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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教育集锦9篇

时间:2023-08-08 17:07:38

民办小学教育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1

众所周知,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发展要求教育投资必须得到合理回报(利润)。这就要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活动不仅应当遵循教育学规律,也必须遵循经济学规律,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考虑教育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获得适当的利润,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大陆的民办(私立)教育的生存环境得到彻底的改善。民办(私立)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制定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如何对待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成本和价格了。

和公办的中小学不一样,民办(私立)学校可以更为认真的考虑教育价格问题。民办(私立)教育的投资者无疑是希望通过投资民办(私立)教育得到合理回报。投入到民办(私立)中小学领域的资本也和其他领域的资本一样,需要在不断运动中增值自己。教育投资按其本性来说,它不仅要求补偿原来的价值,而且还要得到一个价值增值额。

2.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的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市场中的供求双方共同确定的。同样民办(私立)教育的价格分供应价格和需求价格两个方面。教育供给价格是由教育的卖方(学校)计算的包括教育生产者的报酬、购买教育生产资料的成本、教育机会成本和适当的利润构成。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就是在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一定期间(一般是一年),按照所支出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向受教育者个人收取的现金的总和。显然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的构成不仅只含有教育成本,还应当含有利润成份。这个价格包括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办学成本以及平均利润。之所以要考虑利润,是因为办学单位不仅要保持原有的规模,而且还要添置新的设备,增建新的校舍,以便扩大教育规模,这些都需要追加投资,进行积累,积累来自赢利,利润是积累的源泉。此外,还需要给投资者一定的回报。

教育的需求价格是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和家庭、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购买一定质量的教育服务所能支付的价格。当教育需求价格和教育供给价格相等时,就达到了市场均衡价格。

公办学校的教育价格是由政府、受教育者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分担的。但是就民办(私立)中小学来说,教育价格基本上是由受教育者个人承担的。然而,就义务教育阶段而言,理论上政府也应当承担一部分,政府可以通过专项经费,或者是教育券的形式给予民办(私立)中小学一定的补助,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来承担,目的是表明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持。

从教育的供应单位——民办(私立)学校来讲,核算学生接受某一阶段(如1年)教育的价格时,必须仔细核算培养一个学生所花费的平均成本及利润,其中成本的核算十分关键。

3.成本与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

笔者以为,教育的供应价格应当是由教育的供应单位(学校)根据教育成本和教育市场确定,政府对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管理责任不应强化,不同质量和条件的学校价格应当是不同的,整齐化一的价格,不能反映民办(私立)中小学质量的多样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和其他企业一样,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应当有权利参与制定教育的价格。学校在考虑教育的价格时所计算的成本应当只计算生产者的成本,即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所需要的花费(即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不应当包含学生的个人成本,个人教育成本的计算只是在计算个人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才有意义。

和公办中小学一样,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基本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成本、房屋建筑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折旧等),其次是教师工资成本(即人员经费成本),第三是办公经费成本(即公用经费成本,根据我们对直辖市几所公办中小学的调查,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初中略高一些。其中日常公用开支占30-40%.)。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只有尽量降低成本,才能在一定的市场价格情况下,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利润)。显然,由于办学机制的差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可以比公办中小学更为节约。

4.影响教育价格的市场因素

教育市场是影响教育价格的重要因素,这是民办(私立)中小学最难把握的难题。教育市场是教育生产者和教育需求者之间进行交换关系的总和。在完善的教育市场中,教育的卖方(学校)在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等作用下与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进行多元的平等交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其作用是为所有的有效教育需求者提供有偿的教育服务。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并且从理论上讲,教育的供需也必然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运用价格机制,适应市场的竞争。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是否能够被接受,面临着三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公办中小学的压力,因为生源是有限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收费比较低(因为有政府的财政资助),对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压力最大。其次是民办(私立)中小学彼此之间的竞争,虽然办学机制相同,教育成本相当,但是的民办(私立)学校还会由于教师素质,办学条件等带来的一些差异,这些都将影响学校的社会竞争力。第三应该是家长的承受能力,如果民办(私立)学校仅仅把生源目标对着富裕家庭,把价格定得很高,那么必然将大量的生源拱手相让。因此学校必须考虑学生家长对教育价格的承受能力。

5.民办(私立)中小学的社会责任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2

关键词: 广州市 民办中小学 体育教师

1.前言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1]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依法办学的良好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然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不深入,在操作层面上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2]。目前,制约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瓶颈是教师问题。在民办中小学这一特定的组织中,体育教师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校体育教学的开展,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因此找出和解决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稳定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就十分必要。笔者通过对广州市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压力、工作前景、工作回报三个维度进行研究分析,力图为广州市民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对提高广州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以及民办中小学整体体育教学水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以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黄埔区、萝岗区、海珠区28所民办中小学共79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及与以上79位教师教龄、职称、学历相当的21位公办学校在编中小体育教师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2.2.1访谈法。根据研究目的需要,笔者访问了13位在广州市民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和领导,听取了他们关于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现状的看法。

2.2.2问卷调查法。根据访谈内容,制定了《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访谈问卷》和《公办中小学体育教师调查问卷》,效度检验采用内容效度专家评定法,评定结果符合研究需要。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问卷发放79份,回收有效问卷73份,有效回收率92.4%;公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问卷发放35份,回收有效问卷29份,有效回收率82.9%。

2.2.3数理统计法。对回收问卷运用Excel进行统计学处理。

3.结果与分析

3.1工作压力

对广州市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压力,从周课时量、假期、工作稳定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课时量反映体育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大小,假期反映体育教师在工作一周或一学期后身心所产生的疲劳能否得到消除,工作是否稳定反映给教师带来的心理压力。这三个指标构成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主要工作压力。

根据规定,中学体育教师的课时量为每周12―14学时,小学体育教师课时量为16―18学时。表1显示:民办小学体育教师的周课时量比公办小学体育教师每周多4.3个课时,中学的差距是5.4节,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课时量明显大于公办教师。这种现象由民办中小学的性质决定,学校的收入来源于学生的学杂费,办学者办学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办学者会尽量多安排教师的课时量,减少教师的数量,以较少的课时费来支付教师的劳动,达到减少开支的目的。节假日方面,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寒暑假不能正常休息。因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工作不稳定的外来打工者的子女,他们来自五湖四海,随时会随着父母的流动而转学。办学者为了稳定学校的学生数量,就不得不在每学期末进行招生。为了节省开支,办学者不另设招生部门,而是安排本校的教师在寒暑假招生。在访谈及调查中得知,每个假期学校给体育教师规定的招生任务是:每人平均招3.7名学生算完成任务,每少招一名学生,扣100元的工资。工作稳定性这个维度,所调查91.8%的民办体育教师感到工作不具有稳定性,8.2%认为很难说,这种情况与公办学校体育教师相反。原因在于,民办中小学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工作压力与收入都不令人满意,再加上民办学校自身的不稳定,就导致了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感到工作不稳定。

3.2工作前景

对广州市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前景分四个维度进行分析。民办教育前景和学校管理这两个维度总体上反映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在民办教育领域的发展前景,职称评定代表职业能力的认同,进修或培训是教师职业能力提高途径的关键因素。

表2显示,69.8%的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认为民办教育的前景不好,6.8%认为民办教育前景好,23.4%觉得不好说;学校管理这个维度,80.9%的民办小学体育教师认为学校管理不好,6.8%认为不好说,12.3%认为好。这两个维度的数据反映,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对其自身的工作前景普遍感到担忧。访谈和调查中了解的原因:一是广州市民办中小学在实际操作层面与国家规定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存在差异,导致教师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二是这些民办中小学大多是合伙办学或家族办学,在学校的管理方面办学者介入太多,学校所聘用的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学校管理中并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从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

