收到环资委工作及2019年工作思路中。

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8年,全市各级人大城建环保系统根据全市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依法履职,扎实作为,既较好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又符合全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大局,许多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突破。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位高,全市人大城建环保系统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全市人大城建环保系统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职权,很有针对性。市人大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意见,专门开展了市区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围绕市委打好“九场硬战”决策部署,打出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系列监督组合拳。各县(市、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也同样。婺城区人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视察、督查活动;金东区人大围绕美丽幸福金东建设,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监督;兰溪市人大围绕全域旅游进行专项审议,并作出决议;东阳市人大围绕危旧房治理,开展了调研、视察、代表约见政府领导等活动;义乌市人大围绕都市区建设,开展了垃圾分类专题询问和明察暗访活动;永康市人大围绕优雅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了慢行系统建设、城中村改造、城区停车场及泊位建设等多项视察;浦江县人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开展了民宿、绗缝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等课题的调研;磐安县人大围绕创建部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二)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方法好,全市人大城建环保系统合心合力合拍。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省、市、区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有力增强了全社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意识,推动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的解决。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大多数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落实了环境报告制度,义乌市6个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查,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各县(市、区)人大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做好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和收集等工作,为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勇于探索、注重创新效果佳,全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亮点纷呈。

全市人大城建环保系统强化使命担当,在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上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实践。市人大在市区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中,打破以往大主任各自负责调研课题的传统做法,由五位大主任分别带队,组成五个组分头赴基层调研、分头赴外地学习考察、分头听取市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综合形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永康市人大改进视察方式方法,实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相结合,推行清单式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实效。东阳市人大在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中尝试了代表约见市政府领导的做法,进一步畅通了沟通渠道。浦江县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作用进一步发挥。义乌市人大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暨固体废物污染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成效。兰溪市、磐安县人大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力度。婺城区人大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推动了具体问题的解决。金东区人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开展小微课题的调研。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照党和人民尤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对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勤勉履职、开拓创新。当前,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城建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环境、新要求。一方面,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更高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栗战书委员长就如何贯彻总书记重要思想,要求全国各级人大把握好“三个紧扣”,即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省委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加强和创新地方人大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加强立法和执法检查,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委作出了“九场硬战”的决策部署,要求各级人大积极跟进、加强监督。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诉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对各级人大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民忧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设区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三分之二以上的地方立法任务集中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虽然县(市、区)人大没有地方立法权,但有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立法的任务和要求。这些都对我们从事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深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和人大业务的学习,更加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更加精准把握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在改革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努力把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大具体工作中

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中一次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意义最深的历史性盛会,实现了“四个第一”和形成了“一个标志性成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党中央决定召开,是第一次;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是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是第一次;会议名称改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第一次。会议最大亮点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是确立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从事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把生态文明思想学深悟透,并把它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深刻认识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

十八大以来,在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得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之中,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总体布局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概括起来就是: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国化的新成果,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讲了。作为从事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掌握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涵,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脚点。

(二)牢牢把握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

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十分丰富,集中体现在“八个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做了顶层设计,提出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原则,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要着力构建的五大生态文明体系,即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

(三)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形式,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抓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落实污染者必须依法承担责任的原则,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从严要求,精准发力,进一步强化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责任和担当

(一)进一步加强人大城建环保工作队伍建设。

要把学

习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好推动人大城建环保工作;要熟悉掌握人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以及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和专业知识。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市人大城建环保系统每一位同志都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要以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和西安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的反面案例为警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真正使守纪律、守规矩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始终保持“一线”的状态和作为,只要是改革发展需要、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要大胆试、积极推。

(二)进一步提高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水平。

要注重工作

谋划的科学性。市、县两级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在谋划明年工作计划时,要自觉站在本地区党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安排议题时与党委中心工作贴得更近些、工作事业更开阔些、重点更突出些。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围绕市委“生态环境保卫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在自然资源规划方面,掌握“多规合一”有关新要求,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深入调研,认真评审,审慎决定;在城乡建设方面,围绕“浙中大花园”建设、垃圾分类、“三改一拆”、卫生城市创建等方面加强立法、监督、调研。要注重工作的精准性。人大城建环保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瓶颈制约十分明显,必须十分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要选准监督议题,坚持少而精、求实效,聚焦党委重点、政府难点、社会热点问题,盯住关键环节,争取一届之内集中力量办成几件有影响的大事,树立人大的监督权威。要紧扣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上,查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如何,政府部门配套制定的相关标准、制度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尤其是要查一查金华市地方性法规有无重视并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要注重工作的创新性。创新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也是我们的责任、使命和担当的具体体现。要在监督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积极尝试运用监督法赋予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探索清单式审议意见模式,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要在监督力量上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整合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要注重工作的协调性。各级人大之间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指导关系,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加强研究,规范操作,加大全国、省、市、县、乡镇人大的协作配合力度,形成人大城建环保系统的整体合力和向心力。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4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办和责任落实

