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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时间:2023-09-27 09:37:36

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第1篇

【关键词】农民工 职业技能培训 法律常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B-0123-02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促使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是目前各个教育培训部门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指定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担负着全市外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本文拟以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实践为例,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法律常识教育进行探索。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保守

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较落后的农村,有些甚至是偏远的贫困山村,那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民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思想观念保守。随着近几年农民外出务工热的悄然兴起,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大部分农民工依然用惯常思维思考问题。部分农民工在外按部就班,畏首畏尾,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说话甚至是不敢说话,害怕惹出更多的事端,通常以自己吃亏的方式息事宁人。此外,许多农民工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对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积极争取自己的相关利益等持漠然态度,对别人已经发生的事持观望态度,及至事情发生后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又后悔莫及。

(二)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甚至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小学毕业,45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更有文盲存在。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在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存在较大欠缺,这同样也体现在农民工对权利义务的认知以及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上有所欠缺。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甚至是偏向低层次,导致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在寻求法律帮助时,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而不是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同其法律意识程度高低相互联系。调查显示,收入高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收入高的农民工,由于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更多的机会在更大范围内接触到法律事务,其在法律知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相对较强。而收入低的农民工,由于生产经营单一,缺乏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其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则相对较弱。从农民工整体来说,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都不高甚至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三)无法坚持长期深入的学习

当前针对农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人员与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普法工作职能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农民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同时,村干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不高,在对村民的纠纷调解中,往往不以法律处理,而更多地是依情理决断,从而也造成了农民工对法律的误解。另外,针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目前只停留在短时间的春节及节假日农民工返乡之时,时间短促,学习只停留在了表面。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认真研读有关的法律知识条文,在外务工忙于工作挣钱,返乡之际忙于休息应酬,并未真正领会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髓。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作用

(一)有助于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使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按照法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必须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信任感和敬仰感。由于农村相对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低,再加上边远山区的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外出务工成为许多农民的唯一选择。他们为了保住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宁愿牺牲法定的休息时间,双休日加班加点,甚至宁愿忍受恶劣的劳动环境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农民工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不敢抗争或不懂得如何抗争。有的农民工由于不知法而犯法,不懂法而违法,甚至用犯罪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起到维权的目的,而且使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因此,大力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工了解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不仅有助于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有助于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能力。

(二)有助于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劳动集约型的地区,就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较容易遭受侵害的地方。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的私营企业为了缩短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甚至克扣、拖欠工资,减少投入或者不投入安全卫生资金,不顾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因此,组织农民工学习法律常识,使他们正确认识法律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从而有效避免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有助于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整体法律意识,形成一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策略

(一)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渗透法制教育

凭祥市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据该市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已经有61.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有50%以上获得了上岗证书(获得电工、电焊上岗证书者居多)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当中,特别注重法制教育,例如,在电工电焊、水电工、装潢设计的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使技术可行性和法律可行性结合起来,让农民工既掌握技术又懂法律,确保劳动力的转移更加健康和稳定。同时每位参训学员都要求掌握《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

此外,学校普法教育多样化,选择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诸如板报宣传、法制讲座、知识竞赛、主题文艺汇演、播放电影等,让农民工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组织引导农民工观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电视节目,邀请在外务工多年的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工深刻领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从而提高他们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热情。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认识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边远山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欠缺,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应让农民工认识《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一是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劳动者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选择职业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才能、爱好、兴趣的职业。二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应当有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三是休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八是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指导农民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远离家乡外出务工,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听之任之,逆来顺受。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应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法律常识教育,使农民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发生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的,鼓励他们走法律程序,提请法律仲裁。二是要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合同的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不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三是告知农民工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农民工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如有违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四)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常识教育

农民工来自农村,交通不便,少出远门,不懂得安全常识,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须要求农民工掌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是为了自身安全,不坐“三无”车、农用车和报废车,遵守交通规则,掌握城市生活常识。二是外出农民工如果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务工地点的,从购票后进入乘运人指定的候车地点开始,乘客和承运人之间就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与乘运人之间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凭据(车票船票)。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在乘车过程当中,不能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禁物品。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还将被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2篇

在不久前宣判的一起广东国有培训机构侵犯BSA|软件联盟两家成员公司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判决新广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82万元。本案为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最终用户,尤其是国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必须将软件正版化提上日程,推进软件正版化势在必行。

基本案情回放

据了解,广东新广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新广公司)是大型国有企业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人才培训、人才推荐、人才招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2011年底,BSA|软件联盟成员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了解到,新广公司在其经营的新广动漫培训学院中大量使用了未经原告授权的软件产品用于动漫培训活动,遂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2年6月20日,天河区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新广公司的经营场所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现场清查发现被告公司电脑安装了包括两家成员公司的Autodesk 3ds Max、Maya、Adobe Flash、Photoshop等一系列盗版软件。

在完成双方证据交换程序之后,法院分别于2012年12月14日、2013年3月18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并对庭审进行了网络公开直播。

2013年12月16日,天河区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宣判,判决新广公司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1822492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针对国有教育培训机构的软件侵权诉讼,因而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

证据保全措施的有效运用

通常来讲,证据保全环节是软件侵权案件的重点和难点。为对本案中证据保全的具体运用过程有更清晰的了解,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本案原告人、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尧律师。

“为争取更好的诉讼结果,我们在案件的各个阶段都作出了精心准备。在之前,权利人及律师调查、收集了新广公司侵权的大量证据;案件启动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了证据保全的申请,并向法院详细说明了软件侵权案件证据保全的特点及注意事项,为证据保全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邓律师说,“到了审理阶段,我们向法院提交了大量证据材料、案例以及司法指导意见,详细论述了新广公司构成侵权以及软件侵权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等关键问题,在庭后阶段,律师又收集了新广公司继续侵权的证据,向法院阐述新广公司侵权的主观恶意及严重情节,争取到了更好的赔偿结果。”

以往许多案例表明,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证据保全的应用方式对于取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案证据保全是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启动的。保全过程中,原告及新广公司均有代表参加,这种安排既符合证据保全有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较好地保障了双方的知情权,得到双方的理解和尊重。在明示的情况下,法院采用了抽样检查的方式,即按照抽样的侵权比例来推定整个侵权软件的用量,由此提高了保全的效率,同时也没有影响新广公司经营活动。整个保全过程由法院主导,客观、公正,保全工作总体顺利。”邓律师向记者介绍说。

计算机软件侵权具有隐蔽性强、不易发现以及容易删除侵权记录等特点,这也造成权利人举证的困难,很多时候需要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来获取全面、准确的侵权证据。对此,各地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当中。

“广东法院在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方面,强化了侵权者的证据披露义务和侵权者举证妨碍的责任承担,这种做法较好地平衡了权利人与侵权者的举证责任,有助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有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邓律师进一步表示,“有关立法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和吸纳司法实践中已经成熟或已被广泛认可的一些做法,并及时将其纳入法律规范当中。具体到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我们认为,在举证责任及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面,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可以做出更进一步的完善。”

软件商业性使用的判定

与其他同类型案件相比,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新广公司作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其将软件用于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商业性使用?

