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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集锦9篇

时间:2023-01-08 00:35:15

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范文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个视角,学术是面镜子,其凸显的是知识社会意义上“特定社会居所”的变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学术知识生产既起到激励作用,也成为学术生产能力显现的重要标志。因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清晰直观地展现我国法学学术生产格局,并透过数据所蕴藏的信息反映我国法学学术资源的分配和流动。

(一)法学项目立项数量和比例

高附加值的立项课题数量是反映学科研究进展的基本指标,数量的多少是判断学科学术知识产出的重要衡量尺度。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共资助15761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法学研究项目为1366项,法学立项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年度立项数量稳步递增。各年度法学立项项目呈现增长,且增速较快,已由2005年的93项增至2012年的273项,增长近两倍,自2010年起,法学年度立项数量超越200项。多数年份的增长率达两位数,2007年度增幅最快,达30.8%。二是,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稳定。法学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达8.7%,各年份所占比例稳定,2009年度所占比例最大,达9.8%。三是,学科地位呈上升态势。依立项数量反映学科地位的话,法学学科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已占据重要位置,仅次于应用经济学。从单一年份立项数量来看,1993年法学学科尚在应用经济学、经济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之后。目前,法学和管理学立项数量相当,仅落后于应用经济学的立项数量,并逐渐缩小与应用经济学间的差距。立项项目的增加与国家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国家综合协调发展具有与自然科学同样的重要性有关,也与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进而迫切需要理论支撑密不可分。法学研究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学研究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中国法学正在逐步去除“幼稚”的标签,成为一门显学。学界也顺应了法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现实需求,越来越注重运用所积累的法律知识或生产新知识去思索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为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谏言献策。

(二)法学项目立项类别组成

2005~2012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74项,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总量的5.4%,近三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例升至7%左右;一般项目立项775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总量的56.7%;青年项目立项517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的37.8%,其中2009、2010和2012年所占比重达40%。法学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比例整体上略高于同期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立项比例。较高的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重表明,法学学科尚有一些重要的理论有待突破,需要高质量的研究项目确保其难题的破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充分体现了“向青年项目倾斜”的特征,法学学科也充分遵循了“要继续增加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使更多的青年学者能够在承担国家研究任务过程中,培养研究能力,提高学术水平”[16]的趋势,法学青年项目高立项比例表明法学学科更注重青年研究人才的发现、扶持、培养和储备,为法学学科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法学项目立项机构分布

分析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机构分布,可以揭示区域、系统、依托单位的法学科研实力强弱、研究队伍分布、主导力量所在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动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机构分布广泛,共有284个机构承担了1366个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立项机构系统、地域、具体依托单位上呈现以下特点。1.法学项目立项聚集于高等院校,而行政司法机构参与度低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党校、党政机关和其他科研机构所承担的课题所占比例分别为91.8%、3.7%、2.7%、1.5%、0.4%。高等院校承担的比例明显高于1993~2004年的80.1%,学院派系在法学研究中更进一步居于法学研究的优势地位,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重要阵地和绝对力量,这主要得力于高校集中了一批具有良好学术研究基础的科研人才和具备展开学术研究的其他硬软件设施。但与其同时,行政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参与度走低,可能面临理论创新应对司法实践的乏力境况,使司法实践活动沦为“自动售货”。2.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成为法学研究的聚集区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地域分布范围广泛,遍布全国的(除港、澳、台)31个省、市、自治区。法学项目立项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具有不均衡性,北京因其高等院校和其他研究机构集聚,研究人员队伍规模庞大,加上北京作为政治中心的优势,体现出雄厚的法学整体研究实力,承担了328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占2005~2012年立项的24%;上海、湖北、江苏等紧随其后,其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大学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较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以及崇文重教的传统,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整体立项地域分布高度一致。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四省、市的法学立项比例达48.8%,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新疆、海南、广西等地区的年均立项仅1项左右,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中北部地区法学项目立项较少是不争的事实,即便考虑到2004年始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资助项目,西部地区的法学研究实力依然薄弱,既有地区研究人员理论素养方面的主观因素,也受制于地方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水平等客观因素。3.政法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已成为主导法学研究的主力军22家获得15项以上资助的机构,其立项数量占47.7%,相比1993~2004年间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0项以上的13家单位所占的49%的比例[14],法学项目立项依托机构呈现分散态势。主要的立项依托单位没有太大差异,但其次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法类院校立项数量和排序大幅提升,中国政法大学以58项领先于其他研究单位,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紧随其后,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项目立项排序出现明显下滑(详见表1)。法学学术生产单位格局中,政法类院校、传统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仍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并得到巩固,理工类、财经类、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形成政法类院校、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其他类型高校法学研究相竞争态势。长期积累的法学学科优势在学术研究中得以展示其实力水平,机构的科研团队规模,高素质法学人才资源流动增强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实力,成为影响各机构立项数量的主要因素。

(四)法学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结构

2005~2012年,87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采取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占64.1%,491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采取两种成果结合形式,占35.9%。法学项目成果形式主要集中在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三种形式上,占所有成果形式的99.1%,其中专著占58.4%,研究报告占26.9%,论文集占13.8%。专著型法学项目预期成果高于“十一五”期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研究的比例。“由于专著在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能够全面展现研究者的科研水平,一般适用于基础理论研究领域。而论文(集)和研究报告研究周期一般较短,且多为就某一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10]表明法学研究更注重以系统化的形式探索法学理论知识,挖掘法学理论研究深度,建构法学理论体系,对于时效性法律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稍显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相悖。法学研究成果结构失衡现象还表现在成果形式单一,译著、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只在部分年份少量出现。

(五)法学项目的二级学科分布

2005~2012年的1366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民商法学研究项目约占立项数量的1/4,是法学研究中的热门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是学者依次关注的领域,与1993~2004年相比,法学学科内部的强弱态势、冷热状况并无太大变动。在法学立项的整体数量提升情况下,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在近两年数量上升迅速(详见表2)。法律史资助项目更主要集中在中国法律史领域,而对外国法律史研究资助不足;民法学资助项目主要集中在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制定和实施研究上,而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资助项目数量较少;刑事诉讼法学是诉讼法学研究较为集中的领域,对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注较少;国际法学中国际公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立项数量较为均衡,而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力量薄弱。(六)立项负责人群体分析依据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次数,可以反映活跃于本研究领域中的学科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考虑到部分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间隔时间跨度较大,因而本文部分统计数据追溯至1993年,且包含重大项目立项的数据。在剔除同名的负责人之后,1993~2012年共有1438人获得过1次资助,200人获得2次资助,23人获得3次资助,10人获得4次资助。根据文献计量学学者普赖斯(PRICE•D)公式计算得出,获得2次以上立项的为核心主持人,核心主持人占总主持人数的13.9%,主持的项目数占总数的25.8%,表明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法学学科研究群体,形成了老中青学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核心主持人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所占比例较为合理,引领着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和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但与普赖斯提出的10%的核心主持人承担50%左右课题的标准相差较大。

法学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动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为法学知识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我国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促使各类研究机构、学者生产法学新知识,积累与传播法学知识。多数研究聚焦于解决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促使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向纵深层次推进的同时,破解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法治难题,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知识社会学范文2

论文摘要:知识是知识社会转型的内在动力,具体体现为知识价值推动经济转型、知识权力推动政治转型、知识消费推动文化转型。在知识社会转型过程中,大学应该成为主导力量,应承担培养和塑造“知识人”、创新和传播知识、培育和整合新文化的历史使命。

对于知识社会的来临,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和管理学家彼得·f·德鲁克是两位最具先见之明的大师。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1980)和《权力的转移》(1990)明确地指出,信息革命将给人类社会带来一场巨变,知识的权力正在代替财富的权力成为主宰世界的力量。德鲁克则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中指出,我们正在进人知识社会,知识资本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有知识的人将成为社会的主流。在这种新的社会形态中,知识作为“一种基本资源”,将成为“社会的中心,以及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础”。进入21世纪,我们可以在生活的细节中体验到这种变化。由于科学知识的注人,一文不值的石头成了价值千金的芯片、超导材料、核能原料;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虚拟技术改变了通讯方式,扩大了社交空间,节省了时间支出。所有这些变化表明,工业社会正在向知识社会转型。根据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知识社会,大学要与知识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相适应。在社会转型时期,应该对大学的功能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反思和重新定位。只有如此,大学才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革命性力量,而不是阻碍社会发展的保守力量。

