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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集锦9篇

时间:2024-01-11 15:53:03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1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确定下来,提出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推动全国、全社会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观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重要决策。生态文明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也不简单是一个污染防治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道路问题、经济结构问题、消费方式问题。

在第六次环保大会上,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搞好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关键是加快“三个转变”。 “三个转变”的主要内容:第一,是由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重;第二,由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增长,向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同步转变;第三,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保护环境,转变为既靠行政手段,又依靠政策、政治、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来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三个转变”的提出,结束了长期以来经济和环保关系的争论,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环保工作者,我对经济和环保的关系有自己的理解。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烧掉的资源越少越好,留下的污染越小越好,最好是零排放。前者就叫资源节约,后者就叫环境友好,加起来就叫又好又快,GDP能搞多少就搞多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用停止发展的方式来保护环境,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绝不宽容污染。不搞环境保护带来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危机都是一次对经济发展乃至文明进行的洗礼,哪个国家能够在危机中抓住机遇,就能在危机后更加稳健地发展,反之则可能陷入社会的危机,甚至发展成果毁于一旦。

前不久,网上说环保部一次批了90多个“两高一资”项目,说中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改变了原来的环境保护政策,海外媒体也参与了炒作,我认为这不符合事实。实际情况是,2008年我们卡住了156个高耗能项目,这些项目总投资4300多亿元,这才是事实。所以,这种不符合事实的炒作,不是无知便是偏见,说得严重则是别有用心。

在金融危机中,全世界都很关注中国的环保问题,也有些议论,好像我们把钱都投到金融债上和基础设施上了。实际情况是,国家4万亿一揽子计划中,有3800亿用于环境和生态问题。胡总书记讲,在金融危机当中,千万千万不要搞“两高一资”项目,千万千万不要搞简单的重复建设。保护环境是最大的民生。要在金融危机当中培养新的产业,这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世界上有两个不争的事实:第一,认为环境问题是世界问题的复杂体;第二,环境问题没有国界,在国际上也没有争论。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以把握自然规律为前提,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建设生态文明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

我们还要注意加强环保部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强化地方环保部门的基础能力,形成政令畅通,高效有力的决策执行,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形成环保工作的合力和统一战线,环保才有希望。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令世界瞩目。但在学习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与发展经验的同时,忽视了发达国家也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之路。比如英国作为世界老牌的工业革命国家,在发展之初也曾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使首都伦敦一度成为世界闻名的“雾都”。而后英国从国家层面不惜利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和惊人数字的投资对其进行治理。我国现在的大气污染程度已经非常严重,已经危害到公民的身体健康,经济发展也将因雾霾的蔓延而减速,但是中我国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进程还有很长的路没有走完,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还被“唯经济发展论”所困扰,环境责任意识缺失。

区域产业转移战略是国家基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需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求、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产业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因素的状态下实施的国家发展战略,是我国产业发展历程中的一项重要变革,涉及的不仅是产业如何转移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其涉及的经济、环境、资源、市场等政策交叉性很强。能否在推进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兼顾环境保护,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对于东部快速进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期,推进中部崛起,以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文正是基于产业转移涉及到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对我国产业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

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现状

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国内的严峻的环境形势,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发展选择,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只重发展,不顾污染”、“先发展,后治理”的深刻反省和重新选择。目前,我国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具体表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成分来自人为的工业生产、煤炭燃烧、石油燃烧、垃圾燃烧、生物质燃烧(农村秸秆燃烧)等,以及自然中的海盐、花粉、细菌等漂浮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总污染物的22%;煤炭燃烧占17%;水泥化工等工业粉尘占16%。大气污染严重直接表象是雾霾天气为主要症状的大气重毒污染天气明显增多。近两年,京津冀鲁晋、长三角、珠三角的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北京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雾霾天气急剧增多而且浓度值很高,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大气污染问题是目前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最大的环境障碍。

第二,水资源匮乏且水利用率低下,水域污染严重。我国是世界上水资源匮乏国家之一,也是用水量最大的国家、水资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由于农业生产技术不够先进,我国粮食生产单位用水量是美国的一倍以上;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总量的70%以上,但农田用水还沿袭用灌溉而非滴灌,水利用率只有40%;每年我国有约2000亿吨可处理再利用的次废水白白流走,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

我国的工业污水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废水等,使得90%流经城市的河流水域遭受严重污染,75%以上的湖泊富营养化,太湖、鄱阳湖、滇池等频发的蓝藻现象就是由于湖泊水体遭到污染所致;地下水、地表水受工业废水和农业化肥农药的污染非常严重,点源污染不加遏制的不断增加,使我国的水污染呈现复合型和长期性。

第三,城市发展超过环境承载力问题严重。我国在近十年时间里,由于汽车工业发展快速,城市汽车的保有量大幅增加,在新能源尚未形成汽车接替能源的状态下,还是依赖使用汽柴油,尾气排放问题无法解决,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不可遏制的加剧。同时也造成大型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普遍交通拥堵,给城市发展带来困扰。另外,城市化建设战略实施和快速推进,大面积的占用农田和农村土地,使耕地面积快速削减,土地红线难守。

三、发达国家绿色发展模式的借鉴

在进入21世纪后,国际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为主导意识的绿色发展新趋势。发达国家如欧洲的英国、德国、法国、美洲的美国等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已经基本结束,并且利用工业后时代出现的技术革命使环境污染问题从技术层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

1.英国绿色经济发展模式。英国的绿色经济发展将绿色能源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核心,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绿色能源、绿色生活方式、绿色制造。英国首相布莱尔在2003年2月24日,发表了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计划到2010年,英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建立低碳经济社会。2007年5月,英国政府了新的《能源白皮书》,进一步明确了实现低碳经济的能源总体战略;同年6月,英国政府了《气候变化法案》,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减少26%~32%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实现60%减排量的目标。2009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公布碳预算的国家;2009年7月15日,英国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按照政府的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总能源供应的15%。

2.美国的绿色新政。在2007年5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就提出“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战略”,并在同年7月,由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其中涉及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目标,即到2020年,美国的碳排放量减至2006年的水平,到2030年,减至1990年的水平。在2009年2月15日颁布实施《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作为政府的绿色新政的核心,目的是摆脱对国外石油能源的依赖,促进美国经济的战略转型和经济振兴。该法案设计的内容包括工业的节能增效、开发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重点投资领域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捉、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等。美国政府通过《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的实施,加强了新能源和环境领域的科研投入与总体部署,确定的基本战略是利用科技优势,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减少石化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小布什还签署了《晴朗天空法》。近几年奥巴马执政后,在“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中,将新能源作为投资重点,并且在相关科技领域做出部署,其中包括气候变化技术计划(CCTP)、氢燃料计划、未来发电计划(FutureGen)、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研究计划等。

3.德国的生态工业发展模式。德国将发展生态工业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从2009年开始,德国为摆脱经济危机,将发展生态工业作为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发展生态工业的政策包括6大方面内容: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制定各行业能源有效利用战略;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可持续利用生物质能以及汽车业改革创新、实行环保教育等。德国政府加大对环保技术创新的投资,尤其重点发展利用太阳能能源。2009年德国的光伏产业新装机容量为3000兆瓦,运行总量达到9000兆瓦。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不但摆脱了依靠煤炭发电的高污染能源消费方式,保护了环境,同时为社会创造了6万个就业岗位,极大刺激了金融危机后德国经济复苏。

4.法国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发展模式。法国环境部在2008年12月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其中有50多项措施,对生物能源、风能、地热能、太阳能、以及水利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投资和建设。根据计划,法国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药占到23%的比例,相当于为法国剩下2000万吨石油的消耗。除此之外,法国政府还计划大力发展第四代核能以及低碳汽车等新型绿色产业。

5.亚洲地区的日、韩两国积极推行发展绿色经济政策。日本政府在2008年通过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30年,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地发电量将占日本总发电量20%,2009年4月,日本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政策草案,强调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标准的监督管理,并通过税制改革,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大力开发和适用节能新产品。

韩国为振兴经济,推出“低碳绿色增长”经济发展战略。韩国政府于2008年8月公布了《国家能源基本计划》,制定了未来20年国家能源战略具体目标。计划提出要努力减少石油、煤炭等石化燃料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大幅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所占的比重。2010年4月14日,韩国政府公布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还提出“成为国际社会主要绿色国家”的目标。为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当时韩国对低碳绿色能源等领域的投资预算达310亿美元。

可见,从工业革命的兴起到环境的污染再到环保的先行,发达国家并不是对环境保护具有先知先觉意识,而是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面对环境问题作出的“先污染而后必治理”的本能反应。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历程还远远没有走完,如何做到既要发展又减少污染,实现既定发展目标,科学解决污染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缩短污染历程,减少污染危害,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都是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中必须前置性思考的问题。

四、确立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保护重点

作为国家产业转移战略的承接区域,中部和西部各自的资源禀赋条件有很大的差异性,在产业结构上又有很大的区域关联性,因此,中部和西部区域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优势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规划承接转移产业的重点,并将承接的重点产业进行归类梳理,科学有序实施承接,提升承接效率。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以及“节能减排指标作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重点考核内容”。并指出:“鼓励企业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先进技术,改造生产流程及实施相关项目建设,降低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鼓励和支持承接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这些政策规定就是承接产业转移承接主体应规划的重要考量依据,也是中西部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对产业和企业以及项目审核的第一道门槛。

1.重点承接资源优化配置型。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前,应该从要素角度审核转移来产业或企业与当地资源禀赋的匹配度,并将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的产业作为承接发展的重点。承接主体应该根据承接产业体系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同本地区资源的匹配度指数高低作为规划承接重点的主要考察标准。比如,西部地区的云南和对周两个省份根据矿产资源丰富尤其稀有金属款产资源优势,在规划承接的重点应该是有色金属加工产业;中部的河南省作为中国做大的农业省份,可以规划承接重点为农业产业链开发和农产品开发产业作为承接重点;西部的新疆、内蒙古可根据土地资源相对优势,将用地需求较大的集聚型产业作为承接重点。

