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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试用期工作集锦9篇

时间:2022-10-11 07:44:37

干部试用期工作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1

2013年8月,经过全市公推差选考核,我被组织任命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服从安排,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在试用期结束之际,谨就自己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请予考察。

一、认真学习,加强锤炼,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1、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自始至终都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论述和文件内容,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交心、民主生活会、对照整改等各环节的活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我找到了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了“四风”的危害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并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明确了努力和前进的方向。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一是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专题培训班学习。2013年9月,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工业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学习,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参加了为期5天的工业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专题课程学习,还通过现场参观学习了梧州、上海两市的工业区园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13年12月,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新任副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期间赴东兰县参加了为期3天的体验式革命教学,通过现场参观韦拔群纪念馆、韦国清纪念馆、韦拔群故居、列宁岩、香刷洞、魁星楼等体验教学活动,进一步感受了革命先辈的崇高品格和精神。此外,2014年,还参加了市委举办的2期领导干部前沿知识讲座学习。二是按规定完成公务员年度培训学习任务。一年来,通过参加2013年、2014年全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法》知识全员培训和全市“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解读”网络专题培训等网络培训学习,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公务员法》、《心理调适与健康人生》和《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知识。三是主动通过书籍、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各种渠道进行自学,学习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经济、财政、领导艺术以及法律、科技、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知识。通过参加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武装了头脑,提高了认识,拓宽了视野,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能力,确保自己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从安排,认真履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担任非税局局长以来,根据局党组的安排,除了协助局班子抓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外,我还协助局领导分管综合科、经建科、财务总监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科室的工作。一年来,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一是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票据管理全程监控。在201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部对市本级所有用票单位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通过电子化管理,实现对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和核销等各环节的全称监管,从源头上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充分发挥“以票管费”的职能作用。二是推财税库银非税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共享,全面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查一体化的动态监控和征管机制,依法组织非税收入,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三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来办发〔2014〕50号)精神,组织制定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处走访调查阶段。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将取缔不合法的收费现象,减少不必要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杜绝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罚没收入清理检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此次清理检查,涉及全市有关部门2012年至2013年9月期间执行的罚没收入,自查率达100%,市本级还对综合执法、交通、国土、公安、人社、安监等六个部门的罚没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面达到22%。通过开展罚没收入清理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罚没行为,加强了罚没收入管理,优化了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对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市本级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项目清理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市本级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和非税收入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提供了参考数据。

3、努力做好市本级征地资金的结算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布置,2013年8月,协助局领导组织本局有关科室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市本级征地资金结算工作方案,对建市以来至2013年6月市政府投资各项目的征地资金结算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目前已基本完成对来华投资区管委和市工业区管委负责实施的54个项目征地资金结算的现场审计工作。

4、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一是协助局领导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资金安排拨付、和财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资金拨付进度和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积极协助局领导做好工业园区财务总监的派驻工作,完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资金审批事项的限时办结制度,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5、积极配合做好协助分管科室业务的督办和作风建设工作。一是主动到协助分管科室了解情况,认真督促各科室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和政令畅通。二是督促各科室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勤政廉政理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勤政廉政。

6、认真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一是认真配合局党组做好本局的“万名干部入村住户、万户农民进城住家”工作,积极参与农村联系点活动;二是坚决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参会、调研等工作任务。

三、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自觉筑牢廉政防线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16年6月3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安排,目前担任党群工作部党务干事一职,负责党务工作。到今天,三个月的试用期已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入职以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发挥自身聪明才智。由于初入单位,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无论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价值,共同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敬礼。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3

一、充分认识岗位职责,当好新角色

作为一名教学管理人员,我学习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时刻将职责放在心头,学习老领导和老教师的工作经验,并努力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始终保持了昂扬的精神状态,高标准、高质量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法学系虽然建系时间较短,规模也不是很大,但是基本工作、任务与大的院系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特别是教学工作依然是琐碎、庞杂的、责任重、要求高,而且去年正值学校教学评估,教学副主任的责任就更大,担子更重。加上办公室管理工作更是如此。尽管在任命之前自己就一直协助法学系主任主管我系的教学工作,对业务比较熟悉,但是学校任命之后有了明确的岗位和责任,自然就要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尽快适应这一转变,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我的脑子里始终有这样的一个宗旨:“我能在这个岗位,是组织的信任,是广大教职员工的信任;我拥有现在职责是组织赋予的,更是广大教职员工赋予的。我的一言一行都要对党组织负责,对广大教职员工负责。我的岗位是为教师学生服务的岗位,没有任何不能被超越的特权,没有任何不同于他人的优越。”因此我在任职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断提醒自己:做人要老实,做事要踏实;对己要严,对人要宽。