职称评定、进修或培训这两个维度关系着教师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和职业能力的认同。我国《教师法》[3]第十七条规定:教师有权利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评定职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1]第31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表2显示,83.6%的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认为在所在学校不能参与评定职称,16.4%不清楚。访谈中了解原因是:普通的民办中小学无法为教师办理正式的任职关系手续,民办中小学的体育教师虽然持有教师资格证,但不能纳入当地教育局的教师管理体系,因此普通民办中小学的体育教师就无法参加职称评定。在进修或培训这个维度,87.2%的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认为不能,仅4.1%能得到进修或培训的机会。一是因为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办学者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投资,培训之后很可能为他人做了嫁衣;二是教师个人去进修就会因无法正常教学而失去工作,这是收入低的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3.3工作回报

按照成本―收益理论,在投入成本之后,人们总是希望得到最大的回报,特别是在支付了昂贵的高等教育费用之后,以及教师特有的文化象征意义,都会使教师产生更多的欲求,他们对于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也会有更高的期望[4]。根据调查,民办、公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回报满意度都不高。公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对目前的收入水平满意率为43.9%,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满意度为0。究其原因:首先是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的经济水平,生活压力大。公办体育教师的月均总收入3984元,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月均总收入仅1424元,两者相差1.8倍,同为在广州市工作的体育教师,两者的收入差距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对同样持有教师资格证和职称的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来说是不平的。其次是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连国家现在提倡的社保也很难享受到,他们退休和解聘之后的生活成为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0条规定,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由于政府针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民办中小学办学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任职民办中小学的体育教师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4.结论与建议

4.1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超课时严重、寒暑假得不到保障,这不利于教师一学期工作后的身心的恢复,容易导致身心的疲劳,影响民办中小学正常学校体育教学;对于民办中小学现存的侵犯体育教师权利的规章制度,相关的教育部门要坚决制止,严厉查处,杜绝损害民办教师权利的现象出现,以维护民办教师的基本权利。

4.2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因无法进修、参加培训而无法晋升职称,以而使个人职业能力的提高、个人职业能力的认同受到影响,不利于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个人业务能力的提升。各级教育部门应多举行一些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培训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在职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促进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为基础教育的均衡可持续和谐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从社会的角度,国家和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打破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限制,给予其同样的职称晋级资格。此外,要使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有同样的参加各级公开课、优质课的机会,促进他们在业务水平上的提高。

4.3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回报低,付出与收获和公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相比严重失衡,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障,因而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教师容易流失到工资较高的学校或行业中去,不利于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稳定。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或通过行政措施建立健全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充分落实国家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而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解除广大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后顾之忧,努力稳定民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师资队伍。

4.4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种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强民办学校自身的科学管理水平,有利于促使广州市的民办教育良性发展,有利于为广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

[2]王丽秋.民办教师流动现象的规制探求[J].教学与管理,2005,(6):9-11.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3

一.用切实的理念引领发展,用朴实的智慧经营学校。    

我们学校在地理位置,办学规模,资金投入等方面和其他兄弟学校相比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学校一年来发展迅速,得益于各届管理者的睿智和老师们的敬业。

1.“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我们的理念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就是把我们的管理者和教师的目光从语数英学科教学成绩上穿过去。看到学生的书写,写作,朗诵,演讲,绘画,表演等等方面的发展。“多把尺子量人,多种称号奖人”的多元评价方式让学生在成长的黄金时期得到发展。与之配套的教师综合考评杠杆,让老师们把教育教学的关注点,着力点放在如何让学生全面发展上,现在我们多学科活动定期开展。各项艺体特长兴趣小组的形式坚持每天一小时训练,多彩的校园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生活,使得校园文化更加蓬勃生动。

2.“办精品学校,创优质教育” ———我们的目标。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同样,一所学校的优劣,也不在于外在的规模和设施。我们学校不大不小,就要办成“精品”,而办精品学校途径就是“创优质教育”。 

创优教育的实现靠老师,学生的培养靠老师 ,所以必须确立老师的主体地位,把提高“师德”和“师能”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

3.精细化,人文化,条块结合。———我们的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关键。教研组长责任制,使管理和教学两大系统分工明确。学校每天有3名教师值班,对学校从学生到校,晨读,课堂教学,课间,教学秩序,办公室卫生等全面查看并详细记录,体现了人人都管理, 处处有管理及共同管理的良好态势。

二、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我们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了工作之首。课堂教学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既教学又负责学生的课堂安全责任。我们在每个工作日都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负责每天的迎送学生,安全值班,学生的行为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了周周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各班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每月一次安全演练,使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记心头,警钟长鸣。       

三、把“抓课堂教学,抓教师素质,抓质量监控”当成一项永恒的工程

我们始终以课堂教学为重点,以教师素质为基本,以质量监控为手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以课堂教学公开课,优质课推门听课等活动为依托,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我们一直把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作为教学教研工作的重点,以“和谐,高效”为目的,不断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派教师外出学习,组织教师观摩名家教师录像,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公开课,优质课,推门听课等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老师们深有感触,有的说,真正上好一节课,不是临时抱佛脚能做到的,平时学习少了,积淀少了,课堂上不能应对自如。这才体会到什么是捉襟见肘。有的说,仅仅是模仿名师上一节课都这么难,也有的老师说,平时不知道我们学校的老师讲课水平这么高,那份自信,那份洒脱。在外出学习见到名师一点也不差,这些活动的成功进行,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2.以参加各级讲课比演为契机,打造教学骨干,教学新秀和教研人员三支队伍。

每次讲课比赛,我们都坚持公开竞选,让最优秀的教师亮起来,把最年轻的教师推出来。学校的教研人员全新钻进去,全身靠上去,反复听,精心导,细心评,像打造玉器一样去雕琢,打磨。努力做到让每节课都是精品,让每个教师都走向成功。通过一次次的磨练,着力打造出我校教学教研最宝贵的教学骨干,教学新秀和教研人员三支队伍。以过程监控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点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我们要严格规范,要求教师执行课程计划,不搞题海战术,重视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培养,我们通过单元教学质量检测,及时进行对比和调控,针对薄弱班级,学科及时了解,谈话,帮扶,调整老师的策略。有了劲头,有了方法,增强了信心,全校形成了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特色建设,推动内涵发展。

学校发展需要创新,逐步形成办学特色,我们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进行办学特色建设,推动内涵发展。

1.主题教育,为学生道德成长奠基。

我们从学校的一直以来是活动的载体,让学生在活动中成长,在成长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做到日日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如“学雷锋,献爱心”,“植树节环保实践活动”,“庆三八,感恩活动”,“教师节尊重教师活动”,“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等系列教育活动。这是德育活动的开展,对学生的影响极其深远。

2.“读书活动” 及特色课的开设

我们的“读书活动”为使读书引领读书,在全体教教师学生,家长开展“人人读书”活动,为教师推荐三十本教育专业书籍,供教师选择性阅读,同时写出读书学习及反思。每周一节阅读课,是师生共同阅读时间。学校召开了家长会,要求家长和孩子进行“亲子共读”。每读完一本书,要填写我们学校设计的“读书卡”。我们学校的读书活动努力朝着一个方向前进——海量阅读。