2.重点承接新能源等环保“新兴产业”。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框架,产业的自身兴起、发展和衰退具有内在规律性,这种内在周期规律也会受到外部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国家在《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划发展的新兴产业,在理论层面均具有相对生命周期优势,在资源与环境的控制标准方面也比较严格。因此,中西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体目标和资源环境等相关因素,积极承接战略新兴型产业转移,增强区域产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将发展大型航空制造业作为承接重点,利用发展战略新兴型产业机遇,推动了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发展,转换了对煤炭为主要能耗的经济发展模式,对于保护资源与环境起到了示范效应。

3.重点关注“资源节约型承接园区”。中部地区在土地资源以及能源等方面的优势不如西部地区明显,因此承接重点规划的科学依据是中部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腹地的科技、交通、通讯、信息较发达的区位优势,在实施承接中对转移产业“优中选重”规划承接产业重点,从集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推动中部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的高度将发展“资源集约型产业转移园区”模式作为承接重点。资源节约是长久的国家战略,也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任务,建立资源节约型特色承接产业园区,可以有效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规模化发展。

4.重点选择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转移来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是承接主体在进行承接重点规划时的主要动力之一,也是国家构建区域产业转移格局的主要考察因素。中西部地区应针对自身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有选择的确定重点承接产业,尽量选择承接那些可以为本地带来多个领域正效应的产业,比如西部地区根据自身已经具备的优势和急需转变的劣势,将“资源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产业作为重点,最大化产业转移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多重溢出效应。

五、建立环境风险控制机制

产业转移的承接主体在接受承接产业申请后,应该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政策文件相关环保标准,建立明晰的产业环保标准细则和风险控制机制。

1.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评估创新机制。按照通行的项目建设规则,环境评价是项目立项的前置必要条件。但是,环境保护的标准原则在不同的地区又有所不同,新形势下的产业转移除了要遵照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之外,越来越多的环保领域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都有创新的现行的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因此,对转移的产业项目的环境评估范围更广,标准更严格,实现对产业转移的项目环境评估体系的创新和更完善。

2.建立产业污染指标监测查询机制。地方政府对产业转移的企业或项目,在原地的环境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信息查询,对有严重违法违规的污染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批程序,对这类企业原则是先进行产业的技术设备升级或更新,“先升级后转移”或“先升级、后生产”,将污染源挡在门外。

3.建立合理配置资源数据库机制。承接主体为转移企业建立资源利用数据信息库,掌握产业对当地资源的需求种类、需求数量与规模、开发利用效率等情况,针对转移产业转移与发展对当地资源的匹配和需求情况,制定承接产业转移资源匹配和供求规划,实现资源的合理匹配、节约和保护、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4.建立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污染机制。鉴于当前我国的大气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中部、西部或区域内各省之间应针对区域的大气污染和水域污染采取联手共同应对的“联防联控”机制,互相通报环境信息,制定防治大气污染或水域污染的联防联控措施,预防区域环境风险自然转移,提高区域之间的环境合作意识,促进区域的环境质量的改善。

六、结论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建设的潮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理念,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编制了区域生态环保专题规划[1-5],一些城市如珠三角[6]、福州[7]等编制了生态空间规划的专题篇章。《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8]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落实环保规划提出的生态分区控制方案。王金南等[9-10]采用RS与GIS技术的空间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环境功能评价和主导因素法的环境功能区划技术体系,划分了全国的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唐燕秋等[11]分析了环境保护规划在“多规合一”中的定位,明确了环境空间格局和红线管控体系等问题,落实了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内容,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重庆市地方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意见等政策性文件[12-14],编制了生态创建规划,落实了相应“定指标”的环保专题规划。为推进重庆市璧山区的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璧山区的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形势,提出了研究区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红线,制订了生态环保与城乡现实发展需求相协调的生态环保空间规划。

 

1研究区概况

 

璧山区位于重庆主城以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历年平均气温17.8 ℃,年平均降雨量1 042.3 mm,地形地貌上属于川东弧形构造带,分别从东西两侧横贯全县,海拔600~800 m,呈“三山三水”的自然地理分布,辖区内共13个镇街,人口63万。璧山区属于重庆市“五大功能区”的城市发展区,是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围绕未来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加快生态环保工作的规划和实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形成天蓝、水碧、地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格局。该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基准指标为2014年,规划期限至2020年。璧山区的地理区位见图1。

 

2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

 

2.1生态环境定位璧山区生态环境定位是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空间格局。以璧山区的山、水、林、田、城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基于“基质-斑块-廊道”的景观生态学理论,着力构建区域网状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5-19]。计划到2020年,将璧山区建设成为深绿型生态化的“一生之城”,实现全区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2生态空间保护规划规范方法璧山区地处重庆五大功能区离主城区最近的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主城区产业专业,新型产业发展的大经济开发强度,必须通过构建合理的区域生态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效保护。因此,生态环保空间规划的主要技术和方法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乡全域空间资源优化的配置,协调空间冲突,并制订明确的管制措施,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是采用生态学家和景观规划师提出的“优先格局”和“最优格局”的区域整体景观模式[8],在生态红线划定的框架下,应用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对城乡生态优化发展做较为系统的规划,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在璧山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脆弱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基础上,采用GIS空间叠加技术方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利用主导因素法,按区域内差异最小、区域间差异最大的原则以及区域共轭性原则,依次逐级划分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空间分区,并根据现有的专题空间规划边界进行叠加分析,最终确定生态环保空间区划的基本界线。

 

3璧山区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体系的构建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和基于“逆规划”的思路,采用GIS分析方法,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共4类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图2~4)。根据各个分区的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空间分级管制方案,构建区域生态环保空间格局,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3.1自然生态保留区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自然生态保留区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一级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全区总面积为175.23 km2, 占幅员面积的19.15%。

 

自然生态保留一级管控区面积27.36 km2,分布包括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缙云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璧山区部分和黄岭鹭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所有的城市级、乡镇级和纳入集中供水的集中水源取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保留二级管控区范围包括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云雾山国家湿地公园、“四山”管制区璧山部分以及重要的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区等,管控区面积为147.6 km2。

 

自然生态保留区为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是环境安全底线,将生态控制线的空间定点、定位,使生态保护区域牢牢固定在生态规划“落地”,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明确了底线。依据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3.2生态功能调节区生态功能调节区主要包括区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保护区、绿色生态廊道和畜禽养殖的“禁养限养区”。

 

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调节功能区包括境内东西两侧的缙云山、华盖槽、云雾山以及南部云坪山等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和水土保持林区。主要措施是按照集水区的自然特点和保护水源的重要性,严格保护现状林木,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保护现有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重点保护湿地、河网保护区,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构建区域生态调节系统。

 

绿色生态廊道生态调节功能区主要是指包括已建和在建高速、高铁等基础设施两侧50~200 m的绿色廊道;重要水系绿色廊道湖泊两岸30~100 m绿色屏障;城镇组团隔离带绿色生态廊道。通过主要交通干线绿色生态廊道连接各生态功能区,形成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网状生态系统格局。该廊道大部分与基础设施廊道并道,采取自然保育和人工促进并重的方法实施保护。

 

为加快解决畜禽养殖突出环境的问题,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为生态功能调节保护区,在区域内的主要流域、主要镇、街3个层次上,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分,适度控制养殖总量。

 

3.3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是国土空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障线,规划期(到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数量保持在336.87 km2,占全区国土面积比例底限不低于35%。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通过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3.4宜居环境维护区宜居环境维护区主要是城乡总体规划的建成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区发展用地,包括宜居环境优化区和环境风险防范区,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主要是居住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环境风险防范区主要指工业集中生产用地。在规划期内将宜居环境维护区的用地规模控制在81.20 km2,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用地规模控制在64.50 km2。城区和城镇建设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滨河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等多种形式在城市中形成“面-线-点”的生态空间,特别是控制好与建设用地相邻的缙云山、城市公园、滨河防护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通过生态绿廊建设,将城市公园和水面等有机联系,形成互联互通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璧山区的工业园区已成为成功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工业、产业等经济集聚区域,同时也是宜居环境的风险区域,尤其是电镀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级别高,须做好园区风险防范和其他空间的安全隔离措施。

       4结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区域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和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在开展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城乡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的成果进行应用实践。

 

笔者在分析璧山区的区位、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以山、水、林、田、城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的区域网状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如下结论:

 

(1)根据国家相应的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地采用GIS方法划定了璧山区级生态保护红线界限,实现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定位“落地”。

 

(2)分析了璧山区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和基于“逆规划”的思路,采用GIS科学分析方法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4个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根据各个分区的空间分布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管制方案,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3)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框架下,提出了研究区生态保护红线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题空间管制规划的衔接,实现专题空间规划数据的“共享、融合”。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4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自开工以来,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和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全面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深刻汲取祁连山环保事件的教训,为坚决打好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项目沿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我省“绿色发展崛起西部交通先行”提供实践示范、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打造交通运输部“绿色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两个管理重点,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意识提高和管理制度建设,克服消极麻痹思想,提高管理执行能力,对所建项目加强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弱项指标治理,切实提高项目环保、水保管理的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项目生态环保总体管控水平。现将我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2018年12月29日通车试运营,项目实际建设期4.5年。项目起点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东接连霍高速公路巉柳段;西止于西固区黄羊头(西固区河口乡大滩村),终点接兰海高速公路;路线中间与兰临高速在西果园镇王家坪互通立交相接,连接三条高速公路于省会兰州市南侧并组成城市环线。路线穿越兰州市的榆中县、七里河区、西固区“两区一县”,经过和平镇、清水营、花寨子、西果园、黄峪镇、广家坪、梁家湾,全长58.743km,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118.29亿元,全线完成土石方1478.5万立方,建有隧道17道,桥梁20座,涵洞、通道45道,防护8.24万立方,设有定远、和平、西果园、广家坪、大滩互通立交5座,和平、西固收费站2处,公路收费管理所1处,隧道管理站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雷坛河)。

