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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集锦9篇

时间:2022-01-30 07:02:30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1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质认定的各类实验室及未通过资质认定对外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本次检查将食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机动车及零部件等产品领域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日常监督评审及能力验证情况,按照不低于辖区内资质认定实验室10%且不少于10家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抽查20家实验室(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章,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存在未通过资质认定而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能否有效运行;食品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完成体系文件转版和换发证书工作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督促有关实验室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对不能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或不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验室将及时上报省局认证处。

四、检查组组成及任务分解

此次监督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检查组由市局统一抽调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2013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通知书》(见附件2),检查内容见《2013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见附件3)。检查组组成人员及任务分解(见附件4),检查组可根据情况对检查的实验室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6月5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六、检查要求及经费

1、检查组要严格按市局文件要求组织检查,切实负责,全力以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检查组组长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检查组要按时上报检查情况。检查组检查完毕后,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连同每个被检查单位的《2013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市局质量科,质量科汇总后上报省局。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质量科联系。

3、为确保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经费从2012年度省局拨付的实验室认证监管经费中列支。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管,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水平,开展好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八、检查结果的处理及通报

1、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开展检测的实验室,应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其对外出具检测数据。

2、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及超期检测,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建议省局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3、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形同虚设,运行有效性差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建议省局暂停其资质认定证书。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2

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弱化了专设监督检查机构职能的行使

根据调查,目前在县(区)级财政部门内,自取消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后,普遍根据工作需要,专设了负责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但存在机构级别和名称上的差异。在级别上,有的是副科级单位,有的是正科级单位,与内设职能科室平级的居多;在名称上,多数为监督局、科或办公室。其职能主要负责拟订辖区内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研究制订完善和加强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开展各类违反财政、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检查工作;负责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并做好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等。

但是,内部设置的会计管理(局)科室在行使辖区内会计管理职能的同时,同样具有会计执法监督权。他们按《会计法》要求实行职权管辖或级别管辖原则下的地域管辖形式,可以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处理是否规范,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内容;此外,还可以监管中央驻当地单位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管辖的驻当地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

同样,设置的农税管理(局)科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征管质量的专项检查工作。设置的非税收入管理(局)科室可以对职能部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上述职能单位、科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形成科学的配合与协调,容易弱化专设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科室的职能;加上检查无统一的计划,难免造成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加大被查单位迎查负担,增加财政监督工作成本。

监督检查职能受限,对部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真空”

近年来,金融、保险,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相继实行了垂直管理,对这些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法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现行的管理体制,县(区)级财政监督部门没有权力;即使对他们实施检查,也仅仅是配合上级检查部门的工作。如果当年上级未对这些部门列入检查范围,对他们造成监管“真空”,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处罚,可能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损失。特别是监管工作出现断层,容易让相关责任人成为“漏网之鱼”,给后来的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一定程度上消弱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威信

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检查人员在检查通知书的开具,检查工作的实施,检查工作底稿的登录,财政检查报告的形成,财政检查处理建议书、决定书的下达,检查资料的整理、移交、归档,典型违纪案例的上报,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的形成,检查工作的回访等方面有时会出现未按执法程序的现象;检查结论与事实有出入,被查单位对检查结论提出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处罚决定执行不下去,“人情大于法”的现象经常出现,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不起来,重检查轻处罚。这些因素大大降低了财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威信。

监督检查力量薄弱,重大的检查工作难以开展

调查显示,当前的县(区)级财政监督局(科)平均只有工作人员3至4人,乡镇财政所专职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基本空白。检查力量薄弱容易造成财政监督工作中检查方式和手段单一,多集中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工作搞不起来;较大的专项检查工作不得不抽调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工作仍流于“大检查”时期的运动式、集中性、突击型等特点。

同时,由于财政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从事工作的人员知识视野宽阔,业务知识掌握熟练,综合协调能力较强。但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后续教育,知识更新较慢;对新出现的财经违法违纪事件把握不准,面对大案要案查不了等现象时有发生。

