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非遗传承与保护集锦9篇

时间:2023-12-14 11:35:41

非遗传承与保护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1

在非遗保护与传承具体工作方面,扎实全面地开展和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非遗资源;初步培育和建立起了事业管理服务系统和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江苏加强非遗立法工作,力争在全国领先,依法推动事业发展;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馆及保护基地建设,江苏先后建成和开放包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内的非遗专门博物馆67个、民俗馆8个、传习所295个;加大非遗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认知水平,定期定点举办群众性非遗专题节庆活动,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国古琴艺术节等,唤起社会非遗保护认知、彰显江苏优秀传统文化;针对不同非遗项目采取不同保护方式,推进非遗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工作。

非遗保护与传承是一项新型事业。目前江苏非遗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全社会对非遗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层次较浅,没有形成系统的保护思路和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经费地区、项目差异较大。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民间资金介入全省“非遗”保护传承领域几乎为空白;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特别是基层组织缺乏稳定从业人员;非遗事业基础理论与实践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正日益恶化,流失现象严重,面临传承危机,其现实价值未得到充分彰显,缺乏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的思路。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及本省有关法规的要求,着力制定切实可行的非遗保护措施,开创非遗事业的新局面。

突出政府主导地位,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强化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和力量。

突出政府主导地位,运用文化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督促、检查、指导等职能,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社会团体组织在非遗调查、保护、研讨、交流、辅导、培训与传承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组织专家学者,将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力的非遗项目,编辑出版成各类非遗普及读物等系列丛书,以供群众阅览,增进了解,尽最大可能整合社会各界资源,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和保护力量。持续开展非遗事业的传播、展示工作,构建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

千方百计整合利用各方面的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媒介,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如展览展示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形式,通过广场宣传、街头宣传、流动宣传、节会宣传、网络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普及非遗保护知识,使热爱、珍视、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最终使非遗事业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是保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的有效保障和客观依据。目前全省的非遗保护规划工作还相对落后,建议各级政府把非遗保护工作提升到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和文化发展纲要之中。同时参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先行编制部级和省级的非遗项目规划,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到各地年度建设计划之中。

加强区域性非遗生态保护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及基地建设,着力拓展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体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需要的是活态传承,因此整体的、群体性的、能够自然传承的保护更重要。以往非遗的保护大多侧重于单个项目,侧重孤立、静止的保护,“生态”整体保护方法的使用依然比较滞后。建议借助于历史村落保护、民俗村建设、农家乐及乡村旅游、生态文明建设等契机,分级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园),进行非遗动态、整体和可持续的统筹保护,从而为非遗传承提供生存环境、生活方式、风土人情的立体空间,使它们具有更加持续稳固的生命力。对大量珍贵实物和物质载体,手工艺品、乐器、戏服等,要进行分类收藏、展示和研究。利用非遗博物馆和非遗基地,将保护项目与文化活动相结合,邀请一些代表性传承人来现场献艺,或者结合其他行业来延伸、拓展保护空间,活跃传承方式。

以传承人为核心,推动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活态载体,是保护工作得以持续有效进行的根本性保障。对传承人应设立专门的扶助与奖励政策,制定明确的给予代表性传承人的经济补贴制度,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领军作用和传承作用。同时不仅要给予老年传承人以资助,更重要的是鼓励青少年和有一定技艺基础的中青年拜师学艺,对学习效果显著、成果突出的继承人要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那些必须要通过团体传承的项目,鼓励相关团体开展传承工作,或鼓励有关人员进行传承组合,开展有关传承工作。对部分技艺有一定的秘诀不宜面向社会公开的项目,要鼓励家族传承。

积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促进生产性保护,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路之一,是做好“在保护中发展”的工作。把有自身发展能力的非遗项目适度推向市场,让其重新焕发生命活力,通过非遗生产性保护,使之形成文化品牌,成为新兴文化产业。发挥全省各地各级政府的引导、参与及组织协调作用,尽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非遗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中来,为非遗项目在现代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找到最恰当的方式,培育和构筑适合于非遗资源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融合的新平台。

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制定各类优惠政策与奖励政策,推动部分非遗项目走生产性保护、发展道路。可以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让地方性非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加强非遗与旅游业融合,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出版非遗丛书、系列光盘,开发具有“非遗”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非遗特色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在有效保护和不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性和整体性的前提下,做好适度开发利用,从而促进非遗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的数字化建设。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2

从视觉感观上看,物质文化遗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是言过即失或者操作后就消失了。如语言、信仰、仪式、技艺等,在大多情况下,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是相依的,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缺一不可。

一、关注保护

1989年11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提出了“传统民间文化”的概念,对传统和民间文化的保护、振兴等方面制定了指导原则。该建议要求缔约国根据各自的法律规定,通过所需要的立法措施或其他步骤,执行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各项规定,以便在其领土上实施该建议所规定的原则和措施,以保护该遗产免遭种种人为的和自然的危害。

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142届会议上做出决议,建立了“人类活财富”制度,加强了“人类活财富”的保护。

1997年11月,在第29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大会上,通过了“人类口头遗产代表作”的国际荣誉称号的决议。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54届会议上,考虑到“口头遗产”并不能涵盖全部遗产和与“非物质遗产”的不可分性,在“口头遗产”后面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55届会议通过了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条例。

2003年10月1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一为口头传说的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为表演艺术;三为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为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为传统手工艺技能。这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重大,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产生积极的影响。从1972年的《公约》强调“保护”到2003年的《公约》强调“抢救”,可以看到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根据一定的社会需要,依附于某种载体而存在的。在我们抢救民间文化的过程中,应该把非物质文化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既有文化遗产,又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必须兼顾,缺一不可。

二、重点抢救

目前我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不同,抢救方式也不应该一样,这样才能分清轻重,把握重点。现在传统民间文化基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濒危型,现实社会对它已失去需要,它存在的客观条件已改变,并且有相关事物取而代之,导致技艺文化退出历史舞台。如皮影、赫哲族的鱼皮工艺、王麻子剪刀等。一种是发展型,现实社会对这种传统文化形式还有一定的需要,生存的条件依然具备,自己也在不断有所创新,并且不断发展成为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从而使某些非物质文化还具备一定的生命力。如东北二人转、南方花鼓戏、南北方的民间剪纸等。

上述说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处境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加以抢救,其内涵都是极其丰富的、更是世界文化宝库的瑰宝,我们尽可能以最大人力、物力去抢救那些濒危的非物质文体遗产,也是抢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三、传承永恒的主题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化,历史是不能分割的,但文化是变化的也是传承的,它世代相传,永无休止。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让它传承下来,发挥出非物质文化的潜能和作用。所谓传承,就是要把民间文化保护下来,不让它随历史的发展而泯灭。不然,只有遗憾了。