本项目既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G30)高速公路在兰州市区的过境段,又是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G22)终点—甘肃省会兰州市的城市环线(G3001)组成路段。本项目的建成对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和兰州市路网格局,改善兰州市交通条件,提高城市交通快捷集散功能,发挥我省中心城市辐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2019年12月29日项目建成通车,成为全省人民的一件“大喜事”,社会各界好评如潮,取得了超出项目预期的政治意义和现实作用,成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一座“里程碑”。

二、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环保提升到新的政治高度

自2014年项目开工至2018年建成通车的五年来,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生态环保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积极彻底排查整治建设期内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现场整治力度,组织各环保、水保监理监测单位及项目各施工单位,从水保、环保方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控制及管理行为、现场文明施工、涉河工程及内业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梳理,针对存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本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不走老路、不犯旧错,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本项目生态环保各项管理工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为兰州市的生态环保“花大钱、出实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始终坚持引导各参建单位“科学管理、绿色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不破坏才是最大的保护”的观念,在项目建设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进而把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生态环保管理有的放矢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环保部、水利部、交通部制定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等法规,以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公航旅集团“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生态环保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兰州市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已任,正确面对和解决项目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建立坚强的项目生态环保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分解靠实责任、明确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管理与考核,使项目建设目标与生态环保任务得到有效统一。项目办自开工以来,制订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内容以单独的篇章建章立制,立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这两大内容,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管理三大主体责任,确保抓好健全制度、教育培训、监测监督、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和科技创新这六项措施。在具体工作中,项目办通过不断实践完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管理实践,编制了《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手册》,建立取弃土场“动态管理台帐”;冬季配合兰州市委、市政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办立足将“绿色公路”创建工作和环水保工作协调开展,将三项目前国内成熟的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项目新技术在本项目的五个合同段7处施工区域立推广应用,努力把建设过程和运营管理的“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间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在每年冬休以后的复工情况自查自纠过程中,同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排查各自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及生活垃圾,整治施工现场、驻地、拌和场(站)、料场、取弃土场等区域卫生,治理项目各施工现场存在的扬尘、噪声、污水、废弃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在每个工地现场设置醒目的“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公示牌”,对现场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届的广泛监督、投诉或举报。本项目在建设期间,为了落实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责任,各参建单位累计共投入4300多万元直接用于现场洒水降尘、裸露土方苫盖及扰动土的固化等措施。我们用实际的行动和数以千万的“真金白银”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五年来坚持不懈,真正落实“花大钱、出实招”,为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生态环保措施科学合理,防治结合,落实有力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依据项目建设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落实对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各监理和施工单位全面严格执行《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手册》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规划方案编制和实施各项工作。一是认清主体责任。项目办、各施工单位分别从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的角度编制污染防治攻坚计划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项目办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涉及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加强治理施工车辆 无覆盖或覆盖不严造成的扬尘、物料遗洒等不规范行为;人员居住场所废水及生活垃圾的处理;隧道或路基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弃渣等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保证项目施工过程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控制排放标准,施工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加强与当地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施工单位就污染防治计划方案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要与当地环保、水保、河道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形成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整体合力。涉河涉沟以及在环保敏感区必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范措施,迅速排查清理侵占河道、乱排乱放等违规行为。如本项目西固黄河大桥涉黄河河道施工及兰州市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办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河道占用相关手续、委托编制“西固黄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在西固黄河大桥施工完成后及时邀请黄委西安上中游管理局、甘肃省水利厅等联合进行河道清理核验检查,并取得核验通过。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及时沟通,也是为了厘清环境保护责任范围,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但紧邻项目且能够影响到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确保建设项目与地方政府对待环保问题的口径一致,从而避免相互推诿造成不良环保事件。三是完善项目生态环保的网格化监管。本项目利用建设、监理、施工各参建单位的力量,健全和完善了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监管无盲区、执行无死角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各参建单位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纳入环境治理责任体系,靠实目标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在推动环境管理精准化上下功夫求实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创设积极条件,广泛动员全体参建人员力量参与到向污染宣战的时代行动之中,最大限度凝聚引领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力量。五是务求实效。各参建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将大气、水、土壤治理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南绕城项目办,最后形成全项目的整体计划方案,报请路投公司领导同意后下发实施。2018年是生态环保工程实施的关键的一年,我们按照方案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把行动落实到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上来,一个工程一个工程、一个措施一个措施地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沿线生态环境、造福兰州人民。

(四)重视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有序实施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严格履行国家生态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先后取得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交通运输部初步设计批复以及环保、水保、国土、林业、住建和黄委会等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建设用地、防洪评价、度汛方案、等批准文件,项目相关手续批复完备,是全省目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批手续最为完善齐备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办定期清理核查各施工单位在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批复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补充完善相关的临时用地、防洪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手续,及时组织项目有关的方案审查、评估,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及方案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本项目涉及占用黄河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的批准手续均已办理齐备。

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实施情况,受项目施工计划影响,主要工作内容已在2018年完成。项目沿线原路基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施工驻地、钢筋加工场、桥梁梁板预制场等场站临时设施均除个别移交地方使用外均已及时拆除,临时用地恢复按照项目建设初期编制的“临时用地恢复方案”进行了恢复或复耕并移交。2018年本项目已对沿线的29处弃渣场、1处取土场实际绿化、植物防护。2019年度主要是进行绿化后的补栽补种,直至完成全线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全部工作,确保恢复临时用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因地制宜,积极实施林地提升改造,新思路推动临时使用林地新局面

为了体现“安全、舒适、环保”的公路环境保护设计新理念,落实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公路走廊带,充分考虑项目沿线区域地理现状条件和施工实际,在临时使用林地时尽量选择占用宜林地或者灌木林地,不使用有林地。进一步优化项目排水、防护、植被恢复及复耕设计,充分利用适生的植物资源,因地制宜,在省内创造性地实施临时使用林地提升改造。通过对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增加投资计524.11万元(其中榆中县区段62.14万元、七里河区区段324.49万元、西固区区段142.48万元),用于沿线取弃土场绿化提升改造和植被恢复工程造林作业。临时使用林地提升改造作业设计已与兰州市林业局进行过充分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项目办分别于2017年6月、2018年9月委托甘肃华运环境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专项作业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对临时使用林地的提升改造第一步是对原有地形进行局部平整和有限的改水归流,主要是针对施工便道、弃土场这类临时占用林地进行区域内有计划的整修和改善;第二步是人工选择适宜的草种进行表面恢复植被,使之能够对表面土壤有一定的固土和改良作用,减少表土冲刷;第三步是在植被恢复后栽种适宜的灌木,进一步改造提升,目标是使宜林地改造提升为灌木林地、灌木林地改造提升为有林地。整个提升改造的具体的实施期限为3年,即2017年—2019年。2018年已经完成所有临时使用林地的种草覆盖,2019年3至5月主要实施林木栽种,预计2019年7月临时使用林地的提升改造工作按照“作业设计”全部完成,达到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和提升改造目的,确保因项目建设所需临时使用林地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提升改造获得更好的生态环保功效。

(五)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和循环低碳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为生态环保注入新活力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对路面沥青、集料、水泥以及主要交通产品实行“准入制”,严格招标采购、产品备案、运输、存储、试验检测、备料等关键环节。对沥青、集料、矿料厂家进行现场考察备案和对材料采用二次检验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重点加强对施工工艺的控制,全面推广新工艺、新工法和先进设备在项目中的使用。在路基路床灰土施工时,采用路基石灰撒布车撒布、冷再生路拌机补水翻拌、成型碾压等关键工艺,从设备配置、原材料检测和工艺工法等方面狠抓路基灰土施工;所有路面施工用工程机械采用技术先进设备,其中进场的沥青混合料拌合楼全部是知名进口品牌且购置时间不早于2015年1月1日,沥青及混合料的加热方式全部改为天燃气加热;路面硬路肩及排水边沟施工采用一体化模板台车,保证施工质量。以上措施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符合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为把兰州南绕城项目建成一条具有“绿色低碳、智慧科技”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推进科技示范工作不断深入。依托本项目工程特点和技术难点,强化产学研合作对接。根据省厅对西固黄河大桥《高震区黄河不通航河道大跨结合梁斜拉桥建造关键技术研究》的批复,继续开展该项目具体研究工作,期间由中国公路学会组织完成了对该项目科技成果中期评价,基本编制完成项目总研究报告及专利工法申请,为下一步科研成果最终验收和鉴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根据省厅对科技示范工程的前期部署,组织编写了《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围绕项目的区位条件、技术特点和品质要求,以建设“智慧、安全、绿色协调性品质工程”为示范目标,推进实施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智慧、安全、绿色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研究,形成具有深度和广度的科技示范内容架构,深度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理念。二是完善创绿资金管理,推进绿色公路落地。根据交通运输部“十二五”交通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批复,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创绿实施推进会精神,组织编写了《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创建绿色公路节能减排资金使用方案》,按照资金到位前后重点支撑项目实施顺序,针对前期已垫付资金、后续项目实施补助、重大内容单项专管等方面制定了资金方案和计划,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后获得印发。编制完成绿色公路实施管理办法及试点工作大纲等下发实施,协调设计单位优化和完善部分施工图设计,将重点支撑项承诺内容落实施工图设计中。对土建工程已实施内容部分证明材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编制完成绿色公路阶段自查报告并上报部节能减排中心。根据在路面、房建、交安、机电、绿化等工程进展,将各支撑项创绿奖励资金直接纳入到招标文件中,为后续项目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奖励资金提供依据,按照项目整体建设进展,稳妥推进了后续支撑项目落地实施。三是项目环水保工作以“确保实现环水保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顺利交验”为目标,围绕推进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任务,立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这两大内容,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管理三大主体责任,确保抓好健全制度、教育培训、监测监督、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和科技创新这六项措施。全项目累计共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面各类投入9300万元。在具体工作中,项目办通过不断实践完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管理实践,建立取弃土场“动态管理台帐”;冬季配合兰州市委、市政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办立足将“绿色公路”创建工作和环水保工作协调开展,将三项目前国内成熟的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项目新技术在本项目的五个合同段7处施工区域立推广应用,努力把建设过程和运营管理的“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兰州南绕城建设项目生态环保方面取得的成效在2018年10月已经成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亮点”,人民群众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六)广泛动员、多方宣传、营造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为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项目办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与全省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集中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短信、网络等多种平台,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引导各参建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绿色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倡导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形成了政府推动、舆论鼓动、部门联动、群众主动、社会各界助动的良好舆论氛围。项目办组织各单位累计印刷发放宣传彩页2000份、悬挂横幅标语52条,“今日头条”新闻3条。兰州南绕城项目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宣传动员先行,推动项目生态环保管理迈向新台阶。

