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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的传承价值集锦9篇

时间:2023-12-06 11:13:16

非遗的传承价值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1

从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可以更清晰地看到认识精神认知价值的必要性。一般而言,我们谈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需要专业的传承人来继承发展的传统技艺内容,例如昆曲、木板水印、云锦制作工艺、中医药炮制等等。那么对于没有明确技艺层面内容却凝结重要传统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持怎样的保护理念和传承态度呢?如:中秋、清明、端午、重阳、腊八、祭灶、二十四节气等传统节日、理念和民间风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少目前尚未进入文化遗产的名录,但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了对它们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必定会逐渐受到应有的重视。这些文化资源本身悠久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多姿多彩的民俗礼仪内容,使其对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比拟的良性引导作用,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特定形式的精神国粹。较之专业技艺内容很强的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它与每一个普通人的精神意识以及现实生活有更密切的关系,它更直观地体现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1]108。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普通民众乃是其真正的传承人。2005年,我国民众对于韩国将传统节日“江陵端午祭”成功申遗事件的态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问题对普通民众所能产生的影响。可以这样认为,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体系中,存在对于人在精神意识、价值取向方面的塑造和引导作用,即精神认知的价值。从历史上看,也正是这种精神认知的作用塑造了社会与传统之间的关系。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一直存在不同看法,但在一个观点上却是殊途同归,即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找到适合自身存续发展的传承方式,让其自然延续。这一点也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续传承最根本的条件是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而这与拓展其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的要求是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成熟,如何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会是越来越醒目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的缺失及原因

1.精神认知的缺失源于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困惑

文化是具有民族凝聚力的稳定的价值观。属于经过长时间的缓慢发展形成的社会深层心理结构,它的认知体系一经形成就很难发生根本的改变,但可能被暂时遮掩,即使经历剧烈的波折也是如此,变化最为明显也最热闹的是社会表层物质层面上的各种现象。[2]22但是,如果长期处于紊乱的表象中也能造成整个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困惑、迷失,从而影响其发展演变。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缺乏精神认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民众在生活中与优秀的文化传统之间缺乏实质的联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传统文化信息链存在缺损和遗漏,传统文化信息的有序传承受到一定程度的搅乱。然而一般民众对于能承载传统文化内涵的事物是有稳定的心理需求的,这之间是一种自然的精神寄托关系。目前社会为民众提供的沟通渠道仍然很有限,文化产品与文化现象在内容、形式、功能与品位上与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存在落差和脱节,离民众内心的真实需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那么,由于信息链的断裂、缺损、而且缺乏足够的对比和选择,真实的需求也会被一些已经背离甚至扭曲的表现形式掩盖掉,从而引起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困惑。这些原因互相作用之下,便会严重削弱一般民众对于传统文化内涵的认知能力,造成他们对各种歧义和现象缺乏必要的鉴别与甄选能力。当社会提供的产品以及风气和习俗满足不了真实的精神文化需求又缺乏足够的选择时,人们只能求其次,即继续采用已经发生蜕变的、甚至是变质的内容来满足需求。这样的循环对整个文化环境的伤害是难以逆转的。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与其所凝结的重要文化历史内涵相匹配的传承方式。可以看到,现阶段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缺乏主观认知的意识现状,已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进一步的深入开展缺少扎实的社会基础,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展。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性传承需要社会生活的涵养

我国在2011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保护方法、名录等一系列问题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规定。同时也引申出一个问题,即国家用立法的手段来保护的价值观仅仅依靠立法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显然,国家立法的终极目的是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存续而使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在我们的社会中得以传承和延续,从而促进宏观文化环境的健康发展,但这个意图的实现远远超出了立法的功能范畴,它需要的是全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的传统文化精神认知有明确的价值认定。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投入,目前我国许多以传统技艺为主要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在局部看起来有很大的改善。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改善生存环境,加大经济支持等方面入手来加以扶持。但加大局部的保护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其传承方式。除了少数本身社会认知基础较广泛、其传承活动得到国家特别支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京剧)之外,其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对的问题仍然在于其精神认知价值在社会中的接受度不高,影响了其在传承中价值空间的实现,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相比较于我国丰厚的文化历史资源,这样底蕴深厚但缺乏认知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多,对现代社会而言,这既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对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现实意义

1.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有效途径

在现代化社会日趋成熟的今天,要逐步营造健康的文化生态,必须从根基开始,逐步建立民众对自身优秀文化传统客观、良性的认知。现在社会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识别度较高的群体多集中于各路专业人士范畴。这些特定人群往往亲自从事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制作创新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的工作,有的本身就属于传承人。他们从所了解的专业知识和亲身体验出发来认知它的技艺特征,表现形式、传承方式、艺术特色和历史价值,这使得他们的认知经验更加侧重于学术价值和技术方面的经验性成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传承而言,这些认知经验非常必要、关键,因为它关系到文化遗产本身与时代融合的存续演变。但是,社会整体的文化含量并非由特定专业人群决定,而是更多地取决于非相关专业人群的文化素养,这使得另一个信息链的传承更为重要,就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常识性的知识信息和历史脉络信息。这些信息结合个体的社会经验而形成的抽象文化含义,体现了一般社会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的理解。就宏观社会环境而言,培养非特定专业领域的民众具备基础的文化遗产认知水准和客观到位的评价能力,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的有效途径。这对社会的整体文化涵量有难以估量的良性影响,既是形成社会高质量文化环境的关键,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对于现代社会的现实意义所在。适于非专业领域人群理解的信息相对宽泛、概括、不着重强调专业技术性经验,但强调相关历史信息的关联性、叙事性,以及鲜明的细节性特征。具体地说可以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显著审美特征,以及该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使社会的民风民俗、审美习惯、社会面貌与生活方式发生了哪些演变,它对社会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哪些影响等。这些信息链并不同于专业研究人士通过专业创作或是系统的理论研究得来的研究成果,而是经由现实生活中的传承、体验观察与点滴积累而来,并且具有在生活中传承和延续演绎的活力。例如,民间年画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民俗艺术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流派如桃花坞木板年画已列入我国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板年画本身是技艺性很强的文化遗产,在技艺传承方面形成了一整套非常完整的内容。它按照不同的功能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制作原理和制作程序(画工画稿、制版者刻作制版、工场印刷三个分工不同,内容各异的过程);第二,传统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宣纸、拳刀、硬木板,工作台、棕把、棕刷等);第三,传承人(制作者)。制作的关键在于各个环节的传承人在操作过程中对技术程序和工具材料的性能进行经验性的掌控。[3]59-64这些是相对专业的技法知识信息,非专业人士的理解往往会更侧重于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脉络沉淀在生活经验方面的感受。对宏观文化环境更有裨益的是,非相关专业人士在社会发展与家庭、社会的传承中能触摸到民间年画这个文化遗产的存在,并且在生活中学习、了解到其前世今生文化背景的一些基本而宽泛的信息,这些信息同其他领域的文化信息一起,共同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内涵容量。在生活中传承的关于民间年画的信息链可以包括:年画在我国起源于什么时期,繁荣于哪个年代,在我国曾经存在有哪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木板年画流派,及其流行的地域范围。木板年画在什么大的历史背景下兴起,又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走向衰落,其制作方式有什么主要的特征。特别应该有明确认识的是,主要流派的年画分别有什么显著的审美特征。形象一点说,就是提到桃花坞年画,会联想到哪些有代表性形式美的画面,而提到杨柳青年画,又会浮现出什么显著特征的艺术形象。民众通过木板年画生动活泼的艺术形式了解到不同历史时期的民生百态,进而会对民俗情趣、生活习惯、审美习惯等的演变产生主观见解和分析,并结合不同社会主体的思维兴趣和理解差异,自发的在审美、认知视野、价值观等抽象意识方面形成不同的观念,最终跟随不同社会主体的生活体验和阅历来影响、引导其行为方式。这些精神意识上的认知在传承中的状态决定了木板年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在社会中的价值空间。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是抽象的观念积累,属于价值观的一部分,一旦形成就很稳定,而且会逐步构成社会行为方式的一部分。现代社会的发展完善同样需要从传统中汲取有益、健康的内容来积累文化底蕴,所以,着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传承中的完整信息链,培育民众对于优秀文化遗产的认知度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最具实际效应的途径。

2.在生活中建立起现代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之间的联系

根据当下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缺乏精神认知基础的现状,从生活细节入手,在生活方式上建立起现代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精神沟通与信息交流的方式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探索。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如中秋、端午、七夕、重阳、清明、元宵、除夕、春节、送灶等等民俗传统,这些主要凝聚抽象文化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即是重要的文化传承行为,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传承方式总体上比较空洞、随意。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形成特定的传承纪念形式,有组织的民间或政府庆祝行为在庆祝形式上虽不失隆重但是缺乏与节日文化在特定精神意义上的联系,实施中也缺少具体的现代文化形式载体,即使存续有传统形式的庆祝方式也往往强调其娱乐性多于文化传承功能,这无疑会减弱它在社会责任和文化传承两方面的作用。传统节日和风俗,包括相应的仪礼形式和文化特征是非常丰厚的一笔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文化遗产的形式结构和文化功能随着时空的转换已逐渐流逝淡化,变成一种失去了文化记忆的存在。然而,从文字的记载和演绎中仍然能瞥见其形式内涵的丰富与生动。我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就有“家家萧管,户户弦歌”这样的文字描述苏州城里中秋之夜民户演奏丝竹的风俗。赏月、饮食、丝竹、待客、吟诗作赋等内容应该都与传统的中秋民俗和礼仪有关,这些民俗礼仪可以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浸润的中秋民俗生态,只有在生活存有一定的生态形式,才能承载、传承一定的文化内涵。反观我们现存的中秋习俗中,除了饮食环节,其他环节的内容已经基本不存在了。这样的情况当然不仅仅局限在一个中秋节,那么像这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承历史,跟国人的思想感情联系紧密的传统节日在今天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还有多少,其纪念、庆祝的方式是否还能承载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价值是有疑问的。时隔9年,我们再重温韩国“江陵端午祭”成功申遗这个事件时,会发现它的启示作用仍然在于向我们展示了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价值在现代社会实现良性传承的范例。“江陵端午祭”在被联合国列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前,已经作为韩国部级“第13号无形文化资产”保护了近40年,而且主要是群众自发的民间传承、祭祀行为。所以,正是其在传承中充分尊重并保护了传统节日与普通人之间精神认知上的传承关系,而且延伸了对今天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健康、正面的意义才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4]19民众需要既能承载不同文化内涵,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现代社会与传统文化精神气质交融的文化形式。这其中既包含充当精神载体的文化纪念形式,也包括各种代表传统文化内涵的物质载体形式。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方面立足传统,发掘整理出能够突显特定文化涵量同时便于个体和家庭实施的生活细节和形式载体,使人们在生活的同时便能够履行起一定的传承义务,就使得文化遗产通过具体的形式同现实生活之间建立起了精神上的联系,从而打通现在民众生活与传统文化之间由于缺乏沟通渠道而造成的认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也得以夯实。