首先,利用文字、录音、报告的形式实录下来存放于档案馆,以备使用。书籍是传承文化最古老、最稳定的文化形式,哪怕是有些民间文化消失了,书籍、杂志更显示其独特的魅力。

其次,强化传承制度,这种办法民间已有流传。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首任老师,父子相承或母女相承、师徒相承,其意义是一致的,如刺绣、剪纸等基本是在这种情况下传承的。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3

(一)缺乏立法保障

乌钦和其他濒临失传的传统艺术形式一样,在我国存在明确的立法保护。由于受到各种外来因素的冲击和地方各种因素的制约,许多乌钦的艺术资料、民间文学书籍和唱本得不到很好的保存和整理,这是由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缺乏而造成的。目前当地的博物馆和相关单位只留存下了一部分当年乌钦艺术学者和艺术家所留下的唱本,很多都已经遗落,这对乌钦这种极为古老的传统艺术形式来说是十分可惜的。这主要是因为保护工作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严格按照文化遗产保护的条例来保证传承。另外就是资金问题,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我国从2009年开始已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纳入了自治区的财政预算。自治区每年应该划分出100万元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只靠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地方为了保护乌钦还应该积极筹措其他途径的资金,全面的开展保护工作。

(二)乌钦自身特点造成的制约

乌钦的记谱方式古老且复杂,带有一定的韵律性,但是想要掌握乌钦这种艺术形式就必须熟练掌握达斡尔语言和它复杂的记谱方式。一部完整的乌钦曲段,可能会有上千句,而且重复的段落很少,需要进行大量的记谱工作。这也是达斡尔地方四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难掌握的一项艺术形式。再次,乌钦所管用的某些曲调是以达斡尔族的民歌小调作为基础的一种再创作,对于现在的达斡尔年轻人来说,那些小调的年代距离自己很久远,极具性格的乐曲结构、复杂的记谱形式和濒临失传的达斡尔语言都是制约现在人们传承达斡尔乌钦的制约因素。

二、乌钦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的可行性建议

(一)精神层面

首先在精神层面要从人们的认知入手,将渐渐消失于达斡尔族聚集区中的乌钦艺术重新拾起来,在聚集区大力宣传乌钦。提醒人们乌钦是达斡尔民族的语言,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来学习和口耳相传,尤其是对青少年群体的宣传力度要格外加大。政府和文化部门可以通过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介来对乌钦进行宣传。最重要的是学校应该将乌钦作为文体活动甚至主课,为学生营造一种文化熏陶的环境氛围,让每个学生都知道和了解自己民族还有乌钦这样一种重要的艺术文化形式。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近年来达斡尔族的一些地区也开展了各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例如在莫旗每年都会举办的达斡尔斡包节。斡包节上汇集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和比赛,这些演出和比赛的参与者都是用达斡尔语来交流的。除了斡包节,每到春节,达斡尔族人还会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场春节晚会,例如齐齐哈尔地区的“达乡情•民族风”活动。而在体育运动方面,达斡尔人的民族民间文化体育节和曲棍球节也都是让更多达斡尔族人聚集在一起探讨和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进行文化交流的活动。在达斡尔地区的文化市民会馆、县民会馆和学校会开展达斡尔语言以及乌钦的教学集训班。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馆就是这样一座以分享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大家交流的地方。它从2007年就开始举办例如呼麦、哈库麦勒和乌钦的集训班,每年举办两期,到目前已经举办了13期,培训了900人次以上。在莫旗的达斡尔中学也从08年开始分年级的教授学生学习达斡尔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乌钦就是重要的一门课程。尤其是莫旗的民族实验小学购买了100个木库莲,并成立了专门的木库莲和乌钦素质培训班,现在培训班已经有上百名学生参与乌钦和木库莲的学习,很多孩子因此也基本掌握了达斡尔语,这对延续达斡尔语的传承有着重要的基奠作用。在达斡尔族,乌钦的继承人图木热老人就出版了一本运用达斡尔语记音符号所记录的40首乌钦经典曲段的书籍,哈尼卡传承人苏梅也出版过《苏梅剪纸艺术》这样的积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书籍。这都是民间艺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他们的作品很好地结合了传统和现代艺术,许多作品还参加了上海世博会这样的国际展会,在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将他们传递给世界,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类似于乌钦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默默地贡献也为乌钦的发扬光大奠定了良好的环境与基础。

(二)物质层面

如今能够熟练掌握乌钦各项技能的艺人已经不多,如那音太、斯琴挂等等都已经步入晚年。政府首先应该肯定他们在乌钦方面对社会与民族艺术所做出的贡献,并且在政策和经济上要相应的扶持和支持他们。因为已经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由他们在早年所录制的录音、录像、文字和唱本等方面的资料要做到规范和系统的整理。政府和民间应该齐心协力,最完整全面地将乌钦文化艺术保留下来传承给后代。另外,根据已有的相关资料和研究现状,应该加强对于乌钦文学和音乐两方面的研究,深入地了解乌钦方面的相关书籍和资料,多作乌钦方面的专题性研究,解决乌钦曾经在学术界所存在的异议,形成一套完整的研究体系。在这个方面,内蒙古地区的有关机构例如莫力达瓦旗、齐齐哈尔达斡尔族学会、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和民族研究所对乌钦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乌钦发展到现在还具有相当强的局限性,那就是除了内蒙古和黑龙江地区,乌钦这种艺术形式还不曾为外人所知。所以作为一种濒临危机的艺术形式,应该通过当地政府的努力,聚集各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扩展研究范围、扩大宣传力度,将乌钦推向更广阔的舞台,让更多的人知道和了解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它自身的艺术形式,这也是达斡尔人和乌钦艺术研究者所要一直努力的方向。另外,一定要注重乌钦的“活态保护”。这一理念也是许多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所提出的保护新理念。所谓活态保护就是特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例如莫旗每年举办的曲棍球节、乌钦文化节等等。它们不是陈列在文化馆和博物馆供人民参观的已失去使用价值的事物,它们是具有鲜活性的。所以参考其他一些“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乌钦也同样应该如此,如今的斡包节就是让乌钦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能够重新焕发活力的、具有公益意义的活动。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定要具有灵活性,而且要因地制宜。

三、结语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4

关键词:刘伯温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保护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5-0144-02