(七)紧抓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两个重点,开创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

兰州南绕城项目紧紧围绕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按照省公航旅集团、路投公司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工作方面的指示、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本项目环保、水保重点工程的实施,全面保障各项环保、水保措施深入落实。具体落实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项目“水保方案、环评报告”的实施及落实。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实施及落实是环保、水保工作的关键。南绕城项目办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措施,监督方案和报告中各项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及落实,确保对主体设计中环保、水保设施的质量、功能落地进行严格管控,实行内部验收及移交,保质保量完成环保、水保投资。二是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南绕城项目积极按照兰州市“蓝天蓝”(又称兰州市“冬防”工作)工程的部署及要求,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对于路基、路面、房建、绿化等施工单位环保设施不到位、环保措施不落实的全部要求停工整顿。对于表土裸露、土方作业、物料运输、尾气排放等环境污染隐患,监督各施工单位全面制订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方案、预案。在项目办日常管理及巡查中,重点监督、检查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配合省、市环保处理举报环保污染事件,配合整改污染问题,获得当地政府的认可。三是加大力度,深入推动环保、水保监理、监测工作。项目办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了深化环保、水保工作“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推动并引入第三方环保、水保监理单位,对项目水、环保工作开展独立监理,全面落实了建设、监理、监测、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在生态环保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凝聚了绿色发展的共识,使环保、水保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有效的推进。四是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奖惩,积极推动项目环保水保“网络化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各参建单位环保、水保的责任划分,将环保、水保工作落实与项目的考核管理、计量支付挂钩,根据建设项目环保、水保交工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制订网络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理顺各自在网络内的职责和节点衔接,推动项目环保、水保工作有序实现科学管理的目标。五是坚持外请监督内抓管理,做好交工验收准备工作。项目实施期间,我们积极邀请省市环保、水保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地现场进行监督、考察、指导,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监测、监理单位对项目水保、环保设施进行验收、评估,提出的许多问题得到整改和完善,既增强了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又使项目的环保水保设施的投资及实施更加科学合理,使我们的环保、水保不仅仅体现在治理上,更上升到了综合利用的高度,为项目顺利通过水保、环保交工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探索生态环保工作新思路,努力开创行业生态环保新天地

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指令,甚至不惜削减大量不符合大气污染约束性指标的企业和项目。兰州市作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荣获“今日变革进步奖”的中国唯一城市。兰州南绕城项目在五年建设期内,为了维护“兰州蓝”这张城市新名片,承担了极大的压力,付出了高昂的代价。通过几年来在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不断摸索,我们在管理体制上做出了有效的调整和加强,在落实执行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考核办法,在工艺技术上也有了更加适应生态环保方面的改善和提高,甚至在以往工地常见的洒水车上也通过加装“雾炮”而有了小小的革新。但是面对整个社会对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我们所做的努力和改变仍然不值一提。针对我们在项目管理具体实践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今后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转变或改善:

1、本行业需要在公路建设项目的概、预算中对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预算费用或投资方面,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提高,以减轻参建施工单位自行投入的资金压力。

2、应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开始就考虑引入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间提升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3、应在项目实施建设管理过程中考虑增设专门的生态环保管理协调部门。

4、政府应出台有关政策,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各参建单位在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补贴或奖励,调动参建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政府有关环保、水保、林业、河道管理等部门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如何做好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工作,给予更多的主动帮扶、培训、指导,帮助项目管理及参建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以上就是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汇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虽然遇到诸多困难,但项目办始终有信心在省公航旅集团的正确领导和项目各参建单位不懈努力下,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使命感扎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向着全线顺利通过环保、水保专项验收的任务全力前进,为把兰州南绕城项目建成一条具有“绿色低碳、智慧科技”等亮点突出、品质优良,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公众评判的“绿色智慧新通途”,而不懈努力工作!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5

引言

2007年12月,长株潭正式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个事件标志着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我省原有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体系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政策工具缺失、不完善;各类政策间存在着不协调、不配套的现象;不少政策的实施不到位,缺少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保障机制;环保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执法步调不一致,等等。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两型社会的建设进程,影响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纵深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涵,作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的试点省份,湖南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理应走在全国的前列。为此,湖南省有必要对原有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体系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需要。

一、资源节约政策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湖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应从节能、节水和节地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政策,以推动湖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

(一)节能

1.严格实行领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精神,对各级政府和重点国有企业实行严格的领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实施过程视为政府政绩和企业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2.加强规划引导。湖南省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订十三五节能减排规划方案和产业结构调整明细目录。规划方案应列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明细,明确不同地区产业发展的方向与重点,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励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节能责任,坚决将节能减排目标落到实处。

3.制定资源节约标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节能标准体系,结合湖南省实际,针对主要工业产品制订能耗限额指标和配套标准。

4.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节能产品和节能设备的生产应用和技术推广等实行税收优惠;对为了降低能耗而进行的工艺改造和技术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可按照技术开发费用抵扣企业应纳税的方式予以优惠;对达到国家节能标准的高能耗消费品,仍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消费税减征的优惠待遇;对达不到国家节能标准的高能耗消费品,则应调高其消费税。

5.提高节能金融支持力度。对国家、省部级立项的节能项目,对节能成效好的企事业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给予融资信贷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以及各种民间机构向节能项目投入资金建设,以拓宽节能建设资金渠道。

6.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建设。针对节能重点项目,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资金投入、低息贷款等方式,以支持节能项目建设。

7.充分发挥价格调节能力。一是要继续深化能源价格体制改革,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导、政府宏观管理为辅助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具体来说,分三种情形:对于竞争型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对于自然垄断型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决定;对于限制型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为主决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为主决定。二是在重点地区实行分时电价,积极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三是对不同型企业继续实施差别化用电,对低能耗的行业给予电价优惠,对对高能耗行业,实行较高电价。

8.推动节能型技术进步。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单位和企事业技术间合作,开发高效节能和应用型技术;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大力支持拥有知识产权的节能型技术,并开展节能型技术示范;结合湖南省自身特点,大力研发应用性强且绿色环保的复合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技术、高低混合流速循环床锅炉制造技术、煤粉燃烧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专利技术。

9.健全节能服务体系。健全节能服务机制,搞好节能服务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支持相关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人才培养、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信息咨询,以及节能专业知识讲座等业务,增强节能服务能力,提高节能服务水平。与此同时,大力引进和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提高该省节能技术的研发水平和筹集节能资金的能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革和创新,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提高节能技术服务管理。

10.加强用电需求管理。进一步完善电力需求管理制度,改革和优化城市和企业用电方案和模式。根据国务院电力需求相关文件精神,对清洁能源发电给予优先安排,对燃煤火电机组进行优化处理,同时,对燃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进行限制。

11.提高节能检查监督力度。尽早出台节能检查方案,优化节能检查监督方法,提高节能检查和监督力度。对高耗能产品及公共设施的耗能状况、淘汰禁用设备异地再用状况、大型固定资产投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状况、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执行状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状况、能耗行业节能设计规范运行状况,以及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等状况进行重点检查。相关能源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生产、加工、运输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或伪造、盗用国家或地区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节水

1.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为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保,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水资源法律法规,我省应建立健全高效、权威、相互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主要区域和地段的水资源在规划、建设、维护、调度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水资源的节约提供法律保障和后勤服务。

2.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制订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按量收费,对超出部分采取累计加价收费的办法,促进节水;明确界定初始用水权的归属,构建水权交易机制,促使水权按照市场化的操作模式进行转让,建立由市场调节资源配制的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凡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促进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政府应给予财政补贴;对致力于生产水设备和对废水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经过评定和检测水耗低、水资源污染少,以及节水效果佳的产品,政府应优先纳入采购对象。

4.大力发展科技节水和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积极开发并推广耗水少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加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不断降低管网水流失率;开发废水污水臭水的处理回收和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反复循环利用;在全省范围内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开办节水知识培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5.建立健全水资源利用监测体系。在湘资沅澧四大江和临近区域内主要河段、大型水库、重点排污型生产企业的水源入江口,建立健全水文水质排放报告和检测制度、水资源综合利用评审制度和环境保护公示制度,接受相关水资源管理部门的监测管理和全社会的监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水资源污染问题,应及时加以处理。

(三)节地

1.严格用地规划制度。在严格量化控制建设用地新增规模,不断盘活土地存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保护耕地的总体精神框架下,科学编制全省特别是核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征地,严格按照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出让计划进行供地。对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征用土地时应予优先考虑;对于限制开发和生产的项目,在征用土地时要严格限制;对于淘汰性质的开发和生产项目,在征用土地时应坚决予以拒绝;对于高档别墅、高尔夫球场、超标准的公路,以及大型行政办公大楼等对改善民生作用不大、占地过多的用地,应继续暂停供应。

3.严格用地量化管理。以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和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三项规定为依据,确定建设用地基本供应数量,超过部分,应坚决予以削减;对冒用建设项目、工业项目名义进行圈地、改变建设用途和工业用途的违法行为,应坚决予以杜绝,并依法进行处罚。

