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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实务心得集锦9篇

时间:2023-12-29 10:39:50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1

为从根本上管理好村级财务,笔者建议推行村级民主理财、村会计委托和村级资金、财务“双代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新体制。一是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对村级财务的日常收支进行审查;对村级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专项资金的提取与使用、费用支出、各种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进行盘点;查阅会计档案。二是各乡镇成立村会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取消村级专职会计,从现有村干部中确定1名干部兼职出纳员,由出纳员定期到村会计中心报账。村会计中心设主管会计1名,专业会计若干名,专业会计每人5至6个村的财务会计业务。专业会计村财务会计业务,须由村民委员会进行书面委托,并取得《农村会计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三是村会计中心隶属乡镇经管部门管理。村会计中心对村实行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于村会计中心办公和建设,从村级管理费中列支。会计工资由乡镇发放。四是坚持七个统一。即统一村级资金收支管理;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记账方法;统一设置账簿;使用统一的记账凭证;使用统一的会计报表;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统一档案管理。五是实行两个制度。即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和村级费用限额管理制度。六是设立村级资金账户。各乡镇在当地金融机构为各村分别设立村级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各村资金。

在建立新体制的过程中应强化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要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管理,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要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编制财务决算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专业会计审核记账;按程序公开财务收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会计中心运作程序。会计中心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规范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双代管”后,仍按村设账,村级收支与财务决算等由村自主决定,会计中心按照协议代管村级集体资金和会计核算两项主要工作。会计中心按月对村级收支单据进行账前审核,统一记账。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村级集体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无偿占用、私分或挪用。四是积极推进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和核算。会计中心要配备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提高“双代管”后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一要实行民主理财、阳光理财。村级一切开支必须经村民主监督小组的审核才能入账,严把审核关。二要搞好审计监督。主要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尤其是对国家专项资金要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对全体村民负责。三要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按时、按要求进行公开,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四要严格查处违纪案件。通过查办典型案件,严肃惩处,及时向群众通报查处结果,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确保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2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三资”管理

近年来,利通区立足实际,在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堵住了滋生腐败的漏洞,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制”管理模式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覆盖,使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

一、基本情况

利通区现辖10个农村乡镇,9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0万人。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村集体积累不断增加,区委、政府十分重视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工作,1998年在全区推行了“村账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2003年在“村账乡管”模式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电算化; 2009年推行”村级会计制委托”试点工作,2010年全区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制”管理模式的全覆盖;2011年5月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局面。截至2012年底,全区村级固定资产达3.7亿元,资源性资产77万亩,农业总产值实现35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38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400元。

一是健全机构,规范管理。通过努力,全区10个农村乡镇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充分整合乡镇财政、农经及其他各部门财务管理人员,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每个乡镇专门配备了高规格的办公场所,在各乡镇会计委托中心将《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财务管理员工作职责》、《记账会计工作职责》、《出纳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统一上墙,明确了中心主任、稽核、会计、出纳的职责。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实行“五权不变,依法委托制”:即在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和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村会计,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与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依法建立委托契约关系,签定委托协议,会计委托中心对各村的财务实行“统一开户、分村核算、电算化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个人收取款项时,必须出具区财政厅监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由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统一管理。发生收入时,由会计委托中心会计开票,出纳员收款,并及时缴入统一结算账户,发包收入必须依据合同进行收款,所有支出通过支票结算。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收款收据的领取、保管、使用等事项,设置专门台账,按使用单位如实记录收款收据的领取、保管、核销、结存情况,定期向区农经管理部门报送收款收据的领用、核销及结存情况。目前,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已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了对村有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

