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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特征集锦9篇

时间:2023-06-30 16:08:05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1

关键词:金融文化;趋同;区域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1―0086―04

一、金融文化的内涵与作用

社会学认为,广义的文化主要包括观念和行为方式,是为全社会成员提供的道德和理智规范。狭义的文化一般从层次性和结构性来表述,从特定的视角去研究特定条件下,意识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与物质机构,包括思想道德、制度规范、价值形态、管理理念和各种精神产品等等。金融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部分,是指人们在金融活动中创造的金融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等方面,主要包含制度因素和人文精神两个方面,这也是广义的金融文化内涵。狭义的金融文化,则从特定的金融环境、市场和市场主体等来定义和阐述。金融文化对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是一种金融文化生产力。先进的金融文化对金融发展起促进作用,而落后的文化则会制约金融的发展。从金融行业性质和功能方面归纳,现代金融文化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一是以信用和风险为核心的特殊行业文化。金融业最主要的特点之一是经营信用和风险。信用对于金融业来说是最关键和首要的条件,没有信用基础,就没有金融业生存基础。维护信用,一方面要靠法律制度约束,靠监管和市场约束,有时还要依靠国家信用的支持。另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自身具有较强的诚信和自律意识,审慎经营,有效管理风险,稳健发展。才能获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同时,金融业又是风险最大的行业,时刻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等影响,所以必须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强公司治理和合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此作为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以信用和风险为特征的行业文化,渗透到行业各种组织、机构和人员,渗透到所有金融行为。如:要求行业具有较强的自律和诚信意识,要求充分提示风险,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健收益的产品和服务。要求金融人才流动中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自觉履行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合规、规范地流动。

二是微观的金融企业文化具有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是金融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各金融机构因其性质、功能、经营条件和市场定位等方面的不同,其核心价值取向,行为的制度和观念约束会有一定差异,表现在风险管理、创新与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观念和行为也有所不同,比如央行的宏观调控文化、风险为本的银行监管文化、众多金融机构的合规、创新以及服务文化等等。

三是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文化的具体表现特点一定根植于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就我国而言,地区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差距,地域社会文化特点,都会影响区域性金融文化的形成。如我国农村经济金融体系与都市型经济金融体系之间,沿海都市型经济金融体系与中西部都市型的经济金融体系之间。金融文化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由于中国具有浓厚的区域行政管理特征,区域行政管理文化的差异会导致存在许多金融观念与行为上的差异。有些地区,金融理念较为先进,有些地区观念较为传统保守;有些地区的制度和管理较为规范,制度执行力较强,有些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中人为因素较强,制度执行效果较差。有些地区信用观念和环境较好,有些地区信用观念和环境相对薄弱。这些都属于金融文化差异的范畴。

四是如其他的文化一样,有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特点。金融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逐渐形成和沉淀的过程。长期市场经济的浸染和沉淀,无数次危机的冲击和锤炼,使一些国际著名的金融中心形成了厚实的文化基础,如自律、诚信、品牌、合规、风险管理、创新、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等金融文化。金融文化已成为这些金融中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争夺和垄断全球金融资源的一种“软实力”。文化建设虽然不是短期内产生的,但主动的推进文化建设行为和文化建设的创新性,则能加快新文化的形成。在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下,金融市场各种参与主体的综合素质都会加快提高。目前国内金融服务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不和谐性,与缺乏对金融文化与其他文化力的重视有较大关系。

二、区域金融文化趋同的基本内涵、作用与基础

本文探讨的区域金融文化趋同,基本含义是区域内金融文化的一致性和共同性,区域内各地区对金融价值取向和行为趋向一致。它是指在同一金融体制和制度下,在共同的法律环境下,在区域经济金融合作较为紧密的环境下,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内,不同行政区之间金融文化的趋同性。这种趋同性和一致性,具有行业文化的基础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能被区域内不同地区普遍接受。但这种趋同是一种保留区域内多元金融文化中的先进性和特点前提下的一致性。区域金融文化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金融行为和价值观具有接近的认识或者说具有较明确的共识。包括对信用文化、自我约束、行业自律等金融文化具有较为一致的认同与贯彻力。比如。区域内市场主体信用的认识和维护程度较为一致,都能较为自觉的履行有关信用责任,增强自我融资行为约束、负债约束等等,而不是区域不同地区的信用认识与执行存在较大差距。以往有些地区市场主体蓄意逃废债情况比较严重,而有些地区企业改制中对债权的维护相对较好,少有主观上的逃废债行为。这两种对债务和信用的行为特征明显表现出地区之间金融文化的差异。有些地区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严格,风险管理技术手段较为先进,金融运行安全性较高。而有些地区风险管理意识薄弱,主观判断因素较多,制度措施较为弱化,也表现出两者风险文化偏好的差异。

二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和方法基本一致。虽然在总体的制度框架内,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法往往会因地区的观念和环境不同,而存在差距。这种差距,往往是阻碍金融合作的因素。不同地区文化的趋同表现为对于总体制度的实施也采取较为一致的标准和方式,比如对监管部门和央行的房贷政策、对小企业支持的政策等等,虽然地区之间可以允许有一些特点和创新,都在实施中保持较为同一的做法,可以避免市场主体异地套利的漏洞。

三是金融生态环境比较接近。如监管标准、信用环境等等。生态环境接近,本身就是文化的一种表现,是文化一致的结果。如征信体系效率和质量较为一致,表示不同地区对信用和征信系统的重视程度,本身就是一种观念上的一致性和趋同性。

四是推进金融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步骤较为相同。如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教育的内容,开展的时期基本同步,内容基本相同。再如,开展反洗钱、反商业贿赂、反假币、开展从业人员道德教育、推行合规文化建设等等,在开展这些活动中,内容和力度基本相同。文

化建设推广中加强合作,往往有利区域内金融文化的融合,可以为其他金融合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从作用看,金融文化趋同是金融合作的重要基础,是一种“酶化剂”,有利促进金融的合作,消除合作的差异,降低各种金融合作成本,提高合作的主动性和效率。良好的金融合作是建立在文化价值较为一致基础上的。区域金融文化趋同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社会、经济与金融发展水平较为接近。主要反映经济金融的发达程度,以及由此而来社会的发展状况。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往往决定社会的文明程度。因为每一种文化都有特定的经济活动方式和社会基础。一种文化要在多元的文化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有共同认可的方面,前提是这种文化的经济功能和独特性得到适当体现和广泛认同,具有整合其他文化,去粗取精,剔除糟粕,保留精华的功效。即使被整合进新的生产方式中,也会继续体现其特点和生命力。

二是经济、社会交往较为密切,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条件。共同认可的文化需要在交流和交往中形成。人员、经济的交流能形成相互影响的、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有些地区之间,历史上就存在密切的文化和人员的交流,是形成文化趋同的重要基础。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历史上就是人员和经济密切交流的区域,如上海本身就是高度移民城市。为江苏、浙江的移民,本身与这些地区具有内在的文化认同的基础。

三是资源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与合作性,尤其是资源互补性大于竞争性、排他性。就容易促成彼此的交流,促进文化的融合。资源禀赋相同。竞争性往往大于合作性,区域局部利益往往具有明显的保护主义,促成相对独立、半封闭和封闭的文化思维与行为方式,文化趋同就会相对困难。

四是对文化作用与合作认识上的一致性或者重视程度较为接近。只有对文化作用具有正确的认识。才有文化合作的基础,才愿意接受先进的规范的文化。无论地区内有无保护主义,有无强烈的独立性的地区文化,只要能从认识上重视文化的作用、文化合作的意义,具有崇尚文化的氛围,就能克服地区之间交流合作的障碍,创造文化合作交流的机会,促进文化趋同。

三、区域金融文化趋同与多元化问题

在研究金融文化趋同的同时,需要加以阐明的是区域内金融文化的多元化问题,避免对文化趋同产生片面的认识。多元化对趋同既有促进作用,也有价值冲突。有研究认为,全球化下,规范的金融文化,即对文化主体行为起主导和制约作用的文化。如金融制度、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其发展存在日益相同、相似和统一。而非规范金融文化,如营销方式、礼仪、服务习俗、同业交流、服务重点、产品特点、创新特点、业绩考核、人才录用等,这些文化不在于整合所有金融行业的行为规范,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但可以完善丰富金融服务与发展内涵,满足符合地区特点的需求,他们的发展具有多元性与共享性。这种观点注意到了不同功能的文化在趋同和多元性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规范化的多元性与非规范的趋同性实际并不矛盾,都具有包容的含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规范化的文化,只要涉及一些地区发展的根本利益,也可能在实际中出现异化,出现多种实际运行和存在方式,而且这种多元性在现有我国行政体制下,地方利益和保护根深蒂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多样性不可能完全同化和趋同。而所谓非规范化的文化,只要能被行业和消费者接收,其渗透和同化作用也十分强大。所以,无论规范化和非规范化的文化。都存在趋同和多元化两种并存的趋势。

尽管文化的多元性对金融一体化起到积极的催化作用,但是多元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共同的行为整合与规范作用也会产生制约,主要表现为价值冲突。区域金融一体化对多元化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能推动文化趋同,另一方面表现为有利多元文化的保存和传播。一体化要求人们在许多方面具有共同的价值观、行为准则、方式。以强大的影响力重新塑造各种价值观,使得趋同无法避免。但从另一方面看,文化趋同和多元化并不非此即彼,互斥或者绝对对立,一体化有利多元化文化在更高、更先进的层次上发展。趋同与多元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趋同与多元化共存。从历史、国际的视角看金融文化,有助于了解趋同与多元共存的关系。世界上金融管理模式和金融体制之所以纷繁多样。诸如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金融制度都有自身明显的特点,很大程度上源于文化的差异。文化可以彼此学习、借鉴和吸收,但不能完全移植。随着国际经济联系和交往的增多,在国际组织的促进下,金融创新、风险管理与制度安排明显出现一些规范要求与共同遵守的准则,如资本充足率管理、合规管理等。但是。不同国家与地区在执行国家惯例与制度的同时,依然表现出不同的制度与习惯安排,所以出现趋同现象,但并不能改变各自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二是金融文化的差异和多元化决定了不同区域经济体的金融治理结构和风险偏好。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各主要经济体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美国金融体系元气大伤,欧洲一些国家金融体系受到的影响相对较轻,而中国金融体系虽然受到间接影响但仍保持了正常的融资功能。人们往往从金融结构差异、发展阶段不同、创新程度等方面去分析,却很少从历史文化角度去看待。实际上,文化对于金融的影响往往超出我们预想。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金融业无论是发展阶段还是创新层次都有明显差距,但落后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动免疫。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和其他大规模的市场取向改革,释放了巨大的经济活力;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又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果断化解了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极大提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免疫力。在每次危机之前,均能采取恰当的政策与改革措施决非偶然。其背后一直隐含着一种力量,这就是文化生产力的作用。金融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就国内区域金融发展状况看,不同地方的风险状况,虽然与地方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等有关,但重要因素之一是金融文化存在差异或者差距。金融文化领先地区,如观念、手段先进、制度执行力强的地区,金融发展质量必然高于其他地区。

