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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集锦9篇

时间:2024-01-06 16:31:54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1

根据OECD在世界上1996发表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并综合多年来关于知识经济的提法,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①知识经济的繁荣不再直接受制于资本、资源、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直接依赖于知识的积累和运用。知识经济的外形是无形资本,人类社会的知识总量,人力资本、知能、高科技网络电脑等等,如同产业革命极大地改造了世界的面貌一样,以芯片、微处理器、光导纤维为特征的电脑、通讯和信息存储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它们的紧密结合,正在生产领域掀起一场技术革命,把我们带入了经济时代。

发展知识经济必须重视人才在知识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我国人力资本的素质。判断知识经济发展状况,生产力水平高低,教育状况和劳动力素质是一个重要的测量指标。因为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及应用,无不依赖于以智能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的支持,人才是科学技术的主要载体。大力发展教育,尽快提高劳动力资本的科技素质,培养大量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是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其次发展知识经济还应加大对知识技术的投资,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的增长直接依赖于知识和技术的积累和应用。加大对知识和技术的投资,提高人类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技术对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2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人均农业资源十分有限,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08公顷,且因城市建设、高速公路的修建、水土流失等多种原因,耕地面积还在持续减少。从技术水平上看,我国农业技术水平总体比较低下,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许多农产品的生产属于劳动力等生产资料的高投入和知识低投入的生产,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低下。

八十年代初期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使我国的农业经济连年大幅度增长,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改变和正在改变着农业和农村的面貌,最近几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蓬勃兴起,使农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甚至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人们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正由温饱向小康转变,人们由追求吃饱到追求吃好,对农产品有了选择性,对农产品不仅有数量的需求,更有质量的要求,市场对绿色农产品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要以占世界7%的耕地来养活占世界25%的人口,就必须更多地依靠知识资源和充分地利用自然资源来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问题。

3我国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经营观念陈旧,缺乏市场意识。由于受长期以来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农民怕风险,不肯改变原已形成不合理的种植结构,经营方式,很多农民处于传统的守旧的经营方式之中,很少考虑适合种植什么、适合养殖什么的问题;其次,农产品市场变化莫测,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往往是别人种养什么赚钱了,才跟着种养什么,缺少市场预测,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得不到准确的市场信息,往往使农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导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

(2)生产力落后,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生产还处在半机械化、半手工的操作阶段,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术人才,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难,制约了传统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合理化、高效化转变,落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导致农业生产率低下,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投入大、产出低,经济效益不理想。

(3)流通机制不活,销售渠道不畅。农产品市场交易规模小,集聚和辐射范围不大,品牌化经营、网络交易尚未推广到农产品的流通领域,农民普遍对市场陌生,并且缺少中介组织,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目前农村初步建立的中介组织,因机制不活、功能不全、服务不利,农民仍然得不到稳定畅通的产品销售渠道,产品销售速度和质量成了重要问题,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较大,总之在某种意义上说,知识技术的掌握及应用状况制约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知识经济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1)科技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当前人类正处在一个以科技或知识资源的生产,占有、分配和使用为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源泉,例如:联合收割机和播种机的应用,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等资源,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高科技的网络应用于农业领域,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掌握了很多生产销售的信息,优化了经营观念,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加工,使流通机制变活,销售渠道变畅。农业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就必须以科技知识和人的智力资源等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因为科技知识资源经多次使用自身并不会减少,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增值,可以被用来创新知识,知识越用越多,使用成本越来越低,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可大幅度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使用效益。以此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有效替代,从而更充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科学的全

面认识,将科技知识运用于主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以替代稀缺资源,由此保证农业经济可持续快速地增长,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至于对后代的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因此科技资源必将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地快速发展。

(2)创新推动农业经济增长。创新是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对农业经济的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著明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依次分为:要素推动的发展阶段,投资推动的发展阶段和创新技术的发展阶段。与以要素和投资为核心的竞争相比较,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竞争,明显更胜一筹。二十世纪是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代,这种高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便是知识创新所带来的科技进步,创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灵魂。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知识生产与应用的源泉,如农业科学与现代生物技术交融为基础的新物种的塑造和新快速繁育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环保的新型生物肥和生物农药的研制与运用等等,都强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对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及农业技术的创新,使现有农业知识系统蕴藏的生产潜力可以有效地释放出来。促进生产的发展。

通过普九义务教育,农广校、职业技术教育等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使农业经济的发展建立在科技知识及信息之上,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订单农业、创品牌农产品,实现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相结合。按合同或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深加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知识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必将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地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京文著.知识经济:21世纪的新经济形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冯之浚著.知识经济与中国发展[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2

关键词:知识经济;生产力水平;农业经济;科学技术;创新

1知识经济的概念、作用及发展

根据oecd在世界上1996发表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并综合多年来关于知识经济的提法,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①知识经济的繁荣不再直接受制于资本、资源、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直接依赖于知识的积累和运用。知识经济的外形是无形资本,人类社会的知识总量,人力资本、知能、高科技网络电脑等等,如同产业革命极大地改造了世界的面貌一样,以芯片、微处理器、光导纤维为特征的电脑、通讯和信息存储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它们的紧密结合,正在生产领域掀起一场技术革命,把我们带入了经济时代。

发展知识经济必须重视人才在知识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我国人力资本的素质。判断知识经济发展状况,生产力水平高低,教育状况和劳动力素质是一个重要的测量指标。因为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及应用,无不依赖于以智能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的支持,人才是科学技术的主要载体。大力发展教育,尽快提高劳动力资本的科技素质,培养大量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是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其次发展知识经济还应加大对知识技术的投资,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的增长直接依赖于知识和技术的积累和应用。加大对知识和技术的投资,提高人类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技术对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2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人均农业资源十分有限,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08公顷,且因城市建设、高速公路的修建、水土流失等多种原因,耕地面积还在持续减少。从技术水平上看,我国农业技术水平总体比较低下,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许多农产品的生产属于劳动力等生产资料的高投入和知识低投入的生产,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低下。

八十年代初期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使我国的农业经济连年大幅度增长,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改变和正在改变着农业和农村的面貌,最近几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蓬勃兴起,使农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甚至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人们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正由温饱向小康转变,人们由追求吃饱到追求吃好,对农产品有了选择性,对农产品不仅有数量的需求,更有质量的要求,市场对绿色农产品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要以占世界7%的耕地来养活占世界25%的人口,就必须更多地依靠知识资源和充分地利用自然资源来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问题。

3我国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经营观念陈旧,缺乏市场意识。由于受长期以来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农民怕风险,不肯改变原已形成不合理的种植结构,经营方式,很多农民处于传统的守旧的经营方式之中,很少考虑适合种植什么、适合养殖什么的问题;其次,农产品市场变化莫测,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往往是别人种养什么赚钱了,才跟着种养什么,缺少市场预测,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得不到准确的市场信息,往往使农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导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

(2)生产力落后,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生产还处在半机械化、半手工的操作阶段,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术人才,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难,制约了传统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合理化、高效化转变,落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导致农业生产率低下,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投入大、产出低,经济效益不理想。

(3)流通机制不活,销售渠道不畅。农产品市场交易规模小,集聚和辐射范围不大,品牌化经营、网络交易尚未推广到农产品的流通领域,农民普遍对市场陌生,并且缺少中介组织,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目前农村初步建立的中介组织,因机制不活、功能不全、服务不利,农民仍然得不到稳定畅通的产品销售渠道,产品销售速度和质量成了重要问题,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较大,总之在某种意义上说,知识技术的掌握及应用状况制约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知识经济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1)科技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当前人类正处在一个以科技或知识资源的生产,占有、分配和使用为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源泉,例如:联合收割机和播种机的应用,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等资源,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高科技的网络应用于农业领域,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掌握了很多生产销售的信息,优化了经营观念,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加工,使流通机制变活,销售渠道变畅。农业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就必须以科技知识和人的智力资源等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因为科技知识资源经多次使用自身并不会减少,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增值,可以被用来创新知识,知识越用越多,使用成本越来越低,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可大幅度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使用效益。以此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有效替代,从而更充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科学的全

面认识,将科技知识运用于主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以替代稀缺资源,由此保证农业经济可持续快速地增长,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至于对后代的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因此科技资源必将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地快速发展。

(2)创新推动农业经济增长。创新是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对农业经济的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著明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依次分为:要素推动的发展阶段,投资推动的发展阶段和创新技术的发展阶段。与以要素和投资为核心的竞争相比较,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竞争,明显更胜一筹。二十世纪是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代,这种高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便是知识创新所带来的科技进步,创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灵魂。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知识生产与应用的源泉,如农业科学与现代生物技术交融为基础的新物种的塑造和新快速繁育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环保的新型生物肥和生物农药的研制与运用等等,都强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对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及农业技术的创新,使现有农业知识系统蕴藏的生产潜力可以有效地释放出来。促进生产的发展。