邓律师认为,判断是否构成商业性使用是软件最终用户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核心内容,由于计算机的普及性和现代行业的多样性,不能简单地依据使用主体或者计算机所在位置等单一的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商业性使用。比如,以往在个人计算机中安装的软件往往是为学习研究而使用,而现在很多设计师都是在家中完成单位的工作,这就具有了商业使用的性质。总体上,判断商业性使用应当考虑使用者、使用地、使用目的、使用结果等多种因素,综合加以判断。

邓律师又结合本案作了具体分析:“在本案中,第一,法院在新广公司经营场所内保全发现,其计算机内安装有盗版软件,应当认为被检查的计算机为新广公司工作性使用。第二,我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无论是在日常培训环节还是考试环节,新广公司旗下的学员均需上机实际操作涉案软件。由此可见,新广公司安装、使用涉案软件的目的是提供给受训人员学习、操作以及考试之用,是用于培训和考评,即用于经营活动。第三,从新广公司的企业性质及经营范围可以看出,新广公司主体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等,进一步印证了其利用软件开展培训工作是经营性的商业使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最终认定新广公司对涉案软件构成商业性使用。”

本案被告是一家培训机构,通常会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应当如何看待和分析此类机构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

邓律师对此表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属合理使用。教育培训机构,如果不是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而是利用软件本身的功能开展经营活动,则是一种商业性使用行为。本案被告新广公司虽为培训机构,但其培训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具有公益性,另外,其培训活动也不是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而是利用了软件本身的功能,因此,本案被告新广公司构成一种商业性使用软件。因盗版软件无法享受售后服务等,导致其功能、用户体验等方面明显差于正版软件,如培训机构其在培训活动中使用盗版软件,必然会严重影响到受训人员对于软件的评价,这会造成用户对于软件本身不当甚至负面的评价,进而影响到权利人的声誉以及长远的市场利益。同时,因培训机构具有引导作用,其学员涉及面广泛,培训机构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情节相对而言会更加严重。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问题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侵权的损害赔偿的计算一直是司法审判的难点问题。据有关学者研究统计,因无法通过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者的获利准确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我国法院在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判赔中,采用法定赔偿的占78.54%。

“事实上,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成本极低,其销售又是采取许可模式,对于计算软件侵权的损失赔偿,是可以参照正版软件的市场售价乘以侵权者实际安装的软件数量来计算的,而且这种计算方式实际上也获得司法实践的广泛认可。”邓律师表示。

据了解,此种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早有体现。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京高法发[2005]12号)第31条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按照正版软件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数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通过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判停止侵权的,可以参考正版软件市场销售价格确定赔偿数额。”

另外,国内其他各地法院在类似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也是按照涉案正版软件的市场价格乘以安装数量计算损失赔偿数额。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奥多比公司诉成都汉湘文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号:(2004)成民初字第477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与欧特克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案号:(2008)苏民三终字第0056号】等多个案件中,法院均是以涉案正版软件的市场价格乘以安装数量计算损失赔偿数额。

不仅如此,以正版软件的市场价格乘以安装数量计算损失赔偿数额也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政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16条规定:在确定损害赔偿时要充分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采取优势证据标准认定损害赔偿事实。积极引导当事人选用侵权受损或者侵权获利方法计算赔偿,尽可能避免简单适用法定赔偿方法。参照许可费计算赔偿时,体现侵权赔偿金适当高于正常许可费的精神,增强损害赔偿的补偿、惩罚和威慑效果,提高侵权代价。

由于软件均是以许可方式进行销售,以销售价格乘以实际数量计算损害赔偿相当于参照许可费,因此,该计算方式也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政策、精神的。

本案中,法院是采取法定赔偿方式来确定损害赔偿额,虽然部分案件是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最高法定赔偿额度,即50万元判决被告承担责任,但邓律师认为,本案法院在处理赔偿问题上仍趋于谨慎和保守。

国企更须注重软件合规问题

由于本案被审理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公开直播,因而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对于其他同类企业也必将产生一定的触动作用。本案再次为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最终用户敲响了警钟,企业必须将软件正版化提上日程。同时,本案还首次明确了培训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软件的行为构成商业性使用,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也提醒培训机构,应转变观念和认识,尽快推进软件的正版化,避免侵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正版化作为中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提高公众著作权意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也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有企业,在推行软件正版化方面应起到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氛围。

邓律师还特别提醒说:“本案的另一启示在于,国有企业除了注意推进自身软件的正版化外,还要积极推进属下控股或参股企业软件的正版化工作。”

BSA|软件联盟中国区总监兼首席代表王晓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软件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之一。企业有必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其软件资产进行管理,通过完善的管理模式和适当的技术支持,明确掌握企业信息化的投资状况,实现高效运行。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既要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更应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软件资产管理,唯有这样,才能帮助企业降低法律、安全和经济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本案中被告的侵权行为给软件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们希望通过此案帮助更多企业认识到,提高自身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更是避免安全、法律、经济风险的保证。

软件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系列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对遏制盗版和改善整个软件产业环境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最终用户盗版,尤其是企业未经授权或超授权范围使用软件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严重损害了IT产业及其支持性生态系统,危及了本地区的正常竞争。

第3篇

一、目的意义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时间不长,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还不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不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仍较薄弱。少数领导干部还未把知识产权提高到发展区域经济、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认识,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对国际规则了解不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运用国际、国内两种知识产权资源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亟待提高。因此,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进”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环境和舆论环境,既是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和客观需要,也是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我们搞好知识产权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深入开展“三进”活动,目的是使我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熟悉知识产权,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更加精通知识产权,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熟悉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进而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州跨越式发展“24”字工作思路,弘扬“三实”精神,落实“四干”要求,按照全国、全省专利工作会议对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的要求,围绕“紧贴中心,扩大影响,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三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科技创新,为*州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从20*年开始,每年培训正科级领导干部100人次;到20*年,共培训正科级领导干部300人次。

(二)从20*年开始,每年培训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100人次;到20*年,共培训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300人次,使企事业单位参加知识产权培训的人员从科技人员延伸到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每年送培知识产权工作者3人,到20*年送培知识产权工作者10人。

(三)从20*年开始,每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播出)知识产权宣传文章5篇,制作专题1—2个,到20*年,共发表(播出)宣传文章20篇,制作专题4个。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关于知识产权进党校

1、主要内容:

(1)宣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2)宣传国际上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3)结合重点事例和典型案例,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

2、主要措施

(1)争取县委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支持,在县党校的各类培训班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举办专题讲座。(2)向党校学员赠送知识产权读物和资料。(3)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向中心学习组举办知识产权讲座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二)关于知识产权进企业

1、主要内容:

(1)宣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2)宣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规则;(3)宣传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作用;(4)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主要措施:

(1)针对企业领导干部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讲座、研讨会。(2)选送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人培训,组织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省的各类知识产权培训。(3)针对企业承包实际问题,请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4)向企业赠送知识产权读物、资料。

(三)关于知识产权进社会

1、主要内容:(1)宣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2)宣传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3)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知识产权焦点问题开展宣传;(4)通过对专利项目的报道,宣传知识产权在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5)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主要措施: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制作知识产权节目,开办知识产权专栏;(2)搞好“知识产权宣传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普宣传月等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宣传;(3)结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搞好典型案例宣传;(4)加强同司法、法制、版权、工商、经济等部门合作,将知识产权宣传融入“普法”、“3.15”、“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等活动中;(5)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同群众性发明创造、青少年发明创新活动紧密结合,共同普及、共同提高。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习、研究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渔业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培训目标