一、知识:知识社会转型的内在动力

1.知识价值推动经济转型

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型。在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知识价值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知识成为推动和牵引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和决定性因素。工业经济是资本密集加劳动密集型经济,生产是建立在资本和劳动力等有形的物质资源基础之上的,知识的经济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据统计,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之前,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中,资金的投人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所起的作用占到70%的比例,而科技进步因素所占的比例很低。但到20世纪90年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成员国的经济增长中,科技知识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80%,与世纪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知识已经取代资本和劳动力,成为经济的基本资源和核心要素。知识成为生产力提高和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知识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扩张,使知识的占有和配置,知识的传播、生产、分配和消费成为经济的基本活动方式。正是这种经济活动方式构成了新型的知识经济形态。知识在经济中核心地位的确立,不仅改变了经济的性质和生产要素的结构,而且使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增长方式、经济产业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知识经济是知识资源型经济,谁拥有最丰富的知识资源,谁将获得最多的财富。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初的一份统计,全世界半数以上的专利发明来自美国企业。知识资源优势使美国经济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知识经济的增长方式与工业经济不同,商品的应用价值和生产成本不再是决定商品价格的主导因素。新技术、新设计、品牌、文化时尚等形成的知识价值成为决定商品价格的主导因素,个性化、知识化的产品成为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知识经济的发展使知识产业、社会服务业、信息产业这类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大增加。据oecd的统计,欧美发达国家已达70%左右。传统的第一、第二产业的知识含量也因为科学技术的快速渗透得到不断提高。由此可见,知识价值的彰显是知识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2.知识权力推动政治转型

知识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知识不仅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获得中心地位,而且在政治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成为影响生产关系的重要力量。知识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权力基础。建立在知识权力基础上的阶级基础、权力结构、决策方式也随之发生转变。工业社会,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工具、设备、技术,由于“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而与劳动者分离,资本家成为生产手段的拥有者,而工人成为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资本和财富成为权力的基础,资本家由此在政治上占据统治地位。在知识经济和知识产业中,则开始出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一体化倾向。在知识社会,作为生产资料的设计工具、计算机和小型实验设施越来越多地为个人所拥有,拥有相应技术和知识的劳动者成为“知识价值”的创造者,‘他们的知识、经验和感觉成了最重要的生产手段,并且这些手段与劳动力本身已经不可分割地一体化了”。知识成为权力的基础,使知识阶层崛起并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丹尼尔·贝尔认为,知识社会阶层的轴心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以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或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知识阶层,将取代企业家、商人和工业经理人员成为社会的核心阶层,获得统治地位。知识权力在推动政治决策方式的转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知识社会,国家和政府的重要决策越来越多地通过大学等智力机构来调节,专家、顾问和专业人员成为影响政治决策的重要力量。知识权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政治原则发生转变。工业经济模式建立在利润原则之上,保障经济利益是政治的首要原则。在知识社会,人们非物质性的需求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些需要往往会与追求个人利益、追求经济利益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更加重视公众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关注的是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重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不仅仅是财富的增加和经济的增长。

3.知识消费推动文化转型

从最一般意义上来说,文化是指人类文明成果中那些历经社会变迁和历史沉浮而难以泯灭的、无形的、深层的、稳定的东西,表现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及其价值观念。文化转型就是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工业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和消费是人们的主流生活方式,理性和物质财富成为人们主要的审美观和伦理观念。增加物质财富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化精神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一种超越理性主义、超越物质主义,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知识消费、崇尚个性、追求精神满足的审美观和伦理观念正在形成。屋太一认为,知识社会强调“知识价值”,注重“知识消费”的审美观和伦理观念会成为主流的文化精神。“物质意义上的进步无论是从其社会影响来看,还是从增大人们的满足感来看,其效果是递减的”。人们感到“物资已经足够多了,更要紧的是心灵的充实”,“生活的质的提高比量的增加更重要”。物质消费以大量的物质资源的消耗为前提,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资源,会因为消耗而减少,会因为物质资源的分配不均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物质资源的消费和消耗导致物质资源的需求增加,迫使人们用越来越多的时间进行物质生产,学习、休闲和社会文化活动的时间受到压缩。说到底,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知识消费则不同,知识消费以知识的共享和传播为基础,知识资源不但不会因知识消费而减少,反而会因知识的共享和传播而得到增加,这有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知识社会,人们将不追求对资源、能源和农产品的更大消费,而是追求对时间与知识的大量消费,人们将认为“知识消费得越多越体面”。

二、大学:知识社会转型的主导力

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史表明,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是通过重新定位大学的功能和人才培养模式来推动社会的转型和发展的。科学研究对于柏林大学来说是一种新使命,社会服务对于威斯康星大学来说是一种新使命。这些新使命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大学成为了工业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使大学从社会的边缘不断地走向社会的中心。在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大学要成为知识社会转型的主导力量,同样需要重新定位大学的功能和人才培养模式。

1.培养和塑造“知识人”

大学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有的人说应该培养通才,有的人说应该培养专才,有的人说应该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大学培养的人才,其内涵既有变的因素,也有不变的因素。变的因素指内涵要求应该随社会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变的因素指大学应该始终反映时代精神,应该培养社会精英,培养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一点可以由高等教育发展史得到证明。中世纪大学倡导博雅教育、自由教育,以“自由人”为培养目标,而“自由人”是由地主、贵族、宗教人士等有闲阶级组成的社会精英,他们对知识的追求、对个性完善的追求、对人性的追求,反映了当时农业经济社会的时代精神。19世纪的工业革命推动了工业经济、工业社会的发展,科学和技术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科学家、工程师和各类型的专家逐渐成为社会的精英,“专业人”成为大学的主要培养目标,大学倡导和崇尚科学教育、专业教育,同样反映了工业社会的时代精神。因此,在知识社会转型和发展时期,大学应该成为知识社会培养社会精英的主导力量,培养和塑造代表知识社会时代精神的“知识人”。

“知识人”概念和“自由人”、“专业人”概念一样,是一个象征性的概念,强调最具代表性的特征。“自由人”、“专业人”和“知识人”之间并不是矛盾的、对立的,只是时代不同人们对知识追求的重点不同。在中世纪,人们对知识的追求是“闲逸的好奇”;在工业时代,人们对知识的追求局限于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在知识社会,人们则将获得知识、更新知识、应用知识和创造知识作一个整体来考虑。正因为如此,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认为,面对未来的发展,“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是教育的“四大支柱”,教育必须围绕这四种基本学习能力来重新设计、重新组织”。这四种学习能力就是获得知识、更新知识、应用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拥有这四种学习能力的人就是适应知识社会要求的人。因此,这四种学习能力就是“知识人”的内涵。

目前,我国很多大学的教育理念、课程和教学主要还是与“专业人”的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不利于“知识人”的培养,如教育理念上强调专业能力,而不是综合素质;课程体系上强调学科中心,而不是多元与个性;教学方式强调以教师中心,而不是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忽视培养学生更新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等等。因此,我们不仅要明确“知识人”的内涵,而且要以此为依据建立新的教育理念,用它来指导大学的课程与教学,以与培养“知识人”的使命相适应。

2、创新和传播知识

工业社会追求劳动生产率,其核心指标是单位时间内产品数量的提高。知识只是用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手段,追求的是固化的、技能性、工具性的知识。与此不同,知识社会追求知识生产率,其核心指标是知识的创新与技术发明,创造性的“构想”及技术更新构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而劳动生产率已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这样一来,知识的创新与传播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学作为知识的集散地,将成为知识创新和传播的重要基地。为此,大学要对传统的教学和科研体制进行功能拓展和机制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知识创新和传播的需要。

在知识创新方面,大学利用其学科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学术环境优势,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许多新学科、新的理论产生于大学,大学是新知识、新理论的土壤和温床。过去的20年,在全世界基础科学领域的重大发现中,有近70%是由大学取得的。但是,传统的大学科研体制也存在一些缺陷,使大学的知识创新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大学的科研偏重学科知识、基础理论知识的研究与创新,不注重跨学科知识的研究与创新,不注重知识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应用;在运行机制上有浓厚的计划色彩,缺乏市场机制,等等。因此,大学要发挥知识创新的主导作用,需要对大学的科研职能进行扩展和机制创新,使其符合知识社会对知识创新的新要求。在知识创新体制上,应该打破学科体制的主导地位,建立学科科研、跨学科科研、区域科研、产业科研并行的体制;在知识创新的运行机制上要强化与企业、产业、社会力量的结合,形成知识创新的市场机制,加速将知识转化为知识产品和知识服务,提高知识的经济价值。知识社会不仅要求大学成为知识创新的中心,还要求大学成为孵化知识产业的基地,带动一批、辐射一批高科技产业、高文化产业。目前,世界各地许多高科技产业园区都是以著名大学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并呈现出勃勃生机,如美国硅谷高科技工业区、日本的筑波科学城、英国的剑桥工业城等。

在知识传播方面,教学是当代大学进行知识传播的最主要途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大学形成了功能最完整、效率最高的知识传播体系。然而,相对于知识社会对知识传播的新要求来说,大学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比如,最先进和最尖端的技术知识越来越多地掌握在大型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手中,难以进入大学进行传播;缄默性知识、管理性知识、行为性知识等隐性知识难以在大学通过教学的方式来传播;教师掌握知识传播的主导权,学生的个性化知识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大学中的知识体系更新速度缓慢,传播方式单一,等等。知识社会的发展不仅使大学需要传播的知识内容得到极大的丰富,而且知识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虚拟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模式逐渐向知识的有序化整合传播和非线性传播模式转变。困整合传播指知识内容以某种方式整合后的传播,整合传播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整合多种传播媒体,实现多样化的主动传播和个性化服务。非线性传播则可以通过建立基于知识内容的相互链结而形成的知识网络来进行知识传播。因此,大学要发挥知识传播的主导作用,必须突破传统的教学职能,进行知识内容整合和知识传播模式的深刻变革。