二、抓紧学习,做好各项工作

在以上的指导思想下,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熟悉工作规则,规范工作行为。

1、抓紧时间学习岗位职责,尽管在任现职以前就一直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但是,现在角色不同了,不仅应当熟悉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则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关于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还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向其他领导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的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

3、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的政治修养,主要也是改变学习方法,逐渐该原来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学习的状态。

其次,踏实做好分管工作。

在一年的工作时间中,不重形式,不图虚名,但求实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及时、高效、有创造性的完成迎评促建工作;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4

一、试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新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科级及参照科级管理领导职务的干部。

二、试用期限

2、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

三、试用期职责和待遇

3、干部在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同级领导职务的政治、工资等相应待遇。试用期内,不称职、不胜任的,则停止试用,其待遇自行取消。

四、试用期管理

4、区委组织部负责履行干部在试用期的教育和管理职责,组织两次民主测评和一次绩效考评,不定期找试用期干部进行谈话,了解各方面情况。

5、试用期干部要认真记录《试用期干部管理手册》,试用期满后交区委组织部。试用期干部所在单位应确定一名单位主要领导作为试用期干部帮带责任人,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试用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岗位。

五、试用期满考核

6、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结合《试用期干部管理手册》中考评情况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作出鉴定。

考核工作一般应在试用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最迟不超过两个月。

7、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后,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8、经考核不合格,由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被免去试任职务的干部,不再享受试任职务的待遇。

9、干部在试用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试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向区委汇报后,解除试任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它有关规定

10、干部试用期制度应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领导干部任期制等改革措施配套实施。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省、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省人大、省政协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省、地(州、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任职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发出任职通知;需要任职后备案的,在任职通知发出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第六条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第七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发现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和考察谈话不赞成人数超过二分之一。

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第九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

第十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解除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6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第五条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第六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第七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第九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跟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给主要责任者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干部(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中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7

××年月《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颁布实施后,**县委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迅速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活动,现在将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具体措施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进一步提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考试与测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内容要求,我县重点加大了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⒈以县党校为依托,以双休日学习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政干部理论培训。我县充分利用县党校资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开办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理论培训班,邀请省委、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分期分批地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了理论培训。目前,已开办期,培训人次。明显提高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理解和认识。

⒉以自学为主,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各级党政机关充分利用图书室、资料室,纷纷购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及教材辅导用书,积极引导、鼓励各级党政干部学纲、教材,为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条件。

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对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积极积极作用。

通过考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考试选拔领导干部实现了由过去封闭式选人向开放式选人的转变,由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的转变,由“伯乐相马式”选人向“赛场赛马式”选人的转变。在选拔程序上增强了科学性、规范性,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发展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方法,从而建立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通过考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善党选干部方法的有益探索。考试选拔领导干部的全过程都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一组织下进行的,直接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考试选拔领导干部的各个主要环节又都是公开的,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参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广泛。考试选拔的任职资格条件、标准程序和选拔结果全部公开,报名者通过参加一系列的考试,组织上通过考察,最后好中选优,使干部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并始终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有效地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消除跑官、要官的弊端。

通过考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通过考试选拔领导干部能够有效地克服传统的领导干部选拔方式在某些方面存在的诸如选人方向上的单一性、选人范围上的封闭性等局限,提高“入口”质量,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打下良好基础。考试选拔领导干部对干部交流和干部能上能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考试选拔领导干部是面对全社会的,选拔范围广泛,选拔结果客观上促进了干部地区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的交流。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都有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就要下来,从制度上保证了干部能上能下,这就会对干部日常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考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拓宽选人渠道,扩大识人视野,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好形式。考试选拔领导干部不仅能够大大拓宽组织部门的选人渠道,扩大识人视野,而且能打破地域、行业、部门界限,让更多的人才有登台亮相的机会,保证好中选优;不仅能够为干部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施展自己聪明才智的舞台,而且能经过组织、群众和实践的检验,寻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仅能够选出急需的人才,而且能够从中发现大批潜在人才,增加人才储备。这些都有利于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对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测评工作的建议

