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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监管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4:30

档案监管论文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1

林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1健全林业技术档案的管理体制

健全林业技术档案的管理体制,是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保证。从中央到基层应严格地建立对口专业管理体制,加强领导,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的管理制度。使林业技术档案成为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及上级机关制定规划、计划和检查领导的假科学依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技术档案工作的领导,配备工作责任心强、有林业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技术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采用新技术,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技术水平。

2档案管理技术人员的职责

档案管理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1)深入现场调查,切实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准确地进行测定记载,及时做好数据和图表的修正工作;2)统计和分析森林资源,按时提报年度森林资源数据及其资源分析报告;3)深入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生产、科研等活动和有关会议,密切配合林管员或护林员工作,互通情况,及时掌握资源变化信息;4)组织固定标准地和样地的设置,按规定时间复测;5)收集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科学实验等文字和图面资料,并整理归档;6)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管理制度,杜绝档案资料丢失;7)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方针政策,对生产部门森林资源的经营利用活动进行监督;8)努力学习先进技术,总结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林业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科学地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为生产和科研服务,为各项工作需要服务。林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也和其它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一样,其基本任务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具体工作。

1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档案的收集工作,就是搜集和接收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技术档案,把它集中保存在档案室和档案柜里。档案资源的收集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的具体措施之一。1)林业技术档案的收集工作,就是根据建档的需要,及时的搜集和接收森林资源调查、各种专业调查、各项生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以及科学研究成果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归档的要求和手续,一般要求归档工作要由各业务技术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负责将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必须进行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再移交给档案室。2)档案的整理,就是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组织保管单位,系统排列和编目,把档案材料分门别类,使之条理化和系统化。林业技术档案的分类一般分为大类、属类和小类。档案的编目是整理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其内容包括编张号、填写保管单位目录、备考表和编制保管单位封面等四项工作。另外,林业技术档案与其它技术档案不同之处就是管理森林资源,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2档案的保管与鉴定

档案资料的保管,要求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维护档案的机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林业技术档案是国有的重要资料,应建立责任制度,认真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档案资料的鉴定,就是用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来确定档案的科学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价值,从而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妥善地保管好,把无须保存的档案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拣出销毁。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和短期三种。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2

档案规范执行问题较多

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不够规范,施工控制过程记录(如测量文件、原始记录)不齐全,原材料合格证、复合报告、材料(构件、配件)质量保证书资料不齐全。

监理单位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过程监理与工程报检职责不明

各种随工检查记录中缺少签字,签章手续不全,在工程报验时,工程的相关资料不够齐全、完整、准确。

总包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

总包单位管理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晰,没有认真履行对分包单位档案的汇总、组织交付验收等合同规定;没有及时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总平面图、工程管线竣工图的编制、归档。工程项目档案存在的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与整治,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记录的内容就难以反映工程的真实情况,势必会影响到工程的建设,乃至今后的投入使用、维护管理和改扩建。因此必须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与规范操作,重点做好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

加强工程项目监控,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

(一)健全规范标准来监控

近年来,国家档案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有关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质量标准,使工程项目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具体到每个工程项目,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工程项目文件形成、积累与归档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部门分别提出具体标准与要求。不仅要明确归档范围和要求,还要规范工程项目档案材料形成的种类和质量。如果仅仅满足于归档范围,而未对形成过程作出约束,归档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工程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就成为一句空话。

由于时间紧急或场景特殊,工程建设者往往会忽略以下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1.地基开挖后的情况记录。验基要对该工程地质情况作出简要描述,按规定该签章的个人和单位要完善手续。

2.工程隐蔽记录。凡是在工程施工中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重要部位应做好隐蔽记录。

3.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活动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实施过程、处理后的检测结果和鉴证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4.主要建材、构配件试验报告。主要建筑材料与构件、配件,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及技术参数测定,有的是供应厂商提供的试验报告,有的是承建单位委托科研机构进行检测。送检的建材、构配件一定要形成书面检测报告,供应厂商的试验报告也要收集齐全。

5.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单项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后,应当撰写一个专题总结或情况报告,将该项工程建设情况及其基本情况,尤其是一些档案材料中没有记载而十分重要的材料,在总结中应加以说明,以备查考。

为确保这些重要档案材料的形成,必须通过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做出强制性规定,并且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的过程中认真加以甄别,鉴定文件材料的真伪,使所有档案材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建设活动。

(二)运用管理制度来监控

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档案质量的保证。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明确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本单位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监理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还应将工程档案质量纳入监理的范围,要完成一项审理一项,使工程项目档案质量得到全程控制。

(三)采取跟踪管理来监控

跟踪管理是国家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内涵是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开始同步,与工程建设同步,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实行同步跟踪管理,便于将工程项目档案质量监控机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工程档案的同步跟踪管理要抓住以下关键环节,并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

1.文字材料登记。对进入现场指挥部的所有文字材料,要有专人登记管理,注明文字材料的名称、编制单位、时间、来文单位、签收人签名等,发现来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处置。

2.蓝图清点鉴定。蓝图需要逐套清点、鉴定,发现问题,如有缺图、漏项或不清晰、份数不够的,及时向设计部门索取,确保每套图纸的完整、准确。

3.变更设计归类。对设计修改、补充的变更通知单一定要按不同的专业逐份进行分类登记。可将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按其产生的来源分为三大类,即设计方编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方申报经设计部门确认生效的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以及建设方产生经各方确认的有效图纸的会审、工程会议纪要等。这三大类文件一般经过设计方签章后即视为生效文件,一定要保证手续完备有效。

4.设备开箱技术文件收集。档案人员必须参加重要设备的开箱,详细填写好“设备开箱资料验收记录表”,作为竣工交付验收档案的凭证。若发现开箱资料不齐全、不配套,要及时反映,向厂家、商家索取,索赔技术文件。

5.声像、光(磁)盘归档。由于形成这些载体的渠道较多,经手人员复杂,稍微疏忽就容易造成档案散失。因此,档案一经形成就要立即收集、鉴定,妥善保管。

6.竣工图编制质量。目前,竣工图的编制主要是以施工图为基础,通过将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变更依据性文件在施工图上予以充分、准确地反映和标记后形成的,保证了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在数量上的全面性与内容上的准确性,同时保证了竣工图的编制质量。这些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既是施工变更的依据,也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

实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三同步”,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

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同步”,即制定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计划与工程立项同步,工程档案收集与工程设计、施工同步,工程档案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