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和责任科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局2011年干部作风建设评议中的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情况,收集的原始意见共8条,其中:表扬3条,批评1条、建议4条。为进一步抓好落实,把意见分类整理后,明确调查整改任务和时间,保证了整改活动的扎实开展。此外,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查自身存在的其它方面问题,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和完善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再提高再发展。

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我局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情况,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委的会议精神,切实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职能,树立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国土形象,通过梳理归纳的意见和建议,这充分说明国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针对提出的8条综合意见和建议,我们逐一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同时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学习政治理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国土方面相关法律或法规;二是建立和健全业务培训制度,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狠抓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廉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四是认真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完善规章制度,从严管理干部。针对工作推三阻四,办事效率底,工作质量差,作风飘浮。门难进,脸难看,事更加难办,服务意识较差等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函询质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五是加强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改善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带头,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通过走访和信函等方式,对工作中、向服务对象等业主索要或变相收取物品等行为调查摸底,并坚决予以严肃处理。针对工作推三阻四,办事效率底,工作质量差,作风飘浮。门难进,脸难看,事更加难办,服务意识较差等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函询质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

(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矿山建设选址不合理,农村乱建耕地建房现象严重等问题,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一是以有利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护人民健康为准则;二是以重点解决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依靠完善的法规制度、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环境保护、监测监督和防治体系。三是从土地规划管理、征地制度改革、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入手,重点抓好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建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政策引导和资源保障。四是切实履行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的现象发生,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三)、群众意见:为加大土地报批力度,创新开展工作,促进区项目早日落地,我局尽量缩短征地批后时间,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5

一、相关国际法文献中的“社区”

如果重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社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词,这意味着“社区保护”、“社区参与”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国际法体系的一个基本理念。

早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曾于1989年通过了一个《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该《建议案》对“民间创作”(folklore)的定义,曾对后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cible cultural heritage)所下的定义,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该建议案的定义是:

民间创作(或口头与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wWw.lw881.com”’

上述定义,实际上认定并强调了所谓“民间创作”是以“文化社区”为基础的;而“民间创作”即便只是由社区里的“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来表达的,它也应该是符合“社区期望”,适宜用来表现该社区的文化或社会特性;进而,不言而喻地,“民间创作”通过多种形式表达的准则和价值,也主要是在社区内部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5次会议,于1998年11月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其“宗旨”或目的开宗明义,就是要“鼓励各国政府、各非政府组织和各地方社区开展鉴别、保护和利用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活动”。《条例》援引了此前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的表述,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基本上是继承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对“民间创作”的解释,其中“来自某一文化社区”和“符合社区期待”等关键性表述得到复述,唯在有关的表现形式种类中增加了“传播与信息的传统形式””。此外,在列举了上述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多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的同时,还提出了“文化空间”的人类学概念。所谓“文化空间”,是指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也包括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季节等)为节律而举行特定文化活动的时间,显然,此种文化空间的存在取决于以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也一样是以社区的存在为背景、为依托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还进一步规定,“希望被宣布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候选材料应经有关社区同意”,然后才可以由各会员国和准会员政府或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提交申请”;而在教科文组织确定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指南》评审“标准”里,“是否扎根于有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是否能起到证明有关民族和文化群体的特性的作用,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流之源泉以及密切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作用,以及目前对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等,均把“社区”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提交申报候选材料时,《条例》还要求附上“关于为使有关社区参与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而应采取之措施的说明”,以及“有关社区和(或)政府中负责保证使提交的候选材料中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不会改变的机构的名单”。《条例》还特别要求评审委员会在确定代表作的名录时,要充分考虑“为使有关社区的所有个人成员了解有关遗产的价值和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该计划赋予有关社区的作用和该社区从中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为保护和利用有关遗产而在地方社区内采取的措施”,也就成了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是否具有代表作资格的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总干事在履行其定期向会员国或事涉的任何一方寄发已经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清单(名录)的义务时,还必须“标明其来自哪些社区”。