通过普九义务教育,农广校、职业技术教育等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使农业经济的发展建立在科技知识及信息之上,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订单农业、创品牌农产品,实现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相结合。按合同或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深加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知识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必将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地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3

【关键词】物联网人才 教学方法 服务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2C-0183-03

一、农业物联网人才需求情况概述

我国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工业和服务业都得到极大发展,已是全球制造业大国,相比而言,农业的发展稍显滞后,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及城市建设发展进行到一定阶段,当前我们亟需大力发展与投入的是新农村的综合性、全方位的建设。我国农村一直实行包产到户,土地流转工作才刚启动,处于经济和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三农”问题近些年一直得到国家各界的高度重视,而农业信息化建设正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适逢此时,物联网产业恰好兴起。物联网( Internet of Things,IoT),即“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被称为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自其被提出之日起,短短数年已在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并渗透到各行业中去。随着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进步,物联网在农业生产、流通、管理等领域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从生产领域来说,农业物联网利用传感器、通信网络、智能决策系统,对养殖、种植对象进行环境监控、养料供给等,以实现降低成本、减少耗损、提高质量、改善环境的目的。此外,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可建立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从源头到消费终端的管理体系。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里,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未来农业的发展必将向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科技化方面发展,农业物联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引擎,目前,我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总体还处于初步应用阶段。高等院校才刚刚有物联网专业的毕业生,直接面向农业的物联网人才培养尚未正式启动,而我国幅员辽阔,大部分土地是农村,大多数人口是农民,因此,面向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物联网人才市场缺口巨大。仅“十二五”期间,估计农业物联网方面的人才需求就有大约1000万人。

农业物联网专业人才可分为研发型人才和应用技术服务型人才。研发型人才主要是指从事农业物联网新技术的开发及相关设备生产工作的人员;应用技术服务型人才则主要指利用现有的农业物联网技术和设备,直接面向终端用户,服务于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人员,其在整个农业物联网人才需求数量中所占的比例也是最大的。本文主要针对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的培养展开研究,以期对面向农业的物联网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为农业物联网培养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

二、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培养目标

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服务型人才培养,首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目前,国内高校的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培养计划普遍还处于探索阶段,培养目标不明确,培养方案、教学模式趋于相同,由于物联网的应用领域广泛,就农业物联网而言,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不仅需要具备物联网技术、产品知识,还要对农业生产知识有所了解。因此,目前各高校探索性的物联网人才培养方案普遍是缺乏针对性的,并不能满足农业物联网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专业设置和建设的探讨过程中,通过对多所院校的物联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及与相关教师进行交流,笔者也发现,普遍存在着对物联网人才培养的方向模糊,对物联网产业链人才需求未来状况预估不足的现象。

首先,当物联网作为一个新兴的巨大产业来临之际,我们要对它的未来产业链发展状况有个预估,才能与之相适应地去进行合适比例的人才培养。纵观其它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出,许多产业在人员需求上以应用型人才为主。譬如,电子信息产业,真正投入研发领域工作的,只是集中在大城市,只需要少数高端型人才,面向全国范围的、需求量较大的仍是以应用型人才为主。这是一个“橄榄型”的产业链人才需求结构,研发和制造人才需求少,分别占两端,中间多数为应用型人才需求。物联网产业也具有这样的特质,更何况它本身就是一个应用创新型产业,其产业巨大的生命力也体现在应用上。然而,目前大多数院校,包括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在物联网专业的人才培养上,仍过于注重研发设计能力的培养,忽视应用领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是与产业链人才需求状况不相吻合的。

其次,物联网是向各产业、行业渗透的一个基础性产业,其必然带有跨行业的性质。譬如,农业作为第一大产业,它涉及的领域是很广的,仅是农业物联网对人才的需求就是巨大的,可是目前的物联网专业普遍都没有体现出这种行业的针对性,学生就业时,仍将面临着对行业领域知识的一个再培训过程。

根据前文论述,我们在进行农业物联网人才培养中,应以培养物联网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出发点,并结合农业生产、流通、管理等行业背景知识,进行知识全面能力较强的综合型人才培养。这样才能培养出农业知识丰富的物联网人才,有利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有利于解决人才的就业问题,极大地推动物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

对于农业物联网方向的高职高专学生培养,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专业能力目标:掌握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熟悉农业物联网产品软硬件配置,能从事物联网解决方案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掌握农业现代科技、农产品生产流通基础知识、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施工基础知识,具备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设计实施能力;了解物联网工程技术的技术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三、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培养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应当围绕着培养目标展开,除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程及实践课程外,以下详细例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构建。

(一)专业基础课

1.农业现代科技技术概论

主要介绍介绍国内外农、畜、林三业的生产、储藏、加工、消费、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现代育种目标、育种技术和育种方法;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采收、包装、储运、加工、流通等产后现代商品化处理技术;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情况。

2.电子技术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电子技术各种基本功能电路的组成、基本工作原理、性能特点,熟悉电子技术工艺技能和电子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初步具有查阅电子元器件手册、正确使用元器件、读识常见电子线路图、测试常用电路功能及排除故障的能力。能复述逻辑门电路的功能,并能利用逻辑门电路设计简单的组合逻辑电路,并能分析简单时序逻辑电路的功能。

3.嵌入式技术

主要讲述嵌入式系统的基本概念、界面设计、应用编程等知识。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可以使学生能够编写、调试嵌入式程序。

4.物联网数据库应用及管理

重点培养学生数据库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应用数据库应用软件对物联网工程中所需数据进行管理、查询、维护等操作。

5.农产品生产管理流通概论

课程介绍农业产品生产管理流通基本理论,从农产品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为出发点,介绍不同农产品在生产销售流通等活动中的基本情况,应用的现代化技术、信息技术等情况。

6.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

结合TCP/IP协议深入讲授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分层原理、数据通信、网络协议、点一点网络、广播网络、交换网络、网络互连、差错控制、流量控制、拥塞控制方面的基本问题。

7.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

主要介绍农业生产管理中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掌握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的关键技术,了解农村节能减排的政策、技术措施等内容。

8.物联网与供应链管理

主要介绍应用物联网技术的供应链系统的概念及功能、物流的发展、物流管理原理、物流运输管理、仓储管理、包装与装卸、农产品供应链等内容。

9.工程进度与质量管理

通过学习本门课程,学生掌握建设物联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基本程序与方法,物联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物联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解决物联网工程监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专业核心课

1.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

全面系统地阐述当前各种主流的无线网络的基本原理,结合多种工业现场传感器和多功能的上位机软件,深入浅出地讲解无线网络的基本技术。

2.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

主要介绍物联网RFID系统概述、RFID工作频率及无线传输、天线技术、射频前端电路、编码与调制、数据的完整性与数据的安全性、电子标签体系结构、读写器体系结构、RFID中间件、RFID标准体系、物联网RFID应用实例,以及物联网RFID技术现状和标准体系。

3.工程线路识图

主要介绍工程设计绘图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培养学生识读电器元件的结构形状的能力,同时了解相关工程的国家标准,识读图样,了解物联网工程绘制图样所需的机器、仪表和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4.综合布线与网络工程实施

使学生能掌握网络综合布线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能熟练地运用于网络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测试和验收等工程组织与管理环节,培养学生综合布线系统设计、系统安装与实施的职业能力,并掌握综合布线的基础知识。

5.ERP运营维护

课程主要从物联网工程的角度介绍物联网工程系统中的主流程体验、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产品结构管理、物料需求计划管理、工单与委外管理、工艺管理、应收应付管理、财务管理等学习任务,掌握ERP系统的主业务流程和操作技能。

从以上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可看出,在实际进行农业物联网课程体系的建设时,注重突出实际应用领域特色,学生既要学习电子信息技术,又要学习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技术,还要求掌握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注重综合性能力的培养。考虑到农业物联网的项目一般偏小,各地点分散,其应用服务人才不可能专业划分过细,否则任何一个点都需要物联网、农业、工程安装等不同领域的人员组成团队配合工作,这对于偏小的农业物联网项目来说是不实际的,必然要求建设及维护人员具备多专业综合的能力素质。

四、改革教学方法,优化师资队伍

(一)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上力求突破,当前所流行的行动导向、慕课均是可采取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主导思想将贯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来进行实施。由于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培养的专业特性、跨学科特性,带领学生进行现场学习将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此外,农业物联网在实际工作领域的实施,往往以一个个项目的形式来进行,因此,案例教学也是必然要采用的教学方法,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引导,亦有利于学生兴趣的调动和综合设计实施能力的培养。

