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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调查集锦9篇

时间:2024-01-27 16:41:34

历史建筑调查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1

关键词:历史建筑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属性数据;空间数据;系统建设

1历史建筑保护信息化研究现状与发展

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是对历史建筑资源进行整合管理的一种系统与量化的技术手段,其核心在于历史建筑资源的数字化与信息化。关于数字技术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应用,国外这方面研究起步较早,目前在这一领域已经拥有相当成熟的理论与技术支持。西方发达国家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历史建筑数字化研究的课题,并着手将数字技术应用到历史建筑保护和再利用的过程中,历史建筑数字化便是其基本内容之一,不久,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即成为空间数据获取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并在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率先得以应用。到21世纪初,三维建模技术、信息建模技术已被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之中,运用数字技术对历史建筑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建构较为复杂的数字模型,同时注重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和再利用的模式。目前,历史建筑数字化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技成果,诸如VR虚拟现实场景漫游、三维测绘等等,这标志着建筑遗产数字化进入到了全方位的虚拟空间研究阶段。信息化技术近年来在国内历史建筑保护中的应用研究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我国较早进行的建筑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是始于上世纪末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数字化工程,首次将数字技术应用到数据采集、模型构建、信息库建设和虚拟展示等环节中,并建立数字故宫博物馆项目,为我国建筑遗产数字化探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从本世纪初引入我国至今已取得一定进展与成果。近年来,青岛国棉六厂改造、首钢厂区改造、上海世博会宝钢大舞台等项目充分利用信息建模及分析技术,标志着以BIM技术为核心的数字信息技术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领域中的应用提升到新的高度。除历史建筑单体外,对区域历史建筑资源的整体信息化管理也在同步发展。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省市优秀历史建筑的登录到工业遗产的普查等,都以数据库的形式对相关历史建筑资源进行了信息整合,如文物局主持的文物普查工作、工业遗产调研工作、上海市房管局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一幢一册普查与保护指南编制”工作等。对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研究与应用也随着技术的进步得到普及,自国家“七五”计划以来,地理信息系统(GIS)研究作为政府行为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各个部门都先后展开了地理信息系统方面的研究与开发工作。2000年,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立文物GIS系统,2007年,上海市文管委开发了基于GIS技术的建筑文物保护信息系统[3]。从国内外的信息库发展现状来看,建立区域范围而非仅仅单体的建筑群体信息管理系统,并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录入、检索、排列、分析等工作,尤其是将区域地图用可视化的GIS系统方式进行统计、展示和管理,并使信息库得以动态更新,是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的主流发展模式。

2构建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意义

建筑“建立户口”,使每处历史建筑资源“有案可查”。建立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掌握第一手的基础信息资料,使之成为历史建筑价值评估与保护再利用设计的基本依据,从而指导历史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完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制。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新型数据库方式的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将具有丰富的数据检索路径和表达维度。根据管理部门实际使用需要,信息库可以位置坐标、建筑类型、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外观特色、建筑师信息、建筑规模等等多个维度的信息为检索和分类的路径,此外,通过关键词的检索,甚或依靠大数据进行关键信息的排序、整理,管理者和查询者可以宏观且直观地掌握历史建筑信息资料和特点。同时,信息库是动态的和逐步完善发展的。在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框架后,随着城市发展和历史建筑资源本身的保护利用等变化,信息库也将随之进行动态更新,且对每次更新进行记录和迭代,从而确保系统信息可以较准确反应建筑的当前状态,同时保留的原信息也作为信息比较的依据,便于管理部门的监管,提高管理实施效率和水平。

3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是个庞大而需要一定周期的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系统构架研究与设计”、“信息采集、录入与管理”和“信息扩充与维护”三个主要阶段。

3.1信息管理系统构架研究与设计

信息管理系统构架研究与设计是信息库建设的基础,具体由数据需求分析、数据库架构及功能模块设计等研究内容构成,这部分内容是本文论述重点,将在后文详细展开。

3.2信息采集、录入与管理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二阶段为信息采集、录入与管理。通过反复论证和试样调整,从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构架后,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技术人员对历史建筑资源基本信息进行全面采集。信息的采集与录入是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最重要的基础环节,而普查与调研的方法及调查表的设计与填写又是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调查开始前,首先应制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目标的设定、调查范围和内容的确定、调查工作组织、计划与进度安排、调查技术路线及技术手段的确定等等,最重要的是制定规范与技术标准,从操作和成果两方面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进行数据化归档管理,使其调查成果最大限度得到利用。调查表格的设计从两方面出发,既要满足调查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后续保护与再利用价值评估的需求。信息录入后,管理者便可根据使用需要,从不同路径对信息进行检索、排序、调阅,从而实现信息库的管理和使用。

3.3信息扩充与维护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三阶段为信息扩充与维护。城市的发展和建筑物本身的生命周期变化都要求信息库必须是动态更新和发展的。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录入后,也为日后建筑信息变化保留了更新路径,根据历史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自然变化及人为干预两种变化模式,具体分为以定期普查为依据以及以项目开发为情由的两种更新情况。第一种情况针对前一次信息采集录入迄今未经项目开发的历史建筑资源,要求定期开展普查工作,对历史建筑资源的自然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更好地对历史建筑资源进行保护和再利用规划;第二种情况针对经过再利用开发的历史建筑资源,这种情况要求建筑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根据信息库数据采集要求,如实上报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信息录入,实现信息库的更新,根据管理需要,甚至可以将信息库更新信息的上报通过管理规程的方式,作为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归档的必要条件,从而使信息库的更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强制性,推动信息库动态持续地发展下去。信息库的更新机制并非通过抹去之前的记录的方式,而是在更新的同时,保留之前的建筑信息,信息库将为每个时期的历史建筑保留所有掌握的信息,使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新旧比较,从而通过信息库更新来实现对历史建筑的监管。

4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架构设计

4.1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构成

数据库是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数据库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一个高质量的数据库有利于将来系统的扩展。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将采用GIS系统,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简称GIS),以数字化的形式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显示历史建筑的地理空间及其他基础信息,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架构主要由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两大部分组成。空间数据库是指存储实体空间信息的数据库。空间信息是用来描述实体的空间位置特征的信息,以一定的空间坐标系为参考,并以矢量数据表示。处理实体的空间是GIS的最大特点,是区别于其他信息系统的标志。属性数据库是指定义实体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数据库。属性数据包括具有规则属性的结构型数据和不具备规则属性的非结构性数据。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共同描述一个空间实体,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一个关系数据库,将对历史建筑的空间数据和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属性数据进行关联和统一管理。