我们学校同时开设了“特色课”,在特色课上教师根据本班特色自主阅读。(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是必读)。

3、阳光体育,增强学生体质。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4

起草落实文件,筹备召开会议

珠三角大多数地区已完成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如广州市政府在2013年12月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对于民办教育发展定位、联合执法机制、差别化扶持、规范特色发展、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教师年金制、教师入户、风险保证金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制度等作了规范。深圳市已经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0多份系列文件。佛山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征求各部门意见。珠海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基础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湛江市印发了《民办教育发展规划(2013-2018年)》,东莞、惠州等市明确了“十二五”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学校布局、规模、结构。同时,各地积极筹备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加大财政扶持,促进规范管理

深圳市制定《民办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指引》,建立民办学校办学经费三方共管制度、学校年度财务审计集中公告制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定期公告制度等。佛山市建立了民办学校年度审计制度。珠海市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民办学校。东莞市对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佛山、肇庆等地完善了年检制度。惠州市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中山市对民办学校举办者进行培训。湛江市印发了《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深圳市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的15%固定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纳入财政年度教育预算,2013年安排民办中小学校发展经费约6亿元。广州市每年安排民办教育专项资金1亿元。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达13165万元。东莞市市级财政从2010年至2014年,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办学校。中山市本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由2013年200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000万元。梅州市本级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湛江、江门、惠州等从2014年起每年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其中湛江市本级300万元。二是实行学位补贴制度。深圳市向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小学5000元、初中6000元的学位补贴。佛山市各区对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户籍儿童给予每年每人300-680元的补贴。三是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广州市政府新通过的文件规定,民办学校达到标准化要求,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25万元;达到规范化幼儿园要求,一次性补贴8万元。东莞市财政2013年起对民办学校校车给予补贴,2013年市级财政投入6292万元;对评上规范化的民办小学每所奖励15万元。四是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制度。深圳市及东莞市部分镇区对民办学校教师每月给予300-1000元的津贴。广州市政府新通过的文件提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采取积分制办法解决民办学校教师入户问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民办学校为教师购买年金”。深圳市龙华新区将公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如安家补贴、房租补贴等覆盖到民办学校。惠州仲恺高新区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均可享受社保财政补助。实行教师津贴,有效地稳定教师队伍,如深圳市实行教师津贴后,84.6%的民办中小学配套为教师增加了工资,工资平均增幅11.2%,教师流动率下降16.2%。

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特色发展

广州市2013年起开展了公民办特色学校的评定工作。深圳市设立民办学校办学优质奖,并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顺德区委托民办教育协会对民办学校招生进行监督,并从2013年12月起开展民办学校特色项目评选。在推动教育国际化特色发展上,深圳市出台《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2013-2020年)》,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民办教育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允许民办学校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的前提下进行国际课程试验。目前,深圳市有11所民办学校进行高中国际课程试验,20余所民办中小学在校本课程中引进国际理解课程。

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以来,通过全省各地各学校的共同努力,民办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11891所,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在校生542万人,同比增长5.2个百分点。据初步统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创建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51.7%,全省规范化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占65.39%。全省民办高校学生总体就业率达98.81%,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7.81%,高职毕业生就业率98.89%,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曾经,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步走出“精英化”,迎来了大力发展民办、私立大学的重要契机,从而使我们看到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在民间;曾经,中小学教育在中国从“应试化”教育逐步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大批的民办、私立中小学如雨后春笋蓬勃而生,同样使我们看到,更多的特色和优质也在民间。然而,中国教育的民间之路起步且艰而行之亦难,它需要不只是办学的资本、政策,还有规则、保障和来自社会的认可。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5

【关键词】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现状;策略

0 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很快,民办中小学大量兴起。但教师队伍建设滞后严重威胁着民办中小学的生存和发展,而其主要原因就是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处在“权利缺失”的困境中,其合法权利时而受到侵犯,得不到有效保障。

笔者以《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业权利为视角,以社会学实证的研究方法考察了湖南省怀化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和现实保护以及二者在现实中存在的差距。调查表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教师职业生活质量较低。这反映在其教育教学权、科研学术权、指导评价学生权、获取待遇报酬权、民主管理学校权和进修培训权在现实中都不同程度的遭受到侵犯,特别是教育教学权、获取待遇报酬权、民主管理学校权、进修培训权容易受到侵犯,造成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安全感降低,精神和工作压力增大,不愿意在民办学校长期任教,致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质量提不高,进而影响到我国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发现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遭受侵犯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偏颇的认识;二是法律支持乏力,法律救济不力;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界限不清,管理力量单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四是学校组织机构不健全,学校管理不科学,师资队伍不稳定,办学条件落后;五是媒体报道失真,教育研究肤浅。

如前所述,造成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保障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迫在眉睫。为了充分落实法律规定的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维护民办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

1 认识方面

针对偏颇的认识,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首先要解决观念问题,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认识民办中小学在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配合民办中小学教师,正确、全面、客观地认识民办中学教师的地位和职业性质,使他们在一个被爱、被理解、被尊重的氛围中工作。其次,加强人们的法制教育,提高人们依法办事的意识,最终使人们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把法律内化到每个人的行为之中。再次,开展家校联系工作,协调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使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那种自发的、主观的和情绪性的监督评价,变得更为自觉、客观、理智一些。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德育教育,在校内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改变部分学生的低俗思想,从而使教师的尊严得以维护。最后,民办中小学教师要走“自我发展”之路。强调自身的自由意志,努力保护自身权利,实现自身价值,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修养,主动积极地追求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在组织上联合起来,形成集体力量,积极维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贯彻有关方针政策,真正重视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本区域的教育发展计划,把它当作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2 法律方面

2.1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和法制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是法律保护手段实施的首要条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尽快出台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相配套的保障和维护民办中小学教师合法权利的实施办法或规定。民办中小学教师应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享受人民教师的基本权利、职业权利和各项待遇,还应根据民办学校的特点,各级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完善民办学校教育法规体系,这是其一。

其二,健全针对民办学校教师在住房、医疗、保险、职称评定、进修提高、评优等方面权利的政策法规,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办学者做出具体规定,要求他们必须保证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体现出民办学校教师的特点。国外在这一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制定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双向流动的政策,给民办学校一定的教师编制,建立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配比例的医疗、社会保险政策等。

其三,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权利保障和义务监督,必须做到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经常对权利和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督,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得不到权利或者不履行义务),就可以由这些机构和人员及时解决。同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除了主管的教育法制部门随时检查监督外,还应由人大、政协、教育和司法部门协调组织定期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以达到全面监督各部门的目的,防止司法腐败,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彻底落实关于民办学校教师权利的法律法规,争取在执法上有新的突破。

2.2 拓宽法律救济渠道,完善法律救济程序,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保障和维护民办中小学教师合法权利无力的法律救济渠道,应该拓宽法律救济渠道,建立良好的争议处理机制,把教育申诉纳入执法轨道,改变目前教育申诉的途径与方法。完善法律救济程序,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当民办中小学教师合法权利遭受侵犯时,他们可以通过启动教师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人事仲裁制度、教育劳动仲裁制度以及教育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