(二)优化师资队伍

从课程体系的构建可以看出,要做好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的培养,师资队伍应具备物联网知识能力、农业生产流通和管理知识能力、工程实施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在实际建设中,各校可根据自身状况进行优化。同时,基于农业物联网应用创新的特质,应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引进更多的企业兼职教师来补充师资队伍。由于物联网本身(下转第186页)(上接第184页)是个新兴产业,农业物联网又兼有跨行业的特性,因此,教师的培训学习也是队伍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五、满足实验与实习条件,建设实训基地

应根据院校重视面向农业领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思路,坚持基础和应用协调共进的原则,通过农、学、企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相应的实训平台,如企业提供最新的设备支持、学校提供专业人员、农业终端用户提供场地,搭建起一个真实的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在实训过程中,学生收获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日后就业打好基础;企业获得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充分解决了农业物联网服务企业人员匮乏的现状;而农户则在合作中体验到农业物联网技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种种好处,为农业物联网的大力推广增强了信心。

其次,建立一个以农业物联网为背景的技术服务及农产品流通实训平台,通过该平台,培养出农业物联网领域的信息化人才,为技术服务的推广和农产品的流通打好基础。

通过利用实训基地对物联网服务型人才进行深入培养,可培养出一大批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以缓解目前农业物联网缺少此类人才的局面。同时也为农业物联网技术在我国大范围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物联网浪潮的来临,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迫切需要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各种农业要素的全面感知、可靠传输以及智能处理。因此,对农业物联网服务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大实际意义和价值,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其中一项迫切而又重要的研究工作。所以,应尽快在分析农业物联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农业物联网人才培养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模式、技术模式、商业模式展开分析和探讨。在政府的引导下,在相关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建立一个多方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农业物联网的长远发展提供长效动力。

【参考文献】

[1]于娜,郭鹏,李乃祥.农业物联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4(16)

[2]葛文杰,赵春江.农业物联网研究与应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机械学报. 2014(7)

[3]谢秋丽,黄刚.基于物联网人才培养与教学实践的研究[J].软件导刊,2011(3)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4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农业知识服务;知识重构;信息对接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61-3

0 引言

目前,科技部、中组部、工信部正式下文,批准湖南省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试点,农村信息化建设事关新农村发展大计。湖南被列为南方唯一的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试点,要按照“三网融合”的要求和“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原则,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基础,以科技等专业信息化服务为特色,整合共享信息资源,推动“一网打天下”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发展。

随着长株潭三网融合试点的启动和数字湖南建设的强力推进,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已经来临,如湖南省开展的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希望能将当前零散的农业知识有效的综合起来,让农业知识服务最大化,潘泽江针对农业知识的特点,重点探讨了农业信息化的制约瓶颈与发展路径,徐倩则从信息通讯技术角度分析农业知识传播机制,齐力与邓保国以广东农户需求为例研究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方礼德从发展农业信息化角度对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有关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几点建议。

对于农业信息而言,由于其生产的时间、区域、气候、土壤不同,产生的信息数据量大、涉及因素复杂、涵盖面广泛等特点,基层农民处理信息能力的差异,特别是处理海量信息能力的不足,迫切需要获得相应的农业知识服务。随着国家政策对农村的倾斜,近几年有关农业知识服务的网站已经形成万马奔腾的局面,但没有经过整理加工的、纷繁复杂的农业知识条准确性良莠不齐,有时让农民不知所措,不知谁对谁错,极大地损伤了农民对农业信息的信任程度。如何规范当前有关农业知识的准确性,将城市资源通过有效平台转移到农村,并服务好“三农”成为我国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课题,国家科技部开展的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农村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也是对农业知识进行整合的有益尝试。

1 项目调研

根据湖南省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的需要,由湖南农业大学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自2009年7月12日至2010年12月8日止,分批深入我省7个地区12个县市15个乡镇18个村2家农户300余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现状专题调查。

主要的调查对象:普通农民、种养大户、村支两委负责人、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农技站站长、农技员、乡镇负责人、农村中小企业代表、农村专业合作社代表、远教站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县级农业局主要成员等。

主要调查方式:采取下基层入户、访谈、座谈、问答式、观察、记录、拍照等方式,并将领导干部与普通人员分开进行访谈,让各层次的人员有的放矢,尽可能谈论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关心的话题,避免就信息化谈信息化,尽量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当前农村进行农业信息化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如表1所列。

从调查对象的需求内容可知,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正在快速成长,对农业知识的需求最旺盛,为了解决自身问题往往通过组成相应的协会来进行上下级沟通,除了原来的农村组织形式还在发挥作用外,由于受到市场化冲击,所具功能越来越小,而新的应用性人才: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由于国家政策落实力度小,他们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主要技术人才还占据县级以上层次。

2 农村已有知识服务模式

由于地区差异,通过调研分析,农业知识在各地的服务功效迥异,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方式。

表2农村已有知识服务模式

除了以上几种形式,特别是受资源限制,大量地区还是以个体散户为主,特别是当前农村由于田地少,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打工,留下三类人较多,即老人多、妇女多、小孩多,劳动能力有限,他们对农业知识的需求不强,或本身技术不强,资金不足,更担心失败。

3 当前农村信息化实施的喜与忧

通过近两年多次下基层调研,针对农业信息化在农村实施现状的分析,主要现象如下:

(1)农业、农村、农民对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存在两重性。一是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种养大户、乡镇农技人员、村级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村新型产业或产品开创者而言,他们是“带头人”、“能人”、“精英”,是农村信息化需求的主体,特别渴望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特别需要了解获取科技信息与服务的信息渠道;二是大量基层的农民,由于自身文化条件的限制,只能跟着农村精英走,个人获取农业知识的主动性不强,也感觉不到农业信息化的作用。

(2)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现状呈现多样性。一是网络部分,包括互联网和卫星网,四大网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都已到达基层,但由于资源有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信息较混乱,或资金、技术力量不够,除热一阵外,真正发挥作用有限;二是电话部分,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如科技部12396、农业部12316、卫生部12320,这些电话在农村都有广告,但有的是长途电话,收费贵,农民不敢打电话,特别是信息员从基层转移到市局后,农业求助电话就更少了;三是卫星电视已普遍,但有线电视发展艰难,特别是针对本地农业资源的科教片很少,宣传力度有限。

(3)农民信息获取渠道――现代信息方式需加强宣传和进一步普及。在被随机采访的农民中,90%以上的被访者不知道“12396”。50岁以上的老百姓回答不会回复短信,只会阅读。农民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方式比较传统,信息基本上是“二手货”,可靠性比较低。

(4)农村留守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主要体现在文化水平低、信息意识淡薄、信息操作能力弱,而且基层农技人员知识老化快,技术跟不上时展,没有知识更新渠道,而龙头企业需要的农业人才,由于条件待遇跟不上,能安稳在农村工作的年青人太少,也不稳定。

(5)由于国家政策的扶持,现在乡镇级基本通光纤宽带,少数村己通光纤,基本实现了固定电话“村村通”,但随着移动电话基本覆盖全省,固定电话渐渐萎缩,农村有线电视只有部分进入自然村,而卫星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主要依靠卫星网(红星网)传输信息。

(6)农村对信息服务内容的需求集中反应在“农村民生”问

题。老百姓最关心、最渴求的事就是“改善农村民生”。一是“直补”政策;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农民对科技服务内容的需求集中体现在病害防治、标准化技术和新兴产业技术。很有必要建立包括药厂、饲料厂、科研院所、业务管理部门、农户在内的一个整体系统,协调普及推广健康农业知识。

4 农业信息化调研启示

综观调研结果与分析,目前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思路主要存在三种技术路线:一是行政管理者的思路,如怀化市“书记模式”,与政府办事、政府服务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二是产业专家的思路,即按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联盟构建,突出产业专家的信息服务建设思路。三是信息专家的思路,即按公司(企业)的操作规程,打造通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职能部门和运营商的利益。但不管哪种建设思路,都有两种考虑层面,一是站在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层面考虑,二是站在科技厅科技服务优势的层面考虑。就我省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而言,科技系统重点是打造好“服务平台”,构筑好“服务内容”,组建好“科技队伍”。

5 农业知识服务模式的突破

国家科技部、湖南科技厅相关领导及时洞察到这类问题,并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精兵将进行此类问题的研究,湖南农业大学有幸成为其中一员。

要真正破除农业信息化实施的障碍,首先要转变农业知识服务模式,不要仅跟随国家政策一阵风的建设,而要让这种模式长久深入农村,需要在已有投资基础上具有造血功能,能让这种机制长久服务乡村,其次是农业知识的表达问题,区分哪些农业知识才是农业人员真正关心和需要的,同时又便于坐席人员与农业人员相互交流;三是要解决农民获取知识的途径,不仅知识要准确有效,而且要求方便快捷;四是要解决农业知识片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五是要多方面多角度解决不同层次人员对不同农业知识的需求;六是要采取什么有效手段把有用的知识推送给有用的人。