3.传统文化精神认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实现传承的文化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生态的保护。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仍局限于传统技艺的传承方面,这种保护本身在现代社会所代表的涵义正越来越多地集中于一种文化精神的象征和代表,事实上无论是传统技艺的传承还是传统文化精神认知的传承都离不开社会整体文化环境的健康发展,同样,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现代社会也不可能缺少文化根基的支撑。民众对于传统文化精神认知的价值具有明确的群体意识,形成自觉的评价体系,使整体文化生态具有较高的传统文化精神认知度,在这个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主的传承,同时其携带的塑造社会风气、引导行为方式的现实作用才有可能体现出来,这是在现代社会进一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的文化基础。社会的转型、发展都不是无源之水,缺失文化基础的发展显然并非一种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方式。对在传承中缺损、断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信息链进行有效的修复,逐步恢复其主要的使用以及审美功能,使民众在生活中能找到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有效传承奠定精神认知基础,这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文化基础。

4.对缺失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基础的负面作用应有清醒的认识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2

〔关键词〕湖南 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文化空间

湖南人民在长久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内容丰富,体现了湖南区域乃至江南一带传统的审美与价值观念,也凝聚了这一地区深厚的传统文化精髓。然而,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大量湖南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保护性开发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尤其是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文化艺术门类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多年依靠口头传承、言传身教,大多处于人存即存、人亡艺亡、人去歌息等境况,对湖南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十分不利。而当前的保护与传承措施往往流于形式和眼前,缺乏从理论高度和长远考虑出发的视角。为此,本文拟以文化空间为视角重新探讨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引起人们对这一重要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文化空间视角的提出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掀起了全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对中国文化界、学术界和政府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如何保护、如何传承,尤其是以什么样的原则、立场、理论进行保护与传承,一直是相关部门、学者研究和探讨的热点问题。他们吸收了历史学、语言学、文学、哲学、地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方法及成果,从自身学术关注与追求出发,多视角、多维度、多层面地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给予了丰富且有价值的论述。其中,从国外研究引入的文化空间理论视角颇受学术界重视。[1]

在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即是“文化空间”,它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关键概念。其内涵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特殊价值的事物的集中体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展示的集中场所,也是举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的特定时间。有的学者将文化空间提升至人类学的概念范畴,认为它是人类文化有规律性表达的地方。无论对文化空间的定义如何展开――是从地理上亦或是从抽象上,它都离不开四大关键要素,即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

在文化领域,象征是文化的一项基本内容,是文化独特性表现的意象载体。一个特定的文化空间至少有一个核心象征,它是该空间中所有成员认同的意识基础。至于象征到底有什么物化表现,其实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有象征,这种象征是否关系到整个文化空间的演替、兴废或变革。与象征紧密关联的另一个要素是价值。文化空间中的价值是所有成员的精神创造与积淀,对文化空间内的行为方式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价值的缺失,意味着文化空间将在不协调中陷入混乱。所以,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价值的保护,它与象征一起构成了文化空间的核心价值体系。如果说象征和价值是文化空间的抽象表达,那么符号就是文化空间最为形象和直接的表达了。诸如民族歌舞、服饰、饮食、建筑等都是文化空间中反映文化特性的符号。它是象征及价值的外在物化,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最直接的工作对象。文化空间与文化本身一样,是历史与集体记忆的产物。记忆既是文化空间生生不息的动力,也是文化传承的主要内容。由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构成的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领域的前沿理论研究对象,因而也是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的重要研究视角。

二、即有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湖南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底蕴深厚、种类繁多、琳琅满目、独具风味。据不完全统计,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有近三万个,其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占据了一半以上,形成了湖南区域独特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2]

(一)音乐文化空间。音乐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反映民族价值、精神、力量、意志、幻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之地,从来不乏优秀的音乐文化资源。湖南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新化的山歌、麻山的锣鼓、桑植的民歌、澧水的号子、苗族和土家族的民歌等等。举例而言,在湖南湘西的苗寨,民歌有“五腔十调”之说,每种腔调都有不同的演唱方法和技巧,都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空间符号。“五腔十调”所表达的喜悦、悲伤、平和等情绪既是民族集体或个人情感的象征,也是对音乐的价值赋予。苗寨的山歌和湖南其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人们在长久的社会实践和艺术沉淀并传承下来的,是集体或个人历史记忆的一项艺术单元。

(二)舞蹈文化空间。湖南境内各个民族都拥有象征各自生活、风俗、劳动习惯的传统舞蹈。在邵阳、怀化、永州等地区,不论婚丧嫁娶,还是赛会迎神,亦或是农闲时节,舞蹈已经深入人们的“骨髓”,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湖南的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瑶族的长鼓舞、张家界的高花灯、苗族的芦笙舞、土家族的摆手舞、汉族的龙舞和狮舞等等。举例而言,土家族的摆手舞充分展现了这一古老少数民族的传统风俗,舞蹈动作象征刀耕火种、民族迁徙、捕鱼狩猎、传说神话、古代战事等广泛的社会历史内容。而土家族的另一项传统舞蹈――茅古斯舞,更被称为“中国最古老的舞蹈”和“中国民族舞蹈的源头”。这种舞蹈记忆的历史传承在当今诸多研究者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充分证明了这一特定文化空间存在的悠久而深厚的底蕴。

(三)戏剧文化空间。湖南的地方戏剧历来都是中华戏剧艺林中的一朵瑰丽奇葩,花鼓戏、花灯戏、武陵戏、苗剧、湘剧等长期绽放于中国剧坛。举例而言,邵阳的布袋戏,集戏剧、木偶、表演等技艺于一身,具有新奇、精致而不失神秘的艺术魅力。而邵阳一带的苗戏和侗戏以其浓郁的少数民族文化色彩成为我国民族戏剧文化中的独立品种。这两种少数民族戏剧综合了说唱和歌舞艺术,不仅承载了苗族和侗族的传统文化与审美情趣,还象征着两族人民豁达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乐生意识,成为两族人民绝不会遗忘的历史文化记忆。

(四)曲艺文化空间。湖南的曲艺文化与其他中华传统曲艺文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民间歌唱艺术及口头文学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型和成熟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而湖南的曲艺形式可谓种类繁多,已知流传过和现存的湖南曲艺种类就超过三十种。湖南的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长沙的弹词、常德的丝弦、瑶族的谈笑等等。举例而言,湖南四大曲种之一的长沙弹词,以长沙方言为语言符号,以塑造人物故事为艺术主题,靠艺人的自弹自唱来反映长沙人民的生活习俗和价值观念,具有几乎与长沙城一样悠久、鲜明的历史文化记忆。

三、挤压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境

尽管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魅力无穷,但不可否认,其文化空间正在因多种原因遭受挤压、面临挑战,从而不同程度影响了不同种类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3]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措施多,实际履责少。当前,湖南境内各市县区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普查、申报等工作都比较重视,但这些工作往往不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当普查和申报结束,相关工作机构即被撤并,工作人员也大多返回到原来的本职工作中去。根据调查走访的结果,很多相关机构办公室要么没人上班,要么只在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室内空空如也,更有甚者连专门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如此,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研究人员、从业人员的研究与职业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对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也只能停留在文件中,不能很好地得到执行。

(二)传承有困难,状态无改善。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在受保护的平台上能获得定期的、有计划的演出是保障生存、实现传承的基本手段。然而,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既缺少平台,又缺少计划,它往往只有在应邀参与红白事演出的过程中才能与人们见面。此外,由于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众多表现形式都是以古老声腔或简单舞姿为载体,很难吸引年轻人拜师学艺。而年长的艺人们也很少以此为生,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务农或经商上方能保证家庭经济来源。在湖南,除了那些最有代表性或影响力比较大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之外,很少有艺人能获得相关生活补贴。缺少基本生活保障,让实际负责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们难以安下心来表演和传承,更不会去深入思考这一文化遗产的未来。例如前文提到的邵阳布袋戏,目前获得正式承认的传承人只有一位,这项文化遗产不得不面临断代甚至灭绝的窘境。

(三)矛盾未厘清,原味渐消散。多年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一直是一个矛盾的话题。不少学者认为,遗产是祖先留给后人的,后人对此能做的只有保管好它,并把它原封不动交给下一代。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现代科技和现代意识的作用下被创造、包装和发展。例如湖南的花鼓戏,有着近两百年的历史,早已形成了比较固定的表演模式和艺术记忆。而现在当人们一提到要保护和传承花鼓戏时,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去创新发展花鼓戏以适应所谓“时代的要求”。如此一来,著名花鼓戏《刘海砍樵》中的“胡大姐”在很多演出场合要么打扮得时尚靓丽,要么穿着艳丽妩媚,原本勤劳智慧、朴素善良的胡大姐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被艺术新潮流包装得五光十色的新人物,“遗产”失去了它原本的底蕴和韵味。

四、拓展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面对上述问题和困境,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只有站在文化空间的理论高度,以扩展文化空间为切入点,才能为这一保护与传承提供尽量多的可能性和可行性。[4]