解决困境的几点思考

明确机构职权范围,突出专设监督检查机构在工作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

一是现有的财政监督局(科)级别要升格,至少要与内设的职能科室高半个级别,要相对独立,但又不独立于财政部门之外。目前,县(区)级财政监督局(科)的级别多为副科级或股级,工作开展受限明显。对驻县(区)一级中央、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真空”和“人情大于法”的现象,解决办法建议借鉴山东省财政厅设立七个财政检查办事处的做法,将县(区)级财政监督机构改为市级财政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统一机构名称,条件成熟时,可以直接垂直省级财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利用上级授权检查的方式,可以整合监督检查力量,规范检查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二是对县(区)级财政部门内各业务科室的检查协调工作应在法规上进行明确。实践证明,各业务科室的所有监督检查业务,通过专设财政监督局(科)审核、审查后统一安排,利于提高财政监督力度,利于将财政监督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于依法理财工作的开展,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检查工作成本。

更新监督检查理念,探索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

实际开展工作时,要敢于积极探索新型财政监督机制。一是对财政自身,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为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化奠定基础,逐步建立相对独立和高效的内控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二是对外部,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管理,突出财政监督工作服务财政管理的职能,积极构建综合监督网络,探索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社会参与(举报、提供线索等)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同时,要进一步更新监督检查理念。通过采取业务督导、综合审查等措施,保证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程序进行,做到对查处的违纪问题证据齐全,提出的整改建议切实可行,切实维护财政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此外,改变对被查单位重检查、轻管理的现象;加强对被检查单位自身内部控制和自律意识转变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真正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威慑力。

精心选配工作人员,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3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成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成华区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成华区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4

近年来,对构筑风险防范的防护墙,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总体来说,深化风险监控排查意识得到了提高,风险排查机制得到了加强,现就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泛谈几点看法。归纳如下:

一、实施180个风险监控排查的重要性

坚持“风险排查、案件治理、提升执行力”三项活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险控案为目标,以完善内控管理、审计监督、安全达标为重点,坚持从严检查、从严追责、从严防堵,防范各类案件发生,达到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业务操作行为的目的。以上是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会议的指导思想。

有了思想护航,当然少不了明确的目标。

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精神为指导,通过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的排查,促进信用社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科学,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堵塞漏洞,减少操作风险,以此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增强遵纪守法与合规经营意识,保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以上是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目标要求。

从指导思想和目标,我们可以看出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的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重要的工作,而重要风险点排查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排查,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的开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了指导思想和目标。缺乏的是真正的执行。也就是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部署。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县联社决定成立“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道照,副组长:王彬、陈晓哲,成员:樊攀红、麻林会、杨宏伟、韩富军、乔灵昌、范玉杰、刘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社监察室,陈晓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联社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韩会勤同志具体负责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信用社各岗位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的领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信用社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信用社主任担任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负总责。

(二)排查方法

为确保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全县信用社每个员工要对照岗位风险监控内容每月进行自我检查,各信用社副主任根据分管工作和项目,对所负责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风险监控排查,各信用社主任和联社各部(室)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及时督查。各信用社主任和联社各部(室)负责人为风险监控排查第一责任人,也为具体负责人,对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每月要对排查月报核实无误后,签名盖章报送县联社监察室。

(三)强化责任

为确保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联社按照职责范围,将180个风险监控点监控责任划分到联社各部(室)及信用社,信用社要将责任逐条逐项划分到各个主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划分详见附表)。各成员部(室)和信用社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专管员(以下简称专管员),具体负责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的日常工作。专管员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主责任人,部(室)负责人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监督责任人。成员部(室)专管员在履行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岗位职责时,如与本职岗位工作发生冲突时,可由专管员本人或所在成员部(室)负责人指定一名临时专管员履行当次排查任务。临时专管员岗位职责同专管员岗位职责。

对责任单位涉及信用社的监控点,信用社要逐条逐项明确监控点排查主责任人、督查人名单。监控点涉及内部控制方面的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和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信贷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信贷主任和客户经理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财务会计管理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资金清算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计算机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计算机操作员担任主责任人,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银行卡业务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储蓄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和外部主任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行政管理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监察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安全保卫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

(四)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特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

1、联社部(室)专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本部(室)风险监控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部(室)风险监控内容,自觉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3)按照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基层信用社风险点监控指导、督促及检查工作;

(4)汇总被检查社《月报表》的“联社检查情况”,撰写被检查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联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报监察室;

(5)收集整理本部(室)180个风险监控点要求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建立180个风险点档案;