⒈要处理好考试选拔领导干部方法与现行的领导干部选拔方法的关系,防止认识上的片面性。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凡是岗位需要、具备条件的都可以通过考试选拔方法选拔领导干部,不断总结选拔的经验教训,规范选拔的范围和标准,使考试选拔方法进一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还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选拔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以确保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⒉要处理好考试与考察的关系,防止以考试代考察。考试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方法的主要特征,通过考试体现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是公开选拔的关键环节,其优点是以考试成绩定高低。但不论笔试还是面试,都只能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水平及应变能力进行考核。而考察则是对应试者已往的和现实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最终以考察鉴定优劣。考察在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但只能对应试者作一个定性的分析结论。要提高公开选拔的效率和工作水平,就需要正确处理二者关系,通过考试考出应试者的“才”来,又重视考察应试者的“德”的表现以及“德”与“才”的综合反映——工作实绩的状况,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⒊要处理好考试选拔与培养教育的关系,防止重选拔,轻培养。考试选的干部的突出特点是有朝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但与本单位、本系统成长起来的干部相比,对本职工作缺乏了解,或了解得不深入、不系统,不利于自己工作的开展,他们更需要组织上的培养教育和关心支持。要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注意加强对考试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进行培养教育。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8

【关键词】竞争性拔任用干部 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 E1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安徽滁州定远县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组织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同时,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质量。自2008年以来,定远县先后5次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科级干部66名;共为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2名;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28批次,招聘1514人。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实现定远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一、定远县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做法

1、科学设置选拔的资格条件,让各类优秀人才进入视野。在公开选拔中,打破行业、地域和身份界限,报名人员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让各类优秀人才进入视野。报考人员除要求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的必须条件,对于学历、年龄、任职年限等相关条件的要求,根据不同选人目的、不同的职位,从实际出发,科学界定。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于立足于配备年轻干部的职位,就对学历要求高些,年龄要求年轻些,任职年限要求短些;立足于从选择高素质的领导者职位,则对学历、年龄和任职年限的标准都适当放宽些,给予一些年龄稍大、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参与竞争的机会。

2、把民意实绩作为“硬门槛”,将“应试型”干部拒之门外。严格甄别筛选竞争人选,将民意基础、工作实绩作为参与竞争的“硬门槛”,让报考者先过民意关、政绩关。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近两年后备干部推荐结果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作为报名参选条件之一。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确定的名额推荐人选,规定推荐人选在群众推荐中的得票率必须在30%以上(等额推荐的得票率必须在70%以上)。根据群众推荐情况,由本级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才能取得竞争资格。先后有26名民意不集中、实绩不突出干部在笔试前直接予以淘汰,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文凭没水平、能说不会干的“应试型”干部拒之门外,促进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3、引入适岗评价环节,让竞选出的干部实现能岗相宜。在公选干部程序设计上,增加适岗评价环节,即按照岗位职责和能力需求,合理设定适岗评价关键性指标,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岗位经历、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等方面,每项评价指标设定具体分值,量化积分。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供积分涉及的有关材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组织核定的方法进行确认,每道程序严格把关,保证适岗评价积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适岗评价积分纳入个人笔试分数,作为笔试的合成成绩影响后续环节,从而有效解决公选中可能出现的以考取人、高分低能现象。

4、不确定竞选岗位,在重点一线平台“检验”合格后予以任用。为解决公选上来的领导干部存在“人岗不适”的问题,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副主任科员职位面向全县公推公选。在报名时只公布公选职位的级别和数量,不公布岗位类别或具体岗位,报名人员不针对具体岗位报名。选拔上来的副科级干部首先参与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盐化工等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接受为期一年以上锻炼,虚职实用。县委组织部跟踪考察,把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作为进一步考察了解公选干部的重要平台,既看其竞争性选拔的成绩,更看其“实战”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干部,根据个人的学识水平、工作经历阅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安排到相应的领导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二、当前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各地在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报考资格条件存在“一刀切”现象。不少地方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人为设置“门槛”、划范围,对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经历、身份、地域等资格条件加以限制,在年龄上片面求低,在学历职称上片面求高,无疑将一些经验丰富、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卡在选才视野之外,易出现“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二是唯考取人、以分取人现象依然存在。在整个竞争性选拔过程中,仍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工作,虽然都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最终党组织差额票决,但只要在民主测评、考察环节没有存在明显“硬伤”,有的地方只把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完全按照分数高低来确定人选,存在以分取人现象,崇尚实干的导向受到冲击。