二是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利通区会计委托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货币资金、财务收支审批、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发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审计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统一制定农村财务“1234”管理模式。即一个中心:以镇为单位建立一个会计服务中心,定期与不定期发送“三资”信息。收支两条线:中心实行“收入全额上交、开支按实际支付”的资金运行办法,杜绝坐收坐支,从运作机制上解决了村出纳短款、挪用等问题。三方监审到位: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中心稽核员履行审计职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财务公开,利用村民代表大会、电子屏、村情小报等形式对财务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制流程运行:呈报制即大额资金开支、大项固定资产添置处置都要事先呈报镇经委办,经审批后才能予以支付;审核制即中心稽核员要对票据进行账前审核 ;民主决策制即符合政策的大额开支事项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回访报告制即对开支的大额事项形成的结果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报告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据统计,目前区、乡、村三级共制定相关制度50多项,为保证农村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措施健全,程序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资金”使用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做到“三签”,即经办签字,说明事由;村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列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章,同意报账。在资金使用审批和账务处理中,财务收支票据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加盖审查印章,报村民委员会财务主管领导审签。在2011年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三资”监督,凡财务收支需村监会审查盖章。财务开支实行限额审批。500元以下支出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1000元的由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1000元以上的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财务主管领导审签,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要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对手续不完善的票据、凭证,退回经办人重新完善;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纠正。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建、发包、租赁、处置固定资产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统一采购或处置。乡镇、村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推行村级会计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委、政府把推行村级会计制作为“勤廉为民”工程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的意见》、《利通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成立了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级会计委托制工作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清账小组。农牧、财政、纪检监察、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置力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全面清理,夯实三资基础。2010年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区委、政府成立了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5个工作组进驻各乡镇,采取一村一报告、一乡一评价的方式实地对10个农村乡镇99个行政村的资产、村集体经济收入、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清理和核查。通过清理,核清了利通区村集体家底,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区村级“三资”现状。2010年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成立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区抽审三分之一村和各乡镇自审三分之二村的方式,以“六清六看四结合”的清理审计方法,“六清六看”是:清点库存现金,看账款是否相符;清理收入项目,看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清理支出项目,看财务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清理固定资产,看账物是否相符;清理债权债务,看有无死账呆账;清理集体各类资源,看是否纳入账内核算。“四结合”是:村自查与乡镇督查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清查与处理相结合、清理与公开相结合,对99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了就地审计。此次审计金额达26.7亿元,审计出坐收坐支等违规资金232.2万元,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对个别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延伸审计。通过对审计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的纠正和完善,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资产登记处置、账务核算、经济发包等经济行为。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中心设施。2010年在认真总结试点和学习区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区委、政府投资100余万元,为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复印、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并为乡镇聘用了13名专业财会人员。帮助乡镇解决了专业会计少、软硬件设施缺和办公场所不足的突出问题,为村级会计委托制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在提升管理水平上,利用“科技+制度”手段,强化监督,搭建了涵盖账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电子报表管理、领导查询管理、综合信息管理的利通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目前,全区10个乡镇99个村的资金、资产和集体经济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99个村全年的收支、固定资产及经济合同,全部甩开了手工账。财务软件的推行,不仅降低了对“三资”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成本,而且使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四是开展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围绕村级会计委托、“三资”管理和农民负担等内容,先后举办了8期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级会计委托中心人员参加的培训班,组织召开了2场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和“三资”管理工作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以先进带动后进,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账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上岗制度。截止目前,全区99个村报账员有8名取得会计资格上岗证,65名新选任村报账员参加了区财政局和农经站举办的会计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内部工作制度、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推动“村级会计委托制”、推进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机制。按照自治区有关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通过强化“三个监督”来促进村级会计委托制和“三资”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和透明化。首先强化组织监督。在全区99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全覆盖,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草案)》,将“三资”管理纳入村监会监督范围,实行村监会定期参与村级财务收支审核工作,逐步推行“两签两审两盖章”制度。“两签”即经办人和村支部书记共同签字,“两审”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共同审签,“两盖章”即村民理财小组(五牙子章)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会专用印章)共同盖章。其次强化群众监督。一方面在全区推行村级“四权治理”机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和推广“一事一公开”、“ 原始票据公开”、“村务新闻人公开” “民情小报”和“网络公开”等公开形式,严格了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逐笔及时公开。目前,全区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的村达到95%以上。第三是强化动态监督。每年要求各乡镇会计委托中心至少对所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村集体经济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原来各村会计由于文化程度不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村多面广,导致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相对不规范。自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以来,财会人员由乡镇财政和农经人员担任,文化、业务素质都比较好,保证了记账质量,票证的审核把关比过去严了。并在摸清全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的基础上,按资产种类,分别建档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杜绝了原来换人不交账的“节节账”、账目不清的“包包账”和村干部直接插手管钱管物等现象,较好地解决了集体资产产权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问题。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和范围,对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增强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透明度。

二是村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后,财权和事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使村集体的各项收支置于区农经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中,有效的控制了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管理不民主、不合理开支增多等现象,从而使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既是村级财务业务处理中心,又是村务财务监督中心,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一些腐败问题,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以及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村会计业务的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第三条财政部门是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业务培训。

第二章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第四条全市村级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服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向镇处财政所申请,并与财政所签订委托协议。

第五条各镇处财政所内设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会计业务,集中核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财务进行指导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农村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对农村财务和村集体组织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管各项资金。

(三)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各村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收支和往来明细分类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分户记账,定期与村报账会计和银行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四)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一定年限后,移交给村委会。

(五)定期向村委会提供各项资金的收、支、结存明细情况及相关会计资料,供村委会按规定向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取消村委会银行账户,由中心集中开户代管村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分配核算到村。

第六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

第七条会计人员配置。中心配备总会计1名,资金会计1名,票据会计1名,根据所辖村委会数量设立记账会计2-5名,分片负责管理农村会计工作。村委会只设置1名报账会计。

第八条会计人员业务要求。总会计、资金会计、记账会计由熟悉业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票据会计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岗位职责。

总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计、核对记账会计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核对资金会计所管的村存入专户资金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审核村级发生的各项支出;汇总记账会计的财务月报、季报表,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及时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和资金运行报告。

资金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规定设置村银行存款账户,核算代管现金和存款以及与村级的资金往来,并及时向记账会计和总会计上报资金流量报表。

记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村设置会计帐簿,核算与村报账会计的业务往来,编制各村财务月报、季报表、财务分析及资金运行报告,并及时反馈到村,督促村每季实行财务公开。

票据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和保管工作,定期对中心会计人员领用收据予以缴销。

村报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备用金领取与核销,村级收入、支出计划及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及时与中心办理收支结算,以及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统计台账、“一事一议”筹资等分户台账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财政所(中心)应实行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会计人员确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备案。村报账会计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因换届发生会计人员变动,或因不适应财会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经村两委研究,报镇处财政所,按程序办理离任审计移交手续,除此外不得随意撤换。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会计、村报账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会计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财务预决算

第十二条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预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在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编制,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决算在每年年终根据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禁赤字预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第十四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政府和财政所(中心)审批后才能对原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各村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镇处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和借贷的款项、清收的村提留历年欠款及村委会按规定应统一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十七条凡属村级集体资金必须由中心统一核算和管理。中心应将村集体各项资金全部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不得擅自调入其他银行账户,更不得转借、挪用。

第十八条村级集体资金的收缴:

1、村级组织收取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并由村报账会计与中心办理收入报账手续。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按市减负办审批的方案,使用《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由各村自行收取,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及时报账、张榜公布”的原则执行。