4.2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

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整个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设计数据库的概念模型设计;数据库的逻辑设计、优化设计;数据库的物理设计;物理数据库的建立、试运行、评价等。物理数据层是信息管理系统中基本数据的存储形式,即以历史建筑单体或群落为单位的信息表,是信息库的基础。逻辑数据层即信息检索的分类法,根据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分为建筑类型、保护级别、始建年代、群落规模、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大类。物理数据层中的每条数据均设定了“信息属性”一栏,并为其赋值,以建立科学的检索规则。逻辑数据层直接面向用户。概念数据层是研究过程中的组织框架和信息管理系统后台的管理框架,直接面向维护和管理人员,按历史建筑资源所属地域划分区块,分区操作、管理与维护。此外,信息管理系统还包括系统结构与功能设计,具体结构由检索查询、统计分析、打印输出、系统维护等几大功能模块组成,实现数据录入、数据查询与统计、数据内容输出等功能。

5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需求分析

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搜集旨在为管理层面提供全面视野,在关键性基础信息方面要求简洁而明确,突出重点,房测、现状完损情况等具体深入的调研及人文历史等辅助信息留待下步工作层级展开。通过参照《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借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记录与索引》,可以总结出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需求。具体可分为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两大类型。

5.1空间数据

空间数据是指用来表示空间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及其分布特征诸多方面信息的数据,它可以用来描述来自现实世界的目标,它具有定位、定性、时间和空间关系等特性。空间数据以点、线、面以及实体等基本空间数据结构为形式。图层是空间数据组织的基本单位,空间数据的分布性是通过图层的分布来体现的。图层是一定空间范围内具有相同属性要素的同类地理空间实体的有机集合,即在某种特殊应用领域下相互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的地理空间实体的组合。因此,图层具有专题和空间范围两个基本要素,不同专题和空间范围的图层根据一定规则进行组合便可形成内涵丰富的地图[1]。

5.2属性数据

属性数据可分为具有规则性的结构型和不具规则性的文档型两类数据类型。结构型数据指的是具有规则属性的表格型数据。在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建筑编号、名称、地址、始建年代、建筑类型、保护级别、群落规模、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结构形式、完损状况等结构型数据。文档型数据指的是在存储、显示过程中只能以整个文件的方式进行的数据,不具有结构性。文档型数据包括文本文档、图像数据、图形数据等类型。文本文档指的是以文字为主,结合表格、插图等描述各阶段成果的文档型数据,包括word文档和txt文档等。在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总体风貌与风格特征、人文历史、周边环境与景观等,可以附加但不必需各种勘察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图像数据指的是各种扫描、拍摄或其他途径获得的栅格文件,主要包括jpg、bmp、tif等文件格式。在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历史建筑各立面外观及室内重要空间照片;图形数据指的是区别于图像文件的矢量文件,主要包括dwg、dxf、ai、pdf等文件格式。在历史建筑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历史建筑总平面图、各立面图、各层平面图等。

6结语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2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已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焦点和难点,在“十五”期间,面对新形势的挑战,应当认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紧迫性,确立保护原则,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新的保护方法,同时对现存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以便为夸后的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为后人留下资料

1面对“第四次浪潮”的挑战

半个世纪以来,北京的历史风貌保护工作走过曲折而艰辛的历程,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受到过四次大的冲击。虽然在50多年前北京的和平解放使这座古都完整地保留下来,但由于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们缺乏文物保护的观念,没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北京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一度遭到较大的破坏期间,为大炼钢铁形成冲击金属文物的浪潮,许多珍贵文物消失在冶炼炉中。初期掀起对“封资修”文化的批判,文字的和图案的文物、街景受到巨大冲击,大量碑刻、雕刻、经卷、书画毁于一旦,许多重要的文物建筑受到极不合理的使用,形成以破坏文化标志物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浪潮”。在此期间被当作封建标志的城墙被最后拆除,北京的历史风貌受到很大破坏。“”以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出现了以破坏文物建筑本身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浪潮”,王府大院内见缝插针式的建设和各处对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物。从9o年代初期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城市的开发方式发生变革,由对单座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演变成对成片街区的剃头式改造,许多文物建筑被拆除,一些很有保留价值的街区化为乌有,“第三次浪潮”演变成为“第四次浪潮”,即破坏历史文化区域的浪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受到严重挑战。

在北京的历史风貌经历一次次破坏的同时,人们为保护文物和历史风貌的努力也在加强从1957年北京确定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之后,作为对的反思,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许多重要的古迹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越来越多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在80年代,保护历史区域的观念开始流行,1982年北京被公布为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90年北京公布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并在2000年完成了保护区的详细控规。人们不再满足于文物的点状保护,而要实现历史文化区域的面状保护,历史风貌保护的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尽管如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任务却仍然十分艰巨,“第四次浪潮”正袭面而来,严峻的挑战并未结束。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紧迫性

实际上“第四次浪潮”造成的挑战不仅表现在北京,在全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许多地方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都在消亡之中,它是一个时期的现象,是当前历史风貌保护问题的争论焦点,是我们这个时代所不能回避的紧迫问题。

北京是全国99座历史文化名城中历史街区保存最多、其历史文化价值最高的一座城市,它的重要性是其他城市所不能比拟的。北京作为首都对于全国也有着示范、引导的作用,它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面成为全国的表率。北京虽然完成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升始制定相关的法规,但像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仅仅保护现有的25片街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更多的街厩和更多的建筑得到保护,需要在那些无法保留的街区中留下必要的标志性建筑.以便尽可能保持和延续古都的历史风貌。

目前北京在历史街区保护方面面临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房屋的自然老化在不断侵蚀着古都的风貌,由于缺乏必要的维修与更新机制和超负荷使用,使许多百年老屋濒临危境。另一方面,在北京城市发展战略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仍未提到应有的位置。在90年代初开始的旧城危旧房改造中,在没有对危旧房与历史风貌作出明确界定和认真调查的情况下仓促上马,形成大面积剃光头式的旧城改造局面尽管这次大规模改造由于成本过高.在1997年以后减缓下来,但大片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已被拆除,众多文物遭到破坏,北京的古都风貌受到严重影响。

晟近北京市提出要在5年内完成“危旧房改造”的目标,同时降低了拆迁补偿标准,如果一切顺利.5年后,除“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其他古老的街区、院落,以及那些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都将不复存在,一些有保留价值的文物、四合院和街区可能会在我们尚未认识它的时候就被匆匆拆除,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北京历史风貌的保护仍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保护工作艰巨而紧迫,北京能留下多少历史风貌,关键就看今后的5年。