通过对湖南省农村的广泛调研,总结如下解决方案。

当前湖南省已开始构建一个集“12396、远教网、科特派”三大工作网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的前期目标是5:4:1模式,即农民诉求总量的50%由平台知识库直接解答,40%由专家在线服务解答,10%由专家现场解答,后期目标是7:2:1模式,惠及全省农民,形成多层次的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引导和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当前平台的主要架构如图2所示。

这种框架的主要特点:

(1)综合“12396、远教网、科特派”三大工作网于一体,防止知识条块分割,信息相互冲突,丰富农业知识来源,保证农业知识有效传播途径。

(2)综合我省当前农村农业知识服务的主要模式,并进行优化与提升,同时考虑近期与远期目标的实现。

(3)充分考虑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需求,通过专家考核体制,能有效地将农业专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层信息人员有效绑定在一起,缩短农业知识传播途径,扩大农业知识服务范围,提升知识服务乡村的时效性与主动性。

(4)配合国家在湖南省进行长株潭三网融合的综合实验。

当前系统原型图如图3所示。

5 结论

随着湖南省农业信息化项目的逐步开展,调研组深刻体会到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要贴近“三农”,符合“三农”需求,其服务内容建设要体现地方文化和产业区域性要求,要重视省级专家、县(市)专家、厂家(企业、公司)专家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要引入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信息服务运行机制,相应生产技术攻关项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难题要从“三农”基层提取等才能进一步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提升农业信息化为农服务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波,黄璜,沈岳.农业信息化建设关键环节的思考与对策[J].吉林农业,2010,(10):15-16

[2]潘泽江.农业信息化的制约瓶颈与发展路径初探[J].科技信息.2011,(02):12-12

[3]徐倩.基于信息通讯技术的农业知识传播机制研究[J].农机化研究.2006,(1):31-33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5

关键词:人才培养 质量 评价 标准 农业院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b)-0213-02

1 高等农业院校主要人才类型

高等农业院校培养的人才总体上可分研究型、复合型、应用型三类:研究型人才是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的主体,主要任务是探索、发现农业科技活动规律;复合型人才主要任务是运用已知规律,进行应用理论、技术理论的研究、开发、规划、决策以及领导“改造农业”。上述两类人才要求基础理论根底深厚,知识面宽,善于学习、思考和创新。应用型人才主要任务是在农业生产或社会服务第一线,领导和组织把设计、规划方案付诸实施并具备应用研究能力。

(1)研究型人才。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素质结构特点:综合知识+复合能力+创业精神。(3)应用型人才。经济结构整体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兴起,迫切需要大批在生产、管理一线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农产品开发、试制,可使研究工作深化、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的“高学历蓝领”,这是现代农业技术进步的客观需要。

2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高等农业院校一方面要遵循高等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和规定,另一方面要根据现代社会对人才要求以及研究型大学教育质量观和质量标准来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21世纪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和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特点,高等农业院校本科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为:以学生为主体,以全面发展为根本,专业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加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结合,充分体现农业大学“高起点、强实践、重研究”的特点,培养集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创业于一体,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和适应提高我国现代农业产业竞争力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研究型人才。

知识结构上要强调复合型要求。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考察。纵向主要是指知识层次结构,可分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知识三个层次,组合呈梯形。横向主要是指专业知识层次上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宽窄及专业知识量多少。

能力结构上强调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主要包括三部分: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人文技能(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交往和合作,组织、判断和领导能力)、观念技能(价值观、决策能力、战略思想,尤其是创造性地提出新观念)。

素质结构上注重学生专业思想修养与现代人格理想塑造结合。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与其他行业比较,农业仍将是经济效益不高,又十分艰苦的行业,其具有的重大社会效益,要求在素质机构上首先具有科学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较强意志力和学农爱农、艰苦奋斗、献身农业的精神品质;业务素质应在博学基础上能够驾驭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农业实际问题,善于实践和创新;文化素质是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知识的积淀,应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科学素养;身心素质方面应具有健全体魄、健康心理、完善人格。爱因斯坦说,“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不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人”。

3 人才培养框架

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构建系统整合、整体优化、综合性的“宽、厚、多、高”农科人才培养模式,打破学科和课程间壁垒,重组、整合和整体设计课程体系,建立大学科课程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做到培养方案个性化、教学内容基础化、学生学习主体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一、二、三课堂有机结合。“宽”指宽口径,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厚”指厚基础,基础坚实、基本技能扎实;“多”指多方向,涉足两个或多个专业、学科,具备多种学科知识体系和基本技能;“高”指高素质。

3.1 培养规格

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为总领,强调基础与应用有机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基础扎实、富于创新,勇于创业。

(1)“3+l”:前3年学习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1年在实验室或实习基地,参与研究项目,进行研究并完成学士论文。

(2)“本硕贯通6年制”或“本硕博8年制”:前3年学习基础理论与基本实践技能,1年在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平台拓展、巩固专业理论,提高实践技能,2年在技术合作及学术交流平台、研发中心完成研发项目及硕士研究论文,2年完成博士论文,博士后阶段可进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相关成果转化。以“强化两头,优化中间”为原则,强调统筹,即在本科和研究生培养不同层面上统筹培养过程。

3.2 课程设置

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分段培养,1~2年级按学科大类进行通识教育,3~4年级按专业方向进行个性化培养。强化实践教学,按照实验、实习、科研与创新训练、创业实践教育等确定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构建实践教学平台。

3.3 教学管理

确立学生主体地位,体现个体差异和具体需求,增加柔性与灵活性,调动自主学习积极性,自主设计发展方向,因材施教,发展个性。树立全面教育教学质量观,产、学、研紧密结合,建立起教学目标、过程和重点环节相呼应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 人才培养内容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6

关键词: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职业院校新农村流通人才培养研究”(编号:XJK011BZJ009)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职业院校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思考

收录日期:2012年10月12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又必须以农业电子商务的大力普及为前提。而现在既懂农村、农业,又熟悉电子商务的人才不足,制约了新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高职院校需要担当起培养合格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的重任。

一、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的人才需求分析

(一)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的人才需求特点。农村流通现代化是指在农村的商品流通的全过程运用先进的流通技术设施、手段和现代的流通方式、管理方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使商品流通领域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形成高效率、高效益的商品流通体系。

流通现代化的内容主要包括:流通观念现代化、流通组织现代化、流通方式现代化、流通技术现代化、流通基础设施现代化、流通布局现代化和流通管理现代化等。从农村流通现代化的概念与流通现代化的内容我们可以分析得知,农村流通现代化的过程人才的需求具有如下特点:1、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实现,要求在实施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实现过程中需要有掌握了流通现代化观念的人才;2、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实现需要有掌握现代管理思想与理念的人才来实现流通组织现代化、流通管理现代化;3、农村流通现代化的过程,必将使流通方式现代化,使用最新的现代化的工具、技术与手段来实现流通现代化,必将要求在实施农村流通现代化的过程中有一部分掌握了最新的现代化的工具、技术、手段的高技能人才。

(二)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需求分析。电子商务是现代流通方式的一种,是一种新的商务形式,在发展农村流通现代化的过程中,电子商务必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它将极大地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多环节、高成本问题,培养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必将要考虑到农村流通现代化的现状与特点、新农村建设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人才为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1、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应具备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人才的一般特点。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人才必须掌握流通现代化观念、现代管理思想与理念,还要掌握最新的现代化的工具、技术与手段,而作为为新农村建设、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的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也应该具备这些特点与能力。

2、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必须了解新农村的特点。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对象主要是农产品,而对于参与流通的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必须了解农村,了解农产品,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制订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案时,增加对于农村、农产品知识的介绍。

3、为新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必须具有电子商务人才的一般特点。高职院校培养的电子商务人才应该是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一定的经贸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开展商务活动,具有优良的综合素质和鲜明的专业特长,能适应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素质要求

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既要求这类人才具有电子商务人才的一般特点,又要求这类人才是为新农村建设、为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对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时,把电子商务人才一般的特点与要求跟农村的特点、农村流通现代化结合起来,来设计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案。(图1)

(一)电子商务人才基本素质。电子商务从概念上来看,由两部分组成:电子和商务,这就要求我们培养的电子商务人才既懂“电子”知识又懂“商务”知识,我们所说的“电子”就是计算机相关技术,而“商务”知识就包括经济管理经营的相关知识,正是因为电子商务专业一个要求掌握多方面知识的交叉专业,所以增加了这类人才的培养难度;电子商务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但是电子商务的相关理论体系并不完善,电子商务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推移而不断发展的,同时电子商务更加注重实践,人才培养过程中技术、商务等各个方面的知识也是发展的,使得高职院校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的难度加大,因此要求在人才培养中技能型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经过对企业和新农村调查,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

2、业务素质。具有电子商务高级应用型人才所必需的经贸理论知识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开展商务经营活动,毕业时每分钟能输入汉字60个,能熟练建立经营网店或管理维护企业网站。具体包括:

(1)理论知识方面: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掌握市场调研的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与网络应用的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企业财务经营管理知识;掌握市场营销的基础知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熟悉有关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掌握电子商务的基础知识;掌握物流管理、电子支付和网络安全基础知识;掌握网络营销基础知识;掌握商务网站规划与设计的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方面: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网络及Internet工具应用能力;掌握计算机病毒防范和网络安全防护的基本技术;具备公共关系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市场营销活动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推销能力和商务谈判技巧;掌握网络信息收集整理基本技术;具备物流配送管理的基本操作能力;掌握企业商务网站的页面设计、美编和网站维护基本技术;具备撰写经济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常用应用文的能力;具备企业商务网站维护升级与运营能力;数据库设计与动态网站设计能力;具备进出口业务处理基本能力;具备电子支付的管理能力;具备网络调研、网站推广和在线销售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网络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中小企业网络营销业务规划、实施与运营能力;电子商务服务(主要为网络营销服务)商品的开发设计与销售管理能力。

3、身体素质。具备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具有体育运动和卫生保健知识,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

4、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的人生态度,达到心理健康、人格完善。

(二)农村、农产品知识

1、了解农村。对于为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必须了解农村,了解农村的现状、农村运行的一般规律,高职院校在培养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时,必须加入对新农村的现状与农村运行规律的课程或是专题,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安排时间让学生深入农村实训,熟悉农村的生活、工作、生产。

2、了解农产品一般知识。农村流通现代化实际上要解决两个部分:一是农产品从生产的源头进入终端消费;二是城市生产的工业品流通进入农村以及每个农户。作为解决流通现代化的电子商务人才,必须懂得农产品的一般特点,了解农产品的一般知识。

(三)流通现代化人才的素质。流通现代化人才具有自己的特点,具有流通现代化的观念、掌握现代管理思想与理念、掌握最新的现代化的工具、技术与手段。

三、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岗位及能力结构图

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同于一般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又具有一般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特征,综合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素质要求以及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对应的岗位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我们得出了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岗位能力结构图。(图2)

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大批合格的人才,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商务模式的电子商务将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只有根据农村流通现代化背景下的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特点,了解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按照适合新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岗位能力结构设计完善的人才培训方案,才能培养更多适合新农村建设的电子商务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谌智凤.农村流通现代化政策创新研究——以湖南省为例[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

[2]高凌云.电子商务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2008.15.

[3]许世霖.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新农村经济建设[J].新农村建设,2010.5.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7

关键词:农业;推广;基本现状

中图分类号:S-3文献标识码:A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先后八次锁定三农,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出路是农业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技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体系,对促进现代农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必要性

1.1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是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的需要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要用世界上7%的耕地来养活世界1/5的人口。粮食问题不仅关系到民生,还关系着我国社会和政治上的稳定。保证国内粮食的安全是非常重要,同时也是非常必要的。我国有1 217万公顷耕地,但是粮食播种面积不到1 067万公顷,人增地减的趋势也难以遏制。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增加总产,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最重要出路。这条路存在很大的空间,蕴藏着巨大的潜力。但也受很多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农业科技发挥重要的作用。

1.2亟待提高的农民科技种田水平离不开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农业生产面临着劳动力减少、劳动成本提高、农业环境恶化、水资源匮乏、肥料及农药使用不合理等问题,迫切需要推广新型高效的农业科技加以解决。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农业科技的水平和能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农民获取先进农业技术的桥梁和纽带很多,但基层农技推广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对万昌镇50户农户走访调查结果表明;86%的农户农业科技获取的主要途径是基层农技推广站,占43户,获取的形式主要为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科技入户指导及农业技术宣传等。调查中农民表示最希望获得的是农技人员的科技入户指导服务,最想学的是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配方施肥技术、病虫防治技术及经济作物栽培等实用技术,希望提供农业与致富信息服务。因此,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提高农技人员科技服务水平,深化基层农技服务是提高农民科技种田水平的重要途径。

1.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解决农业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农业要发展、生产水平要提高,新型农业科技就要从科研单位走向农民的田间地头,只有这条道路畅通了,农民才能掌握运用到这些先进的技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是连接专家、学者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了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村级示范户为辅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形成了上有专家教授、中有农业技术人员、下有科技示范户和辐射带动户的科技传播通道,把农民需要的科技真正送到了农户,才能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和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

1.4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具有显著的工作优势1.4.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分布在农业生产的第一线,覆盖范围广。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分为多级,包括国家、省、市、县、乡等。县乡两级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是推广体系的主体,是直接面向农民、为农民服务的。近年来农业部逐步探索出的“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的技术推广模式,大力推行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推广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全年全程科技跟踪服务,成为农业技术推广最直接、最有效的模式。

1.4.2基层农技人员具有丰富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推广服务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多毕业于农业院校,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够胜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4.3基层农技人员熟悉推广服务区域内的自然生产条件,便于因地制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基层农技人员长期在当地工作,对当地风土人情、生产情况十分了解,能够有针对性的选择高效适用新技术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方式,将有关品种选择、播种技术、耕作技术、栽培技术、田间管理技术等介绍给农民,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了推广服务效率。

1.4.4基层农技人员掌握农民的需求,便于按需选择高效实用新技术推广。

1.4.5区域服务优势强,指导服务效率高。技术人员能够及时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指导服务,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基本现状

2.1思想认识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工作方法缺乏创新是限制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主要因素对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推动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农民不用学也能种好田,特别是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卸包袱”减少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导致农业推广无法顺利开展,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在推广服务模式上缺乏创新,推广服务偏重技术咨询,把握市场信息、新技术培训、示范指导及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做得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2.2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技推广效率基层农技人员多为1995年以前的大中专毕业生,知识老化陈旧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提高农技人员素质仅靠“干中学、学中干”是远远不够的,加快知识更新,强化农业新技术、新技能的系统学习和训练迫在眉睫。但由于农技推广经费短缺等问题,基层农技人员很少有参加在岗系统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的机会,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在福利分配上存在平均主义现象,干多干少都一样,制约着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农技人员工资水平低,部分农技人员受社会利益驱动,存在“应付搞推广,专心搞经营”现象,影响农技推广服务效率。

2.3农民素质偏低,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纳能力差,缺乏采用新技术的需求动力,应用科技难以普及我国是以农户为单位来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周期内的生产任务,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的文化素质制约了他们对高新技术的接纳能力,农业生产中的老经验、老办法、老习惯也影响着他们对新技术接纳。在农业内部,农户也懂得比较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只有当他们认为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才会选择新的生产技术,农业科技使用的高风险性又使得他们在有限的资本和劳力的投向上显得更为谨慎,农户对可替代的新技术选择反应迟钝,缺乏内在的需求动力。

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脱节,现代农业技术供给不能满足现代农业技术需求农业科研未能以满足产业需求和农民需求为导向,农民需求技术供给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种植结构进行了调整,农民的技术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由于科研与推广的脱节,农民的技术需求无法及时反馈给科研机构,而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无法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去,导致供需脱节。

2.5推广经费短缺,基础设施条件差,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难以增强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农技推广机构办公条件简陋,缺乏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示范、科技服务设备及试验器材、检测工具等设施不健全,示范基地不足、培训条件落后、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没有在农业推广领域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应用,不利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果。

3搞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建议

3.1建立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保障体系,确保农业科学技术走进千家万户建立政策保障体系,确保农业技术走进千家万户及新的农技推广体系的良好运行;建立农技推广经费保障体系,保障农技推广活动正常开展;建立制度与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各级农技推广服务的职能职责,强化管理,增强服务水平。

3.2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提高农技队伍整体素质

3.2.1加强基层农技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知识面广、技能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3.2.2加强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基层理论知识、高新技术知识及推广服务知识等,增强农技人员的信息处理技能、沟通协调技能、推广技术指导技能及驾驭市场能力等。引导和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以充实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建立基层农技人员长效继续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办研修班、离岗培训、网络教学、考察、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3.2.3加强基层农技人员作风建设,培养基层农技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诚信务实作风及团结协作作风。

3.3搞好宣传,广造舆论,加强科技普及, 提高农民素质与技能,增强农民科学种田意识农民是推广工作的直接接受者,农业技术推广诸要素中,“农民”至关重要。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科技意识谈薄,思想比较保守,接收新生事物慢,种田观念陈旧,习惯于传统的精耕细作。这就要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加强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让全社会认识农业技术、了解农业技术、关心农业技术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社会上有影响,在农民中有威望。因势利导农民,用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改变他们小农经济的思维惯性,提高他们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发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热情。