4.严格执行土地批后监管制度。对农业用地虽经相关部门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后,但若两年内未进行具体建设或闲置的,建设用地仍转为原来的农用地;对已经实施征地,但在两年内未供地的现象,应予削减下一年度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在制订《划拨用地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政策时,应将建设用地投资额、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标准等内容纳入进来,对违规使用土地的,应按照相关政策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责任。

5.严格农村用地管理制度。即便是农民或集体需要用地,也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农村和集体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及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求。凡是集体建设即便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建设,需要占用耕地的,也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土地转用审批手续,手续不齐全,或未办理手续,或手续未获批准,均不得擅自用地;农民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时,若村内存在闲置地、老宅地以及可利用的荒坡地,均不得弃之不顾而占用耕地来从事建设;若没有多余的闲置地而必须要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也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同时按照当地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凡是建设用地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实行耕地补偿制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以确保不触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红线;凡是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或租用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6.严格执行土地财税政策。对节约集约用地成绩突出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政府应在融资贷款、转移支付、设立土地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相反,对土地浪费严重的行为,一律取消上述优惠政策。

二、环境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湖南省应从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技术研发、文化教育、政策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政策,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经济发展

1.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格局。对于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和浪费资源的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低产出的传统产业应逐步淘汰,同时应积极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低物耗、高产出的新型产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现代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制造业为支撑、新型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结构。

2.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以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成功经验为借鉴,经过调查研究,尽快制订和完善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该规划中,应明确快循环经济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应勾勒出循环经济的发展途径和采取的措施,同时在全省普及循环经济理念,提高全民循环经济思想意识,不断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以促进全省经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研发绿色环保型的技术与设备,加快发展生态型、环保型产品,推动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使环保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型、替代型、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型的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科学合理的能源利用体系,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推动绿色采购清单落到实处。湖南省应尽早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条例,明确和公开采购标准,编制绿色产品详细清单和绿色采购详细清单,优先并大力采购利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循环使用对环境污染少的产品、通过ISO14000认证的产品,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产品,以此促进该省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二)财政税收

1.构建环保财政投资增长常态机制。通过立法、出台政策等方式,使得对环保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成为新常态。

2.成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等方式进行筹集,重点用于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培训和教育循环经济人才,加强循环经济信息建设,研发和推广循环经济技术与产品,促进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的健康运行,对推动循环经济不断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质奖励等。

3.完善循环经济投资政策。一些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循环经济项目和产品,应加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内投资比重;一些清洁型产品、环保示范型项目、资源再生型企业,应通过专项补助、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加以扶持;对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项目,应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4.运用财政税收杠杆进行奖惩。对绿色环保产品,给予税收优惠;对资源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免出口关税和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产品的开发和利用,不仅要征收资源税,还应加收环境保护税;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废弃物排放、噪音污染等,征收环境保护费;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品的生产,加大征税力度;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关税和停止出口退税。

5.设立环境友好专项基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同时吸收民间资金,建立环境友好基金,以奖励对环境友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技术研发

1.替代型技术。即以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为目的,以替代紧缺资源和重污染型资源为手段,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为特征的技术。

2.可再生资源恢复型技术。即为治理遭受污染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恢复遭受破坏的植被,促使其再生和恢复重建的技术。

3.减量型技术。即以清洁生产和生态环保为目标,对资源的消耗少、对环境的污染轻的技术。

4.循环型技术。即充分利用各种废弃物资,或多次反复使用某种资源,以延长资源和产品的使用周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

5.废物无害化处理型技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污水、废气、固定废弃物、生活垃圾、危险品等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二是对有害物质进行分解和填埋的技术。

6.系统集成型技术。即根据系统工程理论,运用资源工业代谢分析法,实现对区域内物质流、能量流、资金流、信息流优化配置的技术,以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7.共生链接型技术。根据产品的共生性或互为上下游的特征,为节约空间资源和物质资源,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价值增值,对产业和产品进行有效组合的技术。

8.生命周期评估型技术。即为优化决策、改进设计、调整生产品种和规模,对某种产业或某种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资源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估的技术。

(四)文化教育

1.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宣传教育。运用知识培训、广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掀起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宣传高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两型社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全社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谐共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积极开展环境友好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人民群众和共产党员参加植树造林、资源回收、监督污染排放、环保志愿者等行动,逐渐养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的、绿色的、生态的观念,并将这一观念深深溶入到个人的生活、生产和行为中。

3.引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提高健康消费意识,在消费时不应过多地考虑消费价格,而应选择没被污染有益于健康的绿色生态产品;在实际消费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消费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绿色消费比重,以此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消费可持续发展。

4.培育环境友好文化产业。大力创作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影视、戏剧、文章和著作等各种艺术作品,积极创办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村庄、绿色小区等活动,在全社会弘扬环境友好文化,使环境友好文化氛围得到升华和扩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环境友好文化氛围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5.树立企业环境友好文化形象。21世纪企业间的竞争不是质量竞争,更不是成本竞争,而是品牌竞争。一个具有良好的环境友好文化氛围的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好的品牌。企业环境友好文化形象可以通过厂区环境、产品开发、商标设计、广告等得以体现。

6.搞好各层次的环境友好示范建设。主要有三个示范层次。一是示范行业。在示范行业中大力推广现代企业理念、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创新驱动观念,普及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认证体系,采用先进设备和清洁技术,将各种资源的消耗降到最低,将各种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轻。二是示范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思路对经济开发园区的相关企业进行产业整合,重点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少的环保工业企业,积极引导这些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利用先进生产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到末端整个生产链条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从而达到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亏损、增加效益、绿色生产的目的。三是示范乡村。在示范乡村中推动农产品清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根据生物链条相互依存的特点,综合利用农业生产空间,大力推行立体种植模式;发展生态农业,尽量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大力发展包括沼气、节能柴灶、秸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集中处理并合理利用生产生活垃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家庭和乡村。

7.扶持和发展各种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教育过程中,广大公众不是旁观者,应通过建立和发展各种环保组织积极地参与进来,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公众环境意识,更可以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特别是针对一些民众普遍关心的重大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更应通过公众听证会的形式吸引公众参与进来,从而使得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得以畅通。

(五)政策体系

1.建立健全环保政策体系。湖南省应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结合自身社会发展实际,在两型社会建设的几个重点领域优先制定政策体系。一是循环经济领域:应优先制定资源利用、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包装容器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二是节能减排领域:应优先制定企业节能减排、机动车辆废气排放、清洁能源生产、企业减污促进等方面的政策。三是绿色生产领域:应优先制定生态工业园建设、化工产品清单、清洁产品生产、绿色产业开发、绿色产品包装等方面的政策。四是绿色消费领域:应优先制定绿色产品采购、绿色产品消费促进等政策。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6

关键词: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不可回避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推进。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必须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党和国家顺应时势提出“新农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理念,将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因此探索农村生态文建设之路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1、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基础。党的十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梦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梦,实现美丽中国梦不仅城市要美,农村更要美、必须美。美丽农村建设就必须要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改善当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因此,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基础。

2、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的目标即实现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乡风文明、农村村容整洁、农村管理民主,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则是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加强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

3、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和谐农村社会的保障。和谐的农村社会就是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生活安定、农民团结互助的农村社会。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水土流失、土壤恶化、空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破坏了和谐的农村社会,尤其是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连锁反应影响了农村生产生活。只有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现路径。中国要走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从追求数量和以消耗资源为主转型成为注重质量效益并行、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业资源能源、积极进行农村环境治理,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

1、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缺乏论证。新农村建设热火朝天的进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盲目求成地上项目、扩规模的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合理规划、有效论证的状况。第一,一些人认为多引进工矿企业、多修路盖房、多给农民分红就是新农村建设,一味追求利益地招商引资,占用大量耕地用地,无节制地利用当地有限资源,导致部分地区农村出现生态功能倒退现象,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降低等现象层出不穷。第二,一些人认为环境污染后可以再治理,结果导致在没有有效的排污能力和水平的时候,就引进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想再进行环境治理的时候发现投入过大或污染已经造成的伤害难以修复。

2、新农村生态环境缺乏有效保护监管和治理。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对农村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监管和治理则是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根本保障。当前,虽然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上下不断努力下取得一定成绩,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和治理能力有一定提升,但远远满足不了农村生态环境的需求。简单说,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治理仍远远滞后,针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法规措施制定、地方监管体系、治理措施和能力建设不到位。第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地区相关机构和单位缺少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往往把经济目标放在第一位而忽略了环境保护,更极少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制定相关保护措施。第二,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许多地区乡镇机关针对当地土壤、水质、空气等保护没有做到时时监测、处处监管。第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和能力建设不到位。

3、新农村建设缺乏农业新技术支撑。农业现代化、农民增产增收都离不开农业技术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农业新技术的实地培训与指导。我国是农业大国,更是化肥和农药使用大国,但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却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我国化肥和农药等农用物资价格较低,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弱,导致化肥和农药等农用物资过度使用,土壤硬化、水土流失、等问题近年来频繁发生,引发稻米、蔬菜等农作物重金属超标。部分地区农村土壤灌溉技术落后,仍采用漫灌方式,造成地下水资源严重浪费。这就对农业科技部门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加大农药和化肥的技术创新,更要推广滴灌技术。同时相关农业科技部门还应更多普及农业新技术,加大农村社区与田间地头的培训与指导,使农民能够直接快速掌握新技术,应用于农业实际操作中,真正实现绿色种植和养殖。

4、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民生态文明观念落后。围绕城乡一体化进行的新农村建设,逐步在缩减城乡差距。由于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足,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盖房子、增收入,以至于在农村生产生活中过于追求利益而忽视或忽略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第一,部分农民为了追求土地高产,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破坏土壤平衡度,大量使用地膜并留有残余使土壤丧失自我调节恢复能力。第二,部分地区农民在收获季节,不顾各地出台的禁止焚烧秸秆等措施与办法,为减少麻烦,趁无人监管的午间或夜间大量焚烧秸秆,对当地空气质量及耕地土地造成极大破坏。第三,部分农民由于缺乏生态文明认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与焚烧、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水渠和沟渠,造成土壤和地下水二次污染。

