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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教育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6 15:41:37

执法教育论文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教育活动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宗旨和法纪教育,增强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原则和目标

局系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文明法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以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通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局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范华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青、杨天华、方永旭、李宗武、刘继银、刘学国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局属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4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单位成立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5月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5月上旬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局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对局系统开展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并利用新闻媒体和局域网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基础法律知识,同时还要重点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要发至每名执法工作人员手中,采取集中学、分散学、观摩学和举办研讨会、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在学习中,要坚持领导带头,增强学习的带动性;要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坚持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二)查摆问题和清理检查阶段(5月15日——6月14日)。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的,要坚决取消,应该保留的要规范行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各单位自我查找和清理的材料于5月中旬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7月14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的整改措施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8月14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局属有关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迎接市政府检查组对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验收。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2

摘 要 本文通过对部分高校的体育教师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高校体育教学的进行模式与组织形式以及其在处理外出执裁与体育教学关系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 高校 外出执裁 体育教学

一、绪论

当今体育部教师外出执裁与教学工作常常发生冲突,已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使外出执裁与体育教学达到和谐的关系,既要保证各级裁判有一个良好的实践平台和发展机会,又要保证体育教学正常有序的进行,从而使体育部教师全面协调的发展,借此提出本课题。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课题选取成都市五所普通高校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体育部阅览室、中国知网、超星、维普等电子资讯和体育类核心期刊查阅10年来和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

2.问卷调查法

在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向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的相关人员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5份,回收率95%。有效问卷90份,有效率90%。

3.数理统计法

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数理统计。

三、分析与讨论

通过调查各个学校的领导发现,各学校体育部领导对于体育教师外出执裁所持的态度大多数还是予以支持的,其中对于教育部的比赛四川大学、电子科大以及四川财大对出去执裁的体育教师所产生的费用由体育部全部支付,西南交大在这方面没有做出相应的政策。

对于其他类型的比赛各个学校也都予以支持,但其产生的代课费给予其代课教师。西南交大对于外出裁判须持有省、市级正式通知,每个学期一个教师一次机会(省内不超过一周、省外不超过两周)。派出裁判根据教研室规定,轮流派出。

(二)对教学的影响

1.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必须事先请假,那么体育部就会请相关代课老师,形成频繁更换教师的现象,使教学没有一贯性和连续性,师生之间的默契度降低。

2.有些代课教师缺乏相应的责任心,采取“放羊式”的教学,使体育教学的质量降低,给学校和体育部领导、老师有不好的印象。

3.体育教师外出执裁没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教案、学生名单。代课教师无法正常的组织教学,如果学校教务查课,给体育部造成很大的麻烦和隐患。

4.频繁更换教师学生就需要不断的去适应每一个教师的上课特点、方法等,会降低学生的积极性,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对教学任务的完成产生阻碍作用。

5.教师执裁回来以后,会带给学生许多新鲜的、时尚的、感兴趣的知识。包括新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等等。对教学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6.教师较高的裁判水平能带动学生参加裁判学习的热情,使学生的裁判水平得到提高,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运动竞赛活动的开展。同时,对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发展学生个性,推进素质教育,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对教师本身及学校的影响

1.教师外出执裁,能够不断学习本专业的前沿知识,是一个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并达到提升的一个过程,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赛事上使用英语进行执裁能够极大的提高教师的英语口语表达与交际能力。

2.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学校和体育部的声誉。

3.体育部领导大部分对于教师外出执裁持认可的态度,支持教师外出执裁,为高校体育教师提供了广阔施展才能的舞台。

4.支持那些有专长、有影响、资历较深的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外出执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此来带动体育部的建设,能够使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各高校高级别的裁判人数比例基本持平。

2.能够更好的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3.教师外出执裁能够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4.有些教师外出执裁次数过多,时间过长也给体育部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一个是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另外产生了过多的差旅费等给体育部经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建议

1.加强各个高校体育教师之间的交流

此次研究发现各个高校高级别的裁判涵盖了网球、排球、乒乓球、篮球、截拳道、藤球等很多项目。利用好这一资源可以使各个高校的体育教师掌握很多先进的理论知识以及运动技术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使教学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积极开展裁判培训工作

