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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意见集锦9篇

时间:2022-06-08 08:59:28

群众工作意见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1

根据上级部署,今年我镇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全镇“三解三促”活动,更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根据《市委办关于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团加强新形势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就我镇群众工作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切实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整合力量,组建工作组

实行镇村联动,抽调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后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组建垛田镇群众工作队,下设9个工作组。

第一组:农村公共服务组,负责农村公共服务的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的长效管理及考核验收。

第二组:卫生城市创建组,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参与卫生城市创建的单位、村进行指导和督查。

第三组:交通服务组,负责全镇乡村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组:劳动社会保障组,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定期进行各类农村实用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第五组:违法建设防控组,负责各村违法建房的管理和控制。

第六组:工业与服务业服务组,负责镇内各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第七组:计划生育服务组,负责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理考核及服务。

第八组:维稳处置组,负责镇村维稳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第九组:公益事业服务组,负责弱势群体的帮扶和救助以及“双拥”、公益性墓地建设。

三、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群众工作队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

2、总结宣传全镇群众工作队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组长工作职责

1、制定本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好相关人员做好本组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开展工作情况,会商解决

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部署下月工作安排。

4、做好日常管理,加强与村工作组负责人、村党支部

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5、加强队伍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工作例会

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

6、及时宣传总结本组工作特色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本村、单位部门中心工作。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2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3

20__年群众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原则,树立安全发展观,以建立群众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以“现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双基建设”为基础,继续深化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强化安全监管,以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为载体,创新机制,坚决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开创全矿群众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20__年群众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一)安全控制目标为“0166”。

1.“0”即全年杜绝死亡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实现安全生产年。

2.“1”即重伤控制在1人次以下。

3.“6”即轻伤控制在6人次以下。

4.“6”即杜绝顶板、水灾、瓦斯、煤尘、火工放炮、机电运输六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杜绝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一级水平。

(四)群众安全“双基”建设进一步深化,群众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安全工作在整个矿井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保持省煤炭系统“矿处级”安全竞赛和公司“双先双优”竞赛先进水平。

20__年我矿群众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一促两赛三提高做好四项工作”。

一促:凝心聚力,加强监督,全面促进我矿群众安全工作的整体进展。

两赛:一是继续开展好网、岗、哨安全竟赛。二是安全机制创新竞赛。全矿群监员要以这两个竞赛为契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苦练操作技能和监督检查本领。特别是在监督检查中,开拓新方法,积极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探索新经验,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安全工作。

三提高:一提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二提高自主业务保安能力;三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绩效。

做好四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煤矿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群众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你我他,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矿井的发展,家庭的和睦。平平安安一个班,安安全全回家去,就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此,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用个人的安全保证班组的安全,用班组的安全保证区队的安全,用区队的安全保证全矿的安全。各车间工会要号召职工群众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北宿煤矿创建“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实施意见》、《北宿煤矿推行“手指口述”的实施意见》、《北宿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一千天工作意见》、《北宿煤矿关于“四化”矿井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一切以安全为中心,以安全为重心,以保证20__年实现安全生产。

二、创新管理,开拓群众安全管理的新方法。20__年我们要不断完善ohsas28001群众安全工作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运作,按时进行程序更新,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的运作水平;同时教育培训部门要把体系标准纳入群监员,岗员、哨兵的培训计划。矿团委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青年文明生产线(青年文明巷道、硐室)、争当青年安全生产文明标兵”为主题内容的青年安全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积极发现和培育岗员青年中的安全标兵。

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在作业现场,群众安全监督员分布在各个生产作业场点,是职工安全行为的全程监督者。每位群监员首先要熟悉自己作业岗位的薄弱环节,协助班工长和工区技术人员制定出周密、实效的控制方法和预防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制止一切“三违”现象,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三、丰富载体,巩固群众安全文化成果。各单位和部门要在20__年各项载体的基础上,发扬好的成绩,创出新的思路和方法。把网、岗、哨安全知识擂台赛、安全知识进区队,安全百题知识竞赛,安全确认演讲,女工委的“三送一到”、安全文艺演出等活动向纵深开展,促进群众安全文化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群众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切实推进“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建设,以期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是广大群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实践活动,是构建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新的管理体制、新的工作机制、新的推进方式和新的目标追求的有益探索,标志着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继“乡为主”、“村为主”之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扩大基层民主,创新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巩固基层政权,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三、基本内容