三是先进的、规范的金融文化会提升多元文化的质量。先进的文化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源泉,具有自觉的思想纠偏机能,使金融业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能够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从这种意义上讲,没有任何东西比文化的缺失和扭曲更为可怕。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开放的前沿,金融文化蕴涵着许多积极和先进的因素。如率先按照按市场化要求深化改革。包容与开放,渐进与稳健,日益成为金融文化中的主流文化。长三角地区内,国有经济、外商投资、个私经济、乡镇企业在不同行政地区具有明显的地区特点,金融服务体系中也具有明显的中资大中银行、商业银行营运中心、外资银行、中小银行为主导的地区特点。但是,由于整个经济圈内开放程度高,经济

发达,金融经营发展国内领先,使得区域内金融文化或者主流文化,对多元的地方金融文化具有积极的渗透、促进作用。如原先民间融资、地下融资活跃的地区,已经逐渐被规范的创新金融服务机构所取代。

四是文化趋同具有包容和渐进性。渐进性在我国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也符合科学方法论的要求。回顾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历史,几乎每项重要改革都将渐进性确立为基本原则。渐进性是适应金融环境复杂性和我们认识局限性的必然要求,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工作方式。这种改革思维和模式不同于激进式的休克疗法,是在遵守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强调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强调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强调社会、市场和公众的承受力以及对改革的驾驭能力,强调增量改革。金融改革中的许多案例,诸如汇率双轨制、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并存制度、信用调控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制度等等,都体现了改革的渐进性。区域内的文化趋同也应是逐渐的、包容的过程。

四、加强区域金融文化合作、促进文化趋同的建议

首先。各主要经济圈要加强对规范性金融文化的认识,加强对地方金融文化特点的研究,对文化合作的内容、方式、条件、作用等开展研究与讨论。只有认识上达到统一和提高,才能为区域内金融文化合作创造条件。各区域可以加强区域内各地方城市之间的文化学术研究讨论,要将文化合作,作为促进区域内金融合作的一种创新来加以研究。

其次,要加强文化交流协调推进机制建设。要在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层面,同业公会之间建立起强有力的多层次的协调推进机制。为持续、有效、及时沟通情况,并协调解决金融文化交流中出现的问题创造制度基础。在充分发挥政府和监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重视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自发作用,突破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障碍。要制定统一的区域内金融文化合作发展规划,为区域促进金融文化发展提供战略指导、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2

关键词:区域金融生态;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风险;差异性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4-0019-05

一、引言

美国学者威廉,福格特在1949年提出了生态平衡的概念。周小川(2004)在公开场合系统性地提出金融生态。认为我国各地区金融生态之所以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区对银行业进行行政干预的程度不同:二是各地区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对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力度不同;三是各地区的商业文化有所不同。山李扬、王国刚(2005)认为,经济地理与文化差异、地区经济发展路径差异、中央政府所主导的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地方政府行为的差异是造成区域金融生态巨大差异的主要因素。并且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分析了构成金融生态各要素的贡献弹性,发现法制环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金融发展、金融机构独立性和信用文化等五项因素的贡献弹性总和达到75%左右。笔者认为,区域金融生态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结构的差异、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金融机构分布的区域差异以及信用体系的区域差异等方面,由于各地区金融生态的非均衡性,导致地区间金融抗风险能力不同、区域金融生态系统脆弱性加大。

二、区域金融生态的内涵

徐诺金(2005)借用生态学原理,将金融生态表述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以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与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萧安富、徐彦斐(2005)将金融生态分为宏观和微观两大层面,其中宏观层面包括产出、国家法律等因素;微观层面包括产业结构、银行业产权结构等金融交易中的特定规律安排。从已有的研究看,国内学者注重对整体金融生态的考察,相对忽视各区域金融生态的研究。因此,笔者从区域角度研究金融生态问题,认为区域金融生态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金融生态主体,在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其特征表现为:

1.区域金融生态主体之间的依存性。在金融生态系统中,区域金融生态主体之间并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一种共生共长、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一方面金融机构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提供流动性和支付便利,促进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生产的金融产品提供运行场所,促使金融机构在金融生态系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金融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可以防止金融交易中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机会主义倾向、利益冲突与摩擦,弥补信息不完全和弱化外部效应因素的存在。

2.区域金融体系部的稳定性,根据徐诺金的观点,对金融生态的研究,需要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调节三个方面展开。因此,可以将区域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看作区域金融体系。其稳定性需要通过区域金融生态调节进行,具体表现为区域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

3.区域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在金融生态体系中,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生态主体有着重要影响。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特征。最终形成不同的金融生态状况。因此,区域金融生态主体的行为必须与金融生态环境相适应。如果金融生态环境尚未完全成熟,特别是法制环境和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生态主体就开展新的业务模式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必然会诱发和积累金融风险,从而冲击整个金融生态系统。

三、我国区域金融生态的差异性分析

1.金融市场结构的区域差异。虽然欠发达地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和产权交易等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也就是资本市场的渠道逐步发展起来,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是相对间接融资和投资需求而言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股票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从全国股票筹资额和上市公司数看,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少,股票筹资额低,而东部地区股票市场发达,上市公司多。2004年全国上市公司1388家,中西部地区占全国上市公司的比重为37.3%:东部地区上市公司756家, 占全国的比重为54.4%。到2005年底,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有1397家,其中东部地区上市公司增加到773家,占全国的比重55.3%:中部地区上市公司230家,占全国的比重16.4%:西部地区280家,占全国上市公司的比重为20%,股票筹资额29.2亿元,比2004年下降74.1%。特别是上市公司最少,只有8家,2003―2005年无新的上市公司,由于2005年股市低迷,东北三省未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

(2)债券融资比重的差异。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均属于直接融资渠道,债券融资的优点在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和负债结构,避免股权分散,相对于股票融资和银行贷款而言,债券融资的资金运用自由度大,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融资工具。2005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通过债券融资1413亿元、117亿元、27亿元和32亿元,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债券融资居前三位。而西部地区的债券市场发展极为落后,2005年,、青海和甘肃无一家企业发行债券。这种状况表明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金融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导致居民在投资渠道方面缺乏更多的选择,而且也难以产生投资的积极性。

2.金融机构分布的区域差异。金融机构是金融生态系统中主要的金融主体,地区金融机构的发达与否,直接影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质量。因为金融机构存在追求最大收益、成本外化的特性,当某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金融机构投资收益率高,资金的逐利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将在该地区广设网点。而地区金融机构分布广,也能增强地区资金积累能力。表2显示,东部地区金融机构数最多,而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最少。东部地区国有商业银行数是西部地区的2.03倍,股份制商业银行数是西部地区的5.9倍,城市商业银行数是西部地区的2.3倍,证券公司数是西部地区的3.5倍,保险公司数是西部地区的1.5倍。特别是、青海和宁夏没有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较为单一。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机构分布的差异性,必然影响各地区资本形成能力的强弱。

的数据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基本结论是: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存在着显著的不平衡性,金融发展差距要大于经济发展差距。

(1)金融资产总量的差异。根据发展经济学理论,金融资产总量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随着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的增加,金融发展的规模亦相应扩大。因此,各区域间金融资产的规模,反映着区域金融部门的总体规模和金融成长的绝对水平。2005年,东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占全国的比重为61%,分别是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4倍、3.8倍和7.6倍。省级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的差距也极为悬殊。以广东省为例,2005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38119亿元,是云南省的7.6倍,贵州省的13.6倍;同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3261亿元,是云南省的5.7倍、贵州省的9.9倍。

(2)地区金融资产总量占GDP的比重存在差距。笔者以地区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量与地区GDP的相关比率来反映金融资产分化后的各地金融发展的实际水平。东部地区金融深化程度最高,金融资产总量占GDP的比重平均在267%,中部地区金融深化程度最低,金融资产总量占GDP的比重平均为213%,西部地区与东北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相当。这说明我国金融发展状况表现出与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一致的“四地分割”状态,由于我国的经济增长是资本驱动性经济,所以金融发展表现为服务于经济增长的需要,而经济发展的条块分割状态导致金融分割式发展。

3.区域金融资源流动的非均衡性。从各地区信贷资金的流动看,信贷资金主要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笔者以贷存比的变动趋势反映各地区资金流动偏向,贷存比反映一个地区的存款总量转化为在该地区投放的贷款总量的比例,2001―2005年,东部地区的贷存比由74.1%下降到65.3%,共下降8.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贷存比由82.1%下降到68.5%,共下降13.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贷存比下降幅度为17.7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贷存比的下降幅度远超过东部地区。特别是东北地区的贷存比由96.1%下降到65.2%,下降幅度达30.9个百分点。虽然中西部地区贷存比例较东部地区高,但并非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力度比东部地区大,也并非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高(近几年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与贷存比的相关性弱),而是由于中西部地区资金积累少,即存款余额远远低于东部地区,2005年东部地区的存款余额为17.8万亿元,而西部地区仅有4.6万亿元。在存款余额较低的情况下,近几年中西部地区存款余额转化为贷款余额也越来越少,特别是和青海贷存比下降幅度较大。

4.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差异。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财政金融领域实行了非均衡的、倾斜性的政策,呈现从东部到西部、从沿海到内地、从中心城市到边远地区逐步展开的梯度推进态势,重点向东部地区倾斜,使东部地区建立了发达的金融组织体系和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具体表现在:

(1)投资政策的区域差异。随着我国区域发展从平衡到不平衡战略的重大转变,东部地区拥有更大的投资立项权,国家预算内投资也主要投向东部。“九五”期间,在中央项目投资中,40%左右集中在东部,25%左右投资在中部。只有15%投在西部。尽管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使中央财政投资开始向西部转移,但东部地区形成的市场化机制和良好投资环境,已使东部取得了“先发优势”。在差异化投资政策的影响下,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资本市场、银行借贷、横向投资等多种形式源源不断流向东部发达地区。

