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时间:2023-12-06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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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江苏泗阳

泗阳县从2002年开始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6年来,该县一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展至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由于一些客观方面的原因,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水平的要求。现就泗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1现状

1.1进行了三品认证(认定)工作

泗阳县从2002年至今,共完成无公害产地认定1.67万hm2,无公害产品50个;绿色产品4个,面积266.67 hm2;有机食品1个,面积53.33 hm2。

1.2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泗阳县从2006年开始对农产品(主要是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产品销售(批发和零售)市场和初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并建立监管档案。现在该县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初加工企业基本能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加工、销售,并建立较为完整的相关档案。

1.3进行了农产品检测工作

泗阳县从2004年开始进行农产品(主要是蔬菜)检测工作,主要是采取速测灵、速测仪进行速测,同时配合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测和例行监测。

1.4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泗阳县从一开始很就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工作,6年来,该县通过电视、报纸、下乡讲课等形式对农户和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时至今日,该县的农户和消费者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已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2 存在的问题

2.1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农产品的生产涉及的范围广、时间长,优质优价尚未显现,受利益驱动,生产者不愿花费太多的金钱与精力在质量安全上下功夫。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劳力绝大多数外出务工,留守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客观上也难以按无公害要求去组织生产。广大的消费者虽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但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仍以购买便宜产品为主,多数消费者对品牌产品很少问津,事实上即使是发达地区的农贸市场晚上闭市前购买便宜蔬菜的大有人在。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建设虽然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但相当一部分地方仍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过程之中[1]。根据随机调查,大部分农户虽然知道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完全顾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部分农药使用仍十分普遍,安全间隔期制度不能完全执行;在化学肥料的使用上存在误区[2]。重施无机肥,忽视有机肥,大量施用氮磷肥,很少施用钾肥,造成氮磷过剩,钾素不足,土壤中的氮、磷、钾比例严重失调,既浪费了资源,增加成本,又破坏了土壤结构。

2.2检测力量薄弱

泗阳县现有的检测设备主要是对农产品有机磷农药残留的定性测定,不能定量,且干扰因素较多,检测结果误差较大。检测人员不能专职开展工作。

2.3监督部门不明确,种植效益不高

目前,泗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林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分同志兼职承担,未成立专职机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顾不过来的现象。虽然泗阳县近几年来,成功申报了一批无公害粮油、蔬菜、畜禽等农产品,但真正打出品牌创出效益的为数不多。

3原因

一是宣传不到位,种植户素质有待提高。种植农户一向先注重农产品产量,退而求质量,且种植户对农产品质量也只是以好看、好吃为依据,很少顾及其中的营养、有害物质等因素。二是人员不足,难以对农户生产进行有效监督。泗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直注重申报,而对申报成功的产地、产品缺乏正确引导,多半是呈无人管理状态。三是体制不顺,误时误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为多部门管理,相互协作,而一旦出现问题则互相推诿,最终误时误事。四是经费不足,难以承担重任。作为农业大县,现有的检测人员及检测设备很难适应其发展要求。受政府财力的限制,投入的资金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农业环境监测、“三品”基地建设、“三品”品牌申报认定、市场准入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抽检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的需要,亟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投入机制。

4对策

4.1加强宣传,提高种植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种植农户是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基础,离开种植农户,谈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则是一句空话。针对当前农村主要以老人、妇女为主的劳动群体,对其不能只发放一些资料,要有耐心搞好试验示范,做给他们看,带着他们干,全过程全方位地搞好服务。

4.2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不仅要对农户生产进行监督,还要对农资市场进行管理,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要严格管理。对无《高毒农药销售许可证》的单位严禁销售高毒农药;对有《高毒农药销售许可证》但不执行其有关规定而随意卖药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高毒农药销售许可证》。

4.3理顺体制,互相配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单位,全国应有一个统一管理模式,如对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部门负责,对深加工或已是熟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卫生部门负责,对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的农产品由工商或质检部门负责,从而避免出现一些互相扯皮的问题[3-4]。

4.4加强检测设备建设,培训或引进专业的检测人员

引进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是衡量泗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是否达标的重要环节,也是随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于造辉.丹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设想[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0(2):163.

[2] 薛宇,刘玉然,孙振国.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9):354,356.