(6)对本人复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2、信用社主责任人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风险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岗位风险监控内容,严格业务流程操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同时收集本岗位180个风险点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健全风险点档案;

(3)对本人的责任项目逐月做出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填制《月报表》,上报督查人;

(4)对本人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信用社督查人岗位职责

(1)熟悉所督查项目风险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所督查的风险监控内容,自觉加强督查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3)对本人的责任项目逐月做出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填制《月报表》,上报专管员。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4)对本人督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4、信用社专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内容;

(2)逐月向主责任人下发《月报表》,指导和督促主责任人逐项做好自查;

(3)逐月汇总本社《月报表》,撰写本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上报联社;

(4)按照180个风险监控点所监控的内容,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日志、登记簿等资料,建立健全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档案;

(5)配合联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检查组做好复查工作。

(五)操作流程

信用社(营业部、融资中心、市场开发部)操作流程

(1)信用社(营业部、融资中心、市场开发部)对照180个风险点,按照责任划分和所涉及的内容,设计月报表,将风险点逐项落实到主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身上。

(2)每月月初由专管员向各监控点主责任人下发《月报表》,主责任人对照各自负责的监控点认真进行排查。在排查中既要对做得好的方面做出总结,同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查找原因。主责任人在排查基础上,根据排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认真填制《月报表》。

(3)主责任人自查结束后,将填制的《月报表》报督查人进行督查。督查人要对主责任人排查情况进行监督,对排查不到位、问题没有排查出来的要退回主责任人重新进行排查,对排查到位的要在报表上进行签字认定。

(4)督查人督查结束后,将填制的《月报表》报专管员,专管员根据主责任人自查情况及督查人督查情况,对本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本单位负责人。

(5)根据汇总情况及存在问题,由社主任和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会议,讨论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由专管员逐条整理汇总,制定本单位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整改措施。

(6)专管员汇总《月报表》,整理本单位本月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月报表》及书面报告由专管员、社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次月5日前上报联社监察部门。

(7)对每月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由专管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交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

(8)专管员将每月排查的资料及时入档管理。

联社操作流程

(1)联社各部(室)对照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如有监控点涉及到以前制度不完善或无章可循问题,要及时制定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并下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2)联社各部(室)每月10日前按照职责范围对本部门涉及到的监控点进行排查,根据自查和督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填制《月报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制定措施,做好整改。

(3)联社相关部(室)对信用社涉及到的对应监控点进行复查,月复查面不低于15%(4个社)、季复查面要达到50%,年复查面要达到100%。同时由检查人员填制《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检查表》,并督促各社对自查及复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联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0日后将抽调办公室、客户经理部、财务、科技、资产管理、审计稽核、监察、人事、保卫等部门的专管人员,组成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联合检查组,对各信用社风险点监控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填制《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检查表》,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相关单位。

(5)每月月底,各部(室)根据自查情况及对信用社的复查情况和联合检查组检查情况,汇总《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月报表》,检查结束后,撰写本部(室)和负责的信用社风险点监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月报表》,由主管领导、责任部(室)负责人、专管员签字后一并报联社监察

三、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要求

(一)责任追究

1.联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领导小组在组织抽查过程中,对不按业务操作流程违规操作、违犯制度、档案资料不齐全、排查不到位的单位,联社将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排查主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分别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省联社、市农信办、银监、地方审计、公安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检查涉及180个风险点所监控的内容,如果在检查中出现问题,联社将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加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对责任人实行停岗培训,直到合格为止,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对排查主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分别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不按监控点内容进行排查,不履行职责,出现隐患、发生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联社一律对责任人员进行从重处理,该移交司法部门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法律追究。

(二)建档立制

县联社监察室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情况,要按季度进行汇总、对排查中涉及监控点排查不彻底、未按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档案资料不齐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各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点监控情况建立专项档案,以备材料查找及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之用。对排查中涉及制度制定不到位和制度出现盲点的,要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完善。联社每季度将对排查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通报结果不但要记入档案,还要做为差异化工资奖分、扣分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汇总情况及结果上报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上级管理部门。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5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焦点大都集中于如何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而忽视了对自身潜在问题的发掘和整合。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框架下,检察权的条块分割现象明显,部门职能设置错综复杂,内部监督工作几乎一无例外的存在缺位或流于形式。因此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摆在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重点和改革方向。