3、村组发包收入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其它各项收入按收入实现制原则,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户。

第十九条村级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日常支出实行审批审核制,各镇处根据村规模大小和村级经营收入实际,依据本办法确定本镇处内各村支出审批审核限额。

第二十条中心根据村级经营收入规模,向村委会发放500元-3000元的备用金用于零星开支。

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核定备用金5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核定备用金10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核定备用金最高不能超过3000元。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会计将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向中心报账,中心根据村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结存情况办理支出结算。对零星支出,由中心向报账会计补足备用金;对涉农补助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工资、农户拆迁补偿费等涉及个人的支出,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直达个人帐户;对“一事一议”项目等专项建设资金,由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直达施工单位或个人账户。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市各村应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或登记簿、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增减变动时入账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凡更新、购置、新建固定资产,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变卖或核销集体固定资产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核销资产及时调整账目。

第二十四条集体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应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评估,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市场规则运作。集体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处财政所审核。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应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建立集体资源管理增效责任制,各镇处财政所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对集体资源性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造成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者追究赔偿责任,损失较大的,除负责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集体资产和资源采取发包、租赁经营和拍卖经营权等方式,以发挥其效益,增加集体收入。承包者损坏固定资产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按价赔偿。

第七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级集体企业、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各项工程的招标,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处政府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签订标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由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严禁口头约定。所有承包合同一式三份,村、承包(租)方和鉴证方(财政所)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上交收入不得随意变更和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减免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通过决议报镇政府、办事处审核。

第二十八条工程类承包合同的履行,必须凭发包方验收合格报告单及工程完工结算单,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九条财政所要督促配合村级组织定期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工作。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财务监控制度。中心应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票据和账务处理的审核监督,季末必须向市财政部门汇总报送村级财务报表。市财政部门及时掌握各镇(处)村级财务运转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处中心和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一条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列入财务计划,各村必须将表决结果报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财务的审核依据。

第三十二条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村民主理财小组由一定数量的村民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并对村财务有知情权、监督权,对村财务收支有审核权,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第三十三条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中心每季度向村委会提供财务收支明细账,供村委会按程序公开,公开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村委会每年年终应按有关规定,将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向村民公示。村民对财务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质询,由中心在一定时限内予以解答。

第三十四条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村级年度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村主要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可以委托基层财政所进行审计,必要时,市审计局每年选择部分村对主要干部开展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抄送镇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并向村民公开。

第九章票证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级组织各项收入的收取,除按规定必须使用税务收据外,一律统一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村级取得收入时确需使用税务收据的,必须到中心登记备案,所取得的收入全额存入中心银行账户。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分为《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和《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两种。其中《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只适用于村集体在经本村代表通过、经市减负办审批后,向本村村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项,不能用于其它款项的收取。《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适用于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和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实行“限量领用、以旧换新、定期缴销”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村级组织和中心要妥善保管村级的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种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会计档案资料,做好村级经济活动的资料保存工作。

第三十九条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查阅档案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中心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章违规责任

第四十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凡有平调、截留集体资产,改变集体资产产权,非法以集体资产抵押或作经济担保,违规低价处理、转让集体资产等行为之一的,依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至500元罚款。上述各项行为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三个月以内的,由镇处财政所责令限期归还,并处以挪用、侵占金额10%至30%的罚款。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4

探索、创新适合各地新农村发展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政府行为、村治结构、农村经济状况、村民权益意识是影响各地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的主要变量。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国各地农村探索和创新了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但是,由于我国村级经济具有社区性、封闭性、合作性、多样性的特征,使得各地农村在选择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时应考虑其差异性和适用性,不能追求统一模式,可以在以下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

(1)村级会计委派制模式。村级会计委派制是由乡镇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经择优录取、集中培训后委派到辖区内村级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被委派单位领导,按制度独立处理村级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参与被委派村的内部管理。由于我国农村会计管理水平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农村很多地方纷纷实行了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对整顿农村会计工作秩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较好地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治理腐败现象等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村级会计委派制的适用范围有待完善,核算单位应考虑经济条件、经济业务量、交通状况、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差异,对是否适合实行村级会计委派制作出判断,看其是否能够确保会计核算与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原则的实现。

(2)“村财双管”模式。村财双管即在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所管理资金,经管部门管理账务,定期安排村会计到经管站报账,实行集中办公、两级记账(村会计记手工账,乡镇经管站将凭证审核后录入电脑生成电子账)和资金档案统管。该模式特点是“村管”和“乡管”各半,“手工”和“电算”并行。从制度设计来看,“村财双管”是很好的,财政和经管各司其职,相得益彰。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产生诸多不当和存在严重漏洞。财政所只履行村级资金的拨付职能,一般不直接参与村级开支活动的监督;而经管部门既不了解村级真实收入实情,也管不了村级收入,难以监督村级财务实际收支情况,管的是“空账”。这就造成管收的无权管支,管支的也无权管收,使得名义上的村财由财政与经管“共管”变成了事实上的“空管”,甚至出现了一些矛盾,导致了新的财务混乱。为了能使财政和经管部门都履行好职责,共同监管好村财工作,可以对村财实行“分层共管”。上级拨来的资金先由乡镇财政所拨给乡镇经管部门,由经管部门实行事前监控,再由经管部门履行资金拨付和管理账务的职责。