(一)注重文化空间整体保护。包括湖南在内,中国大部分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存在一个误区,即将关注点集中在单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客观割裂了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从而忽略了它们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间。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同样存在这一误区,既缺乏历史纵向的联系,又缺乏空间横向的串联。例如湘西不同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文化从来不存在时空上的绝对隔绝和独立,而是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它们的象征意义、价值观念、艺术符号、集体记忆等多有相似之处。既如此,对这类遗产的保护就不能各自为阵,而要将它们放在一个大的文化空间背景下加以对待,保护它们共同的象征、价值、符号和记忆。

(二)融入文化空间生产观念。关于文化空间的生产观念是欧洲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贡献之一。其核心内容是,在现代化的冲击下,要坚守传统、保护古旧固然值得提倡,但绝不能无所作为,必须通过文化产品的生产传递传统文化的观念和价值,使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物或承载物得以继续存在。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在文化空间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受到广泛认可的保护理论模型。值得一提的是,文化空间的生产并非要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面目,它更多偏向于文化的复制,既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延续性和观念延续性,又扩大新的、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融入文化空间生产观念,就是要将诸如苗寨歌舞、侗族戏剧等带出偏远的深山,通过新兴的媒体宣传手段原汁原味复制给更多的人欣赏,让他们在了解中接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韵味的熏陶,在接受与熏陶中自觉保护和传承这一遗产。

(三)扩大文化空间传承需求。正如前文所言,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物质动力,也就缺乏人才资源。有鉴于此,要尽量开拓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要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原有文化空间中的原住民和新开拓文化空间中的现代人,他们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渴求和生活质量要求。单纯注重物质、经济要求和利益是不能为传承提供不竭动力的,只有在加大宣传和复制力度的同时充分获得文化空间内人们的反馈信息,才能及时了解和把握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处的空间环境,进而有的放矢采取补救或助推措施。例如对长沙弹词的传承,绝不缺乏会说长沙方言的年轻艺人,需要思索的是,如何满足他们的要求,将他们吸引到合适的艺术学校教育体系中,有规律、有计划、有目标地传承该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综上所述,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面临保护与传承困境的现实情况下,有必要站在文化空间的理论视角下,认真审视不同文化表演形式的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要素,注重整体保护、融入生产观念、扩大传承需求,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做出表率。[5]

参考文献:

[1]顾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2-43.

[2]刘鸣泰.湖湘文化大观[M].长沙:岳麓出版社,2003:1-3.

[3]孙文辉.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94-95.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3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上升至社会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与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在社会上引起剧烈反响,如民间曲艺、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益成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本文以“梁平珠帘”为例,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探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以物质为存在形态的,群众文化生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紧密联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主要依靠世代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广泛,内容众多,如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文化、手工工艺等。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人的技艺、经验、精神的活态流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可以看出其独具的特点,传承三代以上,时间不低于一百年,有明确清晰的谱系。民族特殊生产生活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表现内容,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灵活现的表现出民族个性与民族审美。人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传承者,人的声音、形象与记忆是其不断延续的工具。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具有脆弱性。当前我国有众多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国家。

梁平竹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发展尺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进行发展争论日久,当前部分观点认为,只有发展才能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是其前提。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产业化发展,是解决非物质文化保护问题的唯一出路,产业化发展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化,带来经济效益,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经济成本控制是这部分观点的主要视角,其认为,应当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旧事物是否能为新时代创造经济价值是其值不值得进行保护的依据,如果被保护的事物不具备相应的传世价值,就不应浪费人力物力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支持最终还要从其本身而出,只有走产业化发展之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价值,才能从物质基础上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保障。这种观点有其独到之处,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想要发展壮大,走产业化发展是其必经之路。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必须清楚的认识到非物质文化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是什么。早在1000多年以前的宋代,梁平竹帘就已经产生。可谓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梁平竹帘古老而精美,但是在继承与发展过程中却举步维艰。梁平竹帘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竹帘的造型,而是竹帘制作背后的工艺流程、传承人、与传承方式。梁平地区的人、社会关系、物蕴藏于梁平竹帘之中。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即高度工业化,如果将产业化发展引入梁平竹帘,毫无疑问,现代工业生产模式必将深入梁平竹帘制作之中,这无疑会对梁平竹帘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制作工艺造成毁灭性打击。这会使梁平竹帘制作过度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其背后的地域文化底蕴与人文内涵。如果对梁平竹帘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把握不准,无疑会对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致命损害。梁平竹帘是梁平地域文化的代表,因此,在对其进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商业性应该小于艺术性。非物质文化申遗成功以后,相关部门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在当前开发过程中,呈现出许多过度开发现象,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严重损害。中国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正在快速推进,许多优秀的民间艺术存在于农村,新农村建设中大量出现拆旧村建新村现象,这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载体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特别是一些具有市场价值的非物质文化,在申遗成功以后,一些人刻意追求其存在的经济价值,如在相关地点建立度假村或者大量复制一些手工艺品,这虽然看似是在弘扬优秀文化,实质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损害,这是没有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发展尺度的表现。但是如果不实行产业化发展,也不利于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传承人是民间文化存在于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民间艺术市场萎靡不振,传承人从事民间艺术收入微薄,不能满足生存发展之需,这导致许多民间文化传承人转变行业。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传承人也不希望自己的后代清贫,年轻人也不愿学习经济效益不大的手艺,这使民间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同时受西方物质诱惑,许多民间优秀艺术传承人出国,传承人流失现象严重,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点,只有代代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不会消亡,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缺乏保护力度,传承人学习技艺的目的,首先是生活之需,只有满足自身发展之需,其才能将民间技艺等发扬光大,如果,民间技艺不能满足传承人需求,其主观上自然不愿意进行传承民间技艺,民间传承人保护力度不足,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梁平竹帘不仅仅是竹帘,其背后蕴藏的是梁平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要求其产业化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发展之度。

2.创新尺度

部分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走产业化发展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会导致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原生态遭到破坏,使民族传统文化丧失其本身价值与含义,如何界定原生态中的“原”,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走向。梁平竹帘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宋代的舀纸帘是其古老形式,如今的梁平竹帘是经历千年发展历史的结晶,工艺、公用与艺术价值与宋代相比,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对梁平竹帘进行原生态保护,首先应当对“原”的时空点进行界定。很显然,现在保护的梁平竹帘,并不是宋代的舀纸帘,而是经历千年发展之后的梁平竹帘。梁平竹帘在清朝末年的主要题材大多是花鸟、民年故事与年华人物,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相比,这些主要题材显然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如果固步自封,迟早会被市场淘汰,当今社会是公平法制社会,如果梁平竹帘的主题仍是维护封建秩序的宗法体系,势必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保护梁平竹帘,创新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创新也不是漫无边际的,过度创新会使梁平竹帘丧失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创新尺度,使梁平竹帘传达的价值观与当前社会总体价值观相符合,并影响主流价值观,才能不断开拓梁平竹帘的市场,市场开发出了,梁平竹帘的经济价值就会提高,这也更有利于保护梁平竹帘。对梁平竹帘的应当准确把握创新尺度,如大力弘扬与当前社会主流价值观相符的“仁”、“孝”、“和”的中国传统价值观。总之,保护非物质文化价值观不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应当在不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有尺度的创新。

做好梁平竹帘保护工作的具体对策

1.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梁平竹帘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梁平竹帘的发展状况。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梁平竹帘保护工作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门机构,领导梁平竹帘普查工作。确定实施单位和普查人员,积极组织、精心策划,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素质的普查队伍,落实普查工作,摸清区域内梁平竹帘的资源数量。广泛宣传,增强梁平竹帘的保护意识。加大投入,多方筹措梁平竹帘保护资金。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梁平竹帘蕴藏的文化内涵。

2.重视宣传,谋求发展

政府首先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政府并没有足够重视对于梁平竹帘这一民间传统手工艺宣传,仅有的少数报道也没有深入实质,大部分艺术工作者及研究机构对梁平竹帘没有广泛深入的了解,这直接导致梁平竹帘缺乏走向市场的媒介。梁平竹帘要发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这种独特的手工工艺为更多人知晓,加强社会对梁平竹帘的认识深度,使其广泛传播发扬光大。其次政府应应当积极谋求发展,只有为当地人民不断创造经济利益,人民才乐意学习这种传统工艺并将其传承下去。这就要求政府必须重视发展相关竹产业经济,鼓励当地人民积极学习竹帘制作工艺,保护梁平竹帘发展。政府应当积极利用税收、财政补贴政策对竹帘生产行业主题进行扶持,积极借鉴外部发展经验,吸收利用,构建一个完整的、良性运转的目竹帘生产发展体系。

3.制定梁平竹帘保护规划

对梁平竹帘保护必须制定规划,有步骤的开展保护工作。建章立制,推动保护工作开展,广泛普查,打好保护工作基础。制定梁平竹帘发展长期规划与具体工作步骤。规划制定应从大局出发,梁平竹帘保护工作应当做到统筹兼顾,既能保护梁平竹帘,又能促进经济发展,为传承人创收增益。制定保护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要求,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避免操之过急。竹帘产业发展应当坚持试点先行与面上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有消失危险的制作工艺进行重点抢救与整体保护。梁平竹帘是梁平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的代表,梁平竹帘保护与发展核心应当是政府,,因此政府必须积极落实保护经费、加强产业建设指导。同时,要坚持政府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梁平竹帘保护工作。

4.完善法律制度

当前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正在不断增强,非遗产业化发展迅猛,与非遗产业相关的侵权案件层出不穷,纠纷不断随着国内非遗保护的意识渐渐增强,非遗行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侵权、不规范事件也屡见不鲜。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对民间创作的作品作详细规定。当前我国非遗传承人,规模庞大。非遗文化的特点,使司法保护难度加大,当前我国非遗产业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因此政府应当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培养非遗产业传承者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梁平竹帘保护力度,从法律层面为梁平竹帘的发展提供保障。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把握非物质文化发展之度与创新之度,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快速发展的同时又不丧失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政府应当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去,才能真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系统动力学