在全局进行一次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渔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全员培训,努力使广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提高渔政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意识。

三、培训内容

我局将以《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为基本学习内容,并结合渔业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检验条例》、《省渔业管理条例》、《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使执法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应用渔业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正确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方法

1、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在全局内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全局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学期,各科、室、站、队每月一次集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做好学习记录。

2、上级主管部门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渔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每期必须参加、考试必须合格、学习培训后必有收获、在工作中必有成效。

3、执法人员个人自学。利用工作之余,渔政人员要自学与本岗位职能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基本业务知识。自学要有学习记录,对学习内容进行重点摘要,并结合实际写出学法体会。

4、社会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开展送法到村活动,提高渔民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深入渔村、渔船,发放宣传单、法律知识小册子、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解答渔民咨询,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现场(登船)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讲解,对法律法规要求的进行当场解答,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五、培训要求

1、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要结合渔业管理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营造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者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渔政人员的执法技能和办案文书质量是我局2010年法制培训工作的重点。

第5篇

关键词:法律诊所教育 知识产权 创新 法律服务平台 公益

法律诊所教育,对于大多数中国法律工作者而言是一个新鲜名词,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更是闻所未闻。所谓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型课程,又称“临床法学教育”。顾名思义,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人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另外,此项教育还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准。

一、法律诊所教育的价值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无疑是一种创新,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是一种促进。它将实体法以及法学理论、实践、技巧、信念、态度和价值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法律诊所课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身无偿法律援助案件。学生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帮助,能获得职业成就感,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这也是目前我国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的目标。

法律诊所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教育,它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与传统的法律教育方法不同,更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的模式。从单纯的理论去指导实践的演绎式模式到通过实践获得更加全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归纳式模式,让学生学会从实际的个案着手探索法律的基本精神并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通过法律诊所教学使法律院校的学生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法律、了解社会、体味人生。

目前,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地应用了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法律诊所教育已经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顺应世界法学改革潮流,我国部分高校教师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与论证后,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0年9月相继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尝试运用比较模式进行教学。2001年起,又有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7月28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上述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到2010年6月1日已发展了130位单位委员。经过10年的推广,法律诊所教育已在中国高校扎根、发展并完善,日常运作管理有条不紊,法律服务活动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参加法律诊所活动的学生在分析法律问题、提高法律实践能力、认识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各具特色的专门性法律诊所正在逐步形成,如劳动者权益保护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诊所、环境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公益法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创立及意义

引人法律诊所教育是高校在新形势下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法律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

(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创设于2005年9月,是目前为止全国高校唯一以“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命名的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由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教师队伍组成,均具有高级职称、律师资格证书,具有教学和律师执业经验,并经过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专门培训,能够规范、专业地指导学生完成课堂学习和基地实践任务。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教学分为课堂讲授和基地实践两大部分。课堂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诊所教育简介,律师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法实务,系统技巧训练,接待当事人,参与咨询与调查,仲裁、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专业技能等。基地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教学基地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起草法律文书初

稿;在指导老师参与下修改法律文书;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谈判;接待来访;阅读、整理案卷;配合执业律师开展业务、参与办案全过程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性质及意义

法律诊所教育通过学校和社会两个场所的实践和共同作用,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促使学生将在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活生生的具体案件中加以运用,也能通过和当事人接触得到社会经验等多方面的积累。概言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对学生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对社会是知识产权事业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

1.实质上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优势在于该法律课程是在律师事务所真实环境中进行的,并由老师负责指导。这一实践训练平台还具有强调职业道德、注重实践操作和人际关系协调、要求学生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等特点,有助于克服传统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学生动手能力较弱的缺陷,让学生保持和社会实际、法律实务接触的机会,从而使学生在深入理论探讨的同时,学习如何像法律从业者一样工作和思考,培养全面的法律素养、优良的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感。这一教学模式深受学生的欢迎。

2.客观上是知识产权公益事业的法律服务平台

法律诊所教育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办案,既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法律资源的有益补充,将对我国的教育传统、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带来冲击和变革,也为我们培养高素质、综合能力的法律通才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如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活动经费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及其民商经济法学院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如美国福特基金)、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其对外开展的任何法律服务活动均不收取报酬。目前,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服务项目主要有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与培训,疑难案件会诊,接受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或者担任诉讼人,接受商标、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原告和申请人的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或者诉讼,普法宣传,法制状况调研,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以及其他公益法律服务。

3.为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具有创新意义,突破了学界认为“法律援助是穷人的专利,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都是富人,无需法律援助”的普遍观点。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践操作,以律师助理身份办案,既能学习律师的各种执业技能,又能为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知识产权人,以及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知识产权人提供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学生都能把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看作学习的机会、社会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与专职律师相比,学生没有繁忙的工作,不期待任何物质上的回报,专心于此;与社会团体相比,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得到富有经验的教师的指点。所以说,法律诊所教育的设立必定会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注人新鲜血液,带来崭新面貌,对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深人开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三、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综合各高校开设法律诊所及法律课程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依托学校成立法律诊所,采用“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的模式,但其内容、目的和运作方法也各有特色。如北京大学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国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规则,熟悉律师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了解律师办案程序、诉讼程序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技巧;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的技能增强学生的辨别能力、合作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既注重诊所的课堂教学,又鼓励学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要通过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来培养和锻炼学生。其它大学开设了以法律援助为特色的法律诊所,也都旨在提高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和法律实践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除了进行每周一次的理论讲授外,几乎每天都要到实践基地对学生进行单独指导。法律诊所的教学过程包括“三步”。即对上述环节进行计划、行动、评估,通过讨论、模拟、反馈及单独指导等方法,从而构成一个实践环节的完整的学习过程,思考贯穿其中。法律诊所需采取双循环的学习方法,要求学生在不断提高熟练程度的同时,能跳出原来的思维模式,从全新的角度、有预见性地思考问题。以实现法律诊所教育的日标,即“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

(一)明

确性质定位

由于知识产权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而且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广泛的权利范围,因此,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实践场所应当是开放的,其服务对象亦应是开放的。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参照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将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定位于产、学、研合作促进组织,使其成为开放发展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为产、学、研合作组织自身及相关科技创新机构、企业维权等提供专业的公益服务。

(二)创新服务功能

对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实行产、学、官、研合作模式,拓展与产、学、官、研各界的合作,推动法律诊所承担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及知识产权发展与促进方面的工作,其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y)接受企业、政府及相关机构委托的法律实务研究课题,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分析、预警以及保护策略研究、品牌战略研究;(2)接受企业、政府及相关机构委托的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进行统计、调研、评估、规范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3)向企业、社区及相关机构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4)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以及面向企业、行业的知识产权策略实施研究、咨询;(5)为企业、社区及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策划和预警服务;(6)为企业、社区及相关机构投资融资、贸易发展以及海外市场开拓提供法律服务;(7)面向社会提供法律保护调查、相关信息检索;(8)提供其它服务,如维权援助等公益服务。

(三)突出法律援助

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府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内设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种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主要是国家的义务,理应由政府出资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压力很大,不可能为法律援助机构支出大量费用;另外,我国地广人多,法律援助机构在现阶段还较难能深人基层农村;更关键的一点在于,能够胜任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士数量太少。为此,我国应寻求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方法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显而易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发挥法律院校师生的专长,为弱者提供法律服务,不失为一条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且与其他法律援助模式相比又有其优越性。