一、加强内部监督必须整合内部监督资源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多部门监督、监督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因此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必须整合内部监督资源,这是由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原因所决定的。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多样化、多重性特征明显,各职能部门对各自职责划分、任务分工、没有制定明确的细化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致使职能的履行无章可循,履行的效果好坏难以评估,这种现象将导致职能部门的监督方式都处于浅层次的,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1.内部监督部门繁多,职能交叉现象突出。基层检察院承担着内部监督职能的有办公室、政研室、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案管办、检委办、控告申诉科等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重复监督涉及到的是对检察人员和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在基层检察院,对案件的监督则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形,案管办、办公室、检委办、纪检监察部门、控告申诉科等部门都具有对重大敏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的督查督办职能。案管办的设立初衷是将其作为执法办案监督的主体部门,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辐射面太广,效能不明显;控申部门具有对本院领导和上级领导交办、批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催办,并对重要案件进行评查等职能;办公室也具有对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职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在于对违法乱纪的检举的查处,虽然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也因为没有相应的程序和必要的手段而收效甚微;目前虽然多数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但由于编制所限,大多设在办公室或研究室,所作的工作也仅限于对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和检委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很难介入全部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流于形式。基层检察院承担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大多为院内的综合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他们对内部监督的工作方式主要是采取案件复查、案件回访及事后研讨的方式进行监督,往往对内部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例如自侦案件的初查及不立案,审查逮捕及审查案件改变定性、改变强制措施、增加或减少事实等监督不力,由于这类部门人员少事务多,对这部分工作的内部监督总体处于事后疲于应付的状态。

3.内部监督效果差,重复劳动效率低下。基层检察院综合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这种多维的人员和案件管理模式,将导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管理都处于浅层次的,只注重结果管理,缺乏过程管理,注重外部管理,缺乏自身管理,监督的效果显然不济。无明确的主体或主体过多都会致使工作不能顺利有效的开展,如此恶性循环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重复劳动,工作量大,甚至影响办案质量。

(二)出现目前现状的原因分析

目前检察院内部监督工作都在不断探索中开展,但若在履行监督职能时不注重整合机构、人员,则导致设置内部监督职能部门只会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影响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效果。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表现在目前基层检察机关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内部监督的方式方法不科学、不系统等等,具体表现如下:

1.重法律监督,轻自身监督。当前受绩效考核、传统工作模式等客观因素制约,基层检察院的工作重点主要表现在强化业务部门的法律监督工作上,基层检察院上至领导机关、下至普通干警,都将工作重点放在在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上,而承担内部监督工作的综合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因难以考核,监督职能设置的初衷不能准确有效的实现。

2.重事后监督轻同步监督。现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最成型的监督就是带有惩戒性质的事后监督,尤其在执法办案方面最为明显,如基层检察机关出台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文件和规定,这些规定都侧重于事后监督,只有在案件的错误已很严重,无法改变的时候问题才会暴露出来。即使事后有惩戒和责任追究,但损失和后果也难以挽回。因此,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时,要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的重点向预防性质的事前监督和同步监督倾斜,争取把错误杜绝在萌芽状态。

3.重人员监督轻制度监督。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内部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三级审批制度,这种监督机制,虽然是比较有效的一种监督途径。但这种监督机制弊病在于强调的是一种领导式的单向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只能取决于领导的业务水平、责任心、甚至习惯好恶,这不符合科学监督体制的要求。而在构建科学的监督体制和强调用制度监督检察队伍和执法办案上则存在着相对弱化现象,无法体现监督实效。因此构建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内部监督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4.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对新形势下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片面地认为,检察机关应加强检务公开、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当事人监督等外部监督,忽视了对内部的监督。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也往往不是积极主动地、自觉地监督,都是为了开展自身职能应付性的工作,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检察机关内部总体缺乏统一协调的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机制,无法实现有效监督。

二、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内部监督的对策和举措

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要能真正接受外部监督展示良好形象,内部监督工作是接受外部监督的前提和保证,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应当而且必须成为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之一。

