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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概念集锦9篇

时间:2023-07-12 16:49:45

自媒体时代概念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1

[关键词]网络第四媒体/媒介网络媒体第二媒介时代“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

Abstract:InternethasahistoryofelevenyearssinceitisservedforthecommonpeopleinChina.Weshouldstudytheconceptionsdescribingthe“Internet”inahistoricview,discoverthecharacteristicsofdifferentphrasesreflectedbythoseconceptions,andeventuallyfindthenatureofInternet,andtheInternet’sculturalandsocialmeaningtowardthehumanbeing.ThenwecandevelopanewframeworkwhichissuitableforunderstandingtherelationbetweentheInternetandcommunicationorthetraditionalmedia,andthegrowthofitself.Myopinionisthatnetworkisactuallythevirtualworld,notthecommunicativemedia.

Keyword:network;thefourthmedia;networkmedia;thesecondmediaera;networkasavirtualworld

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炘炘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美]马克·波斯特著范静哗译:《第二媒介时代》,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2

[摘要]旅游纪念品是旅游六要素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是带动旅游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本文从新媒体的概念和特点出发,结合大庆旅游纪念品营销案例,对纪念品的新媒体营销提出切实可行的策略。

 

[关键词]旅游纪念品;新媒体;营销策略;大庆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6-0063-03

1引言

旅游业作为快速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紧紧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开展。在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旅游纪念品的销售收入一般要占旅游总收入的3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左右,而我国目前仅为20%左右,旅游购物一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国内不少旅游景区和旅游目的地虽然设计开发出了一批非常优秀的旅游纪念品,经济效益也有了一定提高,但距离新产品所应该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一定距离,这主要是由于在旅游营销的过程中比较重视景区和目的地的营销,忽视旅游纪念品营销所致。

 

而现今日益强大的数字技术革命正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新的媒体形式——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电纸(子)书、网络电视对传统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等为主导的媒介形式提出了挑战。在这样一个时代,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无视新媒体的作用。在新媒体背景下,传统的营销方式需要跟随这一潮流进行变革和创新。在此背景下,研究新媒体背景下的旅游纪念品营销就显得尤为重要。

 

2旅游产品、旅游商品与旅游纪念品的概念区分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或其他相关概念都还未达成共识,甚至没有完全统一的名称。各种概念之间界限模糊,本文在对旅游纪念品营销研究时,有必要界定旅游纪念品的定义,理顺旅游产品与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这几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并揭示旅游纪念品的本质特征。

 

旅游商品研究的早期,有许多学者把旅游商品等同于旅游产品,认为旅游商品包含了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一切的有形和无形服务;之后有广义的对旅游商品的理解,认为旅游商品是旅游活动中所购买的实物用品;而另外一种狭义的解释则是把旅游商品仅仅限定为旅游纪念品。

 

可以理解的是,对旅游商品不同的理解是不同研究者基于不同的视角而做出的,虽然不同的理解从其自身研究的角度来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同样也有他们的缺陷。把旅游商品等同于旅游产品使得旅游商品内涵过于宽泛,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难以区分旅游商品与普通商品及旅游产品;将旅游商品理解为旅游纪念品,理解过于狭隘,说明不了旅游商品对旅游经济的真实贡献,对于如何拉长旅游产业链条也是不利的。而需要看到的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购买的商品不仅仅只有纪念一个目的,还有比如体验、享受等其他目的。另外,价格的吸引也会成为旅游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如在旅游目的地购买免税商品。三者从概念上区别如下表所示:

 

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概念辨析

旅游产品[]指旅游过程中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它涵盖了旅游者所需要的一切产品和劳务,包括了无形产品和服务及旅游线路

[BHDG4]旅游商品[]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出于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的实物性商品,它不包含旅游活动所必需的生活用品

[BHD]旅游纪念品[]即在旅游整个活动过程中购买的具有地域文化特色且具有纪念价值的旅游商品

本文中认为旅游纪念品,是指旅游者为了留下美好的记忆和怀念或者准备带回去作为礼品馈赠亲友,而在旅行游览过程中购买的富有纪念意义的劳动产品。

3新媒体的概念及特点

3.1新媒体的概念

所谓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旧的媒介形式而言的。旧媒体,亦称传统媒体,一般指的是报纸、杂志、广播、户外广告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媒体功能不断拓展,媒体内容也不断丰富,在技术与媒体的相互交融发展中,媒体形式不断建设、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不断成熟。就现阶段而言,新媒体更多指的是基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通过宽带无线、有线、卫星网络等各种现代化传播手段,传播数字化文字、声音、图像信息的媒体。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communications for all by all)。”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熊澄宇教授将新媒体定义为:“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新传媒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斌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

 