2007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定位为政府公益性公共服务机构,承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职责,不仅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援助服务,同时也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其它服务。基于此,知识产权法律诊所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具有契合性,可以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任务,以突出法律援助服务特点,扩大法律援助队伍。

第6篇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199-03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与科技的蓬勃发展,我国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的提高也呈现出喜人的趋势。而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等技术密集型大,中规模企业无疑为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但不容置疑的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的管理,却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具体体现为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陈旧,效率低下等等。而这些问题对于以技术创新为命脉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而言,势必会带来诸多的不利影响,轻则阻碍产品技术的转化与应用,重则危及企业的发展与“存亡”,甚至于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由此可知,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亟待进一步完善、改进与创新。

一、拜耳集团

拜耳集团是一家全球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位居世界五百强之一,在全球设有350家分支机构,拥有超过12万名员工,其生产厂家几乎遍及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其核心竞争力主要集中在医疗保健,作物科学及高科技材料三大领域。该集团以创新发明在全球著称,有过很多重大发明,如阿司匹林、海洛因、美沙酮、百浪多息、芥子毒气、塔崩、环丙沙星、伐地那非、聚氨酯、聚碳酸酯、苏拉明(Suramin)、巴拉松及残杀威(Propoxur)等。知识产权运营及管理是该集团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也一直都为拜耳高层所重视。

二、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拜耳集团在德国成立了一知识产权公司――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集团内知识产权部门从法务部分离出来形成的独立的法律实体,不再附属于法务部门,而是处于一个与其平行的位阶,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其定位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类公司,这点是与当今世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截然不同的。此公司负责拜耳集团内所有的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由之前拜耳集团内部所有负责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的人员集中构成。拜耳知识产权公司通过精简机构,优化运作经营流程,对该部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进行独立的统一化管理。将知识产权部从法务部门独立出来,为拜耳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带来了多方面的优势:

(一)机构精简,规划统一,内部协调发展

在成立该知识产权公司之前,拜耳集团的知识产权事务分别由集团内医药保健、作物科学、高科技材料三大业务领域内各自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管理与策划,而这些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又分属于各自法务部门内的知识产权管理部。由于拜耳集团涉猎医药,保健,生物,材料诸多领域,各子业务单元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使得集团整体呈现出知识产权机构冗杂,人员较多的缺陷。且由于三大子业务公司的知识产权事务实行分别负责制,各子业务公司内的知识产权律师均独立处理各自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对集团内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几乎全然不知。加之“各自为政”,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人员没有经过统一集中的培训与教育,对相关标准亦难以达成一致,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整体统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每个业务领域均只考虑自身的业务与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子业务公司难以避免会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才能对集团公司不造成损失?对集团利益的损失减小到最低?事实上,很难找到这种能完好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而拜耳知识产权公司成立后,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该公司涵盖了拜耳集团所有知识产权事务,公司人员对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业务均已掌握,经过统一的教育培训,解决知识产权事务不会存在标准不一致,抑或是理念偏差等问题。且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冲突时,由作为第三方的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处理,会制定出最为中立,对集团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减少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冲突,促进内部协调发展。无论对拜耳集团,还是对各子业务公司,由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处理相关事务都是一个最佳选择。

(二)工作高效准确

由于拜耳知识产权公司为一独立法律实体,不隶属于集团内任何一个子公司,所以该公司具有明显的中立性,在处理集团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与纠纷时,会更加地 中立,客观,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且由于该公司是由集团内所有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专门负责集团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呈现出强烈的系统性与专一性,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分工会更加具体与明确,工作效率也会大幅提高。

(三)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地位提升,工作热情增加

拜耳知识产权公司的设立不仅对拜耳集团产生了积极影响,对知识产权法律人员也不失为一个发展事业的契机。该公司目前已拥有近200名员工,其中专门负责专利的律师就有近100人,与拜耳集团在全球的相关数据(近390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以及包含在内的180名负责专利与商标的律师)相比,这家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几乎集中了拜耳全球接近一半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

一般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往往受制于法务部,其地位及分量相较于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会有明显的落差。知识产权公司独立后,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地位有所提升,其提出的专业化建议也更容易被参考和接受。作为一个良性循环,知识产权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便会更加高涨。并且,对于一个刚刚成立两年的,受制于一个注重创新,注重知识产权管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而言,其生命力及发展前景是不言而喻的。该独立知识产权公司的职位对知识产权律师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

(四)靠近研发部门,双方合作紧密

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分别设立在德国的孟海姆,柏林的舍纳费尔德,以及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埃施博恩。之所以如此选址,拜耳集团是有其用意的,对该公司与集团研发部门的紧密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该知识产权公司设在德国的三大办公地,均靠近集团的研发中心。比如,孟海姆位于拜耳作物研发中心、医药保健研发中心的附近,柏林有拜耳的医药公司,而勒沃库森有聚合物研发中心,由此可看出,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办公地点优选为研发中心所在地,遵循此种原则的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以权利人科技创新的成果为载体的,其管理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往往与创新成果具有直接,密切的关系,将办公地点设在研发地,使得知识产权公司与研发部门的合作更加紧密,直接,有助于更有效,准确地完成有关工作与任务。

三、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存不足

(一)对国内外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重视不够,宣传培训和信息共享机制欠缺

从制度层面看,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出台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促制度和政策,但此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却没有意识到该种制度培训教育对于企业员工的重要性。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只对研发人员及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制度政策的培训与信息共享,却忽略了这些信息对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例如,市场销售人员在进行产品技术销售时,若其不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便极有可能被对方所欺骗,而损失己方利益,更有甚者,还可能造成泄漏商业技术秘密等等。由此可以看出,依靠科技创新存活发展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政策规定培训与信息共享十分重要。

此外,由于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产品一般还销往海外,与国外具有密切的业务联系,对于有产品技术业务联系的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该类企业也应给予同样的重视,因为往往国外对于外来进口产品会有一定的壁垒,而这些贸易壁垒则体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若企业对国外的政策规定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势必会对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对于国外的 相关法规政策亦应对相关员工进行足够的培训教育与信息共享。

(二)单位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未成体系,科研成果转化激励不足

从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的运行效果来看,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未形成体系,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转化机制的认识多停留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办法或类似文件阶段,相应的财务制度、奖励政策、孵化制度的建设尚未得到广泛认可;同时,知识产权转化的促进措施多集中于资金补贴,职称评定、针对专利实施的奖励政策、场所设施建设、保密协议限制等配套措施也尚未深入人心。对于企业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措施,其激励程度相较国外的同类型企业,例如拜耳,也明显不足。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依赖于规范性文件、财务制度、奖励政策、孵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机结合,资金补贴,职称评定、针对专利实施的奖励政策、场所设施建设、保密协议限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成体系地运作;科研成果转化率的提高,依赖于建立强而有效的、让员工满意的激励措施,以激发企业科研人员的科研创造热情和促进转化知识产权的热情。