(一)增强监督互动意识,营造内部监督良好氛围

作为监督者的职能部门在内部监督问题上往往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淡薄,不愿主动监督,甚至有的法律意识不强,存在怯懦心理和“老好人”思想,过分重视自我保护,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的方式方法不科学,加之对监督者保护性措施滞后,导致监督不力,效果不佳。从被监督的对象上来看,少数检察干警认识模糊,认为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有人故意找茬,因而抵触监督。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检察干警思想认识的统一,行动的自觉,才为内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基层检察机关每月要分析一次干警执法情况和执法思想动态,每季度要听取一次纪检监察和执法办案监督部门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一次执法监督总结大会。不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整肃法纪,检察事业就难以取得长足的发展,检察机关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不管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都要增强开展、接受内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检察权的正确实施。

(二)注重构建制度体系,提升整合资源强化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目前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内部监督衔接不畅、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构建完备、管用、可行的制度体系是关键,内容可涵盖检务保障、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首先要明确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内部监督工作。其次要整理出具体可整合的职能部门。一方面在不打破现有部门建制的基础上,就相同或相似的内部监督职能进行合并。同时,还要整合非常设性机构的内部监督职能。三要创新内部监督的方法,拓展内部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四要提升内部监督实效,发挥检察院整体监督合力。基层检察机关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基础,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搞好整体规划,注重系统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内部监督体制机制建设。

(三)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着力打造牵头管理的监督模式

如何整合内部监督职能相近的部门,笔者认为可由一部门主要牵头,其他部门派员参与的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以期实现工作效能最优化。

1.有效整合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资源,努力构建案件动态监督机制。执法办案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核心工作,办案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因此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涉及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内设机构主要表现在案管办、检委办、控申科、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其职责分工笔者已在本文第二部分加以详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笔者认为对于执法办案工作监督的总体布局可由案管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方式开展,例如:案管办、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兼职纪检员负责执法办案纪律的检查、自侦案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自侦案件一案一谈话、重点案件的回访考察工作;案管办、检委办联合开展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对拟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的会前审查、检委会决定的执行监督工作;案管办牵头会同控申科、政研室及案件质量考评员定期组织对各类案件特别是对自侦案件、拟作不捕不诉处理、改变定性或减少增加犯罪事实、捕后改变强制措施等案件的动态考核评查;案管办会同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对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及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察统计工作的检查。同时作为案件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案管办还负有配合控申科、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和责任倒查、对重大案件和可能引发涉检风险的重点案件进行检查。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以案管办为中心,是与其机构设置的初衷是相适应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案件监督的前瞻性、常态化和务实高效。

2.强化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检务督察、专项检查、专项监督长效机制。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重点主要通过对干警的监督,来促进依法办案,让干警慎权、慎言、慎独,自觉遵守办案纪律;还要通过对案件事实、程序、适用法律的监督,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督促干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整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等职能部门关于对检察队伍和规定事项的内部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可会同办公室、政治处、政研室检查本院各部门和人员遵守和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及本院重大部署及规章制度情况,参加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检委会、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会同办公室、政治处及院兼职纪检员,检查执行检容风纪规定;会同政治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中层以上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干警涉嫌违纪的调查等工作的专项检查;会同办公室、技术科,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等。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6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牵头,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各专项检查的责任主体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承担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查处案件并重,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并重,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为重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深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促进党政机关作风转变。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为。(责任主体:县安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三)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清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对2008年至今的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加大检查力度,清收、支、结存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清资金挂账、规范财务管;督促有关部门加大乡镇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研究制定财政借支和缺口资金解决方案,确保在年内完成清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动员大会精神,检查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促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顺利开展。(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1.继续以交通运输、水务、市政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等为重点,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管使用、工程质量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监察室)

2.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管和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从事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力度。(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

3.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制度。(责任主体:县经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4.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管。督促各部门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任务落实、资金到位、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七)对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两公开、两公平、一公正”(调查摸底情况公开、确权情况公开、确权审查标准公平、测量房屋面积公平和办事程序公正)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八)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各县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查处利用环境评审权、监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责任主体:县环保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九)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使用、林(草)后期管护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主体: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深化国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开展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与审批、土地开发整和地质灾害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和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责任主体: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十一)强化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

1.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专项清查工作。(责任主体:县农业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2.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责任主体: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