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生育政策、婚姻、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支持、扶持和帮助。各村在党委政府指导下,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独立地行使管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自觉承担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广泛发动广大村民充分讨论制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或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促使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行村务公开,定期公布涉及计划生育的内容,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育龄妇女实行孕情跟踪、分类指导、定期服务和群众监督。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提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强力实施。村支部(总支)书记必须对此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必须亲自参与群众自治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村支两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协同作战,确保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认真组织干部党员、议事代表、中心户长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好党员会、村社干部会、骨干培训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二是要通过墙板报、村务公开栏、宣传画、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效益,以及参与各方的责、权、利。三是要准备资料开展入户宣传,确保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人人皆知。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5

根据县“万评办”《关于落实“万众评公务”活动群众意见整改意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万评办”反馈给的意见和建议有4条,其中2条群众建议意见需整改的,2条是表扬意见。针对以上两个群众提出的意见,县工商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但一些客

观的因素往往制约着工商部门履行行政职责,但县工商局决心在规定的范围内,加大监管力度,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此,对以上两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关解决措施,主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群众意见“市场牛肉注水多,称头不足望你管”的建议意见。关于注水牛肉问题。主要是证实牛肉是否注水的法律依据问题,但工商部门没有鉴定验证牛肉注水的技术,而且手续程序比较复杂和困难,不是工商部门单方面能够处理的;生牛的屠宰也没有统一设置规划屠宰场。为此,我局建议工商部门应协同经贸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巡查监管,从屠宰现场的源头上抓起,真正遏制注水牛肉在市场的流通。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相关建议后,从根源、机制方面解决肉食市场的问题。。近期组织了整治肉食市场专项行动次,没收注水牛肉公斤。现时,市场注水牛肉已基本销迹,群众给予高度评价。

二、针对“无牌无证经营生猪的及谷行猪肉市场的整治力度、打击私案”群众意见。

1、对无牌无证经营生猪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生猪肉品市场的整治:一是落实猪肉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制度。所有经营猪肉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及从事猪肉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二是落实猪肉经营“协议准入”制度。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场厂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三是落实对猪肉经营的“强制退出”制度。凡市场上发现销售其他渠道的猪肉、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的,要立即退市或强制退出,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四是落实市场内猪肉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制度。同时,加大整治力度,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以工商所、工商所为主力,并抽调县局部分执法人员,共同对县城地区肉食市场存在的违法经营行动进行严厉打击。近期共组织整治肉食市场专项行动次,没收不合格猪肉公斤。另一方面,大力规范经营秩序。县工商局指定一位副局长督办,抓肉食市场监管周报制度和市场巡查执法制度的落实。由县城地区工商所、工商所坚持每天次逐户逐摊对肉食市场进行巡查执法,检查经营者是否填写进货台账,上市肉食进货渠道和检疫证明是否具备。经过严肃执法,耐心指导,现在各肉食品经营者都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经济户口,详实记载了包括经营者登记注册资料、肉食购销台账等基本情况,做到了上市猪肉数量清、货源明、来源正。近一个月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县城农贸市场余次,检查经济户户次。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6

1、调研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局班子成员和机关业务科室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条件较差、困难较多、矛盾问题较集中的地方去调研,要切实帮助基层分局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

2、轻车简从,统筹安排。调研和走访,要轻车简从,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搞迎来送往。各科室安排部署基层工作要切合实际,多指导,少形式,重服务,早安排,抓落实。

二、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

3、精简红头文件,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少发文,发短文。没有具体贯彻意见、对基层指导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各方意见的决策性文件一律不发,空洞无物、拖沓冗长的文件一律不发。