综合上述关于新媒体的定义,本文中所认为的新媒体是指相对于传统四大媒体(即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而言的新兴的传媒手段和方式,并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媒体特征。相对于传统营销,新媒体营销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有:搜索引擎营销、网站植入广告营销、网络社区营销、无线营销、网络视频营销、博客(微博)营销及病毒式营销这几种。

 

3.2新媒体的特点

一般认为,在现代技术水平和条件下,新媒体形式主要包括第四媒体和第五媒体,即互联网媒体、现代移动网络媒体。网络媒体是基于因特网(Internet)传播新闻和信息的媒介。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网络媒体拥有无与伦比的时效性、互动性及资源的优势。手机媒体是一种以手机为载体传播信息的媒介。手机媒体的受众资源丰富,根据工信部最新的统计数据推算,中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了四亿户。而在中国2.53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数已达7305万人。这样庞大的用户群为新媒体传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综合以上新媒体的主要表现,将新媒体的总体特征总结如下:

 

3.2.1传播内容的多样化

新媒体蕴涵海量信息,信息量极大丰富,达到以往任何媒体都无法企及的高度。网络时代没有秘密。任何社会事件都可能引发网络关注,任何话题都可能引起热议与感慨,任何问题都可以放到网上征询来自世界各地的答案。与优点相伴的,新媒体中由于缺少有效的“把关人”的角色,信息主体大量膨胀,也导致冗余信息大量存在。

3.2.2主体的多元化

传统的大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普罗大众只作为信息接收者而被动存在。无论是观众还是读者,都无法通过这些媒介直接发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因此大众媒体与受众之间基本上都是单向传播。而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则是多元的,传统的传播主体和受众现在都可以成为信息的者,并且可以进行实时的互动,使得信息变得更有价值,每个个体都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手机平台消息,成为信息源。同时受众也可以强烈地体会到一种参与感,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被空前的调动起来。信息的互动性使得受众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的改变。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3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4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http://blog.soufun.com/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 /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 eeecd0100085r.html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5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营销;微博;信息

0 引言

近年来,新媒体产业的崛起与迅速发展引起了众多网络基础上的产业的发展、转型。新媒体所营造的虚拟市场、空间和社会的概念,大大改变了传统意义上营销的概念,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对咨询传播的认识。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媒体时代的发展,使市场的地域划分不再那么突出和明显,我们把整个世界看成一个大市场,而如何界定市场目标和争得市场上更大的份额,变得尤为重要。

1 新媒体营销

1.1 新媒体营销概念

对于新媒体营销的概念,美国《连线》杂志将其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新媒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它相对于传统媒体,而其本身就处于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的过程中。而利用新媒体的这一不断变化的优势我们可以更好的完成现代企业的多种营销。总的来说,在信息化、电子化和网络化环境下开展多种营销活动,以达到开拓市场,增加盈利目标的经营发展过程,就是新媒体营销。多种媒介形态出现在新媒体营销中,它们的裂变、细分和融合,为企业的新营销带来日新月异的发展模式。

1.2 新媒体营销的营销法则

在过去几年里,多种专家如企业家、营销专家、风险投资家等从生产、消费等多个不同视角观察了这个新时代的营销发展演变,并在分析中发现,有一些公司在捕捉、挖掘市场特性甚至在掌握这些发展趋势做出许多战绩。我们从这些公司的实践中,总结出了新媒体时代的营销法则即个性化、开放性、趣味性、与客户同在和快捷性[1]。

1.3 新媒体营销的优势

(1)新媒体营销与消费者实现有效互动,并让消费者拥有足够自主选择的空间;(2)从经济上看,新媒体营销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3)在创意不处不在的当今社会里,新媒体营销更是拥有无限的创意空间;(4)新媒体营销能增强用户的创造创造性,一起实现营销价值;(5)更好的把握客户需求,能满足和实现个性化发展与需求;(6)拥有网络平台下巨大的数据库营销宝藏;(7)效益方式灵活,企业主更可以按照广告效果付费[2]。

2 新媒体营销的发展策略

2.1 从微博看新媒体营销

作为社会化媒体的微博,它的出现的确造就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里,人人都可以作为参与者和报道者。而作为一个营销者,把握这个微时代新媒体的特征与发展更能争得最大的营销发展空间。

在微博上,企业与受众能够更有效地进行互动,通过互动收集到交流反馈信息。消费者在新媒体营销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当今时代,突出体现崇尚个性化、体验和参与,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更多,更能通过信息平台得到满足。因此在微博时代,企业为塑造品牌,必须不断地针对消费者需求从多方面进行自身打造以推送相关品牌内容,并与消费者进行更多的关系互动。微博发展离不开商业化推动,不能等同于的个人微博的随意性,企业若要通过微博更好的实现传播效果,需遵从四大策略:内容营销、领袖营销、活动营销和情感营销。