(三)缺乏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系统、机构、及专、兼职人员

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都有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及机构,但这类机构及人员并不专门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往往还“身兼他职”,企业内部缺乏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专、兼职人员。就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而言,往往是设立在法务部门中,由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兼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亦或是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在研发部门中,由相关研发人员或领导担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这两种做法都存在弊端。前者由于法务部门的人员往往是商法、国际法等法学专职人员,缺乏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对处理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常常会出现偏差。后者由研发技术人员担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与思维,在处理企业与外部的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会由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而力不从心。而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机构下设在其他部门中,使其缺乏相应的独立性,无法更好地完成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四)知识产权转化、专利申请等业务外包,成本高昂,成效不足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转化、专利申请是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极为频繁和重要的一部分,而企业内部又缺乏专门负责此种业务的系统或机构,所以此类企业常常选择将此部分工作外包给外部的孵化器、专利代理机构或是从事此类业务的律所来负责。但这种做法成本较高,而且由于这种对外合作以合同为载体,对方常常仅完成合同文本上明确规定的义务,不会最大化地为该企业谋取最大利益。这种做法最终将导致成本高昂,但成效却不足的后果。

四、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构想

根据上文对拜耳集团设立的拜耳 知识产权公司的分析,对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现存问题的阐述,可提出针对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模式。考拜耳集团,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可根据自己所在领域的特色,建立适当规模的知识产权公司。

(一)人员配备

该公司仍受制于总公司,其人员应由各子业务单元内法务部下原来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人员集中构成,如果人员不足,可向外招聘相关专业人员,对于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亦可招聘一些专业人员作为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此外,该公司内的人员应有一部分人对国外知识产权业务较为熟悉,以促进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对于该分离出来的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应明确其独立法律实体的性质,这样便于其更加客观、中立地处理企业内部所有的知识产权业务。

(二)机构设置与业务培训

对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与教育,使得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在处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时能够标准一致,理念统一。此外,该知识产权公司应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特征,设立出详细的部门,机构,对企业内全部知识产权相关事务都做到分工明确,细化到人头。由于现阶段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政策规定培训与教育不足,在对该知识产权公司人员培训教育时,应注重以下几方面:(1)领导决策层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政策的重视;(2)科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普通员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3)重点培训科研成果转化专职(兼职)人员、中层领导干部、科研骨干,加深其对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的了解;(4)建立公司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政策信息更新与共享平台,实时更新与共享国家、地方即其他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信息。

此外,为了提高该知识产权公司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效率,应明确其与法务部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平行位阶关系,提高该部分人员的福利与待遇,完善相应的激励制度,使得公司整体的处理业务效率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有能力的知识产权律师及其他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加入到该新兴公司中去,使得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三)财政资金

既然新设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就应拥有独立可支配的财政资金。但该公司的资金从何而来?仅仅由企业总公司给付?这种做法仅适宜短期内公司的维持,并不能维持公司的长期运营。本文建议,该公司可通过与企业内部各子业务单位进行计费服务,来获取利润,用作自己的资本。虽然该公司受制于企业的总公司,服务于企业内部,但收费制并不与此矛盾。

第7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人才 素质结构 人才培养

创新经济的发展为当今时代的生产要素的界定带来巨大的改变,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成为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财富形式之一,这就是――知识,而随之而生的概念“知识产权”甚至已经跃居为决定国家基础性战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内容和战略武器[1][2]。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已经被提升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并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3]。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的现状――知识产权人才匮乏,剖析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人才素质结构的要求,探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与实施方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提出建议,为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厘清思路,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规划提供依据,为有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士指明方向。

1.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现状

2010年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为122.2万件和81.5万件,2011年再创新高,上半年实现了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4.8%,如今我国商标以及专利的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这一现实表明我国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而且今后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会与日俱增,各种专利服务业务量激增,现有的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根本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据统计,2010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达到5700万人,根据以往的国际惯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配置一般应达到研究开发技术人员的1%至4%,那么我国至少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0万人,最多可达200万人。但是我国目前的现实是,正规的知识产权机构只是在少部分大型企业中出现,知识产权人才在多数国内企业只能说是“凤毛麟角”,更有甚者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中指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才数量、结构和布局还不能满足需要,高层次人才匮乏[4]。所以目前我国专利人是处于“等米下锅”的急迫状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工程是当前企业、研究机构和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5]。

从目前来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不仅在数量上存在严重缺口,在素质上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大多设置在法学学科上,教学内容主要是以法律课程为主,以至于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普遍缺乏专业技术背景知识,对于科学技术了解受限。但是,从知识结构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门跨法学、管理学、经理学和理工科学等多学科且实践性极强的综合性新型学科。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需要懂科技、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懂外语、懂网络[6]。不仅如此,2008年国务院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任务分为四大类:即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在政治素质、人格素质、管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也是不容忽视的:政治素质决定其政治立场和职业道德;人格素质展现其沟通合作和思维能力;管理素质影响其计划组织和协调谈判等多个方面,所以说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综合型、经营型的专业人才,其素质结构的具体要求需要我们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探讨[7]。

2.知识产权人才素质结构分析

知识产权是集工科、法律、管理、信息、外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具备复合交叉结构的专业素质,即工科与文科并举、科技与法律交叉,情报与外语兼修等多方面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所从事的是一个以勤劳、智慧、诚信为特点的职业,在能力素质角度,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在政治、人格和专业业务水平等方面应遵循一定的规范,这些都是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必要条件。

2.1知识结构

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具备复合交叉结构的专业素质,其知识结构中有两方面知识是必须具备的,即“科技知识-法律知识”。但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要求绝不仅仅如此,新的经济模式对知识产权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科技-法律-管理-信息-外语”五位一体的“田”字形网状知识结构。

2.1.1科技知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1年2月推出的《专利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报考知识产权专利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国家的这一举措说明了知识产权人才对于专业科技知识的要求日渐显著。知识产权制度广泛而复杂的涉略到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等多个方面,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权利对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蕴含的科技水平也越来越复杂,知识产权的实质性工作要求专业和技术都要达到一定水平的人员才能胜任,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相应的科技知识和专业的工程背景,才能够具备审查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能力和资格;否则,对于专利性的技术领域和尖端技术的把握和判断会因为科技背景知识的缺乏而存在较大的偏差[8]。

2.1.2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法律层面上讲它是一种无形财产的民事权力,所以知识产权人才自然要少不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素养,除了应该掌握的一般法律的法理基础知识,还要深入掌握和灵活运用民法、税法、行政法、信托法及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9]。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处理以下与法律有关的事务:专利审查的依法处理、依法在他人委托下签订专利合同(包括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参与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等,这些工作又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在与审判等工作中能够充分利用证券法、合同法、公司法、著作版权法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知识产权人才要对专利审批法律程序十分熟悉,按照严格的申请程序顺利使申请人获取权力;专利的实施、转让、许可证贸易、排除侵权及处理纠纷等问题在专有权取得后随之而生,这些与法律密切相关的事务需要知识产权人才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进行处理[8]。

2.1.3管理知识

目前的国际经验普遍认为,知识产权成果需要科学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充分发挥专利资源的经济效能。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按照执行主体可以细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地区和企业;按照其内容细分为两种:战略管理和实务管理。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来讲,知识产权制度要结合实施主体的总体发展目标,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以战略的眼光和决策的能力来加强管理水平,以提高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效率。从实务管理的角度讲,知识产权人才除了必须要掌握基本的经济管理知识外,还要系统运用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系统动态、跨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具有将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发展战略相融合的管理决策能力[9]。