5、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至关重要,决定着农村生态环境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当前,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难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当前农村生产和生活中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均严重不足,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相对于城市来说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度明显较低。第二,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当前,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投资,政府资金投入有限且缺乏社会资本进入,以至于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1、从生态文明出发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其规划和布局应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筹划。第一,根据当地农村硬件基础合理规划种植养殖区、乡村产业区、农民居住区,促使农村资源能源有效循环。第二,根据当地农村特色发展优势产业,切勿过度引进与本地乡村发展不相关联产业。第三,结合当地农村自然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地域性生态产品及品牌。从生态文明出发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既符合长期发展的要求,也能促进农村经济稳定上升发展。

2、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治理体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有效保护监管和长期治理,构建保护监管和治理体系是保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第一,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应在各类政策、措施、办法制定过程中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必须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扩大监管范围,加大监测检查频率,强化监管队伍的执法力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只有很好地解决过去存在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才能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基础。

3、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第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应不断增加各地政府资金投入,用加强监管,让政府资金真正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扩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吸纳农村当地的厂矿企业资金进入其中。第三,地方政府应给予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对于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主动修建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垃圾回收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农村集体、农村厂矿企业等,在一定条件下给予补偿或有偿转让等措施或办法。

4、推广农业新科技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发展农业新科技。第一,农业科技部门应主动适应各地农民需求推广农业新科技,长期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推动农业科技下乡下田,让农民掌握最新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提升农业灌溉率。第二,农业科技人员应鼓励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经过科技人员讲解和田间试验让农民接受并发展生态农业,真正从源头上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5、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员,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是推动农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第一,农村基层工作人员作为带头人要深入群众中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第二,通过电视广播、墙报、文艺演出等活动形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第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多渠道宣传,通过手机微信、网络平台等制作微知识、微动漫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宣传,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升。

作者:张雪瑞 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于洋.“美丽乡村”视角下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经济,2015(4):7-9.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7

关键词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生态责任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7.05.079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直接关涉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实现。而政府生态责任是否履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目前,在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着政府生态责任履行不足的问题,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厘清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政府生态责任履行关系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效果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能否履行好生态责任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政府履行生态责任有助于增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制定生态法律法规,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农村各类组织的生产活动、农村居民的生活行为有法可依,使农村居民及各类组织依法合理利用资源能源,对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损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保障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处于良性发展方向。政府只有履行好制定法律法规的责任,制定出彻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才能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的效果。

(2)提供丰富生态产品,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备等有形生态产品,也需要加强生态教育、传播生态保护理念等无形生态产品。由于生态产品的公共性及生态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企业或者私人不愿介入生态产品供给,只能由政府承担生态产品的供给。政府只有担负起农村生态产品供给的责任,才能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推行生态保护理念,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助力。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农村各类组织的生态保护理念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理念与意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依托和道德基础。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农村各类组织良好的生态保护理念与意识不能自发地形成,需要政府担负起宣传教育的责任,大力推行生态保护理念。在政府大力宣传教育之下,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农村各类组织的生态保护理念与意识一旦得到了提高,并且将之贯穿到生产生活及工作之中,无疑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起着促进作用,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助力。

(4)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支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生态法律法规、生态产品及生态保护理念,更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府履行好生态监管责任,运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依法实施好环境监督权和管理权,严格执行农村生态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处理违反生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调解有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纠纷,严格监控农村居民、乡镇企业及各种组织生产生活行为造成的生态问题,这有助于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2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履行不足

政府生态责任的履行直接关涉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而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着政府生态责任履行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农村生态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生态立法责任落实不到位。建国以来,我国初步形成了相对较为完整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但就农村生态保护而言,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很难适应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目前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农村生态保护的法律,有关农村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分散在其它法律法规中,并且相当一部分是原则性规定,概括性强而具体性差,难以操作,甚至不同部门制定的生态法律法规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这种状况说明了政府生态立法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了农村生态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使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可依。

(2)农村生态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生态服务责任履行不充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生产生活垃圾回收与处理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等有形生态产品,也需要传播生态理念、开展生态教育等无形生态产品。而农村生态产品是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供给的普遍性、成本难以界定及产权化很难实现等特点,使得私人或企业不愿介入,只能由政府来供给。然而,政府的垄断性,使得政府对农村生态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与效率低下。这也反映了政府生态服务责任履行不够充分,没有提供足够的生态产品来满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从而影响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3)农村生态文明意识相对淡薄,生态宣传责任贯彻不到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乡镇企业及农村居民具有较强的生态文明意识。农村生态文明意识不能自发形成,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而当前农村生态文明意识相对淡薄:一些地方政府缺乏绿色发展理念,乡镇企业奉行唯利是图的利益观,农村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十分薄弱。这种状况反映出政府生态宣传责任贯彻不到位,政府未能将生态法规、生态政策、生态知识及绿色发展理念等宣传到基层政府人员、乡镇企业和广大农村居民心中,使政府树立起生态执政理念、乡镇企业树立起注重环保的利益观以及农村居民树立起生态保护意识,只有这三者真正地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才能促进农村生B文明建设。

(4)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相对不力,生态执法责任执行不严格。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严格执行农村生态法律法规、对农村生态环境严格监管。然而,我国政府生态职能部门比较分散,生态职能部门权责不分,生态执法机构不健全,生态执法手段比较落后,生态执法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尤其是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这使得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中出现了以权代法、以费代罚、权钱交易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包庇、纵容高污染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甚至以地区经济发展为由来阻挠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处理。这种现状反映出农村地区政府生态执法责任执行不严格,对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够,从而影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3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具体措施

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存在着履行不足问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生态责任。

(1)加农村生态法律的制定,严格落实生态立法责任。我国现行农村生态法律法规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很大差距,滞后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政府应严格落实生态立法责任,加快农村生态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立、改、废”相结合的方式,对现行农村生态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整合,制定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亟需的法律法规,填补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空白;对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时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必要时将其废除。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加强农村生态产品的供给,充分履行生态服务责任。政府要充分履行好生态服务责任,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农村生态产品的供给。政府要增加农村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采取积极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态产品的供给之中,建立政府主导、多种筹资渠道的农村生态产品资金供给机制,确保农村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政府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倡导各种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生态产品的供给之中,使农村生态产品的建设渠道多元化。对于少数基层乡镇政府财政资源紧张无力提供生态产品时,上级政府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确保这些地区农村生态产品能够有效供给。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多年来,取得了辉煌的进步和成就: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体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从自给自足的封闭式消费进入到全球化的消费市场。然而这既是经济腾飞的60年,同样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不断探索的60年。尽管中国力图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但在实践过程中不仅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不少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重复了西方的老路。时至今日,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矛盾。 党和国家审时度势,鲜明提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战略思想的创新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指明了光辉坦途。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不仅着眼于当前,力图缓解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局面,更着眼于未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永续、为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开拓一片广阔天空。这是一个用于创新、勇于变革、永不停滞的伟大征程,也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

20世纪中后期,西方工业化逐渐达到其最高成就,由此带来的严重的环境问题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灾难性后果。半个多世纪以来,各发达国家逐步探索形成各自的环境保护体系,日本从环境公害到污染控制技术,德国从环保的草根运动到绿色政党,美国从民众的游行示威到政府的环境法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从绿色GDP 到全球绿色新政,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意识到了生态文明对人类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这对我国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生态建设发展道路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建国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长期的战争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逐步意识到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其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植树造林为抓手,以加强林业建设为重点,以消灭荒山荒地、改变自然面貌为目标,开展了务实有效的绿化祖国、修复生态、保

护环境、调控资源、防治病虫害等工作。

20世纪后期,我国的环境保护形势处于“局部有所控制、总体还在恶化、前景令人担忧”的状况,因此在1983年12月31日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上指出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的方针。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1994年3月,中国政府批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确立了中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和各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及行动方案。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提出都进一步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

在此基础上,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生态文明”首次被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说明中国共产党对保护环境的理解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了我们迎接全球气候变化和挑战的信心和决心,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为保护全球气候履行国际义务的举措。

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人均资源占有量极度贫乏的发展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

问题十分艰巨和紧迫,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法律、价值观等领域,下面主要论述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建设生态文明与经济利益至上存在矛盾

一般而言,经济利益的获得往往都是以资源的掠夺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近代的闭关锁国让我们在诸多方面都落后于别国,经济发展是我们不可能放弃的选择。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利益仿佛走入了“水火不相容”的困境,两者的博弈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

我国经济利益至上的思维模式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危害集中体现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下,人们追逐经济利益的欲望不断升级。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和人民富起来的愿望盖过一切,人们的生态意识淡薄,经济价值成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力量。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年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生态危机。首先,经济利益至上的“唯发展论”导致我国自然资源锐减。中国人从来都不应以“地大物博”而自居,庞大人口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珍惜每一份土、每一片林。然而,几十年来为了追求高速的经济增长,资源被无节制地浪费,不可再生资源储量急剧减少,生物物种多样性丧失,大片森林被毁,土地被开发,草原变成畜牧场,江河湖海变成渔场和污水排放空间。其次,经济利益至上的发展成果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近年来,由于大量砍伐森林,开垦荒地,洪水、沙尘暴等频发;汽车业的繁荣、城市人口的增加等造成工业污染严重;空气中充满粉尘、烟雾。最后,生态的失衡和环境的恶化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长期处于恶劣生态环境下的人们免疫力降低,癌症及其他一些新的不为人知的疾病急剧增加。

经济利益至上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了生态危机的严峻挑战,迫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几十年来走过的发展之路,不得不寻求一种全新的文明模式,即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二)建设生态文明与社会不公正存在矛盾