(十二)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以公安、交通、城市管为重点,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关键环节的公开和全程监督,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兑现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重点对滥用食品添加剂、饲料农药兽药、注水猪肉、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小作坊、小摊贩等进行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加大涉旅安全、旅游客运、旅游环境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游客、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主体:县旅游局、县旅游执法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旅游执法局)

(十六)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涉企收费、涉企检查规范治工作,督促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严肃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监察室)

(十七)深化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坚决治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乱办班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管和使用,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责任主体:县教育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监审室)

(十八)深化公路“三乱”治。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规范公路设卡检查行为,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九)加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款物监督检查。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资金管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管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发放程序,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使用、管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查处滞留、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违纪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县民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项目“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以及授权不充分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政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监督主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纪检组和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一)开展藏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园两区三景工程”、退牧还草等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监察。(责任主体: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

(二十二)加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责任主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三)加强艾滋病防治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防艾经费拨付、使用和管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四)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的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企业仓储管及收购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责任主体:县发改局、粮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县级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各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系统及协助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要按照驻在部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分步骤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专项检查。各责任部门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如需多个部门参与的,提前报请县监察局,由县监察局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3.暗访检查。县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暗访检查。

(二)时间安排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6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同时,要及时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经验材料或者信息、简报,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和管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涉及有单项任务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督检查工作格局。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7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农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巴南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特制定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农业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

二、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农业机械安全。以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维修点、田间院坝作业等场所的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为重点。严禁拖拉机、收割机无牌无证、超期未检作业和驾驶操作人无证、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组织协调公安交巡警、镇街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挪用、准驾不符、超期未检、脱保漏保等严重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开展至少2次安全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渝01拖拉机、收割机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张世海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农村沼气安全。以新建项目和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强化进出料口、维修维护、沼气输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清单、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镇街切实加强监管,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 张开华  

责任单位:科教信息科负责对镇街农村户用沼气监管的督促指导工作;疫控中心负责对镇街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监管的督促指导工作。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以防范高处坠落、工程坍塌、触电等安全为重点,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和“三同时”制度规定,督促检查业主、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工作要求:对每个建设项目,实施全覆盖安全督促检查。

责任领导:李勇 

责任单位:基础设施科。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领取、使用和回收、消防及防雷措施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人。

工作要求:每月开展1次隐患排查。

责任领导:张开华、李勇

责任单位:农安中心、疫控中心、水产站主要负责单位实验室安全;种子站主要负责出租房屋和种子低温仓库安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对畜禽屠宰场、农资经营门店和卫生用农药生产企业化危品安全。

(五)畜禽屠宰及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督促指导镇街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工作要求:对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每月1次开展安全督促检查。

责任领导:张世海、李勇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动监所)主要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特色产业科主要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及龙头企业安全;经作站主要负责茶叶生产企业安全。

(六)农委系统安全。重点加强办公室、出租房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加强员工防火防雷常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王俊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牵头,委属各单位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委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委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结合职能及委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编制本单位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安全监督科备案。在每次开展检查前,制定当次的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方案。做到检查对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科室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措施,落实专人,限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做到“闭环”处理。重大隐患整治及时报安全监督科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依规处理。

(四)建立完善基础台账,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管对象风险管控清单、动态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台账,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1名人员,于每月20日前上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巴南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到安全监督科。

附件:1.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方案

 

 

 

 

 

 

 

 

 

 

 

 

 

 

 

 

 

 

 

 

附件1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

 

检查时间

地  址

受检对象

被检查人

 

检查情况:

 

 

                                           被检查人(签字):

处置意见:

 

 

 

 

 

检查领导(签字):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踪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领导(签字):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XXXX

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二、监督检查对象(地点或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四、监督检查组成员

 

 

 

审核人(签字及意见):                   

 

 

 

审批人(签字及意见):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8

你们好!