一、历史人物刘基与传说人物刘伯温

刘基,字伯温,浙田人。明初任御史中丞,封诚意伯,是集道德、功业、文章于一身的“三不朽”伟人。他悲悯苍生,以人为本,做官清正,诚意正心,为后世树立了道德楷模;他著述等身,文章传世,具有崇高的文学地位;他运筹帷幄,定计后先,助朱元璋开创大明王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谋略家和政治家。后被追赠太师、谥号文成,有“王佐”、“帝师”、“千古人豪”之称[1]1。这是历史人物刘基。

历史人物刘基的字是伯温,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刘基称为刘伯温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从传说的角度来说,刘伯温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刘基。刘伯温,因刘伯温传说而为民间世人广为知晓。刘伯温传说的产生是与历史人物刘基分不开的。周群指出,元明之际的刘基(伯温),因其卓越的才秉、高洁的品行、通究天人的学术而被庙堂与民间有意无意地神化了[1]序。由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伯温传说其实就是基于历史人物刘基,将其某些历史事实和人物本身神话后的民众口头文学。那么,刘伯温就是民众长期以来,根据传说的流传与发展,神话、虚构出来的人物形象。

对于这两个人物形象的探析,在陈胜华的《刘伯温传说新探》中,作者对这两个形象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刘基是生活在元末明初的真正历史人物。他天资聪颖,以其智慧与神勇为百姓办事情;他才华横溢,著书写诗,成就了《烧饼歌》《郁离子》等佳作;他神机妙算、忠心为国,辅佐朱元璋建立明政权,并鞠躬尽瘁的为国效劳。而刘伯温,是人们根据自己的心理需求,对刘基自身的才华进行神话与加工,就形成了民众心中的“完美”形象。集智慧、清廉、正直、勤奋、忠义、神奇等品质于一身,满足了民众的各类心理需求,具有广泛的传播空间。

二、作为文本的刘伯温传说

民间文学都有其产生与传承的“土壤”,即特定的语境。刘伯温传说也不例外,虽然其地域分布较为广泛,在全国各地都有刘伯温传说群的存在,但传说的产生都是根据本人到过或者在此地居住过,才产生的。例如,我国浙江文成县就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刘伯温传说传播集群,这里刘伯温传说的种类多,传播较为广泛,影响较大。究其原因,现浙江省文成县南田镇原为青田,就是刘基的故里,文成县的名称也是根据刘伯温的封号而取的。这里的刘伯温传说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与环境。

陈胜华在书中对作为文本的刘伯温传说进行了初步的归纳,但是较为系统,书中对刘伯温传说产生的原因,传说的特点和文化价值进行了重点论述。

刘伯温传说与传统四大传说(牛郎织女传说、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白蛇传说[2]181-182有着较大区别。传统四大传说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但是都有其特定的产生过程和基本固定的故事情节或者是固定的人物形象。刘伯温传说“流布广泛,疏密有间,南北有别;短小精悍,数量众多,内容丰富。这些特点是其他传说所没有和很少有的,构成了民间文化的一大奇观。”[1]23

刘伯温传说没有特定的故事情节,故事也没有特定的人物形象作为支撑。这是刘伯温传说相对于其他传统传说的独特之处。刘伯温传说分散在全国多个地区,并且各个地方有其自己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且多短小精悍,数量也较可观。目前搜索的刘伯温传说接近四百,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2个省,23个省有刘伯温传说的分布,其中,浙江、北京、安徽、江苏等省有较多篇幅的刘伯温传说分布,可见刘伯温传说的分布在全国范围看来是较为广泛的。

刘伯温传说数量较为庞大,且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使得刘伯温传说整体呈现纷繁杂乱的形象。当前较多学者将大部分的热情投入到了传说的搜集中,而忽略了传说的分类系统研究。传说的分类有很多种,根据传说内容或题材的不同,将传说分为四大类:人物传说、史事传说、风物传说和习俗传说[2]148。在《刘伯温传说新探》中,陈胜华先生对根据刘伯温传说中,刘伯温不同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分类:刘伯温和民间道德、刘伯温和民间智慧、刘伯温和民间信仰。这样,就将刘伯温传说分为三类,分别体现刘伯温在民众中的道德、智慧和信仰中的作用。

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传承与保护

在文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经国家文化部颁布国务院公布,刘伯温传说被列入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刘伯温传说的传承与保护现状

刘伯温传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传说中所包含的道德伦理观念,对现世仍有积极的教化作用,并且丰富的传说内涵也有较大的研究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发展空间不断缩小。“在民间,刘伯温传说已是风光不再,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弄不好,还将会进入历史博物馆,成为了历史陈迹呢!”[1]103陈胜华先生在《刘伯温传说新探》中专门用了一章来陈述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困境和保护措施。作者立足于当地的刘伯温传说发展,从口传传说的保护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困境和保护措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这是目前刘伯温传说研究中较具有前瞻性的问题,针对成为非遗后的传说的传承与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对未来刘伯温传说的发展与走向有很大的关系。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与保护的重大困境,刘伯温传说也不例外。首先,传说的存在语境发生变迁。传说产生主要有四个途径:以现实存在的实物为基点,进行自由的想象和虚构;将神话的情节和故事进行现实化和人格化的加工,使神话转为传说;将历史事实传奇化;将完全虚幻的故事粘附在真是的事物上[2]167。刘伯温传说就是民众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虚化的人物刘伯温粘附在历史人物刘基身上,将其演绎成各种形象,来满足民众自身的需要,而这里的刘伯温就是我们所说的箭垛式人物,是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价值观念的集合。随着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农民已经逐渐的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传说也不再是民众茶余饭后的主要娱乐活动,并且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已经解决了很多以前无法解释的问题,传说的生存空间不再广阔。其次,传说传承人的老化。传说的传唱多是老年人,受限于身体状况,语言问题(多数老年人只会当地方言)等原因,使得传说的进一步传承与发展带来较大困难。第三,传说本身的局限性。传承内容较为单一,老年人在传承过程中,对传说的内容与形式的变迁较少,致使传说的传承形式与内容趋于单一化。同时,刘伯温传说本身数量较多,内容形式不固定,这给传说的传承与保护带来很大的难度。收集工作量大,对传说还需要有大量的鉴别工作。

(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本真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并非自然,非遗保护要尽量保护其自然属性,但并不干扰其自然发展,也不使其消亡。①