3.培育和整合新文化

大学具有培育和整合新型文化的功能。大学的基本活动表现为文化的选择、传承和创新。一方面,大学通过文化的传播作用,扩大新文化的影响,引导其上升到主导文化地位,同时也通过文化创造功能不断地充实新文化的内涵,扩大其文化影响力; 另一方面,大学又通过有选择地传承原有的文化,使原有文化中的精神成为新文化的基础,将新文化建立在原有文化的基上,最终达到培育和整合新型文化的目的。同时,大学教育活动培养了大批新文化的代言人,他们成为传播新文化、发展新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甚至是决定性力量。大学在培育和整合新型文化中的作用,可以在中外文化发展史和高等教育发展史中得到证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化价值观首先在大学中得到倡导和发展,大学教育的目标不再是为了灵魂的得救,不再以培养教士与神职人员为主,而是培养具有完善个性、追求尘世幸福的未来社会的统治者和精英人物。大学培养了大批人文主义者,后来都成为文艺复兴的旗手。在中国近代文化转型过程中,科学和民主的思想首先在大学中得到广泛传播,“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北京大学策动,并在先进的知识分子中展开,波及全社会。

知识社会学范文3

    论文摘要: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已经成为当前研究知识属性问题的一条重要进路。近来,ssk的认识论抱负,关于知识的观点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鉴于此,在与传统认识论的比较中阐释ssk的认识论抱负,通过比较ssk与传统认识论一脉相承的研究旨趣和研究进路上的差别,表明其对知识研究的重要意义。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自80年代以来,逐步进入国内学者的视野。从其称谓来看,ssk与社会学有着天然的联系,其思想渊源可以直接追溯到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的传统,因此在科学 哲学 家看来,ssk的社会学抱负是显而易见的。同时,ssk最初进入

    自启蒙运动以来, 哲学 家一直将 科学 知识视为“ 自然 之镜”,这种观点在科学知识和世界的关系上持一种反映论的实在论观点,认为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认识之外的客观世界,科学知识作为一种真命题的集合是对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既然科学知识与世界之间是一种真实摹写的关系,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对科学知识(关于世界的表征)的证明和辩护达到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和把握,而对作为世界表征的科学知识的辩护则需要运用一种语言分析的方法。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哲学正是在这种科学观的影响下,认为科学知识的发现及辩护语境是相分的,科学哲学所关注的仅是科学知识的辩护语境,于是逻辑经验主义采取一种语言分析的方法对科学知识进行逻辑分析和合理性重建。

    罗蒂、库恩和奎因等人在批判了传统科学观,使科学知识的认识论特权地位受到威胁的同时,也使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知识的研究方法受到了质疑。既然发现语境和辩护语境不可分,那么对科学知识本性的考察必然要回到科学知识的发现语境中。从本质来看,发现语境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发现”一词仍然暗含了一种反映论的假定。按照ssk的观点来看,科学知识并非被发现、而是被生产和制造出来的,因此回到发现语境事实上是回到科学实践中,不仅研究客体,包括科学家本身都成为考察知识所不能忽视的内容。

    同时,ssk继承知识社会学的传统,深受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影响,将知识看作存在于一定社会文化之中的信念系统。既然语言本身已是一种社会实践,一种生活形式,那么由语言所组成的知识不仅是一种实践的表征,其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实践形式。因而对其本性的考察正如对语言意义的考察一样,要在具体的使用中,即具体的实践中进行。因此,ssk的研究或是回到某一科学争论 历史 中,从历史、文化、 政治 、 经济 等多方面对争论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或者以局外人的身份深入实验室对某一具体知识的产生过程进行人类学考察。

    4.语境主义策略:用知识产生的地方性代替知识辩护的普遍性

    ssk在实现以经验社会学方法对科学知识进行因果性分析的构想时,已经暗含了一种拒斥科学知识客观性和普遍性、将知识还原到具体语境中的假定,可以说一种语境主义的策略已经暗含在ssk的理念和方法中,“在讥讽着前辈们执着于追求纯粹的客观知识和普遍伦理的幼稚的同时,一批人在大呼‘理性缺场’的情境中,义无反顾地转向了语境主义和相对主义”。

    语境主义策略本质上取决于ssk对知识的看法。ssk继承了库恩将科学知识看作一种集体财产的看法,认为“知识是文化或亚文化成员的共有财产,作为各自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代代相传,其可信性依赖于集体的权威,对它的使用和应用决非服从于抽象的逻辑术语的描述,它只能从人们在特定的语境中为了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特定行为的关系中被理解”。因此,为了理解知识的产生和 发展 ,“就必须参与它的使用语境,必须关注它的使用者的特定的实践目的”。在ssk的视野中,科学知识并不因其对客观世界的符合而获得可信性,事实上,在他们看来这种符合论是不可能成立的。科学知识的可信性源于集体的权威,那么知识并不是惟一确定的,对知识的理解也不可能是脱离语境的,因此我们对于知识的理解和评价必然要回到产生它的语境中,将知识置于特定语境中,置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进行。

    这种策略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境思想之间有很强的连续性。后期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分析应回归日常语言,回到生活实践,从而使语境的涵义从原来逻辑结构层面扩大到行动领域、实践领域,他强调了一种语境对意义的规定性。语境在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中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在具体的使用中,句子间上下文的关系,包括对话人正在谈论的主题;其二是使词或句可以被双方理解的共同的生活背景、语言习俗和社会建制。语境主义策略表明,科学知识的产生是与语境相关的,这一方面表明知识并非具有普遍性和反映论意义上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也表明知识并非主观、任意的。因为语境中的各种因素为科学知识提供了规则和约束力。

    我们发现,“语境”在ssk学者那里至少包括了以下两层涵义:其一,知识产生时,科学家所处的特定历史背景、构成科学家背景信念的社会文化因素。比如在巴恩斯和麦肯奇对19世纪英国遗传学争论的分析中,皮尔逊和巴特森各自所处的阶级、特定的意识形态和利益构成了我们理解这场争论的语境。这种涵义的语境在一定意义上是外在于知识的。其二,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索引性,即科学活动的境况偶然性,包括科学家选择的偶然性、实验室操作的地方性等特征。

    这一策略具体表现为两种研究进路,一种是回到历史,在具体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语境中讨论科学理论与一定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将某一理论归因于某种特定的社会环境因素,通常是一种宏观的进路。另一种是回到现场,以一种深描(thick description)的人类学方法对科学知识形成和接受的实践过程进行描述。前一种进路主要代表是爱丁堡学派在“利益模式”引导下对历史上科学争论所作的研究,后一种进路主要以拉图尔、伍尔加、诺尔一塞蒂纳所做的实验室研究为代表。

ssk主旨是倡导一种经验主义、自然主义的方法对知识进行描述性研究。在这种主旨下,一部分理论家提出了系统的科学研究的纲领,另一部分学者则在此纲领的引导下进行了大量实践研究、案例研究,这些案例涉及多个自然学科,从时间来看,既有对科学史上著名案例的还原式研究,又有对当代科学实验室的人类学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在给学术界带来巨大反响的同时也受到责难。原因在于ssk的研究方法与传统科学哲学大相径庭,结论往往被看作是反科学客观性的。正是这些原因使得其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遭到大量批判甚至是漠视。一些传统科学哲学家并不把ssk作为竞争对手,这样的一种批判和漠视事实上并没有看到ssk在社会学方法背后的认识论抱负,因而也就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它关于知识的思想。

    ssk中蕴含着丰富的语境思想,在历史主义消除了发现语境(context of discovery)与辩护语境(context ofjustification)二分的影响下,ssk更加重视知识的语境性,爱丁堡学派理论建构和经验研究以及实验室研究都说明科学知识何以是语境依赖的,知识在动态维度中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知识问题一直是哲学关注的中心话题,从什么是知识到人如何认识,对知识的提问方式尽管发生了改变,但人类对知识本性的探索从未有过变化。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以来,对知识的研究转而成为对知识的载体语言的研究,因而,当代主流认识论是采取一种语言分析的方式研究知识属性问题,以逻辑经验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科学哲学也是沿用这一思路对科学知识进行分析。

    长期以来主流的探究知识问题的学派忽视了ssk的成果,正像英国学者库什在《哲学与知识社会学》一文中指出的:一直以来,英美分析哲学并没有将科学知识社会学看作是自己的对手而加以足够重视,这样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在战后的大部分时期,以分析哲学为主的认识论学者都忽视了证明是知识的一种来源;他们忽视了诸如集体信念或集体证明和集体认识这样的现象;而且他们没有关注认识活动的组织过程。这种奇怪的无视已经使认识论无法阐释科学知识的生产和维持了”。而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作的工作正是对传统认识论的一种校正与补充。