(2)金融政策的区域差异。一方面,在信贷资源分配上,东部地区享有优于中西部地区的政策。重点项目大多在东部地区布局,可以得到更多的信贷资金,加上东部地区企业投资效率高、信用等级好,在银行自主支配的信贷资金中,也能获得较高的比例。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的建设上,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在东部,促使全国各地资金加速流向广东、上海等地,东部地区企业融资便利。其上市公司数占全国的50%以上。

5.信用体系建设的区域差异。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关系都表现为信用关系,社会信用缺失是金融风险滋生最深刻的社会原因,信用环境对区域金融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各区域信贷资金良性流动的信用环境尚未形成,且东中西部地区对信用环境的建设存在差距。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东部地区较早开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建立了社会征信系统,而且建立了信用担保体系。上海、深圳、浙江等地还开展贷款企业咨询评估业务,并建立了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而这方面中西部许多地区还是一片空白。中西部地区信用担保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银行主要缺乏的是中小企业和居民的完备的信用记录和信贷风险保障制度,使银行无法在不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和有效担保的基础上拓展信贷领域。信用环境和征信建设的不足,给信贷资金的良性流动带来负面影响。

四、我国区域金融生态非均衡的效应分析

1.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较弱。中国社科院2005年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显示,浙江、上海、北京等东部地区金融资产质量在2003和2004年连续两年为AA级以上,而西部地区的、青海和新疆均为C级,特别是东北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金融资产质量最低,2003和2004年均为E级。这说明各地区金融生态系统良性运转的差异,直接关系到各地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的强弱。李扬、王国刚(2005)等认为,2003和2004年我国金融业不良资产的形成有70%以上是由银行体系之外的因素造成,这与中央银行所做的分析结论基本吻合(中央银行认为80%的不良资产是由不健全的金融生态环境造成)。特别是东北地区以资源型、重化产业为主导,以牺牲局部经济利益承担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的成本,使该地区不良资产比例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从而弱化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

从各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质量看,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与地方财政缺口表现出很强的正相关性。在国有经济占比高、民营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无法摆脱财政收入匮乏的困局,往往采取干预和控制本地金融部门的做法。

2.各地区资本形成能力强弱不一。金融系统的储蓄动员能力是衡量金融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储蓄动员越充分,金融效率越高。一个地区的储蓄动员能力主要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地区储蓄存款的多少。即资金积累率的高低:二是储蓄向投资转化能力的大小,即银行存款转化为贷款能力的大小。

西部地区资金积累能力弱,资金供给规模小,存在资金积累不足的供给缺口。2005年末,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占全国的比重为16%,而东部地区所占比重为61%,东部地区集中了大量的储蓄资源。特别是外币存款,西部地区占全国的比重仅为5%,东部所占比重达

83%,说明西部地区经济外向度低。储蓄是资本形成的物质基础,是资本形成的供给力量。西部地区储蓄率的低下表明该地区现有的资金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区内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发展,资金供给缺口成为严重制约西部地区资本形成能力增强的一个基本因素。

3.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加大。金融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是指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体系会由于内部或外部的突然冲击而导致整个体系运行混乱、功能受损。费雪(1932)认为。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与债务、货币流通速度、利润等变量存在密切联系,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企业对银行的过度负债、流动性负债与流动性资产之间的期限不匹配等。这种内在的脆弱性容易给整个金融体系甚至整体经济造成恶劣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大了区域金融体系的风险。金融体系的风险具有潜在性和累积性、突发性和加速性、扩散性和传染性,由于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某区域金融风险会逐渐扩散到其他区域,形成全国性金融风险。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银行体系具有内在脆弱性,金融资产质量低下,长期形成的区域金融风险可能向全国扩散,从而加剧金融生态系统的脆弱化。二是加剧了区域金融市场的波动性。由于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市场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在国际资本大量流人和广大投资者参与的情况下,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会明显增加,进而增加了金融风险的隐患。

五、改善我国区域金融生态的对策建议

1.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我国各地区应构造一个以资本市场为主,货币市场为辅的金融市场体系,一方面通过股票市场的融资解决各地区企业的资本金筹集问题,扩大各地区债券市场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提高债券融资所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另一方面从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入手,加快货币市场的基础建设,建立灵活、有效的短期融投资体制,一是扩大货币市场交易主体,二是实现市场客体多元化,增加货币市场交易工具,满足不同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的需要。

2.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作为金融生态的主体――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组织是否强大直接影响区域金融服务质量,因此,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做强区域金融产业,做强金融产业不是构建一个“大而全”的金融组织体系。而是构建一个对区域内企业、居民提供“多而全”的金融服务产品体系。因此要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组织来区内开办业务,实现区内金融业竞争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多元化。

3.继续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近几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远未达到协调区域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目标。因此,中央政府在区域财政金融政策上,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在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加大促进区域公平与协调发展的政策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同时。健全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机制,一是调整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与约束,建立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测体系:三是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可考虑设立跨区域的管理机构,由中央综合部门和各省市代表组成,协调各大地区的利益关系,整合区域资源。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3

关键词:新资本协议 二元金融结构 半市场化

近年来,中国加快推进经济金融市场化的进程,加速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工具,努力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在经济金融市场化过程中,新资本协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unds Transfer Pricing,简称FTP)等成为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众多引进的管理工具,然而这些管理工具在借鉴使用的过程中,受二元金融结构的影响,出现了一系列水土不服的问题。理论上看,这些工具是非常精巧的管理模式。使用得好,能带来管理上的革命;使用不好,往往就像“皇帝的新装”一样,带来价值的毁灭。

新资本协议的本质及实施前提

(一)新资本协议奠定全面风险管理理念

旧巴塞尔协议诞生于1988年;经过十几年的监管实践,巴塞尔银行委员会于2004年提出巴塞尔协议Ⅱ(以下简称“新资本协议”);次债危机后,巴塞尔委员会适时提高金融监管要求,于2010年底公布巴塞尔协议Ⅲ。巴塞尔协议Ⅲ是对新资本协议以风险为本监管理念的进一步贯彻和完善。2011年11月的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前实施包括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协议Ⅲ在内的资本监管标准。2012年6月,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统筹推进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协议Ⅲ。

新资本协议以国际活跃银行的实践为基础,详细地阐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监管思想,提出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最低资本要求,建立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等三大支柱,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要求大银行建立内部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身的资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引入新资本协议,不仅是内部评级系统、风险计量模型和资本管理机制的引入,更重要的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及架构的引入,风险管理流程再造的引入,战略性管理工具的引入,对商业银行的战略管理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二)新资本协议所揭示的风险需具备三个基本特征

然而,新资本协议完全是在西方发达国家高度市场化环境里建立的战略性管理工具,尽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是基于历史数据的统计,但真实的风险价值应是基于对未来预期基础上的市场化价值。从本质上看,新资本协议所揭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如下三点基本特征:

1.可交易

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情况下,银行是贷款的流通渠道,赢利模式由“发放-持有到期”模式彻底转换为“发放-证券化-分销”模式,使得包括贷款在内的各类资产在金融市场上都具有可交易特征,这进而导致各类风险也具有可交易特征。

2.可度量

各类资产具有可交易特征,各类风险也因此具有市场化价值。理论上看,风险是可交易的预期和非预期损失,构建在市场化价值基础上的基准收益率曲线体系揭示了各类风险溢价,单纯构建在统计上的各类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指标毫无意义。

3.可验证

通过内部评级模式和风险计量模式计算出来的PD、LGD等指标,必须在市场交易中得到最终验证,否则就是海市蜃楼。在市场校正中,内部评级模式和风险计量模式可得到不断的改进。

上述三个基本特征,充分揭示了新资本协议的本质特征在于市场化价值,高度市场化的环境是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基本前提。实践表明,离开市场化环境,根本无从谈市场化价值;离开市场化价值,根本无从谈新资本协议的实施。

新资本协议实施面临的二元金融结构问题

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基本前提是要拥有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即使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受美国金融海啸和欧债危机的影响,欧美主要监管当局也放缓巴塞尔协议Ⅲ实施的步伐。然而,在中国金融环境处于半市场化的条件下,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确实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从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看,尽管金融市场自21世纪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国二元金融结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目前,我国二元金融结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利率、汇率半市场化,基准收益率曲线缺位

经过多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主要金融市场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最关键的存贷款利率却仍受到严格管制。尽管存款利率可上浮10%,贷款利率可下浮10%,但毕竟存款利率仍有上限,贷款利率仍有下限,中国银行业的存贷利差仍高达3个百分点左右。目前,在中国融资体系中,存贷款市场仍占主导地位,2012年底存款余额达94.3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81.7%;贷款余额达67.3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29.7%,这在全球各国中比例最高。同时,在社会融资总量中,虽然银行贷款比重相对于2002年95.5%的份额已经下降了很多,但2012年仍有57.86%的份额。这些数据说明,存贷款市场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在利率、汇率半市场化的影响下,却经常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例如,中国特色的理财产品、跨境稳赢交易等),市场难以有效出清,这严重影响基准收益率的形成和发展。毫无疑问,基准收益率曲线的缺位严重削弱了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市场基础。

(二)信用体系半市场化,信用溢价失真

在中国信用体系中,政府干预的因素较多,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2012年底67.3万亿元的贷款余额基本上停留在“发放-持有到期”模式,只有相当少的部分贷款出于资产负债表调整的需要,通过融资性理财业务,实现了向“发放-证券化-分销”模式的转换。二是信用评级的行政化趋势较浓,AAA和AA级信用债的比重超高,在2012年底信用债余额中占比分别达到69%、30%,远远超过成熟市场的经验数据,这一点在国内外评级公司对中国公司的评级差异中得到较好的验证。三是银行间市场的违约事件在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行政干预下全部得到有效化解,自2005年发行短融以来实现了零违约,这在成熟市场中几乎不可能。正是由于信用体系的半市场化,信用溢价出现严重的失真问题,也客观上造成了PD、LGD数据的不可信,难以为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持。

(三)区域性金融环境半市场化,行政金融特征显著

由于市场不发达、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中国仍具有较为典型的诸侯经济1特征,地方政府按照行政方法组织市场,省、地、市都有金融办,负责组织和控制本地的金融资源,对经济金融的实质影响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各家银行开展传统金融业务对分支机构网点依赖程度较高,被迫实行区域型事业部制,存贷自求平衡,行政金融特征非常显著,因而在利率、信用溢价方面都出现较大差别,各地的协议存款利率、同业存款利率及票据贴现利率仍存在明显差异。目前,区域型事业部表现出全功能经营的特征,除了适合在总行层面操作的金融市场业务之外,几乎经营全部的银行业务。与区域性事业部相适应的主要是差额上存下借资金业务管理模式,这对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带来较大的困难和挑战。如果不对所处环境进行研究,采取合适的方法和步骤,僵化草率执行新资本协议,可能会遭到“东施效颦”的尴尬。