(一)制定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计划与工程立项同步这是做好档案收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完整、齐全的重要环节。工程档案包括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又分别产生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而对大的项目来说,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还不止一个。因此,工程项目产生的档案情况相当复杂,如果没有一个详细的计划,要想最终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是不可能的。因此,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同时也是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工作的总责任人——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立项时就制定一个详细的收集计划,包括该项工程可能产生哪些档案,分别产生于哪些部门,如何收集,以及质量要求等;同时还应明确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的职责。

(二)工程项目档案收集与工程设计、施工同步这一阶段是工程建设的主要阶段,工程项目档案也主要产生于这一阶段。档案管理人员对于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项目档案,应做到随时收集,对较大的工程,还要对分阶段收集来的档案及时进行整理以防止散失遗漏;同时还要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从而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确保其质量。

(三)工程项目档案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以往,有关部门对这一环节最为重视,认为这是一个关键环节,把好这个关口,就能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并确保其质量。但事实上这样做其实是本末倒置,因为正如同工程质量在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就已经确定了,竣工验收只是“验收”而已一样,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也是在产生的时候就已确定了,这时再抓,显然是马后炮。

当然,也不能否认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验收的重要性。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验收是将各阶段、各部门产生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汇总,并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归档或报送有关部门,以防止散失在无关单位和个人手中,造成“人去档空,不知所终”的结局。总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行“三同步”有利于杜绝虚假档案,有利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档案质量的提高,是确保工程项目档案质量行之有效的方法。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单位要根据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制,与考核挂钩。建立以档案部门为核心,项目各参建部门共同配合的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质量。

(二)强化全程受控,加强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计划管理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列入工程项目实施网络计划中,实现立项阶段就制定归档计划,确定工程项目档案直接负责人,实行节点和全程控制,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从而促使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积累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同步进行,使工程项目档案文件材料全程受控。

(三)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法律约束力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纳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签订合同、协议时,设立专门条款,明确对工程项目文件的编制责任、份(套)数、质量、交付时间、违约罚则等内容的规定;也可将有关标准与规范的内容作为合同附件,实行档案交付情况与结算挂钩。

(四)完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与业务操作规范完善工程项目文件管理程序和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到程序化、成体系、覆盖全,职责要明确,要求要具体,控制和考核测试要有力度。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和整理编目规范。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加强电子、声像档案管理,并按有关标准及时整理归档。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3

一是指导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我国档案事业处在一个大发展时期,档案工作领域快速拓展,档案馆库建设任务繁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放在档案事业的规划、具体业务的建设上,各极政府部门也要求档案事业加大发展,社会对公共档案的需要也日益增多,档案监管工作未能真正放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议事日程,对档案监管工作的认识还未能真正到位。

二是在理论建设上还存在较大缺失。理论是人们行动的指南,只有准确的理论才能指引人们准确的实践方向。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监管工作的理论构建还处在初级阶段,仅明确了档案监管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职能,提出了统计工作、安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对如何明确监管的范围,监管的工作标准,监管的具体措施等还处在摸索阶段,各地方的工作内容要求差异很大,各自为政,这就给监管工作质量造成较大的隐患。

三是重服务轻监管的观念弱化了档案监管工作。档案工作的服务性影响了一代档案人的思维,为党和政府做好服务,为社会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但并不是我们全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档案工作的终极目标是提供服务。但对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本身没有档案业务,只能用规划、组织、指导、监管等手段来实施职能,保障各类档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长期以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量极大,几乎占尽了绝大部分的工作内容。长期来对企业档案的指导是压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身上一项艰巨任务,有的地方对家庭档案也投入大量精力去组织指导,这种指导服务无可厚非,但是过分投入精力却削弱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有的甚至造成监管缺失。

四是档案监管的范围模糊。事实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明晰的档案监管范围。档案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然而这样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得到具体的细化,似乎所有的档案都要去监管和指导,国家和省档案部门也没有提出明确的监督范围,造成基层档案管理部门监管工作没有规范,操作上难以把握。事实上很多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家庭档案工作投入了很多精力去指导,却未能对涉及千万人利益的人事档案进行有效监管,对重要的干部档案、公安户籍档案等重要档案,也以有专门部门在管为理由,放弃监管责任,这种监管的偏差和缺失危害极大。象干部档案、户籍档案,应当是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案例监管,业务指导与监管不能混为一谈,不指导不等于就不要去监管。而去指导的家庭档案则是属于家庭文化范畴,不属于监管范围。

五是监理工作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工作要求、标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长期对基层档案工作的监管以登记统计和执法检查为基本方式。各地除了档案馆和县市级机关的统计范围要求基本相同外,专门档案的登记统计就各不相同了。执法检查的范围和具体的要求除了归档范围和“八防”要求相同外,可操作性的监管要求、措施就不多,不成体系。直接监管范围基本在与档案行政部门同级别的党政机关内,下属单位的档案由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管。在实施监管检查时又很容易被档案业务检查内容所冲淡。

档案监管工作上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严重制约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工作的深入和健康发展,在一些损害档案案例的突发事件发生时,难以保障档案的安全,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留下隐患。面对党和国家向档案部门提出的关注民生,为促进和谐服务的工作要求,面对社会变革带来的全社会对档案要求的强大压力,加强全社会重要档案的监管已成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迫切任务。

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改善档案监管工作的状况: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摆正档案监管工作的位置。《档案法》及各级各类档案法规上明确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监督和指导职能,且监督管理工作是主要任务,这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一种国家意志。因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无旁贷,应当不断地强化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的力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复杂性,洞察各种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潜在危机,从各地发生的档案损毁事件中引起警惕,吸取教训,把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保管安全作为首要监管任务,加强各种应对自然风险和人为破坏的防犯措施,力保万无一失。要汲取金融、证券等国家管理部门在监管工作上的经验和教训,要尽力在档案监管工作上有所作为。

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尽早构建起完整系统的监管工作理论,并对实际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有准确系统的理论指导,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档案法》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已有21年,我们也作了长期有效的实践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和理论。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档案事业和档案监管还要随着形势变化而改进发展,但不能无止境地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只能是初级阶段,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及时构建起一套新时期档案监管理论,从而明晰一系列监管的要求、方法。