与此同时,人们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也开始注重“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保护。如1999年非洲知识产权保护组织(oapi)一改其1977年通过的《班吉协定》对“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的广义界定,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定义为:

由社区或满足社区愿望的个人创造或传承,体现传统艺术遗产特色要素的产品,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词、民歌和器乐、民间舞蹈、宗教仪式中具有艺术表达性质的庆典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品。

上述界定突出了民间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区域性。由于保护层次以及保护手段的差异,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社区参与”保护理念,对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私权进行保护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无太大影响。

2002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在土耳其的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报》(istanbul declaration)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文化多样性”的镜子,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扎根于当地的历史和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多种表现形式,它“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生动活泼以及实践、知识和表现可以不断再创造的整体,它可以使社会各层次的个人和社区都能够通过各种系统的价值观和伦理标准来表现自己的世界观”。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在社会中产生归属感和连续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这份已于2006年生效的国际公约,是迄今为止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法文件。《公约》的第一章“总则”所规定的“宗旨”之一,便是“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的明确定义为:

转贴于中国 http://

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上述定义虽然将群体、个人和“各社区”相提并论,但依然是将“各社区”放在首要的位置。以此定义为基础,这份国际法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上区分为五大类: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中国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第三章,题为“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明确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应该有“各社区、群体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参与”。特别是“第十五条”,更是以“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为题,规定缔约国“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区保护”无疑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相关国际法文件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重视社区保护是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体系得以形成,其主要的推动力之一就是国际学术界的积极参与。正如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申报、登录和保护等工作,始终分别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各国专家所提供的专业支持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也始终得到了各国主要是民俗学、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专家们所提供的学术支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起草的相关国际法文件,曾组织各国专家反复进行了研讨论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里所反映的有关“社区保护”的理念,其实是与国际民俗学界和文化人类学界对于“文化”的专业认知密切相关的,可以说重视“社区保护”乃是国内外有关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生效以来,由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与会的各国专家根据《公约》第十五条的精神,深入讨论了社区参与的有关问题,反复强调了“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7年5月,该委员会在中国成都举行的第一届特别会议,通过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标准”,其中第四项就涉及了“社区、团体或有关个人的参与和同意”。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关社区、团体或个人的参与对于编写提名文件、制订和执行保护措施至关重要。这次特别会议重申了社区或其代表、执行人员、专家、专门知识中心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2007年9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二届常会,大力呼吁各缔约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应高度重视“社区参与”。2008年2月,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召开,进一步就社区代表及专家和有关研究机构参与实施《公约》的指南等议题进行了讨论。这次特别会议突出强调了社区、群体、个人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实施的重要性,认为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发挥核心作用;会议还指出,缔约国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社区充分参与各自国内的各项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在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的各种专家们看来,虽然社区和社区保护是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立场,但仍需要向各国重申、强调和呼吁对“社区参与”的重视。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办事处代表青岛泰之博士在2003年12月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发表的《致辞》中所指出的那样:“2001年通过的《全球文化多样性宣言》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实施的项目,鼓励了中国地方社区,利用中国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契机,担负起遗产保护的责任。……表现形式和知识的传播对文化社区至关重要,社区的保护和推动将促进我们的未来发展,并促进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的形成。政府的积极性、学者的研究和社区的努力,有助于受威胁的传统及生活方式积极地去顺应变化,或稳定自身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我国学术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也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的。曾经参加和见证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国际立法进程及中国国内的批准程序,并多次出席政府间专家会议的法学家梁治平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属于特定的社区和群体甚至个人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除了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外,还应该特别重视社区或者社群、个人的参与。民俗学家周星主张,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因为基层社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存续的“传承母体”。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由生活在各种社区里的人们创造、享有并传承着的,地域社会或其内部的复数社区,可被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滋生、扎根和延续的社会土壤、基本条件和传承母体。因此,如何维系社区及其文化传承的机制,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工作的关键。另一位民俗学家贺学君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除了处于决策、组织和统筹之地位的政府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社区民众。社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享有者”,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力量,同时也是利害相关、诉求最多的一方。此外,刘魁立先生主张的“整体性保护”和黄涛先生主张的“情景保护”,其实也都内含着社区保护的学术思想。

转贴于中国 http://

三、我国有关社区保护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政府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酝酿、起草、反复讨论及最后通过的全部立法过程;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该《公约》,使中国成为第一批缔约国,同时也是世界上迅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公约批准书的国家(第6位)之一。为了履行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政府也进一步加速推动国内的相关立法进程。继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后,2003年11月便初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的草案拟定工作;为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表述与精神相接轨,该法律草案于2004年8月被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它正在接受广泛的咨询、听证,处于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中。中国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具有行政法规属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也表现出对于社区保护理念的重视:

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在作为上述《意见》之“附件”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虽然没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畴中提及“社区”,但“第四条”指出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之一,就是“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而且,在“第六条”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设定的评审标准中,第二款即为“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此外,在“第七条”中也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措施”之一即为“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第十一条”还进一步为“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开辟了“联合申报”的路径。

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并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部分,增加了通过建立“文化生态区”实施保护的内容,指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应该说,这些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在社区或在基层地域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基本思路。

近10年来,中国政府在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促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包括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登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文化遗产日”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并实践着以社区为背景、为基础的各种保护性的活动。与此同时,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在基层社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经验,例如,贵州省的西江干户苗寨,其重视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以及兼顾保护传统和市场发展的经验,就非常值得重视。

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并于2003年和2005年两次共认定了44个历史文化名镇和36个历史文化名村。虽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等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也涵盖在内,而且也都是要求在村镇这些基层社区进行全面或整体性的保护。正如青岛泰之博士在其另一段“致词”中指出的那样:“保护历史遗产群落的物质形态和保护其中的非物质文化元素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在保护这类遗产的努力当中。提高当地社团保护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在论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还应该提到文化部于2008年11月3日的《关于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此次对963个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和乡土艺术特征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认定,可以说既是对以往基层文化艺术工作的总结,同时又为进一步在基层社区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如果能够将它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定、管理、保护举措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奖励机制等相互结合起来,那么,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将切实地在基层社区得到很好的落实。

但毋庸讳言,由于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具有自上而下展开社会动员的特点,而且,也由于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建立起部级、省级和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于是,由文化行政强力主导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紧锣密鼓,却也多少产生了某种只热衷于“申报”而忽视切实保护的倾向;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还出现了脱离基层社区,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享有者等“当事人不在场”等主体性缺失方面的问题。

笔者在本文中重温相关国际法文件里的“社区参与”原则,回顾国内法规的相关规定,总结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中重视基层社区的经验,都是为了突出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所属的社区以及广大基层民众和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才是今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成功的关键。

转贴于中国 http://

中国 注释:

①该《建议案》本可直译为《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由 于其中的folklore也被翻译为“民间创作”、“民间文学艺 术”等,且现已在中文文献中被广泛采用,故本文在涉及 《建议案》时使用“民间创作”、在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则使 用“民间文学艺术”,以表示同一个问题在公法(国际条约) 与私法(知识产权法)两个层面的保护。

②文化空间,又被译为“文化场所”,它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 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及其《申请指南》中多与“文化表达 形式”(forms 0f cultural expression)并列出现。参考文献:[1]unesco,第二十五届大会记录[eb/ouhttp://portal,unesco,org,2010-09-25,[2]unesco,proclamation 0/ masterpieces 0/ the oraland intangible heritage q/ human讧7:guide 扣rthe presentation 0/ candidature files[eb/ou,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2010-09-25。[3]oapi。agreement revving the bangui agreement[eb/ou。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923 1p653_29778,2010-09-25。pl)unesco,third round table 0/ ministers 0/ culture-intangible

cuhural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6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区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区政府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适时听取审议本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保证人代会确定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任务的完成。为促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常委会今年还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常委会的监督,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常委会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新农村建设、迎奥运环境建设、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着力促进“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大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高度重视,每年都要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进行办理。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四是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支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他们组织的重要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常委会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作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信息“窗口”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做好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工作不仅是密切人大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体察社情民意的“寒署表”,是发扬民主的“窗口”。要健全和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主任接待日制度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的接待、登记工作,依法耐心做好上访人思想疏导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消除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为人民群众表达心声搭建桥梁。要善于从群众关心的问题中挖掘监督线索,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人大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新方式、新方法,真正体现人大为民的本色。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7