(3)村级会计委托模式。村级会计委托是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会计中心代村组管理账务、资金和档案,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中心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公开财务、统一建档管理。该模式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和推广,取得了一些很好的管理经验,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因此,村级会计委托应加强精细化管理,乡镇可以通过制定科学、详细的业务操作程序来实施对村级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其程序设计如下:一是依法委托代管,村委会与乡镇会计中心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注销各村原有银行账户,开设统一的乡镇村级财务银行账户,办妥财务移交手续。二是科学设岗,在乡镇财政所下设立会计中心,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兼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出纳(兼票证管理员)、档案员等岗位,村级设立报账员(村会计)、民主理财小组、财务领导(村主任)、村委会等岗位和机构。三是统一票证管理,各乡村必须统一使用的凭证、账簿及报表,乡镇村级财务基本银行账户支票全部实行“双面印鉴”管理,即支票正面银行预留印鉴为乡镇会计中心公章、乡镇会计中心主任和核算会计私章,支票背面银行预留印鉴为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主任私章,在取款时必须同时加盖双方印鉴才能有效,形成了双重管理,双方监督。四是规范财务流程,严格报账审批程序,所有款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开支采用统一的支出审批专用凭证。开支按照规定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一般财务事项的报账审批程序:原始凭证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签村主任审批报账员复核、报账,重大财务事项的报账审批程序:由村委会报乡镇会计中心审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办人签字报账员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签村主任审批报账员复核、报账。村会计在报账时,必须填写统一的《收入报账单》和《支出报账单》,经乡镇会计中心核算会计初审、主任审核后,方能报账和签发“双面印鉴”支票,严把资金“出口”关。五是分村建账核算。乡镇会计中心分村设置现金(存款)日记账、总账、管理费用明细账、经济往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村级还必须同时设立现金(存款)日记账、内部往来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劳务用工登记簿。核算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需经乡镇会计中心主任、核算会计、村会计共同盖章。六是按季编报公开。核算会计编制的村级会计报表经乡镇会计中心主任和村委会主任审核后,再由村委会按季进行财务公开。

(4)中介机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中介机构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由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受村级组织的委托和授权代其建账、记账并进行财务管理。在此模式下,村级组织独立核算,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托做账、授权管理”的原则介入村级组织的账目、资金、合同的管理。该模式是借鉴广东省佛山市在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创新经验,是一种全新的模式,虽说其具体的运行机制与机理虽不完全成熟,但是,在农村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下,能够利用中介组织的人才优势,对迅速建立和完善村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农村的财务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模式充分体现村民自治的要求,符合现代产权理论的实质,能有效地解决会计委派制模式与现代产权理论不符的法律理论问题。

各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的主要区别是乡、村两级对财务人员、资金、证、物资、账目、档案等管理的范围和程度不一,各地农村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把握对财务人员、资金、证、物资、账目、档案等管理的范围和程度,开拓性地探索出能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财务管理模式。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规范,只有健全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稳定和谐。

(1)财务预算制度。村级财务活动要实行预算管理,其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购建预算;农业基本建设预算;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预算;收益分配预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借款预算;其它预算。

(2)内部控制制度。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销售、采购、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借款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并采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财产保全、电子信息技术等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3)会计核算制度。村级组织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应建立各类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单位账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集体账内资产要做到账实相符,账外资产要建立统计台账。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包括:村级组织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村级组织计划内数额较小的日常开支,由村级财务负责人审批;计划内数额较大的开支事项,由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审批;计划内的重大财务开支事项及计划外的支出,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级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级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异议的财务开支事项,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6)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了解村级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债权债务的总额、构成、用途、债权清收方案、债务化解方案、还款计划、资金来源等,要定期、及时、专项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7)职务消费定额管理制度。村级组织要建立职务消费定额管理制度,村干部的通讯费、用车、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要由乡镇制定消费定额标准,对于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8)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村级组织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村级组织的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包括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9)“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要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进行,并且筹资筹劳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10)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村级资产和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的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电子数据、会计软件等会计档案需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归档保管。

(12)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村级组织的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任免和调换的,须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将所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建全三级监督网络,强化村级财务监管体系

(1)强化会计监督。主要是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款项、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等六个方面进行监督。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5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四个注重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是推进村级财务真公开、全公开和常公开,确保村级账务的真实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控制村级债务增长,缓解村干部与群众日趋紧张的矛盾关系,有利于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对村级执政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对于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就是在群众真正自愿的前提下,经过民主协商,村委会代表村民依照法律程序和乡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或会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通过合理配置服务人员,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规范业务流程,解决长期困扰村级财务和账务的“包包账”、“断头账”、“糊涂账”等混乱问题,实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根据多年来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经验,我觉得必须做到“四个注重”。

一、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注重综合素质教育培训

在农村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利民好事和实事,是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深受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但是,在不少地方还刚刚起步,所以,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特别是一些村组干部和相关的财会人员普遍感到不知所措,无从下手,深深地感到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以及整体综合素质,距离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这项工作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缺乏信心,他们迫切需要补充、更新和完善与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业务知识,需要具有针对性、富有权威性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所以,我们必须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凸显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在前期做好教育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教育培训措施,实现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村组干部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让受训人员学得进用得上,使教育培训工作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随着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村级相关财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与之配套的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就需要着眼长远,立足大局,持之以恒,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村级会计委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路径,摸索新规律,提出新办法,并逐步总结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教育培训链条,实现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和日常化。