教师执裁回来以后多开展一些裁判培训的讲座,把先进的、新鲜的知识传递给学生,提高学生执裁的能力,也就间接的保障了学校体育竞赛的水平,为体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3

关键词:中学;体育教师;执教能力

1研究背景

“教育要发展,教师是关键,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曾强调,办好教育,离不开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队伍,要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教师队伍的能力建设,其核心是教师的执教能力建设,使教师队伍与学生规模的扩张相适应。”但是,历年来关于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变化以及揭示新的体育教师专业能力结构的研究寥寥无几,对新任体育教师执教能力认识的不足,导致了体育教师培养机制与现实需求的突出矛盾。基于此,研究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的执教能力有助于寻找出其执教能力的优点、缺陷及原因,为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执教、培养及再教育提供有利参考。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新任中学体育教师,5人;老教师5人。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查阅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执教能力的资料,以及近10年有关的研究资料和文献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支持。

2.2.2观察法

通过旁观、听课等观察新任中学体育老师的说课、教学实践等。

3体育教师执教能力的概述

体育教师能力是指在完成体育教育工作,从事体育教育工作活动所具有的专门动作。其中包括了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执教能力只是作为一个体育教师的基本能力之一。中学体育教师的执教能力结构,主要包括教学设计、体育教学实施、教学评估等(主要体现在教案、示范讲解、教材教法的运用、纠正错误、处理突发事件、场地器材的运用、保护帮助的运用、考核评定的运用等)。所谓执教能力,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各种教学与管理的手段进行教学操作的能力,并以实际教学质量为标准的教学运行状态,是教师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

4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执教能力的特点

(1)理解学生。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是刚刚进入教师岗位的学生,他们内化的社会文化结构相对开放和宽容,同时也是新教育理念的耳濡目染者,所接受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系统教育使得他们对待学生的方式较少武断和粗暴。并且,他们正试图从一个学生的角色转变成为体育教师,心理上与学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比较了解学生的心理,善于站在学生的角度看待问题。(2)教学相长的特点突出。由于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刚刚从身份上实现了角色转变,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更容易促使他们进行有效的教学反思,而体育课堂教学情境的复杂性要求其不断汲取知识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因而其教学相长的特点更加突出。(3)教学的时代性更加突出。从教育社会学的观点出发,教育活动可以看成是社会文化结构与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由于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的年龄特点和受教育特点,他们的知识储备更加接近时代前沿,对新知识的接受和接收能力均较强,开放性较大,能够较好地理解并践行体育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并且,他们对体育运动的新形式较为敏感,学习能力强,能够根据学生的喜好及时地学习并开展新兴运动项目,是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吸纳新知识的一个途径。(4)教学形式、方法新颖多变。一些研究指出,“教师任务的不确定性和孤立使教师们更多地依靠自己当学生时获得的关于教师工作的观念……”。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孤身一人由学校场域步入社会场域,角色的巨大转变和体育教学经验的匮乏使得他们更多地依赖于受教育阶段所接受的体育教育形式,而以往的受教育经验使得他们相比于老教师掌握了更新的体育教学模式、方法。另一方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大多试图谋求学校、学生的认同和更好的社会地位,因此他们对职业充满热情,常常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所以他们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教学方法和创造新的教学形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5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执教能力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1)在教案的编、写、备等方面,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在编写教案时常沿袭以往在学校学习的编写模式,难以突破以往的思维模式,在编、写、备教案当中难免会存在不足,流于形式,且对教案的认识不足,认为无关紧要,从而导致了教案的质量不高,不能够很好地根据教案进行教学,从而影响教学效果,甚至于对学生造成伤害。(2)在示范讲解、教材教法的运用方面,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相比于老教师存在明显的差距。示范是体育教师教学中使学生建立运动表象的最直观的教学手段,也是体育教师的一种语言,一种用身体动作表达的语言。讲解就是结合示范动作而进行逐步的解释说明而采用的一种方法。通过观察对比新、老中学体育教师的执教,发现无论是示范方法、位置、示范面的选择还是讲解的方法、顺序的运用,老体育教师都优于新任的中学体育教师。老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能够很好地将教材和教法结合起来,并牢牢地抓住教学的重难点和教学目的,充分利用和调动学生的视、听进行讲解示范,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而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在这些方面往往是凭借过去的理论学习和实习当中的一些教学经验,教学理论无法有效地转化为教学实践以及教学经验的不足,导致了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无法灵活有效地运用示范讲解、教材教法。(3)在纠正错误与处理突发事件方面,通过对个别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的教学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到,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出现的错误技术或动作认识不够,面对不明显的错误动作或是技术不能够很好地纠正,而遇到难度较大、较为复杂的技术动作时,时常抓不住重点,模棱两可,对动作的示范或讲解常常含糊不清。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比如面临学生的挑衅,不能够耐心地去引导纠正,而是时常采用罚站或请家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把学生赶向对立面;对运动损伤等,只会简单的包扎处理,对损伤的程度缺乏明确的判断。(4)在场地器材的运用和保护与帮助方面,老教师遇到过的突发事件较多,处理问题和对事情预见的能力较强,所以能够很好地利用场地器材和合理地运用保护与帮助。而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的主观性较强,思想上麻痹大意,对安全问题认识不够或忽略,时常是根据感觉进行教学,不能根据客观的事实条件运用保护与帮助进行教学辅助;与此同时,在场地器材的运用方面,时常把场地与器材割裂开来或者是出现场地与器材的搭配不当。(5)考核评定方面,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对考核内容安排有时会过于墨守陈规,脱离学生的实际掌握情况,一切按照考试大纲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定;有时受到社会对体育价值观念的影响和个人情感的左右,不能做出恰当的评定。(6)再教育途径的匮乏。再教育是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实现角色转换的重要途径,但研究发现目前的学校教育系统中缺乏行之有效的体育教师再教育途径,已有的体育教师再教育如岗前培训,假期理论学习侧重于理论的掌握,由于淡漠体育教学实践和技巧而大多流于形式。因此,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情境处理中大多追溯过往,然后闭门造车,教学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处理。