就刘伯温的故乡文成县来说,一方面当地的文化局组织开展关于刘伯温传说的讲故事大赛,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分为老中幼组,有针对性地收集故事的同时,将刘伯温传说不断传播开来。另一方面,将地方文化深入学校课堂,将刘伯温传说印成课外读物,供学生阅读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刘伯温传说的发展,使其不致消亡。很明显,这些做法多是政府部门在主导,且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非遗保护的本真性原则。

本真性是世界遗产委员会所特别强调的重要保护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时需要遵守的重要规范。王霄冰指出,文化事象的本真性是一种难以确定的存在,本真性就是作为一个原本事象的参照体系而存在的[3]。

刘伯温传说的本真性不单是其传说的文本,还包括传说在传承过程中的特定语言环境、传承的口头程式、语言形式和传说过程中的表演等等。因此,在保护刘伯温传说过程中,我们保护的不单是刘伯温传说的口头和书面文本,传说产生、发展和传承的语境、传承方式等也是我们保护的重点。

在保护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政府、传承主体和民众间的角色定位。政府过度参与甚至主导的角色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保护不了刘伯温传说本身的巨大文化价值,还可能加快它的变异与消亡,将民俗变成“官俗”。

四、结语

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需要坚持本真性的原则。同时要明确,保护刘伯温传说,尤其是作为非遗的刘伯温传说,不仅需要保护其故事文本,还需要保护传说的存在语境、传承方式及其丰富的价值内涵。这就是说非遗本真性的保护不是单纯一方力量的作用,需要多方的通力合作才可以完成的。刘伯温传说的保护,就需要政府、专业学者、传承人和民众等多方力量的合作,在确定好各方的准确定位后,要结合当地的发展现状进行相应的保护与发展。在保护的同时,既要保证传说立足于其本土化的发展,又要对传说的进一步的传承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1]陈胜华.刘伯温传说新探[M].北京:中国戏曲出版社,2008.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5

关键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中图分类号:F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048-02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区域历史传承所体现的最直观的历史文化价值,它不仅体现这个区域民族历史文脉,更是这个民族保留自我,区别其他民族的历史烙印和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得越古老魅力就越大,地区民族就越自信,并满怀自信地走向未来创作出更好的未来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区域民族文化的精华和人类文明的瑰宝,具有双重的价值意义,既有人类生活必需的经济价值,更有人类追求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需求价值。因此,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脉价值,更为关键的是给后人留下了了解历史、了解区域经济发展状态的最现实的材料。但是,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投入不足,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中遇到了不少问题,其核心价值观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认识。因此,如何做到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历史文化遗产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问题。

河北省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其丰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遇到的难题更为突出。本文将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探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重要旅游资源与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形成保护与传承并重,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统一的格局的有关问题。

一、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特征

河北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在国家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物质遗产项目名单中,河北省有39项列入其中,在全国省级排名第四,可见河北省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河间歌诗、冀中笙管乐、冀南皮影戏、吴桥杂技、武强木版年画、蔚县剪纸、曲阳石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旅游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带动,一些地方都加强了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些民间文化也重新焕发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收入,但是也出现了保护力度赶不上衰落的速度。从宏观整体上来看,情况不容乐观,河北省较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和衰落。

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1.现代生活价值观的冲击

现代年轻人对传统价值观的忽视,使得失去传统价值观。对传统的文化价值不重视,使其不愿意从事相关的工作,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缺乏人才,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致命的打击,如何扭转这一趋势是当代社会所考虑的问题。

2.保护资金的短缺

虽然,现在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一方面使得很多地方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另一方面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放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追求,而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

3.过度追求商业化

一些地方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使得一些地方通过发展旅游业来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出现了一种不良的现象即为了经济利益而过度迎合市场需求,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传统魅力,逐渐失去了本身所含有的丰富文化内涵。

4.传承人后继缺乏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普遍“高龄化”。他们80%左右的人年龄都在60岁以上,并且不少体弱多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心有余力而力不足。另一方面,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没有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难度高强度大,使得学徒逐渐减少,不少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面临后续无人的尴尬境地。

三、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经费保障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前提。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许多地方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资金。由于经费短缺,使得一些地方既无基本的物质条件来登记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无高级的专业人才,使得普查工作难以进行,即使是发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由于资金短缺的原因,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在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因此,地方政府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另一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金的进入,尤其是一些文化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更为重视。

2.重视对传承人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优秀的传承者,而这些传承者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对他们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得到传承和保护必须培养一批优秀的导师,使他们衣食无忧精神饱满并以此为骄傲,只有这样才能扩大保护与传承队伍,才能使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首先,对一批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医疗资金等的保护;其次,通过与相关院校的合作,让这些传承人到学校进行授课,挖掘新的学徒,改变单一的面授途径,扩大寻找学徒的途径;第三,政府应对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徒给予经济的补助,吸引优秀的年轻人投入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

3.转变观念,创新理念,适应旅游市场的发展需求

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旅游资源一直是学术界和政府等有关群体的研究对象,虽然彼此观点有些不同,但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旅游资源是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条非常好的路径。通过发展旅游产业不仅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的地提供较高的经济效益,也可以为目的地提供良好的社会效益,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的地的发展。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的建立完善保护体系,中国于2006年就开始,公布了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河北省也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地市县也积极建立了市级、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了四级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首先,对全省非物质文化基础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各个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问题,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其次,利用社会相关的研究结构,加强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和传播,扩大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第三,对列入四级保护体系名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统一的命名编号以及奖励和自助等方式,奖励一批传承人,鼓励地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发展旅游业。

5.综合考虑,协调利益相关者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四种,他们分别是政府机构、学术团体或个人、投资商和遗产传承者。由于他们的地位和追求的目标价值不同,从而形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态度也不尽相同。地方政府具有强大的主导作用,对地方非物质遗产的态度决定了其存在和消亡,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仔细斟酌,多听取其他方面的建议和对策;学术团体或个人是站在历史文化传承的基础上对其研究,他们没有利益关系,因此,他们提出的政策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由于他们很少考虑地方政府的利益和投资商利益需求,因此一些对策并不能很好的执行;投资商是想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从而出现了为满足市场需求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夸张和改变,使其失去了应有的内涵和特色;遗产传承者作为个人,首先面临自身的生活条件的改善,如果没有获得应有的经济收入,没有改善其生活条件,他们就会逐渐失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坚持,使得非物质遗产失去了传承人。以上四种力量的追求目标不同,导致了结果不同。因此,要想使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必须把这四种力量协调整合为一种最佳合力,协调他们内部的利益不同点才能避免能量内耗,兴利抑弊,创造出良好的保护机制。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6