三、档案监管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档案工作的涉及面十分广、档案种类多,《档案法》所界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都属监管范围。而实际操作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有真正的实效。要对党和国家宝贵历史财富的重要国家档案进行监管,这部分档案一般保存在各级档案馆和国家机关中。要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档案进行监管,如教育、医疗机构的档案,公用事业单位的档案。要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属于民企、外企的档案进行监管,如列入重点工程的基本建设档案,上市企业的档案,还要对村、社区和一些社团的档案进行必要的监管。监管的程度上也要分层和区别,要将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的档案分列出来,作为重点监管,如国家机关保管的档案中象户籍档案、工商登记档案、婚姻档案、土地登记档案、社保档案、房产权登记档案等必须重点加予监管,且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档案,应当加强监管的强度,确保这些档案的万无一失。

四、档案重点监管的范围应当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调整。社会发展变迁会影响到档案价值观变化,档案监管的根本目的是让档案为社会服务。近几年来一些领域档案管理的失控,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个人档案的管理随着大批企业转制,职工的下岗、退养等,职工档案材料的归档,档案的运转、保管上出现了新问题,反映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这些职工档案的监管一直未真正纳入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视野,从目前和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出发,十分必要成为我们的重点监管对象。此前我们化大力的企业档案的指导管理,应当作一适当的调整,国有企业档案应继续监管,民企和外企的档案就不能作为全部监管范围,只能作为指导服务的范围,而且这种服务要尽可能地社会化,减轻档案行政部门的工作量,腾出更多的精力去监管社会的重要档案。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4

1.1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首先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建立专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立卷归档制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案卷之间的自然联系,符合规范性、系统性的要求;其次,一律用诸如碳素墨水之类的耐久材料书写案卷和卷内目录;准确划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需永久保存的档案是指在研究等方面具有利用价值的材料,长期保存的档案是指在十六至五十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短期保存的档案是指在十五年之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2]再次,强化档案管理保密意识,借出监测档案时,要严格履行审批、归还手续,确保监测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1.2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涉览广泛、精通业务。自觉遵守《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和《科技档案工作条例》,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学习环境监测和档案管理知识,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改进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努力掌握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管理技能;其次要敬岗爱业、尽职尽责。档案工作任务繁重,单调冷清,档案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以高昂的斗志、严谨的作风、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去,[3]恪守尽职严于律己,认真做好档案的立档、归档、借阅、移交等工作。2.3实现监测档案微机化管理由于环境监测档案具有信息量大、涉及面广,数据关联性强等特点,运用计算机管理新技术,将档案管理与公文处理、监测工作自动化相结合,组成全面的管理系统,实现文档一体化,不但可以提高档案卷宗检索、查找的速度,更重要的是可利用微机的快速运算,大容量贮存空间及准确的逻辑判别功能,对现存的档案资料,根据不同的需要从各个角度,去计算分析,汇总提供信息,将更加方便监测档案信息的提取、组合和利用。[4]中山市环境监测站的电子档案系统是较成功的先进典型,值得借鉴和推广。

2环境监测档案的重要价值及现实意义

2.1历史参考价值,为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环境监测档案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环境监测档案包含了各个时期环境监测的工作成果,学术思想,技术水平,以及国家、地方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标准要求的全部动态。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统计和评价,可以重现历史上某时期、某阶段的生存环境状况,借此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生活环境的影响。评估、预测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都可以用监测档案中的数据来表现和判断,以数据为依据处理污染纠纷、污染事故,为政府决策、环境执法、科学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

2.2社会经济价值,为企业审核考评提供依据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各界对环境监测档案的利用逐年增加,环境监测档案的经济价值正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环境监测档案中蕴含了丰富的信息资源,有效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可以为一些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产生非常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例如充分有效地利用当地环境监测档案中相关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可以为企业顺利年度环保审核和排污申报提供依据,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环境监测档案的社会经济价值是其开发利用的重要原因,其价值只有在利用中才能体现,并在利用中不断完善和发展。[5]

2.3科学技术价值,为环境科研提供基础资料

环境监测档案具有很高的科学技术价值,档案材料所记录的技术手段、技术内容、技术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不同时期的环境监测技术拥有不同的特点,而某些监测技术甚至可以作为不同时期的划分标准,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监测档案中这些具有时代性的数据和报告,为科研人员进行环境科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信息。例如,在编制《南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度)》过程中,编写人员查阅监测档案12次,获取6万余个地表水、大气、噪声等监测数据。再如,通过对历年来被监测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等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比对、研究论证,可以为本地区环境科研提供基础资料和有效论据。

3结语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5

关键词: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主要包括质、真、全三个方面,具体表现在:所谓质真全就是质量控制、真实性控制和全程控制的简称。首先,质量控制是指相关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对成为医疗档案相应的文件在规格、内容设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标准,一定要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将大量的信息资料予以全面性的系统收集、整理、登记与编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医疗档案的质量。档案管理的真实性控制是指我们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真实性的控制,尤其是构建相关的归档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从而实现医疗档案的有效监督与控制。最后的全程控制就是指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将医疗文件的鉴定、整理、归档及医疗档案的各环节中的业务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资源的配置,并成立相应的监控小组以实现整体优化的管理目标。

二、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现状

1、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卫生监督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还远远不足,尽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入人量资金提高业务部门实力,但对于卫生监督中心档案的管理还处于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档案为辅的阶段,卫生监督部门对与档案管理有关的信息化制度建设还未展开,尤其是对电子档案的规章制度制定几近为空,自而卫生监督档案所需要的相关配套设施和环境,如数字化网络、档案存储与档案数字化等硬件设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从国家到省、市、县的档案信息的连通与共享网络建设更是缺乏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资金投入因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监督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充足的问题。

2、档案管理软件落后

目前,卫生监督部门所使用的档案管理软件几乎都是而向各行业的通用版本,并没有针对卫生监督业务特点进行过优化,导致很多软件提供的功能用小上,同时又有很多业务档案所需要用到的功能软件不提供,而且相关的业务档案还需要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整理归档,造成了极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3、人员素质较低

信息化时代档案管理需要有支专门专业的档案管理队伍,但是目前管理人员无论是工作能力或者是思想意识还较为滞后,目前卫生监督档案工作人员要么是由医疗卫生的专业人员来兼职从事,要么是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来从事由于其所学专业不完全对口,医学专业人员缺乏对计算机有关软件和系统的熟练操作,容易导致档案出现安全问题;而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对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对档案进行收集分档和整理时,往往不能快速准确的进行专业数据处理缺乏“全才”直接影响到疾控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注重卫生监督档案的组织建设和内容