6结论及建议

(1)新任中学体育教师虽然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体育教育理论素养较高,但缺乏必要的教学实践经验,需要经过体育教学理论到体育教学实践的相互转化过程。另一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应寻找体育教学成果量化的途径,探寻体育教师教学的心理驱动机制,使新任中学体育教师获得职业认同。(2)应构建系统的再教育途径来帮助新任中学体育教师提高执教能力。通过老带新、教研室活动等手段来集体处理教学疑难问题。同时,建立体育教师图书资料库,使新任中学体育教师能通过慕课、阅读等手段扩充和更新知识储备。(3)完善体育教师培养体系。新任中学体育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在教学之初大多来源于受教育阶段的经验,从这一点来说,决定体育课堂质量好坏的因素之一就是体育师资培养体系。应构建体育教学理论—体育教学实践—体育教学理论相互转化的师资培养模式,使体育教师成为拥有体育教学理论、体育教学技巧和终身学习习惯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者。(4)新任中学体育教师必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通过观看视频、自学、观摩、向优秀体育教师请教等方法,加强自我学习教育,不断地丰富自身的执教技能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作者:鲁娜娜 冯霞 单位:铜仁学院体育系

参考文献:

[1]康祝圣.重视教师的执教能力建设[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7(2):89.

[2]车志宏.从中学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分析体育教师培养[J].阴山学刊,2011.25(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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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进荣.新课程标准背景下高中体育教师能力结构的探讨[J].科技信息,音体美:210.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4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我分管的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法律法规共有36部,涉及到各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执法工作量大面宽,责任重大。因此,我始终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规范运作,有效地推动了各部门执法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事业方面的立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强度推动部门的法制建设。这一形势,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不但要学好政治业务理论,而且还必须精通各项法律法规,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基于这种认识,98年我参加了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的学习,同时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和条件进行学习培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几年来,我不但系统学习了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理论素质上得到较大增强,而且对教育法律法规、卫生七法八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广电设施保护条例、计划生育条例、体育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从而使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法制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为指导部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通过学习,也提高了自己依法办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做到严以律己,公正执法,不徇私情,维护了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抓好自身法制学习的同时,我要求分管部门采取法律咨询、大型群众性法制宣传、电视讲座、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各项法律法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指导他们把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与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结合起来,与解决本部门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这样学用结合,既增强了法制观念,贯彻了法律法规,又对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实践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分管部门执法工作逐步规范的实际,我首先狠抓了执法队伍的组建。98年成立了社会文化市场稽查队,99年成立了广播电视稽查队,卫生监管执法大队将在今年后半年成立。这些组织的组建,对于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八年来,分管部门在岗执法人员普遍参加了市县两级法制培训,基本达到了执证上岗。三是重视制度建设。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普遍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证件管理、文档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制度,制定了执法人员工作准则,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运作。四是加强形象建设。严格要求文化、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执证上岗、文明执法,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地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3、加强依法行政监管。对分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坚持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促进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近几年来,由于县乡财政异常困难,各乡镇在落实《教师法》、《教育法》方面大打折扣,导致乡镇教师工资大面积、长时间、巨数额拖欠,违反规定向家长、学生乱集资、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现状,我一方面监督落实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争取对教育更大的重视和支持,基本落实了高中及乡镇中小学校建所需资金,奠定了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矗另一方面经常督促检查落实。去年9月份,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保障乡镇教师工资发放,改善教育环境奖惩办法》,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本乡镇落实《教师法》、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去年12月份,我带领教育、财政、监察、广电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教师工资拖欠严重的乡镇进行督查,与乡镇领导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到去年年底教师工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第三,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每年年初,我都要对中小学收费问题提出严格要求,坚持谁违规、坚决处理谁的原则,依法规范收费行为。去年11月份,XX镇通过学生收教师工资问题发生后,我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教育部门对全县的教育收费情况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出任何问题。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县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逐步得到了规范。医疗市场的整顿和卫生行风建设是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我要求卫生系统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医疗市场,打击游医药贩,狠刹班外行医、私约手术等行业歪风,重点整治,严格管理。2000年,我安排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贯彻卫生法律法规、整顿医疗医药市场的集中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收效。同时,我对文化市场执法、广电设施保护、计划生育及体育法规执行的情况,都经常监督管理、给予重视,保证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主题,切实解决工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积极推进全系统的依法行政进程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大足、平安大足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努力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使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始终自觉坚持依法行政。