摘要: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表明我国已经开始从立法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国家+省+市+县”的4级保护体系也可以看出我国举全国之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部署。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 保护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标准为: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笔者认为,在严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对于我国已经公布的和潜在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进一步做好后续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四点建议如下:

一、分类别制订传承与保护方案

截止2011年,我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为29个。被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多达三个批次总计1000多项,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几个类型。不同类型的非遗应采取不同的传承与保护方案,有些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传承,比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应在了解其起源的基础上,恢复其传统活动内涵;而有些非遗则应先在小部分地区和少数群体中保持和延续,比如纳西族的语言和东巴文字,在该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中就应该坚持教授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以改变目前越来越多的纳西族青少年第一语言是汉语而非纳西语的现状,更别说东巴文字的书写。在制订方案时,尤其要注意体现“非物质”三个字,因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非物质”性,最难传承和保存的也在于其“非物质”的活态传承。

二、注重非遗研究人员的培养与交流

目前我国一些高校中已经开设了非遗本科专业,如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设有人文学院文化遗产系;国内较早进行非遗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机构和高校,如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已经培养出了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我国一些教学、科研机构也已在一些特色领域招收与非遗相关的博士研究生。非遗研究人员需要同时具备知识的专业与广博,涉及非遗的传承、保护、发展、管理、研究能力等多个层次。在这些研究人员中,既包括人文、美术、音乐等学科的高层次专业人士,也包括地方上的民族民间艺术家和传承人,这两类研究人员之间应加强交流,将专业人士在理论上的独到见解与民族民间艺术家和传承人的文化实践相融合,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非遗研究队伍也存在研究机构分散、学科发展不成熟、研究人员缺乏身份认同等问题,需要在未来逐步解决。

三、跨国跨地区跨部门合作

2006年,我国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我国应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汲取其他国家非遗传承与保护的经验,也分享自己取得的成果。此外,有些非遗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如蒙古族长调民歌,需要中蒙两国携手合作;有些非遗涉及我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如格萨(斯)尔,它是多民族共享的口头史诗是草原游牧文化的结晶,代表着古代藏族、蒙古族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艺术的最高成就,涉及的地区有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需要整合各地区、各部门资源,才能最大程度的解决实际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四、多渠道宣传和普及非遗知识

1.利用网络平台。比如由国家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网站包含了丰富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信息,能查到我国每一个世界级和部级的非遗介绍,更新及时的新闻动态、专题报道、论坛,还有部分传承人的信息,以及与非遗相关的其他知识,是一个很全面的非遗宣传网站。

2.举办有特色的非遗文化节。目前成都地区已经举办了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并且在非遗公园立碑刻《成都宣言》,让非遗节永不落幕。

3.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专题博物馆。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开展非遗博物馆的申报工作,鼓励民营资金开办此类博物馆。

从2006年起,国务院确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旨在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其中也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宣传和保护。相信在多方努力之下,会有更多的人开始了解非遗、关注非遗,主动投身到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的行列当中,为传承我国的传统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

[2]时吉光,喻学才.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J].长沙大学学报,2006(1)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7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 方法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2-0199-02

“非遗”其实就是无形文化遗产,相对于有形文化遗产而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民族语言、民间文学、传统习俗、民族音乐、舞蹈、民族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传统建筑艺术等等。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五千年来丰富而多元的文化根基。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繁荣和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创造的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都伴随着发展进程,在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中消失殆尽,许多民间优秀的民俗活动、传统艺术、传统礼仪和少数民族语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面临消失的危险。近年来,在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人们认识和关注。

在富源县境内,三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先辈们几千年来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胜枚举。如今,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所剩无几,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保护它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是因实施方法和保护理念有失偏颇,许多优秀项目的保护工作成为一纸空文。

一 优秀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1.手工艺

第一,纺织。水族是云南省境内富源独有的一个少数民族。20世纪80年代以前,古敢水族居民的服饰基本属自给自足,自己种植棉花并纺线织布,据说水家土布品种繁多质量上乘,有平布、斜纹布、花椒眼布等。以蓝、白、墨为主色调,做成服装穿在身上显得清新素雅。黑色包头,对襟圆摆短上衣,直统花边长裤,款式简洁明快,形成了完全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服饰风格,格调上充分体现出水族人民勤劳善良、低调温和的民族性格和优良的传统卫生习惯。如今,这里只有一名50多岁的妇女会纺织。2011年,当全国掀起又一次保护非遗的高潮时,当地也做了一些基础工作。在民风淳朴的下笔冲村建起了非遗传习所,在当地找到了一台保存相对完好的纺车摆在传习所里,但没有任何人去学习和传承这项手艺。放在传习所的纺车也没有再转起来。如何才能将这项手艺真实有效地保护并加以传承发扬,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第二,编织。富源的气候环境非常适于紫竹、金竹生长,以大河镇白岩村、奄子冲村为例,家家房前屋后都种满了竹子。据考证,元朝时期这里的村民就已使用竹篾来编织生活用具。早年人们只编织自家使用的工具,由于该地编织历史悠久,编织品质量上乘,后来周边各地的农民会来定制购买。买的人多了,一户人家就在家开起了竹编作坊。目前掌握这项技艺的人都在50~70岁,年轻人不想学,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市场上丰富多彩的布料和成品衣既便宜又美观,完全替代了传统的手工编织。不论是编织还是纺织都面临着一个很大的传承难问题。

第三,雕刻。吞口,是古敢水族人民唯一的图腾。一般采用上等木材雕刻。形似人首、狗耳、竖眉、铜铃眼、牛鼻、青面獠牙、咧嘴长舌、口含利剑。之所以叫“吞口”,是因为有吞邪镇恶之意。它是古代民族图腾文化与巫文化结合的产物。有五种功能,各种功能形状各不相同,即“凶神恶煞、猩猩必煞、双剑雾煞、凶神八煞、送子行煞”。水族人家根据自家意愿选择一种,将其开光后悬于门楣,或辟邪除恶或永保安康。吞口的雕刻传授习俗历来传男不传女,传到今天几乎要失传了。水族青年能读书的读书,不读书的也不想学这个,致使整个古敢水族乡只有一名40多岁的人能雕刻,云南民族博物馆收藏了一套他的作品。2011年富源搞非遗保护工作时也将他的作品收了几件放在传习所里。如何才能将这一雕刻技术真正传承和发扬,还得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办法。