半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对新资本协议发挥效力的影响

理论上看,新资本协议建立在标准统计分布计量模型基础上,因此,即使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上,也不能覆盖黑天鹅事件(例如2008年金融海啸、2009年欧债危机)所带来的损失。而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半市场化的特征进一步限制新资本协议发挥效力。对照成熟的金融市场,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是引进风险计量和资本计算的量化工具,而且是在银行管理中灌输稳健的风险文化,引进战略性管理工具。然而,半市场化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战略性管理工具的运用。

(一)风险识别及定价机制面临挑战

新资本协议为银行提供了风险识别及定价的工具,而半市场化造成了基准收益率曲线的缺位、风险溢价的失真和行政区域市场的割据,这使得中国在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面临巨大的模型风险。通过模型计量的出来的PD和LGD并不能真正应用在风险识别中,这严重影响了FTP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在新资本协议的实际应用中,许多银行未能考虑当前的半市场化格局,僵化而不是前瞻地使用FTP工具,把其当做是当前利率的近似逼近,而非基于现实利率下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远期战略调整,无法在总行层面集中对冲空间上和时间上的风险。在存贷款利率还处于管制的情况下,FTP利率根据银行间市场利率频繁变动,实际上会引发管理上的混乱,往往导致分支机构区域利润中心在银行间市场波动加大的情况下无所适从。

(二)司库及风险管理面临挑战

在二元金融结构中,分支机构在内部要维持资金的平衡,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差额上存下借的资金管理模式。随着债务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主动性资产负债运营工具不断丰富,资金中心(也称司库)职责不断充实,作用不断提升,影响不断扩大,逐步成为半市场化的存贷款市场和全市场化的金融市场之间的连接体。此时,资金中心的作用由信贷资金的流动性补充,逐步上升为风险套利的经营性作用;运营模式由被动式资金管理(以指令性、指导性计划手段为主),逐步转向主动式资金运营(以市场交易为主)。在半市场化和区域利润中心的情况下,通过FTP(全额上存下借)机制,将全行的资产负债转换成资金中心的资金池,剥离分支机构市场和信用风险,但与此同时,总行则承担了跨区域、跨市场、跨行业的套利风险。此时,FTP的制订和资金中心的运营,成为保证风险管理成功的两个核心环节。

FTP的制订必须是科学前瞻的,而且至少跨一个会计年度不能改变,以利于区域利润中心的经营和考核。同时,资金中心要强化经营职能,在保证银行流动性的前提下,对资金池进行运营,通过跨空间和时间的套利操作,解决剥离后风险的集中处理,实现资金池的保值和增值。如果FTP定价错误,则银行面临资产负债表风险,如果资金中心经营能力弱,无法将剥离的风险通过套利手段加以对冲,则全行面临着现实的市场和信用风险。如果FTP随市场利率经常变动,则肯定不能有效剥离区域利润中心的市场和信用风险。更重要的是,由于FTP频繁变动,未能发挥战略性资源配置的作用,导致分支机构不但面临着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且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行政金融特征显著,这严重影响到业务条线管理。

(三)金融创新面临挑战

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创新就是要在金融监管和市场需求中间寻找平衡,或者说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找平衡。在中国半市场化金融环境中,金融创新的压力和动力都非常大,而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实质重于形式”监管要求,又带来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对监管尺度的把握和博弈问题。如果实施新资本协议不考虑半市场化结构的特点,不加区别地照搬国外的风险管理方法,对市场和信用风险的机械性剥离必然导致区域利润中心创新能力弱化,在利润压力下可能铤而走险,导致微观经营风险加大。同时,总部集中风险对冲处理的资金中心,如果定位为管理而非经营职能,也必然导致微观交易创新的弱化,成为不关注风险的经纪类通道类业务。目前,最大的创新挑战来自银行理财业务和衍生交易业务,保本型理财业务放在表内,已经置于新资本协议的覆盖范围之内;非保本型理财业务尽管存在隐性担保,但却置于新资本协议约束之外。监管机构对新资本协议是否覆盖非保本型理财业务以及宽严程度的确定,影响着金融创新的能力、方向及力度。

若干建议

新资本协议是非常好的战略管理工具,但能否发挥正效力,正效力的能量有多大,关键还在于正确的实施和运用。针对中国的特殊环境和新资本协议的实践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建设新资本协议的实施环境

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首先要解决中国目前的半市场化环境问题。一是要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彻底将利率、汇率交给市场。在此基础上,要大力推进债务市场的发展,尤其是企业债市场的发展,在发展扩大一级市场的同时,推进已有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只有大量的非公开的债务进入金融市场公开交易,才能形成公正的收益率曲线、风险溢价曲线,才能有效计量、覆盖、转移风险,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才能落到实处。二是要打破已有市场的分割,打通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建立统一的登记托管体系,以有利于债务、资本的流通。打通主要要素市场的联系,允许更多的参与主体进场交易,形成基础的要素价格体系。打破市场的区域分割,尤其是行政性封锁,要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加强宏观层面的管理,减少微观层面的干预,为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提高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驾驭能力

如何把新资本协议识别、计量、覆盖、转移风险的实质作用发挥好,而不是表面化的落实,关键在于两个能力的提高:即对宏观经济的趋势把握能力和微观套利机会与工具的扑捉运用能力。一方面,新资本协议实施中的最重要工具FTP,从半市场化的条件看,宜采用差额资金转移模式。实际上,无论差额资金转移模式还是全额资金转移模式,都需要对宏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率和信用的趋势变化加以精确把握。FTP是银行预期资产负债表所面临的至少一个会计年度或一个战略考核期内的风险对冲调整所确定的资金价格,FTP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调整,因为这项战略指标在战略考核期内调整,会导致资本项下各业务利润单元的考核混乱,打乱业务部署,损害绩效公平,最终影响业务发展。因此,FTP要想定的准确而在战略考核期内不做随意调整,同时又不能出现战略损失,就必须强化研究能力,要把影响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风险因素分析透。分析的重点是导出准确的变化趋势,据此制定科学的FTP价格。只有对未来风险趋势有绝对把握,才能使FTP发挥真正的战略工具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通过FTP方式集中上来的风险资金,要依据资产负债表的要求在金融市场上对冲、套利交易,这要求专业的资金部门承担风险经营职能,而极强的行业、市场分析研判能力和熟练的金融工具运用能力是执行风险识别、对冲、套利、转移的基础。因此强化资金部门专业能力是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微观要求。

(三)优化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组织机制

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实际上是管理过程的提升。实施新资本协议,就是要根据风险资本管理原则和不同的业务特点,落实采用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在金融社会化、市场化日益推进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来自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的滞后。

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思想就是从资本的角度,规范金融企业的权益和责任,进而通过组织架构实现动力机制和控制机制,最终达到风险管理、风险经营的目的。目前,成熟的市场存在着三种权责组织模式:成本责任中心、利润责任中心和投资责任中心,分别对应职能制管理模式、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和公司制管理模式。反观国内金融发展到今天,商业银行管理模式还基本停留于职能制和区域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中,虽然这种管理模式尚能适应传统银行的“发放-持有到期”的业务模式,但是围绕金融市场的各种业务,因其综合性、时效性、交易性的特点,采用传统业务管理模式,特别是职能制管理模式就完全不合适,而应采取高度授权的投资责任中心模式,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动力机制和对冲化的控制机制。国内银行现实状况是,传统业务和金融市场相关业务全部在一个法人资本项下,导致了内部各业务利润单元大量的利益输送,扰乱了外在市场真实的交易价格,价格信号失真,严重影响风险管理所作价值和风险判断,阻碍了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这是新资本协议实施效果大打折扣的重要原因。

这种与市场化要求背道而驰的情况,既不利于监管,也不利于银行法人机构业务和管理的开展。因此,要想真正实施好新资本协议的风险管理要求,银行的组织架构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特别是要明确区分传统业务和金融市场相关业务,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前、中、后台,对围绕金融市场的业务部门要采取投资责任中心管理模式,从投资人的角度给予资源和风险授权,并考核资本回报,不能干预具体的业务经营。

注: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4

关键词: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风险与控制

1引言

近年来,地域限制严重影响了地方商业银行发展,主要表现在地域限制不利于银行分散经营风险,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我国地方商业银行日益向区域化发展。据统计,资产规模前50名的银行中,跨区域发展的商业银行占了百分之八十还多,近期新上市的商业银行全部为跨区域发展模式。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银行起着特殊的作用,跨区域模式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要求。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将面临着一些列的问题,商业银行发展初期由于经验不足、内控不力等原因引起看多起银行大案,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必须加强内控,力争控制各种风险。

2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必要性

2.1扩大经济规模

规模经济效应是银行业的显著特征,银行发展规模大了增加收入的同时,还能降低单位资产的人力、技术支持、后台结算、风险内控及其后勤保障成本,从而扩大了银行的利润规模和盈利能力。国际金融市场上,不断出现银行并购,这正是扩大经济规模的具体体现。从银行发展的行业属性来看,地方商业银行区域化发展是规模扩大内在动力的效应。为了进一步扩大经济规模,地方商业银行逐渐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2.2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一起金融机构管理的核心内容,可以理解为风险控制与管理是金融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显著的技术特征。风险管理水平是金融机构在同行业内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除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以外,银行所在区域的地域性风险也是不能忽视的。例如有的地区经济增长快,银行发展相对有利,从而盈利能力就比较强,风险就小。相反,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银行风险就增大。如果实行区域化发展,就可以有效的协调银行资金,控制区域风险。

2.3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银行监管措施越来越严厉,中小银行经营的挑战越来越严峻,迎接严厉的金融监管,城市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跨区域发展拓展生存空间,寻找新的增长点发展壮大,达到监管要求。由于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地方商业银行必须扩大规模,通过跨区域化发展,实行区域选择和战略布局,增加互补优势,壮大一批本身品质优良的地方商业银行,提升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银行自身要缺的良好的发展,要有良好的金融也如和产品的创新能力,这必然要求地方商业银行突破地域限制。

3风险与控制

3.1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存在的风险

(1)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虽然银监会先后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等一系列监管条例,并对商业银行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并且地方商业银行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改善了尽力理念,更新了技术力量,强化了管理机制,内部控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国际银行相比较,内部控制能力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多数地方商业银行都建立了现代公司的管理架构,但是在职责划分上还不够明确,有些角色重复担任,这将影响监督和执行机构各自职能的发挥。