(二)在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中进一步树立人本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等五个方面的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五个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五坚持、五严禁”,即:坚持持证执法,严禁无证上岗和乱管滥罚;坚持公正执法,严禁和徇私枉法;坚持规范执法,严禁和违反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严禁粗暴野蛮和辱骂殴打;坚持廉洁执法,严禁吃拿卡要和索贿受贿。

(四)实现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新的推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有新的进展,工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新的突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有新的成效,执法监督工作有新的加强,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下旬)。结合市局制定下发全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个执法人员,层层贯彻并组织实施。

(二)学习培训阶段(**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统一组织全系统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四大一重点”活动中的大学法和执法大培训工作组织进行,学习培训的人员范围所有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基本规范、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执法责任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法律知识和规范等内容,具体范围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等必学内容外,还要结合工商执法实际,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创新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制止行业不正之风“十不准”的紧急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大学法活动所确定的工商业务法律规范等纳入学习范围。学习培训活动采取以自学和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内容的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提升学习效果。县局除参加市局的统一培训外,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培训、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其他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面覆盖到每个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学习自觉性,保证学习培训取得实效,将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知识考试,对学习培训活动的开展效果进行抽查检验。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将暂停执法资格,待岗培训。

(三)讨论整改阶段(**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系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题讨论,采取有效形式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结合工作重点查找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清危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从思想上、行动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四)建章立制阶段(**年10月下旬)。全系统要围绕查找出的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对现有的执法规范制度进行审视清理,发现制度欠缺或需要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予以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制度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长期规范的效果,使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工作重点

重点解决执法队伍和人员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执法理念不正,重点是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执法责任不强,重点是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查不纠,作风涣散,工作消极,,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等问题。

(三)执法行为失范,重点是执法不公、不严,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越权执法,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队伍管理不严,重点是资格管理不严格,岗位责任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五)执法动机不纯,重点是执法权力和利益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单位的工作经费和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挂钩、以罚代管、以罚代处等问题。

(六)执法工作不廉,重点是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收缴罚款、坐支罚款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系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常抓不懈。全系统除按照本方案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外,还要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构建长效规范制度。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培训和考试,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格条件重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作颁发的《工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推行对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暂停执法资格并待岗培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和强化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健全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使用以及收回、暂扣、吊销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立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体系,切实把好执法队伍的准入关。