第2篇

(一)工作运转经费不足

近年来,政府不断地加大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财政投入,为河南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工作提供了保障,各检测机构检测室面积基本上都达到了检测要求,配备了主要的检测仪器。但仪器设备维护成本大,检测所需试剂、耗材、标品等价格偏高,各质检机构普遍反映经费不足,另有个别质检机构检测经费仍未纳入财政预算,开展日常工作较困难。由于人员或资金配备不到位,存在检测范围偏小、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低的问题。

(二)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中规定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个部门至少配备1名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了解检验工作目的、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但目前河南省基层检测机构拥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人数相对偏少。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人员少,学历大多偏低,检测水平参差不齐,缺少骨干检测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由于县级检测机构人员工资待遇较低,无法留住优秀的检测技术人才,无法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检测队伍不稳定,检测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

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基层检测机构人员技

术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几年来多次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基本上达到了各县级质检机构至少有1名检测技术骨干人员的目标。但由于检测设备和技术标准更新速度快,仍然需要加大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县级质检机构多数存在一人多岗、工作内容有交叉的情况,在加强检测技术培训的同时,也需加强实验室管理知识的相关培训。形成由县级到市级培训为点、市级之间互相学习补充为线、省级集中培训为面的培训模式,实现每个检测机构至少有2名精通多台主要仪器设备、从样品抽取到样品检测能够熟练操作、对实验室管理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的技术骨干,由这2名技术骨干带动机构其他的工作人员逐步提高检测技能和业务水平,从而提高整个检测系统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于仪器设备维护成本大,检测所需试剂、耗材、标品等价格偏高,县级质检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每年经费应不少于3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农产品质检机构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保障县级质检机构的持续运行,发挥县级检测机构的作用,就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加强内部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1、规范内部设置:质检机构实验室应至少设立业务室和检测室2个部门,检测室根据检测内容分农残、重金属、理化等组,每组至少2人。业务室负责收样、下达检测任务通知单、汇总检测结果、编写检验报告以及各类档案的管理。检测室负责样品检测、填写原始记录单、仪器设备的管理以及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等工作。

2、落实规章制度:质检机构实验室应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其持续有效的运行。检测工作涉及到抽样、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编写检验报告等多个环节,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要求规范操作。

3、强化资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只有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是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是质检机构应开展检验监督工作的先决条件,所以质检机构要开展工作就要先通过计量认证。

第3篇

1.整合政府职能,做大标准化农产品出口基地

由于延边特殊的区位、人缘和资源优势,延边农产品出口由来已久,但农产品出口壁垒较高,必须有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做保障,为确保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建设和出口贸易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州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农委、商务局、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畜牧局等部门参加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出口贸易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发展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出口政策措施;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推进政府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同时要求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农产品出口的良好环境。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以重点县市,重点农产品为突破口,建立部门互动机制。成立“出口农产品管理办公室”,管理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基地,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监督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等质量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出口检验检疫服务,对大部分原料由自己生产基地提供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部门要给予“免检”或同级财政予以补贴。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大通关”制度,属地验收,关口验放;对鲜活农产品进出口实行快速通关。同时州政府将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建设列为全州农业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目前,图们凉水对韩叶菜出口基地等标准化基地不断壮大,有力推动了全州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做强主导产业标准化出口基地

整合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围绕大米和杂粮、蔬菜及制品、黄牛及畜产品、人参及制品、五味子及制品、食用菌、蜂蜜及制品、山野菜及制品、大豆或小粒豆及制品、中药材等“十大”出口优势和主导产业,积极争取外贸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创新资金和金融信贷资金等政策,推进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延吉市小营镇政府为扶持元葱出口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协调经纪人和国内客商,引进元葱日本一代良种,为合作社无偿提供良种扶持资金,每年为经纪人提供元葱贷款收购资金100多万元,在销售季节积极与客商牵线搭桥。通过小营镇政府网、农业农村档案“一网三站”、联通短信、小营镇农业信息报等媒介,极时向农民“气象、技术、销售”等信息,网上宣传“三农”牌元葱和招商引资。加大对元葱经纪人、元葱大户的扶持力度,鼓励大户和经纪人走出本镇,外包地种植和订单收购服务。现小营镇外包地面积达396公顷,主要集中于和龙、敦化、龙井、图们等周边县市。镇里还每年为经纪人提供元葱贷款收购资金100多万元,不断研究和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起草并通过了省质监局认证的《无公害圆葱栽培技术规程》(DB22/T947―2004)(新修订);拍摄了《延边元葱标准化生产技术》VCD发放到合作社每个成员,不断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现小营镇元葱种植面积达650公顷,产量3万多吨,年均产值约2,000多万元,产品90%出口到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成为北方元葱最大的生产出口创汇基地。