二、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注重资金投入与人员保障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首先必须确保必要的执业人员工资、足够的工作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所以,乡镇一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必须专门设立或单独增设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并做好经费管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支出用途,规范支出范围,履行严格的支出审批报销程序,确保安全节约高效地使用专项经费,保证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必须建设一支业务水平能力强,综合素质合格过硬的村级财务会计执业队伍,而且必须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另外,鉴于目前大多数农村的报账员、记账员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我们可以借鉴财政部向全国推介的湖北省的做法,“除聘请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记账员外,还应该根据服务工作的需要,尽可能地聘请具有一定会计从业经历和资质的人员担任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并定期对村财务负责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记账员、村报账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在职的继续教育”[1],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并注重保持相关财务人员的稳定性。

三、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注重理顺三种关系

一是必须注重理顺财政部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尊重农民群众合法的民利,看农民群众是否愿意接受,如果群众真正从心里理解了接受了,行动上乐意了支持了,我们才能够去依法推行,才能够通过签订会计委托服务协议的形式去授权。如果不尊重农民群众的民利,违背农民群众的根本意愿,而采取强制措施去推行,其结果是得不偿失。所以,我们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办公厅[2006]32号文件关于精神,“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度”,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从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增强财政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而赢得当地基层群众和村组干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是必须注重理顺财政部门与农业等涉农管理部门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工作大多数是由农委、多管、水利等部门主管主抓,而村级的财务账务管理工作又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过程中,还要千方百计注重理顺财政部门与农业等涉农管理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农业经济主管部门的政策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得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与经济管理工作协调发展,齐头并进。

三是必须注重理顺村级会计制与村级审计的关系。村级会计制与村级审计,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只有有效地发挥好两项制度的协同作用,实现两者最佳的协同效应,才能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必须明确会计制和村级审计的职能定位,避免职能混淆而导致制度效率降低。具体来说,要教育引导村级工作人员和村级审计人员彻底转变各自的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努力帮助他们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更主要的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会计中心人员与村级审计人员应该严格分离,明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地破解村级会计制与村级审计之间重复监督以及两者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缺失等问题。

四、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注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目前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必须不断地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规范化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套系统而又完整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最重要的一条,是要积极引入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首先是必须规范票据管理。目前,在农村一些地方,不符合票据管理和会计管理要求的财务支出和收费事项,比比皆是,有的是打白条,有的是自制票据,有的是在一些不法商贩手里购买的非法票据,记录的账目也大多是本本账,形式杂乱无章,内容乱七八糟,弄虚作假,混淆是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财务管理制度。因此,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时,上级财政部门应该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工作,统一印制下发基层需要的相关票据、凭证、报销表格等等,以此来规范票证的使用行为,真正做到依法理财、账实相符、有据可查。

其次是对要公开的村财务项目,要分门别类、细化量化,总分结合,要具体、真实、准确、全面、明白易懂,既要有汇总的资产负债表、收益表,还要有收入、支出的分类明细表,让普通群众真正心里有数,认得准看得懂算得清,增强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另外,财务账务公开要形成制度化,要定期进行公开,努力实现群众对本村财务情况的有效监督。在年终岁末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服务中心会计离任的时候,要由上级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派出审计小组,对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进行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将结果公诸于众,以此接受群众对村级委托资金的事后监督,打消群众的顾虑,取得群众对委托服务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参考文献: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6

关键词 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做法;成效;浙江嘉兴;南湖区

中图分类号 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339-02

近年来,嘉兴市南湖区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逐渐使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2年,南湖区被认定为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区。

1 主要做法

1.1 建章立制、真抓实管

为有效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区委、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意见》《南湖区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对资金管理、凭证审核、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印章管理等各环节做到严格管理,并由区农业经济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统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统一核算内容,确保会计核算口径一致,真实反映村级经济运营情况。

1.2 抓好源头、实施“双”

针对村级财务年年抓,年年有问题的情况,南湖区在2001年实施村帐委托的基础上,2002年将村出纳工作也一并委托到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原会计服务所),全面实施“双”,这在当时属于全省首创。实施“双”可以从源头控制村级集体经济活动中滥用原始票据的不规范现象,同时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实起到更直接的监管作用。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与所在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双”委托协议,做到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目前全区共有会计服务所工作人员19名,每个镇3~4名,分别57个行政村的财务和经济核算。各村经济合作社设置1名报账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和登记有关账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按时结账、报账[1-3]。

1.3 严把财务收入、支出关

南湖区从2007年开始就明确规定,村级财务支出除了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村民劳务报酬等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以外,其他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完税发票,否则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账。每个村原则上只能在银行开具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村经济合作社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一般村备用金控制在3 000~4 000元,超过限额的需及时存入银行;严禁白条抵库或未批先报等情况的发生。对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区委、区政府明文规定每年村级公务招待费按各村上年度经营性收入的10%列支,且一般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于基本整体拆迁待撤的行政村,招待费一般不得超过5 000元。各村报刊订阅费或其他一些费用不得超过省定标准,凡超过限额规定的,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账。

1.4 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各村都建立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5名熟悉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懂财务、群众威望高的村民担任,按月开展民主理财活动。理财小组人员对当月发生的所有财务收支发票进行逐张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且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进行确认,否则不能入账。同时建立理财情况记录簿,将理财活动记录存档,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由社长签字审批同意列支后,再报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记账,做到每张原始单据手续齐全、规范。同时对各村收支预决算、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工程项目、村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内容,每月通过村“三资”触摸屏和村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1.5 规范审计、强化监管

从2005年开始,区政府每年安排审计专项经费,区农经局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要求,下文明确审计村数、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年限、审计方法,积极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到“3年1轮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审计经常化、操作网络化”。针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用附表形式列出整改意见,责令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整改村在1个月内把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区农经局。同时,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2008年,区纪委、组织、监察、民政、财政、社保、农经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南湖区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形成了对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经员、联村干部负责人、财会人员、村3套班子负责人及其成员实行分级责任追究的制度。