3确立历史街区保护和改造的基本原则

要在今后5年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历史风貌得到保护,不但需要转变过去点状保护的观念,树立区域保护的意识,而且要确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历史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像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坚持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将街区整体保护与个体文物保护相结合。因为只有个体保护,没有整体保护,就留不下历史文化名城的特有风貌。整体保护包括保留城市的基本轮廓、格局和街道、胡同系统。

第二,坚持历史风貌保护优先的原则。在北京旧城范围内,开发建设应以不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文物古迹为前提。城市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以及城市道路改造、商业中心建设等各项详细规划都要体现这一原则.应将其做为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加以确定:

第三,坚持文物原地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单位不仅本身具有历史文化的价值,它还是原有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历史文化体系的标志物。离开了原有的空间.它的文化价值将大大降低因此不论是新建建筑还是道路.在规划设计上都应尽可能绕开文物,个别实在绕不开的.只可在原地做短距离的整体移动,不可做长距离的搬迁。

第四,确立保留历史标志物的原则。对于旧城区的改造,应摈弃简单的“剃光头”式的改造办法,在不得不拆除的旧街区内,应规定老建筑的最低保留数量,保证在原地留下少量标志性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不仅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还应包括保存较好的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其他标志性物体,如四台院、会馆、衙署、小庙、碑刻、水井等,以保持历史文化景观的地域延续性

第五,实行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的原则。在旧城区内,不论是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历史文化保护区,都是北京城市具有生命力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保护应与使用相结合,尽可能加以开发利用,通过利用实现保护。

4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新机制

目前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争论和冲突最大的,是旧城改造中实行的剃头式改造,用舍弃历史风貌的代价换取市民住房的解困,从而陷入解困必拆房的窘境。然而,市民住房解困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之间并非是绝对排斥的关系,能否找到既解决市民住房问题又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办法,是当前北京城市建设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

从北京过去数百年来城市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大量的住宅建筑在数百年问维持不衰,甚至能为我们今人服务,主要不是靠官府资金的支持,而是由于有大量民问资金的投入,有一套自我更新的机制。解放后形成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房屋所有制形式和低房租政策,使得大量四台院失去了自我维持和更新的机制,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今天要想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四合院,就应该利用市场机制,利用灵活的政策,吸引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包括外省市乃至海外的资金,投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中来,使历史街区走上有机更新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从而摆脱解困必拆房的怪圈。

目前,将四台院投人市场的条件已渐趋形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扑始对传统建筑产生兴趣,看作是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欲将其作为未来可以保值增值的财富。为此,可有步骤地进行公有四合院的改制试验,将房管部门改为房地产公司,将四台院投入市场,在不改变其原有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出售,同时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人们投资于四台院的修缮和保护。为配台四台院的改制,可设立一个政府出资为主的历史文化区整治基金,例如在”十五“期间每年可投人2亿元,5年共投入10亿元,专门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的外迁和历史建筑的修缮。然后将修缮好的或实现原住户迁出的房屋出售或拍卖,以收回成本。对于私房应积极帮助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帮助一些占房户搬迁,逐步提高房租,准许自由买卖,使房屋所有者有能力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修缮。政府刚应将重点放在街区内市政设施的更新改造上,为改善生活环境创造条件为保证在房屋买卖中历史风貌得到有教保护,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法规,对房屋买卖和使用过程中的文物与历史风貌保护做出严格规定。

5对城历史街区进行全面的调查

随着北京旧城改造速度日益加快,大量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在没有来得及做全面记录的情况下已转瞬间化为平地,这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十分不利。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许多与历史风貌保护有关的争执,都与历史街区的家底不清有关何况,对于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也应该有一套精确的档案记录,以便于后人的研究为此应尽快展开对历史街区的全面的调查,以便摸清家底,留下资料。

历史街区的调查不同于以往的文物调查,它的调查范围应包括每一座房屋.涉及每一座房屋的建筑历史、建筑形制、建筑布局、原有的内部装饰、使用状况、居住者状况、相关的历史事件、口述史料民间传说等,同时也包括胡同、街道的立面景观特征,通过文字记录、照片、录像和图纸等形式记录下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洋细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还可以发现一批新的文物和有保留价值的历史街区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历史风貌保护提供依据,并弥补以往文物调查的不足调查可以分区、分阶段地进行,首先调查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外的街区,尤其是那些马上就要拆除的街区。调查经费在初期可完全由政府承担今后则应要求开发单位在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之前,先要对该街区进行详细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调查报告,这应成为旧城改造工程的必备程序。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3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生态环境;价值

2003年自治区文化厅对古民居、民族传统建筑展开调查,并联合建设厅、民委向自治区政府请示要求对民族传统建筑展开相关保护工作。2012年广西城乡住房建设厅、文化厅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展开传统村落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13~2014年进行2次补充调查,目前已确定列入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共266个,其中89个被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

1.广西传统村落历史文物和建筑的价值所在

(1)历史价值。传统村落见证民族历史的变迁,是民族生活、生产活动的物质载体,综合体现了本地区地理环境、乡土特色和居民独特的生活习惯。从村庄的住宅、古堡、寺庙等遗存建筑,可以看出本地区古代建筑特色,具有极高的历史考究价值。(2)文化价值。传统村落的建筑包含着人们认识自然、创造自然并将对自然的理解以独特的建筑的方式表达出来,此类建筑更是继承并有效地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特征展现出来,为研究村落传统文化提供宝贵的价值。(3)科学价值。民族村落的布置格局和宗教特色建筑为研究地方历史演变和民族信仰、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古庙、寺院、祭坛、住宅等建筑格局在现代看来具有其特有的科学合理性,为现代建筑格局提供科学参考价值。

2.广西传统村落的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现状

2.1保护意识较缺乏

多数传统村落的古建筑产权掌握在老百姓手中,建筑的日常维护靠村民自己承担,但村民并没有形成自觉维护的行为,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多数居民根据生活的需要,随意修缮、改造各种建筑或建筑结构,对原有的传统建筑格局破坏较大。同时随着城镇化和农村改造进程的加快,许多古建筑被人们拆除、遗弃,导致古建筑废弃、坍塌,改变了传统建筑风貌,失去了地域特点。

2.2资金投入不足

古建筑的维护、修缮需要大量资金,而建筑大多属于居民私有财产,单靠居民的自建力量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保护,同时应出台相关政策,对古建筑的维护、修缮提供保障。目前部分传统村落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被破坏程度较严重,亟需投入资金进行修缮。