知识社会学范文4

关键词: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

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ofScientificKnowledge,简称SSK)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主张迅速产生了国际性影响。属于SSK流派的有爱丁堡学派、巴斯学派、巴黎学派等。一般来说,爱丁堡学派是SSK流派中发展最为成熟、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派。科学知识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是由自然界决定的,还是由社会决定的?按传统的看法,自然界对于自然科学知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实证主义者认为来自自然界的经验事实和逻辑规则决定自然科学知识;反映论者认为自然科学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反映。而社会建构论者则否定或贬低自然界的作用,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界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社会性地构造出来的,在这一构造过程中,自然界并不起什么作用。社会建构主义确实把对知识社会性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本文就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思想渊源、理论来源和社会背景进行探析。

一、SSK产生的思想渊源

知识社会学是随着社会学的出现而产生的。“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首先提出来的,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确立于20世纪20年代。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先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来说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赫克曼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也给出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

从19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所有人都对把自然科学列入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围的可能性持有异义,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的长期脱节。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科学知识),它根本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故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如宗教、意识形态等),它明显地受社会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突出的相对性和局限性。这被称为“知识二分法”。自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科学及科学知识便以其效用性、严密性、权威性而在人类社会中占据了越来越突出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地位。尤其是在科学主义者看来,科学几乎是全能的和有益无害的。正是由于这种科学观,传统的社会学家也赋予了科学的特殊的地位,传统知识社会学不去关注对科学知识的研究,仅仅限于非纯粹知识的研究,如知识社会学研究早期代表、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他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的社会决定”的思想,也从社会角度把思想解释为一种反映在宗教、合作机构等集体表现之中的集体现象。他认为知识是同社会秩序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这种需要才从社会聚合的基本原则中产生出构成集体表征结构的精神范畴。但是关于科学知识能否进行社会学研究时,迪尔凯姆认为,有关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是可能的,但这一研究比对其他的学术活动领域的研究有较为有限的形式。原则上,我们可以说明社会发展如何带动了科学的出现,我们可以研究科学共同体是否具有某些与众不同的特征,能够使科学方法制度化,而完全排除偏见、成见和学术歪曲;我们也可以分析科学专家的少数派观点如何被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的其他方面的人所接受。但是,我们难以对科学知识提供社会学的解释,因此就其内容而言它是真实科学的,是独立于社会环境的。

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德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舍勒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了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

知识社会学范文5

论文摘要:双顿科学社会学在对知识社会学批判的基础上开创了一种对科学的新的研究路径,其研究基.氛是对科学知识的实证一功能主义分析,在这种知识观的基础上,形成双顿传统。

一、知识杜会学的知识观

“知识社会学是科学社会学的前身或发展的最初阶段。知识社会学一般是指考察观念与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关系,或知识与社会实在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学科。“知识社会学是与这样一种假说一起出现的,这个假说认为:即使是真理也可以从社会方面加以说明,因为它们与它们出现于其中的历史上的社会有着联系。默顿说,“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马克思的认识论对知识社会学产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命题。人类对自然的改造中创造自己的生存方式,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社会关系,同时也创造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知识作为一种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工具,它依赖于人的存在,反映了人的利益。马克思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这些变革时,必须时时刻刻地将下面的两者区分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民借以意识到的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对知识做了两种区分:自然科学和意识形态。

曼海姆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形成知识社会学中的马克思一曼海姆传统。曼海姆认为:“实际思想的出现和结晶在许多方面受各种各样纯理论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与纯理论因素相反,可以被称作存在的因素。这种存在决定思想,也不得不被看作是事实。曼海姆拓展了马克思存在的概念,由此涵盖世代教派、职业群体等因素;取消经济因素在决定人类思想结构中的独一无二的地位。在这之后,曼海姆又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关注扩大至一般知识。认为:“人类思想结构本质上都含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任何有关真理的声称不过是一种自欺。

曼海姆主张在自然科学和文化间区分,自然世界的现象及其之间的关系是永恒不变的,对这类客观现象的正确知识只能凭借超然观察对感性事实的信赖,以及精确的测量获得。文化知识则依赖于一个时期的群体对文化现象的理解。这样曼海姆的知识观实际上区分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两种知识状态。把自然科学看作是知识社会学的特例,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只是对文化知识做社会性的考察,去说明像美学、道德、哲学体系等这类专门知识。

二、默顿科学杜会学的认识论

默顿在批判知识社会学范式的基础上开创了科学社会学,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

1. 默顿继承了知识社会学实证主义的科学观

知识社会学和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派都坚持实证主义科学观。科学的目标是拓展准确无误的知识,默顿在科学的规范中列举出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作为科学的精神气质。普遍主义是指关于真相的断言必须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就是说(科学)知识的合法性要么符合其内在逻辑,要么与实在相符。有条理的怀疑更要求在科学家接受或承认已有科学成果的过程中,防止人和社会因素对科学的干扰。后来默顿学派又列举出了情感中立、理性精神客观性、无偏见性等,把这些列人科学的精神特质,这是典型的实证主义的科学观,这点实际上与曼海姆对科学的定位相同。

默顿开始对科学做社会学的经验性研究。默顿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提出了著名的默顿命题:清教与科学的关系假说;经济、军事对科学研究范围的影响。默顿运用引证分析、内容分析、集体传记研究等计量分析对英国的17世纪近代科学兴起的特殊时期进行了经验性的考察。默顿后期对科学奖励系统、科学评价的分析更是经验性研究的典范。

2。对知识社会学问题的悬置和重构研究重心

知识社会学的主要困境是无法对社会基础与知识的关系给出令人满意的说明,同时对知识社会学本身的合法性的辩护也不完全。再加上其对文化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二元划分,这些使默顿认识到需要开创一个新范式。

默顿把研究完全限制为科学之内,划分科学内史和外史。默顿认为:“显然,每个文化(包括科学)领域的内部史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了某种解释,但有一点至少也是合乎情理的,即其他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也发挥了它们的作用。默顿对科学内史的研究主要是对科学建制借助结构一功能方法进行分析。默顿认为科学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建制,科学体制的目标在于拓展正确无误的知识。为实现这个目标,科学体制有一系列的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经验上可以验证而在逻辑上首尾一致的关于规律性的陈述是技术规范,忠实于实验证据是技术规范,而逻辑一致的技术规范则是有系统地和正确地做出预测的前提。这些惯例之所以有效,不仅是源于其方法论和理论的理由,更是由于科学共同体道德的规范,科学共同体成员自觉的遵循。这里默顿似乎是对科学共同体规范的理想建构。

3.对科学知识内容的忽视

默顿对科学的研究引人社会因素,但这些因素的影响只是科学的“”,无法深人科学的知识“内核”,科学的内容始终是个“黑箱”。默顿继承了知识社会学的范式,认为科学是相对的、有自己的“场域”,知识的合法性不是取决于其内在的逻辑,而是一种社会建构的结果。“科学的实在性和真理性并不是因为它与实在相符而是科学家贴在其常规的、接受的实践和认识上的权益性标签,科学知识只不过是科学家对实在的集体的看法,因为正是知识生产者的社会群体而不是实在本身,选择了关于实在的‘真理说明和充分描述’。

知识社会学范文6

论文摘要:20世纪90年代,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逐渐走向衰落,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纲领由强纲领主张转向社会学有限论。然而,社会学有限论和强纲领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一变革并未触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实质性问题,因此难以解决自身存在的固有问题。科学知识社会学将会走向何方?以协调论作为解决方法,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找到了一条可能的出路。

近代科技产生以后,由于科技发展本身的需要,人类建造了大量的实验室;实验室的产生,使得科学逐渐远离了普通人的视野。现代科学的实用性、目的性加强了,但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却不再为一般人所知道,成了科学家们的专利;科学知识产生的场所—实验室,也充满着神秘感;科学知识本身,也由于其越来越高深莫测,且其在人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只为少数的一些人—科学家所掌握,成了绝大多数人所无法企及之物。大多数人只能对科学敬而远之,最终只能把它当作崇拜的对象,科学主义由此而产生。至此,由于科学的特殊地位,人们对于科学的研究,只局限于科学发展的背景、科学发展的体制、科学发展的历史等科学的层面上进行。

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爱丁堡大学成立了一个“科学元勘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巴里·巴恩斯、大卫·布鲁尔、史蒂芬·沙宾和安德鲁·皮克林等人。他们认为,在此之前,对于科学知识的研究,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只研究科学的体制性因素,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学;他们对以曼海姆为首的知识社会学学派对待科学知识的犹豫不前的态度,也持否定态度。出于对这两个学派的不满,他们提出了所谓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声称要用社会学的知识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全面的研究,外界称之为“爱丁堡学派”。