2.2 从广告看新媒体营销

新媒体营销中的广告营销是专指在新媒体上所进行的广告投放。新媒体营销中广告投放的形式有:移动新媒体、户外新媒体、手机新媒体,这些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新媒体广告的特点和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概况:(1)画面大;(2)远视强;(3)内容广;(4)连动性;(5)固定性和复杂性。

2.3 从电影看新媒体营销

对于中国电影人来说,新媒体时代进行的深刻变化对其产生了一笔宝贵的财富,在这样时代里,中国电影人可以利用新媒体特点及优势开展行之有效的营销策划与推广,促进中国电影的发展腾飞。新媒体的传播调动了消费者的积极性,传播方式也由单向变为双向。通过新媒体平台,电影人建立相关电影官方网站,并开通微博。与传统消费方式相比,新媒体的实施从人力和财力上得到许多节省,并能通过不同的方式呈现电影的信息,相对于传统媒体,投放广告需要相当的资金和足够的电影成本。

从投放广告的针对性方面看,电影不等同于电视,这样一种特殊的商品,不种类别的电影有不同的收看人群,传统媒体意义下的市场产品定位面对整个消费者群体的,投放广告针对性不明显,投放目的显然达不到理想效果,而如果利用搜索引擎便能更有效地进行受众的精准定位,将受众和其喜好的电影信息进行细分。当受众利用搜索引擎查询满足个人需求的电影信息后,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并迅速将电影进行推广,人们很快就从信息的接受者变成信息的者,一对一的相互影响随之扩散,这种营销非常高效,并在无形中节省了许多电影营销成本。

2.4 从网络看新媒体营销

网络媒体承载了多种新媒体营销方式,并与其紧密相连。它成为了当前最重要的新媒体形态,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网络社区、即时通讯(如多种聊天工具)、SNS、RSS、网络电视、网络新闻、网络报纸/杂志、网络游戏、威客、微博等。我们常说网络是虚拟的,因为计算机和网络是将文字信息等进行数字化存储;从另一个方面看,利用网络者通过丰富多样化的言论进行信息传播,受众均会受之影响。

网络媒体的普遍化在新媒体的力量中体现得最为强烈。阿尔夫曾预见性地提出“产消者”(prosumption)[3]这一概念,预见到消费者很快会面对前所未有的大量非标准化商品和服务。在新传播时代,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关系日趋复杂,不再是单一的接受与被接受的关系,消费者在完全无利益收入影响的前提下逐渐转变为主动参与者。通过网络他们无形中参与到商品的广告传播中,对某种商品进行自发的评论或者讨论。

3 结语

信息时代下,网络营销已全面铺向我们。新媒体的出现一改传统传播模式,也改变了传统营销的思路,丰富了营销手段,借助于互联网、手机和数字电视等新媒体,企业可以利用更多的新传播渠道,也要将新媒体的特征和优势即互动性、开放性充分有效的使用,为企业自身的营销创造新的机会。目前,企业要时刻分析弥补自身得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销方式还需要在保持传统营销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地与新媒体营销相融合,从而提升自我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针对“人人记者,人人新闻”的现状,在企业的营销计划中更应注意扬新媒体之长,避新媒体之短,创新企业营销观念与方式。使企业在未来可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约翰・查古拉,董家骏.新媒体时代的五条营销法则[J].北京:商业评论,2007(1).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6

摘要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数字网络技术不断得到推广,推动了媒介时代的来临。媒介时代的来临丰富了视听的领域,使得视听逐步转型,原有的单一的广播影视传播形式的视听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使得视听的内涵以及表现形式得到丰富与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视听媒介”这个新的概念逐步为广大民众所接受,本文就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出新的媒介背景下的视听转型的意义。

关键词 媒介融合 视听转型 背景

媒介融合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提出的,媒介融合是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而出现的,是随着社会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需求的推动而得以发展的。各种媒体的功能逐步得到统一,将各种传统的媒介的功能融合在一起,是一种媒介之间的联合发展,通过这种媒介之间的融合介入可以使得资源得到整合,媒介功能得到加强。当代媒介所依靠的技术手段日益趋同,使得各种媒介的功能可以在同样的平台上进行整合。当代新的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媒介的新概念出现并逐步得到推广,媒介融合改变了传统的媒介布局,通过这种新旧媒介之间的不断融合逐步实现媒介功能的一体化,给人们带来更好的视听盛宴。本文从三个大的方面来讲述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通过对于概念的转型、价值的转型、产业模式转型的分析,阐明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转型带来的影响。

一、概念的转型

事物的变化是一种由外至内,再由内到外的过程,受到新技术、新科技的推动,使得视听转型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要想对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进行分析了解,就必须首先对内在的视听转型进行了解,了解其内在的本质、特点,这就我们常说的概念的界定。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首先是概念的转型,视听概念的转型是人们对于其认识不断的加深。新的社会形势下,我们可以从信息、文化、媒介这三个方面来了解概念的转型。1.信息。信息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动画、视频以及图像对于信息进行表现,将一些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的东西消除。而信息技术则是指通过借助现代新型科技将信息进行传播并对于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信息技术的实现主要是依赖于对于其他先进技术的综合运用,通过各种现代技术的综合手段来实现信息的传递以及相应的处理。