2.1.4信息知识

与科研人员类似,知识产权人才在从事实务性工作时科技信息检索知识也很重要。不仅如此,世界范围内的行业科研信息及研究动态的及时掌握,可以为知识产权人才在判断研究成果是否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提供竞争对手科研及专利发展动态等方面提供依据。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愈演愈烈,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检索不同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尤其要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利信息,才能准确掌握行业领域拓展、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策略等相关信息[9]。

2.1.5外语知识

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批、授权、评估、实施的过程在知识产权全球化的影响下,其纠纷诉讼问题经常跨越国界,甚至成为一个国际化的问题,这就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具有优良的外语能力,能够准确地阅读国外的技术资料中的深奥信息,以满足国际交流的需要。例如专利审查,“专利合作条约”规定:每一个国际检索单位提出最低文献量要求必须包括7个国家(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前苏联和瑞士)和两个组织(欧洲专利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自1920年以来,所有的专利文件以及最近五年的169种期刊,至少不低于最低文献检索范围内,这样其检索报告才能得到国际公认的许可[9]。这意味着,专利审查员必须掌握至少以上几个国家的语言的阅读能力,才能够胜任知识产权的实际工作。

2.2能力素质

2.2.1政治素质

知识产权人才的政治素质主要由政治觉悟、人格品质和职业道德构成。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觉悟是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尤其是从事知识产权领导和管理的人才更要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行业的特殊性,一些工作往往会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如专利发明,使用注册商标权等),如果处理不当会存在很大的风险,甚至有可能使国家或企业蒙受巨额损失,因此,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成为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工作的重要前提。

2.2.2人格素质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 W. Allport) 提出的人格特质理论认为,人格是一个由五个维度特征组成的抽象结构,包括外向性、尽责性、开放性等,每个人都在这个“五维空间”中占据一个相对固定的点[10]。知识产权人才在这个“五维空间”中的位置由人格的特质决定,首先知识产权工作是紧随当前时展前端的,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具有强烈的自豪感,同时知识产权工作又是严密复杂的,所以“尽责性”维度在数值上应该具有较高的表现;而且,较强的洞察力、思维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帮助知识产权人才完成复杂繁琐的工作;同时,知识产权人才还需要与他人合作共事,通过团队合作来实现工作的顺利实施,如何将他人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齐心协力地投入到整体工作中成了能力素质的必需课程,这些反映在人格素质上就表现为“外向性”和“开放性”这两个维度的显著优势。

2.2.3专业素质

知识产权人才除了要熟练掌握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技巧,要能够精辟、简练、准确、规范地将发明人的意图描绘出来,这就是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知识产权人才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要能够将技术创新点和保护区域准确地说明清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利用专利调解和诉讼的手段保护发明者技术资产不受非法侵害,另外,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还要不断更新,在熟练掌握网络世界的信息技术之外,尤其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等的相关工作[10]。

3.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改革建议

3.1高校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切入点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的系统、正规的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切入点,将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输送到知识产权人才岗位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有:以知识产权人才复合知识和素质要求为依据,将知识产权人才教育的专业定位和教学师资队伍的组建相结合,在各大高校中推行知识产权教学改革、设立知识产权实施基地。合理设置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层次,可以分为学士学位、双学位、理工本科-知识产权硕士学位、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和博士后等,将法学和管理学硕士、博士点与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紧密结合[11]。

3.2在职培训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对于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途径,与高校不同的是,在职培训针对的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在培训原则的侧重上应有所差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应该坚持两手抓的方式来实施,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学历教育,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注重知识产权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拓宽知识产权培训与在职教育开展对象(包括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向全社会推广普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3.3人才引进是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数量的捷径

由于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是复合交叉结构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素质存在着诸多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在此前提下,引进知识产权紧缺人才不失为一条快捷、有效的途径。引进紧缺人才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知识产权发展整体规划应将引进知识产权紧缺人才作为主要内容之一,一方面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后备力量中青年人才,以确保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可持续供给;另一方面要建立人才引进的新体制,对人才的评价不以学历、职称、资历、身份为束缚,包容、开放地吸纳人才,将引进人才与战略的发展、需求的缺口、技能的专长紧密结合,为解决知识产权人才缺口问题提供有效的途径[11]。

3.4考评体系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有力保障

明确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具体需求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就变得有的放矢了。另一方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也对于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和素质结构具有指导意义,这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才数量提升的速度,而且直接影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知识产权人才考评体系要紧密结合人才的成长规律,才能有效地保障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并且可持续地满足能够胜任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的长期供给。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3018-852001),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基于SIPO的专利知识测度体系及其应用研究(20110041110034)。

参考文献:

[1]谭绮球,邓保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评价制度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320-322.

[2]刘雪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析――从政策过程视角[J].理论探讨.2009,2.140-144.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N].人民日报,2008-06-11.

[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N].2010,11.

[5]陶鑫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J].经济管理文摘.2006,3.20-21.

[6]陶鑫良.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M]. 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7]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J].中华商标. 2007,11.11.

[8]刘平,吴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人才工程[J].企业经济.2005,7.116-118.

[9]王文佐,张建卫,陈卫华.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探析[J].市场论坛.2006,3. 204-205.

[10]胡允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能力模型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6. 525-528.

[11]罗利华,黄延,陆炳树.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SWOT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0,10. 81-84.

第8篇

一、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总量,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和产业、企业综合竞争力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全国专利试点城市工作,重点围绕我市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以及履行WTO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体制的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抓试点、抓重点,以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进,进而辐射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商贸城创造条件、打好基础、营造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健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培育一支基本能满足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主要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

把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作为科教兴市、科技兴区(县)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七区一县和两个开发区都要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市作为全国专利试点城市和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地市,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经委、贸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这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贯彻意见和相应政策措施,推进这一工程健康开展。大力引导和促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内设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领导负责知识产权工作,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自觉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技术创新全过程。扶持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无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提高其服务水平,发挥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强化政策导向,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实施和转化。

执行并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央关于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战略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专利工作政策法规,落实自治区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实施的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市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市专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我市科技计划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在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评审、检查、执行、验收鉴定和成果奖励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阶段,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凡是实施有效专利都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新政发〔20**〕6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创新要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产业化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对我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在计划立项、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产业前景好的发明专利的实施。

(三)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抓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深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针,取得经验,培养典型,在全市示范推广。我市将选择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试点工作。在继续抓好我市的已被列入自治区的专利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再选择5-1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这一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推进试点单位做到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领导、人员、制度、经费“五落实”。扶持和培养试点企业成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能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引导企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立项时,对专利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对于研发新成果,要及时取得专利权保护,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对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进行全面管理,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合理的专利利益分配与奖惩制度,落实有关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把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晋升等方面的重要评价标准。协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作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和制定专利战略,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应用开发研究成果,凡需申请专利的,应先申请专利、后验收鉴定和评奖;在计划、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引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专利信息跟踪;在项目验收时,要把专利、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四)加快专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专利制度在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中的作用。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建立**市专利信息网站,建立专利文献及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各界充分、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利用专利文献检索,促进专利技术信息的传播和运用,帮助立项单位研究分析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确定重点研究开发的技术、产品和二次创新的重点,使我市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建立在高起点上,切实引导有限的技术创新资源集中投向高起点的研究开发项目中。

(五)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

引导行业、企业在优势行业或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对研究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推广和有效利用,以培育和形成优势产业领域的科技优势。