现在,我代表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我市面对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推进魅力信阳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大任务,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作为重要责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力应对危机,充分发挥依法监督的职能作用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化为依法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这个中心,切实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具体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围绕保增长,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履行监督职能。常委会在世界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第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两个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或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支持和督促政府扩大内需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经济回升力度。听取和审议了“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指出了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工业依然薄弱、产业竞争力不强、有些重要目标进展迟缓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保增长、渡难关、调结构、上水平的主要任务。通过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审计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3个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促进了预算结构调整和违规问题的整改。着眼扭转房地产业整体下滑的颓势,组织了房地产业及房地产市场的调研,从加强引导、落实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力促我市房地产业企稳回升。与此同时,还听取和审议了旅游业发展情况和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对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视察,形成了充分发挥侨胞优势和驻外机构的作用,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招商引资的意见和建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常委会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对企业服务年工作的视察、调研。其间,通过对金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人大代表向金融部门推荐项目的活动,及时缓解了一大批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或资金链断裂的突出问题。随着对9个银行(社、局)审议意见的分别出台,为我市金融机构齐心协力迎战世界金融危机冲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逐个指明了方向、赋予了任务、提供了法律支持。金融部门贷款占比大幅上升,贷款结构向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明显倾斜。216个企业项目陆续取得了金融部门的支持。大多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市场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政、银、企三方关系空前密切,规模以上工业月增加值增速由年初的7.8%回升至年底的30.8%,全年增速达到20.2%,居全省第一。

(二)围绕保民生,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履行监督职能。水源保护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头等大事。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摆上重要日程,从4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在县区人大常委会自查的基础上,对6个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以检查组检查个案和第16次常委会议审议意见的形式交由市政府处理,并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此后,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第20次会议连续两次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市区防洪排水是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现场视察进展情况,大力支持市政府调剂财力,推进整治,进一步提高了城区防洪排水的能力。贯彻职业教育法、实施职教攻坚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关键环节。常委会从实现群众长远利益的战略全局出发,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先后作出了统筹职教规划、优化师资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整合教育资源的审议意见和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必需投入、提升师资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工作取得更大发展的决议。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职业教育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委会适时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边查边整边改,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为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努力创造条件。常委会还及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甲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医药事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邮政工作、消防工作、网吧治理整顿等方面的检查、视察和调研,这些依法开展的活动惠及千家万户,影响深远广泛。

(三)围绕保稳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履行监督职能。常委会以弘扬民主法治、促进司法公正为保稳定促和谐的切入点,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继续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对参与审理的公诉、审判、辩护等各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视察法院人民陪审员、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促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员”的应有作用。开展律师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对加强律师队伍监管、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提出了建议。常委会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6份,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统一。同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86人(次),督办了一批重点案件。其间,开展了以涉法涉诉为重点的全市工作视察活动,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工作的成功经验,强力推进了市接待大厅建设和县区人大、法院机构建设,及时配合了全市稳定工作尤其是涉法涉诉工作,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大局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四)围绕促改革,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履行监督职能。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是我市各级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议案,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要求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引导服务,逐项抓好落实,保持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良好发展态势;开展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视察,要求加强领导,严密机制,防范风险,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稳妥推进这项改革;通过对农村资金投入机制的调研,建议用好国家政策,搞好中介服务,扩大抵押范围,简化工作流程,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多渠道加大农村资金投入;组织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视察,提出了完善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的意见。在各方面的共同推动下,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呈现蓬勃生机。

二、服务全市大局,稳妥把握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应对危机挑战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决定。

(一)打破常规,鼎力支持市政府举债发展。为支持市政府抢抓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按照科学融资、良性循环、拉动增长的要求,常委会在计划、财政部门可研论证的基础上,打破常规依法作出了批准市政府关于申请中国银行贷款5亿元,用于羊山新区、鸡公山景区道路工程、工业城供水和南湾景区部分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议案的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申请建设银行贷款4亿元,用于羊山新区和河中下游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议案的决定;以及批准市政府提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申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贷款4亿元,用于羊山新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案的决定。与此同时,常委会还相应地批准调整了中心城区部分用地规划性质。要求市政府强化对贷款使用的监管,充分发挥贷款资金的最大效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本息如期偿还。这些决定为推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及时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解危应变,着力构建我市适应发展的金融秩序。常委会立足全市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大局和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企业发展,认真研究领会国家金融政策法规,通过人大代表广泛深入视察调研和全市金融界的共同努力,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金融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决定要求,统筹协调、整体联动、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稳步推进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规范中小企业物权评估、确权、交易、流通等市场行为,以各类经营权、收益权或其它产权为主体,创新贷款抵押方式;设立政府金融协调服务机构,建立对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工作促进机制;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中小企业贷款呆坏账核销工作;及时充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项目储备;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部分金融机构向县区延伸;切实改进作风,更加深入有效地抓紧抓实企业服务年的各项工作。从目前的实际效果看,政府搭台、银企衔接,政、银、企密切配合,经济与金融融合互动的发展新格局,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三)匡扶正义,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反渎职侵权的职责。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的犯罪现象,常委会加强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妨碍发展、危害民生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打防力度,建立健全廉洁、为民、高效的反渎职侵权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切实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提请常委会依法任命的人员,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和公示、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方式,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全部实现了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三、着眼科学发展,实现我市地方立法的历史性突破