第四,刺绣。刺绣曾是富源彝族妇女们的拿手绝活。富源县墨红镇的彝族刺绣远近闻名,绣品内容繁多、民族色彩浓郁,包括服饰及家庭陈设装饰用品等。绣品中数女装的工程量最大,一套完整的彝族女装需要两年多时间才能完成,一般采用墨、白、蓝、粉色等布料做底面料,裁剪成服装构件后开始刺绣。用5~6种色调的花线在构件上根据不同部位绣上各种传统图案,如折枝石榴花、太阳花、八角花等,非常明艳生动。老年人穿的花色以浓深居多,年轻人的则绣得鲜艳亮丽。男装和童装也刺绣,但花色及图案更加简洁明快。

笔者2013年到墨红镇一彝族亲戚家走访,女主人拿出为女儿准备的嫁衣时,全场人皆为之惊叹,那何止是千针万线啊,工艺相当复杂,图案花纹既漂亮又生动,看了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功夫”。这样一套服装需花两年时间才能完成。笔者也了解了一下当地的刺绣情况,彝族亲戚说周边几个寨子绣得好的只有两个人,年纪都在50岁左右。年轻一点的要么不会要么绣不好。这些手艺如此精湛,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元素。那么如何才能将它永远传承和发扬下去,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2.水族音乐

水族音乐,曲调优美、清新明快,截然不同于其他民族音乐。水族民歌题材广泛,分为祭祀歌、生活风俗歌、情歌等。每一种歌又可分成多种调式,歌词会因身边的事物、景物和人物的变化而变化,以五言、七言四句为主,如“青布围腰飘带长、飘带上面绣凤凰,背靠杨柳脚踩水、口吹木叶手招郎”;又如“郎想妹来妹想郎,二人想得脸皮黄,打开枕头给哥看,眼泪发芽三寸长”等。

20世纪80年代以前,水族青年几乎是用对歌的形式来倾吐对彼此的爱慕之情。如今已没人顾得上这些优秀民歌,更不会用它来表达心声传递感情了。

3.水族狮子灯

水族狮子灯是一种舞蹈与傩戏的混合性舞蹈。20世纪80年代以前,每年春节或祭龙节等节日期间,水族地区的狮子灯队就搭成班子在公共场合进行表演庆贺。有时也应邀到村寨或某户人家去表演,水家的习俗,如婚礼嫁娶、建房盖屋时要请狮子灯来庆贺,锣鼓喧天以示兴旺。狮子被引宝人手中的“宝”勾引得团团转,狮子成双成对,时而腾空跃起,时而伏地小憩,时而翻滚,时而跑跳,表演得活灵活现。主要绝活是在桌上表演,狮子一纵跳上方桌,边表演边往上叠桌子,最多可叠到八张方桌的高度,每只狮子和引宝人都能在八张方桌叠成的高台上飞舞,动作灵巧自如。而大众演员则根据不同庆贺需要,在其中加一些表演情节,有时是以吞口为面具的祈福舞,更多的还是《西游记》里的故事表演。若干名演员扮成《西游记》里的人物纷纷上场,或打斗厮杀,或游戏玩耍,最后以孙猴王率众猴降伏妖魔大获全胜而结束,寓意正义战胜邪恶。这种表演深受群众喜爱。几十年过去了,随着老一代演员的衰老,水族狮子灯几乎已经失传。在保护非遗的工作中,现文化馆根据老一代表演者的讲述把狮子灯重新编排表演,并录制做成光盘保存。虽是专业演员,但和从前民间狮子灯演员的表演相比却已是大相径庭。

二 怎样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影响入手,现代很多年轻人没有长远的规划和目标,也缺乏公共道德,对传统文化不感兴趣。可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一些研究专家到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中小学校、厂矿、农村等地去做专题讲座,举办文化活动,让文化传承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以提高素质。其次是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增加保护经费、保护设施设备。定期举办民族传统文化竞技比赛,选出好的给予奖励,以刺激群众自觉参与,达到传统文化自动、自觉、自愿的传承。人民群众本身是文化遗产的主人,调动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文化的最好方法。

另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尽快筹建博物馆,虽然这里地处偏远,但文化遗产却很丰富,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存。筹建博物馆,把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巧妙结合进行展示,既生动有趣又能加大保护和宣传力度。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博物馆的功能得以发挥,文化遗产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要想保护好这些遗产,筹建博物馆势在必行。希望依靠博物馆的展示宣传,唤起全民保护意识,守护好这片精神家园,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三 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到实处

充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既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团结进步。

第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通过电视专题、广播电台、海报和进入厂区、学校、农村演讲等形式进行大范围宣传,使广大群众提高保护非遗的自觉性。文物工作者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争取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觉参与到保护和宣传的队伍中。各级各部门仍有部分领导和同志对文化遗产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文化,形成这样的局面,主要还是因为宣传不力,导致人们对这方面认识不足,导致文化遗产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难以保护,如果措施不力,一切保护工作都将是一句空话。

第二,编写教材,将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编成图文并茂的地方乡土教材,纳入地方中小学课堂教育,并定期邀请传承人到学校讲授,让中小学生学习了解、耳濡目染,以增强青年学生对文化遗产的爱护、保护意识。

第三,定期举办地方民俗文化展示比赛,对做得好的项目给予嘉奖,以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激发和唤醒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自发性和自觉性。

第四,制定一系列保护措施条例,使保护工作有根有据。

第五,制订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和长期规划,做出预算,将保护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开支预算。

第六,保护文化遗产,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单靠文物部门几个工作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积极参与,保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第七,积极倡导地方有识之士,各大企业、煤矿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慷慨解囊捐资赞助,以促进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第八,具体的保护实施单位不能只停留在利用某个项目申请一笔经费,然后找几件东西拍几张图片,制作几张光盘保存起来就完事。而是要把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订具体的保护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定期监督和检查各项工作。

第九,各地现有的传承人应打开思路拓展视野,为传承工作找出路。如水族吞口的雕刻,据了解,目前古敢水族乡正全力打造特色精品旅游小镇,各地前来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不妨以此为契机,将吞口的雕刻设计用途范围扩大,如室内装饰、车内挂饰、年轻人的钥匙背包挂件等大小不一形状不等的旅游商品,来往人群见到如此神秘而新鲜的手工制品,而且有一定的实用性,肯定会有购买欲望。这样既为雕刻技艺的传承找到了经济支撑又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也拓宽和增强了吞口的实用功能。

四 结束语

本文仅是针对富源的非遗保护工作、传承情况做一些分析研究,或许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某些地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或许也有保护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以致一些需要保护的非遗项目面临失传的危险。笔者真心希望,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基本文化元素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在今后的工作中,笔者将尽所能地宣传、呼吁,以此唤起更多的人参与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队伍中来。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8