(2)信息系统不足。目前,地方商业银行的大部分内控工作的实施、评估、检测、沟通及培训都是以内部人员为主导,现代化信息设备不够健全,这就造成了风险识别和处理、数据准确性等方面的人为因素过大,跟不上自动化系统和标准的方法,必将存在风险隐患。另外,实施内部人员培训则效果不明显,不能及时传达、接收全面化、创新化的理念。信息及知识结构的更新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3)市场定位不明确。我国地方商业银行的定位处于初始阶段,虽然意识到中小企业服务的比较优势,但没有进行具体的落实。地方商业银行忽略市场定位,盲从于大银行拼机构、拼网络、拼客户,忽略了自身特征,淡化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地方居民的独特的优势。在客户定位上,有的地方商业银行以中小企业为主,而有些仍依然将大企业作为重点客户,这严重违背了地方商业银行的服务趋向,导致商业银行的发展不不平衡。

3.2地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策略

(1)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是地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有力保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加强合作,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策略,内部控制管理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抓起:内控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内控责任;内控管理框架;内部控制分工、地位与职责。另外,董事会必须代表全体股东看管好银行,定期接收内控方案和内控问题报告,定期评估银行内控管理的有效程度。做好内部控制管理的同时,必须强调一线业务人员和中后台人员的培训,高效的信息系统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执行。为了配合地方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建立以人员岗位、能力、资格等为主要内容的全体员工培训机制。有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专家对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的尽职情况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2)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根据信息系统发展的需要,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制定明确中长期信息科技发展规划,逐步改善内部审计操作系统和信息科技系统,搭建科学的信息平台,集中管理业务和财务数据,并制定相关的信息管理政策和汇报体系,从根本上提升风险识别、分析到内部控制的全面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从操作层到管理层,从一线业务部门到后台职能部门的、从上到下的全方位风险管理。

(3)科学、合理地定位。根据地方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征,必须进行科学、合理地定位。地方商业银行的经营区域以经济圈经营为主,探索区域化经营服务模式。服务对象定位于中小客户,即中小企业和市民。构建详细的客户信息库,及时掌握客户的动向,把握客户资源是地方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策略。发展业务重点考虑零售业务,以信用卡为纽带,促进保险、证券等业务、银保、银证第三方村管业务、外汇宝业务等的交叉销售和全面发展;在个人贷款业务上,应该推动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工商创业贷款等新业务的发展。

科学、合理的定位必须以其所处的经济、金融、市场环境和自身的经营特色作为依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三个服务”的市场定位是符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要求的,即使实现跨区域发展后这一定位也是不应改变的。城市商业银行在跨地区发展后仍然会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市民、坚持中小”的零售银行市场定位。

地方商业银行要因地制宜,开展市场细分,发挥总分行联动的优势,以中小企业、个人金融、资金营运、中间业务作为重点业务领域,并相机抉择参与部分大型项目,培育、强化城市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深化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特色。

4总结

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主要面临着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带来的压力,以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压力,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发挥其特征,克服重重困难,改变原有的单一城市经营制度,向跨区域化发展,扩大经济规模。同时,完善内部控制体制,健全信息系统,综合分析自身特征,明确服务模式、服务对象,克服跨区域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风险,保证地方商业银行的良好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启伟,刘天.跨区域发展战略对商业银行市场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 2009(6): 61-64.

[2]高绵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问题研究.金融科学,2000(3).

[3]刘华.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

[4]万新鹏.加入WTO后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挑战及对策[J].锦州师范学报,2003(05):104-105.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5

(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

近年来,西峡县加大农业投入,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生了以林果产业、食用菌产业、中药材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基地,西峡县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化转变。农业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对贷款的期限、额度、品种等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额度上,由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业规模扩大,所需贷款资金增多,使小额农贷向大额贷款需求转变。二是期限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延伸了产业链条,延长了经营周期,对中长期贷款需求有了明显增加,过去春放秋收的信贷模式已经不适应新的需求。

(二)产业集聚区发展

西峡县区域经济资源十分丰富,产业特色凸显,有利于当地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西峡县现正在大力发展五大产业集聚区:一是依托中草药资源的特色制药业;二是依托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的特钢及冶金辅料产业;三是汽车配件产业;四是特色农业产业,目前西峡县已形成了“药菌果”三大特色产业;五是特色旅游业。2010年6月底,产业集聚区的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占到了西峡县整个工业产值的85%,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三)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

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导向下,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西峡县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的目标,走出了一条“工业经济集群化、农业经济特色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旅游开发品牌化、发展主体民营化、规模经济外向化”的好路子,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由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因此农村金融市场需要更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等方面的贷款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二、县域经济发展下农业银行的战略机遇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仅依靠政府和民间的投资是难以完成的,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长期以来,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战略,在支持“三农”的进程中发挥着金融主渠道作用。作为唯一一家在全国所有县域都有分支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农行拥有最广泛的客户群体,形成了完善的组织和网点网络体系,积累了成熟的信贷技术和丰富的业务经营经验,因此农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农户、农村中小企业还是县域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县级农业银行提出了更加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要求,这不仅是一种挑战,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

(一)服务“三农”,优化业务发展

党中央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确定了农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重返“三农”县域市场的农业银行,明确了市场定位,根据各区域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调整经营理念,优化了业务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县域经济必将迎来一个投入较大、发展较快的战略机遇期,也必将产生大量综合化、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这些需求将为农业银行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增长空间,使之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目前,我国有2000多个县城、3.4万多个农村乡镇,至2008年末,县域人口为9.28亿人,县域地区生产总值1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49.6%,可见小县城却有大市场。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使农行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具有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与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增长模式高度契合。事实说明,县域经济发展使农业银行得益很多。

(二)城镇化建设,拓展市场空间

农村是我国具有最大消费需求潜力的地方,城镇化建设扩大了县域消费市场。有专家预测,未来十年农村城镇化贷款至少需要投放6000多亿元,如果农行能争取到预算额30%~50%的份额,即可投放2000亿元~3000亿。农村城镇化不仅为本地区创造了种类繁多的增值服务,而且为农业银行拓展了信贷市场活动空间,从而带来丰厚的收益。

此外,县级农行有着丰富的市场资源,以西峡县为例,该地区根据其特色,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组成优势产业群作为县域经济的主导力量,还优化升级了特色农业,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特色发展道路。这些产业发展自然需要大量的贷款,这就为农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商机。

(三)政策环境良好利于发展

近几年,农行的外部经营环境逐渐好转。在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明确指出,要稳步有序地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实行整体改制,充分利用其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的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对于作为“三农”试点的县级支行国家还提供了优惠政策,如对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免征业务管理费和机构监管费,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经营税等等。

总之,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县域农行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只要县级支行把握住客户目标,实施有效的发展经营战略,力争将县级农行打造成县域经济中的主流零售银行,县域农行就将大有作为、大有希望。

(四)同行业竞争不充分

当前,各家银行在城市业务、大客户、大项目等市场中出现“红海”特征,即局部市场竞争过度。而在广大的县域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较少、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现象,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的蓝海市场。在大部分县区,只有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部分金融机构设有网点,这就使农行的竞争压力相对于城市减小。此外,农村金融体系需要商业金融的参与,而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定位正好有利于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其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因此,县域农业银行具有充分的竞争优势。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6

【关键词】区域经济;区域金融;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模式

一、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

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其固然有历史、社会、自然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在其中的巨大作用不可忽视。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一个好的金融体系可以减少信息和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储蓄率、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和长期经济增长(Levine,1997)。可以说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区域资本形成中金融所特有的动员、配置储蓄的功能,还在于金融具有显著的经济结构调整功能,并通过这种调整产生经济结构重组的动力。对比我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无论从金融机构数量、从业人员规模、金融资产数量等规模型变量还是从金融相关比率、资产运作效率来看,东部地区都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

既然区域金融差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那么评估其对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探讨地区金融差异产生的原因和演变的内在规律,预测其未来走向和演变轨迹,进而为我国区域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合理的建议,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及整体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区域金融的研究对象是“区位”和“金融”,它从货币金融角度考察区域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关系理论,是对区域经济学和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化。我国学者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相当数量的有价值理论的理论成果,但是把金融作为重要变量纳入研究的还不多。同时,国内外对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也往往是从多个个国家或者是从行业、企业出发来进行,很少有对单个国家的研究,更少有从一个国家不同区域的角度来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研究区域金融发展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二、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1、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研究现状

在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上,近年来有关学术研究和探讨主要集中在“机构”、“体制”和“功能”三个方面。从“机构”的角度来研究区域金融体系的构建问题,主要讨论的是各种金融机构的定位、分工以及相对应的具体机构改革问题,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等问题,其中对某些有竞争力的省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讨论也是一热点问题。从“体制”的角度来研究区域金融发展问题,主要是对区域金融的所有制构成、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企业或机构的体制、法人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改革问题。在这一研究方向中,近年来所取得的最重要的突破是民间金融的地位以及与正规金融的相互关系问题。

机构观和体制观这两种方法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都将现存的金融机构和组织机构作为既定的、固化的,并都暗含着金融体系的调整与改革只能在这种既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假设。它们把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结构及运作看作是一个个独立的、特定种类的组织结构,然后在为这些不同种类的机构建立各种法律法规,设立不同的规章制度。事实上,随着基础技术的革新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机构的形势和内容也是经常变化的。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金融机构名称相同,金融机构的性质和职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如1984年中国二级银行体系的建立、1998年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等都使得我国银行机构在业务范围和职能上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地域、法律和政策安排、人文传统中,对金融结构的业务范围界定、职能定位也可能出现差别,如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江浙地区,对农村信用社的依赖较之于中西部地区更甚。由于金融机构和组织会随着时间和区域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为这些组织、机构设立的法律、制度规范始终滞后。

2、“功能观”研究范式

“功能观”视角下的金融发展模式是针对区域金融发展中的机构观的明显缺陷,区域金融发展的“功能观”应运而生。所谓的“功能观”就是从金融的功能角度来研究区域金融发展模式问题,这种观点的理论基础是兹维・博迪和罗伯特・默顿等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提出的金融体系功能观点。他们认为相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形式而言,金融体制的基本功能不会随着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变化,只有先解决了“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功能”,然后才能根据不同功能来设计最好的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和组织形势。机构的变化是由功能决定的,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创新最终使得金融功能更有效率。功能观在区域金融发展模式上是一种最为重要的“研究范式”,因为“功能”既是设计“发展模式”的起点,又是检验既定的“发展模式”是否合格的终点。只有先确定了区域金融的系统,进而才能根据“功能”去确定实现这些功能的机构和金融形式,然后再确定用以维护和规范既定的机构和金融形式运作的制度,以确保“功能”的实现。

