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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集锦9篇

时间:2023-10-02 09:07:33

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1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要素流动产业分工

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将从两个层面上对中国经济全局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实现“强强联合”,产生具有国际意义的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激发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第二,解决现实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推进政企分离,加快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步伐。那么,为什么是在长三角,是在江苏、浙江和上海之间,而不是在其他地区首先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带有中国经济全局意义的问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什么力量推动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江浙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为例,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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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与区域经济整合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编号03BJL010)和浙江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浙江与上海区域经济联系的新特点与定位研究》的资助。

一、改革开放前的长三角次区域间的经济关系

——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系

长三角次区域,我们指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具有一体化自然倾向的区域经济关系可以上溯到上一个世纪。在前近代时期,上海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序列中都处于边缘的地位,那时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是苏州和杭州,上海的崛起主要得益于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开放,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上海在鸦片战争以后很快成为西方各国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从积极意义上说,上海也就成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枢纽。以此为契机,国际资本和上海周边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产业基础的江苏、浙江民间资本以及居民大量的涌入上海,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上海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近代产业的形成和江苏、浙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上海主要产业的棉纺织工业就和江苏南通、无锡地区,以及松江、太仓①等地发达的棉纺织业有密切的依存关系,特别是浙江的工商企业家,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直将极大的精力放在上海的发展上面,有人统计过,30年代上海商界名人中宁波籍人士占了25%②,浙江商帮在上海金融界的地位更是突出,民国时期,执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金融界牛耳的所谓江浙财团,这主要是指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其经营者主要还是浙江籍人士,因而有时又被称为“浙江财团”。

1949年以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同一地域内但行政隶属关系不一的省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有所削弱,但是支撑上海发达的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依旧是周边浙江、江苏的农林水产业。这一时期,浙江和上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经济的框架中实现的,当时在上海设有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华东局”,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华东局”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上海市的负责人,同时华东局还设有计委、经委、财办、农办等机构,在当时党政一元化领导情况下,华东局和浙江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不能说,上海和浙江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但是,由于华东局所在地是在上海,这无疑强化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华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

从产业分工的角度讲,改革开放以前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关系是一种以垂直分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关系。这可以从上海和浙江产业结构的比较中获得证明。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比重为77.36%,而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为43.26%,上海第一产业的比重为4.03%,浙江的第一产业比重达到38.06%,同年中国全国的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8.16%,浙江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而上海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当时浙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全国中流水平的情况看,这样的产业结构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只能用浙沪之间存在着垂直产业分工关系来说明③。

在计划经济的安排下,浙江必须将自己剩余的农产品以计划价格提供给上海,上海又将其加工成为工业制品,供应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浙江和上海这种紧密的产业分工关系,在当时全国各省市之间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可以用沪浙之间纺织品生产流通的一体化安排来给予证明。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国各地居民购买纺织品必须持有“布票”,而布票是具有地域属性的,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流通,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纺织品零售市场是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分割的,但是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浙江的布票可以在上海流通。因而形成了一个浙沪的纺织品零售“自由贸易区”,或者说是浙沪纺织品零售商业的“统一市场”,这种统一市场就是当时双方产业分工关系的一个特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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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现在属于上海郊县的松江、太仓等地20世纪50年代之前都属于江苏。

②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

③参见陈建军《中国高谏增长地区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在中央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上海和江浙地区(主要是浙江地区)的垂直产业分工体系,除了双方互为邻域的地理条件之外,双方的资源禀赋的结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上海拥有较多的科技能力、资本和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因而具有发展工业的比较优势。而浙江则具有较好的适应发展农耕产业的自然和生态条件,漫长的海岸线,广袤、肥沃的杭(州)嘉(兴)湖(州)平原和宁(波)绍(兴)平原,被称为鱼米之乡,因而具有发展农业和水产业的比较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计划经济安排下的浙沪产业分工体系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较优的资源配置选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江浙沪垂直分工体系的支持下,改革开放以前,上海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工业基地,特别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同时,浙江的农业发展在全国也具有领先的地位,早在1964年,浙江的粮食单产(亩产)就超过了400公斤,是当时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省区。同时,中国经济和中央财政也从这种分工结构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安排,也给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较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阻碍了江浙沪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住民福利的不断改善。受阻于浙沪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前,浙江和江苏的工业化进展和人民收入的增长缓慢,特别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受计划价格规定下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的影响,浙江等地从事农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受到削弱,产出效益不断下降,即便农业单位产出不断增加,也难以避免“增产不增收”的结局。到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尽管浙江的农业发展水平具全国最高水平,这可以用粮食单位产量,生猪存栏数目等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但是浙江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当时全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名却只有19位,仅为上海的16.7%。江苏省高一点,也仅为上海的21.9%。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安排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体系,尽管在一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要素结构的动态变化,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制不可避免的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特征,到了改革开放前,实际上这种分工体系已经失去了活力。而江浙地区的农村基层和民间也开始孕育着突破这种体制的张力。20世纪70年代苏南地区和浙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证据。

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浪潮

——上海经济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改革开始的,改革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各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各地区之间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激烈竞争.这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行政分权必然导致对资源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起阻碍作用。曾经经历过多次“分权”和“收权”改革的中央决策层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为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在推出分权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时,也一再提出要搞“横向联合”,搞区域经济协作,以打破“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开放不久,1982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①。实际运作开始于1983年。上海经济区当初成立的时候仅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城市,后来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1984年,安徽省加入进来,1985年江西省加入了进来。到1987年福建省也参加了进来。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即二省一市首脑会议和十市市长联席会议,基本上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由相关省市第一把手“轮流做庄”,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上海经济区并没有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沿着“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的路径推进,在区域经济发展层面,“中央一省”的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割的博弈表明,后者的地位和份量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匹配的另一个趋势,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并没有被赋予用组织手段,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功能的上海经济区,其在长三角主要省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上海经济区的不断扩大,从最早的长江三角洲10城市,扩张到华东地区5省1市(沪、苏、浙、皖、赣、闽,山东省派观察员),因此协调起来更加困难,此外,80年代后半期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日趋复杂,上海经济区在成立5年以后,终于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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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8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直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原电力部副部长王林担任主任。5年后,1988年6月1日国宝计委发出通知,撤销国各院上海规划办公室。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组织形式上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在内函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对当时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微观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刚好是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为浙江和江苏,特别是苏南和浙北、浙东北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的资源提供了便利。当时对上海经济区表现出极大热情的正是这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时期,许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经济区的有关组织机构和上海的国有企业挂上了钩,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合作,当时上海的一些知名品牌,如“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缝纫机,都在浙江找到了零部件生产厂家和“OEM”厂家。资料显示,当时有50%的上海企业和江苏、浙江有经济技术合作关系①。在另一个层面上,上海经济区也为浙江、江苏和上海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的经济技术联系提供了制度屏蔽和合法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各种民间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对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区域转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当然也包括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上海经济区的热情还表现在对“上海”品牌,即上海影响力的充分挖掘和利用上,当时很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在自己的企业冠名前都加上“上海经济区”的牌子,明明是浙江嘉兴或湖州的××乡或××镇××企业,这时,冠上“上海经济区”成为“上海经济区××企业”,对在大陆内地打开企业产品的销路的确是有事半功倍效果的。浙江和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销售优势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上海经济区实践的挫折,有人认为是行政手段整合长江三角洲经济的失败,但是,不难看出,它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她不具备权威的行政功能和组织功能,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上海经济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否则不又成为华东局的再版?当时的宏观环境决定它只能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即便如此,在80年代汹涌而来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潮流面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地方利益不断刚性化大趋势面前,这种协调机构在组织上的无力化可以认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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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当时的浙江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任浙江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曹大立回忆,参见《钱江晚报》(2003年7月3日,第4版,长三角特别报道)。