一、强纲领及其问题

科学知识社会学自从英国兴起之后,发展相当迅速。刚开始时,以爱丁堡为主要阵地,以宏观理论研究方法为主,致力于探求科学知识与其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以及与科学家所属的团体,科学家的社会利益等宏观社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首先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爱丁堡学派的领袖人物布鲁尔和巴恩斯共同提出了“强纲领”主张。布鲁尔在《知识和社会意象》一书中,对强纲领这一主张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说明。在该书中,布鲁尔声称“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学应当遵守以下四个信条((tenets )",通过这种方式,它就可以体现人们在其他科学学科中认为理所当然的同一种价值观。这四个信条是:

一、它应当是表达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它应当涉及那些导致信念或者各种知识状态的条件。当然,除了社会原因以外,还存在其他的,将与社会原

因共同导致信念的原因类型。

二、它应当对真理和谬误,合理性或者不合理性,成功或者失败,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这些二分状态的两个方面都需要加以说明。

三、就它的说明风格而言,它应当具有对称性。比如说,同一些原因类型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信念。

四、它应当具有反身性。从原则上说,它的各种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于社会学本身。和有关对称性的要求一样,这种要求也是对人们寻求一般性说明的要求的反应。它显然是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社会学就会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对它自己的各种理论的驳斥。

这四个与因果关系、客观公正、对称性以及反身性有关的信条,便界定了我们将称之为知识社会学中的强纲领的东西。

强纲领的四项原则一出,立即遭到来自科学哲学界、科学社会学界、知识社会学界以及科学史界的激烈批评。在其具体应用到科学知识的解释中时,其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因果性原则,因为它运用社会利益作为起点,强力推行对科学事业的单向解释,这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这种以社会利益作为决定性因素的单向理解模式,如何能够理解社会层面的双向互动的事物呢?这种做法,随着其运用的深人,会逐渐凸显出自身的弱点。哲学家霍华利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也对强纲领的因果性主张的单向因果性解释,提出了批评,因为单向的因果性解释具有排他性,并且强纲领还主张这种解释具有对称性,这就在客观上摧毁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基础,也否认了科学理性的存在,最终会导致相对主义大肆盛行。.

强纲领四项主张中,公正性和对称性引起的争议最为激烈,因为这两项主张是理性主义者所无法容忍的。因为这与传统的科学社会学家的研究原则和科学哲学家的一贯要求,是大相径庭的。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的眼中,真与假,合理性与非合理性,只是科学家的社会利益上的一些不同的反映,从而使得科学与伪科学之间不再有任何界限,这必然给科学事业的正常工作带来麻烦,甚至会使得整个社会生活陷入混乱。

反身性原则,同样也给科学知识社会学带来许多问题,该原则要求各种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到社会学本身,那么,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声称:“所有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那么建构论本身的理论也不例外;如果相对主义者断言不存在绝对的真理标准,我们是否相信他们的这种断言当真?霍华利对此批评道:“如果对于所有信念的说明都应当具有同一种无偏见风格和对称风格,那么,这种说明大概适用于那些倡导某种强纲领的人所具有的信念。然而,这些信念明确要求具有一种科学的,这种纲领既不敢疏忽而失去,又不敢明确断言的地位,因为无论这样失去这种地位,还是如此断言这种地位,都会颠覆这种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不管如何给自身定位,都会陷入困境当中。

科学知识社会学并不能彻底贯彻自身制定的纲领,且他们的理论自身还存在着严重的反身性问题。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一直自称自己的研究领域,是和其他的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一样,都是科学。言下之意,所有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人都是科学家。既然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的那些科学家的理论是受到一些社会利益、社会权利的制约或以往的错误信念的影响而产生的理论,那么,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这些“科学家”们是否和自然科学家们一样,他们的理论的提出也是由某个社会集团的利益所决定的呢?还是受到某些社会权力的制约呢?抑或是受到他们以前的错误信念的影响而提出的有问题的理论?

二、ssk的社会学有限论转向

从科学知识的本质来看,由于科学研究的目标是揭示自然界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的本来面目,找到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最大限度地使科学理论符合自然界的真象。因此,“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也就决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虽然,在科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科学理论与自然界不符的现象常有,但依据自然界为目标或参照物,科学知识在不断地朝向客观迈进。闭”而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在“对科学知识的研究中,把人类社会中的合理性标准等同于科学合理性。人类社会中的合理性标准是对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行为方式能否得到多数人认同进行评判的行为准则”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中的合理性标准就应该与多数人的行为习惯相一致,而人类社会的行为习惯又必然会受到民族、地域、风俗等影响。所以,通常以“多数人标准”真理观作为人类社会中的合理性标准,理所当然地会由于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风俗习惯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合理性。把人类社会中的合理性标准与科学合理性相提并论,这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

强纲领内在的理论矛盾,使得科学知识社会学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在其外部,由哲学界、科学社会学界、科学史界科学家们本身对科学知识社会学形成了合围之势。他们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对强纲领主张进行了猛烈的批评,强纲领理论的破绽日益暴露在众人的眼前。而其内部,在强纲领的统领下,科学知识社会学下存在着众多的亚纲领,主要有爱丁堡学派的利益模型,巴斯学派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巴黎学派的科学人类学纲领等。这些亚纲领总体上遵守着强纲领的基本精神,但不同的亚纲领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出发来分析科学及科学知识,随着这些分析的不断深人,科学知识社会学内部的理论分歧日益增多,为强纲领的分化埋下了隐患。

科学知识社会学在内忧外患之中,必须对自身的理论进行变革,来挽救自身。在这种情况下,爱丁堡学派试图通过提出社会学有限论,这样一个新的研究范式,想以此来摆脱强纲领研究范式所面临的困境。

社会学有限论是指语言的意义不能被完全确定,因为在其使用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因素的不断介人,而使得语言不断创造出意义。布鲁尔在《知识和社会意象》中说:“意义是在我们不断前进的过程中被建构出来的。它是我们过去运用它的那些过程的残余物,而我们在将来对它的各种运用并不是完全由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东西决定的。”对于社会学有限论,巴恩斯在评论库恩的分类观点时,也曾作出过论述:“它的基本含义是一个词汇的恰当含义是逐步形成的,其中含连续和即时的价值判断。一个概念含义的适当使用,最终也必须单独由一些特定、即时和偶然的决定因素来决定。有限主义否认一个词汇的内在特性或意义与观念有关,并决定它的未来使用。”而对于社会学有限论的系统表述,则是布鲁尔、巴恩斯和亨利在1996年出版的《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分析》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学有限论的基本主张,他们把社会学有限论表述为五条基本原则:词汇未来的使用是开放的;没有分类行为是不可错的;所有的分类行为都是可改变的;每个分类词汇的连续使用不是独立的;不同的分类词汇在使用上并不是独立的。

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强纲领转向社会学有限论不是偶然的。强纲领主张下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中,介人科学和科学知识的社会因素主要有:科学家所面对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利益,来自于通过修辞手段而进行的谈判与协调的科学信念,共存于一个科学共同体的人们所采用的一组信念。这些社会因素遭到科学家、哲学家及科学史家的一致反对。因为按照上述社会因素决定论,科学家们进行科学研究时,不会遵循科学理论的原则,而只会根据其政治、经济等社会利益或者是本身所具有的信念来选择科学理论、创造科学知识。而科学史表明,在科学发展的漫长历史中,上述的社会因素与科学真理是无关的,我们目前的科学已经增强了我们人类预言和控制自然的能力,科学正在逐渐把上述社会因素从其研究过程中排除出去。强纲领所做的研究并没有找到上述社会因素与科学的因果联系,他们只是通过一些具体的科学案例,找到两者之间的或隐或现的一些关联之处。因此,强纲领要想使得自己的社会因素决定论能够继续走下去,就必然转向社会学有限论,“因为这种有限论是我们语言中的一种普遍特征,我们所有的信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种社会因素。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任何信念都具有某种社会原因,也就是说,这种普遍的社会原因塑造了我们所说的对象的意义。

社会学有限论的提出,正如强纲领主张的提出的初衷一样,决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同样要使用该理论来解释科学知识的产生和科学家的活动。他们认为“实在论者通常具有明确的实在论观点和学说。但在使用实在论策略的意义上,所有的科学家都是实在论者,就像所有人都处在各种文化中一样。”因此,他们把社会学有限论应用到对科学家的科学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中去。他们认为,“在个体的科学家开始进行观察的那一刻起,实在论策略就开始发挥作用。”这种科学活动中的实在论策略具体表现为“言说模式”。因为“在所有地方,人们使用这种言说支撑着他们所谓什么是真实的这样的信念。”所以,科学家的言论,不是一种有固定意义的理论叙述,而只是科学家的一种实在论策略。

社会学有限论与强纲领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其基本立场和社会学解释科学知识的手段和策略是完全一致的。因此,科学知识社会学由强纲领主张转向社会学有限论,原则上是想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寻求新的发展契机。但事实上并未触及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的症结所在,所以这种转变是不能挽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衰落趋势的。而其因果性解释功能的加强和其相对主义立场的更加坚定,反而会加深自身的理论困境。

三、协调论:ssk的出路所在

在劳丹看来,尽管经过了几十年的研究工作,当代知识社会学的解释还是过于粗糙,远远达不到起码的确切性要求。那么,科学知识社会学究竟该走向何方呢?