对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采取认证挂牌的管理方式,由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对创建的国家级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地理标识给予每个基地和地理标识3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对认证的州级农产品出口基地给予每个1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初步形成了以和龙、龙井、珲春为主的水稻;以敦化、汪清为主的大豆;以敦化黄泥河、秋梨沟、汪清春阳、天桥岭等乡镇为主的黑木耳;敦化青沟子和安图永庆、松江等乡镇的人参;以延边华龙集团的苹果梨等标准化生产基地群。

3.加强质量认证和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鼓励标准化出口基地和企业建立国际标准和进出口国(地区)技术标准及规程,引导农产品基地和加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和企业开展美国NOP、KOSHER、日本JAS、欧盟GLOBAL-GAP、英国BRC等国际认证,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努力加强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同时积极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共认证绿色食品26个,有机食品23个,无公害农产品233个。现有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大豆)基地1个,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苹果梨)基地1个,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基地2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黑木耳)基地1个,吉林省无公害大豆基地1个的基础上。

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出口农业质量保障体系

第4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舆论的概念

1.1农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包括农产品营养成分、口感、外观(颜色、买样)等质量指标,也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质量要求。非安全性的质量要求主要由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来引导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由国家法律规范、强制监管等来保障。1.2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1.3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表现形式。指相当数量的公民对某一问题的共同倾向的看法或意见,往往能够反映一定阶级、社会集团的目的、愿望和要求。其核心精神是群体意识,其现象是议论形态,往往以拥护或反对、赞扬或谴责的方式对某一公共问题作出公开的评价。

2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2.1农药残留。农药的研发与使用,使得农民们对于害虫的防治充满信心。由于农药对害虫有强烈的毁灭性,所以易引起农民对农药使用的依赖性,不再运用科学的防治方法驱虫驱害。农药的过度使用不仅会对农产品带来不可逆的损害,更有甚者会伤害人们的身体,也会污染生存环境[1]。农民所使用的农药品种一般十分单一,这会使害虫对农药逐渐产生抗药性,从而大大增加害虫的防治难度。如果农药的施用时间、方法与剂量不准确,防治害虫也不会成功。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所以在买农药时很容易上当受骗,从而买到假农药,这类农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没有严格的生产标准,无法估计其对农产品的损害。假农药的使用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农药的不正当使用,严重损害农产品的质量,还会使很多有害物质残留在土壤中,不仅污染土壤,也污染了水源,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所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2.2家畜家禽、工业等污染。农村家禽家畜饲养业迅速发展,变得越来越规模化,但它们的粪便处理却没有达到国家的标准,这个问题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农村有1/2甚至更多的动物粪便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了水体中,不仅污染了水源,更对水体生物的生存带来极大威胁。也有的直接将动物粪便当作化肥施用到田地里,如若有些动物是带有病毒病菌的,那么便就会携带病毒病菌侵入到农产品中,在通过生物富集作用最终侵入人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不了估计的损害。随着工业化城市崛起,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排放物的数量逐渐增加,工业废气、废水、废渣随意排放,进入到河流土壤中,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3社会舆论的监督与监测社会舆论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主要通过网络开展。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涉及人群数量大,并且舆情种类多,首先要在这种类繁多的舆情中找出需要的并且真正有用的信息,然后找到舆论监督的重点:一是地域方面,要查找的是国内各地的农产品;二是监督的对象方面,有关农药残留和添加物的使用;三是监督种类方面,水果、蔬菜、粮食等;四是监督方法方面,监测、检查、评估等。寻找社会舆论信息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关键词搜索。关键词搜索要注意关键词语言的正确组合,只有通过正确的关键词语言搜索才能找出更多关键的舆论信息,还要及时跟进舆论,随着舆论的发展情况和语言的传播速度来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改进。二是网站的选择。要选择有话语权的,群众点击率高的网站、论坛以及微博,通过里面的新闻点击率与影响力来寻找社会舆论信息[2]。三是专业的设备软件。当人工监督无法持续进行的时候,专业软件就派上了用场,可以不停地搜索相关的舆情信息,因为只有持续搜索才能更准确地了解社会舆论的问题。专用的设备软件还可以自动进行记录与整理,容易上手,非常简便,力荐使用。