【作者】张魏,昆明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与经济学院博士生、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昆明,650093;李瑞光,云南省应用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昆明,650051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3)02—0182—007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在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问题上,一定要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适度开发利用最终达到更好地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在这个原则指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产业化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要做到产业化最主要是全面的市场化、规模化,完善的保障体系和系统的产业配置。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更多是从民族学和社会学等学科来进行研究,它传承了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群体意识、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但除此之外,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很高的审美艺术价值及潜在的经济价值。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和保护之间并非是对立的关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较大困境,实施产业化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探讨遗产保护和产业化之问的动态非线性关系,揭示其保护和传承的内在机理,并从可持续化保护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一些启示。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的困境研究

(一)资金紧张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出现问题。

近年来,从政府到民问虽然各方面都在作保护的努力,但非物质文化遗产衰弱的颓势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现实状况可以发现,当今多数遗产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经济困难。目前,我国大多数文化遗产保护全靠政府投入,就效益而言,投入巨大而产出甚微,后果也是难以为继的。我国具有5000年不间断的文明传统,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众多,是世界上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国家、省、市、县四级遗产数量更是众多,目前收入名录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包含扩展项目名录)就有1219项,如果再算上省、市、县三级的遗产名录,数量将是非常庞大的。文化遗产保护靠政府投入来维持,这种被动的保护方式一方面给政府财政带来极大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很难给传承人提供很好的物质条件使之安心从事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长此下去,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会受到极大的挑战。总之,资金紧张是我国目前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困难。

(二)规模过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产生危机。

申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濒危性,规模都是非常小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在该校承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只有让传统文化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产业规模,才能实现和达到传统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共赢,并且让传统文化的凝聚力更为集中。规模过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很大的危机,一方面规模过小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被大众文化同化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从传承的角度来说,一旦在传承过程中出现意外,遗产就很有可能从此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渐式微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规模越来越小,面临欧美等强势文化的冲击,抵抗能力将会非常脆弱,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不形成规模,仅靠政府的保护性投入,最终很可能会走向自我灭亡的命运。

(三)大众认同感和参与能力低下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缺乏群众根基

目前,我国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创新,缺乏与时代的紧密联系,导致缺乏对大众的吸引力。我国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会消失,都是因为群众根基薄弱,缺少传承所需要的土壤,大众一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兴趣,想要使他们自觉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当中将是非常困难的,最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会成为无源之水。只有不断地创新出适应时代需求的新作品,才能吸引更多年轻人的关注,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传承。以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异军突起的东北二人转为例,在赵本山等人的改造下,作品不断推陈出新,大多数是反映现代农民生活的,演出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光讲究传统意义上的“九腔十八调,七十二嗨嗨”,还吸收了大鼓、评书、杂技以及其他地方戏的精华,甚至加进了摇滚等现代元素。这些与时代紧密联系的创新让二人转重新焕发光彩,吸引了大批忠实的观众,越来越多人愿意加入到学习和传承二人转中来,使得二人转的保护和传承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二人转这样的创新非常少,但没有创新就很难发展,也很难得到大众认同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就会出现危机。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是资金缺乏、规模过小、大众参与不够,对于解决这些问题,产业化是一个可行的也是必要的途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可行性分析

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进入市场。并通过市场手段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管理的运作,要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市场化运作能够很好地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状况,促进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虽然越来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全国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如果全靠政府投入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合理的。

如上所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种类众多,内容非常丰富。这些丰富的资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戏剧为例,从产业化角度来看,无论是传统戏剧中蕴含的文化价值还是它的实物载体如道具、服装、化妆等,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都是非常具有市场前景和市场价值的。如果把它们推广到市场当中去,人们是非常愿意看到这些独特文化的,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它们的经济价值,也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其文化价值,达到以文养文的目的。政府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都会有一定资金的投入,但还是远远不够的,走自我图强的产业化道路,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赢。通过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可以增加传承人的收入,让他们主动加入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进而摆脱目前保护和传承所面临的困境,使得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可持续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产业化是一条可行的道路。但是实施产业化会对遗产保护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遗产保护对于推动产业化有何作用,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分析。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的关系研究

实施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单纯只看产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还必须要注意它的消极影响,同时还应看到遗产保护对于产业化发展的影响。只有系统化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之间的关系,才能够避免片面追求发展而导致遗产保护和传承产生危机。

(一)产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影响

1.产业化能够很好地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状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虽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全国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如果全靠政府投入是难以为继的。对于经济前景比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走自我发展的产业化道路,产业化能够使它发挥出自身的潜力,实现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赢。

通过产业化运作,引入有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进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欣赏价值开拓市场,开发出具有文化内涵的品牌。这样一方面可以获得直接经济收益,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解决当前传承人规模普遍过小的困境;另外一方面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政府的经济发展,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后,就有条件加大对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宣传,给遗产传承人提供更好的条件,使之更安心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同时,在产业化过程中,传统文化能够且必须融入到现代文化当中,实现传统文化和时代的完美结合,创新出适应时代需要的作品,这些新作品既符合现代人的要求,又保持了传统文化的精髓,只有这样传统文化才能得以持续发展和传承下去。

2.产业化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规模化

通过产业化开发,可以将独立零散分布在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机整合,统一规范,避免重复性的投入,节约成本,产生利润,进而取得规模化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够抵挡住强势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一代代传承下去。

以东北二人转为例,在实施产业化开发后,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很快就培育出一部分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本山创办的辽宁民问艺术团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它通过打造“绿色二人转”,摒弃二人转中低俗的部分,整合了东北许多小剧场,并吸引来大量优秀二人转表演者的加入,实现二人转演出的规模化经营,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3.产业化能够很好地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大众的参与能力

宣传也是一种保护。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必然会起到宣传、教育和普及的效果,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进而提升大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是以文化保护和传承为根本目的的,大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以及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可靠保障。

在产业化过程中,企业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会利用一些现代化传播技术如网络、电视、电台、报纸、DVD等进行立体化的宣传和推广,这些都可以大大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增加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参与。例如,为了更好地打人市场,我国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设有专门网站,不仅进行数据库的搜集、整理,而且也开放了一个很好的窗口,让全国乃至全世界了解并熟悉它们,进而引发不可估量的社会效应。通过开设这些专门的网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介绍以及和网友进行更多的互动交流,一来可以让更多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来可以通过互动了解大众的喜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提供源泉。

(二)产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消极影响

虽然产业化可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很大的帮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它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产业化核心是市场化,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利益最大化是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所以他们很少愿意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短期经济收益下,缺乏长远的规划是产业化的一个消极影响。

从文化内涵的角度来看,产业化也容易导致传统文化的误读与肤浅化,使得部分传统文化失去了其原真性和完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长期的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它们反映了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群体意识、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要想了解这些文化的本质,需要深入研究细细品味。但产业化的过程中,为了宣传该文化以达到快速的市场化和规模化,让大众快速接受和理解该文化,难免有时要迎合市场的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进行一定的加工,使得该文化更易接受,更易理解,这就会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其原真性。原真性一旦丧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将会消失,最终将走向消亡。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其产业化的影响

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注意到产业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却很少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其实施产业化成败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实施产业化,就是因为其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它传承了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群体意识、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这些都是老一辈代代传承下来并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产业化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就是围绕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进行开发,建立产业链,发挥集群优势,规模化地开发出相关作品和衍生品,以满足当代人对于多元文化的需求,进而获得经济效益和规模效益。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当,其文化价值不再存在,那么其经济价值同样会随之消失。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坏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内在的文化价值高低,而文化价值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其产业化发展的成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实施产业化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方面线性的促进关系,而是一个具有反馈的动态非线性演变关系,研究这种具有反馈的动态非线性关系的问题,系统动力学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四、基于系统动力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的体系研究

系统动力学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创立,创始人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福瑞斯特教授。它是一种以反馈控制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仿真技术为手段的研究复杂社会经济系统的定量方法。系统动力学认为,系统的行为模式与特征主要取决于其内部的动态结构与反馈机制。它运用系统结构决定系统功能的原理,将系统做成结构和功能的因果关系模型,利用反馈、调节和控制原理进一步设计反映系统行为的反馈回路,最终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借助计算机对此模型进行模拟实验。该方法比较适用于对社会经济系统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可研究非线性、复杂时变系统的变化规律,可以作为实际系统的实验室进行中长期分析与预测。

将系统动力学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具有普通计量方法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传统的计量模型需要大量完备的数据,而系统动力学在数据量匮乏或缺失时仍能较好地进行系统分析。我国的非物质文化研究起步较晚,各种统计数据较为匮乏,也比较难以获得,系统动力学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其次,通过我们前面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实施产业化之间具有反馈的动态非线性演变关系,这种关系非常适合使用系统动力学来进行研究。

依据上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是资金缺乏、规模过小、大众参与不够,对于解决这些问题,产业化是一个可行的道路。通过实施产业化,可以给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规模化经营,并能够大大提升大众的自觉参与能力,这样就可以很好地解决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但是产业化过程不仅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这些积极的影响,如果规划和管理不当,也同样会带来很多消极的影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失去其原真性,这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直接破坏。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坏的程度又直接影响到其内在的文化价值高低,而文化价值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其产业化发展的成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体系呈现出复杂性、非线性和反馈性等特征。根据上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体系的分析,我们使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可以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体系的因果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包含2个反馈回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这是一个正反馈回路,主要反映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的提升来增强遗产内在的文化价值,文化价值的提升又进一步推动了遗产产业化的发展,从而促进遗产保护的加强型循环动态过程。该反馈回路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对于遗产保护的重要作用,同时遗产保护的效果又对遗产产业化具有推动作用。由前文分析可知,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过程中面临着极大的困境,实施产业化可以很好地克服这些困境,改善保护条件,可以使保护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身的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改善都是强有力的助推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这是一个负反馈回路,主要反映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的提升来增强遗产内在的文化价值,文化价值的提升又进一步推动了遗产产业化的发展,但是遗产产业化发展过程当中,如果规划和管理不当,又会破坏遗产的原真性,而原真性的破坏会降低遗产保护的效果,这是一个抑制型循环动态过程。该反馈回路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在保护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性。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遭到破坏,无论是遗产保护还是遗产产业化都会遇到瓶颈,长此下去遗产保护和遗产产业化的成长都会减缓、停顿甚至下降。