(二)强化法律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

对执法人员加强以“人本、公正、科学、严格、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在培训中增设相应课程,帮助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三)推进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商执法体制。进一步探索相关业务职能和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的优化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相对统一的监管执法体制,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依据《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现行执法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违法线索和案件移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回避、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告知、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其中尤其要重点落实好维护相对人权益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制度和听证制度;规范执法用语、着装和标志,做到文明执法、礼仪执法;推行制作式行政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文书内容的叙述说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推行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等。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工作责任。依法、科学界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符合我局实际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的紧密挂钩。

(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救济功能。不断强化层级监督,健全综合监督和业务监督相结合,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层级监督工作体制,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制度,丰富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对下级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层级纠错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案件的追查和督办力度。健全社会监督网络,继续推行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加强工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构及其队伍建设,健全相关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工商执法队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教育培训工作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和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县局成立专项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寿中局长任组长,魏红斌、何东、袁平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吴晓梅、杨平组长任副组长,法制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公平交易科、“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办公室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各工商所建立健全机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局专项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法制科牵头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清理规范工作;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学习培训以及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的清理工作,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和监察室配合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行政问责工作以及讨论整改中的意见征求和问题查找工作,“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办公室配合开展讨论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运转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统筹安排。

在做好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想办法、添措施,扎实推进,真正把专项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把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工作与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拓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工作的成果结合起来,与当前在系统中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工作和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四大一重点”工作结合起,与确保当前奥运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实践全面检验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严格督促检查。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6

【关键词】教育;行政执法;对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教育执法工作,对于保障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教育法制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教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一)做好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是发挥教育法律法规效力的必由之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教育法律法规20余部,部门规章近150个,已覆盖了各阶段教育基本需求,标志着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起来。与此同时,我国的教育行政执法却相对滞后,在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缺乏权威,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教育行政执法欠缺明确的程序规定,一些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得不到制裁。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就是为了保证国家颁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对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作出奖励和惩处,教育法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此体现。没有踏踏实实的执法工作,再多、再完善的教育法律条款也必将成为“一纸空文”。

(二)构建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是实现教育法治化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政府管理的法治化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教育作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行为,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抓牢抓好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有利于增强家长、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意识。行政机关通过加强执法工作,可以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相对人的同时,也会有意识地约束自身行政行为,达到依法行政要求。

(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才能真正树立教育法律权威。我国教育立法已初步形成了内容较为完备、结构较为合理的教育法律体系,这样就能有效的改变目前主要依靠政策和文件来进行教育管理的现状。有法可依已初步实现,下一步的主要方向应是研究如何加大教育执法力度。长期以来,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比较弱,执法工作消极被动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的制裁。法律的规范作用和自身价值都要从行政执法工作上来体现,不管是从教育事业的发展还是从国家发展的角度考虑,我们都必须全面加强教育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树立起教育法律的权威。

(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直接要求。很长时间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很多时候落实工作主要靠领导意志和行政指令,以人治为主,出现了政事不分,事权分离的现象。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政府公共事业管理,已成为当前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当前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随意性较大、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一些教育法律法规束之高阁等问题。因此,当前必须加大教育行政执法推进力度,用法律、制度和程序去代替以往的行政指令,加快教育管理方式转变进程,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目前我国教育行政执法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对一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有三个不利影响:一是横向覆盖面还不够完整。一些基层教育实践中急需的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二是纵向深度也不够,规定不细。在实施层面,由于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表述规定的较为宏观,地方又没有完备的配套法规或规章体系,导致许多教育教学需要规范,但却无法可依。三是法律责任不明确,操作性不强。在很多的教育法规中并没有对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设定了很多的原则,而缺少罚则,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在规定中经常用“应该”、“应当”来要求,而没有对行政职责做出相应的规定,这样就会导致做和不做的效果相同,从而使得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层出不穷。

(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我国是一个法治传统不强的国家,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在教育领域还普遍存在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现象,教育行政管理主要还是传统管理手段,主要依靠政策文件,习惯于按照领导意志办事,按文件办事,没有形成教育活动以法律为依据,教育违法严格依法追究,教育纠纷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的法治文化氛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政领导教育执法意识淡薄。长期以来,教育行政管理主要依赖行政手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依法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少教育执法的理论和实践,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依法治教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是执法水平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教育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执法行为,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教育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还要求具备过硬的法律素质,而我国的教育执法人员普遍并未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对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十分不利。