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市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直以来都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之一。多年的监督实践表明,从根本上解决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问题,必须在立法层面寻求突破。为此,在考察借鉴山东、江苏、安徽省有关城市人大常委会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立法情况之后,在2008年省人代会上,信阳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保护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的立法议案被大会采纳,并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此后,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安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依法科学论证,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对条例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在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时,积极向与会委员汇报情况,沟通思想,争取理解与支持。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河南省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指出,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要求市政府将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保护经费,建立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改善保护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相协调。条例是我市历史上第一部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专门法规,是我市法制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崭新阶段。

常委会还就法律适用和法律修改中的问题,积极做好工作。针对建筑工程防雷设施管辖权的争议问题,报省人大常委会并转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立法解释,厘清了法律适用中的分歧,保证了有关法律的正确实施。这在我市法制史上也是第一次。除此之外,常委会还积极配合上级人大认真完成了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监督法、统计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草案或修正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客观反映了我市对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或修正的意见,为法律、法规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提高服务水平,在共克时艰中发挥代表的骨干作用

人大代表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工作的主体、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又是工作在各条战线上迎接危机挑战、参与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发挥代表作用,做好代表工作,既是常委会的法定责任,也是常委会工作保持旺盛活力的关键所在。

(一)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一是与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明确各承办单位和办理责任。二是突出2件议案和20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队进行调研视察,督促办理工作。三是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总结推广了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做法。四是加强跟踪督办。听取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办理情况,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已基本办理完毕。193条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整体办理工作水平和代表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一是开展了代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及时为市人大代表寄送相关资料信息,组织部分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来信阳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提供了配合服务。三是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认真做好代表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

(三)充分发挥代表在应对危机、推动发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2009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的挑战,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创造性、先进性。全市人大代表紧紧团结在各级党组织周围,同心同德,奋勇闯关。有的代表胸怀全局,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设新农村试验区、建设山水园林新区等议案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等一大批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在发展遭遇困难的情况下,提供了合乎实际的工作抓手;有的代表泰山压顶不弯腰,带领信钢、华豫、同合、弘昌、羚锐、华英等一大批企业干部职工转变经营方式,调整产品结构,发奋图强,力挽危局,实现了逆势增长,为我市克服暂时困难、夺取新的发展创造了令人称道的业绩;有的代表自觉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大局下开拓向前,带领广大农民探索改革之路,谋取致富之策,开辟了广大农村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新局面;有的代表跑争项目、招商引资,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热心公益事业、支持家乡建设,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代表关心百姓疾苦,倾听群众诉求,坚持秉公执法,积极为民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建设和谐信阳、平安信阳扎实工作,埋头苦干,功不可没。这些同志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的主人翁精神和国家脊梁的时代风采!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艰巨复杂的工作形势

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自身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一是按照省、市委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梳理和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制度。四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树立了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六是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人大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通过与媒体合办电视栏目和报纸专栏,办好人大网站及内部刊物,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宣传各级代表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展示了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认真总结了各级人大工作的经验体会,为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下联系和对外交流收到了新成效。加强了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各项调研检查,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举办预算监督工作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坚持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重大工作征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保持上下沟通、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的整体优势。利用跨区域人大联谊会、研讨会这一平台,继续加强与省内外部分市人大工作的横向联系,相互借鉴,拓宽视野,改进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部署,努力履职尽责,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之中,较好地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常委会工作的新要求。在此过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重要前提。只有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才能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只有在大局下行动,才能发挥优势,增强实效。必须把牢记宗旨、以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过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必须把依法办事、履职尽责作为基本准则。只有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必须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才能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中共信阳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勤奋工作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国家机关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监督工作需要不断增强实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对县区人大工作,尤其是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也应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和“在提升上加力、在改革上加力、在招商上加力、在创建上加力、在统筹上加力”的明确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魅力信阳建设的战略目标,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眼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实效,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新步伐,在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上取得新进展,为实现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高举旗帜,坚定信念,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准确把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任免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监督法和省人大制定的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今年,常委会准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大招商工作开展情况、机构改革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羊山茶产业园建设情况、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在执法检查方面,今年准备就食品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蔬菜基地建设、农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执法监管和气象法及全国人大相关立法解释落实情况等进行视察,对建设用地出让使用、全市供水供电、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等进行调研。继续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统一。不断规范和做实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对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视察、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加强人大机构建设,把工作与人大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件和涉法涉诉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抓住市委、市政府正在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抓住有助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抓住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工作中需要通过人大支持并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作出符合市委要求、体现人民意志、切合信阳实际的决议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市政府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对税法执法、金融部门支持中小企业、防洪排水、反渎职侵权、加强职业教育等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改进方式,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代表大会议题,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并认真吸收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拓宽代表履职途径,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发挥代表小组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更多地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和调研活动。进一步组织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把提高办理实效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走访慰问代表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各级人大代表风采。