卫生监督的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是领导重视的结果,卫生监督领导非常重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了处长负责制,由2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1名为具体责任人,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各职能部门为主体,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的管理工作模式。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每年召开例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汇总本年度档案归档情况。同时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支持,经常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到档案室进行工作指导,并将档案管理纳入了卫生监督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使局和处室档案工作层层有落实、件件有保障。其中内容包括:科研、文书、会计、基建、设备、老干部健康等档案的管理等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技术

解决档案管理的安全问题必须从安全管理制度这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还应该落实责任制根本入手除实行赏罚分明原则,对于系统安个运作可以实施双人负责原则或最大权限原则外应该对各类文件进行安个级别划分,对此机密档案可以实施物理隔离,与外网隔绝,对网络档案或内部传输档案,可以加强对密钥的管理对有关系统的运行实行跟踪制度,自动生成系统日志以监督、维护分析、故障恢复最后,还要重视各类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病毒防范。

3、加强档案人员培养,引进复合型人才

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高低对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引进、培养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是当务之急。针对拥有专业背景,但缺乏计算机有关技术的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开展定时系统培训的方法提高其操作能力;对拥有档案管理能力及计算机能力的人员来说,可以通过卫生监督部门举办的定时讲座、学术讨论等科研活动增加医学专业知识,同时经常性的与各业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此外,加大对具有专业化背景与丰富信息技术经验的人才的引进也是个重要的档案信息化人才建设渠道。

4、注重管理,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

服务是工作的主题,做好服务工作始终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宗旨。档案管理,为卫生监督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信息支持,这样才能显示档案的重要价值和实际意义。因此,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是目前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根本。我们还要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最直接的和间接的服务,包括医学健康教育的服务。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注重并促进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牢固的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确保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总之,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卫生监督水平,甚至会影响着整个卫生部门的发展,上文针对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后期卫生监督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任华琦.浅谈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刊),2013,06:702-703.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6

关键词:档案执法;业务指导;结合

自《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开始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双线并行的时代。20多年来,在档案行政管理一线,一直存在着如何对待与运用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的不同看法与做法。其中,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在一起的观点与做法颇受欢迎与推崇。笔者对此观点的提出演进过程及在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总结。

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佘东选在《档案管理》1995年第3期的《提高〈规定〉的执法力度》一文。他认为,加强执法队伍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中一个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把那些热爱档案事业、原则性强、素质较高的业务指导人员充实到执法检查队伍中,克服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1]从佘东选先生的表述看,将执法与业务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只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个措施,具体方法就是将“业务指导人员充实到执法检查队伍中”。这种结合实质上是人员素质上的一种结合。这在档案执法工作刚刚起步的时候,应该说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到1997年,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的认识与实践有了新内容。非常有代表性的是黄世铭先生,他认为:“为了把档案执法监督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改进和完善档案执法监督手段,具体做好五个结合,即执法监督与开展文书立卷相结合,执法监督与开展达标升级、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定期执法检查与不定期工作检查相结合,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执法监督与重点查处相结合。”[2]这就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从人员素质上的结合,扩大到与业务指导及多项属于档案业务指导范围的具体档案业务:文书立卷、达标升级、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等的结合。

黄世铭先生的这“五个结合”代表了当时及之后许多档案工作者的认识,同时,这种“结合”具有很好的实际操作性,因此,得到了许多同志,特别是从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同志的广泛认同。比如,张满飙、刘世杰、管先海三位同志在《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要双管齐下》(《中国档案》1997年第7期)一文中就写到:“将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合并进行,业务指导科也是执法监督科,让搞业务指导的人员负责执法监督,使他们既当‘档案业务指导员’,又当‘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从而把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在一起,政出一门,保证了指导与监督步调一致,使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改变了过去单一指导成效力度不够的被动局面,在平时业务指导工作中若发现违法现象,就及时依法认真查处。”持相同或相近观点的还有不少。仅在文章中,直接使用“将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结合”句子的就有许多。下表是其中部分有代表性的作者及文献。

仅从表中的22篇文献来看,就涉及14种不同的刊物。其中,12种是档案学期刊,而且,有一半是档案学核心期刊。时间跨度从1997年到2009年共13年。文献的类型涉及领导讲话、工作纪实、经验介绍、理论探讨和问题研究等。从地域上看,涉及河南、江苏、云南、湖南、黑龙江、山东、北京、辽宁、河北、湖北、福建等多个省市。从层次上看,涉及省、市、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比如,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陆军在1999年全省档案局(馆)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将“连云港市档案局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工作相结合,通过采用《档案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形式,对违法行为及违法案件进行有效查处”,[3]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成果给予了肯定。李光泉同志在山东省2000年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临沂、德州、济南、淄博、聊城、菏泽、潍坊、烟台等市推行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执法责任制、执法年检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等。”[4]2002年,《中国档案》第8期更是以《山东档案工作的创新实践》为题,对山东省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从实际操作层面上看,2000年以后,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的结合,开始从人员素质的结合、不同部门的结合、具体业务工作的结合向档案执法的不同环节与业务指导各个环节的全面结合演进。山东苍山县档案局的刘文非、卞鸿娟就认为:“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推动档案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坚持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一方面,在执法监督过程中,通过检查指导、业务传授、说服劝导等方式克服‘法不责众’的现象,能真正提高执法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业务指导要借助于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以执法监督为保障,消除个别基层单位对业务指导不主动、不配合的消极现象。二是坚持案件处罚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目前,在档案违法案件处罚中,出现了不处罚的多,处罚的少,从轻的多,从重的少的现象。因此,要采取‘打’‘拉’结合的方式。所谓‘打’,就是对档案违法案件,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冲破一切阻力,一查到底,以维护《档案法》的尊严。‘拉’就是在业务指导中发现违背业务规范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给予纠正,拉入正道,以防范这些事件的继续演变,避免档案违法案件的发生,把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罚后,切忌一罚了之,要及时跟上指导,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业务上帮一把,指导上拉一把,使其早日走出后进行列。”[5]再如,北京市平谷区档案局“为解决业务指导力量不足的问题,区档案局法制科在主管全区档案法制和宣传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区直115个立档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6]在工作中坚持:强化制度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法规知识与业务知识的宣传相结合;法规知识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中,“一是分工明确,法制宣传科在全面负责全区档案执法工作的同时,主管区直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科负责乡镇的业务指导,同时协助执法;二是日常执法与指导同时推进,将档案的法制要求和档案的管理、开发、利用等业务要求一并量化,制定出《基层档案工作考核细则》,在日常工作中,力求做到边执法、边指导,在执法中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予以解决,在指导中要注重法制宣传,提高社会法制观念;三是联合执法与指导同时进行,重视全方位、多角度法制监督,如充分发挥档案执法联络员的作用,与他们经常沟通情况,在全区形成档案执法队伍的网络化体系等。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制监督等。特别是年终执法大检查,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法制和业务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7]