信息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由最开始的语言的产生,再到后来文字的发明、印刷术的产生,逐步发展到无线电的使用,实现了文字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后来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各种新型媒介的出现,为信息的传递与处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保障,将通信、信息业、大众传媒相结合,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信息的传递由最开始的听说时代逐步发展为阅读时代,再到现在的视听时代,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过程。在听说时代,人们通过相互之间的语言交流来实现信息的传递,这种信息的传递还可以通过歌唱的形式得以实现。发展到后来的阅读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文字交流,以及通过文字创作出无数的文学作品,使得信息可以利用文字这个媒介进行流传,通过这种文字的交流来实现相互之间的社会交流。当电子介质兴起之后,视听时代逐步到来,最为原始的视听就是广播电影以及电视。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媒介的不断出现,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这些新技术的出现使得视听时代的发展逐步加快,逐步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文字、信息的传播均可以通过视听得以实现,这就是新时期下视听转型的重大改变。

2.文化。文化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劳动获得的物质财富以及收获的精神财富都可以称之为文化,这是一种广义的文化,而对于文化的狭义的分类,则只是侧重于对于人的精神文化的探求。在新的时期下,文化的范围不断得到延伸与发展,能够为社会民众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以及享受的都可以称之为文化,这是新时期的文化所显现出来的包容性。

3.媒介。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视听媒介也在逐步发生变化,媒介的概念与内涵也得到了延伸与发展。媒介融合的趋势不断加强,视听媒介这一概念也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视听媒介作为媒介融合下的一种新的概念,既可以作为信息的载体,又可以作为媒介,对于信息进行传播与处理。而视听也逐步走向正规化,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与监管。

当今,视听媒介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的主流趋势,同时在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下,媒介结构得到了重组,各个组织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所以在新形势下,企业要不断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挖掘自身优势,合理定位,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价值转型

1.经济价值。当今世界,视听文化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逐步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广播影视作为视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经济主体可以通过相应的视听文化的传播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通过视听媒体获得相应的经济价值是视听文化发展的基础。只有在一定经济保障的基础上才能够带动相应的产业发展。广播影视是视听文化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价值。美国的广播影视世界闻名,虽然其每年的电影产量只占据世界总电影产量的10%不到,但是其电影的票房却占据世界总票房的70%,美国每年可以通过广播影视获得巨大的经济利润。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下,视听媒体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我国的GDP 中的比重逐步增加,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只是视听文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新形势下,社会媒介融合趋势的不断加强,媒介功能的不断完善,能够有效地带动视听文化的发展,给予人们高质量的视听享受,这是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对于促进社会发展,优化社会经济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2.文化价值。视听已经逐步转化为一种重要的文化传播形式,各个社会主体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视听媒介来进行文化的创造与传播,这是一种新的文化的表现形式,通过这种新的表现形式能够扩大文化的受众面,使得更多的人来接受这种文化,有利于国家文化的传承。同时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视听成为了一种国际通用的语言,通过这种通用的语言,可以实现世界各地之间相互的文化交流。同时视听的转型使得文化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改革,改变了原有的传统的文化传播以及接受方式,视听媒介已经成为了当今文化传承的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人们接受文化以及参与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对于视听媒介的利用,使得文化的变现更具活力,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了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推动了文化的革新,使得中国文化更加具有活力,同时也是中国文化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

3.人文价值。当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不同的视听媒介的推广,可以有效地推动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满足人们在新形势下对于文化的需求。同时视听媒介的发展是以人的需求为导向的,通过各种视听媒介的融合可以有效地扩大视听文化的影响力,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这种新的视听媒介是一种较为便利的社交媒体,公民可以通过这种社交媒体来实现个人的人际交往,各种视频传播活动可以让公民在社交活动中使得自身素养得到提高,人格得到完善,人际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随着新型媒介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升级,逐步变化为人和物、物和物,物人融合的交流网,这种依靠互联网作为支撑的人际交往实现了线上的人际聚合。

三、产业模式转型

1.中国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对于盈利模式的探讨,一般是以经济管理的角度去进行的。借鉴相应的行业发展案例去对相应的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中国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是通过收取广告费以及网络收费来获取收益。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已经不能够适应激烈的社会竞争,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广播电视行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新媒体的连接尤为紧密,所以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对于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的研究也日益深入。

中国的传统广播电视盈利模式是通过广告与网络收费来获取收益,虽然近年来,比例略有下降,但是依旧占据了主体地位,是整个电视广播行业的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随着新媒体的介入,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了,急需对盈利模式进行改革,支撑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单一的盈利模式成为了阻碍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对于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进行改革,通过不断的研究与改革,新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逐步出现并适用于行业的发展。