五、提升素质,树立形象,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8

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不是文化大挣钱,指望文化挣大钱的观念与建设文化强国的政策和精神不符。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

建议各个城市的文化干部选拔要进行文化考核,让懂文化的领导干部抓文化建设。

张艺谋、张会军、冯小刚、尹力、冯小宁、陈国星六位政协委员联名:

希望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市场规律对电影票采取“建议性指导票价”和“最高限价”。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凌解放(二月河):

不能一窝蜂地搞“文化产业化”,以牺牲文化价值而仅仅追求利润。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画院院长许钦松:

建议中国应设立“艺术投资银行”,在此基础上画廊与评论家、画家建立契约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

应该建立国家收藏国外艺术品机制,使其成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一项新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出版集团总裁、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亚非:

金融对文化产业的结合,重点应放在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银行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应该在末端,在它最需要的地方。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歌舞团团长刘春梅:

建议国家把直补资金转移给文化产业单位,来引导和刺激普通民众多进行文化消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席王立平:

现在的文化不能嫌贫爱富,文化的繁荣最重要的标志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相声演员姜昆:

要发展文化,管文化的领导必须要对文化的真正内涵和概念有深刻认识,学习中国传统历史,再去管好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董事长闫冰竹:

商业银行仅靠贷款利息无法覆盖文化企业可能发生的高风险,建议以风险分担为原则,制定差异扶持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

文化要大发展不要,这样不但违反了经济建设客观规律,也违反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院长杨飞云:

建议国家对艺术品拍卖加强管理,杜绝不合理的“天价”拍卖现象,“天价”拍卖不但破坏艺术的价值标准,更破坏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

全国政协委员倪萍:

文化产业不能代替文化建设,文化产业以挣钱为主,文化建设有可能赔钱,要考虑其社会效应。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叶惠贤:

电视晚会劳民伤财,应该刹住这股攀比、浪费、雷同之风,把钱用到贫困地区改善教学等有意义的地方。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池莉:

应该把传统文化和当代价值观结合起来,构建一种能够滋润心灵的文化内涵,才能减少浮躁,增加幸福感。

全国政协委员、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

文化事业必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尹力:

建立公益的儿童电影的放映或校园的公益院线,开拓现有的放映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陈德:

要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建立以国有资金投入为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齐让:

全国的科技馆应该逐渐实现对公众免费开放,提供更便利更宽松的科普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吴建平、李焕然、周兆达等联名:

建议设立公民道德最高奖――“中国雷锋奖”,嘉勉各行各业中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优秀公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

实体书店是城市的文化地标,政府在公共服务建设中,应该把民营书店纳入政策扶持的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

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给实体书店以减免税的政策,保留城市的公共文化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阎维文:

建议由文化职能部门制定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的长效机制,鼓励、督促文艺家走向火热的社会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席李前宽:

政府应该做好影院的布局规划,让高昂的电影票价降下来;加大对本土电影业的支持力度,让票房高上去。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

国家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由于税负负担沉重,利润微薄,许多年轻人觉得从事这个行业赚不到钱而不愿意学习该项技艺,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一级美术师李延声:

传承传统文化从娃娃抓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校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

借申遗之名,对文物遗产进行不负责任的过度开发,尤其盲目复建文物古迹,造成无可挽回的保护性破坏,与申遗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京剧演员谭孝曾:

建议降低剧院的租场费,对剧场进行补贴,降低院团演出成本和票价,促进“国粹”传承发展,保护民族艺术。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

建议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着手制定《故宫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故宫文化遗产保护和促进故宫博物院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一定要惠及民众,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文化保护对现实生活带来的利益。