3、“功能观”视角下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从“功能观”的角度出发,区域金融发展就是指区域金融功能的不断完善、扩充并进而促进金融效率提高和区域经济增长的一个动态过程。戈德史密斯曾将金融发展定义为“金融结构的变迁”,他用金融相关率(FIR)来评价金融发展水平的高低,因此金融发展就是包含金融资产、金融机构等要素的金融结构的变化结果,其实质是量性的增长;实践证明,量性增长并不能自动带来金融整体效率和功能的提高。如果仅仅是总量的增长,没有在质上产生新的现象,这样的变化就不能叫发展(尹优平,2008)。金融可持续发展(白钦先,2004)认为,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质量的提高,合理地开发、利用和配置金融资源,同时注重作为资源配置手段和机制的金融整体效率和功能的改善,是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必经途径。当区域金融发展实现了质的增长,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资金的回报率提高,在剩余中可用来作为积累的就最多,下一期可以动员的资金也就越多,也就是实现了金融的量性增长。所以我们认为金融发展包括质和量两方面,即金融功能的完善和金融效率的提高,并由此带动金融中介数量的增加、金融市场交易量的扩大和金融资产量的增加。

博迪和莫顿对金融的六大功能进行论述时,是平行排列各种功能的,这些功能相互之间缺乏联系。金融体制的最重要的功能是资源配置,也就是实现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金融体系在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时,涉及到事前如何促进储蓄、如何选择最有效率的投资项目;事中如何实施监督,处理信息与风险;事后如何解决委托―问题。在这种转化的过程伴随着信息的处理和风险的分散与管理问题。另一方面,资源效率的高低影响到其他功能的实现。在金融资源既定的前提下,当金融资源被分配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也就是收益最大的部门时,资金的回报率能够达到最大,实体经济中可用来最为积累的就最多,可以动员的储蓄也就最多。同样,当资源做了最佳配置时,失败的概率应该最低,风险应该最小。所以应当以金融机构资源配置效率作为金融质的发展的衡量指标,继续采用金融相关率作为金融量指标。

4、区域金融发展的途径分析

“功能观”认为,执行某项金融功能的载体有许多,既有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也有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机构;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如对地方政府债券的保险,既可以由保险公司向投资者出售保险单来实现,也可以由投资者直接购买期权合约来实现。另一方面,同一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也可以执行不同的功能,如股票市场既可以实现金融资源的横向转移,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市场价格信息,为筹资者提供激励约束机制等。随着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的变换,某类金融机构或某类金融业务出现功能性分化和功能性整合是十分合理和正常的事情。金融机构履行哪些金融功能以及如何履行这些功能,是由市场机制自主决定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这意味着决策当局、主管部门不能人为的、主观的划定某类金融机构或组织的功能,而限制来自于其他机构和市场的竞争。竞争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金融体系残缺不全或金融市场人为分割,金融发展处于抑制状态的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有较高的金融效率,金融体系都不能充分履行金融功能。因此,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就在于促进金融深化,消除金融抑制,通过提高金融体系的竞争程度来提高金融效率。

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的现实显示,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通过放松对利率和金融机构的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来,带来的是频率更高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人们意识到如果放开利率和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会增加竞争,但是没有相应的监管,金融风险就会不断积累。过高的利率也会增加企业的还款压力。另外,品种和交易量都不断急剧扩大的金融交易,很大程度上是在把越来越多的资源吸引和投入到一些远远脱离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过程的金融活动中。金融工具流动性和可转让性的提高促进了过度投机,导致了“泡沫经济”。“泡沫经济”的崩溃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因而完全的金融自由化显然是短视的和无效率的。

“功能观”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来分析和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其一重要特点是注重金融与经济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我国从“功能观”角度来研究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大金融”的功能出发,一种是从区域金融服务于区域的功能出发。前者的优点是金融层面的视角较宽,从而提出了诸如“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协调”、“推进资本资本市场建设”一类的问题,其不足是忽视了区域金融的特殊性。后者实际上研究的是区域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问题,这一类研究在许多问题上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如民间金融问题、政策金融问题以及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的关系问题等。但是,其不足是仍然局限于就区域来谈“三农”,忽视了城乡间金融与经济的合理联系是实现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5、区域金融中心模式

一年前,《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的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自此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正式得到政府的认可并由当地政府主导实施。

区域金融中心的本质特征是金融交易的集中性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分散化,金融中心建设在实质上必然要求对现有金融体系进行改造。在金融资源配置分散的基本特征下,真正的金融中心具有信息集中、交易集中和风险管理集中的特征。当前的金融中心建设仍主要立足于对特许权和行政审批的高度依赖,而真正的金融中心具有不依赖于行政决策的自发形成特征,这就要求任何具备建设金融中心冲动的城市必须反思构建金融中心的基本目标与发展模式。从现有经济制度和金融发展初始条件看,北京是金融行政中心,也是中国唯一真正的金融决策中心;上海是北京中心的执行中心,具有行政特许权背景下的“准行政一半市场”特征,但正是这种特征,是所有其他试图建立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所垂涎的特许权价值。

真正的区域金融中心必须具有体制上的市场化、区域上的辐射性和产品上的适用性等特征,不以金融资源集中为特点,反以金融资源扩散为基本职能,不断发现本城市以外的金融需求,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金融资源跨区域配置是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而且金融中心必须具备风险管理和定价职能,区域金融中心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能是通过金融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

三、总结

通过透视区域金融和区域经济的关系,我们知道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区域金融的支持,所以发展区域金融对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怎么来发展区域金融又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课题,我们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中对区域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应该从“功能观”的角度出发,结合过去传统的区域金融发展从“机构”和“体制”的角度来研究区域金融体系的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区域金融的发展和区域金融功能的完善、扩充并进而促进金融效率提高和区域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Levine,R..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Views and agenda[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7(35).

[2]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尹优平.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4]白钦先.从传统金融观到现代金融观的变迁[C].第三届中国金融论坛论文集,2004.

[5]陆磊.中国的区域金融中心模式:市场选择与金融创新[J].南方金融,2009(06).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7

【关键词】后危机时期 中小微企业 融资 路径

一、加快构建健全的社会征信体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当前社会道德滑坡,信任危机加剧,亟须重塑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有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一)从制度设计着手,及时做好顶层规划

尽快出台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运用提供法律支撑。加快信用数据基础建设步伐,以完善的数据库为平台,不断拓宽数据征集渠道,尽量使企业信用数据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加快培育专门从事征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搜集、加工和生产信用信息产品,提供资信信息服务,并逐步形成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以及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从具体操作出发,抓紧完善相关措施

各地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征信中心,具体工作包括:通过统筹相关职能部门,依托银行征信系统,建立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共建共享方式依法采集分散在法院、工商、税务、公安、国土、质监、药监等部门的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评价,依据信用评级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服务。通过数据联网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

二、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

各地应尝试建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制度,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形成“大银行对大企业、中银行对中企业、小银行对小企业”的工作格局。

(一)引导银行实现信贷业务转型

引导银行转变观念,摈弃“嫌贫爱富”思想,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重点支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导银行创新服务,结合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小、频、急”特点,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积极创新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如,可组建专门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业务的班子队伍,及时调整战略规划,加大产品开发和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制定专门的贷款审批制度和工具,制定专门的贷款业绩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全方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倾斜帮扶力度。

(二)加快建设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当前,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填补区域金融缺口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途径。

1.加快中小金融机构培育步伐。加快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取消小额贷款公司的名额限制和注册资本及利率上限,放宽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限制,并鼓励优秀的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和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促使部分产业资本退出不经济的传统行业,实现产业转型。创设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发挥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务,并按照不对称方式设计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机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在严格风险预警和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推动民营担保公司发展,并逐步建立以地方财政、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出资以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成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形成多元化融资担保体系。

2.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准入标准,简化注册新建非银行金融机构程序,并在政策和要素方面大力支持中小金融机构设立和网点建设;建立完善的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补充机制,地方政府在财政存款和社保、医疗等公用事业收费业务上给予适当倾斜,条件成熟时,允许其自由参加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扩大融资渠道,调剂资金余缺,增强其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动其拓宽业务种类和服务范围,使其功能从单一融资向为客户提供支付清算、金融理财、风险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转型。允许中小微企业设立互助基金和互助担保基金,基金成员能以相对较低利率获得互补基金贷款,或通过互助担保基金获得银行贷款。

(三)加快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不断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如对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可通过中小板、创业板融资;对有发展潜力的技术型企业,可从场外交易市场融资;对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可通过集合票股、集合债股等方式融资;各类初创型企业可通过创业投资机构获得天使基金和私募基金实现融资。在利用证券市场振兴区域经济的过程中,要在推动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基础上,突出产业优势和体高核心竞争力,成为上市后备军,不断增强金融资源集聚力和辐射力。做好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非上市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备案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促进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三、加快创新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功能

随着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准机构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地方金融服务管理,在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但也在政府服务管理上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制约了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和对地方经济的服务效果,急需加快创新地方政府金融服务。

(一)成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依托地方政府金融服务职能部门成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为企业建立信贷资质、提供政策咨询、包装项目融资并开展评审、帮助企业进行符合产业政策的贷款与财务管理服务,并为缺少信用资质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发挥相关各方资源优势

充分发挥政府金融部门、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商会组织的各自优势,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以组织银企对接会等有效方式使企业项目、产品、需求等直接与银行见面,使银行在信贷安排上明显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比重。

(三)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在辖区内筛选具有相对优势的协作银行,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按一定比例放大后形成专项贷款,根据产业发展方向、政府扶持政策,兼顾税收、就业等指标,重点支持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确需政策支持的企业和项目,使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8

[关键词]社区银行;发展优势;借鉴;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060

社区银行在国外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尽管各国家对社会银行内涵的界定有所不同,但总体认为社区银行是基于特定区域内,结合地域特色,提供特色区域服务的金融机构。社区银行最早诞生于美国,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ndependent Community Bankers of America,ICBA)把社区银行定义为“按照市场原则设置自己独立的业务,特别是按照市场原则在小型、中型银行和私人客户、社区内的特定区域的服务”。日本把社区银行叫地方银行,德国称之为区域银行,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区银行,各家股份制银行提出开设社区银行试点,原人大委员成思危等学者比较早的提出支持发展社区银行。2013年12月12日,我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中小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通知》,即银监办发〔2013〕277号文件,指出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是指定位于服务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的简易型银行网点,属于支行的一种特殊类型。与传统银行相比,其功能设置简约、定位特定区域和客户群体、服务便捷灵活。伴随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民资银行的建立和存款保险的推出,我国银行业经营竞争将日趋白热化,服务社区,贴近居民,占领个人和家庭金融服务的制高点,是社区银行雨后春笋般筹建的主要原因。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纷纷开始筹建社区银行,创新提出“理财超市”“金融便民店”“智能网店”等多种运营模式,并提出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基层的理念,成为我国金融业改革的新热点。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探索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银行。本文从分析发展社区银行优势入手,剖析社区银行发展的可行条件,在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经验基础上,提出发展我国社区银行的政策与建议。