4、减少纸质文件,共享电子文档。减少纸质文件材料,提倡以短信、网络、电子信箱等方式通知有关事项。除需要存档备查的文件材料外,其余材料均使用电子文档。

三、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提高会议质量。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没有实际内容的会一律不开,可以合并的会合并开。会议讲话提倡脱稿讲话,控制讲话、发言时间,领导讲话控制在40分钟以内,不超过一个小时;汇报一般控制在15分钟;发言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

6、降低会务标准、控制会议规模。所有会议尽量安排在本局召开,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时间、接待标准。会场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不发纪念品、包、笔、笔记本等物品,除特殊情况不安排就餐。

四、严格用车标准,规范公车管理

7、严格规范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为:行政公务、市场监督、行政执法以及后勤服务。所有车辆下班后和节假日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药都路老工商局宿舍院内,消保局和城北分局车辆停放在大路口工商宿舍院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当作个人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单位干部确有特殊情况要使用公车的必须报主要领导批准,且车辆运行费用由本人负担。

8、创文明行车,建幸福。本局所有车辆均参加由市文明办牵头的市文明行车活动,按照规定文明行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开源节流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7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评议暨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市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基层站所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

纳入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部门和行业是:公安、司法、劳动、发改、国税、地税、药监、质监、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规划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广电、卫生、民政、交通、计生、安监、海洋与渔业、电力、邮政、电信、移动、房管、市政园林等29个部门所属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杜绝执法或办事不公、、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施设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上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和评价办法,据此对所属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检查考核。

四、评议暨创建活动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对基层站所进行行风评议,按照属地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站所要接受当地的评议。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协调,各被评议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本系统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评议和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年5-6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开展对全市评议暨创建活动的调研,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阳光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评议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和创建工作中去。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和创建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检查和创建阶段(*年6-8月上旬)。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本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上下联动,市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基层,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要结合“阳光行动”工作部署,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3、推荐和考核评定阶段(*年8月下旬-9月)。各部门要根据市纠风办制定的评选办法,制定考评细则,由被评议单位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自荐。各主管部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对各自荐单位进行考核,好中选优,向市纠风办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同时要按一定的比例评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市纠风办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进行审核评定,并在本地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评议和总结表彰阶段(*年10-12月)。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各被评议部门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和创建目标、措施。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召开总结评议大会,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大会应请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全市总结大会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将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表彰,并推荐部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参加温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选。要大力宣传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活动,同时,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评选出的“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整改帮助,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并扣除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通过落实奖惩措施,把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五、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既是积极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结合市政府开展的“阳光行动”,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以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评建结合。这次在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统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基层站所要按评议的四个阶段实施,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系统评议一个阶段结束后转入下一个阶段时,各主管部门要报市纠风办备案。市纠风办对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加强督查,确保审核、考评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既要在评议中发现先进,宣传典型,也要有选择地对典型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曝光。各被评议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纠正,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群众工作意见范文9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可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安排。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一)公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三)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意见》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是:(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三)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五)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秩序。《意见》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指导。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是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督导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指出,干部下访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检查地方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指导推动地方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地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督导地方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意见》指出,干部下访主要采取统一组织和分散组织两种方式。统一组织是指中央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中央工作督导组开展下访工作。分散组织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立足解决和减少突出问题,适时组成下访工作组,由本部门负责同志带领开展下访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把干部下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一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分散组织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意见》指出,干部下访的工作方法是:以推动落实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面上推动与重点推动相结合,解决问题与研究政策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帮助指导与锻炼提高相结合。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下方法:一是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带案督办,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协调推动及时解决,以此推动地方的工作;三是座谈走访,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指导工作;四是驻点指导,组织下访干部到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五是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查原因、找答案,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意见》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下访工作的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下访工作,定期研究,制订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干部下访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法律、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过硬的干部参加。要把干部下访工作及其成效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下访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展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意见》指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容易引发突出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意见》指出,要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法: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意见》指出,要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一是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三是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要把、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四是确定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五是下移工作重心,督导督办化解。要建立健全对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合督导和挂牌督办制度。联合督导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组织,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本地的复杂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六是健全完善政策,注重从源头化解。要防止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七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矛盾化解。《意见》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组(党委)会要定期分析研究,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努力把工作做在事前。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月15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