2.3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目前对于传统村落文物及历史建筑的保护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以地方部门下发的文件来指导工作,对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不够。针对文物和建筑保护问题必须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策略

传统村落是宝贵的民间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物和建筑更是文化宝库璀璨的瑰宝。随着现代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在消逝,越来越多的历史文物和建筑被破坏,这是人类文明的消逝。对文物和建筑保护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3.1分类管理历史文物和建筑

文物主要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代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同时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及著名人物有关的石碑等、实物、代表陛建筑等。历史建筑则是能反映地区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对研究地区历史性演变情况具有科学及历史价值的建筑。认真调查登记文物及历史建筑,建立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对既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申报为县、市、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规范其建设活动。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及其管理、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突出楚汉名城、革命胜地、湖湘文化、山水洲城的人文和自然特色,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二)文物和历史建筑、重要历史遗址(迹)及其周围相协调的环境;

(三)风景名胜、古井名泉、古树名木;

(四)传统文化艺术、传统工艺、老字号、百年名校和历史地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保护内容。

第四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第六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市国土、房产、旅游、环保、园林、宗教、商贸、民政、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宣传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等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格局和环境,并为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应当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划定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文物埋藏区,提出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公布的规划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规划、建设、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第三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是指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遗存相对集中,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历史文化风貌的城市区域。

第十三条岳麓山、小西门、天心阁、潮宗街、开福寺等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内容由市人民政府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公布。

第十四条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尽量保持原有自然环境、风貌特色,保护反映历史文化风貌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街巷格局。

新建或者改建的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用途等,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五条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等设施,应当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环境、景观相协调。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标志性景观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六条本行政区域内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其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第十七条以太平街为中心,东至太平里、江宁里及其北端延长线,南至解放西路,西至卫国街,北至马家巷和太平街以东地段的五一大道南侧,应当保留明清至建国前为重点的历史建筑、街巷格局和整体风貌。

第十八条历史文化街区经依法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完善街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第十九条历史文化街区应当保留传统街巷格局和路面特色,保留历史地名;保护好街区内的历史建筑;恢复街区内的历史人文景观。

第二十条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新建、改建、修缮等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对其设计方案,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核合格的,方可办理建设手续。

街区内的文化旅游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应当与街区的传统风格相协调。

街区内禁止违反规划的拆除、开发活动;禁止修建、设置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格的建筑和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龙伏镇新开村、榔梨镇、铜官镇、文家市镇等著名村镇的历史文化进行挖掘和整理,符合历史文化村镇条件的,应当依法申报。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按照本条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文物、历史建筑和历史遗址(迹)的保护

第二十二条各类文物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第二十三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保护责任书,负责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安全、保养和维修,接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对集中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铜官窑遗址、岳麓书院、谭嗣同故居、黄兴故居、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马王堆汉墓、贾谊故居、曾国藩墓、湖南第一师范、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白沙古井、浏城桥楚墓等不可移动文物应当重点保护,合理利用。

第二十四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制定保护措施并公布;对其进行修缮,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证文物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六条在公布的文物埋藏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或者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在考古调查、勘探或者建设施工中发现文物的,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十七条具有一定历史意义、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近现代保护建筑、传统民居、商铺及构筑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认定并公布为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

第二十八条历史建筑应当原址原貌保护,不得擅自拆除。确需迁移的,迁移方案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论证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述工作应当在30日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历史建筑分为重点保护建筑和一般保护建筑。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原有的外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一般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原有外形、结构体系。

禁止损坏或者以危及安全的方式使用历史建筑。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历史建筑的安全使用等级进行鉴定,有关部门应当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负责历史建筑的安全、保养和修缮,确无修缮和维护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予以资助,或者依法置换历史建筑的产权。

第三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重要历史遗址(迹)设置纪念标志,对其中具有特别重大历史价值的,可以创造条件予以恢复:

(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点、名人故居或者其他重要活动场所;

(二)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行政、军事、文化教育机构或者其他团体的重要场所;

(三)历史上中外重要交往的场所和外国重要机构在长驻地;

(四)代表一定历史时期最高水平的建筑、桥梁和有影响的园林建筑的场所;

(五)重大考古发掘或者发现的场所;

(六)已消失的著名老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占有重要历史遗址(迹)标志设施。

第五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下列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收集、整理工作:

(一)湘剧、花鼓戏、*弹词、*评书、*渔鼓、*山歌、木偶戏、皮影戏、民间故事等地方文学艺术;

(二)湘绣、湘菜、石雕、陶艺、剪纸等传统工艺;

(三)老字号、百年名校等;

(四)民俗风情等。

第三十三条文化、商贸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传统艺术、工艺的特点,建立传承人制度,兴建专题博物馆,提高传统艺术、工艺的水平。

对濒临失传的传统艺术、工艺应当采取抢救措施,对湘菜、湘绣等特色品牌应当制定扶持措施,促进发展。

第三十四条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对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进行挖掘、整理,开设博物馆、陈列馆,举办各类展示和演艺活动;支持教育、研究机构培养专业人才以及名老艺人传徒授艺。

第三十五条体现*历史文化内涵的历史地名应当予以保留;确需更改或者取消的,地名管理机构应当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违法调整历史文化名城各类保护规划的;

(二)违法批准新建、改建建筑或者拆除历史建筑的;

(三)其他不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违法审批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要求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法拆除或者严重损坏历史建筑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拆除、损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建筑保护标志和历史遗址(迹)纪念标志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七章附则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5

关于历史调查报告究竟要怎么写呢?以下整理了关于历史调查报告范文格式和关于历史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历史调查报告怎么写?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

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_关于_的调查报告”、“关于_的调查报告”、“_调查”等。

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__建设实践思考》等。

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

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

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

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

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历史实践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的变化。

注意是社会生活的变化...