2.视听媒体形式下的多元盈利模式。媒介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行业的盈利模式逐渐由传统的单一的盈利模式开始向多元盈利模式发展,除了从广告、网络收费获取收益之外,更多的新的收入渠道的出现,使得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线视频广告收入不断增加,同时利用新技术手段建立起完备的广告体系,建立起定向的、智能广告的新模式,对于市场做出细致分析,了解群众需求,从而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通过这种市场细分、通过智能化的操作手段,带来了新的广告时代。利用在线视频的付费模式实现了媒体的完美转变,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APP 模式的广泛运用也为广播电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前景,利用苹果公司所开发的APP平台进行客户端以及应用程序的设置,是当今世界广播电视行业的主流趋势,通过APP平台可以为全球的用户提供服务同时收取费用。而智能终端消费也成为了电视广播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拉动了电视广播行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媒介概念的出现必然会带来相应的改革,本文对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的概念转型、价值转型以及广播电视行业的盈利模式转型进行分析与探讨,阐述当今社会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转型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

参考文献

[1]庞井君. 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J];东岳论丛,2012,(10).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7

关键词: 信息技术 概念图 英语教学 读后活动

一、信息技术的课堂应用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渐丰富了知识的表现形式和承载方式,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课堂的广度和深度。利用多媒体技术,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跨国界跨时代地获取他们所需的知识。除此之外,多媒体技术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传统课堂中那种教师占主导地位的师生关系。

二、英语Reading课型中教学存在的问题

英语课中的Reading课型是最普通最经典的一种课型,在Reading课型中,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还可以教授学生一些重要词汇、词组和句型的用法。除此之外,对于学生还可以进行适当的情感教育,使他们在情感上产生共鸣或者得到升华。笔者听过很多英语Reading的公开课,发现这种课型的读后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一般以小组合作形式进行,而采取的活动形式一般又以discussion 居多。个人觉得小组讨论的确是个可以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有效方式,但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在的小组讨论最后都会有一个presentation的展示环节,一般会有三四名学生上台汇报自己小组讨论的成果,大部分学生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面听。这样的形式其实真正参与其中的学生并不多,很多学生在下面小组讨论的时候只是做样子,并没有真正参与其中。

三、基于信息技术的英语概念图教学尝试

针对以上的问题,笔者进行了下面的思考,最后的展示环节需要英语口语好的学生上台展示,但是其他学生都有自己的长处,可以进行其他的分工,比如安排小组成员的职责、背景资料的搜集,等等。

鉴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以牛津高中英语模块8中的Unit 4 “Important film events around the world ”这篇Reading的课后活动进行了新的尝试。笔者的设想是让学生利用概念图,借助信息技术多媒体发挥小组每个成员的作用,而不仅仅最后上台展示的两三名学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笔者首先对学生进行了概念图的简单讲解,让学生对什么是概念图有初步的了解,然后通过多媒体向学生直观地展示一些已有的概念图,从而加深学生对概念图功能的理解,接下来让学生尝试画出一个概念图。这些前期的准备工作结束以后,笔者给学生讲了这节Reading课的读后活动是以四人一组的小组讨论形式讨论这样一个话题:If you are invited to attend a film festival and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commend one film, which film will you recommend? Give reasons for your recommendation. 让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利用概念图进行责任分配,并且利用概念图进行这个话题的分析和组织,最后借助信息技术多媒体完成这样一个小组讨论。

下面笔者选择一组学生的最后成果说明。

通过这两个概念图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Jack这个学生对概念图有很明确的概念并且灵活运用概念图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概念图可以看到这个小组的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分工,每个学生都要对最后的presentation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样的分工就避免了小组活动只是某一个学生的事情和任务。第二个概念图看出学生有自己的思考,对于要被推荐的电影,他们从director, actor, plot和special effects四个方面进行整合,从而让自己的推荐理由非常充分。我们能注意到在第二个概念图中,只有Mary和Peter两名学生负责,这应该是从整体对任务分配的考虑出发的,这样这个小组的四位学生的任务量差不多。借助概念图进行的明确分工,Clever最后进行的presentation非常不错,他分别从director, actor, plot和special effects四个方面介绍Wolf Totem这部影片,让很多没有看过这部影片的学生非常期待以后有机会好好欣赏这部影片,最后他还让学生欣赏了一分多钟的宣传片。

这个小组只是这次活动中众多参与小组的一个,笔者认为这次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让每一位学生都感到自己是被需要,自己是有能力的。除了Wolf Totem(狼图腾),其他组的同学还借助概念图和多媒体推荐了But Always (一生一世),Miss Granny(重返20岁), Somewhere Only We Know(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等电影。最后在全班同学作为评委的情况下,Wolf Totem以得票数最多获得了最值得推荐影片奖。