(六)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利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培训内容,在继续教育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好的典型,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市科技培训年度计划,并从组织、资金、人员上给予落实。加强我市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加紧培训一批懂得知识产权管理的人才,解决现有的急剧增多知识产权工作量与承担工作人员太少造成的极不均衡的比例失调问题。为提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我市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我市根据自治区20**年开始实施的“知识产权万人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千人教育培训计划,将在5年的时间内,每年培训一千余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00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400人,科技及营销人员800人。通过实施这一计划,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健全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支持和鼓励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性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体系。充实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手段,严格依法行政,重点抓好生产、流通、进出口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八)建立激励机制。

认真落实《专利法》中“一奖两酬”的规定,鼓励发明创造和保护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对有关鼓励创新的奖励政策,对成果完成人、职务发明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设立“**市专利申请及实施资金”,资金为专项经费,每年由市财政单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属于自治区及我市重点发展技术领域和行业的专利申请,扶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鼓励、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和“**名牌商标”,提升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切实保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九)加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头屯河、水磨沟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在企业专利试点、专利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使之成为我区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示范和知识产权产出的重要基地。

**市创建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地市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区域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促进技术创新的一系列部署,重点围绕我市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以及履行WTO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以知识产权宣传为先导、保护为核心、管理为基础、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促进技术创新、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机制和环境三大建设,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商贸城创条件、打基础、造环境。

二、试点目标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构,成立**市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各区(县)政府、两个开发区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兴区(县)考核指标中;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领导负责分管知识产权工作、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形成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将知识产权工作与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完善有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力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年增长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明显增加。通过重点扶持和培育依靠知识产权实现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较试点前有明显增加。

(五)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好。依法、公正、高效地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公安、工商、质监、版权、专利、海关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重点打击技术贸易、商品流通和广告传媒领域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市场环境中的作用。

(六)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级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意识。

(七)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得到加强。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和专利信息数据库,使公众及时了解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为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我市特色经济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

(八)专利统计工作步入正规化。将专利统计列入我市统计体系,将各区(县)、企事业单位专利相关数据统计列入统计指标,为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政府有关决策以及各级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等提供依据。

(九)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强化政府政策引导、制度规范、加强服务等手段,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调动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工作的能动性、积极性,引导各企事业单位把专利管理贯穿于科技、经济工作的全过程。

(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战略研究。引导企业在优势行业或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对研究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推广和有效利用,以点带面,促进我市优势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取得明显增长,为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设立“**市专利申请及实施资金”。主要资助属于自治区及我市重点发展技术领域和行业的专利申请,扶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

三、试点内容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高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和宏观管理水平。

明确区(县)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在七区一县及两个开发区分别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配备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将执行知识产权制度和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作为考核各级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引导和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专利管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指导,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评估、咨询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全面、快捷、合法、有效的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坚持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反响强烈、涉外的、标的额较大的案件,适时曝光,公开处理;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和举报电话,保持联系畅通,便于监督;推动知识产权执法信息上网,对本市召开的有关商品、技术、投资、贸易洽谈会、展览会等,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的监控;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专利大案、要案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案件能及时得到处理,为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

解决专利行政执法手段尚不具备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多相矛盾的现实问题,完善、齐备执法设备。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将《专利法》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及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万人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我市千人培训教育计划,并从组织、经费上加以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培训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程,在继续教育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好的典型,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激发广大群众发明创造的热情。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市科技培训年度计划。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紧培训一批懂得知识产权管理的人才,解决急剧增多的知识产权工作量与承担工作人员太少,造成不均衡的比例失调的问题。

(四)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专利信息在促进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市和两个开发区的科技、专利信息网站,建立网上技术市场,建立专利文献及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为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发展我市特色经济提供信息支撑,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利用专利文献检索和查新,促进专利技术信息的传播和运用,帮助立项单位研究分析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确定重点研究开发的技术、产品和二次创新的重点,使我市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建立在高起点上,切实引导有限的技术创新资源集中投向高起点的研究开发项目上。

(五)引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推进企事业单位做到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领导、人员、制度、经费“五落实”。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我市科技计划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在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磨沟、头屯河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优势,培育专利试点企业,引导企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立项时,对专利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对于研发新成果,要及时取得专利权保护,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对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进行全面管理;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合理的利益分配与奖惩制度,结合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切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中“关于加强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有自主专利权的技术创新成果的实施和转化”的规定,通过奖励做出贡献的人员,调动发明创造和保护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建立“**市专利申请及实施资金”,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实施有市场前景且科技含量高、能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专利项目。

(六)制定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和引导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制定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实施的优惠政策;制定《**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意见》、《**市专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市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政策、规章和制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和指导,组织我市优势行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战略研究,通过对国内外专利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选择技术创新、科技攻关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为我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的发展及关键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提供战略参考。

第9篇

Abstract: As our society steep into the knowledge economic society age ,intellectual property get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But our country is seriously shor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talents, with the proposal of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The study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talent has great importance on realizing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nd constructing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

关键词:素质模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

Key words: competency mode;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talent;training

中图分类号:G35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048-03

0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已成为企业争夺产品市场,遏制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和资源。近年来,我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然而国内能够应对这些难题,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却是凤毛麟角,严重缺乏。据调查,目前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数量比较少,每年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不足三千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资源缺乏成为制约我国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原因之一。我国在2008年提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其中就明确指出了要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

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在企业中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关键力量。鉴于高校培养出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数量严重不足,而且现有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不足。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培训作为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已成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挤占一席之地的一项关键工作。

1基于素质模型的人才培训体系

员工培训体系,是指围绕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企业为帮助员工提高素质及工作相关的技能,而对员工开展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及相应的管理活动的体系。[2]关于培训体系,目前理论界比较公认的观点是基于流程论的培训体系,因为它能够为培训提供一个相对规范的程序和框架。基于流程论的员工培训体系一般由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四个部分组成。传统的员工培训体系是基于如图1这样一个流程。

传统的培训体系中的需求分析以工作分析为基础,分析得出的范围大多局限在知识、技能、行为等一些表象的素质上,而对于那些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的潜在素质却无法得到准确的需求评价。尽管员工的潜在素质相对于知识和技能来说比较难以评估和培养,但它们对于界定绩效的高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把一些员工潜在的素质存在的不足之处也反映出来,我们可以通过员工的素质模型,判断并发现导致员工绩效好坏差异的关键因素,从而通过安排相应的培训,提高一般员工的绩效。素质模型就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达成某一绩效目标所要求的一系列不同素质要素的组合,包括不同的动机表现、个性与品质要求、自我形象与社会角色特征及知识与技能水平。[3]以素质模型中所要求的素质作为培训员工的依据,与传统的培训往往是在绩效不佳之后才寻求解决的办法相比,更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基于素质模型的员工培训体系基于图2这样一个流程。

2基于素质模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需求评估

因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已经界定,即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要基于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素质模型开展培训需求评估首先要明确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素质模型。我们可以把素质模型分为两个部分来考虑,即素质模型中冰山以上的部分包括知识和技能,以及冰山以下的部分即动机、品质、自我认识、角色定位和价值观等一些潜在素质。数据采集是素质模型构建过程的主要环节。收集数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行为事件访谈法(BEI)行为事件访谈法是一种开放式的行为回顾式调查方法,要求被访谈者列出他们在工作中发生的关键事件,包括成功事件、不成功事件或负面事件每项事件列举出三例,并且让被访者详尽地描述整个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时间、相关人物、涉及的范围以及影响层面等。同时也要求被访者描述自己当时的想法 [4]。