三是选拔上来的干部容易造成“人岗不适”。公选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表现出不适应甚至难以打开工作局面,其能力素质与岗位需要差距较大,有的干部具备的能力素质不适应职位需求,甚至有的干部理论水平与实际能力相脱节,能考不能干,不是干部群众所期待的。

四是公开选拔工作周期长、成本大。竞争性选拔程序多而严密,每个环节和细节都不能少,尤其是公开选拔工作周期长、时间跨度大,耗费的精力多,不但影响了被招考岗位的工作进展,而且给考生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

存在上述问题,制约竞争性选拔工作质量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从思想认识层面看,存在官本位思想,选拔视野不够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由于受选人用人习惯和体制机制的束缚,思想还不够解放,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习惯于在本地区甚至本系统、本单位开展,选本地的人,选熟悉的人,选身边的人,缺乏开放的视野和胸怀。

2、从技术操作层面看,测评手段单一,难以考出真实情况。从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上看,反映当前竞争性选拔工作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考试命题质量不高,内容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千人一卷的考试方式,用一把尺子量人,使考试内容与招考岗位工作衔接不上,出现“考”与“干”两张皮的现象。面试模式主要是一问一答的结构化面试,手段比较单一,内容重复生硬,也容易造成评委疲倦,甚至出现完全凭印象和感觉打分的现象,难以测出干部的实际能力水平。考察环节主要存在着内容形式简单化、表面化和结果从属化问题,特别是异地考察难以考深考实。

3、从制度机制层面看,缺乏系统规划,操作随意性强。搞不搞竞争性选拔、什么时候选拔,拿多少职位选拔,拿出什么职位选拔,还存在不确定性,缺少系统和长期的规划,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没有指向性的目标,存在随意定对象,随意定职位,随意定程序,随意定时间的现象。

三、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对策思考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结合岗位特点,创新选拔内容、优化竞争环节、完善运行方式、建立配套措施,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一)围绕关键程序,完善选拔内容,提高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中,资格条件设置、考试命题内容、民主推荐范围和考察方式方法等环节,都直接影响竞争性选拔工作的质量,必须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打破论资排辈、隐性台阶等条条框框的束缚,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竞争职位层次、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行性。在实施竞争性选拔之前,应对本地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设定职位条件时,不要过分强调学历、年龄等硬条件,除非特殊的专业要求,均可放宽条件,以扩大选人视野,让更多的干部参与进来,形成有效的竞争,真正实现“在多数人中选人”。

2、改进笔试命题内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加强考试研究,不断改进笔试内容和方法,减少与职位相关度不高的知识性考题,由考知识向考能力、考素质转变,最大限度地降低考试的偶然性因素。要根据选拔职位“量身定制”考试测评内容,把职位所需的核心素质能力体现到选拔内容中,突出考试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竞争性选拔职位过多时,要将职位按性质、专业特点进行划分后按“一类一卷”组织笔试,增强识别人才的区分度,有利于真才实学的干部脱颖而出。

3、丰富面试形式。除了采用常规的结构化面试外,更多地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驻点调研、情景模拟、个人竞岗演讲等多样、新型实用面试形式,着重测试干部的口头表达、组织协调、领导策划和临场反应等能力,为干部提供展现魅力和领导才能的平台。同时在给评委提供参考答案的基础上,实行弹性的评分标准,为应试者创新、灵活地分析、解决问题保留空间。要扩大面试考官范围,实行“大评委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一般干部群众担任评委,使面试更为公开透明。

4、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合理划定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范围,力求让知情人投知情票、说知情话,让投票者反映实情,不断拓宽干部群众合理表达意愿的渠道。同时在适度控制推荐、测评代表总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过程中民意表达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5、完善考察评价方法。在考察方式上,要综合运用考试、考察、考核等多种方式,整合、审计等干部信息资源,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干部能力素质;在竞争力度上,要全面实行差额考察,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对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衡量、全面比较、客观评价,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在德的考察上,要落实以德为先要求,将德的评价标准具体化,围绕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设定若干项考评要素,进行分项测评,并按一定权重量化为百分制分值,计入人选总体评价得分;在考评方法上,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办法,科学设置测评指标,量化评价标准,加大重要指标权重,建立客观准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