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法》中为教师确定的一项专门性的救济制度。但是现行教师申诉制度存在受理机关不明确,缺乏对申诉受理机关的监督和没有明确申诉人对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进一步救济途径等弊端;同时,我国人事仲裁制度也存在不足,且人事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给教育实践中教师权利的救济带来一定的困惑,乃至混乱,令教师无所适从。而且教育申诉和人事仲裁这二种救济途径都没有与司法救济相联系,造成教师欲诉无门的尴尬。不能寻求司法救济,“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无异于一句空话。因而司法机关必须“依法介入”,必须制定具体的教师申诉条例或办法,完善教师申诉制度、人事仲裁制度,建立与之相联系的诉讼制度,即教师对申诉结果不服,或者对人事仲裁的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

再者,可以引入《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制度作为民办中小学教师权利的又一救济途径。强化法院的责任,建立专门的教师法庭制度,处理教育争端。同时,在举证责任上,要强调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校方负有举证责任,完善法律救济程序,对民中小学教师进行维权救济,使其权利得以真正保障。

此外,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承担规定,落实责任的程序,避免推委责任,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于违反教育法规的事件,尤其是滥用权利、越权、扩权等行为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

3 政府方面

3.1 明确职能权限,统一责权利

政府应进一步明确界定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的权限,并使责权利相统一。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置民办教育专职管理机构,根据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编制和工作专项经费。其管理职能应比照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的职能设置,从管理体制上根治“两张皮”。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确保“依法管理”的落实。二是仍按照现行做法,民办学校的有关“业务指导”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机构进行管理。但应尽快制定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好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管理机制等具体问题。为了确保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权利,要尽快建立一些中介性的服务机构(如民办教育协会),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教育事务的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还没有建立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的边远地区,要尽快配备专门人员,设定专门机构,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科学管理,使民办中小学教师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3.2 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后顾之忧

民办学校教师是普通劳动大军中的一员,理应享受社会保障的各项权利。民办学校应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各个环节的协调与沟通,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政府应该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公办学校教师同一的劳动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同一标准交纳保险金,同一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医疗、养老保险等),采用学校为主,个人参与社会保障的方式,确立责任分担制度。首先确认政府的责任,其次是确认用人单位的责任,再次是要个人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在政府、校方和民办学校教师之间形成合力,解除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

4 学校方面

4.1 完善民办学校的管理组织,加强科学管理

科学认识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建立和健全全面发挥校长负责制功能的管理机构,健全教师民主管理环节;设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合理化组织,积极维权;还应在校内设立专门监督教师权利实施的机构,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控制在教育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

4.2 完善民办学校人事制度,优化队伍结构

1)改革现有的教育人事制度,建立教师人才市场,明确地把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的人事管理完全平等统一制,尽快实现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使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的交流成为可能,实现双向衔接,优化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构成,提高专职教师的比例。

2)严格教师聘任制,对民办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审、表彰奖励等应取消户口限制,只要有合法的身份,应享受同等的政治、学术和社会待遇。

3)规范教师聘任合同。劳动合同要通过上级教育和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鉴定,通过公证部门公证,使教师与学校的“从属关系”真正变成平等的“缔约人关系”,使民办学校和教师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价机构进行履职考核,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保障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利。

4.3 优化民办学校管理制度,改善工作环境,稳定教师队伍

1)学校管理者应建立科学民主的管理观念,确立教师是最有价值的资源的观念。从根本上认识到企业和学校的区别,建立一套以激励为导向的教师管理体制与机制,以人为本,调动教师个人和群体的积极性。比如,改变民办学校教师聘任的随变性,延长聘任期限,做到不轻易解聘;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控制在教育法规许可范围之内,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合理的教师工作评价体系,正确评价教师的创造性工作,努力为教师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公开有序的竞争环境。

2)学校管理者要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抛弃“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方式,与教师平等协商形成学校管理方案。在具体管理手段上,要宽严并济,让教师拥有更多的教学自,让班主任对具体的学生事物处理有更大的权力。给教师提供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努力为教师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教师超负荷劳动的问题,尽力维护教师的劳动休息权、生命健康权、进修培训权。

3)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也是稳定教师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管理者正确处理合作和竞争的关系,倡导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相互敬重的风气,形成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人际环境。

4)重视教师的心理维护,引导教师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意识转轨,增强教师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教师创造舒畅的心理环境。

4.4 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合理利用资源

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民办学校要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具备危机感。不但要狠抓教学质量,办出自己的特色,以质量求生存;而且要善于利用企业经营的经验,广辟财源,利用各种途径和办法改善办学条件,合理使用资产,以此来制定并落实优厚待遇,发展学校,吸引优秀教师加盟,为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

5 社会方面

5.1 社会舆论正确导向,创设良好的环境

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要正确引导人们,客观公正地对待民办学校教师,积极创造适宜民办学校教师权利保护及行使的社会环境。

5.2 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同时,呼吁学术界加强对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教师的理论研究,重点研究民办学校教师劳动工作量评价指标体系,教师工资报酬合理机制,教师聘任制合理实施,及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等问题,为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利提供理论支持。

总之,师资建设是任何学校的永恒话题,更是民办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师依法享有各种权利,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社会、学校等一定要重视民办学校师资建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正当权利。目前,我国一些沿海市州已纷纷出台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利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有效的解决了民办教育在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对其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大力推介,大胆吸收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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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光礼.高校教师聘任制度与教师权益法律保护[J].高等教育研究,2003(05).

[3]陈峰,乔树德,卢开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0.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6