1.6 加强培训、稳定队伍

一是向社会公开招考会计,使更多综合素质好的会计人员进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二是每年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三是“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全额由镇(街道)财政列支;四是提高“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4-6]。

1.7 明确责任、实行考核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后,各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区所有村一切经济业务往来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态度对于能否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至关重要。为此,从2007年起,南湖区建立了考核制度,每年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责任。考核内容从财务公开透明、账务处理规范、制度健全落实、财会队伍稳定、监督渠道畅通、日常工作规范6个方面进行,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若干名,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8 “三资”监管、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南湖区在凤桥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试点工作,2011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整个工作从宣传发动、资料收集入手,重点做好系统升级、账务显示、强化公开、突出监管。一是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系统从二级升级为区、镇、村3级管理网络;二是对村所属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摸清家底,界定产权;三是对已清理好并经公示的村级集体“三资”进行村民代表审议认定,报送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四是对实物资产拍照留存并上传管理系统进行公开;五是确保每个村配套1台“三资监管”电子触摸屏,将“三资”管理信息与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直接对接,确保各村村民能及时查询和监督本村财务和村务情况,真正发挥实时监督作用。

2 取得的成效

经过这几年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种监管措施的实施,全区各村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提升会计队伍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1 财务管理不断规范

2005年以前,村级原始支出凭证大部分是白头发票和自制凭证。现在,除了支付村干部报酬、补贴和农民劳务等无法取得正规发票外,一律凭完税发票入账。以前,村级工程项目大部分都没有工程合同,且购买材料都用自制凭证列支,工程款结算用原材料发票相抵。经过这些年的规范化管理,现在村级公共财政和集体经济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实行招投标,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单个工程项目1万元以上的,编制预决算,并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工程开工前有施工合同,结束后有验收报告,具体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工程款结算一律凭完税发票,并实行转账支付[7-8]。

2.2 内外兼管不断完善

一是内部监管得到落实。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较好地发挥了监管职责,重大投资、重要项目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通过“三资”监管触摸屏、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经营行为。二是外部监管逐步强化。重要“三资”信息通过村级触摸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村级经济财务审计,确保在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规范等方面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9]。

2.3 非生产性开支不断压缩

区委、区政府领导特别重视村级非生产性财务开支问题,把村级招待费、报刊订阅费等列入村干部工作考核内容。经过规范化管理,各村非生产性支出得到压缩。以村级招待费用为例,2012年全区村级招待费比2006年减少42%。而从村级集体订阅报刊费来看,2012年全区村级报刊订阅费2008年下降42%。

2.4 群众基本消失

2006年以前,时有村民信(上)访,反映村级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区人大、政协二会期间,代表、委员提案中也有很多反映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近年来,信(上)访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事件逐渐减少,“两代表一委员”的关注度也下降了。

3 参考文献

[1] 高雅仙.嘉兴市南湖区抓好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实践[J].新农村,2012(2):7.

[2] 孙元学.推进外汇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的探讨[J].济南金融,2007(10):13.

[3] 方永磊.为民谋利 守 “土” 有责――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沭县农经中心副主任刘建文[J].农村经营管理,2011(4):5.

[4] 綦好东,王爱华.论乡(镇)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建设[J].中国软科学,2004(5):11.

[5] 刘家玉.现行乡、村财务管理模式浅析[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0(1):23-25.

[6] 马宗兰.新农村建设中“村财镇管”的若干思考――基于贵阳市郊区农村村级财务的调查[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1(1):31-33.

[7] 郝建利.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7(1):46-49.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7

关键词:中级;财务会计教学

行动学习法是一种教与学的理念,围绕学生的能力培养,教师和学生一起制定任务来引导组织和完成课程的教学。学生通过全面、自觉和主动学习,掌握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形成自己的经验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竞争力。企业的实践中作用于中级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形成和完善,以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一章学习一个准则,以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主,每一章的每一节可划分为一个小小的问题,把章节所有问题都集中起来,就组成中级财务会计完整的理论知识框架,因此在中级财务会计核心课程中教学中应用行动学习法是可行的。该研究意义表现在;(1) 行动学习获得成功的前提基础是抓住问题的所在科学地设计学习小模块。问题要能覆盖模块的大部分知识点,是学生们感兴趣的,与教学目标相一致。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创新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合理地选择对学生有兴趣学习模块。(2)促进高校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角色转变。要想推动地方高校教师的教育创新理念,以促进会计核心课程教学模式创新,让行动学习法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堂上广泛推广,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整合地方学校人才的培养。(3)促进高等教育及创新性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在高等教育中,国际上,以激发学生的行动为出发点,学习行动法通过行动反思将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地方高校教育提供教改新模式。将行动学习法引入中级财务会计的课堂教学中,不仅对高素质创新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作用,而且还优化中级财务会计实践教学的模块,同国际人才培养的模式相接轨来促进地方高校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创新模式调查研究与反馈情况。根据发放调查中级财务会计教学创新模式问卷,从课程的重要性,知识目标,学习效果等方面调查,学生大量地反馈信息,这样了解到学生思想普遍以为的内容多,信息量大中级财务会计是会计类专业的一门重要核心专业课程,这实际上是核心课程对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高要求,最终提高学生会计知识的综合理解和运用能力;从理论上研究方面看,行动学习法为指导教W方法创新,借鉴国内大量外参考文献,总结分析行动学习法与实践教学及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创建基于行动学习法的中级财务会计核心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新格局。