以上是从单个回路角度来进行分析,如果我们对该系统进行整体分析就会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系统是一个成长上限基模。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介绍了九个基模,而其中的第二个基模就是成长上限基模,我们研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系统就属于这个基模,这个基模的发展状况是:一个会自我繁殖的环路,产生一段时期的加速成长或扩展,然后成长开始慢下来,终至停止成长,而且甚至可能开始加速衰败。它的解决方法是一旦停止成长,不要再尝试去推动成长,而要除掉限制成长的因素。

运用成长上限基模原理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系统,我们可以获得很大启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初期,由于保护面临很大困境,实施产业化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困境,快速推动遗产的保护。上文分析的正反馈回路在此时占据主导优势,但是运作一段时间之后,正反馈回路的主导优势会慢慢削弱,负反馈回路开始慢慢占据主导优势,也就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发展,产业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逐步扩大,原真性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它的消极影响要大过积极的影响,此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长速度大幅减缓、停顿甚至下滑,与此同时,产业化的成长速度也会出现同样的下滑趋势。

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体系因果关系模型,可以得出遗产保护和遗产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如图2所示。通过发展趋势图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会呈现类似的发展趋势,都是一开始缓慢提升,这是因为开始的时候基础薄弱,起步期发展比较困难,等过了适应期之后会走向快速发展期,这时遗产保护由于产业化的发展获得了更多的资金,更多的关注,影响力也更大,此时,保护发展速度较快,之后遗产保护的发展会慢慢减速,直至停止下来甚至出现倒退的现象,这是由于原真性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负反馈回路占主导优势,系统开始出现恶化现象。避免出现恶化现象的方法就是控制负反馈的发展,使得负反馈的抑制力降低,只有这样,正反馈才能继续发展下去,也就是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只有原真性得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真正可持续发展下去。

五、结论与启示

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遭遇的困境,实施产业化能够有效地克制这些困境,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基于遗产保护和产业化之问的复杂关系本文选择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遗产产业化保护体系因果关系模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大力推动产业化的发展,只有实施产业化,才能推动正反馈的运行

通过实施产业化,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在产业化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尽可能少遭到破坏,抑制负反馈的影响

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首先通过国家和地方立法保护,做到有法可依,避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过度开发利用;其次政府和事业单位一定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做长远规划,让企业自觉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总而言之,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实施,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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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校 岗前培训 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4-0169-0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之后,逐渐进入研究视野,并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意义的一种人类文化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面能够使子孙后代观照历史的镜子,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的、系统的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传承的本身就是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过程就是教育活动的过程,也是教育价值实现的过程。地方高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价值实现的重要基地与桥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价值充分利用发挥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增设相关教育内容,这对于全社会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鞍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状况及在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地位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问题的研究,旨在加深对鞍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全社会的整体认识及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加强领导,充分重视,更好地保护传承、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如何面对传统,如何在现代化的今天,将非遗纳入高校新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地方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作用,是本文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渐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尚有不计其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濒危状态,随时都可能消亡。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认为:“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口传心记一代代流传下来的,现在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文化生态的改变,农耕文化孕育的民间文化正遭到毁灭性重创,可以说,如果传承断裂,很多文化遗产也将随之断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成为目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面临的重大考验。当今是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不进行有意识的教育、宣传普及,不发挥其教育价值,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因为失去了自然传承的社会环境而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除了包含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大量的科学知识,还有许多极富审美价值的文化艺术精品。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涵盖大量的各个领域的知识内容、技艺技能,是教育的重要知识来源和重要内容。

二、鞍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鞍山地处东北地区,多民族文化融合,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比重。鞍山共确立市级以上项目50余项,近20项入选省级、部级甚至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辽宁传统文化和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和表现。以岫岩为例,岫岩民间剪纸(中国剪纸)和岫岩皮影(中国皮影)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岫岩成功申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个、省级项目7个、市级项目13个,成功申报部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个,省级传承人5个、市级传承人15个,被命名为核心传承人、民间艺术家、民间艺人的近100位。可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鞍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国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由于自身不可再生的特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现状堪忧。

三、地方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优势

一座城市的特色应体现在城市特有的文化资源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成为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成为未来城市最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为城市发展注入丰厚的人文内涵,提升城市特有的文化魅力,使之更具文化吸引力、文化感染力及文化影响力。地方高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价值实现的重要基地与桥梁。

以鞍山师范学院为例,对于传承和保护鞍山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独特的优势。地方高校具备文献信息搜索、整理等科研优势和资源,可以通过挖掘整合本土教育资源,通过提炼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精髓,丰富完善特色课程体系,加强地方乡土文化教育,从而达到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此外,高校是培养高水平人才的摇篮,结合鞍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情况,对强化师生树立文化自信、拓展视野、丰富业余生活有着重要意义。地方高校应该肩负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肩负起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和应尽职责。

四、非遗纳入高校新教师培训体系具体做法

为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国家文化部大力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的号召,旨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的传播、推广力度,增强自觉参与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是实现教师自身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加快新教师成长步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鞍山师范学院岗前培训点承担着鞍山师范学院、鞍山广播电视大学、鞍钢职工大学、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建筑大学辽阳职院、海城广播电视大等七所学校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纳入高校新教师培训体系,将有力促进青年教师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将极大地推动年轻一代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保护和传承。

(一)集中培训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

校本培训在原有的课程设置基础上,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可增设传统音乐课,将千山寺庙音乐、海城鼓乐、岫岩满族民间歌曲等引入课堂。目前,鞍山市级以上传统音乐类项目共7项,约占市级项目比例的15%。鞍山的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歌、鼓乐、劳动号子、宗教音乐、器乐曲、舞蹈音乐、曲艺音乐等,种类丰富、样式繁多,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了辽宁北方音乐的地域特色。如:千山寺庙音乐是鞍山地区唯一的一项民间音乐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是辽宁省唯一的一个受到部级保护的宗教音乐。千山寺庙音乐不仅是宗教遗产,它更是我国民间音乐中难得的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史料价值。再如:岫岩满族民间歌曲是岫岩地区满族民众广为流传的一N民间乐曲,历史悠久,在满族民间歌曲中,有古老的征战歌曲,有劳动和爱情歌曲,有萨满祭祀和旗香单鼓歌曲,也有悠孩子、丧葬等风俗歌曲,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基本反映了几百年来满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思想情感,也反映了满族同其他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融的历史渊源。越是传统的、地域的、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才越值得珍视与保护。这样的课程新鲜而不枯燥,不但能够使广大教师丰富知识,此外还能活跃课堂。

(二)加大示范观摩学习时间和内容

在具体操作中,可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体来校园演出。通过非遗进校园,传承人的现场展示与展演,以及师生与传承人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让高校新教师感受到传统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同时通过这些教师未来身体力行的授课,丰富大学生们的“第二课堂”,在寓教于乐中传播传统文化,使大学生近距离认识、感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兴趣和保护意识。

有相当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完全可以直接搬到高校舞台上来,作为培训新教师的创新课堂。例如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城喇叭戏。海城喇叭戏最早形成于海城西部牛庄一带,流传于鞍山、海城、营口、大石桥、辽阳及其周边,是东北地区最早形成的民间剧种之一,据史料载:它脱胎于海城地秧歌,秧歌队拉开场子表演,称为“地拉场”。它的主奏乐器唢呐俗名“喇叭”,故定名为“海城喇叭戏”。海城喇叭戏当年就是凭借那些优秀传统剧目为广大当地群众所喜爱的。如:《王婆骂鸡》《梁赛金擀面》《锯大缸》《小放牛》等,在当地几乎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2005年,鞍山市戏曲剧院成立了专业的海城喇叭戏剧团,现剧团有国家一级演员2人,国家二级演员6人。2006年,经海城市文化体育局批准成立“海城市文化馆喇叭戏剧团”。海城市文化馆喇叭戏剧团克服了许多困难,相继排演出了一些剧目在海城广大城乡进行演出,受到当地百姓好评及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11月15日,鞍山市文广局艺研所在笑笑剧场举行了海城喇叭戏传统剧目《王婆骂鸡》复排展演活动,大获成功。该剧目完全是依据剧目老本所呈现出来的,体现出了原滋原味的海城喇叭戏传统剧目的味道。这支临时组建的三十余人的海城喇叭戏乐队,也是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乐队成员克服工作和生活上的各种困难,怀着对海城喇叭戏的执著与热爱,深深投入其中,各自承担好自己的角色任务。如果将海城喇叭戏引入高校演出,必将激发这些传承人的热情和保护传承的信心和力量,也必然对正确引导公众,广泛宣传,让公众正确认识“非遗”存在的价值,从而提高民众参与保护的意识有着重要意义。

再如岫岩皮影,岫岩皮影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中国皮影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岫岩皮影有300年的悠久历史。主要分布在岫岩满族自治县石灰窑乡、哈达碑镇、偏岭镇、黄花甸镇、汤沟乡、兴隆镇、前营乡等十几个乡镇及周边县市。岫岩皮影在演唱上,按生、旦、净、末、丑的行当分成了大、小两种唱法,并有了固定的唱腔板式。表演上,吸收了戏曲程式化表演方式,按剧情刻化人物。《小兵张嘎》《刘胡兰》等十几部现代皮影戏在全县普及演出。岫岩皮影在辽宁省民间艺术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辽宁省民间皮影艺术基地”。值得一提的是,岫岩皮影演唱旦角、青衣仍保留了男演员演唱的风格,是岫岩皮影的主要特征。这样的节目在高校演出必能掀起广大师生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兴趣,从而扩大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校的影响力。此外,还可以展示木偶、皮影、太平鼓、风筝等丰富的“非遗”项目,这种创意不仅增添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文化内涵,而且对地域文化的弘扬、“非遗”的保护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与新闻媒体合作,发挥专题栏目的教育魅力

电视是人们了解世界和认识世界的重要窗口,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在“非遗”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体系中,应利用好电视传播的优势,发挥专题栏目及民俗影视片的魅力。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高校与保护单位和电视办节目的形式,利用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助鞍山广播电视台的资源优势,整理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播节目,在新教师培训中利用多媒体教室的先进设备播放学习。