<!--StartFragment-->民办中小学:问题与对策 王定华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近年来,我国民办普通中小学教育迅速发展,从以前几乎一片空白变成了教育上的一个热点。本文就我国 民办普通中小学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结合笔者从事这方面管理工作的实际,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民办中小学的现状。      (一)民办教育的发展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担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任务。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经济飞速发 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同时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一国情要求改变过去由政府包揽的办学体制,逐步 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以适应社会对教育的多种需求。在这种形势下,近年来 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很快,1996—1997学年我国有民办中小学2920所。其中,小学1453所,中 学1467所。但是,与实际需要及中小学总数相比,民办中小学教育还显得十分薄弱。目前民办中小学仅占 全国中小学总数(72.75万所)的0.4%;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84.8万人,也只占全国中小学 生总数(19432.2万人)的0.4%。就全国而言,目前民办学校不是太多了,而是还不能满足社会需 要,尚待适度发展。      对于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政府一直是提倡和支持的。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 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党的十四大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 办学和民间办学”。《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 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重申了对 于民办教育的这十六字方针。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教委1996年印发的《全国教育 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预计:“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 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1997年国家教委在《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 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办好一批民办中小学,以满足社会择校的需求 。”目前,国家正加紧制定《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民办教育法》,旨在对社会力量办学包括民办中小学教 育予以鼓励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并加以规范和引导。全国很多地方对民办中小学校也采取了这样那样的鼓 励措施。例如,上海市教委提出要在办学资格上保证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招生、评优 、学籍管理、参加会议、参阅文件、教学活动、师资培训、党团建设、社团组织等方面与公立学校一视同仁。      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有利于调动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的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1996年沈阳 市小学升初中人数纯增1万多人,按需要应建10所学校,每所需投入1千万元,共需1亿元。但市财政拿不 出这些钱,而当年民办中小学基建投入达1亿元,在全市57所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达到1万多人。可见,民 办学校客观上减轻了财政负担,分担了公立学校的生源压力,对当地“普九”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民 间举办普通中小学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包办教育的格局,满足了社会不同家庭对教育的多方面需求。可以说, 民办中小学教育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形成的办学特点和办学机制,为深化教育 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多数民办学校重视德育工作。      多数地方的民办中小学重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尤其重视德育。它们除重视思想品德课教学外,一般都 设立有比较健全的团队组织,经常开展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活动。例如,通过每周规范化的升旗仪式,进行 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向“希望工程”捐款,培养勤俭节约的精神、团结友爱的思想;通过组织军训,教学生自 己的事自己做,并培养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作风。沈阳博文小学依据《小学管理规程》提出“三全”,即全 面贯彻方针,全面提高素质,面向全体学生;同时注重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寄宿不寄生,独生又独立,成 才更成人。有的学校给每班一亩劳动实验田,要求学生自己耕种,树立劳动观点,锻炼劳动能力。有的学校还 注意对教师进行思想工作,通过学校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党的文件,要求教师满腔热 情地关心学生,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体罚学生。      (三)各地对民办教育逐步加强了管理。      首先,各地逐渐严格了对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明确规定民办中小学应具备必要的校舍及教学设施、稳定的 经费来源、合格的教师队伍等办学条件。对于依照国家法律和一定程序成立的民办学校,政府在征地、税收等 多方面给予充分的优惠和大力的扶持。其次,各地逐步建立了民办中小学管理机构,聘用专职人员,在有关业 务处室的指导下,开展民办中小学的协调、联络及日常管理工作。第三,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根据普及 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的办法,结合当地民办中小学的实际,对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教学、 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检查。现在,很多地方还遵照1996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办学许可证制度。每年根据规章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进行一次检查,对于背离教育 方针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学校,不再颁发新的许可证,停止其招生。第四,结合工作需要,北京、上海、黑 龙江、山西、四川以及广州、济南、福州、青岛、哈尔滨等地积极研究问题,探索民办教育规律,不失时机地 推出本地民办教育的管理条例。第五,定期举办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民办中小学校长参加的工作会议或研讨 班,学习法规,研究文件;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综上所述,我国民办学校是在政府管理和支持下运转的,多数民办中小学能够坚持正确的方向,是社会主 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广大教师也是辛勤的园丁。但是,民办中小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 如一些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带有自吹之词或商业气息:某市对民办中小学评估结果尚未揭晓,就有学校打出“ 评估验收全市第一”的招牌;一些学校开“空头支票”,许诺孩子将达到这样那样过高的发展指标。还有的学 校以组织中小学生出国“留学”为招牌,招徕生源。      二、关于民办中小学的经济问题。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      《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李岚 清同志也明确指示:“教育事业历来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对那些以办教育为名而牟取高利者尤不能容忍。” 国家教委《关于民办学校向社会筹集资金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得通过办学为企 业或其他部门集资或变相集资;民办学校依法收取的教育费用和收集的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对此,有的同志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思想不可能达到大公无私的境界,待学校达到预定的规模后 ,国家应允许投资人谋求一定的回报,即允许办学人适当赚点钱,不然就没积极性了。笔者认为,不以营利为 目的并不是不可以有盈余,关键是这些盈余不能以红利的形式分配给办学出资人,而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就 是说,出资人不能只图赚钱,如果说有所图的话,那就是,办学提高了个人及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有助于他 们在别的方面营利。事实上,创办民办学校的企业家更注重的是塑造企业形象,办学成功后,企业所获得的知 名度,往往是广告无法比拟的。办学出资人的意图多在于以企养教,以企促教,最终达到企教并举。目前,一 些地方的民办学校收费偏高,中等收入家庭难以问津,学校自身发展亦受到影响。以后这些学校应设法压低收 费,面向更广泛的少年儿童,从而获得持久发展的生命力。      (二)关于储备金问题。      近几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少数靠收取高额学费或高额储备金运转的民办中小学校。这类学校一般是由企 业参与办学,企业代表是学校董事会的主要成员,学校的资金管理和运作一般按企业经营方式运行。招生时, 由学校与家长签订教育储备金合同。据了解,这类民办学校在收取10万元至30万元的储备金后,用于办学 的只是储备金的部分利息或本金的一定比例。这类学校是否利用储备金营利,需要深入调查和审计。另外,万 一学校因故停办,办学者很难一下子退还巨额本金,从而影响社会稳定。高额收费或收取高额储备金的唯一依 据是“按办学成本收费”,而“办学成本”在不同条件的学校中有不同的计算口径和折旧方法,如何核定,需 要研究。目前,在坚持学校教育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可在现有学校的范围内继续试验,不宜扩大。已 建立教育储备金的,要加强管理,妥善使用。      (三)关于校产归属问题。      有的同志认为,谁投资,谁受益,学校的资产应归投资人所有,校产不应改变教育的性质,但投资人可以 转让给亲友继续办教育,如果政府在学校征地等方面给予了优惠,那么政府也是投资人,对校产可以有一定的 支配权。也有的同志认为,无论谁,对教育的投入都不能要求回报,一旦学校停办,所有校产一律交公。笔者 认为,学校教育具有公益性,不是投资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民办学校财产具有独立性,无 论举办人出多少钱办学,一旦学校设立,学校财产与个人资产分离,创办者或办学者不得随意抽回或处置。在 学校存续期间,校产归学校所有,学校依法享有管理权、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如果学校停办,需 依法进行财产清算。由于学校资金及财产来源复杂,清算工作应由民办学校校董会、教育行政部门、财务、审 计部门联合参加,逐步清理。原则上可返还投资人所投入的资产,以体现国家对投资办学的鼓励,增值部分交 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管,继续用于教育事业。      三、关于民办学校校长、师资和教育教学问题。      民办学校是法人,校董会是决策机构而不是另一个法人,法人代表可以是校长也可以是董事长。校长可在 校董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及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师聘用、教学改革、日常管理 等,但学校的工资来源、教师编制、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事宜,校长一人恐难胜任,必须有校董会的参与。个别 人认为,谁出钱谁就是老板,校长和教师一样,都是打工的,重要事情就是出资人说了算。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还有,董事长及其家庭成员干预校长工作的事在一些学校存在,而他们一般并不熟悉教学和管理。这种家族 式的管理对学校的发展是不利的。      民办学校教师来源复杂、情况各异,公立学校教师常有无序进入或离开民办学校的现象,造成一定的问题 。在民办学校,校方与教师之间缺乏合法协议,学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书面规定;教师们很少有“主人 翁”感,反倒像是“打工仔”;有的学校对教师的待遇承诺得多,落实得少,如医疗保险多未兑现。为解除民 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沈阳、武汉、温州等地成立了教师交流中心,对于本人愿意、所在公立学校同意、民 办学校接纳的原公立学校教师,“交流中心”可以存放其档案,并可连续计算工龄,参加职称评定:另可存放 愿去民办学校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档案,承认其教师资格,受到广泛欢迎。但就全国来说,民办学校的师资 来源渠道仍然不畅,常常依靠聘用公立学校退休教师来支撑。从外地招聘的教师,其公职身份、户口关系、职 称评定较难办理。      质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全国多数民办学校坚持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非常注重教学质量。它们首先按国 家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科目,然后利用师资及寄宿优势加强特色课程,如外语、计算机、活动课程, 有的学校还增开艺术、武术。由于班额一般较小,教师便于因材施教,加强个别辅导。武汉高龙学校、沈阳博 文学校以教育专家为旗子、特级教师为龙头、中年教师为骨干、青年教师为主体,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实 施素质教育。但是,某些民办中小学不切实际地强化教学,有的按考试成绩分快慢班,有的按学生的学习成绩 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发奖金。可以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在民办中小学一定程度地存在着。      四、关于依托公立学校办“民办学校”的问题。      近两年来,一些大中城市依托公立学校的“民办学校”多了起来,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依托公立学校办 民办学校,主要出于两种考虑:一是缓解择校的压力;二是筹措一些办学经费。依托型的民办学校情况不一, 比较普遍的情况如下:      从管理方式上看,依托型“民办学校”设有校务委员会,成员包括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公立学校校长、 “民办学校”校长、副校长,赞助单位代表或专家代表。其中,“民办学校”的校长,有的是它所依托的公立 学校刚退休的校长,有的是公立学校现任副校长;赞助单位代表一般是该“民办学校”吸纳资金企业的负责人 。有的“民办学校”没有吸纳企业资金,而是聘请教育专家或社会名人担任校务委员会的成员。“民办学校” 校务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当地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兼任,或由公立学校的校长兼任。      从经费使用上看,依托型“民办学校”的经费是独立核算,享用公立学校的资源。小学、初中阶段分别收 学杂费1万至数万元,其中10—15%交教育部门,用以资助薄弱学校建设;另有30—40%交给所依托 的公立学校,作为使用公立学校设施的租金,及任课教师的补偿。      从教师构成来看,这些学校的教师约60%是它所依托的公立学校的任课教师,30%是受聘的各校退休 教师,10%是专职中青年教师。      从校舍场地来看,80%的依托型“民办学校”附设在公立学校的校园内。为避免“校中校”之嫌,一部 分“民办学校”竖起了棚栏,大部分发放了有别于所依托的公立学校的校服,全部的“民办学校”另起了校名 。当然,也有20%的“民办学校”,或者是某公立学校的分校独立出来,或者由薄弱学校转化而来,或者是 新建校,从而有了自己独立的校园。      这类依托型“民办学校”分散了所依托的公立学校教师的精力,造成国有资产某种程度的流失,同时还在 客观上刺激了择校的心态,使一些本来放弃择校要求的家长重新产生了择校的想法。结果,被录取的学生只是 报名学生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学生及家长仍不能如愿。可见,公立学校创办“民办学校”,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帮助其在师资、经费、管理等方面尽快改变面貌,方为治本之策。对这种以“民办 ”称谓的“校中校”、“校内班”,且高额收费,应予以清理,中小学不搞“一校两制”。对有一定独立性的 依托型“民办学校”,要依照社会力量办学法规进行规范,使其与原公办学校彻底分离,独立办学,具有独立 法人、独立校舍、独立核算,并逐步具备独立校园,最终成为真正的民办学校,不具备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 应予取缔。      五、民办教育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中小学办学格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赖于各地提高认识,统筹规 划,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纲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秩序地逐步 推进。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办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仍是政府行为,既不能把义务教育推向市场 ,也不能把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推给社会。现在要增强对民办学校管理的紧迫感,从管理观念、管理方式 、管理内容上全面转为依法治教。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宣传、理论研究和培训工作,树立一些正面典型。当前 ,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在学校设置上,坚持标准,把好审批关。对新办学校,要严格审查办学思想以国家教育方针为宗旨 ,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学校领导班子由懂教育的内行组成;办学条件上有合适的校舍和必要的设备;办 学资金有保障;教师队伍的数量、学历、职称、来源等基本合理。总之,今后要避免再出现无经费来源、无自 建校舍、无自用设备的民办学校。      其次,加强督导评估和审计,切实把好办学质量关。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及学校既定计划,教育行政部门 和督导部门要及时地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公布评估结果,以帮助 民办学校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质量,真正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对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办 学的及以营利为目的、办学效果很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充分顾及民办学校办学主体的 独立性,学校管理的自主性,学校财产的公益性,社会效果的长效性,对民办学校自身的运转及管理不要干预 过多、统得太死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7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前提