(三)教育执法监督制度缺乏。教育行政执法监督主要指的是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行政机制的要求。与决策、执行系统相比,我国教育监督系统尤其薄弱,与保障我国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需求相比,极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执法监督机构职责不清;二是教育执法监督缺乏程序设计。

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完善路径

(一)促进教育行政执法立法。完善的教育立法不仅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纵观世界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教育立法工作。教育立法要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就必须要不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首先,应适时制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应根据教育形势的发展,新的教育问题的产生适时制定教育法律法规。其次,应及时对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教育立法的废、改和补充涉及教育行政执法的操作性问题,我国大部分的教育立法都是上世纪、年代制定的,已经很难适应现在教育管理的需要,有些规定已经丧失了执行力,甚至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应该加快教育立法的废、改和补充,以促进完善我国教育法制,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再次,应对己过时的、明显不能适应教育工作发展和需求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清理。例如,新的义务教育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因此,应该对《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及时予以废止。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发展,法治先行。教育改革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教育法治是教育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面实现依法治教,是依据十五大依法治国的精神,改变过去靠政策、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来对教育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然而我国毕竟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和“人治”传统的国家,旧有的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一些困惑,使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场仍然比较普遍。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尤其是在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要转变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然而,“法律不仅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就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教育法律法规还是要靠人来付诸实施,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教育行政执法的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行政执法的效果受到诸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道德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要根据教育行政管理的特点,不断提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7

    美国学者克拉克教授说,“有关执行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显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中国的)法院和其他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极端的不愿意在民事案件的处理中采取强制手段,尤其当被告在道德上并非一无是处时更是如此。”

    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指导思想,违反了“强制在先”的理念。应当说,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对社会业已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不进行加重、加剧、激化,就是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当前执行的困境又要求执行人员从立案开始就应当考虑强制措施的运用,包括对被执行人人身的制裁,通过强制执行或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实现执行目的,真正有效地解决“执行难”, 说服教育与强制在先的关系似乎不可调和,笔者拟从分析说服教育与强制在先的关系入手,探讨一些执行新理念。

    一、说服教育在强制执行中的意义

    (一)、消极意义

    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学说促成了传统执行理念的形成。儒家追求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注重以道德教化平息纷争的思想不可否认曾创造了灿烂的东方文明,并成就了礼仪之邦。但放任历史文化的惯性作用,并将其不正当的作为一种原则移植到执行程序中,从而忽视执行的强制性,必然造成一些案件久说不服,久拖不执,并极大贬抑法律的权威。

    台湾学者杨与龄将强制执行定义为:“强制制行者,国家机关经债权人之声请,依据执行名义,使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私权之程序也。”这一定义揭示了强制执行的本质。

    民事执行制度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合法手段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就是为了通过公力救济,维护私法秩序,从而保障私法主体的自由、公平竟争及交易、财产安全。

    我国传统执行制度运作体现出的执行理念是公法秩序的维护优先于私法秩序,执行程序的运行概显法院超职权主义,执行方式方法要么采取短平快的简单粗暴方式执行,要么一味强调维护社会稳定,以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为主,轻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

    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过分强调说服教育的作用。从近年来有关强制执行的理论文章、论着分析,绝大多树的学者已经将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提并论,并将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视为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第二,在对执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上,强调单方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和国有、集体组织的利益,有时甚至不惜牺牲另一方当事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第三,执行程序中法院超职权主义色彩浓重,法院包揽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作为衡量执行效果的唯一指标。第四,维护稳定和依法执行的定位不准,多认为依法执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矛盾,进而捆住执行人员手脚,造成很多时侯的执行不力。传统执行理念长期根植于人们头脑之中,影响了人们对执行功能的正确认识,也制约了执行实践和执行改革的顺利发展,使法院长期以来蒙受着“执行难”和“执行乱”的责难。

    (二)积极意义

    近年来,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者们做出了种种努力以缓解“执行难”,在这些努力中,说服教育的原则保持着重要的位置,几乎能够说,说服教育是法院针对“执行难”而采取的种种对策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首先,一般而论,说服教育比起其他执行措施来更容易节省法院或具体办案人员的资源或成本,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院执行力量的不足。这不仅因为成功的说服教育能够减轻乃至免除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负担,而且更体现在说服教育方法广泛的替代性上。在其他所有的执行措施都无效或无法采取的情形下,常常仍存在着做说服教育工作的余地,而且有时也能够取得一定成效;