从历史的延续看,80年代的浙江和江苏刚刚摆脱改革开放前由计划体制所规定的已经失去活力的垂直分工体制,依靠本地富有活力的乡镇企业为主要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取得了远高于当时中国平均发展水平的高速增长,因此对可能重新受制于地域之间分工体制的行为抱有警惕的态度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另一方面,上海经济区的建立及其在微观层面上对江浙地区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贡献,也表明,长江三角洲内部的一体化因素是内生性的,尽管形式可能有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发展区域经济,这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和要素流动的可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产业分工所决定的一体化的内在力量是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上海经济区时期是一个转折期,它表明,上海和周边的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开始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从组织形式上、或者说在宏观经济层面及区域经济层面讲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微观层面上,对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上海周边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相比而言,由于体制改革的滞后,上海没有形成一种主动利用上海经济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那怕是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上海在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获益是有限的。可以说,整个80年代,在中国经济版图的势力分布上,上海经济的退潮趋势是非常明显的。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的GDP在全国的GDP中的份额为7%,以后就一路下滑,到浦东开发开放前的1990年,降到了4.08%。上海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得更快,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一直占全国同比值的20—25%,1984年大约还有10%,但是,以后就不断下降,到90年代末仅为全国比值的5%左右。

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角度分析,20年代80年代上海经济的退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去了长三角产业垂直分工体制所带来的优势,由于除了粮食之外的农副产品价格先于工业品价格“放开”,浙江、江苏的农副产品不再以计划规定的低价供应上海,使得上海的国有工业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获得低价消费品工业的原材料,不仅如此,江浙两地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开始利用自己在制度、土地、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蚕食上海工业品的传统市场,加深了上海国有工业的困境。

然而,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上海的衰落拖累了整个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尽管浙江和江苏都有不俗的经济增长的表现,1978—1991年,浙江和江苏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12.15%和10.32%,但是由于上海这一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4%)近2个百分点,以致这一时期长江三角洲二省一市总体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8.4%,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同期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年均13.9%,要低4.5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应对国内经济波动方面的表现也远不如珠江三角洲,在1989—1990年中国经济的低潮期间,浙江的经济增长率降到了5.2%,江苏省为3.6%,而同期广东省依旧保持了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竞赛的结果表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明星。

对这种局面最有感受的应该还是上海。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在总结了前10年有关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浦东浦西联动,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中央决策层的肯定,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使得上海再度崛起,并再一次确立了在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上海经济发展从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跃成为增长领先地区,从1992年以来,上海一直保持着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其不仅在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影响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群龙无首”的局面开始有所改观。江苏和浙江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上海。

浦东开发向江苏和浙江等上海周边地区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1)加速改革的机遇,由于浦东开发开放,80年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卫的上海一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一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首先将在浦东推行,由此带来的制度收益,无疑对周边地区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证券市场的开放,金融体制的改革等等。

(2)引进外资的机遇,以浦东开放为契机,国际上掀起了上海热,由此带来了外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热潮。

如何利用浦东开放开发的机遇,上海、浙江、江苏不同部门的行为模式也有差异。

在省级政府层面上,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两个协调会议,一是江浙沪省(市)长座谈会,二是长江三角洲十五市的市长协调会,但是具体的成果似乎不是很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地区(如浙江)虽然也看到了浦东开发给浙江经济带来的机遇,因而提出了“接轨浦东”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则担心浦东开发会形成“黑洞”效应,吸引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包括资本和人才去上海,进而对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政策层面,浙江和江苏一样似乎没有更具体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举措。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机遇,在江浙两地邻近上海的市县一级的层面上具有更为实质性的内容。

江苏南部地区的苏锡常地区,首先利用自己和上海紧密的地理位置,利用在上海经济区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微观经济联系,将原来已有的上海国有企业和苏南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通道迅速转变为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引进海外资本,推动本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苏沪合作模式。继承了80年代的传统,苏南和上海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务虚、微观务实”,务虚主要是利用中央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的“溢出效应”,包括,在靠近上海的周边地区设立和上海“接轨”的出口加工区、技术开发区等等,而不是依靠上海政府部门的政策许可或直接利用上海地方政府的资源;务实就是主动以市场化手段将上海作为资源利用平台,零距离面对进入上海、或意愿进入上海的外商展开联络工作,加快引资步伐。

这一时期,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和苏锡常地区具有同样优越地理位置的浙江的嘉兴地区成果并不是很明显。在地缘关系上,由于浙江北部近邻上海南翼的嘉兴地区,在经济上自主独立意识和能力相对不如上海北翼的苏州地区,或者说,当时的嘉兴地区在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去获取地方经济发展资源的主动性相对不如苏州,因此,主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也就逊色于苏南。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机遇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浙江在这方面的收获可能更大。

比较苏南地区以当地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官民同心”共同推进和上海的关系,进而转向外向发展轨道,推进本地区经济转型的方式,浙江经济和上海的连接点往往更多地带有民间、个体(包括个人以及民间企业)和非正式关系的特点,即以民间力量为主导力量的特点,而民间力量要利用上海的资源,就只能更多地采取进入上海求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随着浙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浙江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入上海发展的件数开始增多。1991年底,设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国内)外地企业有142家,其中江苏、浙江各有33和32家,几乎占外地企业总数的一半。以后,进入上海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看到,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上海开始拥有新的资源优势,包括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优势和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上海新的资源优势是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主要原因。但是如何利用上海这些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海周边的江浙地区内部反映是有温度差的。一般来说,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比较高的部门,历史上和上海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了比较主动的姿态,如江浙地区的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部门,还有,临近上海且历史上就和上海有较为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取上海浦东开发的外部经济苏南地区,特别是苏州地区。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部门,如江浙地区较高层次的地方部门,如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就常常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次浪潮

世纪相交前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这次高潮的来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国际化趋势的加速,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趋势趋于明朗,而以上海为标志物的长江三角洲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地位在这一波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已经超过珠江三角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地区,而在外商眼中,作为投资对象的上海,并不仅仅是一个中国行政区划版图上的上海,而是一个包括长江三角洲的大上海区域,可以说这是一个以上海为圆心,以基础设施的动态条件为可伸缩的距离半径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向上海周边地区,如江苏的苏州地区,浙江的嘉兴地区外商投资都非常踊跃,苏州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特别是台商投资数额甚至超过了上海,外商投资在长江三角洲的布局也从正面促进该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如将企业的事务机构,销售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布局于上海,而将生产基地布局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外资商业机构,也几乎无例外地向周边地区发展自己的连锁企业。总之,外商投资大量进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并且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构筑起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网络。这对长江三角洲各地域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海的南翼,浙江省开始认识到,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打开外向发展的轨道,利用上海的资源是必不可少的,苏南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佐证,浦东开发开放以来,苏南在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引进外资方面远远超过浙江,现在仅苏州一个市的引进外资数量就超过浙江全省。2003年前11个月,苏州引进外资的数量甚至超过了上海。

第二个原因是市场化的趋势,9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也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改革的结果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控制力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地方政府——乡镇企业或者地方政府——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开始出现了松动,与此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就是“产业转移”,特别是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及宁波、嘉兴等和上海具有比较紧密联系的地区,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移师上海”,据统计,到2002年,浙江各地在沪投资创办的企业5万余家,其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00多家,集团公司有50多家。浙江在沪企业投资总额达618亿元以上,经商人员有25万,劳务人员26万人(其中建筑业15万人左右)。浙江省在沪投资总额和创办企业总数,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庞大的浙军(指在上海的浙江企业群)之中,有的已经在上海安营扎寨,比如宁波的杉杉集团,平湖的茉织华集团等已经将总部搬到了上海。浙江其它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西湖电子、埃力生集团都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温州低压电器三巨头正泰、德力西和天正都在上海建立了生产基地或投资公司。还有很多的浙江企业,正走在进军大上海的路上。