4社会舆论监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4.1对农产品生产者的作用。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就可以了解到很多关于农产品的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监督,也是他们对自己食品安全的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产品生产者起到一定的警示,提醒他们要严格的按国家规定来使用农药以及化肥,不再肆意地使用农药以及化肥。为使农产品生产者更加了解农作物种植的相关信息,还需要相关部门对农民进行知识教育,包括农药与化肥的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以及施用效果和作用等,也包括如何有效的防治病虫害等。社会舆论监督能够对农产品生产者起到限制和监督作用,更是对食品安全起到保护作用。4.2对相关部门的作用。人民群众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单位及个人,通过发表言论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对违规单位及个人起到警示作用。有关部门要对群众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3]。某报告显示,在对媒体信息源的监测中,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已经成为了传播农产品各类传闻的主要发源地,从报告中显示的数据来看,今年的谣言数量比去年有明显的增加,这便引起了人民群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担忧,又因其缺少专业的农业知识,遇到问题束手无策,更易引起大范围恐慌,即使有关部门对此做出澄清,似乎也于事无补,所以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从根本上减少这类问题的再发生。首先,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对农产品进行检测,用检测数据说明情况,让人们放心,减少恐慌,从而化解风险。其次,对于出现的谣言应组织有关人员一同进行分析,发现情况,并做好事情的善后,社会舆论能够监督有关部门,使他们真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切实帮助农民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给予农民们一个踏实的保障。

5结语

社会舆论监督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小觑。随着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问题关注度的增加,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深。社会舆论不仅可以加强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也可以让人们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舆论的有关知识信息增加人们对农产品的了解,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利用农药化肥。社会舆论监督不仅为人们带来了健康高品质的农产品,更是人们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

作者:张云武 单位:云南省武定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参考文献

[1]元成斌,吴美霞.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吉林农业,2010(10):23-24.

第5篇

关键词:农产品;追溯体系;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71

1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研究综述

在欧洲,由于20世纪中期大范围爆发疯牛病,欧洲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了最初的建立与研究拓展。2002年欧盟单独成立了食品安全局,进一步在部门规章与立法上规定必须做到所有食品的可追溯,2a后欧盟进一步推出了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体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水产品领域的可追溯要求,此后又继续推动在动物源领域的产品可追溯性的体系建立。

在美国,2002年为确保从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予以追溯管理记录,颁布了关于生物的反恐法案;在2009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体系予以全面构建,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建立国家动物身份系统的项目。此后2011年根据时展的新要求,美国政府对原有的食品安全法案予以修订,更加强调了对于食品安全的预防控制性要求,并提出了视频的可召回制度。

在日本,2001年同样在牛肉行业内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0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一步扩大到其它的肉类行业,2003年日本政府促进生产日志体系的进一步建立,积极鼓励生产商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真实的全过程生产记录。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关于产地的信息,并针对粮食食品中残留的化学品制订了相关的制度予以进一步规范。

2 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研究综述

2.1 对于农产品信息可追溯体系内涵的研究

国内学者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被定义为: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的数据收集和记录,建立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库数据进行管理,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环节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形成覆盖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溯源体系。

2.2 对农产品信息可追溯系统体系的成本收益研究

国内学者对农产品追溯体系成本收益的研究,主要是站在农户、企业和消费者3个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所产生的成本和长期的运作所带来的收益,和这3个主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2.3 对于农产品追溯体系相关主体的研究

2.3.1 政府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管主体与推广主体在我国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我国于2004年正式开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地方上开始推广,此后我国农业部开始在畜牧养殖、林业种植、水产品以及其它农产品领域开始全面推行试点工作,同时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予以进一步的调整修订,建立了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严格监管的职责与责任,从过往的分段监管的模式调整为统一监管模式,另外也注重对于监管机制的不断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推动培育市场第三方的监管主体。