1社区银行的优势定位

11社区银行具有区位优势

民生银行提出构建社区银行,把目标客户群定位为“最后一公里”圈,通过在社区开设金融便民店、金融超市等多种模式,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居民和家庭,挖掘居民日常生活金融服务,提供便捷式服务,满足居民和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1]另外,社区银行网点设在社区,方便了老年人等群体日常金融服务的需求,弥补了传统银行网点只集中在城市繁华地段,加速银行业务向基层渗透,发挥社区的区位优势。

12社区银行采集客户信息的优势

银行服务是建立在对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充分调查,对居民财务信息充分把握基础之上的,社区银行服务的家庭和居民相对稳定,更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资金借贷和金融服务关系中建立比较好的信誉,对社区管辖的企业信贷信息采集方面也具有便捷的优势,对社区内的企业贷款项目进行合理评估,提高还款质量,发挥人缘地缘优势,通过与社区合作,建立社区内部企业或个人信贷资信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实现持久的银行与社区企业居民的合作模式。

13社区银行经营具有低成本优势

兴业银行的经营网点定位是“金融便利店”,服务便捷,经营灵活,每个网点7~8人,面积在100m2 左右,没有传统银行分理处比较臃肿的管理团队,员工队伍专业化,节约人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营业面积小,节约租金,也节约了经营成本,发挥低成本优势,增强银行竞争力,在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挑战中更快的转变发展理念,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金融服务。[2]

14社区银行具有服务小微企业优势

近几年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措施,尽管如此,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方面,小微企业经营仍然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当前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巴曙松团队(2013)研究报告显示,小微企业从银行金融机构的借贷意愿仅占借款总额的667%,社区银行为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方面,通过建立稳定的授信渠道调查社区小微企业的信誉,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详见图1。

2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可行性

21政府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资金信贷

我国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也在调整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技术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的问题,2014年3月21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正式确定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特别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拨付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2015年11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信贷支持的倾斜政策。政策的推行和支持,为社区银行开展便民金融服务和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发展空间。

22金融业改革为社区银行发展提供机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银行业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民营资本涉足银行业的步伐,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打通香港资本市场与上海和深圳市场的投资通道,启动证券、保险、信托业的改革,大力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这一系列的改革,都为社区银行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这些改革倒逼银行业从传统的依靠存贷利息差盈利模式转变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社区金融服务就是银行业瞄准的一个大蛋糕,稳定了客户资源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3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特征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这一概念来源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美国社区银行已经有了200多年的历史,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统计,2010年年末,美国共有银行机构7658家,其中社区银行6526家,占银行机构总数的85%,[3]美国将资产低于10亿美元作为界定社区银行的标准,其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31美国社区银行业绩平稳发展

从美国社区银行1992―2003年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社区银行在美国银行业有相对比较优势,业绩平稳发展,社区银行具有成本优势,小规模经营有利于控制不良资产率。具体见表1数据。

32美国社区银行形成较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

美国社区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有三级,第一级是通过社区银行日常贷款、业务交易数据等基础信息管理,形成社区银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通过银行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形成风险的常规性监管;第二级是社区银行高层管理者通过审计稽核,借助外部审计和内部风险部门,形成对银行风险的总体管理和监督;第三级是通过银行行业协会,如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机构(FDIC)、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FRB)等对社区银行进行外部监管,并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监管。美国社区银行监管体系如图2所示。

33美国社区银行形成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

美国第一个银行法令规定是美国密执安州在 1837 年通过的,即任何集团和个人都能获得银行执照,前提是他们要履行法定义务、有充足的资本,对银行的最低资本额没有严格规定,1863 年联邦政府颁布了《国民银行法》(National Banking Act),将银行最低资本额定为 25 万美元,美国社区银行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1927年颁布的《麦克弗法登法案》,限制银行跨地域经营,银行服务网点延伸到社区,1977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社区再投资法》,规范社区银行的经营,为社区银行发展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法律保障,1999年美国政府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通过建立金融超市来提供包括银行、证弧⒈O铡⑿磐械榷喾矫娴慕鹑诶聿品务,美国社区银行成为美国银行业的主要支柱之一。

34美国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独特

美国社区银行突出社区的地域性特征,为特定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强调与客户的稳定性,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社区银行建立社区范围内家庭、农户和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库,这些“软信息”有利于社区银行防范贷款风险,针对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将存储资金侧重支持本社区小企业及家庭,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5]

4美国社区银行的借鉴及发展我国社区银行建议

41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借鉴

411通过社区“软信息”获得“核心存款”

美国社区银行建立本社区家庭、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库,这些“软信息”对社区银行与客户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对稳定银行业务,降低银行经营风险有重要作用,在收集“软信息”和传递应用“软信息”方面,社区银行都跟大银行有比较优势。“核心存款”是指银行储蓄客户中,存储期限较长,有多年稳定持续服务客户的存款,这类客户并不因为银行利率调整而改变储蓄意向,对利率变动不太敏感,美国社区银行主要客户分布,农村和郊区占比超过80%

412通过风险控制使得社区银行持续稳定发展

美国银行业经历过数次的经济金融危机,尽管不少社区银行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破产倒闭,但是根据美国联邦保险公司的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美国6651家社区银行中仍有2470家社区银行的历史超过100年,其中成立最早的是缅因州(Maine)的Saco & Biddeford Savings Institution,成立于1827年5月23日,能够持续经营百年以上,其中根源之一是美国社区银行有较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美国社区银行形成三级风险控制层级,从外部的监管机构的常规监管及行业协会额自律监管,到第二层级完善的审核监管体系,包括内部稽核、外部审计、银行董事会等高层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层是银行日常管理系统,通过查询银行日常贷款、资金交易记录发现银行经营风险,并及时采取管理措施。

42发展我国社区银行的思考及建议

总理在2015年3月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探索发展社区银行,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深化金融业改革,其中也提出构建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规划,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改革,金融脱媒步伐已经不可阻挡,加快农村及城市商业银行业转变金融服务方式,增强金融服务向客户需求末端延伸能力,真正实现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

421建立政府扶持社区银行发展的政策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社区再投资法》,出台了诸如税收优惠减免、免交存款准备金以及利率自主决定等措施支持社区银行发展,当前我国政府推行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之际,加大对农村商业银行及城市中小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推行税收优惠,对营业税、所得税等给以优惠或减免政策;二是允许社区银行利率和贷款贴息的自主定价权,对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等方面适当放开限制,让社区银行根据自身经营确定服务模式和提供理财服务;三是政府建立社区银行征信系统,通过政府的宣传,将基层农户和社区居民及小微企业资信信息纳入社区银行的征信系统中,为个人或家庭贷款提供政府信用担保,这样降低社区银行的信贷风险,也有利于社区银行与辖区客户建立稳定的金融服务关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22建立规范社区银行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社区银行的准入制度,是促进其良性发展的起点,准入制度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业务准入,在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倡导社区银行创新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业务满足客户需求;二是机构准入,对新建机构采取审慎准入原则,防止盲目增加机构,而是在建立前进行严格的合规性检查;三是专业人才及高管人才准入,通过增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对高管任职资格。同时,构建社区银行推出制度,保障社区居民的存款利益,用存款保险制度来规避存款人风险,银监会等主管部门通过多种监管手段对社会最基层的社区银行进行监管,对存在违规、无视风险、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社区银行,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甚至关闭停业,保障储蓄居民的利益。

423构建社区银行风险监管体系

对社区银行的经营进行风险监督管理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保证社区银行健康、持续发展,构建监管制度框架,要结合社区银行特点,在合规性设限前提下,适度放送经营权限,让社区银行有一定自,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监管制度经营,建立以中国银监会为主导,社区银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与银行自我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通过互联网手段,增加时时监管力度,简化监管手续和程序,提高监管效率。构建社区银行风险内控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对银行的经营风险做到时时制度化监管,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求员工严格遵守业务规程作业,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和制约,形成整体的风险内控体系,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的奖惩措施。

424增强社区银行的创新能力

社区银行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新领域,在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方面都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一是细分客户群体,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项目和内容。针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和比较富裕的家庭,可以在为家庭提供投资理财及风险保险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特殊目标,诸如子女教育金储备、投资房产信贷咨询、证券资金配置等专业服务,社区银行在贷款利率方面可以浮动,赢得客户信赖;针对社区内遭遇不幸陷入经济困境的家庭,银行可以采取无抵押低息贷款政策,在资金上帮助客户尽快走出困境;二是在经营模式上,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推行网上办公,改变传统柜台营销方式,全天候、全方位提供“私人定制”式服务,还可以深入居民家庭,调查客户信贷需求,主动介绍社区银行的理财产品,提高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巴曙松社区银行中国生存[J].银行家,2002(9)

[2]王爱俭发展我国社区银行的模式选择[J].金融研究,2005(11)

[3]邓向荣,苗萌萌美国社区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特点及经验借鉴[J].国际金融研究,2012(10)

[4]张振新,解汀莹,李玉兰美国社区银行绩效与中小企业贷款关系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2012(3)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9

本文论题深入到了金融理论中的哲理层面,所论层次清晰,很有条理,是值得各地金融主管和监管高层以及金融理论研究人员深思的一个话题。编者同意作者关于“中国不存在多个地方金融体系”的提法,只有台港澳地区是个例外,可另论。

在中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转型的新阶段,金融改革日益成为下一步中国经济改革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在经历多年市场化发展模式的熏陶和试炼后,在以经济增长为核心指标的评价标准下,不同地域的中国各地方政府间出现广泛的“金融发展竞争”,突出表现之一在于都努力吸引外部资本流入本区域而减少本区域资金外流,借此在本区域营造资本波峰。更进一步地,几乎所有行政区域都提出了建设和完善本地“金融体系”的宏图,“地方金融体系”的提法和使用也在研究与实践中被普遍使用,与之相似的提法还有“区域金融体系”等。基于我国国情,地方金融的发展能否形成“体系”,强调地方金融作为“体系”的出发点和努力方向是否具有现实性和积极的导向作用,以及过分强调这种“体系”对当地实体经济发展是否具有足够的正向激励作用等问题,都是在金融改革中需要引起警视和斟酌的重要问题。