一、河阳花鼓戏的传承方式

“遗产”大多是濒临消亡或灭亡的一种物质,而“文化”却是活的,并需要不断传承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是“人”,而非“物”。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生命的,是一种活态文化。河阳花鼓戏的传承方式是以非物质性传承为主。非物质性传承,即对传统戏曲的唱法、技法使用等技艺的传承,是戏曲演唱者把有关戏曲技艺的体验、感受、经验等通过师徒之间进行传递和发展。河阳花鼓戏传承通过一定的物化形式得以呈现,它是一种不断运动着的活态的存在,主要依赖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倡导者冯骥才说:“传承人所传承的不仅仅是智慧、技艺和审美,更重要的是一代代先人们的生命情感,它叫我们直接、真切和活生生地感知到古老而未泯灭的灵魂。这是一种因生命相传的文化,一种生命文化,它的意义是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替代的。”河阳花鼓戏属于技艺性项目,其技术与文化都是无形的、活态的、动态的存在,唯有人与人之间的动态传承才能维系河阳花鼓戏艺术的持续发展。

二、河阳花鼓戏的传承现状

河阳花鼓戏由孟州市赵和镇大马沟村刘同德等人创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其传承谱系如下:

第一代:刘同德,男,孟州市赵和镇大马沟村富豪,出身官宦之家,先在河阳(今孟州)县衙做一小吏,因颇爱戏曲,辞去官吏返家,与王世芝一起创立了“河阳花鼓戏”,系河阳花鼓戏创始人。王世芝,男,生于1830年,孟州市赵和镇苏庄村人,秀才,因其参加过清末“会试”,未及放榜,众尊称其为“王举人”,同治年初被刘同德邀到刘家教书,后在刘的影响下,对演唱艺术产生了兴趣,与刘同德一起研究,创立了“河阳花鼓戏”,系河阳花鼓戏创始人。张克谦,男,生于1831年,孟州市赵和镇大马沟村人,是大马沟花鼓戏班的旦角主演,所演《西厢记》的崔莺莺,在全县闻名,无人不晓。李俊山,男,生于1830年,孟州市赵和镇大马沟村人,大马沟花鼓戏班主要演员,所演《西厢记》里的红娘活泼可爱,在全县闻名。第二代:关元江,男,生于1855年,孟州市槐树乡关沟村同乐会主要演员,主攻旦角。韩景山,男,生于1853年,孟州市赵和镇田旺村同乐会主要演员,戏路宽,扮相好,生旦净丑皆能演。第三代:王来应,男,1888年生,孟州市赵和镇坡掌村人,主攻小生。王成新,男,1885年生,孟州市谷旦镇张营村人,主攻丑角。第四代:宋家征,男,1903年生,孟州市大定办事处人,戏路较宽,嗓音纯正,表演功底较好,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第五代:柴立杰,男,1920年生,孟州市赵和镇大马沟村人,自幼跟随大马沟村花鼓戏班学唱,有较好的艺术功底。武怀谔,男,1916年生,孟州市会昌办事处西街村人,自幼爱好文学艺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有较高的文艺素养,会拉四弦琴,流传的花鼓戏唱段大多能吟。第六代:张清富,男,1930年生,孟州市赵和镇坡掌村人,在河阳花鼓戏的搜集、征集、整理上成绩显著,有较好的表演和导演能力。王启民,男,1934年生,原籍河南省镇平县,20世纪50年代初落户孟州。张茂林,男,1940年生,孟州市会昌办事处西街村人,在搜集、整理、传承河阳花鼓戏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第七代:宋东,男,1949年生,孟州市南庄镇南庄三村人,在搜集、整理、传承河阳花鼓戏中成绩显著。张福顺,男,1953年生,孟州市谷旦镇前进村人,在搜集、整理、传承河阳花鼓戏工作中成绩显著。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人们对传统民间文化保护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而作为经典民间传统文化的河南地方戏曲――河阳花鼓戏,却未随着戏曲学者们与各界有识之士的呼吁而“振兴”。相反,在市场经济与多元文化等因素的多重冲击下,河阳花鼓戏逐渐消退,甚至濒临消亡。首先,河阳花鼓戏的传承人相继去世,民间传统技艺面临失传。解放后,孟州市委、市政府对河阳花鼓戏进行了抢救和扶持,使花鼓戏一度中兴,涌现出了宋家祯、段春选、李世富、赵生彦、赵景富等十几位出名的民间艺人。但随着时间的更迭,今日能唱河阳花鼓戏者已寥寥无几,且多已是花甲古稀之人。由于经费等种种原因,出现了人员流失、后继乏人的不良状况,没有年轻人愿学习河阳花鼓戏,河阳花鼓戏的表演、绝技、唱腔等难以得到传承。如不采取措施,河阳花鼓戏将面临绝迹的危险。此外,河阳花鼓戏原有的演出剧目、演唱曲谱、表演技艺等文字记录不全且不多,如不及时挖掘抢救,也将面临失传的局面。

河阳花鼓戏,曾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人民群众喜爱,非常具有历史文化的传承价值和研究价值。但近年来,由于受到现代多元文化的冲击和观众审美情趣的转移,河阳花鼓戏已处于经费紧张、人员流失、后继乏人的濒危状态,亟待对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扶持。

三、河阳花鼓戏的传承原则

融入全球化是当今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时代特征,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然而伴随着全球化进程,以科技、教育、商品、信息及大众娱乐等为内容的西方文化逐步成为当今世界的强势文化而不断扩张渗透,使传统戏曲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土壤逐渐削弱和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加之传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传统戏曲艺术的一些门类逐渐趋于没落甚至消亡,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因此做好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保护的重点工作就是传承,在传承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原则:

一是主体原则。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主要是指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学术研究团体;一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即传承人。前者处于决策、组织、统筹的地位,依靠其所具有的行政权利、经济财力以及传播权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挽救和保护起到构建平台的作用。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传承者是那些深深根植于民间的传承人,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让河阳花鼓戏艺术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 孟州市委、市政府在对河阳花鼓戏的挖掘、整理、传承上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对河阳花鼓戏的恢复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1983年,政府曾投资2万元,组织专业人员对河阳花鼓戏的曲谱进行搜集、记录、整理。1986年文教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河阳花鼓戏进行挖掘拯救;政府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并将花鼓戏资料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发表,每逢春节举行规模宏大的踩高跷、划旱船、跑竹马、打花鼓等民间艺术表演和大赛等。河阳花鼓戏在孟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虽然做了大量的发掘、抢救、传承和扶持工作,但仍摆脱不了濒危的局面。