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鞍山评书为例,鞍山广播电视媒体有着相当丰富的音视频资源。鞍山素有“评书之乡”的美称,从清咸丰十年算起,鞍山评书迄今已有一百四十多年的历史,名家辈出,评书艺术遍布全国众多省市,为推动我国评书艺术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刘兰芳、单田芳、张贺芳等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录播了《岳飞传》《明英烈》《隋唐演义》《三侠五义》《三国演义》《平原枪声》《林海雪原》《呼杨合兵》《百年风云》等多部评书,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艺术资料。鞍山评书主要表演手段是“说”,它运用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语言讲述故事、描述人物、状物写景、抒发感情,其语言往往具有相当高的文学价值,雅俗共赏。说书人用自己的语言把历史上的名人名事、著名的文学作品以说书的形式展现在听众面前,让广大群众在欣赏娱乐的同时了解历史、了解历史上的名人、了解著名的文学作品,其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容忽视。将鞍山评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作成音视频节目,系统地有计划地纳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中,不仅可以使“非遗”得到充分地宣传展示,而且可以使其以影像的方式得到保存,更可以成为高校新教师培训特色素材。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城市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事实证明,只要重视保护传承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适应时展,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切实发挥地方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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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要素;保护策略

随着世界各国对于遗产概念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及遗产概念体系在近些年中的不断完善,遗产的经济社会价值、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促进当地旅游发展的旅游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凸显,因此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遗产保护的热潮,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根植于人类历史文明与智慧结晶、饱含人类历史情感及文化根源的文化遗传,更是要给予更多的保护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饱含有其产生当地民族的文化原生态特点以及该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和民族思想,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着非常高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建立起了专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工作组织,积极的号召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对于从法律概念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进行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区别其文化的利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利益性要素就是指从我国历史、文化、艺术等多角度深层次的进行观察,能够发现其具有的独特的文化价值标准,并能够在这一独特文化标准的基础下产生一定的利益。就文化利益性要素进行分析,我国并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益性价值多少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我国,对于特殊价值的评定有着一定的标准:该文化遗产是否具有着其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该文化遗产是否具有与当地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相结合的特点;该文化遗产是否具有对于当地的独特文化影响作用;该文化遗产是是否对某一种技巧艺术的运用具有极佳的表现;其是否能够作为其产生区域一直传承下来的文化见证等标准。

由于非文化物质遗产是对于我国民族特殊的文化见证和保存,承载我国民族的文化利益,这种文化利益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体现在经济发展价值上,也可以是天线在对于民族精神文化的传承上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符合对于当代人权的保护要求,并且可以有效的促进民族之间或者社会团体之间乃至于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要求,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具备人权因素。这也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更好实现区域群众的认同感和文化的持续感,加强对于文化多样及人类文化创造尊重的要求。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是符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正因为这样,对于人权的要求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重要因素。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顾名思义是一种非物质的存在,是我国人民的智力创新结晶,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智力创新的结晶,其体现的是一种文化价值,但有时候也是以具体的实物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具备其非物质性,使之与物质文化遗产等区分开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

早在2006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意见措施,在近几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为了更好的实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种保护策略。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保留其原生态特点

我国的悠久文化历史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既有着文化遗产的沉淀激烈,也有着文化文明的不断前行,在我国的文化发展过程中,文化遗产的形成并不是由认为因素而造成的,而是社会文明自然发展所形成的。对于我国一直传承到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经过千百年的历史沉淀所积累形成的民间文化,有许许多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着其传统的特点,我国在对于它们进行保护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特点的保留保护,如果脱了其最基本的原生态特点,那么就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逐渐消亡,只有保护其原生态的特点,才能够更好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其独特的非物质性,但是其与物质载体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紧密的。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非遗都是需要依托于物质载体的承载才能够展现出其非物质文化的独特魅力的,如我国传统的木版年画、陶瓷艺术等,都必须依靠物质载体来实现自身艺术的表达,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其物质载体的材料要求较高,但是有很多物质材料是不可再生的或者是再生速度较慢的,这就要求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要注重对于其物质载体的保护,保护其物质载体的成长再生环境,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载体的艺术融合。

(三)建立健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系统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各个省份、地区的分布分散性和非物质性,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很难及时的为非遗的保护提供有效的详细信息服务。所以,为了更好的开展对于我国非遗的保护工作,我国要建立健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信息系统,为以后我国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有效详细的信息服务,并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分类、所在地区、理想的保护方法、当前的保护现状、当代非遗传承人等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即实现对于非遗信息的科学管理,也方便我国国民对于非遗信息的翻阅了解,切实的提高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三、结语

想要在我国开展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首要就要求工作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进行了解,在这一基础上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当地的区域因素等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保护策略,实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好保护。本文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即保护策略进行了深入探究,提出了一系列切实提高非遗保护水平的保护策略,希望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邹启山.如何认识“非物质遗产”[N].人民日报,2004-05-25(16).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7

[关键词]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6-0045-04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承载着历史的印记,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非遗濒危趋势日益严重,保护任务十分繁重。目前,非遗保护方式主要有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立法性保护四种。生产性保护是指在不违背传统手工生产规律和运作方式、保证其本真性、整体性、手工核心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的前提下,使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保护,①近年来引起了人们更多的关注。生产性是这类非遗项目的共有属性,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要靠人的手工创造来体现,只有在生产实践中,这些非遗的传统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等才能实现保护、传承和弘扬。在生产与经营流通等环节,非遗项目得到有效、健康的发展,从而达到科学保护,这是生产性保护方式的终极目的。

一、甘肃省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实践探索

甘肃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变迁和民族融合中,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而又独具特色的非遗。自2004年开展非遗普查以来,经甘肃省非遗保护中心统计汇总,全省共普查到非遗线索27075条,初步确立非遗项目4133项,囊括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手工技艺、医药等十六大类,②在全省86个县区90%以上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兰州太平鼓、环县道情皮影戏、庆阳香包绣制等61个项目先后被选入国务院公布的部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甘肃省政府公布了三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335项,各市(州)公布名录805项,县(区、市)级名录项目达到了2422项,③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非遗名录体系。这些非遗项目是华夏文明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反映了5000年华夏文明在甘肃这片沃土上绵延生息的全貌和主要脉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甘肃省充分利用丰富的非遗资源,鼓励各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项目传承人及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目前已形成产业化的非遗项目主要有庆阳香包、环县道情皮影、甘南洮砚、酒泉夜光杯、临夏砖雕、天水雕漆、兰州太平鼓、保安族腰刀、甘南藏族唐卡、裕固族传统服饰等。2011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部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环县道情皮影保护中心(皮影雕刻)和庆阳祁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庆阳香包绣制)入选,标志着甘肃省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积极推动非遗项目与本地特色旅游相结合。如酒泉市把夜光杯雕产品与敦煌彩塑、敦煌剪纸、瓜州皮影等文化产品引入旅游市场,年经济效益达20余万元。

其次,组织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每年各级政府都要根据本地民俗习惯,组织各类节庆活动,如“文化春节”、“中国庆阳端午香包民俗文化节”、“中国环县道情皮影民俗文化节”、 “武威天马艺术节”、“甘南香巴拉旅游文化节”等,各类非遗项目扮演着节庆活动的主角,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

再次,为搭建展销平台穿针引线。各级政府及时掌握信息,帮助企业联系参加国家和各省举办的非遗展销活动。先后参加了中国非遗保护成果展、成都国际非遗节、浙江文化博览会、深圳文博会、西部文博会等相关非遗活动,宣传展示了甘肃省非遗项目普查成果。

最后,部分非遗项目产业化已形成一定规模。庆阳市从事香包刺绣、剪纸、皮影、石刻等民俗产品开发的专业人员达15万人,年生产量900多万件,产值1.5亿元;1000万元以上的香包绣制民俗文化产业5个,“企业+农户”的各类生产销售公司154个,产品达20多个种类5000多品种,远销全国56个大中城市及美国、日本、欧盟、东南亚、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深圳、西安、上海、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设立庆阳代办处、代销点、展览馆235处,组织参加旅游景点零散直销的达上万人(次)。④环县从事皮影演出和雕刻的艺人有400多位,皮影产品从单一的工艺品向多样化产品迈进,已经开发出皮影戏光碟、桌历、挂历、画册、扑克、口杯、书签、地毯等10大系列600多个品种5万多件。现有的4家文化产业公司,年创收320万元;50家民间皮影戏班,表演艺人285人,年演出突破5000场次,创收300多万元;皮影雕刻艺人达到200多人,年创收200万元。⑤甘南州成立了卓尼洮砚协会,通过协会开展技术交流、对外宣传、联系业务等工作,30家洮砚厂、500余名技术人员,年总产值达3000多万元,纯收入近千万元。⑥保安腰刀以传统生产工艺为主,不断研发新品种、新工艺,目前已有近百人从事腰刀制作,生产20多个品种,年生产工艺刀1万件左右。酒泉夜光杯年产量12万只,产值达300万。临夏砖雕从业人员4000多人,年产量4万平方,产值达1.8亿元,利润3000多万元。⑦兰州太平鼓每年演出400余场,太平鼓制作销售从业人员1000余人,年销售额达600多万元,纯收入120万元。⑧

二、甘肃省非遗生产性保护面临的困境

(一)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忽视了非遗的精神价值

自工业革命以来,机器生产逐渐代替手工劳动,一方面,将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以机器为代表的大工业生产成为社会生产力进步的象征;另一方面,大工业生产很快显现出它的负面效应,产品单一、趋同,缺乏个性,没有特色,人们的生活品质实际上呈现出下降趋势。甘肃一些非遗项目的开发,从狭隘的物质利益角度考虑,忽视其精神价值。如庆阳香包刺绣产业发展初期,对这种“物质—精神”协调很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文化效应。但近年一些生产企业为追求精品,开始引进苏绣技术,依赖电脑技术设计制作,破坏了陇绣原有的文化生态结构,将会对这一“朝阳”产业带来损害,值得警惕。