金融体系的地域划分

“体系”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概念,一般认为是若干有关联关系的事物或某些意识的系统共同组成的一个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如工业体系、思想体系、金融体系等。换句话说,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都可以称之为体系。由此来看,只要认定相关事物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就可以宽泛地将之归类而统称为一种体系,而这种认定可以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更进一步地,如果从某种哲学的视角来看,涵盖宇宙世界至微至大的所有一切都可以被称之为体系,且这些体系都可以被无穷细分,因而会出现大体系内的小体系,以及小体系内的更小体系,由此而至于无穷。因此,无论从体系划分的主观性,还是所谓哲学视角的无穷细分理念,都反映出“体系”划分的难度和动态性。也正是基于这种体系划分的特点,我们在谈论某种体系及以此指导实践时应其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体系的认定要具有充分的客观佐证和该范畴内的广泛共识,二是不能基于客观个性而随意缩放体系的内涵及外延。对“金融体系”的理解和运用,亦应如此。

金融发展而成为体系是普遍的共识,对于金融体系的阐释也存在多种角度,普遍的观点认为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是资金流动的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此外由于金融活动的外部性,政府监管也是金融成为体系之必需。因此,从机构、市场和监管等维度来研判金融的体系问题是一种具有客观佐证和主观共识的思路。但机构、市场和监管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维护,因而从地域层面划分,首先是国家各自所有的金融体系,在此之下可能会有基于国家内部不同区域间的金融运行的各自体系。国家层面的不同金融体系也存在诸多差异,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以法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

而从国家内部不同行政区域层面进一步划分各自金融体系,则鲜有普遍的共识(美国的情况相对特殊,但仍不能例外)。即便是在行政区域间关联相对独立的联邦制国家,侧重的也是其在金融监管层面上各行政区域的相对性,而非在金融运行体系上存在足够可区分的明显特征。较少的典型如美国,乍看之下,美国金融体系在行政区划层面间的差异似乎提供了一种“地方金融体系”存在的佐证。于此的主要理由是,美国由于存在联邦与州的两级法律体系,金融机构可以在联邦注册也可以在州政府注册,在不同层面及不同州注册运营将接受不同的法律约束。以银行为例,在各州注册的银行将遵照各州的法律要求运营,而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将遵照联邦的法律要求运营。由于州与州之间金融准入要求不同,导致金融机构在不同地区间不平衡发展。由此来看,似乎美国各州及行政区域都存在着各自独立的“地方金融体系”。但实际上美国这种相对特殊,尤其是与我国差异较大的金融体系状态,是基于其政权体系及法律体系形成的一种金融生态结构的体现,是美国政体金融体系内部的结构安排。美国各州虽然有批准银行注册运营之权力,但此种安排更多体现的是美国在立法基础上形成的、联邦政府与各州共同构成的金融监管框架,及所谓的双线监管模式。尤其是“次贷危机”后,美国进一步增强全国性金融监管,双线监管的职责和权能更加向联邦层面倾斜。美国这种双线监管模式并非美国在行政区划层面自成“地方金融体系”的佐证,相反地,美国金融体系具有明显的市场主导型特征,更不存在基于州级行政区划自成小体系的内部动力,如我们并没有听说过有“阿肯色州金融体系”或“檀香山金融体系”等。

当然,对于那些分布在不同大洲,陆地联系十分遥远的联邦,不同区域金融体系确实存在很大不同,但这种探讨已经失去从地域尤其是行政区划角度探讨金融体系细分的意义,如英格兰与印度同属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其金融体系更是泾渭分明而差异极大,但由此判定一国金融体系内部存在进一步的基于行政区域的细分,则毫无说服力。

由此,基于金融运行的特征和金融体系的构成要件,在世界政体金融体系之下,各国均具有各自的金融体系,但在各国内部,如何进一步基于较大地域空间而细化金融体系则并不存在充分的证据。基于不同的视角和出发点,将一国金融体系按照不同特点进行划分是客观存在,在这种划分基础上考察不同子金融体系涵盖的地域范围,并各自称之为“地方金融体系”似是合理,如将某国金融体系进一步划分为“南方金融体系”和“北方金融体系”。但综合来看,一国内部并不存在上述所假设的不同金融子体系。各国金融体系是一个大整体,难以在此之下概括出两种及以上泾渭分明的金融运行子体系(地方金融体系)。反之,如果存在这种可划分出的“地方金融体系”,则该国内部金融市场及与之相关的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工业市场将存在严重分割,这种分割的程度将不异于两个完全独立的国家。

我国金融体系的地域性问题

我国金融体系特征明显,在机构、市场和监管层面都与其他国家金融体系间存在不同。基于不同的缕析视角,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考察和评判众多。从空间或行政区划层面,诸多探讨都将“地方金融体系”或“区域金融体系”作为研究和实践之热门。尤其是对于地方金融问题,各级政府已经将各自区域内金融发展视之为“体系”层面问题,学术研究与实践操作层面也将“地方金融体系”作为明确表述而使用,致力于提升各省级、地市级甚至县级层面的金融业发展。如上文所述,“体系”大可至大、小能极微,重在是否具有可区别其他的特征。金融内部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更多体系,关键是找到充分佐证的划分依据。

综合上文,金融体系的构成包含多个层面,从地域角度来看,一国政权组织形式、金融业发展渊源和法律体系架构对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判定具有决定性影响。我国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政体国家,金融业发展具有自发突破与政策管制相结合的强烈色彩,在法律规制方面,我国整体上是一元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虽然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立法体制可进一步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等级,但“等级”不同于“体系”,加之我国金融体系的垂直化监管特征,地方立法在金融层面可“涉足”的切入点较少,更遑论类似美国州政府层面享有的银行设立审批法律权限等。我国金融体系具有强烈的整体性,从横向和纵向布局及管理层面都全盘紧密而成为系统,在此内部很难以进一步按地域或行政区划视角进一步细分为子金融体系。无论是“南方金融体系”“北方金融体系”,抑或“新疆金融体系”“广东金融体系”的提法都不具说服力和权威性,也不应该在严谨表述时被使用。当然,对于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在政策制定方面享有部分独特性的地区,如深圳“特区”等,虽然“特”的色彩一直在消减,但即使在最享有政策独特性时其金融发展也难以置身于全国整体金融体系之外。而对于香港和澳门两处“高度自治”之地区,在金融体系层面与内陆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对来说是最具有“地方金融体系”色彩的国内两个行政区域。此外,以“区域金融”的提法来指代国内金融体系的地域性,或者说以“区域金融体系”作为“地方金融体系”的别称,显然也存在如上同样的问题,且区域金融体系的提法更具有模糊性和误导性。

进一步阐述在我国整体金融体系之下,以地域或行政区划视角划分“子金融体系”没有客观佐证和普遍认同,还有理由如下:一是地域或行政区划的金融体系划分标准不成立。金融体系的运行属性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自上而下和垂直化特征,与单一地域及行政区域不存在重叠运行,无论从金融体系的机构、市场和监管角度,都没有按空间区域分割的楔口。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地方性色彩并不足够浓厚。无论是类似南方、北方这类宽泛的地域划分,还是以省级行政区划为标准的区域划分,各自金融发展存在差距和差别,但这种差距和差别更多是发展水平上的先进与稍显落后之别,以及在各类评价指标(如银行机构存贷比、金融机构数量等)上的差异,而非结构上的、足以划分不同类型体系的足够差异,且在垂直化监管及金融机构的广泛竞争下,不同区域间的这类差距和差别更越来越成为一种数量层面的不同而已。三是地方政府无法对本地范围内的规范化金融运行过多干预。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特征及分业、垂直监管模式下,地方政府对各类规范化金融运行并无过多干预抓手,地方政府更多承担的是本地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而没有权限参与到金融机构的审批、运维等管理层面。换句话说,地方政府承担的是全国整体金融体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风险化解的责任,而没有前端的管理权力。四是“地方金融”概念本身既无统一共识和权威定义,遑论“地方金融体系”。

“地方金融体系”应慎提

金融之于经济运行的重要性已成为普遍共识,大力促进本地金融发展也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着力方面。在各地方的施政方针中,“关于加快某某省(市/县)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措施”等提法十分普遍;在理论及政策研究层面,也常见以“构建地方金融体系”为题的公开成果;在自媒体时代,“地方金融体系”更是普遍见诸各类权威人士和专家的演讲、报告及报道中,但在中央层面的报告和策令中,则没有搜寻到“地方金融体系”的使用和演绎,可见在权威层面,对地方金融的“体系”问题明确而清醒,不存在逻辑和阐释上的误解及滥用。“地方金融体系”提法滥觞于何无法考证,但这种提法无论是出于严谨或是其导向性影响考量,在政策及实践层面均应慎提、慎用。

地方金融体系提法的乱用和滥用,容易在多方面带来相对不良影响,明显的如下两方面:

一是偏离促进本地金融发展的着力核心。促进区域及本行政区域内金融发展,以发挥其对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地方政府任务及重要目标。但如何评价某一区域或行政区划内金融发展则目前仍没有科学、合理的缜密体系,现有的一些评价侧重于考量某一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设立的数量、金融机构存贷款量的对比等方面,如果以此作为发展“地方金融体系”的要义,则容易将地方政府的金融发展观导向为金融机构数量论和以邻为壑的流量观,而忽视地方金融发展更应侧重的当地金融市场完善及风险防控。若以金融机构的增设等作为地方金融体系的核心,则可能造成已有的一些地方金融发展相关部门(金融办、金融工作局)进一步转向为金融机构在本地新设机构租赁场所的选址人。

二是可能引致市场分割,削弱风险防控。认为并强调某一行政区域内的金融行为自成体系,并在政策层面以竞争性姿态加以确认,虽然貌似符合市场化规则,但却容易形成以邻为壑的不良效应,以及本区域内金融运行的风险累积。虽然从当前我国金融体制特点来看,大多数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及运营监管权限都集中在中央层面,地方政府承担的金融监管后端的风险防控责任,而不对等享有对金融机构设立审批等的监管前端权力,这种情况下,若地方政府依然坚持对“地方金融体系”的把控,则一方面容易造成为吸引机构在本地落地或争取资金投放不得不采用以邻为壑的争夺策略,另一方面易引致地方政府忽视自身在维护本地金融安全方面的职责,偏重前端的权力争取而忽略后端的责任承担,造成对地方潜在金融风险的漠视、忽视、轻视,甚至在极端情况下纵容本地方区域内的恶性担保、非法融资等严重风险问题。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