科学哲学对于科学所进行的研究较早,但他们的研究都是在科学知识的成因取决于自然界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的这样信念基础之上的研究。科学哲学把人从科学实践活动中抽象出来,使人变成了纯粹的意识主体,作为意识主体的人,由于其与科学实践活动的脱节,也就只能在主体的抽象的意识中寻求科学知识客观必然性的基础和条件,把人的理性思维从感性的实践活动中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凌驾于实践之上。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也取得了许多发现,产生了大量的新理论,科学知识所具有的社会性已经暴露在人们面前,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们通过具体深人到科学现场所进行的实践考察,亲身经历科学知识生产的实际过程,展示了科学活动的现实画面,使人们能了解到科学家社会性的角色的一面。这样使科学具有反思的功能,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也能更有利于科学的健康发展。但科学知识社会学把社会因素当作科学知识成因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欠妥的。因此,无论是传统的科学哲学,还是新兴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他们的理论都不能完全地应用到科学知识产生的实际过程中去。

因此,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研究者们之间应该采取更加宽容的态度,去看待对方。他们之间不是敌我的关系,并非必须把对方赶出对科学进行研究的这个阵地。他们应该有更多的互补,融合对方的优点,共同去认识科学与科学知识,以使自己的理论具有更大的协调性。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对科学哲学、科学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理论进行整合。

马雷的关于科学合理性的协调论理论,“凡协调的就是合理的”这一主张的提出,为构建一个全新的科学合理性图景,为科学哲学的创新,找到了新的出路。协调论理论认为,科学合理性是由于理论具有一定的协调力,科学进步在于理论协调力的不断增长。我们不能直接地把握科学真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理论的协调力的不断增长逐步接近科学真理,进而逐步把握科学真理。

知识社会学范文7

论文摘要:实验室研究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场点。这种研究一反传统的知识观,提出了社会建构论主张,认为知识不是“自然之镜”而是在实验室里被制造出来的。这一主张过分强调了科学知识的社会性而忽视其客观普遍性。其实,客观性和社会性是科学知识增长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论文关键词:SSK;实验室研究;社会建构论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了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并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知识主张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是要揭示科学知识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但研究进路却是多元的,先后出现了以巴恩斯、布鲁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和以科林斯、平奇、特拉维斯为代表的巴斯学派的科学争论研究;以拉都尔、伍尔加、谢廷娜为代表的实验室研究;以马尔凯和他的约克小组为代表的文本与话语分析研究。这些都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场点,但实验室研究在这些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一种,且它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主张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实现SSK目标的重要途径。鉴于实验室研究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拟就其研究的基本理论策略、研究方法、主要代表人物及研究进路进行叙述并作简要评价。

一、从传统知识观到社会建构论

科学知识社会学把实验室研究引人其研究范围并作为重要研究场点是与整个科学知识的认识转向有关的,它是传统的知识观和科学标准受到普遍的怀疑和挑战的结果。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客观描述,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科学知识是被证明为真的命题,是客观的、标准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和直觉的成分,也与社会因素无关。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一反传统的把科学知识看作“自然之镜”的观点,认为原先被认为是纯粹的、客观合理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更多的是社会建构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自然在知识的产生及确定其真理性的问题上是无发言权的,正如科林斯所说的:“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世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不起作用。 二、知识的实验室制造

实验室研究是人类学方法(民族志方法)在科学社会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运用。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化学、高等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神经心理学和野生生态学的观察报告,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论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初,一度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的主要研究进路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著名亚纲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斯华茨在加州大学实验室、加拿大人类学家安德森在费米实验室,最早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于“实验室研究”,但他们的工作没有重视实验室的常规实践,没有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及交谈进行分析。80年代实验室研究迅猛增长,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类学领域。其中,拉都尔和伍尔加、谢廷娜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他们用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研究知识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把实验室看作原始部落,对之直接观察和描述,获得丰富的资料,包括笔录、实室论文分析、实验室成员的手稿、通信、谈话、备忘录和其它由实验室科学家们提供的资料。

从1975年10月到1977年8月,拉都尔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萨尔克研究所参与观察,并根据调查的资料写成著名的《实验室生活》。在此书中,他描述了实验室内部的分工及操作的流程,描述了科学知识是怎样在实验室内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应该怎样说明这些建构。他把个制造现代文明的新“部落”看成是“文学铭”系统。认为“人类活动是一种铭文的活动,

类历史应当看作是一套碑铭整体”。文学铭写暗示了科学实践主要是一种文学的和解释的劝服活动,科学事实是以书面陈述的形式被建构、传播和评价的。拉都尔和伍尔加认为科学家所研究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由技术人员在实验中得出的经验陈述。科学家就是要劝说论文的读者相信,他的陈述应当被接受为事实。

如何才能使陈述被接受为事实,这就需要进行争论,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该争论场中的人数、观点和立场、作者的个性和他所属的机构,以及论文本身的风格等”。这就是说,自然事实是科学家根据实验制造出来的数据进行争论的结果,实在是争论解决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即事实是科学家进行实验和磋商的结果。

拉都尔和伍尔加非常重视环境在科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环境不是像过去被认为的那样与科学实践是不相干的,环境不但影响对科学事实的建构,而且整个科学就是由环境制作而成的。环境与科学实践是不可分的、一体的。环境决定着科学家的地位、生活、工作、行为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对象、材料来源,从而决定着所生产出的产品,并且环境是不确定的,可变的,有很大的权宜性。

对实验室场点进行研究的另一位著名代表人物是谢廷娜。她于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对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她通过日常观察、访谈、收集实验室备忘录、论文手稿和相关出版物,积累了丰富的材料。谢廷娜与拉都尔和伍尔加一样,主张对实验室知识生产实践进行研究。在建构主义论题上,她认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但她更强调科学的复杂性,认为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科学家也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而实验室知识的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

在《知识的制造》这本书中,谢廷娜表述了她的经验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她把实验室比作是生产知识的工厂,认为知识是在实验室中人为地生产出来的。实验室里的一切都人工化了。实验仪器、工具是早已制造好的,实验对象也是经过精心挑选或人工培育出来的,因而产品(知识)也就无涉于自然,完全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她还认为知识的生产过程是决策负荷的,科学实践中包含着选择机制。它贯穿于整个知识生产过程和结果之中。

实验室研究从发生学视角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进行分析,着重从内部探讨了科学知识形成的实践过程,实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学家的主体主动性得以突显,而不是被动地受环境的约束,直观地描述客观外在世界。他们认为实验室研究场点的开辟为打开科学“黑箱”找到了一把新的钥匙。实验室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是研究者能直接观察到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被具体地生产出来的。从而揭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仅“介入”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介入”了社会世界,科学知识本身是一种文化存在而不是被“发现”的自然给定。

三、评价

科学知识社会学实验室研究是社会建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批判传统的科学观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尽管它在所有的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但它与其它研究场点一样,面临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其优点和不足,以便为我们找到科学的方法论提供新的思维视角。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受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制约的,如政府、工商界、出版界、科学基金组织、慈善机构等。这一点,对批判传统的、与社会因素无关、价值无涉、情感中立的科学观,打破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科学霸权,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中必定包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如果知识的研究忽视了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就会导致对虚妄的研究。传统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是自然的给定,这是一种祛魅的世界观。它排斥了自由、价值,崇尚物质主义、决定论、还原论及虚无主义。这种知识理性的无限扩张及对科学方法的无限信仰,导致了主体对自身历史存在的“自我遗忘”。也就是说,它失去了主体的性质。实际上,知识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性质。这就是建构论者所主张的,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考查发现,实验室“实在”是社会建构的,即实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视角的切人非常新颖,但问题是这种建构的成分有多大,实验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仪器、对象、原料,这是一个建构过程,但被挑选出来的一切又是否是被建构的呢?即使所有的“实在”的建构性都比较强,那么,必定无疑,实验产品——知识,也是建构的,这样知识的确证无误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因为没有了客观性,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建构出来的,也就不存在普遍有效的评判知识的标准,知识也就不存在了。从另一个方面讲,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的建构体制,即使它们所使用的仪器、对象、材料,物理环境及人力资源都是一样的,得出的结论也是完全不相同的。按照库恩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所有的知识就不具有可比性了,那么知识不就成了谁说了都算、“怎么都行”了吗?可见建构主义者在这一点上走得太远了。

知识社会学范文8

[论文摘要〕科学知识社会学解构了知识的客观性与合理性,用信念取代知识,试图建构科学的“社会实在论”。本文分析科学知识社会学在解构与建构两个层次的理论结构,指出ssk的论述定位于知识的部分因果分析这一理论旨趣,而不预设 自然 世界与理性的概念,其无法获得对知识自洽的说明。