与此同时,上海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鼓励外省市企业向上海转移。1998年和2002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又称“24条”)和“新24条”(即上述“意见”的修订版),各区专门成立招商办公室,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对内定招商目标登门拜访,宣讲政策,鼓励进沪投资发展。从而引发了周边省市尤其是江浙两省企业新一轮的进沪投资热。一些过去就想到上海发展的浙江企业,顺势应时,纷纷在上海购房产、买地块、办企业。一时之间,在上海工商企业名录上,出现了一批原本是浙江知名企业的字号,但却在企业名称前加上了“上海”,如上海万向,上海德力西等等。

五、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分析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表明,推动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力的推动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是重要的,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由于地方分权和财政分灶而得到加强的地方行政壁垒所导致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中央决策层的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是一种动力(或者说利益)供给型的外力推动。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策层有关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一系列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已经不是动力供给型的外力推动,而是(利益)诱致型的外力推动,即中央并不是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施加直接影响,而是通过向上海注入加速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资源,进而产生区域经济的外部性,以此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心力,或者说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际收益,也就是说,这时的外力推动是通过内部因素来产生作用的。

进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作为一体化的外部力量的中央决策层的政策推动,就更深刻地依赖于一体化的内生因素,施力过程也从直接作用转变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而来的间接推动,可称为间接诱致性的外力推动,即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表现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了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加快了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使得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由此可见,虽然外力推动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一些历史时期发挥过关键的作用,但是这些因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存在着内生性的一体化动力因素。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一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而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则可以由以下变量加以解释:

(1)外部经济性和集聚经济。长三角内部各次区域发展产生的外部经济性是推动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比如浦东开发开放时期,上海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也对周边的江浙两省带来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一种是“搭便车”,最典型的如苏南的昆山地区,在浦东开发开放之际,利用临近上海的区位优势,“搭便车”设置了“自费开发区”,吸引了大量原本是奔上海而去的外部资源。外部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源的“溢出”。资源的“溢出”包括两部分,“硬资源”即有形资源的溢出和“软资源”即无形资源的溢出。有形资源如由于中央给上海以优惠的引资政策,在促进进入上海的外资大量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周边的江苏和浙江的外资流入量,这是引进外资的“溢出”;还有,一些原来准备流向上海的人才“溢出”到了江苏和浙江,如80年代中西部地区一些希望返回上海工作的上海籍的知识分子、知识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进入上海,转而进入江苏和浙江;又如,上海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如高度发达的第三产业、各类专业人员完备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外部经济性,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面效应。无形资源包括政策、制度、品牌、专有知识等,如80年代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浙江北部和东北部地区产生了示范效应,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江苏和上海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是资源溢出,产生外部经济性的例子。很显然,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外部经济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集聚效应,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2)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产业转移以及与此形成的产业水平分工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解释变量,并和产品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形成一种互动关系。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90年代中后期,浙江、江苏的民营企业积极“进军”上海,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产业分工,推进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空间距离。空间距离也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解释变量,在交通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空间距离和要素流动的成本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那些空间距离较短的地区之间,具有一体化的天然优势,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看,江浙两省中那些距离上海较近的地区,常常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持有更为积极的姿态。

(4)要素流动网络。在转型经济的背景下,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的要素流动是和各种社会网络的存在紧密相关的,要素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网络进行的,这种网络有正式制度网络,也有主要依靠民间“三缘”关系而结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密度越高,效率越高,要素流动的成本就越低。那些历史上具有较多联系的地区之间,要素流动的密度就会更大一些。如苏南地区和上海。

(5)制度成本。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构成制度成本的主要是地方行政壁垒,地方行政壁垒越高,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就越大。反之,要素流动就会更为顺畅。比较以上4个因素,制度成本是一个负面的因素,从政府行为来说,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就是降低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行政壁垒在弱化,一体化的制度成本趋于减少,于是我们看到,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潮几乎是和改革开放的高潮重叠的。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关系成立:

I=f(A、T、D、N、C)

上式中:I表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它们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

A表示集聚经济及其外部性;T表示产业区域转移和产业分工;D为空间距离因素,一般地说,跨越空间距离的成本越低,该因素对要素和产品流动的正面影响就越大;N指要素流动的社会网络;C表示制度成本。

A和T,即集聚经济和外部性、产业转移与产业分工等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当然也受制度变革的影响,只要区域经济发展,就会推动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D和N,构成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理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以及人们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会产生缩小空间距离和强化要素流通网络的效应,进而会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两项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

C即制度成本的变动集中的体现了制度变革和政府政策的作用,制度成本是一体化的减函数,即制度成本的降低会有利于一体化进程。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成本的降低常常具有可操控性和突变性。因此,我们看到,在以往出现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潮中,制度因素的变化常常起到一个起爆剂的作用。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要比模型的抽象更为复杂,这主要表现为要素和产品的跨区域移动和它们的解释变量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并且几乎都内生于经济发展进程。

我们的分析表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这一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必然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宏观政策当局主导的主观政策行为,而是一种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由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因此,对政府部门来说,不是想当然的去进行“统一发展政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整合”,并为此去建立更多的行政指导机构或行政协调机构。而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顺其自然”地放弃更多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民间企业和住民,弱化区域行政壁垒,降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成本,同时为要素跨区域流动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通讯网络的建设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真正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1]Friedmann,J.(1966)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acasestudyofVenezuela.Cambfidge,Mass:MITpress

[2]Porter,M.E.,TheCompetitiveAdvantageofNations.NewYork:Macmillan,1990

[3]Fujita,M.,urbanEconomicThev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9

[4]Krugman.P.,GeographyandTrade,MITpress,1991

[5]P.Knox.,UrbanSocialGeography,JohnWiley&SonsInc.,NewYork,1990

[6]陈建军:《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7]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中华书局2002年版。

[8]程选主编:《我国地区比较优势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年版。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2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3

【关键词】区域经济 一体化 经济再发展

国际间经济一体化是指各成员国之间消除相互的各种歧视,把各自分散的国民经济纳入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中的状态或过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一个地理区域内,各国一致同意减少并最终消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以便做到相互之间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状态或过程。由于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所以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小国家间建立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此来适应经济全球化中的激烈竞争,期望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能与经济实力强大的美国等经济实体相制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各国除加入多边贸易体制之外的又一选择。时下,国际间、区域间频繁交往,其合作越来越密切,区域经济组织也越来越发展。目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范围越来越扩大,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体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欧洲空间局便是欧洲各国航天的一个协作体,协作的是技术经济。近十年,国际区域经济组织发展很快,世界贸易组织(wto)1995年成立时,除日本、香港以外,几乎所有wto成员均是一个或多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有利于消除民族间、国家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有利于劳动和资本的节约,有利于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区域经济市场的目的,促进各成员国间的经济增长。

一、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

中国是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同时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推动者。我国对参予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一直持积极态度。

1.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加强和周边国家关系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中国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所以中国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而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则给我们提供了和周边国家发展经济和贸易关系最有效最积极的途径。

2.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改善周边的整体国家关系

法国、英国和德国在上个世纪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但通过近五十年的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法国、英国和德国已经成为最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德国和法国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了却了历史恩怨,促进了经济关系发展,同理,中国和日本、日本和韩国也正在这样做。

3.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加强中国自身经济政策调整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地区行政区划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各省市之间的行政计划已经构成了对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严重障碍。在欧盟国家通过50年的谈判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鸿沟,统一了货币、贸易、财政政策。今天在中国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当中,我们更应统一对中央政策的贯彻实施,反对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等,从而在中央政策的统一指挥下建立统一的大市场。