服饰的变化、饮食结构的变化、住宅的变化;婚姻风俗的变化、丧葬礼俗的变化、其他社会风俗的变化。

探讨影响近代以来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习俗变化的因素轮船、铁路、汽车、飞机等;了解电报、电话等通讯工具的发展,认识交通通讯技术的进步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

互联网逐渐普及大众传播媒介的更新 。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祖国母亲彻底摆脱了被压迫的境地,中国这头东方睡狮开始慢慢觉醒,但却步履维艰,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从此改革开放的春风使中华大地再次焕发了活力,中华民族终于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30年的征程,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30年的沧桑巨变,30年的光辉历程,铸就了一个民族近百年的梦想!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经济迅速蓬勃的30年!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到2006年间,中国经济总量迅速扩张,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亿元增长至21,0871亿元,增长近60倍!中国的经济成就不仅写在了中国历史之上,也在世界历史上刻下了辉煌的一页,过去25年全球脱贫所得成就中,近70%的成就归功于中国!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30年!;以后,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改革开放的 30年,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30年!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高考制度恢复之初,全国有570万人参加高考,却仅录取27万名;而到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达到1010万,录取新生达567万名!伴随着教育规模的发展,更有越来越多的中华儿女在世界高精尖人才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30年!从1979年远程火箭发射试验成功,到2003年“神五”升天,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再到2005年神舟六号载人航天卫星顺利返回,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航天科技强国!2008年,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炎黄子孙的千年奔月梦成为了现实!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体育事业蒸蒸日上的30年!1984年许海峰摘得中国奥运首枚金牌,自此之后,中华体育健儿奋勇争先:2000年悉尼奥运,中国代表团收获28枚金牌,取得了金牌榜和奖牌榜均名列第三的佳绩;04年雅典,中国军团更是将金牌总数扩增到32枚,位列金牌榜第2位!而今年,在108天之后,奥运大幕将在中华大地上拉开,我们将成为奥运的主人! 我们坚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必将出现一个又一个辉煌的30年!中华民族的崛起,必将让世界为我们自豪!

附:关于历史调查报告范文关于历史和文化古迹保护的调查活动

——以慈溪市龙山镇虞氏旧宅为例

摘要: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层面的追求。而历史文物一方面能为人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生活,有其独特的意义,另一方面,也能促进人们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提升文化品位。因此,以名人故居为主的历史文化古迹成为大众热衷的景点已不足为奇。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报道显示,历史文化古迹成为景点的同时也不断遭受着破坏。本次调查以慈溪市龙山镇虞氏旧宅(虞洽卿故居)为例,结合实践中对景区的观察,通过与景区工作人员的交流、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多角度地探究有关历史和文化古迹保护的问题,制定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从个人、景区和社会等方面来有效地达到保护历史和文化古迹的目的。 关键字:历史文化古迹;破坏;保护;解决方案

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一)调查的背景

中国向来是个崇古的国家,所以历史和文化古迹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有特殊的感情的。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人们也更加追求精神层次的富足。逐渐地,遍布全国的名胜古迹也就成了人们在外出旅行时的不二选择。而随着文化古迹所处景区客流量的增加,历史遗产遭到破坏的程度也在不断增加。近期,有关历史文化古迹遭到破坏及游客恶意行为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纷纷关注。面对这样的情况,除了痛心和深思以外,对历史遗产、文化古迹的破坏与保护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调查的目的

在本次暑期实践的调查活动中,我小组以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虞氏旧

宅为例,以历史和文化古迹的破坏因素为主要出发点,通过调查与研究,了解群众心目中对于景区现状的看法,景区所属单位的态度,在原有的保护措施上增加新的解决方案,帮助景区更好地对历史遗产、文化古迹进行保护。除了制定相对有效的解决措施,调查活动的过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人们保护历史和文化古迹的意识,有助于景区所属单位多角度地加大对古迹的保护力度,让历史遗产和文化古迹能在社会各界更好的保护下,以更好更完整的姿态,向人们展示它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发挥其价值和真正效用。

二、调查的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的内容

以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虞氏旧宅为例,本次的调查内容分为以下四方面:普通群众对于文化古迹保护的认识、群众对待历史遗产和文化古迹保护的态度、自然灾害对于景区的影响、景区所属单位的保护措施。根据搜集得到的以上四方面信息和相关资料的查阅,针对以虞氏旧宅为代表的历史遗产、文化古迹,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有效地对其进行保护。

(二)调查的方法

在本次的调查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实地观察法、问卷调查法、访问调查法等。

在进行调查活动之前,我们先搜集了有关虞氏旧宅的相关历史资料,以普通群众和景区的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制定了两份问卷。普通群众版问卷共设置了15道题,分为12道单选题和3道多选题。景区工作人员版问卷共设置了15道题,分为12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和1道填空题。

在实地观察了虞氏旧宅后,我们分别向普通群众(游客、附近的居民)和景区工作人员分发了调查问卷。但在分发问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即不同的人群存在文化程度差异较大的情况。比如在向附近的村民发放问卷时,有一部分人根本不识字,或者有些人不能很清楚地理解问题的指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变更了原来的调查方法,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通过近似于采访的方式完成的。此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220份,有效回收达192份,回收率达87.3%。

在实地观察和问卷调查后,我们针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真实情况,讨论分析后又提出了6个关于虞氏旧宅保护方面的问题,向景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采访,以提高本次调查的可靠性。

三、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一)普通群众对于文化古迹保护的认识

1、普通群众的年龄分布

十六岁以下十七到三十岁三十一到五十岁五十岁以上

为了确保数据的可靠性,调查的对象各个年龄段都有分布。如上图所示,十六岁以下占据了23.7%,十七到三十岁占14.3%,三十一到五十岁占49.7%五十岁以上占据了12.3%。考虑到地域的影响,我们分发问卷的地点也不一样。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到,青年与中年人群占了调查对象中的很大一部分,这符合我们的预期。因为从大体情况来看,会选择以历史文化古迹作为旅行地点的人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两个年龄段内的。同时,这些年龄段的人更能把握问题的实质与指向,他们提供的信息,也更能代表广大群众,使本次调查活动更能反应真实情况。

2、普通群众眼中的现状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

通过数据的整理研究,普通群众对当前景区保护状况非常满意的占7.1%,比较满意的占23.7%,一般的占60.6%,不满意的占8.6%。

以上数据,结合我们了解到的普通群众认为的目前虞氏旧宅的保护程度,我们发现,在人们眼中,当前的保护还是存在不足的。一方面,可能是景区所属单位的正常保护不足,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当然,自然灾害或者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也是使虞氏旧宅遭到破坏的一部分原因。总的来看,对虞氏旧宅的保护有待提高。

(二)群众对待历史遗产和文化古迹保护的态度

1、对不文明行为的态度

上前劝说阻止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无视

普通群众发现其他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时所采取的行动

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使历史遗产、文化古迹遭到破坏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知,在所有的调查对象中,发现其他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时,有54.2%的人会上前劝说阻止,30.4%的人会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剩余15.4%的人会选择无视。

调查显示,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具有责任感和保护公共财产的意识的,这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但是经过我们的讨论分析,以及结合自身的体会,我们认为,上前劝说阻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可能是一种内心的倾向。因为在真实的状况下,很多人还是会选择无视,这是我们亲身经历的一些感知。首先,每个人定义的文明与不文明是各不相同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其次,并不是每个人在每时每刻都会有这种行动力的。当然,有如此多的人有这种倾向和意识,相信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至于具体落实,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2、自身的态度