2.2 问卷调查法将一系列行为书面列出,加以描述,要求被调查者指出哪些行为是相关工作的高绩效者应该拥有的[5]。

2.3 专家数据库法从已有的素质模型中找出专家的意见,在类似的模型中识别出重要的胜任素质信息。

在数据的收集过程中不可能只选择一种方法,一般都会寻求几个方法的组合,保证其效度、信度和广泛性的平衡。我们结合使用问卷调查法和专家数据库法得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核心胜任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计算机运用能力、制定计划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谈判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作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他必须明确哪些项目是还没有别的单位申请了知识产权的,减少盲目开发的无谓成本,这就需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划制定能力,告诉研究人员哪些项目是值得开发的。

知识产权申请到之后就要让它发挥功效,究竟是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还是知识产权许可,许可的话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一般性的许可,哪一种能够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此时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谈判能力就发挥了功效。

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来说,要掌握的不仅仅是本专业的知识,还有外语知识、法学知识、管理知识以及企业相关研究项目的知识。产品在更新换代,知识也是日新月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开展不是仅仅依靠知识产权部门就可以的,很多环节需要和研发部门、和市场部门合作开展。这就需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有较好的主动性、协调能力、灵活性和团队合作能力。这些能力指标属于内在素质,就如同被封闭在“冰山”之下,很难被观测到和评价,而这些素质往往成为制约员工自身和阻碍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力明确以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明确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每一种能力的绩优标准,如计算机能力来说就是要能够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让研发人员少做无用功少走弯路。一般来说,员工潜在素质的胜任力培训目标难以界定,这时可将胜任素质模型中的信息转化为绩效目标[5],以此作为培训目标。如自主学习力,可以转化为每个月能保持有二十到三十个小时的相关工作知识的学习时间。然后以此来安排相应的培训活动教员工如何让统筹安排时间。

下一步就是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的绩效考核结果对照已经建立的胜任力模型,找出员工个体现有状况的差距并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如果胜任力差距属于环境、技术设备或激励机制方面的原因就不是培训可以解决的了。如果差距属于员工个人知识或技能不足我们就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如果属于难以克服的个性特征原因,这需要有的放矢,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

3基于素质模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方案设计

在运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力模型获得了培训需求分析的资料和信息之后,培训活动的工作重心就转移到了培训方案的设计上来。系统分析培训需求,确立培训的目标,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步骤,选则相应的培训方法,分析、评价其结果,使企业培训的效果达到最佳。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是为了能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竞争力和持久的进步。要做到这一点,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就需要用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强烈企业归属感,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于专业能力的培训,我们可以通过胡允银构建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力模型来对比员工现有知识和技能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加以改善和提高。按照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实际情况,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企业内部的研发人员转岗或招收理工科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是招收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学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这两类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他们的知识结构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对于研发人员转岗或是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对于业务理解这一方面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都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欠缺的是专业的法律和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加强谈判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因此对这类人员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法学素养和沟通协调力的提升这两方面,可以通过开设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等课程来使这类工作人员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内容,使他们能够经常、及时地给企业员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有力地执行各项知识产权保密制度,及时应对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对于沟通协调力,理论层面应放在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的学习上,为了让员工处在一个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安排角色扮演或模拟谈判,设计一个处理纠纷或知识产权转让谈判的场合,从而可以把所学的知识较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对于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员工来说,平时在课堂中接受大多是相关法学的教育,在撰写专利申请书或者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可能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技能就有所欠缺。因此,针对这一类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应放在企业相关产品的专业知识上面。可以让该类员工进入生产基地向技术工人或者研发人员了解相应的产品知识。具体的培训可以参照表1的安排。

通过以上方面的培训,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行为上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使得素质模型中冰山以上的部分得以完善。对于同样会对绩效产生影响的冰山以下的部分素质同样值得我们的重视。虽然说冰山以下部分的素质包括动机、品质、自我认识、角色定位和价值观这些在员工的后天是比较难以改变的,然而他们却会与技能等素质构成共同要素决定人的行为,最终驱动绩效的产生。

对于这一类素质的培训我们可以从改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心理入手。可以通过情景模拟让培训学员暴露价值观,从而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结合素质模型和员工个体情况,制定适合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形成正确的态度和改变行为的最有效方法。其次,培训人员和企业的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要保持积极态度,去启迪和影响该类员工的行为。可通过角色扮演法、考察法等提高受训者正确面对现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受训员工开展增强企业归属感的培训,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属于复合型人才,工作内容从专利申请到专利许可、专利转让、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工作内容相当繁杂,相应的工作压力也比较大。因此,必须增强该类员工的受挫能力和自我缓解能力。对于这一方面,我们可以给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学方面的培训,把心理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应用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之中,以便更好地处理员工的动机、品质、自我认识、角色定位和价值观等一系列心理问题让员工在压力面前可以自我调适,改善心态模式、提升意志品质并使员工的潜能得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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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素质模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有效运行的保障建议

第一,培训必须得到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素质模型在培训中的应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培训过程中各个环节,关系到企业各个层次。企业高层必须在观念上认识到该类员工培训的重要性,在资源安排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在现实工作中,部分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往往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简单化,大部分仅仅就是开展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培训。对于新课程的经费则很少给予支持,这会导致培训跟不上实际情况发展的步伐。因此,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和推动,是应用素质模型理论于知识产权管理员工培训全过程,提高企业员工培训效果的重要条件。培训部门应该把管理者应该做的以促进培训转化的有关事项的日程发给他们,提高管理者在培训活动中的参与度。培训完成后,应把培训的成果展示给管理者,比如说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运用所学知识成功以相对高价转让企业的知识产权、妥善地处理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等等,让管理者意识到培训是有实际效用的。

第二,鼓励自学,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一种具有促进学习、适应能力和变革能力的组织。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庞杂,包括法学、管理学、科技和外语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光靠企业提供在职培训可能无法很好地完善该类员工的知识结构。因此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一种开放的、愿意学习、愿意交流、愿意指导、愿意分享知识和经验的文化;在公司中培养学习气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公司发展成为“学习型组织”。 企业可适时调整相应的培训政策,对于一些员工自己参加专业相关的培训给予一定的补助,这在减轻公司培训压力的同时还能降低培训投资的成本风险。

第三,进一步开发素质模型中潜在素质的培训方案。运用素质模型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其难点就再于对素质模型中冰山以下的部分素质开展培训。由于动机、品质、自我认识、角色定位和价值观比较难以评价和学习,这就要求我们培训工作人员在培训手段和方法的选择上要能使该类员工的价值观得以体现,综合运用角色扮演法、讨论法、游戏式的方法、图片、录像、动画以及自身经历等多种方法来引导受训者,启发他们的思维,提高培训的效果。

胡允银建立的胜任力模型属于素质模型[6]中冰山以上的部分,我们参考他的模型提出的培训方案能够解决员工知识和技能的问题。冰山以下的部分还没有针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方案产生,本文提出的一些培训方案也不够深入,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开发,以期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EB/OL].[2008-06-10].

[2]艾尔文.戈尔兹坦.组织中的培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3]彭剑锋,荆小娟.员工素质模型设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秦杨勇,杨明广.平衡计分卡与素质模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