2004年中国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式实施;中国与东盟实施了自由贸易区的早期收获,为启动自贸区的谈判、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进入了全面务实合作的阶段,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全面启动,中国还相继宣布了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一系列区域性的合作计划。胡锦涛主席在去年访问拉美时,还正式启动了中国和智利的自贸区谈判。而且在胡锦涛主席访问澳大利亚,访问新西兰的时候,还和这两个国家签订了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议,都是向着自由贸易区的方向来积极地加以推进。近几年中国同海湾合作委员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非论坛合作方面的谈判与合作都获得了积极的推进,中国积极务实成为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贸易和议定书,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多边贸易议定书,同8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与世界各国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每年我们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了无数次双边会议,像与美国就召开了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与欧盟扩大补偿谈判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与日本、俄罗斯、拉美、大洋洲和非洲国家的经贸联系亦日趋密切。

二、中国沿海三大区域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原有的“行政区经济”,由于条块分割,无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已不能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于是,我国出现了跨行政区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如经济技术协作区、经济协作区等。这些经济联合体,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形式,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联合,虽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也不能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目的,但毕竟在推进中。随着中国加入wto扫除了我国经济进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制度障碍,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我国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体城市或行政区经济自闭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受到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强力冲击。经济发展空间的区域组合既是我国经济加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变革的内在要求。目前,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主旋律的趋势日益强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唐地区三大城市群三足鼎立态势渐趋明朗。

2007年,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gdp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5%,同比增长14.7%。其中,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同比分别增长14.8%、15.7%和13.6%。

三大经济圈人均gdp依序分别为52519.3元、54919.8元和33576.9元。单位国土面积gdp产出分别为4246.8、4652.7和1304.4万元/平方公里,其中珠三角单位国土面积产出是长三角和京津冀的1.1和3.6倍。(数据来源:三大经济圈有关省市发改委 地区司规划处整理提供)

1.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现在已经发展到“泛珠江三角洲”,一场前所未有的区域经济跨地区大整合正在粤港澳、闽、赣、湘、桂、琼、云、贵、川及更广泛地区展开,甚至连鄂、豫、陕、甘、宁都参与了进来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香港正式签订,对香港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同时也推进“泛珠三角”的经济合作。我们有信心经过10年到20年的时间,把“泛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和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早先,广东省政府就决定拿内部离心力最大的佛山市开刀,撤销佛山市代管的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四个县级市的建制,将它们同时并入佛山,成为佛山的四个区。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提出,经过这么一整合,佛山市要成为广东省的第三大城市,这个第三大城市不是过去那种松散集合的地级市概念,而应该是有机整合的现代大都市。为此,新的佛山市从大佛山出发,对自己的城市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新作了规划,明确提出了“倚重广州融入珠三角”的大方向,具体地说,必须冲破“以己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确立起大城市整体协调发展的思路,把自己放在珠三角经济圈和广佛都市圈的背景下,立足于广佛都市圈,与中心城市广州的发展格局接轨,主动接受广州辐射,分流广州城市功能,构建核心城市边缘聚合功能。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实力优势和所有特有的区域优势,突出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增强向珠三角边缘区域及广东周边地区辐射。

接着,广东的惠州市、汕头市也在省政府的安排下相继进行了类似的整合。此次行政区划大调整,是新中国49年以来广东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体现了广东省打造珠三角都市圈的信心和力度。“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行政区划的调整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副处长陈杰认为,“在广东,这样大力度的调整不会只此一次”。

2.长江三角洲

长三角区域经常召开15个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和沪、苏、浙三省市的常务副省长会议,正在形成一个区域内多方沟通共同发展的渠道与机制,正着手从交通、市场、信息、金融、人才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合作,以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以上海为龙头,世界博览会为吸引力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已经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

长三角的浙江方面措施不少,杭州已经把其属下的海宁、萧山进行了整合,从而把杭州从“西湖时代”推向沿海沿江的“钱塘江时代”。

江苏省也早就提出了加快建设“三圈四市”的城市发展战略。“三圈”是指建设以南京、徐州、苏锡常为核心的三个都市圈;“四市”是指努力把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建成特大型城市。同时从本世纪起,对部分省辖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把同城而治的市(县)并入城市。苏南地区就有吴县并入苏州、锡山并入无锡、武进并入常州。从形势的发展看,苏南的城市群走向合纵连横的整合已成大势。

从大的方向上,长三角沪苏浙三地已经达成了相对一致,今后,三地的发展会以上海为中心、南京和杭州为次中心,城市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调,共同把长三角地区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总量最大的经济圈。

3.环渤海经济圈

由京津领衔的的环渤海经济区早在1986年就提出来了,真正拉开架势是近两年的事。虽然环渤海经济圈尽管还远没有实现经济一体化,但是它的国际影响已经很大。由于环渤海它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中国欧亚大陆桥的东部起点之一,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重心不断向亚太转移的趋势下,它巨大的潜力开始凸显,吸引了国际上众多的目光,它正在逐步变成连接欧亚大陆和太平洋的国际物流中心。

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着渤海全部及黄海的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位于中国沿太平洋西岸的北部,是中国北部沿海的黄金海岸,在中国对外开放的沿海发展战略中占重要地位。

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及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共五省(区)二市。全区陆域面积达1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亿人。环渤海地区共有城市 157个,约占全国城市的四分之一,其中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有13个。

国家提出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单独的区域规划。其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横向联合,优势互补为环渤海地区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环渤海地区与全国其他经济区相比,具有五大比较优势:

一是地理区位十分优越。环渤海地区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向南,它联系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向东,它沟通韩国和日本;向北,它联结着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这种独特的地缘优势,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发展、开展国内外多领域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成为海内外客商新的投资热点地区;

二是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环渤海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煤炭资源和旅游资源,也是中国重要的农业基地,耕地面积达2656.5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之多,粮食产量占全国的23%以上;

三是海陆空交通发达便捷。环渤海地区拥有40多个港口,构成了中国最为密集的港口群;环渤海地区是中国交通网络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是我国海运、铁路、公路、航空、通讯网络的枢纽地带,交通、通讯联片成网,形成了以港口为中心、陆海空为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成为沟通东北、西北和华北经济和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集散地;

四是工业基础和科技实力雄厚。环渤海地区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密集区,是中国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基地,有资源和市场的比较优势。环渤海地区科技力量最强大,仅京津两大直辖市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就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科技人才优势与资源优势必将对国际资本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五是形成了一个实力较强的骨干城市群。环渤海地区以京津两个直辖市为中心,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等沿海开放城市为扇面,以沈阳、太原、石家庄、济南、呼和浩特等省会城市为区域支点,构成了中国北方最重要的集政治、经济、文化、国际交往和外项型、多功能的密集的城市群落。在全国和区域经济中发挥着集聚、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特色经济区域的发展。在国际经济中心不断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趋势下,环渤海地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环渤海五省(区)二市国民经济连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一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二是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三是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如今已成为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引擎”,被经济学家誉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的中国经济第三个“增长极”。

在中国还有许多形态的区域经济,象沿铁路干线、沿国家公路线、大运河流域、少数名族区域、多省市交界区域等等。虽然它们的规模不及沿海三大经济区域,但经济一体化理论指引着我们,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有着不少规律等待我们去认识。 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

参考文献: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4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5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保护主义、区域政府合作、路径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文献的回顾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

从企业的实际地方所有制看,企业划归地方或由地方新建,形成了所谓的产权地方化。由于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征税,地方国有企业就成为地方 财政 的重要财源。而产权地方化则导致国企改革相对迟缓,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不能落实,使企业始终难以成为独立经营的 市场 主体,同时也强化了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的身份。

(二)“政绩合法性”主导下的地方干部考核制度

在 经济 权力下放和市场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这种新的制度 环境 下,经济发展成为考核地方官员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地方政府的领导人通过发展地方经济,推动gdp 的增长,一方面可为自己赢得上层的肯定,另一方面通过为辖区内的人民提供广泛的 社会 福利,又可获得地方人民的支持和认可,地方政府的 政治 统治基础开始发生了转变,形成了所谓的“政绩合法性”。有学者指出,在