有没有没注意

1-4 普通群众参观景区时是否会有意识地规避不文明行为

调查发现,有69.3%的普通群众会在参观景区时有意识地规避不文明行为,而选择不会有意识地规避不文明行为者占9.9%,没注意的则占20.8%。

我们可以发现,从人们自身的素质来看,还是相对乐观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参观历史遗产、文化古迹时还是可以发现很多不文明现象。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一定会有不同的现象。调查结果显示,在虞氏旧宅参观的游客及附近居民,在这方面的意识还是不错的。如何让更多的人能有意识地规避不文明行为,是乐观以后的进一步思考。

(三)自然灾害对于景区的影响

柴泽俊先生在《柴泽俊古建筑文集》中,按照功用把古建筑分为了13类,即宫廷府第、防御建筑、纪念性和点缀性建筑、陵墓建筑、园囿建筑、祭祀性建筑、桥梁及水利建筑、民居建筑、文娱建筑、宗教建筑、社交建筑、商业建筑、生产性建筑等。虞洽卿故居有一定的纪念意义,这栋

宅子是其为了母亲建造的,可以归入民居建筑。2001年06月25日,龙山虞氏旧宅建筑群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它由相对独立的两部分、共五进建筑组成。前三进于1916~1919年建成,为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后二进于1926~1929年建成,为西洋式建筑。

由此可知,虞氏旧宅建成距今,已有近一百年左右的时间了。在这百年的时间中,自然因素对其造成的破坏也值得我们好好探究一番。

虞氏旧宅所在的慈溪市龙山镇,东北方向靠近杭州湾,我们抵达龙山的当天台风就来了,在狂风暴雨之中,相对其他建筑,较为低矮的虞氏旧宅安然无恙。在我们采访景区工作人员的时候也了解到,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自然因素引起的很大程度上的破坏。可见,自然因素对其的破坏可谓微乎其微。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能说,自然灾害并没有很大程度上地破坏它,但是毕竟百年的历史,即使平常的风吹雨打,没有半点影响也是不可能的。这些细小的自然因素的累积,也是造成旧宅破坏的一部分成因。

(四)景区所属单位的保护措施

除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自然灾害影响之外,景区所属单位的保护是否到位,也是历史遗产、文化古迹能否长久存在的关键。

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认为文物遭到破坏的因素之一是追求利益进行掠夺式开发,占了22.7%。16.3%的被调查者认为是经营不善,管理缺乏科学性,导致了破坏。而18.7%的人认为是建造了大量

商业建筑和人造景观,这一点尤为明显,因为确实存在这一现象。虞氏旧宅里的经堂为西式建筑,而与后面洋房的装修风格毫不相符,却倚靠在中式风格的客厅一侧。而在客厅背后,又有放映厅,显得有些突兀。或许是为了向游客更好地展示历史遗产,又或许是其他原因,文化古迹一旦被改动,定会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希望眼前的一切,是专业人士衡量后的结果。当然,我们还是能在景区内看到一些标语,如“请勿触碰”、“请在规定区域之外参观”等标语,景区入口也有一些宣传手册提供给游客。这一点可以看出,景区内部的文明提醒还是比较到位的。

四、调查的总结及解决措施

(一)原因总结

1、游客的因素

从调查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一部分人在参观历史遗产、文化古迹的时候不会有意识地规避不文明的行为。另外,会有一群游客能够自身做到行为文明,而看到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会选择无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景区的客流量会有所增加,那么游客自身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如何看待这些不文明行为,对于景区的影响会显得格外突出。当然,我们相信,进步的社会会使人的思想觉悟也有所提升。如何引领人们走向更高的思想层面,除了在其主要领域,以游客的身份存在,也是目前亟待加强的方面。

2、自然灾害因素

百年历史的虞氏旧宅,即使没有因为自然灾害遭到过很大程度上的破坏,此次的台风也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因风吹日晒而产生的正常破坏和一些其他不可避免的因素,也是使其逐渐走向衰败的部分原因。

至于其他地区的历史文化古迹,可能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会遭到洪涝、地震、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所以,也有自然灾害成为主要破坏因素的可能了。

3、景区所属单位保护不当的因素

我国的历史文化建筑主要有三个部门管辖,分别是文物部门,旅游部门,宗教部门。宗教部门的建筑由于宗教关系,得到的资金是充足的,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管理人员往往是非专业的,常常不经意就破坏了文物尚且不自知。旅游部门有门票收入,保护资金也是充足的,但这些资金往往没有用在文物保护上。依照常理,文物部门管理的历史建筑应该保护的最好,因为专业人士可以更好的维护这些文物,但事实就是,文物部门管理的历史建筑得到的保护也并没有很好,因为没有经济效益,所以在当地某些官员看来,是必欲拆之建楼而后已的。因为没有收入,这些建筑的保护资金来自国家,显然,国家不可能面面俱到,只有很少的文化建筑能得到这些资金。

而在虞氏旧宅实地采访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是文物部门管辖的,且政府每年都会拨钱下来用作维护。我们问,多长时间维护一次,

答,不一定,有坏了就修。这其实是文物保护一个误区,大部分人认为坏了再修就行,实则不然,文物不同于茶杯碗筷,打坏再修,甚至再买。根据《文物保护法》按原状保存,不能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维修和保养要体现“整旧如旧”的原则。如此想来,维护的程度是不到位的。13.8%的被调查者认为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说到底还是因为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从而导致与历史文物结伴的始终是那些非专业的外行。在虞氏旧宅里,我们看到墙皮多处脱落而仅仅用些水泥胡乱涂抹,好好的墙上多出了水龙头和碍眼的盥洗池,这其实违背了“整旧如旧”的原则,实在不是专业人士的手笔。另外,有15%的被调查者认为文物部门和旅游部门缺少联系,没有及时沟通交流反应景区的实时情况。 4、其他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对文物造成破坏的主要因素的提问时,在众多问卷中,有一位被调查者除却我们给出的答案外,还给了我们一个回答,革命。在这场堪称浩劫的十年中,各地被破坏的文物不计其数,虞氏旧宅内的壁炉明显遭到破坏且一直未修复,而相较于其他历史建筑真可以叫未损分毫了。虞氏旧宅旁边便是居民区和一个学校,学校新搭了车棚,紧靠宅子后墙,雨水直接冲刷在墙上,墙上满是雨水的痕迹,按照文物保护单位5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定,这显然是不允许的。这也充分说明了管理的不到位。当历史与现代触碰的时候,往往是历史建筑给经济发展让步或者给以经济发展为名让步。而其实很多时候,多考虑一点,便可减少一点损失。