由此可见,在基层已经有些单位,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几乎完全混为一谈,淡化、模糊,甚至混淆了档案执法与业务指导的职能区别与适用范围。

而两篇在《中国档案》上发表的文章,则说明这种观点与做法,已经得到了这一对全国档案工作有指导作用杂志的部分编辑的认同。从这种结合的实际效果看,在市县两级确有成效。李惠铭、王桂兰就认为这种结合的效果有三:一是执法与业务“合力”增强,力量得以集中,减少了内耗,工作效率明显增强;内容更细,将执法内容融入业务指导之中,在业务指导的同时,便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利于将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业务指导更有权威了,法制工作渗透到业务之中,有力地推进了业务建设,使业务工作有了新突破。二是减少程序。在业务指导时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简化了处理程序,同时,也防止法制和业务人员意见不一致而出现执法、指导“两张皮”的现象。三是促进指导人员学档案法,执法人员学业务。档案工作专业性很强,要求档案执法人员既要懂法,又要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知识。可以说,参与业务指导,掌握档案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档案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反之,业务人员学执法也是如此。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7

关键词:会计环境会计职能会计档案

会计电算化是指电子计算机代替传统的人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信息分析、预测与决策的过程,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实务中的简称。会计电算化与会计档案管理之间是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会计电算化工作拓宽了会计档案的职能范围、提高了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会计档案管理也对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提出了新要求,并为会计控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本文拟从会计环境变化对会计职能影响的角度,论述会计档案职能应随着会计职能重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会计档案职能的定位应确保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控制职能的需要,档案的管理应从软件与硬件两个方面确保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一、会计电算化环境对会计职能的影响

会计工作电算化是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与管理的要求而发展成为一种实现会计职能的手段,是科技环境与管理环境共同作用于会计工作的结果。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作环境得到改善、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会计职能作用形式产生了变化,会计职能的重心由人工记账时期的会计核算转向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监督。

1.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会计是伴随着经济活动的规模与复杂性到了一定程度后,从其他经济管理活动中分立出来的,形成其自身独立的专职工作。传统的人工记账时期,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过程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其中大量重复的劳动是填制凭证、登记各种账簿与编制会计报表;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核算的过程除设置账户与填制凭证是采取人机交互方式外,人工记账时代大量重复进行的登记账簿与编制报表工作主要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会计人员所进行的主要是审核与监督工作。显然,在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核算过程得到简化,会计工作效率明显得到提高。

2.拓宽了会计监督职能。人工记账时期会计人员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登记各种账簿与编制会计报表上,会计职能主要表现为核算职能,会计监督仅仅体现在核算之中,监督的形式主要是事后监督与被动监督。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一方面,会计人员可以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在时间上保证了会计人员能够有效地行使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由于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预算控制不仅实现了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时时监控”,而且还可以打破时间的跨度,完成对历史会计信息的处理与未来信息的分析等工作,较好地协助会计人员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与事后考核等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工作,从而大大地拓宽了会计监督职能的空间。

二、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特点

同人工记账时代的会计档案相比,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形成与管理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内容复杂性与领域拓展性。传统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纸质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有严格的数据平衡性、时序性和严肃性。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从实际内容看,一方面保留了传统意义上具有严格规范性、史料性和整体性的会计档案,另一方面又包括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使电算化会计档案与传统的会计档案相比,存储的范围和领域明显扩大。

2.环境依赖性与载体特殊性。传统的会计档案不需要软、硬件的支持,比较直观,可以直接查看到会计信息,而会计电算化档案必须在特定的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才可重现,对系统环境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会计档案的数字化,使会计核算资料的记录方式发生了突破,改变了信息的介质,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质量和速度,但由于电算化会计档案中的档案载体不是纸张而是磁盘、光盘等,它们受载体的质量、存放环境、存贮信息有效期与载体在计算机文件中阅读器质量好坏等因素的影响。

3.信息共享性与数据易改性。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会计文档的多方位检索速度,并能够实现档案信息的网上远距离传送,有利于会计档案资源共享。但是,由于存储磁介质与光盘中的数据可以很容易被修改,从而导致会计档案信息的失真,甚至被破坏的可能,而使会计档案失去价值。

三、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定位

由于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工作的结果(会计档案)具有领域的拓宽性、环境的依赖性与数据易改性等特点,会计电算化虽然有助于简化核算过程与拓宽会计监督的职能,但在会计工作质量控制与会计信息安全利用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给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使会计职能适应会计环境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就应从调整会计职能入手,将会计职能的行使设置为两个层次,一是由前台工作人员行使对经济活动的核算与监督职能,完成对单位经济业务的处理工作;二是由后台工作人员行使对会计工作的再监督职能,完成对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与信息利用工作。会计档案作为记录会计工作过程与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状况的证据,既是联系会计工作前台与后台的纽带,也是实现会计质量控制与会计信息利用的主要途径。因此,同传统手工记账时代的档案管理职能相比较,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职能主要应突出它的两大功能。

1.会计质量控制关口的职能。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建立一种内部制约机制,及时预防“差错”与“舞弊”行为的发生,会计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要留下包括“差错”与“舞弊”行为在内的经济业务记录与会计工作痕迹,并通过相应的事后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中止上述行为。因此,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管理首要职能是实现档案归集关口的前移,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反映经济业务与会计工作的本来面貌;其次,要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实施结果纳入档案管理的范畴,把事后监督信息定期反馈到会计工作前台,同时真实记录信息反馈与信息处理的过程;第三,要建立会计档案归集的审查制度,制订各种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归档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手续完备、要求具体、责任明确,使会计档案的归集成为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再完善的过程。