动,提高了区域内的交易 成本 。目前,由于受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跨区域基础设施很难实现“无缝隙”衔接,甚至地区之间竞相追求大而全、小而全,严重影响了区域整体形象,制约了 经济 效率的提高。以长江三角洲为例,该区域在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 管理 方面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地区间及各种 交通 运输 方式之间的协作配套比较差,很少从综合运输的角度来统一规划和建设本区域的交通设施。

(四)区域政府间合作必须构建区域经济特色,充分发挥产业竞争力。

区域整体竞争力归根到底在于产业的竞争力,而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产业区域特色优势的形成。因此,区域内各地必须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出发,统一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区域产业政策。各地政府要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努力为企业的跨地区扩张和竞争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和 环境 ,在竞争中进行产业整合,在竞争中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和区域优势。目前,在我国由于各区域一般都没有一个统一的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各地区在制定或规划各自的支柱产业时,大都是从各自的 行政 区利益或眼前利益出发,产业的同构化现象严重,这十分不利于区域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降低了区域的产业整体凝聚力和开拓力。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形成统一的区域产业政策,加强各地方政府间的协调,为企业间的竞争创造良好的 市场 条件,通过竞争实现整合,逐渐形成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区域性产业网络,进而形成整体优势和网络。

四、现阶段我国建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理性选择

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结构,借鉴国外的实践以及结合区域政府合作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在现阶段,要建立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并确保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转,直接取决于我们能否建构起良好的制度环境、合理的组织安排和完善的区域合作规则。其中,制度环境是基础保障,组织安排是结构保障,行为规则是具体的激励与约束保障。在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各自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制度创新,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一)良好的制度环境:制度基础的完善与体制的改革

按l.e.戴维斯和d.c.诺斯的理解,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 政治 、 社会 和 法律 基础规则”。[12]而中央政府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总代表,它支配着各种政治资源,是维系政治系统稳定的主要力量,承担着提供 宪法 秩序、基本法律和主流意识形态等制度安排的主要职责。因此,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所需要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

1.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制。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于反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3]因此,对于中央政府来说,首先,必须提高宪法权威,强化宪法在统一国内市场中的作用。在宪法中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分割市场的行为,其条文核心是“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国内自由贸易”;明确、细化违宪审查程序,切实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以宪法诉讼、行政诉讼等方式防范、惩戒分割统一市场的行为,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其次,完善相应的竞争法来阻止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竞争法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主要包括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反限制竞争法就属于反垄断包括反行政性垄断的根本大法。当前,我国只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出台《反限制竞争法》,即反垄断法,因此,中央政府必须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尽快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反限制竞争法》,其中应包括反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规定。此外,还应出台一部地区关系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区政府间关系。

2.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直接关系到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形成。因此,鉴于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治乱循环”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我们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首先,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事权,划清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并以此为基础划分税制。其次,建立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包括:一般性补助即 税收 返还;专项拨款补助;特殊因素补助等。再次,应调整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同时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理财的一条重要原则是预算的完整性,即政府部门依赖国家的行政权威、资产所有权或提供某种特殊服务而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收入,都应做为 财政 收入。因此,我国应通过“费改税”,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等办法加以规范,并建立国家预算,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收入为辅,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运行机制,同时也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税基。[14]

3.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如前所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制度背景下,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往往直接决定了该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经济收益。所以在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的指引下,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全局利益,以至于地方政府行为呈现出异化特征,从而导致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的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市场分割盛行。因此,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其正确的方向引导,规范官员们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模式,实现地方政府行为的正常化,从而达到协调和改善政府间利益关系的目的。我们认为,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应该体现以下思想:一是对一个地方政府政绩的评价应该把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其 历史 状况及长远发展有机结合,尤其要注重该地方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评价应该取向于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发展经济的能力。应当设计一套科学、规范、可量化的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其中不仅要有经济数量、增长速度指标,更要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环保指标,关注在遵守 国家法 律法规方面的表现,对直接干预市场运转或企业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市场分割实际上是行政性关系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占上风的结果,它缘于地方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控制权的膨胀,而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形成区域市场机制的核心之一是要形成独立运转的市场主体,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培育最重要的是使地方政府从微观经济活动中撤离,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企业走向区域市场创造条件,在区域市场内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应该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地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布局调整,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加快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改革步伐,成立独立于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通过出售等方式加快非国有化。

5.重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西方国家,政府竞争是产生产权保护机制、有限政府制度和企业家创新制度的前提,其核心在于制度竞争,通过竞争性地向市场主体和公民提供优质的 公共 服务,塑造了有效政府的制度基础,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我国八十年代推行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间围绕着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的竞争,一方面,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本地区的高速增长和充分就业,地方政府往往不顾资源

整体配置的效率,热衷于推行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措施,致使诸侯 经济 泛起、地方主义泛滥。因此,重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必须从以地方保护主义为策略的封闭式竞争转向开放式的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制度竞争,通过制度创新来吸引资源、创新技术、促进增长,而不是通过地方保护主义来维持增长。

(二)合理的组织安排:创立制度化的多层次组织机构

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实现不但要有良好的制度 环境 ,更要有实施具体合作事宜的组织载体。在w.w.拉坦看来,一个组织一般被看作是一个决策单位,对资源的控制由组织实施,制度概念包括组织的含义[15].诺斯认为,“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区域合作是通过区域合作组织进行的,区域合作组织本身的出现是制度安排创新的产物,它使区域利益主体的获利空间得以扩大或延伸,能将原来对立的利益转化为一致利益,而且这种组织的安排方式是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它既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既可能是强制性的,也可能是诱致性的。从我国实际情况和西方国家区域合作的实践来看,区域政府合作机制要得以真正建立,必须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 市场 中介组织三个层面上形成制度性的组织机构,实行多层面的协调互动。

1.“区域协调 管理 委员会”:中央政府的组织创新

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离不开中央政府的直接介入,尤其是在

及民间的跨地区的民间组织

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体制改革,打破阻碍民间组织发展的制度障碍,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 环境 ,组建跨地区的民间组织,以民间的力量自下而上地推进区域政府合作,进而实现区域 经济 一体化。我们认为,以民间力量推动经济合作,不仅具有 成本 低、见效快的优势,而且民间组织自身的思想框框少,没有地区利益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现代 市场 条件下,应当充分重视民间组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推动作用。

民间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区域 发展战略 和推进地区协作。具体形式可有不同层次:一是可建立以各地经济专家为主体的,如“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联合会”、“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这些组织机构不同于一般的研究机构,它应成为三地政府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二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区域产业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行业协会要突破 行政 区划障碍,组成跨地区的行业联盟,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共同市场规则,推进区域市场秩序建立,探索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联接和整合等。三是可组建跨地区股份制区域性集团公司。 跨国公司 是打破国家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最有效方式;同样,跨区公司也是打破区域封闭格局最好的方式。因而,要倡导组建各地相互参股的跨地区的超级巨型企业集团,这既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打破封闭,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当然,这种超级企业集团不是行政的捏合,而要遵循市场规律。可以探索通过跨地区强强联合组成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通过龙头企业联合、控股区域内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由紧密层和松散层组成的巨型企业集团。

(三)完善的区域合作规则:自愿遵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的快慢与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是直接相关的。以目前运作最为规范的欧盟为例,作为制度一体化的欧盟,每个阶段都制定相关 法律 ,成员国依此实施一致对内对外政策,经历了由低到高的一体化形式。《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反映了特定经济部门的一体化。《罗马条约》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区域贸易自由化。《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动、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了约300项立法,并规定了完成这些立法的时间表。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随后,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如今,欧盟各国又将实行统一的 宪法 提上了议事日程。今后,欧盟将迈向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对各种经济政策通过超国家机构进行协调和统一。在我国,经济区域内缺乏一致性的规则,各地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没有规范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统一法规。这个问题不解决,区域政府合作就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区域合作的进程中,区域政府间针对区域整体发展所达成的共识,必须要以制度性的合作规则来保证。这种区域合作规则应达到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为合作行为提供足够的激励;二是对违反“游戏规则”者与采取机会主义者予以充分的惩罚以使违规者望而生畏。