(二)解决措施

1、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

除了接受正常的教育外,人们所处的环境也能对一个人的素质培养起很大的作用。所以,让普通人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是很重要的。比如人们会经常记得电视上的一些公益广告,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除了让游客在身处景区的时候受到文明的熏陶,平时也应当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因此建议,电视台可以制作并播放一些与历史和文化古迹保护相关的公益广告,以群众的个人素养。

2、采取自然灾害来临前的保护措施

一般来讲,一些历史遗产、文化古迹会定时受到检查、维修。但是其实,不一定等到有了破坏后才进行维修,我们一定要知道,预保护和破坏后的维修相比,同样也是重要的。防范于未然,其实是“保护”的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在调查中我们并没有发现自然灾害如台风并没有对旧宅产生大的影响,但是很多目前没有发现的小问题,往往才会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自然灾害前的保护措施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有重大自然灾害预警的时候,更应当加强保护力度。当然,这些预保护措施,一定是不能够以破坏历史遗产、文化古迹原样为代价的。

3、加大资金的投入

现在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资金。许多历史建筑因为得不到资金修缮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毁败。我们可以看到,当下的传媒是十分发达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保护文物的意识也相对较高,如果文物部门能结合传媒,凭借共同的努力,想必资金不是问题。 4、采取更专业的保护

我们向虞氏旧宅景区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文物部门对景区的维修还是比较及时的,检查也比较定时。但是我们看到,有些维修并没有达到好的效果,甚至是向破坏前的方向偏离的。这一点,不由得让我们怀疑景区平时的保护与维修是否专业。

无论做任何事情,专业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建议招募真正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定时定期对历史遗产、文化古迹采取一定的检查维修。

五、结束语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6

关键词:近代、河南、建筑文化

中图分类号: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正常发展的历史阶段,具有自身的史学内容。它的趋势是‘向前迈进、向上发展的’,是中国历史上变革发生最剧烈的阶段之一。因此,近代建筑历史和近代建筑文化的发展也是整个中国建筑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1 国内近代建筑的研究历史和趋向

我国的近代建筑数量繁多,分布地区广,建筑风格多样,是一笔丰厚的文化与建筑遗产。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保护的探索阶段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末,至今沿海城市和一些发达内陆地区的研究较为深入和细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代建筑的研究在发展现代建筑的过程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中国关于近代的研究最早出现在梁启超先生《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1902年)一书里,梁先生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相对应的历史阶段称之为“近世”。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真正开始近代史的研究。几十年的研究历程受到了一代又一代建筑学者关注。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较具规模的近代建筑的研究开始起步。由中国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下,编辑出版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初稿(图1)和参考图集。到了1985年8月,第一次全国性研讨会“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随后几十年里先后在多个城市成功举行了12次全国性研讨会,出版了12本论文集,并且对多个地区的近代建筑做了详细调查。为更好地从事近代建筑史的研究,中国建筑学会于1997年决议在建筑史学分会下设“中国近代建筑史专业委员会”,充分反映了我国对近代建筑史研究中的进一步关注。这期间国内关于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的理论文献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校研究成果中,内容主要是针对各个地区的近代建筑的发展,分期和实例作以介绍和概括。

2004年3月国家建设部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的情况颁布了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相关条例。许多近代建筑的保护项目开始付诸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代建筑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

2 河南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现状

河南地处中原,有着光辉灿烂的古代建筑文化。近代受益于区位和交通枢纽的优势,一时繁荣兴旺,郑州、新乡、商丘、焦作等城市随之陆续崛起,建筑类型更加丰富。政治上出现袁世凯、冯玉祥等中国近代史上显要人物,这些都为河南近代城市发展添色增彩。河南虽然现存的近代建筑从质和量上与沿海开埠城市相比有所差异,但做为近代中国中部省份近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有其主要的价值。

河南近代建筑史研究全面展开阶段是在1989年——1991年期间。确切的说,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是从1988年撰写《河南省志•建筑志》(图2)开始发展的,在当时第一次和第二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会影响下,推动了各界研究河南近代建筑的热情。到了1989年河南省组成约200人的群众性建筑史志研究网络,成立河南省建筑史研究会,并出版了《河南建筑史志》(图3)[刘征远主编.河南近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7]。1990年8月,为贯彻国家建设部和文化部共同颁布的《关于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我省全面展开了近代建筑物和建筑活动的调研,通过登记、拍照、测绘,编写了简明实录。到了1992年,鸡公山风景区管理局和17个地市建委共同承编了《地区近代建筑史略》、《近代建筑选纪》初稿。

刘炎先生最早在“试论河南近代建筑发展脉络及其发展迟缓之原因”一问中介绍了河南近代建筑的发展脉络,分析发展迟缓的原因,勾画出河南近代建筑史的概貌。清华大学苏海星在2007年对河南安阳洹上村旁的“袁林”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资料研究后,从雕刻、彩绘、材料、建筑等多个方面对袁林进行介绍和分析。而姜传高所著《鸡公山近代建筑史》(打印稿)囊括了鸡公山半个世纪的中西建筑活动及成果,是研究鸡公山近现代历史的基础资料。到了1995年由河南近代建筑史编辑委员会编纂的《河南近代建筑史》完成,整本书较系统的收录了河南近代建筑,并提供一些当时建筑活动的基本资料。

对于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过程中许多青年学者经过长期点滴积累近代建筑资料,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研而作了颇见功力的著述。湖南大学田惠娟的《河南开封地区近代公共建筑研究》论文中以开封近代城市发展为考虑的出发点,通过调查和收集历史资料,分析了开封近代建筑在近代中西方建筑文化交流的背景之中建筑类型的发展和近代建筑风格上的演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范飞的《开封理事厅教堂研究》论文中对理事厅教堂做了详细的测绘,并从历史、技术、艺术、情感和景观五个方面来发掘理事厅教堂的价值。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张宏志的硕士论文又以河南大学近代教育建筑为研究对象,从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近代开封的城市转型、河南大学与城市的关系、校园规划以及单体建筑设计等方面做以总结。