2.3.2 农户主体

农户直接参与农产品的生产,受限于文化层次的有效,对于农产品的可追溯体系比较缺乏认同度,参与性不是很积极,在短期内认为其过于复杂,不利于生产且成本过高。而在从可追溯农产品的溢价分配体制中分析,农户往往没有获得到应有的收益提升,所以在推广上也就自然而然存在难度了,要从基础层面上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必须对农户的溢价收益分配予以考虑。

2.3.3 消费者主体

消费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最终使用主体和评判主体,但我国消费者由于对农产品的价格敏感度较高,而可追溯农产品相较于其它农产品来说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往往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同感,对于产品所提出的相关保障程度持较大的怀疑态度,这一点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去慢慢建立这种公信力。

3 研究展望

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十分重要,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应当对国际上的农产品追溯体系进行及时学习,并借鉴其中相对先进的技术,进一步制定规范的标准体系,并且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进行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要提供o论是制度上还是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此外,要协调好政府、农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让消费者和农户充分认识到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重要性,从而对这一系统的建立进行拥护。

第6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对策;陕西榆林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305-02

Statu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Insp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in Yulin City

SUN Rong GAO Qiang YANG Zhi-biao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spection Test Center of Yulin City in Shaanxi Province,Yulin Shaanxi 719000)

Abstract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the current hot and difficult problem.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system of Yulin City,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s,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quality safety insp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in Yulin Cit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the quality and safety;examination system;status;countermeasures;Yulin Shaanxi

近年来,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农作物病虫害日益加重,各类农药滥用严重。我国每年平均发生病虫害1.8亿~1.9亿公顷次,施用农药的防治面积约1.5亿公顷次[1]。这些情况导致农药残留量日益严重,在影响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的同时,也给农产品出口创汇带来挑战[2]。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一些国家已经被视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3],因此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实属必要。现通过分析榆林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和问题,提出完善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对策,以供参考。

1 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2006年12月6日,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全市种植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三品”认证工作等。在加强市级检测机构建设的同时,市农业局积极推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筹建。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2008年榆林市政府出台了《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方案》,2008年7月1日,榆林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榆林城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招聘检测员,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予以退市处理,以确保市民消费安全。

2010年5月,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正式启动运行。2013年通过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陕西省农业厅机构考核审查认可。经过几年的建设,陆续已投资仪器设备约 600万元,已基本能够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检测参数达70余个,基本能够满足农产品质量农药残留常规检测项目要求。

2 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监督检测标准不完善

当前,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标准陈旧、技术指标落后,存在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因此,应加快制定与国际检验检测技术接轨的标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农药残留、安全用药等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2 监管分散,缺乏统一协调,难于形成合力

目前榆林市各职能单位分别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存在多头监管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缺乏统一协调机构。诸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产品备案报验监管,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水果蔬菜农药残留监督抽样,缺乏统一协调的机构,一旦发生上色鸡蛋、毒豆芽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很难及时有效解决[4-6]。

2.3 检验检测技术相对落后

就检测技术来说,榆林市检测技术的发展一种是跟踪先进技术,另一种是面向市场的一些快速、简便的检测技术,以满足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所需,比如一些便携式的检测仪,可以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就对一些农产品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测。但据了解,美国FDA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可同时检测农产品、食品中360余种农药残留,德国的方法可检测325种,加拿大的方法可检测251种[4];而现有的检测技术手段明显不足,特别是检测速度、人员素质等还未能满足要求,不适应短时间、大规模批量监测,这直接导致对一些问题产品检验的困难。目前,榆林市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已配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而兽药残留、激素残留等参数的检测,尚缺乏较先进的仪器和技术,特别是一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指标,多数机构无法检测[7-9]。

2.4 监测覆盖面有限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设备和人员不足,检测项目和检测覆盖面有限。现有的检测机构数量与社会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农产品生产、销售点多面广、品种繁多,加上农药新品种层出不穷,品种更新快,都给质检中心带来了人力、物力、财力及检测手段和检测方法上的压力。

3 加强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对策

3.1 加强领导,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健全监管组织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环保、工商管理等多领域、多部门。当前应以关系国计民生的检验监测手段建设为重点,围绕社会最关心的问题,重点研究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技术,建立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要合理布局、系统配套、避免重复,以现有法定检测机构为依托,整合现有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尽快建成技术含量高、检测项目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4-6]。承担并指导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以及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加强对果蔬、粮油、水产、畜禽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监测[1-6]。