从制度理论的角度来说,区域合作规则是利益相关的个体即区域内各政府,在一个有限的“囚徒困境”博弈中而产生的一种合作均衡,它必须是以一致同意为前提。这种规则虽然随经验出现的,但它们在一个群体内以正规的方式发挥作用并被强制执行。可以说区域合作规则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规则的形成是地方政府间相互博弈的产物,体现了参与者的一致同意;第二,将规则以文字的形式规定下来,具有较强的制度性;第三,有正式的执行机制。在区域政府合作中,跨行政区的协调 管理 机构和中央政府(一般在地方政府间利益纠纷无法得以解决时,才予以介入)充当了地方政府间利益纠纷的中间人,由它们就什么是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裁决,以一种正式化的方式维护区域合作规则。

因此,我们认为,区域经济内很有必要制定一个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公约,以强化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内容可包括:形成区域生产力布局原则和区域产业发展准则;开放共同市场,促进人才交流;建立协调的基础设施网络,统一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统一整治和保护环境;建立协调与管理制度,在户籍制度、住房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 教育 制度、 社会 保障制度等改革方面加强行政协调,联手构建统一的制度架构和实施细则,以此协调各地区的政策行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营造无特别差异的政策环境。待时机成熟再将这个公约上升为区域发展与管理法,实现区域制度架构的融合。

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区域合作规则的形成和有效运作,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的“区域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我们知道,区域政府合作的出发点是地方政府通过合作来共享整体利益,而打破传统的“小而全”、“大而全”的 工业 体系,重新调整各地方政府的产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产业分工体系是区域政府合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合作结构中总有优势一方,有些地区可能必须从某些产业中退出,去重新定位自己的优势产业,而另一些地区则可以乘机扩大市场和规模,进一步壮大自身的产业优势;有些地区生产的可能是低附加值的上游产品,有些地区生产的可能是高附加值的下游产品,于是发生了地区利益从劣势一方流向优势一方的问题。这就需要合作优势一方给予劣势一方以必要的补偿,让区域内所有的地区都共享合作的收益,否则,合作关系就会破坏,彼此利益都会受损。因此,区域合作规则要有效地发挥作用取决于能否达致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合作双方或多方的双赢或共赢,这就需要有一个与此相适应的“区域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所谓区域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指的是各地方政府在平等、互利、协作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来实现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转移,从而来实现各种利益在地区间的合理分配。当然,在这一机制中,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涉及到 财政 转移支付方面,更离不开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就是在中央政府良好的政策引导下,依靠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对区域整体利益所达成的共识,运用组织和制度资源去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塑造区域整体优势。作为实现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选择,这是由我国改革的初始条件决定的。我国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现代化的后发型国家,一方面,计划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深度干预,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管理和直接运行经济的权力和能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发育还极不成熟、公民社会的力量也还有待于发展和壮大,所以,除非政府之间达成共识,通过政府间合作,依靠一致性的行政力量、中央政府的政策资源和法律制度去实现一体化,否则在政府之外几乎没有足够的力量和制度渠道来实现这一制度变迁。当然,以政府合作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是强调政府的力量去替代市场,而是试图通过区域内地方政府的共同行动,一起尝试并进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为区域内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个一体化的制度平台。

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在一个缺乏普遍的法治规则、统一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区域政策的国度里,要真正建构起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甚至连欧洲的一体化也走过了半个世纪的艰难历程。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景是

诱人的。而且近年来,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为代表的 经济 区域内各级政府通过实质性的合作所表现出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绩效,也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建构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推动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而实现全国统一 市场 的形成,也决非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乌托邦。

注释: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6

关键词:ECFA;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163-03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规范两岸经济贸易合作的基本协议,构建了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化平台。作为WTO框架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ECFA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WTO体制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受到WTO的约束和监督。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区域”概念的解释具有特定的含义,WTO绝大多数成员方是独立的国家。但特殊情况下,单独关税区也可成为WTO的成员方。于是,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定中,不论关税同盟,还是自由贸易区,其区域均指“关税区”,在这个意义上,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不同国家之间成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一个国家内部建立的经贸合作安排应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的发展模式[1]。

一、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上讲,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为了谋求共同的经济贸易发展,通过缔结条约而建立起来的经济贸易联合的过程[2] 。而法律角度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发生在某一国际区域的有一定政治、经济联系的多个国家或关税领土内,兼有跨区域性的特征。其所涉及的领域具有特定性,即主要限于国际经济领域中的一定范围内。目前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领域,从货物贸易发展到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范围,如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措施等。

为保证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一定的法律规则作为保障。国际条约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法律规则的主要形式,因为条约是具有缔约能力的至少两个国际法主体意在按照国际法产生、改变或废止相互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条约的造法性和契约性的功能可以为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有效运作提供法律支持。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则突出规则导向性。以规则为导向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可以较为公正、公平地分配以货物、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经济利益,而且,规则为导向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往往具有可操作性、可预见性以及稳定性的功能。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中,强调一定的强制性。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机构设置、条约方式、法律规则的采用等方面,而且重要的是,这些形式里面贯穿一些带有诸如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的机制。

除了法律规则的保障之外,一系列永久性机构的建立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运作的重要基础之一。这些永久性的机构包括立法、行政或执法、司法或具有司法性质等方面的职能,并且具有制度性场所、相当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性。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实施往往是重大、实在的国家经济利益的实现,故需要具有立法职能的机构,有执行最高权力机关决定的机构以及处理、协调、服务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各种经常性工作的机构。

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类型的确立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运作的具体表现。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类型在法律角度上分为四种类型,即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完全的经济同盟,它们的自由化程度由低到高,每一种类型在法律上各有不同的要求[3]。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必须遵守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相关规定。在WTO框架协议中,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则主要规定在四个国际文件中:《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第24条、《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更优惠待遇、互惠及更充分参与的决定》的“授权条款”以及《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上述四个文件中规定了建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规则。

综上所述,法律角度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指一定国际区域内的诸个国家或关税领土以协议为基础并建立一定机构,确立一定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类型,在某些特定经济领域有效地实施统一规则的整合过程。在此整合过程中,突出体现了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性、规则性以及组织性的特征。

二、ECFA是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

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方面,2008年5月后,海峡两岸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两岸经贸往来向着正常化方面发展。“海协会”与“海基会”在2008年6月以来,进行制度化协商,签署多项协议,成果丰硕。然而,在未来两岸贸易及人员往来日趋紧密的情况下,必会产生各类经贸问题。仅靠“海协会”及“海基会”处理两岸经贸关系,渠道过于单一,对未来两岸经贸的发展上,必将形成瓶颈。因此,有必要建立全面性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才能满足贸易上快速增长所带来的两岸经贸事务需求。在此基础上,中国内地和台湾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如果落实好协议内容,积极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内容涉及双方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程序内容。这些内容包含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内容之内,完全具有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性的特征。在ECFA序言中指出: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因此,ECFA是在无损于对其他WTO成员所作的承诺前提下对两地经贸关系所作的安排,符合WTO及GATT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内在要求,因此,ECFA属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符合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则性特征。ECFA作为WTO框架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受到WTO的约束和监督,并在WTO体制内存在和发展。

但是,ECFA又是一种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式。从国际公法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家,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ECFA不具有国际法的属性。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者,谓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1986年《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把国际条约从“国家间”扩展到“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的条约。中国内地与台湾同属一个国家,不具有“国家间”、“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的因素。但是内地与台湾是一个国家内的两个单独关税区,于2001年先后成为WTO的正式成员,ECFA的主体是WTO体制下的两个正式成员。所以,ECFA的调整对象既不是国家间的国际经贸关系,也不是中央与地方间或地方与地方间的国内经贸关系,而是一个国家内不同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是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