2.会计信息利用窗口的职能。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文件是动态的,时刻都在发生变化,因此,会计档案利用的首要任务是要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数据备份,并定期将计算机系统中的所有档案要素复制到磁介质上,与相关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等一同归档,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性,为实现档案数据的综合查询与有效利用奠定基础;其次,要运用相关的统计分析方法,根据单位经济业务的分类,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并通过对会计档案的编研,以财务年鉴等方式形成有价值的会计信息,防止保存档案信息的载体失效而使重要的会计信息丢失;第三,根据工作需要,在有针对性地实现会计档案信息对外提供与提高会计档案利用价值的同时,做好会计档案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要实现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各项职能,必须从观念、制度、手段与人力等方面入手,才能确保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1.强化档案意识。首先,要克服传统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错误观念,纠正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错误做法。比如:重凭证、账簿管理,轻辅证材料管理;重纸质实物档案管理,轻磁性介质档案管理;重档案移交后续管理,轻前台会计工作的档案管理;重一般档案的统一管理,轻专门档案的专门管理。其次,要将先进的档案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理论和管理成果应用于会计档案的管理实践,树立会计档案管理的时效性意识、完整性意识、过程控制意识、质量保证意识、妥善保管意识与有效利用意识。

2.健全档案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应从严密、有序与规范的要求出发,充分重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与会计电算化环境档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会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与现代化工作。要建立会计档案入库前的审查制度,加强前台会计工作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人库会计档案的质量;要建立会计档案查询、对外借阅、复印等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与泄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要加强对有保存价值与利用价值的辅证材料以及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管理,防止磁性介质档案信息的失效,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

3.完善档案手段。传统意义上档案手段主要是指档案库房、档案设施,随着新型存储介质的不断出现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的档案载体,新型载体与传统档案载体在形成介质、利用方式、存储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以新型档案载体为对象的会计档案,将是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形式,它不仅要求有效地保护档案载体,还要确保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这就给会计档案的管理手段与管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只有将当代先进的技术设备、技术手段与技术成果引入档案管理实践中,才能满足新型档案载体管理的要求。

4.培训档案人员。现代化的管理需要现代化的人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先进科学管理方法的掌握和应用,人是决定因素。由于会计档案资料内容广泛,具有专业性、广泛性与严密性的特点,作为一种专门档案,不能按一般档案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而应该按照专门档案进行专业化管理。会计档案的专业化管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档案管理学知识,还应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运用各种管理软件。而现在大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只具备会计或档案管理单方面的知识,难以胜任现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掌握各种现代技术知识和技能、了解档案管理知识,又精通会计工作业务,专门从事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才能适应新时期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于玉林.现代会计理论实务与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3.9

2.吴水澎.中国会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8

关键词:档案中介;档案寄存;研究综述

1 论文统计分析

目前,我国档案中介机构主要以“档案寄存中心”、“档案事务所”、“档案托管中心”、“档案信息咨询中心”等形式存在,因此,本文以“篇名”为检索项,选取“档案中介”、“档案寄存”、“档案事务所”、“档案咨询服务”、“档案托管”为检索词,对发表在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上的文章进行检索,截至2011年,共获得195条相关文献。其具体年度分布情况如表所示,论文的年度发表走势如图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有关档案中介机构的研究文章最早出现于1992年,因此,笔者选取1992年~2011年这一时间段,对档案中介机构行业进行分析。

从图中可以看出,20年中,我国学者对档案中介机构的研究总体呈上升趋势。1992年~1996年为萌芽阶段,数量较低且不稳定;在2000年~2003年迎来了高峰;2004年至今逐渐平缓,每年平均在12篇左右。

2 档案中介机构研究的主题内容

对文章归类整理后得知,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档案中介机构的内涵及类型、发展现状及问题、市场前景及发展方向展开。对发展现状的研究可覆盖到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档案中介机构的运作方式及管理、行业法律法规诸方面。

2.1 档案中介机构的基本理论问题

2.1.1 档案中介机构的内涵。学者们对“档案中介机构”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宗培岭认为,档案中介机构是介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会之间提供档案业务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1]张燕认为,档案中介机构是以其特有的社会服务功能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个人、企业间提供档案事务服务,起监督、沟通、协调作用的法人组织。[2]张宝兴认为,档案中介机构是由档案管理部门主管的,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是直接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代办档案事务的社会机构。[3]基于学者们的不同理解,可将档案中介机构的定义归为三种类型:一是从属概念出发,认为档案中介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二是从法律地位定义,认为档案中介机构是一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三是从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出发,认为档案中介机构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机构。

对于目前档案学界对“档案中介机构”内涵的理解存在“多样性”或“一名多实”的现象,笔者认为,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行业起步较晚,发展不成熟,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使学者难以把握其本质特征;另一方面,是学者对该行业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完善,缺少学术交锋。

2.1.2 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类型。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学者将其划分为以下类型:按生成途径和运作方式,可分为由档案馆或档案主管部门设立的、面向社会的公共性档案中介机构和以法人资格存在的、以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档案中介机构。[4]按具体存在形式,可分为档案事务所、档案寄存服务中心、档案科技信息服务公司等。[5]按经营的业务范围,可分为档案咨询服务、档案事务所、档案干部教育、档案用品装具服务部。[6]

2.2 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

2.2.1 档案中介机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该问题一直是档案中介机构行业研究的热点。当前,学者普遍认同郑金月对该问题的阐述。他将档案中介机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在关系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重叠型”,即档案中介机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能部门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二是“紧密型”,即档案中介机构是档案局(馆)的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既十分紧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三是“松散型”,即档案中介机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除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外,没有直接的被领导或投资关系,属于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其中,第二种为目前三类关系中的主流关系。[7]由此可见,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具有强烈的行政依附性。

对此,有学者提出,建立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干预的屏蔽机制。一方面,要完善立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义务,避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范围不明,造成弹性权限;另一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可干预机构的具体业务,不可与其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起对行政干预的屏蔽机制,能够为档案中介机构营造出独立执业的良好环境,从而在源头上避免因为政府权力导致的各种不法行为。[8]

上海、天津等地已经在修订后的档案法规中,取消了对档案中介机构人员必须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减小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中介机构的过多监管,为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环境。[9]

今后,档案中介机构只有脱离档案行政机构的庇护,进行市场化经营,才能够发展壮大。档案行政机构也应自觉为档案中介机构行业创造适合自身发展的环境,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档案监管论文范文9