二、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行动学习教学过程进行可行性分析。地方本科高校教学中,要用行动学习法就满足一些本条件:问题如何确定,通过分组讨论,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案;其中,课程可以分成若干个独立可解决的问题,实际问题集合在一起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核心课程理论体系。因此,在中级财务会计核心课程教学模式创新之前,就应对行动学习法进行一定可行性的分析。

三、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行动学习法教学创新模式的设计。在地方高校会计本科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课堂上运用行动学习法,本身是结合会计专业的特点,把呆板的公式化的教学模式转变成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教学模式,结合教材中十分枯燥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点,综合融合到企业的实践流程中来。为了改变传统会计 专业课程学习的内容顽固化和缺乏全面性等特点,解决通过扮演不同角色,体现行动学习法 “做中学”的理念。这期间要求老师反复总结经验,引导学生探索知识,反思自我教学的行为,将自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成分析解决问题的同构者。这样学生的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地发挥,从某种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内在动力,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应用能力得到很大地提高。行动学习法是科学的,富有很强的创新教育气息和新鲜生命力,实现教师在教学与指导设计中的角色转换,创建基于行动学习法的课程教学的整体设计,提供自主的学习环境,多开展开放的、互动式教学模式。以行动学习法为指导,建立基于行动学习法的中级财务会计课堂教学新模式。

四、基于行动学习法的中级财务会计教学创新模式评价。通过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实践行动学习法教学模式,发现行动学习法教学模式存在多方面烦人优势:学生全程参与学习,为活跃课堂气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中级财务会计的积极性和主观性,有情景可模拟,有问题就查阅,有汇报就成果等等,让课堂真正的成为学生学习的课堂,在行动学习法下的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提升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体系是由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组织和评价方法等一系列相关的要素有机整体,是对教学效果的考核确认的关键。而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是要实现中级财务会计教学模式创新客观性、公正性,就必须把教学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起来。因此,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科学地评价体系的建立是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广大学者去研究探讨,在这体系中需教师和学生参与紧密结合。教师除了讲授大部分内容之外,注重能力的培养贯穿整个教学的过程中,转变教学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基础和导向问题,在课程教学中以发现式和探索性的学习,促进学生从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问题能动字者;利用团队教学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张弛有度的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结合;同时以网上期刊、权威报纸、杂志等帮助课堂教学最终提高学生课外终身学习和阅读能力。

参考文献:

[1]毕茜.基于行动学习法的会计本科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会计,2014(24).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8

1、成立县镇村级财务委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专门核算和管理村级财务。

2、中心人员设置为:主任:,负责主持中心日常事务,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副主任:,负责督促村级财务结账、村务公开。会计:,负责对村级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按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出纳:负责资金收付、银行结算、登记相关日记账等业务。

3、各村(居)设一名报账员(村支书、村主任不得兼报账员),负责编制本村收支计划,建立现金日记账,办理与中心报账和对账,负责票据的领用、填开、缴销。负责村级财务公示。

第二条会计核算

1、取消村会计,村级财务统一由中心核算。

2、村级财务核算工作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3、软件的使用、维护、技术指导和配套服务由中心负责。

4、村会计年度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底,村级报账员每季到中心报账一次,中心应按季向各村委会提交会计报表,并按规定向镇党委、政府提供会计信息。

第三条账户管理

1、取消村级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由财政所在信用社开设“村级财务委托中心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结算账户”),村级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缴入资金结算账户统一管理。

2、中心应加强村级资金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制度,完善印章和票据的分开保管与监控制约。资金结算账户统一预留“中心主任、中心出纳、中心财务专用章”印鉴,保证村级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第四条收支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村级收入必须全部缴入资金结算账户,支出必须是量入为出,严禁新增债务,严控白条入账。当年收入必须记入当年帐,每年支村委在当年帐薄最后一页签字认可。

1、建设性项目支出。所有5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先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项目工程量及资金,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填报大型建设开支审批表,经镇长审批同意后,再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2、四项费用。四项费用专指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制度,每个村(居)每年四项费用支出不得突破2.5万元的标准。

3、招商引资费用。在外争取资金所需费用单独核算,逐项计算,引资费用须先经全体支村委通气后再列支。

4、村干部待遇。所有村干部除政府审批的误工补贴、岗位补贴和工作奖励外,不得再发电话费、租车等补助。

5、部门收费。除党报党刊以外,不再支付任何部门的各类名目收费。

6、具体报账程序为:原始凭证取得经办人注明事由,签名村支委集体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议(盖章)当事人向报账员领款报销村报账员汇总中心审核入账。

第五条票证管理

村级取得收入,办理往来结算只能规范使用镇财政所提供的票据。

1、村报账员年初根据本村实际向镇财政所申报年度票证使用计划。

2、财政所票据专管员汇总乡镇年度计划及时向县票据管理部门领购票据。

3、村报账员根据财政所通知到财政所办理领用票据手续。

4、村级收款后应将款额在规定时间内缴入中心账户。村报账员凭票据存根联到财政所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5、镇财政所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县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第六条现金管理

各村留5000元以下的流动资金,由报村帐员保管,超过部分一律存入镇财务管理中心村级帐户。现金拨付程序为:村报账员填资金拨付申报表支部书记签字、盖公章驻村干部签字中心副主任签字(5000元以上镇长签字)中心会计审核出纳拨付。

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

中心要及时、全面、准确将村级财务运行结果整理归档,生成的会计档案由中心保管,并明确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第八条罚则

1、按照财务制度分工。支部书记负责资金调度,报账员具体落实经办,对越权处理财务的人员由镇纪委对当事人警示谈话,如造成损失的由镇纪委立案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