    其次,在法院针对种种难以执行又似乎不宜中止或终结的复杂情况而采取的各种对策中,说服教育都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这些对策或措施既包括“以物抵债” (“物”还可延伸指土地使用权、股权、到期未到期的债权、租赁权等权利  )、“劳务抵债”等灵活的清偿方式,也包括在执行的期限、金额、方式、主体等方面的种种变通做法,而有名的所谓“放水养鱼”,更是这种种灵活方式及变通做法的综合运用 .

    说服教育在法院克服“执行难”问题的种种努力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决不是偶然的。作为转型期特殊的法律现象,“执行难”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功能相当有限的法律程序直接面对过于复杂的社会现实,不得不处理远超过其制度容量的问题而引起的制度扭曲或制度紧张。

    我国强制执行程序功能的有限性不仅体现在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负担过重、执行组织等内部关系并未理顺等问题所造成的“绝对力量不足” ,更集中地表现为转型期制度总体供应不足所导致的“相对力量不足”,如果存在较完备健全的担保、银行存款及证券的记名、不动产登记、公证、拍卖等制度,则不动产及担保债权、存款及证券等财产的执行能够通过法定程序简单地完成,强制执行的措施将有可能像许多国家那样,主要集中在动产的扣押和拍卖上。这样,事情就会单纯得多。恐怕这也是尽管不少国家的强制执行成功率相当低,却并不认为存在“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之一。

    此外,尤其就经营性组织而言,目前我国的强制执行实际上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应该由破产制度来解决的问题。由于上述制度以及其他类似的制度缺乏或者不健全,同时也由于制度间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或制度间关系没有理顺,需要运用不同的原理、不同的法律技术来解决的许多问题都集中到强制执行领域,使得这个制度不堪重负而难以有效地发挥其功能。

    说服教育原则的作用在于,通过加强法院裁量的因素和引入当事人同意的契机以减轻执行制度的负担,它使过大或过于复杂的问题也有可能在强制执行的范畴内得到处理,从而加大了制度的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他制度的不足。说服教育不仅在通过获得当事人同意而满足程序的正当性要求这方面必不可少,而且在运用得好的时候确实能够解决问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确实有效的一种方法 ,在制度供应不足的整体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之前,从强制执行制度中取消作为原则的说服教育看来是不可行或者是不可取的。

    二、说服教育与强制在先的关系

    “说服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被视为执行程序的基本原则之一。有的表述为“教育与强制相结合”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柴发邦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新编》中着述“……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要用国家的法律,对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义务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文书制定的义务。只有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方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教育入手,以强制作保证,将二者结合起来,是我们当前执行工作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要求执行人员自始至终进行说明教育工作,又要适时依法采取强制制度。

    常怡编着的《执行的理论与实践》中表述“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首先要立足于说服教育提高当事人的思想认识与法律意识,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但是,没有强制执行作后盾,说服教育就不易奏效,就无法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两者不可偏废。”其含义可以表述为针对执行义务人,以发动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为后盾,先作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这些工作无效才采取强制措施。这样,说服教育可以贯穿整个执行过程,与强制措施相伴或交替使用,以确保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最终得到实际履行。

    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特点,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集中体现了这个特点,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各种生效的法律文书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执行。

    但是,我们强调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并非仅靠强制就能做好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思想性和强的工作,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应当了解、分析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针对不同的情况,对症下药,做好思想工作,并向被执行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8

摘 要 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决定其执教理念,而执教理念对教练员的执教能力有着巨大的影响。通过文献资料法,观察法对教练员知识结构与其执教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组成与其执教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

关键词 教练员 知识结构 执教水平

教练员不同的人生成长经历决定了其不同的知识结构,在全国优秀教练中,往往我们会看到优秀教练员大多由优秀运动员转型而来,而经历体育院校科班系统文化学习成为教练员的在全国名声大噪的教练员却很少,可见,对于教练员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运动经历是非常重要的,而运动经历可以说是教练员知识结构的核心。以下对教练员类型及其知识知识结构对其执教水平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教练员类型