一是代内不公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发展的机会和资源的分配都是限的,人与人之间又有着许多先天和后天的差异,经济增长和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福利仅仅为少数富人所享有,社会成员发生两极分化,导致现实中大量不公平现象的产生。代内不公正在我国还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区域不公正,二是城乡不公正。由于发展战略重心的倾斜,有些地区享有的权利过多,而有些地区承担的义务过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东向西存在着三个不同层次的经济发展带:东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中部经济次发达地区、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这虽有不利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环境等基础性因素,但也存在着一些人为的不公正因素。有些原本自然条件好的地区由于人们信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存信条,使得环境不断恶化,要么变成高楼大厦、水泥钢筋的混合物,要么成为生存条件险恶的穷山恶水。另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不公正现象尤其突出,农村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土地、资源,农村本来肥沃的土地因为无人耕种而荒芜,很多甚至成为城市垃圾的投放场。

二是代际不公正。当代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牺牲了后代人的利益。这种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换取当代人的福利的行为,已经使得生态环境和资源在代际间的分配明显失衡,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不仅使当代人的发展面临困境,对后代人的发展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当代人必须本着对后代负责的态度,认识到环境资源的所有权不仅属于当代人,而且也属于后代人。可以想象,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加剧,生态环境的滞后效应必将影响到生活在未来世界的炎黄子孙,这是作为一个拥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公正是建设生态文明面临的根本问题。事实上,只有在公平的社会制度格局、公正的伦理方向引导下,才能正确把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才能既保障生产力的发展,又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建设生态文明与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存在矛盾

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在我国兴起一股高消费的浪潮。这种生活方式造成一部

分人崇尚物质主义,崇尚金钱,见面和办事只有一个“钱”字。虽然这种心态能激励人们努力工作从而增加收入,但是,它足以令社会不安,可能滋长道德败坏和犯罪。消费主义生活方式还带来资源消费不公正的后果。一边是富人的世界,他们占有较多的资源,过着奢靡的生活;另一边是穷人的世界,他们挣扎在贫困的边境线,为了生存而毁坏着生态资源。富人享乐主义的消费,不仅大大超出生活的基本需要,而且存在大量的挥霍和浪费。它加剧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是生态问题和环境问题的根源之一。

总之,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背离了消费的根本目的,给地球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阻碍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目前,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在我国并未蔓延成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并且生态文明的提出有利于抵制这种畸形生活方式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生态道德教育缺乏,富人容易为了应付生态文明建设做表面工作,穷人也可能由于生存的艰难并不接受生态文明的观念。因此,消费主义生活方式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

(四)建设生态文明与生态道德教育缺乏的矛盾

生态道德教育是一种新型的德育活动,是指教育者从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的生态道德观出发,引导受教育者为了人类长远利益和更好地享用自然、享受生活,自觉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生存保护意识、思想觉悟和相应的道德文明习惯。生态道德教育主要有三种手段: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目前这些手段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

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我国的生态道德教育虽然起步很早,但当前状况不容乐观。中小学校生态道德教育严重匾乏,大多数的生态教育只停留在初级认知阶段,没有内化为习惯,更谈不上指导应有的行动。另外,生态道德教育是大学教育的盲点,除了部分环境科学和伦理学专业的学生对此有些了解,更多的大学课堂并未就此开设专门课程。

在家庭教育活动中,生态道德教育主要在日常生活教育中体现。但家长们往往认为,只要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能考上理想的大学就行,其他的教育都无所谓。他们还经常教育孩子,好好读书,考上名牌大学,毕业了就可以住大房子、买小汽车。这种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在目前的中国比比皆是,是崇尚高消费和物质享

受的一种错误的价值导向,孩子们的环保情感和节约意识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显然难以实现。

社会也担当着生态道德教育的重责,然而,我国在公共社会领域还缺乏对生态道德教育的普及。在社会上进行生态道德教育的是一些环境NGO ,即“志愿性的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环境非政府组织”。最近几年,我国环境NGO 组织主要形成了两大规模,一是由潘岳担任会长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另一个是中华环保联合会。这两个环境NGO 对于我国环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与国外相比,各方面差距还很大。据统计,国际上每万人拥有的民间组织的数量,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我国仅为2.1个。

三、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生态文明提出的背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卫生及文化事业获得了极大地发展,在创造日益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也是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当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时,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造福于13亿中国人民,还将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造福于全球60亿人口。西方发达国家经过百年的工业革命,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让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明显领先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具雏形,其成果惠及约10亿人口。但全球尚有50多亿人口处在工业文明初期或中期,生态文明刚刚萌芽。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我国率先跨入生态文明社会,这将不仅惠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文、民生等众多领域,而且必将大大加快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届时,全球“绿色版图”将明显扩大,有1/3以上的人口走上生态文明之路。同时,其他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工业化进程中创造并坚持生态文明,中国能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中国乃至全球都将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生态文明深远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于改变了人类对待自然地态度以及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生态文明建设让人类的伦理价值观发生转变。西方传统哲学认为,只有人是主体,生命和自然界是人的对象;因而只有人有价值,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因此只能对人讲道德,无须对其他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这是工业文明人统治自然的哲学基础。生态文明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还是西方的可持续发展,都说明生态文明是一个人性与生态性全面统一的社会形态。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使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从原料到产品到废弃物,是一个非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物质主义为原则,以高消费为特征,认为更多地消费资源就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生态文明却致力于构造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的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文明建设是当今全球共同讨论和关心的一个话题,因此其同时也存在重大的现实意义。生态文明在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并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

文化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必将促进全民族生态道德文化素质的提高。我国环境恶化迟迟不能根本好转,这与人们的生态道德文化缺失有直接的关系。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态意识、环保观念日益增强,参与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是,生态道德文化尚未普遍植根于广大群众心中。相当多的人生态道德文化水平低下,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有些公务人员的生态道德、环境意识差得惊人。据《中国青年报》2008年11月13日报道:某省环保局日前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93.31%的群众认为环境保护应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然而却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增长。生态道德文化缺失还表现在消费领域追求奢华、过度消费、甚至挥霍浪费等方面。事实说明,在广大群众尤其是在公职人员中间,强化生态道德文化教育,“补生态道德文化课”,亟为迫切、重要。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法律的约束,更需要道德的感悟。而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生态道德文化教育,是提高全社会生态道德文化水准的最佳途径和方式。应当抓住这一良好机

遇。在广大城乡居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态道德文化宣传教育,普及生态道德文化知识;特别要重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道德文化水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建设;加强生态道德立法,规范人们的生态道德行为;转变消费观念,倡导适合国情的合理适度消费;还要实行村居民生态自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并把生态道德文化教育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以收到相互促进、事半功倍之效。

经济方面,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因为生态文明保护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资源。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在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用和谐的眼光、和谐的态度、和谐的思路和对和谐的追求来发展生态经济,走人与自然和谐之路,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然利用效率;就要加快改变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对立的传统经济学观念,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与发展两者应是协调统一的整体的生态经济学新观念,深刻领会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在发展中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矛盾对立统一体;充分强调生态保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能发展生产力。在我国当前条件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实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首先,这是因为我国正处于高速增长的时期,要特别注意发展道路再也不能重蹈“覆辙”。这方面我们过去是有深刻教训的。我们也要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有增长无发展的消极发展模式。实践证明这种传统的模式是难以为继甚至是危险的。我们应当自觉地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其次,经济增长是有代价的。我们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模式来选择低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这种低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就是生态经济方式。否则,即使有了高的经济增长,如果以破坏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种增长的代价也是极其高昂的。第三,我国的发展要发挥后发优势,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生态经济的裂变效应。它会带来工业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清洁生产;它会带来农业的新的生产方式,即生态农业;它还会带来服务业的新的增长方式。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目标任务之一,也是实现“更高要求”的保障。总的看,我国物质文明建设成就卓著,城乡人民对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是满意的,

给予好评,但对环境恶化,则反映相当强烈。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目标任务同步。然而,同物质文明相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明显滞后,亟须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否则,势必会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势头。

生态文明建设是未来发展及建设的战略基础。生态文明观将指导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尤其在城市化过程中生态文明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生产力观、价值观及可持续发展观为城镇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同时生态文明的提出有利于指导解决中国发展新阶段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代社会中,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这种文明观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近年来中国的人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缺乏、物价上涨等问题日益浮现在中国们面前,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时也有由于人类在社会建设中忽视生态平衡、盲目发展而犯的错误引起的。随着中国工业化建设范围的扩大,生态文明地提出必然能使中国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缓解现有的社会矛盾,改善中国们的生存环境。

只有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才能够按照生态文明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有效降低能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和要求

(一)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快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契机,重点抓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力度,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破坏,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坚持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落实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规划纲要,保持水土,对严重退化的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实行修养生息战略,在限制开发区,发展有益于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发挥、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部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建设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禁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护绩效。积极开展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加快江河源头区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速度,加大资源开发生态监管力度,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管的机制和模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立和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把生态保护和建设纳入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当中,在重点领域、需要综合防控的领域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落实生态功能区划,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的建设和保护为主体、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二)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尚不发达,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环境问题,我们不能“先污染,后治理”,以及将污染转移出去,也不能因环境保护而放弃经济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协调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要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将环境保护的任务和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再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生态文明的政策,努力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应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先导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创新发展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严格环境管理,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坚持既定的减排任务和目标,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环保法规新上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查处。

(三)生态文明与社会进步的关系

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保证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位置,这为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关系指明了方向。要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处理好生态文明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坚持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努力建设以人与自然和谐为重要内容的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社会。