四、结语

这次活动只是笔者的一次尝试,但是从学生的参与热情和最后的展示成果看,这次尝试取得的效果远远超过预期,学生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和运用能力很强。只要愿意尝试新的教学形式或者改变传统的教学组织方式,学生就会给教师更多的惊喜和精彩。

参考文献: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8

在我国舆论研究中,“舆论”与“新闻舆论”是两大常见概念。由于研究者判断角度、考量标准、研究方向等的差异,从不同视野出发,同一概念往往呈现出纷繁多样、彼此互异的阐释状态。笔者认为,在这种多样化界定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界及业界对上述概念存在的认识含混与理解歧乱。定义未准所带来的随意表达甚至错误运用,较大地干扰了舆论研究及其相关实践的规范展开。本文试对此粗加辨厘,冀望有助于推动我国舆论研究的深化。

“舆论”:防止局部截取,静态考量

在中国古代汉语里,舆论意为“舆人之论”①,舆人指普通百姓。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我国学者对其概念的阐释堪称众说纷纭②。如:

“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中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③

“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共同意见。”④

“舆论是多数人对于某一事件有效的公共意见。”⑤

粗略总结学界对于“舆论”的诸多定义,笔者认为,该概念至少被附加了如下两大非本质含义:第一、认为舆论具有共同“一致性”;第二、将舆论视为“多数人”的意见。

首先,一致性并非舆论固有的内在要素。法国的A・吉拉尔在《公共舆论》中认为:公共舆论不是其总数,而是个人意见的混合物。它从来就不是一致的,更不是同质的。⑥吉拉尔对舆论显微镜般的观察或许失之绝对,但它却揭示了舆论概念的原初状态。笔者认为,舆论概念自身不天然内含一致性要素,也就是说它并非自一开始便具备了某种一致性特点(无论在多数意义上还是少数意义上),一致性是在其不断运动过程中逐渐出现的。所谓“共同意见”,准确来说只是舆论运动过程中的一种相对成熟的状态,“当舆论处于初级阶段时,各种意见呈现出众说纷纭的特点。”⑦当运动发展到各种意见彼此无法继续整合时,舆论趋于稳定,这时舆论才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因此,一致性只是其阶段性特征。抹杀舆论演进过程的阶段性,以阶段性特征代替整体特征,的确存在以偏概全的逻辑缺陷。

其次,舆论并不一定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意见。这一点已有学者给予敏锐探察:“说舆论是‘众人之论’,并不等于说舆论是‘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当然,舆论研究理应重视多数人的一致意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又不应因此撇开与此相联系的少数人的意见,因为少数人的意见同样隶属于舆论的范围之内……因此,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既是舆论民主思想的一种体现,又是一种科学态度的表现。”⑧“客观存在的真实的舆论必然是充斥着各种扰攘之音、歧见纷呈的公众意见之流……把大多数人的相似或共同的意见称作舆论,而把与上述意见不同的观点和声音排斥在舆论范畴之外,实际上犯了用部分舆论代替全体舆论、用人为的标准对社会意见作出等级安排的价值判断的错误。”⑨因此,放弃单一的“共同意见”观念而包容各种主导性意见,才是正确理解舆论概念的必然思路。

实际上,无论是舆论的一致性还是多数性,均是截取成熟的舆论阶段,并把它作为一种静态模型来描述的。这种局部截取虽然有利于阶段性的描摹,但无助于深入地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委员会编写的著名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指出:“舆论不仅仅是各种意见的总和,而是在广泛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比较和对比一些意见的一种连续的过程。”⑩从横向看,作为众人的议论,舆论是对无数单个意见的整体描述,是单个意见的集合,其中既有多数人的意见,也有少数人的意见;从纵向看,舆论是一个发生、演进并逐渐稳定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简要概括为:问题的显现――舆论开始出现(众多意见发表)――舆论逐步整合――舆论走向一致(这种一致可能表现为多数,也可能表现为少数。即可能同时表现为多个意见互异的舆论群体并存,这时舆论运动趋于稳定)。

笔者认为,对舆论的截流式考量不仅过滤了真实舆论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人为地压缩了研究的视野,而且削减了舆论研究对舆论引导实践的指导意义。因此,有必要清除附加于舆论概念上的诸多规定性,将其还原为最基本的几大要素,以有助于舆论研究从肇始于观念上的静态模型回归到其生动、复杂的运动演化过程。

由此,对舆论的理解应该是――具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对于同一社会现象的公开意见。它包括以下几点基本要素:

1.舆论的主体是(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

2.舆论的客体是(同一)社会现象。

3.舆论在表现形式上是(公开的)意见。

“相当数量”与“较多”或“很多”等模糊性概念一样,是相对于意义上而言,为不确定性概念。有学者认为是“可以指成千上万人,也可指十几人、几十人”。{11}也有学者认为“按照感知事物比例的思维习惯,四分之一的比数通常被认为是‘较多’的底数。”{12}这种还原,实际上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一附加的规定性从人们习以为常的舆论定义里剥离出来,“相当数量”概括了舆论发展各个阶段的共同特征。当有相当数量的人就某一社会现象公开表达意见,此时舆论即告产生。