一、档案行政执法中遇到问题的处理

1.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时怎样告知?例行性检查、综合性检查、专题性检查等,一般按年初计划进行,在监督检查前三天或一星期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通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内容、检查形式(程序)、检查依据等。电话通知的,应记录被检查单位接电话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执法人员到被检查单位时,应重复一下上述检查内容。临时性突击检查,需先向被检查单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的内容、依据、程序等。

2.怎样亮证?监督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后,一般是由带队人员介绍人员。“我们是某某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我是××、这位是××、这位是××,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请查验。”被介绍人员依次点头示意,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被检查单位的特殊性(多是平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接待人员相互之间都熟悉,所以,亮证要把握时机,要注意当地的风俗习惯,灵活掌握,不能生搬教材和法律规定。但要注意,在没有亮证之前,其他执法程序不要进行。

3.亮证和告知究竟哪个在前?按照一般程序要求,应该是先亮证,再告知。但作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来说,由于被检查单位特殊,一般是提前已经书面告知或者电话告知被检查单位,所以,告知排在了亮证之前。但是,在具体的档案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在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应该先亮证,然后问被检查单位是否收到监督检查通知和知晓检查的内容。也可以重新宣读一下通知内容。如果是临时监督检查,则应该先亮证,再告知被检查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形式、检查依据等。

4.被监督检查单位不接受检查怎么办?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是首先问明情况。执法人员要问被检查单位是否接到通知,什么理由不接受检查。二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理由成立的,可以另行安排时间接受检查;理由不成立的,应与其主管领导交涉,限定时间接受检查,并讲明不接受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后果,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记录人员要将此情况记录在案;责令整改期满仍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报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制作《给予行政处分建议书》,建议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法律依据:监察部30号令第十三条第三项: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地方性档案管理法规,如,《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现象很多,理由也多种多样,如,有些单位一直很重视,只是一时的疏忽忘了通知有关人员,没有准备,或者忘了跟领导汇报,这一点执法人员要体谅,不能一味地强调我通知你单位了,就得接受检查,就得下发整改通知书。这样做效果并不好,执法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保证档案管理秩序和档案安全,蛮干会造成其他一些不良的后果。

(2)非国有单位和社会组织。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不接受监督检查时,也应区分不同情况。一是目前很多省还没有出台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办法,对哪些档案应纳入监管范围还没有规定,所以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应注意分寸。档案法律法规也没有过硬和明确的规定,“两办”的意见是引导、帮助、规范,没有强制措施,因此,在行使监督检查时,应尽量解释、沟通。二是对确实已经掌握其违法行为时,可以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企业和社会组织阻止执法调查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协助执法。也可以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实行强制措施,包括:代为保管、强制征购、收购。三是对一些特殊档案违法行为的处理。人事档案、会计档案、税收档案国家已有明确的规定,如出现违法行为的,可以与人事劳动部门、财政部门、税收部门、公安、监察部门联合执法,也可以移交上述部门处理。上述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人事档案丢失诉讼有关问题的答复(档办〔2006〕54号)。

5.现场监督检查的形式有哪些?现场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两个程序,询问、查看,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听、问、看。听汇报,是习惯性动作,也是一种礼貌性动作,以示对被检查单位的尊重。这个动作还是要进行的,一般情况下不能省,尤其是对党政机关。

6.《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书写的原则及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分头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头部是固定格式,不再讲。下面重点讲一下正文和尾部。正文的开头一般是:

我们是××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名称和编号分别是:行政执法证×××××、×××××。

现在,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请予配合。××单位××(人名、职务)介绍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陪同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

……。

……。

以下空白。

以上记录内容属实。(由当事人写)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文的书写原则:(1)真实性原则。没有看到的不记;分析判断的不记;投诉举报的不记;当事人讲述的内容不记。如,××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这就是属于判断性、结论性语句。应直接记录为:××单位归档文件中没有××年党组会议记录。(2)相关性原则。记录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及现场环境状态的内容,要与检查的目的相一致。(3)合法性原则。要程序合法、手段合法。

注意事项:(1)记录形成后,应首先交由带队领导审核无误后,再交由当事人阅核。(2)当事人阅核无误后,由当事人签署“以上记录内容属实”,并签署姓名、时间。最后由执法检查人员签署姓名、时间。(3)文中有涂改的地方,由当事人在涂改的地方按指印。多页的,当事人应在每页签字或按指印。每页右上角编制页号,方法是:第×页共×页。(4)《现场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当场交与当事人,一份存档。

7.当事人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怎么办?对此情况,《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都没有规定。但是,其他行业的执法监督工作规定中有,我们可以借鉴。如,《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九条规定: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当由两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具体到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此情况,如果现场有其他相关人员的,可以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如果现场无其他相关人员或者相关人员拒绝见证的,应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说明原因,这同样符合最高法对现场记录的法定证据的形式要求。当然,同时有录音、录像证据更好。

8.是不是每个受检查的单位都需要做《现场检查记录》和档案监督检查记录?是的,不管被检查单位有无问题,都应制作这两个记录,这是档案行政执法的一般要求,也是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必要形式。

9.哪些情形可以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十种情形,《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可以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地方性档案法规规定的情形,如,《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可以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0.怎样通报检查结论?每次监督检查,都要有检查结论,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结论情况。但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督检查人员的权限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所有检查出来的问题都可以现场决定,有的决定需要单位和主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所以,监督检查的结论应作如下处理:一是被检查单位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或者没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当场口头通报检查结论。对于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也可以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二是对于存在问题较为严重,需要交由档案局领导审批和集体研究的监督检查决定,现场执法人员应当场指出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告诉被检查单位最终检查结论须集体研究或由主管领导决定,并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需要证据保全的,应作证据保全措施,并告诉被检查单位,有保护证据完整的义务。实际工作中,凡是给予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警告以上行政处罚或者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决定,档案行政监督人员都要请示局法制机构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11.当事人不接受档案行政执法文书怎么办?可以采取留置送达。也可以采取委托有关组织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形式。

12.哪些档案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档案行政处罚?从目前的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来看,可以给予档案行政处罚的档案违法行为有: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损毁、丢失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违反《档案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行为;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损毁、丢失档案的行为都适用行政处罚,如果不是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发生上述行为,则不适用档案行政处罚的规定。

13.《调查询问笔录》怎样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是档案行政案件处理和行政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因此,在记录时一定要注意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细节。《调查询问笔录》分为头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头部是固定格式,不再讲,下面重点讲一下正文和尾部。正文部分格式如下:

我们是××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名称和编号分别是:行政执法证×××××、×××××。

现在,我们依法向你调查你单位……问题,请予配合。问者:××、×× 答者:××

问: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我们的询问,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你认为调查人员与此次调查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调查人回避,对于我们的询问,要如实回答,故意隐瞒违法事实或作伪证将负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你对我们调查人员有要求回避吗?