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必然要求。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福祉为主要目的,牢牢把握环境保护的历史使命。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要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坚持环境保护依靠人民群众的方针,鼓励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坚持维护环境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切实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社会进步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应扩大公民的环境权利,建立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新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体现社会公平,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使环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从全球范围看,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环境形势,谋求全人类的共同环境利益,需要世界各国的协作活动。从我国自身角度看,不仅需要国际环境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自身环境问题的解决,通过履行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环境保护任务和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还需要统筹环境与发展进程中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努力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空间。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环境保护要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标志着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已经纳入了国家和平发展的总体战略中,成为新形势、新阶段下我国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应对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国应对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开展国际环境合作的战略任务主要包括加强与发达国家环境战略对话,增进互信、深化合作、推动相互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努力推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环境合作,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继续坚持团结合作的既定方针,深化传统友谊,扩大务实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积极参与多边环境合作,切实做好国际环境公约的各项履约活动,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

五、总结

伴随着中国的经济的发展,生态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危害了生态文明的建设。现如今,资源环境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我国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其的认识也处于不断探索阶段。从个人角度,我们应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引起极大的重视,努力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中国。

人们最开始面临生态建设是由于西方工业化迅速崛起,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逐渐认识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并在不断地做出努力,这都将成为我国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途中的有益参考。

建国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首先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逐步意识到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并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在一步步的探索与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对保护环境的理解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迎接全球气候变化和挑战的信心和决心。

尽管如此,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时仍旧存在着问题。生态文明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社会不公正、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生态道德教育缺乏都存在着矛盾。如何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与上述四个方面的矛盾,这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重大障碍。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造福于中国人民,还将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造福于世界人民。发达国家的经验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唯有建设好生态环境,我们才能更建设更好的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让人类的伦理价值观发生转变,也使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转变。生态文明建设是当今全球共同讨论和关心的一个话题,因此其同时也存在重大的现实意义。生态文明对于经济和文化都有很重要的影响,生态文明建设是未来发展及建设的战略基础。只有不遗余

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范文9

生态文明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治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因而法治建设应与生态文明保护保持高度一致。我国属于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国家,对生态文明保护应属于公法范畴,而对民众生活的调整则属于私法范畴。但加强关于生态文明保护却需要公法与私法的结合。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生态法,但存在关于生态保护的立法,因此,我国既可以采用综合立法模式,也可以采用分类立法的模式。本文选取生态法与生态权为视角,通过综合分析二者的方法与意义,总结出我国进行生态立法的模式,寄期望于为我国生态立法的理论形成作出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字:

生态权;生态法;生态文明;法治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在十报告中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同时强调:要长期保持生态文明保护,并建立生态保护系统,逐步加大对生态的保护力度。而生态文明的离不开关于生态的立法,笔者认为:为加强我国生态文明保护,应当进行关于生态文明的立法。在对生态权进行合理保护的基础上,从而实现对我国生态系统的保护。

一、生态权与生态法关系的初步阐释

生态权是环境权在环境人格权内涵介入后的升格产物。在形式上,生态权源于环境权。环境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非常丰富的通用概念。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环境概念,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其中,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中对环境的定义为“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1]由此可知,环境权所包含的意义也同样广泛,环境权应是人类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时产生的权利关系。人类本身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也是自然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人类的活动又作用于自然环境。人类从起初的敬畏自然,到考虑利用自然,再到让自然为人类服务,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无不作用于自然。工业革命后,人类更是以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为代价取得了大量的工业财富。环境破坏的后果唤醒了人们的环境意识,环保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观等被广泛认可并推广,环保政策和环保法律的出台更明白地确立了环境权的法律地位。环境人格权包括实体人格权和程序人格权。实体人格权包括日照权、采光权、清洁空气权等权利;程序人格权包括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管理权等方面权利。环境人格权内涵介入环境权后,生态权应运而生。生态权的本质是生态受益权。人们在环境生活中应享受到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沐浴温暖阳光的权利、饮用清洁水源的权利,这些也就是环境受益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权利,生态权越来越的到人们的认可。生态权是生态法的内容核心。生态法的诞生是生态权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国内外的法学界大多认为,生态法是以生态权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2]生态法所调整的关系,应该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人们与环境的生态权利和义务关系。具体的符合其调整对象的生态法律关系包括:自然资源所有制关系、因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保护自然环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保护人的生态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因保障生态安全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众多生态法律关系。

二、生态权的特殊性决定了生态法的特殊性

生态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是以生态权为核心的,这既区别于民事法律,又不同于行政法及刑法。生态法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生态法的调整对象之间是生态相邻关系。民法里的相邻关系是传统的相邻关系,相邻的各方在行使各自权利时需加以克制,甚至容忍,其中包括建筑物相邻和土地相邻关系。自从城市化进程加快以来,传统的相邻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化,从平面关系发展成立体关系,继而出现动态相邻关系,也就是生态相邻关系。生态相邻关系呈现出内容杂、范围广、媒介多、影响大等的特点。它除了包括传统的二维相邻关系外,还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气味等三维相邻关系。生态法不仅要调整传统相邻污染、防险等关系,还需调整间接污染以及间接危险引起的一系列生态相邻防污关系、防险关系。生态法中所要调整的相邻关系不仅涉及到不动产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还涉及生态媒介所能影响到的当时的以及以后的全部权利人;不仅涉及到对权利人的经济的物质的影响,还涉及到权利人所受到的精神影响。生态相邻关系规范和生态法的典型特征就是,更加重视环境要素的生态价值和精神价值。生态权设立的宗旨是,保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平衡,合理利用生态要素。生态安全和生态利益是生态权的核心价值目标。生态利益是生态环境所提供给人类的利益,表现为未人类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安全的生态系统,使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有稳定的保障。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生态利益属于公共的、全局的、整体的利益。利益主体是蓝天下的所以人,生态利益是人类共同的需求。所以,生态权是所有人类个体的权力。生态安全是人类的生态需要。生态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是生态法律责任的特殊要件。生态侵权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因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系统造成了消极影响的行为,包括其他生态损害行为(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又引起生态利益损害),或其他损害生态系统的行为;不管行为人是故意、过失,还是无过失施行的行为,都属于生态侵权行为。生态侵权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的界定非常特殊。业界对生态损害的解释也很多。我国的现行的环境方面的法律将生态环境损害定位为“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这与传统的侵权行为不同。传统的侵权损害多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性正在于此。生态损害事实包括显性损害,即生态破坏的结果事实;隐性损害,即生态破坏行为事实;以及生态危险等。

三、生态法建立的方法与意义

(一)生态法建立的方法

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要保障人们的权利,当然要诉诸于法律。生态权的保护也不例外,生态权的法制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目前,生态法在我国尚处于探讨阶段,还没有进入立法层面,但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重视的。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在提倡法治社会,要求法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建的今天,生态文明的建设有赖于法治文明的发展。如何建立生态法,就成了法学界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在西方的许多国家,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生态法。生态法的诞生标志着生态权的制度化。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的生态职能性、自然资源的相互关联性都要求生态法要体现其生态价值,要求人类站在更高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考虑如何对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并有效保护。我国进行生态法立法,可以采用两种立法模式。第一综合立法模式;第二是分类立法模式:1从综合性立法模式角度立法从综合性立法模式的角度分析,首先,应明确生态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笔者认为:应当将生态法评价为国家基本法。生态法与民法、刑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为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犯罪与刑罚;而生态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其生态文明与人类生活之间的关系。这种“法域”的不同,决定了生态法能够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存在。因而应将生态法评价为我姑基本法。而采用综合立法的模式,在立法技术上应首先确定生态法的法理学价值,笔者认为:生态文明保护所体现的法理学价值是“平等”,这种平等是自然与人的平等,即要求人类在考虑利用自然资源时,也要注重对其承担保护义务。而人类生活所蕴含的法律理念应为:效率或自由。这种自由体现在追求人类自我行为的释放;而效率则主要体现为人类的经济活动。笔者认为:生态法的法理学价值应为“衡平”。这种法律学价值来源于英国,其反应在生态法中就会衡平利用资源与保护资源。在“衡平”法理学理念的指引下,笔者认为创设生态法应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态法总则,在生态法总则中应明确生态的保护范畴,惩罚方式以及其特殊保护手法。第二部分是生态法分则,具体可以包括土地保护、水利保护、空气保护等。第三部分是其他事项,例如生效日期,相关修正案等。[3]2从分类立法模式角度立法分类立法模式就是先进行个别项目立法,再将法律进行拼接,这种立法模式能够节约法律资源,也与我国国情相符合。我国目前已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在此基础上针对缺失环节进行立法,在满足范围覆盖的要求后,可以进行生态法的立法。但笔者需要强调是,采用这种立法模式会存在一些弊端,主要体现在:法律理念的冲突,例如:《环境保护法》是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而《水污染防治法》是保护我国的水资源,但《环境保护法》综合保护的理念与《水污染防治法》的单独保护理念,会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是不能通过强调法律位阶能够解决的。同时,这种立法模式还有可能存在法条冲突,以我国早期强调的“拼接民法典”为例,《民法通则》与《担保法》之间关于担保期间存在法条冲突。

(二)生态法建立的价值

在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共建的背景下,建立生态法的意义重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立法是根本。另一个方面,生态文明建设要想顺利进行,稳步发展,长期发展,必须以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依托。建立生态法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立法先行,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及监督保障机制,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进而保障其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促进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有机融合。生态文明应该被看做是人类能够达到的最高级别的发展形态,它是基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又高于这三种文明的最高级文明形式。生态文明同时又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并列存在的文明形式,它区别于三大文明,又与它们各有融合点,它更侧重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程度和具体状态的总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实现法制化、制度化。法治文明建设也要顺应历史要求,推动法律体系和整个法制过程的生态化。生态法作为生态文明法制化和法治文明生态化的产物,它的产生反过来也将作用于法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使二者更好的融合,为全面推进法治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总结

本文综合分析了让生态权与生态法,集中阐述了生态权与生态法的核心。最后总结出我国建设生态法的方法与意义。而最后笔者要强调是:保护生态不能仅依靠法律,还要加强德育建设,使得德育与法治并行,从根本上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治理。

参考文献:

[1]王曼倩.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重点[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2):84-84.

[2]胡巧雨,郭莉,惠权.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J].中国环境管理,2015(1):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