翻阅文献资料和通过自身观察,教练员主要由两类人群组成,一类是由优秀运动员退役转型成为教练,简称“运动员派”;另一类是体育院校毕业而后成为教练,简称“学院派”。省队、国家队教练员主要由“运动员派”教练员组成,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田径队、举重、拳击、跆拳道、皮划艇、赛艇等项目的教练员都是由运动员退役转型而来,他们都在重大比赛中获得过较好的成绩;众所周知,在国内,有很多“金牌教练”也是由运动员转型而来,比如说国家乒乓平球队总教练刘国梁,现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现国家女排教练郎平等,而“学院派”的教练员主要分布在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院校。教练员不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不同的知识结构,多年教练员的带队水平显示,“运动员派”教练相比之下执教水平会更高。专业知识是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的核心,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决定其执教理念,执教理念决定其执教水平。

二、教练员知识结构组成

教练员知识结构包括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学科,其中,基础理论文化知识是基础,主要是运动员所学的文史及数理知识;专业知识是核心,它包括专项技、战术知识和运动训练与比赛实践经验;基础理论知识是支撑,专业基础理论包括一般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体育营养学、运动保健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统计学。相关学科是辅助,相关的学科包括哲学及一些人文学科。

三、教练员知识结构层次及其相对应的执教水平

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决定其执教理念,而执教理念又决定了教练员的执教水平,也就是说,不同知识结构,其能力与教练员类型各不相同。当教练员知识结构是基础文化知识与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相加,此类教练大多来自体育院校,善言辞,大多在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院校任职,因为经过体育院校的体育基础理论的学习,所以他们理论知识较强,但因缺乏工作经验和运动经历,其实践能力稍弱,这类教练员主要是刚毕业不久的“学院派”;当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由基础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有机相加时,这类教练员主要是“运动员派”,他们有一定运动经验和的训练能力,但不善于或不喜欢学习理论知识,此类教练员往往自身所具备的运动训练经验决定了他的执教水平,是经验指导型教练,知识结构单一,长期发展来说,不易成为顶尖人才;如果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在前两层知识层次基础上再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相加,这类教练员既有一定的运动经历和训练经验,而且喜欢理论文化学习,不断寻求训练方法的创新,是比较优秀的教练,但是由于他们很少学习跟哲学、人文学科有关的知识,其想问题、看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最后,如果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由如果是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学科组成,那么,这样的教练员既有极强的执教能力,而且知识面广,思想深邃,是德才皆备、备受运动员喜欢的好教练,他们是“运动员派”和“学院派”中的优秀教练。

四、结论

教练员主要由两种类型,一类是由运动员退役转型的“运动员派”,另一类是由体育院校毕业的“学院派”教练员。当教练员知识结构是基础文化知识与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相加,这类教练员主要是刚毕业不久的“学院派”,他们擅理论,但缺乏实践经验;当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由基础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有机相加时,这类教练员主要是“运动员派”,是经验指导型教练,知识结构单一;如果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在前两层知识层次基础上再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相加,这类教练员既有一定的运动经历和训练经验,但是由于他们很少学习跟哲学、人文学科有关的知识,其想问题、看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最后,如果教练员的知识结构由如果是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学科组成,那么,这样的教练员既有极强的执教能力,而且知识面广,思想深邃,是德才皆备、备受运动员喜欢的好教练,他们是“运动员派”和“学院派”中的优秀教练。

参考文献:

[1] 尹军.对我国部分项目优秀教练员知识结构的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0(01).

[2] 吴飞,刘国斌.我国高水平乒乓球教练员的知识结构[J].体育学刊.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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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雪松.排球教练员执教水平的提高途径[J].运动.2011(04).

执法教育论文范文9

一.领导重视,完善措施

5月13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均作了具体的安排。并按照活动要求,成立了以__检察长为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以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治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当日下午即召开了全院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认真学习罗干书记、贾春旺检察长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和高检院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上级院领导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院各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按照活动5个阶段的具体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工作,紧紧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突出总题,务求实效。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教育活动中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及时组织检察人员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组织的电视专题讲座,学习报刊杂志上的有关重要文章。重点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能力不高、执法思想与执法作风不端正以及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全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全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岗位业务技能,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采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大力弘扬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旋律,努力展示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风采。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