答:没有。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务、住址、身份证号?

答:我是××,……

问: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你知道这事吗?

答:……

(略)

尾部部分格式如下:

问:关于你单位……一事,你还有其他需要说明或者补充的吗?

答:没有了。

以上内容与我说的一致,情况属实(由被调查人员阅核后填写)。

××年×月×日

调查人:××、×× 记录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1)记录形成后,应首先交由带队领导审核无误后,再交由当事人阅核。(2)当事人阅核无误后,由当事人签署姓名、时间。最后由调查人员签署姓名、时间。(3)文中有涂改的地方,由当事人在涂改的地方按指印。多页的,当事人应在每页签字或按指印。每页右上角编制页号,方法是:第×页共×页。

14.丢失档案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不确定时,怎样处理?丢失档案,是目前经常遇到的一种档案违法行为。对于丢失档案时间明确的,可以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给予处理,该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该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丢失档案案件,并不知道确切的档案丢失时间,这就需要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分清不同的情况加以处理:一是无论是什么时间丢失档案的,一经发现,立案查处。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建议监察机关、党的纪律机关和主管机关、单位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二是需要对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该界定其档案违法行为是否在二年的有效追诉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的,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超出二年规定的,则不应给予行政处罚。

15.如何界定档案的丢失时间?从目前各地的经验来看,如果丢失档案的单位和人员不清楚档案丢失的具体时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界定:一是查看档案交接手续。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五条都有档案接收移出的规定,干部档案、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办法也有,机关应当遵守。二是看档案工作年报和检查记录。三是看单位的工作制度有无相关规定。四是调查询问。如果单位没有丢失档案的记录,当事人又不知道丢失档案的时间,则可以确定其档案处于去向不明的状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档案丢失),应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找到的,则确定并由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宣布档案丢失,其档案丢失的时间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并宣布档案丢失的时间计算。

二、档案行政执法案例中存在问题分析

1.丢失档案案例

案例一:

案例描述:山东临沭县档案局2002年11月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两个乡存在档案丢失现象(A镇丢失档案永久17卷、长期8卷;B乡镇丢失长期档案11卷),当即下达了一个月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期满无改正的情况下,按照程序、立案查处,分别对两个乡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两个乡如数上缴财政罚款专户。

存在问题:行政处理欠妥,自由裁量不公。第一,《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丢失档案的行为,首先应当给予处分,然后才是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是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并没有规定可以单处罚款。第二,A、B两镇丢失档案重要程度和数量不同,罚款却一样,明显地存在自由裁量偏失。

案例二:

案例描述:1998年,江苏南通市某区某机关因工作需要,向某部属企业借用一卷档案(图纸),该机关工作人员季某在归还档案途中,不慎将其丢失,南通市档案局依据《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对季某作出行政处罚300元的决定。

存在问题:行政处理不当。对季某的行为,即使不给予行政处分,也应该按照《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先对其给予警告,然后才可以并处罚款。

2.出卖、损毁档案案例

案例三:

案例描述:四川某乡在行政建制撤并后,对原来乡里保管的档案无人问津,一拾破烂的将库房门撬开,多次从库房中盗出档案,将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后来乡政府发现并追回了部分档案,但由于时间前后历经数月,大部分档案不知去向。后经查处,该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被撤职。

存在问题:此案存在的问题是没有追究拾破烂人的刑事责任。正确的做法是分两步:一是调查后,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二是追究机关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此类型的案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只追究了收破烂的刑事责任,而没有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如,河南郑大一附院病历档案损毁案。

案例四:

案例描述:××县肉联厂,原是该县较大的国有企业,共有职工近二百人,年产值上千万元。2006年10月,该厂正式改制为股份制民营企业。在改制期间,县档案局接到反映,说该厂档案有可能已丢失。档案局随即派人到该厂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厂档案柜内文书及会计档案数百卷已全部不知去向,于是立即展开调查,后调查到是原负责看守该厂的留守人员张××(原在该厂食堂工作)当废纸全部卖到纸厂处理了。因本案档案数目较大,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张××分别作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存在问题:此案存在定性不准。此案实质上是擅自出卖国有档案和因工作失误导致档案损失的综合性案件。张××触犯的是《档案法》,其他人员触犯的是《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另外,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处以经济罚款也于法无据。

3.涂改伪造档案案例

案例五:

案例描述:2006 年2 月,某市档案局发现,《京华时报》第五版曝光了某医院涂改、伪造病历档案,以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2006年3 月,该市档案局执法人员在市卫生局和某区卫生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对该医院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该医院在2005 年3 月至9 月间,对四份原始病历档案上的患者姓名进行了涂改,严重影响了病历档案的真实性,并且给国家医保基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按照该市贯彻《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对该医院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存在问题:行政处罚存在缺陷。就案件来看,虽然是单位违法行为,但也有具体的执行人员,应当同时给予直接的责任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案例六:

案例描述:2006 年5 月,某市某大学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左某为某单位校办企业职工王某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在没有任何原始工作经历记载材料证明的情况下,为王某补办了1993年~2005 年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伪造了王某在该校总务处和后勤集团的工作经历,并将其转入王某的人事档案中。2007 年11 月,某市档案局接到举报,派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左某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某市对此案件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其依据的规定是地方行政规章。这里举出此案件的意义在于:《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伪造档案违法行为,是指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时伪造档案的行为,而不是指机关档案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伪造档案的行为。对此,我们在处理此类档案违法案件时,不能引用《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4.擅自销毁档案案例

案例七:

案例描述:2006 年11 月,某直辖市档案局接到本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举报,反映该市某单位某区分局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违法现象。经调查核实,2004 年4 月,该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本案举报人存在商铺租赁关系,举报人为其承租人之一)取得了该市某单位某区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05 年1 月申请变更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在得到批准后,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从而产生了变更后的新图纸。由于变更前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内容的差异,引发了举报人与出租人的纠纷。纠纷发生后,该市某单位某区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孙某于2006 年4 月,从该局档案室借阅已归档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在未履行鉴定档案的程序、未报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其中变更前的附图从档案中撤去并予以销毁。该市档案局于2006年12 月对孙某做出了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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