2、四项费用超过核定标准的,由支部书记向书记、镇长说明原因,超标部分按20%的比例由镇财政收取调节基金。

3、报账员一季度未按时报账的,对该单位予以全镇通报;连续两个季度未报账的,对单位责任人、报账员由镇纪委警示谈话;一年未报账的,单位负责人由镇党委诫勉谈话,报账员调整工作岗位。

4、不按规定程序报账的,由镇纪委对责任人警示谈话。

5、村干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的,一律由镇财政全额收缴,并由镇纪委对支部书记警示谈话。

6、当年债务增加的,由支部书记向党委书记说明原因。

会计中级实务心得范文9

关键词:体育局会计委派制资金管理运作方式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罚、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持财经纪律。可见,会计委派制的实质是在企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体制下,由国家作为所有者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权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监督体制。

一、各级体育局的地位及资金管理现状

我国体育管理部门都是行政事业单位,其最高层面是国家体育总局,其下属为各省、直辖市体育局以及下设县级体育局,各体育局管理着公共体育场馆、篮协、足协、体校等体育组织。各级体育局代表政府负责制定体育方针、政策,做出体育经费预算,规划体育场馆的建设,鼓励公民参加体育运动等,而下设的体育组织则负责具体的组织训练、准备比赛、选拔代表队及解决有关场地和器材,聘请教练员、辅导员和筹集活动经费等日常事务。自建国以来,我国在体育事业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仅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截止1998年底,资金总量达372亿元,属于体育局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为14410个。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国家加大了在体育事业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涉及体育基础建设和体育运动等许多项目。同时,由于体育需求和体育消费的增加,体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因此,各级体育局对体育资金的使用,不仅应受到严格监督,还应要求体育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体育资金的使用,各级体育局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实行预算管理,即先由其下属各体育组织提出资金预算,经过各级体育局审批,并报到相应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各级体育局的银行账户划拨,而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则由审计局进行监督。虽然如此,但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迄今不少体育局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加之会计管理基础薄弱,导致财务收支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为了监督我国财政资金正确有效地运用于体育事业,提高体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加强我国各级体育局的会计监督势在必行。

二、委派制的优势及其在体育资金管理运用中的作用

1.有利于体育经费更合理有效地使用。经济发展推动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虽然居民个人投资、公司企业投资和媒体收入在国家体育经费来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仍然是体育经费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随着体育项目的日趋复杂,资金投入增多,各种体育组织和训练所需经费不断增加,所以,体育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需要独立的会计人员进行监督。

2.有利于体育资产保值增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划拨的体育资金应成为经营资本,也就应具有营利性。作为政府的机构,各级体育局能否有效地进行资本运营,只有通过独立的会计人员的监督才能反映出来。外部监督如能与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机制相结合,将构成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促使各级体育局不仅能正确运用现有资金做好项目投资,还能盘活大量的存量资产,如有效开发和利用现存的公共体育场馆,提高各种资产的盈利性。

3.防止腐败现象需要监督。只有通过独立的会计人员对各级体育局进行全过程的核算与控制,增强其经费开支的透明度,才能避免以往会计工作中的“账外账”现象,解决挤占体育经费、克扣训练经费等违纪腐败问题。

总之,只有实施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才能独立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责,使体育项目内控制度、公共体育工程预算审查、资金运用过程的监控等置于会计监督之中,从而保证体育重点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体育局采用委派制运作的方式

借鉴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取得的成功经验,各级体育局在引入会计委派制的模式———财务集中核算制时,也应按照资金所有权属于国家、支配权归单位、管理权属财政、核算权归核算机构、单位债权债务的性质不变、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不变、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财务集中收付。成立一个独立的核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该核算中心对各级体育局的资金运作应根据如下程序进行:一是各级体育局与核算中心签订委托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各级体育局的银行账户将被取消,并在核算中心建立内部账户,配予资金存折,预留付款印章;三是各级体育局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只设置一个报账员,资金结算、经费收支等由该报账员到核算中心办理,预算收入经体育局申请,由相应部门审批后划转到体育局基本账户,其经费支出从基本账户核付;四是核算中心依法进行从审核各级体育局的原始凭证开始一直到月报编制工作;五是核算中心应及时向各级体育局反馈其财务收支情况,依法监督和指导各级体育局合理使用资金。

四、体育局采用委派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成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由财政局领导,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根据情况采用选调或公开竞争上岗办法录用。会计人员被录用后,其工资、福利、人事关系转入会计核算中心。独立的核算机构是对各级体育局进行会计监督的保证。

2.各级体育局内部建立财务管理部门,加强体育资本运作,这是财务集中核算制得以实行的基本条件。由于财务集中核算制的目的不在于加强管理,而在于监督,会计人员的人事、福利待遇游离于体育局之外,此时的会计主体是会计委派机构,所以会计人员很难站在体育局的角度行使管理职能。因此各级体育局的财务管理部门就能够围绕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进行有效的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析,从而提高体育局的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政府对各级体育局的激励和业绩评价制度,这是财务集中核算制得以行使的重要前提。作为政府委托的管理机构,各级体育局必须加强和促进体育事业的管理和发展,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应根据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报告,对体育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存量资产的盈利性等进行评价,以此作为奖惩各级体育局及相关责任人的依据。

4.建立财务核算中心的再监督机制。为了公正地评价财务核算中心的工作,其管理机构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查监督财务核算中心和体育局是否按制度和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为防止财务核算中心与各级体育局串通舞弊,防止会计人员、营私舞弊现象发生,建议对会议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参考文献:

1.刘晶。以科学的体育经济政策保障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