河阳花鼓戏最重要的活态载体是传承人,传承人不仅承担着河阳花鼓戏的保护、传授、创新等角色,也负担着河阳花鼓戏市场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因此传承人在尽传承义务同时,也应享受相应的权利。所以,在当前背景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传承者的主体地位。这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保护,是一种从知识产生、知识传承到知识创新呈现动态性的保护。对于传承者应从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实在的鼓励和支持,使河阳花鼓戏传承的活态载体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本土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特定区域产生的,一定区域独特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风俗、生活习惯都或多或少地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传承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典型代表该地区的特色,是该地域的产物,离开了该地域,便失去了生命延续的条件,也就谈不上传承、保护和发展。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本土化原则,这样才能保持其艺术的原始意义和特色意义。

孟州地处中原腹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有着众多特色鲜明和异彩纷呈的民间艺术,河阳花鼓戏就是其中一朵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艺术奇葩。任何一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河阳花鼓戏的形成和发展,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它是一个地区民族情感和理想的载体,是河阳老百姓劳动和生活的融合,民俗和民风的展现,是劳动人民不断创造、不断完善、逐步发展、逐步提高的结果,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河阳花鼓戏以“鼓”定板,节奏明显,曲调丰富,委婉动听,长于抒情,贴近生活,易于传唱。河阳花鼓戏地方语音特色十分明显,形象生动,儿话音多,念白轻松明快,亲切细腻,语音舒缓,吐字清楚,带有孟州独特的语言特征。河阳花鼓戏的每一段唱腔如同一首风情浓郁的民歌,唱腔多有“哼”音出现,凡一字多个唱音时,便用“哼”音补之,故河阳花鼓戏亦称“哼哼戏”、“哼曲戏”,“哼”腔别有韵味,是绝无仅有的特色剧种。在河阳花鼓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相对稳定的文化因素构成了地方戏曲文化品质生存延续的基本特性,它的发展变化是在传承中求发展,于发展中求变化,即“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便是优秀的民族文化精神和地方艺术特色,是传统地方戏曲艺术持续流传的生命力。因此,在河阳花鼓戏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要维持和增强它的生命力,必须坚持本土原则,才能保持其艺术的原始意义和特色意义。

三是创新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地域性和活态性的特点,只有在特定的、系统完整的地域空间和文化环境内才能有效传承和保护。但是,社会生产和生活内容发生了变化,乡民生活被城市同化,乡民意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都足以让源自乡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重大的打击。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是简单的沿袭,要在其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性的发展,做到既尊重规律又与时俱进。

非遗传承与保护范文9

【关键词】 景德镇陶瓷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文化创意

景德镇作为千年瓷都,陶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近些年来,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中存在一些问题,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虽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创意与创新。本文将分析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陶瓷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并从文化创意的视角,对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一、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景德镇素有中国瓷都之称,陶瓷的制作技艺已经列入江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然而,近年来,景德镇陶瓷传统工艺文化从外观设计、知识商标和名人名作的仿制案件时有发生,这给景德镇陶瓷传统文化的保护带来了诸多难题。

例如海岩公司其制作的“青花瓷”系列陶瓷美术作品由于做工精美,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随着市场的拓展,仿冒青花瓷的现象也开始出现。2006年,在深圳举办的文化博览会上,会上展出的某些陶瓷作品居然与“青花瓷”极为相似,此后,在设法购买到部分展出品对比后,发现这些陶瓷作品均为仿冒甚至完全剽窃了法蓝瓷的外观设计。为什么陶瓷产品的外观设计很容易被仿冒,究其原因,在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下,通过高薪的诱惑和刺激,非常容易“挖走”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或从企业网站收集景德镇陶瓷照片和在展馆偷拍,而且专业人士只要偷拍展品或登录网站下载照片后,就能进行仿制。

具体来看,景德镇陶瓷文化遭到破坏可以分为四类:一是专利权常常受到侵犯。如江西省玉风瓷厂设计生产的“公仆杯”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后,曾被大肆仿冒,并以低廉的价格在本地和外地市场上销售。二是景德镇陶瓷产品的商标以及“景德镇”这一标识被盗用和滥用。如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持有的“龙珠阁”牌著名商标,经常被其他厂商盗用。更有甚者,一些外地的陶瓷厂商,贴上该商标的标识,以次充好,远销至国外,使得正宗景德镇陶瓷销售量逐年萎缩,这不仅损害了这些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造成了景德镇陶瓷文化名誉的损失。三是仿冒名人名作、侵犯著作权。如很多私营企业或个体户,为了谋取暴利,通过仿照等方式,来炒作所谓名人的作品,并且高价售出获得巨大的利润。张松茂的“春江花月夜”瓷板画,就曾被北京的一家工艺美术公司假冒,并高价出售。四是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受到外部利益的诱惑而泄露传统陶瓷的制作工艺,有些陶瓷企业员工把技术卖给其他陶瓷竞争厂商,使得其他厂商也能够生产出相同或相近似的知名商品,使消费者误认误购,损害了企业生产者尤其是创造者的积极性,这对于景德镇陶瓷文化的不利影响是深远的。

二、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借国家政策支持的良好机遇,景德镇利用自身所积淀资源文化优势大力发展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打造世界陶瓷文化创意城市。数据显示,景德镇围绕陶瓷文化品牌,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通道,文化产值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该产业已成为景德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最主要的就业渠道。

1、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1)景德镇市文化产业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景德镇市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将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列为全市战略型新兴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产业大小实体共有2900家左右,全市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年总产值约为6亿多元,解决近8000人就业。其中,初具规模的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实体约有30家,小型创意工作室2800家左右。全市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13个江西省著名商标,79个陶瓷注册商标。

(2)围绕陶瓷文化展开的旅游业迅速发展。近年来,景德镇市把陶瓷文化资源作为壮大旅游业的突破口,精心打造一批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的景点、景区,全市现已拥有国家A级以上景区10个,其中陶瓷文化博览区、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浮梁古县衙景区、得雨生态园景区、乐平洪岩仙境风景区、锦绣昌南·中国瓷园景区等6个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品牌优势日益凸显。古窑民俗博览区镇窑复烧成功,并成功申报吉尼斯记录。景德镇市雕塑瓷厂建成江西省唯一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景德镇法蓝瓷陶瓷实业公司和景德镇陶瓷股份公司也成功创建为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点。2009年共接待旅游人数1078万人次,增长18.7%,旅游总收入53亿元,增长21.22%。接待境外游客和创汇在全省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