现在向大家汇报本人任职期间的有关情况。本人于20*年10月任现职(质监站技术室主任)以来,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将组织所交工作做好,现对过去工作汇报如下:

注重质量监督的重点环节控制

(一)做好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等检测方案把关工作。

本人负责对站内监督项目的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室内环境等检测方案实施的审核把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有关条文的要求认真对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进行审核把关,平时经常与站内各监督员进行规范条文讨论研究,对新规范的实施做好学习、灌输工作。

(二)商品混凝土监督抽检工作有实效。

从20*年5月份开始,对区内已办理*市备案登记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每月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搅拌站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跟踪和服务的有关情况,并对搅拌站五大原材料进行每月监督抽检,其中着重检查在监工程的混凝土按配合比设计生产控制情况。通过一年多的监督检查,有效地加强了全区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了搅拌站企业的混凝土生产管理。

20*年我站对区内20个在建项目、共38个单体工程进行了结构实体进行钻芯法检测,检测的数量与20*年度专项检查大致相当。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率达94.8%,相对20*年度专项检查工程检测的合格率有显著提高,较好地反映了区内目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对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

通过加强对桩基检测、建筑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有效加强了同*区检测中心、*省检测总站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我区在建工程的不合格检测情况,将不合格信息反馈给监督员进行处理解决,并做好不合格信息的录入、跟踪、汇总,实行每周不合格情况汇总制度。使不合格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跟踪处理。

二、注重各种先进技术交流

20*年分别邀请区内主要房地产、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了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探讨如何加强我区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了站内人员进行“3h通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的演示,学习该系统的功能特点、操作使用;20*年6月组织各监督室主要骨干一起到省检测中心进行节能检测技术交流活动;20*年6月份邀请*市建科委专家进行座谈,对如何加强高大模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组织站内主要骨干到西塔项目进行现场技术交流。

三、注重与各部门通力协作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区内的重点项目、特殊工艺的工程都特别注重与各监督室之间的技术协作,有效支持各监督室的日常工作。

今年在“质量月”活动中,在站领导的指点下,完成《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影像资料(vcd),并发放到全区各个工地,供工地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学习,使质量从细部抓起,落到实处,有效地开展预防质量通病宣传进工地活动。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9

一、2020年督查暨纪检工作情况

(一)立足本职,常抓不懈。

1、严格执行制度,推进智能化办公。督查科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投诉处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坚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摸索和施行微信智能化考勤,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职工工作。

2、加强日常督查,严明工作纪律。督查科对外业和请假人员进行存档备查,随机抽查不在岗的外业人员,并在节假日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对纪律、卫生、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编发督查工作简报,全年共编发督查工作简报44份。有效地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3、定期查档,规范各项业务流程。督查科对业务科室办件质量进行定期查档,2020年业务办件质量共抽查177件,其从抽查卷宗结果来看,各类业务案件都按照局规定的办事时限办理。业务科室对所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做出整改。通过查档规范了办件流程,简化不必要的证明资料,提高了各业务科室的办件质量,方便了群众和企业,保护了业务科室人员,使他们做到遵纪守法。

(二)行风工作,稳步推进。

1、2020年以来,继续落实行风建设工作季报制度,共向市局报送4次,撰写行风简报30期。督查科严格落实行风投诉管理制度,由于政务行风的改善和积极协调和处理相关问题,全年未接到行风投诉。

(三)强化纪检职责,积极配合派驻监察工作。

1、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我科室协助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督促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向纪检组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2、积极配合上级工作。2020年,我科室积极落实上级纪委和派驻监察组下达的各项通知和交办的任务。全年报送了《关于2019年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报告》《房管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房管局五一值班表、公车封存统计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房管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会》《关于2020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报告》《2020年上半年房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县房管局关于对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以案促改开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效能工作报告》等41份各类材料。重点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以案促改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勤政意识、服务意识、担当意识,为中牟县加快建成都市型田园城市、确保郑州市国家中心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提供坚强政治和作风保障。

3、召开工作作风纪律建设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的意见》(豫纪发【2020】4号)的文件精神,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分管领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三是要持续营造严的氛围。要不断强化严管厚爱的思想认识,以全面有力监督加大对干部的保护力度。四是逐步健全全面监督体系。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规范完善人民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监督和党外监督体系,确保监督全覆盖。

二、2020年督查暨纪检工作展望

一是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注重督查方式与力度,与实际情况结合,注重从表象的督查到深层次的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严格考勤,配合机关各科室抓好相关工作,履职尽责,以督为主、以查为辅,抓好科室主责。进一步提高督查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多进行暗访、回访、重复督办,达不到目的决不收兵,做到督查工作更加有力。

二是加强纪检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职能与服务保障发展的关系,为坚定走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之路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