从国际民商事法律角度看,“国际”既包括国家,也包括一个国家内的不同法律区域,由中国政府和中国台湾签署的ECFA,是一个国家统辖的不同单独关税领土间的区际协议。也就是说,传统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规则是调整同一区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具有国际因素和“国家间”的特性,而ECFA则不具备这一特点,它调整的是一国之下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它所追求的经济一体化,是指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是一种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

三、ECFA是一个弱化机构设置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各方经济利益,就会出现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可以说,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基础,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载体,是在契约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的组织模式。ECFA亦不例外,它既是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又是一个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组织是一种主要执行经济职能的专门性国际组织,是国家间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法律形式,也是一种制度性活动场所 [4]。“国际”揭示出国际经济组织的参加者一定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个人、法人或民间团体。“经济”说明了国际经济组织的功能和活动范围,即它是经济领域的组织。“组织”说明的是国际经济组织体制上的特点。一般情形下,组织应该是一种常设机构,一种实体,它应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5]。这些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共同特征。在国际经济组织名称前冠以“区域性”修饰,就构成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只不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区域”是指能够进行多边或双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大于一个国家的或一个法域的地理范围。由此,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区域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由特定地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传统上,其成员一般限定在某一个比较特定地理上相连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目前,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朝着开放性的方向发展;第二,国际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一定区域范围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来的,超过了一个国家或法域的地理范围;第三,经济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能不像一般国际组织那样在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有活动,它是为特定的经济目的而设立的,主要致力于协调区域内各国的经济政策,就经济领域内的冲突进行调节,其活动范围主要限于经济领域;第四,组织性。如同国际经济组织中的“组织”一样,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中的“组织”是一种常设机构,有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组织是安排分散的人和事物,使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是按照一定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判断一个机制性实体是否一个组织,首先要看其是否设置有机构,其次而且是最重要的要看其是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CFA设立一个常设性机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2)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3)解释本协议的规定;(4)通报重要经贸信息;(5)根据协议第10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同时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而且与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由此看出,ECFA有自己的常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保证一体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此外,CEFA规定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可见,ECFA设置有一定的机构,并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ECFA呈现出明显的经济性的同时,还具有明显的组织性。

但是,ECFA与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比,其弱化了组织机构设置。传统的区域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设置尽管不尽相同,但其本上都是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来设置机构的。由于CEFA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具有运作机制高效的特点,无须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设置组织机构。所以,CEFA协议规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详尽和明确的法律规则,以此减少对庞大的组织机构的需求,采用的是强化自由贸易规则,弱化组织机构的方式来推动区域贸易组织的运行。它只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作为组织的最高机构。在需要时建立工作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之下,不设常设执行机构和行政机构,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负责处理相关事项,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具体的职能。

参考文献:

[1]慕亚平,宋洋.CEPA―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新模式[G]//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1997:430.

[2]吴益民.论WTO框架下CEPA的若干法律问题[J].法治论丛,2007,(5):127.

[3]刘世元.区域国际经济法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1.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7

【关键词】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SWOT;分析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以及为了更加充分积极的响应国家政策的实施,我国大部分地区都逐渐的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始发展自身的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长吉图地区为了更好的发展自身的经济就融入到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行列当中。长吉图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当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劣势、机遇以及挑战,对此我们将用SWOT方法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逐一的分析阐述。

一、长吉图地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优势

(1)丰富的自然资源。长吉图在近些年来大力倡导植树造林,至今森林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当地区域面积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具有独特的优势。除此之外,长吉图还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及水资源。因此,丰富的自然资源为长吉图地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可靠的保证。(2)地理位置优势。长吉图独特的地理位置为该地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地理位置优越,与俄罗斯以及朝鲜等地国毗邻,这便增强了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巨大活力。(3)良好的基础设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实施,当地政府已经建设了大量了基础设施,对方便当地的民众生活以及发展当地经济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长吉图地区在拥有了基础设施的巨大优势之外,可以引进大量的企业到当地来发展。(4)较好的产业基础。近些年来,长吉图地区为了发展自身的经济,已经将当地的产业结构扩展到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实施工业与农业相互结合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将强了研究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力度,这对该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施都具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二、长吉图地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劣势

(1)经济外向度相对较低。由于长吉图地区处于内陆,这对该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东部沿海一些地区经济发达主要就是因为这些地区具有众多的港口,可以与多个地区进行大量的贸易往来,而长吉图地区由于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与外界合作的机会与沿海地区相比而言相对要少很多。(2)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虽然长吉图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只是从整体上而言的。如果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进行认真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当地的一些地区经济发展比较快,而一些地区经济则相对比较的落后。因此,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是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当中所遇到的一个非常大的难题。

三、长吉图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遇

正是因为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具有众多的机遇,才增强了当地政府部门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心。(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经济要想得到充分快速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好坏有着非常大的联系。长吉图地区正是抓住了国家的发展政策,才逐渐的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纳入了当地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比如,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政策,对长吉图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2)广阔的国外市场。由于长吉图地区与多个国家毗邻,因此长吉图地区逐渐的加强了与国外的合作力度。随着国外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实施,使得长吉图地区与国外的合作更加的密切。总之,长吉图地区要想更好的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必须充分的利用好广阔的国外市场。

四、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挑战

有机遇就会有挑战,长吉图地区在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当中,除了具有众多的优势之外,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长吉图地区所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地传统文化对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所提出的挑战;第二,当地政治的不稳定因素为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所带来的挑战。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运用SWOT的分析方法,对长吉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实施过程当中所具有的优势、劣势、机遇以及挑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阐述。长吉图地区要想更好的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标,那么就必须在发展的过程当中正确清楚的认识与了解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

参 考 文 献

[1]周瑞娜,南颖,李银河.长吉图区域经济一体化的SWOT分析[J].延边大学农学学报.2010(3)

[2]刘敬伟.关于延龙图中心城建设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若干思考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8

关键词: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影响因素;对策

一、前言

东北地区为我国“一五”规划期间国家建设的重点基地,而且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改革的主角深入,我国东北地区逐渐失去已有的发展优势,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所留下的各种问题都严重影响着我国东北地区发展。然而,近年来,受到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影响,使得各个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机会大大增加,从而对各地区的各种资源予以整合,通过联合的形式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这样一来,能够使东北地区完全打破传统体制束缚,从而探索出一条新式发展道路。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界定

通常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因共同利益需求,对经济发展目标进行统一规划,结合各个地区的区域发展的优势,在此区域当中,将各种生产要素予以合理化分配,协调合作,切实提升整体区域核心竞争力,使区域经济获得全面发展。

三、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构想的形成

1.发展目标

站在长远发展角度分析,为进一步推动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我们必须要制定诸多相关规范,利用诸多协调对策清除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因此,我们要制定较为明确的发展目标指导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事实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发展过程,并且,在不同发展阶段,其要求与目标都是有很大差别的。现阶段,从整体上来分析,我国东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在改造老工业基地过程中的问题还十分显著,所以,加快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必须结合具体发展情况,突出重点工程,有计划、分阶段实施目标。

2.主要内容

事实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为一个动态发展过程。由于当前东北地区依然处在经济改革时期,因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还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在振兴东北战略影响下,东北区域经济体制改革速度逐渐加快,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增加就业机会,使东北地区经济呈现稳定增长。而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则为振兴东北战略的延伸,因此,在此区域中的各个行政主体既要依靠国家政策支持,又应该充分发挥出自身主动性,在已有合作基础上,由两方面扩展区际间各个领域分工以及合作。