补充说明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就某件事提到的“舆论认为……”,大多指的是多数人认为如何如何,或是“当事人认同的某种意见”{13},属于口头习惯性用法。

学界经常使用的另一个概念“社会舆论”,如无特别语境说明,一般情况下可被视为是对舆论外延的进一步准确定位,舆论为社会舆论的缩略用语。

“新闻舆论”:警惕与“社会舆论”相混淆

新闻舆论的定义学界同样有多种,如“群众对最新事态的意见表达”{14},“通过新闻活动表达出来的舆论”{15}。还有意见认为,新闻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媒体表达的意见”,广义指“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16}

笔者认为,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是据舆论主体提出的概念,由于“新闻”本身是信息的一种,无法发出意见信号,因而可将其理解为新闻机构,即传媒界,其上位概念为“社会界别”,(尽管传媒界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其产品天然是舆论表达的最佳舞台)。依此类推,与新闻舆论相对应的还有教育界舆论、医疗界舆论。新闻舆论只有从这一角度出发,其概念才具有存在合理性,其定义遂为“新闻媒体自身表达的对社会事物的意见和评价”,接近于以上对新闻舆论的狭义定义。

若将新闻舆论视为“群众对最新事态的意见表达”(正如人们在很多情况下惯常使用的那样),实际上将其等同为了舆论概念本身。而“通过新闻活动表达出来的舆论”这一定义则显得过于含糊,主体不明(如果其主体既包括传媒也包括群众,那它实际已表明自己就是社会舆论)。对新闻舆论广义上的理解“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同样存在漏洞,因为传媒表达的意见是否是社会意见无从判别,并极易使人将其与“社会舆论”相混淆。

对“新闻舆论”概念理解得不准确也是导致传媒发挥舆论功能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一旦将新闻舆论与社会舆论相混淆,便有可能出现前者替代后者的危险,这是已经事实证明过的。实际上,即使将新闻舆论定义为“媒体表达的意见”也十分表面,修正为“媒体掌控者通过媒体表达的意见”也许更为贴切。这一定义几乎适用于古今中外任何语境(因为我们并不能由于某一传媒或某一传媒的某个时刻所发出的意见确实代表了民众的意见,便任意将其表现扩大化、普适化、永久化)。

由于太容易陷入表达误区,且其无论对于实践或是研究均无多大实际价值,笔者不提倡使用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正如也很少有人需要使用“教育界舆论”、“医疗界舆论”一样。(关于新闻舆论等概念,学者陈力丹在他的著作《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一书中有过精当的论述。笔者略有保留的是,由于对舆论概念认识的差异,作者认为媒介仅是“模拟公众”,不能作为真正的舆论主体。笔者认为,舆论是一种集合性意见,媒介虽只是“模拟公众”,但作为一种行业,其集合性特征还是符合的。)

除新闻舆论外,主流舆论也是一个被频繁使用的概念,有时其口头出现频率甚至远过于严谨的学术研究。无论对主流舆论如何定义,笔者认为有一种错误倾向应当竭力避免,即将主流舆论理所当然地视为代表社会前进方向、具有先进性特征的舆论。关于“主流”的解释,《辞海》为:主要指事物的本质方面,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正如舆论并不先天具有一致性、代表多数人意见一样,“主流”也不内在地含有先进性含义。事情的本质方面及其发展方向可以完全是反动、落后,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的。说主流的即是先进的,往往来自于人们主观上的一厢情愿。主流舆论既可理解为人数上占优势的大多数人的意见,也可理解为在价值观上是符合社会主要价值观念的,但却不一定就是先进的。

注释:

①杨明品:《新闻舆论监督》,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5月,第4页。

②据美国学者哈伍德对相关历史文献进行的研究,关于舆论的定义多至50余个。

③喻国明:《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4月。

④刘建明:《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11页。

⑤储玉坤:《现代新闻学概论》,世界书局,1948年版,第35页,转引自刘建明《基础舆论学》,同上。

⑥转引自徐向宏:《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6月,第11页。

⑦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18页。

⑧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34页。

⑨王雄:《新闻舆论研究》,新华出版社,2002年12月。

⑩转引自丁柏铨、王雄等:《新闻舆论引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14页。

{11}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31页。

{12}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6月,第17页。

{13}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6月,第28页。

{14}{15}康萌:《新闻舆论学要略》,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1年11月,第1页。