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公立学校一样,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思想不端正,很难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具有阶级性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鼓励举办民办学校,并不是任其自由发展,而必须按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民办中小学要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为了确保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方向,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对举办民办中小学既要鼓励又要严格审批和加强管理,即,既要从政策上加以扶植和提供服务,又要严格审查其办学条件,看它是否达到设校的基本标准和是否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具体地说,当前要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从民办学校举办者来说,必须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民办学校存在的前提。那种把学校办成“贵族”学校的做法,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做法,都是违背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都是和民办教育的宗旨相悖的,应该自觉抵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关键

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来源与公立学校不同。由于民办学校大多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的校长由董事长兼任,有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师资来源则主要靠公开向社会招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教师的来源大约有3方面:一是招聘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年龄偏高,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能为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力量,所占比例也较大。二是青年教师,刚毕业或毕业分配不久即来应聘者。他们有热情、有理想、思想新,也肯干,然而经验不足,也不够稳定。三是从公立学校以高薪和优厚待遇“吸引”过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教学好,精力充沛,是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中的中坚力量。然而这种做法却对公立学校师资力量造成冲击。总的说来,民办学校师资状况令人堪忧。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招聘制也隐藏着许多问题。最关键的是招聘制意味着校方随时可将不如意的教师“炒鱿鱼”,同时也意味着教师有权“选择”,可以自由“跳槽”。因此,师资队伍老化和流动性大、不稳定成为民办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办好民办学校的必需条件就是要有好的校长和稳定的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校长是学校管理的主要领导者,也是学校活动的协调者,办学特色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的素质和办学自。因此,首先应当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的校长任职资格,政治思想水平高,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精通教育、教学和管理规律的行家来担任校长。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必须理顺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校长之间应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行政及教育、教学工作,董事会要对校长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但不可任意干涉学校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校长按教育规律开展学校工作。

有了好校长,还需要组建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第一,学校要运用好民办学校的用人自,把好聘任师资的质量关。要选聘具备国家认定教师资格,具有敬业精神,政治、业务水平高,懂教育教学规律的教师;同时注意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合理。第二,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聘任、待遇、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职称晋升等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除了使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之外,在工作中要尊重教师,依靠教师,吸收教师参加民主管理,使其克服“打工仔”的雇佣思想,树立主人翁态度,将培养学生视为自己神圣的天职。第三,要抓好福利工作,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民办中小学教师没有铁饭碗,除了离、退休来工作的教师外,对于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设法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才能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稳定师资队伍。第四,民办中小学也需要以培训、进修的方式继续提高教师的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同时也要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以促使其不断进步。

总之,必须依靠高水平的校长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广大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办好民办学校,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三、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

要办好民办中小学,最关键的一点是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对于近几年才刚刚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来说,教育质量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质量问题上,决不能走“应试教育”的老路,而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劳动技能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办中小学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各个学校之间的竞争,只有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目前民办学校虽然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问题,但它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却具有自身的优势。首先,民办中小学在校长和教师招聘、教育和教学管理、学生收费、经费使用、课程改革、教材使用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和灵活性,因而可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较为宽松的教育内、外部环境。其次,它们可以不受现有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的约束,有利于使其成为“素质教育改革的实验沃土”。民办中小学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优化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在改革过程中,要广采博纳中、外优秀的教育经验,借鉴公立学校已取得成效的素质教育实验模式,从学制、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到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实验和创新,探索一条具有民办学校自身特色的素质教育改革新路子。

民办中小学的上上下下都要转变观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本校实际出发,精心策划,大胆进行素质教育的改革实验。