3.2 提升检测技术水平,扩大农产品质量检测范围,规范检验检测体系

在现有农残检测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开拓创新,建立起机构健全、手段先进、功能完善,适应生产和市场需要的,市、县相配套,生产基地、加工、流通相衔接的,涉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完善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相配套的“速测”与“定量检测”手段。首先,对产地环境中的水、土、气,以仪器精测为主进行监控。同时为提高配方施肥、田头诊断等水平,建立速测土壤肥力、疫病等指标。另外,对肥料、农(兽)药、各种生长素或生长调节剂、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以各专业仪器检测为主。最后,采取实验室仪器检测与现场速测相配套的检测手段,监测农产品及其初级制品等。还应根据农产品在生长各期间的农药和其他化学投入品使用特点,对有可能出现高残留、长残留的农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取样,增加其在抽样中的比率,提高检测的准确性。

要加快研发便携式的农药、兽药及其他有害物速测仪。充分利用微型化的气谱、液谱、毛细管电泳以及生物芯片技术、特种生物传感器、特种酶反应技术研发药残快速检测仪[5],对农产品进行先定性(快速)检测,再对出现阳性的样品进行定量分析。

3.3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加快调整、修订、补充、细化农业质量安全标准,注重标准的配套性、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可检验性。使标准涵盖农产品本身、产品的环境、包装销售、加工、配方、运输、食品添加剂储存、品质等级、标签和污染物、最大兽药残留物允许含量和最大农药残留物允许含量等[7-8]。另外,加快更新标准,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执行。标准制定和实施都要有超前性,注重与国际接轨,并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又具有可操作性。

4 结语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消费者安全的需要,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还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的研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标准化的发展进程,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意识、普及和示范、推广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而达到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1] 邓启明,黄跃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初探[C]//2004年浙江省科协重点学术研讨项目(5)浙江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对策研究论文集.杭州: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2004:6.

[2] 涂田华,张道新.加强江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7(12):136-138.

[3] 钱芳.浅谈加快市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J].河北农业科技,2008(5):4-5.

[4] 郭玉英,黎书伟.韶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8(14):310,313.

[5] 邓启明,黄跃东,连伟如.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3):8-10.

[6] 邢宗和,张锦生,赵苹,等.对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南方农村,2005(2):23-27.

[7] 王冬霞,杨焕来,吕爱英.嘉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9(3):14-15.

第7篇

关键词:农产品 大数据平台 追溯平台 质量点评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1(c)-0104-02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农产品质量点评及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是基于大数据技术,以实现产销对接,形成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的“来可查、去可追”,最终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为目的,构建农产品质量点评及安全追溯平台,集成农产品质量评估于农产品追溯过程中,平台面向农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所有农业生产者,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业生产者和农业消费者的对接;通过平台检验农产品的质量,体现供需关系;搭建供需渠道,解决供需矛盾;区分农产品等级,促进农产品品牌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1 发展现状

2002年以来,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逐步确立了食品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近年来,随着问题农产品的频频出现,国家和有关部门也都在积极探索如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农产品追溯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一种发展战略方向。且近年来,随着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农产品追溯,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对追溯的认识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对追溯的需求也日益强烈。我国在北京、河北、上海、天津、深圳、南京等地就蔬菜、畜禽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及系统建设方面已经开展了试点示范工作,然而这些试点或收效甚微,或成效不持久,大多声势渐息。已有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虽然具备了可追溯性,却也没有强调对追溯过程标识的真实性进行鉴定。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势在必行[2]。

2 建设必要性

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仍面临农产品生产分散、溯源的“源头”不明确、流通不畅、市场信息不对称、信用缺失使数据信息真假难辨、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分段式监管造成信息割据,形成数据信息孤岛等问题,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分阶段由低到高,逐步完善。为了进一步推进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该意见指示下,同时考虑现有的生产、技术和经济条件,提出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农产品质量点评及安全追溯平台,实现过程加结果监控,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者安全。基于该平台形成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链条;突破现行的农产品销售瓶颈,建立新平台、新渠道,将农产品产销带入全面信息化r代,扫除农产品流通不畅、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障碍,为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者提供了一个规模空前的市场契机,并形成消费者认可的农产品品牌,实现农产品的生产智能化、管理透明化、经营网络化、服务灵活化,颠覆传统零售模式,推动农产品产业升级。