3.4依托农业大户,加强农民科技带头人培养

选择文化程度高、种植水平强、规模大、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业生产大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作用,是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创新方面最具活力的一个突破口。农业科技示范户作为农技推广最前沿的信息员、联络员和推广员,利用先进农业技术,购买先进农机具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在当地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通过言传身教,对农民的示范和带动效果直接,方法简便。吸引农民照着学,跟着做,使高新技术尽快尽可能多地应用于农业生产。让农民亲眼目睹示范结果,以事实来说话,这种将“号召农民干”变为“干给农民看”的推广模式极具说服力,直接且效果好。

3.5建立农民需求反馈机制

探索适应农民接受能力和需求变化的推广方法,以农民为核心,以专家为后盾,确保农民技术需求有效供给。技术推广过程中农技人员要深入农户调查研究,掌握农民的需求动向,将农民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给科研机构,使农民的需求动向与科研方向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尽快推出一批适合产业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能够为农民增收致富带来助力的先进农业技术。

3.6加强农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加快对原有设备的维护更新,逐步配备适应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服务设备。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办公室、农技服务大厅、农民培训室、检验检测室建设,配备电脑、DVD机、功放、投影仪及桌椅等,改善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服务效能。强化病虫害测报防控体系,配备病虫害测报、检测、防控器材、药具等,如虫情测报仪器、显微镜、弥雾机、防护服、药品等。对境内病虫害发生变化趋势准确调查及预测,及时科学进行防控,具备对植物重大病虫害进行预防扑灭的能力。增强农业生产基础服务能力,配备常规化验、检验监测等设备,如叶绿素含量测定设备、土壤营养速测仪、各类违禁农业投入品检测仪、采集装置,有关药品等,具备基本的检测与服务的能力。完善信息服务体系,配备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及入互联网的相关外设,具备能在互联网上交互信息、检索农业各类信息的能力。配备固定电话、移动服务电话、服务交通工具等,具备随时接受农民咨询的能力和快速出诊服务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郑淑玲.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0(06).

[2]胡鲁平,王广东,刘德甫,等.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J].农业科技通讯,2011(01).

[3]黄季,胡瑞法,孙振玉.让科学技术进入农村的千家万户——建立新的农业技术推广创新体系[J].农业经济问题,2000(04).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8

众所周知,农业技术创新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植物有育种者共培育出40多种优良作物和5000多个新品种和新组合,使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全国范围更换5―6次,每次更换一般都增产10%以上。在一系列增产要素中,新品种发挥了30%―35%的作用,品种的品质和抗逆性大为改观,对解决我国近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者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积极性,培育出更多更好的新品种。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而农业的国际竞争,说到底就是科技竞争和人才素质的竞争。要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竞争力,就必须制定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九五”期间,我国农业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农业科技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农业常规技术和高新技术的结合,在基因工程、超级稻、抗虫棉、疫苗工程、农作物育种、生物农药研制方面,已取得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如果不对这些农业技术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会使这些对我国农产品发展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被外国或外国农业企业无偿利用,影响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出口贸易产生巨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国际条约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而在WTO框架下,国家加入国际条约的自主性逐渐受到削弱。对发达国家而言,在全球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意义早就超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本身,而转化成为一种经济竞争手段。因此,发达国家总是在寻求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WTO,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其设计的主要反映发达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为了发展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很大程度上还是以知识产品的输入为主,这就意味着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就越对发展中国家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构成约束。在农业领域,农业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同样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实现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渗透和控制,从而实现其国家利益在全球的拓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知识产权的劣势状态,国家利益受到很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必须加强和制定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有重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二、我国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自实施专利法以来,专利制度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改革开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已初见成效,一是申请数量增势较快,审查授权工作顺利,截至2002年8月15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618件;二是规章制度基本建立,农业部先后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了《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是保护名录逐步扩大,农业部相继了四批共30多种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为大多数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提供了获得保护的机会;四是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农业部先后组建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复审委员会、繁殖材料保藏中心、测试中心和分中心,各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也正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五是品种权实施初见成效,据对102个已授权或已申请品种权的品种的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两年来共销售种子13908万公斤,推广面积达8376万亩,获得收6918万元。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还很薄弱,存在大量知识产权流失现象。这不仅使农业的科研水平大打折扣,而且对保护我国尚处于幼稚状态的高新技术发展极为不利。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落后。目前我国私法制度尚不发达,人们的私权观念淡泊,农业科研工作者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不能依市场情况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价值,偏重学术水平,轻视经济效益。农业科研人员、农科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管理观念陈旧,农科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未能摆上议事日程。例如,福建农大研制成功的菌草伐木栽培食用菌等十几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只有3项申请了中国专利,12项申请了外国专利。菌草技术已通过各种渠道传到16个国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仅蘑菇一项的年产值目前在全世界就达100亿美元,由于专利的地域性,这项发明在别国不受法律保护,被多个国家无偿使用。

2、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支持滞后。我国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专利法以来才较好地保护了发明者的应有权益,然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晚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时间。但植物品种方面的发明创造还是得不到保护,导致农业科研领域中植物新品种得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统计数据表明,自1986―1993年,国家发明奖中农业项目约占80%,而在农业获奖项目中,植物新品种平均约占52%。直到1997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新发明的植物品种才得到法律保护。这表明,我国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力度和政策滞后。

3、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农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管理必须在市场经济框架内运作,并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目前无论是农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是农业知识产权经营机构,仍然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使得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普遍存在政企不分、部门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问题,这导致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人员流动性加强,要求有一个非常全面、系统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个体系应当包括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科研单位乃至个人,构筑一道坚固的防御网。但是,由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各部门各自为政,国内一些物种资源甚至现成的农业科学技术被某些国外的组织和个人借来华参观、考察或者进行学术交流之机,私自偷运出境的问题时有发生。而且,国内大多数科研单位没有专设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没有制定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具体管理办法,没有设立专项管理基金,缺少单位内外专利技术、作物品种许可开发合同管理规定和利益分配办法,知识产权工作无章可循。

4、知识产权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不显著。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方式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评定或对科研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表更高水平的论文是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和获得相关待遇的重要前提。这种非市场化成果鉴定和驱动机制形成的重学术、轻市场,重论文、轻专利的评价和奖励机制,造成农业科研与产业脱节,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建议

1、做好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为开展农业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首先,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持谨慎的态度,国内立法应当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原则,遵循我国所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最低要求,在此基础上设计有利于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对于高于农业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立法保护应当谨慎态度;对于现行国际条约未予规范的,根据情况斟酌立法;而对于像农业遗传资源这方面对我国有利的领域,则应尽快立法加以保护。其次,做好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遵守知识产权法的自觉性。

2、注重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人才的开发和培养

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应通过学校培养、工作培训和自学成才来实现。由于我国学校教育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和教程对学生进行培养,现阶段的农业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是通过在职培训来实现的。各级行政部门、科研单位要抓紧对参与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超过保护本身,而上升为国家之间竞争的重要工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有大量的专门人才。因此,建议在高等院校设立农业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培养这方面的专才。

3、鼓励发展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是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也是市场与社会链接的纽带。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的内容包括:农业知识产权的、诉讼、转让、中介许可、信息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它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农科单位、涉农企业以及行政部门农业知识产权人才不足的状况,在农科单位、企业和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对此,我国应该抓紧制定规划,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事务所,为国内农科单位、涉农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相关服务。

4、建立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提高农业科研工作的起点水平

调查表明,农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与实施的程度取决于其内在质量。因此,必须坚持科学研究的高起点,尤其是立项前的查新检索。这就要求农业科研单位建立自己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收集国内与国际最新信息,对国内外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有全面的了解。这样既可避免侵权,又可避免因重复研究而造成浪费,进而提高科研工作的起点与水平。

5、建设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农业科研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思路是科研项目立项、完成、验收、鉴定和报奖,获得政府奖励是其最高奋斗目标,并没有把知识产权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因此,有必要对农业科研工作的目标进行重新确定,即农业科研的任务不只是出“成果”(奖励意义上的成果),更重要的是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农业科研管理思路也应加以调整,把能否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来衡量。

6、设立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扶持农业技术专利申请与开发

农业技术成果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很难区分农业科技的受益者并依其受益大小来支付技术创新成本;然而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和自然影响的非可控性,使得农业科研与推广具有较长周期、较大风险和高成本特征。导致我国的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的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其成本支付的部分应当是社会的代表―――政府和社会财团。因此,农业科研与推广的物质利益的目标应主要通过财政渠道来加以满足。世界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发展中国家,其农业科研与推广机构均是以国家财政支持为主体。鉴于此,建议设立国家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基金,资助优秀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使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科技立项或科技成果推广费用中划出部分资金,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资助优秀发明专利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内外申请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让取得效益后,应返还或部分返还此项资金,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流动发展。

农业技术的基本知识范文9

收稿日期:20160416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17.01.1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攻关项目(13JZD020)