(二)优化竞争环节,创新程序设计,力求实现竞争性选拔方式最优化

根据竞争方式及岗位需求对人员素质的不同要求,对竞争性选拔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设置,力图让参加竞选的干部能够通过各个环节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使选出的干部真正德才兼备、素质优秀,从而达到人岗匹配的效果。

1、探索实行民意关口前移。有必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公开选拔的第一道程序,在竞争性选拔笔试、面试环节之前设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让竞职者先过“民意关”,突出民意实绩。对报名人选在本单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得票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群众公认度不够高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淘汰出局。在竞争上岗中开展民主测评,并折算纳入总成绩,凡优秀和称职得票率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或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的,实行一票否决。

2、科学设定关键环节的权重。为了避免无形中增加淘汰的不公平性,可以在笔试环节不淘汰,每个环节过后累计积分,取前几名进入下一轮。同时,针对不同职位的选拔,也应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并区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比如,选拔年轻后备干部的考试,笔试与面试分值可以规定以各自50%的权重计算竞争得分。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考试就应当包括笔试、面试和实绩考核三部分,所赋予的权重应重点放在实绩考核上,从而真正达到选年轻后备干部看潜力、选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看实力的目的,真正做到让“干得好的考得好”。

3、实行人岗相适度量化评价。在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前,首先列出人选与职位匹配所应具备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领导经历等要求。同时科学设置评分要素,按照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领导经历、专业背景及考核奖惩等项目,分别设置不同权重,进行量化评分,并按一定权重比例带入到后续环节。

4、适当延长考察周期。为了解决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存在“人岗不适”的问题,选出来的干部不搞一步到位,首先安排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接受锻炼,在实践中进一步考察了解公选干部,既看其竞争性选拔的成绩,更看其“实战”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结合岗位需要,逐步安排到相应的领导岗位,实现考试、考核、考验与使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三)完善运行方式,科学统筹规划,努力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竞争性选拔工作机制

竞争性选拔工作要长期坚持,必须以完善的制度作保证,确保竞争性干部选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增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计划性。要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规划,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台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有计划地开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组织部门要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制定好次年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年度计划,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分别进行实践探索。

2、明确规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和频度。要实现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常态化,应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在选任干部总体中的适当比例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稳定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同时还应明确竞争性干部选拔的频度,立足本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力争通过科学确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数量和频度,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让组织有计划、干部有准备、人人有机会,保证竞争性干部选拔工作的连续性。

干部试用期工作范文9

心态之一:试用期满干部——不再有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提拔重用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机遇和自己努力的结果,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一年前的提拔,经历了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经历了考察、酝酿、部务会、常委会,真可谓过五关斩六将,那时头皮时时绷紧,心中常揣小兔,见人满脸堆笑,不时打问情况,生怕节外生枝。一年来,和单位同志相处小心翼翼,对待工作认认真真,说话小小心心,处理问题躲躲闪闪,不出头、不露脸、不讲话的“三不政策”坚持的很好,应该说没什么问题。现在试用期满考核无非是履行一下程序,走走过场而已,不需要挂红色预警信号,因此心儿不激动,手儿不颤抖。

心态之二:单位领导——“现在对组织负责任,将来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和试用期满干部一个锅里搅稠稀一年了,没有感情也有人情,有些问题本身就是个哲学问题,从现象看,你说谁干的好?说政治理论素养,有的能表现出来,有的表现不出来;说成绩,有隐性和显性问题;说能力,不把他(她)放在重要岗位上,咋能说人家没能力,比如韩信从胯下到王侯,总不能说韩信没能力;说为人,干工作的往往得罪人;说廉洁,一年内能看出什么问题,何况还不到59岁,不是出此类问题的时候。从“度”的角度看,此一时的好是否代表彼一时的好,此一时的坏,当然不能说坏,应该说不够好,是不是代表彼一时的不好,很难鉴定。从“质、量”的角度看,一年的试用期往往是个积累的过程,摸索的过程,这个过程允许平庸,允许无为,这种积累往往会产生质的飞跃,就象运动员比赛一定要有一个热身过程一样,你能说他不勤奋敬业吗?话说回来,试用期干部将来是要在班子里继续共事的,如果他(她)的表现和现在不一致,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再者,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个乌鸦嘴说的话,叫试用期干部知道了,将来我们如何和谐相处,,岂不是现在对组织负责,将来对自己不负责。所以,还是拣好听的说吧。

心态之三:考核组——没有“硬伤”就算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