科学知识社会学又称为ssk,是科学 哲学 在后 现代 的一种理论视角,其理论观点与科学哲学传统思维方式及理论旨趣谨然相异。科学知识社会学批判传统科学哲学倡导的理性、真理与客观性观念,提出非理性、社会影响、 政治 协商是知识产生与科学进步的核心原因。夏皮尔指出“我们们生活在一个缺乏确定性的年代,我们不再相信科学知识的传统特征,这种特征是把科学进步描述为它的充分实在性。布鲁尔认为“所有科学知识—无论是经验科学方面的知识,还是数学方面的知识—都当作需要调查研究的材料来对待。柯林斯断言知识的生产是科学行动者之间偶然“谈判”的结果,并声称“自然世界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起着很小的作用或者根本不起作用。”拉图尔和伍尔加在《试验室的生活》中,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在生物实验室中跟随科学家的研究实践,其主题在于指明科学事实是社会建构的,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谢延娜在《知识的制造》中展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材料不是自然的,而是建构的。ssk源起于英国,后来扩展到美国及欧洲大陆,内部各流派其研究方法,理论倾向和认识论倾向都不尽相同,研究的问题也有所不同,但综合其所有主张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观点:第一,反对把科学仅仅看成是理性活动这一传统的科学观;第二,强调科学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弱势决定,削弱甚至完全否定经验世界在限定科学知识 发展 方面的重要性;第三,自然科学的实际认识内容只能被看成是社会发展过程的结果,主要受社会因素影响。ssk采用的论证策略及理论旨趣可归结为在解构和建构二个层面的证明:解构层面,ssk解构了传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理性说明模型,批判科学史及其科学发现的理性描述模式,否认自然世界在科学认识实践中的决定性作用;建构层面,ssk建构起科学实践认识的社会因果说明模型,取消科学与信仰之间径渭分明的界限,用社会因素取代自然世界决定科学认识的核心地位,认为科学知识必须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来理解,科学探索过程直至其知识内核都是社会发展过程的结果。

传统的理性主义认识方法是ssk首当其冲必须征服的障碍。理性主义认为科学的 历史 由理性主宰,只有在理性解释不起作用的地方,非理性的心 理学 因素和社会因素才有存在的必要。拉卡托斯把科学史分为“内史”和“外史”,理性认识构成科学的内史,非理性认识构成科学的外史。拉卡托斯认为科学“内史是第一位的,外史是第二位的”。即或在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曼海姆看来,“社会因素”即是“理论之外的因素”,数学与自然科学的客观知识内容是社会学分析无法界人的领域。在知识社会学的纲领性著作《知识与社会意象》中,布鲁尔批判了这种赋予理性优先地位的观念是受到源自弗拉格一帕拉图主义对客观性理解的影响,是一种目的论解释模型,以这种客观性概念为基础,弗拉格区分了理性的逻辑维度与心理维度。布鲁尔批判了拉图尔的客观性概念是理解科学与理性的一种非自然主义的神秘方法,在这种非对称理性思想中,社会被理解为非理性的根源,用来解释认识论的缺撼,这是极为不公正的,是一种误导的方法。一与目的论模型相对应的是因果关系模型,“它们是两种相对立的立场。"ssk批判传统的理性主义认识方法,就是为了给知识社会学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客观性、真理与合理性是理性主义认识论中的核心概念.与理性主义认识方法一脉相承。客观性、合理性标准是语言可翻译可理解的标准,这是理性主义反驳ssk主张的一个强有理的证据。在巴恩斯与布鲁尔合著的《相对主义、理性主义和知识社会学》中,ssk解构了“使翻译成为可能的‘合理性的桥头堡”’。解构的策略其一是否认存在标准的意义,“在词语的使用方面并不存在什么优先的理由(不存在什么‘简单的与知觉相关的情境’),可以为研究者提供末被文化变量使之复杂化地‘标准的意义”,“所有概念和所有惯用语是等价的”其二是借用库恩的不可通约思想,承认“绝对理想的翻译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可能只是根据偶然的和局部的标准判断,对产用目的来说可接受的翻译。”但是,我们可以看到,ssk的解构策略并不能贯彻到底。虽然ssk否认“绝对理想的翻译”,但也不得不承认可理解的异族文化,也不得不承认“适当的和普遍认可的惯例”。 ssk用来否认翻译的合理性基础的一个例子就是卡拉姆人使用“yakt”的事例。卡拉姆人把我们称为鸟的许多实例称之为“yakt",但在卡拉姆人看来,蝙蝠也属于“yakt’,之类,而食火鸡则不包括在其中。ssk证明,因为卡拉姆人的‘yakt’不能完全被翻译为我们所说的鸟,如果存在客观标准,存在“合理性的桥头堡”,那么就应该存在跨文化意义上的鸟这样的词,正因为存在不同文化对正如鸟之类最显而易见的概念的不同理解,因此,理性主义者的客观性是要受到质疑的。但是不是我们就完全不能理解卡拉姆文化了,当然不是这样。“要了解‘yakt’并不难,只要注意卡拉姆人所指的‘yakt’是什么,最终就能像卡拉姆人一样辨别`yakt’o”此处证明假设了前提p(如果概念存在可理解的客观性基础,则在不同的文化中存在有相同外延的概念a)。因为在不同的文化中不存在具有相同外延的概念a,所以概念不存在可理解的客观性基础。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客观性与合理性并不能先验得确定概念的所指,而只是为理解概念的所指提供根据,是为理解卡拉姆人所指的“`yakt’是什么”中“什么”存在的根据,也是我们得以判断我们确实知道了卡拉姆人所指的“yakt"是什么的根据。如果从这一点来理解,也许确实不存在“绝对理想的翻译”,但绝对存在“可理解的翻译”,而不仅仅是“可接受的翻译”。

“对于学习者来说,没有必要假设存在一些共享的概念。”那么,我们如果理解异域文化呢?ssk认为根据“概念的特性”,我们可以作出“相同性判断”,由此理解成为可能。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概念的特性”如何导致明确的含义?相同性判断怎么可能?相同性判断之所以相同的根据在哪里?彻底解构真理、合理性与客观性,漠视知识的客观经验基础,把自然世界逐出知识的认识论领域,这显然违背对科学知识的常规理解。

科学知识的经验基础仍是ssk无法逾越的问题。“理论确实对经验作出反应,但是不是与它所说明的经验一起被人们给定的,也不仅仅受到这种经验的支持,要想引导和支持这种知识成分,人们还需要除自然界之外的另一种能动力量。知识的力量成分是一种社会性成分,它是真理所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一种关于错误的指导。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布鲁尔并不准备否定理论受到经验的支持这一事实,只是提出我们不应该忽视理论知识中除自然界之外的另一影响因素—社会因素。但承认理论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由此推导出这种社会性成分就是科学理论和真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或说是真理主要的影响因素。拉卡托斯也承认完整的科学史应是内史与外史的结合,在理性说明的基础上,应由心理学和社会因素给予补充说明。波普尔也承认科学发现的逻辑中不能排除心理因素的影响。但如果布鲁尔要证明社会因素是科学知识和真理的决定性因素,他必须进一步说明知识与真理的社会本性以及何种具体的社会原因影响与决定了哪一部分科学知识的核心内容。ssk在解构层面模棱两可的论证,对建构层面的合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构层面,ssk从本体论上用信念取代了传统的知识概念。“对于社会学家来说,人们认为什么是知识,什么就是知识,它是由人们满怀信心地坚持,并且以之作为生活支柱的那些信念组成的。……当然,必须把知识与纯粹信念区别开来。我们通过用知识这个证词专门表示得到集体认可的信念,同时把个体与具有个体特征的的当作纯粹的信念来考虑,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从一开始,ssk就给出了“社会学家”对知识的理解,知识就是信念,由人们满怀信心地坚持并且以之作为生活支柱的那些信念组成。如果知识只是纯粹的信念,是个体的一种心理活动,只具有心理学基础而不具有任何可理解的共识,这显然有驳于我们的常识。怎样在纯粹的信念与知识之间作出区分?ssk又指出,知识是得到集体认可的信念,而任何具有个体特征的都只能当作纯粹信念,不成其为科学。由此一来,我们根本无法区分“知识”与“信仰”、“理性”与“非理性”、“理解”与“相信”、“证据”与“认为”之间的分别。但是在这段话中我们还要注意到一点(也是关键的一点),在所有的定义与结论作出之前,有一个限定状语“对于社会学家来说”,这也就指出了知识社会学看问题的角度,讨论问题的层次只是“对于社会学家来说”,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知识社会学就只准备讨论以信念为特征的社会因素对知识形成的影响。那么,我们并不把对“科学家”、“传统的科学哲学家”、“理性主义者”探求科学的客观性基础,认为科学是一种由证据给出证明的真理。显然,ssk不但陷入本体论上的相对主义,而且从方法论上承诺了一种彻底的相对主义。ssk的理论命题“我承认我对你的知识只是一种信念,但同样的你对我的知识也只是一种信念”,虽然这不具有任何建设性的含义,但符合于ssk倡导的对称性假设,同时也没有给他的理性主义对手留下逻辑的漏洞。