作者简介:杨晓娟(1983-),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与农村社会发展。

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并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经进入国家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之列,并成为其重要支撑体系之一和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之一。随着“中国创造”战略的提出,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所发挥的作用将更加明显,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方面,知识产权服务业必将通过大力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尤其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理念滞后,服务机构功能较弱,行业协会与行业联盟的作用不充分。为此,笔者认为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的做法,汲取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构建合理、完善、可行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此来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内容概述

(一)知识产权与农业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尽管学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14],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应当是基于创新性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即智力创造者对该项智力成果的占有权利。因此,从知识产权客体的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即知识产权是主体对创新性智力成果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一系列能够为本人或他人所使用、并具有商业价值的各种专有权利的总称。

2.农业知识产权。同理,依据客体特征对农业知识产权进行界定,即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存在或运用于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是主体对创新性涉农智力成果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一系列能够为本人或他人所使用的特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非物质信息所依法享有的各种专门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涉农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权、涉农商标权、农业商业秘密权以及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除了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等基本特征外,还具有生命性、自然依赖性、公益性、权属模糊性等独特特征,基于这些特征所培育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别其他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根本标志。

(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业,通常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范畴,是为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一系列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是知识产权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驱动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即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是指以知识产权政策、制度、法律为基础,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相关社会资源系统,为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提供各类知识产权申请、审查、确权、登记、用权和维权等服务。

2.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即以农业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制度为基础,通过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相关社会资源系统,为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涉农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权、涉农商标权、农业商业秘密权以及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申请、审查、确权、登记、用权和维权等服务。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又称为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体系,该体系是由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提供者、农业知识产权需求者、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政府监管部门构成。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完善的前提和关键。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具有以下特点:(1)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进行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主体上,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等。(2)服务提供的专属性。政府相关部门、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农业协作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与服务项目的主要提供者。(3)服务方式的多元性。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服务职能,动用公共权力,使用公共资源,从而为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提供各种服务产品和项目;后者是指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据市场规律,为满足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实际需要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产品和项目。(4)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和层次的系统性。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农业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从整体上看,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是由农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层、中介服务层和创新主体服务层所组成的完整系统。(5)服务链条的完整性。农业知识产权服务链条上的三个节点依次是产业链前端的获权服务、中段的用权服务(商用化服务)以及末端的维权服务。三个节点所包含的内容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内容相对应,并始终贯穿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全过程。

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有待健全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依次经历了探索起步时期(1949-1982)、初步发展时期(1982-2005)、蓬勃发展时期(2005至今)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若干项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制度出台。特别是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框架与实施体系正式建立。更重要的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还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传播利用,大力发展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并确立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要向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目标。2010年6月,农业部颁布了《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等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个规范、指导、约束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尽管较为原则和笼统。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尚未完全摆脱政府管制而仍处于市场培育期,如何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进行有效运作,实现从注重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向注重农业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和法律服务转变,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管理体制不顺

农业知识产权主要涉及涉农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权、涉农商标权、农业商业秘密权以及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等。农业知识产权特殊的类别属性影响并直接决定着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性质、特征及行业范围,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因缺乏相应的行业管理体制而受农业知识产权类别管理的制约。在现有农业知识产权类别管理模式下,涉农专利事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植物新品种由国家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共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国家农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共同负责,涉农商标事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业商业秘密由国家农业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则由国家农业部门和文化部门共同承担。尽管以上相关部门均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发展方式,但农业知识产权类别管理导致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被人为分割,各类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服务理念与服务意识,协同沟通与合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难以达成共识并共同致力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

(三)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程度较低

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两种方式。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服务职能,动用公共权力,使用公共资源,从而为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提供各种服务产品和项目。然而,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职责不清,政企边界模糊,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混淆,导致政府所提供的产品和项目单一,公共服务产品和项目的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农业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是指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据市场规律,为满足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实际需要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产品和项目。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2008 年国家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发展迅速。作为知识产权中最主要的一种类型,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截止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5件。尽管如此,我国专利尤其是农业专利授权率较低,有效专利数量少,专利市场转化率低。从侧面反映出我国代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虽然北、上、广云集了国内有名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但是,其他二三线城市以及不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层次低,规模小,专业性与综合性差,服务功能弱,其所提供的市场化服务严重短缺。据统计,海南只有两家专利代理机构,甘肃、青海、宁夏也仅有三家代理机构。另外,从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链条上看,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大多发生在产业链前端的获权服务即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和培训服务上,中段的用权服务和末端的相关服务,如商用化服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还严重缺乏。因此,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仍处于发展初期,服务供给分布不均,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供给不足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发展缓慢。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表明,涉农专利转移同其他领域专利转移相比比重偏低,转让和许可比例分别为3.9%和5.7%(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4.5%和6.2%);实施收益低,收益超过500万元的仅有9.6%(全国平均水平则为10.5%)。

(四)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作用有限

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 是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与服务项目的主要提供者之一。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既包括农业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等,也包括农业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联盟。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虽是民间社会团体,但同时要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民政部门的双重管理,其自身所具有的中立属性非常稀薄。因此,通过“第三方组织”实现对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提供、监管,发挥其自律职能,尚有待培育和开发。

2013年由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约占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总数的95%;真正独立于政府职能部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不足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

三、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运作经验

(一)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体系健全

美国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体现在该国所颁布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5]。1970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 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第一部技术转移法《技术革新法》,其核心内容规定由美国联邦政府经费支持而完成的研究成果属于研究单位所有,联邦政府保留对科技成果的优先使用权,通过该法案,美国大部分科研单位都制定了比较规范的专利保护和转让的相关规定,且明确了研究人员、单位之间的利益,鼓励研究人员将其研究成果推向企业,使其商业化[6]。1986年美国颁布《联邦技术移转法》,该法颁布后,联邦政府于1991年创建国家技术移转中心,专门负责700多个国家实验室、大学和私人机构的技术成果的实施、许可和转让。且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美国均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和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如《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国家技术转移与进步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法律中都确立了较为完整的有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和措施,促进联邦政府直属研究机构与工业界的合作,促进联邦政府拥有的专利向市场转移。这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了农业企业科技计划的推行,促进了农业企业的技术转移、技术运用与技术创新,加大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为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制度基础。

日本同样重视知识产权服务制度建设,《科学技术基本法》是支撑日本科学技术体系的基本法律,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的《联合研究制度》《研究交流促进法》等法律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的有力保障。1998年日本通过《促进大学等技术成果向民间事业转移法》,促进了大学和国立研究机构将技术成果转移向企业,推动进技术研发,促进利用研究成果,开拓新产业。该法规定设立“产业基础整顿基金”,对实施技术转移的大学提供资金支持和债务担保,保证科技创新顺利进行。日本还效仿美国的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办法,颁布《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鼓励大学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推进研究成果商业化,并将所得利益反馈,进而激励研究人员进一步致力于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研发活动。2002年日本开始实施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通过战略层面创造、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从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不到1年的时间,相继出台《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和《知识产权基本法》,这些法案有效促进科研机构与产业之间进行技术交流与技术转化,推动基础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是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利用及对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的完善的重要内容。2003年日本政府成立了以首相任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的最好规格沟通与协调平台,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其战略核心是把研究活动和创造活动的成果作为知识产权从战略上保护应用,以知识产权为基础,推进产品和服务的高附加值化。战略重点上以企业、科研机构和学校为中心,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和发明创造,促进联合发明,并在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部,健全技术转让机构。在推动知识产权方面,日本鼓励大企业把没有应用的专利向社会开放,以便支持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并且促进高校和研究机构知识产权的转让和流通,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风险企业,直接将知识产权产业化。另一方面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的《联合研究制度》《研究交流促进法》等法律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的有力保障。

韩国政府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法律、政策与制度。《发明促进法案》《研发促进法》《工业、教育产学联盟促进法》《科技创新特殊措施法》以及《技术转让促进法》等法案中都有专门针对农业知识产权利用和商业化的开发的具体内容,其立法目的在于有效激励农业企业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促进农业技术的实施和转化。

(二)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美国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类型多样,既包括国家农业技术信息中心、国家农业技术转移网络以及国家实验室农业技术转移联合体,也包括校企合作研究中心、农业企业高科技园区与孵化器等组织。20世纪末,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立[89],该中心下设农业技术转移部,建立了农业技术咨询档案,主要用于提供农业咨询及有关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的管理培训。在服务方式上,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全国设置了6个区域性技术转移中心,其目的在于提供农业技术评估、相关市场调研以及农业技术中介等服务。美国多数学校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经营专门机构[7],负责学校科研的后端工作,如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经营,典型的代表有1961年成立的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该办公室首先明确其与发明人或学校等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彼此职责,技术办公室负责技术内容的评估、申请、转让或许可。当一项技术实施并取得收益后,许可办公室将留下一定比例的收益资金作为管理费,剩余收益资金将在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院系和学校之间平均分配,通过这一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发明人和学校创新的积极性,并促进了发明转化的效率。