其一,要针对民办中小学生源的特殊性,加强德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有许多优点,但因不少学生来自比较富裕的家庭,生活优裕,受到家长过分溺爱等,养成了某些不良行为习惯。比如,有“骄”“娇”二气,优越感强,集体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生活不能自理,吃穿搞攀比,浪费现象严重等,有的甚至程度不同地沾染了各种恶习并且不服管教。面对这些学习素质差而又参差不齐的教育对象,思想品德教育的难度相当大。加之大多数民办中小学实行寄宿制,学校必须对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承担教育、教养的双重任务。因此,民办中小学必须加强德育,把育人工作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将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健康成长。否则,他们在道德上、人格上从小形成的缺陷,将可能危及其一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一定要注意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当前要着重抓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教育,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奋斗和创业。特别要针对学生行为习惯上的弱点,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尤其要突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育”的特色,加强德育的实践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在社会实践和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养成良好品德,提高思想觉悟,成为“四有”新人。

其二,许多民办学校设有从小学到高中的各个年级,这有利于进行学制改革,可以尝试进行“五·四·三制”的改革实验。

实验证明,五年能学完目前六年制小学的课程。将节约的一年加到初中阶段,可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使其更多地参加体育锻炼;加大选修课程,满足兴趣爱好;而且还能有时间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劳动技术实践等,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矗。高中阶段则可以实行“高三分流”,即在高中三年级根据学生志愿,实行普教与职教分流,分别为升学和就业作好准备。这样,学制改革就可以为大面积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三,民办中小学还应当利用其自进行课程改革的有益尝试,构建诸如“大纲课程+特色课程+选修课程”的优化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必须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使学生达到合格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强英语、计算机等特色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有专长;另外还要增设丰富多采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促进特长发展。要从优化学科课程,加强活动课程,开发隐型课程入手来造就学生完整的智能体系和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

其四,课堂教学是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渠道,民办中小学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向课堂要时间、要效率。

如可以自主选择行之有效的实验教材进行教学,以达到省时、省力的效果;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指导思想,进行教学法的改革实验;利用经费的自由支配权,舍得投资改善教学设施,大力开展电化教育,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达到课堂教学“高质量、轻负担”的最佳效果。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8

【论文关键词】民办基础教育 现状 对策

【论文摘要】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非正轨到正轨教育领域的扩张,在数量上的快速发展和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深化方面,民办教育为我国世纪之交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随之产生一些问题,本文分析民办教育现状问题,并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角度提出改善的措施和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预期也相应提高,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从基础教育领域看,民办教育的发展输入了大量新鲜血液,对于维护基础教育的公平性,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的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民办基础教育还刚刚起步,政策环境还没有得到显著改善,不少民办学校仍承受着较大的生存压力,甚至面临着逐步走弱的风险。

一、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现状

1、民办基础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在民办学校创办实践中遇到和纠缠的诸多问题,在有关的法规中找不到相应的条款,使许多办学者抱怨民办中小学目前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和问题就是在办学中往往是无章可循,如民办教育的界定、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和办学者的权限、董事会和校委会的关系、征地建校方面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民办中小学教育能否顺利发展,没有法规予以明确和依法予以解释。同时,政府在对民办中小学的支持缺乏力度,使民办教育缺乏宽松和公平的政策环境,如公民办学校老师待遇不平等、对纯民办教育和国有民办教育缺乏定义、在管理中出现缺位或者越位等问题。

2、民办办学规范度不够,办学社会环境不够优越

我国《教育法》和《条例》对申请设置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作了原则规定,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没有颁布全国通用的有关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法律法规,有关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地方行政规章也缺乏权威性,这样导致许多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在许多方面低于应有的“设置标准”[1],且不同程度存在着的财务管理混乱、学费过高、乱补课、乱收费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社会信任度和社会认同感,社会各界人士对民办学校以及民办学校的教师缺乏社会认同和肯定,民办学校面临融资难、招生难、发展难的困境。

3、学校管理体制滞后,使学校办学定位不明朗

现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得内部管理绝大多数都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它体现了学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是目前民办学校较为理想的管理体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种体制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出现家族式经营管理、董事长兼任校长现象等,缺乏监督和管理机构,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负责,因此造成了部分民办学校指导思想有偏差、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混乱的局面。

4、人才引进困难,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教学质量不高

教师队伍建设一直是民办学校的关键问题,引进人才是每个民办中小学学校的首要任务。我国政府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仍不健全不完备,且法规政策只具有宏观性的指导作用没有可操作性,从而没有为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政策、法律保障环境[2]。由于民办院校本身承担的经济压力大,多数学校无暇顾及教师的培训和发展,在教师的进修学习、职称评定、教学比武等方面的重视和投入势必削弱了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心、荣誉感,影响教师的积极性,难以使年轻教师脱颖而出,形成骨干教师队伍,进而也使学校的发展失去持久的动力支持。

二、改善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对策[2]-[5]

针对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笔者从民办基础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角度来探索改善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转贴于

1、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的管理和扶持力度,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新台阶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从政策上保证民办基础教育与公办教育享受同等的待遇,明确和依法予以解释民办教育的界定、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和办学者的权限、董事会和校委会的关系等一些问题。同时政府保障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如完善助学贷款制度,逐步放开助学贷款对民办高校的实际限制,征地建校方面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在管理民办学校的过程中,政府的管理应重在宏观的、指导性的,避免过多的干预,以保证民办教育在用人、付酬、花钱、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较大的自主权,保持民办教育的活力和特色,使民办教育机构真正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

2、明确办学自主权,界定产权归属与合理回报,促进民校依法办学的规范性

政府对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自主权的认定和明晰,理清民办教育的产权归属与回报赢利等问题,明确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是激发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的前提条件;民办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包括办学经费筹措使用权、学校自己的资本决定和处理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定权、各类人员的聘任和使用权、招生自主权、教育教学自主权等一些方面的权利的享有。对民办学校的产权归属、产值的回报与增值等问题应明确和依法给以解释,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政府应督促学校建立董事会并确立其法律地位,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应该体现民主,董事可以由推荐或选举产生,避免亲属关系,任期3-5年,这些都可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和民主,才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3、树立明确办学目标,推进管理体制创新

民办中小学的定位不仅关系到民办中小学办学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关系到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民办中小学的理想定位是:走与公办中小学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道路,成为现代中小学教育历史承担者。民办中小学要想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之间的关系。民办中小学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其实是有机统一的。定位是特色形成的基础,而特色才是定位的真实目的与意义。只有合理定位,民办中小学能明确自身的基础、优势和不足,创新办学理念,扬长避短,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打造办学品牌。

4、重视人才培养引进,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质量和水平

民办学校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在于难以吸引人

才和留住人才,因此培育教师人力资源市场,尤其要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自由流动,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任制体系,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行政上的公平性;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保障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有同样的待遇和社会地位,让他们安心于民办教育事业;定时进行教师培训,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克服懒散、懈怠的情绪,经常使教师保持乐观、积极的工作心态;鼓励教师开展具有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让其才华在学校里有更多的施展空间,成为学校优秀的教育资源。

参考文献

[1] 王奇.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现状、挑战及战略举措[J].教育发展研究,2010,(Z2).

[2] 吴华,等.西部地区民办教育发展及其对策建议[J].教育发展研究,2010,(Z2).