应该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亟待保护的真实文物上,使当今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有尊严地存在,把它们看作今天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积极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副会长、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会长苏士澍:

文物鉴定应该上升到立法层面。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秘书长王战:

希望修改文物法,适当放开文物市场,地方文保单位可转让部分文物,适当允许民间收藏和买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

地方戏要保护自己的特色,发展要有新的东西,“千人一面”的趋势会破坏文化的多样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言恭达:

建议培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门人才,扶持农业传统技艺传承人,把现场保护与建农业文化遗产博物馆相结合,建立农业生态博物馆。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宝成集团董事长柴宝成:

尽快修改文物法,允许“地下”收藏的文物市场流通。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何水法:

倡议将对城市文脉的保护上升到环境保护等同的高度,一要加大破坏文脉建筑的惩罚力度,二要制定以保护为主的城市文脉保护方案。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

在保护文化生态的时候,既要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强调保护以徽派老村镇和老街区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遗产结合起来,按照它的原生态来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司富春:

太极拳是中国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建议国家优先推荐太极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

数字化保护是对于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只有用高保真数字技术把文化财产完整地保护下来,留存档案,才能做到永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

申遗只是保护的开始,建议申遗改为“审遗”,审查遗产保护得好不好。必须对后代负责,不能把变味的、粗制滥造的东西留给子孙后代。

全国人大代表、泸州市副市长马宗慧:

中国酒类酿造遗址应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是维护中华民族文化基本元素的重要举措。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陈福今:

要把传承文化遗产作为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使文化遗产保护真正成为民生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刘晓武:

“织麻为布、制作衣裳”是炎帝功绩之一,炎帝是服饰文化的鼻祖,建议设立中国炎帝服饰文化研究所和博物馆。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中央委员马立群:

新时期的大学要快速承担起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在传承、发展和引领文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

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适度的竞争压力可促进文化创新,也需要国家在转企过程中给予适当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爱乐乐团艺术总监余隆:

推广中国,怎么开始很重要,文化的“交流”、“对话”比“输出”更贴切,交流才能求同存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星亮:

在文化的国际互动中,传统范畴的中国元素要获得现展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具有文化竞争力和说服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歌舞团副团长陈维亚:

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要走出去,就必须要打造一批“强悍、自强不息、自信”的优秀作品,向世界传递中国人的和谐观,传递中国对社会、对国际甚至宇宙的看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顾欣:

文化体制改革不能坐而论道,首先要改变人的观念,体制要被观念打破。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周莉:

真正好的作品拥有与众不同的特质,企业需要完善制度来保障文化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教授吴碧霞:

中国的文化机构和文化企业,缺少十分优秀的讲故事的能力,怎样让外国人了解、喜欢中国文化,需要拿他们的东西做“敲门砖”。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刘新成:

只有作为文化核心部分的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走出去了,才能真正增强国家软实力。

保护学生视力的建议范文9

精心组织 优选主题

为了让代表们能更加直观和全面地了解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从而为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酝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好各项议案和报告作充分准备,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了本次代表集中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在不同场合多次对代表集中视察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此次视察要精选主题、提高视察实效。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专门主持召开了“代表集中视察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对视察主题、组织方式和后勤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钟燕群副主任指出,本次活动要尽量给代表提供丰富的视察内容,让代表知晓更多的情况。各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主动向代表介绍情况,介绍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把视察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认真选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多次磋商研究视察题目,改进具体视察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持召开各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听取意见,商讨本次集中视察活动主题。经过反复讨论、优中选优确定的8个视察题目,涵盖了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各方面的工作,可以使代表们更好地知情知政,为出席人代会做好准备。

关注民生 重在实效

代表视察重在取得实效,真正发挥视察的作用。为此,本次视察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明察与暗防相结合、座谈讨论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视察规模以小型化为主,采取一个主题、多方位、多路视察。

代表们在深入企业、社区、医院、学校及园区等一线视察时,始终关注民生,回应市民关切,积极建言献策,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养老问题是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在本次集中视察过程中引起了众多代表的高度关注。目前,上海市正试点建立“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机构。代表们在座谈中表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值得大力推广,同时要重视解决建立养老护理人员职业体系、吸收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全面参与老龄事业等问题。代表集中视察本市“促进沪台经贸合作,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时,对进一步做好本市涉台工作建议要依法保护好在沪台企的合法权益、促进沪台青年之间的交流、加快推进台湾同胞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注重保护在沪台胞就医、就学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