韩国国内建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通过共享系统资源,创新主体形成了高效的研发能力。目前韩国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中介机构共有69家,但种类不一。其中,公立性质的技术转让中介机构占46.3%,私立的占53.7%。据统计,2012年全年58.7%的涉农专利通过农业企业进行交易,38.4%的涉农专利通过农业院校等科研院所进行交易。2012年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涉农专利转让金额约为124.3亿韩元。

(三)农业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程度高

美国农业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程度高,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多、影响大、牌子硬。在美国,有多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如Dialog公司、Tomson公司、CHI公司、Wisdomain公司、Delphion 公司数据库、STN检索系统等都提供涉农专利信息的检索及知识产权相关服务。美国CHI咨询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将科学论文引用分析技术扩展到专利引用分析,用于分析企业竞争动向、技术跟踪和其他产业技术分析,P&L等30多家公司帮助专利权人与专利投资公司牵线,促进科技转化。高智发明公司的投资业务同样适用于农业技术发明。比如,借助高智公司为内部科学家所提供的资金支持取得农业知识产权并进行转让;收购有市场潜力的涉农发明和涉农专利经营权进行二次开发并进行技术许可或转让。汤森?路透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管理平台和专利检索分析技术,该公司能够结合农业专业知识和农业创新技术,为决策者提供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信息服务。

韩国政府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已由2009年之前集中于农业知识产权供应方转变为农业知识产权的需求方,并通过知识产权转让系统予以保障。此外,韩国政府还建立了专利拍卖系统,反映在农业领域,则是紧紧围绕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切实的市场需求,全面进行农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通过农业知识产权交易的波动来帮助并推动农业知识产权交易的完成。

日本政府则主动向农业企业和其他高科技风险农业企业提供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接受其咨询,支持其投资、研发和获取农业知识产权。日本政府还对高科技风险农业企业的优秀技术成果进行表彰,鼓励其向海外发展。实践证明,日本政府通过重视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确实达到了支持农业企业创新和发展地方经济的目的。同时,日本在知识产权服务上也借鉴美国在大学设立技术办公室的做法,在1998年颁布《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目的在于鼓励大学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推进研究成果商业化,并将商业化成果反馈,从而激励研究人员进一步致力于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研发活动。

(四)农业知识产权相关行业协会发达

在美国,与知识产权紧密相关的行业协会数量多、专业性与综合性程度高,这些行业协会中的大多数涉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的相关内容,比如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该联盟下属的美国出版商协会、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等会员,均对相关农业知识产权的转移、技术评估、咨询服务进行了规范。除此之外的其他行业协会还包括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部、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国际反假冒联盟,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等。这些知识产权行业协会通过自身作用的发挥,影响美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全球化战略产生了较为深远的意义。

(五)重视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传播

日本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且富有成效。日本全国共建有50多个知识产权数据中心,300多个知识产权数据图书馆,能够为包括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提供及时、全面、完整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此外,日本注重促进农业知识产权项目的流通,其做法是:先由政府提供支持资金,然后由综合情报部门进行项目委托,最后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流通促进项目。

韩国政府竭力扶持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采取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等方式,鼓励各种信息服务机构的创建。韩国政府还积极筹备“数据库振兴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包括农业在内的重点领域数据库的加工生产,所有这都促使韩国农业知识产权信信息交流和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从主要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基本运作来看,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商业化服务体系完善,政府投资开发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能够通过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开放,受益面广,政府主动为中小农业企业及其他高科技农业企业提供农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及其他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农业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第三方组织等作用明显[7];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程度高,存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为高科技农业公司不断提供着高端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运行的做法和经验可供我们学习与借鉴。最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政策主张。如何在新形势下建立和运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四、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

在借鉴美国及日本和韩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国农业发展,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知识产权发展对策。

(一)健全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体系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式起步于从20世纪80年代,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尚未完全摆脱政府管制,尚未完全实现从注重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向注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和法律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的转变。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除受特定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客观发展水平制约外,还与相关法律、政策、制度体系是否健全紧密相关。因此,要在重视农业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更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制度体系。目前,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建立不同层次、适用明确、完整规范、内容详尽、激励创新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制度体系。此外,要加快修订专项涉农法律法规,突出强化产业、科技、区域、信息和贸易等政策与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衔接与配套。结合农业自身特点,及时制定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金融、信贷、财政和税收政策,能够切实让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他市场化运作组织享受到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最终实现从注重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向注重农业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和法律服务的转变。

(二)建立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部门协作机制

由于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分类特性及其管理特点,导致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被分割,各类职能部门缺乏良好的服务理念与服务意识,协同沟通与合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难以达成共识,共同致力于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针对目前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不完整和管理相对分散的现实,将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从国家层面,重视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建立集中管理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部门,形成部门间分工明确、彼此协调、相互协作、紧密联系、高效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机制。在具体实施上,可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大的人才队伍和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建立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审批、咨询、信息服务机构。针对农业这一经济效益较低的领域,可由政府统一出资,对农业领域的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评价评估、知识产权投融资、专利技术分析、专利预警、专利技术和产品展示交易等一体化、专业化的服务,对农业领域产生最大程度地普惠效应,推动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服务部门的协作与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因地制宜,依据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法律、政策、制度体系,制定推进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10]。

(三)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发展势头良好,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和丰富,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职责不清,政企边界模糊,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混淆,导致政府所提供的产品和项目单一,公共服务产品和项目的有效供给严重不足[1112]。针对此种情况,应当确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思路和原则,注重政府引导作用的发挥,不断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可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管理经验,具体而言,国家应当继续加大农业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与公共服务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创新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形成机理、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根据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政府要在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建设高质量的涉农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权、涉农商标权、农业商业秘密权以及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针对农业领域知识层次较低的特点,开发系统、完善的检索系统,加大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并推动其标准化建设,并将其在全国范围推广,并适当免费对外开放,打造全国性农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平台,大力培育出一批农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动不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提供农业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指导各地区、相关行业建设符合自身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库,努力促使农业知识产权系统集成、内容完整、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四)大力培育农业知识产权市场服务

针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层次低,规模小,专业性与综合性差,服务功能弱,其所提供的市场化服务严重短缺的特点,政府、社会要积极培育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与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及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规模化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此作为提升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影响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使得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市场服务均衡发展。建立政(政府)-产(产业)-学(学校)-研(研发)-金(财政)-介(中介)-用(用户)协同发展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和应用机制。尝试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使具有一定条件和优势的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转型,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北京、苏州、广州、天津、武汉、郑州和成都成立了7个自负盈亏的知识产权审批机构,以高质量的专利审批机构带动知识产权市场服务的发展。整合技术市场的作用,构建成本低廉、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程序简化、服务优良的农业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和交流平台。开展市场化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农业知识产权信息需求。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参与增值性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的行为给予支持和鼓励。倡导农业科技企业、农业院校等科研院所提供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农业知识产权与科技的水乳交融,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农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和社会合作共同提供公共服务,最终促进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五)充分发挥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包括农业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在内的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组织”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开展农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加强沟通,组织共同维权。监督、指导农业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的工作,强化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的服务、自律功能,促进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农业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应适时推进涉农专利信息服务、农业知识产权预警以及资产评估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发挥自身作用,并通过建立诚信管理制度,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度。同时,农业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还应当在标准制定与产品推广等方面积极贡献力量,建立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准入机制、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制度以及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相关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六)高度重视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大多发生在产业链前端的获权服务上[13],中段的用权服务,尤其是商用化服务则严重缺乏。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重视知识产权的商用化服务,这是因为知识产权的运营才是最终实现知识产权内在价值的必然要求。北京国之专利预警咨询中心是我国2003年成立的首家从事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的专业机构,10多年来,该机构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转化、企业专利市场布局、产权评估、技术挖掘等。2015年11月,国内首只国家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股权基金正式发布,该基金的建立,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和转化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其目的就是以政府为引导,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应用。2015年12月,国家首只由中央、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引导发起设立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成立,主要关注引动互联网和生物医药领域。 2016年1月,广东成立首笔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总规模30亿。但以上基金多主要集中于通讯、电子、医药等相关领域,我们需以此引导,争取更多的基金投入农业领域,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应用与转化。为此,可以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运营基金,该项基金可由国家、企业、院校、社会等多方共同出资构成,基金无偿提供给运营主体使用,所获收益按照比例再次注入基金池,从而起到蓄水池的功能,以此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运用。

此外,还应致力于农业知识产权推广应用新政策和新机制的建立,以发挥农业科技创新的多样性功能,使我国知识产权更好服务于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发展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投融资服务,政府要适时出台支持金融投资机构的政策,促进其对农业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运作的投资,大力推进农业知识产权创业,形成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交易、许可、转让与转化、融资、作价入股的环境。培育和发展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新兴服务模式,比如农业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农业知识产权托管模式、农业知识产权保险模式以及农业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模式等,推动更多农业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知识产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