三、影响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1.产业发展影响

在东北区域经济发展中,分工协作相对缺乏,尤其是产业同构现象对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但是,因资源条件以及经济基础有很大相似特性,因此,使得东北区域的产业同构现象十分显著,但是,各省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大体是相一致的。一般来说,东北地区将发展重点放到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方面,这样一来,将区域中优先资源都消耗到重复建设当中。另外,相同的产业发展重点又会浪费大量资源,难以提高核心竞争力。

2.各种机制的影响

当前,在东北各个省份经济发展过程中,因没有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只是首先考虑到各自省份的眼前利益,使得区域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不够科学、核心竞争力偏低等一系列问题。然而,上述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机制不够完善所造成的。

四、加快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对策

1.及时更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理念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我们要及时转变区域经济一体化观念,首先由思想上统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逐步增强区域合作意识,各个区域间都进行要相互补充,以便充分发挥各个区域的资源优势。并且,在合作过程当中,还需要实行优胜劣汰机制,以便推动我国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和发展。

2.建立适合东北区域协调发展的体系

政府部门以及其它部门要督促各个区域主体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并且要对市场经济体制、各种政策、保障机制等诸多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产生影响影响的各个方面都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因此,要结合经济和市场发展规律,创新区域协调方法,从而加快我国东北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五、结束语

总体来说,事实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此,涉及到的内容非多,但是,因受时间与能力限制,文章研究还存在大量不足,所以,在加快对策实施的基础上,还要进行深入的探究,在未来学习和研究当中,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发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我国东北区域整体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东北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董亚红:对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8,5(4):47-48.

[2]林 森:辽宁沿海经济带与腹地互动协同发展的路径分析——基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视角[J].财经问题研究,2009,8(10):122-124.

区域经济一体化范文9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国经济 影响

一、相关概念界定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几个国家通过统一制定特别的对内和对外的各种经济和金融政策,消除国家之间由于国别不同而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是一种对成员国有区别的减少或者消除贸易壁垒的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为了获得共同利益,多国经济建立起了联盟,各国之间商品流通没有任何贸易壁垒,从而达到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并且最终形成了由分立的各国经济到统一的经济的状态。

二、理论分析

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我国顺应时代的潮流,更是我国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同样也带来了各种挑战和困难。下面先从理论方面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们都知道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制定了统一的财政、金融和经济政策,消除各国之间贸易障碍,实现区域内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让稀缺的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高效利用,各国之间资源流通障碍的问题被解决了,区域内经济便实现了净增加。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后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不存在,相应的成员国就会都扩大各自的市场规模大力发展经济,竞争加剧后各国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都会提高,这样各国经济就会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还能够促进我国区域内贸易的发展。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越来越多,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行的相关政策对同盟国之间产生的贸易壁垒得到破除,促进了我国同区域内相关成员国的贸易自由化和国家化,进而区域内贸易得到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对我国资源优化配置产生了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有效的促进了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同盟国的流通,从而资源的配置效率得到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签订相关协议制定相关政策从而结为不同的经济、贸易联盟,使得同盟国之间的劳动力和商品自由流动,让商品和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的配置,提高同盟国使用要素的效率,从而各国经济水平都得到提高。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消极影响

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后我国的关税将会进一步降低,这对我国那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会产生冲击性作用,影响我国低端产品的出口,造成很多农民工失业。例如东南亚地区许多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远比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低,而我国很大部分劳动力还得从事那些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区域内资金自由流动,同盟国将会很可能威胁到我国相同行业的产品,因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后同盟国产品减免了关税再加上地理位置天然的优越性和产品质量高,使其产品的成本降低。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还会对我国汇率造成影响,许多国家会继续要求我国人民币升值,这会影响到我国的出口产业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制定的优惠和政策待遇通常也会对非成员国造成不公平竞争。

三、实证分析

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各种各样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层出不穷。我们熟知的几个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像欧盟、北美贸易区、上海经合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对加盟国的经济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其中欧盟、北美贸易区和亚太经合这几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将从这几个组织来分析其对中国经济产生的影响。

(一)欧盟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目前欧盟成员国己达28个,包括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等原东欧国家。欧盟的成员国不断增多,对同盟各国的经济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样也对中国的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这些新的成员国关税税率降低。以前,这些东欧国家的关税是十分高的,加入欧盟后这些国家的关税税率就降低了,这对于我国的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中国很多企业可以将以前因为关税太高,造成产品成本很高而没能扩大生产的扩大,这样中国很多企业的产品在欧洲扩大了销路。中国企业的产品可以在欧盟各国之间流通,在那些以前没进入的东欧国家也能销售,进而可以在东欧市场取得更大的规模效益。2014年,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4673亿欧元,占欧盟贸易总额的14%,欧盟最大的进口来源国已经是中国。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很值得我们去研究,这跟欧盟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不同的。我国自从和欧盟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后,一直处于互惠合作的状态,但是我们和美国就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最大的贸易国,却因为政治的关系是处在竞争合作的关系。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有两方面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首先积极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因为建立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各国达成一致互惠约定,使得北美地区经济的活力得到很到提升。区域内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要素在同盟国之间流通,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同盟国的经济发展都被带动起来,消费需求也不断增长,北美地区的区域内贸易得到了迅速增长。我国由此打开了很多的市场,以往那些不能出口的国家也可以出口了,我国的贸易量得到了快速的增加。再从消极影响方面来看,我国与北美自由贸易区一些成员国在某些商品上是处于竞争状态的,以往也许我国出口产品到这些国家都需要关税,但是处于北美自由贸易区内的成员国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化就不需要关税了或者关税税率很低,北美自由贸易区内的成员国的产品会因为成本的降低和较高的质量,威胁到我国相同行业的产品。我国没有在北美贸易区内不能享受优惠,然而一些与我国竞争的国家享受了优惠,这成为我国产品进入市场的新障碍。由此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不可避免,这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冲击。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也受到了影响,北美贸易区的成员国国如墨西哥比我们国家的劳动力资源更加廉价,以往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因为廉价而受到欢迎,如今墨西哥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入壁垒不存在,这样美国等同盟国更多的偏爱墨西哥的劳动力资源,我国劳动力资源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影响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的大背景下,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北美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发展,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的情形下,成立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对我国经济也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积极方面首先有利于中国把握全球经济合作的最新发展形势,因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很多都是世界经济强国,整体经济雄厚实力强大、经济发达、生产及消费能力强、人均消费水平高,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后我国市场的销路可以得到很大的扩展。我国还可以因势利导地对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做出规划,区域经济一体化后成员国之间贸易壁垒不存在,关税税率很低,这为我国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更加稳定和开放的外部环境。我国还应该学习其他成员国在经济管理体制中的先进经验,学习他们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自身的市场体制建设。我国和其他很多成员国相邻,这使得交通运输变得十分便利,这无疑也是一种优势。贸易投资自由化和技术合作自由化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利于我们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从而促进经济技术的提高。我国还应该抓住这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会,大力推动和先进技术国家的合作,在与这些国家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再从消极方面的影响来看,我国有的企业技术不如一些同盟国如汽车行业,需要不断的发展,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后,同盟国出口到我国汽车关税税率很低,这些国家在汽车技术方面优于我们国家,在我国肯定会受到极大的欢迎,于是可以进一步扩开市场、扩大销路,这对我国汽车行业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地区关税税率的降低,对我国部分企业形成巨大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我国成本较低,以前的出口产品在价格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有的同盟国比我们国家劳动力成本更低,对我国的产品出口到这些国家极为不利,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四、思考与结论

任何东西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和坏的两方面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也不例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发展的一种趋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国家首先应该把握这一机遇,多多加入这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全球化进程中,努力提升我国经济实力。在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经济、金融危机和各种困难挑战时,我们要及时应对。从微观方面我国应该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的政策措施,保护我国的出口产品,从宏观层面,我国要不断调整经济结构,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我国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国的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我们应该理智的应对。

【参考文献】

[1]孙宇,沈志渔,中国在“亚洲工厂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