从以上概括的国内领域研究成果可看出几十年来河南近代建筑研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所需资料的源途径比较局限,实地的调查和口碑资料积累欠缺。关于河南近代建筑研究的后备力量也不足,年轻的研究者视野狭隘,知识结构单一,研究领域局限。由于我们基础理论的匮乏,不能清晰地分析研究对象,政府和普通民众对近代历史建筑缺乏判断,许多近代历史建筑的价值在得到科学评价之前就消失了。再次,从研究的内容上看,其研究状况严重不平衡。对区域的的研究发掘停留在“典型”层面上,全面性较匮乏,尤其对民居和公建类型的发展状况研究薄弱。最重要的是没有注重微观和宏观、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推动该研究领域的全面发展。

总的来讲,有关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提高,这种提高不仅仅指的是研究的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改进、理论内容及结构的完善、研究角度的转变,而且更需要史料收集范围扩大,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只有在这几个方面都有相当改观的前提下,关于河南近代建筑研究才能更快地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要研究特定的历史时期的建筑,必然与所属的文化背景密切联系。本文通过对国内近代建筑,重点是河南近代建筑文化的研究现状的梳理和探研,对以后深入研究、继承中国近代建筑的发展规律,以及对我国现代化城市发展提供借鉴都有重要的现实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征远主编.河南近代建筑史[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 汉宝德.中国建筑文化讲座[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7

1、上半年来及时做好每月全市装修备案、装修管理统

计工作,做好了违法装修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共受理投诉13起,处理13起,督查率100%。

2、 起草了中心《城镇房屋装修信访投诉工作流

程》(草稿)。

3、制定了《历史建筑保护协议》(送审稿)。

4、完成了历史建筑课题《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路

径选择研究项目》招投标工作,全程跟踪全程参与。

5、参加了规划局《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会。

6、4月初完成了市6区历史建筑危房排查统计工作,6区共上报19处危房。

7、对市规划局《关于努力消除我市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的通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集体土地上历史

建筑流转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多次提出共26条反馈意见。

8、为历史建筑有关信息资料部门之间移交半年来与市规划局进行了15次对接沟通。

9、5月中旬到松阳县调研,以开座谈会、与民宿经营者交流、参观历史建筑和老屋保护现场的形式学习松阳“名城古村老屋保护办公室”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保护利用和先进的管理工作经验。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8

2020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融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攻南京都市圈中积极作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领域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历史建筑排查认定建档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大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小城镇活力、魅力,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县区要集中力量、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全力补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短板,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目标。

一是全面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再排查。通过市级组织、县区牵头、乡镇参与、村级配合的形式,全面排查全市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现有唯一住房安全。县区(新区)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依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逐户排查、鉴定贫困户住房质量,逐户建立贫困户住房档案信息,鉴定结果为C、D级危房的,要及时纳入改造计划,确保“一户不落”、应改尽改。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区要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程序、标准,落实好“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推进机制,有序推进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在6月底完成改造工作。

二、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以组织申报省、市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为契机,不断完善全市小城镇项目库建设,推动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激励各乡镇在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中积极作为。

三、加强历史建筑排查认定测绘建档

按计划3月底前完成市区已公布的xx个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已排查认定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市一级历史建筑的认定,10月底前完成二三四级历史建筑认定工作。指导督促历史建筑产权人和使用单位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四、修改完善xxx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

充分利用农房设计大赛成果,结合施工图设计工作,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编制工作,力争做到农户满意,主动选用。

历史建筑调查范文9

历史并不是一门枯燥无味的学科,它隐含着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具有很强的趣味性、现实性、情感性和人文性。我们在教学中要善于引导学生去体验历史学科的这些特性。在教学实践中,利用乡土历史可以较好地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2004年,我在罗定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学。当时的情形是,罗定市的中考还不考历史,很多学校和学生对历史学科不够重视,学生对学习历史也不怎么感兴趣。也正在2004年,我校被列为新课程改革的实验校。科长交给我的课程改革任务就是要摸索出一种提高学生学习历史兴趣的方法。经过思考,我想到了利用乡土历史去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的方法。例如在开学第一节课时,我开展了一个小组活动。

活动过程:(1)先让学生列举我市的历史名人,比一比哪个小组列举得多。(2)然后让各组派代表讲一位历史名人的事迹。(3)教师总结:历史就是人类过去的一切活动轨迹,内容是非常丰富多彩的,我们要了解更多的人物和历史知识就必须学好历史这门学科。

学生都非常积极地参与这项活动,学习历史的兴趣有了很大提高。又如在讲到“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一课时,我也让学生了解我市的远古居民。远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罗定大地上生息繁衍。他们居住在今天苹塘、金鸡等地的洞穴中,过着渔猎生活。距今四五千年前,罗定的泷江河、罗镜河、太平河流域已遍布人类生活的踪迹。通过了解身边的乡土历史,学生对那些看似久远的历史就会觉得离我们很近,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得到提高了。

2005年,我到高中部教学。在高中历史教学中,我的第一要务仍然是想办法提高学生对历史学习的兴趣。我始终坚信,学生对某一门学科感兴趣就会想办法学好这门学科。因此,我依然是利用乡土历史去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在上必修1政治史中的“抗日战争”这课前,我想到罗定出了一个抗日名将蔡廷锴将军,因此想把他的事迹引入本课的学习中去。蔡廷锴是广东罗定人,因在1932年日军制造“一·二八”事变时率领驻守在淞沪的国民党十九路军奋起抵抗而闻名全国。1933年11月,蔡廷锴与十九路军其他爱国将领联合国民党内李济深等一部分势力,公开宣布与蒋介石决裂,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逐步转向与共产党合作的立场。1946年,在广州与李济深等共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第四届民革中央副主席等职,深受全国各界的尊重。罗定人民为了纪念他,建立了蔡廷锴中学、蔡廷锴小学,还把他的故居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在上课前让学生搜集关于蔡廷锴的材料,然后在课上举行一个题为“弘扬蔡廷锴将军爱国精神”的演讲比赛。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对学生进行了爱国爱家的情感教育,也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在上必修2“古代的商业发展”这课时,我告诉学生,明清以来罗定商人遍布两广,是中国十大商帮之一粤商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资本主义萌芽的缓慢发展”这课时,我告诉学生,明末罗定的冶铁业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上“物质生活与习俗的变迁”这课时,我让学生调查近代罗定物质生活与习俗的变迁情况。活动中他们要解决两个问题:了解近代以来我市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影响近代我市人民生活变化的因素有哪些?

在上必修3“古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化”这个专题时,我设计了一个综合实践活动,让学生调查罗定市的古代建筑工程。罗定市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91年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市区内著名的古代建筑工程有明代建筑三元宝塔、明代罗定州城墙、清代建筑罗定学宫(孔庙)、清代菁莪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