当然, 科学 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行为,知识最终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完全排除社会因素的影响,这是一种理想化,也是不现实的、但是不是因此就可以由信念一统不论是自相驳斥的亦或是各说其是的理论呢?如果说ssk的最终目的只是反驳理性主义的一统天下,而不准备在推倒理性主义之后再建立由社会因果说明一统天下的权威,那么,此一目的显然已经达到。ssk的最终目的,是用社会因素取代 自然 世界对科学知识的决定性影响,而把知识的经验基础退变成无需讨论的动物本能。

“个人与无语言的动物共同具有一些技巧。他们是我们的智能真实而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这种技巧就是对客观事物的天然的直觉能力。ssk并不准备讨论这种能力已经形成的经验印象与客观事物的关系,他们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动物的航行能力的特性应当看作是对知识社会学的一种批判这观点所表现出的不过是对‘知识’这个词的解释方式的一种个人主义的偏见”,“混淆了个人技能与社会技能”。ssk完全将客观性排斥于讨论的范围之外,而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无需讨论的动物本能,达到对客观世界的自然知觉。我们的自然知识与知识或说信念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知识社会学没有给出任何说明,如果说把所有知识等同于信念而所有诸如,"#l伊尔河上的独木渡舟”之类归弄种动物的本能认识,则我们在宇航飞船上看到地坏围绕太阳转无疑也应归于这样一种本能认识,那么在 电子 经过盖革计数器时发出的咔哒声是否也应归于一种本能认识,如果说听到咔哒声是一种动物式的本能,而判断是电子通过则是一种知识,是社会建构的,那么我们可以逻辑的推导这是我们所称之为电子的东西通过的信号这又可不可以看作是一种作为人这种动物的本能呢?如此一来,什么是知识,什么是本能,我们根本无从界定。

知识社会学范文9

[连论文摘要]殷顿的知识社会学范式代表了20世纪中期美国知识社会学界对知识社会学的标准解读。其内容包括知识的存在基础、知识的类型、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的关系、知识的功能等。

一、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历程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19世纪初期社会学一般理论转向专门研究后出现的学科,总体上与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知识社会学的出发点是把知识当作一种精神现象(知识生产)、认识活动、思想方式来研究。它把精神活动及其成果(思想范畴与知识体系)归结为某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最早将社会发展的阶段与知识发展的阶段对应起来加以考察,开辟知识与社会关系研究之先河的是社会学家孔德。纵观科学发展的历史,科学体系中每一门学科的发展既依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也与历史的顺序相对应。到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史观,区分了知识类型,研究了知识的社会功能,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马克思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先行者,其观点直接影响了舍勒和曼海姆建构的知识社会学。

二、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形成的背景

默顿(robert king merton,1910年一2003年)是美国著名的知识社会学家。在默顿生活的时代,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角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发生了快速的转变。

从知识论角度来看,科学与知识的内涵逐步走向具体。知识完成了从追求确定性的不懈努力到不确定性不断凸显的过程。“在知识‘不确定性’凸显的历史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是从逻辑上排除错误而寻求不容置疑的确定性知识形式的越来越不可能性,它实质上揭示了人的思维能力建构确定性知识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哲学领域中分化出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摆脱传统的哲学思维而步入社会学领域。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社会学对知识问题的研究和解释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知识社会学伴随着社会学的产生而产生。知识社会学理论经历了不同的范式转换的曲折过程。尽管作为一门学科它还在不断探索自身的发展方向,但与知识社会学相关的基础环境却在悄然发生变化:知识、科学与科学知识范畴分化,社会学分析方法的思辨性与经验性分野。知识社会学经历了哲学和社会学的探讨及反思之后,呈现出现展的局面。

三、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的主要内容

1945年,默顿发表了《知识社会学范式》一文。这篇论文是默顿知识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总结。论文对当时知识社会学在美国得到发展的社会基础进行了回顾,归纳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分析了知识社会学发展的未来走向。

默顿在对各种知识社会学研究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指出,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研究基本上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他发现,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学者对知识的分类存在巨大差异,各种理论的阐述不尽相同,学科概念以及研究变量急剧增加,研究方法也多种多样。这无疑给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此,“为了给出现在这一领域中杂乱无章的种种研究的可比性提供一个基础,我们必须采取某种分析图式”。于是,默顿形成了他的知识社会学范式,其主要内容包括:

1.知识的存在基础。默顿分析了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不同理论家的观点后,将知识的存在基础概括为两种:社会基础与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包括社会地位、阶级、职业角色、生产方式、群体结构等,文化基础则囊括了价值观、精神特质、舆论趋向、时代精神、世界观等。默顿认为这是社会学的中心命题。讨论各种理论的存在基础是为了使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形成共识。由于各种理论对这种存在基础的论述有很大差异,一旦涉及存在基础的本质时,各种理论的本质诉求便显示出多样化。“存在对知识的影响相对于知识的认识论地位的意义这个持续多年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引起了热烈的争论”。

2.知识的类型。社会学对知识领域的分析涉及诸多方面,默顿认为,涉及“道德信仰、意识形态、观念、思想范畴、哲学、宗教、社会规范、实证科学、技术等等”。不同的知识社会学家对知识分类问题有不同的看法。默顿认为,知识社会学者对知识分类的多样化划分,是建立在其不同的社会学基础之上的。他依据不同学者的著述,分别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曼海姆、舍勒、迪尔凯姆、格拉内、索罗金等人的知识类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各种理论关注的焦点、抽象化程度、概念的基本内容、验证方式、思维活动的对象等。虽然在分析家看来,各种理论都有一定的破绽,但是要真正否定其中之一二,从客观上来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默顿对各种知识观偏重综述,仅对其中个别类型的划分方式表达了个人看法。

默顿特别重视马克思的知识社会学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风暴的中心”。他分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知识类型的划分。马克思“明确地将自然科学与其他意识形态区别开来”,把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大类型。其中,自然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人对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在默顿看来,自然科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

舍勒是较早提出知识社会学名称的思想家之一。“他提出了关于知识社会学的广泛的纲领计划,既从内部的逻辑关系考察思想知识,又从外部的社会功能与条件的角度考察思想知识”。舍勒在对世界观进行体察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知识类型学说。舍勒认为,知识“按照人为的程度”可以分为7类:“(1)神话与传说;(2)隐含在自然的民间语言中的知识;(3)宗教知识(从模糊的情感直觉到一个教会固定的教义);(4)各种类型的基本的神秘知识;(5)哲学—形而上学知识;(6)数学、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实证知识;(7)技术知识。”舍勒区分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但默顿认为他并没有提出知识划分的标准问题。因此,这种假设的收获并不大。

3.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的关系。在知识与存在基础的关系问题上,知识社会学家的见解更是各具特色,而其结论却让后来者无所适从。因为在同样的问题上,马克思主要探讨的是“观念与经济基础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舍勒探讨的是“观念与存在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曼海姆是在知识社会学领域中论述最多的学者,但是他的论述却集中在“思想与社会的联系”上;索罗金构造的是“社会与主导文化的有意义的整合”,并将其研究的可信度建立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

因此,默顿认为,要描述知识社会学的范式,必须从细节人手,重新采用一种分析图式。他认为,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相关联的方式或途径有两种:一是确定因果关系或功能关系。如决定、原因、对应、必要条件、制约、功能上的相互依存、互动、依赖性,等等。二是明确符号关系、有机关系或意义关系。这是由知识的功能决定的。

4.知识的功能。默顿认为,知识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维护权力、促进稳定、确定取向、剥削、掩盖现实的社会关系、提供动力、引导行为、回避批评、转移敌意、提供保险、控制性格、协调社会关系”等。他认为,“这些功能大概可以用来说明知识的持久性。尽管默顿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论述具体的功能涵义,但是他认为这种分析将是很有意义的,他说:“功能分析并不旨在说明一个社会中的特定的范畴系统,而是要说明存在这个社会所公有的范畴系统。在知识社会学学者中,马克思、迪尔凯姆对知识的功能研究较为用心。马克思没有把知识的功能归结为整体的社会,而是归结于社会中独特的阶层。迪尔凯姆则认为,范畴是社会的产物,有社会功能。

当然,默顿也认为以上几点并不能完全概括知识社会学范式中的内容,要使分析研究得到深化,还需要另外一些范畴。

四、知识社会学的局限性及发展趋向

通过对1945年左右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考察,默顿对知识社会学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梳理了不同学者的基本观点,评介了知识社会学诸理论之间的异同,指出了知识社会学的局限性,特别是其研究范围上的缺陷。默顿指出:以往的知识社会学侧重利益与经验在知识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把暂时性假说与无可置疑的教条相混淆,标志着它的早期阶段的十足的思辨见识现在正受到日益严格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