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9

【关键词】多媒体;辅助教学;创新能力;课堂教学

随着经济的发展,教学理念转变,社会对新型人才的需求,从而形成了新的教学模式―多媒体辅助教学模式。因为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越来越多的应用与课件技术的日臻熟练,它以强大的功能,大量的信息及生动直观的影像和快捷的连接方式和超越时空的变幻,已经越来越受教师的欢迎,已经成为主要的教学手段,并逐步取代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数学课堂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技术来辅助教学,将极大地丰富课堂教学的表现手法和表现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手段,它能使静止的数学问题动态化,复杂的数学问题简单化,它能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枯燥的数学知识趣味化,深奥的理论形象化,学习的过程生活化。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就会事半功倍,对于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发挥巨大的作用。下面,就其优势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 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作用

1.1 运用多媒体导课,创设学习情境,激发学生参与动机与兴趣

创设情境,生动、巧妙的导入新课,寓教于乐,让学生在愉悦的情境下产生对新知识的好奇与渴望,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能够恰当地运用多媒体课件来完成这一过程,那就事半功倍。如:在教学“圆的认识”时,我问学生:“车轮是什么形状的?”同学们觉得这个问题太简单,便笑着回答:“圆形的”,我又问:“为什么造圆形的呢?”这时学生不知如何解释,我引导说:“今天老师带大家去看一看动物们在运动会上的表现。”播放汽车拉力赛:小猪驾驶方形轮子参赛,小兔驾驶椭圆形轮子参赛,小猴驾驶他的圆形轮子参赛。当比赛开始后,学生都放声大笑。这时,我解说道:“小猪、小兔的车子今天是怎么啦,跑起来怎么一高一低的,开得那么吃力呀!小猴最轻松,比他们开的稳当多了,而且速度也快,同学们说一说这是为什么呢?”这样创设的情境,给学生一种新鲜感,让学生亲身体验数学问题就在我们身边,同时也由问题引起思索。激发了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1.2 直观展示数学知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数学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空间想象力,对初中生来说是个难点。以前的教学中,常用一张纸片或实物模型演示,一会儿是平面图形,一会儿是立体图形,教师讲得别扭,学生听得模糊,教师还要反复的演示、讲解,立体感差的同学,根本不知从何处展开思维,而多媒体技术的引进,对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1.3 利用多媒体使枯燥的概念形象化,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数学概念。

数学概念是学习基本数学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可学习数学概念是一件枯燥的事。利用多媒体进行实际操作,形象演示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例:平行线的教学,可将生活中的一些有平行关系的图形利用多媒体展现出来,给学生一个感官上的平行概念,再用直线代替图形中互相平行的部分。这样就把简单的抽象的数学概念转换为形象的图形,既便于学生理解又易引起学生的兴趣,使数学概念更易理解。

2 运用多媒体课件有利于学生知识的获得与保持

多媒体课件所提供的外部刺激不是单一的刺激,而是多种感官的综合刺激。这对于知识的获取和保持,都是非常重要的。多媒体课件既能看得见,又能听得见,还能动手操作。这样,通过多种感官的刺激获取的信息量,比单一的听老师讲课强得多。信息和知识是密切相关的,获取大量的信息就可以掌握大量的知识。实验心理学家赤瑞特拉做了一个关于知识保持即记忆持久性的实验,结果显示一个人如果既能听到又能看到,再通过讨论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知识的保持将大大优于传统教学的效果。

3 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来源于对周围的事物的理解和对知识的观察和分析,现代教育观点认为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和发现这个知识的过程是一样的。而传统的教学方法是很难提供给学生足够的时间,使学生自己建构知识体系,而多媒体技术可以无限的提供给学生学习的空间和相对宽裕的学习时间。 例如在教学圆的认识时,在网络环境下利用CAI课件辅助教学。(1)首先屏幕上显示大小不同的圆形物体(钟面、车轮、交通标志、呼啦圈等),问学生这些物体是什么形状,然后点击鼠标,每个图形变成大小不同的圆,从而建立圆的表象。(2)然后屏幕展示圆形成过程的动画:一只小狗脖子上系着一根绳子拴在木桩上,小狗叫着,绕木桩跑一周回到起点,小狗跑动的轨迹,展示出一条封闭曲线,也就是圆,这样直观展示出圆的形成过程,过目难忘,初步建立了圆的概念。(3)电脑动态展示圆各部分,圆心、直径、半径,使抽像的概念变得生动形象,通过观察比较深入认识圆各部分名称及相互关系。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让静态抽象的概念,通过声音、图像、动画的融入变得生动活泼。

4 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可以更好的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一个人的智能,不能简单地由智商的高低来衡量,智能是多元的,其中包括语言能力、数学逻辑能力、空间能力、音乐能力、身体运动能力、人际关系能力。而传统的学校的教育,仅重视语言能力和数学能力的开发,对其他能力的开发未给予足够多的重视,不能用学习成绩衡量学生是否聪明,要看学生能否解决面临的问题,培养合作精神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