(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丧失了非遗产品的民族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一些地方一味地追求产品数量、经济效益,甚至大肆开发非遗产品,以满足人们强烈的物质欲望,从而获取经济利益。这些行为完全忽视了对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认识,忽略了非遗项目的手工艺生产实践环节,从而也丧失了非遗产品所特有的民族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如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印刷品唐卡就是典型事例:一些价格低廉、工艺粗糙、加工生产又很快捷的印刷品唐卡在市场上频频出现,严重冲击了传统手工绘制、以珍贵的天然矿物质作为原料的唐卡艺术品市场。前者的特点是周期短、成本低、生产快,但毫无收藏价值;后者则周期长、投入精力很大、成本高,但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特别是手工绘制的唐卡,在绘制前画师们要举行祭拜、洗礼等仪式,同时在绘制过程中体现着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虔诚之心和敬畏之感。这一点恰恰是唐卡艺术十分重要的民族文化内涵,也是它作为非遗代表性项目最核心的价值,更是我们在非遗保护中最应值得珍视和关注的地方。机械生产下的唐卡则完全丧失了这些文化意义,彻底沦为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果我们对这样一种现象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并及时予以规范,必然会影响唐卡这一古老而技艺精湛的藏族绘画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也背离了非遗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保护的初衷。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此处不再详举。

(三)非遗产品包装单一、简陋,缺乏新意和民族特色

一个好的产品需要有独特的个性化包装来装饰,这是文化产品进入现代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也是现代人类社会消费生活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甘肃省的不少非遗产品内容很好,但缺乏好的包装和艺术点缀,与内容很不相称,因而严重影响了非遗产品的市场。尤其是一些生产性项目的产品包装工艺普遍落后,层次较低,就单一、简陋,缺乏新意和民族特色,严重影响了产品的效果。如庆阳的香包、环县的皮影雕刻、兰州的刻葫芦、酒泉的夜光杯雕、甘南的洮砚、保安族腰刀等技艺,在生产过程中很好地坚守着项目的传统技艺,产品精美,但由于包装相对单一、简陋,缺乏民族特色和个性化色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发展,产品的经济价值也未能达到理想的程度。

三、甘肃省非遗生产性保护策略

(一)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发展需要立足于传统,融入当代生活元素

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发展首先要立足于传统文化的保护,这是这些项目能够成为民族文化遗产的根本和基础。但是这些非遗生产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必须与当下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非遗保护才能具有广泛的基础,从而顺应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在传统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合理利用基础上融入或引进现代设计理念,关注当代人的审美心理和观念。在思路上,一方面坚守传统,一方面面向现代。在保留传统非遗产品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设计研发一些具有时代感和现代气息的产品,赢得年青一代人的喜爱,从而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参与市场交换、具备经济效益的项目,一方面,复兴其原有功能,激活其在市场中的活力,实现价值;另一方面,通过转化其原始功能,提升价值。在技艺类项目中,剪纸艺术最具有代表性。剪纸是甘肃民间社会流传广泛的一种传统手工艺,也是节日里装饰环境的必用品,配合各种民俗活动的民间艺术。旧时,逢年过节的喜庆日子,人们或自己动手剪刻,或购买剪纸作品,用来装饰家居,烘托喜庆气氛。因而,剪纸作品也在民间自发地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近年来,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的审美也发生变化,传统的剪纸艺术对他们逐渐失去吸引力。要使这些传统技艺传承、发展,一方面,要激发其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及其物质载体的记忆和情感。随着这些传统习俗、节庆、礼仪的复兴,人们对剪纸等民间艺术品的情感也会逐渐复苏,从而为传统技艺的发展、振兴提供了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努力开发民间艺术品的审美功能,从而提升其额外价值。在剪纸艺术领域,许多艺术家将剪纸艺术带离民间社会,走向世界艺术殿堂,使这一植根民间的技艺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代表,剪纸作品的价值也随之提升,可以与其他各门类艺术品相媲美。

再就表演艺术来说,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类项目,自古以来即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旧时,这些表演艺术通过在梨园、戏院、茶舍等娱乐消费场所的表演实现经济效益。现在,人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改变,休闲娱乐的渠道也日益多样化。但这并不阻碍人们对传统娱乐方式的怀念,如北京的老舍茶馆、江浙的评弹茶舍等,都印证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追忆和情感。甘肃省的传统表演艺术的生产性保护,亦可以通过倡导复兴传统的娱乐消费方式,恢复它们的原有功能,实现经济效益。另外,可以通过艺术创作实现其审美价值,实现艺术升华,从而提升其经济价值。

这实际上涉及传统技艺的继承与创新问题。一方面,手工技艺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由我们的祖先一代代传承积淀下来的,它代表着我们今天创造与技术的精华,需要继续传承下去;另一方面,手工技艺需要根据当代的现实需要,寻找它在当代社会发展的环境。否则,完全脱离现实需要,就不可能继续生产,也就无从保护,这也正是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内在含义的要求。

劳动者的生产热情总是在这种社会情境中,在别人的赞扬中才能够唤起劳动的喜悦和成就感。所以,工匠在今天要重新获得自信,获得一种社会的成就感,就必须要考虑产品对路适销,即产品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保安族腰刀作为古代战争的利器,在和平年代,其武器功能逐渐削弱,于是工匠增加大量的花纹,使其功能朝着装饰性转换,同时满足中国人祈求平安、镇宅避邪的心理需求。提倡传统技艺的生产性保护,就是要使手工艺参与当代物质财富的创造,而不仅仅是一种技艺表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目的。

对于因时代变迁在当代社会逐渐失去生存土壤的非遗项目,可通过转换功能,实现其价值。生产性保护可以为某些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更为有效和实际的保护。但是,生产性方式并不是非遗保护中放之四海而皆可的准则。如民俗类项目中的岁时节令、婚礼习俗、祭祀祭典等,是不可以进行生产的,更不可以创新。

(二)关注生产过程,坚持手工制作的核心技艺

在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非遗项目的手工制作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这是开展此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基础。同时,应更加关注生产过程,关注蕴含和体现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如果项目的制作工艺完全机械化,被现代工艺所取代,那将会丧失其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实际上,一些纯体力性质的工作可以交给机器去做,但是在一些跟人的情感紧密结合、造成其差异性的部分及人的智慧可以有所伸展的部分,应该高度保持它的手工性。因为这些东西如果不去手工操作的话,手工的优点、人的智慧、能力都得不到体现,那么它本身也就丧失了作为手工劳动的价值。

手工技艺往往要运用工具,随着技术的进步,工具的运用也应该越来越先进。手工技艺并不排斥工具,也不需要强调百分之百“纯手工”。自古以来,手工技艺都要借助工具,比如玉器制作。所以,我们强调守住手工技艺核心技艺。所谓核心技艺,是最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创造力、智慧、能力,以及它的文化历史积淀的,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产品的“赋形”阶段。在产品的原材料准备上,可以借助工具生产,减轻对劳动者肉体的伤害和体能的消耗。如甘肃夜光杯雕、刻葫芦、洮砚制作、金饰和银饰的打造必须依靠手工。所以说手工的好,是因为它将传统精华的东西都聚积在那儿了,而不是简单地说只要是手工的就好。重要的是它的文化内涵,使得手工技艺制作凝聚感情,实现了人与人的交流与勾通。

因此,基于非遗资源而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不能仅局限于工业生产力的进步,更不能简单地按经济规律来计算生产效率。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关注非遗生产性保护的生产方式,必须对传统技艺的技术传播方式和特点加以区分。基于创意的手工生产,仍然属于劳动密集的产业,不能以机器生产的标准化来过度开发,应尊重其自身发展规律予以扶持,尊重传承人的个性化创作和生产,通过市场的集聚和现代流通传播手段,推动劳动者个体手工生产的发展,使非遗项目的技术传播、产品和服务的发展环境得以实现转换。

(三)坚持非遗的本真性、完整性及人文性保护与传承

保护非遗,是要让非遗回到原有的生态中。这个生态本身处于不断变化中,是一个不断循环的体系。我们要努力恢复这种循环体系,而不是将其剥离出来,偏执化、片面化地进行发展。所以,要避免将生产性保护单纯地向市场经济追求商品化发展,不考虑其社会内涵、社会生态环境,使之旅游化、表演化、商品化。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学的概念和立场已经扭曲了一些人类文明的概念,比如生产性,它不只是物质生产,还包括精神性生产;它不只是客观的、外部世界的改造,还有自我的创造和改造;它不只是属于经济学的,还包括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的。所有的人类文化、文明的价值,都应该包含在这个体系中。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强调的是人本身而不是物质。这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理论中的一个完整概念。现代经济学把所有生产概念、劳动概念都转换为一个纯粹的经济学概念,即生产性就指商品生产,这是错误的。在非遗保护过程中,要充分地把握生产性保护中的人文内涵,将生产性概念的人文内涵充分地揭示出来,以此来避免生产性保护实践过程中的片面化、偏执化。

(四)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非遗整体性概念的生产性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遗进入整体性保护阶段的产物。它是指以自然、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文化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活态传承的非遗为核心,实现非遗和与之相关的物质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的区域。在2008年1月和11月通过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中,将生产性保护作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方式之一,指出采取生产性方式对能够产生经济效益、改善传承人生活,对非遗项目加以保护和扶持,将其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源,修复自身传承的内在活力。作为一个整体性概念的生产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由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控制性保护转向对保护区整体功能的振兴,突破非遗项目的独立保护。所谓控制性保护即关注维护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遗产本身的历史特性。而生产性保护更注重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未来,注重对其历史功能的修复和振兴。

随着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历史文化遗产的功能逐渐衰退是不争的事实。作为非遗及其相关的物质遗产相对集中的活态社区,文化生态保护区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是随着其历史功能的衰退而产生的与当代需求的不协调。面对这种境况,一味的控制性保护只会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一座开放式的博物馆。这种“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由于无止境的公共管理责任造成政府财政压力,最终可能随着政府无力承担而流于形式。生产性保护旨在使非遗融入民众的现实生活,找到传承与发展的活水源。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对非遗经济价值避而不谈是不切合实际的。采取生产性保护,充分发挥非遗作为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不仅能为其持有者和所在地带来经济效益,也能为非遗可持续发展奠定深厚基础。