3 技术方案

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农产品质量点评及安全追溯平台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物联网设备、大数据平台为载体,有效的信息获取、信息展示、信息共享以及信息管理机制的农产品质量点评及安全溯源平台。该平台采用C2C模式,直接对接农业生产者和农业消费者,并从农产品平台准入准出、农产品产地生产信息、农产品销售者提供的产品描述信息、平台农产品描述信息监督、平台农产品质量检测、平台农产品描述信息奖惩、消费者点评7个环节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追溯[3]。平台提供:(1)农产品质量追溯服务;(2)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开辟农产品C2C营销模式;(3)品牌塑造服务,基于平台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市场化将农产品进行区分,形成农产品质量比拼竞争机制,促进农产品品牌的形成;(4)宣传推广服务,基于平台推广放心的农产品品牌,保证农产品从“田间”到“舌尖”的质量安全。基于大数据技术实现产销对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带动农产品产销全面信息化时代,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的“来可查、去可追”,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4 创新点

充分考虑平台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将来的可拓展性,采用大数据架构,保证处理能力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日益增多的用户对信息处理的需求。(1)为了适应不同使用者的具体需求,平台能够针对具体要求进行定制,以适应生产者、农产品类型各异、品种繁多、特色明显的现状。(2)提出农产品生产者、平台、农产品消费者三方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模式。(3)提出将农产品追溯过程与质量检测、质量点评相结合进行质量监管,综合追溯平台、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5 结语

该系统通过农产品产地信息的实时获取、农产品定期质量检测及用户质量点评,实现对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并将这些实时监控数据以云的方式分布式存储在数据中心,实现对农产品的各个环节的监控、预警,建立完整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从源头到市场整个供应链全程可控,并基于该平台提供农产品质量控制、质量追溯、农产品电商、农产品品牌塑造、宣传推广服务。

(1)经济效益:突破现行的农产品销售瓶颈,拓宽农产品市场,借助该平台搭建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等级及品牌形成,建立了产业转型升级的高速通道,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满足了人们对无公害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了政府监管能力,保障了人们身体健康,提高了人们生活质量;开放的流量平台创造了商机,丰富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部分解决农民创业、就业问题;提高了农民生态、环保、健康和科学种田意识,提高了农民素质;为生态农产品开发起到积极推动作用。(3)生态效益: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溯源体系,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化学农药和肥料的使用量,同时有效地防止了土壤、水源、农产品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人们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 陈红华,师严涛,田志宏.我国食品可追溯系统中的博弈模型分析[J].经济师,2007(7):10-12.

第8篇

8月30日—9月30日。

二、活动宗旨

1、宣传普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法律知识,促进《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

2、普及安全优质农产品消费知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3、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人才,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骨干、质量检测业务骨干、质量监督执法骨干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队伍。

4、宣传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三、活动原则

全面宣传和重点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市局和各地互动相结合。

四、主要活动安排

1、召开贯彻实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现场推进会。参观农产品市场准入现场,交流市人大“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决议”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部署全市《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活动安排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下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方案》。根据市人大“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决议”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方案》,明确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目标、工作重点和配套措施等。

3、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在“中国润扬农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开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并及时全市贯彻实施情况。在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易读本,让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学法、知法、守法。

4、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大比武活动。组织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县级农产品检测站的检测人员开展检测技术大比武。大比武活动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定性检测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考试主要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技术知识,现场操作主要考核蔬菜中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的快速测定。通过大比武活动激发和调动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

第9篇

男,河北保定人,农业经济管理学博士,南京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

>> 农药安全问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及对策 新疆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机遇下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建设思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农产品流通问题及对策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研究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 农产品安全问题刍议 浅析新疆昌吉市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现状 浅谈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和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0-9-13/2015-01-12.

[3] 杨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思考[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6(6):11-13.

[4] 胡定寰,Gale F,Reardon T.论食品安全同农业产业化的内在联系[G]//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高级培训班资料汇编,2006.

[5] 周德翼,杨海娟.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J].中国农村经济,2002(6):29-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