[3] 顾海良.教育体制改革攻坚[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民办小学教育范文9

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目的在于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农村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解放思想搞改革,真抓实干发展教育事业,重点研究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村教育问题,使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能够办大教育,而且能够办好教育,切实为加速推进“三个转变”、实现“三大目标”、加快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可靠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会上,***同志传达了省上会议的精神,***同志、***同志对今后的教育工作作了很好的部署和要求。下面,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

一、解放思想,积极促进民办教育

(一)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大意义。XX年9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发展民办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的典型和经验说明,发展教育产业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现实选择,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一致,适应市场能力强,学生毕业好就业,政府少花钱少操心,既在经济上投资回报率高,又能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教育需求,社会效益好。我们要坚持在政府加强义务教育的同时,把民办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大产业来抓,放手让那些既有教育家办学思想又有企业家运作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我市教育事业,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以产业化的方式推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发展民办教育,当务之急是要着力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消除对民办教育认识上的误区和偏见。现在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比如有了公办学校,再办民办学校没有必要的“多余论”;民办学校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冲击论”;民办教育质量难以保证的“怀疑论”等。此外,有的地方存在着一些对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的歧视性政策,民办学校申办难、运转难,一些地方民办学校师生不能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的地位和权利,一些地方对民办教育管理存在错位、越位或缺位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虽然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是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因素,但我们决不是仅仅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解决政府钱多钱少的权宜之计。因为,发展民办教育的目的不仅于此,民办教育的作用也不仅于此。教育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要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必须和市场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形成多元化的教育体制与其相适应。要看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提高了国家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并且动态性也越来越强,其特征是多样化、多层次、多规格。而大一统的、单一的计划教育体制和办学模式,抹杀了教育的丰富性、多样性,无法敏锐地反映市场的需求,缺乏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压力和活力,无法满足社会和家庭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民办教育的发展为各种类型的教育创造了一个更具竞争性的环境。民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竞争,增强了民办学校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了公办学校的全面改革,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全省民办教育和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组织与会者参观的**外国语学校就是民间资本投入普通教育领域的一个成功的例子。这所学校1999年才开办,XX年就被评为**市重点中学,XX年被评为**省校风示范学校,同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3所享有保送资格的外语学校之一(是我省的唯一一所)。XX—XX年,该校三届高考上线率均达100%。去年,**市高考的文科、理科状元桂冠均被该校学生摘去。今年又有12名学生考入北大、清华,并有13名学生被保送到北大、清华、复旦等重点大学。可以说,**外国语学校的异军突起,有效打破了**市长期以来只有四、七、九等几所公办高中名校的传统格局,使广大学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也使传统的重点中学增强了竞争的压力和动力,这对我们的办学思路应有很大的触动和启发。近年来,我市的**市机电工程学校等4所民办股份制学校,以灵活的运行机制、全新的办学理念,为促进我市职教职业发展创出了一条新路子。目前这4所学校的招生规模已达3000人,校园占地面积8.5万平方米,设备设施总值250多万,充实了我市职业教育总量。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应与公办学校“并存、并容、并重”,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相比之下,我市民办教育起步晚、规模小、质量弱,与**、**相比差距都很大,高中阶段民办教育相当薄弱,急需大力加强。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意识,抢抓机遇,创造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进而促进职业教育、农村教育的发展。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

大宣传力度,营造环境,把法律中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采取公办民助和全部民办等多种形式办学,切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二)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发展民办教育,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环境建设。一是政策环境。要着力消除体制性障碍,重点在土地使用、税收、用水用电、师生待遇等方面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招生、收费、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二是法治环境。要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尽快制定我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政务环境。要着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四是舆论环境。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办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狠抓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实现人才资源变人才资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只有发展好职业教育,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资金、人才资本的集聚、投入、转变和增值,才能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方向是:使我市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明显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促进职业教育与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适应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应用型人才。

(一)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新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大发展。12月15日,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市民办教育暨职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文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市(地)级政府在新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承担着主要的统筹责任。一是要统筹规划。政府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和指导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建设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二是要统筹政策。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研究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三是要统筹办学。政府要合理调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构,发挥和保护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引导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四是要统筹资源。要通过政府强有力的统筹,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的界限,整合教育资源,防止低水平重复办学和资源浪费。要与我市创建全省丘陵经济示范区结合,对现有公办职业学校采取合资合作、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一校一策实行改革。要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要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职教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统筹协调,重点办好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各企业,都要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和责任,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三是要实行企业和学校之间的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加强校

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积极作好培训后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企业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应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和培训,使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技之长;四是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支持和鼓励所有国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通过“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途径,嫁接改造成为公民合办或完全民办的学校。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鼓励市外、省外、国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律,到我市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当前,我市有些职业学校办得很好,很有特色,但也有的职业学校办学困难,难以为继。我认为重要原因是学校办学脱离了市场需求,形式单一,专业设置不合理,教育教学方法落后。今后我们必须坚持市场导向,突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尽快地将职业学校推向市场。一是端正办学思想,树立全新的办学理念,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职业道德、文化基础、职业能力和身心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要克服单纯学历教育的弊端,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学校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

职后教育相结合,努力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培训中心。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为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三是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设置专业和课程。要把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四是要大力提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农村的协作联合,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农村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校外实践。改革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制度,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形成职业学校学生良好的进出渠道。

(四)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要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今后,凡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要建立起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育培训制度,学历文凭与职业能力并重的用人制度,严格执行劳动者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职业教育的制度。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查处违反就业准入制度的人和事。

三、保障投入,切实加强农村教育

农村教育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整个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在巩固“两基”成果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这为我们明确了农村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结合我市实际,今后我们要着重在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教育。

(一)保障投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我市虽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一些地方教育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办学水平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两基”成果的巩固与提高工作仍是农村教育的重中之重。各地要保持和发扬当年实现“两基”达标的精神,“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师资力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各地要以中央的精神为准,统一政策、细化措施和要求,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乡镇教办撤销后,乡镇长及协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当地教育的管理职责,抓好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学校管理工作。要及时明确乡镇中心校校长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的职责,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决不能因为撤销了乡镇教办而使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和质量出现滑坡。要全面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我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共排除中小学危房39万多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投入不足,致使中小学长期存在的危房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以致目前全市还有21万多平方米的危房,其中d级危房16万多平方米。大量存在着的中小学危房,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且也严重制约着农村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千方百计地消除中小学危房,让广大农民的子女都能够在安全的教室里上课,在比较好的校园环境里学习,让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子女在学校学习和生活能够放心、能够满意。

要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从经费和政策上都要对教育事业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要真正做到“三个增长”,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资金多数用于农村教育并足额落实到学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有所提高。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所需经费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要认真清理核实农村中小学教育欠债,摸清债务来源和使用情况,并尽力偿还。举办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农村“普九”债务主体是政府,县、乡两级政府要全部承担“普九”债务,不能因为债务问题而影响农村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要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倾斜,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要主要用于农村教育,财政再紧张也要确保教育投入。中小学收取的学杂费只能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各级财政不得统筹和变相统筹学杂费,不得

统筹中小学预算外收入。任何单位对学校经费的检查都不得以收费和罚款为目的,重在教育和规范管理,要真心实意地去爱护学校、帮助学校,为教育创造一个宽松而有序的环境和秩序。

(二)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农村教育改革必须更新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在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结构和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进教学改革。农村中小学要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二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尽职尽责,把义务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要加快创建示范性校(园)的步伐,竭尽全力创建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和幼儿园,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三是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要着眼于建立能进能出、富有活力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任期制,积极试行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通过定向招生等方式培养乡村教师,切实解决乡镇学校缺少合格教师的问题。四是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的综合改革。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有效整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构建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农村教育培训网络和科技推广网络。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教育健康发展。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荣。确保农村教育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一个地方的党政领导来说,重不重视教育,是衡量其是否有远见的重要标志。各级党政领导要站在实践“xxxx”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

要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