(五)积极培育非遗项目的骨干企业,鼓励本真性生产和技术进步

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具有出口创汇前景的民营企业,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其非遗本真性技艺传承的生产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自身发展实力,壮大企业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不适宜大规模工厂化生产的手工技艺项目,要对传承人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改善其生活、生产条件,为产品的宣传、推介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向国家申报设立生产性保护基地,同时研究设立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的标准和评审办法。

[注 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演讲》,2012年1月7日新浪财经讯。

②甘肃省文化厅厅长邵明:《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几点思考》,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③甘肃省文化厅:《2012年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

④《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概述、措施及成果》,2012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官方网站。

⑤《环县道情皮影 黄土地走出的世界级“非遗”》,2011年12月26日西部商报网站。

⑥《卓尼县洮砚产业保护发展调查》,2010年9月6日中国甘肃网。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8

【关键词】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开发

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赋存

襄樊是一座具有28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证了襄樊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自2003年国家将民族民间文化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来,襄樊市共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00多项,经过整理、制作上报,获市政府批准确定的市级名录49个,省政府批准确定的省级名录14个,国务院批准确定的部级名录3个。获得国家批准确定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名,获得省政府批准确定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8名。同时,南漳县、南漳县东筑镇、枣阳市被湖北省文化厅命名为“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其中传统音乐沮水巫音、巫音喇叭被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传统音乐老河口丝弦被列入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康县、神农架林区两地打包申报的《黑暗传》入选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均是襄樊区域内先辈们花费了数个世纪之久的时间,通过不懈的研究,大胆探索加以改进之后,才得以传承,其记载着襄樊跨入文明过程中的每一步印记,是不可多得亦无法估价的文化资源,是襄樊地区地域族群自我身份确认的重要来源。

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

悠久的历史,强烈的地域性。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鄂西文化生态环境的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与生活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都从各个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

襄樊系襄阳、樊城两城合称,樊城因周宣王封仲山甫(樊穆仲)于此而得名,襄阳以地处襄水(今南渠)之阳而得名。樊城始于西周,襄阳筑城于汉初。襄樊悠久的历史,注定了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也注定了它在原始狩猎文明和农耕文明条件下就产生了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盛行在宜城的舞蹈“赶象” 形成的历史可上推至春秋晚期;流传在南漳县西南的“端公舞”也是从楚国流传下来的巫傩祭祀舞蹈,从古代楚国流传至今,保持着较原始的形态,是灿烂的楚文化精髓篇章之一,它的发现,曾轰动了国内的史学界和文艺界,被誉为“原汁原味”的楚文化“实物”;“沮水巫音”就是流传于沮水一带古楚宫廷音乐而得名的,它充满着浓厚的祭祀色彩,是楚人与神灵沟通的语言,适应于祭祀、丧葬、朝山进香等活动,这些音乐舞蹈、民风民俗无不与中华文化相关。

来自民间,浓郁的乡土性。襄樊市的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来自生活劳动中。其中以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居多,其次是传统戏曲和曲艺,这些传统文化与民众的生活是分不开的。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薅草锣鼓,它是在南漳农民中流传的一种生产习俗。过去,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事有换工的习惯,分大工、小工,两个小工顶一个大工,各种农活都有技术、质量、定额要求。在长期枯燥乏味的劳动中,人们发明了薅草锣鼓既协调唱歌,又指挥生产,号召力很强。它是以二人一班,一人敲鼓,一人面挂锣鼓架,架上挂着大、小锣和钹,演唱以鼓手为主,薅草锣鼓演唱形式灵活,或互相接歌,你叫我接;或锄草的人一齐接,或锣鼓师傅自打自唱,不拘一格。出早工时唱《开工歌》,又叫《歌头》;接着唱《请神歌》;吃过早饭上工时唱《扬歌》,是薅草锣鼓歌的主要部分,有固定的唱词;傍晚收工时唱《送神歌》,把劳动变成一件有趣而快乐的事情,是劳动人民特有的智慧。类似还有汉江磨调。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趣味和艺术风格,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在襄樊农村有一些重要的节日,如春节、元宵、中秋等喜庆团圆的日子,乡民们会用独特的手段表达他们的情感与对生活的理解。逢年过节,辛勤劳作一年的人们也会想办法犒劳一下自己,放起襄阳火炮,演奏热闹的锣鼓,踩起高跷,舞起板凳,唱起皮影,贴上木版年画,过上一个欢天喜地的节日。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丰富多彩,他们在生活劳动中创造了如此众多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襄樊人民精神风貌、文明程度的体现。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科学、教育和艺术价值,更是发展地方经济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朴实的传承,古老的口头性。所谓传承,指的是传授继承,即师传徒承,而师传形式有口头传承和书面传承。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一直没有得到过与精英文化同等的地位,有关史籍志书也难得有记载,其传承形式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具有很强的“口头性”,而很少以书面形式流传下来。

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是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因此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及新农村建设的加快,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不少传承人因年龄已高或后继乏人,其所掌握的技艺随时都有可能失传。如果不以现代科学技术来保存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这些民族民间文化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之后就有可能面临消亡。

襄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双重价值:一是存在价值,包括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具有研究、观赏和教育意义;二是经济价值,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传承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极为重要的问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下来虽然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仅仅是记录下来并没有太大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延续下来才是保护工作的重点所在。目前保护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方法就是实现保护项目的经济价值。我国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这种经济开发的可能性。这种经济开发不会改变创作的本身,反而会促进项目的传承和流通,在传承和流通的过程中产生其经济价值。

就目前襄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开发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重视不够,开发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球性的课题,也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目前,襄樊政府对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非常重视,各县市相继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申遗”热潮,申遗成功之后,必须进一步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经济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让这些来自于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旧鲜活地存在于民众生活之中,为他们服务。例如距枣阳48公里的邱家前湾是个在明朝景泰年间到清朝康熙、乾隆年间建成的古村寨,现在还有着230间古建筑。这些民居的历史在200年至600年间,如今大多保存完好。每家都有一个四合院,门厅前的汉白玉石凳上刻有龙、竹等花形,墙壁全是青砖砌成。正厅是两层小阁楼组成,房顶的瓦片上都印有精美的“寿”字,横贯全村的排水沟由石头砌成,古色古香。该村是襄樊市作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2009年6月8日)的试点地区时发现的。规模如此大的村落遗存非常少见,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审美价值。襄樊类似的还有南漳古寨,地处鄂西北秦巴山系余脉,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这些古寨隐在深山人未识,直至今日尚未开发。

缺少规划,整体意识不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开发和利用是一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就襄樊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开发过程中,主要存在着缺乏整体规划与统筹的问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有效和合理的利用,经济价值没有实现最大化。

非遗的传承价值范文9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中华文化是多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又有其地域性,每个地域文化又集中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要发扬中华文化,就应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重要资源。那么,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也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我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法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如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内蒙古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丰富,为群众文化建设提供了广泛的资源,也为群众文化的大发展,为弘扬民族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精神特质

任何民族的精神都蕴藏在它的文化中,而这个文化也是保持其生存,推动其发展的强大生命力。正如庞朴说的:“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决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的大厦。这样看来,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既定的“地基”,正待我们去好好勘察,从而建立起更加稳固的中华文化大厦。由此可见,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我国现代文化的基础,它蕴含着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活态性和民族性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所在。如剪纸艺术,它既是我国工艺美术有的一种艺术样式,民间表达情感的手段,有很普遍的用途(用于日常的装饰,或用于节日的庆贺),又是一种象征符号,内涵丰富,是中国人特有的祈福和祝福方式,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不仅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其民族性。每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都会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所保留,构建传统文化的内容,规范本民族群体生活方式、思想内核,以及价值取向,因而维系着民族团结、社会巩固、族群和谐,是民族凝聚力、社会价值认同的重要载体,对民族文化认同、和谐社会构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状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笔者几年间的走访调查中发现,一些民间艺人或年事已高,或已经离世,造成民间艺术的传承人断层;一些民间曲艺由于从事者文化素养较低,精华与糟粕共存。有关资料也显示,如2014年11月22日开始的第七届潘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易博览会,诸多手工艺品使广大观众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与传承,也引起了研究者和艺人的担忧,有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如风车、风筝等传统玩具,二人台、晋剧等戏曲,受众越来越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这是当前相关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也曾看到,一些能坚持制作传统玩具、秉承二人台艺术的老师们,只是坚持了自己心里的信念,要把自己的信念传承下去,不能让传统的手艺在自己手上断送了,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多么艰难。究其传承困难的原因,不外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风气轻浮,艺术传承难收徒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首要问题就是收徒弟,这也是多年来艺人们传承技艺的重要方法。但是,现在社会风气轻浮,人们急功近利,做任何事都要先考虑投入和产出比。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学习,本身就费时费力,一个学徒想要系y学习制作工艺,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期间徒弟没有其他收入,生活就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压力。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无人,已经是十分严重的问题。

(二)生活方式改变使许多乡土文化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娱乐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对大多数的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小就熟悉,因而对它们失去了热情和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学校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教育已经开始走进学校,广大师生也能够近距离学习简单的非遗技艺。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学校教育都是为了学生的分数而教学,并没有把素质教育真正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学习不积极,有的学校只是展览性地开办展览室,以备检查了事。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堪忧,“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亟待加强。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

(一)鼓励家族式传承

一些民间曲艺和戏曲的从业艺人,他们大多是从祖辈、父辈或亲戚中得以传承的,传承给后人是他们的使命、也是责任。因此,他们在传承中就应主动把手艺传给后人,以使祖传的技艺能够传承下去,使自家的手艺后继有人,同时也为社会、为国家、为群众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如内蒙古土右旗的二人台、蒙古族的呼麦等,它们多是家族式传承的。因此,应鼓励传承人承担起传承的责任,为群众文化发展创造条件。

(二)师徒式传承

师徒式传承在过去十分普遍,但近年来,由于社会生活方式改变,加之经济利益的驱动,师徒式传承在民间已经比较少了,但它仍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群众文化建设中,政府应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对师徒都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以打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顾虑,使师徒传承更加有效果,使群众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三)学院式传承